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8年10月

論Template:Or與Template:Fact

{{Or}}與{{Fact}}是兩個使用在頁面中標明出可疑敘述的模板,Or是標出疑似「原創研究」的文字,而Fact是標出需要「列明來源」的文字。現在問題來了,這兩個模板的目的有何不同?
以我之見,這兩個模板的目的沒有不同,因為掛Or或是Fact的目的都是為了標出有問題的文字敘述,請求作者提供可信賴的來源佐證,只要作者提供了可信來源便可自文中移除那些模板。
既然Or與Fact的目的相同,為什麼要存在兩種模板,而且使用不同的顏色和註解呢?所以我認為Or與Fact保留其一或者將Or重定向到Fact即可,除了可明確統一掛模板的目的之外,也避免頁面出現兩種顏色交錯的情況。基於以上理由,我將Template:Or提交了刪除或重定向的討論。--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02:53 (UTC)

我個人認為兩個模板有著程度上的分別。使用Fact模板的文字,應是可信性較高,只欠來源證明;使用Or模板的文字,則被懷疑屬於原創研究,可信性亦較低。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6:05 (UTC)
我可以認同這種區別,但實務上卻存在著判斷標準不一的問題,因為參與維基百科的用戶在知識水平或熟悉領域上非常不一致。我認為判斷的標準不一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除了在功能上會降低掛這種模板的參考價值之外,在感情上,錯誤地質疑他人的編輯為原創研究是傷人的。王鎮惡條目是我一個印象很深的例子。王鎮惡條目曾因被認為是小說體裁和原創研究而被兩次提交刪除,結果似乎因而造成創建該條目的新手離去,然而事實上該條目的內容大致是依據《宋書》原文譯成白話而來的。另一個例子是先前被提交特色條目複審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當時該條目中許多地方被標示為疑似原創研究,然而無獨有偶地,其中有些地方也是出自《魏書》記載。所以說,原創研究的質疑很容易受到用戶自己主觀意見的影響,很不可靠。與其不小心冤枉他人為原創研究,不如請求來源更為實際。--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07:46 (UTC)
我認為這是對於Wikipedia: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理解上的偏差。即到底將一段沒有來源的東西,標示為原創研究或者來源請求,是出於對百科的負責呢,還是對於原貢獻者的「傷害」?為什麼一個根據任何史書添加內容的用戶,卻並不加入該史書作為來源?當然你可以說是新手等等,但是百科的用戶尤其是廣大不編輯的瀏覽者,並不會根據原來的貢獻者是不是「新手」評價中文維基。就好像維基的用戶在很多場合嘲笑百度百科、互動百科內容的時候,有任何人考慮過這些是不是「新手」貢獻的嗎?沒有。所以對於新手的包容是社群內的事,很多取決於溝通的方法等,但是對於條目正文內容的審核是對外的事,直接影響維基的形象地位與聲譽。
確實這兩個模板基本上就是一個度的問題。所以你可能會將原創研究理解為對於別人的傷害(請注意原創研究模板顯示是一個問題,而不是一個結論),但是我卻可以將來源請求理解為對於暫無來源的貢獻的有限度的寬容。比如說某用戶寫「張三曾經被任命為大將軍」,我會假設這是真實的加上來源請求。但是如果某人寫「張三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將軍」之類非常明顯的個人觀點,我就會毫不客氣的上「原創研究?」。這並不是針對任何人,而是維護百科的形象與標準。Msuker (留言)
意見同上。假如看起來像個人觀點(或任何符合Wikipedia:原創研究的定義),應使用原創研究的模板,否則假如只是不太肯定是否正確,使用來源請求模板便可。兩個模板有著明顯的分工。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15:21 (UTC)
當你質疑他人為原創研究時,你有多少把握呢?如果你不是很有把握,那麼你不應該輕易質疑他人有原創研究之嫌;如果你已很有把握,那麼你已經可以著手修正了,為什麼要掛上懷疑原創研究的模板呢?難道在自己有把握的情況下還殷殷期盼原作者能補上來源佐證嗎?--百楽兎 2008年9月25日 (四) 15:55 (UTC)
原創研究本來就是着手修正前給其他用戶機會,是一個較高規格的警示提醒。從個人來說,如果我看到一個來源請求掛在某普通的事實上(記得曾經有人把韋恩·魯尼條目很多完全無爭議的事實掛滿來源請求),我並不一定急於去找來源。但是如果我看到一個我了解的可查證信息被掛了原創研究,應該會很快去找來源。本身,這還是保留一個程度、嚴重性的差異問題。現在我想既然很多人都認為原創研究比來源請求嚴重,這就已經是作用。如果全部並成來源請求,那最多以後大家手動、主觀再區分比較重要的來源請求和比較不重要的來源請求?—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7:55 (UTC)
想要保留區分嚴重程度差異的意見也有道理,我也了解了,如果各位對區分嚴重度有需求,我也不堅持刪除或重定向。但我還是認為{{Or}}模板的操作在實務上可能會常常發生冤枉他人的情形,因為用戶的水平不一,對此模板的操作質量可能差異很大。而且我認為如果已經到了疑似原創研究的嚴重程度而且沒有冤枉,那麼有此判斷能力的人應該立即著手修正,而不是期待原作者能很快修正或補充來源。--百楽兎 2008年9月26日 (五) 10:52 (UTC)
  • 贊同刪除{{Or}}。就我認知,觀看或動手查到很多很多的「沒有來源」的文字段落,才會近一步善意推定該項次或全文為原創研究,換言之:要求附上可供查證參考來源屬於點或線層次,善意推定條目內文為原創研究屬於層面。應付點線所需的{{Fact}}模版可取代不適用點線用的{{Or}}。建議推定條目內容為原創研究者的維基朋友,利用較妥切的{{Original research}}模板。--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0:59 (UTC)
{{Or}} 現在本來就是包含問號的,沒有看出與{{Original research}}有任何本質的區別。只不過後者的打擊面積更加大,反而常常用來把整段都質疑,而不是針對一句甚至半句明顯有問題的陳述。—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7:48 (UTC)

我對修訂特色條目評選規則的意見

從本次事件,我感覺到投票制度確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鑑於特色條目是維基百科的門面,有必要維持較高的門檻,因此我建議今後特色條目評選應該採取挑刺制:任何反對意見必須得到妥善回應,要麼證明該反對意見不成立,要麼對條目進行改善以使該意見無效。最終,當該條目要正式成為特色條目時,具體執行者應該能夠很容易判斷符合以上條件。

因此,在這一制度下,沒有「支持」票,只有(!)意見和對意見的(:)回應。當討論進行到指定的時限後,執行者根據他看到的版本判斷意見的處理情況,來決定是否讓條目成為特色條目。這裡,執行者本身甚至不需要能看懂條目(比如有些太專門的條目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只要他能夠確信反對意見已經被妥善處理即可。這樣的管理行為容易執行也容易監督,且和投票制度一樣公平合理。此外,我建議若採用這一方案,則如果沒有人提出意見時,該條目應該被否決成為特色條目。理由是,我就不相信世上有十全十美的東西。如果一條意見沒有,說明這個條目可能太晦澀了沒人懂,也就沒人敢發表意見,因此該條目應被否決。—地球發動機〠✆ - ✉✍2008年9月10日 (三) 15:01 (UTC)

很好的建議。以前我曾經提出是否能把「票決」改成「共識決」,只有所有異議都解決,也就是達成共識的時候才可當選。現在的制度只看支持票,而投下支持票的人並不需要為自己的這一票負責,甚至有些投票連把全文通讀一遍都沒有做到。我建議在你意見的基礎上重訂評選規則,最好能夠量化、細化,每一條意見給出相應的扣分,最後按總分決定是否能夠當選。
或者,以這種沒有「支持票」、完全面向缺點提出改進意見的評選代替一直無人問津的同行評審,同時強制要求所有參評特色和優良的條目都必須通過同行評審。例如,同行評審90分以上可以參評特色,80分以上可以參評優良。那樣的話,特色條目的評選還可以保留票選制度。同時,撤特和撤優也可以走相同的流程。--Alexcn 2008年9月15日 (一) 01:12 (UTC)
沒有「支持」票,只有(!)意見和對意見的(:)回應。是個很大膽的的想法,也是共識的基礎。如果要這樣做,的確要比現在更加公平,但是為了防止執行者判斷的錯誤,建議最好有2-3天的緩衝期。也就是評選時限到期後,如常由執行者根據條目內容和意見決定條目是否特色,但是只做結論,不更新相應的特色頁面和加上特色標記,等待一個校驗期,其他人可以在這個期間審查執行者的決定,檢查是否有判斷上的錯誤。校驗期過後,再根據最後的意見修改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4日 (日) 13:26 (UTC)
打分的話,灌水的機會也不少。個人傾向支持只以討論達至共識的方法。—Altt311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7:24 (UTC)
可以採取逐條扣分的方式。這和「沒有支持票,只有(!)意見和對意見的(:)回應」是一致的,只是多一個評分。--Alexcn 2008年9月16日 (二) 00:48 (UTC)
「逐條扣分」有沒有辦法判定「扣分」是否有效?抑或只要有人提出扣分,並付上理由(不論其他人同意與否),都視作扣分?或者只要有人反對,該條扣分無效?剛剛看過User:Alexcn/條目評審意見匯總,似乎不少理由實屬見仁見智,不見得所有人都會同意匯總的評批。到最後,會否同樣走向粗暴的「投票共識」?我總覺得一些沒有絕對標準的事情,很少能透過「討論共識」解決(尤其人多口雜的時候),我想扣分制未必有效,只會增加評選的複雜度。不過,我認為「共識決」的確實可取,所以建議:
將評選分為「共識」(5天)和「票決」(2天)兩階段,在「討論」時建立一個「Checklist」和「討論區」,評選者以點列形式提出批評,而我們就在「討論區」相討各點批評是否合理,如達至一致共識,就將點列的批評刪去,就毋須進入票決階段,通過成為「特色條目」。如果無法達一致共識,就進入「票決」階段,但投票者必須在「討論」段階發過言才有投票資格,以防一些人只投票不說話。—2014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8:04 (UTC)
不如這樣,分成支持和反對的雙方,各方提出論點,再由公正人決定。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2:49 (UTC)
2014的建議似乎比較可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日 (五) 09:55 (UTC)

條目評審意見匯總

我正在做條目評審(評特色、優良、dyk等)意見的整理工作。目的是,通過對這些條目的批評性意見的匯總,分門別類整理出在對條目的缺陷進行評價時所關注的各方面問題。希望最終整理出的意見能作為改進當前條目評審制度(評特、撤特,評優、撤優等)的參考。

這個工作的頁面在User:Alexcn/條目評審意見匯總,目前剛完成對2008年成功評特的條目意見的整理。由於工作量不小,希望能和對此有興趣的維基人一起完成這個工作。如果有同仁有意,請在這個頁面簽名,我會把它移動到wikipedia空間。謝謝。--Alexcn 2008年9月13日 (六) 06:45 (UTC)

一直沒任何意見 等於 默認所有人認同?還是根本沒有人注意、沒人有興趣看呢?厲害!這麼大膽的想法。--122.100.148.50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30 (UTC)
等做出一個大概來再看有沒有人有興趣吧。--Alexcn 2008年10月1日 (三) 02:15 (UTC)

數學方面的格式手冊

我翻了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的數學、物理書,裡面阿拉伯數字或者字母在和漢字混用的時候前後都空一個半角的空格(緊鄰標點符號的情況除外),但是我看了下Wikipedia:格式手冊 (數學),裡面卻說不要加空格,以我的編輯體會來說還是加了空格之後看起來更清爽些,我建議格式手冊是不是明確一下到底加不加空格,如果不加將來能自動加嗎?  Mu©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22:43 (UTC)

也許將來網頁排版技術能針對英數字和東亞文字的字距做調整吧。--百楽兎 2008年9月17日 (三) 23:27 (UTC)
不加空格太醜了,如果和斜體連接就更不能看。--刻意 2008年9月29日 (一) 04:09 (UTC)

關於知名度

在下創建的條目304305User:Wing兄貼上了知名度模板。

當然,嚴格按照現行的Wikipedia:知名度,條目304305均難以找到兩篇深入介紹的文獻,因此在下認為User:Wing兄的做法完全合乎現行規定。在下也承認依照現行的規定,這兩篇條目的確符合方針中所規定的「知名度不足」的問題。

但是,如果嚴格按照這樣的要求,則許多數字條目需要貼上知名度模板。因為,大多數的數字條目均無法找到兩篇深入介紹的文獻。

甚至於,如果按此要求,則像現在大多數的年份條目(如2006年2007年2008年)和日期條目(如9月17日9月18日9月19日)都有需要貼上知名度模板的必要,因為很少有文獻是專門深入介紹某個年份或者某一天的。

因此,在下在此提請大家討論,類似於這種特殊條目,是否應該獲得一定程度的豁免?

