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3年8月

由Jimmy-bot在話題{{reply_to}}改為調用Module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再議拉票及Wikipedia:特色圖片評選/稍來山評選結果是否有效

提議將Draft:沙盒移動至Draft:Wikipedia:沙盒

禁止重新導向

想在此做一個關於wetrace涉法輪功條目編輯的相關調查統計

請問社群成員對wetrace涉及法輪功相關條目的編輯以及各種衝突的相關提報探討的看法是什麼?即,是否認為wetrace有意或無意的在為法輪功進行propaganda?
我的個人意見是wetrace可能並無惡意的長期遊戲/玩弄維基規則,和幾個其他類似用戶霸佔了法輪功相關條目,使法輪功相關條目只有對法輪功的積極內容而沒有消極內容。按常理可知,幾乎任何一個事物都有積極和消極的一面,也會收到對應的評價,無論法輪功在和共產黨的戰爭中有多無辜,都不可能只有積極的內容可以供維基百科記錄,但這卻成了維基百科的事實狀態甚至是社群的恥辱。因此這樣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長期惡劣的propaganda,使維基百科涉法輪功頁面幾乎無異於百度百科涉共產黨頁面,社群應該對如何解決事實上存在的「涉法輪功條目頁面問題」做一個整體檢討。
魔女參上
--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1日 (五) 12:48 (UTC)

你這裏說的如果是marvin2009我或許還能信幾分。據我所知Wetrace並不是只專門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的用戶,你要是說他有意「為法輪功進行propaganda」我無法認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5:52 (UTC)
我當然清楚wetrace對其他領域的貢獻,但這和他「一涉及到法輪功」就開始propaganda似乎並沒有矛盾和排除性。您的意思是他不可能是專為法輪功propaganda的用戶,但是我從沒有提出這種不實指控--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1日 (五) 17:45 (UTC)
假如我是一個在某些方面貢獻頗豐的用戶,但由於我想給我家哥哥做點貢獻,偏偏在特定男星的條目上大量灌水,我的在其他方面貢獻頗豐能否決我是特定男星的propaganda者嗎?--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1日 (五) 17:48 (UTC)
1.準確的說那位是只要與中共有衝突的大都在涉及編輯且偏袒,而專門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只是其大量編輯涉及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表象。
2.我十分認同不慎言行非法師魔女閣下2023年7月21日 (五) 12:48 (UTC)之個人意見。
3.個人認為其是有意為法輪功進行propaganda之行為——消除消極/不利內容:典型可參見「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希望之聲覆核」,「綜合網上推特視頻、其他未給出具體名稱媒體內容以及未知網友的未知網頁發言」,擺明了就是內容農場,還要轉移話題到「利益衝突」;「『宣傳』一詞是中性詞彙還是貶義詞」。非典型可見「Talk:高智晟」,《大紀元》記者親自對高妻做的採訪與高本人於《大紀元》投稿衝突時,閉口不談高妻之語只言高自身之話(迴避了衝突之處,且不斷使用其他媒體的以訛傳訛強化)。--MINQI留言2023年7月22日 (六) 09:56 (UTC)
還是有必要聲明一點,我從沒有提出wetrace是專門propaganda法輪功條目的不實指控,我只是認為他一到涉及相關條目的地方就有propaganda行為--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2日 (六) 12:34 (UTC)
知道閣下只是針對wetrace涉及某些特定相關條目時有明顯偏向性之實情而非wetrace全部行為。--MINQI留言2023年7月22日 (六) 17:03 (UTC)
雖然個別使用者幾近斷壟斷條目所有權對建設百科全書不利,不過我覺得單純專注編輯特定領域條目並不代表一定有問題,重點在於這些編輯是否符合方針與指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21日 (五) 17:27 (UTC)
方針和指引是不能盡善盡美的,符合方針和指引也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比如利用方針和指引的漏洞去實現和方針指引初衷相背的結果,這種事情我們叫遊戲維基,現在很多人認為應該改叫玩弄維基,總之就是gaming,我不否認wetrace的貢獻,但感覺他碰到法輪功條目就喜歡gaming--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1日 (五) 17:54 (UTC)
相關討論中我覺得W持有立場,更傾向拒絕負面評價。但相關編輯我沒有太多關注,是否有OWN不了解。如果W拒絕為「敵人」寫文章我認為是沒問題的,而以理由拒絕別人的編輯就看內容的共識程度了,形成不了也沒辦法。可能,活躍編者對來源可靠度持有觀點,觀點無明確共識和結論,那麼內容容易偏向活躍編者所寫,因為其他人無意或無力完成反駁。--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1日 (五) 19:41 (UTC)
這裏我嘗試給一下我的看法:「中立的觀點」的要求之一是「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我對此的理解是「在排除極少數的觀點後,按觀點的主流度給予相當比例的描述」,所以這裏要探討的根本問題應該是相關條目中各自的「消極內容」觀點在現實上的主流度到底有多大。如果不先處理這個問題而去爭論Wetrace是不是(有意)「為法輪功進行propaganda」,這是不可能有任何結果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38 (UTC)
現在的問題是有些用戶寧願內容前後重複也要用大量積極內容填充法輪功條目,致使法輪功條目大量冗餘,已然無法下筆,我相信這也是propaganda的典型特徵,在這樣的情況下似乎預計無法討論到底「消極內容」主流度有多大了,而是一些用戶玩弄維基規則在條目里灌水的問題--向烏魯木齊中路的英雄兒女致敬2023年7月22日 (六) 15:57 (UTC)
你甚至連自己動手估算比例也不願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23:03 (UTC)
可以算,但是我更多的認為這是一個屢次編輯以後自然均衡的結果,而不是靠精細計算出來的,問題是當有人own以後打破了自然均衡--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3日 (日) 20:24 (UTC)
(+)贊成:有個別編者own以後不斷藉口「非第三方」刪去觀點以及佐證該觀點的來源(其自己根本分不清「第三方」與「獨立」差異,亦或是其故意混淆,不論何種情況均是明確的「WP:GAME」);另我上文所舉例子亦部分符合不慎言行非法師魔女閣下所言之「即使內容前後(本人補充:多條目)重複也要用大量積極內容填充法輪功條目」。--MINQI留言2023年7月24日 (一) 17:51 (UTC)
(!)意見-MINQI說法,在下感到奇特。
  1. 是不是先看看,一些中共敏感議題條目、人權條目,是怎樣受到 不符合方針、不符合來源要求(使用中共一方的黨官媒)、以及長期「許多」「新用戶」的奇怪編輯、用中共來源貼標籤、不時反覆的編輯戰、拒絕討論?------相對的,當在下依據方針去處理、去查資料、在討論頁主動說明交流,依據國際社會主要看法編輯,卻被說成在「宣傳」?照這樣的定義,國際上所有的人權組織、人權關注者,都有問題了。
  2. 是不是先看看,MINQI用戶,編輯上與中共立場傾向的情況如何、對待中共來源的標準、以及在方針規範上的疑慮?
  3. MINQI之前幾次人身攻擊在下「欺騙」,在來源佈告版討論〔WP:可靠來源/佈告板#中國新聞網的來源是否可靠?〕,討論內容擺了多天,MINQI聲稱「離題、個人主觀意見」突然屏蔽在下留言的討論,經在下抗議後,MINQI隨即18日又刪除在下的回應與意見表達,聲稱在下是「誹謗」。(然而,在下面的說明,過去跟MINQI就有相關交流討論,那些過程、提出疑問,如何是MINQI所謂的「誹謗」?在下疑惑MINQI對待中共來源、對待海外來源的標準,怎麼能被輕易扣上「離題」帽子?)
Wetrace(7月18日留言)被MINQI刪除的內容如下:

:::(*)提醒-MINQI對第三方來源的定義相當奇怪,認為在中共鎮壓的議題上,中共黨媒是「第三方來源」,且迴避維基規範中明確的「舉證責任再添加者」。

  1. MINQI涉嫌規避維基第三方來源規範的主要說詞,是片段引用「WP:獨立第三方來源」(該頁面寫明為「論述」--「內容代表編者意見,僅供參考」)部分內容。然而,依據WP:獨立第三方來源,中共黨媒來源,更是顯然並非「第三方」。
  2. MINQI這樣的主張方式,是否有涉及斷章取義、似乎要將「第三方」無限上綱的詮釋問題?MINQI把其它外國的第三方來源,以MINQI所稱各種「利害關係」為由,在中共鎮壓的個別議題上,弄成「非第三方」。但同時,MINQI對待中共來源,在中共直接鎮壓的議題中,卻把中共黨媒 看做「第三方來源」。
  3. MINQI對待外國來源、對待中共來源,兩種標準差異極大、相衝突。這是否涉嫌遊戲維基規則?
  4. 至於MINQI提的對高智晟律師的質疑。大量國際媒體都稱高為十佳律師,可以看2005年高智晟文章回應中共司法部的「十佳律師假冒說」《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師」是假冒的。無法無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態》。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4:14 (UTC)
(!)意見-MINQI對待在下,是不是「惡意推定」甚至更過呢?
  1. 關於MINQI聲稱就 希望之聲 的問題,對在下指控,各位可以看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希望之聲覆核--在下回覆的是(1)「一些台灣媒體,也會有出現無署名記者的情況,是否應該就此否定掉整個媒體?或者還要綜合考量與討論。MINQI的標準,是不是能同樣用在檢視衡量中共黨媒、官媒、相關控制媒體呢?中國大陸訊息受到審查,還是有中國人想辦法突破繞過當局的封鎖,翻牆透過Twitter等管道發送出來。Weibo的訊息,不就經常發出後,很快被當局給過濾審查、刪除、封號?」------海外許多媒體,不必然每一篇報導都有記者署名,以常有用這些素材作為新聞處理的,那並非當然是「內容農場」。
  2. 關於高智晟律師,「十佳」律師。MINQI的「否定立場」,跟中共司法部壓迫高智晟後的「否定立場」。
    1. MINQI聲稱「《大紀元》記者親自對高妻做的採訪與高本人於《大紀元》投稿衝突時,閉口不談高妻之語只言高自身之話(迴避了衝突之處,且不斷使用其他媒體的以訛傳訛強化)。
    2. 請各位參閱Talk:高智晟#請遵守生者傳記方針,看看Wetrace當時的主動溝通說明、提供資料,那怎麼會是「迴避」呢?---現在Google 「高智晟、十佳、律師」,2021、2022、2023都還有大量海外媒體報導,例如2022-BBC「十大優秀律師」2022台灣中央廣播RTI「中國十佳律師」2021年12月台灣中央通訊社「曾被中國司法部評選為「中國十佳律師」」
      1. MINQI 2021年聲稱「已被證明造假」,MINQI使用顯然不符來源要求的「論壇文章」,卻刪除掉第三方來源寫明十佳的內容。
      2. MINQI以 【高智晟妻子接受大紀元訪問說的一句話】,能否否定掉全部其它第三方來源說法?-----【記者:高智晟是哪年被評為全國十佳律師的?高妻:他沒有什麼十佳律師的稱號。只是得過2001年首屆律師電視辯論大賽榮譽獎。主辦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央電視台和全國律師協會。】---前後文與高妻的真實意思是什麼,是可以討論的,高妻當時意思,是否認為這頭銜不重要不在意?
      3. 在下2021年耐心的列出中國大陸境內,高智晟被壓迫前的消息。新浪網上《中國青年報》2002年6月報導還在,寫着:「被告代理人高智晟則為「全國十佳律師」,在律師界享有很高聲望。」(2)京衡事務所網站轉貼 《網易商業報導》2005年9月文章,寫着「今天有着全國十佳律師稱號、在為爭取朱久虎出獄過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高智晟律師告訴網易商業報道說,現在他已經將朱久虎從監牢接出來」。
      4. 許多國際媒體的說法。其它第三方海外、台灣媒體例如中央社、香港媒體、與國際媒體的「十佳律師」說法。----看看2006年香港「亞洲週刊」報導「全國十佳律師」
      5. 同時可以看高智晟本人2005年的回應《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師」是假冒的。無法無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態》,高智晟批評司法部的「假冒說」。-----「第一、我素視這個制度給的一切「榮譽」若糞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話是真的,那麼,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電視台表彰的律師論辯大賽全國十佳榮譽律師的活動即是一次公開的造假之舉;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榮譽律師」稱號的還有北京的康健律師、北京的顧永中律師、遼寧的陳慶陽律師、天津的龐彪律師、吉林的修寶律師、重慶的張元炳律師、雲南的劉胡樂等十名律師,也和我高智晟一樣是「假貨」。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師論辯大賽的「十佳榮譽律師」,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當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4:34 (UTC)
(?)疑問-MINQI以高妻子受訪一句話,否定高智晟本人,也否定國際媒體。
  1. MINQI 7月25日聲稱「大量所謂的國際媒體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以訛傳訛。」、稱高智晟2005年本人回應文章「自吹自擂性文章毫無可靠可言。」
  2. 那為什麼MINQI 就認定「高妻子2005年接受大紀元訪問的一句話」,沒有錯誤、沒有理解上的其它意思呢?
  3. MINQI為何這麼堅持與篤定,能全盤否定大量國際媒體、國際人權組織的「十佳」律師的說法? 回顧參閱Talk:高智晟#請遵守生者傳記方針,MINQI 2021年為何能以不符來源要求的「論壇文章」,就聲稱十佳律師是「造假」,然後刪除掉第三方來源的「十佳」描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5:30 (UTC)
(*)提醒與又一次警告及抗議---MINQI在高智晟討論區,MINQI又一次以所謂「欺騙」(稱「欺騙社群」)人身攻擊在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5:22 (UTC)
(*)提醒與---MINQI,在屏蔽在下留言、18日刪除在下留言後,25日又一次刪除在下的留言。被MINQI以刪除的留言如下:
MINQI之前屏蔽他人留言後,經發言者抗議後,MINQI又刪除他人的回應與意見表達。[1]
MINQI人身攻擊稱他人「欺騙」。卻以「誹謗」理由,刪除他人的討論內容。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5日 (二) 15:37 (UTC)
(:)回應:可見Wetrace就是故意為法輪功等反中共進行宣傳:
A:1.Wetrace所謂不符合方針、不符合來源要求本質是其自己分不清「第三方」與「獨立」,此點在"是否有必要參照英維修改或按中維實際情況修改維基百科:獨立第三方來源?(我不提德維因為德維沒有這頁面)"獲得其他編者認同。
2.Wetrace一而再再而三聲稱自由之家收受美國資金但與包括不限於美國的各國政府無關、VOA、RFA、DW為歐美大眾媒體其資金來自政府只是民主國家資金補助,事實是「自由之家」明文寫着「支持美國主導、和『民主國家』政府合作」、將DW、VOA、RFA與ZDF、PBS、NPR混為一談;其根本不知道歐洲部分國家為了維持媒體公正性進行了額外收費,而這些費用明沒有一厘流向其所說的媒體(就算如此這些國家部分民眾也認為本國大眾媒體受到政府控制並給出了佐證)。
3.無法證明「中共官方媒體在那條目不屬於第三方出版物,即中共官方媒體從業人員如記者、編輯、攝影師等直接參與鎮壓。」的是Wetrace
4.Wetrace對待歐美、所謂發達國家/地區官方的喉舌、白手套的態度、標準,遠遠低於其對待中國的公共媒體。所謂「中共治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新聞自由度全球倒數幾名」純粹歐美及所謂發達國家/地區與其馬前卒污衊抹黑、為了爭奪話語權不所不用其極的無恥手段之一罷了(不然請Wetrace以非歐美、所謂發達國家/地區及其「信徒」的來源證明);
5.其一而再再而三的罔顧「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指的是條目內容(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聲稱這規則適用於來源,即來源需要在條目中用其他來源證明該來源無問題——明確地濫用維基規則
B.1.請Wetrace認真正面的一一回答(一一對應地回答)以下四個大問題,這樣「高智晟爭議」才有可能解決,不然Wetrace只是不斷地在歪曲解讀其他編者的行為、扮演受害者車軲轆循環論證以及轉嫁舉證責任
  1. 請問Wetrace下給的來源中是否有一個明確核實或明確聲稱核實過高的「全國十佳榮譽律師」或「十佳律師」或「中國十佳律師」?請問本人當時是否給Wetrace拿出了以訛傳訛的事實例證《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有效期》?另請,(※)注意:高妻子原話可是「他沒有什麼十佳律師的稱號」並且詳細說明2001年事情原委,請注意是「沒有什麼十佳律師」,在大陸漢語中「沒有什麼十佳」是包括沒有「十佳」及其他「任何十佳」如「全國十佳」、「中國十佳」、「公眾滿意十佳」等。如有不同理解請解釋其妻子說的是「沒有什麼十佳」而非「沒有十佳」並給出推測理由;另請Wetrace說明高智晟是否在2001年外獲得中國司法部獎項?
  2. 請問其他編者是否善意提醒「有關的一些文獻資料離事件發生已經久遠,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況,或許不好直接肯定為可靠來源」?請問Wetrace所謂的「被移除的第三方來源」是否被本人一一詳細列出在「註釋」段落?
  3. 請問是否有來源明文寫或提及「2001年在中央電視台和中國司法部舉辦的《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獲評『全國十佳榮譽律師』,亦有被稱之『十佳律師』或『中國十佳律師』」?
  4. 請問Wetrace依據一些來源中有提及高有「全國十佳榮譽律師」,另一些來源中有提及高有「中國十佳律師」,自己推論出「2001年在中央電視台和中國司法部舉辦的《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獲評『全國十佳榮譽律師』,亦有被稱之『十佳律師』或『中國十佳律師』」;甚至依據在一些可使用非論壇來源中明確的審核性舉動中說他沒有「什麼十佳律師的稱號」,自己推論出「爭議僅僅在『中國十佳律師』」;Wetrace這行為怎麼不是"「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結論C。」?更何況Wetrace「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C還發佈於可靠來源,在條目中將A、B和C綜合起來得出結論D+E。」
2.高智晟自己說法不是可靠來源——不能用於有爭議的條目;不能採用自吹自擂的作品;只是直接和他本人有關的,不能採用牽扯到第三方的,或和主題不直接有關的部分。
(~)補充:其所謂的本人用論壇來源刪除,事實是本人添加「有爭議」標記並對論壇來源添加了「需要更好來源」模板。其不僅急於刪除該來源並且不許本人添加「有爭議」三字,其後續進行長期編輯戰進行刪除——完全符合不慎言行非法師魔女閣下所言之霸佔條目儘可能地消除消極內容。其該次言不符實再次印證了本人指責其誹謗與欺騙社群。
C.Wetrace根本不顧「希望之聲」的問題在於「記者東拼西湊些Twitter等社交媒體東西(綜合網上推特視頻、其他未給出具體名稱媒體內容以及未知網友的未知網頁發言)」——內容農場+不可靠(不可查證/未經查證)。這還是未提記者在其口口聲聲的嚴密審查之下(「中國大陸訊息受到審查」,其原話))怎麼採訪到當事人、發表到外網。其完全是用記者未署名轉移(掩蓋)消息來源自身缺陷(不可靠)。
D.Wetrace根本分不清是否為「人身攻擊」:「不是所有針對發言者個人的言論都屬訴諸人身謬誤。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只是將其用來誹謗其他編者為自己行為開脫——我能做,你說不得。不然其上文所述均是在人身攻擊本人、不慎言行非法師魔女提出本討論就是在人身攻擊其。其一而再再而三罔顧事實(本人已多次向其解釋科普)以自己主觀意見誤導社群就是明確的欺騙行為。
E.Wetrace再次使用紅鯡魚——大量無關內容轉移話題,甚至不顧有些內容已是明確錯誤在其。
F.我移除誹謗的內容無可厚非(誹謗是嚴重的無理據人身攻擊),這些內容也與主題無關,最主要是重複。其首次提出之離題、誹謗內容,本人只是摺疊(方便他人進行討論與閱讀)。--MINQI留言2023年7月25日 (二) 16:28 (UTC)
(?)疑問-MINQI您好,(1)您指稱他人「誹謗」、「欺騙社群」,這還不是人身攻擊?您認知的誹謗的定義是什麼?還有之前多次的侮辱言語。(2)您確實刪除在下的留言。(3)關於高智晟的許多第三方來源說明,在下已寫的相當清楚。(4)在中共鎮壓議題上,您認為中共黨媒是第三方來源,您卻質疑其它海外第三方媒體來源,顯著的兩相矛盾,在下也多次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40 (UTC)
@Wetrace:請你看完A-F六個大點與其附屬小點再來進行發問。1.我的A點中1/2/3/5小點、D點已經回答。2.我的F點。3.我的B點。4.我的A點,另你的行為已經是「扭曲可靠來源」(這也被寫於維基某指引內)。可見你根本就是車軲轆——反覆漠視其他編者對其操作的解釋。相反我只需提一個例子——你從不正面一一回應我B點中的提問,甚至可以說從未正面回應只是重複你所謂「關於高智晟的許多第三方來源說明」。--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50 (UTC)
@MINQI叫我魔女就好,那些前綴是為了和過往用戶名保持關聯性--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5日 (二) 17:36 (UTC)
OK.--MINQI留言2023年7月25日 (二) 18:31 (UTC)
@Wetrace您好,我對您的編輯的意見是,用常識可知,中立寫法至少不應該是誇誇夸,或者給人「都是他的錯都是他的錯我沒錯我沒錯是對的」這樣感受的文風,但稍微用好的良知來判斷都能感受到您在法輪功條目上的編輯的風格和上面那兩種風格的相似,如此怎麼能讓一個有良知的維基百科人認為您編的足夠中立呢?--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5日 (二) 17:58 (UTC)
