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

(重定向自Wikipedia:RFDR

包含引用自维基百科:解除权限方针 当任何依据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有滥用权限的嫌疑,任何用户均可以在本页举报,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举报时请附上相关证据,否则大家难以处理举报者的申请。

当管理员封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遇紧急情况时管理员可以暂时取消权限,但必须立即在本页报告,让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核。

决定投诉成立与否请考虑以下原则:

  1. 蓄意犯规:如果有证据相信对方是刻意、不怀好意或故意地违规,例如知道犯了不显眼的事不会被人举报,所以不时犯错,这样也应该除权。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户粗心大意多次误用或乱用权限,或别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冲突)时他还执意行事,虽然他未必是恶意,但可能证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运用手上的工具,也应该除权。
  3. 执于己见:因为权限应该用作执行社群共识或防止破坏等,而不是解决矛盾或冲突的工具,一意孤行、过于执著或不听取人家意见的用户,也应该除权。
  4. 没有悔意:每个人也有犯错的时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户的态度,是否真心改过,会否谨言慎行,会否重犯等也是考虑除权的因素。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本页要求进行复审。另外当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在本页报告后如查明属实便即时除权。又如果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希望辞去职务或放弃既得权限,也请于本页提出申请。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查豁免、大量账号创建、文件移动和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不可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任何用户都可自由地于本页申请中发表意见,管理员当应尽量考虑各用户的意见。

管理员可就事情轻重作以下处理:

  • 驳回:理据不足,驳回申请;
  • 提醒:用权欠妥,易惹争议,未违方针,则仅需提醒;
  • 警告:行为不当,有违方针,但有所考虑,则警告而暂不除权;
  • 停权:暂且除权;应按轻重订下期限,期限一至,则恢复其权;
  • 撤权: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 禁止申请:禁止申请权限,不过务须订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新提案}}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适用于绕过本地IP封禁,因此获全域IP封禁例外权限者,无必要要求除权;全域回退员持权比本地回退权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权限,不应除权;全域管理员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

