维基百科讨论: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

最新留言:1年前由Jimmy-bot在话题“A地-B地关系”是不是该用短横线?内发布

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

考量所收到的合理社群意见后,将尽快拟定正式提案版本,此处的社群咨询先行关闭。SANMOSA SPQR 2021年2月8日 (一) 07:31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原标题为:Wikipedia:国际关系专题/条目指引

方案一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 条目名称 ==

以下规则是为完善维基百科命名常规而设计,而非将其替代。简而言之,应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通用度相近时官方名称优先。鉴于华语各地区译名往往不同,条目命名地域归属由编写者“先到先得”,并通过地区词转换解决译名差异问题。

请参阅:Wikipedia:命名常规

=== 具体两国关系条目命名 ===

  • 使用“<国名甲>与<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号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特定政权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为主,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特定政权甲与另一个国家乙的多个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作为甲对外关系史条目的拓展条目,如条目中国家乙仅涉及一个政权,应移动至“<国号甲>与<国号乙>关系”命名。
    • 不建议使用“<国名乙>与<国号甲>关系”的格式命名条目。

=== 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条目命名 ===

  • 使用“<国名甲>与<国际组织名乙>”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中国与联合国”。
  • 使用“<国号甲>与<国际组织名乙>”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
  • 使用“<国名甲>与<国际组织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与其从未未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
  • 使用“<国号甲>与<国际组织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与其从未未加入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条目,如“中华民国与欧洲联盟关系”。

暂时想到的内容,大家讨论一下--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1:57 (UTC)

方案二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 条目名称 ==

以下规则是为完善维基百科命名常规而设计,而非将其替代。简而言之,应使用最为通用的中文名称,通用度相近时官方名称优先。鉴于华语各地区译名往往不同,条目命名地域归属由编写者“先到先得”,并通过地区词转换解决译名差异问题。

请参阅:Wikipedia:命名常规

=== 两个实体之间国际关系条目命名的基本原则 ===

  • 本文所谓“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某国的特定行政区划或人文区划(以下简称地方),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以下称国家),由多国组成的世界分区或多国集合(以下称多国集合),区域性或全球性国际组织等;
  • 两个实体之间用“与”作为连接词;
  • 成员国或地区与其加入或曾经加入的国际组织的关系,地方、国家与其所在多国集合的关系,条目命名不加“关系”为后缀,其他条目均加“关系”为后缀。
  • 条目命名中双方的先后顺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 地方<国家<世界分区、多国集合和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全球性国际组织;
    • 以国名代表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以国号代表该国的特定政权,命名先后顺序上国号先于国名;
    • 同等级双边关系中,中文地区先于其他地区;
    • 其他情况根据编辑者创建的情况“先到先得”或经包括创建者在内的编辑者讨论达成共识后移动。

方案一过于啰嗦,重新整理为方案二。--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7:11 (UTC)

我有一个提议:将方案一“具体两国关系条目命名”和“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条目命名”的内容当成方案二“两个实体之间国际关系条目命名的基本原则”的例子,以便理解,但表达方式可能要更改。另外,我建议这部分应升格为子命名常规,具方针格。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4:21 (UTC)
我先写一个草稿出来: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1:49 (UTC)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4:05 (UTC)
同意您的建议,阁下先改吧直接--苞米(☎)💴 2021年1月4日 (一) 06:30 (UTC)

@Baomi:你现在意思是以政权为主做拆分吗?假如我要写德国,那是德国与xx国关系,还是要写德意志共和国与xx国关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xx国关系--吗?德国政权官方名称并不一样,比如早期德意志共和国是German Republic,现在德国的官方政权名称是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见 [1]但是他们都是德国German,就像一台车子换人开,所以如果写成“德国与联合国”的关系这种的算很正常吧,难道都要用政权不同分开,也太累了吧懒惰的一条鱼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8:32 (UTC)

说白了,就是如果双方或某方是国家或地区,不理双方关系等级如何,双方或某方是不是有限承认国家,一律改作“XX与XX关系”而不再用“XX-XX关系”;某方如果是一个组织,就一律改作“XX与XX”,对吧 ?--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32 (UTC)

草案中,建议加上例子。--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49 (UTC)
  • (-)倾向反对国际组织的部分,也用“某某与某某关系”不好吗?又,若这样做区别,和当初建交国家用“-”、未建交国家用“与”一样,有分类原创研究的嫌疑。“中国与联合国”这类标题是历史遗留,不应反套用至其他条目。——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4日 (一) 10:25 (UTC)
    • 就是因为之前中国相关的外交条目出了争议,结果其他没有争议的外交条目也要一起改。数百个外交模板也因为你们一改指引,也要一起改,真是苦了做模板维护的用户。只能说英维做法行之有效,无谓大改。--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0:46 (UTC)
@Ericliu1912Comrade John:已增补实例。在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开了A、B、C三个版本:A是Baomi原版,B是国/地与组织关系全部加“关系”后缀,C是国/地与组织关系全部不加“关系”后缀。(个人倾向C)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02 (UTC)
另增列“国家与地方关系条目命名”、“两地关系条目命名”两部,还请复查。@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39 (UTC)

我觉得“XX与XX关系”的前后两方应该是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因此不应存在“中国与东亚关系”、“葡萄牙与葡语国家关系”之类的命名。所以支持全部不加“关系”,或者仅前后两方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加“关系”,如“中华民国与欧洲联盟关系”--苞米(☎)💴 2021年1月5日 (二) 10:11 (UTC)

“XX与XX关系”本身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这是为了舍难取易,使用英维命名法去命名外交条目,国家先后次序取决于国家的英文字母,这反而是公允的做法。--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37 (UTC)
不认同完全照搬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有时候这样命名并不符合实际用语习惯。(其实国家先后次序取决于国家的英文字母根本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如“en:Roman–Iranian relations”,即使论及“Italy”,字母顺序仍然后于“Iran”。)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4 (UTC)
如果大家没意见,我日内会搬运方案C过去方针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8 (UTC)
  • 支持方案B。反对任何关于标题的原创研究。中国这个国家与联合国这个国际组织的关系,当然叫做“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不然要叫做什么?另外,近期本地在讨论要用“-”还是“与”的事情还没定案,换个角度想,“-”和“与”等价,“中国与联合国”事实上相当于“中国-联合国”(换成英维场合就是“China–United Nations”),那relation的意思都没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5日 (二) 14:18 (UTC)
    @Ericliu1912:我认为Baomi的“不应存在‘中国与东亚关系’、‘葡萄牙与葡语国家关系’之类的命名”论点合理,我请求你就此点的回应。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3 (UTC)
“东亚”、“葡语国家”都是松散的分类或地域概念,而联合国是正式的国际组织,并不只是一堆国家集合起来的“统称”,其自身也有独立于各国运作的组织架构,我不认为描述一个国家与国际组织作为一个实体的关系涉及什么“包不包含”的问题。而且说真的,标题这种事没必要搞那么复杂吧,还去原创研究“有没有包含”的差别,死抠字眼。——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6日 (三) 03:45 (UTC)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5:57 (UTC)
(个人意见:“-”和“与”不完全等价。)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5 (UTC)
上面说到同等级双边关系中,中文地区先于其他地区;那么新加坡和中国的关系,应该是新加坡在前还是中国在前?非中文地区的又谁在前谁在后?比如葡萄牙和英国的关系,哪个在前哪个在后?我不太清楚在国际关系和外交当中,是如何务实处理这个问题的?我们能否参照?
此外,像“地方<国家<世界分区、多国集合和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全球性国际组织;”的约定,如此约定的依据是什么?可有可靠来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1:57 (UTC)
@Shizhao:(1)“其他情况根据编辑者创建的情况‘先到先得’或经包括创建者在内的编辑者讨论达成共识后移动”,走“先到先得”规则。(2)大概是沿袭英文维基百科的做法(英文上的一般处理),另一方面这也是中文维基百科相关条目现时的处理方法。成文规则除了可以是推翻既有不成文规则的合理依据,也可以是对既有不成文规则的总结,就这点而言,这次的情况是后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00 (UTC)
问题在于先到先得用在这里是否恰当?还是没人说在相关领域中学术上和务实上是否存在类似的惯例或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6:47 (UTC)
@Shizhao:如果是英文的话,基本上是用英文字母排序,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中文惯常将“中国”置前。大部分双边关系条目无关“中国”,依“先到先得”规则其实等同于维持现时的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07 (UTC)
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意思是 ? 是否搞笔划多少决定顺序才行得通 ? 英文字母排序,是简易、公允而广泛应用的做法,无谓大改。建议只改“中国”相关条目。话说“-”和“与”,其他用户的意见是 ?--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09 (UTC)
(本案若通过,应暂缓实施,直至社群就双边关系条目使用连字元的问题得出共识为止。)——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6日 (三) 10:02 (UTC)
对于连接词我支持统一为同一个格式,在“与”和“-”,倾向于用“与”,更符合中文习惯。--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4 (UTC)
@Comrade John:“中美关系”常用于“美中关系”,但字母排序上“美国”(A)先于“中国”(C)。这种情况下不能反套。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5 (UTC)
所以建议只改“中国”相关条目,其他非“中国”相关,一律不改。--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07:42 (UTC)
就是这样才万万不可。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8:05 (UTC)
美国(US)字母排序是U不是A。——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7日 (四) 10:52 (UTC)
那我换阿富汗为例好了,阿富汗肯定是A。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32 (UTC)

建议对连接词、次序、是否要有“关系”分开讨论。--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9 (UTC)

@Baomi: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适宜转方针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8 (UTC)
@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42 (UTC)
我认为,双方是国家的外交条目的命名次序根本不存在争议,反正现时不成文做法是“中国”行先,其写入草案,这不是区别对待是什么 ? 既然“中国”可以行先,为什么其他双方是国家的外交条目的命名次序不可以一律以英文字母排序,并写入草案 ? 大家区别对待,公平。--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18:03 (UTC)
@Comrade John:有争议。“美日”、“美韩”抑或“日美”、“韩美”?“英澳”抑或“澳英”?英文字母排序的话支持后者,但中文常用习惯的话支持前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22 (UTC)
不针对上面这些简称,就针对“中X”,耍得一手好双标。——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4 (UTC)
我请你发言时尊重其他人。我上面的发言一直都是在说国家排列顺序,我完全不明白为何会有人会想到完全另一边不相干的事情?(好,是我没解释清楚,现在我在下面解释了,请你收回这句与实情不符的留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3 (UTC)

说明一下国际关系概念

抱歉开一新段,但是这里要说明一下X-Y关系。这套内容只适用于现时存在的国家/地区/跨国组织等等。反正这是一套概念,自然会有例外(不外乎是简称的谐音问题)。


*在某个语言除非已经出现问题性的称呼或有不好的含义,否则将不会修改*

首先:如果是两个实体使用同一套文字系统(语言)(包括英文)的话,两个实体在任何*语言先后次序是根随该系统的排序分出先后次序。 (例如:中国-新加坡关系)(两国均使用中文为官方语言)

当如果: 其中一个国家(X)使用英文(为官方语言)而另一国家(Y)使用其他文字系统(C)为官方语言的时候,在英文及非C语言时,两国关系的描述为X-Y关系,而C语言则是Y-X关系。(US-China relations / 中美关系)

而又当:

两国官方语言皆非英文且不相同(X国用Y语言而Z国用A语言),则于Y语言的关系描述为X-Z关系而A语言则描述为Z-X关系。在其他语言时,则以两国的英文排序为准

(法国-印尼关系/France-Indonesia relations)


就那样,所以基本上中国为先的原因只是因为命名惯例而已。--1233 T / C 2021年1月29日 (五) 06:33 (UTC)

社群意见咨询

由于上面的讨论对国际关系条目命名用词问题无解,我认为有必要寻求更广泛的社群意见。我这里会开几个问题,寻求大家的回答。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6 (UTC) 以下是社群意见咨询的问题:

  1. 你认为两个实体(“实体”的定义见此;下同)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应该使用什么字词或标点符号连接?【例如:用“-”(全形)连接、用“-”(半形)连接、用“与”作为连接词、用“和”作为连接词、用“及”作为连接词;实际回应不限以上选项】
  2. 你认为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两个国家的先后排序应依从什么规则?【例如:依据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依据国家名称中文笔划排序、中文圈国家置前、其他的特定优先级、完全跟随先到先得原则;实际回应不限以上选项】
  3. 你认为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是否应该(在特定情况下)加上“关系”二字?【其中三种情况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实际回应不限该三个版本】
  4. 你认为两个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是否应该(在特定情况下)加上“关系”二字?【其中三种情况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实际回应不限该三个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33 (UTC)