(!)意見:首先我認為目前以法輪功為首的一串爭議條目有明顯問題,尤其是主條目。法輪功這篇簡直雜亂無章,特別是評價一節,堪稱災難級的WP:NOTSTATSBOOK,如果要改善我看不出除了推倒重寫的第二種選擇。李洪志大紀元時報等其他條目則或多或少有各種問題,比如缺來源、不中立之類,評級絕對在丙以下,毫無疑問需要修繕。關於Wetrace本人,雖然政治立場極為鮮明,但絕對沒有到某些用戶的魔怔程度,再加上其有與法輪功無關的貢獻,個人不認為其有政治宣傳之嫌。以及前面的這串Wetrace vs MINQI的論戰是不是離題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5日 (二) 17:08 (UTC)
覺得沒有propaganda的話,那您覺得wetrace有沒有很糟糕的own行為?--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5日 (二) 18:01 (UTC)
我沒有精力去仔細檢查他所編輯的條目,從我已知的內容來看我同意前面YFdyh000的看法。——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6日 (三) 02:26 (UTC)
(!)意見-對於一些敏感的中共相關條目,是不是才是可能有own的現象?例如以前有些用戶使用第三方來源去編輯江澤民,就被無理由的回退。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8日 (五) 03:29 (UTC)
請不要用whataboutism來迴避問題,中共相關own和法輪功相關own並不衝突,可以共存--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8日 (五) 14:48 (UTC)
  • 應是部分離題,就是我上文所述的E點。其大量與本主題毫無關係對我的指責乃至明確誹謗讓我不得不一一做出回應(解釋)。如閣下方便還請進行適當摺疊以方便存檔與其他編者閱讀。其有與法輪功無關的貢獻也幾乎全是與反中/反共有關並「無害化」(如有其他還請提示),所以本人說其疑似專門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為法輪功政治宣傳只是其大量編輯涉及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表象。
  說明部分離題而非全離題理由:1.「希望之聲」、《大紀元》是法輪功媒體,而提及是因為部分進行中的其參與之爭議關於兩個媒體可靠(爭議來源討論)/所提供的信息(高妻子受訪);2.「第三方」/「獨立」部分因其一而再再而三在法輪功相關條目(閣下見識過爭議的「明慧網」)進行內容審查——刪除不利的來源進而刪除不利的觀點。--MINQI留言2023年7月25日 (二) 18:47 (UTC)
(!)意見-MINQI您好,高智晟律師,在下列出大量第三方來源,在上面已說很清楚。(2)明慧網條目,在下並未進行您所謂「內容審查」,您使用的是「中共黨官媒」,這只要看條目討論區Talk:明慧網#關於中共黨媒人民網就很清楚。(3)社群當中,不同用戶有各自不同的關注面向。在下編輯許多條目,在人權議題中,法輪功是相當顯着重要的議題,一些用戶使用中共黨官媒的政治宣傳,當出現編輯爭議時,在下依據維基方針去參與討論與編輯。(4)至於MINQI對於「不利中共的內容」持有什麼編輯態度與行動,社群用戶可以自行觀察許多的條目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8日 (五) 03:28 (UTC)
(?)疑問-(1)MINQI與在下的溝通過程,在下依據方針、來源內容,相當耐心的溝通,指出不宜使用中共黨官媒 在中共鎮壓的對象條目,這些都有紀錄可看。MINQI頻頻回退,多次5RR甚至更多。MINQI在討論過程中,相當明顯的自相矛盾、不時對Wetrace人身攻擊與侮辱。這些都不符合維基文明精神與方針。
(2)在下Wetrace 2012年參與維基百科編輯以來,編輯不少人權敏感條目,多年來不時遭到一些不同意見用戶的「對待」,也這樣一路溝通交流過來了。也遇過不少「給人感覺熟悉」的「新帳號」。但以往,多數不同意見用戶,經過溝通,大多還會尊重方針,例如第三方來源,之前多數中國大陸籍的管理員也會尊重,也遇過有中國管理員否認有第三方來源的要求(後來在2021基金會行動中被除權者)。MINQI的矛盾作法,有時讓在下感到是不是在「重新定義方針」?
(3)印象中,國際人權機構,之前警告,中共企圖在改變「人權」的定義。這幾年,很多國家警告並指責中共,要顛覆與改變國際秩序。中共持續在喊「黨管網絡」。幾年前,不少用戶擔心維基百科,可能被百度化。在下期盼,維基百科,能持續是維基百科。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8日 (五) 03:43 (UTC)
Wetrace依舊車軲轆。本人2023年7月25日 (二) 16:28 (UTC)發言已經完全說明與解釋了你所有誹謗。
(:)回應-請MINQI具體陳述,哪些言語對您構成「誹謗」。而不是一句「誹謗」指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35 (UTC)
Wetrace根本分不清是否為『人身攻擊』:『不是所有針對發言者個人的言論都屬訴諸人身謬誤。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只是將其用來誹謗其他編者為自己行為開脫——我能做,你說不得。」可見你不看清甚至可能沒看我的回覆就按自己偏見與臆想進行觀點闡述。--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38 (UTC)
PS:鑑於Dewadipper已經提醒我與Wetrace論戰出現離題,我不再複製本人一一對應回復僅說明「某日之一一對應回應」。請Wetrace針對本人一一回應做回復而不是重複自己的偏激——Wetrace行為已經是明確的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MINQI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07:24 (UTC)
MINQI上面這段話,在下建議您,可以回覆給您自己。在過去多次討論中,建議您應當一一具體回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35 (UTC)
A-F六個大點不是一一回應?!你的建議?不如說你再次無理無據甚至違背事實指責(誹謗)。--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40 (UTC)
各位的討論都是被帶入圈內的。能否想一下,在言論自由,編輯自由的原則下,什麽心促使的要把矛頭針對別人去專門定性呢?這種做法是不是典型的某國共黨的特點呢?「關於wetrace涉法輪功條目編輯的相關調查統計」這種話題本身就是反維基的僞命題。如果維基編輯不是把精力用在建立條目上,不是考慮如何包容愛護同仁,求同存異,社群和睦,而是懷着某種敵意挑起批判鬥爭,排擠歧視社群編輯,這是維基人嗎?任何愛護維基的人,我們來想一想當初創建維基的人是爲了什麽?維基的內容包羅萬象,只要時間有的不違背維基原則,都有生存之地。爲什麽有人要按照自己的意識形態去搞歸類,要把中共那套政治甄別拿來污染維基呢?提出這個古怪話題的人,你反過去關照一下自己,你爲什麽專門看某種信仰、某類群體的人不順眼?説白了,有些人對中共的政治宣傳謊言媒體很維護,但是卻指責大紀元媒體之類政治宣傳,這都是你個人主觀,而不是維基的標準。想一想最近的刀郎歌曲,那羅剎囯的人的標準,怎麽拿來衡量世界的正常人?説什麽沒精力去查什麽什麽別人的條目,你來維基是幹什麽的?是網信辦來管理維基嗎?我説的可能比較尖銳,但是,希望諸位維友擦亮眼睛,回歸維基正道,多編輯條目多做貢獻,即使不喜歡哪類條目,你不做就夠了,互相尊重,豐富維基,才能讓維基更好。--Nice-walker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03:24 (UTC)
詩琳童好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維基百科是建立在西方價值體系之上的,是以維護人權與民主價值理念為準則的」(維基百科是宣揚西方民主價值的地方)、與Wetrace一樣故意「將DW、VOA、RFA與ZDF、PBS、NPR混為一談」欺騙社群可都是你本人所言所行。
你曾經的原話很適合在此重複(不論是對你還是對Wetrace):你講話經常偷換概念。簡單的問題,你東拉西扯偏離主題,似是而非說一大堆;你若遵守不了那就請你離開,維基不是你宣揚你個人觀點的地方。--MINQI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07:35 (UTC)
(?)疑問-MINQI您是不是在宣揚您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33 (UTC)
@Wetrace,你若分不清「陳述事實」與「訴諸人身」、「依據事實發表觀點」與「拋開事實不談宣揚主見」(已涉嫌欺騙與誹謗),那麼請你不要信口開河!按你邏輯,你是不是在宣揚你的觀點?本討論中所有編者是不是在宣揚各自觀點?再擴大點,維基各個條目是不是在宣揚各個來源的觀點?再見你明確的偷換概念紅鯡魚--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32 (UTC)
(!)意見-MINQI您又一次對其他用戶人身攻擊,是不是有成為慣性的問題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33 (UTC)
你再一次無視「不是所有針對發言者個人的言論都屬訴諸人身謬誤。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借自己的無知故意誹謗、狡辯。請你注意無知不代表無罪。--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34 (UTC)
@詩琳童維基百科的確包容符合原則的內容,但propaganda和own行為不符合原則,gaming更是不可容忍,如有嫌疑值得調查,這是我開啟這項討論的原因。pro,own,gam是對維基百科條目的破壞,請不要用「包容」來逃避話題、轉移視線。對Pro,own,gam行為的容忍是對維基百科的破壞,因此不能「不喜歡的就走開」,並且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有own的味道。另希望你注意,依中立的視角來看,法輪功與中共未必就是是非、白黑之間的對立,中共的問題並不賦予其反對者法輪功的道德優勢性,因此請你假定其他用戶為善意,不要無端指責他人的行為是基於政治立場甚至是利益,謝謝。--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8日 (五) 15:01 (UTC)
(?)疑問-維基百科「推定善意」,大家都在貢獻各自關注的領域。但在下感受到,例如MINQI對在下,似乎是不是「推定惡意」甚或「視為惡意」?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7月29日 (六) 00:42 (UTC)
Wetrace先去查閱「WP:假定善意」:本指引並不要求用戶看到一些明顯不懷善意的行為(例如蓄意破壞)也要繼續假定善意。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事實上,用戶們勇於指正他人的失誤正是維基百科得以進步的關鍵。不過在評論時不應假定對方是懷有惡意這樣做,除非有明顯證據支持。你三番五次用自己的偏見,如分不清「公共媒體」與「國際廣播」等,欺騙社群就是明顯的證據。你的本次行為再次印證了你在遊戲維基規則。--MINQI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07:29 (UTC)
我從不推定某用戶為惡意,只是根據其事實本事指出問題。我反對在社群里用中共或者蘇共喜歡的那套鬥爭整人,把維基用戶惡意劃定成分,搞政治甄別。巧言令色什麼指正別人錯誤,任何人指正的是條目本身編輯中出現的可能違背維基原則的問題。
可是現在,竟然這麼明顯的出現,一些人劃定自己的圈子,也把別人分類,帶着主管和歧視等因素,這絕不是維基人和維基創建者的意願。一個正常社會出來的人具備正常思維,不應該是這樣。明明一方很不善意給別人劃分成分,意圖打擊分化社群,卻有人不去建議此人改善,卻反過來指責被針對性區分的維基人要善意,那麼說這話的人,是哪裏的善呢?
中共在大陸搞政治清洗和抓權,都是打着為正義的旗號,你看打擊「反革命」,「三反五反」啊,設定一個標準,劃定一部分人。中共不是為了國家好,是為了清除異己抓住權力,好日後為所欲為。好在維基沒有黨支部,但是中共一貫喜歡在世界上搞長臂管轄,不排除他們想在維基暗中建立支部。任何破壞都沒有中共以國家之力所做的破壞力度大。
我善意推定,很多人跟中共沒關係。但是在共產獨裁國受污染的,如果不注意,不懂得普世價值,那麼就會幹出令中共喜歡的事情。過去有五毛,還有自乾五。現在很多媒體文章下面有中共僱傭水軍,還有傖鬼,製造假民意。
維基跟媒體還不一樣,希望保持獨立編輯的純淨。如果不把心思用在提升自己的編輯上,專門針對某一些中共敏感的條目內容下手,除了針對內容做一些違背原則的編輯外,還蓄意針對異議編輯做手腳,搞出各種消耗式口水戰。我想這是所有熱愛維基的人都應該提防的。誰在這樣做,大家自然能識別。--Nice-walker留言2023年7月31日 (一) 16:59 (UTC)
@詩琳童
  1. 劃定成分問題,維基百科本來就建立了「破壞者」的標識機制,對的,維基百科為了維護質量一直在對特定用戶劃定成分,如果你不喜歡的話可以提出廢除破壞者概念的提案,否則這就是合理的,請不要將社群共識和特定歷史做過度關聯來貶低社群意見。
  2. 江澤民早死了,法輪功條目早已不是中共敏感話題,更接近一般性屏蔽話題,畢竟法輪功系媒體也給習近平(對江系開刀的行為)歌功頌德過,但法輪功條目確實是法輪功敏感話題。關於法輪功相關條目在編輯歷史早期有多少次編輯是直接從法輪功相關網站把法輪功自己的官方定論原文直接複製上去,甚至是連原網頁HTML格式都保留在內的事情,想必不用我特別提出來,您也一定清楚。和中共一樣,法輪功並不是一個對關於自身的評價很大度的實體。因此,到底是有人針對中共敏感的條目下手,還是有人針對法輪功敏感的條目下手,我不想過多評價,但是請您不要直接下定論。
  3. 利用政治立場來拋開事實不談(例如社群公認的法輪功相關條目冗餘多質量差),正是中共最喜歡的做法,在您一再指責別人給中共代言之前,您不妨先想想到底是誰在搞文革鬥爭
--本次為您服務的是魔女 2023年8月2日 (三) 00:40 (UTC)
@詩琳童「一次回退我多次編輯合理嗎」,你這「從不推定某用戶為惡意」可真名副其實。「你的中國共產黨邏輯和中共意識形態,已經自我表白。」、「維基五大支柱如果不是西方民主價值,難道是你維護的中共國家價值?」出自誰手筆,大家有目共睹;公然聲稱「維基百科是創建在西方價值體系之上的,是以維護人權與民主價值理念為準則的」(維基百科是宣揚西方民主價值的地方)、為了所謂西方普世價值觀可以無視維基五大支柱其中之一的「維基百科採用中立觀點」是哪位,大家一清二楚。
你的「講話經常偷換概念。簡單的問題,你東拉西扯偏離主題,似是而非說一大堆。」再次很適合你自己和Wetrace
再套用你的原話(你話還你)——「我相信大多數維基人,都希望你遵守維基原則行事。」--MINQI留言2023年8月2日 (三) 01:04 (UTC)
6。——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日 (二) 07:30 (UTC)
(!)強烈抗議:我說「沒有精力去檢查」是指我不在乎具體內容,所以我沒什麼發言權,而不是要去審查什麼的,你倒給我扣上一頂「網信辦」的帽子?這和你所鄙視的「惡意劃定成分」有什麼區別?還問我「你來維基是幹什麼的?」,可惜WP:CIV限制了我的發言,,我只想說科學無國界,我來維基是為了改善糟糕的條目質量和數量的,我來維基是讓漢字圈的網民更好的獲取知識的,而不是來這邊搞政治辯論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日 (二) 07:48 (UTC)

