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新闻动态候选

最新留言:7个月前由Jimmy-bot在话题建立ITN获选标准门槛内发布

希望首页的新闻动态恢复为5条内容 编辑

我记得几年前,首页的新闻动态都是5条内容的,现在的英文维基也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减少为4条了,有时新闻很多,刚上首页又被换下去了。--长夜无风留言──以上未附上签名时间的留言于2021年5月23日 (日) 10:32 (UTC)加入。回复

等Covid-19疫情彻底平息再说吧 --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6月15日 (二) 19:23 (UTC)回复

维基首页的新闻动态中存在错误 编辑

原文“中国国家航天局的天问一号着陆器及祝融号火星车在火星乌托邦平原着陆,使中国成为第二个登陆火星的国家。”看条目中的描述,此处应为第三个University Being Constructed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9:45 (UTC)回复

新闻动态被操控,已失去意义,香港纪念六四事件的活动都过去十天,管理员就是不撤下。欧洲杯开幕、十堰燃气爆炸事故、以色列新政府上台等等重要的新闻就是不更新。 编辑

--Fxqf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09:22 (UTC)回复

请求管理员释法 编辑

(参见:2021年6月25日小童子部ITN讨论) @ShizhaoKOKUYO两位管理员辛苦了!刚刚翻看ITN历史,发现出现存在几次动态挂置不足24小时的情况,而近期也存在大量可以留满24小时的现象,例如:

  • 在存在大量新闻积压的情况下,UTC2021年5月30日 (一) 02:08~02:18‎登入的新闻登足满24小时后于UTC2021年5月31日 (一) 02:58~03:15‎置换;
  • 印象中近期存在新闻落入第四位后由于未登满24小时而撤出第三条保留第四条的现象。

可见,管理层内部对“新闻动态栏目更新周期一般为8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一条规则的理解存在差异。考虑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19年-2020年#新版本四中的不超过24小时在提案时未见执行细则,可能会造成一些潜在的理解差异,在此提请人大释法:

  • 更新周期一般为8小时是否意味着每则itn的最短保留时长是8小时?还是说每则itn的最短保留时长是24小时?

怎么解释不重要(个人倾向于理解8~24小时只是T:ITN的整体更新建议时长,即该模板要在8~24小时内更新一次,不针对特定的一则itn),重要的是确立下标准以确保从今往后执行上的一致性。--173.68.165.114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07:58 (UTC)回复

理论上是最短保留时长是8小时。因为有可能上次更新的新闻是ITN中最老的新闻,下一次8小时后更新别的新闻就把它刷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02 (UTC)回复
ITN中的新闻排列顺序是按照新闻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29日 (二) 09:04 (UTC)回复

(※)注意我不是说管理员可以通过释法覆盖共识,绝对没有钦定的意思,日后如果有人对管理员的释法不满意社群可以在这里或互助客栈讨论修改。但此时此刻管理员内部的执行标准须统一一致,避免每位管理员读出一套不同的法,是个比较急迫的事情(可以立即应用到小童子部和加拿大印地安人寄宿学校系统提案以及今后的提案直到社群抽出时间讨论)。如果管理层内部对条文的理解都存在差异的话还是有些麻烦的。--173.68.165.114留言2021年6月29日 (二) 08:08 (UTC)回复

对WP:ITN,WP:ITNC标准,以及负责ITNC有关管理员的讨论 编辑

无共识:
双方各自坚持己见,讨论不强求共识,无共识作结。--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近日,一名长期专职致力于负责WP:ITNC的管理员——@KOKUYO累次将不符合WP:ITNC页面上方“基本候选资格”一栏内要求的新闻放置于首页上(见民间人权阵线利昂内尔·梅西)。事实上,由于WP:ITN尚未成为正式方针或指引,因此长期以来,WP:ITNC的标准一直是以页面上方“基本候选资格”一栏的内容为基准的。而现在,作为管理员,竟能在有模板提示的情况下,强行公开多次地将完全不能达到作为一个新闻条目应有质量的条目放上首页,这对于首页的新闻动态一栏是否是一种WP:扰乱行为?事实上,WP:ITNC上方一栏的内容有部分自相矛盾(如其中规定的“条目信息框”包括有关指明新闻动态的模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应依照常识来进行判断。而这名管理员对有质量问题的利昂内尔·梅西条目视而不见,转而举出挂有“从其它语言维基百科改善”相关模板的2021年塔利班攻势。出于WP:AGF,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这名管理员无法依照常识分辨条目质量的好坏,因此可能不适合担任WP:ITNC有关工作。希望大家能对WP:ITN的方针、指引化提出意见,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16日 (一) 12:44 (UTC)回复