@BaomiEricliu1912Comrade JohnShizhao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0 (UTC)
加ping三个:@BillytanghhTp0910人人生來平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2 (UTC)
我主力编辑和管理外交模板的,所以:
  1. 一律用“-”(全形),现有使用“与”的,一律转用“-”,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有“双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认国家就用“与””这个不成文规定。
  2. 中国行先,其他依据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
  3. 不加上“关系”二字。
  4. 不加上“关系”二字。--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49 (UTC)
  • 1.用“与”,“及”和“和”都稍有歧义,“和”在加入“的”时才可行,连接号感觉很难输入(只能复制粘贴)、不常见。2.情感上中文圈习惯顺序优先,中立性+情感层面中文笔划优先,绝对中立角度标准英文名字母排序,先到先得感觉不妥、最无奈且最混乱的选择。3和4,例子太多没看懂,个人认为不必强求“关系”,没有这二字更容易撰写全面的概述性条目,必要时再拆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55 (UTC)
我自己也做一个样板好了,不过我下面的回应确实都是我自己的真实意见,也让大家参考一下:
  1. 优先推荐用“与”作为连接词,不过只要是和“与”同义的单字连接词我认为都可以,只要最后有一个统一样式就可以。
  2. 我自己留意到的常用语习惯是:中>英>美>法>德>日>韩>俄>荷(第一组)、中>英>美>法>德>意>奥>匈(第二组)、中>英>美>墨>加(第三组)、中>英>美>澳>纽>印(第四组)。我建议应该参照实际常用排序进行排序的规定,例如上述四组。如果不可行的话,仅规定中文圈优先也可以,但感觉可能会和常用名称有一定程度的偏离。其他情况下用英文字母排序。
  3. 个人推荐C版本。
  4. 个人推荐C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7 (UTC)
一、一律用“-”;二、没啥意见,但希望最终方案不要过度原创研究;三、国际关系条目,无论两造是国家还是国际组织,一律以“关系”结尾,没有必要对国际组织差别对待。“中国与联合国”这类标题是历史残留,应予修正。四、目前还没看过这类条目出现,暂不予置评。——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9 (UTC)
仅回答1、2:
  1. 建议统一使用“-”(全形);
  2. 全部依据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以世界政区索引所列的英文简称为准),停止“中国”先行的“中国中心”做法。中文圈国家置前亦不可取,这只是将现行的“中国中心”变成“中文圈中心”而已。部分用户不可以因为自己是(或自认为是)中国人而坚持所有“XX-中国关系”以“中国”行先。
以上。-- CRHK128  无限连任 2021年1月20日 (三) 09:11 (UTC)
(!)意见:太复杂,没看懂。首先请解释一下是否废除“中X关系”的命名,再请解释一下“中国-X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另,如果不以中国当先而以国家名称英文字母顺序排列,那么我必然反对到底。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不以中国为先那请去其他百科,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0日 (三) 11:23 (UTC)
@蘇州宇文宙武:(1)这次拟议确实是打算废除“中X关系”的简称式命名。(2)“中国-X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请自行点入草案页面。若草案通过,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另一国关系的条目应行移动标题。(3)注意:中文维基百科有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编者,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肯定不属于任何意义上的“中国”,请留意阁下的发言的地域中心问题,以及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编者的冒犯的可能性。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反对以常用语进行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
@痛心疾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8 (UTC)
(-)反对,虽然目前没有统一但未必就要统一。我也极度厌恶篡改共识的做法。更反对裹挟共识故意形成两个中国的腔调。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1:40 (UTC)
提案页的连结我都给了,请你自己先看一次提案,不要没看提案就来扰乱社群讨论,还有这提案一开始是Baomi提出的,我不相信他有如此用心。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
  • 根据自身习惯建议,
  1. 一律使用“-”。
  2. 中国在前(毕竟习惯查询先打中国),其他按先到先得。
  3. 全部以“关系”作结。
  4. 同Eric,还尚未遇见这种条目,不做评论。--人人生来平等欢庆维基百科廿周岁✨ 2021年1月20日 (三) 12:38 (UTC)
  • 仅代表我自己现在的意见,仅
  1. 统一就好,现行的“-”和“与”统一为一个就可以。
  2. 中文中有明显顺序偏好的应当遵从(比如中国优先),其他先到先得。
  3. 暂时没想好
  4. 暂时没想好--苞米(☎)💴 2021年1月20日 (三) 13:10 (UTC)
  • 我建议:
  1. 用“与”连结(这里是中维、按搜寻习惯),但不反对“-”。
  2. 两岸四地的一律在前(同上),其他的倒没意见,看得懂就好。
  3. 加“关系”,中国与联合国应比照加“关系”。
  4. 加“关系”,同类型条目名称应一致。--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3:22 (UTC)
  • 首先,我需要指出,我对苏州宇文宙武抱有同样的疑问。“中国-××关系”条目中,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政权?个人实际上倾向于后者。
    其次,在没有类似争议的条目中,我建议
  1. 以“-”或“与”连接,现时实际建交是“-”,未建交则为“与”。
  2. 两国(地区)间关系以英文或拼音首字序排列;国家(地区)与国际组织关系则是成员国(地区)在前、国际组织在后。
  3. 全部以关系二字作结。--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3:34 (UTC)
  • (!)意见:上面提到“中国”的范围问题,在“序文”中加以说明即可(现在就是。且既然是“中国”,那一定是包括历朝历代)。但两岸已有各自的双边关系条目,“中国”宜只收录“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否则条目内容与时间序会过于繁杂,也容易造成意识形态的编辑战。--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4:01 (UTC)
中国先行会有地域中心的问题,顶多当作默契,绝对不适合写进方针里面。我有个提议,不妨参考分类的排序方式,以国名的中文罗马拼音为排序,这样至少有一个中立客观的标准。(虽然我觉得先到先得就好了,争论这个真的很浪费社群能量,而且之后还要一一去改)---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5:46 (UTC)
中不是z吗,这样中字辈国家会几乎全部排在后面⋯⋯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1月21日 (四) 01:38 (UTC)
@Ericliu1912:谁摆在前后怎么说都不应该是前提,避免地域中心原则才应该是前提。不然用建国或复国时间排序也可以阿(虽然很难认定),只要能够提出一个客观的标准即可。---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2:06 (UTC)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无论是英文字母排序、中文笔划排序、汉语罗马字排序,以至您提到的建国/复国时间我觉得都可以,总之要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而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坚持一律以“中国”行先。您的意见比起上方某些坚持“中国”行先的用户要好得多。-- CRHK128  无限连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05:12 (UTC)

(!)意见:国家先后排序要是采用中文笔划排序或汉语罗马字或汉语拼音或Sanmosa排序的,建议制成全世界百多个国家的笔划数量、汉语罗马字、汉语拼音和该排序方式的列表,让人快速查阅。在我看来,英文字母排序,简易、广泛使用且行之有效,其他排序方法与英文字母排序相比,难懂、少人使用,而且效能存疑,徒增混乱。--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8:59 (UTC)

同意。最好当然是按英文字母排序。-- CRHK128  无限连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10:44 (UTC)
如果英文首字母排序,全称时还好,简称可能与很多人习惯不同,难免令人联想有先后之选。如“美国-中国关系”,“美中关系”、“日中关系”,香港与美国关系以美关系港台关系。--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1:16 (UTC)
不好意思,既然上面已经有人回应了要废除“中X关系”条目命名,却不针对“美X关系”之类的简称条目,那我只能表示(-)反对。——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1 (UTC)
@Walter GrassrootBaomi痛心疾首人人生来平等Tp0910:各位不要浪费时间了,既然上面有人耍双标,那么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就维持现状挺好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1 (UTC)
附议。--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3 (UTC)
@蘇州宇文宙武痛心疾首:不好意思,没说清楚,是所有简称都会停用,不是只有“中”相关的。草案如果通过的话,效力如此。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0 (UTC)
停用简称没有道理,依然反对。——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6 (UTC)
我在下面已经非常清楚解释使用简称会引发的问题与你的论点的谬误所在了,我不会再重复解释。如果你继续选择视而不见,那我也没办法,反正“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我会自己判断意见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4 (UTC)

建议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讨论,都捆绑着不好判断。--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

@蘇州宇文宙武:苏州君有点过度解释了,也对讨论带有太多自订的前提了,这样讨论只会激化,可能很难有实质进展。我觉得这个讨论从头到尾都很清楚,就是要统一双边关系的命名,所以只要通过了,不论“中X关系”、“美X关系”都会修改,Sanmosa君会那样回单纯只是因为你这样问。“非中国行先必定反对到底,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这个前提更是不太合理,毕竟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有一个“避免地域中心”的方针在上头,编者和读者也不是全部都来自中国,而且英文版也没有“英语系国家”行先的作法[2]。在讨论时,最好还是先确定哪些是必须遵守的前提(例如方针、五大支柱),哪些是个人的意向(例如“中国优先”、“中文地区优先”),才有讨论的空间,否则大家都带着自订的前提来讨论,基本上就是不可能会有结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21 (UTC)
@Koala0090:我没有过度解释,反而是Sanmosa上蹿下跳,没事找事,你没看到他在客栈各个版面遇见一点小问题就要为社群立规矩?哪儿那么多规矩?现有的规则方针完全可以应付,新立规矩完全是浪费社群资源,其真实想法是什么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我就不多说了。至于我所说的“非中国行先必定反对到底,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这个前提是因为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国先行为主,完全符合命名常规的第一条“最常用名称”原则,所以这不是什么不合理的前提,对于使用简体名称同样如此。打个比方,“中美关系”的使用在中文世界绝对比“中国-美国关系”“美国-中国关系”或“中国与美国关系”等常用得多,但你们制定的这个规则却要废除“中美关系”的用法,或者把美国放在中国前面,你们自己觉得合理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
  1. “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国先行为主”可能事实如此,但即使最终采用常用用法作为原则,我自己认为“中国行先”这种明显有地域中心疑虑的仍然不应该写在方针中,顶多个案处理。因为“避免地域中心”这个前提,本来就会牺牲一些常用用法。例如在中国,也许大家都知道“党”就是代表“中国共产党”,“我国”、“祖国”的用法也很常用,在维基百科就是不应该直接这样使用,更不可以直接将他定入方针中。
  2. 至于需不需要这些法规的问题,随着双边关系的条目增加,我认为也是时候讨论一下统一格式了。统一后的格式可能相对来说没那么常用,但利用重定向的方式也可以弥补搜寻上的困难,倒是不用太担心。
  3. 也不必一直说“你们”,我并没有参与过过这个政策的制定,只能说有发表过几次自己的看法罢了。只要结果符合方针,我没有太多意见。
---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49 (UTC)
我没说“中国先行”要写入规则,我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因为按照现行规则执行下的事实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规定行文,并不规定条目命名,条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规”为唯一标准,这个问题我早就说过,在此不再赘述。——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
(1)这一点都不是“小问题”。现在的命名和条目性质类别会产生“中国”代表的争议(因为相关国际关系条目的性质未有被清楚界定:究竟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两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还是一个国家特定政权甲与另一个国家乙的多个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根据WP:PB,对于台湾海峡两岸复杂的政治关系及争议,维基百科不应预设任何政治立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界定各类国际关系条目的性质,并且按照其性质厘定其应使用的命名。(2)我认为你这个理由总结成“常用语优先”似乎比较好一些,像DavidHuai1999的意见应该是跟你差不多的,但是我个人反而是很认同他的见解的。(3)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立一个新的子命名常规。在实际执行上,子命名常规的优先性高于母命名常规(就如同子关注度指引的优先性高于通用关注度指引),所以如果另有共识认为不应在特定领域使用简称,那适用于相关领域的子命名常规可以作出相反的规定,并取代母命名常规在相关范围的效力,因此“停用简称不符合命名常规”在此并不是合理的反对理由。苏州宇文宙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4 (UTC)
第一,请不要再@我,我不喜欢你@我。第二,相关问题我在下面和之前已经反复阐述低唱,重复问题不再赘述。——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
很好,原来我们两个都分别向对方放狠话了。虽然这不是我乐见的,但这也是我预期之内的结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6 (UTC)

关于连接词/符号

对于连接词较为没有争议,现整理大家的意见如下,

方案 支持或倾向该方案者
一律用“-” Comrade JohnEric LiuCRHK128人人生来平等Koala0090
一律用“与” YFdyh000SanmosaTp0910
两者均可,但要统一 Baomi
“-”或“与” 痛心疾首

我觉得可以先把这个给定一下。--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

同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06 (UTC)

鉴于现状是就使用了“-”和“与”两种连接方式,而且也没有谁特别提出非要使用“和”、“及”、“-”、“—”等方式,以下讨论就限于“-”和“与”应该没有问题。上面有人提到“-”不方便输入的缺点和“与”更符合中文习惯的优点,请@Comrade JohnEricliu1912CRHK128人人生來平等也说一下,倾向“-”的理由?--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

我是编辑、管理外交模板的。现行大部分外交条目是用“-”的。改行“与”,涉及大量移动和修改,令我的工作量大增。对于模板,尤其是蓝链,是不容许有重定向的。除了大量的工作量,我看不出整个统一命名常规的提案有什么好处。--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2 (UTC)
国家外交模板有207个,内有很多“-”的蓝绿链和历史遗留,因为中国争议而要全改 ? 请体谅一下模板编辑者的辛酸。--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8 (UTC)
讲白了,任何一个大改,对模板的影响是巨大的,请各位三思。--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10 (UTC)
@Comrade John:约翰君,我原本就是这个意思,维持现状挺好的,没有必要浪费社群精力。尤其是在中国相关国际关系条目已经有了之前的共识的情况下,重新立规则那是瞎折腾。——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0 (UTC)
没有,在我之前的检查下,之前根本没有所谓的“共识”,这完全只是单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3 (UTC)
当初讨论得出现在的共识时你并不在,不会因为你现在反对而推翻当初的共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6 (UTC)
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关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双边关系相关的条目名称的统一问题那里到最后只有投票,然后那个方案还要是没有通过的,因此当时的相关操作我认为并不可能具备任何共识,而只是单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8 (UTC)
这就是不成文规定的岀现。虽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有“双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认国家就用“与””等不成文规定,但不成文规定反而更似共识。--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5:25 (UTC)
与此同时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知道“-”的使用经过讨论、长期存在,但个人不认可它的使用具有明显优势和广泛共识,可能是个权宜之计。--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8:06 (UTC)

除了阁下说的现状的问题,还有其他原因吗?--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4:13 (UTC)

