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和地區領導人連任限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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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國和地區掌握最高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國家元首虛位元首等職務連任限制情況列表如下:

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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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或地區 國家元首或其代表 其他重要職位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最高領導人 無任期限制。 第一副埃米爾 無任期限制。
阿富汗總理 無任期限制。
  孟加拉 孟加拉國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孟加拉國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須經國民議會(每屆任期5年)多數支持。
  柬埔寨 柬埔寨君主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無任期限制。
  越南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主席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同中央委員會)。
越南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任期5年,無連任限制。[1] 中共中央總書記 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同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同中央軍事委員會)。
國家副主席 任期5年,無任期限制。[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行政法務司司長
  中華民國 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3] 副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3]
行政院院長 無任期限制,由總統任命。[3]
  印度 印度總統 任期5年,無連任限制。 印度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須經議會(每屆任期5年)多數支持。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副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伊朗 伊朗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 伊朗最高領袖 無任期限制,終身制。
  伊拉克 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4年任期。
  以色列 總統 任期7年,不可連任。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須經以色列議會(每屆任期4年)多數支持。
  日本 天皇 世襲終身制。 內閣總理大臣 無任期限制,但須經眾議院(每屆任期4年)多數支持。
  哈薩克 總統 7年任期,不可連任。 總理 2個連續的5年任期
  吉爾吉斯 總統 任期6年,不可連任。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須經議會(每屆任期5年)多數支持。
  老撾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主席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老撾人革黨中央總書記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老撾政府總理 無任期限制。
  黎巴嫩 黎巴嫩總統 任期6年,不可連選連任。 黎巴嫩總理 無任期限制。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最高元首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但傳統上由9位各州世襲君主輪流擔任這一職務,所以實際上為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5年任期。 馬來西亞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每屆任期最長為5年(需獲國會下議院多數議員信任)。
  馬爾代夫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議長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蒙古國 總統 任期6年,不可連任。2021年蒙古國憲法修法之前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無任期限制。
  北韓
朝鮮勞動黨委員長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北塞浦路斯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
  巴基斯坦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
  菲律賓 總統 任期6年,不可連任。 副總統 任期6年,可連任一次。
參議員 任期6年,可連任兩次。
眾議員 任期3年,可連任兩次。
所有其他政府職位 任期3年,可連任兩次。
  南韓 總統 任期5年,不可連任。 總理 無任期限制。
  新加坡 總統 任期6年,可連選連任。 總理 無任期限制。
  斯里蘭卡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無任期限制。
  敘利亞 總統 任期7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由總統任命。
  塔吉克 總統 任期7年,可連任一次(自埃莫馬利·拉赫蒙總統以來未遵循此規定)[4] 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泰國 國王 世襲終身制。 總理 無任期限制。
  東帝汶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無任期限制。
  烏茲別克 總統 2個5年任期(自首任總統以來未遵循此規定)。 總理 2個5年任期。
  土耳其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2007年前為任期7年,不可連任。 副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巴勒斯坦 總統 無任期限制,由立法委員會選舉任命。 總理 無任期限制,由立法委員會選舉任命。
  科威特 埃米爾 世襲終身制。 總理 無任期限制(埃米爾任命)。
  卡塔爾 埃米爾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無任期限制(由埃米爾任命)。
  巴林 國王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無任期限制(由國王任命)。
  阿聯酋 總統 世襲終身制。 總理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沙特阿拉伯 國王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由國家元首兼任。
  緬甸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副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國務資政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聯邦議會議長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約旦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伊拉克庫爾德斯坦 總統 1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總理 1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阿布哈茲 總統 1個4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總理 1個4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南奧塞梯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阿爾察赫共和國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國務部長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格魯吉亞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亞美尼亞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阿塞拜疆 總統 任期7年,可連選連任。 副總統 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
總理 任期7年,可連任一次。
副總理 任期7年,可連任一次。
  土庫曼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 總統 任期7年,可連選連任。
  不丹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1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布里亞特共和國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薩哈共和國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阿爾泰共和國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首腦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阿曼 蘇丹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由國家元首兼任。
  也門 總統 任期7年,可連任一次。 總理 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汶萊 蘇丹 世襲終身制。 首相 由國家元首兼任。
  圖瓦共和國 首腦 5年,不超過兩屆 首腦 5年,不超過兩屆

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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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或地區 國家元首或其代表 其他重要職位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阿爾巴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阿爾巴尼亞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亞美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奧地利 總統 2個6年任期,當選總統如競選連任失敗,則不得再次參加總統競選。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阿塞拜疆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 副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由總統任命產生。
  白俄羅斯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由白俄羅斯總統任命產生
  比利時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波黑 主席團 2個連續的4年任期。 塞族共和國總統 2個連續的4年任期。