另一個想提請大家討論的是:自然數集是個無限集合,如果無限制的寫下去,終究有些不妥。社群是否應該制定關於數字條目的特別規定?(比如規定多少以下的數可以創建,再大的數字則除了有特別的數學意義,否則不宜創建。)—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6:23 (UTC)

一般來說數字150以上的話,沒有數學或者其他方面的特別意義,都不宜建立,像304305,沒有一個語言版本建立的,英文版都是(►)重新導向300,我想,數字類的條目,掛{{fame}},不是說要你找兩篇獨立文獻,而是要在限定時間內在條目中寫出這個數字的特殊意義和價值,要是不能的話就重定向的意思。—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9日 (五) 16:40 (UTC)
1.重定向到300在下認為是個相對合理的做法。
但是,由於現行的方針中缺乏數字條目的特別規定,這仍然可能導致爭議。因為如果301-309可以重定向到300,那是否可以創建987654321-987654329重定向到987654320呢?
2.即便User:Wing兄的確如閣下所言,並非要求在下「找出兩篇獨立文獻」,而是要求在下「在限定時間內在條目中寫出這個數字的特殊意義和價值」。但是,由於現行的Wikipedia:知名度中缺乏相應的規定,因此可能導致爭議。
3.在下依然認為,社群應當對數字條目、年份條目和日期條目予以特別規定。否則,這將可能是一個潛在的制度漏洞。—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7:12 (UTC)
WP:MM#為何要合併頁面WP:NOTE#合併304305這兩個條目除了純數字意涵外沒有內容,若無法擴充則應合併或刪除。—RalfX2008年9月19日 (五) 19:14 (UTC)
在下並不反對合併條目。在下完全同意唐吉訶德的劍的處理意見。
在下提出討論的意圖是:建議社群對數字條目、年份條目和日期條目予以特別規定。至少確認下面這兩點:
1.一般來說,數字條目,如果數字在XXX以上的話,沒有數學或者其他方面的特別意義,都不宜建立。
2.對於年份條目和日期條目,以及滿足第一點的數字條目,只要求其中的內容可供查證,不要求兩篇或以上深入介紹的文獻。
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19:37 (UTC)
補充一點,987654321-987654329要是重定向的話,不是到987654320,而是應該重定向到900000000,不過900000000也沒有什麼特殊性,因而也不會被建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9日 (五) 19:49 (UTC)
可參考en:Wikipedia:Notability (numbers)。--Mewaqua 2008年9月20日 (六) 06:15 (UTC)
感謝Mewaqua找出英文維基中相應的方針。在下認為,既然英文維基有相應的方針,這就證明了這些特殊條目有實行特別規定的必要。那麼,中文維基社群是否可以考慮引入這個方針?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08:47 (UTC)

可參考280~300之間的條目,我認為400以內還是有很多東西可以寫的。--Peterjiang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10:42 (UTC)

單看333這個條目,且不說其中的內容是否應該以這種形式收錄,「在科學中:氯鉑酸的熔點為333K」這一句,便讓我對這個條目的知名度產生了懷疑。這種內容寧可刪掉,也不值得加入到條目中來充數。—Choij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5:23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應該維持特色條目

請大家看Wikipedia:特色條目覆審/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某些管理員再次「選擇性失明」,對此我已經見怪不怪了,請大家明鑑:特色條目的覆審規則從來沒有說過中立票不算數(候選的時候如果沒達到臨界情況則中立票不算,但覆審不是),管理員卻無視兩票中立,更加無視該條目大大改善的現實(連當初最主要的支持撤銷特色者菲姑也改為中立),強行撤銷。就算按照候選的規則,但既然5票贊成是底線,剛剛達到臨界點,就應該將中立票算在內。反正不管按照哪種規則,都應該算中立票,以百無一用是書生為首的部分管理員卻無視規則,本人也不指望他們能悔改,所以只有自己動手恢復特色了。若有意見,請在互助客棧里提出,我雖不及諸葛孔明,卻也不怕「舌戰群儒」。

大家試想:需要8票支持才能成為特色條目,怎麼可能用5票就撤銷而且不考慮中立票,管理員的做法我十分不理解,只能理解為管理員憑着自己的喜好急於把該條目撤銷,迫不及待罷了。——¤  2008年9月21日 (日) 06:28 (UTC)
管理員長夜無風的意思是中立票從來不算,但事實是如此麼?規則是怎樣就是怎樣,任何人都沒有權力篡改、歪曲既定規則,哪怕規則有漏洞(比如特色覆審的「5票以上」、沒有說中立票到底算不算),修改的也應該是規則而不是在規則下達成的既成事實。我今天是上班偷偷上網,想說就這麼多,望大家公正、公平地對待這件事,謝謝,閃人了。——¤  2008年9月21日 (日) 06:41 (UTC)
你去查找一下條目評選和撤消的所有記錄,包括特色條目、優良條目、推薦新條目、特色圖片和特色列表,看看哪一次評選和撤消有將中立票算進有效票裡面來的?就算管理員申請的投票,也只是在臨界的狀態下,才會去考慮中立票。而此時,中立票也一樣是無效票,僅提供參考而已。維基不是法律文書,不可能什麼情況都事無巨細的說明的一清二楚,有些不嚴謹的地方按常理判斷一下就可以了。—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1日 (日) 15:38 (UTC)
而且縱使按照管理員評選的話,這種情況也不算臨界狀態,現在是支持票占總有效票的比率為5:7,大概是71.4%,而要求的比率是2:3,大概是66.7%,已經超過4.7個百分點,差距那麼大,還算臨界狀態?—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1日 (日) 16:00 (UTC)
(:)回應:不要對我說你自己的解釋,我要的是白紙黑字,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找到一個維基的正式規則,大家看這裡(管理員別隨便更改!),規定了Wikipedia:特色條目撤消:2周內至少8票支持(包括提名者),並且2/3以上的人支持。很顯然,按照規則,本條目絕對不應該被撤銷特色,因為8票沒到。至於現在特色覆審頁面上的規則,應該是舊的規則沒改。長夜無風先生,你還有什麼話說?你曾經在本條目評選特色時對我說過:「我需要的是你提供參考文獻,而不是需要你的解釋。」我同樣想說:「我需要的是你提供明文規定,而不是需要你的解釋。」你沒有任何權力解釋規則,不要說什麼按常理。維基規則確實不是法律文書,但是如果由你這樣胡亂解釋,完全背離中立原則,維基有什麼存在下去的意義,乾脆算你的一言堂好了。你不是一直標榜自己「中立」不「原創」麼?現在怎麼在這種問題上「原創」了呢?——¤  2008年9月22日 (一) 11:48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這個條目是否應當維持特色搞編輯戰沒什麼意義,但是條目重審標準確實應當檢討一下。一向如此之類其實就是中文維基百科長期以來惡性循環而很難有大的進步的根源。現行投票制度本身就是粗暴無理的,它僅僅看票數,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的門檻很高,但是選出來的條目卻根本無法跟其它大語種相提並論。為制度作出更改,靠的還是不注重意見的投票,由這種本身就不合理的東西又怎麼可能造成良性的變革?現有制度下,中立票向來不算,那麼中立票到底有什麼意義?那些中立者只寫「意見:」不就完了?何必多搞這個模板?現在這種氣氛,中立者提出的意見往往被視作空氣,長此以往,更沒有什麼人願意進行有意義的討論,只是為支持而支持,為反對而反對,結果只能是服從多數人的話語暴力而已—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2:21 (UTC)
沒錯啊,現行的條目評選和撤消的投票制度明顯是粗暴無理的,不單止中立者的意見,反對者或支持者的意見都不被人尊重,所以你可以看到存在很多問題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這樣的條目,可以帶着這些問題一直通過提刪、推薦新條目、優良條目、特色條目四個投票關卡,反對者的意見一直都被忽視,而原編者要通過這些投票關卡也很簡單,到一些維基人的對話頁拉拉票就順利過關了,而那些被拉票者我懷疑可能連條目都沒認真看過,基於和原編者的友情就草率地投了支持票。—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2日 (一) 02:43 (UTC)
觀點不被重視的維基人很多,但是他們為了拿到話語權,儘可能表達自己想法,只好委屈求全的違心支持於自己相近的意見以集中票數,因為在統計票數的制度暴力之下,此為唯一的辦法。而且還有人篡改已經結束的原有討論。Wikipedia: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所上演的鬧劇就是證明。要想治本,只有徹底廢棄投票制度。在制度不改的情況下,唯一的辦法就是獨善其身,抵制各種不講道理的投票。對不合理的規則,只能予以無視。-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4:05 (UTC)
最重要的還是人,如果一位使用者他不仔細讀完條目再投,而只是支持某一維基人而投,那麼再好的制度都是枉然。一般讀者由於不是專家,建議不要參與條目投票(尤其是特色條目、列表候選及複審),以免無意間支持錯誤多或內容不完整的條目(若要投最好先找專家評審)。--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4:27 (UTC)
如何建立這班「專家」的legitimacy?要這位專家出示大學文憑?還是靠「口碑」?我怕到最後都是訴諸「投票」解決,無論如何都會出問題,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法。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的問題出在討論太遲,大家還在辯証當中,支持票就已經沖上去了。我在此誠心請求各位討論恢復「同行評審」的功能,要求特色條目先經過評審,才能付諸評選表決(優良條目或許可以寬鬆一些,凸顯跟特色條目的差別)。而「同行評審」必須是實質討論先行,不一定要投票進行,可能是先討論,直至真的無法達成共識才投票表決。
但廢除投票是沒有可能的,因為有一些東西並無絕對結論,沒法明確判斷,例如冰熱海風曾質疑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存在價值,我就大表反對,因為我認為他乎合重要性的要求,討論只會相持不下。隨便祭出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恐怕維基無法暢順運作。—2014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9:07 (UTC)
關鍵在人這一想法是錯誤的,因為不好的制度會使好好的人變質。你看看現在某些投票,有多少票都是被綁架的!!!!專家評審更是可笑,任何專家到了中文維基,只怕也會喪失專家的操守。有些東西沒明確結論,那麼當然應該把這類東西擋在維基百科之外,寫上維基的東西必須是明確有來源的,連這種起碼的認識都需要討論嗎?我提出不墨守成規可不是什麼「隨便祭出」,而是維基已經無法正常運作時的無奈之舉。—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10:03 (UTC)
(:)回應:請大家不要扯遠了,我現在說的是針對這個條目的問題。管理員長夜無風先生,你簡直是在睜眼說瞎話,甚至是血口噴人了。大家請看他說的原話:「所以你可以看到存在很多問題的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這樣的條目,可以帶着這些問題一直通過提刪、推薦新條目、優良條目、特色條目四個投票關卡,反對者的意見一直都被忽視,而原編者要通過這些投票關卡也很簡單,到一些維基人的對話頁拉拉票就順利過關了,而那些被拉票者我懷疑可能連條目都沒認真看過,基於和原編者的友情就草率地投了支持票。」首先,提刪根本不應該,當然應該通過;推薦新條目也沒有問題,沒有人在投票時提出任何問題,當然也應該通過;至於評選優良和特色,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反對者的意見真的如長夜無風先生說的「一直都被忽視」麼?簡直是誣衊!就是因為反對者(包括長夜無風先生本人)提出的寶貴建議,使得條目不斷完善,終於成為優良和特色條目,難道長夜無風先生你要推翻自己的行為麼?不過也難怪,你就是一直在推翻自己曾經說過的話,比如你同意設立重審的冷靜期,後來卻為了儘快使本條目撤銷特色而收回自己的話,現在又在Wikipedia: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中投贊成票,反覆無常之作為大家一目了然,反正你就是仗着自己是管理員,你說的話就有理,沒有人敢提出異議。至於說我拉票的事情,我確實拉票了,但這也基於條目的素質本身夠格,況且其他人沒有拉票麼?所謂「友情」種種,不好意思,我從沒有將友情作為實現自己目的的工具,你這麼說簡直太惡毒了,而且我不認為自己和投票支持我的人有多少實際的友情可言。長夜無風先生,你大言不慚地說出這些無恥的話,我覺得你不配做一個管理員,你有自知之明的話還是辭職吧,好好把功夫花在編輯條目少,少來勾心鬥角。——¤  2008年9月22日 (一) 11:32 (UTC)
顧心陽兄,討論不要人身攻擊,這不會有益於討論問題。另外善意推定,我相信長夜無風是對這個條目的質量不滿,而非對你不滿。 長夜無風同意設定冷靜期,但目前並非規則(或社群的共識)。拋開條目是否應該撤銷特色條目不談,你這次的做法很有問題,應該先討論,而不是重新加上特色條目的標籤。
至於這次投票的情況,5:2不是太大的比例,但也不算邊界條件。按照目前實施的規則(討論中的不算),中立票沒有計算在內,除非處於臨界。另外重審的投票通過條件也是不小於5票,這是目前的規則。
我的建議是延期。讓更多的維基人來發表意見和投票。
當然,我也是投反對票的,原因是質量還不夠特色的標準,比如文章的組織,語言這兩方面還有差距。
最後,希望能夠平心靜氣的討論問題,帶着情緒甚至人身攻擊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9月22日 (一) 12:53 (UTC)
我投的是中立,對這個條目和這個事件我還是中立。但我覺得顧心陽處理這件事時的確有多次人身攻擊,這本身就是違反規則的。—不想放棄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3 (UTC)
大家晚上好,我是蘇州宇文宙武。我被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錯誤地封禁了(大家可以看我以下的申訴),最遲到星期四才能解禁。他連我的初始IP都封了,所以我只能回家上網吧,可到了網吧後我發現沒帶身份證,只好回家拿(我家距離網吧10分鐘步行)。我為什麼這麼執着,就是因為我實在受不了長夜無風和百無一用是書生的做法,不吐不快。
回答我蘇州老鄉用心閣的話,請饒恕我無法對長夜無風這種人善意推定,因為他誣衊我利用其他人的友情,這明顯是誣衊我的人格,其用心險惡不亞於直白的人身攻擊,難道就不許我反擊?!況且我說的都是事實,沒有什麼愧疚的。長夜無風同意設定冷靜期,但卻執意在冷靜期期間提出撤銷本條目特色,雖然並不違反維基規則,但其原則性和職業操守值得懷疑,除了對於我和我這一條目有偏見之外我看不出有其他原因。另外,重審頁面所說重審通過的條件是5票以上(用算術來說就是大於5票)而不是你所說的不小於5票,且不用說這次重審本身就沒有達到標準的大於5票,就算達到了也是剛剛好,難道不算臨界情況?所以中立票是一定要算的。況且,在Wikipedia:投票中明明白白寫着重審通過條件是至少8票,所以這次重審明擺着是無效的。對於不想放棄兄弟的話,我只想說,就算我有人身攻擊,但也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進行的反擊,你沒看見長夜無風說我利用別人的友情,這比人身攻擊更傷人你懂麼?!219.234.213.23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5:57 (UTC)
Wikipedia:投票頁面是User:Markus於2007年7月11日更新時,將特色條目撤消需要的至少5個支持票改成至少8個支持票,請參見:[1],很明顯是一個錯誤,因為他當時是批量比照相應的頁面作更新,而並不是執行投票達成的共識,同時出現錯誤的還有優良條目撤消的票數,由3個支持票變成6個支持票,我都已經作了糾正。—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3日 (二) 03:29 (UTC)

(!)意見:計票的問題我就不探討了,但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被撤銷特色條目的原因好像是因為多人認為有原創研究之嫌,希望認為哪裡有問題的人能在條目或討論頁中標明,以供他人參考。--百楽兎 2008年9月23日 (二) 03:08 (UTC)

原創研究的問題已經在特色條目覆審的過程中,由菲菇去圖書館翻查到了相關的文獻,並依據文獻對條目有問題處進行了逐一的刪除和修改,大部分都解決了。但條目仍然有其它的一些問題存在,具體可以參見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3日 (二) 03:56 (UTC)
(!)意見:總算有空來這裡了。風波可謂過去一陣子了,我也冷靜想了想,覺得做法是有些過了,在這裡向各位說聲抱歉。其實這次風波完全是規則不健全造成的,我也認了,反正管理員說什麼就是什麼了,我沒有功夫再和他們糾纏。但是,我強烈要求將此條目恢復為優良條目,一是經過多番修改,即使離特色條目標準還有距離,但絕對夠格成為優良條目了;二是該條目本來就是優良,儘管被以各種理由撤銷特色了,還是優良,不用再次評選,管理員長夜無風先生不是最喜歡舉先例麼,我就舉困在衣櫃裡香港國際機場好了,這兩條目本為優良,成為特色後又撤銷,然後未經評選又恢復優良,可以作為我的要求的先例。已經有管理員將此條目恢復優良了,但是長夜無風(大家可以看條目編輯歷史)卻多次回退,再次「睜眼說瞎話」。請長夜無風先生不要搞特殊化、雙重標準,謝謝。還有,請將該條目解鎖,我不會再恢復特色,但為了再次成為特色,必須再加強改善。——¤  2008年9月28日 (日) 09:54 (UTC)