“-”在外交条目周围都是,利于复制贴上。只能说做模板和做条目是两个世界,谁也说服不了谁。--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34 (UTC)
那如果用“与”的话,那我岂不是连输入时复制贴上的功夫都能省去吗(假设我完全打字)?而且即使是复制贴上,论整个条目名的话,复制贴上两者的功夫其实是一样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5 (UTC)
是的,一样的,只是做的功夫是否在阁下身上而已……--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57 (UTC)
提交BOT工作不就行了吗?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0 (UTC)
@Baomi:我想来个小表态:虽然我个人非常推荐使用“与”,但是我个人并不反对统一成“-”,以照顾部分国家名称比较complex的国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41 (UTC)
那就国名中带有“与”(或者也考虑其他连接词,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与”,视为本次讨论的共识。但已创建的条目暂时先不处理,等机器人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了模板问题再处理,未来新建条目已此次共识为准。不知各位意下如何?--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32 (UTC)
我现在能不能提议就此点再从长计议?因为我一开始是没有考虑到国名用词的问题的。我建议重新ping建议一律用“与”且未有就国名用词的问题一点回应的用户重新检视其意见。另一方面,我看到现在的情况变成建议一律用“-”的用户比较多,结论可能会有所更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12 (UTC)
“那就国名中带有“与”(或者也考虑其他连接词,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与”,视为本次讨论的共识。”,这使得命名更复杂的同时,且可能带有原创研究。要么一律用“-”,要么一律用“与”。--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07 (UTC)
@YFdyh000Comrade JohnSanmosa人人生來平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为例,官方并不避讳,此前的条目命名“中华民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关系”也不避讳,两国间的连接词与国家专名中的连接词一样,要不我们就统一用“与”,怎么样--苞米(☎)💴 2021年1月31日 (日) 13:41 (UTC)
我的意见是不要大改。如有用户坚持该不成文规定,我也无所谓。--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3:52 (UTC)

关于简称

@Baomi:我觉得应该先讨论简称问题,因为简称是最常用的,停用简称不符合命名常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9 (UTC)
我是支持完全停用简称的(可以当成重定向或消歧义)。如果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的设定,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两个国家的特定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一个国家特定政权甲与另一个国家乙的多个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三者是不同的,理论上可以分立子条目,在分立子条目以前,“中X关系”会是重定向,在分立子条目以后,由于会产生“中国”代表的争议,根据WP:PB,“中X关系”应为消歧义。另一方面,子命名常规的优先性高于母命名常规,所以如果另有共识认为不应在特定领域使用简称,那适用于相关领域的子命名常规可以作出相反的规定,并取代母命名常规在相关范围的效力,因此“停用简称不符合命名常规”在此并不是合理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2 (UTC)
这个问题我之前早就说过了,在命名常规修改之前,任何命名不应越过第一条“使用最常用名称”原则,我已经不想重复了。你如果要越过这条原则,那不好意思,我只能反对到底,没有商量。如果这个问题谈不妥,那我不介意完全反对全部提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
不,你现在无疑就是意图把“使用常用名称”与“防止歧义”这两个互不冲突的命名原则塑造对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9 (UTC)
“使用常用名称”与“防止歧义”本来就有先后,对立时以前者为准,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多主条目消歧义的方式。你就不要没事找事来碰瓷了,在我这里行不通的。——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7 (UTC)
不,在我理解中两者是相等地位的,不存在谁先谁后。先后的判别已经由“命名原则”与“主要命名惯例”等属性给予。新版命名常规通过时我也还在讨论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2 (UTC)

先后顺序

就上述社群意见咨询的问题,问题1已经有汇总表在上方,所以不另行列出。以下是问题2、3、4的汇总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15 (UTC)

@Sanmosa:问题2和之后的两个问题相关性不大,我把您的留言拆分了一下段落,如果觉得不合适请回退--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4 (UTC)
这个拆分我觉得可以,先感谢。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8 (UTC)
  • 问题2:你认为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两个国家的先后排序应依从什么规则?【例如:依据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依据国家名称中文笔划排序、中文圈国家置前、其他的特定优先级、完全跟随先到先得原则;实际回应不限以上选项】
处理方法\情境 (a) (b)
(I) Comrade JohnYFdyh000(情感上)、Sanmosa苏州宇文宙武人人生来平等BaomiTp0910DavidHuai1999 (不适用)
(II) Sanmosa[1]Baomi[2]DavidHuai1999[3]
(III) YFdyh000(绝对中立角度)、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观排序依据即可,未必要是英文字首) Comrade JohnYFdyh000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观排序依据即可)
(IV) Koala0090 Koala0090
情境:
(a):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
(b):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
处理方法:
(I):“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
(II):依照中文用语中的常用排序
(III):依照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
(IV):先到先得

参考资料

  1. ^ 如果中文用语中并无如此常用排序,其情况如同(III)。
  2. ^ 如果中文用语中并无如此常用排序,其情况如同(IV)。
  3. ^ 未说明如果中文用语中并无如此常用排序时情况如何。
  • 以下是对问题2的回答情况的总结:大多数用户同意在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较多用户同意在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应依照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因此,建议在常用语排序优先以及中文使用惯性的前提下,容许在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而其他情况下一概取决于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
  • (!)意见:理论上(I)绝对违反WP:BIAS,不应该列为选项,就算最后决定使用“常用名称”作为排序而导致一样的结果,也不可以因此明文这样书写。----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5:43 (UTC)
    @Koala0090CRHK128:然而在情境(a)之下,若依照处理方法(II)(即依照中文用语中的常用排序),其效果等同于依照处理方法(I),差异在于出发点不同,因此在考虑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前提下,我认为明文确定“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并非不可行,但必须同时在条文中说明此举单纯是出于常用语排序优先以及中文使用惯性的缘故,而不是地缘政治因素的缘故,我相信这样已经足够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
    如果条文写明“中国-XX关系”的命名排序是仅出于常用语排序及中文惯性的话,那我也会支持的(虽然我个人而言始终对“中国”先行有保留就是了)。-- CRHK128  无限连任 2021年1月27日 (三) 12:22 (UTC)
    如果你们声称的“常用原则”具有客观性,且有信心根据此原则能够达到“中国先行”这件事情,为什么还需要画蛇添足地,加上可能违反方针的语句呢?先声明我并不反对使用常用命名,但我认为(I)的内容写进明文极度不妥,单纯(II)难道不能接受吗?--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5 (UTC)
    @Koala0090:问题在于社群更倾向在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应依照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虑中文用语中的常用排序,因此技术上不能完全应用(II),也因此必须要特别限定(I/II)的适用范围。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14 (UTC)
    @Sanmosa
    1. “社群更倾向在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应依照国家名称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虑中文用语中的常用排序”我目前还没有看到这个共识。
    2. “因此技术上不能完全应用(II)” 恩,阁下不是已经将两个状况分开了吗?如果采用(II)就是使用中文常用排序,采用(III)才是英文排序呀。确实现实中要比较哪个用语较为常用,比起英文字首排序不容易,但绝对不是前述的理由造成这个结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55 (UTC)
    @Koala0090:(1)现时社群的倾向是在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用(I/II),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用(III),上面的表格已有显示。(2)我先前对你的留言的理解是无论是否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都用(II),所以有上面这样的反应。我这里的提议是参照社群的倾向而为之,而在如此情况下,由于提议在未来将会以条文的方式呈现,因此有必要考虑条文的行文,而我认为我并无办法在参照社群的倾向撰写条文时,同时保持条文的明确性和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的具体用词处理,因此我只能通过在条文中加入额外说明,以同时保持条文的明确性和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你可以尝试自己参照现时社群的倾向(上表)拟一个条文的腹稿,看看有没有可能在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的具体用词处理(即“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的情况下写得通顺且清晰准确。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8:35 (UTC)
    首先,将中国相关条目分开处理绝对违反地域中心原则,要不就全部通用常用名称,要不就是全部使用字母排列。另外目前两派的意见基本上还在统计中,难谓有所共识,但我认为该厘清的前提还是得弄清楚,避免违反其他方针。
    阁下会觉得要拟出一个同时满足“中国先行”,又要不违反地域中心方针的条文很困难,我想原因您也心知肚明,因为中国先行的前提本身就是违反方针的。--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33 (UTC)
    @Koala0090:问题在于我的提案也要对社群有交待,如果提案和社群主流意见偏差太大,提案很难过,某些有心用户又会诬陷我“伪造共识”。我个人当然仍然希望完全用(II),然而我并无如此能力说服社群如此为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0 (UTC)
    @Sanmosa: 首先,目前参与讨论的用户并没有多到足够代表社群意见,如果是事实性修订或不违反方针可能无妨,但现在的状况是有高度违反方针的疑虑,这样的参与人数显然代表性不足。再者上面主张“中国先行”的用户,也表示是根据常用原则。例如持此意见最力的苏州也表示“我没说“中国先行”要写入规则,我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因为按照现行规则执行下的事实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规定行文,并不规定条目命名,条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规”为唯一标准”,毋需将(I)写入规则,“中国先行”乃是(II)的执行结果,因此您所理解的社群意见可能与您所想的并不相同。--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47 (UTC)
    @Koala0090:你上面有提到“将中国相关条目分开处理绝对违反地域中心原则”,然而有一定数量的用户都有此主张(上面有2个),虽然不多,但我已不可能视为“极少数意见”。“这样的参与人数显然代表性不足”,那究竟这讨论要多少人参与?据方针指出,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我想这里参与的用户已不只10个。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56 (UTC)
    @Sanmosa
    1.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这是“极少数意见”,是阁下在前面的发言认定这是“社群倾向”,我从上面的留言完全看不出来这样的倾向。阁下将这边所有讨论者人数加总更是诡异的做法,假设十个人参与某场讨论,其中三个人支持A议案,三个人支持B提案且反对A案,三个人支持C提案,剩下一人做其他论述,你却说A是“社群倾向”,因为“有10人参与此讨论”,这逻辑说得通吗?
    2. 即使再多人提案支持某一个提案,也应当是在遵守先前方针的前提下,除非社群共识决定推翻先前的方针。
    3. 你回避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对方并未坚持要明文方针里面写入“中国先行”的做法,而是要求以“常用名称”作为命名,上面苏州都说过了。--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6:20 (UTC)
    (1)因为我发现社群有倾向分开处理的情形,所以我将两种情形分开,而在两种情形下较多人支持的处理方法则为社群在两种情形下分别的倾向。我认为你的类比不当。(2)既然是立同格的方针,我认为要做到这点(直接称之不受避免地域中心所限)且得到社群支持,又或是以解释文句自圆其说,解释其如何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针,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点我会考虑在正式提案中体现。我至今仍认为如此明言并不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只要能解释本心和个中原因即可。(3)我不是在说苏州宇文宙武。有一定数量的用户也表态支持“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但并未有说明背后原因,我认为不能直接假设他们是在“要求以‘常用名称’作为命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23:40 (UTC)
  • (!)意见:中文用语中的涉及的常用排序一般常见于简称如“中日”“朝韩”“印巴”“巴以”“美俄”“美澳”“英法”等,对于全称是“印度与巴基斯坦”还是“巴基斯坦与印度”并无特别偏好的样子。--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9 (UTC)
    @Baomi:但是我也观察到一点:在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即使并非简称,在一般中文处理上仍然有“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的情形。你说的这点我认为可能顶多只适用于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的情形(我自己的感觉是在并列两个国家的时候,不论是否直接提及两国关系,不论是否应用简称,一般中文用语中仍然有一个常用排序,因此我个人其实是不太同意这点的看法的,不过考虑到中文圈内的不同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情形,我先不全盘否定)。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

涉国际组织等是否加关系

  • 问题3:你认为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是否应该(在特定情况下)加上“关系”二字?【其中三种情况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实际回应不限该三个版本】
加“关系”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来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关系”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倾向,不绝对)、Sanmosa(倾向,不绝对)
  • 问题4:你认为两个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是否应该(在特定情况下)加上“关系”二字?【其中三种情况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所列出的A、B、C版本;实际回应不限该三个版本】
加“关系”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来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关系”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倾向,不绝对)、Sanmosa(倾向,不绝对)
  • 以下是对问题3、4的回答情况的总结:
  • 问题3:较多用户同意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应该加上“关系”二字(无论任何情况)。因此,建议如无后续其他进一步的意见,应就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应用方案B。
  • 问题4:较多用户同意两个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中,条目名的最后应该加上“关系”二字(无论任何情况)。因此,建议如无后续其他进一步的意见,应就两个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应用方案B。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
不赞成对此讨论结果表以“较多用户”。不反对依此选定方案,但结论也应是“社群倾向”而非“共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19 (UTC)
(?)疑问不加“关系”一词真的符合中文语境吗?——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29日 (五) 00:29 (UTC)
+1,我认为不加关系两个字很难符合中文语境。--14522021年2月7日 (日) 03:44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我觉得还好啊。用简称肯定要加,如“中美关系”。如果条目只写外交关系不写文化、经济等经贸关系,则加“关系”。如果这样加剧了条目格式的不统一,我没办法,我倾向“国际关系”条目兼容并包、较大时分拆。--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7日 (日) 03:52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

以新提案取代:
以新提案取代。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5日 (四) 03:50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先前的社群咨询,现根据在其中所得到的所有合理意见拟定新版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并拟作方针通过。SANMOSA SPQR 2021年2月8日 (一) 07:41 (UTC)

