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存檔/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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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權限
- 霜奶仙(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
- 將8045889a的廢棄草稿移動到自己用戶頁寫條目,然後移動到條目空間(寵物小精靈百科),期間使用了巡查權自帶之不留重定向移動,亦有涉嫌打擦邊球之嫌疑;此外,巡查權自帶巡查豁免權,而該條目明顯需要其他用戶二次巡查,如首段存在侵權,條目涉嫌關注度過低甚至宣傳問題。
- 管理員Tigerzeng已經對其移動草稿至用戶頁以及編輯摘要胡言亂語的行為做出警告,明確要求其停止,但在上述寵物小精靈百科條目中,似乎未見其接受管理員警告。
- 在賦予其巡查權的管理員Kuon.Haku對其胡亂掛速刪請求的行為進行警告之後,又被發現掛錯速刪,之前亦有過前科,而且可能不止一次(懶得翻)。
- 此前就胡亂張貼其他用戶私隱引起他人反感的問題,與多名用戶有過爭執。無論其做法是否正確,這都明顯不是一個巡查員該做的事情,也不是一個用戶應該對待其他用戶的態度。此外,近期他還有大量無意義無價值的編輯,其中或多或少有濫用巡查員權限的行為。很明顯,此用戶的行為充分證明他不適合擔任巡查員。希望管理員撥冗考慮此提案。
- 為什麼我要Retired了上來還提案呢?因為我作為曾經的巡查員,非常不願意看到此類事情發生,恕我直言,此人繼續這類行為,只會給所有巡查員丟臉。
- Retired Rowingbohe(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0:44 (UTC)
- (+)支持在文件沙盒.png的歷史記錄中可以查閱到在2019年12月27日 (五) 22:53霜奶仙第一次使用此沙盒並在其中留下明顯違反WP:SOAP的內容------是橙🍊子🍊木哦! 2020年2月18日 (二) 01:26 (UTC)
- 完成:巡查工作確實做得馬虎,解除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2:41 (UTC)
- OMG,我的用戶頁居然被人利用進行條目編輯,這是什麼操作?太可怕了--D7689(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3:59 (UTC)
- 如果有問題並且短期內不大可能充分改善,則應當除權。不過也勸告Rowingbohe,有問題談問題,不要拿維基百科當社交平台,強調「所有巡查員」這一併不成立的群體的「臉面」。這種想法乍一看沒什麼害處,但會使人在發生衝突時忘記最重要的原本是條目,轉為針對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19日 (三) 15:13 (UTC)
- 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另外,想罵我可以,請移步在下的討論頁,以免給他人帶來視覺衝擊。Retired(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16:23 (UTC)
- Arronwan(討論 | 貢獻)
- 狀態: 提醒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這位用戶對很多條目的掛模板的行為已經構成實質意義上的破壞。比如:
- 鄭勇,資料充沛的人物傳記
- 袁洋洋,同上
- 魯力,同上
- 朱和平 (1953年),同上
- 張九齡 (相聲演員),資料並不全,但只要百度谷歌就能查到大量來源。
- 🌜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6:05 (UTC)
- @Arronwan:有何回應?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6:13 (UTC)
- @Walter Grassroot、Camouflaged Mirage:我給這幾個條目掛模板的原因在下面,我明白這些人是「資料充沛」,但以我對關注度的了解實在不認為這些能夠符合關注度標準。瑋瑋✉️ 2020年3月25日 (三) 03:00 (UTC)
- 鄭勇、袁洋洋、魯力、朱和平 (1953年):我掛的是關注度模板,當時我是認為這幾個人在疫情期間並沒有重要角色,而外亦沒有其他特殊貢獻,不能因為他們得到某個獎章就可以成為條目,就如我提刪這個的原因一樣。
- 張九齡 (相聲演員):因為我自己在Google上找到的只有百度百科、知乎、微博和一些別的不可靠來源,所以我才掛了關注度模板。—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rronwan(對話|貢獻)加入。
- 提醒:此提報確有溝通不足的問題,但@Arronwan在魯力的關注度提報上確實有較大問題,因提報關注度不足時內文已有較充分的來源。不過,因為是初犯,且問題相對次要,加之不同地區之間的認知可能有差異(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不完全知道台灣或香港的主要媒體有哪些),因此給予提醒。不過,我認為目前認定Arronwan的編輯構成破壞顯得不妥。--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2020年3月27日 (五) 13:38 (UTC)
- (*)提醒@Arronwan:WP:關注度分為好幾類指引,通用關注度指引是其中一類,還有WP:關注度 (音樂)、WP:關注度 (足球運動員)等等。條目只要滿足這幾類指引的其中一類,就符合WP:關注度要求。--風雲北洋※Talk 請C區圖像複查員重視這一工作 2020年3月29日 (日) 04:08 (UTC)
- 您提報的鄭勇、魯力等條目有構成有效介紹的可靠來源,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這種情況下,如果條目來源數量較少,應該掛refimprove(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而不是簡單粗暴地掛notability。--風雲北洋※Talk 請C區圖像複查員重視這一工作 2020年3月29日 (日) 04:08 (UTC)
- 好的,感謝!以後會更努力檢視條目是否符合關注度標準。瑋瑋✉️ 2020年3月29日 (日) 07:36 (UTC)
- LumHoTsing(討論 | 貢獻)
- 狀態: 駁回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這位用戶對很多條目的掛模板的行為已經構成實質意義上的破壞。比如:
- 鬼吹燈之黃皮子墳,來源超過5個、已經上市的電視劇節目,通過百度谷歌能找出大量來源。
- 鬼吹燈之龍嶺迷窟,來源超過5個、即將上市的電視劇節目,通過百度谷歌能找出大量來源。
- 周宗琦,資料充沛的人物傳記
- 約翰·安東尼·加內特·曼,明顯符合關注度,有數個跨語言連接
- 城陰城,只要百度一下就知道這個是濰坊市重點保護單位。
- 🌜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6:05 (UTC)
- @LumHoTsing:有何回應?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6:13 (UTC)
- 1.2.的鬼吹燈系列,很多個來源都是自媒體,並不是可靠來源,並無法證明關注度。至於其他的巡查問題,風雲北洋君已在我的討論頁提及。我也認識到之前的不足之處並會改正。稍後會再巡查一批條目,不知是否還會有問題,若仍存在問題的話,可能我並不適合擔任此位。--林可晴 能。明白。 2020年3月25日 (三) 02:11 (UTC).
- 我之前掛關注度的標準是條目自帶的參考資料而不是能否在網上有大量來源,這是我認識的誤區。--林可晴 能。明白。 2020年3月25日 (三) 02:14 (UTC)
- 駁回:客觀來說,以上關注度提報確實有一定問題。但是,Walter Grassroot在提報到此處之前,似乎並沒有與LumHoTsing進行過誠懇的溝通。此外,我認為也難以認定為「蓄意犯規」,加之LumHoTsing也已承認自己存在失誤,我認為此事完全不需要在WP:REVOKE解決,請@Walter Grassroot多加注意善意推定等問題,草率推定為破壞行為不妥。希望今後能儘量通過溝通解決問題。不過,也建議@LumHoTsing今後在提報關注度前能更加謹慎地進行查證,以避免矛盾的產生。--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3月27日 (五) 12:59 (UTC)
- (-)反對:Kuon.Haku與提請人Walter Grassroot以前曾有爭議,請避嫌。—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3月30日 (一) 09:26 (UTC)
- 首先我必須要澄清一點,我對Walter Grassroot沒有任何不滿之處。實際上,我一貫以一致態度對待所有用戶,也願意在這一點上接受社群的監督。其次,我也不知道您指的爭議是什麼。如果是Walter Grassroot單方面對我有意見,我不認為這是一項需要迴避的理由。此外,我與LumHoTsing之間也不存在需要避嫌的情形。綜上,我不認為我需要迴避這項提報的處理。--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3月30日 (一) 17:05 (UTC)
- (-)反對:Kuon.Haku與提請人Walter Grassroot以前曾有爭議,請避嫌。—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3月30日 (一) 09:26 (UTC)
- Kitabc12345(討論 | 貢獻)
- 狀態: 暫時停權三天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
- 是敢的符合關注度及收錄標準的條目,錯誤掛「快速提刪」與「關注度不足」。
- 布朗希爾,濫用「快速提刪」
- 鳳新路站,濫用「快速提刪」,杭州市的一個地鐵站
- 荻谷信男,濫用「快速提刪」,二戰軍人條目
- 張鑫 (男演員),濫用「快速提刪」,演員
- 上司實習生 (電視劇) ,濫用「快速提刪」,韓國電視劇
-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引發的經濟衰退,濫用「快速提刪」,正在具備高關注度的時政內容
- 金渭斌,濫用「關注度不足」,圍棋棋手(七段),條目本身已經有豐富的可參照來源
- 龔士驤,濫用「關注度不足」符合關注度的明朝進士及官員
- 此用戶剛由@Manchiu:授予巡查權即連續、大量惡意破壞,請管理員及時除權。謝謝。🌜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 2020年3月30日 (一) 15:59 (UTC)
- 行事草率,濫掛刪除模板,屬緊急情況,為其他巡查員增添了工作量,對巡查工作造成較為嚴重後果,作出停權三天處理。到期後視情況恢復,望在三天時間內學習如何進行巡查工作。--河水|滇 2020年3月30日 (一) 16:12 (UTC)
- Cswquz(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 理由:自2019年7月從臨時IP封禁豁免者轉成永久豁免者之後[1],不再約束個人行為,屢次攻擊別人、屢次編輯戰,多次封禁[2],管理員多次勸誡卻完全不聽。完全不理睬合理可靠來源與中立觀點的核心內容方針,無法以常理討論溝通,編輯方式與態度偏頗並蓄意製造衝突。該用戶在去年7月申請延長其IP封禁例外權[3],通過之後在8月就大鬧互助客棧,不斷追加討論的目錄標題、宣傳鼓動在維基百科條目裏面使用各種完全不中立的偏頗用詞、抵抗眾人反對聲音與進行人身攻擊[4],並在個人討論頁呼叫幾十個人施壓挑釁管理員[5]。--Barter84(留言) 2020年3月31日 (二) 01:04 (UTC)
- 駁回。不涉及濫用傀儡,不屬於應當移除其IP封禁豁免權的情況。--Techyan(留言) 2020年4月2日 (四) 13:03 (UTC)
- 查詢巡查日誌,被提報人在上述三篇條目好像並未有按下已巡查按鈕,理應不構成濫用權限的問題,但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被提報人實屬未清楚理解關注度指引。先@百战天虫:看看對於被提報濫用權限的問題有何解釋。EveryDayMood 簽名 2020年4月6日 (一) 07:17 (UTC)
- 提名人是否認為條目只要有來源,就應該收錄。如果確實如此,那麼就是提名人對WP:GNG及相關指引的理解不夠深入了。講講我判斷的理由:第一是李曉梅 (記者)。條目列出了四條來源,只有來源1、2和條目的主體相關,其中來源1出自千龍新聞網(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辦的網站),內容寫得並不是十分客觀可靠,嚴格說是一篇宣傳通訊稿,宣揚所謂的「先進事跡」,條目所提及的個人經歷僅佔了相當少的篇幅,已經違反了WP:BIASED。來源2是一個專訪,是地方電視台的專訪,事實上也不符合WP:NEWSORG。另外,據WP:BIO,「作家、編輯、記者、電視或電影之製片、編劇、攝影師、藝術家(如畫家、雕塑家、書法家等)、建築師(只限文化創意)」的收錄條件包括「(所屬)作品具有獨立關注度」,所以驗證傳主是否有獨立關注度,需要先證明她所貢獻的節目由獨立關注度。基於上述理由,私認為條目不符合傳記關注度。第二是朱丹彤。這裏先指出,「子主題的關注度並不能從父主題繼承而來,而關注度也不是「上延」繼承的」(WP:NOTE),放在這裏就是不能因為傳主的父親或母親有關注度,而認為傳主也有關注度。條目說傳主是作家,同樣根據WP:BIO,作家條目的其中一個收錄條件是「作品為多間中央國書館或國家圖書館(可參考國家圖書館列表)收錄,或多間具關注度的專業圖書館、大學圖書館、或公共圖書館所收錄」,經查詢的確有收錄。再看條目來源,共有5條,其中4條和傳主有關:來源1是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對傳主的專訪,符合WP:NEWSORG;來源2是龍口廣播電視台,貌似是一個讀書欄目,文章風格有點像微信公眾號文章(類似於營銷號),不是很規範的文稿,不屬於可靠的來源;來源3是中國青年網的轉載,來源符合WP:NEWSORG,但文章內容看似是該書發佈會的新聞,但宣傳語言也很濃;來源5是自媒體平台百家號的文章,其實社群對百家號的定義早有共識,一般來說儘量避免使用這種來源,如果內容發佈者是可信的話,就要找更加可信的網站上的相關來源來替代。拋去來源不說,這篇文章的風格也很像宣傳稿,宣傳性語言非常多,內容極其不中立,可靠程度低。僅剩下來源4是比較符合WP:NEWSORG的可靠新聞報道。第三是洛根·威廉姆斯。我在DYK說過,這篇條目已經在英文維基被提刪,理由並不是來源不可靠,而是違反了WP:1E,基本上所列的來源基本上都是因傳主的去世而引起。至於其他講Joey Award和紙牌的來源是不可靠,那個獎知名度並不高,紙牌引用了產品網站,所以我認為違反了傳記的關注度(我知道中文維基不是英文維基的中文版,但是條目涉及到的方針英文和中文是一樣的,加上條目內容照翻英文,判斷應同等)。