User:Shizhao對於封禁蘇州宇文宙武的行為作出解釋

我是蘇州宇文宙武,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先生以「不遵守投票結果的共識」為由封禁了我三天,連我的初始ip都封了,但我沒有明白,因為這個理由並不能成立。暫且不說管理員先生所謂的「共識」是他自己認為的還是大家公認的,首先請看Wikipedia:封禁方針,裡面沒有寫我的所謂「不遵守投票結果的共識」屬於哪一條,大概屬於破壞吧?但再看看Wikipedia:破壞,但裡面明明白白寫着「固執己見:一些用戶不能同別人達成共識,甚至不顧其他所有人的反對頑固的進行編輯。這的確令人遺憾,但不是破壞行為,請參考Wikipedia:爭議的解決。 」不屬於破壞行為。退一萬步說,就算我不遵守所謂的「共識」,但也沒有作出破壞,那我為什麼會被封禁呢?請Shizhao先生作出解釋。219.234.213.23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6:11 (UTC)

請不要繞過封禁發言(後果似乎比較嚴重)。另外,在未達成共識前擅自移除/掛上任何管理模板也算是破壞吧,而且閣下是在搞編輯戰。--121.32.105.252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6:34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在封禁前的部分修改的確屬於編輯戰,按理應該封禁1天,而不應該用「不遵守投票結果的共識」為封禁理由。這件事——本來是應該妥善解決的,但是顧心陽兄也太過執著了,為什麼偏得為了一個虛的榮譽而釀成這麼大的爭執?如果管理員們認為封禁3天是合理的話,那麼請網開一面,不要計較他繞道發言而延長封禁;如果是維持3天封禁的話,期間也請顧心陽冷靜,大事化小,不要操作IP。讓這件事盡早結束吧,再鬧下去只會對社群造成傷害。—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6:51 (UTC)
(!)意見,我贊同書生的處置,因為顧兄的那幾次爭議編輯應屬「不遵守投票結果的共識」的破壞,而非編輯戰。這樣看待好了,我認為他現在這種編輯行為等同把未經特色徵選程序或不是特色條目的條目硬加特色標章,很顯然的,若這樣解釋,他的行為就等同破壞了。--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9:36 (UTC)
(:)回應這裏是時昭百科,獨裁的百科全書。您要編輯自由的百科全書的話,請往別處。-Nthgd 2008年9月23日 (二) 01:32 (UTC)
顧兄參加了編輯戰,屬於正常封禁。BTW,請N兄不要人身攻擊。—不想放棄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0:17 (UTC)
(:)回應:哈哈?!我繞過封禁為的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沒有搞破壞。維基竟然有這種規則,還不讓人說話了?!無語了。——¤  2008年9月28日 (日) 09:58 (UTC)
(:)回應:維基百科有的規矩就是這樣,你遵守了,就沒法維護自己權益;不遵守,別人就可以橫加指責了。很久不來評論這些事,想安靜的編編條目,沒想到老顧都被封禁了。念在12級維基創作獎的份上,沒有功勞也有份苦勞,沒必要動不動就封禁啊。找些熟人來勸勸不是更好?畢竟封禁那都是針對純粹的破壞啊,我覺得沒有理由相信顧心陽會存心破壞。哎...不說多了,維基有些東西已經積習已深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保佑家人,感謝大家對四川的援助! 2008年9月30日 (二) 19:34 (UTC)
(:)回應:基本同意上面的觀點。--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1日 (三) 03:25 (UTC)

要搞動員令嗎?

上次動員令距今超過1年,雖然之前有人建議搞,但無深入研究和執行。中文維基百科有大量小作品需要改善,另外有一些條目需要建立,加上近月優良條目的參選數量大減,表示維基的良好條目數量越來越少;因此希望搞一個動員令,來改善維基條目質素質!-- 期望坦克把聯建民碌成肉餅(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9月24日 (三) 15:21 (UTC)

計劃建議

  • 時間:12月
  • 模式:類似第五次動員令
  • 大動員令主題:不限
  • 小動員令主題(主題可再商討):條目翻譯(不限語言),地理專題,科學專題
  • 投票結束時間:10月10日,看投票情況才決定是否舉行

支持

  1. (+)支持-- 期望坦克把聯建民碌成肉餅(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9月24日 (三) 15:21 (UTC)
  2. (+)支持,不抱有太大期望,但偶然衝擊一下還是好的。—LokiTalk 2008年9月24日 (三) 16:18 (UTC)
  3. (+)支持-- z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8:12 (UTC)
  4. (+)支持--Billyliang@天天砍書記 2008年9月24日 (三) 22:29 (UTC)
  5. (+)支持,沒有甚麼理由可以反對的。—JNIV 2008年9月26日 (五) 09:03 (UTC)
  6. (+)支持,--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9月26日 (五) 10:06 (UTC)
  7. (+)支持,但也應該動員消滅機械翻譯。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12:50 (UTC)
  8. (+)支持,動漫主題也該搞搞了,大把坑,也應該注意現有條目質量提升與擴充,很多內容嚴重過時了,有些條目落下原語言版本一大截。錯字 筆誤 粗劣翻譯等都是需要解決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3:46 (UTC)
  9. (+)支持KK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1:38 (UTC)
  10. (+)支持,我希望來個香港劇集條目和迪士尼條目提升—Leungkaiyin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9:27 (UTC)

反對

  1. (-)反對,先表個態,建議發起人先檢查一下上一個動員令產生條目的質量吧,條目小沒關係,別淨是語句不通,翻譯錯誤,似是而非的。小條目儘管沒有提供豐富的內容,但也不至於誤人子弟是吧。翻譯的條目起碼術語得符合吧。參考良知消費(參見修訂記錄),建議先清理一下。最後提一個建設性的意見,動員令最好分多個角色,創作/翻譯,校對(文字和語句上的),評審(內容的正確性和準確性),否則很難收拾的。我可以容忍維基百科條目少,內容單薄,不可以容忍謬誤流傳,害人不淺。--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9月25日 (四) 11:44 (UTC)
  2. 現時(-)反對:請發起人想清楚如何保證條目質素。zzz......很睏 吵醒我 2008年9月25日 (四) 15:17 (UTC)
  3. (-)反對,寧缺勿濫。與其創造大量半成品和C&V作品,然後一段時間後再搞提刪,不如考慮如何改善現存條目。—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2:44 (UTC)
  4. (-)反對。另外,冠上Wikipedia字眼的「動員令」名稱容易被人誤為是以中文維基社群之名所發動,其弊端或不妥行為(例如:廣發通知至維基用戶)亦會被社群所概括。除了贊同用心閣建議;該「動員令」舉行必須由社群共識才能產生外,建議未取得共識的該類似相關活動,另取他名。--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3:54 (UTC)
  5. (-)反對,不支持未有共識的行動,另外,根據長年來更新DYK的經驗,動員令與產生優質條目並無絕對關係,更多時候為了推薦而推薦,造成更多爭議,所以如果因為了想要利用動員令來增加優質條目為理由,我亦不支持。—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9月26日 (五) 07:27 (UTC)
  6. (-)反對,我本來是持(=)中立,但在未經過充分討論便擅自開動員令我絕對不支持,也有違以往做法。Dragoon17c還好,先在這裡提草案,但這個連基本草案在客棧都未有定好就開專頁。在動員令的最終目的方向未落定前,本人(-)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9月26日 (五) 17:43 (UTC)

意見

  • (!)意見,是否舉行動員令,個人沒有意見,敝人有新建條目的動力時,會盡力配合(不過已經「熄火」很久了)。但請在用戶頁留言宣導動員令的人,確認該用戶不拒絕動員令及其他訊息,以尊重用戶。—ellery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06 (UTC)

請問條目中出現日本人(真實人物或虛擬人物)的簡介時,是否應該在姓和名之間加一個半角空格呢?

  • 因最近去日本維基時,好像他們有時候是這麼做的,在正文中不加空格,但在人物簡介處是有空格的,應該是為了比較清楚的分割姓和名,因為日本人的姓和名有時實在很難分界,尤其是某些虛擬人物——不過好像也沒有達成共識的樣子。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應該這麼做呢?——202.99.224.*--2008年9月25日 (四) 12:45 (UTC)
這跟人物是真實或虛構似乎無關,姓與名中間空一格是日文中慣用的格式,但因為中文中並無此格式習慣,我們並不需要去跟進才是。—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9月26日 (五) 01:57 (UTC)
歸根到底,中文讀法與日文讀法不同。如德川家康,日文讀Tokugawa Ieyasu,中文就不會如此讀法。中文沒有與日文一樣的中間停頓。HenryLi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2:06 (UTC)
  • 我不是說姓名分離與是否是真實人物有關,只不過虛構人物的姓名一般更加不靠譜,所以更難區分姓和名的分界而已。我認為既然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那麼應該不遺餘力的消除所有相關歧義才是,假如有人查詢相關的條目,條目中應該至少有一處能夠讓他了解鳥山明姓「鳥山」而不是姓鳥,藥師寺涼子姓「藥師寺」而不是姓藥師……而要做到這一點,最簡單的就是在人物簡介的姓名中加一個空格吧。--202.99.224.*2008年9月26日 (五) 02:37 (UTC)
  • 至於中文的習慣……中文之所以沒有這種習慣,只是因為漢族的複姓數目已經少到不會產生歧義的地步,我們翻譯西方人姓名的時候,還不是要把姓和名分開,還要加個圓點以示區分?-202.99.224.*2008年9月26日 (五) 02:42 (UTC)

漢族姓氏未必就都那麼好分辨。譬如台灣有位官員叫做賀陳旦,他是姓「賀陳」而非姓「賀」,但經常被人搞錯。何況使用中文的不是只有漢族,很多少數民族的姓名也用中文表記。

日本媒體在刊登中國人姓名時,同樣會把姓跟名空一格,這是他們對姓名表記的習慣。反過來說,在中文領域按中文習慣就可以了。何況維基的方針是記錄現狀,中文領域沒有將姓名分開的習慣,維基不該自行創造。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3:03 (UTC)

中文裡的姓名可不見得比日文好辨認喔!我也認識有人姓『范姜』,除此之外台灣有很多原住民的名字,不特別說明很難判斷何者為姓何者為名。除此之外還有種常見的混淆狀況:台灣早期就很常見到女性冠上夫姓之後,姓氏變成兩字的情況,此時如果正好又取了單名,姓被當作名的誤會機率幾乎接近100%。但如同大部分的人都同意的,中文中沒有的寫法就不要自創,頂多日文原名的註解中沿用日文格式即可。—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9月26日 (五) 03:11 (UTC)
正如大象所言。只需打開中文報紙,就會發現日本政要的名字都是不加空格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26日 (五) 10:25 (UTC)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山田 太郎
假名やまだ たろう
平文式羅馬字Yamada Tarō

我習慣這樣:山田太郎山田 太郎(やまだ たろう),但基本上只用在第一次出現名字的時候。—Eky- 2008年9月26日 (五) 12:47 (UTC)

我認為Eky兄的做法應該可以解決IP兄的問題了。這也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了,考慮日本有和字,本就該加上日文漢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26日 (五) 13:07 (UTC)
嗯嗯,我想我明白Eky先生和大家的意見了,就是說:1、在日本人物條目中,無論其姓名原寫法上是否採用漢字,都應該應該加日文原名模板。2、當作品條目中出現虛擬人物介紹時,應該在姓名後標明其日文原名。這樣的確可以最大限度的消除歧義,謝謝大家的意見。----202.99.224.*2008年9月28日 (日) 10:34 (UTC)

歐聯命名問題已展開投票

請各位到Wikipedia:投票/歐聯命名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06:59 (UTC)

投票前討論在哪裡?—RalfX2008年9月27日 (六) 10:39 (UTC)

上面,展開討論已達近一個月,只是因為無人問津(演變成批鬥),在投票的討論區討論還是可以的,請明察,謝謝。—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1:48 (UTC)

該投票發起之前並無討論,請注意所謂上面的「討論」其實就是另外一個投票,完全不符合Wikipedia:投票的相關規定,即必須在方針頁先行討論,然後根據多數人觀點才可以發起投票。最不可思議的是投票頁已經演變成不需要理由,不是參與投票者不提供理由,而是發起者根本不充分解釋支持各選項的理由。

從維基客觀性中立性角度出發,這種有明確擁有者的現存國際性事物,是世界商標知識產權等的保護對象,其主人至今已知唯一使用的中文名稱,根本不可能以什麼投票改變。難道我們維基用戶一起投票,「聯合國」明天就可以叫「國聯合」了?—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8:29 (UTC)