补充:本节涉及的部分页面oldid:62217588,67158580,67107045。--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16日 (一) 12:49 (UTC)回复
  • ITN目前最大的问是只有Kokuyo一人在处理,其他管理员和用户都没参与,这使得ITN偶尔出现低效或失误的情况。Itcfangye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01 (UTC)回复
  • 既然如果要照你的讲法来跑,原文本来就是“不能加入条目讯息框(article message boxes)”,而条目讯息框包含在哪边在里面都写着一清二楚。结果当真的规则有问题的地方,你就开始宣称要使用常识,但其实就是要大家吞下你自己创造的规则(也就是说,只要你觉得是就是,觉得不是就不是)。明明要做的应该是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仔细厘清有问题的内容,要么就当作建议性质的参考规则或论述;而不是在那边讲说要忽略所有规则/使用常识,又或者跑过来进行人身攻击。
同时在我印象中,英语维基百科的玩法还是真的不能有从任何从其他语言改善的模板,所以我就只是单纯在思考“不能加入条目讯息框(article message boxes)”这个规则是否是要扩及至此,因为我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意味着什么。当初我在撰写这些“基本候选资格”的时候,就是要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的标准作为最终目标(对,你现在提的东西,大部分内容都是我写出来的)。所以我自己不知道你在那边只允许自己使用自己所谓的常识,而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原本创立规则时的常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然,如果即便已经认知道有这些问题,你还是要宣称要照基本候选资格的规则来跑,只要大家有个讨论结果就可以,我自己是觉得都无所谓。但是你用这个突然超译指控我不能分辨条目质量好坏,我自己是蛮好奇怎样善意推论的,并且真的让我觉得很不舒服。--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11 (UTC)回复
我对是否执行基本候选资格没有立场,但我见过有推荐没有按照候选条文而遭用户以此为理由否决,但现在管理员则不依基本候选资格而将新闻登上首页,令我非常疑惑,基本候选资格是否如同虚设,可有可无。
我本来发言的原因就是希望管理员可以清晰的告诉我,是否毋须照基本侯选资格推荐新闻也可,如果管理员说可,则可;说否,则否。
现在我看到Yining Chen的发言,我察觉问题的关键在于WP:ITN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根本就没有约束力,结果变成了这样子的怪胎。我认为唯一解决这怪胎的方法就是将WP:ITN(最重要是包括WP:ITNC页面上方的基本候选资格)列为方针,这样子大家就不会被此问题所扰。--Iflwlou 2021年8月16日 (一) 13:49 (UTC)回复
因为以前根本就没有必要那么麻烦,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会写这些内容(包含这边提到的“基本候选资格”)本来就是给大家参考用,有遵循很好、没有遵循也罢。结果经过一群人的操作和抹黑,就变成这样诡异的东西,甚至还被拿来指控我怎样怎样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3:59 (UTC)回复
还有依照以前的生态,这类型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东西大费周章讨论什么方针指引、规则流程,只要订一个方向然后大家去跑跑看,想到再更新流程文字就好。结果现在要么就是把这些原本大概提出的东西变成一定要遵循的律令,甚至抹黑其他人的工具;或者变成大家要花费一堆时间,只是去空想这个流程怎么跑,但从来不尊重实际的情况与经验,等到之后出问题后又当作没看到(或者那时候早就走了)。反正大部分人都只要想到随便提个提名、骂一句就好像有做事情,至于志愿性更新的那个就变成最蠢的那个。--KOKUY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05 (UTC)回复
我不打算在此质疑你或其他新闻动态管理员的管理风格,我只是希望解决问题,我相信“基本候选资格”的条文已经足够规范,将新闻列入Portal:新闻动态也不会很费人功夫。我希望在此留言的诸位可以认真考虑一下将之列入方针的建议,这样子白纸黑字,没有争拗。
另外我真不明白新闻动态非常多人关注和投票,牵涉首页版面,为什么只有极少管理员(我印象中只有KOKUYO和书生)在管理,极少管理员参与新闻动态令我非常忧虑,希望两位管理员可以多跟其他管理员沟通多参与新闻动态的管理工作,或观看到此话题的管理员多参与管理一下新闻动态。--Iflwlou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8 (UTC)回复
  • 得先有人做,再考虑进一步的规则(不是反对制定规则,有明文当然好了)。差点儿以为进了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安忆Talk 2021年8月16日 (一) 14:43 (UTC)回复
梅西的新闻应该是我提的,我记得我写在新闻动态里了,而且我也注明了条目存在问题。--东风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9:40 (UTC)回复
  • Yining ChenIflwlou(-)反对WP:ITN列入方针或指引,除非完全本地化(把英文部分翻译)。--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4:14 (UTC)回复
    我按照现行标准更改了一下WP:ITN,请再次查看,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7:58 (UTC)回复
    尚未翻译完成的部分我会弄完,所以现阶段不宜更动。至少全部翻译完成后再讨论。我会在稍后进行回退并继续翻译。--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5:48 (UTC)回复
    题外话,其实在英语维基百科,WP:ITN的地位不是方针也不是指引。--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5:59 (UTC)回复
    Y君的修改案在此。--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1年8月20日 (五) 16:08 (UTC)回复
  • 同时,由于修改后的WP:ITN包含了现行WP:ITNC中的几乎所有内容,因此假若该草案最终确立为方针或指引,WP:ITNC上的有关规定内容将自动失效。--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8:04 (UTC)回复
    所以那些在中文维基百科根本执行不起来的是要我来直接删除吗?还是你连哪些在中文维基百科能够执行,哪些不能执行分不太出来?--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8:35 (UTC)回复
    然后我看不懂你是立场转换了吗?原本的“不能加入条目讯息框”改成“通常,提名项目所包含的条目,不应包含Wikipedia:条目消息框”,是指没有条目讯息框最好,但有条目讯息框也没有关系吗?--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8:42 (UTC)回复
    我不太懂您第一句说的是什么意思;第二点,如果您不喜欢这个措辞,我把它删掉了:)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0日 (五) 09:04 (UTC)回复
    你应该能够区别“不能”和“不应”是不同要求程度的用词吧?所以现在有这几个条目消息框的模板是能够放到ITN,还是不能够放到ITN?--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4:50 (UTC)回复
  • 我想补充的是,我建议的方针是维持现有惯例(惯例是指“基本候选资格”、“获选标准”、“如何提交”、“意见提出”、“新闻发表”、“内容标准”、“新闻存档和更新”、“其他评选”和本身的推荐格式)可以有效地执行,而不会对管理员和推荐人加重负担。而大家可以在有关方针之下推荐和管理,而非像现在为了根本没有标准的怪胎争拗,徒添烦恼。所以我建议的方针包括的推荐格式和管理应是依循惯例而管理简单的,比如将新闻列入Portal:新闻动态,可将用机器人就用机器人去做,而管理员有最终决定权。--Iflwlou 2021年8月20日 (五) 10:30 (UTC)回复
    “管理员和推荐人加重负担”哈哈哈哈,我自己觉得你们这样搞下来,早就不断增加我的负担了啊。本来很简单的事情,结果被某些人搞得越来越复杂。但我知道这些人又没差,反正他们只要挥舞这是要改正“(自己认为的)的问题”的大旗,反正他们自己又不是会长期处理这个的人。--KOKUYO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4:48 (UTC)回复
    • 没有规矩,各说各话,你认为这样子对大家都好吗?惯例一向在这儿,没加没减,谈不上什么越来越复杂的,选择不执行或无视我不认为是加重负担,反而是制造混乱,搞得大家都不满意,是不是你认为没规没举对所有人有好处?--Iflwlou 2021年8月21日 (六) 02:30 (UTC)回复
      原来那些从来没有人参照的页面,只因为刚好当时有人空想写上去,那样的内容就叫做惯例?那现在是不是随便写一个论述就可以当成惯例了呢?实际上,这页面不过就一个一堆人根本没有在看的页面罢了。真正的惯例是在实际上整理做的内容,结果看来你们只想要空想一堆规定,结果就是自己也没有办法执行这个规定罢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反正我可以直接跟你讲,目前那个页面的内容肯定不是现在执行的方式。至于为何不能照那个页面执行的原因(也就是在这次讨论中新增的东西),只要稍微看过里面的内容,稍有常识就会知道发生什么情况就知道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3:49 (UTC)回复
      本人维基资历没您深,没有常识,能请您说说如果按照那个页面会发生什么吗?还是说您很喜欢现在WP:ITNC没有方针,无序混乱的状态?--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1日 (六) 04:14 (UTC)回复
      开始用疑问句的方式来抹黑我说喜欢无序状态了呢,这是不是继指控我无法评断条目质量后的第二项抹黑呢?这边的讨论过程真的是很棒呢。为什么不自己把那个草稿页面的规则套在过往的提名,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例如有多少新闻会被挡下来?被挡下来后有办法改进吗?有哪些规则是没提到的?)。我还以为讨论前先自己准备点功课是基本功呢,还是每个都只要幻想、空谈自己知道ITN的规则流程就好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4:25 (UTC)回复
      本人已经清楚指明惯例是什么意思,不是你所说的空想,我所指的惯例是新闻动态白纸黑字列明的“基本候选资格”、“获选标准”、“如何提交”、“意见提出”、“新闻发表”、“内容标准”、“新闻存档和更新”、“其他评选”和本身的推荐格式。如你的管理是不依我所指的惯例,那请问你用什么来管理新闻动态?--Iflwlou 2021年8月21日 (六) 04:47 (UTC)回复
      我先前都依照有正式经过讨论并取得共识的部分,没有碰之前都没有经过讨论、只是我以前随便写出来的参考用内容。至于先前哪些部分是真的经过讨论的,可以自己去翻。还是对于你的理解来说,我只要现在随便开个页面写些东西,几年后就可以自动当成惯例然后变成方针指引,那么大刀阔斧改变维基百科真是轻而易举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17:17 (UTC)回复
      非常简单,如果社群没有反对的,自愿执行的,接受的,这就是共识,不好的就会推翻,改了,可不会理你是不是随便写还是大刀阔斧,或去计算你的动机。--Iflwlou 2021年8月22日 (日) 03:25 (UTC)回复
      我想反问您一句,您认为哪些候选会被挡下来?我是照着现行WP:ITNC上的标准逐行修改的方针草案,为何两者竟出现如此大分歧?--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1日 (六) 08:47 (UTC)回复
      就是宁愿装傻,而不愿自己去翻吗?还是你没有注意到自己先前提名的条目,本身其实是有质量问题的吗(我先前已经好心地帮你放上模板了)?如果你们现在开始要严格遵照那个原本只是参考用的文字进行,我是不介意啦,反正你们两个愿意背这个锅就好。另外现在回头看看条目的质量,那些没有达到标准的新闻,我应该要撤回啰?--KOKUYO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17:11 (UTC)回复
      锅?我觉得是好事,条目的品质增长了,不就是说标准怎样做,我们以后就怎样做。就算是立了方针,见到有问题难道不可改掉方针吗?如果方针是社群反对,我无话可说,但我个人觉得有规矩总比没规矩的好。--Iflwlou 2021年8月22日 (日) 03:04 (UTC)回复
      目前在维基百科修改方针的难度比较高,建议先确认方针的可行性,若有不适合施行的部分,先行调整或删除。--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08:14 (UTC)回复
  • 新闻本来保质期就不长,若要等条目的问题有所改善再放上ITN,能够确保这篇新闻不过期吗?甚至可能存在复数的提名条目存在问题,那么ITN是不是不用更新了?何况每个人对条目是否“真的有改善”的标准不一,更不论该篇新闻能否在改善完成(小的易办,那大的呢?)前不至于过期。当然能令提名条目改善是一件好事,但大前提是要让人关注此新闻,才会有有心人愿意去改。因此原则上,本小姐(-)反对将ITN列为方针或指引。—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1年8月22日 (日) 19:13 (UTC)回复
同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2日 (日) 23:31 (UTC)回复
  • 以目前ITN或ITNC的情形,若目前不易施行,不建议改为方针或指引。另外,有关ITN的内容,我在想要不要改为列出“其中不能出现哪些条目讯息框(问题模版)?”或是说明其中可以出现哪些条目讯息框。另外,ITN本身有其时效性,目的是让人知道某一新闻的相关条目,我觉得其标准应该会比DYK要松一些。应应该可以允许一些模版(例如expand模版、translating模版、orphan模版等)。--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3日 (一) 01:27 (UTC)回复
    目前的翻译版就有这一句:“通常,带有橘色与红色标签的条目被认为是阻挡将其张贴于新闻动态的重大充足理由,但不能以纯粹阻止刊登条目为目的标记这类标签来警告使用者,尤其是该条目的品质充足时更不能这样做。其他标签(如黄色标签、合并讨论通知等等)除非得到共识,否则不足以成为阻挡刊登的理由;移动或合并条目可以在WP:ITNERRORS通报并进行更新。”台湾杉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21年8月23日 (一) 04:27 (UTC)回复
我认为,对于ITN新闻提及的条目,只要有提及ITN列出的描述就应该足够,ITN的意义更多是挂在首页促进读者或编辑参与改进,所以质量只要能过新页面巡查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对于时效性,现在ITN主力更新就是KOKUYO,没有其他管理员协助下,时效性就想下就好了,别抱太大的期望,除非能多些能专职于此的管理员协助。——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3日 (一) 03:11 (UTC)回复
如果大家认为新闻推荐应是首要针对时效性而本身质量可于挂在首页上使其促进改进,我觉得这也可以。但我认为新闻推荐始终都要有基本规定足以规范,至少我与KOKUYO讨论其间他仍未回答到我的他的管理规范是什么,基于新闻推荐只有KOKUYO(间中有书生),这样子令我非常无所适从,根本不知当选基准是什么。-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4:56 (UTC)回复
哪些部分是有经过讨论并有共识的,那些东西是从来没有被讨论的,自己翻翻纪录不就知道了吗?我就已经说了,我和其他管理员就是照之前有多名用户讨论过的内容执行,其他没有讨论过的就是我随便想到写出来的东西,大家参考参考。这有很难理解吗?--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5:31 (UTC)回复
如果你说真有其事的话,那举证责任在你处,而非叫我根本都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去翻找不知何处的记录。你是当时人,现在你在已经回话,难道你就不可以说清楚你的管理标准,向我说你的管理标准有这么困难吗?什么部分是有共识的?什么部分是随便的?我应该照哪方的标准去做?你仍然没有答我,我认为你一直在回避我的问题。-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6:40 (UTC)回复
原来现在中文维基百科已经变成只要到处放话、提出任何意见都不需要先行做研究的地方了啊,受教了呢。反正我就是照以前的讨论共识进行、而没有讨论过的部分就当参考,当然你也可以相信过去互助客栈从来都没有讨论过相关的内容、并继续恶意推论下去,反正我没什么意见啦。--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7:37 (UTC)回复
以前讨论到哪些东西有共识的,那就照规定执行。至于没有讨论过的、也没实行可能性或必要的,就先搁著。我是不知道到底有多难懂啦,也不知道你为何要持续不懂。--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7:49 (UTC)回复
我也都说现在维基百科的管理员KOKUYO原来就是共识的化身,管理员KOKUYO做了就是共识,写了不做的是随便。问管理员标准?你问他就是恶意,你识相就找KOKUYO圣典第X条第X行找到一言一句猜度管理员KOKUYO的真理。你要知道哪些东西有共识的,那就照规定吧,你问管理员KOKUYO规定在哪?他告诉规则是他随便写啦,你当真啊。那我就不如我搞一个方针来作规范,管理员KOKUYO说这锅你背定了,那我又再问管理员KOKUYO那你真正的标准是什么?管理员KOKUYO又说现在的人不懂找KOKUYO圣典的吗?KOKUYO圣典一直存在,你不去找关我什么事,我管理员大人就是有空回话,没空答你。
我觉得现在我不在维基百科,反而在阿富汗了。单从这么多的对话,我只认为你KOKUYO是管理方面是没·有·标·准·可言。-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8:39 (UTC)回复
以前什么东西被拿出来讨论明明都很清楚,所有纪录也都很好查到,结果连查都不查就指控我恣意而为。你真的蛮无聊的。--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09 (UTC)回复
推搪回应的留言我看过很多,但说到要我观测某单一个人的一言一行来判断社群共识和管理标准,我也是第一次听见,还要出自管理员之口,真是大开眼界。--Iflwlou 2021年8月24日 (二) 08:26 (UTC)回复
  • 对于时效性,有一个想法,虽然现在ITN被嵌套保护,但能否实现让一组通过讨论选出的,专职负责处理ITN的普通用户有权限来处理ITN及ITNC?对于条目,我只能说如果一些人认为一个能放在首页上的条目的质量无足轻重的话,我个人对这种行为(-)反对。如果要看更具有时效性的新闻,倒不如直接把首页上的那个ITN链接到维基新闻。--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3日 (一) 05:25 (UTC)回复
    所以你向ITN提名一篇有大部分段落内容都没有来源佐证的条目,应该只是刚好没有注意到条目质量有问题吧。下次要记得仔细看喔。--KOKUYO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5:34 (UTC)回复
    首先,您现在的行为举止及言论非常奇怪,令人想到您是否是因为想到长期混乱的ITNC可能会出现一个具有规定性质的方针,(节删)而导致心情有所波动?虽然不要诉诸人身是没错啦,但是您的行为及言论不禁令人感到十分有趣。
    第二点,我观察到您十分反对将ITN用方针规范化:本人所写的草案,您不接受,说这个“没有可行性”;现在您居然连您自己写的,曾经部分得到讨论及共识的“基本候选规则”等也开始否认,说这是“仅供参考”,令人疑惑,也令人担忧。如果ITN的所有规范都“仅供参考”,不妨恶意推定一下,如果这样,管理员的可操作空间是不是有点太大了?管理员想让新闻上首页,它就能上首页(不管这个条目是不是小条目,有质量问题还是根本没有写完),用户若是想反驳“这种条目依照页面上方的规则不能上首页呀”管理员可以正大光明地回答“页面上方那个仅供参考,以我实际操作为准”;管理员不想让它上首页(原因很多啦),就一直搁置到这个新闻过期或是以“不符合现行共识”等理由否决,这种情况下就更令人疑惑,提报的用户想要去找到一个书面上的规则来检查为何自己所提报的条目未获选,却只能被告知“对不起哦,我们ITN标准的尺度掌握在管理员手里,没有书面的规则;页面上方那个标准只是参考,就算你都符合也上不了首页哦。”;尤其是结合目前的状况,似乎只有一名管理员在主要负责ITN,现象背后的本质不能不令人深思。--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3日 (一) 10:28 (UTC)回复
    另附加:刚刚开始就在疑惑,往日ITNC的条目几乎看不到加了维护模板的条目,近日为何突然增多,并且被KOKUYO当作不处理ITNC的充分理由,经过简单查看后才发现,原来管理员KOKUYO在承担ITNC工作的同时,近日还开始承担起了“给列在ITNC里的条目加维护模板”这一项工作。模板是否属实尚且不论,这种行为难免被认为是WP:POINT。本人想提示,如果这名用户长期持续地进行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因WP:POINT遭到封禁。----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3日 (一) 10:39 (UTC)回复
    条目有问题就是有问题,而有问题没有时间帮忙改善,那就是先标记模板提醒其他人,这是每一个用户(无关是不是管理员)都能够执行的改善维基百科的小方式,难不成你要给所有这样执行的用户都安上POINT的称号?而既然你所认为应该要照当初我写的所有建议执行,那我就先依据你的建议执行。还是说现在多了一个规定,叫做KOKUYO看到有问题的条目不能标记模板啊?--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06 (UTC)回复
    在我看来,我完全不知道你到底想要提出什么。一方面告诉大家说不能让新闻动态出现质量差的条目,并且依照那个当初我撰写参考内容执行,因此才会有这边的讨论。但另一方面,当我直接依照你的建议执行时,又反而威胁我是POINT,也就是说你又突然变成想要让质量差的条目可以更新到ITN之上。你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想要干嘛吗?--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27 (UTC)回复
  • 我觉得跟管理员KOKUYO谈完全是找错对象,但我得出来的结论是新闻推荐如没有立规定,我们以后只能参考KOKUYO圣典了。至少未必如我当初的建议立方针,或依原本的ITN标准,但我认为设立一个有约束力的规则是必要的,至少规则是社群可以接受的。我希望咨询一下社群,你们想维持现状,是依我建议,还是另有设想?-Iflwlou 2021年8月23日 (一) 09:02 (UTC)回复
    有趣的是,现在的流程(新闻动态都需要经过提名、需要等待8个小时、反对意见情况的处置等等)明明都是照之前讨论的共识处理的。结果现在有人在这边大声嚷嚷没有这些讨论、没有这些共识、没有这些规范,并说全部运作都是我的恣意妄行,这个真的蛮无言的。--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32 (UTC)回复
    当然你们可以和其他人继续讨论要如何增加规则(或者没有要订定新规则),但请不要建立在错误的认识(例如现在在这边开始无视过去大家讨论出来的规则)、或者是对于其他人的抹黑攻击就可以了。至于其他要怎样做我都没意见,只要大家有取得共识就好。不过我现在反而很好奇,是不是有的人不知道以前已经就流程有讨论,并且制定出取得共识的规则啊。--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0:53 (UTC)回复
    请不要混淆视听,这个所谓“现在的流程”或“过去大家讨论出来的规则”并不是所有部分都得到了讨论,尤其没有涉及到本案的关键“基本候选资格”部分。并且,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中也多次存档了针对KOKUYO更新新闻动态的问题的讨论或请求管理员解释相关实施细则,但管理员几乎从未直接给出正面回答。--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3:19 (UTC)回复
    我所指的现在的流程就是我和其他管理员依照过去有实际经过讨论取得共识执行的流程,至于其他当初我随便写出来的文字叙述,自然就是我所谓当初写来仅供讨论的内容。至于现在你们要把我当初随便乱写的东西要这么严肃看待,那就应该在这边讨论取得其他部分的共识(及对其做相对应的修改),我都没有意见,就是不要在那边搞不清楚情况就乱攻击人。还有可以麻烦告知一下,既然你那么重视条目质量的话,我应该把最近的那个更新替换下来吗?很明显那个条目的质量是有问题的喔。--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3:28 (UTC)回复
    所以现在不是正在讨论吗?--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7:57 (UTC)回复
    讨论是讨论啊,但是另一边就不用继续更新吗,那更新是要依照什么规则呢?还有你一边随便提报其他人ANM,一边说现在正在讨论,我有感觉到满满地诚意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4:24 (UTC)回复
  • 已将KOKUYO提报至WP:ANM。--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7:55 (UTC)回复
    所以其实用户可以不用改善条目内容,只要径自删除模板,就能够宣称条目的质量已经改善了吗?我真的越来越搞不懂你所认为要维护质量的标准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33 (UTC)回复
    啊啊,我懂了,Yining Chen的意思可能是虽然条目因为有内容问题(无论是多处段落都没有参考来源的原创研究、或是近半数内容都是使用一手来源)而被挂上模板,但只要更新前自行把那个模板移除掉,即便没有实际更新条目也可以当成没有问题的条目。如果他所谓的维护条目质量是这个意思,那可能就是我误会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43 (UTC)回复
    “之前讨论的共识处理”在哪儿?请提供;你想否定你所言这些“没有这些讨论、没有这些共识、没有这些规范”的指控,你现在可以举证“有这些讨论、有这些共识、有这些规范”的连结让我们参考一下;不要告䜣我“你自己找”这些理由,你不提供代表你无。--Iflwlou 2021年8月24日 (二) 15:08 (UTC)回复
    连去看个讨论页找纪录,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也做不到吗?所以你是连那个草案页面及其相关过往讨论都没看过,就开始吵着要订定的方针的那种人?还是原来你有付我钱,才可以用这种口气拜托我来帮你找资料呢?真的很有趣,满满的恶意暗示,但是实际上就是自己不屑点选讨论页。--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8:43 (UTC)回复
    “还是原来你有付我钱,才可以用这种口气拜托我来帮你找资料呢?真的很有趣,满满的恶意暗示,但是实际上就是自己不屑点选讨论页。”这些恶意推断,还是少说为妙,我纯粹要你举证证明你的话为真,我就引用当时User:Jyxyl9对你说的话再说一次:“请阁下作出建设性发言,而不要上纲上线、耸人听闻。”--Iflwlou 2021年8月25日 (三) 09:10 (UTC)回复
    原来自己不去查讨论页上就有的纪录,即可以恣意乱猜测或者指控别人造假,并且在这边叫做建设性发言。学习到新的一课了,谢谢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20:15 (UTC)回复
    我把上面说的话完整地复制下来(另:你还是没有给出正面回答):“请不要混淆视听,这个所谓“现在的流程”或“过去大家讨论出来的规则”并不是所有部分都得到了讨论,尤其没有涉及到本案的关键“基本候选资格”部分。并且,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中也多次存档了针对KOKUYO更新新闻动态的问题的讨论或请求管理员解释相关实施细则,但管理员几乎从未直接给出正面回答。”--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30 (UTC)回复
  • 我想大家要不要看一下Wikipedia:新闻动态/草案一,思考一下其中是否有需要修改之处?或是不容易施行之处,再确认是否需要依此草案进行?我看到其中的“更新的条目不得为小作品或重新导向页面,应具有令人满意的品质”,“令人满意的品质”是类似DYK的品质、GA的品质或是FA的品质?--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16:24 (UTC)回复
    不就是不一定要改善条目,反正就直接删除模板,就能视为没有相关问题而“具有令人满意的品质”了吗?提案人Yining Chen似乎是这么理解,不然我无法解读他会说阿富汗条目“没有明显原创研究的情况”的原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8:48 (UTC)回复
    您的这一说法似乎再次证实了我的推断:“出于WP:AGF,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这名管理员无法依照常识分辨条目质量的好坏,因此可能不适合担任WP:ITNC有关工作。”--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32 (UTC)回复
    阿富汗条目明显有原创研究问题,我依照标准的质量判断标记了有问题的模板,结果你说那篇条目完全没有原创研究删除条目。除非你自己定义了新的条目质量标准,不然完全无法解释你的删除行为。结果现在当我询问是不是你重新定义了条目质量的标准,你又说是我的问题,真的是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37 (UTC)回复
  • 首先,能否确定一点:即提报条目到WP:ITNC时必须更新Portal:新闻动态?第二点,由于目前参与更新首页新闻动态的管理员人数过少,很容易使某些管理员用户将自己的个人观点强加到每名浏览首页或参与WP:ITNC的用户身上。为使权力分散,使更多的人能够真正参与WP:ITNC,现有一提案:设立一组类似“仲裁委员会”的用户,这些用户均有权更新首页新闻动态,而这些用户通过投票选出。其部分实施细则:由于现在首页为连锁保护,因此可以新建一页面,其中嵌入目前首页上除T:ITN外的所有模块并加以嵌入保护,而对目前的首页改为全保护;将T:ITN单独分离出,使用过滤器判断编者的资格;并继续该处讨论,以确立ITN标准。--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5日 (三) 05:48 (UTC)回复
    • 这个提案方向完全对不上现在的情况吧?建议先熟悉下本地社群讨论枪毙多次的议案记录,如要设立复核类型的机制、就目前社群可能无法连新闻来源等都有一致而衡平处理的情况也未必可能成功,Yining Chen提出如是仅针对唯一处理新闻动态的管理员、以可能具特权之小圈子情况取代而审查新闻动态,是否考虑会造成更大问题?至少避免诉诸人身等情况,如要考虑重新设计一种可衡平化持续展现不同资讯的遴选机制,也必须考虑到本地包括社群等是否有足够基础和精力去保证不断完善这个过程。希望可就此再评估本案需要的一个建树方向。--约克客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16 (UTC)回复
      现在提案人有条目原创研究问题都能说成没有原创研究问题了,然后在恶意指控别人没有能力判断条目质量的能力,所以还能怎么办呢?--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46 (UTC)回复
      • 个人认同第一点,也赞成为ITN解绑,让更多有兴趣的维基人参与编辑,但反对Yining君所提出的对策,毕竟前车可鉴,且至少应作ECP或半保护。问题是ITNC本来就不是受保护状态,任何人都可作编辑,根本不存在“真正”参与一事,还是Yining君是指ITN?至于管理员将自己的个人观点强加到每名浏览首页(ITN?)的用户身上一点,这反倒想问Yining君何以见得?无论是KOKUYO君还是时昭君,即使提名内容有所更动亦不见有违反中立性的语句,是否过度恶意推定了?以下两个例子:
  1. Shizhao:“伊斯迈沙比里接替因失去下议院多数议员支持而请辞的慕尤丁,成为第9任马来西亚首相。”→“伊斯迈沙比里接替因失去下议院多数议员支持而请辞的慕尤丁,成为第9任马来西亚首相。”(甚至原封不动)
  2. KOKUYO:“阿富汗首都喀布尔遭塔利班攻陷,总统阿什拉夫·加尼·艾哈迈德扎伊决定和平交出权力后出逃至塔吉克斯坦。”→“阿富汗伊斯兰组织塔利班进入首都喀布尔并展开政权转移工作,总统阿什拉夫·甘尼则逃往塔吉克。”--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1年8月25日 (三) 10:41 (UTC)回复
    不过有的人可能会找一些我以前做的,对我来说没什么,但是就是想要骂的时候就可以拿来骂的东西。毕竟你做了一个东西做了8年了,总是有人可以找到理由攻击你。--KOKUYO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0:56 (UTC)回复
  • 是说现在Shizhao已经两度在顶部模板被删除、而条目内容完全没有全部改善(均有内文没有提供来源佐证)的情况下,将新闻更新至ITN上了。所以想问一下Yining Chen到底那两篇条目要不要撤下呢?我想所有条目内文除非特殊状况否则都应该全部提供来源佐证,应该是最为基础的条目质量标准(尤其是如果要管理ITN的条目质量品质时),想必大家应该会同意吧。--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02:53 (UTC)回复
    第一点,在此声明,在检查KOKUYO的编辑后,本人不承认,不接受且坚决反对KOKUYO对任何列在WP:ITNC中的条目的添加维护模板这一行为;第二点,既然KOKUYO也这样认为,并且认为大家也都会同意,那我们现在可以讨论WP:ITN/1草案了吗?--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6日 (四) 10:58 (UTC)回复
    挂维护模板本身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看到没来源不是补来源而是挂模板动机可议,总觉得有点“行为艺术”的成分。
    不太理解“不承认”是什么概念。--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04 (UTC)回复
    Jonathan5566即:不承认条目质量情况与其所挂模板相关。--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6日 (四) 11:14 (UTC)回复
    所以从阿富汗条目的情况来看(也就是在大量内容均没有来源佐证的情况下,坚持条目质量没有问题),所以你创造不同于过往维基百科共识、新的条目质量的定义了吗?或者出于WP:AGF,我是否可以认为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你无法依照常识分辨条目质量的好坏,因此可能不适合担任制定相关规定的有关工作?--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49 (UTC)回复
    如果照你的“看到没来源不是补来源而是挂模板动机可议”的讲法,我会建议你去提方案删除那些模板。那换另一个方面,那些写了内容却不加上来源的(这是方针的基本要求),为何动机就完全没有问题。本来就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去找来源,也没必要强求每个人都得要去做这件事情。但反之,如果在大量内文没有来源佐证的情况下,还坚持条目质量没有问题,那就真的似乎就不太行了。--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59 (UTC)回复
    因为提案人Yining Chen说目前ITN的规则已经内建有这条,所以我才暂且先遵守、并且依照中文维基百科标准的质量审视自己作为,免得他继续没意义地进行恶意指控。至于这个内容是不是有共识,很明显不是,只不过是我以前随便写的东西,而在这边看起来还没有出现。同时在依照他所谓的规则来看,我们已经可以发现提案人几个矛盾的行为:例如提案人无视条目质量问题,也没有改善条目的问题,就径自删除维护模板;而明明几个条目在有问题的情况下更新到ITN,条目的内文都还存在着没有来源佐证的情况下,提案人却丝毫没有任何反应。而经过多次提问,似乎可以怀疑提案人正在避重就轻,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且请注意,条目内文都要有来源佐证是最基本的条目质量要求,甚至还没到考虑到其他中立性、内容比重、条目内容是否足够等问题)。
    因此我相信只要经常撰写条目、并且依据方针指引的人,应该越来越搞不懂提案人Yining Chen在干嘛,例如他的条目质量标准是什么?依照目前的案例,他似乎认为阿富汗条目过半内文没有来源的情况下叫作条目没有质量问题,而对法律条文的引用并非一手来源的引用。这些东西明显都是违反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不过看起来提案人似乎把我对其的指正都当成我的问题,而完全忽视其的认定标准不同于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内容。那么依照这些案例似乎只能善意地推论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提案人在这边想要提出一个全新的、且不同于目前方针指引的ITN条目质量,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何会有这种无视方针指引、却又坚持自己做的是要维护条目质量的行为。
    如果提案人Yining Chen想要提出一个全新的、且不同于目前方针指引的ITN条目质量,想必这只会造成更多混乱,因为它意味着出现第二套条目质量系统,甚至这可能不过就是依照提案人的心情而定。如果出现第二个类似阿富汗条目的情况,提案人心情好就会说条目没问题,提案人心情不好就会说违反规定;又或者当他自己提名时就没问题,而其他人提名的时候就是有问题的。同时诸如在讨论上、在其他人参与上,这种情况均会造成严重混乱。在此,我建议大家要注意目前提案人口中的质量标准,似乎与维基人长期的条目质量标准有着巨大的差距。我们甚至可以直接用阿富汗条目的例子作为一个经典范例进行验证。--KOKUYO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2:16 (UTC)回复
    本人一直认为,在一般讨论中各讨论者应平等地参与讨论。既然现在KOKUYO指责我“条目标准随心情而定”,“避重就轻”,能否现在先请KOKUYO回答一下我之前反复提出,但从未得到正面回答的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提名内容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维基首页的新闻动态中存在错误Wikipedia_talk:新闻动态候选#新闻动态被操控,已失去意义,香港纪念六四事件的活动都过去十天,管理员就是不撤下。欧洲杯开幕、十堰燃气爆炸事故、以色列新政府上台等等重要的新闻就是不更新。这三个问题来证实自己处理WP:ITNC时没有“随心情而定”,在回答问题时没有“避重就轻”?--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27日 (五) 10:53 (UTC)回复
  • 支持KOKUYO的现行做法。任何增加额外行政成本的安排,都应该先考虑人力问题。不想KOKUYO的风格独占ITN,最好的方法就是其他管理员更积极投入ITN的更新上。--Temp3600留言2021年8月29日 (日) 17:51 (UTC)回复
    如果降低T:ITN的编辑门槛,让一部分普通用户也可以编辑这个模板呢?--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8月31日 (二) 15:17 (UTC)回复
    会爆炸,首页每天有六十万次浏览。--安忆Talk 2021年9月1日 (三) 00:11 (UTC)回复
    那我们就是在讨论一个完全不同的议题了。我的观点是,如果有大量人手愿意更新ITN的话,现在的候选区应该已经很热闹才对。--Temp36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5:14 (UTC)回复