@Comrade JohnEricliu1912:前者是我看漏,已更正。后者而言,根据先前的社群咨询的结果,在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时,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排序中,在常用语排序优先以及中文使用惯性的前提下,“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另外,有用户指出直接明文写明“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会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因此两个主权国家/有限承认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的条目的命名排序难以区分为涉及与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的两种情况处理。考量到在条文实际效果中,如果条目命名上不做到“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先行,会引来更大规模的社群反对声音,因此我只能作出如此取舍。另一方面,拟议条文是“同等级双边关系中,命名先后顺序按照中文常用语序确定,如无特定中文常用语序则以英文国名字母顺序确定”,考量到在不涉及“中国”与代表“中国”的(历史)政权的情况下,中文一般并无特定常用排列顺序,因此最终的结果也是以英文国名字母顺序确定。综以上,就后者而言,由于实际应用效果相同,我不认为我有错误总结共识。SANMOSA SPQR 2021年2月9日 (二) 00:06 (UTC)
现已无反对意见,依WP:7DAYS公示7日。SANMOSA 誓山海而长在,似日月而无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2:18 (UTC)
@Comrade JohnEricliu1912:邀请明确意见。个人对“实体名不得使用单字简称”且方针性质倾向反对,中日关系应当改成中国-日本关系吗。其他条款未研究,怀疑是否已有足够共识。--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03:12 (UTC)
@YFdyh000:要移动,移动后原名称要改为消歧义,否则会产生歧义。另外此命名常规意在统一所有两个实体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命名,以避免原创研究问题(一些用“-”,一些用“与”,一些用简称,完全没有使用准则,即使有,也是原创研究,而且也没有完全落实执行)。SANMOSA 誓山海而长在,似日月而无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4 (UTC)
(-)倾向反对公示。尽管我个人是赞成移动之后消歧义的,但本地社群的共识似乎并不普遍赞同所谓“实体名不得使用单字简称”的规定,强硬推动并无好处。亦即,多数朋友并不会同意将中日关系移动至中国-日本关系。考虑到常用名称原则,较好的方法应是在中日关系条目直接做消歧义。中日关系悠久,各政权时期皆有其重要性,相信是足以做平等消歧义的。此处顺道提出一个方案,1971年以前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其“中某关系”或“中国-某国关系”双边关系条目采用平等消歧义,1971年以后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其“中某关系”或“中国-某国关系”双边关系条目则采用主从消歧义,按惯例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为中华民国,兼顾两岸势力消长。——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2月28日 (日) 15:22 (UTC)
@Ericliu1912:我的具体想法是:使用“<国名甲>-<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使用“<国号甲>-<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一个国家特定政权甲与另一个国家乙的多个政权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作为甲对外关系史条目的拓展条目。“中某关系”类条目在此规则下通常会演变成三个并立的条目。另一方面,不以简称命名条目的规定也适用于非“中某关系”类条目,如“英美关系”也会更名为“英国-美国关系”。不以简称命名条目的规定意在确立条目命名一致性,使条目命名格式变成只有一种,易于让新用户适从。假设我是一个有志于国际关系条目的新用户,现时的暂行做法很明显会让我不清楚要怎样命名国际关系条目:有些国际关系条目不能用简称,有些国际关系条目能用简称但又不用,有些国际关系条目能用简称而且也用了,我根本不能掌握使用和不使用简称的时机。这和之前Ericliu1912你表示国际关系条目一些用“-”,一些用“与”的使用准则不但是原创研究,而且也没有完全落实执行的情况是完全一致的,我可以断言这两件事是同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不以简称命名条目的规定也意在减少条目命名的地域中心倾向,例如“中朝关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是完全等同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仅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邦交),但只有中国大陆的人才会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简称为“朝”,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的人只会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简称为“北韩”,但条目名称在如此情况下也难以设定转换,结果导致条目命名偏向中国大陆,对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人造成(行文理解上)不友善的情况。拟议版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的大原则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地域中心,而且避免地域中心也是中文维基百科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针,我个人留意到不赞同“实体名不得使用单字简称”的规定的留言都对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有不同程度的忽视,而且也并非多数意见,根据共识方针,我认为相关意见不应该纳入共识考量。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日 (一) 06:08 (UTC)
@Ericliu1912:不好意思,想问一下有没有后续回应。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4日 (四) 09:49 (UTC)
粗略地看了一下社群意见征询,感觉大多数参与者都不太支持将“中美关系”一类的十分常用的简称移动至目前提议的名称(虽然这样可以易于辨识且防止歧义),个人认为应该(仅)允许将一些十分常用的简称代替“<国名甲>-<国名乙>关系”的名称,毕竟如果简称过于常用,完全禁用还是有违WP:COMMONNAME的。——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4日 (四) 12:05 (UTC)
@BlackShadowG:(1)你自己也说了:有歧义。另一个问题是要避免地域中心和默认海峡两岸主权。(2)我自己是看不出“蒙俄关系”有多常用。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4日 (四) 14:26 (UTC)
1. 刻意使用不常用的全称可能反而不中立。2. 所以它不是十分常用的简称。--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44 (UTC)
@YFdyh000:然而条目的命名一致性仍然是需要确保的。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
@Sanmosa:读者和编者的观感才是首要的,一致性是为协作和中立性服务。这不是代码,不需要强一致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条目在,美国不也没命名美利坚合众国吗,国家条目因常用原则命名不一致了,国家关系命名为何要追求绝对一致。--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5:59 (UTC)
@YFdyh000:我在上面已经说明过不确保条目命名一致性对读者的负面影响。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5日 (五) 06:03 (UTC)
────────────────────────────────────────────────────────────────────────────────────────────────────@Sanmosa:没有看到清晰的理由、缺乏共识,产生歧义是常用词本身的问题或者鸡蛋挑骨头,用顶注和序言就可解决,如中国条目。使用全称对读者和编写有更大的影响,比如中日关系可能要改成一个消歧义,将若干条目并列表述,这倒不一定是不好的(更“中立”),但可能是反习惯的,并可能引来更多问题和争议编辑。如果是重定向+主题目消歧义,条目名改不改甚至不重要,字词转换的T参数也可完成——如果共识允许。--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19 (UTC)
@YFdyh000:我和你对读者观感的理解有很大程度的偏差,但我非常肯定我说的事情在现实上发生。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5日 (五) 06:32 (UTC)
(!)抗议:有些人看到“中国”哪怕是“中国江苏”就“有默认两岸四地主权归属的问题”,和“一看到白胳膊,就想到全裸体,一想到全裸体,就会想到生殖器,一想到生殖器,就想到性交,一想到性交,就想到杂交”有什么区别?实在搞不懂这是啥逻辑。之前W:CS4D就是这么带病通过的,现在还想再搞一次么?中立,中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2A04:6F00:1:0:0:0:0:10A9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37 (UTC)
请问你是以何凭据认定“中国”仅指代某特定政权,以及其他政权对相关地方的主权主张非法?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
我觉得他在讲维基中的,中国某地要改成中国大陆某地,以及台湾某某改成中华民国某某,等另有深意的编辑吧。--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02 (UTC)
前者(甚至由“中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合理的,因为表述中国大陆相关政区时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系统,而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划系统的表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系统的表述对应不上,因此使用“中国??”必然会产生默认“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后者通常而言是不合理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主张的台湾行政区划系统和现时中华民国的台湾行政区划系统完全一样,基本上就是照搬,所以不存在默认台湾主权的问题(但如果说的是金门、马祖以及东沙群岛、南沙群岛等相关岛屿的相关条目的话,后者是合理的,因为相关地方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台湾”)。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5日 (五) 06:16 (UTC)
YFdyh000上面就是这种“另有深意”编辑的爱好者。我觉得上面的所谓逻辑完美地成为了鲁迅先生批判的靶子,某人一定是波卡的爱好者吧,毕竟在他们眼里,露了胳膊就相当于说可以公开全裸多人运动,写了“中国上海”就等于在说“台湾是中国的”。所谓强盗逻辑不过如此吧。—147.78.177.12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09:53 (UTC)
请先阅读《WP: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并避免宣扬地域偏见、降低讨论质量且无助于形成共识的发言。——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6日 (六) 15:41 (UTC)
由于上方的讨论被可疑的有心人士扰乱,因此相关意见不应该纳入共识考量,而考虑到对此提案的其他未解决的反对意见均有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情况存在,我估计相关意见可能也受相关可疑的有心人士所影响,故亦应排除于共识考量之外。为排除相关可疑的有心人士的影响,原有公示作废,并基于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的规定,自即日起重新公示此案7日(讨论已满月)。如相关可疑的有心人士疑似再度出现,我会直接作提报处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7日 (日) 00:45 (UTC)
@YFdyh000:对不起,我插句话,如果有以下类似的情况,算不算破坏条目?A国称B国只能用政权称呼自己,并且称某政权是白痴国。B国该政权官方曾经对这名词反驳并且认为是不好的,写外交文书给A国抗议,并且说明一下。但是A国说我怎么叫是我的事,还不只自己使用还推荐给其他国也叫B国白痴国。B国此政权相关的百科条目有人把B国该政权词条都改叫白痴国,理由是A国都这么用,还把词条中政权名称或国家都改成白痴国,这样算不算是恶搞😑--浪子鱼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07 (UTC)
看起来很难懂。名从主人、常用度,以及地区词转换(基于讨论共识,比如COVID-19的地区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13 (UTC)
@YFdyh000:谢谢你的回应,我提到的意思有人说加拿大与英国首相说伊斯兰是达伊沙,把伊斯兰改成达伊沙国,要大家这样说等等的理由就改掉名字,或改掉事件名称,其他还有像@SAN提到的情况,比如清朝官方曾向日本抗议称自己清国(见:日本外务省-外交文书-大藏省へ移管ニ关スル件37号第4卷226-245页。)也有清朝士大夫抗议:“今日本称我国曰清国,清字实朝名,而非国名也”可是日本不甩他们,然后到了中华民国时又说是支那共和国,被官方抗议了也不理会。然后现在有人就说日本这样写,就把原有统统改掉,大概就是类似情况的恶搞——浪子鱼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57 (UTC)
我大概理解你的意思,但结论和YFdyh000一样。你说的情况在现实上有两个例子:(1)“韩国/北韩”之于“大韩民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但“韩国/北韩”本身不具备“‘白痴’国”所具备的侮辱性,而且在(中国大陆以外)民间已极为常用,强行全文替换为“韩国/朝鲜”反而会衍生(中国大陆以外)读者的理解问题,因此全文本身使用“韩国/北韩”不能视为“恶搞”(但如果本来使用的是“韩国/朝鲜”,然后全文替换为“韩国/北韩”,就属于地区词破坏;反之亦然)。(2)“达伊沙”之于“伊斯兰国”(但严格上不能算国家)。“达伊沙”本身确然具备“‘白痴’国”所具备的侮辱性,而且不具备全局常用性,因此全文本身使用/替换为“达伊沙”应当视为“恶搞”(在维基百科,更精确的用词是“破坏”)。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06:03 (UTC)
@浪子魚:上面我说的是国家通称的情况。一般上,我们会依照国家对其正式完整国号的表达偏好表达该国家的正式完整国号,因此如果你说的是国家正式完整国号(而非国家通称)的情况的话,那就毫无疑问必定是“恶搞”(在维基百科,更精确的用词是“破坏”)。一个非常现实的历史例子是:中华民国刚建立时,中华民国的通称是“中国”,完整国号是“中华民国”,然而当时日本将中华民国的国号(不是国家通称)写为“支那共和国”,中华民国曾就此表示抗议,但未获理会。因此全文本身使用/将全文中的“中华民国”替换为“支那共和国”应当视为“恶搞”(在维基百科,更精确的用词是“破坏”)。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06:13 (UTC)
哦哦,对对,我举例就是类似这个意思,编辑摘要A国都这么用,所以他也要这样写😑—浪子鱼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08 (UTC)
不好意思,过年基本没上维基,现在才有时间。但过完年一看,原来这个毫无共识的议题居然趁我不在继续强行在推进,而且新的方案不单单没有考虑到反对方(包括我)的不同意见,反而完全排除反对方的意见,居然已经在公示了。所以我不得不表示(!)抗议(-)强烈反对。至于反对理由,我在之前的讨论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在此不再赘述。若推进方继续无视反对方意见并欲强行通过,我不排除请求管理层介入。其他话就不多说了,耗子尾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8日 (一) 08:09 (UTC)
基本上现行提案能迁就的都迁就了,但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真的不能违反,所以我只能排除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意见了。这话我也不是第一次说了,之前也说过了,你无视是你的事,排除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意见是依共识方针的规定(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而行,我不相信管理员会无视共识方针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规定。共识不代表完全如自己所愿(于我而言,有不少的规定也如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提案也不是这个,我都是考量过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以后才提这案。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的思维,那中文维基百科岂不是一条规矩也不能定下来?如果你继续坚持无视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规定的主张,并意图请求管理员为你的不正当的主张护航,那如我上方所言,我会直接作提报处理。如果有需要,我会附上先前取得的行政员意见供大家作参考。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10:05 (UTC)
有点长,简化一下好了:新立的方针不能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所以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意见不是“正当合理的意见”,不能纳入共识考量。这是大原则,不能变更。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10:23 (UTC)
那我也简化一下好了:所有违反“命名常规”方针的“共识”不是真正的共识。这是大原则,不能变更。如果你继续坚持无视命名常规方针规定的主张,我也会直接作提报处理,你可以试试,看管理层是支持你的主张还是支持我的。你以为你是谁?行了,话不投机,多说无益。等所谓的“公示”结束以后,再见真招吧。你应该祈求这次不会像上次那样无视共识强行移动被回退的事情再次发生。——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8日 (一) 12:44 (UTC)
我究竟说了多少次了,子命名常规的适用优先性高于母命名常规,这和关注度指引同出一辙。你的立论本身早已被社群否定。我已经将你提报到ANM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8日 (一) 23:40 (UTC)
你能代表社群吗?那我等着管理层的处理呵呵。——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3月9日 (二) 04:13 (UTC)
我只知道共识并不要求一致意见。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9日 (二) 05:56 (UTC)
  • 我希望提案人不要无视其他维基人关于简称标题的意见。社群共识理当重于一切,而共识并不要求一致意见,并不代表可以为此任意忽视某些意见。即使我个人的立场是支持不使用简称为标题的,但若提案人继续强行推动修订,我将坚决(-)反对提案。明明知道其他政治议题争议很大,先单纯处理连字元的问题不行吗?——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3月9日 (二) 13:22 (UTC)
    • 另外,若有空的话,希望提案人列出需要更动的页面清单。——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3月9日 (二) 13:29 (UTC)
    • @Ericliu1912:(1)我已经多次指出在此类标题应用简称有违防止歧义的要求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难道中文维基百科的社群可以制定一个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即使真的有人这样做,那个方针即使获得多少的社群成员支持,也会自动归于无效,因为它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因此,我并不可能制定一个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即使这样做可能会获得许多社群成员的支持)。共识要求接纳、听取的是正当合理的意见,如果我明知在方针中容许某种做法(于此例而言,是明文允许简称式标题)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但仍然为之,我实际上是在违反共识方针的规定,所以我并不认同我是在“任意”忽视意见。(2)退一步来说,即使我不在拟议方针条文处理简称式标题的事情,由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仍有制限,条文实际上仍会产生不允许使用简称式标题的效果,因此我技术上不可能“单纯处理连字元的问题”。公示停多久我没关系,但拟议方针条文绝不可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五大支柱留给我的底线,希望各位明白。(3)我会尽快列出使用简称式标题的国际关系条目(考虑使用隐藏分类的方式处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9日 (二) 23:41 (UTC)
@Ericliu1912:我有点累了,我觉得现在这拟议条文就只剩下简称式标题那件事情有一些争论点了。我想请你能不能先替我归纳一些赞同与不赞同使用简称式标题的理由,这样可能讨论的走向会比较好一些,我考虑在看过各方理由以后再做一次社群调查。3的那件事情我会照样处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0日 (三) 10:49 (UTC)
分类我暂时开在Category:使用简称式标题的国际关系条目这里,接下来会继续补。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2日 (五) 14:57 (UTC)
  • 很高兴看到目前的争议仅剩下“是否允许使用简称”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似乎很具有争议性,但标题中“—”和“与”的滥用问题却是需要尽快解决,因此我觉得可以参考之前WP:CC19命名争议的处理方式,先公示其余条文,简称问题先押后讨论(甚至有可能需要开启投票)。——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3月13日 (六) 09:18 (UTC)
    但我仍然认为应明确不允许简称式标题。(1)首先,简称式标题有悖于现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这里先不说“中”的问题)简称式标题的用字选取对部分地区的用户不友善(中文维基百科一大堆“朝X关系”、“X朝关系”条目,但自始至终就只有中国大陆用户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的用词习惯完全没被尊重,简称式标题的转换亦不便利;其他对部分地区的用户不友善的例子有“老X关系”、“X老关系”等,恕不一一列举)。(2)其次,简称式标题并不“易于识别”:大部分应用简称式标题的国际关系条目均牵涉至少一个不会常常以单字简称称呼的国家,读者看到以后往往要多用几秒的时间消化标题的含义(“古”是什么?“白”是什么?“不”是什么?“冈”是什么?“牙”又是什么?你能一看到就立即有答案吗?),有违命名常规的要求。(3)部分用户声称简称式标题是依据命名常规的“使用常用名称”要求而行,然而有好一些使用简称式标题并不会构成歧义的国际关系条目并未有应用简称式标题,在我看来应用简称式标题其实就是爱用不用的情况,和命名常规的“使用常用名称”要求根本完全无关。我大可以再重来公示程序,我的底线就是五大支柱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1:37 (UTC)
    不反对那些“老/白/不/…”改重定向。所以“日美台”等相对无争议的简称呢。“简称式标题”应该不涉及美国、日本等非全称吧。@Sanmosa:所以中日关系的序言和章节您打算怎么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1:56 (UTC)
    (1)如果改一半不改一半,仍然回到我上面说到的3(爱用不用的情况)。这和统一连接符/词的事情的本质完全一样。(2)“简称式标题”不涉及“美国”、“日本”等词,“简称式标题”的“简称”指单字简称。(3)(这例子有够具体)中日关系中华民国与日本关系中日关系史需要重组,以切合“使用‘<国名甲>-<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的定义。做法很可能是:将关系历史集中在关系史条目,关系史条目改称“中国-日本关系”;原“中日关系”条目现时主要叙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的外交关系(有些人说什么中国历史不能割裂,这条目反而自己割裂了起来),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关系”;原“中华民国与日本关系”条目现时主要叙述中华民国和日本的外交关系,改称“中华民国-日本关系”;后二者的条目内容改以两特定政权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为主。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2:15 (UTC)
    个人反对用方针将“用与不用”一刀切强制解决,这与连接词的情况不太相同(或者说连接词更容易统一),个人预期按各条目现状和编排难度使用适合的名称。如果有人能将条目拆分好、没获反对,再谈分写。--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2:26 (UTC)
    (1)没办法不一刀切。无法界定何谓“常用”的单字简称,一个单字简称是否“常用”在不同地方可能都会完全不同(我不敢断言哪些是所有地方都“常用”的),最终还是回到爱用不用的情况。(2)那条目本来就已经三分了,而它三分的状态并不是我先前的操作。我的提议操作就是把内容放到适合的位置而已。(3)就我看来,使用简称式标题的主张(无论基于任何理由)某程度上本来就是一种地域性偏见,对其他地区的用户非常不友善(至少从“易于识别”和简称式标题的用字选取而言),是对其他地区的用户的不尊重。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3:58 (UTC)
    强制更名势必影响部分条目中的时间线,可能引发割裂感、无谓工作量和原创研究。比如中美关系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关系,开头怎么写大清与美国关系(可能要单列条目,小作品)、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可能要总结写在“背景”章节。以及大概需要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与美国关系之类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4:39 (UTC)
    @YFdyh000:(1)“中国-XX关系”(未指明特定政权)和“中X关系”是完全的同义词,假设单纯将“中X关系”移动至“中国-XX关系”(注意:后者是拟议条文所允许的),是不会产生“影响条目中的时间线”、“引发割裂感”、“原创研究”的问题的,而我不认为对其他地区的用户的尊重属于“无谓工作量”。(2)上面我已经指出中日关系属于非常具体的一个例子,它本来已经是三分,所以才有进行三分式重整的基础。其他条目如果本来已经是三分,自然可以比照进行三分式重整,但如果本来并非三分,就要视乎其自身情况考量要怎样分、分多少。举个例:中朝关系完全不用分,北韩和PRC的关系并非承继自北韩和ROC的关系,无任何历史交集,直接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即可(拟议方针:“如条目中国家乙仅涉及一个政权,应移动至‘<国号甲>-<国号乙>关系’命名”),也不可能产生“影响条目中的时间线”、“引发割裂感”、“原创研究”。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5:01 (UTC)
    这种同义的移动、名称格式统一,我觉得意义不大,只是将歧义不明显但常用的名称改成固定格式的无歧义/较完整名称。华语人士会有人将中/美/日等常用国家名缩写理解成其他含义吗(如中东/美洲/尼日利亚?),恐怕完全不需要避免,蹩脚的统一感觉不是很习惯。方针留例外也没什么的,方针不是死规定。中朝关系如果内容与南朝鲜(韩国)没多大关系,更名明确不反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5:23 (UTC)
    @YFdyh000:“中西关系”,“西”是什么?你说的情况确实是会发生的。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6:54 (UTC)
    1.如上所述,我不希望一律全改,而是希望对个案有讨论和豁免。2.中西关系我赞成改,因不是特别常见的简称,不排除其他领域的歧义(比如中西方[3][4]),不过从许多可靠来源(“中西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来说,简称“中西关系”在重要场合是有使用率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07 (UTC)
    @YFdyh000:(1)社群中每个人的期望都不同,我已经尝试取得最大的平衡,我也要考虑完全不同意使用简称式标题的用户的意见,他们也不在少数。他们有些还要求不强制“中”置首,现行拟议条文以常用排序的理由确立“中”置首的办法,回避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影响,对他们而言已是很大的让步,我不认为他们会同意在对方完全不让步的情况下一让再让,毕竟妥协本身还是要双方都让步的。我一向是看实务提案的,这已经是我能达致的最大平衡了。(2)这使用率恐怕仅限中国大陆,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只有中国大陆的用户。我自己看下去还是会先疑惑“西”说的是“西班牙”抑或“西方”,最后还是要靠上文下理推断,我甚至认为这重新导向(不是我改重新导向的)应该改成消歧义。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8:07 (UTC)
    单纯的平衡,不一定解决问题。没看到充分讨论和意见,订方针过于严格没好处,共识不足就不要强求。中西关系做重定向(主题目消歧义)或消歧义我都没意见,只要有人诚心改进条目,而不是单纯按偏好修改格式。--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8:41 (UTC)
    @YFdyh000:我是看过先前讨论后才这样说的。我觉得至少也要给不同意使用简称式标题的用户一些尊重,不然我认为他们以后会觉得“共识”的决策过程根本不会尊重他们的意见,而只会偏向(或一味迁就)特定用户。之前他们的反应已经很激烈,我不认为有必要令他们产生更激烈的反应,这对社群和谐毫无帮助,也不是顾全大局的表现,毕竟现拟议条文也不是打算做全盘推倒。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14日 (日) 08:51 (UTC)
重行公示7日。此方案已经是当时讨论双方之间能达到的最大的平衡,希望各位能以大局为重,不要再要求订立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条文,不然我就只能向全体社群求助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08:28 (UTC)
(-)反对 无法接受强制性条文。请勿公示共识不足的条文来强求共识。应先完成相关条目的更名讨论(或清晰列举于讨论),而不是以方针共识为名推行更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09:58 (UTC)
那我转向全体社群求助好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