  保加利亞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克羅地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塞浦路斯 總統 2個5年任期。
  捷克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丹麥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愛沙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歐洲聯盟 歐洲理事會主席 2個2.5年任期。 歐盟委員會主席 無任期限制,但歐盟委員會主席必須得到歐洲議會歐洲理事會(每屆任期均為5年)的多數支持。
  芬蘭 總統 2個連續的6年任期。[5]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法國 總統 任期5年,可連任2屆。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格魯吉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德國 聯邦總統 2個5年任期。 聯邦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聯邦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希臘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匈牙利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冰島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4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愛爾蘭 總統 2個7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意大利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拉脫維亞 總統 2個4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立陶宛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盧森堡 大公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北馬其頓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馬爾他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摩爾多瓦 總統 2個連續的4年任期[6]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黑山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荷蘭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國會二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挪威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波蘭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葡萄牙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任何連續兩次擔任總統者,在間隔5年之後,還可再次擔任無次數限制的的單次非連續任期總統職務。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羅馬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眾議院和參議院(每屆任期均為4年)的多數支持。
  俄羅斯 總統 2個連續的6年任期,2020年修憲後,在新的憲法生效前任職的總統任期數清零。[7][8][9][10]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家杜馬(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聖馬力諾 執政官 無次數限制的連續6個月任期,但當選執政官者在任期結束後必須間隔3年才能再次參加執政官競選。
  塞爾維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斯洛伐克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11]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斯洛文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國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西班牙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眾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瑞典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瑞士 聯邦委員會委員 無次數限制的4年任期。 聯邦主席 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1年任期。
  土耳其 總統 2個5年任期[12]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英國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下議院(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烏克蘭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最高拉達(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德涅斯特河沿岸 總統 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最高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科索沃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科索沃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北塞浦路斯 總統 2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北塞浦路斯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 總統 2個6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人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總統 2個6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人民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列支敦士登 親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任期限制,但首相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摩納哥 親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1個5年任期限制,但首相人選須由法國政府推薦,再由親王挑選。
  安道爾 親王 無定明,但由於親王由法國總統天主教烏格爾教區主教同時兼任,故須視乎這兩個職位的任期限制。 首相 1個4年任期限制,可連任。但首相必須得到議會(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梵蒂岡 教宗 無任期限制(通過教宗選舉)。 城國委員會主席 1個5年任期限制,但主席必須得到宗座梵蒂岡城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達吉斯坦共和國 首腦 5年,不超過兩屆
  巴什科爾托斯坦共和國 首腦 5年,不限制連任
  克里米亞共和國 首腦 2個5年任期。五年,連續兩屆不超過兩屆 部長會議主席 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同克里米亞國家議會)。
國家議會主席 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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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國家元首或其代表 其他重要職位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美國 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自1951年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通過以後,若第一次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2年,不得再當選總統多於一次。 副總統 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參議員 任期6年,可連選連任。
眾議員 任期2年,可連選連任。
首席大法官 無任期限制。
  阿根廷 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 副總統 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
參議院議員 任期6年,可連選連任。
眾議院議員 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玻利維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 副總統 2個5年任期。
  巴西 總統 2個連續的4年任期,任何前總統如已連續2個任期擔任總統,則必須間隔4年才可再次競選總統。 副總統 2個連續的4年任期,任何前副總統如已連續2個任期擔任副總統,則必須間隔4年才可再次競選副總統。
  加拿大 總督 無任期限制,傳統上每位總督只擔任1個無法定限制但一般大於4年的任期,1867年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但總理必須得到下議院(每屆任期4年)的多數支持。
省長(加拿大) 無任期限制,但省長/地區長官必須得到所在省/地區議會(每屆任期5年)的多數支持。
  智利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4年任期。
  哥倫比亞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哥斯達黎加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4年任期。

  古巴

國家主席 2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總理 2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古共中央第一書記 2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國務委員會主席 2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多米尼加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厄瓜多爾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薩爾瓦多 總統 1個5年任期。 副總統 1個5年任期。
  危地馬拉 總統 1個4年任期。 副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4年任期。
  圭亞那 總統 2個5年任期。
  海地 總統 2個非連續的5年任期。
  蘇里南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
  洪都拉斯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墨西哥 總統 1個6年任期。
  尼加拉瓜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13] 副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巴拿馬 總統 2個非連續的5年任期。 副總統 2個非連續的5年任期。