- 以上。--百戰天蟲(留言) 2020年4月6日 (一) 09:17 (UTC)
- @百战天虫:您對待一篇條目能否成為優良條目,可以摳的細一點;但是對於一篇條目符不符合收錄準則/關注度要求,只需看有沒有達到維基百科方針指南基本門檻。事實上,基本門檻並沒有您想像中的那麼高。Wikipedia:可靠來源提到:「維基百科條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觀點。但是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6日 (一) 09:37 (UTC)
- 參見WP:CONTEXTMATTERS。我的理由已經講的差不多了,是非自有定論,我一直都是用這些標準來判斷條目該不應該收錄,如果要剝奪權限我也接受。--百戰天蟲(留言) 2020年4月6日 (一) 09:47 (UTC)
- 那只能說明閣下的判斷標準過高,已經超越了基本門檻。有用戶跟我反饋過,您提刪的條目有不少是以「保留」結案,這也恰恰反映出您的判斷標準存在一定的問題。我看了您上方所述的一些標準,與其說是判斷來源可不可靠,倒不如說是判斷來源質量好不好。如果把可靠來源比作一棟建築,可靠是它的基礎,質優是它的頂層。--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6日 (一) 10:00 (UTC)
- 前兩個也許算是刪除派正常舉動(雖然其關注度確應更加謹慎判斷,並且我認為有足夠關注度,但模板掛了也就掛了),洛根·威廉姆斯掛關注度不足確實有些過分。我個人意見是,雖然人物確是因為英年早逝而受到大量報道,但在這些報道中亦提及其早期事跡,這樣的來源就不能算是「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因為不是「Because of social distancing rules in effect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his family can't grieve」,而是「The Flash's Young Barry Allen Actor Logan Williams Dies At 16」。--
- (*)提醒被舉報的人沒按巡查扭,所以非濫權,任何人都可以掛,但是同遊魂,掛的時候可以更加嚴謹。但是 吐槽如果要罰亂掛關注度模板的事情,其實很多刪除派維基人都可能要罰,又不能大量禁封。Camouflaged Mirage(留言) 2020年4月12日 (日) 10:58 (UTC)
- 意見同Camouflaged Mirage,可以再謹慎一點,等待管理員結束本案。EveryDayMood 簽名 2020年4月12日 (日) 12:06 (UTC)
- 處理結果:提出除權的理由並不構成濫用權限。所謂濫用巡查權,是不應標記為已巡查時按下已巡查,令其他巡查員無法檢查到有問題的條目。而將條目提交至關注度流程,唯有增加他人再次檢查的可能性。至於掛模板、對關注度的要求是否過高的問題,則應積極溝通後做適當調整,但並非需要除權的事由。從另一方面來說,假設真的是當事人要求太高,那麼即便除權也不能解決問題,掛關注度模板並非巡查員特有權限。--Tiger(留言) 2020年4月17日 (五) 08:09 (UTC)
- Cohaf的話讓我想起個成語:「法不責眾」。--S.Wang XI 2020年4月18日 (六) 13:34 (UTC)
- (:)回應關於說明①/②/③的確是我的錯誤,我會去重新溫習方針,一周內不再巡查。④明顯像是宣傳才使用G11( 但已被改善。--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03:00 (UTC)
- 史星海當時的版本也未見明顯廣告宣傳,故不屬於G11。在我發現之前就已經有其他用戶跟我反映過這一情況,他們說閣下掛速刪模板的做法簡單粗暴。--風雲北洋※Talk 保留主義 2020年4月20日 (一) 03:18 (UTC)
- 是 囧rz……,有些時候末遵循正常巡查就掛CSD( 嚴重的錯誤 捂臉 。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03:24 (UTC)
- 處理結果:駁回。掛模板並非巡查員權限內容,而即便除權,亦無法達到制止此類行為的目的。因此,申請理由與除權無關。此情況應溝通解決,
而我在Hualin君的討論頁上沒有看到相關的留言,上方Hualin君亦承認問題並表示願意改善。如行為過分且溝通多次不成,應考慮提請編輯禁制(禁止添加特定模板)。然而申請理由中提到的問題確實需要Hualin君改善。即便一般維護模板各人標準可不同,但小小作品的50字,以及快速刪除要求的「極其明顯」,這兩者都是相對硬性的標準,是不應出錯的。--Tiger(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03:30 (UTC)
- Kevin Smith Chen(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員
- 理由:無合理理由刪除大量用戶的編輯
- 傳奇教頭(留言) 2020年4月18日 (六) 16:09 (UTC)
- WP:AN3回報。謝謝。--SCP-2000 2020年4月18日 (六) 16:28 (UTC) 未有使用回退權限,明顯不符解任要求。編輯爭議問題應先自行溝通,或至
- 就算管理員已結案,我還是要出面澄清,此用戶3月底剛來維基就創建不該存在的條目(2017年凱里·歐文出走),經我提刪、提醒才把頁面清空,再被我以G10速刪,此時他對我抱持悔恨,結果跑至我的簽名區擾亂(Special:diff/59130108)。但我不得不說,該用戶從上禮拜開始的編輯終於才稱得上是屬於「建設性編輯」,唯獨竄改兩位籃球員的身高(Special:diff/59235148、Special:diff/59231123),以及無理由移除問題尚存的維護性模板(Special:diff/59234792,敝人加回:Special:diff/59235067)。故我實在不懂申請理由根據在哪?--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05:14 (UTC)
- 意見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07:31 (UTC)
- (+)支持 本人無意引戰,但是我個人認為在刪除其他用戶編輯時,是否應該嘗試與對方交涉,這樣所謂「無合理理由刪除大量用戶的編輯」只會引起誤會,故認為處理編輯爭議時不成熟,建議複審其回退權限。⭐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02:37 (UTC)
- Wikipedia:解除權限方針不應除權或作其他處理。編輯爭議問題應先自行溝通,或至WP:AN3回報。謝謝。--SCP-2000 2020年4月20日 (一) 03:29 (UTC) 同上,此與權限無關。既無濫用權限,依
- 2020年2月3日,(有問題:Special:diff/57963574 / 解決:Special:diff/57968415):「根據模板使用說明,代表作最多別超過五個;看見其他條目有不宜之處,若有餘力應當協助移除,而別跟着闖紅燈。」、(有問題:Special:diff/57963666 / 解決:Special:diff/57968441):「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的地方。」
- 上述的內容我全部原封不動還你,你可以繼續再亂抹黑,看誰才不成熟。--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04:56 (UTC)
- 模板使用說明」,以及發表不實的內容,內容亦已經被您刪除。我只是單純認為您是否應該嘗試與對方交涉,當然不是我,我已經沒有再違反閣下口中的原則,望您自重。⭐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1:04 (UTC) 我不明白上述內容為何被閣下理解為抹黑,我已經說了無意引戰,也沒有抹黑您,上述條目我均承認了錯誤,已經沒有再違反閣下口中的「
- 這次的申請就完全無根無據,結果你在不了解詳情就隨意參一咖、發表意見,如果你這不叫抹黑,甚麼才叫抹黑,我才望你自重。--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2:07 (UTC)
- ⭐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2:23 (UTC) 聽說您支持言論自由,人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我再次重申,我絕無抹黑之意,望您不要再無中生有。
- 對,我生在可以自由言論的台灣,我感到很榮幸,但如果是跟隨別人無根無據湊熱鬧發言當然是不允許的,我已在上述表明「你在不了解詳情就隨意參一咖、發表意見」,我並沒有無中生有。--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模板使用說明」,不帶任何偏頗。⭐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1:06 (UTC) 同時希望您可以貫徹「
- 一樣原封不動還你,我只管有沒有超過五個,我才不在乎是哪五個,那五個愛怎麼改就怎麼改,你的回應有夠奇怪,什麼偏頗。--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2:07 (UTC)
- ⭐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2:19 (UTC) 閣下是不是有甚麼誤會,肇事條目我已經沒有再作任何編輯,關我何事,看來是你在抹黑。
- 我那時處理「肇事條目」,我都有使用編輯摘要解釋理由,甚至還去你的討論頁提醒你在「原創研究」,結果你現在還認同申請人的理由,我倒是覺得很奇特。而且你不編輯維基一個月,遇到我被提解除權限的申請,你倒是願意來應和,我還想懷疑你是想見縫插針,不爽我就說嘛。你還倒是好好回答,你這打出「不帶任何偏頗」是什麼意思,請好好解釋。--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10 (UTC) 不編輯就等於不看維基百科嗎,您的認知倒是挺奇特的。
- 我有說你不能看維基百科嗎?--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26 (UTC)
- ⭐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1:18 (UTC) 希望閣下明白,閣下一直盯着我不放的條目,從2019年12月開始,本人提供了大量可查證來源,請閣下了解一下,到底是誰在抹黑。
- 誰盯着你不放,我在今年1月才升任回退員,接着才開始處理「代表作」問題,見:陳奕迅(Special:diff/57743021)、鄧紫棋(Special:diff/57629604)、楊丞琳(Special:diff/57943938)、蕭亞軒(Special:diff/57944029)、張韶涵(Special:diff/58911879)等等歌手。同回答一,你無聊湊熱鬧跟隨傳奇教頭抹黑我,現在還不承認蛤,只會說什麼「無意引戰」。還有什麼「盯着我不放的條目」,你最好別犯下Wikipedia:條目所有權。--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2:07 (UTC)
- 何來湊熱鬧一說,我已經說了無意引戰,您還在挑釁並無事生非,是否應該冷靜看看他人觀點,我有說過要撤銷您回退員的職務嗎,我只是希望您與他人有良好溝通。否則誤會只會再次發生。我們今日在此爭辯,自然有與我意見相同之人,您是否可以看看他人是怎麼想的。再者,我沒有進行多次復原到我編輯的版本,相關條目的風氣我亦表示無奈。希望您能明白⭐Hohoggy㍿⭐(留言) 2020年4月20日 (一) 12:20 (UTC)
- 你才挑釁吧,不了解全狀就來參一咖,現在還不道歉?再者,我本來就不怕被撤銷回退員的權限,這個權限原本就可有可無,只是有了這個權限我可以更快反破壞,我都是根據維基方針和共識執行,而且我會和他人溝通,我只怕他人不和我溝通、我也不怕麻煩回覆他人。請解釋你說的風氣是什麼,也許我們的認知不同。--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1 (UTC)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10 (UTC) 我完全沒有要跟您吵架的意思,我為甚麼要跟您道歉,憑甚麼?請您不要自大。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30 (UTC) 所謂風氣,當然指代表作超越5個,我並不針對此而來。我看您的貢獻記錄,見很多條目都有多次回退記錄。當然不過3,想必大家都清楚,這不就正正表示了您未跟別人溝通嗎,如果人家服氣,何必跟您慪氣呢?當然,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很重要,我也不反對您繼續執行您的反破壞工作,但是問誰願意看到自己的心血付諸東流呢?