编辑

如同在上面讲到的,本案涉及用户@KOKUYO反复拒绝正面回答问题,并在涉及到的关键问题上反复周旋,且有疑似WP:POINT的行为,致讨论根本无法正常进行。本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他用户讨论得出共识,恐怕这名用户也会继续以实际行动表达无声的抗议。不过,本次讨论也成功地让大家了解到首页ITN的某些现状。在此希望关闭该讨论;而现行ITNC标准则似乎只能继续遵守某名管理员的法典了。个人悲观地认为,如果ITN和ITNC继续沿用这套“习惯”,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大家会决定把它移出首页。另:由于关闭该讨论为我个人行为,可能有用户表示反对,若此,请重开讨论。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9月2日 (四) 15:19 (UTC)回复

我对结论作出一些改变,并在Yining Chen讨论页作通知。--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1: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Template:Itn/special-header 编辑

有鉴于现行Special-header上关于COVID-19的内容已经稍显陈旧且略欠关注度,做了一个俄乌战争的Draft:Itn/special-header,请斧正。--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日 (一) 13:54 (UTC)回复

好像COVID-19特殊头也是参考en的做法,现在看了一下en,也是将COVID-19和俄乌战争并列(不过内容缩水了),所以只单列其中一个似乎不太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6:37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可以比照英维,移到下面去并列,看起来也应该不会太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3日 (二) 10:04 (UTC)回复
直接缩水就好了,没有关系。另外,也可以考虑比照COVID-19一样确定结束再移除。--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06:36 (UTC)回复
支持版本2。--Txkk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3:58 (UTC)回复
先对此草稿之项目做了点调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5日 (四) 15:59 (UTC)回复
支持仿照英维,去掉子页面,只留两个主条目。--东风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3:09 (UTC)回复
加了一个版本3;其中Draft:Itn/Ongoing应该与Portal:新闻动态/Sidebar的部分内容同步。--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8日 (日) 14:47 (UTC)回复
@EasterliesEricliu1912TxkkZ7504CwekKOKUYO--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11日 (三) 11:02 (UTC)回复
我支持版本三。--东风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05 (UTC)回复
我依旧支持版本二。--Txkk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17 (UTC)回复
版本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2日 (四) 08:01 (UTC)回复
版本3。--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9:31 (UTC)回复
(!)意见:建议把“正在发生”改成“长期事件”。--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3日 (五) 08:26 (UTC)回复
“正在发生”里也有白俄罗斯-欧盟边界危机这样的“短期事件”吧……--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15日 (日) 02:13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这样理解:从正在发生的事件里面选出最重要的两个放在首页上,那就是疫情跟战争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6日 (一) 02:53 (UTC)回复
补上支持版本三,毕竟首页没有必要放“背景·时间轴·反应·制裁·谈判”这么多链接,读者只要点进主条目,自然能看到这些分拆后条目的链接。--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6日 (一) 06:01 (UTC)回复
(&)建议:如果其中一项结束,可改为只显示另一项,显示方式参考版本1/现行版本。--Cmsth11126a02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2:43 (UTC)回复
支持版本二。如果硬要说长期议题的话,那么像是“全球变暖”这种的,难道不能称上长期议题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12:49 (UTC)回复
左边那个链接里其实是有全球暖化的。--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13日 (五) 15:03 (UTC)回复
长期议题这定义只能说就是模糊、模棱两可的,因此为什么会考虑版本二的原因就是这样。另,确实如Cmsth11126a02所述,若其中一项真结束就能选择用版本一(或现行版本)。--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02:47 (UTC)回复
是的。--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15日 (日) 02:16 (UTC)回复
长期议题如何界定,可以参考英文维基百科的标准:

“正在进行”的部分链接到持续更新的维基百科条目,该条目本身也经常出现在新闻中。通常使用以下标准来发布“正在进行”的内容:

  • 任何条目都可以被提名为“正在进行”的链接。一般来说,这些事件可能缺乏值得列入新闻公告的新闻,但其条目仍有定期更新。
  • 一般来说,条目不会仅仅因为它们与仍在发生的事件有关而被张贴到“正在进行”中。张贴到“正在进行”中的文章需要定期更新相关的信息。如果条目的最新更新时间比目前ITN上最旧的新闻公告还要久远,那么其更新频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进行”。
  • 被列为“正在进行”的条目不应因其新闻价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头版。
(注:“新闻公告”指的是一般ITN正常的四条新闻)
因此,疫情的数据和影响会持续更新,战争的进展和伤亡会持续更新,但全球变暖一类的议题几乎不怎么需要更新,因此仅前两者适合列入ITN。--BlackShadowG Pray for Ukraine 2022年5月16日 (一) 06:18 (UTC)回复
读了一遍WP:7days,鉴于User:Z7504的意见“已获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且不再作为对该提案的正当合理的意见。”是否可以按方案三🕗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12:03 (UTC) 结束?--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3 (UTC)回复
另@Z7504:请问您是否同意BlackShadowG君的意见?(此回复同样不影响公示)。--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1日 (六) 12:06 (UTC)回复
@Lucien09:没事,继续公示就好了,上面也有提及到可以考虑“直接缩水就好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13:53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是否有必要将上方提到的英文维基百科的标准定为指引?--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2日 (日) 12:03 (UTC)回复
这真的不知道,有关en的指引去问下别人吧。但是,若要增加内容的话,原本在模板中的这段“{{#if:{{{stat|}}}||<br/>累计确诊人数超过{{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conround|ref=no}}人,其中逾{{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droundt|ref=no}}人死亡}}”其实也能直接砍掉了,毕竟首页也派不上用场;就算用到首页也很麻烦,因为连锁保护的缘故,会导致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模板无法再由一般用户更新。--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2:23 (UTC)回复
现在公示是按照版本三吧,版本三中已经没有Cases in the COVID-19 pandemic的这个模板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2日 (日) 12:47 (UTC)回复
如果是版本三那就真的没事了,版本三就是“直接缩水”的版本。--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3:25 (UTC)回复
是版本三。--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2日 (日) 23:09 (UTC)回复
🕗 结束公示:请管理员协助修改。--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8日 (六) 12:14 (UTC)回复
@KOKUYOShizhao:请将Template:Itn/special-header中的内容修改成Draft:Itn/special-header#版本3,并将Template:ITN中“{{Itn/special-header|pov=1|stat=1}}”这行移动至“<!--最近逝世请在[[Template:Itn/Recentdeaths]]中修改-->”上方。--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8日 (六) 12:26 (UTC)回复
参考英文版做了一些排版上的更动,并且放在了Template:Itn/Ongoing里。
当前的样子:
 
2022年高地公园游行枪击
另外,这次更动后,引出了几个新问题:
  1. 新闻项目是仍然保持4条还是变回5条?或者只有Ongoing没有内容的时候才5条,否则4条?
  2. Ongoing如何推选?
  3. Ongoing最多放几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8日 (六) 13:15 (UTC)回复
我的观点:(1)变回5条;(2)参照上方英维的标准;(3)或许可以不硬性规定?
还有,我仍然坚持应该把最近发生那四个字链接到Portal:新闻动态/Sidebar中间的“关注事件”(即原来的T:ITN/Ongoing)而非直接到Portal:新闻动态,不仅是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持续事件",也是因为P:新闻动态的链接已经存在于下方“更多新闻”处。--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8日 (六) 13:33 (UTC)回复
enwiki新闻项目是4条,但我不确定是如何考虑的?Ongoing如果不规定数量的话(我建议不超过4或5条),会不会某一天变成Portal:新闻动态/Sidebar中“关注事件”部分的摸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5月28日 (六) 14:08 (UTC)回复
“如果条目的最新更新时间比目前ITN上最旧的新闻公告还要久远,那么其更新频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进行’”--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8日 (六) 14:20 (UTC)回复
话是这么说,但理论上是会变得越来越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8日 (三) 02:01 (UTC)回复

配套指引 编辑

“正在发生”的部分链接到持续更新的维基百科条目,该条目本身也经常出现在新闻中。通常使用以下标准来发布“正在进行”的内容:

  • 任何条目都可以被提名为“正在发生”的链接。一般来说,这些事件可能缺乏值得列入新闻公告的新闻,但其条目仍有定期更新。
  • 一般来说,条目不会仅仅因为它们与仍在发生的事件有关而被张贴到“正在发生”中。张贴到“正在发生”中的条目需要定期更新相关的信息。如果条目的最新更新时间比目前ITN上最旧的新闻公告还要久远,那么其更新频率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发生”。
  • 被列为“正在发生”的条目不应因其新闻价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头版。
因提案已经通过,建议将上方提到的英文维基百科的标准作为“正在发生”部分的获选标准,并写入Wikipedia:新闻动态,作为指引章节。——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29日 (日) 02:08 (UTC)回复
(+)支持。--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5月29日 (日) 04:05 (UTC)回复
目前看首页“新闻动态”那字段是没什么问题,既然决定用Itn/Ongoing模板了,那就可以把Itn/special-header模板(×)删除了,以后假如再把Itn/special-header模板的内容复制到Itn/Ongoing模板意思是一样的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2:38 (UTC)回复
阁下已经提删了,等管理员删除就可以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5月30日 (一) 06:04 (UTC)回复
停用即可,不至于删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30日 (一) 06:29 (UTC)回复
将上述修订🕗 公示7日,2022年6月14日 (二) 10:26 (UTC) 结束。--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6月7日 (二) 10:26 (UTC)回复
🕗 结束公示:请管理员协助修改。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6月14日 (二) 14:17 (UTC)回复
@Shizhao?--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6月16日 (四) 13:25 (UTC)回复
最近没时间,找找其他管理员或者等我有时间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1日 (二) 03:40 (UTC)回复
刚刚想修改,但是发现不确定加在哪里合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5日 (六) 12:45 (UTC)回复
WP:ITN#组织新闻动态专栏下新开一段可否?--Lucien09留言战争,永恒的战争…… 2022年6月26日 (日) 02:33 (UTC)回复
我已经加进去了,其实只是把通过的条文写入可以不需要管理员帮忙的。——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6月26日 (日) 12:57 (UTC)回复
感谢!另外,我根据这些讨论以及目前的状况,更新了{{ITNc}}模板,增加了RD(最近逝世提名)、ongoing(正在发生事件的提名和移除)、ITNR(符合WP:ITNR的提名)三个参数,方便在提名时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8:29 (UTC)回复

建议修改新闻动态发表程序 编辑

本人近期经常发现某管理员在没有获得社群支持并且新闻内容不属于WP:ITNR所列出的事项下将新闻强行写入ITN中的情况(我所知的最近一次是2023年欧洲歌唱大赛,见Special:Diff/72246071),因此,本人在此提议要求凡需要在新闻动态评选的内容必须有获得支持票才可刊登,尽量阻止滥权行为的发生。另欢迎其他人继续在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6月21日 (二) 18:19 (UTC)回复

乌克兰身为冠军却不能主办比赛,这四舍五入也算符合事项吧?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22日 (三) 05:08 (UTC)回复
ITNR里列出的与欧洲歌唱大赛相关的事项只有该比赛的冠军,并没有该比赛本身。--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4:3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6日 (日) 18:37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不建议假定恶意,谢谢合作--SunAfterRain 2022年6月22日 (三) 12:27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不过就是个新闻,请问一年是要吵几次呢?与其来这看新闻怎么不直接去看第四权的就好了呢?“某年某月某地”条目都已经存在争议了,甚至也有出现要写成“某年年鉴”的说法,也和新闻有关啊。--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5:3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这样讲没有错啊,如果为了新闻吵成这样,为何这个奇葩独裁社群不敢提删、不敢废除Itn模板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17:02 (UTC)回复
一开始竟然就随便预设前提,我所讲的流程本来就是几年前经过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并公示过后,我和时昭、以及其他管理员都应该遵循的规则,过往的存档纪录都可以证实此事。另外,如果您想要暗示“KOKUYO提的案就能提前上”是长期现象,也就是说我提的案通常能够少于8小时就被处理,请去统计并证明,否则我认为这是恶意的暗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7: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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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就是先到处乱指控别人,反正到时候再说是猜想就好?为何您不干脆地承认,您找不到我经常让自己提出的案,经常少于8小时就登上ITN的首页的事实。还是这是您故意的行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46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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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怎样,一下暗示别人正在违反方针流程,一下又说自己没有讲过这些事情?是不是到时候就会说,如果我忙的时候,却在某个刚好8个小时的时候没有做更新,就是抵制某些新闻;然后我有空的时候一次更新,就是想要滥用权限。同时,我还不能对新闻提名感到疑惑,放着等其他人发表意见。反正所有的话都给您讲就好了啊。--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14 (UTC)回复
早在2020年的时候,就已经把明确成文的部分早更新到页面了,结果现在是您不知道这件事情?--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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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一个页面哪些文字是方针指引,不是去找讨论纪录,难不成是靠您的感觉?--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37 (UTC)回复
另外,既然您的指控不是违反方针指引的,那就只是想要找一个近十年经常在ITN执行无聊行政的人,随便凑凑纪录罗织罪名而已。真的是很无聊。--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9:49 (UTC)回复
而且即便整理出我提案的处理时间真的比较短,老实说也不能代表什么。我能处理ITN的时间,就代表只是刚好是生活中有空的环节。所以,提名是一个要花一段时间的有空环结(例如晚餐时间),更新是另一个要花一段时间的有空环结(例如早餐时间)。而那些没有刚好在这个环节里提名的案子,自然就得等到下一个有空环结去处理(例如在下午茶时间提名,因为晚餐时间还没超过8小时,就等到早餐时间处理)。这还不包含生活要忙其他事情、或中间突然有空可以处理,或其他情况(空闲时间只够处理一部分内容,其他内容得等下一环结、或交给其他人处理)。
所以您即便整理出了什么迹象,老实讲也不能证明什么。当然,您也可以像很久之前,有一次我更新完新闻动态后,就去忙论文和其他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特别去管其他ITN更新。结果当时就被指控是要让特意新闻登上首页,如果您想要特意整理某些迹象再做出指控,谁也拦不住您;就像可以指控一个正在忙论文的管理员,他没心情更新ITN是在霸占ITN一样。--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0:1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6日 (日) 18:37 (UTC)回复
我始终遵守过往的讨论共识,结果您利用没意义的东西抹黑别人,然后再说必须去处理。这是您的兴趣?--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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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来看,我不太赞成需要有人投支持票才可以上ITN。
  1. 我认为提名8小时以后如无人提出不同的合理意见,管理员就可以更新到ITN。(有时候没人明确反对,但会有人提出语句、事实等瑕疵需要修改,或者虽无明确说“反对”,但提出的意见很明显是反对意见)
  2. 而且前面刚说完“新闻动态候选区中的支持与反对意见并非用以进行投票表决”,后面就在数票数,也很矛盾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3日 (四) 06:40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不是每次都有票可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4日 (五) 06: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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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票并不能防止“管理员有意挑选自已想上的新闻先上,并避免关注度高的新闻动态提案不能先上”这一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5日 (六) 12: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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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是新闻候选区有人反对且无人支持的情况下管理员硬要把新闻登上新闻动态,并且这一行为已招致他人不满,所以不应让这种状况持续下去。
还有我加上了“条目内文没更新不要登上新闻动态”,更新条目更有意义,而条目上了新闻动态后过了几天就会撤下了。--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08 (UTC)回复
车智贤根据管理员KOKUYO此前的说法,所谓“基本候选标准”:“本来就是给大家参考用,有遵循很好、没有遵循也罢。”可见该标准在长期以来负责ITNC的管理员KOKUYO看来并无实际约束力。因此建立ITN方针才是解决ITNC长期以来问题的关键(至少是有建设性意义的第一步)。--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23日 (四) 14:47 (UTC)回复
坦白说啦,新闻动态的新闻根本不配称上“即时”,总有可能事件都发生过后的两三天才上首页,原因就是出自社群挑新闻而导致内容完全不新鲜了。所以才说与其来这看新闻,怎么不直接去看第四权的新闻就好了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05 (UTC)回复
本站之新闻动态本来就不追求“即时”。我们又不是媒体,抢快做什么。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7:48 (UTC)回复
先写动态再写条目岂不是更即时。[开玩笑的]--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1: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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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这个栏目也没什么,也不靠维基百科获取新闻资讯。--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6:53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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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加入有关“数票”的内容,但可考虑需有共识才可上更新,无明确共识需继续讨论。按以往“常识”来看,某一提名收到一反对(或有异议),无支持,这种情况下是能登上首页的(如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2年5月#萨拉托加酒店)。--东风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2:37 (UTC)回复
“有二名及以上维基人提出反对意见的”这个经过互助客栈讨论并公告的内容,要怎么把这句话看成“有一名及以上维基人提出反对意见的”,还麻烦提出一下。另外,一个人的反对能被称做“共识”,是和谁达成共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5 (UTC)回复
KOKUYO最近就强行让2票倾向反对、无人支持的新闻强行上首页。虽然不是破坏,但是吃相不太好。--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2:39 (UTC)回复
请明确指出哪一个是有两张反对票(而且反对票是不可解决之问题),然后被登上首页的情况?尤其是当其他人只是反对个别提出的意见、而没有反对整个提案的时候,结果您却无法看出来是这个意思的时候。--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3 (UTC)回复
“提名者意见:重要文化新闻,已上德语首页。--KOKUYO(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2:42 am (UTC+8)
最好等下届比赛的主办地正式确认了再刊登。--🔨(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9:22 am (UTC+8)
(-)反对,(▲)同上,且重要性及关注度均不足。--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Zheng.Z.Xu(讨论|贡献)于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12:41 pm (UTC+8)加入。
不清楚管理员是依据什么来判断不需要考虑我这个意见的。欧洲歌唱大赛大致也是近几年才开始有机会登上本站首页新闻板块的,考虑其重要程度(不如世界杯奥运会)显然等到下届举办地正式确定下来再一并刊登才更好。--🔨(留言) 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6日前), 09:52 pm (UTC+8)
Liu116虽然没有直接(-)反对但是很明显可以看得出他是不支持刊登,甚至在你硬要刊登后别人还发了句小牢骚。--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0 (UTC)回复
在我看来,那个就只是意见表达,不是反对更新至ITN的意见(不然他就会直接加入反对模板了)。关于后半部分,他为何会觉得至少从2012年登上ITN的欧洲歌唱大赛叫做“近几年”,这我就不知道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35 (UTC)回复
@Liu116:发表一下意见?--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38 (UTC)回复
如果真的误解意思,其实真的是因为重要性问题不想要让这个新闻不想要上,那下次就麻烦明确地一点使用反对模板,然后管理员们会判断这个意见情况(是觉得整个新闻不能上,或者是某些问题处理修正即可),就能减少这里面的误会。--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53 (UTC)回复
老实说我没有精力回应这事情的,不过看在管理员上面说的一些话我还是回应一下。关于欧洲歌唱大赛2012年就有登的事情被我误说成近几年才有,这个确实是因为我加入本站的前四五年注意itn比较少,多谢纠正,但也并不能改变欧洲歌唱大赛重要度不如(足球)世界杯和奥运会的事实,再加上以前我也看到过一部分已登上一次首页的持续性更新的事件,在出现进一步消息之后却没有再次被提名的情形,所以我才觉得合并刊登更好。至于硬性规定两票反对才重审的,我也是最近才注意到,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不过新闻动态评选毕竟相对于其他评选更偏向于看共识,投票模板更多用于表达个人想法而非表决,至少我的理解是,表达个人想法不一定要靠投票模板,尤其评选规则说明里面“共识”的字眼摆在那里,当然我最初的意见在语气上确实引起了一些误会,这个我以后会注意。没这时间深入参与这个讨论,就说这些。--🔨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2:1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新闻动态那边有点有趣,KOKUYO提名的几个新闻一堆人反对,而“美国堕胎不再受宪法保护”一堆人投支持票的情况下KOKUYO投了反对票并且认为“不重要” 。--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6:2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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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反对:加入枪支法案。(加入枪支法案)那是另外一件事情,而且(加入枪支法案)目前看来没有值得登上ITN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这句话都看不懂,还得要贴心地去标记才行,那我没其他意见;反正其他管理员看得懂就好。--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7:4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我干嘛缩排,从所有语句顺序根本就没必要再多做处理,我只要这要这样就能表达意见不应加入枪支的意见了。如果您没有办法看懂别人的意见,就不要乱恶意指控,这只是让人很不舒服。--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08 (UTC)回复
上面那位解释很到位啊,你是没义务一定要缩排,但这种排版和表述确实容易让人误解。--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15 (UTC)回复
只要母语是中文的应该都不会理解成是这样吧,那不然为什么“要提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在讨论A新闻是否有登上ITN的意见中,反而提到“A新闻是另外一件事情”?这个逻辑是?--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7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6日 (日) 18:37 (UTC)回复