  巴拉圭 總統 1個5年任期。 副總統 1個5年任期。
  秘魯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非連續5年任期。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總統 2個5年任期。
  烏拉圭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連續5年任期。 烏拉圭副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連續5年任期。
  委內瑞拉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6年任期。 全國代表大會議員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
  阿魯巴 首相 無固定任期,可隔一任期再次參選。 阿魯巴議會議員 無次數限制的4年任期。
  古拉索 總理 無固定任期,可隔一任期再次參選。 庫拉索議會議員 無次數限制的4年任期。
  英屬維爾京群島 總理 無固定任期,由總督任命。
  美屬維爾京群島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選舉產生。
  波多黎各 總督 1個5年任期。 居民代表 1個4年任期。
  百慕達 總理 無固定任期,由總督任命。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英國君主任命。
  巴哈馬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安提瓜和巴布達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牙買加 總理 1個4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聖吉斯納域斯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聖盧西亞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總理 無固定任期,由選舉產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伯利茲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格林納達 總理 1個5年任期。 總督 無固定任期,由女王任命。
  巴巴多斯 總理 無固定任期,由選舉產生。 總統 2個4年任期
  多米尼克 總統 1個5年任期。 總理 1個5年任期。

大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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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國家元首或其代表 其他重要職位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澳洲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傳統上只擔任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3年任期。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斐濟 總統 2個5年任期。 副總統 2個5年任期。
  基里巴斯 總統 3個4年任期。 副總統 3個4年任期。
  馬紹爾群島 總統 2個4年任期。
  新西蘭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傳統上只擔任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3年任期。
  庫克群島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傳統上只擔任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3年任期。
  托克勞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傳統上只擔任1個5年任期。 烏魯 無次數限制的任期。
  紐埃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傳統上只擔任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3年任期。
  瑙魯 總統 2個3年任期。
  帕勞 總統 2個4年任期。 副總統 2個4年任期。
  薩摩亞 國家元首 2個5年任期,2007年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由國家元首任命產生。
  所羅門群島 總督 2個5年任期。 總理 1個4年任期。
  瓦努阿圖 總統 1個5年任期。 總理 無規定任期限制,由選舉產生。
  法屬波利尼西亞 總督 無任期限制,但由法國總統任命。
  新喀里多尼亞 總統 1個5年任期。可連任一次。 政府主席 無任期限制,由議會多數黨產生。
  瓦利斯和富圖那 高級行政官 無任期限制,但由法國總統任命。 領地大會主席 每屆領地大會任期5年。
  美屬薩摩亞 總督 1個4年任期,由選舉產生。 議會議員 1個4年任期,任期與美屬薩摩亞議會會期相同。
  湯加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職位。 首相 無任期限制,民選產生。
  關島 總督 1個4年任期,由選舉產生。
  北馬利安納群島 總督 1個4年任期,由選舉產生。
  皮特凱恩群島 市長 無任期限制,民選產生

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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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國家元首 其他重要職位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職位名稱 任期限制
  阿爾及利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6年修憲以來。
  安哥拉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0年修憲以來。
  貝寧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0憲法規定。
  博茨瓦納 總統 2個5年任期,1966憲法規定。
  布基納法索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2年修憲以來。
  布隆迪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5年修憲以來。
  乍得 總統 2個6年任期,2018年修憲以來。
  喀麥隆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2008年修憲以來。
  佛得角 總統 2個5年任期,間隔5年後才可擔任第3個5年任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
  中非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5年修憲以來。
  科摩羅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8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科特迪瓦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0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剛果民主共和國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5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剛果共和國 總統 3個5年任期,2015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吉布提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10年修憲以來。
  埃及 總統 2個4年任期,2011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赤道幾內亞 總統 2個7年任期,2011年修憲以來。
  埃塞俄比亞 總統 2個6年任期,1987年修憲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
  厄立特里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3年修憲以來。
  加蓬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7年任期,1991年修憲以來。
  加納 總統 2個4年任期,1992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岡比亞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1996年修憲以來。
  幾內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6年修憲以來。
  幾內亞比紹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1年修憲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
  肯雅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0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利比里亞 總統 2個6年任期,1986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萊索托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1998年修憲以來。
  利比亞 總統委員會主席 無任期限制(過渡期)。 總理 無任期限制(過渡期)。
  馬達加斯加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2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馬拉維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5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馬里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2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毛里塔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1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毛里裘斯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1991年修憲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
  摩洛哥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11年修憲以來。
  莫桑比克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4年修憲以來。
  納米比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9年修憲以來。
  尼日爾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0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尼日利亞 總統 2個4年任期,1999年修憲以來。
  盧旺達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5年修憲以來(2024年起實行)。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3年修憲以來。 總理 無任期限制。
  塞內加爾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6年修憲以來。
  塞舌爾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6年修憲以來。