疑似轉換錯誤:簡體字「社會」某些情況下會被轉換成「社交」

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積壓

印度電子信息技術部近期向基金會發出了幾份針對特定地圖的直接投訴

也許過幾周消息那邊會上,但是介於確實很有意思,我在這提前轉載:

--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7月31日 (一) 13:58 (UTC)

印度實誠,不夠這裏一些手段高明。--約克客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08:26 (UTC)
我感覺當時直接制定地圖相關規則的想法是明智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4日 (五) 03:23 (UTC)

User:NHC解釋黑崎真音條目編輯戰

明顯是回退破壞,不構成編輯戰。--西 2023年8月7日 (一) 13:5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編輯戰規定「一名編者不可在24小時內對同一個頁面上回退他人的編輯多於三次」,然而黑崎真音的歷史紀錄顯示,參與者有92.184.118.36、User:NHC這二人,結果只有前者被封鎖帳號。由於編輯戰發生時間相當密集,從2023年8月5日 (六) 19:58‎至2023年8月5日 (六) 20:55‎,造成 148 筆是她們二人累積的回退紀錄,因此不得不關切。如果User:NHC行為沒有問題,我們仍需要知道為何?這麼問是避免未來給人口實,造成有心人想要跟着闖紅燈,徒增社群管理上負擔。--2001:B011:A401:5112:E9A3:D921:33C2:7D7C留言2023年8月7日 (一) 12:53 (UTC)

Wikipedia:編輯戰#豁免情況之四:回退明顯的破壞行為。閣下閱讀方針之細心程度仍需加強。--NHC、才不是NPC呢哼!。:.゚(*`・ω・)ゞ:。 2023年8月7日 (一) 12:59 (UTC)
(~)補充92.184.116.9392.184.118.36及此前零星純破壞IP用戶 一望而知濫用傀儡,92.184.96.0/19已段封一週。--NHC、才不是NPC呢哼!。:.゚(*`・ω・)ゞ:。 2023年8月7日 (一) 13:10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百科拉美月

中文維基百科與拉丁美洲有關的條目寫的一向不甚完善,去年有點冷清的討論後已經建立了相關活動頁,但今年何時舉辦和舉辦方式等等還沒有進一步的共識,在這裏希望大家多多討論。

副知參與今年非洲月的維基人@Alankang@Sanmosa@Dewadipper@Tokisaki Kurumi@Allervous@AOrdinaryEditor@T45614631。--🎋🎍 2023年7月25日 (二) 13:07 (UTC)

美國關於拉丁美洲文化的國家西班牙裔文化遺產月是在每年9月15日到10月15日,但考慮到彼時DC21剛結束,我建議索性推至整個10月舉行。舉辦方式我認為今年非洲月的形式沒有什麼問題,完全可以採納。另外自今年2月的烏克蘭編輯松之後WMGMC已經長期無活動,不知能否可能與西維、葡維的拉美各國用戶組一起舉行同期的合作編輯松?——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4 (UTC)
11月是亞洲月,時間有點衝突了,可能要早一點點。--🎋🎍 2023年7月25日 (二) 13:35 (UTC)
9/20到10/20?——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5日 (二) 14:38 (UTC)
看起來好像是比較合適的選項了,前後都差9-10天。--WiToTalk 2023年7月25日 (二) 15:56 (UTC)
恕直言,請考慮社群可能的「編輯松」疲乏。當然能辦成功還是挺好的,就是提醒一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25日 (二) 16:25 (UTC)
有誰對拉美感興趣可以自己去寫條目。混亂的社會主義委內瑞拉是一個不錯的題材。—-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05:52 (UTC)
「編輯松」疲乏或許存在,但人各有專長;感覺以後還是要選擇一個在拉美具有代表性的節日月份舉辦編輯松。--Allervous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3年7月26日 (三) 00:50 (UTC)
動員令9月10日結束,我認為時間可以為8月10日至9月10日,沾沾動員令的光,也不至於讓大家沒有足夠動力。--🎋🎍 2023年7月26日 (三) 05:14 (UTC)
(+)支持,不然真的累了。目前民族類也很少人寫,沾沾光也不錯。
(是說非洲月的金章頒了嗎?)--AOE信箱 2023年7月27日 (四) 08:19 (UTC)
推一下進度,如果真的打算照這時間舉辦拉美月,那時間可能沒剩太多了。--WiToTalk 2023年8月1日 (二) 10:21 (UTC)
支持這個時間,如果這個時間辦不了可能就得等明年(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8月1日 (二) 14:05 (UTC)
既然這樣是否該另開另一新段落募集主持人,建立部分模板還有fountain的相關內容了?--WiToTalk 2023年8月2日 (三) 03:17 (UTC)
fyi,法維的美洲月舉辦於十月。若考慮編輯松疲乏問題,可以考慮與動員令同期舉辦。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7月28日 (五) 13:37 (UTC)

主持人招募

Ping一下上面參加討論的@AOrdinaryEditor@Allervous@Dewadipper@Ericliu1912@T45614631@日期20220626@魔琴,有沒有人願意主持?(先算我一個)--🎋🎍 2023年8月3日 (四) 09:00 (UTC)

我可以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日 (四) 10:34 (UTC)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8月4日 (五) 06:14 (UTC)
我就不了,才來這裏還不到半年,自認還不懂所有條目合規的標準。--WiToTalk 2023年8月4日 (五) 07:11 (UTC)
@Dewadipper@魔琴已經在Fountain建立相關頁面[2],暫定本月20日開始。--🎋🎍 2023年8月9日 (三) 15:31 (UTC)

注意到一種行為

@安琦轩Special:用戶貢獻/安琦軒「似乎」藉助翻譯軟件,以英維的內容對如國際刑事法院緬甸內戰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等條目做了大幅重寫,「似乎」對於條目質量有改善的作用,「似乎」不是破壞,但是刪除了大量原先內容且沒有加入任何內部連結,在一些條目如前舉的後兩者中有編者做出改善,「似乎」不宜回退。討論頁中有其它編者做出提醒,但只採納了把不要把引注一併複製的建議,其它行為未見改善。觀察下來,不知道該採取什麼辦法。--太西浜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0:48 (UTC)

@太西浜如果不按維基格式來添加內容,而且還有機器翻譯之嫌,那麼可以考慮回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9日 (三) 12:20 (UTC)
如果覺得麻煩的話,直接回退唄,他肯定要採納意見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0日 (四) 07:50 (UTC)

讓我們把Vector 2022設為默認皮膚吧

中文維基長期破壞者在求聞百科的龐大遺產

沒必要繼續討論與維基百科無直接關聯的外部站點內容如何。--西 2023年8月14日 (一) 03:3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這些日子我在清除維基百科: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中文維基的破壞時,發現隔壁的求聞百科在搬運維基百科時,也將Qqqyyy惡作劇一同搬過去。我秉持忌惡如仇的個性,還是忍不住說出來。

如少林五祖(內容最惡搞是閩南語髒話公沙曉)、殷洪盛、洪門、杭辛齋、張嘯林、譚延闓、徐甲、法主真君、董應舉、輔天真君、日月太保、弼天真君、連光陽、劉志達、敵天大帝、武夷君....列舉不完。


當然User:折毛的惡搞大作,謝振定、和珅等,也是在求聞百科可看到。

--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31日 (一) 00:40 (UTC)