還有,有些足球員到內地紋了自己的大陸譯名,那我們要使用嗎?不過長夜無風您似乎不明白討論的問題,既然「官方名稱」是歐洲冠軍聯賽,那麼noteTA便沒有用啦,而您所舉的例子是全部華人應以什麼簡稱,和地方無關—Jacky~回答我~無聊IQ題~哪個西甲球員最兇猛? 2008年9月28日 (日) 10:26 (UTC)
個人是個人,與法人、其它法律或註冊產物有明顯的區別。舉例來說,你如果要起名、改名叫David Beckham,沒有人能夠阻止你。但是如果你要舉辦一個足球賽事,名字叫歐洲冠軍聯賽或者UEFA Champions League,就違反世界很多國家的名稱權保護。
現在沒有人要求消滅noteTA,但是作為主導的名稱必須秉持中立性選擇遵從主體擁有者的選擇。其它的地區名稱、簡稱、俗稱甚至常見誤稱,都可以保留,但是不存在根據什麼「投票」在一個以中立性客觀性為生命的百科全書取代主名稱的理由。—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1:09 (UTC)
Jacky,我當然明白你們討論的是什麼問題,在維基上又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爭議了,「名從主人」和「先到先得」誰更優先一直都在討論。而在之前的討論中,基本上最後都是以「名從主人」來決定條目名的,只不過沒有形成相關的方針或指引而已。比如「ASEAN」的中文譯名,中國大陸大部分譯為「東盟」,台灣大部分譯為「東協」,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大部分譯為「亞細安」,出現爭議之後,有維基人認為,應該「名從主人」,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是ASEAN的成員國,所以應該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主要報章的譯名「亞細安」做為條目名,而大家都認為合理,這個條目就被移動到以「亞細安」做為條目名。再過了一段時間,有個有探索精神的維基人去了一封電郵給ASEAN,結果得到的答覆是中文譯名為「東盟」,所以後來又把條目移動到東盟的全稱「東南亞國家聯盟」上。現在的「UEFA Champions League」的譯名爭議和「ASEAN」的譯名爭議基本上相似,而這種爭議在維基上也不算少見,所以我才認為有必要對「名從主人」和「先到先得」兩個原則誰應該更優先的問題進行討論,並希望達成共識寫進Wikipedia:命名常規里。而不是今天針對一個條目投一次票,然後得出結果說應該「先到先得」,明天針對另一個條目發起另一次投票,然後得出另一個結果,說應該「名從主人」。這樣只會搞得越來越混亂,而且下一次出現同類問題時,又得討論,又得投票,多煩啊。—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8日 (日) 18:20 (UTC)
除了先到先得和名從主人外,亦請注意一下名稱的常譯,例如條目秦始皇並不用贏政。Musker的名從主人明顯是靠不住腳的,現在的名稱明顯比「名從主人」的名稱更廣為人知,不但是體育新聞在用,就連博彩公司都在用。--122.100.144.79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2:19 (UTC)
開玩笑吧?你想討論這兩個譯名哪個在中文世界比較常用、更廣為人知?尊重賽事擁有者意願,是維基客觀中立性使然,遠比什麼常用、最常用、某地區最常用這種變化多端的「標準」重要。 -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24 (UTC)
自然人(尤其是歷史人物)與其它有當今世界明確擁有者的事物的區別,上面已經簡述。秦始皇不是知識產權保護範圍,你明天想改名叫秦始皇也沒有問題。歐洲冠軍聯賽則不同,維基作為客觀的世界性百科全書不應該也不可能迴避使用準確選定的名稱的責任和義務。-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3:28 (UTC)

已撤銷特色的原優良條目還需要投票恢復麼

如題。優良條目成為特色,又撤銷特色,然後在沒有投票的情況下就恢復優良的有困在衣櫃裡香港國際機場等,而也有很多再次經過了投票才加以恢復。這是規則和機制上的一個漏洞,請大家來完善。——¤  2008年9月28日 (日) 10:42 (UTC)

雖然我幾乎不參與評選,但支持顧兄所說的「不能存在雙重標準」。--百楽兎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6 (UTC)
支持,已撤銷特色的原優良條目必須重新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8日 (日) 15:23 (UTC)
我的看法和不想放棄相同,也認為必須重新投票。—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8日 (日) 18:31 (UTC)

致社群,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現已正式結束,通過方案如下:

  1. 同一條目不可以第一度重審未完結時,就進行第二度重審;第一度重審完結後,應設一道「冷靜期」,才可提交第二度重審;
  2. 冷靜期至少1個月;
  3. 重審提名無須附上理由(但提名者自動視為支持,以防破壞),所有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包括提名者的意見,均於投票區以{{支持}}、{{中立}}、{{反對}}、{{意見}},再附加意見來表達。但提名者必須表態,並只視之個人見解,不影響重審的「合法性」,而不附理據的投票,將視之無效;
  4. 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審成立票就有多少。

特此告之,以上方案在通過之後立即生效,不只適用於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亦適用於優良條目候選、特色條目候選、特色圖片及特色列表的評選及重審,然而新條目推薦除外。

感謝社群踴躍投票。—Iflwlou [ M {  2008年9月29日 (一) 14:58 (UTC)

  • 對第3點不大明白,能不能舉例說明一下。—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29日 (一) 19:02 (UTC)
    • 例如,某人對某一優良條目重審,除提名者外,其他投票必須附上理據,而所謂「表態」,則指要附上{{支持}}模板。這裡不限定提名者必須要附上理由,但建議寫好,因為他還要說服其他維基人支持他。—Iflwlou [ M {  2008年9月30日 (二) 06:04 (UTC)
      • 因為第3條那句話太長了,我試着拆分一下,並在括號裡面說明一下我的疑問:A、重審提名者提名時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如果真有提名者不給出理由的話,那麼會不會引起爭議,而且別的投票者怎麼知道提名者究竟因什麼原因而提交重審,這好象不合理啊?)B、重審提名者一定要附上支持票。(這條倒沒什麼疑問,只是要不要補充一句,說明如果沒附上支持票的話,此次提名無效。)C、所有投票者都必須在投支持票或反對票時,附上支持或反對的理由,如果沒附上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對票無效。(這條也沒有疑問,但我覺得意見和中立票就不用限定了,他們只是表達意見,不計入有效票內的。)我試着拆分完之後,發覺得就是對A規則有疑問,其它補充一下就沒問題。能解釋一下為什麼重審提名者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嗎?理由是什麼?—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09:46 (UTC)
      • 此外還有兩點疑問,首先,這個方案實施應該有緩衝期,也就是說至少對9月29日之前提名的條目,但投票期還沒結束的,不應該追溯。其次,是不是1、2、3點全都適用於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等的評選?—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10:07 (UTC)
      • 如果1、2、3點全都適用於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等的評選的話,又有三個疑問了,第一種情況,一個條目剛剛投票通過特色條目評選的話,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冷靜期才能提名特色條目覆審?第二種情況,一個條目剛剛投票沒有通過優良條目的評選,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冷靜期才能提名特色條目評選?而第三種情況,一個條目剛剛投票通過優良條目的評選,是不是不需要冷靜期就能再次提名特色條目評選。這幾種組合都在投票沒人討論到的,應該怎麼辦?—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9月30日 (二) 10:23 (UTC)
        • 其一,根據我在投票前討論的理解(其實此方案並非我提出),重審提名者提名時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是因為希望投票者自己發挖重審條目的不妥之處,不要只看重審提名者的理據而人云亦云。不過我承認這一點我也看出有一些矛盾,我會詢問方案提出者Baycrest了解,然後再作解釋。
        • 其二,我認同「9月29日之前提名的條目,但投票期還沒結束的,不應該追溯」的理據,新規則應用在9月29日之後提名的條目。
        • 其三,當時投票前討論的確沒有討論(也沒想到)閣下所提出的組合,實在是疏忽,正所謂有洞就要補,不怕麻煩,應立即進行方案修訂投票,唯要得到Baycrest的回應,是不是「重審提名者提名時不一定需要附上理由」都要修訂。—Iflwlou [ M {  2008年9月30日 (二) 18:26 (UTC)
          • 第三點似乎是改編自小弟的意見,詳見原先討論。我的意思是「需要以意見形式表態(即是須附上理由),但不影響投票的正當性」,例如之前有人誤會,某優良條目的當選票數不足,誤提重審,當時大部份人都以「重審理由不成立」而反對,但並沒有正視條目的質素問題,所以我才提出這樣的想法。長夜無風的提問很好,當初一切都太快了,討論未成熟就趕著投票,沒有想周到。如果真的再有討論的話,我希望更全面的修改優良和特色當選/重審的機制,有很多地方價值討論,例如:
        • 我試著分段回應,其實上面的對話加上之前投票頁的內容一下子頗難消化:(
          • 一,回應長夜無風提到的ABC三個問題及Iflwlou的第一、三點。我在投票頁提議的「重審提名無須附上理由(但提名者自動視為支持,以防破壞),所有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包括提名者的意見,均於投票區以{{支持}}、{{中立}}、{{反對}}、{{意見}},再附加意見來表達。但提名者必須表態,並只視之個人見解,不影響重審的「合法性」,而不附理據的投票,將視之無效。」及其他人附加須要提名人表態,看似有漏洞,但只要提名者遵從規則,把所有意見附加於自己的投票內,即可解決問題A。問題B我認為應容許提名者投{{中立}}票,我自己在特色圖片除名也會作為提名者同時投{{中立}}票,有實際需要。原則上贊成問題C的解決方法;再補充,若有人只投票而沒有附上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由其他人點名提出,要求補充理由,否則該投票即時作廢。目前是部份新規則尚需要討論,或可「斬件」先推行已無異議的規則。
          • 二,支持Iflwlou的第二點做法,以免造成混亂。
          • 三,長夜無風關於冷靜期的三個進一步疑問,我覺得是屬於新提出的問題,即使目前的冷靜期方案也不需要受此問題影響而延期推行,即是說可以一邊推行冷靜期方案一邊討論這三個進一步疑問。
          • 四,這是我要提出的方案修訂,請大家予以考慮。特色圖片評選以前是以比例計算投票結果(贊成票佔2/3以上),目前則只採用淨票差通過投票。按照新的方案,特色圖片除名需要採用計算比例方式,會使規則太過複雜,實際操作也十分困難。因此我請大家修訂新的方案,特色圖片除名採用「目前規則規定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審成立票就有多少」,而不是「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審成立票就有多少」。—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日 (三) 16:33 (UTC)
根據Iflwlou和Baycrest的說明,我大概了解了該次投票所達成的共識,我已經直接在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的規則里進行了相關的更新,主要包括:
在「提名程序」上添加了三項:
  1. 該條目如果在之前的一個月內有提名過特色條目評選但未通過或者是有提名過特色條目覆審並獲得通過,那麼請暫時不要提名該條目,等滿一個月後再進行提名,否則的話,該提名會被視為無效。
  2. 請不要對正在該頁面進行投票的條目進行重複提名,否則的話,重複的提名會被視為無效。
  3. 提名者在提名的同時需要明確的投下{{支持}}票,並註明理由,如果提名者沒投支持票或沒註明理由,該提名都會被視為無效。
在「投票程序」上修改了一項:
  1. 注意:2008年9月29日開始,每個投票者投下支持票或反對票,都必須附上投票的具體理由。而沒註明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對票,在計票時,會被視為無效票。
請大家看看還有什麼問題?—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06:52 (UTC)
其它幾個評選和撤消頁我還會陸續更新。—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06:53 (UTC)
我建議第三項可以稍微修改「...並註明理由,該理由不會影響重審的「合法性」。如果提名者沒投支持票或沒註明理由,或者不具提名資格,該提名則被視為無效。在此情況下,其他人可以即時對條目重新進行提名。」。—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4日 (六) 05:03 (UTC)
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也已經更新,除以上幾條之外,另外修改了一條,將通過票數由至少5個支持票提高到和特色條目評選相同的至少8個支持票:
在兩週(14日)內,如果有至少8個以上的支持票(包括提名者,如8支持4反對),且反對票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如10支持5反對;12支持6反對。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條目就會被撤消特色條目資格。—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2日 (四) 11:52 (UTC)

關於不當用戶名

user:福爾摩沙犬的用戶名被認為不當,因此封鎖了這個用戶名,他私下跟我提到說,他自己是飼養台灣犬的人,取這個用戶名並無不妥之處,我也覺得有一定的道理,似乎不至於不能使用這個名字,請大家討論看看對於這個用戶名的觀感,謝謝。--ffaarr (talk) 2008年9月22日 (一) 06:32 (UTC)

我覺得這個封鎖有點太矯枉過正了!(如果用戶名叫『台灣彌猴』或是『皖北豬』,也要封禁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9月22日 (一) 06:58 (UTC)

IMO,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the user name that he has created. He is from Taiwan, and a proud owner of Taiwan dog. By no means, he is attempting to casting sarcasm or insult with his user name. Should let him re-possess the user name "福爾摩沙犬" and contribute positively with his specialty in Wikipedia. One additional opinion, the Mod who initially handled the case seems to jump the gun and overreact, and in an extend was being dictating, on making the decision on permanently locking him before conducting any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From my understanding, the user's blog was being hacked and some provoking messages were left on his blog. Such behavior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I sincerely wish the mod. group should take a good look on this case to ensure such discouraging event ever happening again to any other user.--Taiwan alive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8:44 (UTC)

這個用戶名讓我想起了User:影武者在日語維基搗蛋時曾經用過的同名帳號:User:台灣犬。是巧合還是有關連?--百楽兎 2008年9月22日 (一) 08:35 (UTC)

我認為這個封禁一點都不過分,請注意一個名字是否冒犯其他用戶,不是取決於本人的意願而是取決於讀者的理解,容易理解為有貶義的用戶名就是不恰當。就好像如果有人的孫子叫陳波,他寫「孫子陳波」可能確實充滿了愛意,但是並不表示中文世界中幾百萬名叫陳波的人看了之後不會誤解為惡意貶低。還有上面SElephant忽略了豬、狗和獼猴在中文中是有很大的區別的,一般罵人都是罵前兩者。—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9:20 (UTC)
雖然該用戶的本意只是起個與自己關心的動物有關的網名,並無惡意,但是這個網名會在不少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看來是嚴重的冒犯—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1:41 (UTC)
1.一個曾經被惡質使用者用過的中性名字,不該就此遭到污名化。除非我們有足夠的證據判斷福爾摩沙犬就是User:影武者,否則不應該以名稱相近就先給予負面評價。
2.是否所有跟動物有關的名稱,尤其是豬、狗,都不能用?譬如「秋田犬」、「粉紅豬」、「迷你豬」是否都不能用?
3.如果有人的真實姓名就叫「孫子陳波」呢?
就我看來,這樣去定義「有冒犯性質」未免過當。我的意見是,若該名稱屬於自然界存在的物種,則應該允許其使用。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2:17 (UTC)
您誤解了樓上各位的意思了,1.冒犯的不是「犬」,而是「福爾摩沙犬」,這個詞語看上去有「臺灣人是狗」的意思;2.因此,封禁這個用戶不是因為懷疑他是影武者的分身,而是名字本身。3.沒有人的名字會叫「孫子陳波」,即使有,那就是他父母特意幫他娶個這麼怪的名字,要是這樣他都拿自己的名字當用戶名,就冒犯了叫「陳波」的人。—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2日 (一) 12:30 (UTC)

我相信該用戶使用這個名字不是為了侮辱別人。但是考慮到許多其他用戶還是有可能感到自己被侮辱,而且該用戶不可能對所有現在和未來的用戶解釋他的動機,此外還有可能其他不如此善意的用戶可能藉此為先例效仿,我個人認為勸說該用戶不使用這個名字,選擇一個其它名字,比較好。也希望該用戶理解這個解釋。--Wing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3:14 (UTC)