- 心血付諸東流?這裏是為維基欸,你當這裏個人部落格嗎?維基有一堆指引、共識等等,甚至這個藝人模板的說明就寫的很清楚是不能超過五個,又不是我不遵守。還有你曉得,代表作瘋狂加回超過5個是同一人嗎,他一直切IP,但都使用同一家電訊公司-台灣之星,而且老早就有其他用戶跟他溝通過了(User_talk:180.217.124.226/存檔、User_talk:180.217.244.162/存檔),所以是誰在破壞、不溝通?--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30 (UTC)
- 好心教學:怕你說我鬼扯,透過IP用戶的貢獻頁面下方的 工具(如: WHOIS 、地理位置),就可以知道該IP的基本資料,然後上述的「其他用戶跟他溝通過」中的「其他用戶」,那個IP位置是在馬來西亞,不會是我,我沒那麼無聊。--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36 (UTC)
- (+)支持 意見同上 AnGus_MaRTiaL 2020年4月20日 (一) 12:57 (UTC)
- 又來一個不活躍的香港用戶不了解全狀就來參一咖,實在莫名其妙,只怕是被叫來留言的魁儡。--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3:02 (UTC)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10 (UTC) 意見不同的您就要惡言相向,難道您真的不能容納他人的意見嗎?同上,不編輯就不可以看維基百科嗎?我看是您搞不清楚狀況吧。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23 (UTC) 不怕跟您坦白,他的確是我同學,那又怎樣,意見不能相同嗎,難道我們意見一致要先問過您嗎?,再者我絕對沒有叫他出來留言,請您不要抹黑。
- ⭐Hohoggy㍿⭐ 2020年4月20日 (一) 13:36 (UTC) 在上面也有跟我意見相同的,您怎麼不說我是他的傀儡,怕是人家您挑戰不起吧。
- 拜託,我有判斷能力,我已提報過很多魁儡用戶,最後並被管理員封鎖,我真的知道什麼是魁儡用戶。好笑的是,反而你的回覆佐證AnGus MaRTiaL和你是有關連,只是你堅稱你沒指使他來留言,我去提報你和他有很高的機會會被封鎖,只是我想不想而已。好好閱讀WP:MEAT。還有這個申請早已結案,你和他都跑來留言{{支持}},真的是....。請你們自重。--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0日 (一) 14:26 (UTC)
- 簡單來說,我在Mh1am主要編輯的條目和他交鋒時,明明就有附上合理理由,甚至還曾至他的討論頁提醒他在「原創研究」,但他現在明知申請理由和他所遇的情況不符,結果還無厘頭附和(我起初回覆他的回答就是他已看過的編輯摘要,意思就是要他思考他的附和有理嗎)。且該人在可以說是一個月沒編輯維基,再次編輯就是關於我被提出接觸權限申請,不免會讓他人懷疑他的目的。而他現在因濫用傀儡被封鎖三天(不是我舉報的),望他回歸能在維基做出有建設性的編輯。--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1日 (二) 16:40 (UTC)
- Wcam(討論 | 貢獻)
- 狀態: 駁回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該用戶在條目陳倩楠標記notability之後,已有用戶補上證明獨立關注度的來源(如來源3、9)並移除模板。不過,其在30天後收到cewbot提醒時,似乎沒有仔細複查,而是草率地提刪條目。其對圖像版權有深入的了解,這點不可否認。但其對關注度指引的認知以及巡查條目之能力可能存有不足,故提請覆審權限。
- 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29日 (三) 09:50 (UTC)
- @DavidHuai1999:Wcam 是管理員,權限問題非此處可以處理。另外,之前兩次除權案中已經提醒過您,這種類型的行為不構成濫用巡查權,而且即便除權亦無法阻止此行為。希望日後可尋求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感謝。--Tiger(留言) 2020年4月29日 (三) 09:53 (UTC)
- (?)疑問@Tigerzeng:部分提刪派不當提刪或不當標記關注度模板的做法,有沒有更有效的解決方法?陳倩楠、黃恩茹這兩篇條目,在已經補上證明獨立關注度之來源的情況下,仍被提刪派以「關注度不足」為由草率提刪。而且提刪人均為老用戶,這種失誤按道理是不應該發生的。--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29日 (三) 09:57 (UTC)
- @DavidHuai1999:首先還是應該溝通,溝通不成的話考慮把問題拿到客棧去,請求討論對該編者實施編輯禁制。關於編輯禁制,有」禁止提交修訂版本刪除」、「禁止提交編輯請求」的先例。--Tiger(留言) 2020年4月29日 (三) 10:07 (UTC)
- 好的,了解了。--風雲北洋※Talk 2020年4月29日 (三) 10:09 (UTC)
- Streetdeck(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
- 理由:我並非傀儡用戶,我在互助客棧中進行討論卻被該用戶舉報為傀儡用戶。我翻看他之前的修改,發現只要和他主觀意志不想符合的言論都予以舉報。我懷疑他使用權力謀私。
- @Blck1639980287: 上述事件並沒有使用權限,請閣下提出其他具體證據。謝謝。--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10:10 (UTC)
- 在Streetdeck的用戶頁面中,寫着巡查員。該用戶行為違反WP:AGF,近期針對多名用戶進行惡意舉報
- 請至WP:ANM提報,謝謝。--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10:32 (UTC)
- 在Streetdeck的用戶頁面中,寫着巡查員。該用戶行為違反WP:AGF,近期針對多名用戶進行惡意舉報
- @Blck1639980287: 上述事件並沒有使用權限,請閣下提出其他具體證據。謝謝。--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10:10 (UTC)
- 相信管理員自有判斷。--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10:51 (UTC)
- 駁回:把明顯不當的條目通過,才算濫權。--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2:19 (UTC)
- Mr.Zhé(討論 | 貢獻)
- 狀態: 提醒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
- 理由:該用戶條目質量低劣,翻譯條目機翻痕跡嚴重,部分原創條目關注度不足,宣傳語調重。巡查員自帶巡查豁免權,而該用戶的條目仍需要其他維基人檢查。
- Colin❤Pan 2020年6月8日 (一) 05:26 (UTC)
- (※)注意涉嫌WP:POINT,不少指控子虛烏有。看到條目可能存在的問題不去改善,不滿足速刪的條目直接掛速刪模板,需要走流程的條目直接提速刪,在存廢討論頁那個公然說出「手沖」(自慰)這種性騷擾詞彙,皆已違反WP:CIV,此人已稱「不再進行任何破壞行為」,但對於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站內)是否為破壞行為,有待管理員進行定奪。--Easterlies 2020年6月8日 (一) 06:14 (UTC)
- [7]。但請ColinPan對以上理由(該用戶條目質量低劣,翻譯條目機翻痕跡嚴重,部分原創條目關注度不足,宣傳語調重)舉證。--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8日 (一) 06:23 (UTC) 嗯。LTA改進是沒有問題的,一個好例子是一個用戶曾是一位LTA,最終成為全域管理員
- 機翻痕跡嚴重:惡毒的聲音、甘榜拉瓦
- 關注度不足:臨海魯迅展覽館
- 宣傳語調:嚴茂傑眼鏡店——Colin❤Pan 2020年6月8日 (一) 06:28 (UTC)
- 臨海魯迅展覽館沒有關注度不足吧,至少第二個來源就能證明。--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8日 (一) 06:33 (UTC)
- 政府網站往往不是可靠來源。某些政府網站上還有當地飯館與酒店的廣告呢。——Colin❤Pan 2020年6月8日 (一) 06:36 (UTC)
- 蘇州河畔建立的的條目?政府網站的內容並非不可靠來源。條目即使符合GNG也不一定要保留。(維基百科:關注度:「假定」:意味着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構成必要條件,而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收入維基百科。即使某個主題符合上述標準,編者們也有可能達成共識,認為不應該為其另立一篇條目。)另外我還記得Walter Grassroot曾經在QQ群說你是蘇州河畔的傀儡(那個群被封了,消息記錄可能找不到了),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8日 (一) 06:44 (UTC)
- 政府網站往往不是可靠來源。某些政府網站上還有當地飯館與酒店的廣告呢。——Colin❤Pan 2020年6月8日 (一) 06:36 (UTC)
- 臨海魯迅展覽館沒有關注度不足吧,至少第二個來源就能證明。--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8日 (一) 06:33 (UTC)
- 惡毒的聲音上了GA就不用說了,甘榜拉瓦有機翻痕跡但不嚴重,臨海魯迅展覽館來源能證明有關注度,嚴茂傑眼鏡店用歴史角度去寫令宣傳語調不明顯,還可以。以上不足以解任,一次提醒相對較好。--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8日 (一) 06:36 (UTC)
- 如若確實有問題的話提報理所應當,就像樓上多多少少也是文字錯誤,然此人指控已被一一駁回,但濫用提刪或速刪已是事實,再請參考UjuiUjuMandan閣下討論頁,對於誰先做出騷擾行為一事已有分歧。--Easterlies 2020年6月8日 (一) 06:43 (UTC)
- 我並不認為這兩件事有關聯,先別談這麼遠。--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8日 (一) 06:59 (UTC)
- 我也希望沒有關係。--Easterlies 2020年6月8日 (一) 07:09 (UTC)
- (-)反對任何POINT行為和因個人私怨而在站內報復的行為。那個眼鏡店都能成宣傳語調,你自己寫的那幾個AV女優是不是可以G11呢?—Rowingbohe♫ 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 2020年6月8日 (一) 13:47 (UTC)
- @Rowingbohe:那不是AV女優,那是人體模特。AV女優是拍Video的,而模特是拍Photograph的。而且湯芳是1984年的,張慧敏是1986年的,她們已經35歲了,早就不拍這種東西了,也沒有廣告不廣告的吧。——Colin❤Pan 2020年6月9日 (二) 10:02 (UTC)
- 可能部分條目存在問題,但並未達到需要除權的門檻,進行提醒即可。結。 Stang★ 2020年6月16日 (二) 04:55 (UTC)
- 這不是回退權限啊。 Stang★ 2020年6月16日 (二) 04:53 (UTC)
- @12З4567:上述問題可以轉交至WP:VIP、WP:AN3和WP:ANM。--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18日 (四) 07:05 (UTC)
- 同 Stang,未濫用回退權。--Tiger(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5:03 (UTC)
- Streetdeck(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回退員
- 理由:甚少巡查條目、多次違反3rr(回退自己認為有爭議性內容)。
- 安全體驗TM 2020年7月6日 (一) 04:52 (UTC)
- 不明所以。--Wright Streetdeck 香港人反抗 2020年7月6日 (一) 04:56 (UTC)
- @SecurityXP:請求理由過於寬泛,甚少使用權限本身並不構成除權要件。麻煩詳細列出一些濫用權限的情形,感謝。--Tiger(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5:03 (UTC)
- 對@Streetdeck非常抱歉:
- 我沒有假定善意
- 爭議,應討論解決問題
- 理由未能證實
- dawson783(討論 | 貢獻)
- 狀態: 提醒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
- 理由:近期此用戶創建的大量條目均需要掛上模板,可以看一下我做出的第5933~5938次編輯。並且在創建帶有「公園」的條目時會把公園寫成公開,導致需要移動條目(大約有50個)。
- --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4日 (四) 14:52 (UTC)
- 我看你掛上的板,這種程度不至於要解除他的免巡查權限吧。--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4日 (四) 15:09 (UTC)
- 但關鍵是,他創建了近萬條條目,並且基本上每個條目都有這樣的問題。我可能需要使用我的小號進行這個操作,不然維護好這些工作後,我的大號編輯次數就會超過1萬了。--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4日 (四) 15:11 (UTC)
- 這些基本都是抄英文的,但是英文條目也沒好到哪裏去,來源也不是很多。--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4日 (四) 15:15 (UTC)
- 但關鍵是,他創建了近萬條條目,並且基本上每個條目都有這樣的問題。我可能需要使用我的小號進行這個操作,不然維護好這些工作後,我的大號編輯次數就會超過1萬了。--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4日 (四) 15:11 (UTC)
- 感謝閣下對我的條目作出巡查和貢獻。「公園」寫成「公開」確實是我的手誤,而我卻沒有發現,這實屬我的過錯。如果我有其他手誤的話,是非常歡迎大家提醒和指正。自動掛上維護模板方面的問題我也在解決,也希望早日尋求相關的解決方法,給予閣下如此大的麻煩,非常抱歉。倘若我的條目質素確是非常嚴重,我希望大家能夠指出相關問題,非常感謝!🙏🏻確實我當初的申請,初衷也只是減輕了巡查員的壓力,因此我比較希望從條目質素上着手多於帳號上。--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行動·減少外出,堅守在家!發表於 2020年6月4日 (四) 15:17 (UTC)
- 你的小號建立的條目大部分只有兩個來源,有些甚至只有一個來源,所以全部都要掛上補充來源模板。據我所知,你總共創建了將近1萬個條目,因此我需要做1萬次編輯來掛這些模板。把我小號以及我大號編輯處加起來也才剛過6200,結果因為你的小號問題我需要再做出比當前編輯還要多的編輯。--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4日 (四) 15:27 (UTC)
- 我原先的計劃是這些後續都不用人手解決,而是由機械人動手。現時沒機械人能自動掛模板,就只能人手解決,希望閣下能夠耐心等待問題的解決。--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行動·減少外出,堅守在家!發表於 2020年6月4日 (四) 15:39 (UTC)
- 給幾萬個條目掛上幾萬個板?--Air7538(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4:06 (UTC)
- 我又去看了一下方針,維基百科:列明來源:「若整篇條目中已有一定的可靠來源,但不足以支持整篇文章,而你也無法自行找出其他來源,你可以於文章頂端加上{{增加来源}}或{{Refimprove}}。」。SickManWP的美國鎮區條目一共也沒多少字,大部分內容也是來自於條目所列的來源美國官方統計資料。為什麼還要補充來源?--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5:42 (UTC)