我发现许多人不清楚前因后果的情况,就开始直接发表意见,甚至还有人在明知道错误的情况下,继续在这边混淆社群的判断。首先,我过去提到的处理流程,是在2020年的时候,经过互助客栈/方针讨论,以及标准的公告流程所创建的,自然就就是如同方针指引方要遵照执行,也就是我和时昭所遵循的。这个执行流程是假定所有的提名在经过8个小时等待意见期之后,就可已认定有共识可以登上ITN。相反地,在任何时间“有二名及以上维基人提出反对意见”时,应当去延长讨论时间、或者是从模板上退回重审。--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08:21 (UTC)回复

因此基于前述ITN的更新流程,对于目前提到的几个意见,大概是回应如下:
  • “支持票数多且已有共识者优先采用”:非常不建议。目前ITN共有四则新闻摆放位置,每则新闻会摆放至少放1天时间(曾经有人提出此建议)。依此规则,假若有1、2则新闻被提前更新,后续更新新闻的空间大幅压缩,甚至几则新闻会在不足1天的时间换下。在新闻动态不讲求时间效率之下,没有必要要提前更新(反正都一定会更新到,且都能够保留至少1天时间)。
  • “已有共识的新闻动态提案才可更新至栏目,且至少要有一个净支持票(即支持减去反对至少一票)”:非常不建议。如同时昭所言,“不是每次都有票可点”。同时,过度强化“第一张反对票”的效力,只要用任何理由(例如“我觉得不重要”、“我不喜欢”),就必须得要出现两张票。甚至,这种规定可能会想把ITN候选变质成恶性投票、报复处,今天您投我反对票,明天我投您反对票。另外,假如第二点的效力还包含只要违反此要件者,就会被视为不符合此要件而必须撤下ITN的话,那么将有更大机会制造行政流程的混乱。相反地,现行规定要求出现相对明确的反对共识(至少2人的反对意见)后,在不同时候都得拉入更长时间的讨论。
  • “条目内文未更新不得进入新闻动态。”:目前没有想到会产生的问题。我自己都会做这样,只是现阶段不会强求别人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1:02 (UTC)回复
然后对于几个提案者的无端的指控,我也一并回应:
  • “管理员有意挑选自已想上的新闻先上”:就我的部分,答案是没有。就依照顺序,从时间久的开始一个个处理,有两张反对票的就搁置更长的讨论。我相信时昭也是如此。至于他似乎现在想要从一些纪录上,硬是要声称存在这件事情。那么,我只能说这就像因为我没心情去更新ITN,然后其他管理员也没有更新,就来指控我有意让某些新闻登上首页一样无聊。
  • “关注度高的新闻动态提案不能先上”:第一,已经有多人指出新闻动态不强求时间即时性,只要没有进入要延长讨论的环结,早更新与晚更新都是会登上首页;第二,提前更新只会响让慢一点被注意到而提名的重要新闻更容易失去登上首页的机会,特别是如果还要确保每则新闻都至少能登上首页1天的时间。
  • “至少有一个门槛”:我认为现在的规定是主动去相信,所有提名者提出的新闻动态内容,无论大小,都已经经过自身判断后足以可以登上首页。因此,虽然门槛只是设定成在8个小时不要有2张反对票,但很明确是有一个门槛存在,且这个门槛是可以随时达成并生效(即便已经更新至ITN了,不符合此门槛而得到2个反对意见的话,便应依照规定重新撤回),而不是某些人无端指控的“没有门槛”。
  • “给定一个机械化的排序依据”:现在的处理方式就是照时间顺序,一个个依照事件发生先后处理提案,无论是我、还是时昭都是如此。反之,“优先采用”这一点才是破坏“机械化的排序依据”,是自相矛盾的说法。--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1:27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您提的东西要么就是多余的,影响处理流程,甚至与自己论点自相矛盾的;要么就是无法解决问题,破坏原先的共识运作机制(在有相对明确反对共识下,延长讨论时间,以让提名获得更广泛的共识),甚至是显示出将让ITN候选出现相互投反对票报复的情况,为此自然是有必要在讨论反对您的部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2:0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那时候的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都知道要照时间顺序处理,这就是一种常识的做法;同时,也知道管理员可能认为需要更多时间判断,而会给予更多时间来让共识更为明确。所以我不知道您想要反对什么,除非您是认为,在一堆提名之中,管理员不照时间顺序,挑选自已想上的新闻先上比较好;但如果这是您的意思的话,就和您前面讲的完全相反。
另外,我都不知道原来现在维基百科的机器人已经能够看懂人类语句,知道哪些情况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情况是要等待更多意见,还是您已经默默开发出这个机器人了,只是我还不知道吗?--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06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我明明已经提到,现行规则是在没有两人以上的反对(或是解决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可以更新ITN。而这样的操作方式是有先行讨论提供共识基础的,且这样的讨论是因为我们相信每个人都能够里性判断,同时也留了时间让其他人可以对此进行复核。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您前面的根据在哪里,难不成机器人能够处理反对意见的差异?这又是因为您开发出了那个机器人,又或者只是猜想这个流程是长怎么样子?--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33 (UTC)回复
还有啊,您一直说“管理员有意挑选自已想上的新闻先上”,那么您又是指哪一个案例呢?您连整个案例细节长怎样都不提,就开始说有问题存在,这又要怎么讨论呢?--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3:3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这整套流程照规定做下来,请问又要如何让“管理员有意挑选自已想上的新闻先上”?请实际说明您所设想会发生的情境,并提出来讨论,不然是浪费大家的精力。--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4:13 (UTC)回复
还是您根本连问题实际长怎样都不知道,就直接跳下来跑来讨论?就像全世界都知道要解决贫穷问题,但是别人问说您想解决哪一个地方的贫穷问题,然后就一直说“就是贫穷问题”。--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4:16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1. 中文维基百科的方法与英语维基百科有显著不同,整体社群运作及参与程度都不一样,拿其他语言维基百科的内容当参考还行,但是无视现实情况直接套用明显就是有问题。
  2. 如果在多则新闻之中,比较后面时间的新闻先上,有可能是因为该管理员觉得真的相当重要,又或者前面几则提名需要更长时间以产生更明确的共识判断,请问要如何用僵化的文字去说明?
  3. 我不知道您为何不断片面地撷取片面的文字,而无视整体的运作,这样的意义是要干嘛?现行规则是在没有得到两人反对意见下,即可视为初步具有共识而更新至ITN,并可以因不同情况(例如得到两名反对意见)延长时间以得到更明确共识。同时讽刺地,您们一方面表示没有计算到未使用反对模板之意见,现在却又说可以使用机器人,而无视机器人指能读取反对模板的存在。有想过意见连贯性吗?
  4. 您拿一个有被挂上删除模板的新闻提名,需要时间处理条目上的删除模板的问题,结果用在现在去做一些指控别人的猜想?这是认真的吗?还是从头到尾就把讨论当成游戏?那您现在都有既有的成见和想要达成的结论了,真的能够准确看出当时为何这样决定更新,还是只是一样拿来当成指控别人的工具(例如看到时间好像真比其他提名长几个小时,就开始嚷嚷着这是滥权,却完全无视其他人有自己的生活规律)?--KOKUYO留言2022年6月26日 (日) 16:52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1. 目前在ITN用机器人似乎技术上不太可行。用机器人的话,很可能造成没意见的一直上,有意见或意见已经处理等情况的一直上不去,最后因为过期而不能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30 (UTC)回复
    另外,“支持票数多且已有共识者优先采用”完全违背了ITN的处理原则,登上ITN最重要的参数不是票数,而是时间。一直以来都是按照时间顺序更新ITN,从最老的一个提名开始,如果最老的提名没有争议就登上ITN,有争议就暂时搁置,看次老的提名的状况,如是检视。票数优先只有在没有时间要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行,如果在ITN实行票数优先,就有可能只是仅仅因为票数少而过期无法登上ITN(ITN评选和其他评选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存在过期的概念)。正如KOKUYO所言,ITN的处理原则是只要没有争议,哪怕无人参与,也默认为共识是同意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45 (UTC)回复
    所以目前这个提案,唯一值得讨论的就是“条目内文未更新不得进入新闻动态。”这一条。其他完全无法落地,不可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2:50 (UTC)回复
    如果点击新闻动态的条目,发现条目内并没有新闻动态显示的内容,感觉很怪,甚至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虽然最近大部分都更新后再上新闻动态,但以前遇到过几回。--中文维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2:59 (UTC)回复
    我也同意这一点。其实一直以来也是这么操作的(只是有时候可能管理员没注意到条目内容没更新),更加明确化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03:55 (UTC)回复
    不,某个提名一票反对,无支持,这不叫无争议,不叫有共识,但还是能上首页。--东风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4:17 (UTC)回复
    所以,一票反对票就能叫做有搁置更新的共识?为何不去看当初讨论是怎么讨论的、或这个有经过互助客栈讨论的流程是写什么,且去思考现在的运作情况是怎样?那是不是下一个人就要觉得,要像DYK那样4张支持票、互助客栈至少3人参与讨论、优良条目至少6张支持票,或者像管理员选举一样的做法,才叫做达成共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7:46 (UTC)回复
    十个人参与一个人反对可能属于有共识;两个人参与一个人反对一定不属于有共识。倒不如考虑下WP:共识的优先级及约束力是高于所谓“经过互助客栈讨论的流程”的:“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此外也没人要求必须“4张支持票”、“至少3人参与讨论”这种要求,没人参与讨论可以算成默认共识,两人参与且两人不同意自然不属于有共识。“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东风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8:41 (UTC)回复
    第一,您表面上说要依照方针要求更高程度的流程(也就是上面提到的互助客栈流程),但是又不考虑互助客栈流程的做法,实际上只不过是随自己地任意设定门槛。假设要遵照互助客栈讨论非方针指引事项的层级,方针已经明确提到,只有提案人以外的3人同意、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才可以在等待3天之后直接执行。很明显的,要么您引用的流程明显无法适用新闻动态候选,要么就是您曲解了方针的内容,不过是随自己心意解释(我甚至还没有提到公示7天的制定方针指引作法)。第二,也不需要所有地方的讨论都得要遵照互助客栈的运作方式,而可以视自身的运作特性处理,所以一昧地只是拿别的地方的方式去建议、而无视没有执行性的观点,明显是不可行的。第三,方针也已经明确提到,“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因此宣称既有作法是错误的,不过就是片面地解读方针。--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25 (UTC)回复
    所以没有任何支持票和反对票的提案,自然默认可以执行更新动作的共识。只有一张反对票或意见的提案,则尚未形成要延长讨论时间的共识,则应继续更新。假若有增加至两位反对意见,应撤回延长讨论。--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1 (UTC)回复
    另外,我与时昭所提到的流程是明确经过互助客栈的方针制定程序讨论、公告7天的内容,所有参与的人也都知道在维基百科上的方针指引规定。换言之,现在讲的流程具有方针指引的地位,只是因为页面不需要特别挂上模板,故根本不存在您所谓的“优先级与约束力”问题(甚至您所引用的那一句,是针对在专题、讨论页的讨论共识,而不是针对在互助客栈/方针依照制定程序提案并社群广泛讨论的条文)。我不觉得随便拿一个别处的方针指引,片面引用部分片段和解读后,就要所有人依照那个片面解读走,这样的做法是适宜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53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车智贤)移除。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维护模板这件事情根本不可行,反而是要让管理员还要多承担审查条目质量的工作,且更容易遭到无理的攻击。我真的是希望大家是可以全盘地设想运作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而不是只是因为感觉好像都是对的,就题提出根本无法执行的意见。--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06 (UTC)回复
建议修改第三点为“管理员认为提案符合新闻动态候选标准且有共识同意更新至首页的,应予采纳”,具体措辞可细调。--东风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14 (UTC)回复
在从上面得知您不理解新闻动态候选运作,及说要考虑互助客栈模式却又不知道该模式如何执行的情况下,增加一个让您往后可以继续操作的文字、制造后续的争论,没有必要吧?--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5 (UTC)回复
然后前面已经讲了,现在中文维基百科的运作模式明明就和英语为基百科存在差异,结果还一直要浪费时间推WP:ITN(而且还一堆人不知道过往讨论,甚至连哪些地方不可行都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您们何不把时间弄在更有意义的地方,例如写条目、作站外推广什么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9:37 (UTC)回复
“原则上依提名先后顺序更新”与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矛盾。更新顺序一直以来大体上都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更新,而从未按照过提名的先后顺序更新。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后顺序更新,一来提名是要求按照时间的发生顺序来放置提名的位置,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后顺序更新,找起来比较麻烦;二来按照提名的先后顺序更新的话,可能提名较晚但发生时间较早的新闻有可能只是因为提名晚而无法更新(在过期之前),比如6月27日提名了一个6月23日的新闻,ITN已经更新到6月22日,而这个6月27日提名的6月23日新闻,在他之前还有比他提名早的4条新闻等待更新,如果按照提名的先后顺序更新,那么这条新闻就很可能会因为提名太晚而无法更新,而按照现在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更新的话,就能够在8小时后更新这条新闻,除非极端情况,否则不会出现无法更新的情况。
最后,强烈建议提出建议前先把整个方针和流程搞清楚再提出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10:02 (UTC)回复
就以今天的ITN更新而言,6月26日提名的发生在6月22日的沉船新闻,如果按照提名顺序更新的话,根本不可能更新到ITN,而按照事件发生顺序更新的话,就完全可以更新到IT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7日 (一) 10:07 (UTC)回复

我个人撤回所有留言和提案。--I'm an ARTIST, I'm a PERFORMANCE ARTIST. 250 OK: QUEUED AS 0讨论2022年6月27日 (一) 11:54 (UTC)回复

再次提议设立ITN方针 编辑

Shizhao、​KOKUYO、​Easterlies、​车智贤、​YFdyh000Z7504由于Shizhao建议拿出完整的方案(以及目前并不存在的“方针”[开玩笑的]),本人希望能够将此前编写的方针草案拿出,再次对其进行讨论(没有使用WP:ITN是因为该草案尚未翻译完成)。本人已将与此次讨论的相关内容编写到方针草案当中,集中反映在“基本要求及流程”与“获选标准及流程”两节当中。同时在此对上方KOKUYO对有关用户的恶意推定表示(!)强烈抗议。将有关用户的相关提议说成是“增加一个让您往后可以继续操作的文字”,本人非常好奇,明明所有的讨论都是公平公开进行的,为什么会变成只有某名用户可以继续“操作”?这种言论让人十分疑惑。此外,KOKUYO在讨论的前半部分中说“相关文字仅供参考”,在后半部分又说设立ITN方针“没有意义”,综合来看,很难不让人认为ITN是一个靠所谓“不成文规定”运行的机制。将一切规则都清楚地写在相关方针中,个人认为只有利处,没有害处。最后,有一点问题本人一直存在疑问,管理员在编辑ITN时是否也应适当“避嫌”?--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27日 (一) 11:12 (UTC)回复