1.我沒有誤解各位的意思,前一則發言第一項是回應百樂兔君的發言,他暗示「福爾摩沙犬」有可能是影武者的分身。
2.我明白「福爾摩沙犬」可能產生「台灣人是狗」的聯想,但我認為維基的管理不宜事先擴大聯想的範圍,去封禁過多原本並無惡意的名稱。上綱上限,有朝一日會變成思想審查。
3.「台灣犬」是否會讓人產生「台灣人是狗」的聯想?「秋田犬」是否會讓人產生「秋田人是狗」的聯想?因此維基都不准許這些名字的使用嗎。
4.這個世界上確實有很多人姓名不雅,可能是因為他的家人教育程度不高,所以給取了難聽的名字。其中有些人會選擇改名,也有很多人驕傲地一輩子使用父母給的名字。如果當事人都不介意他名字的不雅,在各種正式文件和公眾場合堂堂然地使用(譬如印在身份證和名片上),維基又有什麼立場宣稱他的名字不符合雅馴原則。我可以舉個真實的例子,我有個朋友叫做「藍英經」,因為諧音的關係,朋友都叫他「BLUE BIRD」,但他並不打算改名。如果他到維基來,用「藍英經」註冊,維基也要封禁他嗎?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3:19 (UTC)

這人的貢獻記錄全是破壞。—瓜皮仔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03 (UTC)

是的,我同意他的貢獻破壞居多。但對於破壞者,應該援引禁止破壞的方針加以封禁。這和用戶名稱適當與否是兩碼子事。犯了偷竊罪應該被關兩年的人,法院不能用其他罪名判他兩年徒刑。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0 (UTC)
我只是順帶提提。—瓜皮仔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18 (UTC)

"這人的貢獻記錄全是破壞。—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22日 (一) 14:03 (UTC)" According to what? Your standard? Could you please provide the proof that all the user's contributions were destruction. By the way, I could accuse your user name as defiling to people whose name ended with the word "仔" or being called "仔" by their parents and elderly, if I interpreted "瓜皮" as unless and redundant. --Taiwan alive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8:44 (UTC)

我看過該用戶的編輯記錄,看起來並不像是破壞,反而像是不懂規則的新手錯誤的編輯行為居多。我認為不明就理就以帳戶名稱不宜的理由進行封鎖還是過頭了,尤其是一看用戶編輯記錄就知,他註冊帳號後第一個編輯的就是與用戶名相同的條目,很顯然其取名的理由是因為對於這種犬類的興趣,而非有意冒犯任何人。如果覺得該用戶名有冒犯人的疑慮,以此案來說,應該柔性勸導建議他改用戶名,或至少在自己的個人介紹頁上解釋一下取名的理由。二話不說就進行帳戶的封鎖讓其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我開始擔心粗暴的管理方式會造成越來越多不必要的衝突與誤會。—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9月23日 (二) 02:04 (UTC)
看過[2]之後,就會感覺是在蓄意破壞—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9月23日 (二) 03:04 (UTC)
贊同大象的看法,即使他曾在編輯上有不合規定之處(理由不夠充分而刪除他人貢獻內容)。至少在用戶名這點上,他並非意圖用用戶名冒犯別人,即使社群覺得該名稱不妥,也應該先行告知建議改名,而不是直接以此理由封鎖。--ffaarr (talk) 2008年9月23日 (二) 03:10 (UTC)

編輯內容是否破壞與用戶名選擇無關,用戶到底是否與其它賬戶有關係也不是本事件的重點。關鍵是,如果一個用戶名,可能引起誤解,即使使用者能夠做出似乎可信的合理解釋,也應該視為不恰當用戶名。「可能」當然並不是說100個或者1000個人中有1個人會誤解就叫可能,這個度仍然需要就事論事,但是大原則必須是客觀的第三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的理解,而不是主觀的當事用戶針對質疑提出的理由與辯護。否則,就如上面「孫子陳波」,誰能怎麼樣,你還能叫他把戶口本掃描來?在當前世界的反歧視言論準則中,聽眾的感受遠遠比發言者的出發點重要。—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2:20 (UTC)

1.維基如何認定某一個用戶名會引起千分之一觀看者的誤解,還是一半觀看者的誤解?標準何在?誰來認定?事實上無從認定。
我的意見是,如果是明顯的污辱性名稱,譬如「台灣人是狗」,自然應該加以封禁。但「秋田犬」、「台灣犬」、「台灣彌猴」這種自然界存在的物種名稱應該尊重。「福爾摩沙犬」應視同後者。
2.姓名是人格權的一部份,維基沒有立場去指責某個人的真實姓名不雅,並加以封禁。一個名叫「藍英經」或「孫子陳波」的人,若政府戶政單位都承認他的名字並登錄在案,他堂堂然地在各種場合使用,他的朋友和社會都接受他的名字,偶然做了好事或壞事登上媒體,自然也會以本名呈現;對於一個廣受社會接受的名字,維基有什麼立場說,「對不起,你的名字可能引起某些觀看者的不快,我們不接受」?維基沒有這麼偉大。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3:15 (UTC)
(!)意見,除非具明顯爭議性或宣傳性的(這個標準難以具體定義),否則,除非收到投訴,無須特別處理。—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4:26 (UTC)
維基當然可以否決某些政府都接受的內容,因為我們的百科是以全世界觀點和中立性準則為出發點的,這還用多說嗎?舉例來說你可以在台灣成立一個名叫「反對共產黨」的組織,出於政治自由台灣當局肯定不會制止你,可以通過一切法律審批,但是並不表示這個名字可以用在維基作為用戶名,即使你是它的主席。同樣,維基還要考慮各地、各語言、各種族用戶的情感,比如你在中文世界中使用諸如 Negro 之類的名稱,99%的人不會有感覺,可是任何了解世界種族歧視歷史的人都知道此類詞彙的敏感性,如果你要在中文維基作為用戶名,我認為大家就有資格反對,因為這裡很可能有其他膚色的用戶,甚至不懂中文的外文使用者但是仍然能看到這些詞彙。
至於標準,我已經說了應該就事論事。據我所知世界上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 Discrimination law 方面能夠對語言使用作出一刀切的規定,即某種表述一定是不合理或者某些詞彙一定如何如何。真正的司法界都做不到的規則,我們想要討論一個整齊劃一的標準顯然也是痴人說夢。我只強調這種討論的準則必須是客觀的聽眾理解,而不是主觀的始作俑者出發點。
就舉現在的例子來說,該用戶是否真的有一隻狗,是否是"proud owner",是完全無關的考慮,因為這是主觀意願、特殊情況,就如同是否有個孫子叫陳波一樣,維基社群按照客觀的標準就必須忽略。每一個看到這些用戶名的維基瀏覽者,不可能在第一時間就獲取這些主觀信息,所以誤解造成後基本不會被消除,而是認為維基縱容此類行為。所以,我們需要考慮的只是一個普通用戶,在看到這個名字時,會不會認為這是對於某個地區的貶低。我的個人意見是,會。顯然上面還有其他用戶也這樣認為,那麼這個用戶名就應該算作不恰當。
請注意,所有關於管理員操作程序的問題、是否應該先通知、是否應該等待投訴等等問題,在我的理解都不是現討論的癥結。現在的提議者不是在討論管理員此操作的程序合理性,而是試圖辯護該用戶名的恰當性。即如果該討論通過,提出者試圖達到的目的是繼續使用這個用戶名。而如果已經有一些用戶認為這個用戶名是容易被誤解的,顯然這已經不能被允許。至於管理員操作的過程,我不了解,也不準備參與討論。但是即使再不公平的操作規程,最多也就是讓管理員表示歉意而已,並不能恢復一個被其他用戶認為不合理的用戶名作為補償。這是大原則。—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6:21 (UTC)
您舉「Negro」和「反對共產黨」的例子,引喻失義。「Negro」本質上就是一個蔑稱,「反對共產黨」也是直接表明對共產黨的惡感。福爾摩沙犬並不是。福爾摩沙犬本身是一個中性的名詞,而可能使某些人引起被冒犯的「聯想」。
您強調「這種討論的準則必須是客觀的聽眾理解,而不是主觀的始作俑者出發點」,問題就在這裡,客觀的聽眾理解如何認定,如何測量?
1.維基應該把關的是本質上有冒犯性的名稱,而不是人們可能的「聯想」。
2.客觀的聽眾各自會有什麼聯想,不是維基可以測量的。我們無法得知,某個用戶名稱,究竟只是讓千分之一的觀眾有不悅的聯想,還是讓一半的觀眾有不悅的聯想。
3.維基沒有資格為社會大眾決定,哪些名稱會引起被冒犯的聯想。這是一種思想審查。維基必須在這點上有所節制。
4.用戶真實本名尤其應該加以尊重。前面已經說過姓名是人格權,維基宣稱某人的姓名不雅而加以封禁,就是侵犯當事人的人格權,也是對當事人最直接而強烈的歧視。
5.如果因為某個「用戶名稱」可能造成閱聽者不悅的聯想就必須加以封禁,那麼「條目」名稱跟內容呢?黑鬼墮胎強姦台獨乃至台灣犬這些條目都應該刪除了不是嗎。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7:39 (UTC)
Negro 在某些場合、語境並不一定是蔑稱,幾大著名領袖都曾經使用過這一詞彙,所以我在上面只說了這是敏感詞彙。同樣,反對共產黨也並不一定要附加「惡感」,我可以反對很多人、事、政策,這只是一個立場,並不一定要牽涉個人好惡。但是,為什麼這兩個名詞都不能作為用戶名?因為用戶名是可以在完全不相關的場所下出現的極小特例。我可以在共產黨條目添加十條二十條批評的信息,只要符合維基可查證公信力的原則,都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我在一個完全不相關的討論頁,發表一個完全不相關的言論,然後簽名的用戶名是「反對共產黨」,這就是不恰當的做法,因為這是容易引起誤解的片面陳述。
去看台獨條目的瀏覽者,只要這個條目是中立性沒有問題的,其中自然會對該觀點的正面反面、廣泛性認知度進行闡述,所以不會對維基產生負面的影響。但是如果在牧羊犬條目的討論中,莫名其妙看到某個用戶的署名是「台獨」,就容易誤解維基的原則和縱容度。-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1:33 (UTC)
我雖然不認同Msuker的「感受論」及「討論管理員此操作的程序合理性」等等他指,但是我贊同禁止該用戶名的作法。在普羅認知,犬,狗,豬都是罵人的話。以維基實務立場著想,如果此『自然界存在的物種』例一開,user:台灣豬種user:台灣豬之類的用戶名就可依例應用,這樣就傷腦筋了。文獻中,真的有台灣豬這種說法勒--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9:08 (UTC)
存在論如果可以接受,為什麼要僅限於物種?User:北京精神病院 客觀存在吧? User:台灣吸毒犯 存在吧?User:清華大學無業畢業生 存在吧?是不是都可以做用戶名了?問題的關鍵是,有這麼多用戶名,仍然非要選某些已經被提出容易誤解的,且不說用意,就問對百科的形象有什麼好處?誰希望看到一篇正常的討論,參與者都署名是什麼地方的動物、什麼地方的病患?- 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2:22 (UTC)
關於存在論,您舉User:台灣吸毒犯這個例子夠有說服力,而且風趣(User:清華大學無業畢業生我倒看不出有什麼不妥)。不過說到使用者名稱跟討論頁的關係,請容我借用管理員的名稱做例子,譬如在儒家的討論頁有發言者署名User:百無一用是書生(得罪了),似乎也會產生某種態度上的聯想。這樣的事情延伸解釋起來恐怕要封禁一堆人了。
問題還是在標準怎麼訂定。超過幾位管理員認為不妥就可以封禁嗎?
別忘了在我們這篇正常的討論裡,至少就有兩個使用動物作為名稱的朋友。動物本身是無罪的,不應該跟病患相提並論。而且照這個標準,恐怕大多數的動物都不能用了。因為在全世界的不同文化裡,各種動物都是可以拿來罵人的。光是十二生肖就通通都不能用了。
又如果有名叫「犬養」、「鬼塚」、「土肥」的日本人來中文維基註冊,也是不得使用他們的真實姓氏了。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2:46 (UTC)
建議Kleistan兄針對開版主題來作討論,別再擴大解釋或另涉他指,不然不但不容易達到共識,且依Msuker討論往例,可能又會衍生出「昨日可為何今日不可」的沒完沒了風波。就我認知,實務上,用戶名稱的審核,真的是只要管理員認為不妥就可以封禁,我也認為這種程序,對於以編寫條目為主的中文維基,並無不妥。我建議主張「福爾摩沙犬」完全不是貶抑詞者(如Kleistan兄),提出該主張的數量化證據(如網路搜尋,其他網壇完全相同容許命名者),不然管理員並沒有解除封禁必要。--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4:48 (UTC)
這麼神經緊張有點不大好吧。一方面惡意用戶名不像編輯破壞那樣急迫,另一方面用戶查封是永久的,還是問頭一些。這種惡意用戶名的封禁最好有一個地方討論,如果很多人都認為違反方針,再永久封禁不遲。--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9月25日 (四) 05:50 (UTC)
  • 依照以往經驗,在這裡提出此(特)例的另兩建議,那就請福爾摩沙犬用戶在自己熟悉網頁或部落格(如:[3])貼上「我於維基中文亦使用福爾摩沙犬用戶名」類似字樣,並將此公告連結,以電子信件通知任一管理員;最好是封禁用戶名的管理員,請對方再行參酌封禁決定。倘使仍不行,就請該用戶使用另一社群較無爭議的名稱。若因此造成該用戶的不便與困擾,在此深深致歉,也請該用戶能見諒於維基防範破壞瑣例,在不違反自我廣告前提下,多加自由貢獻其學。謝謝。--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0:19 (UTC)
我贊同用心閣兄的看法:惡意用戶名並不像編輯破壞那般需要急迫處理。我認為除了即時會造成嚴重破壞的情況(例如vandalism、編輯戰之類的),無論怎樣都不能倚靠單一一位管理員的個人判斷、在未經慎重討論的前提下就貿然封禁一名用戶,這原則不應只限制在不適當的用戶名這方面,而是一個一般性的原則。上面有人提到該用戶的編輯行為像是破壞,但我稍微看了一些相關的過程之後與他寄給我的多封信件內容之後(相信有很多其他的管理員也有收到),的確該君的言論是越來越偏激不理性,但是爭議一開始的源頭還是突如其來、莫名其妙的封禁行為。所謂『不教而殺之,謂之虐』,我覺得我們應該得小心處理這類的細節,以免陷入殘虐之道卻不自覺。—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9月26日 (五) 03:31 (UTC)
原來維基百科只理狗名,「碌成肉餅」之類引起不安,需要家長指引的名字則不用理。--122.100.144.79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2:34 (UTC)

簽名檔有規則嗎

附帶一問,簽名檔有規則嗎?有些用戶名四平八穩,簽名檔卻有點勁爆。而實際上閱聽人看到的是簽名檔。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17:58 (UTC)

關於 global bot

現在已經有了global bot,這需要本地社群的批准才可以在中文版實行。見Bot policy/Implementation,我們的wikipedia:機器人的內容也需要作調整,以符合standard bot policy。下面是標準的global bot提議文本:

Hello. The standard bot policy was updated to allow global bots, which are now technically possible. These are trusted bots that will be given bot access on every wiki that allows global bots (the local policy or request page must explicitly allow them, or they won't get access on this wiki). The current requirements for global bots are:

  • a global bot must only maintain interlanguage links or fix double-redirects;
  • a global bot must have already been active on several wikis, with long-term contributions demonstrating its trustworthiness.