几个问题想问大家

  1. 单字简称式标题(即“XY关系”格式的标题)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吗?
  2. 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是可以做的事吗?
  3. 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条文有效吗?

以上,请大家解答。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

@YFdyh000BlackShadowGEricliu1912:已取消所有(先前进行中的)公示。我认为先搞清楚这几个问题比较重要,不然的话根本什么事情也做不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4 (UTC)
另外再邀请@Koala0090人人生來平等来解答问题。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9 (UTC)
什么事情也做不了,有时反而是一件好事 ……--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28 (UTC)
为什么坚持要在提案中绑定简称问题?为什么不考虑分段通过,而是要逼迫社群一次接受所有修订?显然目前的提案并不能取得广泛共识,无论换多少种角度询问,都只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3月21日 (日) 10:35 (UTC)
@Ericliu1912:因为不处理可能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我不可能制定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条文,否则整个方针都会归于无效。确保提案不会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以及确保讨论不会走向出现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条文的情况都是我认为我作为提案人应该具备的责任。现在我竟然还能让主张订立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新方针条文的意见影响讨论,已经算是我失职了。后面两个问题的答案相信我不用问,大家都知道答案吧,所以还是回到上面第一个问题:单字简称式标题(即“XY关系”格式的标题)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吗?你能把单字简称式标题解释到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吗?如果能的话,我当成我的疑惑得到澄清,我可以不处理单字简称式标题。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8 (UTC)
五大支柱里头就有一条叫做“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您坚持按方针办事,无视社群意见,在我看来是有些过于“墨守成规”。——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3月21日 (日) 10:52 (UTC)
然而WP:5P2也是五大支柱的其中一条。请问五大支柱可以有例外吗?WP:5P5说的是“请您大胆但不要轻率地去编辑、移动或修改条目”,在我看来在明知有相关方针的情形下无视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可能性是轻率的表现。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56 (UTC)
WP:IAR:“如果你打算忽略某些规则,请做好被质疑或感到需要质疑时的解释”。上面你应该是在叫我IAR,但是我做不到IAR所需要给予的合理解释。如果你认为这是可以IAR的事情的话,你应该想到合理解释,那请你进行解释工作好了,我好有个下台阶。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1:03 (UTC)
如果符合常用原则,我认为符合,相信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不将中日关系解读作中东与日本关系;“中”的定义和处理是另一议题,且可“主题目”处理,不能以此代表所有简称标题。先问是不是,再议“违反”程度。如果严格要求,相信所有非全名公司简称、品牌名、简称重定向、主题目消歧义等,均是“地域中心”的简称标题。--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37 (UTC)
@YFdyh000:既然这里是社群调查,相信你不介意我追问吧。“‘中’的定义和处理是另一议题,且可‘主题目’处理”,那就“中”字国际关系条目标题进行“主题目”处理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吗?如果不符合的话,那我制定一个容许单字简称式标题的方针其实还是无异于引导用户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制定方针时要排除引导用户违反其他方针的可能性。我真希望有人能把单字简称式标题解释到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这样我就不用烦那么久了,我真的心很累。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8 (UTC)
@Sanmosa:如怀疑不符合,请各案议,至少不是所有简称都会不符合。地域中心也不只是其中的“常见的地域中心例子”,不是万能的理由,不使用的地区(不论大小)也要尊重多数地区的常用度。--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1:11 (UTC)
“至少不是所有简称都会不符合”?现时PRC和ROC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的条目都全部建立了,容我反问:真的有符合的情形吗?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1:14 (UTC)
我看了一下分类: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就当前情况,建议您在条目探讨开题,列明各项要怎么更名(及是否保留重定向),然后公示。没有反对的可移动,有反对的另议。还有简称分类的情况。如果普遍通过并移动,再考虑是否立方针,方针先行可能太早,执行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反对。中日关系是否要消歧义或者主题目消歧义,暂时也犹豫了,竟然还有中非共和国,可能要涉及到消歧义页用法的议题。--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1:26 (UTC)
@YFdyh000:现在的讨论情况不太适合转介,自己的心力也不足,这事情可能要劳烦其他人了。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1:30 (UTC)
Sanmosa,不是次次方针修订都会成功通过,明明此方针修订很快会被存档,阁下又将其浮上水面,是否不想其不了了之 ?-- 约翰同志-条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55 (UTC)
@Comrade John:难道我连想得到一个解答的权利也没有吗?我知道这案子依原样通过的可能性很低,但我至少也要知道社群为何宁可冒着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风险,也要求订立一个违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方针,我实在是完全想不明白。我最后可能真的会另提一案,但是我还是很好奇这几个问题的答案,还有社群的取态。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1日 (日) 11:03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更新版)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

现拟将更新版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常规作方针通过,草案内容会尽快更新。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5日 (四) 03:52 (UTC)