噓!別說出來,人家還沒整理好了。 (說是fork,但偶然找了部分關聯性的系列條目,發現還是缺胳膊少腿的,摸不透它的fork邏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31日 (一) 00:52 (UTC)
離題扯一下,我發現求聞百科搬運咱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時把華為辭職門和996工作制的參見刪了,華為辭職門連百度百科都有詞條,愛黨愛國可以理解,怎麼還要愛華為。Fire Ice 2023年7月31日 (一) 01:37 (UTC)
愛黨愛國的人愛華為的概率高不高?我是遇到過三樣都討厭的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7月31日 (一) 03:00 (UTC)
小公司被龍崗無敵手、南山必勝客投訴很容易就死掉了,500強的法律部門也不是吃素的。百度如果不是網信辦應該不在乎。--Kethyga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08:17 (UTC)
這麼慘。不如加入識典百科,背靠大樹好乘涼,還可能拿工資。--Fire Ice 2023年8月1日 (二) 08:59 (UTC)
而我是既厭中共也厭華為,從251事件開始更覺得華為是黑心企業,狼性文化會使很多員工離職。--Lanwi1Talk 2023年8月2日 (三) 13:08 (UTC)
您應該可以在那邊註冊帳號自行清理吧?該站與本站已經沒有關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31日 (一) 05:59 (UTC)
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既然人家「求聞」不「求知」,外加言論審查,咱們就不用費心了,完善正牌的維基百科才是正道。--Tp0910留言2023年8月1日 (二) 17:01 (UTC)
百度百科更誇張,是Qqqyy親自下場惡搞,亂建了許多連名字都是惡作劇的「條詞」,如捏造楊戩 (神話人物)部屬『康安裕』。—Outlookxp留言2023年8月2日 (三) 08:50 (UTC)
不需要對求聞百科等網站搬運破壞者的惡作劇條目這件事感到操心,只要維護維基百科就夠了。對我這個日維用戶而言,已做到不要對「在外部維基的某個大腦異常的人惡意攻擊已去世的編輯A及其生前好友B,還稱B是A的真人傀儡」這件事感到操心。--Lanwi1Talk 2023年8月2日 (三) 13:08 (UTC)
求聞百科在標榜進行審查的情況下,仍能照樣搬運如此鬧劇且不曾發覺,完全是咎由自取。我們可以坐等他們創造出自己的李森科主義了。不過說到這裏我反而真的有點擔心求聞百科的李森科主義會反向傳入維基百科,但如果有足夠的防備措施的話這也不至於成很大的問題。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4日 (五) 03:29 (UTC)
求聞百科內容出錯和維基百科已經沒有關係了,沒有必要在這裏討論吧。-- 2023年8月5日 (六) 03:39 (UTC)
應該把偽基百科引介給那些破壞者。--⚞︎⚟︎ 2023年8月14日 (一) 03:04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否應該增設過濾器,禁止匿名用戶對User頁面編輯(不包含User talk頁面)?

如題--2001:B011:A401:1BD2:EDA2:243D:18F3:3808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12:31 (UTC)

不是已有?--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12:46 (UTC)

Category:維基人

分類Category:維基人屬於用戶空間下的子分類,是否應該禁止外部搜尋引擎檢索(爬蟲索引)?--Kethyga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02:35 (UTC)

(=)中立 英文未見禁止。被索引好像意義不大。--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03:35 (UTC)
不是不行,實際影響不大就是了。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4日 (一) 23:03 (UTC)

WP:動態熱門每天排名第一的條目的討論頁掛上紀綠模版

請留意IP用戶對各國人口數據的修改

一些行為特徵一致的IPv6地址持續修改印度新加坡泰國瑞士等國的人口數據,但顯然更新數據不會如此頻繁。我已參考統計局或新聞媒體修正了相關數據,但可能不全面。相關用戶的特徵為:IPv6地址,編輯摘要常填寫「修正語法」,常有移动版编辑、移动应用程序编辑、Android应用编辑、修改數值標籤。請相關頁面的監視者留意。——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8月16日 (三) 13:19 (UTC)

有關對用戶WMLO的封鎖的合理性問題

最近留意到用戶WMLO被封鎖,然後剛剛在看的時候發現(除WMLO外)有一定數量的用戶對用戶WMLO的封鎖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此我希望把這個問題放到客棧這裏來討論。參與在WMLO的用戶討論頁的相關討論的用戶:@DewadipperCangjie6Mafalda4144Longway22Hoben7599;封鎖用戶WMLO的管理員:@Mys_721tx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3日 (日) 05:28 (UTC)