Does anyone object to allowing global bots on this wiki? I'll update the local policy in a week if there are no objections. Thanks.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4日 (三) 00:28 (UTC)

也就是機器人不用辛苦的一一去各語言的維基媒體計劃註冊並取得許可嗎。—ellery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2:42 (UTC)
是的,但是global bot機器人只能作interwiki和修復重定向的工作,其他的還需要到本地社群申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4日 (三) 03:48 (UTC)
是否需要循例辦一個正式投票?還是只要這裡沒有反對意見便視為社群同意?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15:22 (UTC)
對,沒有反對意見,一周後便視為社群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7日 (六) 06:47 (UTC)
meta:Bot_policy/Implementation#Implementation

Implementation

If there is no objection after one week, follow the steps below or contact User:Pathoschild.

Add the following line at the top of the page (if there are no active local bureaucrats):

If there are active local bureaucrats, add this:

Add a redirect from "Project:Bot policy" on that wiki to the bot request page. Update the list below.

-zzz......很睏 吵醒我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1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6日 (一) 13:26 (UTC)

關於俄國人命名的問題

關於俄國人的命名,以前似乎已經有定論了,就是按照傳統:教名+父名+姓氏,但是前些天我被封禁的前夕和管理員User:Shizhao對於列賓巴甫洛夫條目的命名產生了分歧,管理員將伊萬·彼得羅維奇·巴甫洛夫移動到巴甫洛夫,理由是「沒有歧義」,而將伊利亞·葉菲莫維奇·列賓移動到伊利亞·列賓,理由竟然是「通常不用父名」。由於不久我就被封禁了,故無法再移動,現在我也不想再發生所謂的「編輯戰」,所以請大家決定。——¤  2008年9月28日 (日) 10:06 (UTC)

還有對於俄國女性名字的翻譯是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其他國家的女性名字也同樣存在),到底應該完全用女性化漢字還是看情況,舉個例子:「費奧多羅維奇」的陰性形式到底應該翻譯成「費奧多羅夫娜」,還是「費奧多羅芙娜」,還是更為女性化的「費奧多蘿芙娜」,我看了最後一個譯法(是俄國末代皇后的教父名)都無語了,竟然用了「蘿蔔」的「蘿」字。——¤  2008年9月28日 (日) 10:36 (UTC)

為什麼雙重標準,請書生作出解釋。  Mu©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2:04 (UTC)

依據命名常規,最常用的名字作為條目名。而且俄國人通常稱呼的時候是不用父名的(作為條目名稱的話,除非有重名,否則不需要父名。條目的命名原則就是常用,簡潔)。至於女性譯名問題,我們不應該原創譯名,應該儘量使用已經有的譯名(至於翻譯的對不對,不是百科全書的責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8日 (日) 15:17 (UTC)
(:)回應:看似有道理,但是名從主人也是很重要的,我看俄文版無論哪個俄國人都是有父名的(我看《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書也一樣都用全名),況且以前都有定論應該加上父名,比如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不管怎麼樣,俄國人名字「教名+父名+姓氏」的形式都是最標準的,不應該違反別人的傳統。——¤  2008年9月28日 (日) 16:12 (UTC)
按照書生所說的原則,大部分外國人的傳記條目都只以其姓命名就可以了,但對於俄國人名書生似乎傾向以「本名+姓」的方式命名,好像有點矛盾。不過命名常規還有使用全稱的慣例的,我以為全部傳記條目都使用全名可以保持頁面命名的一致性(相對於只在有歧義的條目使用全名),而俄國人的全名是「本名+父名+姓」應該沒有爭議,所以我創建的俄國人物條目都是以這樣的方式命名的。至於那個陰性父名應該譯作「費奧多羅芙娜」。—Quarty 2008年9月28日 (日) 15:58 (UTC)
列賓巴甫洛夫則是另一回事,這兩個都是傳統譯名,除了我們的那兩個條目之外,沒有人會用「伊萬·彼得羅維奇·巴甫洛夫」和「伊利亞·葉菲莫維奇·列賓」的。—Quarty 2008年9月28日 (日) 16:04 (UTC)
:使用「伊萬·彼得羅維奇·巴甫洛夫」、「伊利亞·葉菲莫維奇·列賓」的人大有人在,不信你可以google下冰热海风(talk)
看回英文WP的版其題目名也是省略了父名, 這是因為英語圈的人沒有斯拉夫人的父名語尾變化習慣, 我認為這在中文WP也是適用的. 不過巴甫洛夫的單姓標題名就不能接受, 否則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也該移動回愛因斯坦(現在redirect), 因為單以人名計, 愛因斯坦也是沒有歧義的. -- 同舟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6:12 (UTC)
根據《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巴甫洛夫」就是對「Иван Петрович Павлов」這個全名的翻譯,其他的「Павлов」譯作「帕夫洛夫」。類似的傳統譯名應該獨立處理,不能一概而論,否則就會出現什麼「勒內·笛卡兒」、「亞瑟·叔本華」、「埃爾溫·薛定諤」這樣的怪物了。
另外根據Google搜索結果,含有「巴甫洛夫」和現在的條目名「伊萬·巴甫洛夫」的網頁數量為1:123,而「愛因斯坦」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則為1:28,由此可見「伊萬·巴甫洛夫」和「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的常用程度的差異。-Quarty 2008年9月30日 (二) 16:53 (UTC)
全部只寫姓的問題在於處理有歧義人名時要多寫幾節,頁面命名會變得混亂。您不喜歡網絡搜索沒問題,去參考一下《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結果都是一樣。—Quarty 2008年10月1日 (三) 02:46 (UTC)
不是我喜不喜歡的問題,而是網絡搜索結果本身存在的弊病,我在以前已經解釋過很多次了。您既然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就完全不應該去參考網絡了。有重名的現象就應該把全名寫上(包括父名)。但是沒有重名時,顯然列寧的使用頻率遠高於弗·伊·列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2:53 (UTC)
笛卡兒,叔本華的名字寫全了實在是不必要,他們的全名幾乎沒有一本書會寫出來....我們只要在正文中寫出就行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2:58 (UTC)
不明白為什麼{名·姓}作為名人條目的標題名是不倫不類, 姓氏始終只是姓氏. 反過來說如果華人名人條目的標題名都只用姓氏那又是什麼後果? 在有共識前我會支持引用別的(非斯拉夫語系)WP的命名法, 即{名·姓}, 英日韓WP都是如此, 不是有沒有歧義的問題, 而是標題名最起碼需要有的百科性.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4:48 (UTC)
同舟兄,您理解錯了。這裡並不是在說名·姓的名字不倫不類,對於名字只有兩節的民族,當然可以。但這裡討論的是俄語人名的問題。俄國人的名字有三節,名·父名·姓,父名一定會有。把它寫成兩節才是不倫不類。另外,你舉華人的名字為例,非常不好。完全是兩碼事。西方國家習慣只稱姓,在媒體中會把中國人的名字也簡化為姓(比如mao),與我們大量相同姓氏的情況不具備可比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4:56 (UTC)
我知道, 我也學過(點)俄語, 但英日韓WP這做法的出發點是他們自身的語言都沒有斯拉夫人的父名語尾變化習慣(上面已經說了)而在標題名中被省略了, 這做法在國際體操總會都存在的, 例如之前爭論過的安娜·貝索諾娃. 再加上父名的漢語音譯在不同編者間出入更大, 因此我支持只用{名·姓}減少誤會.
P.S. 巴甫洛夫Pavlov, 科羅廖夫Korolyov在英文WP都分別有18, 4篇文章, 兩個都有被用作地方/城市名, 更加不能作為一個人的條目標題名.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05:06 (UTC)
  • 第一,您要知道同等消歧義和非同等消歧義的區別。這就是一個例子([4])。這種情況下,應該建立科羅廖夫 (消歧義),而不是把科羅廖夫本身作為消歧義;何況其他的「科羅廖夫」都是為了紀念這個人而命名的。您會把唐朝作為消歧義嗎?一個道理。第二,請不要拿外語維基做例子,我們有自己的完全系統的做法。我們自身的語言不符合任何印歐語言的命名習慣,但我們採用了完整音譯的做法;否則為何不把英國人的姓按中國人的習慣放在前面?所以「這做法在國際體操總會都存在的」完全被否定,至少在大陸會被完全否定。同樣的,你會看到匈牙利人名的姓氏被放在名字前面,這是因為我們採用了完全按原形式翻譯的方法。第三,父名的翻譯出入從來不大,不知道您是怎麼得出出入很大的結論的。請參考俄語姓名翻譯手冊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第四,在任何刊物上,一些最著名人物通常都是只被寫出姓氏。這是符合習慣的。我從來沒見過寫出叔本華和薛定諤的名字的書籍。當然在正文中是應該給出全名的,但作為條目名,完全不必。第五,基於以上理由,我請你把科羅廖夫條目移回只有姓氏的形式,要麼就移動到包括父名的完整形式,現在的形式完全不可接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1日 (三) 07:30 (UTC)
按照這邏輯,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也該移動回愛因斯坦了, 反正不是特地查百科我也不知道這物理學家的名字是Albert.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11:23 (UTC)
沒錯。--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0月4日 (六) 11:34 (UTC)
我剛才查了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common names), 就算是美英名人的文章題目名都不會用"全名"而是在"簡單易輸入"和"減低歧義"兩者中取個平衡點, 例如前美國總統en:Bill Clinton. -- 同舟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5:29 (UTC)

關於優良與特色條目的標準

最近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評選和複審出現不少爭議,而現在中文維基對優良和特色條目的要求亦跟初期相差很遠,但近日有不少優良和特色條目當選後不久就被提請撤銷,是否意味着評選過程有漏洞和沒有客觀標準去界定「優良」和「特色」?此外,優良條目入選特色條目後,若特色條目被撤銷,是否應自動恢復優良條目資格?--Ws227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8:28 (UTC)

我認為再修修補補已經無補於是,現在需要全盤檢討整個優良與特色條目的評選/重審制度,其實這麼多重審條目是病態的,明顯是當初共識不足,審核草率、標準飄忽所致。有沒有「志士」能拋出一套完整個「條目級數」評核的制度?—2014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9:42 (UTC)
做個廣告:我現在正在分類整理過去幾年特色和優良條目評選中提出的意見(條目評審意見匯總),打算以此為參考提一個「同行評審」的評分草案。如果有興趣的話請一起來做這個工作。--Alexcn 2008年10月1日 (三) 02:20 (UTC)
即使現在要求投票必須附加理由,但是看看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中,「不錯」,「內容詳盡」一類,可以算作理由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6日 (一) 12:41 (UTC)

建議提倡簡單的用戶簽名

現在的用戶簽名搞得越來越炫,用到了圖片,特殊字符,各種顏色和格式,這當然是維基人個性的表現,也是維基百科不禁止的。 但是我認為有必要提倡簡單的用戶簽名,這是因為維基百科目前還沒有所見即所得的編輯器,編輯者還得面對Wiki的腳本,在投票和討論頁的複雜的用戶簽名就給辨識和閱讀造成麻煩。因此我建議中文維基百科在用戶簽名方面提倡簡單的,編輯器內可辨識的用戶簽名。--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9月29日 (一) 03:38 (UTC)

建議一併檢討用戶簽名的整體規範。大家才剛剛討論過關於不當用戶名的問題,維基方針規定不得使用會冒犯他人的用戶名,但某些用戶名稱四平八穩,簽名卻十分勁爆。閱聽人實際上看到的是簽名,是否也應該有基本的規範?--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3:59 (UTC)

模板的命名

「名從主人」還是「先到先得」

能否建立一個足球維基人的組織

在下是個足球迷。最近發現中文維基的足球類詞條大都質量平平,而且小作品很多,有很大提升空間。很多中國球員和教練的條目都是空白。中國的俱樂部除了北京國安廣州醫藥遼寧足球俱樂部這三個詞條做的不錯,剩下的實在不敢恭維。即使是一些歐陸豪門球隊的詞條比起英文版也是差了十萬八千里。我想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能否成立一個足球維基人的組織,幫助提升足球條目的質量呢? —約拿單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0:08 (UTC)

當然可以啊,其實目前已經有Wikipedia:專題/足球這個頁面可以利用,你也可以由Wikipedia:用戶框/體育裡的分類去找其他同好一起來參與。--ffaarr (talk) 2008年10月2日 (四) 00:56 (UTC)
沒問題,只是你看看上面就有好幾條是因為足球引起的激烈爭吵,要進這塊的話 得要有點準備才行 特別是M這種人,現在似乎盯着足球了。維基有大量的各類名稱需要補充修正。—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4:26 (UTC)
不好意思,我不是從現在開始盯着足球,從一年多以前第一天註冊開始就盯着足球了。目前中國足球運動員類別中的200個條目,大約50%是我建立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09:01 (UTC)
維基百科,就是一個可不用講道理,只要有50%建立,就能意氣風發地亂改的地方,我懂了。要不要向其他人宣傳一下?標題:
足球專家Msuker:歐洲聯賽冠軍盃並不常用

122.100.153.232 2008年10月2日 (四) 11:43 (UTC)

香港譯名是否常用與維基是否應該堅持使用國際組織確認的正式名稱是完全不相關的兩件事。—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3:46 (UTC)
國際組織給中國大陸使用的名稱,就代表是全華文的正式名稱?很多機構在大陸使用的正式名稱都不同於其他港台地方使用的正式名稱。--218.189.229.171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8:23 (UTC)
你說給大陸用,就是給大陸用?UEFA 官方網站稱這是「中文」版,有說過是「中國大陸」版嗎?沒有,你憑什麼質疑該組織唯一已知使用的中文名稱?—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9:33 (UTC)

關於xx网络审查

最近在整理{{Recent changes article requests}}時,發現當中有兩個請求用語並不一致,前者為俄罗斯互联网审查,後者為巴基斯坦网络审查,之後我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審查把此二請求條目統一改為xx网络审查,但還是覺得更名為xx網際網路審查較好,畢竟網路在中文中雖常指網際網路,但網路事實上在中文有其它含義,如人際網路、電腦網路(不只網際網路,也包括區域網路等二台以上電腦所串成網路)等,而且這樣也比較正式。不知其他維基人有何看法?我想先了解一下再移動該頁面。--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07:13 (UTC)

互聯網審查或網絡審查是最常用的詞彙,應該使用常用名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日 (五) 10:03 (UTC)
(+)支持互聯網審查+地區詞轉換--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10 (UTC)

關於Tripoli

最近因為要追加2008年9月中所條列的新聞事件(中文維基的Portal:新聞動態國際化程度不足,條列的非大中華地區新聞數量明顯少於en:Portal:Current events),並於9月29日中追加黎巴嫩的黎波里所發生的汽車爆炸案,當中發現的黎波里已經指向利比亞首都。雖說英語版的Tripoli也是指向該城市,但世界語版等語文版本卻是指向消歧義頁。想在此了解一下究竟的黎波里在中文中多半是指何處?如果指利比亞首都的情形並未比黎巴嫩第二大城來的普遍就應比照世界語版套平等消歧義,因此需要更動不少條目 中內部連結及英語版跨語言連結,所以想請問大家關於中文中該詞實際使用情形。我對此並不了解所以拜託各位,謝謝!--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09:05 (UTC)

應以首都為主,連到消歧義的跨語言連結應修正為正確的地方。—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12:27 (UTC)

方針?