草案内容已在2021年3月25日 (四) 04:01 (UTC)更新,并增补特殊情况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5日 (四) 04:01 (UTC)
草案已在2021年3月26日 (五) 09:21 (UTC)进一步更新。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6日 (五) 09:22 (UTC)
@YFdyh000:麻烦你过来发表一下意见了,不然我到时公示又会被其他有心人士中伤。这版的草案大体上鼓励采用原草案所规范的格式(通过限制“特殊情况”的适用情形),但以“特殊情况”(暂时)容许已采用单字简称式条目名的条目继续采用单字简称式条目名,避免对现状进行太大的更动。至于一些具体条目是不是要移动,“特殊情况”指明可以发起移动请求,或在互助客栈讨论。之前我曾经做过几次被回退的移动,如果这版草案通过的话,这几个移动我仍不考虑重新来(但其中一个我会考虑提出移动请求)。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6日 (五) 09:21 (UTC)
@Sanmosa:抱歉,我目前无意研究和推进该草案。虽然您可公示并拟作方针通过,但如果后续执行发生异议,我认为就需对细节重新讨论/表态,WP:7DAYS公示不能代表共识,讨论才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00:04 (UTC)
没人来讨论,通过了又说要重来,这是什么讨论循环?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7日 (六) 04:57 (UTC)
方针设立要基于共识,而如果没人讨论、只有提案人/少数意见,应当是“无共识”或者部分共识,不是任何内容公示多少日就产生“共识”了,希望能提案时明白这点以及7DAYS的本意。您得考虑是否有人关心这份议案、理解其内容,以及不关心客栈但精通相关内容的编者是否已了解到相关变更和实际影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05:07 (UTC)
我认为7DAYS的本意已被曲解,否则我上面也不会提对7DAYS的修正案。我清楚7DAYS(和客栈讨论)的本意是什么,不然我直接等7日然后公示就好了,用不着ping人来讨论。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7日 (六) 05:19 (UTC)
我请另外一个人过来好了。@Ericliu1912SANMOSA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2021年3月27日 (六) 04:57 (UTC)
我再多请一个人来好了:@Koala0090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日 (四) 03:18 (UTC)

建议在两岸四地用语格式手册中添加一段内容

通过:
Sanmosa版通过。版面格式暂不予调整。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13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原标题为:建议在两岸四地用于格式手册中添加一段内容

问题背景 基于外交方面的规则,目前各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大使馆都叫“驻华大使馆”,因此根据名从主人等原则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也都以此为标题。
我的解决方法 为避免有人在不了解相关背景的情况下将条目标题或正文内容等改为“X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大使馆”,建议在两岸四地用于格式手册中关于“华”用法的章节里添加关于外国驻华大使馆名称相关的内容,例文如下:

对于各国目前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大使馆及其现任工作人员,应当称为“X国驻华/驻中国大使馆/大使/参赞等”,在条目标题中应当称为“X国驻华大使馆/大使/参赞等”(因为“驻华”更为常用),而不应使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驻中华民国”等表述方式,这是基于以下原因:
*根据外交理论,世界各国的建交对象为“中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是被这些国家承认为代表“中国”的政权;
*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目前所有驻北京台北的大使馆的名称都是“X国驻华/中国大使馆”
南京北京等地的使馆旧址的命名不受此限制,可参照命名常规进行命名。

经过修订之后的版本如下:

PS:基于现在的版本,我还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识的改动(主要是改进表述方式、添加实例等,但会维持原文的本意不变),也欢迎各位阅读后发表意见,谢谢!

--侧耳倾听 2021年9月18日 (六) 15:47 (UTC)


是否同时容许“X国驻中国大使馆/大使/参赞”等用法?见[5]。另不认同否定使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驻中华民国”等表述方式,见[6]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0日 (一) 05:23 (UTC)
对哦,这个也是可以的。--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0日 (一) 17:38 (UTC)
此论述有社群支持“两个中国”的态度,是否违反“不预设任何政治立场”的原则?个人认为“名从主人”已经是一个很好的解释。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8:17 (UTC)
此句:“在条目正文中可以称为“X国驻华/驻中国大使馆/大使/参赞等””中的“/”若解作“或”,即中华民国可以代表目前的中国?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8:31 (UTC)
确实,名从主人已经足够解释了,其他解释有些画蛇添足。--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1日 (二) 07:50 (UTC)
(-)反对“在条目标题中应当称为”部分,条目命名不是格式手册的管制范围,应就此另立子命名常规或建立命名一致性决议。我认为应明确表明在条目正文中,“驻华”、“驻中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驻中华民国”在语境适合的情况下均可使用。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0日 (一) 23:42 (UTC)
那就先不讨论条目标题的事情,毕竟目前而言标题也确实都是“驻华”,没什么争议,但是实际上这类名称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命名常规里地内容,反之亦然,不可能完全隔离开的。如果真的要避免歧义,可以标明该大使馆是在北京还是台北。--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1日 (二) 07:52 (UTC)
(-)反对所谓“基于现在的版本,我还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识的改动”一句。知会上方参与们@Temp3600Matt SmithJasonloi1997Sanmosa:,Whisper of the heart将你们对于“基于现在的版本,我还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识的改动”一句视为无异议,因此径自改动指引五次,也坚称不需经过公示。-- 2021年9月29日 (三) 03:01 (UTC)
你就不用ping我了,当初是我要他转交来VPP的,当然还是得感谢你的操作。我的意思是只要不要在格式手册处理应该是命名常规处理的东西,还有不禁止“驻中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驻中华民国”的使用,那我不反对新加的条文,但原有部分的表述方式的修改我还是有疑虑。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9日 (三) 05:41 (UTC)
我的疑虑是其人开启“驻华”讨论,后头只使用小篇幅提及“个人反映社群共识”的编辑版本,且提及个人“反映社群共识”的编辑版本是使用“历史修订连结”,而不是使用“编辑差异”或{{比较条文}}供人参阅,完全把审视指引被更动的地方的义务丢在参与讨论者身上,另外要嘛两者一起谈、一起修订,否则就该分开提案,从没见过如此瑕疵的提案与后续行为,还自认不需经过公示。-- 2021年9月29日 (三) 06:13 (UTC)
对于格式修改,本来就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情,也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必须放出差异链接,想看差异的人多点一下鼠标就可以了,并不麻烦,所以我不觉得我的提案有瑕疵,相应的参与者也没有处于被动的位置。--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6:42 (UTC)
愿意使用Template:Editnotices/Group/Wikipedia:互助客栈上半部将“驻华”以“问题背景”和“我的解决方案”列出,却不愿意把“个人反映社群共识”的编辑版本使用Template:Editnotices/Group/Wikipedia:互助客栈上半部或下半部的{{比较条文}},又把查阅编辑差异的责任丢给参与讨论者,想看编辑差异就多点一下鼠标?以一位第三方的观点来看,这个提案存在瑕疵、使参与者处于被动的位置。-- 2021年9月29日 (三) 07:13 (UTC)
因为第二个议题用一句话外带一个链接就可以讲明白了,互助客栈方针板块里没有使用{{比较条文}}的讨论还是不少的,但他们依旧能把问题说清楚,就挺好。--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14:20 (UTC)
这就表示你完全没有重视第二个提案。-- 2021年9月30日 (四) 00:12 (UTC)
  • 痾我没想参于这个议题但是我对于没有公示,我觉得这很夸张。WP:共识明明写道“为了确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以及得悉改动,如果在互助客栈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7日内没有新留言;或
    2.至少讨论达30日,
    该提案只要取得共识便可公示,为期至少7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则提案算作通过;如果有新意见,请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存档后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话,应同时补回相关讨论连结,以便社群查阅。”公示可以更多人可以注意到这项提案,如果有人有更好的方案或示原有参于者没发现的问题就可以提出来再做讨论。~~Sid~~ 2021年9月30日 (四) 15:08 (UTC)
(?)疑问-这样会不会违反维基百科 对两岸主权立场中立 的原则?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1年10月2日 (六) 02:26 (UTC)
@Wetrace:可以视为专有名词的case处理(例如“中国共产党”是专有名词),所以我的看法是应该没有这个问题。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4日 (一) 10:54 (UTC)

Sanmosa版

我还是另提一案好了:
现行条文

使用“中国”一词

在描述国家或政权时,应尽量以确切的国家或政权名称取代“中国”一词,以避免歧义。如:“大清/清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

在1949年以前的相关条目中,若有歧义,则应当选择(较)无歧义的名词描述。例如,在描述北洋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时,不应直接以“中国政府”代称,而应以“北洋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称呼。

在1949年之后的相关条目中,应尽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等全称。若单一条目内的“中国”一词指涉对象相同,可使用置顶模板宣告条目内的“中国”指涉政权为何,但:

  • 不建议使用“中国”一词代指1971年后的中华民国;
  • 以下情况仍不允许使用置顶宣告:
    • 条目讲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包括政府机构、行政区划、法律法规、外交等(政治运动除外);
    • 条目讲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或多次提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 条目主体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太大联系,或条目叙述中很少提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 如相关国籍名称并不使用“中国”一词,条目中叙述国籍的内容亦不得使用“中国”一词。

此外:

  • 可采用“中国大陆”、“台湾”等称呼,规避使用“中国”一词(详见下方相关段落),惟条目中叙述国籍的内容除外;
  • 可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北京(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台北(政府)”等称呼,规避使用“中国政府”一词。为避免歧义,在使用相关简称规避时须注意下方两点:
    • 同段落或条目中同阶的名称格式需统一,且不能只有一方使用简称,以免同段落中因同阶仅一方使用简称,导致该方被误认为另一方的下级。
    • 同段落或条目中,如位阶较高者已使用简称,则该段高阶简称后的下一阶就不可使用简称,以免同段落中因较高阶者使用简称,导致该方被误认与另一方同阶。
  • 若“中国”一词位于专有名词内,则应维持该专有名词不变。如:“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中国广播公司”和“中国石油”等。

……

使用“中”、“华”等简称

由于“”、“”在文书及口语上皆可代表“中国”、“中国大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华人”,为避免歧义,原则上在1949年之后的叙述性内容中,应尽量避免直接以“中”、“华”二字作为直接代称,而应明确指出所描述的对象或其全称。若为了文章简洁而需使用“中”、“华”二字代称上述词汇,必须在使用前提及代称对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方)。

专有名词则例外视之,如“反送中运动”等。

提议条文

使用“中国”一词

在描述国家或政权时,应尽量以确切的国家或政权名称取代“中国”一词,以避免歧义。如:“大清/清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

在1949年以前的相关条目中,若有歧义,则应当选择(较)无歧义的名词描述。例如,在描述北洋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时,不应直接以“中国政府”代称,而应以“北洋政府”和“广州国民政府”称呼。

在1949年之后的相关条目中,应尽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等全称。若单一条目内的“中国”一词指涉对象相同,可使用置顶模板宣告条目内的“中国”指涉政权为何,但:

  • 不建议使用“中国”一词代指1971年后的中华民国;
  • 以下情况仍不允许使用置顶宣告:
    • 条目讲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包括政府机构、行政区划、法律法规、外交等(政治运动除外);
    • 条目讲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或多次提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 条目主体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太大联系,或条目叙述中很少提到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 如相关国籍名称并不使用“中国”一词,条目中叙述国籍的内容亦不得使用“中国”一词。

此外:

  • 可采用“中国大陆”、“台湾”等称呼,规避使用“中国”一词(详见下方相关段落),惟条目中叙述国籍的内容除外;
  • 可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北京(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台北(政府)”等称呼,规避使用“中国政府”一词。为避免歧义,在使用相关简称规避时须注意下方两点:
    • 同段落或条目中同阶的名称格式需统一,且不能只有一方使用简称,以免同段落中因同阶仅一方使用简称,导致该方被误认为另一方的下级。
    • 同段落或条目中,如位阶较高者已使用简称,则该段高阶简称后的下一阶就不可使用简称,以免同段落中因较高阶者使用简称,导致该方被误认与另一方同阶。
  • 若“中国”一词位于专有名词内,则应维持该专有名词不变。如:“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中国广播公司”和“中国石油”等。

虽有以上规定,惟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各国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为外交上使用的名称,仍可基于名从主人称呼为“驻中国”。如使用“驻中国”会产生歧义,则仍应使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驻中华民国”称呼之。

……

使用“中”、“华”等简称

由于“”、“”在文书及口语上皆可代表“中国”、“中国大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华人”,为避免歧义,原则上在1949年之后的叙述性内容中,应尽量避免直接以“中”、“华”二字作为直接代称,而应明确指出所描述的对象或其全称。若为了文章简洁而需使用“中”、“华”二字代称上述词汇,必须在使用前提及代称对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方)。

以下情况例外:

  • “中”、“华”等简称于专有名词中出现,如“反送中运动”等;
  • 各国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为外交上使用的名称,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仍可基于名从主人称呼为“驻华”。如使用“驻华”会产生歧义,则仍应使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驻中华民国”称呼之。

以上。就条目命名规范的部分,新写了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外交代表机构命名,建议作为章节方针通过。@Temp3600Matt SmithJasonloi1997寒吉Ericliu1912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4日 (一) 11:42 (UTC)

没人有异议的话,我就送去公示7日了,反正我这提案不调整版面格式(寒吉反对调整版面格式),然后就只剩我一个人反对原案了,我没理由自己反对自己的提案吧。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2日 (二) 14:56 (UTC)
我也觉得这样挺好,格式修订的问题先搁置一段时间吧。--侧耳倾听 2021年10月16日 (六) 04:12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升格为本站格式指引

如题。此草案先前因某些原因未得通过,但此前经过大量讨论,已有一些初步共识。现旧案重提,望能得到通过。

我个人是认为基本上没有什么值得更改的了。故先表态(+)支持

另允许我由衷感谢Sanmosa君等人的先前讨论,才能让现在的讨论环境相对轻松些。--WMLO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5:55 (UTC)