轉述之前回覆:"禁制方針允許兩種的例外中,'提出對禁制本身的疑慮'是要求闡明禁制範圍及提出禁制申訴。提報對方行為不屬於對自身禁制的申訴,亦不是闡明禁制範圍的請求。是次編輯爭議涉及其中一方長期編輯條目,申訴人亦曾參與相關爭議討論(見存檔2),可合理相信這次爭議(不論是條目編輯或是提報)違反互動禁制。"
若其他管理員認為申訴人的行為不至封禁,我不反對解除封禁。考慮到二人編輯爭議顯然有繼續的傾向,在重新計算二人互動禁制時間並酌情延長後方可解封。--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05:31 (UTC)
@Mys_721tx然而我留意到的一點是WMLO以外的那些用戶並不是拿「提出對禁制本身的疑慮」這條規則來質疑封鎖的合理性的。我個人認為Cangjie6在那邊説的話有一定的道理。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3日 (日) 05:42 (UTC)
提出對禁制本身的疑慮指WP:BANEX僅允許被禁制用戶質疑禁制本身,而非在公告板提告互動禁制對象之行為。在公告欄上提告互動禁制對象直接違反了WP:IBAN中"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的"的規定。-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05:52 (UTC)
「作必要且符合社群規範的爭議解決」其中應該是包括指出對方違反禁制的行為,否則相當於剝奪雙方對禁制實施的監督權,在無第三者注意的前提下豈不是使禁制形同虛設?
是次編輯爭議涉及其中一方長期編輯條目,申訴人亦曾參與相關爭議討論(見存檔2),可合理相信這次爭議(不論是條目編輯或是提報)違反互動禁制。」恕我並不認同這一看法,Wikipedia:禁制方針#互動禁制並不禁止一方編輯另一方編輯過的條目,換言之WMLO和MINQI都可以繼續編輯該條目,只要雙方不進行回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07:28 (UTC)
他大可直接到實施禁制的管理員對話頁報告此事,而不是整到管理員佈告版。--🎋🎍 2023年8月13日 (日) 12:55 (UTC)
已經在下方(2023年8月13日 (日) 13:36 (UTC)的留言)回應。--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13:40 (UTC)
如果是WMLO君認知錯誤,而且看來方針空間也很大,且就以往來看,WMLO君可能認為提報比較恰當吧......不認為是故意踩線的。--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13:10 (UTC)
我是肯定認為其行為不至於封禁的,不過我尊重第三方管理員的決定,且考慮到雙方在ANM提報過程中明顯有衝突,我認為如果解封,有延長必要延長IBAN。——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3日 (日) 05:47 (UTC)
Mys_721tx並非第三方,是實施封禁的管理員。--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07:13 (UTC)
看完Mys 721tx管理員的解說後,理解了被執行封禁的原因,果然不是如我淺見。不過經過這些天了,相信WMLO君也能理解Mys 721tx管理員的執行的緣由,若能重新計算互動禁制時間,WMLO君能承諾避開和MINQI君互動過的條目,若真的有必須修正處在討論處提出編輯請求,這樣的話能獲得提前解封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07:37 (UTC)
我的意思是如果其他未參與執行IBAN的管理員決定維持封禁,我會尊重他(們)的決定。——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3日 (日) 14:35 (UTC)
希望能縮減範圍就好。--Outlookxp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07:27 (UTC)
不反對改為回退零容忍。--🎋🎍 2023年8月13日 (日) 12:56 (UTC)
我剛剛注意到,這可能是方針的明顯漏洞導致有了廣泛的詮釋空間:
中維條文
在以下情況下用戶的編輯不受禁制影響:
  1. 回退非常顯而易見的嚴重破壞(如頁面被替換為不當內容)或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內容;
  2. 作必要且符合社群規範的爭議解決,提出對禁制本身的合理疑慮。此包括:
    • 要求闡明禁制範圍;及
    • 提出禁制申訴。
被禁制用戶進行其認為符合以上禁制例外情況的編輯行為,必須即時透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如對某操作有否違反禁制有疑慮時,應要求澄清而非逕自為之。
英維條文
在以下情況下用戶的編輯不受禁制影響:
  1. 回退非常顯而易見的嚴重破壞(如頁面被替換為不當內容)或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內容。關鍵詞是「顯而易見」,即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無法不同意的情況。
  2. 作必要且符合社群規範的爭議解決,例如提出對禁制本身的合理疑慮。此包括:
    • 要求管理員對其他用戶違反交互禁制的行為採取行動(但通常不會超過一次,且應僅提及違規事實);及
    • 要求闡明禁制範圍;及
    • 提出禁制申訴。
被禁制用戶進行其認為符合以上禁制例外情況的編輯行為,應該即時透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如對某操作有否違反禁制有疑慮時,應要求澄清或參與爭議解決,而非逕自為之。
明顯區別在於:
  • 英維允許被禁制者指出其它用戶違反交互禁制,中維沒有類似規定
  • 英維允許被禁制者參與爭議解決,中維也沒有類似規定
然後就引發了本案的問題:本案中WMLO的行為正是要求管理員對其他用戶違反交互禁制的行為採取行動,按照常識而言顯然是合理的,但方針上沒有寫。
是否有必要在方針版提交提案?@Sanmosa。--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07:41 (UTC)
@BlackShadowG最近WP:BAN經歷過一次重大條文調整(見WT:封禁方針#重修封鎖方針及禁制方針),因此我想徵詢一下LuciferianThomas的意見。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3日 (日) 09:09 (UTC)
不反對添加。方針大修的時候,修訂後的版本跟修訂前的這一段都只有列明這兩個,當時沒覺得會有啥大問題所以沒抄英維加入新項目。如果認為有需要釐清我不反對增修此條文,但需要更清楚界線是什麼;不應由管理員判斷提報是否minimal到可以判定例外。--西 2023年8月13日 (日) 12:46 (UTC)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本案真正的封鎖理由是違反目前方針的「必須即時透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和「應要求澄清而非逕自為之」吧。--🎋🎍 2023年8月13日 (日) 13:00 (UTC)
WMLO的做法正是英維條文中的「要求管理員對其他用戶違反交互禁制的行為採取行動」,屬於可以允許的例外情況。他在MINQI進行回退後,去管理員佈告板要求澄清MINQI的操作是有否違反禁制,符合「應要求澄清而非逕自為之」;此外他在提報中也說明了自己為何認為提報不違反禁制,也遵循了「必須即時透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13:24 (UTC)
(之前講的可能比較亂)「必須即時透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似是更側重於條目編輯而非站務討論,而「如對某操作有否違反禁制有疑慮時,應要求澄清而非逕自為之」在我理解來是「在做出有違反禁制疑慮的操作前」應先向管理員咨詢以澄清是否違規而非先斬後奏或邊斬邊奏。--🎋🎍 2023年8月13日 (日) 13:49 (UTC)
要求澄清可以是指要求管理員也可以是要求社群吧。無論前者還是後者都應該去佈告板,因為這是有必要讓其它管理員和社群成員知曉的事情。--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14:01 (UTC)
要求澄清是一回事,進行有違反禁制疑慮的操作是另一回事,不應該在做有違反禁制疑慮的操作的同時要求澄清是否違規,況且當事人只是在進行相關編輯時聲稱該編輯合規。--🎋🎍 2023年8月13日 (日) 14:16 (UTC)
(+)支持修改方針。--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3日 (日) 16:48 (UTC)
Mys721th閣下早前於本人討論頁對本人的問題進行了回覆。我的觀點和我對Mys閣下提的問題是一樣的,當事人在明顯有更妥當的應對方法(即直接到AT對話頁指出)的情況下選擇到管理員佈告版提報不是一件妥當的行為。另Mys閣下指出的「申訴人亦曾參與相關爭議討論」故不論是條目編輯或是提報都違反互動禁制,不知各位怎麽看。--🎋🎍 2023年8月13日 (日) 12:47 (UTC)
直接到AT對話頁指出」反而不是最好的方案,一個行為是否違反禁制應該得到更多管理員以及社群的判斷,直接通知AT反而使社群和其他管理員沒法對此進行監督。
「申訴人亦曾參與相關爭議討論」故不論是條目編輯或是提報都違反互動禁制」,非也,根據Wikipedia:禁制方針#互動禁制,交互禁制並不禁止雙方繼續編輯同一爭議條目,只禁止雙方互相回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13:36 (UTC)
而且按照Mys_721tx君的說法,指出他人違反禁制是「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那就算找管理員也會違反禁制,因為向管理員陳述事件也會不可避免地提及另一方的作為。
總言而知,這是方針的漏洞,當前的方針可以詮釋為,交互禁制的雙方沒有監督權,一方甚至不能指出另一方違反禁制的行為,依照常識來判斷都可得知這是不合理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14:09 (UTC)
監察編輯禁制沒有問題。然而監察互動禁制對象實質上在鼓勵互動,恐與方針精神不符。--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17:35 (UTC)
相互舉報本來就沒有意思,不應該讓禁制的兩個人互相盯着,這樣子實際上和互動禁制初衷相悖。根據假定善意原則,應該默認大家都在遵守規則,需要判斷是有意識違反規則還是無意誤碰,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應該判定為善意。我覺得為了徹底避免這種現象,不應該是以監督之名讓兩個人繼續糾纏,而是找到第三方或者過濾器在接觸之前警告這種行為。譬如在確認互動編輯之後,如果互動一方在編輯另一方面近期編輯的條目,能不能做一個過濾器提醒或者警告違反編輯禁制的風險,在警告之後執意行動,管理員也有充足依據執法,單單因為無心之舉被封着實匪夷所思。----Cat on Mars 2023年8月13日 (日) 19:58 (UTC)
@CatOnMars然而這次的事件恰好反映了「找到第三方或者過濾器在接觸之前警告這種行為」的具體可操作性存疑。如果管理員根本管不了或留意不到相關違反禁制的行為,而被互動禁制的其中一方又不能指出另一方違反禁制的行為,那這樣的情況相當於縱容違反禁制的行徑。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3日 (日) 23:41 (UTC)
我認為『其中一方又不能指出另一方違反禁制的行為』應該是申訴的時候指出,如果一方在封禁的情況下可以在自己的用戶頁提出自己情有可原可以就事情提出抗辯,而不是在禁製發生之後鼓勵兩個人到WP:ANM互相提報,這樣子等於兩個人沒有解套,這種鼓勵相互檢舉的制度不應該出現。我所理解的所謂管理制度是管理人員在執行,而不是由普通人來執行,如果在沒有第三方干預的情況下這兩人可以沒有衝突,那麼需要互動禁制幹什麼,相互發表宣言互不侵犯自己遵守就行了,全部都靠自覺不就行了。現在的問題和舉報對方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申訴的時候無法做出有效的抗辯,相當於連解釋雙方接觸的原因都沒有,這屬於缺乏自我保護權益,面對矯枉過正的情況無能為力。總而言之,應該賦予當事人保護自己的權力,而不是作用於他人的權力。----Cat on Mars 2023年8月14日 (一) 00:19 (UTC)
其實中文維基百科的「自辯」是個糟糕的思路,因為中文維基百科的「自辯」是基於有罪推定的(甚至乎有些管理員已經習慣如此),「賦予當事人保護自己的權力」會進一步令中文維基百科走上有罪推定的歪路。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使中文維基百科的機制本身足夠保護相關當事人。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4日 (一) 23:02 (UTC)
同上,被禁制的二人之前經常在管理員佈告版(和這次一樣)互相提報,給社群帶來很大困擾,相信管理員在做出互動禁制時有考慮到這一點,那麽試圖通過在管理員佈告版提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就不能說是與禁制原意相符的,如果在對話頁指出也有違反禁制疑慮的話可以發到管理員郵件列表之類的地方。--🎋🎍 2023年8月14日 (一) 04:23 (UTC)
遇到問題,到相關版塊提出要求處理,是極度合理、極度理性、極度符合常識,而且是盡力地以對事不對人為宗旨、盡力地追求公平公正公開的做法,這樣做也非常有利於群策群力。哪怕就這次的事情而言,在WMLO有根有據地回報問題後,另一方惡意回報,但只要管理員有正常邏輯,以及肯負上基本的判定責任去看事實,而不是盲目地主張喧嘩兩成敗的話,我個人看不到為什麼會「給社群帶來很大困擾」,莫說「很大」了,連「困擾」都根本不是,只是很正常的日常編輯事務處理事項而已。相反,如果主張「他大可直接到實施禁制的管理員對話頁報告此事,而不是整到(整塊?)管理員佈告版」,反而變成鼓勵大家指向個別管理員,有可能讓人易於傾向討好有關管理員的非對事想法/人治思維,而不是作為公事要求公允處理,社群其他人亦較難有效地和公平地監察,是非常不健康的情況,這才真真正正給社群帶來很大困擾。要是中文維基的規則規定了如此,明顯規則有重大漏洞,令維基編輯諱於向社群指出問題,令社群易於變質成趨向個人討好而非在陽光底下公允行事,亟待盡快修正。如果中文維基的規則沒有這麼規定,只是這兒的管理員解讀和想法如此,那麼這兒的管理員解讀和想法明顯有重大問題,亟待盡快改過遷善。上方User:BlackShadowG已說得很清楚,我完全同意其發言。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4:35 (UTC)
您花點時間閲讀一下這兩年來雙方都沒被封禁時的管理員佈告版存檔就知道我說的困擾是什麽了。--🎋🎍 2023年8月14日 (一) 15:13 (UTC)
這代表管理員就可以用極度有問題的規則或者極度有問題的解讀去錯誤封禁嗎?若覺得當事人真的另外有問題,就處理另外的問題,而不是這個!一個學生欠交功課卻沒遲到,哪怕是校長校監,都無權罰他遲到。罰了,還堅持說校規中的欠交功課可以用什麼什麼方法理解為遲到,如何服人?而且規則的錯誤、管理員解讀規則的錯誤,所影響的不會只是一人,是整個社群!中文維基走向寒蟬效應、走向人治,這才是給社群帶來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大困擾!--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8:13 (UTC)
茲事體大,整件事攤在眼前,在此事上要麼規則明顯有錯/對中文維基有極極極極極重大的傷害,要麼Mys 721tx及認同其的Newbamboo等人之解讀明顯有錯/對中文維基有極極極極極重大的傷害,這些事已經遠超對WMLO一個編輯的傷害,而是對中文維基全體編輯還能不能到相關版塊提出要求處理,遇事時是否需要向相關管理員阿諛獻媚趨奉逢迎才會倖免,整個會中文維基走向寒蟬效應與走向人治,都直接牽繫上。還望管理員盡回自身的責任,盡力地追求公平公正公開、以理性以常識去改過遷善,馬上修正極極極極極度有問題的規則/極極極極極度有問題的解讀方法!--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8:33 (UTC)
互動禁制基於長期進行無建設性互動,沒有人因為意外被互動禁制。"用戶一旦被禁制,不論其在被禁制範圍內的編輯是否善意改善或符合方針指引規定,所有的編輯行為都是被禁止且零容忍的。"任何違反互動禁制的舉報都是不合理的。還煩閣下解釋為何此人可以凌駕於規則之上。-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8:58 (UTC)
話說規則修改後可以回溯嗎----Cat on Mars 2023年8月14日 (一) 19:33 (UTC)
然而你完全沒有回應我在2023年8月13日 (日) 23:41 (UTC)的留言,我也想勞煩你解釋為何該另一方可以凌駕於規則之上。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4日 (一) 23:05 (UTC)
  1. at其他用戶時可合理判斷僅期望由被at用戶回復。
  2. 以現有規則,由unblock-zh郵件列表或電郵實施禁制的管理員皆可用于澄清禁制範圍或報告繞過禁制。unblock-zh列表亦有多名管理員訂閱。
  3. 是次違反互動禁制雙方皆改以封禁執行。未見任何一方免於處置。
  4. 正在實施的禁制是ongoing sanction。被封禁用戶不得用傀儡繞過封禁,被禁制用戶亦不能繞過禁制。無罪推定在此顯然不適用。
-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23:51 (UTC)
執行禁制不應該指望雙方主動『長期進行無建設性互動』----Cat on Mars 2023年8月15日 (二) 02:15 (UTC)
不能理解您的意思。禁制的緣由是雙方長期進行無建設性互動,而非禁制的目的。有限期的禁制旨在禁制期間強制停止雙方紛爭,以期日後不再繼續。-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02:56 (UTC)
我寫錯了
執行禁制不應該指望雙方主動拒絕『長期進行無建設性互動』
如果需要禁制,就說明雙方沒有能力做到主動脫離,應該需要像是一般封禁一樣的強制性措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子沒有基本約束力、全憑自覺的做法。----Cat on Mars 2023年8月15日 (二) 04:22 (UTC)
禁制就是用以靈活阻止個別範圍的擾亂行為,而容許被禁制用戶在其他方面繼續編輯;違反禁制的後果就是連其他方面都不能編輯。所以哪裏來的技術措施可以強制阻止任何互動了?--西 2023年8月15日 (二) 09:27 (UTC)
有注意到MINQI和WMLO二人在禁制前ANM、EWIP以及條目討論頁等地展開無意義的漫長論戰,私以為禁制本意應該從阻止這點下手,但完全禁止提報到ANM又不合理。如果要修改方針的話,我認為應該只允許相關用戶在ANM進行一次提報,不允許雙方進行進一步的辯論或發言。——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5日 (二) 17:04 (UTC)
Mys 721tx閣下,回到您一開始回應的,不曉得能重新考慮為WMLO君提前解封嗎?一來是方針確實存有有討論修正空間,二來或許WMLO君習慣導致,考慮不夠周全,以為自清卻造成了彼此事實違規,這真的無法反駁。部分理解到兩人長期的耐力互動,或將此互動禁制再延長(本來想說無期限嗎但也不確定合理否),另外將兩人的互動限制延伸到,若是在有交集及可能有交集的條目,只要是一方先編輯,另外一方想參與,在以示互重的情況下,改用編輯請求的方式讓第三方來進行編輯,當然要內容被同意了才會改動,不是照單全收。
不過追加的這一項,不曉得在現在的編輯請求方針下,是可以被接受的嗎?比如和傀儡政策有無牴觸,再麻煩前輩們判斷可行性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18:26 (UTC)

是次封禁源於雙方事實上與禁制方針相悖的行為,我不認為方針解讀存在明顯錯誤;因此在進入申訴程序後應由其他管理員判斷。方針修正案中"且應僅提及違規事實"一文亦有助於限制未來互動禁制中衝突繼續。在方針修訂通過後,若能保證雙方不繼續發起衝突我不反對解封。-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07:26 (UTC)