Msuker的驚人之語「如果你要強調「第三方」問題,則請看WP:V的正式方針英文版(中文版只是翻譯的參考,並不是方針)」,以上節錄自Msuker給某維基人的留言回復,此話當真?—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12:19 (UTC)

中文版不是方針,這是肯定的。—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4日 (六) 07:12 (UTC)

有來源但不正確的話?

2個問題

1、网际网路为什么是转为因特网而非互联网?感觉意译应优先于音译,同时:

互联网
[编辑首段]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因特网)

2、:此段內容移動至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

此類內容是subst了哪個模板?為什麼不用{{moveto}}(我比較喜歡這個)? —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16 (UTC)

是否對Wikipedia:命名常規進行增補的討論

關於Template:小天使迎新

關於飛行器的命名原則

建議刪除日本行政區劃條目上方的導航條

因為太長,所以省略了該頁的討論內容。

問:用YYYY.MM.DD或YYYY/MM/DD方式是可以接納的嗎? —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57 (UTC)

我反而想,為甚麼要用「YYYY.MM.DD」或「YYYY/MM/DD」這些格式手冊不同的日期用法的?技術問題或是其他的?如果個個人都用和格式手冊不同的用法的話,會出現編輯混亂和閱讀問題的。—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5:44 (UTC)
其實只要統一用YYYY__MM__DD__式表示(而__則自行決定),就不會用閱讀問題。14歲媽媽‎正義的夥伴……這些部份如用YYYY年MM月DD日,在800X600會比較難看(會顯示為2行),而且,在這部份的年、月、日條目也相對的較少人會點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osquitopang對話貢獻)於2008年8月26日 (二) 00:59 (UTC)加入。
順便一提這部分的日期沒有必要加內部連結似乎。—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04:01 (UTC)
「YYYY年MM月DD日」是很多地區使用的方式之一,這樣做是減少很多令人誤解的地方,特別是有關歷史的條目,顯示方面這個只是小問題的,請在這個問題上考慮整個中文維基百科的可讀性。—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3:55 (UTC)
現在討論的是非歷史的條目Mosquitopang 2008年8月26日 (二) 14:26 (UTC)
歷史的廣義是指過去的事件或行動,所有的條目或多或少都是有歷史的成分在內的。播放日期使用格式手冊中的日期格式有機會分成二行會做成一些不變外,我實在看不到原因要在Template:電視節目的變遷中使用其他沒有格式手冊中使用的日期格式。使用統一的格式是會方便所有維基人編輯和其他使用者閱讀時會減少誤解的機會—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27 (UTC)

Template:日期格式

感覺這……太畫蛇添足了。不應該為了維基百科的形式而不是內容添加太多模板罷……—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7日 (三) 04:19 (UTC)
小希你都是解釋不到為甚麼要使用的其他日期格式的不能為了個別條目而影響得到社群認同的Wikipedia:格式手冊。—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4:59 (UTC)
ja:正義の味方ja:女王の教室………這些條目也是用這類格式,為什麼他們也不提出要使用Wikipedia:格式手冊的格式?請不要忘記Wikipedia:格式手冊的其中一句:以下的規則並沒有聲明不能變動。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1:13 (UTC)
如果只是為了遷就某個模板,應該是修改該模板的顯示方式(例如字的大小,模板的大小等),而不是修改方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7日 (三) 10:58 (UTC)
格式手冊不是方針而是指引。其實我覺得沒必要變動原有的日期格式——我們可以再加一個格式進去。其中「2008年8月28日」這種格式就作為「長日期格式」,而「2008-08-28」或者「2008/08/28」作為「短日期格式」。兩種格式由編者根據使用場合選用,互不衝突。—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8月27日 (三) 20:13 (UTC)
  • 先草稿一下:

長日期格式:YYYY年MM月DD日,短日期格式:YYYY/MM/DD、YYYY-MM-DD或YYYY.MM.DD。在歷史事件、人物等條目,必須使用長日期格式;其他的條目可按實際情況選用任何一種。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1:02 (UTC)

為了一個模板,有必要搞的這麼複雜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3:41 (UTC)
錯!是大部份的日劇條目!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4:56 (UTC)
其實短日期格式在其他場合可能也會有作用,因此個人覺得可以引入。不過我不贊成YYYY.MM.DD的寫法,因為這種寫法不能被#time魔術字識別。—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8月28日 (四) 06:08 (UTC)
YYYY-MM-DD的方式在「YYYY-MM-DD - YYYY-MM-DD」的情況下,間隔號太相似,在這場合的話,用YYYY.MM.DD會比較好。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0:08 (UTC)
如果要引入的話,也應該是符合ISO格式的才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8:44 (UTC)
指的是YYYYMMDD樣式?不太建議使用這個樣式,因為此樣式和一般的數字差不多。另,已修訂了Wikipedia: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0:54 (UTC)
參見ISO 8601。另,連字符請用全角「-」。—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8月31日 (日) 05:09 (UTC)

:提案移至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0:37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移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此樣式作為一個短日期格式,而YYYY年MM月DD日作為一個長日期格式(在歷史事件、人物等條目,必須使用)。兩種格式由編者根據使用場合選用,互不衝突。請問可以嗎?小希~*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0:34 (UTC)

投票區:關於格式手冊是否加入短格式日期

  • 現時的格式:YYYY年MM月DD日
  • 要求引入的短日期格式:YYYY/MM/DD、YYYY-MM-DD、YYYY.MM.DD
  • 投票限期至:2008年9月20日 00:00 UTC2008年10月1日 00:00 UTC
(:)回應:請看這頁面:無綫電視外購日本劇集列表‎,光是2005-2009年中日期一項的年月日已佔用了504字元。閣下真的認為是因為「好看」的理由嗎?以上的Template只是一個例子而已。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23:52 (UTC)
(:)回應:YYYY/MM/DD、YYYY.MM.DD在英文維基可能做成閱讀問題(因為有英式、美式寫法),但中文維基應該不會做成閱讀問題,使用Template:日期格式模板稍微提示一下便可。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23:50 (UTC)
(!)意見:已將限期延長至10月1日。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5:10 (UTC)
  • (-)反對,任何變革都是有代價和成本的,而我現在看不出有任何做這種改動的必要性。這種改動不僅會帶來長時間的混淆和困擾,也是一種不必要的EN化。—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3:58 (UTC)
  • (-)反對:既然是中文版,日期當然要以中文來顯示了,這才能突顯語言本身的特質,實在沒必要增加其他格式了,會造成混亂的啦。-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9月25日 (四) 09:31 (UTC)
(:)回應:如果要突顯語言本身的特質,那麼,1,234,567,890應該寫成十二億三千四百五十六萬七千八百九十、2008年9月25日應該寫成二千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對嗎?這樣的表達方式不是更麻煩、更難看嗎?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1:40 (UTC)
(:)回應:目前是討論日期格式,而不是日期本身,請不要誤會了。-David Jackson(talk) 2008年9月29日 (一) 09:07 (UTC)
(:)回應:那就不要說「日期當然要以中文來顯示了」吧?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5:00 (UTC)

歐洲聯賽冠軍盃/歐洲冠軍聯賽?

此條目是討論有關香港和大陸譯名的差異,為什麼叫這名字呢?這是因為歐洲聯賽冠軍盃/歐洲冠軍聯賽曾被多位維基人激烈爭論。

歷史及簡介

由於維基會員msuker極不重視港澳地區已沿用多年的「歐洲聯賽冠軍盃」的譯名,不斷將有香港人創建的、使用「歐洲聯賽冠軍盃」的條目改為大陸稱的「歐洲冠軍聯賽」,卻自稱必定要使用所謂「先到先得原則」,既然是先到先得,但還不斷移動頁面,最近期的事件「2008/09賽季歐洲冠軍聯賽」,便是最新一宗事件,msuker還稱這是uefa的註冊譯名,但球會、球員名稱msuker卻沒有像歐洲冠軍聯賽般堅持/反對,只是不斷地引用「先到先得原則」解決一切球員問題,最近被修改的條目是「荷西·蘇沙」。

目的

創立此討論區的目的是為了討論得出一個結論,研究日後再出現如此情況時現如何處理,現大致分為三個處理方法:

  1. 一律改為「歐洲聯賽冠軍盃」
  2. 採用「先到先得原則」
  3. 一律改為「歐洲冠軍聯賽」

討論

就此以上的問題作討論,希望能得出結果,意見後請簽名。

我先對msuker提出「1998/99賽季歐洲冠軍聯賽條目出現嚴重錯誤,作為主編之一的你,請就該條目的嚴重錯誤作修改,多謝合作」,但msuker並沒有修改,反而扯開話題,並刪除該信息。之後,我再提出對msuker大量有關這譯名問題,但msuker再次刪除全部信息,顯然對本人極不尊重而且「狗眼看人低」。現希望大家在這裡討論,解決清楚。—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28 (UTC)

投票

一律改為「歐洲聯賽冠軍盃」

一律改為「歐洲冠軍聯賽」

(+)支持,個人意見。-Stargate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33 (UTC)

先到先得原則

  • (+)支持,關於簡繁問題,維基人早有公論,應堅持先到先得原則。「歐洲聯賽冠軍杯」是香港用法,「歐洲冠軍聯賽」是大陸和台灣用法,將這加入足球欄的簡繁轉換就行了啊。至於源碼,自然應尊重原作者,秉持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再說一句,不尊重原作者的簡體使用者的確很多,但是無故將條目中簡體字改為繁體的人也不少(尤其是匿名香港用戶,我碰到好多個了)。所以無論是繁體還是簡體使用者,都希望大家能尊重和理解對方。謝謝。—Gneisenau (留言) 2008年10月7日 (二) 08:49 (UTC)
  • (+)支持,意見同Gneisenau,建議採用簡繁轉化。—阿斯特·納羅 (留言) 2008年10月13日 (一) 06:33 (UTC)

文庫文章

可否考慮在這邊用{{softredirect}},畢竟這邊比較有名,經常有人來創建只有原文的重複條目 —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6:44 (UTC)

或別的提示模板--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16:46 (UTC)

(+)支持使用{{softredirect}}。—不想放棄 (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22:53 (UTC)

好像有類似功能的模板,想不起來放在哪裡。--百楽兎 2008年9月29日 (一) 02:02 (UTC)
{{srd}} -- bypasser 2008年9月29日 (一) 06:23 (UTC)
沒看懂srd怎麼用--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11:51 (UTC)
現在已經可以空白保護,還需要這些模板嗎?我一般都是空白保護1個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日 (四) 13:05 (UTC)
保護了後,新手會有疑問:這麼有名的篇目為什麼不給創建?倒不如給個提示轉到文庫--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07 (UTC)

(+)支持使用{{softredirect}}代替空白保護,方便讀者查閱,也加強不同維基計劃之間的聯繫。—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27 (UTC)

英文版的{{softredirect}}是過1個月就刪除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52 (UTC)
你的意思是這裡也需要1個月後刪除{{softredirect}}?—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10 (UTC)

特色列表有,那優良列表呢?

特色列表有,那優良列表呢?希望有人可以解答這個無聊而頗重要的問題。—JNIV 2008年10月2日 (四) 14:32 (UTC)

請觀Category:優良條目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22:02 (UTC)
原則上可以有優良列表,但可否簡單說說優良列表與特色列表的區別?—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56 (UTC)

對於日本藝人

問:RT,在已經使用了{{japanese}}模板的情況下且原名中全是漢字,而沒有假名,甚至是沒有和製漢字的,是否還要在{{藝人}}中填寫原名和羅馬拼音?如田中理惠。因為這倆信息在{{japanese}}模板均已給出。

但對於名字中含有假名而中文翻譯為漢字的,我覺得{{藝人}}中也填寫一下原名會更加醒目。

同樣的問題還有:已經使用了{{japanese}}模板的日本人,符合上面那些條件的,比如高村和宏,是否還需要在第一句中標註其原名?我個人傾向於不標,{{japanese}}模板就是用來幹這個的,我覺得只有事物、人物原名與中文名相差較遠時(如含有假名)可特別在第一句話再次標出。 —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8日 (三) 23:29 (UTC)