以前讨论的流程明明就都是经过讨论、公示并成文列出,现在却还一直说是不成文?这样不断散播错误资讯的言论(可以从讨论纪录、编辑纪录证实整个流程设立成文的过程,就能知道相关言论为错误资讯),社群是不是应该要考虑处理一下?--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1:21 (UTC)回复
同时,社群可以注意到此用户经常片面撷取他人文字,并去脉络使用的情形。例如,当我陈述最早相关文字大概是2012年或2013年左右由我翻译、并提供其他人作为论述参考的历史事实,却在这边与其他地方被该用户去脉络利用,借此声称我的意见是在否定2020年在互助客栈依照方针制定程序建立的更新流程,进而塑造ITN新闻更新流程没有明文规定、管理员滥用权限的错误形象。如此借由片面撷取他人言论进行操作、并经说明后还持续未有改善,已经延续了好几年的时间了。--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1:39 (UTC)回复
对于管理员能否提名、并依照更新流程同一人更新,当初在互助客栈的讨论中就已经明确指出,该制度设计就是允许管理员A提名、A结案。--KOKUYO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12:10 (UTC)回复
讲“避嫌”其实也就是个大笑话罢了,谁会知道到底有无“避嫌”?这种东西不论是谁提名都肯定是管理员去结案的嘛。不然ITN模板是有要开放给一般用户修改吗?如果没有,再怎么样讨论所谓方针也没屁用,永远无法改变是否有“避嫌”的问题。--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4:13 (UTC)回复
@KOKUYO:KOKUYO所言“该制度设计就是允许管理员A提名、A结案。”,跟据我所查阅的讨论,2017年,有用户质疑KOKUYO的此类操作,得到的回复概括来说是“这是惯例”。然而在2017年到2022年这一段时间内,本人也未能找到相关讨论。这件事令人很疑惑。一件事物在五年前是惯例,结果到五年后又变成了“有共识的讨论”。另外,KOKUYO负责ITN以来,WT:ITNC中至少有11次讨论直接质疑KOKUYO(不包括其他负责ITN的管理员)处理ITNC的流程存在问题。甚至从最早的存档中,2012年9月便可找到相关质疑(而且所质疑的内容与现在惊人地一致)。这个讨论是所有和ITNC有关的讨论中最早的讨论,因此可以基本确定,KOKUYO现在的行为并没有所谓“讨论”支持。为了严谨起见,本人翻阅了ITNC中所有的讨论,终于在2020年1月的讨论中找到了相关社群共识(即KOKUYO所说的“经过讨论的流程”)。但遗憾的是,该讨论的目的显然并非是解决上述11次讨论中的问题,而仅仅是对维持ITNC运转的最基本内容进行了讨论。该讨论与现在所提议建立ITN方针没有任何矛盾之处。本人很想知道,KOKUYO是否认为这11次讨论的发起都是在“恶意指控”呢?--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28日 (二) 15:19 (UTC)回复
又开始在此处片面撷取他人文字利用,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模糊时间发展。在2020年以前,新闻动态更新就是依照惯例去执行,其中包括延续长期以来管理员直接更新新闻动态的做法、及由我等人在2012年提议让其他用户也可以提供更新建议,也就是以双轨制方式进行。在2020年后,社群制定出现行现行更新流程,确立所有更新都得要经过候选页面的讨论,也讨论到此制度设计就是允许管理员A提名、A结案,并获得方针制定流程讨论通过。这项关于新闻动态更新流程的讨论依照标准的方针指引制定流程进行,为最新且最高级别的方针指引共识。然而,特定用户试图借由更早以前的讨论内容(甚至只是讨论,而不是经过标准流程确立的共识),随便否定、取消这项最高层级并得到广泛认同的共识。同时,在中文维基百科发展中,新闻动态从管理员直接更新制、管理员直接更新与一般用户提出建议后更新的双轨制、到新闻动态候选页面单轨制这件事情,都是现有纪录能查得到的内容。结果大家可以见到,特定用户执意拿过往不同时间的讨论去混淆社群视听,无视在中文维基百科长期的发展中,新闻动态的运作与规则已经有数次变化,甚至如我前面提到持续片面撷取社群的文字、去脉络诠释,只为了达成自己的想要达成的目的。--KOKUYO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5:39 (UTC)回复
同时,大家在2012年的讨论之中也可以见到,最初有关新闻更新规范的内容,就是由我参考英语维基百科翻译过来,作为除了管理员直接更新这种长期以来的做法之外,让一般用户也能够参与新闻动态运作的补充途径。在这讨论过程,也有其他人有对于该参考内容的可行性不同建议,但是因为只是参考实验用的论述,所以先试试看该补充新制度。因此在当时,可以见到我和几位用户在扮演的是提出一种实验做法,补充只由管理员更新新闻动态的方式(而不是取代之),因此我完全不知道特定用户想要用2012年的这场讨论,指控我做了什么?难不成是又要错误地提出指控,说是因为我对新闻动态的更新,引发其他用户反对,为了安抚大家才创建候选页面?--KOKUYO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16:03 (UTC)回复
即使您现在说“此制度设计就是允许管理员A提名、A结案”,但没有任何方针条文明确规定,而这“双轨制”竟然只能从历史讨论存档中找到蛛丝马迹,这本身或许就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关键的问题是本人并没能从(2012年后的)历史讨论中找到这点)。并不是所有用户都有时间、有能力去查阅所有历史讨论存档。另外,为什么社群自2012年讨论得到的共识至今还没有得到整理,变成能够实际执行的方针条文,却依然停留在类似“论述”的阶段,这一点也令人感到很奇怪。最后,在没有ITN方针约束的前提下,本人很希望能够知道,如果某名管理员长期在处理ITNC的过程中带入个人倾向与偏见,并已有多名用户反映(体现出与之沟通的无效或低效),但其“严重程度”却尚未达到RFDA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才好呢?--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29日 (三) 14:44 (UTC)回复
相信社群可以见到,特定用户再次混淆概念,试图误导社群的判断。该用户片面地否定了现有流程的讨论内容,试图借由去脉络的意见(无视明确经由讨论所下达的结论),以达成其错误的指控。同时,他也不断无视过往讨论情况,无端地拿过去运作模式提出指责,只是为了攻击特定人士。换言之,当有用户不断无视社群发展历程,不断片面地扭曲事实真相,而在其他用户说明整个发展历程后却还持续攻击、散播错误资讯,我认为社群应该要警觉。--KOKUYO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28 (UTC)回复
您似乎在尽量避免回答某些问题。您反复指控本人“混淆概念,试图误导社群的判断”“片面地否定了 ...... 以达成其错误的指控”,但您自始至终也没举出一个讨论链接,只谈到了一个和本议题几乎无关的“2020年讨论”。能否请您就具体讨论来进行说明,而不是在此凭着可能根本不存在或不相关的讨论来攻击本人“不断无视社群发展历程,不断片面地扭曲事实真相”?--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30日 (四) 14:50 (UTC)回复
您先拿不存在的社群发展历史指控人(宣称管理员直接更新制与双轨制不存在,把提供参考的页面直接宣称是有共识的),然后又把过往存在的制定流程讨论当成没有价值的东西(宣称方针制定流程的共识只不过无意义的、无关的东西),这不是“不断无视社群发展历程,不断片面地扭曲事实真相”,不然是什么?--KOKUYO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15:28 (UTC)回复
希望您能够就事论事,并停止人身攻击。同时,您似乎也在歪曲本人的某些言论。本人何时称方针制定流程的共识“无意义”?这个共识显然意义重大。但问题在于,它只规定了ITN运行的最低标准,而本人所提议加入ITN的内容在该共识中显然不存在。因此才需要对其进行讨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7月2日 (六) 10:50 (UTC)回复
很明显地,您在前面根本不承认2020年讨论、公示而制定出的更新流程,否则就不会在前面宣称:现在管理员(包含我、时昭等)依照当前流程的更新是“没有所谓‘讨论’支持”、现在的新闻动态是“靠所谓‘不成文规定’运行的机制”。甚至针对管理员是否能够自行提案、结案时,当我转述2020年讨论的提案人的解释,您却宣称这是完全无关的讨论,以此向社群形塑2020年不曾讨论此事的假象。前面种种言论,难道不是擅自贬低2020年的共识(甚至把它视为是与其他未曾触及方针指引制定的讨论相同层级,而不是最高层级的共识),无视经由讨论、公示制定出的成文规定,才会说出来的言论呢?--KOKUYO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2:03 (UTC)回复
我没细阅具体情况,但这事或许值得送一送去用户查核。之前几次提出这个常年提案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事件背景,我感觉有些像是具针对性和目的性的。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15:32 (UTC)回复
@KOKUYO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6月29日 (三) 15:33 (UTC)回复
如果社群持续容许少数人在讨论中运用错误、片面的意见,并随之起舞的话,我们似乎就不能讶异为何WGUC或被特定团体集体攻击与造谣,为何台湾分会会被特定团体指责是台独分会,为何新闻动态被特定团体攻击与试图影响结果,以及为何最后是由基金会采取行动,而不是社群就能够自行处理。--KOKUYO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15:45 (UTC)回复

新闻动态错得离谱 编辑

描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鄂州市的鄂州花湖机场正式投运使用,为亚洲第一个、世界第四个专业货运机场。

不知道专业货运机场如何定义,亚洲第一个专业货运机场已是错误,DWC机场本身已是纯货运机场,近期才有一些季节性客运航班提供服务。伊斯坦布尔阿塔图克机场也是只提供货运,但地理上位于欧洲,不称为亚洲都可以接受--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0日 (三) 20:47 (UTC)回复

中国大陆的新闻报道向来不断发明一些独有的新词,其实不必在意,不过真的钻研一下,是不是大洲的定义本身也不统一?到底是五大洲六大洲还是七大洲,其实除了社群,全世界学术都并没有一个明文确定的共识,虽然七大洲划分法比重似乎最大,但这里并不偏袒任何一种分类。——虹色 2022年7月24日 (日) 16:31 (UTC)回复
找到一篇公众号文章使用这个词语[1],“这里,我们可以定义货客比指标大于100的机场为专业货运机场”。(每万吨除以每千万人次)
但这公众号文章单在美国就列了7个机场出来,MEM SDF ANC RFD ONT IND CVG。--——C933103(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8:40 (UTC)回复
[2]“鄂州花湖机场是亚洲第一个、世界第四个专业货运枢纽机场,按照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万吨的要求设计。”预计会有旅客服务而非纯货运机场的样子。--——C933103(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8:28 (UTC)回复
@Dragoon17cc:您好,我是这条新闻动态的提名人。我按照您说的在Google上查找了一下,没有发现您说的阿勒马克图姆国际机场称为专业国际机场的相关资料,请问您有这方面的资料否?对于您指出的错误,我不胜惶恐,并表示真诚的感谢!——Joe young yu留言2022年7月26日 (二) 13:30 (UTC)回复
@Joe young yu:,先定义一下专业货运机场再说吧。如上所说,中国大陆的新闻报道向来不断发明一些独有的新词——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7日 (三) 05:51 (UTC)回复
这种提法也并非媒体发明创造,最早可能来自于中国民航大学曹允春的观点。所谓“前三大”指的是路易斯维尔、孟菲斯、莱比锡机场分别与UPS/FEDEX/DHL密切相关。也许定义和准确性有争议,但您粗暴地修改原条目的内容,恐怕不妥。--杂而不博。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5:14 (UTC)回复
(:)回应:只是某某人的个人观点,不是学界共识,谷歌搜寻也不见类似说法,迪拜DWC也与EK,ISL也与TK密切相关,为何排除在外?此外,何谓粗暴地修改?这是一个人人可修改的百科全书内容,内容不正确当然要修正?别学战狼外交的方式打交道,只会开罪人——Dragoon17cc留言2022年7月28日 (四) 07:28 (UTC)回复
WP:NOTTRUTH。请讨论来源和内容可靠性、能否改善和调整比重,不要讨论“真理”。这个态度更成问题,对方建议没有问题。引述新华社的说法,对百科全书来说没有问题。--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0:35 (UTC)回复
(:)回应,大陆煤体一向都不是可靠内容,党媒通常是fake news来源,按党媒说法,武汉肺炎发源地不是中国,是美,意,印度等国。六四事件没有死人,中国有台湾主权等....——Dragoon17cc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3:33 (UTC)回复
所以编写时,如果存在来源间冲突的,应该使用引述于来源的写法。另外不要抛出红鲱鱼,只针对主要的讨论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8月3日 (三) 03:41 (UTC)回复
WP:POV,我不知道是否需要为您逐项点明。WP:RSP。在这里据此观点,参考您的标题,很离谱。--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3:44 (UTC)回复
相比“学界共识”,媒体及业界的普遍报道可能更有“说服力”。这不是定义有争议或存在冲突的术语,依据媒体来源写条目有何问题。无需因与自行理解有冲突而断言定义或报道不可靠,不少术语不直观、与字面上存在冲突。--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0:45 (UTC)回复
为何没有算上DWC/ISL?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EK是快递公司吗?TK是快递公司吗?EK/TK虽然有cargo业务,但只做干线运输业务,不是快递公司。观点正不正确不是你一个人说的算,重大编辑前取得共识应该是基本的维基礼仪。--杂而不博。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06:37 (UTC)回复
  • 接C933103的发言,同样,行业自媒体“运联研究院”称“一般货客比指标大于100的机场为专业货运机场”,并列举美国多个机场。
  •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此报道(及新华网等)称“我国首个、亚洲首个专业货运枢纽机场”,另一报道“我国首个专业货运机场”。也有一些“可靠来源”称“亚洲首个专业货运机场”或“世界第四个专业货运机场”的报道,包括鄂州政府网甚至称“世界第四个货运机场”,但权威性、专业性稍逊,我有点怀疑是误称误植,这或许能解释DWC和美国的专业货运机场为何未计其中。
  • 观察者网专栏-张仲麟(民航工作者,民航业评论员),对新闻中“专业货运机场”定义来源有一些分析[3]。简而言之,货运业务占比极高、作为航空货运巨头基地机场的枢纽机场。因此,请U:Dragoon17cc考虑,加双引号(“专业货运机场”)、备注(脚注)、依新华社写“专业货运枢纽机场”等方案,我不觉得有必要移除权威媒体普遍报道中的阐述与定义,百科全书没有代为“勘误”之能。--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01:14 (UTC)回复
    首先,自媒体一般而言并非可靠来源,其次,如果这定义是真的话那原有论述并不成立。第三,观网那文章也反映了这名词属于WP:OR。--——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20:26 (UTC)回复
    没说那两篇文章是可靠来源,是为讨论提出可能性和依据。OR是禁止编者OR,媒体的OR不是OR,是已发表、可供查证的内容,而中立性与可靠性是在来源配比和叙述上考量,而不是编者自行驳斥掉来源。举个例子,在权威媒体广泛报道中微子超光速事件时,如果有编者以“这不科学”、不真实和不准确为由断然删除条目中的报道和声称,是合理的纠正之举吗。“其次”部分,似乎是您没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说,行业中的资料/权威性不多的“专业货运机场”之定义,与权威报道中称呼的“专业货运枢纽机场”,可能是两回事,这里无须由编者对“声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矫正,照实讲给读者为好。--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日 (三) 20:54 (UTC)回复
    按你意思,明显错的内容,只是符合可供查证都没有问题?——Dragoon17cc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15:31 (UTC)回复
    “明显错的内容”请先完成讨论得到共识,如有争议——比如目前有观点认为“这没错”,请秉持POV和WP:IMPARTIAL,尽量按原样记叙,而非自行研究和矫正。显而易见的错别字等,有时会作“备注”,但驳斥观点超出此范畴,已是原创研究。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常见问题解答#与常规价值观不符的观点、未受可靠来源提及的观点。--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5日 (五) 23:52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该作者在文中说明了这个定义仅为其个人推导,而非事实上已成立的东西。因此,将之视为事实添加进文章是原创研究。--——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27 (UTC)回复
    “仅为其个人推导”我想指的是不太可靠的来源(张仲麟专栏)的研究,也是开题维基人的研究和质疑。“事实上已成立的东西”是何种程度,维基百科要求的是列明来源,而可靠来源已基于不显著、不太明确的标准作出了定义和广泛宣传,这显然不是仅约束维基编者的原创研究。比如网络成瘾症,是否可能是不成立的东西,于是内容不能为其推广观点。“视为事实”部分可以讨论,目前可能没有“可靠来源”用以条目中辩驳,而编者自创则是原创研究了。--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6:38 (UTC)回复
    在这情况下,我认为合适的记述方法可能是“中国大陆某些媒体宣传此机场为‘世界x大专业货运机场’,而有专家xxx认为此描述所指的‘专业货运机场’的定义为yyy。”。但问题是这段文字会不会太过WP:TRIVIA了点,而即使不会的话,又放在哪里比较好(开个#功能 的章节?)--——C933103(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33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诸如“新华社报道称”可以考虑,其他媒体的报道作省略、必要时单独引述。“某些媒体宣传”用词显然存潜在倾向性,已是(中国大陆内)广泛报道和重要观点,作“反对”应有相当级别的观点和比重(比如导言中不放)。不赞成“世界x大专业货运机场”,原因见上文,至少新华社似乎没有这么说。“而有专家xxx认为”由于来源是专栏、内容是论述,收录可能存争议。--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7日 (日) 18:20 (UTC)回复

ITN聚合器 编辑

新弄了一个工具itnsyn,用来聚合展示各语言维基百科的ITN新闻内容,也可以用来作为新闻动态候选推荐新闻的参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8月17日 (三) 02:53 (UTC)回复

应该可以将连结放置于相关页面供参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8月19日 (五) 17:16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把该工具放在WP:ITNC了(虽然目前放的位置看起来有点丑)--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8月22日 (一) 14:22 (UTC)回复
感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8月23日 (二) 09:30 (UTC)回复

关于航空事故的新闻动态候选获选标准 编辑

各位您好,好像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大大小小的事故几乎每个都上了,请问有必要设一个标准吗?--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2日 (四) 11:52 (UTC)回复