- @IN:,請問您看了單一來源這個模板的討論頁了嗎?幾萬幾萬的條目不改善,光靠掛板能解決什麼問題???--Air7538(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23:48 (UTC)
- WP:BULB--Starry🌟Home🏠 簽到•疫情 2020年6月6日 (六) 07:03 (UTC)
- @IN:我正在研究如何在條目中自動附帶維護模板,目前在解決技術問題,希望閣下能耐心等候。抱歉本人事忙,拖延了幾天才回覆。我希望這次除權之事能盡快告一段落,以免拖延相關條目建立的進展。--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行動·減少外出,堅守在家!發表於 2020年6月9日 (二) 15:05 (UTC)
- 但是你之前建立的條目該怎麼辦呢?--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9日 (二) 16:37 (UTC)
- 既往不咎咯,我沒覺得那是什麼大問題。--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6月10日 (三) 06:08 (UTC)
- (▲)同上,掛模板有什麼用,能提升條目質量?--Starry🌟Home🏠連儂牆✍️▫武肺疫情☣️ 2020年6月10日 (三) 10:59 (UTC)
- @StarryHome:開玩笑,那麼你的這句話也是質疑巡查員嗎?SmallTim(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2:24 (UTC)
- 但是你之前建立的條目該怎麼辦呢?--IN(討論·貢獻·簽名) 2020年6月9日 (二) 16:37 (UTC)
- 私認為其建立的小作品本來資訊就不多,來源1~2個是可以涵蓋內容的,基本上不需掛來源模板。--人人生來平等 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8:16 (UTC)
- @IN:經考慮,本人決定等待討論結果方決定是否把維護模板自動篏入沙盒中,目前技術問題已經解決。另我不認為關注於舊條目能有助事件的解決。--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行動·減少外出,堅守在家!發表於 2020年6月12日 (五) 16:20 (UTC)
- 結果:如上各位提及,此類條目本身內容很少,所附來源已經足以證明其內容,onesource和refimprove模板都不適合。至於擴充條目內容相關的模板,考慮到大幅擴充每一個地理條目的可能性不高,不掛這些模板並無不妥。然而需要提醒User:SickManWP,以相同模板創建內容時,務必仔細檢查編輯結果,以免造成大量待修正的文字。如日後再有有此類情況,則難免要考慮請您停止這種操作及移除權限。--Tiger(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5:03 (UTC)
- 明白,本人將在多方徵求模板改善建議,並人手檢查錯字,以免同類情況再次發生。--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行動·減少外出,堅守在家!發表於 2020年7月7日 (二) 02:20 (UTC)
- 寒吉(討論 | 貢獻)
- 狀態: 拒絕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惡意刪除youtube條目字詞轉換,強迫新加坡馬來西亞地區使用他認為"正確"的詞彙,回退說不出正當理由,拿草草通過沒有被大多數尤其是新馬地區維基人看到的並即將被推翻的所謂"共識"說事,不尊重其他地區用詞習慣,默許非中立歧視性詞彙的使用,將他人出於善意出於客觀做出的修改編輯定義為破壞,肆意行使回退權,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不利於維基社區健康發展。
- Bowen.kiwi(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1:43 (UTC)Bowen.kiwi
- 你多次無視共識(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對以下特定的字詞轉換),也不理會你個人討論頁的提醒。--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1:51 (UTC)
- 你清空個人討論頁也不會消除我提醒過你的事實(Bowen.kiwi個人討論頁歷史)。--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2:00 (UTC)
- 我的個人主頁我愛怎麼清怎麼清,與這裏討論的解除你職權沒有關聯,我沒有無視共識,我明確在編輯摘要里提到了所謂"共識"根本就是少數人強加給別人不尊重地區差異的行為,大多數新馬地區用戶乃至維基人根本錯過了短短的討論期,程序不正義何來共識?倒是你,講不出任何道理魯莽地就把別人的勞動成果定義成惡意破壞行為,打壓異己其心可誅,絲毫沒有尊重可言,像你這樣的人怎能勝任回退員職責?--Bowen.kiwi
- 我就當作是教導「新人」向你講解。維基百科是依照共識行事(這點非常重要),如果你不滿意哪個共識、甚至是方針(可能認為形成的過程有瑕疵、參與人數不足等等),請至相關的討論頁發言,亦或是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發起討論(這是我繼在你的個人討論頁後第二次向你提醒),而別只是依照自己的觀點作出編輯,這會構成「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我不知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這個討論,這討論根本沒談及新馬地區的用詞,主要只探討中國大陸的轉換,你可以去當新馬地區轉換的提案者,而不是繞過共識繼續我行我素地編輯,這樣對你根本沒幫助,也不會這樣突然就變成共識,請依照維基百科的程序走,你有權利去提案,別自己無視該權利。最後,你違犯社群共識是事實,我回退你的編輯完全有根據、沒有任何問題,以上。--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3:12 (UTC)
- 閣下三番四次到這「新人」的討論頁講解,但他還繼續我行我素,真是難為閣下了。--14.0.157.171(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3:18 (UTC)
- 我就當作是教導「新人」向你講解。維基百科是依照共識行事(這點非常重要),如果你不滿意哪個共識、甚至是方針(可能認為形成的過程有瑕疵、參與人數不足等等),請至相關的討論頁發言,亦或是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發起討論(這是我繼在你的個人討論頁後第二次向你提醒),而別只是依照自己的觀點作出編輯,這會構成「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我不知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這個討論,這討論根本沒談及新馬地區的用詞,主要只探討中國大陸的轉換,你可以去當新馬地區轉換的提案者,而不是繞過共識繼續我行我素地編輯,這樣對你根本沒幫助,也不會這樣突然就變成共識,請依照維基百科的程序走,你有權利去提案,別自己無視該權利。最後,你違犯社群共識是事實,我回退你的編輯完全有根據、沒有任何問題,以上。--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3:12 (UTC)
- 我的個人主頁我愛怎麼清怎麼清,與這裏討論的解除你職權沒有關聯,我沒有無視共識,我明確在編輯摘要里提到了所謂"共識"根本就是少數人強加給別人不尊重地區差異的行為,大多數新馬地區用戶乃至維基人根本錯過了短短的討論期,程序不正義何來共識?倒是你,講不出任何道理魯莽地就把別人的勞動成果定義成惡意破壞行為,打壓異己其心可誅,絲毫沒有尊重可言,像你這樣的人怎能勝任回退員職責?--Bowen.kiwi
- 你清空個人討論頁也不會消除我提醒過你的事實(Bowen.kiwi個人討論頁歷史)。--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2:00 (UTC)
- 你多次無視共識(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對以下特定的字詞轉換),也不理會你個人討論頁的提醒。--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1:51 (UTC)
- 寒吉有以依據[8],且也有作溝通。--Outlookxp(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3:48 (UTC)
- 第一,所謂"共識"根本沒有得到大多數人認可,許多像我這樣的用戶根本沒來得及看到討論就已經結束了;第二,這個"共識"出台的動機在於避免稱謂有爭議情況下手動轉換命名,而地區轉換依據的是搜尋引擎反映之用戶使用比例,最能客觀反映各地對這件事物的稱謂,在此情況下爭議已消除,應當以客觀現實即最常用稱謂對事物進行命名,不再適用於前述"共識",當一件事物已被客觀論證不存在爭議時無需大費周折前往討論頁尋求共識,這是消磨時間,更何況先前達成的這個所謂"共識"本身之程序正當性也存在爭議。綜上所述,寒吉不是根據理性而單單用一個快要被推翻且無用戶基礎的所謂"共識"作掩護回退本人出於理智善意所作之正確編輯,有徇私之嫌。另,新人不新人的不是本帖討論話題,請勿發表任何與辯護無關的言論,望管理員重新公正審核。--Bowen.kiwi
- 我就好心再提醒你一次,不管你滿不滿意哪個共識,除非你編輯時、共識是允許你的編輯內容,否則千萬別挑戰它。--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5:10 (UTC)
- 千萬別挑戰它?那不好意思我還真就要挑戰它,等着看吧過兩天這個偽共識還存不存在。另外也好心奉勸你一句,不要拿所謂共識作為自己濫權的藉口,追求客觀中立才是維基百科的使命,任何人包括你別想讓它成為政治壓迫的工具,我們不答應。再次請管理員認真審核寒吉涉嫌濫權的行為,嚴肅執法。--Bowen.kiwi
- 共識並不分好的壞的,別用自己的想法判定某共識有沒有效力。且既然你自己都覺得那個共識兩天後就會失效,那為何現在要在沒失效前堅決違反共識呢。--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6:09 (UTC)
- 就像這個社會有惡法,它的存在正在侵蝕部分人的正當權益,那作為公民除了試圖推翻它,自然也不願遵守,因為遵守惡法就等於默許侵權行為的發生。對我而言現在這個偽共識就是惡法,不正義的東西就算短暫默許也是不應該的。-Bowen.kiwi
- 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社群並不會接受你在YouTube的行為。--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6:27 (UTC)
- 現在的問題是,這不僅僅是我的個人觀點,也不僅僅是很多人的個人觀點,這是事實,通過權威公正中立無傾向的渠道得出的事實,能代表真正大多數人用詞習慣的事實,應該凌駕於少數幾個人討論的"共識"之上吧?當初關注這個話題的人有多少,兩者相比誰更具普遍代表性?--Bowen.kiwi
- 你在這跟我說這些都沒用,也依然無法合理化你的編輯行為,所以我早說了,請去客棧發言,會有人非常歡迎你,你會在那遇到立場相同與不同的人,也勸你在客棧發言時,別像在這裏跟在管理員通告版一樣的語氣。--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7:03 (UTC)
- 對絕大多數善意用戶本人會使用友善語氣,對極小部分表現出輕視乃至敵對行為的個體也必予以回應。--Bowen.kiwi
- 祝你好運,早日成功。--寒吉 2020年7月17日 (五) 08:11 (UTC)
- 對絕大多數善意用戶本人會使用友善語氣,對極小部分表現出輕視乃至敵對行為的個體也必予以回應。--Bowen.kiwi
- 你在這跟我說這些都沒用,也依然無法合理化你的編輯行為,所以我早說了,請去客棧發言,會有人非常歡迎你,你會在那遇到立場相同與不同的人,也勸你在客棧發言時,別像在這裏跟在管理員通告版一樣的語氣。--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7:03 (UTC)
- 現在的問題是,這不僅僅是我的個人觀點,也不僅僅是很多人的個人觀點,這是事實,通過權威公正中立無傾向的渠道得出的事實,能代表真正大多數人用詞習慣的事實,應該凌駕於少數幾個人討論的"共識"之上吧?當初關注這個話題的人有多少,兩者相比誰更具普遍代表性?--Bowen.kiwi
- 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社群並不會接受你在YouTube的行為。--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6:27 (UTC)
- 就像這個社會有惡法,它的存在正在侵蝕部分人的正當權益,那作為公民除了試圖推翻它,自然也不願遵守,因為遵守惡法就等於默許侵權行為的發生。對我而言現在這個偽共識就是惡法,不正義的東西就算短暫默許也是不應該的。-Bowen.kiwi
- 共識並不分好的壞的,別用自己的想法判定某共識有沒有效力。且既然你自己都覺得那個共識兩天後就會失效,那為何現在要在沒失效前堅決違反共識呢。--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6:09 (UTC)
- 千萬別挑戰它?那不好意思我還真就要挑戰它,等着看吧過兩天這個偽共識還存不存在。另外也好心奉勸你一句,不要拿所謂共識作為自己濫權的藉口,追求客觀中立才是維基百科的使命,任何人包括你別想讓它成為政治壓迫的工具,我們不答應。再次請管理員認真審核寒吉涉嫌濫權的行為,嚴肅執法。--Bowen.kiwi
- 我就好心再提醒你一次,不管你滿不滿意哪個共識,除非你編輯時、共識是允許你的編輯內容,否則千萬別挑戰它。--寒吉 2020年7月15日 (三) 15:10 (UTC)
- 第一,所謂"共識"根本沒有得到大多數人認可,許多像我這樣的用戶根本沒來得及看到討論就已經結束了;第二,這個"共識"出台的動機在於避免稱謂有爭議情況下手動轉換命名,而地區轉換依據的是搜尋引擎反映之用戶使用比例,最能客觀反映各地對這件事物的稱謂,在此情況下爭議已消除,應當以客觀現實即最常用稱謂對事物進行命名,不再適用於前述"共識",當一件事物已被客觀論證不存在爭議時無需大費周折前往討論頁尋求共識,這是消磨時間,更何況先前達成的這個所謂"共識"本身之程序正當性也存在爭議。綜上所述,寒吉不是根據理性而單單用一個快要被推翻且無用戶基礎的所謂"共識"作掩護回退本人出於理智善意所作之正確編輯,有徇私之嫌。另,新人不新人的不是本帖討論話題,請勿發表任何與辯護無關的言論,望管理員重新公正審核。--Bowen.kiwi
- IN(討論 | 貢獻)
- 其一,提刪頁面並無使用到巡查權。其二,請見他的巡查日誌,實際上他在近期有作不少巡查。其三,禁止申請權限並非在此處提出,應至WP:RFR或WP:VPO提出。--SCP-0000(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08:27 (UTC)
- 維基小霸王:叫我?--Super Wang※DC不是貪食蛇,請勿盲目刷分 2020年7月19日 (日) 10:12 (UTC)
- 未完成:既然沒有濫用巡查權,就不用解除權限;此外,不鼓勵用戶到客棧公審任何用戶,請與用戶通過溝通解決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9日 (日) 10:48 (UTC)
- Bowen.kiwi(討論 | 貢獻)
- 狀態: 無效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自動確認用戶
- 理由:多次無視共識,持續在Youtube條目進行擾亂。
- 14.0.173.118(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2:08 (UTC)
- 未完成,「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非本頁處理範圍。--Xiplus#Talk 2020年7月15日 (三) 12:13 (UTC)
- Solomon203(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 理由:因多次侵犯版權被封禁,條目不應豁免巡查。