滥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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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3moboi讨论 | 贡献
    状态:   新提案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权
    理由:The3moboi君似乎认为移动“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条件而符合其所言情形的重定向”有时亦可不留重定向,对此权限认知不足,不应在近期持有包含不留重定向权限的权力。
    Goh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01 (UTC)[回复]
    请@The3moboi君至此处说明,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回复]
    @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回复]
    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显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3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或许我解释得不清楚,但是常见的误译名可以留重定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或很少媒体引用,谷歌搜索无结果,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不当译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0 (UTC)[回复]
    您说的情况与提案人给与的规范指引似乎对不上来喔…您确定这是通常的情况?--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1 (UTC)[回复]
    @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您持有的理据属于合理状态,那么后续请你静待管理员审酌,也许等待的过程会很煎熬,不过还请稍后,周末了,建议您可以放慢自己的步调,或者放自己一天假期,休息后再回来也不错,别把自己绷太紧,祝周末编安顺遂愉快:)--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10:04 (UTC)[回复]
    本论:不留重定向是管理人员权限。管理人员权限若有关于行权的明确方针指引,则应依规行权,除非特殊情形。阁下所言情形显然普遍,不可豁免。若执意认为一般情形的行权亦可不合规,即应除权。译名等具体问题无需讨论,下文可略。
    • 余论一:阁下所不留的重定向不仅不合WP:R#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等条件,甚至会被指符合WP:R#重定向的用途WP:R#KEEP(例如从关键评论网搜索或跳转丘胡耶夫而“丘胡耶夫”可能被指为“有用”、“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的“别名”或“不同称呼”)。连在存废讨论都无把握能够删除的重定向,竟然不经管理员审查及他人获悉或讨论独自消除,不离谱吗?这种重定向又有多大比例在过往存废讨论获得删除共识?
    • 余论二:如其他人有多次类似行径,欢迎举证。您所认定的“社群的意见”未见于WP:R#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甚至WP:删除等方针指引,果真存在?以我个人而言,在“移动请求”页面一般聚焦有意义的标题,自动屏蔽无意义的音译名,但不意味可接受违规的移动,惟因监察无意义音译名移动索然无味、付出极多。不留重定向则更加隐蔽、更难监察。相似心态者大概不止一人。而在站外亦常有对译名更动或消失的诟病,不乏用户,其常见程度惟有政治立场争议能够稳赢。
    • 余论三:虽本不想给人补翻译史课,以免显得“颐指气使”,但是不得不说现存无数音译名不从原语言或其祖语而来,甚至是从错误发音而来。您在几天前所用的或然句十分堪忧。
    --—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2 (UTC)[回复]
    Gohan在权限申请那边的四个例子里我觉得“多夫然斯基”他不留重定向应是对的,翻历史“多夫然斯基”好像就是他制造的,而且谷歌使用频率没那么多。“马基-札伊·彼德”[1]、“比洛泽尔西克”[2]、“丘胡耶夫”[3]也不是特别多来源使用,也很大概率是维基百科外溢的,我觉得不留重定向就是正确的,换我我也会不留重定向。但这不代表我认同The3moboi的所有操作,事实上有不少操作我亦不认同,只是我觉得不必过于责怪The3moboi阁下的行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02 (UTC)[回复]
    自建自删合规,其余则不然。其余回应见上。(译名在正规来源存在但)“不常见”之情形未载于WP:RWP:速删WP:删除等方针指引,不过在下认为可送交存废讨论(WP:DP#REASON-14),动用隐蔽的不留重定向则十分不合情理。--—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3 (UTC)[回复]
    @神秘悟饭我不认同阁下的意见。如果某一译名在网上出现就可以拥有重定向会造成重定向泛滥,上述被不留重定向移动者都未有过多用例。自然,留着也是无害,但我认为删掉也可。让The3moboi持权本意就是不必大量提删,既浪费他的时间也浪费管理员的时间,因为过往经历来看基本肯定被删(如果是涉及乌克兰地名的话,主要乌克兰议题参与者都偏向认同应消灭此类重定向,或许你可到那边提问)。我相信授权的管理员也有考虑到这一点。如果这样也不可以不留重定向,那么主要从事译名修正的编者几乎都需除掉有关权限,或者说需要重新教育一下何时应该不留重定向。乌克兰议题上还有一位@TuhansiaVuoria(巡查豁免者)也常不留重定向[4],且已经这么做了一年多,按阁下的说法该用户也对相关权限认知不足,应立即除权。(其实我对他们的部分不留重定向操作也有意见,但大体认同他们的操作,暂未看到有非常过分之举)--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1:55 (UTC)[回复]
    (~)补充:有些重定向是被部分编者乱移产生的(移动未附理由),此是否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所提及的G3?--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2:06 (UTC)[回复]
    可如此标记并不留。不过自我质疑之后,其全部回应都未提出如此辩解;而且你我都知道,除此以外,其大量不留重定向仍不合任何条件。--—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4 (UTC)[回复]
    • 不针对任何人、任何专题、任何地名。个别专题的不成文说法不应凌驾清晰明确的权限方针指引。任何持权人维持如此这般认知,都应除权。
    • 无理的提删才会浪费管理员时间。莫须有的提删不少,提删这种重定向为何会比其他类型提删更浪费管理员时间?
    • 这种重定向,我不会去建,也不鼓励他人去建;但若想消除,依法行事。
    • ( π )题外话:最近有人因持续以不当理由提请速删而被禁制,有关警告语是“只有严格符合准则的情况才能提请快速删除”。假如持续不依Wikipedia:重定向#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不留重定向仍能盛行、不被除权,被禁制的申请速删者相对可言含冤。但愿不留重定向的警告语不会变成“不留重定向不需严格符合准则,甚至不需要符合准则”。
    --—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3 (UTC)[回复]
    @神秘悟饭建议举些案例,方便查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日 (六) 13:57 (UTC)[回复]
    其实维持此种认知即不应持权,无需行动实例。案例此前已述:对马基-札伊·彼德丘胡耶夫不留重定向,但此二名已见于主流媒体上报关键评论网,且不“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显然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主要是快速删除)条件。比洛泽尔西克Google)等亦有类似嫌疑。--—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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