我是認為只要標示原來的名稱就好了。例如「田中理惠」只要標示「田中理」。如果繁簡中文寫法和日文寫法完全一致,則可以省略不標。除非以學日文的觀點,否則我始終不理解為什麼每個日本條目都要用{{japanese}}模板。--百楽兎 2008年10月9日 (四) 00:19 (UTC)
同意百楽兎的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9日 (四) 06:06 (UTC)
每個日本條目(其實也不是每個)之所以要用{{japanese}}模板,我個人認為其主要目的是標註讀音,所以我覺得有必要保留。—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08:35 (UTC)
所以我說這目的彷彿是為了推廣學習日文。因為我這麼感覺,所以我從不使用{{japanese}}模板,但我也不會把別人加上去的拿下來就是了。--百楽兎 2008年10月9日 (四) 08:54 (UTC)
讀音亦是需要的……特別是日本的人名,有讀音會與漢字常用讀音不同的情況。--218.189.229.171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09:16 (UTC)
(!)意見:其實可不可以像動漫電子遊戲的模板一樣,將藝人模板中原名、外文名和中文名一併在模板中標示,不另外用japanese模板?(這不僅對日文有效,其他外文亦可)另外,有些藝文的小條目可能是連模板都沒人寫的,應否允許這種情況例外?(還是應寫在內文,不用模板)--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9日 (四) 10:48 (UTC)
個人還是喜歡對於人物單獨使用{{japanese}},可能是某種強迫症……orz而且藝人模板現有參數沒有這個詳細,也不必為了日本藝人特地開發某些參數,保持現狀即可。—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11:37 (UTC)
(!)意見,的確可能會有IP兄說的這種不容易判斷讀音的情況,比如後藤邑子的名字念ゆうこ而不是むらこ等等。可是我實在是想象不出來一種情景需要正確的念出她的名字……如果我見到後藤邑子跟她打招呼,可能需要這些知識,不過這幾率也太小了……絕大多數情況下,並沒有必要知道讀音。再舉個例子魔法禁書目錄的「禁書目錄」四個字念インデックス,不過對於中文的使用者,無論是和現實的朋友聊天,還是在網上討論,如果說「今天我看了魔法目錄,如何如何……」,那麼無論是現實的朋友還是網友,都不可能吐槽說「你不能那麼念」。所以就算知道它念インデックス,也不會有什麼區別。當然,如百樂兔兄所說,如果學日語的話,知道讀音是有益的。 —A02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2:50 (UTC)
我也同意你們的意見,不過大家是否也贊成這{{japanese}}留着也沒什麼大問題?如果搞成把這個模板給弄沒了我就罪大了……—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9日 (四) 14:44 (UTC)
我想留着沒啥問題,我對模板本身沒有牴觸,只是有點納悶它為什麼如此流行:) —A02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23:44 (UTC)
  • 老實說,我個人對這個{{japanese}}是頗感冒的,主要原因是美學角度上,它非常醜、破壞版面(尤其在與其他資訊模板同時出現時),真是恨不得它們全部消失掉算了!如同上面小琛兒提到的,應該要把它融入資訊模板裡面比較妥當(其實很多其他語版,當提到與中文領域有關的條目時,也常會把中文漢字原文與各式拼音寫法放入作為資訊模板的一部份)。至於本文開頭部分的括號中,如果日文漢字與中文寫法不同,應該是有把原文漢字列出的必要(類似英文領域的事物列英文原名的作用,可以方便搜尋,但是啥平假名、羅馬拼音的就免了,又不是學語言......);那萬一日文漢字與中文漢字一模一樣時該怎辦呢?我個人意見比較中立點,這主要是同樣的寫法重複一次雖然看似沒必要,但其實它又具有一點『讓讀者知道此人日文漢字寫法與中文相同』的意義,各有利弊,反而難下意見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10月9日 (四) 18:08 (UTC)
    • 說到丑,我個人的觀點是如果只有{{japanese}}這一個模板,比如高村和宏,倒也說不上丑,反而我覺得還不錯;但是如果「與其他資訊模板同時出現」,確實丑了點…如果真要合併,可以先從比較日本化的資訊模板,比如{{配音員}}開始,在該模板內加入相應參數(假名、羅馬字,還可以做成摺疊型?),然後這樣至少對於聲優條目就不會再有兩個模板;但是{{藝人}}來說,就還是慎重考慮,暫時還是保持原狀再列一個{{japanese}}比較好。大家意向如何?—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0日 (五) 03:43 (UTC)
      • 其實並不一定只有日文,世界上大部分語言的名詞也都有『原文名』『羅馬拼音名』的存在,只是日文的原文名可能還分為漢字寫法與平假名拼法兩種而已。因此建議可以把關於名稱部分的欄位保留至少三欄,包含『原文名』『拼音名一』『拼音名二』,並用不輸入資料時折疊隱藏的方式,就可以兼顧日文與其他語言共用的問題了。當然,如果要更完整的功能,連欄位名都可以改成功能變數,使用彈性更大。屆時除了完全沒有資訊模板的條目之外,根本用不著像{{japanese}}的模板破壞版面美觀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10月10日 (五) 07:16 (UTC)
  • 小希覺得要標名日文的讀音,因為某些字是一字多音,加上會有音變,有必要保留。
  • 有標注必要,因為台灣人說台語時,若提及特定日本人名或地名一定是以日語稱呼,如同現今日本人稱呼特定中國或朝鮮人名及地名般。不過以{{Japanese}}、括弧(比照英語版)或於資訊框中稱呼我是認為要以維護頁面簡潔及易於查找此類資訊為原則。如果比照英語版作法頁面仍能符合上述原則那麼就應該將{{Japanese}}廢除(我是覺得比照英語版就好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現在才看見 這事我自己也有份,只是不知道原來百樂兔反對{{japanese}}模板?我自己現在倒是已經習慣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2:26 (UTC)

羅馬天主教會的作品是否擁有版權?

在下留意到:條目德蕾莎修女收入了《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的全文。

德蕾莎修女是2003年10月被教皇若望保祿二世列入真福名單的,因此《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不可能在2003年之前出現。如果羅馬天主教會的作品擁有版權,那麼《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就不屬於公有領域。依據維基百科的方針,條目德蕾莎修女就不宜收入《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的全文。而如果羅馬天主教會的作品是沒有版權的,那麼條目德蕾莎修女就不存在版權問題,可以保留《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

因此,羅馬天主教會的作品是否擁有版權就成了這個問題的關鍵。對這個問題,在下實在難以確認,只能在這裡邀請大家共同討論,形成共識。—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9日 (四) 13:17 (UTC)

無論是否侵權,這樣作都不太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0日 (五) 08:27 (UTC)
在下認為:《真福德蕾莎修女禱文》是羅馬天主教會對德蕾莎修女事跡的官方概括。如果不侵權的話,收入到條目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0日 (五) 09:17 (UTC)
按慣例全文轉載應放在維基文庫,全文轉載可能會影響條目整體的中立。121.29.188.213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52 (UTC)

關於XXX (a年至b年)

最近我在整理WP:ENFA時注意到英語名稱中(a–b)在中文中的譯名並不一致:History of Arsenal F.C. (1886–1966)譯為阿仙奴足球會歷史 (1886年至1966年),而「歷史」部份除中德關係 (1911年-1941年)外在面對這類名稱都是譯作(a-b年)。原先我是想把這類名稱(中德合作除外)都改為(a年至b年),但後來感覺(a-b年)比較簡潔,所以阿仙奴足球會歷史 (1886年至1966年)應改為阿仙奴足球會歷史 (1886—1966年)。不知道其他維基人看法如何?我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再做決定。--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括號內的應該用連接號就行了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1日 (六) 10:21 (UTC)
只是個人喜好,個人對於改為-反對—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1日 (六) 12:39 (UTC)

關於小作品類別

最近在整理Wikipedia:小作品類別列表時,發現有不少應建立的小作品類別仍未建立。查閱該列表後,發現它們都屬於某些小作品類別。不過也有不少小作品類別依該列表屬於其他小作品類別,但這些類別並非那些類別的子類(當然也有不少小作品類別為特定小作品類別子類,如Category:日本學者小作品)。請問這些類別是否都應該照該列表將它們都列入某一小作品類別子類,還是全部直接隸屬Category:小作品類別即可?而若要列入某一小作品類別子類,是否就不須將該類別直接隸屬Category:小作品類別以求簡潔?涉及範圍頗大,我想先多聽其他維基人想法再做決定。--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9:54 (UTC)

Category:小作品類別是一個索引類別,列出所有小作品類別子類。你可以參考英文維基整理一下Wikipedia:小作品類別列表。—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6:03 (UTC)

譴責極惡劣的用戶User:Stargate756

User:Stargate756的前科:

這位用戶過去曾因不喜歡他人修改而以IP攻擊過他人而遭封禁,也曾惡意使用過傀儡但未受懲罰,也從未道歉過,現在他又在王仕福條目不斷無理地回退,刻意排除我的編輯。我嚴厲譴責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惡劣行徑,也要求管理員懲治這種惡劣的用戶,維護我編輯的權利。--百楽兎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25 (UTC)

  • 奇怪,我又怎麼了。假如你對王仕福的編輯有意思可以談談,何況我有根據參考資料來編輯,我認為我編的內容也沒有不妥的地方,假如你有意見,可以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編輯方式或內容,只是你一再做這種事有什麼意義?-Stargate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31 (UTC)
User:Stargate756所做的只是不斷無理地回退以排除我的編輯,並以新增編輯假裝不是回退,請管理員查閱王仕福條目的編輯歷史。--百楽兎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47 (UTC)
個人觀點:Stargate此次所作編輯在內容上有所增加,並非全然無理回退。二位都應有雅量接納不同觀點和形式,不做無謂編輯戰。--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16:34 (UTC)
我說過了,假如你對於王仕福的編輯有意見,可以談談,我想可能是我誤你要表達的方式,我又太過堅持我的表達方式,使我們雙方均不認同對方的編輯,造成誤會,這樣真的不太好,我並不想和你做爭吵,可是這樣做一點也沒助益。-Stargate 2008年10月11日 (六) 15:31 (UTC)
請注意善意推定以及有爭議的時候儘量找第三方解決而不是編輯戰。—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1日 (六) 17:34 (UTC)

請注意,User:Stargate756是以回退後再編輯的形式來偽裝。我對User:Stargate756新增的內容沒有任何修改,也沒有新增不同的觀點。如果你們不願意細看編輯歷史,請不要做錯誤的指摘。這並非第一次,前述的IP攻擊事件即導因於此條目。但既然大家仍願意善意推定前科累累的User:Stargate756,他也在我抗議之後聲稱願意改變態度,我也可以暫不追究,以觀其後效。--百楽兎 2008年10月12日 (日) 00:27 (UTC)

請多閱讀善意推定,並多做溝通。-Stargate 2008年10月12日 (日) 04:28 (UTC)
我想請兩位閣下消消火,暫時把那個條目放一放,我們在這裡討論一下,再去添加也不遲對吧?我想請問一下你們關於王仕福條目的主要爭執在哪裡?請恕我看了半天也沒看出個究竟,兩位閣下能否不辭辛勞再在這裡列點寫一下,在下感激不盡。—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28 (UTC)
這不是對內容的爭執,而是在譴責User:Stargate756以回退後再編輯的形式來排除他人編輯與意圖規避3RR的惡劣行徑。另外我還必須指出,User:Stargate756長期在新增編輯時趁機蠶食地將簡體中文轉為繁體中文,嚴重違反共識。--百楽兎 2008年10月13日 (一) 02:41 (UTC)
跟你說過很多次了,而且有時內容我認為沒問題,你不跟別人遘通,與其做這種事,不如把時間花在如何貢獻維基百科上吧。-Stargate756 2008年10月13日 (一) 04:17 (UTC)

可否創建普通話臟話列表

en:Mandarin Chinese profanity翻譯,暫時列在User:Wmrwiki/Mandarin Chinese profanity。—Wmrwiki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16:02 (UTC)

應該可以吧,不過英文維基都在提議複製到維基辭典,我也不知道這究竟算百科內容還是算辭典內容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11日 (六) 17:26 (UTC)

標題中的標點

總有一些管理員自作聰明將帶標點符號移動到不帶標點的標題並將剩下的重定向也刪掉。「心連心」藝術團銀河號事件。(這個藝術團的正式名稱就帶引號的,搜一下它演出的圖片;「銀河號」事件報道時也帶引號;另外「三個代表」也要加引號的。)--刻意 2008年10月12日 (日) 09:53 (UTC)

「三個代表」為什麼要加引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3 (UTC)
「銀河號」事件和「心連心」藝術團的問題是大陸新聞報道的要求,而不是事件或團體本身有引號。我搜到許多圖像里都是沒有引號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35 (UTC)
銀河號事件不應該加引號,如果要加的話,你會發覺很多新聞報道把輪船、飛機、宇宙飛船等事物的名稱都加上了引號,比如「挑戰者號」、「奮進號」,難道我們維基也要全部加嗎?而心連心藝術團我覺得可以討論一下,雖然「心連心」藝術團大部分演出圖片都帶有引號,但我也查到少部分是沒有引號,如:[5],所以我覺得使用沒有引號的也適合,而且便於搜索。—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13日 (一) 16:20 (UTC)

內容擴充:英國內閣 及 英國政治人物香港譯名列表

最近無意中發現了這個檔案,裏面部分資料好似對標題之二條目有用,未敢一次全改了內容,還望諸位請教。 —想同吹水 2008年10月13日 (一) 12:11 (UTC)

但似乎未有結論。是否把上表之內容轉至維基?想同吹水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25 (UTC)
中國大陸的譯名在中國大陸通行,英國外交部的駐港領使館及其他漢化譯名,在港澳地區通行。不論中國抑或是英國外交部的譯名都並非官方譯名,但這些都是普遍而常用譯名。現時英國外交部提供的譯名表,表內的名稱宜加到英國政治人物香港譯名列表條目內。—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10月14日 (二) 15:42 (UTC)
我的天哪,你到底讀沒讀那封信啊,真能胡扯啊。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8:43 (UTC)
如果你想要比較有建設性的討論,就請寫一些較有建設性的東西,免得浪費時間和位元組。—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10月16日 (四) 13:50 (UTC)

「中立」等方針真的在嚴格實行嗎?

我參與User:影武者User:EleganceUser:Koika、中文轉換標籤大戰等等一堆噁心事件後深感力不從心,2008年一直都沒在中文維基登陸過,只做匿名編輯。

現在違反中立的情況似乎更嚴重了……「中立」等方針真的在嚴格實行嗎?

其實已標記POV模板的不中立條目只占極小一部分。Category:中立性有爭議的作品本身也很亂,翻找裡面的條目不方便。

希望大家除了動員寫新條目,也注意處理大量積壓的不中立條目。我本人最近已經中立化了n多條目(都是匿名的,嘿嘿)。

另外共識即獨斷、善意推定=惡意推定、討論頁=《詭辯法全集》等情況,參觀Wikipedia:互助客棧本身即可,不用多說吧?—121.29.188.213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37 (UTC)

深表同意。—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6日 (四) 01:17 (UTC)

特色/優良條目評選和review頁面合併的可能性

現時nomination的頁面和review的頁面,受歡迎程度相差太遠,根本要夠票是很難做到的。如果合併或者會解決相關問題,希望各位可以認真審視我的建議,並提出意見,謝謝—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42 (UTC)

此外,合併原意是為了讓投特色/優良的人順道看看review,這樣不是會更好嗎—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54 (UTC)

(!)意見:最好先給出這兩個條目的地址..orz—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6日 (四) 01:18 (UTC)

{{進行中的內容評選}}—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3 (UTC)

小建議

分開是可以的,但可不可以將review部份copy到nomination那頁?最後一個建議,可否將那些review那過來討論?—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3 (UTC)

例子

大家對中銀香港這個條目覺得如何?{{進行中的內容評選}}中已略作解釋,可否看看?—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6日 (四) 0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