- —Rowingbohe♫ 歡迎參加浙江專題和台州專題 2020年7月25日 (六) 10:24 (UTC)
- 抄送@Camouflaged Mirage、蟲蟲飛、Outlookxp。—Rowingbohe♫ 歡迎參加浙江專題和台州專題 2020年7月25日 (六) 10:27 (UTC)
- 完成:因多次上載侵權檔案被封六個月。--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25日 (六) 10:48 (UTC)
- Streetdeck(討論 | 貢獻)
- 狀態: 駁回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回退權
- 理由:此人多次在巡查工作、回退工作中夾帶個人政治立場,沒有秉持中立。
其次,濫用方針WP:UPNOT,刪除他人用戶頁的政治立場。 證據 如果以上兩條可以假定善意,下面恐怕不行了。 最後,在GA評選中公然宣稱對人不對事,有違WP:CIV和WP:BITE
我曾向其發出警告,但他拒不悔改,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悔改 因此,巡查權和回退權已經成為他在維基打壓異己的工具,必須撤銷權限。
- 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5:18 (UTC)
- 證據一中的操作沒有使用到回退權限的操作,不屬於回退權範圍。建議去其他頁面解決問題。-- Air7538#Talk 2020年8月14日 (五) 05:46 (UTC)
- @Air7538:感謝關心。這就好比一個環保局長強姦了100個少女,他當然沒有濫用職權,但您覺得他的環保局長還能繼續當嗎?一個屢次違反方針的巡查員、回退員難道不應該撤職嗎?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6:39 (UTC)
- ...--Azure Streetdeck の、、、のび太!? 2020年8月14日 (五) 06:39 (UTC)
- emmmm那再看看其他用戶有什麼想法吧。 Air7538#Talk 2020年8月14日 (五) 06:41 (UTC)
- (-)反對純粹擾亂,POINT-某人✉ 2020年8月14日 (五) 06:49 (UTC)
- (!)強烈抗議我的指控有理有據,而他剛剛的意見發表卻是無言以對,更說明我指控的正確。我很想對您保持假定善意,但比起我的有理有據的指控,您的反對更像搗亂。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6:57 (UTC)
- 在這個頁面提出與權限無關的除權請求以達抗議目的本身就是POINT-某人✉ 2020年8月14日 (五) 07:05 (UTC)
- @AINH:我很希望您能拋開任何政治立場,只論是非。一個不懂方針,違反方針且濫用方針的回退員巡查員是怎麼選上的。除掉他不是為了除他,而是對別的濫權回退員巡查員一個警示,同時也可以使管理員在遴選回退員巡查員時進一步提高標準。這樣我們的維基百科才會變得更好,我是朝着這個方向去努力才發起彈劾。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7:35 (UTC)
- (!)強烈抗議我的指控有理有據,而他剛剛的意見發表卻是無言以對,更說明我指控的正確。我很想對您保持假定善意,但比起我的有理有據的指控,您的反對更像搗亂。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6:57 (UTC)
- (=)中立
(+)傾向支持,篡改他人用戶頁本身就有濫用方針的嫌疑,再加上「對人不對事」這樣的言論...個人認為這些事不應該發生在一個巡退員身上。--YOWOT868※✌️音樂續命. 2020年8月14日 (五) 06:53 (UTC)- @小猴子0921、YOWOT868:等等,十分抱歉。剛看到這句,才知道打錯字 二哈,向各位致歉。--Azure Streetdeck の、、、のび太!? 2020年8月14日 (五) 06:58 (UTC)
- (!)強烈抗議@streetdeck:我在本指控中,很清楚寫了你公然宣稱對人不對事,等到一個巡查回退員出來幫我講話你才意識到自己錯了,甚至把圖片連帶圖片描述都發出來了,你怎麼看不見我對你的指控呢?我對你是否清楚自己打錯字表示強烈質疑。另外,就算你打錯字了你也多次違反方針,對你最低懲罰也應該是獲得警告,你被拉到互助客棧討論了不知道多少回,你怎麼擾亂社群秩序的行為大家有目共睹,必須給你點懲罰殺殺你的銳氣。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7:14 (UTC)
- 我對閣下沒有AGF表示失望。--Azure Streetdeck の、、、のび太!? 2020年8月14日 (五) 07:19 (UTC)
- @Streetdeck:請你不要動輒拿AGF做護身符。把你彈劾掉也是為了整個中維的環境能更加改善,少讓一些不懂方針,違反方針,濫用方針的巡退員加入。如果你真想讓別人AGF,不管你是不是巡退員,不妨少做一些容易讓別人對你的善意產生懷疑的行為,否則你這樣拿AGF做護身符的人多了之後,你們這些人會越囂張,所有人都陷入無意義的編輯的爭議,大家都沒有心情去編條目了。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11:28 (UTC)
- 我對閣下沒有AGF表示失望。--Azure Streetdeck の、、、のび太!? 2020年8月14日 (五) 07:19 (UTC)
- 但願是閣下打錯字了吧,暫改中立。--YOWOT868※✌️音樂續命. 2020年8月14日 (五) 07:08 (UTC)
- (!)強烈抗議@streetdeck:我在本指控中,很清楚寫了你公然宣稱對人不對事,等到一個巡查回退員出來幫我講話你才意識到自己錯了,甚至把圖片連帶圖片描述都發出來了,你怎麼看不見我對你的指控呢?我對你是否清楚自己打錯字表示強烈質疑。另外,就算你打錯字了你也多次違反方針,對你最低懲罰也應該是獲得警告,你被拉到互助客棧討論了不知道多少回,你怎麼擾亂社群秩序的行為大家有目共睹,必須給你點懲罰殺殺你的銳氣。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14日 (五) 07:14 (UTC)
- @小猴子0921、YOWOT868:等等,十分抱歉。剛看到這句,才知道打錯字 二哈,向各位致歉。--Azure Streetdeck の、、、のび太!? 2020年8月14日 (五) 06:58 (UTC)
- (=)中立:打錯字了 ,姑且AGF,咱再觀望觀望。 --安憶Talk 2020年8月14日 (五) 07:11 (UTC)
- (=)中立:他打錯字了,承認後改了。也願意誠諾向他人保待AGF,故暫時中立。--安全🔒體驗 ❤️邊緣人·𝐃𝐂𝟏𝟖 2020年8月14日 (五) 11:45 (UTC)
- (-)強烈反對 很抱歉我要強烈反對閣下,但您已多次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請不要這麼做。。Herobrine 303🍀留名 2020年8月14日 (五) 11:53 (UTC)
- 相關指控與其所持權限沒有關係,如認為違反相關規定,請至對應頁面進行提報。駁回。—AT 2020年8月14日 (五) 12:44 (UTC)
- Walter Grassroot(討論 | 貢獻)
- (-)反對: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條目內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簡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進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稱呼應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簡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進行替換。」雖有工作失誤該用戶已經向Rowingbohe說「他承認這個是有點失誤,以後會儘量減少失誤」,反對借失誤迫害。--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4:39 (UTC)
- 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使用AWB本來就應該在確保不會出錯的前提下使用,如果他只能「減少」失誤(而非嘗試「杜絕」),而且又沒有在出錯後及時修正的意識,他其實並不適合使用AWB。如果他在以後又因使用AWB而出同樣的事情,我很難不相信管理員會把他當成破壞者,你這樣反而是害了他。提請除權並非「進行迫害」,而是為了保護當事人。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17 (UTC)
- 再有失誤告訴他,讓他自己改回,如果拒絕,再舉報不遲。你引用的舉報中,「把條目中「武漢肺炎」有理無理一律替換成「COVID-19」,例如︰[4][5][6][7][8][9]」的理由完全是錯的。你爲什麽不去指正那個失誤(也沒有舉報者承認自己那個理由有錯的跡象)?而是給糾正該錯誤,偶爾犯了別的錯誤的編輯吹毛求疵?僅僅因爲偶爾失誤就要求除權,是想藉由失誤迫害。--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 這是管理員應該自己判別的事情,而不是我的義務。而且,我在客棧留意到已經有其他用戶對其使用AWB的方式有很大的疑慮,我恐怕如果像你説的那般在到時才處理,會觸發更嚴重的社群糾紛,最終WG會深受其害。我真的沒興趣對任何人「進行迫害」。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39 (UTC)
- 再有失誤告訴他,讓他自己改回,如果拒絕,再舉報不遲。你引用的舉報中,「把條目中「武漢肺炎」有理無理一律替換成「COVID-19」,例如︰[4][5][6][7][8][9]」的理由完全是錯的。你爲什麽不去指正那個失誤(也沒有舉報者承認自己那個理由有錯的跡象)?而是給糾正該錯誤,偶爾犯了別的錯誤的編輯吹毛求疵?僅僅因爲偶爾失誤就要求除權,是想藉由失誤迫害。--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 而且,你還要把內連搞錯了。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04 (UTC)
- 已修正。--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 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使用AWB本來就應該在確保不會出錯的前提下使用,如果他只能「減少」失誤(而非嘗試「杜絕」),而且又沒有在出錯後及時修正的意識,他其實並不適合使用AWB。如果他在以後又因使用AWB而出同樣的事情,我很難不相信管理員會把他當成破壞者,你這樣反而是害了他。提請除權並非「進行迫害」,而是為了保護當事人。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17 (UTC)
- (-)反對:意見同維基小霸王。--風雲北洋※Talk 歡迎參與第十八次動員令 2020年8月14日 (五) 10:45 (UTC)
- AWB作為一個半自動工具,能夠快速更改的同時也有隱憂,因此在使用時應該再三測試和確認,以免造成上述像更改來源名稱的情況出現。此外,對於一些相對地可能容易引起爭議的改動,理應先取得共識,從而避免誤解。故此,今次僅以提醒作結,還望今後能夠善用AWB。謝謝。—AT 2020年8月14日 (五) 12:44 (UTC)
- streetdeck(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在WP:RFCUHAM運用回退權剝奪他人合理猜疑的自由,建議停權反省處理。
- 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29日 (六) 11:07 (UTC)
- 笑死。--Azure Streetdeck こんにちは 2020年8月29日 (六) 11:26 (UTC)
- 您來此頁的發言應該是澄清自己。如此對待我的提案可被視為藐視方針,請你立即停止此行為,並對自己的言行對我作出道歉。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29日 (六) 13:06 (UTC)
- 呵呵。--Herobrine 303🍀留名 2020年8月29日 (六) 11:27 (UTC)
- 您?我又感覺您和streetdeck在一起針對小猴子0921。之前小猴子0921一個新手創建了一個組織,初衷是好的。你們覺得很搞笑,現在都過去了,用得着用那麼嘲諷的語氣嗎?這是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推斷。--XinuGod Talk 2020年8月29日 (六) 13:17 (UTC)
- (▲)同上沒錯,之前在DYKC不分青紅皂白就瞎投票的還是他。前幾天謊稱自己要退休,我寬宏大量把黑名單刪了,沒想到你這人還三不五時地出來噁心一下別人。小猴子0921公道自在人心! 2020年8月29日 (六) 13:21 (UTC)
- (~)補充:不過說真的,streetdeck確實沒用回退權。--XinuGod Talk 2020年8月29日 (六) 13:40 (UTC)
- 您?我又感覺您和streetdeck在一起針對小猴子0921。之前小猴子0921一個新手創建了一個組織,初衷是好的。你們覺得很搞笑,現在都過去了,用得着用那麼嘲諷的語氣嗎?這是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推斷。--XinuGod Talk 2020年8月29日 (六) 13:17 (UTC)
駁回。未見當事用戶使用回退權。撤銷功能和Twinkle的回退功能不屬於回退權。3RR等問題請到相關頁面提報。--Techyan(留言) 2020年8月29日 (六) 15:26 (UTC)
- Red16(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
- 理由:回退非明顯之破壞:Special:Diff/60272102、Special:Diff/61251740。另ping@Wong128hk、Kuon.Haku:曾處理相關個案。
- A1Cafel(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10:35 (UTC)
- 善意推定,不小心回退。不予除權。-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9月9日 (三) 08:00 (UTC)
- Pseudo Class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回退非明顯破壞的編輯,違反WP:ROLL:Special:Diff/61539477及多個方針頁面。
- A1Cafel(留言) 2020年9月9日 (三) 07:35 (UTC)
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9月9日 (三) 08:00 (UTC)
- Yining Chen(討論 | 貢獻)
- 狀態: 提醒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跨維基匯入者
- 理由:
- 2020年9月13日 (日) 04:21 (UTC)
- @Yining Chen:請回應。--AT 2020年9月13日 (日) 15:13 (UTC)
- @Pseudo Classes、AT:您好。首先,我在剛剛獲得該權限時並不熟悉導入頁面的過程,只有一次誤選擇了「複製所有歷史」。另外這次導入是一個錯誤。這是由於誤選擇「包括所有模板」引起的。共有兩個模板受到影響。本人已在多個聯絡群里發佈消息求助,一名管理員幫助修復了其中一個受影響的模板,而另一個(即變為模塊的那個模板)則無人處理。這只是一個失誤,個人認為這並不屬於濫權。--Yining Chen(留言|簽名) 2020年9月14日 (一) 12:35 (UTC)
- 縱使假定你的說法為真,你也應該在匯入頁面歷史後,檢查結果是否有錯誤,而不是等着他人幫你收拾善後。
- 如果不確定在匯入後是否可以自行修正問題,那麼就不要匯入。這次是幸好Sunny00217有發現問題,萬一沒有人發現,這個問題不就影響到了許多頁面?
- 無論是回退、巡查或發送大量訊息等操作,都應該在執行後再次確認一次,防止爭議。更何況,當時引進跨維基匯入者的時候,有許多使用者都認為匯入的這項權利具有高風險,萬一操作不當,影響的範圍可能會超乎想像。
- 指引中有提到,勾選「包含所有模板」時務必謹慎處理,你明知欲匯入的頁面不需勾選此選項,那你為什麼還勾選呢?這不是濫用權限不然是什麼?