可以考虑列入WP:ITNR。--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35 (UTC)回复
邀请经常参与ITN更新工作的用户参与讨论:@KOKUYOShizhaoJohnson.XiaFK8438Ericliu1912:。--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4 (UTC)回复
用死伤人数来评量,似乎可行?但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说不上来哪里怪怪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9月22日 (四) 13:47 (UTC)回复
没必要。而且表示“每次航空事故都能上ITN”,却连个事前调查工作也不做,这样有什么讨论的基础?--KOKUYO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4:40 (UTC)回复
至少今年提出的提名大部分都上了--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2日 (四) 17:55 (UTC)回复
比如今年6月的存档,有5次航空事故的提名而且每个都上了或者关于军机坠毁比如像是中国空军歼7和空军官校AT-3这种军机坠毁且伤亡较小的事故该不该上。--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2日 (四) 18:05 (UTC)回复
查了一下统计资料,一年航空事故(民用)全球不超过100次(经常50次都不到)。而且如果认为不合适的话,在候选区提出反对意见就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23日 (五) 06:21 (UTC)回复
作为长期泡ITN,航空事故的编辑及创建者,我认为设置这个标准是必要的,顺便也可以搞关于交通器事故的关注度标准(认为可以有别于单纯独立来源)。
以下是我关于ITN标准的建议:
  • 对于民用航空器(主要为普通固定翼民航机),至少1人遇难
  • 对于仅有伤者,无人遇难的的话,不太建议上ITN
  • 对于小型航空器或政府救援,海岸巡逻机事故,军用战机,直升机的话,建议假定符合,尤其死伤惨重(全部/大部分遇难)
  • 假定全部一等航空事故符合,2,3等一般不符
  • 对于普通飞机因事故报废,就算有人受伤,一般可以不上
  • 对于重要飞机(例如安225)等被毁,不论伤亡认为皆符合ITN
同时认为我们不妨搞一个Wikipedia:关注度 (运输器事故)--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7:48 (UTC)回复
(▲)同上--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3日 (五) 11:25 (UTC)回复
原来2022年开始就能算长期泡ITN啊,那我和时昭是泡到可以腌渍了吧。--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35 (UTC)回复
本来就不需要了。而且ITN和条目的关注度根本没有直接关联(除了没有主条目就不能提名ITN),从一开始就搞错主题了。如果是要制定关注度的方针,那么就和新闻动态没关系。--KOKUYO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1:41 (UTC)回复
@KOKUYO第一,我是指从账号建立以来。第二,我认为先搞完ITN标准,然后可以讨论一下关注度。--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2:41 (UTC)回复
(:)回应@KOKUYO君,关于交通事故的关注度也一直是个问题,比如很多新人不知道关于那种交通事故可以写和那一些不能写。举个例子,今年有人创建了条目“中华航空918(?)号航班”是关于单发熄火的,但是每年单发失效的案例数不胜数最后被删了。所以我想说的是在弄完ITN的标准之后再把关注度也完善一下。--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3日 (五) 14:55 (UTC)回复
@Mikelolggmrox大家认为卑提出的草案如何?--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9 (UTC)回复
@KOKUYOShizhaoJohnson.XiaEricliu1912:,欢迎阁下讨论。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9:46 (UTC)回复
平心而论,你觉得科比的空难是否适合上ITN?如果适合,又是根据你提出的准则的哪一条?--MilkyDefer 2022年9月28日 (三) 08:36 (UTC)回复
  • ITNR是一个保证当选的准则。维基百科从不会订立"必定不会xxx"这种的反向排除规则。--Temp3600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7:52 (UTC)回复
    就很莫名其妙啊,要制定关注度就去制定关注度,与ITN本来就无关了。--KOKUYO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23:34 (UTC)回复
    (:)回应 关注度的问题请在楼下讨论--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6日 (一) 13:33 (UTC)回复
    那回到正题就这种小型航空事故是基于什么标准上的ITN?--Mikey (讨论页2022年9月26日 (一) 13:36 (UTC)回复
    以下是我修订后的二稿:
    • 所有导致至少1人死亡的民航机坠毁
    • 通用航空器,搜救巡逻,农业机等导致名人(符合关注度且高影响,例如明星或政治/前政治人物)死亡,或机上加上地面导致死亡率超过50%(例如:如果事故造成机上10人5人遇难,地面2人遇难,死亡率计70%)
    • 军机坠毁导致重大政治影响可在无遇难者情况下上ITNR,如果单纯事故建议至少2人以上遇难,毕竟军用航空事故的关注度和报导较低,严格一点也无妨
    • 重大飞机被毁(例如最后一架DC10,三星,安225等)(因为安225被鹅军炸了之后上过)
    • 无人伤亡但导致重大政治事件(如果某国家的元首飞机或重要飞机坠毁,即使无人伤亡,尤其是那些足够臭好久的,或者是佩洛西被东风打下之类的也该上。
    --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0 (UTC)回复
    或者直接改为所有1等航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加飞机重大或完全损毁),或重要意义的飞机被毁,导致名人死亡的事故,元首专机事故,空军或通用航空器死亡率超过50%。--FK8438 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09:03 (UTC)回复
    如同时昭所说,不需要。结案。--KOKUYO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23:25 (UTC)回复
请等一下,“机上10人5人遇难,地面2人遇难,死亡率计70%”?恕我直言,这算法也太荒谬了。那要是机上10人8人遇难,地面4人遇难,死亡率不就 ?死亡率可以超过100%吗?-游蛇脱壳/克劳 2022年9月28日 (三) 22:58 (UTC)回复
@克劳棣当然没问题呀,你维都这么写的。--FK8438 留言2022年9月30日 (五) 15:25 (UTC)回复
正确的算法是 --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2:00 (UTC)回复
知道了。认为大家如果没有什么意见的话就这样定了吧--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00 (UTC)回复
请等一等。 还是说不通:分母的10是飞机上总人数,但与之相加的2却不是地面总人数,而是地面遇难人数!?我无法理解这种统计学。难道“机上400人1人遇难,地面50人遇难”,死亡率 ,所以这个事故不算严重吗?当然有人会问,不然“地面总人数”要如何得知?坦白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把地面遇难人数纳入死亡率的计算是在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正确的算法远没有那么简单。考虑总遇难人数就好,何必计算这难以计算的死亡率?-游蛇脱壳/克劳 2022年10月4日 (二) 17:42 (UTC)回复
这么纠结干什么。--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6日 (四) 11:02 (UTC)回复
  • 其实不怎么必要。如果想设立,“1等航空事故”或许可行,但必须先确定意外发生后数小时就会有评级,不然就赶不及。--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4 (UTC)回复
    一般来讲,只要确认有人遇难就算是一级了,哪怕没有评级也可以算。对了,对于航空器失踪超过48小时(尤其是疑似坠毁)估计影响力应该也可以上。--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4:38 (UTC)回复
    同Shizhao,不必特别弄一个标准--Sean0115 2022年10月8日 (六) 11:32 (UTC)回复
    我认为其实一般民航飞机坠毁的报导事件是完全具备关注度和影响力,这种事件发酵速度很快且影响非常大,不亚于其他ITNR,同时认为任何24小时内死亡超过100人的意外估计也没有问题。而且这样也可以避免无遇难者事故被人放上还吵了7天才结束。--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5:08 (UTC)回复
    所以话说回来,这个标准是为了什么缘故设立的?是为了排除小空难还是加入小空难?--Sean0115 2022年10月9日 (日) 01:52 (UTC)回复
    我表达的可能有些问题,但我认为专门设立以下即可:
    • 1等航空事故
    • 元首/议长等人于航空事故中丧生
    • 民用航空器失联超过24小时
    通用航空器如果坐的是重要人物(不仅仅符合人物关注度)或者引起争议符合第二条,否则影响力不大没必要,尤其是之前都不会上。小事故(甚至7700)就不要提了。如果大家没有统一意见就不如单独1等航空事故上ITNR。--FK8438 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3 (UTC)回复
  • ITNR是一个保证当选的准则。按照共识决的原则,任何通过讨论的项目都可以获选:维基制度本身就不容许设立排除式的规则。--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11:14 (UTC)回复

有关新闻动态上首页的一些提议 编辑

在新闻动态候选中欧元区卢拉讨论中,不同人对

  1. 同一条目能否以新闻动态上首页两次
  2. 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领导人更替的选举及上任能否以新闻动态各上首页一次

有激烈讨论,因此我提议在新闻动态获选标准增加一条:

现行条文

⋯⋯

  • 新闻动态提案的讨论期原则上以5日为限。若提案在讨论期间内未能达成共识,以致于该提案新闻发生时间早于栏目内最早一条新闻时,提案即自动作废。
提议条文

⋯⋯

  • 新闻动态提案的讨论期原则上以5日为限。若提案在讨论期间内未能达成共识,以致于该提案新闻发生时间早于栏目内最早一条新闻时,提案即自动作废。
  • 若有关新闻动态曾获选。有关提案的新内容须单独符合获选标准。

另外,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领导人更替建议修改如下:

现行条文

领导人更替[注 1]

提议条文

领导人更替[注 2][注 3]

@FK8438BlackShadowGMikelolggmrox:请有关人士参与讨论。

参考资料

  1. ^ 采用两轮选举制度(含至少两轮轮次)的,仅取最终轮。
  2. ^ 采用两轮选举制度(含至少两轮轮次)的,仅取最终轮。
  3. ^ 选举结果或上任二择其一

--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11:36 (UTC)回复

(!)意见, 我觉得可以把当选和就任分开来。-- B-MIKE -| 2023年1月5日 (四) 02:32 (UTC)回复
(+)支持(▲)同上(!)意见可以设立如果就任和当选不足30天则不需发布就任新闻。--FK8438祝您剩蛋快乐签名)🎄🎄 2023年1月6日 (五) 09:36 (UTC)回复
第一条提议建议更改一下措辞,读起来不甚通顺。--东风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5:15 (UTC)回复
Easterlies我的意思是某条目如一则新闻曾获选新闻动态,此新闻之后要再获选有关提案的新内容须单独符合获选标准。以欧元区为例:2023年1月克罗地亚库纳->欧元这新闻在2022年中曾获选,第二次提名只是说克罗地亚库纳->欧元已经生效,没有新资讯。--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8日 (日) 08:58 (UTC)回复
我对提议没有意见,我的意思是文字可以优化一下,比如若有关新闻动态提案曾获选,再次获选须单独符合获选标准。--东风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0:17 (UTC)回复
我这样写:若有关新闻动态曾获选,再提名的新内容须单独符合获选标准。--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1月10日 (二) 14:28 (UTC)回复

请问是否在ITN的Ongoing上移除“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编辑

目前已经发起3次讨论,正反都有意见,但皆未移除,目前英维已经移除,而且条目的编辑次数和更新频率下降很多,多为小编辑,应该不符合标准,内容和病例更细缓慢,加上各国早就对此疫情采取共存政策,一个重视性和关注影响力大大降低,相信应该可以移除了。同时认为之前讨论一直提到依靠“世卫的宣布结束”其实未必需要即可移除,可参考“斯里兰卡经济危机”,“猴痘爆发”等条目。--FK8437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3:38 (UTC)回复

建议附先前讨论: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2年11月#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2年9月#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2022年9月#2019冠状病毒病亚洲疫情。客栈此提议似仅重复前两项请求的观点,在一直有半数反对的情况下,我想并无移除的共识。对于“影响力大大降低”,也可能无共识,大大降低后仍可能是具有持续影响的有关注的事件。对于更新频次下降而要移除,我的感觉是不反对、但因前述理由而无必要,且关联条目的编辑或应考虑在内、可选择在ITN列出主条目。--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4:29 (UTC)回复

取消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错误回报区,相关功能移至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 编辑

如题,一直以来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错误回报区作用不明显,用户提出错误或修改意见后少有管理员能够依照改正,且错误回报区无存档位置,不利于部分情况下的文字查证。现初步提议将错误回报区移动至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移动后实际用途和范围并未变更(均为管理员处理),且可以进行存档。不知其他人意见如何。--东风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4:50 (UTC)回复

如果能有其他管理员去介入,我觉得很好。如果其他管理员有顾忌而不想碰那里,就没必要。--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7:59 (UTC)回复
就这段时间新闻动态的更新来看,是有其他“非常驻”管理员进行处理的。--东风留言2022年12月8日 (四) 03:29 (UTC)回复
是否可以直接在新闻动态候选的提名处?--Kethyga留言2022年12月7日 (三) 00:00 (UTC)回复
为什么不移到Wikipedia talk:首页?--GZWDer留言2022年12月7日 (三) 18:52 (UTC)回复
可能在其他地方关注度不够?--Kethyga留言2022年12月8日 (四) 08:41 (UTC)回复
我一直以为错误回报有存档,结果竟然没有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10日 (六) 07:40 (UTC)回复
新闻动态候选有存档,错误回报没有。--~~Sid~~ 2022年12月14日 (三) 02:12 (UTC)回复
基本上我个人的想法是只要有存档,提报放哪儿都没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20日 (二) 12:41 (UTC)回复
同意提案。ITN错误回报区的报错需要管理员快速解决,理应有更大的能见度。--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2年12月14日 (三) 20:35 (UTC)回复
(=)中立,不管黑猫白猫,跑得快的就是好猫。--FK8438祝您剩蛋快乐签名)🎄🎄 2023年1月4日 (三) 08:10 (UTC)回复

@Easterlies:看来应是有共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30日 (五) 08:18 (UTC)回复

讨论人数在我看来不算很多,再加上不算什么大型共识,参与者还是多点为好。--东风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16:02 (UTC)回复
不过这部分主要是管理员在处理,似乎不需要非常广泛的共识?只是要做好通知措施,避免提报者跑错地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12日 (四) 02:28 (UTC)回复
我又想了想,或许留在新闻动态候选比较好?流量确实比较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13日 (五) 04:23 (UTC)回复
流量高可以只在布告板放捷径,处理效率/能力不高就允许在布告板发布然后存档/记录到候选。--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6:47 (UTC)回复

移动自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 编辑

您好,我是一个维基百科的长期读者,我虽然不是编者,但是对维基百科规则略知一二,但是有几点不明白,请求指正:

第一:为什么【陈建仁在苏贞昌辞职以后接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并组成内阁。】可以列于首页而无需讨论和提名?

第二:若之前已经讨论过,那么为什么陈建仁新闻没有被列于【2023年2月】的更多新闻页面里面?而且该页面甚至在我提问时还未创建。

第三:为什么【波音747】可以再次登上首页?上一次登上首页时就因为过期缺乏关注度而受到质疑,这一次提名人甚至备注【虽然之前出厂就已经上过不过我还想在看看还能不能上】,这是把维基百科当自己家了吗?而且管理员也没有等待其他人投票就审核通过列于首页,操之过急做什么?相比之前其他新闻都审核好几天,世界杯结局都审核了一天多,这个缺乏关注度新闻是如何快速审核的?

我无法在互助客栈发帖,因为我没有账号(曾经有,但是IP乱跳不便登录后来就弃用了),我之前在IRC已经提问,他们说站务问题IRC无法处理,所以故在这里留言,望解释,谢谢。

若有哪位可以转发到客栈进行讨论将不胜感激。 --141.193.231.133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14:15 (UTC)回复


--东风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14:37 (UTC)回复

针对第一,Wikipedia: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本列表旨在列出所有依据《新闻动态候选规则》规定,可以无需经过新闻动态候选区讨论,由管理员直接更新的周期性新闻事项。细则:政府首脑更替。--Gohan 2023年2月3日 (五) 04:34 (UTC)回复
@Ericliu1912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内容标准:一些重要各式奖项、体育活动、博览会与高峰会等通常在关注度上不会有问题(注:即重复发生项目),但这不意味着能直接忽略提名阶段或者过度使用相关讯息。另外,Wikipedia: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首段:下列各项目均以登载一条为限。同项目候选新闻事件超过一条的,第二条及以后的提案仍应当依新闻动态候选规则事先经新闻动态候选区讨论。--东风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6:35 (UTC)回复
上开页面中所列之重复发生项目,应属于新闻动态候选“新闻发表”一节所称之“部分特殊情况”,不一定需要先行在新闻动态候选区征求意见;而陈建仁接任行政院院长一事从未登上新闻动态,个人认其为第一则,才姑且跳过新闻动态候选程序直接予以刊登(实际上,如果按照一般候选程序,想必也会通过)。不过,我亦理解在行政院院长交接上,由于此前已经登载过苏贞昌辞职一事,是否仍适用相关规定,或许可能产生疑义,故以后若无必要,不会再以此形式直接刊登新闻动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3日 (五) 06:52 (UTC)回复
至于波音七四七之新闻动态,尽管个人亦不甚认同其重要性值得多次登上首页,惟新闻动态更新周期最短为八小时,而除非有二名以上维基人反对,是否将提案予以采纳之权仍在管理员,故Shizhao君之操作完全符合规定。阁下若欲对相关提案表达明确之反对意见,可直接前往新闻动态候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3日 (五) 06:58 (UTC)回复
关于您在新闻动态候选的留言:
1. 我提名是因为在航空圈用极高的重要度。
2. 备注不是"试探"维基百科的规则,而是想通过讨论取得共识。
3. 您说"现在的成航空爱好者的维基百科", 现在只有航空事故大家来作贡献,WikiProject:航空只有我一个人维护,Portal:航空只有我和Dragoon17cc阁下来更新和维护。其实活跃度并没有很高。-- B-MIKE -| 2023年2月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我个人比较相信如果已经有747停产的消息上过了,那么最后一架飞机交付就不用再上了。这两件事本质都是停产这一件事。不过就因为这样就说维基百科变成了航空爱好者百科我也不能接受,照着这个逻辑,去年月月都能在首页看到原神,原来这里是原神百科啊(确信)。--MilkyDefer 2023年2月3日 (五) 13:23 (UTC)回复

首先感谢 @Easterlies: 将讨论移动到客栈,但是因为客栈规则我无法答复,我在这里回复一下。

在我看来【陈建仁】和【波音747】登上首页是两起滥用维基百科规则的事件。

【陈建仁】当然符合关注度,若提名也几乎无疑可以登上首页,但是这不是管理员可以绕过规则程序直接将其刊登到首页的借口, @Ericliu1912: 也已经指出了,此前相关新闻【苏贞昌】已经上过一次首页,虽然这一次主要条目不同,但是两条新闻具有明确的上下文关系,应当遵循相关规则。为此我专门检查了美国总统、美国众议院、美国参议院议长的首页刊登记录,我看到他们都经过了提名和讨论,虽然人人平等,但是我不认为【陈建仁】的影响力可以和美国总统乔·拜登相提并论,若美国总统都需要经过讨论,看不出来打破惯例直接绕过提名程序刊登是否是最好的决定。此外提名和讨论的意义重要在于让其他人可以检查和指出提名人对新闻描述存在可能欠缺的地方,比如用词用语。倘若像这样直接刊登首页,若新闻存在编者不熟悉的地区用词,没有正确转换会对读者造成困惑。而且到目前为止,读者打开更多新闻动态的【2023年2月】页面还是看不到有关【陈建仁】的新闻,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对读者造成“维基百科正在被个人左右,无视规则”的困惑?希望管理员可以认真反思这次新闻刊登过程,毕竟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小语种百科,有无数读者在这里。