  塞拉利昂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1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索馬里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1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索馬里蘭 總統 2個連續的5年任期,1991年索馬里蘭獨立公投以來。
  南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96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副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1996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南蘇丹 總統 2個5年任期(建議)。
  蘇丹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15年修憲以來。 總理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15年修憲以來。
  斯威士蘭 國王 無任期限制(世襲繼承)。 首相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05年修憲以來。
  坦桑尼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1977年修憲以來。
  多哥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02年修憲以來。
  突尼斯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4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烏干達 總統 無次數限制的5年任期,2005年修憲以來。
  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國 總統 無任期限制(流亡中)。 總理 無任期限制(流亡中)。
  贊比亞 總統 2個5年任期,2006年修憲以來。
  津巴布韋 總統 2個5年任期,2013年全民憲法公投以來。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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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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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共中央委員會提議將主席「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從憲法刪除. BBC中文網. 2018-02-25 [2018-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2. ^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glish.people.com.cn. [2018-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3). Article 79: "The term of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and Vice-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the same as tha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y shall serve no more than two consecutive terms."
  3. ^ 3.0 3.1 3.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86年)
  4. ^ France-Presse, Agence. Tajikistan parliament paves way for President to rule for life. The Guardian. 2016-01-22 [2016-09-07]. ISSN 0261-307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5) (英國英語). 
  5. ^ Constitution of Finlan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Chapter 5, Section 54: "The same person may be elected president for no more than two consecutive terms of office".
  6. ^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Moldov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rticle 80.4: "No person ma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Moldova unless for two consecutive mandates at the most".
  7. ^ Глава 4. Президен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Глава 4,Статья 8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Одно и то же лицо не может занимать должность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более двух сроков подряд."
  8. ^ The Definition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Supreme Court, issued on 25th of September 2001 (Case N 74-Г01-3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hus, the prohibition to be elected President of RSFSR for more than two terms was set by article 121.2 of the RSFSR Constitution (1978, with amendment 24th may 1991), and the same prohibition is set by article 81 of current Constitution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for the President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The original excerpt the Definition: "Так, запрет на избрание одного и того же лица Президентом РСФСР более двух раз был установлен ст. 121.2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РСФСР 1978 г. (в редакции от 24 мая 1991 г.), а Президента РФ - ст. 81 ныне действующей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РФ". Note: RSFSR stands for "Russian Soviet Federative Socialist Republic".
  9. ^ The Definition N 134-O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Constitutional Court, issued on 5th November 1998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wo consecutive terms <…> constitute the constitutional threshold violation of which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 does not allow". The original excerpt the Definition: "Два срока полномочий подряд <…> составляют 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ый предел, превышения которого Конституц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 не допускает".
  10. ^ The Head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Constitutional Court V.D. Zorkin issued in 2010 the Commentary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where he wrote: "Establishing the two terms limitation of presidental power means the real limitation of this power <…> the two terms limitation for the President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periodical (once in six years) State Duma (Parliament Chamber) election, and the legal norm of article 81.3 of Constitution serve as a guaranty for political development of Russia". The original excerpt the Commentary: "Утверждение принципа ограниченности во времени президентской власти двумя 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ыми сроками означает и реальные ограничения этой власти. <…> ограничение занятия должности Президента двумя сроками, периодические выборы (раз в шесть лет)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Думы - палаты парлам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норма ч. 3 ст. 81 Конституции служит гарантией политического развития России".
  11. ^ Constitution of the Slovak Republic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rticle 103.2: "The same person may be elected President for not more than two consecutive terms."
  12. ^ Turks back direct president poll. BBC NEWS. October 21, 2007 [2018-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1). 
  13. ^ Nicaragua backs unlimited presidential terms. The Guardian. [26 November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3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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