- 根據Wikipedia:保護方針#需討論達成社群共識,將模板的功能使用模組改寫必須透過討論達成社群共識,而你竟然連最起碼應該報備的討論頁都沒有註明,就這樣離被改寫的模板遠去。就算你是不小心匯入所有模板,你也應該查看所有被你匯入的頁面,就如同我第一點所說的,至少也要把你的編輯撤銷才對。
- 當你使用這項權限時,你就必須對它所造成的錯誤負責。 2020年9月14日 (一) 16:17 (UTC)
- @Pseudo Classes:您好。針對您的回覆,給予說明:
- 我在剛剛導入完成時便檢查了導入的模板並發現了錯誤。然而此時編輯記錄已合併,回退應該是無用的。因此便沒有進行回退而直接選擇了在聯絡群內求助。然而,沒有在talk頁面和互助客棧發佈此消息確實是本人疏忽。但本人相信不至因此被除權。
- 針對您所說的第四點,我想說明:在沒有實際導入過頁面前,我想我應該不會知道選擇那個選項的具體的後果。我在剛開始成為跨維基導入者時也可以算是這方面的新手吧; 您會對我做出如此評價,我恐怕也可以認為您仍在違反AGF吧。
- 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 2020年9月14日 (一) 16:36 (UTC)
- 我查過了,出錯的模板可以被撤銷編輯,別找藉口,因為最後先前的歷史已被本地歷史覆蓋了,唯獨最後一筆編輯沒有被蓋過,此時撤銷即可。經過此事,證明了你沒有熟讀相關方針和指引,指引寫明要謹慎操作,非必要不要勾選,但你不是明知故犯?請問你包含所有模板要做什麼?還有你複製頁面的所有歷史要做什麼?這些在我看來都是不需要的。 2020年9月14日 (一) 16:48 (UTC)
- 此外,我也曾是新手匯入者,我在勾選包含所有模板後也遇過錯誤,但我發現問題後就馬上自行修正,而不是等着他人收拾善後。既然你沒有辦法妥善處理權限操作不當所造成的錯誤,那麼你也不應該擁有此項權限,否則只會有更多頁面受到影響。 2020年9月14日 (一) 17:00 (UTC)
- 關於Wikipedia:假定善意的謬誤,很多維基法匠常會仗着這個方針針對其他使用者,但是: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不過在評論時不應假定對方是懷有惡意這樣做,除非有明顯證據支持。而你違反方針和指引即是事實,足夠證據證明濫用權限,依你如是說,難道每個提報者沒有假定善意嗎? 2020年9月14日 (一) 17:11 (UTC)
- 插一句,他的確曾在群組中求助(Telegram與QQ)。至於其他咱不作評論。 --安憶Talk 2020年9月14日 (一) 23:52 (UTC)
- @Pseudo Classes:您好,針對您的回覆,現給予說明。
- 首先,如上本人所言,我在這方面是一個新手。我並不清楚合併編輯的原理,因此便認為這種錯誤無法通過回退解決。另外,您可以查看我導入的那個模板。模板的doc頁面中有許多中維沒有但有用的模板,便想一起導入。便勾選了「導入所有模板」;至於「複製頁面歷史」,我看到先前的Wikipedia_talk:跨維基匯入者中有提到在導入時應勾選該選項以防止版權問題。因此便啟用了此功能。請注意:我在最開始時沒有想到會導入一個中文維基已有的百科。至於您說到「本人沒有閱讀方針和指引」:我在維基百科進行任何需要除自動確認用戶權限之外的權限的操作時,一般都會閱讀相關頁面。然而,您也許可以發現,跨維基導入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教程。而我已經仔細讀過WP:跨維基導入者中的所有內容,因此造成的錯誤可能不在我的預料範圍之內。
- 對於您所言:「既然你沒有辦法妥善處理權限操作不當所造成的錯誤,那麼你也不應該擁有此項權限,否則只會有更多頁面受到影響。」,首先,您可以檢查我的導入記錄。在此之後的導入均是正常的。另外,打一個不是很恰當的比方,您會希望一個真正剛進入維基百科的新手處理他所造成的編輯錯誤嗎?比如這名新手使用一些侵權內容創建了一個新頁面,或這名新手堅信自己的編輯是正確的而違反WP:3RR,如果您遇到這種事件,會立即向VIP報道嗎?或假如您是管理員,您會立即永久封禁這名新手嗎?(這個比方不是非常恰當,但我認為在這次事件中是有一定參考作用的)。
- 而您所說「AGF」云云,我並沒有反對您批評或討論本人和本人的行為。另外,違反方針和指引,我認為也是可以分為「無意違反」和「故意違反」的。按照這種分類標準,您認為我的行為該歸屬到哪一類?或我換一個問題:在WP:RFDR(即該頁面)上方有四個簡單的判斷標準。我相信您不會認為我違反了1,3,4。而對於2,我自認為不屬於「多次誤用或濫用」。您怎麼看?
- 我不希望我的某些語句被指控為「岔開話題」,因此您(和其他人)所提出的問題我會儘量回答。
- 感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 2020年9月15日 (二) 10:32 (UTC)
- 任我怎麼聽,我都無法假定這不是藉口:
- @Pseudo Classes、AT:您好。首先,我在剛剛獲得該權限時並不熟悉導入頁面的過程,只有一次誤選擇了「複製所有歷史」。另外這次導入是一個錯誤。這是由於誤選擇「包括所有模板」引起的。共有兩個模板受到影響。本人已在多個聯絡群里發佈消息求助,一名管理員幫助修復了其中一個受影響的模板,而另一個(即變為模塊的那個模板)則無人處理。這只是一個失誤,個人認為這並不屬於濫權。--Yining Chen(留言|簽名) 2020年9月14日 (一) 12:35 (UTC)
- @Yining Chen:請回應。--AT 2020年9月13日 (日) 15:13 (UTC)
- 既然你自認你還是新手,那麼就更不應該獲權,必須等你熟悉方針和指引的規範後,才得以獲權。
- 你說你匯入了許多對本地有用的模板,請問你是憑着什麼說那些模板對本地有用?我看你匯入那些模板後,也沒有積極替換模板,模板也很少被引用。
- 你不能因為自己操作錯誤,就怪罪到沒有教程,因為這些功能在元維基都有詳細介紹,你自己不去尋求,難道還要等着他人獻上給你?錯誤不在你的預料之內,也是理所當然,但是這仍然是要由你負起責任。
- 勾選複製所有歷史來避免版權爭議是針對翻譯的條目,並不是指匯入的模板,通常匯入的模板只需要最後一個版本即可,請你不要斷章取義。
- 你已經不是新手了:你已經有四個月的經驗,也達到回退員的申請標準,我相信相關規定你也熟悉了,因此我不認為你是新手。就算是新手,也不能總是仗着這個名義,就要求其他人不能對你太嚴苛。
- 指引中寫明了不要這樣操作,但是你最後還是勾選了,難道這不是故意違反?不然請你說說看這是什麼?
- 提醒:使用權限後發現問題,立即自行回退或放着不動立即尋求幫助,都是合理的處理方式,在這一點上我不認為當事人有錯。然而如空氣小貓所言,Wikipedia:跨維基匯入者頁面中導入模板段落已寫明不應勾選「複製全部歷史」及慎用「包含所有模板」,既然持有權限,就應該謹遵指引。跨維基導入屬於有一定風險的功能,使用當中應該在操作前解決各項疑慮,而非操作之後再來解決。因此給予提醒,日後務必謹慎用權。--Tiger(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01:31 (UTC)
- Herobrine303(討論 | 貢獻)
- 狀態: 警告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
- 理由:依據Special:Diff/61700529#ColinPan1999,證據表明濫用權限,依據Wikipedia:IP封禁例外#管理員指引應被移除。
- Willy1018(留言) 2020年9月16日 (三) 01:46 (UTC)
- (-)反對創建多重賬戶時未用到IP封禁例外權,操作與需解除的權限無關。 Herobrine 303🚀留名 2020年9月16日 (三) 07:10 (UTC)
- (?)疑問@Herobrine303:「創建多重賬戶」???--LClightcatNo don't give up on life. 2020年9月17日 (四) 14:33 (UTC)
- Wikipedia:IP封禁例外:「獲得IP封鎖例外權的使用者若違反本方針,包括未經授權地使用代理伺服器進行編輯、涉嫌帳號濫用或其他不合適的行為,均可能導致其權限被移除。」故違反該規定,均可能導致其權限被移除,與您創立多重用戶是否當時有沒有IPBE無關。 Willy1018(留言) 2020年9月16日 (三) 08:14 (UTC)
- 警告:濫用傀儡屬於極為嚴重的錯誤,且有故意造成混淆之行為。考慮到 Herobrine303 及時承認錯誤,才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然而必須說明的是,作為已經持有巡查權和回退權的用戶,聲稱「之前沒有讀WP:傀儡的介紹」並非合理。我們假定新手不懂方針,但沒有必要假定有相當經驗的用戶不知道濫用傀儡為違規。我個人雖然沒有去查證,但相信您之前在別的站務場合見過社群對傀儡賬號的處理,WP:VIP上每天都有很多案例。考慮到當事人作為中國大陸用戶的情況,為避免造成實質性的封禁,此次不移除 IPBE。但若被發現再有濫用傀儡,可導致封禁,且因此要覆審巡查回退權。--Tiger(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01:31 (UTC)
- Pseudo Class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暫時關閉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模板編輯員
- 理由:涉嫌條目所有權和沒有共識修改有保護的模板,在多次被其他人回退後仍然繼續,符合撤銷準則其中幾個規則,私認為其會繼續無共識做出有爭議的修改。
- SecurityXP 秩序促進·疫情 2020年9月26日 (六) 13:54 (UTC)
- 個人建議先到客棧討論,不用這麼快就提除權。Zhuofan WuCien años de soledad 2020年9月26日 (六) 15:01 (UTC)
- 客棧討論進行中,可以預見兩處都會討論到相關行為是否違規,話題會有重疊,故暫且關閉本請求,避免討論散落兩處產生混亂。而且眼下未見其持續爭議行為的趨勢。可於客棧討論告一段落後再根據討論結果提出除權或其他處置。如當事人繼續進行明顯已經引起不同意見的操作,則可以回報至此。--Tiger(留言) 2020年9月26日 (六) 23:19 (UTC)
- ArikamaI(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
- 理由:
- ROKS火焰噴射器:翻譯缺乏來源之英文條目時不僅無視英文條目維護性模板中所表示問題,還進一步加入無來源內容、編造來源中沒有內容。
- M3夜視狙擊鏡:大量無來源內容、使用不可靠來源。
- 2K25克拉斯諾波爾制導炮彈:粗劣翻譯、進一步加入無來源內容。
- Mys_721tx(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1:52 (UTC)
- @ArikamaI:請解釋。--AT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48 (UTC)
- ROKS火焰噴射器:翻譯的不只英文條目,還有其他外文,然後整合為一。
- M3夜視狙擊鏡:內文與來源都來自英語維基中有"M3 Sniperscope"的條目。
- 2K25克拉斯諾波爾制導炮彈:同"ROKS火焰噴射器"。--ArikamaI實驗室(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58 (UTC)
- M3夜視狙擊鏡使用了知乎作為來源,怎樣解釋?副知@Mys 721tx--AT 2020年10月15日 (四) 14:03 (UTC)
- ROKS火焰噴射器中三處引用jaegerplatoon.net的斷言不存在於來源中,所謂整合為一是公然原創研究。-Mys_721tx(留言) 2020年10月16日 (五) 05:57 (UTC)
- en至今不存在M3 Sniperscope條目,聲稱翻譯自英文條目更是公然撒謊。-Mys_721tx(留言) 2020年10月16日 (五) 06:00 (UTC)
- User:ArikamaI於警告後繼續創建無來源條目(D型消聲榴彈發射器)、拼湊來源進行原創研究(L3A1刺刀)。已予以永久封禁。-Mys_721tx(留言)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06 (UTC)
- M3夜視狙擊鏡使用了知乎作為來源,怎樣解釋?副知@Mys 721tx--AT 2020年10月15日 (四) 14:03 (UTC)
- AndyAndyAndyAlbert(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回退非明顯之破壞:Special:Diff/62393188、Special:Diff/62393139
- A1Cafel(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4:44 (UTC)
- 這位用戶的編輯的確是具善意的。但是,如這筆編輯及special:diff/62393073則有可能是用戶為了測試模板功能而作出的編輯,因此也不是鬼祟破壞,現已提醒用戶使用沙盒。對於當時錯誤判斷為破壞表示抱歉。--ca-s 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6:47 (UTC)
- 拒絕,問題不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0日 (二) 11:30 (UTC)
- Sanmosa(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權
- 理由:我只有兩個條目崇光寺錦綬堂被對方巡查即發現了許多問題:
- 方針指引:
- 使用管道避開重定向。Special:Diff/62433165
- 手動繁簡轉換。
Special:Diff/62324924Special:Diff/62324974,Special:Diff/62324929 - 創建條目時之所以不加所在國家,是因為即已符合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註明其所在的一級行政區的方針,而不會引起潛在的兩岸四地用詞紛爭。對方因認為該方針有問題而增加用詞Special:Diff/62324916Special:Diff/62433165。雖然說加上亦符合方針,但個人人為這種行為是有失禮貌的,不應屬於巡查範疇的。
- 其他的問題:
- 降低了條目質量Special:Diff/62434031,Special:Diff/62434027 短短的文章加入了將九個條目名作為主語,定語和狀語。省略完全不會有理解問題,而加上之後則特別顯得行文繁瑣和生硬。
- 反覆加上{{Refimprove section}},Special:Diff/62433850 Special:Diff/62433914 。有些句子因與下一句屬同一來源而沒有標註,也標出說缺來源。個人覺得是對方有失禮貌的,特別是該條目是甚至不足3000bytes的。
-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19日 (一) 17:26 (UTC)
- 你把兩句分成兩個自然段,我自然會將首個自然段視為無來源,這我沒有做錯。另外,我的理解確實是「現代漢語不是文言文,不能缺主語」,這是我接受的中文教育。還有,我把兩個字改寫成六個字,難道我也要刻意用簡體或繁簡混雜?我這個動作只是加章節標題也有錯?你倒不如說我的存在就是錯誤就好了。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23:37 (UTC)
- 抱歉繁簡轉換是這個修改:Special:Diff/62324974。
- 無來源這個我沒有說你做錯。你是沒有做錯,我也按照你的要求增加來源了。我是說你巡查時有失禮貌。
- 「現代漢語不是文言文」是沒問題,但是「不能缺主語」嗎?英語之類的語言才是有嚴格的句式結構,請多了解無主語句和省主語句。而且你加的有定語有狀語。就算要加,也請修飾語句。
- 最後,請你收回「你倒不如說我的存在就是錯誤就好了」這句話。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1:54 (UTC)
- 其他-第一點,現代漢語是可以省略主語的,但只看您給出的兩個差異版本,修改後的我個人認為確實是沒有問題的。省略和缺失主語採取就近原則,即最好能在上下句(最好是上一句)找到至少一個完整的主語,而在您給出的版本中,它們兩段缺失的主語均位於段首,且後文也沒有給出一次完整的主語,半殘缺的主語會造成閱讀上的困難。 --安憶Talk 2020年10月20日 (二) 01:52 (UTC)
- Special:Diff/62434031加的「錦綬堂」是定語,Special:Diff/62434027加的三個「錦綬堂」至少有兩個「錦綬堂」是定語。還有Special:Diff/62433897加了「錦綬堂」做狀語。這個條目名就是「錦綬堂」!而且,就算要加「錦綬堂」,也請修飾語句,而不是把內容顯得這麼繁瑣和生硬,一眼看過去一堆的「錦綬堂」。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08 (UTC)
- 我不太清楚您所學的語文里有沒有類似「大主語」的概念,「錦綬堂北院」在我看來是複合主語,而不應該將它拆開看。我上面的意思也是「在每段的最開始至少提及一次完整主語」,因為人們往往會偏向近的上下句,而不是比較遠的其他地方(甚至捨近求遠去看向條目名)。按我的理解,在某節第一段首句提過了「錦綬堂北院」,那麼本節之後的句子只要不換主語,只用「北院」我認為也沒什麼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您寫少了,他加多了」。另,我也不是很理解他為什麼要進行手動簡繁轉換。 --安憶Talk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53 (UTC)
- 「錦綬堂北院」在我看來都是定語,主語應該是「閣樓」,整句是「閣樓為油印室」。其他無意見在我可接受範圍,如我修改所示。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3:18 (UTC)
- 不好意思,我只在第一次回復的時候去略看了一下,後來可能是誤將「錦綬堂北院閣樓」記成了「錦綬堂北院」 囧rz……不過不影響我想表達的意思。 --安憶Talk 2020年10月20日 (二) 03:49 (UTC)
- 「錦綬堂北院」在我看來都是定語,主語應該是「閣樓」,整句是「閣樓為油印室」。其他無意見在我可接受範圍,如我修改所示。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3:18 (UTC)
- 我不太清楚您所學的語文里有沒有類似「大主語」的概念,「錦綬堂北院」在我看來是複合主語,而不應該將它拆開看。我上面的意思也是「在每段的最開始至少提及一次完整主語」,因為人們往往會偏向近的上下句,而不是比較遠的其他地方(甚至捨近求遠去看向條目名)。按我的理解,在某節第一段首句提過了「錦綬堂北院」,那麼本節之後的句子只要不換主語,只用「北院」我認為也沒什麼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您寫少了,他加多了」。另,我也不是很理解他為什麼要進行手動簡繁轉換。 --安憶Talk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53 (UTC)
- 對方巡查有道理的修改我都學習了,單增加一兩個「錦綬堂」的話也許問題也不大,在可與不可之間。但綜合這幾條,特別是上面那句話「你倒不如說我的存在就是錯誤就好了」,有理由相信對方是刻意的,行為容易惹爭議。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28 (UTC)
- Special:Diff/62434031加的「錦綬堂」是定語,Special:Diff/62434027加的三個「錦綬堂」至少有兩個「錦綬堂」是定語。還有Special:Diff/62433897加了「錦綬堂」做狀語。這個條目名就是「錦綬堂」!而且,就算要加「錦綬堂」,也請修飾語句,而不是把內容顯得這麼繁瑣和生硬,一眼看過去一堆的「錦綬堂」。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2:08 (UTC)
- 你把兩句分成兩個自然段,我自然會將首個自然段視為無來源,這我沒有做錯。另外,我的理解確實是「現代漢語不是文言文,不能缺主語」,這是我接受的中文教育。還有,我把兩個字改寫成六個字,難道我也要刻意用簡體或繁簡混雜?我這個動作只是加章節標題也有錯?你倒不如說我的存在就是錯誤就好了。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9日 (一) 23:37 (UTC)
- 我差點忘記了一件事:解除巡查權限的要求好像是亂按巡查按鈕才算,見先前請求紀錄。至少我沒亂按。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5:43 (UTC)
- 根據維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未見此要求。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6:10 (UTC)
- 你應該看的是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我進行的所有編輯都和巡查權本身沒有直接關係(Special:最新頁面我有沒有巡查權我都照樣可以進入)。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7:03 (UTC)