認同@Dewadipper所述,應該只允許相關用戶在ANM進行一次提報,不允許雙方進行進一步的辯論或發言,如此就能平衡Mys_721tx立場的避免雙方衝突,又不至於無法申訴自己權益。但我個人仍是認為告知第三方或管理員,由第三方確認後提報、處理更佳。--西 2023年8月16日 (三) 07:45 (UTC)
Mys 721x閣下,抱歉又來打擾您,雖然有違您的原則,但有時候解鈴還須繫鈴人,僅只就事論事來看,不能否認是MINQI君先踩線的對吧,雖然能夠理解您的說明,但就這樣看下來,方針可以產生的認知差異是有的,至少我到現在還是不大能明白為什麼請求自清卻也受處罰了,所以說到法之前的情和理,還望酌情考量。
另外想提出個小建議,作為WMLO君提前解封的但書,不曉得能讓本人當傳聲筒嗎?也就是說,若未來這兩位大大有爭議,決定要到佈告欄或客棧,請求管理員或社群協助判斷,這兩位要提出的內容自行在自己的討論頁擬好,然後at我代為發起,重點為僅只發起不協助後續的討論傳話也不發表個人看法,這樣的方法不知可行否?當然若他們認為沒有必要,直接找管理員也是好的。--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04:16 (UTC)

我上方的發言中詢問了「罰了,還堅持說校規中的欠交功課可以用什麼什麼方法理解為遲到,如何服人?」可是這事件中最直接犯事者Mys 721tx並沒直接回答,卻把事情狡辯成「沒有人因為意外被互動禁制」,說成只是個別事件,然後以其實際言行堅持把欠交功課說成就等於遲到。更荒謬地反過來要求我「還煩閣下解釋為何此人可以凌駕於規則之上。」

我絲毫看不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遭到問題時到相關版塊上尋求社群處理的行為如何「凌駕於規則之上」,相反,我只看到Mys 721tx可以恣意地凌駕於規則之上,以Mys 721tx顯然極極極度有問題、極極極度違反常識和理性交流的錯誤解讀去凌駕於規則之上,更以實際行為要每一個維基編輯都遵守Mys 721tx顯然極極極度有問題、極極極度違反常識和理性交流的錯誤解讀,連其他人回應時也花心思考慮「平衡Mys_721tx立場」,而不是把Mys 721tx這種顯然極極極度有問題、極極極度違反常識和理性交流的立場去撥亂反正、改過遷善。

當初某條國安法的誕生,也宣稱只是針對很個別怎樣怎樣的人,結果至今各行各業大量人事都被扯進拘捕範圍中,而且持續擴大,更遑論受其影響而自肅者(寒蟬效應)有多廣。同樣地,像MINQI這種連傳媒都報道過的小粉紅,所針對的、滋擾的、無理糾纏的對象不只得「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一人,受MINQI針對的人這麼多,莫說被無理針對而反駁或反抗是人之常情了,即使在言行上毫不反駁,但只要以堅持真相和事實的正確編輯態度去修正條目中由MINIQ寫下的非事實資訊,已經有可能遭偏坦MINQI的管理員說成「進行無建設性互動」,所有本着事實與真相去編輯百科的編輯者,誰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但MINQI的反理性言行連傳媒都報道過,中文維基卻不加以正視予以有效的阻止和懲罰,反過來只是盲目地喧嘩兩成敗,在客觀的互聯網使用者眼中就是處處包庇,用盡藉口、用盡最輕微且無成效的處理方法,讓他和同類的小粉紅頂多只是「關一關就出來了」,卻對堅持事實、真相的編輯百般千般刁難,動輒得咎。這一切不是我個人說的,是人在做天在看,整體互聯網上有雪亮眼睛的大眾所中看到的。聲稱這事是個別事件,根本是騙鬼吃豆腐的鬼話,反智之極,虧說出來的人還如此理直氣壯臉不紅。

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只是依理性做法、依常理、依對規則的正常理解,遭到問題時到相關版塊尋求社群處理,卻地被「老屈」、被「砌生豬肉」,以莫須有的罪名來胡亂懲罰。如此荒謬絕倫的懲罰被社群發現引起不滿後,其他管理員紛紛替最直接犯事者Mys 721tx護航護短,不停對人不對事地大玩誅心論,聲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過去其他事怎麼怎麼可惡,充分展現出人治而非法治、玩針對而非講道理的極權式作風。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用戶頁上甚至還受到突然化身的IP戶「恭喜」,接着還剝奪他人免於恐懼的自由(及權利)說將無限期封禁,有關人士的所作所為有多正義還是多無恥,我寒蟬了不敢評論。

事件的最直接犯事者Mys 721tx顯然凌駕實際規則,以個人極反智的解讀扭曲實際規則,而且極不公允地胡亂無理懲罰。如果中文維基的機制是行之有效的,運行的宗旨是直直面對真相、事實,是維持理性並阻止攻擊的,不可能會像現在般,MINQI這種小粉紅可以持續攻擊,反而被MINQI針對的編輯不停受各種莫須有懲罰,而隨心凌駕規則恣意扭曲的犯事管理員還可以不下台。事件發展下去,只會又一次見證中文維基被弄成怎麼樣子。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09:58 (UTC)

本來不想再來這裏發言的,但看到你把Outlookxp的勸解(他真的是在勸解)理解為威脅後我覺得有必要向您指明一些問題。
您打了一個奇怪的比喻,以至於我到現在都沒看懂您說的「遲到」和「沒交作業」指的是什麽,自然也就不會有人來就這點回應。
「凌駕於規則之上」是一個設問,指的是「如果某人豁免於現存規則的管轄,那麽他就跑到規則之上了」,不是說「某人跑到規則之上所以才被封」,這點您理解有誤。
「更以實際行為要每一個維基編輯都遵守如何如何」,您明顯誇大和扭曲了事件,您在中文維基要遵守的只有方針和共識,當事管理員也根本沒要求您如何如何。
您寫的第三段是純粹的政治立場先行的訴諸人身,請您停止這麽做。
至於「其他管理員紛紛如何如何聲稱什麽」,整起事情的討論中只有Mys一個管理員參與,我不清楚您指控的是什麽。另外您使用的「犯事」「狡辯」「反智」「小粉紅」「鬼話」是明顯的訴諸人身,請避免這些詞。--🎋🎍 2023年8月16日 (三) 12:19 (UTC)
關於比喻:我這個比喻是直接回應竹生你所謂「您花點時間閲讀一下這兩年來雙方都沒被封禁時的管理員佈告版存檔就知道我說的困擾是什麽了」的說法,我在使用這比喻前已說明指的是「若覺得當事人真的另外有問題,就處理另外的問題,而不是這個」。不論竹生你覺得過去WMLO如何「困擾」,都不可以把WMLO的請求處理老屈成違規,不可以用WMLO過去的其他問題來把這次的違規封禁合理化。這次的封禁本質上、客觀事實上就是違規,就是荒謬的老屈。
關於凌駕:現況擺在眼前,就是此事的犯事者(作出違規的不公封禁者)Mys_721tx以他個人的反常識、極不恰當的解讀,去凌駕實在的規則。
關於訴諸人身:不是所有針對發言者個人的言論都屬訴諸人身謬誤。哲學家李天命認為:「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否則的話,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如果當前論題確實與對方有關,那麼並不是訴諸人身。——訴諸人身條目。而我的發言中也只是指出事實。你覺得不中聽,不想我說,要我䗙蟬,不要緊。互聯網上有許千億對眼睛。
關於Outlookxp的勸解:我沒有判定他是勸解還是什麼。我針對的只是字面上。無論發言者是真的勸解還是如何,但他到沒有作出違規而只是被屈的用戶下叫他「不要再這樣」,「再幾次就無限期」。我不是說這代表Outlookxp想/主張封禁他,沒排除Outlookxp是善意叮囑或其他可能性。但不管立心多良善,仍然是以赤裸裸的白底黑字寫着再如此就無限期封禁。若這不是Outlookxp本人的主張,也一樣暴露着維基管理員有權把被屈的WMLO封禁。單是這一點已足以讓我的立論成立——證明了WMLO免於恐懼的自由(及權利)遭維基管理員剝奪。
餘論:裝睡的人永遠不會醒。要是此事的犯事者(作出違規的不公封禁者)Mys_721tx以及全力支持他的竹生等高高在上的尊貴人兄不覺得自己有絲毫錯誤,不必回應我來繼續合理化你們的老屈神功,人在做,天在看,維基外的千億對眼睛也一樣。我也潛回去當寒蟬好了。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3:03 (UTC)
我個人認為沒什麼必要直接封鎖。多加一個禁制直接禁止當事雙方編輯管理員佈告板(吵架的大根源)還稍微實用一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6日 (三) 12:45 (UTC)
WMLO有在他的討論頁請求Cangjie轉答他的一些反饋,不過Cangjie君似乎並未上線看到,恕我「越俎代庖」一下,把他的意見貼在下面,還望WMLO和Cangjie海涵:

(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WMLO)的原文)

Ericliu1912言道「我個人認為沒什麼必要直接封禁。多加一個禁制直接禁止當事雙方編輯管理員佈告板(吵架的大根源)還稍微實用一點。」這個意見是他作爲新任管理員,自認爲能遏制雙方爭執的最有效法,但又在事實上忽略了此案的本質,也就是先由一方違反了互動禁制這一點,徑自將原因歸結爲雙方爭執,而非理清真相。這仍然是喧嘩兩成敗,對人不對事(只要是這兩人的「爭執」,就一併打成擾亂)。且就算有管理員真的這麽決定,依我的性格,仍然會就他先回退我編輯的事情去互助客棧提請社群討論,因爲我至始至終都相信公道能在社群的合理框架下得到實現,而非因某一個人違背常識的認知,便斷定我必然有錯。
對於管理員,我借上野老師的話,希望您們能認識到:
您們現在能擔任這個職位,並不是因爲你們的智識天生比其他人要優越,而是現實的環境造就了您們在維基百科的人格,這個人格也剛好被社群所信任。本站有數以千計的活躍用戶、169名巡查員193名回退員,他們其中有很多具備擔任管理員的資質,但仍然沒有在那個位置上,現實的環境因素與運氣佔了相當的部分。因此請您們記住,「社群對你們有所信任」的觀念,並不僅是你們個人因素的結果,而是一直有整個中維社區對你們努力的提攜、幫助與肯定所共同實現的。我希望你們被優越環境所塑造的在維基百科的參與能力,不是爲了凌駕於他人之上,成爲恣意審判普通用戶的「法官」,而應該發揮這些能力去幫助他們,在尊重公理的層面盡可能協調這個社群。謝謝。
——WMLO
——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7日 (四) 12:45 (UTC)
墨菲定律?還有當心一些人會幫管理員說話(只針對這段話的評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2:57 (UTC)
一些人會不分青紅皂白地幫管理員說話本身確是問題,但更大的問題可能是管理員自己不把這當成問題,並把這問題所衍生的後果與責任一概推給一般用戶。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14:41 (UTC)
我來慢了,感謝幫忙。看過WMLO這段話,也衡量再三,自問若討論真的是追求理性,這話是有益的。Cangjie6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3:03 (UTC)