关于【波音747】登上首页,在我看到时,它已经登上首页,所以我才去看讨论记录了解这样的缺乏重要性的新闻为何会被刊登,结果被提名人 @Mikelolggmrox: 备注【虽然之前出厂就已经上过不过我还想在看看还能不能上】感到吃惊,读者看到提名人这句话后第一感觉是“提名人想要测试维基百科提名规则的漏洞,抱着试一试心态将缺乏关注度新闻提名到首页”。这样的行为几乎等同于对维基百科的破坏,想象一下,破坏者也可以利用提名程序的松散缺乏讨论来将垃圾新闻提名到首页,并沾沾自喜,由于首页的受关注程度,这比在某个条目中加入自己臆想的内容更具有破坏性。采取管理员审核发布而非机器人就是为了避免这样利用漏洞的新闻登上首页,不知道管理员 @Shizhao: 在刊登时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想必很多人包括 @Ericliu1912: 都意识到了【波音747】登上首页的不妥,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采取措施。

另外,考虑到作为读者我无法参与互助客栈的讨论,我深感困惑,我不知道何时起互助客栈不再允许IP用户发言,但是IRC却无法代替互助客栈,像是这样的问题在IRC反馈最后还是要委托注册用户转到互助客栈。在互助客栈中我还看到了关于【英语维基百科启用Vector (2022)皮肤】的联署,虽然联署中称这是为读者考虑,却忽视了联署阻止大多数没有账号的读者这一事实。所以希望中文维基百科重新考虑允许IP读者在互助客栈进行讨论。

还需要再次麻烦看到本文的注册用户协助转发到互助客栈相关讨论下,再次感谢。166.140.185.252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09:36 (UTC)回复

补充一下,我刚刚才注意到【波音747】新闻提名的漏洞有多少,上面提到的是 @Mikelolggmrox: 滥用提名规则,但是还有以下问题,1、波音747新闻并没有列于新闻动态,但是提名人声称已经列于,管理员没有检查提名人所言真实性;2、提名人提名时新闻还未发生,所以原文是【最后一架波音747将于太平洋时间】,“将于”,不是不允许提前预测吗?3、配图也不是【最后一架】波音747,照片2015年9月10日提交到维基百科,而首页却显示【最后一架波音747(图)】。166.140.185.252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0:43 (UTC)回复
陈建仁的话,其实二〇二三年一月台湾已有新闻动态,只是似乎比较不显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6日 (一) 13:01 (UTC)回复
个人认为不在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区提交的话,不太妥当,也不利于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和以后查看,有时其他人也可能对新闻动态的内容提供一些意见。之前的更新好像都还是在候选区放一下,不论是否Wikipedia: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Kethyga留言2023年2月7日 (二) 05:51 (UTC)回复
非管理员应该也只能提交候选吧。管理员的话我不太清楚,看来这一规则并不实用,以后不用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7日 (二) 12:15 (UTC)回复

新闻动态候选及刊登 编辑

管理员更新{{Itn}}后,请同时在相应条目对话页顶部放上{{ITNtalk}}模板。但目前管理员在更新新闻动态后,几乎不会选择在条目讨论页添加{{ITNtalk}},此前也有很多条目是用户自行添加。添加模板的好处是便于用户了解某条目是否登上过首页 / 何时登上过首页。社群是否可以考虑使用机器人自动添加模板或其他办法,欢迎提供建议。--东风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4:21 (UTC)回复

应考虑使用机器人处理。真是抱歉,刊登新闻动态时总是忘记要加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8日 (三) 14:27 (UTC)回复
支持机器人处理,不过或许可以直接插入MediaWiki:Common.js让管理员在更新后自动update?--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0日 (五) 08:00 (UTC)回复
BRFA范例编辑。--Xiplus#Talk 2023年2月11日 (六) 13:48 (UTC)回复
在模板未全保护前进行的恶作剧编辑应如何识别?具体可见Talk:肛门Special:用户贡献/203.160.244.229。--东风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5:24 (UTC)回复
没有办法识别,反正机器人对旧的资料只会标注一次,看到有错误标注的移除就好。或是旧的干脆就不要标记了?--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27 (UTC)回复
先改成只标记2006年1月10日以后的。--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35 (UTC)回复
或是选择2012年9月28日,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开始运作的时间点。--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51 (UTC)回复
禽流感在2004-2006不到两年内就上了新闻动态11次,看起来较早期的标准过于宽松。--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57 (UTC)回复
是这样的,而且早年间部分条目未建立,经常会直接加粗某国/某地主条目。--东风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6:01 (UTC)回复
而且似乎有些是普通用户直接刊登的,不知是否有过讨论。--东风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6:07 (UTC)回复
那我觉得只标记2012年9月28日以后会比较好,那么2004-2006年间的要全部撤销吗?--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6:32 (UTC)回复
不麻烦的话可以考虑撤销。--东风留言2023年2月12日 (日) 07:06 (UTC)回复
但上了新闻动态也是事实,不应该因为“标准宽松”之类理由就当作没有发生过,不建议撤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12日 (日) 07:22 (UTC)回复
但这些标记的条目通常相关性不高,甚至可以认为是错误,例如上面举例的禽流感,或是把某国家的事件都标注在该国上,例如美国。--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10:47 (UTC)回复
真是讨厌工作被机器人抢了。--~~Sid~~ 2023年2月12日 (日) 04:59 (UTC)回复
想要抢要比机器人做得还好啊,至少机器人不会在刚跨年的时候标错年份。--Xiplus#Talk 2023年2月12日 (日) 05:13 (UTC)回复
Wikipedia:不要抢机器人的工作 ,同时也要检查机器人有没做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2月13日 (一) 00:29 (UTC)回复
2004-2006的标记已经人工复查并作出以下回退:
国家、地名、组织:Talk:钓鱼台Talk:多米尼克Talk:印度Talk:巴士拉Talk:巴基斯坦Talk:美国Talk:利比亚Talk:以色列Talk:古巴Talk:巴林Talk:巴黎Talk:叙利亚Talk:朝鲜Talk:塔利班Talk:济南市Talk:刚果民主共和国Talk:卢旺达Talk:陕西省Talk:南美洲Talk:阿富汗Talk:乌克兰Talk:蒙古国Talk:瑞士Talk:英国Talk:中国国民党Talk:日本Talk:巴勒斯坦Talk:埃及Talk:印度尼西亚Talk:俄罗斯Talk:台湾Talk:伊拉克Talk:联合国Talk:加拿大Talk:地震Talk:伊朗Talk:GoogleTalk:香港
各地皆有的事物:Talk:流星雨Talk:厄尔尼诺现象Talk:台风Talk:鸟Talk:春节Talk:脑膜炎Talk:口蹄疫Talk:同性婚姻Talk:石油Talk:温泉Talk:火山Talk:霍乱Talk:甲型流感病毒H5N1亚型Talk:禽流感Talk:肛交
--Xiplus#Talk 2023年2月13日 (一) 02:06 (UTC)回复
目前需要社群讨论为是否继续补标记旧的新闻动态,方案有 (A) 从2006年开始标记(即全部) (B) 从2012年9月28日(新闻动态候选开始运作的时间点)开始标记 (C) 不补标记 (D) 其他日期,请给理由。--Xiplus#Talk 2023年2月13日 (一) 02:17 (UTC)回复
古早的事情就不必管他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15日 (三) 02:40 (UTC)回复
如果错误编辑率可能低于10%或许A也无妨,不然中间空了一大段很奇怪--SunAfterRain 2023年2月15日 (三) 14:13 (UTC)回复
倾向于A,除非A中较早时间段的动态明显有过多不合理的部分,善意理解地话,应该大多数符合标准。或者列出一个表格,有质疑的就不标记?--Kethyga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1:40 (UTC)回复
Template:Itn (Special:Diff/265040/265040), 像加藤正夫的去世感觉可以去掉,之前可能没有 {{Itn/Recentdeaths}}--Kethyga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01:44 (UTC)回复
不能全拿今日的标准去衡量过去的情况。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仍然应该算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2月27日 (一) 05:07 (UTC)回复
B,上方已给出04-06年间ITN刊登出现的部分问题。--东风留言2023年2月22日 (三) 05:16 (UTC)回复

如何看待Shizhao君未经广泛共识便移除新闻动态正在发生中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编辑

结案:
望今后管理员处理双方都没有广泛共识的争议话题时可以在处理时提供处理依据,鉴于Shizhao君已经做出解释,并且未见明显反对,作为提案人关闭此议题。(IP变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6:04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背景 编辑

2023年4月11日FK8438在新闻动态候选提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移除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之请求,在未获得广泛共识前提下,提案人FK8438在4月15日提出:

从提案开始到移除期间(4月11日到4月20日)
(+)支持移除的用户有:@MilkyDefer:@Sanmosa:@暁月凛奈:@63.135.169.240:@BlackShadowG:,其中IP用户投票可能不符合ITN之规则管理员会以自动确认用户的意见作为主要判断依据,但是也会参考其他用户意见作为判断。,所以支持票数共计5票,除去IP用户则为4票。
(-)反对移除的用户有:@Lucien09:@忒有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Zheng.Z.Xu:共4票。
(=)中立用户有:@Liu116:共1票。
在此期间还有@Ericliu1912:@神秘悟饭:@春卷柯南:并未明确投票,但是其观点也具有建设性作用。比如:

投票过后,虽然准备在互助客栈进行进一步讨论,但是并没有讨论,最后@Shizhao:君在4月20日以5比4(除去IP用户则为4比4)情形下移除了首页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

议题 编辑

第一:Shizhao君操作是否有争议?社群对此有何看法?

第二:社群对移除请求是否有进一步评论和看法?--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09:07 (UTC)回复

讨论 编辑

@FK8438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09:11 (UTC)回复
共识不是点人头,看哪一方比较多人就可以了...你维还有这观点的人要何时才要改阿...--~~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04 (UTC)回复
共识需要达成多数同意,某些情况下需要双方寻找妥协,此讨论议题第一便是对多数同意提出质疑,第二点便是重新开启共识形成过程,因为之前的讨论双方观点并未达成一致,也没有见到有人改票或者做出妥协。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24 (UTC)回复
所以你们要放着合理且说服力强的理据不去看不执行,只点人头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反对的人只要坚持己见,就算他没有理据或者理据不合理,依照你的说法任何讨论都无法达成共识。
举个例子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对所有讨论反对,不说理由,或者理由随便掰你维就不需要运作了吗?
然后请你给我比这两个意见(Special:Diff/76796811Special:Diff/76795714)说服力更强的理据,你给的出来,我可以去说服书生君让他复原ITN的操作。--~~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39 (UTC)回复
在这个议题中,作为提案人我并没有明确表达自身立场,并且为了中立我也不会表达自身立场,但是我确实提出了两个议题和对事实的描述,待社群来讨论。故而我(IP用户107.161.182.163)也不会明确支持或者反驳您,谢谢。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49 (UTC)回复
我没有要你支持我或者反对我吧,不要曲解我的意思,等一下被一些站内用户看到要说我不友善,违反维基礼仪了,中立的话你就不会提出这个议题了,除非你不会看理据只点人头。
算了算了这议题我不想管,你们继续点人头好说共识好了。
然后你不需要跟我说谢谢,因为一些事情,现在我看到这两个字会觉得有点恶心,请你见谅阿。--~~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59 (UTC)回复
下方我有补充解释为何提出此议题,阁下可以参考下。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1:07 (UTC)回复
好的OK。--~~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1:15 (UTC)回复
反对的人说的理由不合理你维要接受吗?
支持的人说的理由合理你维就不接受吗?--~~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07 (UTC)回复
Sanmosa君说到的(Special:Diff/76796811Special:Diff/76795714)有人要拿出比这两个意见说服力更强的理据去反驳吗?--~~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0:1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已将您的意见加入正确的讨论区下方。--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19 (UTC)回复
(~)补充,这个议题第一段话对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的引用可能引起不中立的异议,在此声明一下,我是在看到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的评论后才注意到该事件的,这是我对这个事件初始认知,因为对事件进一步了解(背景部分)引出了上述两个议题。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0:49 (UTC)回复
虽然我不想管了,但我还是想说说我看到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这个意见Special:Diff/76910686/76911382的想法的,我的想法是点人头说共识而已,又没在管理据,不要说的那么神圣,这叫会数数的小朋友来点就可以了。--~~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1:14 (UTC)回复
@ASid:请停止曲解我的原意。我的发言是基于讨论未有压倒性(涵括无明显合意、后续互助客栈讨论尚无开启)共识之前提下,此处理本就会引起争议,而非对理据置之不管。我也还是想说说我看到Asid君的上述意见的想法的[开玩笑的],我的想法便是直接说结论不谈过程而已,又没在管安稳,不要说得那么神圣,这叫任何一位不以保持开放、好客和包容的心态参与讨论的用户来非管理员关闭讨论就可以了。谢谢。——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3:45 (UTC)回复
原来是这样啊soga,对不起阿是我误会了你的意思,不过建议下次可以说明白点。--~~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复
知悉。另我刚刚情绪也有点上来,也称之为“曲解”确实未免情绪化。如有冒犯,请包涵。——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12 (UTC)回复
一点都不情绪化,也没有冒犯我,我搞错你的意思,你只是解释一下而已,这没什么大不了的XD。--~~Sid~~ 2023年4月22日 (六) 14:16 (UTC)回复
(~)补充,对移除请求投票(+)支持的用户还有@184.74.99.214:,但是其在移除后才投票(投票可能无效,但是其观点可作为参考),并且为IP用户故而忘记在背景中描述其投票,在此补上并@之,还请见谅。至此该请求相关讨论参与者应该都@了。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1:03 (UTC)回复
除了硬性规定以外,基本上管理员对于新闻动态之刊登或撤除应当有裁量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2日 (六) 11:50 (UTC)回复
谢谢解释,能否提供支持其观点的相关方针和指引?( π )题外话另外感谢修改格式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2:01 (UTC)回复
在这里找到了请确保该新闻内容已在WP:ITNC达成共识。这里是唯一可以讨论新闻动态的地方;由于这里的共识达成难度比条目存废、条目评选等讨论低,因此建议管理员采取各自最佳的判断。一般来说,编者在新闻动态候选页面中发表支持或反对的观点,只要合理的论据足够多,不出几个小时支持发表的共识就会明确出现。如果共识还不够明确,请再把提名放一段时间,尤其是还不够24小时的提名。一旦提名达成共识,请不要马上移至存档区,而是将提名模版中的状态改成“已发布”,并在讨论的末端加上“已发布”并签名。 ,是这个吗?但是我的质疑仍然有效,未达成广泛共识(5比4或者除去IP用户是4比4),并且FK8438说要去客栈进一步讨论短时间无压倒性共识的话,不如去户住客栈讨论,等有结果后再说。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2:42 (UTC)回复
(~)补充,此议题并未试图指责谁,并非常认可Shizhao君长期以来对社群的贡献,我刚刚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相关方针,并且方针页面Wikipedia:新闻动态/管理员指南还存在未本地化情况,故而现在怀疑管理员和用户之间对相关方针和指引的理解是否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看过Ericliu1912君的回复后更加倾向于此观点。即用户认为需要基于共识,而ITN特殊性质(缺乏关注度和需要时效性)导致管理员拥有更大裁量权,用户和管理员对ITN运作方式之理解存在差异,如果是因为我对ITN运作方式理解有误,那么还请关闭此议题,同时也请管理员明确ITN运作方式上的差异。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21 (UTC)回复
不是有用户认为无共识,共识就不存在。
共识不是投票,共识成不成立,要看支持或反对的依据是否成立。请勿将人数作为依据。ASid已经为您解释了。
反对的用户认为要依据WHO的判断,但这与ITN正在发生项目的共识相悖。
Wikipedia:新闻动态Wikipedia:新闻动态/管理员指南是论述,不是方针。仅WP:ONGOING一段是指引,而这一段内容正是撤下的依据。——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22日 (六) 13:31 (UTC)回复
感谢澄清,依照指引要讨论新增或移除重复发生事件,应该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进行。,故而FK8438在新闻动态候选提出的移除请求本身就是不被认可的,更不可以此请求中的理据和讨论观点作为移除理由,相反在此前已经多次在互助客栈讨论过移除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其结果是保留居多。所以仍能推定该次移除操作还是涉嫌不符合有关指引和规则。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41 (UTC)回复
这根本不是重复发生事件。--MilkyDefer 2023年4月22日 (六) 13:46 (UTC)回复
好吧,请原谅是我对相关指引理解有误,但是这里有几点不懂,还望解释:第一:提案并没有压倒性共识;第二:共识成不成立,要看支持或反对的依据是否成立,管理员在执行操作时并没有指出(-)反对一方的哪些依据不成立便做出了裁决。我想后者是争议的主要原因,因为尽管(+)支持一方已经在依据中反驳了对方的依据,但是管理员在最终裁决时并没有总结或者表达管理员裁决依据,相反直接操作引起了争议。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3:59 (UTC)回复
从您提出的“保留居多”看,您似乎还是将投票人数视为判断依据,然而,这并不是合适的依据。压倒性共识不是2952票通过[开玩笑的],如果一方的理由不成立,票数再多也不能作为依据。“要看”不是“要列明”,管理员是执行共识的人,不是写文章总结共识的人。——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复
下方我有解释关于对于数量的误解,此外如果一方观点不成立,另外一方不将其视为不成立,如何证明共识产生?此提案的提案人已经确认了无广泛共识,并说了短时间无压倒性共识的话,不如去户住客栈讨论,等有结果后再说。,然而虽然提案人FK8438和任何人并未去客栈开启新的讨论,但是管理员不应视为讨论已经结束,更不应该在尚未取得共识前执行操作,在这里的问题是:第一:是否存在共识?第二:管理员能否绕过共识直接操作?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26 (UTC)回复
“移除或新增重复发生事件”是指奥斯卡金像奖颁发这类每年(即重复)都会发生的重大性事件,如果需要讨论或移除类似的事件,需要在互助客栈讨论。——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3:58 (UTC)回复
感谢解释。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31 (UTC)回复
(~)补充,我并没有点人头[开玩笑的],我认真阅读了移除请求中每个人的观点,但是提案并没有压倒性共识,我在上方背景的投票旨在总结当时讨论结果,并不想完全复制原始讨论每个字,例外是为三位未投票的用户直接复制了其评论,虽然其评论具有倾向,但是我不便于代其总结,最重要的是背景段落多次提供了指向原始提案的链接,任何希望阅读他们观点和理由的人都可以点进去看原始讨论。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09 (UTC)回复
如果认为有再加回去的必要,可以再去ITN候选那里提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23日 (日) 02:36 (UTC)回复
总结一下:
  • 维持方主要观点:
    1. 以世卫为准
    2. 不结束就不撤下
    3. enwiki撤不撤与我们无关
    4. 少数相关条目还有更新
  • 移除方主要观点
    1. 大部分相关条目多已不怎么更新
    2. 条目内容都主要为2020年或2021年的内容,已经需要更新
    3. 不少国家和地区都不再积极或早就停止公布数据
    4. enwiki已经撤下
    5. 张贴到“正在发生”中的条目需要定期更新...如果条目的最新更新时间比目前ITN上最旧的新闻简述还要久远,那么...通常不足以使其被列入“正在发生”
    6. 条目不应因其新闻价值以外的原因而保留在头版
很明显移除方的观点更合理,更符合维基百科当前的方针和基本精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4月23日 (日) 02:54 (UTC)回复
认同。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4月23日 (日) 11:40 (UTC)回复
感谢解释,可以接受其解释,已做出妥协,可以结案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30 (UTC)回复
我是提案人,看起来VPN的IP变了。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51 (UTC)回复
当新闻动态刊登出现问题之时,社群可以在互助客栈等讨论区提出异议,要求管理员解释。现在当事人业已做出回应,我的想法是Shizhao君有权按社群共识处理新闻动态事宜,并尊重他对于社群共识的判断——尽管其结果与个人主张不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3日 (日) 07:49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Shizhao有权按社群共识处理新闻动态事宜,同时尊重其他不同的意见——如若每个管理员在处理隐性规则时,就能如其现在般总结,那么也无需耗费后续讨论的行政资源。我想管理员事前多打两百六十三个字的总结,要比事后的我们这个讨论打七千个字要安定得多。我们不是为追求自己的个人主张的实现而提出质疑,而是确保讨论的过程尽可能避免的争议。结果是“好”的,不意味着容许其事前过程之瑕疵。如苏格拉底所言,一个好的结果,自然是需要通过好的过程讨论出来。——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3日 (日) 13:25 (UTC)回复
基本上同意。之后Shizhao君在处理这种争议话题的时候,建议把理由也一并说明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3日 (日) 15:17 (UTC)回复
是的,希望这次可以树立一个榜样,今后就争议话题处理时管理员可以提供裁决依据,管理员作为一个中立的处理人考量和比较依据时更有说服力,此外如果对处理不满,还可以对管理员处理依据进行反驳。24.191.113.53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5:30 (UTC)回复
--陈白肠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14:02 (UTC)回复