- 為什麼要看「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既然有方針就以方針為準,請不要把你自己的理解凌駕於方針之上。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7:27 (UTC)
- 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是既有方針的應用表現,也代表了既有方針的實際意涵。另外,根據《解除權限方針》:「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其中的「濫用權限」僅限於「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的權限」。我的編輯權限並非巡查權所帶來,而是自建立用戶賬號以來即有之,因此編輯權限使用的爭議並非申請解除巡查權限的範疇。你還是不信的話,你可以問管理員。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8:07 (UTC)
- 我信不信不重要,反正最終是管理員處理並關閉,我也不可能給你主動關閉。
- 而且我又不是試圖解除你的編輯權,檢查維護是新頁面巡查的一部分,我只是覺得你對方針指引理解不足,刻意違背方針,並有失禮貌。至於管理員,你比較熟悉,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9:14 (UTC)
- 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是既有方針的應用表現,也代表了既有方針的實際意涵。另外,根據《解除權限方針》:「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其中的「濫用權限」僅限於「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的權限」。我的編輯權限並非巡查權所帶來,而是自建立用戶賬號以來即有之,因此編輯權限使用的爭議並非申請解除巡查權限的範疇。你還是不信的話,你可以問管理員。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8:07 (UTC)
- 為什麼要看「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既然有方針就以方針為準,請不要把你自己的理解凌駕於方針之上。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7:27 (UTC)
- 你應該看的是既往請求紀錄存檔。我進行的所有編輯都和巡查權本身沒有直接關係(Special:最新頁面我有沒有巡查權我都照樣可以進入)。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20日 (二) 07:03 (UTC)
- 根據維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未見此要求。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10月20日 (二) 06:10 (UTC)
- 拒絕。算不上濫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0月20日 (二) 11:30 (UTC)
- 哲里(討論 | 貢獻)
- 狀態: 撤權並禁止於六個月內申請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
- 理由:4月恢復巡查豁免後創建粗劣翻譯條目。
- Mys_721tx(留言) 2020年10月21日 (三) 08:42 (UTC)
- 撤權:這三個條目都顯示出對新條目極不負責的態度,近期創建的其他條目雖不至於違規,但亦有類似傾向,理當接受新條目巡查。同時禁止於六個月內再次申請此權限。--Tiger(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08:20 (UTC)
- Borschts(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鎖例外
- 理由:WP:VPM#Borschts反映Borschts濫用傀儡。
- 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08:12 (UTC)
- 這位B君被CU 已確認濫用傀儡User:InbestFans,已由Manchiu除權。--Remaining silent is not Majority's fault. 2020年10月26日 (一) 14:05 (UTC)
- Walter Grassroot(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AWB使用權
- 理由: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威脅將以AWB進行騷擾行為。(請點閱該頁的原始碼)
- 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4日 (二) 06:17 (UTC)
- (+)強烈支持:(▲)同上。順便再補個差異連結Special:Diff/62912083,並(&)建議考慮覆審其回退權限(因為這種威脅....)。--メッキの光の勇者-貓 去茶水室喝茶🐱 2020年11月25日 (三) 15:06 (UTC)
- (-)反對:話糙理不糙。況且他還沒有這麼做。--DavidHuai1999※Talk 靜觀其變 2020年11月25日 (三) 15:22 (UTC)
- (▲)同上:只是嘴皮子功夫罷了,並未發生濫權行為。嚴格來說,據此頁上部所述,就連「提醒」也是以「事實發生」為前提的。 --安憶Talk 2020年11月25日 (三) 16:14 (UTC)
- (-)傾向反對,意見同上二位。等真的做出這種行為再除權也不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6日 (四) 10:09 (UTC)
- (&)建議:Walter Grassroot本身就是有許多反破壞經驗以及使用過AWB的編輯者了,我想他應該明白他的這句話意味着什麼,個人認為,AWB權限可以暫時拿掉。同時@Walter Grassroot:過來一下,如果其能解釋明白,那麼可以不拿掉他的AWB權限,(個人觀點)。--メッキの光の勇者-貓喵去茶水室喝茶 2020年11月26日 (四) 12:01 (UTC)
-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我為什麼要為我沒有做過的事情辯解?莫名滑稽🤡😅-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2:53 (UTC)
- 未完成:用戶還沒實際濫權,暫時不處理水晶球除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3:13 (UTC)
- 此次僅為程序性提請,若其以後確以AWB進行騷擾行為,則即屬破壞,任何具除權權限者在屆時應即行除權。按道理,他這樣的威脅我是可以上報ANM(甚至AIV)的。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6日 (四) 15:11 (UTC)
- Lantx(討論 | 貢獻)
- 狀態: 駁回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應處理ticket:2020120310000764的需要,轉達User:Ping an Chang君對於User:Lantx君於2020年11月20日 (五) 09:33 前後在User_talk:Lantx使用回退權致使其發言被標註已回退這一情況所提出的疑問。根據Wikipedia:回退功能方針中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例如破壞、本人做出的錯誤或測試性編輯等……」,觀察實際情況認為Lantx使用普通的撤銷足矣,故考慮為用權不當。又考慮到Lantx君並未獲權很久,應為不熟悉方針或操作所致,建議提醒後續用權謹慎,即可。以上。
- Kirk★ 0#0 2020年12月8日 (二) 10:07 (UTC)
- Ping an Chang君尚有提出移除標籤的請求,但似乎自動加注的標籤不可編輯,故而應該是移不掉了。如確有移除之法,懇請其他編輯不吝賜教。--Kirk★ 0#0 2020年12月8日 (二) 10:12 (UTC)
- @KirkLU:在下進行閣下所謂操作之時,尚未獲得回退權,何來濫權一說?--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Lantx。→有事請講 2020年12月8日 (二) 10:18 (UTC)
- Ping an Chang君尚有提出移除標籤的請求,但似乎自動加注的標籤不可編輯,故而應該是移不掉了。如確有移除之法,懇請其他編輯不吝賜教。--Kirk★ 0#0 2020年12月8日 (二) 10:12 (UTC)
- 使用TW進行回退操作不屬於使用回退功能,標籤顯示「已回退」的意思是內容被移除,而移除的形式包括手動刪除、TW、回退等多種方式,而標籤顯示「回退」才是使用了回退功能。--Easterlies 2020年12月8日 (二) 10:25 (UTC)
- 原來如此,感謝User:Easterlies君的解釋。給User:Lantx君添麻煩了,非常抱歉。User:Ping an Chang君應已能通過上述溝通了解到疑問所在了。--Kirk★ 0#0 2020年12月8日 (二) 10:31 (UTC)
- @KirkLU:希望閣下能夠了解事情背景及雙方表述後在做出相應行為。為閣下自身及他人節約人力與時間。如果閣下願插手此事,還請閣下過目在下於WP:ANM提出的申請。--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Lantx。→有事請講 2020年12月8日 (二) 10:35 (UTC)
- 原來如此,感謝User:Easterlies君的解釋。給User:Lantx君添麻煩了,非常抱歉。User:Ping an Chang君應已能通過上述溝通了解到疑問所在了。--Kirk★ 0#0 2020年12月8日 (二) 10:31 (UTC)
- 既已釐清出現「已回退」字樣原因並非使用回退權,應無用權不當,駁回請求。--Tiger(留言) 2020年12月8日 (二) 10:52 (UTC)
- Mys_721tx(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不當運用回退權去打編輯戰:[11]、[12]、[13]
- (已隱藏) 2020年12月27日 (日) 08:23 (UTC)
- 此IP用戶在明顯的破壞(WP:STONEWALL、WP:SANCTIONGAME)時倒打一耙,真是可笑。-Mys_721tx(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08:33 (UTC)
- 不能在不解任管理員的情況下解除管理員回退權。--東風(留言) 2020年12月27日 (日) 09:18 (UTC)
- 慎言慎行老法師(討論 | 貢獻)
- 狀態: 除權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參見島市老八編輯記錄,濫用回退權。從此處也可看出,此用戶對方針等內容不夠清晰,且在未充分溝通、對問題尚未了解透徹的情況下,行使權限。根據投訴成立原則,在下認為此用戶使用權限草率行事。未對其其他編輯行為進行查詢。
- Lantx。→有事請講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13 (UTC)
- @慎言慎行老法师:應用戶頁說明提及當事人。--安憶Talk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26 (UTC)
- 回退一次明顯不構成編輯戰,我覺得這麼提報有點小題大做了-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0年12月29日 (二) 08:48 (UTC)
- @慎言慎行老法师:回退一次確實不構成編輯戰,不過這邊不考慮是否造成了編輯戰,而是您有沒有濫用這些權限。我查看了您使用回退權的編輯,發現您似乎回退了一些不屬於明顯破壞的編輯,例如1、2、3。可否解釋一下為何您會對這些編輯使用回退權?--Suaveness(對話.貢獻) 2020年12月30日 (三) 05:44 (UTC)
- (*)提醒上面的第3筆就是本次被提報為濫用權限的編輯--Suaveness(對話.貢獻) 2021年1月4日 (一) 02:33 (UTC)
- 贊成以上三例不適用無理由回退。--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30日 (三) 06:00 (UTC)
- 慎言慎行老法師,麻煩就上列三個回退作出解釋。--J.Wong 2020年12月31日 (四) 10:07 (UTC)
- 容我緩會兒,這幾天事情有點多-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08 (UTC)
- @Wong128hk、安忆:事情已經過去半個月了。--Lantx。→有事請講 2021年1月11日 (一) 09:35 (UTC)
- 確有問題,同時久未回應,除權。—AT 2021年1月23日 (六) 12:39 (UTC)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 BrandNew Jim Zhang(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日 (一) 04:11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3月4日 (一) 14:26 (UTC)、最後授權在2019年7月1日 (一) 03:29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日 (三) 20:42 (UTC)
-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1月1日 (三) 23:19 (UTC)
- Zzlwd(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3日 (三) 06:04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6月28日 (五) 10:48 (UTC)、最後授權在2017年6月9日 (五) 10:37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3日 (五) 20:42 (UTC)
- Lanesun(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4日 (四) 15:27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7月1日 (一) 03:37 (UTC)、最後授權在2019年6月26日 (三) 07:56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4日 (六) 20:42 (UTC)
- 燈火闌珊處(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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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6日 (六) 19:14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7月3日 (三) 22:43 (UTC)、最後授權在2015年1月19日 (一) 04:23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6日 (一) 20:42 (UTC)
- 고제리(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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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1日 (四) 08:09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7月11日 (四) 08:09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2月21日 (三) 01:03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1日 (六) 20:42 (UTC)
- 墮天聖黑貓(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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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1日 (四) 15:07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5月22日 (三) 12:20 (UTC)、最後授權在2019年5月16日 (四) 15:22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1日 (六) 20:42 (UTC)
- Desatan(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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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2日 (五) 00:32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4月7日 (日) 05:25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10月13日 (六) 10:24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2日 (日) 20:42 (UTC)
- Misaka 0x447f(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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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3日 (六) 01:02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2月9日 (六) 03:22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12月12日 (三) 03:28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3日 (一) 20:42 (UTC)
- NanoKid(討論 |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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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3日 (六) 07:26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5月12日 (日) 12:28 (UTC)、最後授權在2016年9月12日 (一) 11:00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3日 (一) 20:42 (UTC)
- 鏗鏘俠(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5日 (一) 16:31 (UTC)、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16年7月19日 (二) 11:20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5日 (三) 20:42 (UTC)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1月15日 (三) 23:09 (UTC)