基本上支持此草案;个人一直以来皆反对用连接号(字)原创研究辨别国际关系性质之命名方法。不过同时要提醒,相关议题之主要争议不在于统一所使用之连接号(字),而在于具体要用什么连接号(字)。过往社群对此似乎难以形成共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1日 (六) 15:00 (UTC)
副知草案撰写者@Sanmosa君。其实依2021年1月23日的排序调查,社群多数倾向使用“-”字符。这点也是为了照顾到模板编辑者的精力。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00:38 (UTC)
我觉得“两个实体之间用全形‘-’连接号作为连接符号”这条如果有争议的话,确实是可以详细讨论一下的。之前对方案的坚决反对声音主要来自中华极端主义者,除此与连接号问题外的其他事项我都有妥善处理。Sanmosa Je sers 2023年1月1日 (日) 01:35 (UTC)
@Ericliu1912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连接号(字)的选择主要需要考虑中文语法、模板编辑与国名翻译三点。从(书面)中文语法考虑的话,“和”、“与”、“及”可能会比较适合;从模板编辑考虑的话,沿用全形“-”连接号可以减少麻烦;从国名翻译考虑的话,由于存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这类现存国家与“塞尔维亚与黑山”这类已不存在国家的名字,这导致了在命名牵涉这种国家的外交关系的条目的时候,用“和”字作连接字会引申断句问题。所以如果真要就连接号(字)的问题详细讨论的话,三个可行的方案分别会是沿用全形“-”连接号、用“与”字作连接字,以及用“及”字作连接字。我对于到底要用哪个连接号(字)没太大的意见。Sanmosa Je sers 2023年1月1日 (日) 01:44 (UTC)
还是(+)倾向支持使用“-”的符号。首在指引通过及订立之前,本站诸多已经用很多“-”符号。况如Sanmosa君所言“和”“与”“及”断句问题还是会有引起歧义之争的顾虑;又或者视情况允许三个一并使用——但这显然会有统一格式的问题。总的来说,使用“-”是最为简单的办法。毕竟我们的方针也不是不允许使用这类标点符号。
--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23:31 (UTC)
台湾不怎么用“和”,反倒是会用“与”及“及”,例如“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所以如果说“和”有问题,那“与”及“及”肯定也都有问题。其实大陆当局使用的“同”亦可说是一种选择,但因为通常要搭配“的”来使用(例如“中国同俄罗斯的关系”),仍稍显累赘。故个人建议全面统一用“-”,歧义应该最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2日 (一) 02:29 (UTC)
  • 不是很理解中华民国(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要怎样操作。Ghren🐦🕛 2023年1月1日 (日) 04:53 (UTC)
    @Ghren:简而言之,此页面将国家分为特定政权历史文化区域通名的两个概念,进而规定:
    1. 特定政权对特定政权(如:中华民国-俄罗斯联邦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
    2. 历史区域对特定政权(中国-苏联关系
    3. 历史区域对历史区域(中国-俄罗斯关系史)。
    其中,中国(含)是历史文化区域国家通名,俄罗斯(含基辅罗斯帝俄苏联)也是;而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苏联则是特定政权。只要搞清这点,便可操作。虽然可预见工程繁杂(包含拆分、重写等),但至少有个基准,且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此外,条目中,针对两岸特定政权之外交,则应使用全称而非简写(见Mos:两岸#中国一词的使用、中一词的简写使用)否则有违维基百科对两岸复杂情形之沉默立场。--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23:58 (UTC)
    我个人基本上还是倾向套用消歧义的思路,走实用路线。例如说,考虑到俄罗斯没什么必要消歧义且较“俄罗斯联邦”常用(现存国家,与帝国及苏俄时期不同),与他国搭配时一般而言就不用再特地加上“联邦”二字。最需要消歧义的则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存多数“中某关系”或“中国-某国关系”条目实际上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国关系”,个人认为确有调整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2日 (一) 02:33 (UTC)
    那“中华民国”是特定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特定政权,难道就要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民国关系”这种将基于现状而将这种政治上没有人使用的观点搬上来维基百科用?当“中华民国”和“俄罗斯联邦”两者都不承认他们展开国和国之间的关系(我不清楚中华民国内宣实际上是怎样的),事实上他们也不是展开国与国的关系,那为什么非得说“中华民国 - 俄罗斯联邦”间有关系。--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4:46 (UTC)
    首先对Eric君消歧义页面处理表示赞成。台湾海峡两岸关系这类通用且依据先到先得的例子可为您解惑。中华民国与俄罗斯联邦不承认之间正式的关系,不代表他们之间没有关系。这里的国家关系,不会因为一方承不承认其性质进而改变。而且也得考虑到历史性,比如委内瑞拉与美国,会因两国断交,从而否定之前的关系的存在么?--WMLO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5:03 (UTC)
    所以整个页面都没有规定这种情况,解什么惑呢?草案页是公开的,您不能假设我没有看到页面啊。那不是还有WP:命名一致性嘛。
    “中华民国与俄罗斯联邦不承认之间正式的关系,不代表他们之间没有关系。”是的,那就是民间上的关系,经济上的关系,地方和国家上的关系。WP:PB说要尽可能描述客观事实,那事实就是没有“中华民国 - 俄罗斯联邦关系”,俄罗斯以国家与地方关系展开这段关系,而台湾也以国家与地方关系展开这段关系。“美国-委内瑞拉关系”断交了,那就是没有外交关系,但也是国家和国家层面上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与地方关系。日本、朝鲜两者从未正式建立关系,那日本有认为过朝鲜不是一个国家嘛。“日朝首脑会谈”的时候,他们是怎样展开关系的?两者情况根本不同。--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5:43 (UTC)
    又或者是按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来说,WP:POV中所指的描述性术语指的是“是指那些非专有名词类的条目标题”(Shizhao),那这些关系有些是非专有名词,有些是专有名词。中美关系是专有名词,印度-斯洛伐克关系不是专有名词,是我原创出来的标题。两者的规范我想应该不同。
    又另外,“台俄关系”是常用名称。中国、俄罗斯相关来源姑且暂不列,台湾来说:
    [7]:2000年陈水扁当选总统后,更大力推进台俄关系,大量的学术研究机构与民间团体参与对俄经贸与科技文化合作。
    [8]:苏联解体俄罗斯取代其国际地位后,中华民国在台湾与俄罗斯联邦再度积极展开经贸文化交流(这时期以下简称台俄关系),双方互设经贸文化协调委员会,将台俄关系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9](中华民国总统府):总统也向访宾提出想法及建议,期盼台湾与俄罗斯关系能进一步提升及改善。
    连中华民国当局都使用“台湾与俄罗斯关系”,我想像不了“台湾 - 俄罗斯联邦”关系会存在什么中立性的问题,又或者地域中心的问题。而历史性的问题,也可以参照上边第二个来源解决。如果双方的政权没有变动,那就不更名。--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7:12 (UTC)
有一注释写道“一般以世界政区索引的排序为准”,这一条目是以ISO 3166为准,还是以条目中的收录标准为准。--东风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3:32 (UTC)
@Easterlies:按“按英文字母排序的国家和地区列表”章节的排序为准(等同于按英文字母排序为准),因此一个能即时判断排序而不看列表参考的方法是直接找国名的英文来比对。如有需要,我不反对将表述直接调整为“按英文字母排序为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5日 (四) 11:45 (UTC)
我的看法是选择一个非维基百科的,比较具有权威的参考标准,因为我是对这个条目的内容和收录标准有所怀疑的,比如ISO网站并未收录部分争议领土(如科索沃,索马里兰等),同时该条目内容与ISO上内容也有矛盾之处,比如条目中写道朝鲜英文简称为“North Korea”,而ISO网站给出的是“Korea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韩国同理。--东风留言2023年1月5日 (四) 13:28 (UTC)
@Easterlies:有点尴尬,因为一些政治因素的缘故,一些国际标准是不中立的,例如ISO标准就把台湾叫成“中国台湾省”(如果我真的用这种方式来命名条目的话,我在这里死一万次也不够),而我也没办法找到一个权威而不失中立性的参考标准,所以就只好直接按英文字母排序为准了。要不我就真直接将表述调整为“按英文字母排序为准”好了,反正世界政区索引的排序也没多少人真的会打开进去看。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5:04 (UTC)
“英文字母排序”也会有用常用简称还是标准全称的争议,比如朝鲜的常用简称North Korea、标准全称DPRK,英维按N排序;美国的常用简称America / US、标准全称USA,英维按U排序。--东风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3:48 (UTC)
@Easterlies:那还是暂时照搬条目的排序吧,毕竟实在是找不到更好的安排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7日 (二) 12:51 (UTC)
我倾向按“Congo,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C)、“Congo, Republic of the”(C)、“Korea,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Korea, North”(K)、“Korea, Republic of/Korea, South”(K)这样的方式排序。美国按“United States”(U)。--绀野梦人 2023年1月17日 (二) 13:46 (UTC)
@Yumeto:这个排法又是来自哪个标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8日 (三) 03:38 (UTC)
这样的排法可能欠缺标准,毕竟按刚果及韩国的例子来看,美国应该以“America, United States of”(A)进行排序。可能还是以某种非本站原创之国际标准来排序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18日 (三) 08:46 (UTC)
类似ISO 3166,但部分细节不同。--东风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11:26 (UTC)
@EasterliesYumetoEricliu1912:我考虑再三以后,我认为直接移除“就国家而言,一般以世界政区索引的排序为准”的注释更为妥当(现已移除),原因是我的提议条文写的是“如无特定中文常用语序则以英文国名、地方名或组织名字母顺序确定”,但我在“定义”部分指明“国名”等义于国家通称,也就是说拥有着相同的国名(国家通称)的两个国家的双边关系的条目名字里两国的排序实际上并不在拟议规则的规范范围内,而我记忆中除了南北韩以外,就只有两个刚果是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没必要为了两个条目与4个国家而特地花时间讨论一个我们根本不需要的国号排序标准出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49 (UTC)
  • (-)倾向反对很对具体细节还没有充分讨论,比如““海峡两岸关系”条目为以上规则的例外”一条放在《两国关系条目命名》段落不合适,相当于默认两岸是国与国的关系,不符合维基百科在两岸关系上的立场,建议删除或放在其他更合适的地方。“国家与多国集合”、“国家与地方关系”、“两地方关系”均可能涉及一方属于另一方,为其子集的情况,应与两者互不隶属有区分才好。--苞米(☎)💴 2023年1月5日 (四) 23:20 (UTC)
    @Baomi:(1)我在“释义”的部分有特别说明“‘国家’与‘地方’的界定与描述当依循事实论述”,而事实上中国大陆与台湾现时确实是由两个互不隶属的政权/主权实体(不考虑是否获广泛承认,仅考虑是否事实上独立于彼此)统治,因此“‘海峡两岸关系’条目为以上规则的例外”一条放在“两国关系条目命名”的部分较为合适。我想到的其他比较复杂的情形包括塞尔维亚与科索沃、格鲁吉亚与阿布哈兹、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阿塞拜疆与阿尔察赫、摩尔多瓦与德涅斯特河沿岸,以及索马里与索马里兰,以上提及的这么多组关系之中,后者都是不获广泛承认但主张且事实上独立的政权,如果强行当成前者与其所属地区的关系的条目来写的话很明显会引申出很多不必要的问题。(2)【A】现时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关系的条目并不限定该国家须不属于该多国集合/国际组织,而且该国家属于该多国集合/国际组织但仍有该国家与该多国集合/国际组织关系的条目的情况并不罕见,因此“国家与多国集合/国际组织关系”的情形虽然确实可能涉及一方属于另一方的情形,但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现在的习惯确实是不区分两种情形,因此为免扰民,我也决定不在规则上区分两种情形。【B】“国家与地方关系条目命名”的部分我有特别注明“仅适用于事实上不属于某国家的地方与该国家的关系条目”,因此你提到的问题并不存在。【C】“两地方关系”确实有可能涉及一方属于另一方,我可以加一个限定规则指定规则只适用于两地方互不隶属的情形。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6日 (五) 01:40 (UTC)
    我对于两岸关系相关方针指引修订后中文维基百科在两岸关系上的立场的理解如下:(1)中文维基百科对所有争议政权与领土一概优先以事实论述进行描述,事实论述如与法理论述冲突,事实论述在任何时候均具备优位性,及(2)以事实论述进行描述在任何情况下均不等价于对任何主权声张进行表态。因此,虽然方针草案基于事实论述将海峡两岸关系条目的例外规则放置于“两国关系条目命名”的部分,但这不代表方针草案于对任何主权声张进行表态。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6日 (五) 01:48 (UTC)
话说,考虑到此页面之范围,或应更名作“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双边关系)”为宜。这样也可以连带回避不少“国际”用词相关争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8日 (日) 21:28 (UTC)
@Ericliu1912:用“英属香港-葡属澳门关系”来想的话,确实好像有点不太算“国际”关系,我同意移动,但页面被移动保护了(章节方针),所以需要管理员代为移动,并在移动后修正{{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的连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4:59 (UTC)
可以。您们随便走走程序。--Ghren🐦🕚 2023年1月12日 (四) 15:33 (UTC)
需要注释何为双边,否则人际关系等也会纳入。此外,美加墨等关系会否因此从受限到不受限?--Gohan 2023年1月16日 (一) 03:09 (UTC)
@神秘悟饭:我感觉不需要,只要方针页的引言有足够说明即可(还是说这就是你说的“注释”?),之前Wikipedia:关注度 (虚构)也是一样的情况(这名字甚至是我提议的)。美加墨等关系(如果真能写成条目的话)本来就不受限,因为我当时草拟的条文写的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命名当遵照以下基本原则”。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7日 (二) 12:50 (UTC)
若有引言说明,不成问题。--Gohan 2023年1月18日 (三) 14:28 (UTC)
还是按常识。另外从命名常规本身的内容应该也可以轻易看出定义对象,不需要望文(标题)生义而纠结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18日 (三) 08:46 (UTC)
@Ericliu1912:我考虑了一下,由于zhwiki的对应专题页面的名字是“国际关系专题”,我还是觉得维持现名为宜,毕竟以后还有可能加入一些非双边关系的相关规定,如果没其他意见的话,由于这里都讨论达30日了,我就直接走公示程序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30日 (一) 05:21 (UTC)
有鉴于讨论已逾月,且所有意见均获处理,现公示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7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31日 (二) 04:09 (UTC)
没有人回复过我半言只语。请允许我反对此案。--Ghren🐦🕛 2023年1月31日 (二) 04:15 (UTC)
@Ghren:我觉得你说的东西与提案本身没有实质冲突,毕竟草案条文里有说“‘国家’与‘地方’的界定与描述当依循事实论述”,我不认为草案存在任何妨碍维基百科用户建立“台湾-俄罗斯关系”或“台湾-俄罗斯联邦关系”之类的条目的条文。另外,你第一次看到的版本应该是被Baomi移除了“‘海峡两岸关系’条目为以上规则的例外”这句话的版本,我后来回退了那个移除操作。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方针主张的是““国家”与“地方”的界定与描述当依循事实论述”,我的主张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命名依据双方发展的事实论述”,两者是冲突的。比如说,您现在方针将“海峡两岸关系”描述为两国关系,这是建基于““国家”与“地方”的界定与描述当依循事实论述”,假如依据我的主张,据我有限的认知,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自觉地将其描述为两个地区的关系,那应该是“中国大陆与台湾关系”,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关系”(不考虑方针中的是但书)。您“依据事实论述”的事实放错位置了。WP:PB说的是“参采法理论述必然会倾向某一方的主权声张”,但在上方采取中、台任何一方的论述,都是同一个结果,根本没有后边一大堆的问题。然后您的方案就要硬是要走WP:PB后边的内容。--Ghren🐦🕕 2023年2月3日 (五) 10:45 (UTC)
@Ghren:刚才把“‘海峡两岸关系’条目为以上规则的例外”这句话的位置移动了一下,你看看这样处理行不行。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7:50 (UTC)
移动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方针本身没有考虑我的意见。--Ghren🐦🕒 2023年2月4日 (六) 07:57 (UTC)
@Ghren:那容许我问你一个问题:塞尔维亚与科索沃之间的关系“依据双方发展的事实论述”是怎样的关系?你的回答能让我更好地重新考虑草案的部分用词。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26 (UTC)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怎样叫这段关系,第三方的国家、媒体怎样叫这段关系,那您维就依着他们叫就好。塞尔维亚与科索沃之间发生什么我大致清楚,但是他们以怎样的用语展开关系我真的不知道。联合国就用科索沃和塞尔维亚关系啊。--Ghren🐦🕙 2023年2月4日 (六) 14:54 (UTC)
@Ghren:行,我再依你说的调整,你给我的理由确实合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5:58 (UTC)
可以接受。另外“使用“<国名甲>-<国名乙>关系”的格式命名具体两个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条目内容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如条目中国家甲与国家乙均仅涉及一个政权,应移动至“<国号甲>-<国号乙>关系”命名。(如:“中国-俄罗斯关系”)”这一节,那“中俄关系”应该是重定向至“中国-俄罗斯关系”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关系”呢?--Ghren🐦🕑 2023年2月5日 (日) 06:56 (UTC)
@Ghren:那我觉得需要先判断俄罗斯帝国(沙俄)和苏联是否俄罗斯历史的一部分,而就这个问题而言,答案明显为“是”,因此“中俄关系”应该重新导向至以两国各个时期的关系历史为主的条目“中国-俄罗斯关系”。我的意见是条目“中俄关系史”应更名为“中国-俄罗斯关系”,而重新导向页面“中俄关系”则应修改其重新导向目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8:15 (UTC)
按您的做法很容易将连入修坏。比如说“中美关系”连入的实际上都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国”间的关系,这样更改入连入只怕是有违编者日常加入遧结之直觉。总之嘛,虽然此案没有规定,我认为不宜更改这些重定向。而且,编者在移动条目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不要修坏各种连入。Ghren🐦🕖 2023年2月7日 (二) 11:15 (UTC)
基本(+)支持。--Gohan 2023年2月1日 (三) 06:45 (UTC)
(!)意见:排序以该地首都/主要城市地理位置排好了,先写经度较东的,像港澳而非澳港,够中立;两者间连号/字只要是半形就反对。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1月31日 (二) 20:24 (UTC)
有东半球、东亚或西太平洋中心之嫌。--Gohan 2023年2月1日 (三) 06:23 (UTC)
如果拿英文字母来排不就变拉丁字中心、欧美文化中心、A字中心之嫌?——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1日 (三) 18:12 (UTC)
地域中心与字母中心不在同一层次,严重得多,后者没有真正的时空中心。--Gohan 2023年2月3日 (五) 01:07 (UTC)
有,拉丁字是欧美产物不是华夏产物,很多非印欧语系的语言都用拉丁字写出来不代表拉丁字不是欧美文化中心主义的一部分,而是代表欧美文化污染了那些地方的本土文化,中文才是华夏产物,有华式排序不用而用欧式排序就是欧美中心主义。大中华地区在东半球而将地名按东至西来排只是参考本土文化而已,没什么问题,北至南等其它按地理特征来排的排法一样,居西的欧美国家如果喜欢也可以在他们语言的维基百科按西至东来排。--——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4日 (六) 14:29 (UTC)
能不能不要在这里搞中华极端主义,你这样做跟英语地毡学院英语Académie de la Carpette anglaise没分别。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6:15 (UTC)
什么极端了,我只是离题了几句来解释排序不一定要用欧式思维而已,就算世上只有中文也可以排序。
况且我是宣扬本土,他们是鼓吹崇洋媚外,你这例子似乎不太适合用来反驳我。--——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4日 (六) 16:40 (UTC)
英语地毡学院是法国的一个推广法语的组织,著名于颁发地毡给他们认为的“法语叛徒”,就法国而言,这完全不是“崇洋媚外”,而且还真能算是“宣扬本土”,你能不能不要在未经考证的情况下给出false statement?而且中文维基百科也不是“宣扬本土”的地方,你这种言论是想置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于何地?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6:55 (UTC)