【提醒】請各位共享資源圖片上傳者檢查視覺中國有沒有盜圖

如題,近日視覺中國再次爆出版權爭議,今日本人在瀏覽視覺中國圖片時發現該網站仍有將明顯是公有領域的圖片據為己有的行為(如土耳其國旗以及荷蘭國旗),據此本人認為共享資源上一些具有藝術價值的圖片可能已被視覺中國盜取並將版權據為己有,在此本人希望各位圖片上傳者檢查視覺中國有沒有上述行為,如有請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6:47 (UTC)

( π )題外話柴可夫斯基肖像第三方權利說明:已取得肖像權授權 XD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8月16日 (三) 18:09 (UTC)
貝多芬這個感覺不是同一版,可能會有新版權?肖像權能轉讓,不知道怎麼確認有效性。--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8:19 (UTC)
看了一下,人家只是在賣高清圖而已吧,沒有法律禁止買賣公有領域圖片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7日 (四) 07:26 (UTC)
公有領域不確定,如果有宣傳是版權持有人或獨家授權,是否會有問題。另外,共享資源許多圖片有BY、SA等條款。--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5:41 (UTC)

提議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冊/文字格式,並討論「確立」條目中粗體的正當用法與使用時機

請關注MediaWiki talk:Common.css的編輯請求

提議移除Gaolezhe的Growth導師身份

目前Gaolezhe正在本站的Growth項目擔任為新人答疑解惑的導師一職。然而,該用戶近期創建的條目問題較多,例如侵權(冀時辦)、機翻(詹姆斯·丹佛·格倫南),且曾提刪各月小小作品等維護分類。綜上,我認為此用戶對站務和條目撰寫的了解均尚不足以其擔任導師一職,故在此提出移除其導師身份。——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6日 (三) 17:17 (UTC)

@Dewadipper如果他這種情況仍不停止的話,那我建議直接提報到AIV或ANM那邊要求管理員處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6日 (三) 23:36 (UTC)
(:)回應:本人確有不當之處(疑似侵權以及機翻),但直接提報AIV或ANM違反了Wikipedia:假定善意,且本人行為也不構成破壞--Gaolezhe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09:03 (UTC)
(+)支持:本人確實有不當之處,現已自行離開導師計劃1年--Gaolezhe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08:46 (UTC)
已移除以讓系統重新分配學員。--Xiplus#Talk 2023年8月19日 (六) 06:39 (UTC)

Introducing Adiutor Project

Dear fellow Wikimedia enthusiasts, we are excited to introduce the Adiutor Project, an initiative aimed at enhancing the Wikipedia editing experience! Adiutor is a user-friendly gadget designed to simplify various tasks for Wikipedia editors, making editing easier, faster, and more enjoyable. From creating deletion requests to conducting copyright checks, Adiutor streamlines repetitive processes, giving you more time to focus on creating valuable content for the community. If you're interested in using Adiutor on your local wiki, we'd love to hear from you! Drop us a message here or reach out to Vikipolimer with your Wikimedia community details. Let's collaborate to bring Adiutor to your language and wiki! Join the Adiutor Project, and together, let's make Wikipedia editing a more efficient and rewarding experience! For any questions or to express your interest in bringing Adiutor to your local wiki, feel free to contact Vikipolimer - we're here to support and work together with you!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enthusiastic participation!--Vikipolimer留言2023年8月6日 (日) 00:51 (UTC)

親愛的維基媒體愛好者,我們很高興向您介紹Adiutor——一個旨在增強維基百科編輯體驗的項目!Adiutor是一個用戶友好的小工具,旨在簡化維基百科編者的各種任務,使編輯變得更容易、更快、更愉快。從提出刪除請求到進行版權檢查,Adiutor簡化了重複的流程,讓您有更多時間用來為社群創造有價值的內容。如果您有興趣在本地維基上使用Adiutor,我們很樂意聽取您的意見!請在此給我們留言或聯繫Vikipolimer並提供您所在的維基媒體社群的詳細信息。讓我們合作將Adiutor引入您所在的語言版本!加入Adiutor項目,讓我們一起讓編輯維基百科成為更高效、更有價值的體驗!如有任何疑問或有興趣將Adiutor引入本地維基,請隨時聯繫Vikipolimer——我們隨時為您提供支持並與您合作!期待您的熱情參與!Translated by ——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8月6日 (日) 01:16 (UTC)

呃,就界面比較好看的Twinkle……?--西 2023年8月6日 (日) 08:10 (UTC)
這樣還挺不錯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6日 (日) 10:38 (UTC)
有幾項twinkle沒有的小功能(比如一鍵提名GA/FA),應該算twinkle II。——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6日 (日) 15:10 (UTC)
此外還能開AFD和關AFD。但是也有流程不適配的問題,可能要多加考量。--MilkyDefer 2023年8月6日 (日) 17:20 (UTC)
如果能針對本地的獨特版面設置進行代碼上的本地化的話,基本上在這裏就能用了。個人感覺Adiutor確實有機會在未來取代Twinkle。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8日 (二) 14:53 (UTC)
在這個世界,有時候顏值就是一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7日 (一) 02:50 (UTC)
我挺喜歡這個界面,一鍵提名GA/FA也是我很想要的功能,能在手機上使用也很方便。--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33 (UTC)
回覆@Ericliu1912DewadipperMilkyDeferSanmosaShizhaoBlackShadowG各位:我個人是覺得與其又要引入一個新工具,為何不更新本地化非常完善、完全對應本站環境的Twinkle就更好?我的理解是若Twinkle換樣子比Adiutor翻譯+依據本地流程再作大量變更本地化+各項開發需求更具效率,那就沒必要引入新工具,直接改現有的就好。我不會說什麼沒壞別修,因為Twinkle設計確實很2000,但這裏或許有其他對社群更便利的方案。--西 2023年8月10日 (四) 03:58 (UTC)
Twinkle的界面設計確實很落後了,這一點我很認同。--MilkyDefer 2023年8月10日 (四) 03:59 (UTC)
@LuciferianThomas一來Twinkle改版面(i.e. 「換樣子」)恐怕需要修改大量代碼,所需要的功夫恐怕並不比本地化Adiutor來得少;二來Adiutor本就是全域開發的工具(我沒理解錯的話?),但Twinkle只是站點本地開發並維護的工具(最初由enwiki的用戶開發,zhwiki後來引入並自行維護本地化版本),感覺Adiutor為用戶提供的穩定性可能更大。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07:24 (UTC)
Adiutor是全域的小工具,本地進行一些適配就可以;而Twinkle完全由本地開發維護。若改用Adiutor可以降低本地的維護成本,全域工具的穩定性應該也更好。--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0日 (四) 09:54 (UTC)
然而各站流程全然不同,用全域小工具去做站務本來就不是非常合邏輯的做法;更何況TW可以即時因應本地流程變更而更新工具,全域工具就得找人去請求變更,本地維護成本只是轉嫁別處,外加需要額外的等待時間和多語言溝通,不認為有比較好。--西 2023年8月10日 (四) 15:25 (UTC)
似乎多位維基人是在意界面?TW換裝OOUI也許是可行方案,但必要性不明。從我觀察Adiutor的介紹和代碼來看,這並非一個成熟的全域工具,只在土耳其語維基百科等少數幾個wiki上部署,英文界面都是近日加入且尚未完工,僅是meta上的文檔寫的激昂。項目去年5月創建,偶爾更新,WP:TW的成熟度和使用人數明顯更高。代碼方面,存在許多值得優化重構的部分。我嘗試了界面適配,但功能適配本地需要重寫許多邏輯、填入許多數據,可能要從TW代碼中大幅借用。順便問,本地TW的代碼協議是什麼,Github和站內代碼均未表示,按照未聲明=CC BY-SA嗎。--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16:35 (UTC)
Twinkle用jQuery UI我無所謂,我更在意外觀還在適配monobook這個古早的皮膚--屠麟傲血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10:51 (UTC)
如果成本不高,無所謂吧。--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22:07 (UTC)
順帶一提,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DYK字數約定的討論那邊已經出了一個算正文字數的小工具,不知道Adiutor會不會也考慮一下引入這個功能。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41 (UTC)
@VikipolimerHere is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my comment above: As what I have noticed, following a local discussion in the village pump of Chinese Wikipedia, a local gadget that is used to count the number of words in the prose of an article/a page has been developed. Therefore, I would like to suggest that the Adiutor Project may also consider introducing the word count function. 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41 (UTC)
Hello @Sanmosa, a few days ago we added multilingual feature to the adiutor interface, if you wish, wait for a week and then we will release an update with a lot more features.--Vikipolimer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12:47 (UTC)
@VikipolimerThank you for your response. 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51 (UTC)
 完成 @Sanmosa, MediaWiki:Gadget-Adiutor-INF.js--Vikipolimer留言2023年8月11日 (五) 00:56 (UTC)

{{reply_to}}改為調用Module

條目探討的發起流程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header的「任何條目或模板的交流應考慮先在其討論頁發表,而若無人加入討論才可在此發起。」是否已過時,在條目探討發起並{{存檔到}}已是常見的討論方式之一。header初版定義的模板:Indiscussion已經淘汰了。如果沒有更好的表述,是否可移除此句。另參考近期爭議。--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3日 (三) 23:41 (UTC)

我倒是覺得還是可以維持這種方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24日 (四) 04:51 (UTC)
哪一種。主要是「才可」,實踐已基本不遵循此要求,遵循也時常結果不佳——沒人看或者爭議雙方堅持自己意見。--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16:32 (UTC)
可前面有「應考慮先」,照理來說是先處理前文,接着在按後文處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8月25日 (五) 02:56 (UTC)
未看懂。「才可」的強制力與「考慮」的建議性有點衝突。比如用戶考慮後的觀點是永遠在條目探討首發以吸納更廣泛意見,其他人有權指責嗎。--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5日 (五) 05:01 (UTC)
如果討論頁無人參與,則可在客棧發連結引流到討論頁(而不是直接在客棧頁討論),這樣做會怎樣?--洛普利寧 2023年8月26日 (六) 09:33 (UTC)
討論頁無人參與是大概率事件,因此header的意思無非是浪費別人的時間。--Fire Ice 2023年8月26日 (六) 10:33 (UTC)
同上。雖然引流到討論頁在理論上更加合理,但事實上目前社群偏好在客棧討論然後存檔過去,討論頁只有少部分用戶會持續關注。引流帖易導致討論分叉。--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6日 (六) 18:51 (UTC)
我覺得自行決定如何討論,要在User talk發起討論也不是不行--銀河市長☎️2023年8月29日 (二) 04:47 (UTC)

請關注報道的香港繁體轉換

{{Archive_top|result=但完全不影響本站,謝謝--[[User:RainBeforeSun|RainBeforeSun]]([[User talk: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8月27日 (日) 16:17 (UTC)}} 見[[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大陸:报道_台灣:報導_香港:報道]],因為這個對於我們維基新聞社群有迫切性。--Kitabc12345 海南 2023年8月27日 (日) 14:44 (UTC) {{Archive bottom}}

我認為有討論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28日 (一) 18:30 (UTC)
@Ericliu1912Kit同學要求的是關注就是了,如果只是求關注特地來互助客棧就沒意義了--SunAfterRain 2023年8月29日 (二) 12: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