论明与隐 编辑

  • 其实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可从“共识”这一概念的分化角度谈起:在我们编辑维基百科长久的历史经验中,基本上能归类的共识分两个:一、有明确一致性的;二、不明确但在理据上倾向一方的。
前者我称之为“明性共识”如果这个ITN的除名是基于一致性的明确(比如参与讨论的八个人或绝对多数表态赞成移除),那么管理员直接结案并不会引起争议;
后者可称之为“隐性共识”固然支持一方的理据在管理员看来合理,但这类结案在总结中把反对一方、后续过程的可能影响及其他因素直接给排除了出去,将更容易引起争议(其中一个例子可参考台湾国家元首列表的存废复核,虽与此案件不相同,但可藉鉴)。基于这点,我认为管理员在处理后者时,至少考量到争议最小化,也应作出相应的措施。而这种诉求,我也认为合情合理。一件事情本心是好的,不代表其过程中的不好或瑕疵是不应被质疑的。——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35 (UTC)回复
我认为对于“隐性共识”管理员应当在最终执行时总结裁决依据。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4:43 (UTC)回复
有趣的一点是,我们很常在一些无必要的议题上自由发挥,讨论要不要更动。但一旦涉及管理员这种对站务处理有决定性权利的意见,必有人让大家对管理员不要过多苛责、引用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表示处理站务很不容易之类。往往这种声量也有不少人支持,也难怪有人会称你维是“独裁社群”了。--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2日 (六) 14:58 (UTC)回复
我们不能因为不认同的观点被作为最终裁决而质疑这里是否存在独裁,我们能做的是对方针、指引等规则的遵守,而这些规则来自广泛共识。107.161.182.163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5:16 (UTC)回复
我们需要的或许是WP:ITN的指引化。--Taeas留言2023年4月22日 (六) 15:26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修改/明确ITN针对大规模死亡事件的提名规则 编辑

对大规模死亡事件的定义无共识,然而多数人同意在建立大规模死亡事件条目时可更不偏向中文圈中心。--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日 (二) 10:33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目前ITN对于大规模死亡事件充满了偏见和不公,其大规模死亡事件经常具有地域性,偏重于华语区、东北亚、欧美,比如北京长峰医院火灾29死于4月19日提名日本黑鹰坠机5死于4月7日提名,美国纳什维尔学校枪击案6死于4月2日提名,但是同时期内(前后15天)发生的其他大规模死亡事件却被忽视(突尼斯难民船沉船33死英语2023 Tunisia migrant boat disasters布基纳法索恐怖谋杀44死英语Kourakou and Tondobi attacks尼日利亚冲突46死英语Killings by Fulani Herdsmen in Nigeria也门踩踏事件85死英语Sanaa stampede墨西哥难民营火灾40死英语Ciudad Juárez migrant center fire、印度大巴翻车13死、印度坠井36死英语Indore stepwell collapse),以上事件不仅没有被提名,也没有相关条目,也没有将描述列于portal:新闻动态,不得不质疑你维这种偏见到底是编者关注角度问题还是规则限制,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样的偏见长期以来便存在,并不是这15天产生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两条ITN规则旨在为地域偏见的新闻辩护和禁止反对地域偏好新闻(请不要毫无理由的抱怨维基百科过度偏重其他地区或者忽略某个地区,毕竟维基百科并不是全面的新闻媒体。请不要指责其他用户理性的提名、支持或者反对行为是出于个人偏见、地域关系或者是利益关系。)这样的规则在普通新闻下我没有意见,毕竟中文维基百科可能会更偏重中文区发生的新闻,但是当面对大规模死亡时我便质疑这样的规则是否是恰当的?如果推理出恰当岂不是你维证明了“一个生命比另外一个更重要”这样荒谬的结论吗?此外,我还理解没有条目无法提名的情况,但是有时候ITN是先有提名后有条目,提名后更多编者看到了新闻,便投入条目扩充、新建和编辑中,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问题,但是地域偏见的规则可能会导致没有鸡也没有蛋。由于我不是编者,我无法就具体规则进行起草,但是有几点建议:

  • 第一,鼓励编者将大规模死亡事件的新闻添加到portal:新闻动态以促进关注度、促进条目建立。
  • 第二,对提名到ITN的大规模死亡事件新闻一视同仁(让地域偏好规则不适用于大规模死亡事件)。
  • 第三,定义“大规模死亡事件”提名的门槛、规模、影响度、关注度。
  • 第四,使规则在生命面前更加公平。

就以上向你维提出建议,希望可以推动相关规则、方针和共识的建立,谢谢。--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1:52 (UTC)回复

您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我不得不(-)反对:您举例的这几起事件中维都没有条目,ITN有一个前提是必须有相关条目才能提名,就中维来讲目前来看除非是具有全球关注度的事件(例如造成重大伤亡的商业客机事故,如AF447ET302MU5735等)否则很难第一时间有条目,列入新闻动态我(+)支持,但是很抱歉没条目确实上不了ITN。--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3:1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导,不写条目就无法提名。
不过就此问题中的人祸而言,应当以当地社会现实为准;以枪击案为例,枪击死亡在日本堪称一年一两遇,而在美国每年成百上千,在美国死亡二十人的枪击案甚至不如在日本死亡一人的枪击案罕见。
因此,仅有平民死亡的人祸,建议以各国谋杀率为标准,死亡人数少于该国年谋杀率二十万倍者,一概不登。(但以50为上限,即年谋杀率二十万倍超过50者以50计)例如美国年谋杀率为十万分之6.5,其二十万倍为13,死者仅有平民且人数少于13人的美国大规模枪击案一概不登。此标准仅限制平民死亡人祸,不论天灾。--— 表示就对聚集性疫情进行的打击作出高度评价 2023年4月20日 (四) 13:21 (UTC)回复
你这个“平民”的说法很耐人寻味啊。死14个服役的士兵也能登是吗?--MilkyDefer 2023年4月20日 (四) 14:45 (UTC)回复
引用一下黑暗骑士的台词:
--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5:11 (UTC)回复
本人设想的平民是相对于维基百科的notability标准而言,满足通用notability或人物notability标准的人物即非平民,反之则为平民。可将平民标准简化为中英文维基百科有无死者条目,无即平民;不公布死者身份的人祸也适用此标准。--— 表示就对聚集性疫情进行的打击作出高度评价 2023年4月21日 (五) 01:22 (UTC)回复
(+)支持悟饭君的提名标准,非常赞同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每个国家的情况来衡量。但是这样公式有些难以计算,会显著给提名人、管理员增加负担,甚至可能引起“一些小国还要费力找历史死亡数据,干脆不提”这样消极的情况。
完全理解两位(@忒有钱:@神秘悟饭:)关于“没有条目不能提名”的规则,我的建议也没有致力于将没有条目的内容提名到ITN,但是确实希望社群可以鼓励将这样的事件添加到portal:新闻动态 —> 然后促成条目建立 —> 从而符合提名规则。问题是你维对于偏好地区外这类新闻实在不敏感,或是其他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你维长期就有这样的偏见/偏好,我也一直没有说什么,但是恰逢这15天有那么多起具有对比性的密集死亡事件,这样对比之下这种偏见太刺眼了,希望可以有相关共识改善现状。184.74.99.214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4:48 (UTC)回复
反对任何企图用量化公式决定相关新闻动态刊登标准的提案,新闻动态不是这样运作的。另外,某一事件没有登上新闻动态,可以说八成是不重要,或是编者没有关注,跟什么系统性“偏见”压根儿就没有关系;解决后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促进社群参与,包括更新条目及提出新闻动态候选。比起在这边批评体系的缺点,不如自己下去改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0日 (四) 16:11 (UTC)回复
除去上面的个人看法,相关提案就查证等行政成本而言实际上也是窒碍难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1日 (五) 01:24 (UTC)回复
应比现行的凭空判断简单。一,举证责任在于提名方、反对方、反反对方。管理员无需从头开始举证,若无合理反证即予采纳。二,可将平民标准简化为中英文维基百科有无死者条目,无即平民;不公布死者身份的人祸也适用此标准。三,谋杀率采用英维数据,查询便利。--— 表示就对聚集性疫情进行的打击作出高度评价 2023年4月21日 (五) 07:14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宣扬民粹主义的地方,我认为IP说的话有言过其实之处。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12 (UTC)回复
(同样的意见,请去“论‘你维的ITN的偏见’” 那篇讨论串看)。--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6:20 (UTC)回复
上述公式化草案让我想起每个奴隶将按五分之三个自由人计算之类的概念,先不论“既要平等对待”又要“不能一概而论”是否有逻辑上的矛盾;但这种公式化生命的新闻刊登标准,何尝不是一种对生命的衡量?——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0日 (四) 16:5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给人树碑立传的地方,而只是一个知识的传递渠道。一件事能不能写成条目,并不意味着这件事的死者有没有受到尊重,它只是反映了编者写作主题的倾向。编者自然有他的认知圈,有他比较熟悉的地方;同样,读者也有其认知圈,而编者和读者的认知圈大致是相同的。如果突尼斯沉船、布基纳法索谋杀诸案都有幸在本站成条,它们的浏览量一定比北京医院火灾等少。到时是不是又有人要提出“本站读者充满偏见”云云的意见?当然我承认,IP用户希望维基百科内容丰富自是好事,可惜房子不会凭空拔地而起,您可能需要亲手修建它。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4月20日 (四) 18:19 (UTC)回复
我认为更大的问题是提及的死亡事故还没有写条目,而这一定程度与系统中心有关,其实最简单的就是,把条目写出来了,再推ITN,一般情况来看应该能推上。怎么说呢,这也算是某种程度的“没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1日 (五) 01:00 (UTC)回复
(+)倾向支持,但前提是要有条目,去年什么军官训练事故也能上ITN就有点扯了。-- N503JB -| 2023年4月24日 (一) 12:25 (UTC)回复

已经7天没有新留言,我姑且作一结,如果任何人不同意可以取消这一结。--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5月2日 (二) 10: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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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你维的ITN的偏见” 编辑

尊重各方意见,且有关意见已提至客栈/方针区,7日无新留言作结。--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4月29日 (六) 10: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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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论来自一位IP用户在ITN在关于北平长峰医院火灾事件的强烈反对声明。

虽然跟此次ITN提名没什么关系,但我认为这种意见十分重要。很多时候这种在非华语地区的灾难除非影响力很大不然只会挑几个上。“...过去大约半个月左右发生过多起大量死亡的事件...但是可没见你维提名...”虽然这位IP用户编辑不多,但这些言论确实是真实且十分重要的。你维一边两三天红色警报也难以更新ITN一边又不去翻译确实十个严重问题。当然,现在高ITN的人真的太太太少了,而且基本上有时候很难注意到非华语地区的事件,建议在我维[开玩笑的](尤其是英文维基百科)的ITN上做bot自动判断/使用ChatGPT快速翻译来解决人手不足和语言性偏见问题。望诸位给予看法,无人身攻击。--FK8437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0:32 (UTC)回复

除非找出反例,有好几个中国大陆的重大伤亡火灾是能提名通过ITN的。至于国外的案例,要么能出条目,要么也能通过ITN投票,一样能上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0日 (四) 10:50 (UTC)回复
类似的,暂时找到,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好像没上过ITN。——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0日 (四) 10:51 (UTC)回复
但是讨论页说它上过啊。--MilkyDefer 2023年4月20日 (四) 14:48 (UTC)回复
对不住,眼花了  囧rz……。(因为大陆的那些都放在页头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21日 (五) 00:54 (UTC)回复
  • 他可以拟一个提案,死三十个才能上 ITN ,死一个安倍晋三不能上 ITN 。无法提出公平合理的方案的话,只是在用负面情绪感染社群,用无聊的政治正确或逆向政治正确干扰社群运作。 -- Shyangs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1:22 (UTC)回复
  • 如果这样的话,以后最近逝世Death相关模板都可以废除了。反正都说应该要尊重死者嘛,那维基百科本来就可以不要放上谁又死了。别人会死,以后这些用户有一天也会死,不要怀疑。虽然讲的很难听,但就是事实,就看独裁社群是不是有在尊重死者。--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15:27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宣扬民粹主义的地方,建议像IP这样的言论一概可以忽略。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05 (UTC)回复
(然后不得不说,Z7504这里说的话跟我在签名里引的那句凯恩斯说过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0日 (四) 16:06 (UTC)回复
他都有空批评了,怎么不自己提案?没有人会禁止啊,管理员也不会刻意拒绝刊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4月20日 (四) 16:24 (UTC)回复
那位用户言论确实过激,但真的想Shyangs的说法去告一个公平的提案就好。--FK8437留言2023年4月20日 (四) 23:56 (UTC)回复

论“你维的ITN的偏见”的偏见 编辑

见某Ip用户于ITN提名留言,发表一些个人之浅见:坦率而言,自人类社会长久演变以来的不同社群分支(诸如不同居民小区、因不同目的成立之社群)本就会有因周围环境的对某类事务额外关注的倾向,这是相对普遍的价值观:如你容易看到所在社区邻近的报纸,但很难看到八百公里外的报纸。这并不意味着报纸上的内容有差异之类,而是我们缺乏去主动了解的契机。
因社群环境所形成的额外倾向,并不代表全然是对生命的衡量、蔑视或不公。这只是人的惯性而已,也没有需要特别谴责的。另本站没有在任何方针或指引施行事实层面对“生命的歧视”概念。如果认为其他地方的重大伤亡事件值得登上ITN,我个人建议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先去写这些条目,再提交到诸君的面前审议,得过且过;以身作则,也好过忽视人类普世观,进而以个人的道德观在本站宣称“这个社群有对生命的偏见”的偏见。--WMLO议程表 2023年4月20日 (四) 16:36 (UTC)回复

7日无新留言作结。如有反对可取消,否则系统将自动存档。--Cmsth11126a02 (留言) 2023年4月29日 (六) 10: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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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ITN获选标准门槛 编辑

此前的类似讨论:建议修改新闻动态发表程序

最近ITN又双叒叕出现了在无人提出任何意见(提名者除外)的情况下直接刊登的情况(2023年山东平原地震的提名,虽然这个提名是我提出来的但是说实话我开始根本没抱着能上ITN的希望),这次刊登在社群中也引发了小范围争议(包括管理员Ericliu1912在内,数名用户在该提名下提出反对意见)。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人在此再次提议禁止将无人参与的新闻动态提名刊登(除非符合ITNR,或者ITNR事项直接忽略提名步骤)。--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17:25 (UTC)回复

(+)倾向支持。关于平原地震的看法,感觉有地域中心的成分,中国大陆部分地区短期影响高,长期影响中,国际影响低。提议中的描述和来源未体现重要性。从Wikipedia:新闻动态来说,“最近发生以及具有广泛兴趣的事件”、“不是一份电子新闻”,但“广泛兴趣”是指国际影响还是大量人群,不是新闻是约束主题持续影响力还是条目内容。“所提名的新闻必须取得共识。”为指引,但可能牵扯到执行人是否要避嫌和能否WP:IAR,因为新闻的时效性很重要,并且我相信执行人倾向执行自己赞同的提议,并且执行人理应更熟悉获选标准。Wikipedia:新闻动态#重要性又有指出,仅特定人群感兴趣不是有效反驳。--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5日 (二) 08:04 (UTC)回复
ITN的逻辑就是提名至少8小时以后,如果直到排队到应该更新时,还没反对意见就视作同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6日 (三) 02:56 (UTC)回复
我认为还不如对ITN感兴趣的,监视住ITN页面,有任何认为不合适的应该直接反对,这样不就可以阻止部分不合适非重复类新闻的提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49 (UTC)回复
不过只就此例,特定震级以上的地震是否属于具有重要性的新闻,无论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灾害或灾难算重要性,例如俄罗斯炸了一个油站美国某离岛烧个精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53 (UTC)回复
个人认为就此例来说评判标准是“是否有重大人员伤亡”,和震级关系不大。--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4:01 (UTC)回复
我觉得人员伤亡只能作为事件影响的因素之一,涉及人群、频次和后续影响客观影响关注度,不过新闻适用人群很难取舍国际化或某种标准的受到关注。如2018年夏威夷弹道导弹误报2012年迈马纳清真寺袭击事件2017年西奈清真寺袭击。西奈清真寺的伤亡明显高于夏威夷导弹,但条目30日内访问量前者30、后者1,520。以及迈马纳条目就不太具有百科性。--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6日 (三) 16:06 (UTC)回复

最近ITN换图直接从月球25号跳过危地马拉总统切换至柬埔寨首相,是否应设立标准规避此类现象?此外ITN时序是否应规定一切以两岸四地马新所在的UTC+8为准?--173.68.165.114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01:44 (UTC)回复

时序的话通常是按日期先后,然后一日以内按提交时间来更新(因为详细时刻查证往往比较困难)。基本上我认为维基百科应该一切按世界协调时间,不用中原标准时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24日 (四) 15:28 (UTC)回复
如果将管理员作为共识执行方来看的话,管理员理论上仅应使用提名人提交的(或通过讨论确认的)图片,不过实际上图片的更换比较随意。--东风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15: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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