英语地毡学院是法国的一个推广法语的组织,著名于颁发地毡给他们认为的“法语叛徒”,就法国而言,这完全不是“崇洋媚外”,而且还真能算是“宣扬本土”,你能不能不要在未经考证的情况下给出false statement?

对不起呢,我看不出该页描述的组织原来是曲线(反语)撑法文。

而且中文维基百科也不是“宣扬本土”的地方,你这种言论是想置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于何地?

原来提出、建议用中式不用欧式排法等同宣扬本土,笑4(笑死)。(节删)
另外我这{{quote|原句}}有没有用错?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5日 (日) 14:49 (UTC)
这里单纯是把中文维基百科现行的排列习惯给归纳了而已,而且大量模板也沿袭了这个习惯,我认为另外制定一个新的排列规则并不现实。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异议:先后顺序仍未明确,未表明是按照“国名、地方名或组织名字母”的官方全称还是常用简称,且部分国际组织常用简称并非英语(如FIFA为法语)。--东风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4:46 (UTC)
@Easterlies:就国家而言,由于我写的是“英文国名”,而Wikipedia: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国名与国号对“国名”有定义,“国名”的解释应参考该处。我参考了一下一些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关系条目,我认为像你提到的FIFA之类的那种国际组织并不属于国际关系专题的范畴,而落入国际关系专题范畴的国际组织应该也没有“常用简称并非英语”的情况。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而且,因为中文维基百科的这类国际关系条目的命名本身也很取决于英文维基百科的对应条目的命名,我个人的意见是以英文维基百科的对应条目的命名中的顺序作准,但我没办法直接把这点写进方针。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20 (UTC)
另外其实也有一点可以说,就是像FIFA这种组织,虽然它的缩写是来自法文的,但英文环境里基本上不会另取一个缩写,因此我觉得不能因为那个缩写不是直接来自英文而拒绝认定那个缩写是英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24 (UTC)
个人不建议强行规定页面分类排序。当然,还是可以提供一种或几种常见的排序方法作为建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4日 (六) 08:04 (UTC)
@Ericliu1912:我其实也只是把中文维基百科现行的排列习惯给归纳了而已,而且我也不觉得会有其他人使用其他的排序方法。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11 (UTC)
我知道,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将其作为强制规范而已,尤其本站对于分类排序毫无章法,国际关系专题不应该自己先“向前冲”。此外,虽然我自己也会使用英文排序,不过对于这套方法是不是最佳解,个人亦持怀疑态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4日 (六) 08:18 (UTC)
@Ericliu1912:或许不是最优解,但就目前而言是最能避免麻烦的解。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28 (UTC)
还是那句话,不要管太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4日 (六) 08:40 (UTC)
目前来看命名规范争议颇多,我个人建议ISO代码,不过为避免活跃编辑的额外工作量和各种中心的问题也可以不设强制要求,由条目创建者自行决定。方针内可列出推荐排序方式(ISO代码、国名英文字母等)但不强求。另外(-)反对捍粤者的提议。如果要上升至欧美文化中心的话那本初子午线是以格伦敦的林威治天文台为准,经度岂不也是欧美文化中心?而且如果要用中式排序法的话可以看看北京奥运会的做法,按汉字笔画排序,但这个方法一方面有各地国名和繁简不一的问题,另外也会涉及到几内亚中心[开玩笑的]--加州德鲁伊培训中心驻维基百科大使Let's go Aggies! 2023年2月10日 (五) 00:25 (UTC)
(+)倾向支持汉字笔画排序,但我也觉得应包括其作为推荐排序方式而不强制。--——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2月10日 (五) 16:07 (UTC)
记得之前类似讨论中有人提出了基于 ISO 3166 的排序方法,我个人根据该想法制作了一个表格。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2月9日 (四) 10:15 (UTC)
  • (-)倾向反对现行版本依然是一堆难以下咽的文字,感觉几乎没有多少人会认真顺利的读完。(!)意见个人认为在建一个新条目时,在认真查阅了各地用词差异后,如果均不产生明显的指向型歧义的情况下,能使用最简称呼就使用最简称呼,这样才方便后续链接链入。例如爱中关系的爱和中均有指向性的歧义,但是爱爱关系在中文语境的国际关系学中就无论如何都是☞指🇪🇪爱沙尼亚和🇮🇪爱尔兰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什么连接词都是毫无意义增加工作量和编辑者定向错误的概率。我也反对有人动不动喜欢拿先到先得来说事。——虹色 2023年2月19日 (日) 02:28 (UTC)
    其实我个人只主张统一连接号,其他任何改动都不在个人预期内,但这指引包裹提案内容太繁杂,恐怕难以取得共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19日 (日) 16:16 (UTC)
    还是觉得连接词比连接号更友好,对于新手来说,很多条目都特别容易误用标点符号和连接号。--游客中心 2023年2月20日 (一) 06:20 (UTC)
    只要能够统一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0日 (一) 09:36 (UTC)

“A地-B地关系”是不是该用短横线?

此话题无关“一字线的符号选择”,故另开一节。许多“A地-B地关系”条目标题用的是一字线,方针草案《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中谈及有关内容也用的是一字线,但是窃以为应该用短横线。按我对GB/T 15834-2011的理解,连接号只有表示“起止”时才该用一字线,而“A地-B地关系”中的连接号并不表示起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上有些类似情况也用了一字线[dash 1]。然而窃以为,国家标准与外交部网站不同的时候,参照前者会更合适,故仍应使用短横线。--爱维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3月14日 (二) 21:19 (UTC)

MOS:连接号1-4中复合名词用短横线的指引规定似乎已经与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中的方针部分冲突之前将国际关系命名常规升为格式指引的提案中已经有编者讨论,但看来毫无进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anmosaEricliu1912虹色分子:故ping曾参与讨论的各位编者,希望能引起重视。--PexEric 💬|📝 2023年3月18日 (六) 12:50 (UTC)
@PexEric(*)提醒WP: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中的方针部分并不涉及连接号。只有“外交代表机构命名”一节是方针,涉及连接号的是其他章节。--爱维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3月19日 (日) 09:21 (UTC)
抱歉,是我眼瞎了。那看来可以直接修正。--PexEric 💬|📝 2023年3月19日 (日) 09:38 (UTC)
但是看起来很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3月19日 (日) 09:58 (UTC)
如果你说的短横线是半形那种我就(-)反对。中文文章就应为美观起见按全形格式统一用全形标点。--——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3月22日 (三) 14:10 (UTC)

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我在“一字线的符号选择”提案里其实有意回避了这个问题。其实按照中国的旧标准GB/T 15834―1995,这种情况无疑应该使用一字线。在新标准中,这个问题被过度简化成“复合名词”(compound noun)。但按照语义理解这里的双边关系是两个实体名词之间的联系,不能简单看成一个词,英文中用 en dash 而不是 hyphen 连接,表示“A和B的关系”而不是一种“名为A-B的关系”。--InstantNull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07:51 (UTC)

看了一下GB/T 15834―1995,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情况下符号的长短。例中的秦岭-淮河线也可以理解成表示起止,和新标准不矛盾;en:Qinling–Huaihe Line也是用em dash。我认为还是应参新标准用短横线,不知道其他地区是否有类似标准。--PexEric 💬|📝 2023年3月20日 (一) 15:10 (UTC)
U+002D(连字暨减号,-)比半字短,显示效果不好。此外,w3c中短横线推荐的 en dash(U+2013,–)。另像 牛顿-寇次公式感觉换成U+002D也是感觉短。--Kethyga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8:25 (UTC)
大家,能不能留意一下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中国大陆维基百科”,中国大陆的那些国标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统统都不适用,因此为了中国大陆的那些国标有所变化而去动这些旁支末节的东西对于中国大陆以外的人来说毫无意义。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3月28日 (二) 12:10 (UTC)
@Sanmosa:真是抱歉!要是一开始我意识到了不要地域中心,就不会提出这个讨论串了。这样常用的方针您提醒之后我才想起来,实在不应该。——爱维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4月3日 (一) 16:30 (UTC)
其实倒也不是这样。毕竟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标准是很有权威的,也可能成为常用情况,不一定不能适用。只是此处除了考量官方标准,还要考量视觉效果及其他地区使用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4日 (二) 08:28 (UTC)
所以不依靠大陆的国标,当其他地区不去定标准的时候,我们也只能依国标啊。而且台湾也有标准啊。--Ghren🐦🕚 2023年4月7日 (五) 15:03 (UTC)
倒也不是这样说。我的理解是如果一个地区不去定标准的话,那个地区就是没有标准,他们想用什么符号就用什么符号。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9日 (日) 06: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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