- 末代哲人(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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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6日 (二) 14:35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6月13日 (四) 12:38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1月16日 (二) 06:26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20:42 (UTC)
- 徐晨捷(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7日 (三) 12:01 (UTC)、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18年12月18日 (二) 01:56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20:42 (UTC)
-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1月17日 (五) 23:50 (UTC)
- 迷失竹林的伐竹人(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8日 (四) 10:42 (UTC)、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17年2月18日 (六) 12:45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20:42 (UTC)
- 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9日 (日) 00:18 (UTC)
- Brror (test)(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確認用戶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18日 (四) 04:43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7月18日 (四) 04:43 (UTC)、最後授權在2019年7月18日 (四) 14:48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20:42 (UTC)
- 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9日 (日) 00:18 (UTC)
- Unseaingly(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7月21日 (日) 15:23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7月18日 (四) 12:19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9月9日 (日) 14:08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20:42 (UTC)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23:02 (UTC)
- Renamed user 2c6da48c4d72e755f980d63ce45b1a5a07ac829246395a8832713721476e92f4(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 理由:一年以上沒有活動,但是權限卻一直沒有解除。
- 霜奶仙 2020年1月29日 (三) 11:40 (UTC)
- 該用戶於六個月內通過電郵申請了權限,應至此次授權六個月後再提報除權。--Tiger(留言) 2020年1月29日 (三) 11:45 (UTC)
- Wangyunfeng(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者、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19年11月22日 (五) 03:09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7年1月3日 (二) 02:38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11月7日 (三) 02:30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5月24日 (日) 20:42 (UTC)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5月28日 (四) 14:25 (UTC)
- KeysByt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從未編輯過、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19年11月22日 (五) 14:11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5月24日 (日) 20:42 (UTC)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5月28日 (四) 14:25 (UTC)
- 烏拉跨氪(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管理員
- 理由:7個月內無活動,已提醒,若一個月內仍未編輯可直接除權。
- 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7:42 (UTC)
- (*)提醒:這裏並不是處理管理員權限的正確頁面。--ca-s 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8:15 (UTC)
- 根據條件,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才可滿足相關要求,而Special:日誌/烏拉跨氪顯示其在今年7月有過記錄,故提請及通知不成立。--Easterlies 2020年9月18日 (五) 08:27 (UTC)
- Borschts-bot(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確認用戶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20年3月27日 (五) 02:33 (UTC)、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20年3月27日 (五) 01:29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9月27日 (日) 20:42 (UTC)
- 陳明3917(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20年3月28日 (六) 09:37 (UTC)、從未有日誌動作、最後授權在2020年2月6日 (四) 02:22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9月28日 (一) 20:42 (UTC)
- 完成 by Tigerzeng--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39 (UTC)
- Liuzhongyou(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
- 理由: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最後編輯在2020年4月25日 (六) 15:31 (UTC)、最後日誌動作在2019年12月13日 (五) 17:27 (UTC)、最後授權在2018年8月30日 (四) 18:20 (UTC)
- 如果最後編輯時間不正確,請務必通知機械人操作者。--A2093064-bot(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20:42 (UTC)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 SecXP-Test(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複審之權限:確認用戶
- 理由:現需使用Tor,編輯次數不足100。
- 安全體驗TM 2020年7月6日 (一) 05:09 (UTC)
- 據查,在授予確認用戶及之後除權前後的全部時間內,所有編輯均未通過Tor,故申請理由不成立。鑑於申請時的陳述與事後用權狀況不符,此處暫不恢復權限。--Tiger(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5:36 (UTC)
- Hxd3721(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BE
- 理由:此用戶遭封禁後使用當時未受封禁的IP繞過封禁,表明該用戶可使用不受IP封禁影響的IP進行編輯,屬不再需要權限的情況。故請求除權。
- Tiger(留言) 2020年8月26日 (三) 23:33 (UTC)
- sunny00217(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
- 理由:此用戶2020年2月被封禁。權限不合規定。故請求除權124.217.189.249(留言) 2020年8月28日 (五) 11:30 (UTC)
- Andujunli(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 理由:被永久封禁。
- GZWDer(留言) 2020年9月14日 (一) 12:45 (UTC)
- 完成。—AT 2020年9月14日 (一) 12:55 (UTC)
- WangZhongXu1998(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 理由:被永久封禁。
- GZWDer(留言) 2020年9月14日 (一) 12:45 (UTC)
- 完成。—AT 2020年9月14日 (一) 12:55 (UTC)
- 夏夜雨紛紛(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 理由:被永久封禁。
- GZWDer(留言) 2020年9月14日 (一) 12:45 (UTC)
- 完成。—AT 2020年9月14日 (一) 12:55 (UTC)
- え06(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例外權
- 理由:被永久封禁。
- GZWDer(留言) 2020年9月14日 (一) 12:45 (UTC)
- 完成。—AT 2020年9月14日 (一) 12:55 (UTC)
- 完成by Manchiu--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15日 (四) 13:38 (UTC)
- 0此名0(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權
- 理由:因濫用傀儡被封禁,不應繼續持有IPBE。
- Súper Wáng Adios Diego 2020年12月10日 (四) 03:21 (UTC)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未完成,請見申請頁。--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5:12 (UTC)
- @Xiplus: 他的理由為:因為使用tor所以不能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事實上他在申請時已經是自動確認用戶了。所以我並不明白為何您會批准這個hatc嫌疑非常重的申請。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5:58 (UTC)
- @轻语者:請閱讀WP:AUTOCONFIRMED有關Tor的說明。--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0 (UTC)
- @Xiplus:我覺得您沒完全理解我的話。您給出的頁面只是單純指出:使用tor編輯90天且次數達100次才會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假設該名用戶真的使用tor進行編輯的話那您能不能解釋下他在2019-12-13 11:21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6 (UTC)
- 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8 (UTC)
- 腳註只是陳訴英文維基的擴展確認用戶權限。還有既然您說系統一律使用7天50次做檢查,那是否證明他的確現在是自動確認用戶呢?您在Special:用戶權限/IN應該能看見次用戶的確在該組裏。tor的限制因為技術原因沒測試過相關擴展不知道,但瀏覽過內容後並沒有發現會出現這樣的bug,即系統自動晉升後該用戶仍沒有相關權限。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6:13 (UTC)
- @轻语者:我直接把說明貼過來:「自動確認是在每次操作進行時,由系統檢查註冊日期及編輯次數後,而授予的用戶組,因此一個註冊達7天並編輯達50次的用戶在不使用Tor編輯時,會被視為自動確認用戶,但是透過Tor編輯時,因為自動確認的門檻被提高,而不被視為自動確認用戶。在Special:用戶權限中所顯示的一律是使用7天50次為標準所檢查,有可能會不準確。」--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19 (UTC)
系統一律使用7天50次做檢查,不準確。您應該沒看到該腳註的詳細說明,我將它更容易顯示出來了,請再閱讀一次該說明。-- - 腳註只是陳訴英文維基的擴展確認用戶權限。還有既然您說系統一律使用7天50次做檢查,那是否證明他的確現在是自動確認用戶呢?您在Special:用戶權限/IN應該能看見次用戶的確在該組裏。tor的限制因為技術原因沒測試過相關擴展不知道,但瀏覽過內容後並沒有發現會出現這樣的bug,即系統自動晉升後該用戶仍沒有相關權限。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6:13 (UTC)
- 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8 (UTC)
- @Xiplus:我覺得您沒完全理解我的話。您給出的頁面只是單純指出:使用tor編輯90天且次數達100次才會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假設該名用戶真的使用tor進行編輯的話那您能不能解釋下他在2019-12-13 11:21自動晉升為自動確認用戶?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6 (UTC)
- @轻语者:請閱讀WP:AUTOCONFIRMED有關Tor的說明。--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6:00 (UTC)
- @Xiplus: 他的理由為:因為使用tor所以不能成為自動確認用戶。事實上他在申請時已經是自動確認用戶了。所以我並不明白為何您會批准這個hatc嫌疑非常重的申請。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5:58 (UTC)
- 未完成,請見申請頁。--Xiplus#Talk 2020年2月16日 (日) 05:12 (UTC)
似乎的確是這樣的, 撤回請求。輕語者(留言) 2020年2月16日 (日) 07:57 (UTC)
不過從這個用戶產生的過濾器日誌里,似乎沒有體現出這個用戶存在頻繁使用Tor編輯的情況。我個人仍然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屬於hat-collecting,在加之這個用戶長期以來的言行,更加令我懷疑這個用戶能否合理運用手中的權限。以後受理此類申請,或許還是應該小心一些。--Techyan(留言) 2020年2月17日 (一) 10:26 (UTC)
-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3月30日 (一) 13:50 (UTC)
- 虛空幻翼(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
- 理由:合理預期未來可能較少使用本賬號活躍於中文維基百科,因此不再適宜擔任巡查員,特別提請管理員解除權限,謝謝。
- 虛空幻翼Talk 2020年5月10日 (日) 00:21 (UTC)
- 感謝在任期的貢獻,生活愉快。-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5月10日 (日) 00:24 (UTC)
- 747by4ever(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
- 理由:個人原因及壓力過大,請求解職
- 747by4ever✈✈✈(留言✈ | 簽名✈) 2020年6月3日 (三) 01:10 (UTC)
- SecXP-Test(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確認用戶
- 理由:測試用戶即將成為自動確認用戶。
- 安全體驗™ 簽名·貢獻 2020年6月5日 (五) 03:27 (UTC)
- 請求棄去無用權限--SecXP-Test(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3:34 (UTC)
- Done by Manchiu. --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6月7日 (日) 04:49 (UTC)
- Easterli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我舉報回退員Easterlies濫用職權,他自己創建的李浩成條目內有大量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的參考資料,這些參考資料有百家號,博客等。我在這個條目上面加了一些參考資料有問題的模板,Easterlies直接
利用手中的回退權限,未經討論,擅自把模板全部刪除。介於Eastelies創建該條目時還引用了不當的被劫持的黃色參考資料,加之濫用職權的行為,我建議管理員對其做出撤除回退員資格的處理。https://zhwiki.oracleblog.org/wiki/Special:%E7%A7%BB%E5%8A%A8%E7%89%88%E5%B7%AE%E5%BC%82/60910574 Assifbus(留言) 2020年8月3日 (一) 03:42 (UTC)
- Pseudo Class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已自行除權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 理由:濫用權限,無力承擔重責大任。@A1Cafel、Manchiu、Wong128hk:副知。
- 2020年9月9日 (三) 15:37 (UTC)
- Pseudo Classes(討論 | 貢獻)
- 狀態: 完成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模板編輯員
- 理由:若管理員覺得有必要移除權限,那麼就移除吧。反正現階段的維護也已經完成了。
- 2020年9月27日 (日) 15:03 (UTC)
- 如有需要,您可以自行除權,當然如果您希望由管理員除權也可以,要注意的是這個欄目單純是看申請者的個人意願來決定,而不是由管理員的意思來決定。--AT 2020年9月27日 (日) 16:15 (UTC)
- @AT:那麼請您幫我除權吧,模板編輯員不能移除自己的權限。 2020年9月27日 (日) 16:21 (UTC)
- Renamed user 5ba32nmasd(討論 | 貢獻)
- 狀態: 未完成
- 需覆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禁豁免者、巡查員、回退員和跨維基導入者。
- 理由:隱退。
- 安憶Talk 2020年12月12日 (六) 15:35 (UTC)
- 本人可自行請辭;或六個月無活動取消權限。-千村狐兔(留言) 2020年12月13日 (日) 01: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