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職表,旨在列舉明朝洪武年以後的官職及秩品,本表依個部門排序。
超品秩的明朝公爵、侯爵、伯爵等功臣及外戚的職位,請參見明朝公爵列表、明朝侯爵列表、明朝伯爵列表、明朝郡公、郡侯、郡伯、縣子、縣男列表等。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並按時撰寫帝王譜系,記錄宗室成員子女的嫡庶、名稱封號、嗣職襲位、生卒年間、婚嫁、喪葬諡號等事。凡是宗室陳述請求,均為之向皇上匯報,並引薦賢才、記錄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設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並命親王掌管,秦王朱樉為第一任宗人令。此後,均以元勛外戚大臣兼領,不再專設官員,其負責事務轉移至禮部[1]。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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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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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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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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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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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人令 |
一人 |
正一品 |
|
|
宗正 |
兩人 |
左右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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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人 |
兩人
|
經歷 |
一人 |
正五品 |
經歷司 |
|
三公,即明朝的太師、太傅、太保三職的合稱。正一品。三孤,即明朝的少師、少傅、少保三職的合稱,從一品。其負責協助皇帝處理重要國事政務,職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長為太師、徐達為太傅、常遇春為太保,但無兼領三孤者。建文年間,三公、三孤職位一同裁撤。直到永樂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復六職,但無實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國公張輔為太師,沐晟為太傅,陳懋為太保;蹇義進少師,楊士奇進少傅,夏原吉進少保。當時三公、三孤之職幾乎為專授。自宣德、正統年間以後,三公、三孤成為虛銜,為勛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2]。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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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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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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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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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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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 |
無定員 |
正一品 |
三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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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
|
太保
|
少師
|
從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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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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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傅
|
少保
|
太子三師,即明朝的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職的合稱,從一品。最初負責以道德輔導皇太子,且謹身護翼。太子三少,即明朝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職的合稱,正二品。最初負責掌奉皇太子以觀三公的道德而教諭等事。六職均為東宮輔臣。後為虛銜。洪武元年,因為明太祖朱元璋經常因事親征,考慮皇太子監國時,再設官僚制度,會生嫌隙,於是命朝廷命臣兼顧東宮職務,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師三少職位。後命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從此以後直至明末,太子三師三少全部為虛銜,與輔導太子的職責無關[3]。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師。二十五年,馮勝兼太子太師,藍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孫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東宮職位,只有虛名[4]。唯一的實權特例是永樂年間,明成祖遷都北京,命姚廣孝專任太子少師,留輔太子朱高熾[3]。
詹事府,主要負責東宮事務。明代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二員。府丞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左右庶子各一員。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中允各二員。左右贊善各二員。左右司直郎各二員。司經局、設洗馬二員。校書二員。正字二員。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左右司諫各一員。通事舍人二員。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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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詹事 |
一人 |
正三品 |
|
|
少詹事 |
二人 |
正四品
|
府丞 |
一人 |
正六品
|
錄事 |
二人 |
正九品
|
通事舍人 |
二人 |
從九品
|
主簿 |
一人 |
從七品 |
主簿廳 |
|
大學士 |
一人 |
正五品 |
春坊 |
左右春坊各一
|
庶子 |
一人 |
正五品
|
左右各一
|
諭德 |
一人 |
從五品
|
中允 |
二人 |
正六品
|
贊善 |
二人 |
從六品
|
司直郎 |
二人 |
從六品
|
清紀郎 |
一人 |
從八品
|
司諫 |
二人 |
從九品
|
洗馬 |
一人 |
從五品 |
司經局 |
|
校書 |
二人 |
正九品
|
正字 |
二人 |
從九品
|
明朝太醫院,長官稱為院使,其下轄院判。御醫分為大方脈、小方脈、傷寒、婦人、針灸、口齒等科,主要為宮廷服務,並需分班處理緊急醫痛,是為宮直。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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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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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使 |
一人 |
正五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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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判 |
二人 |
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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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醫 |
十人 |
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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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生藥庫、惠民藥局各一 |
|
副使 |
一人
|
明朝女官分屬「六局一司」:尚宮局、尚儀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寢局、尚功局和宮正司。每個局設首席女官「尚某事」二人,宮正司設宮正一人,此13名最高等級女官秩正五品。
每局下設四個司,首席女官為正六品「司某事」」,正七品「典某事」、正八品「掌某事」佐之。尚儀局還設有彤史二人,正六品,掌宴見進御之序(凡后妃群妾御於君所,彤史謹書其日月)。各司女史掌執本司文書。
尚宮局設尚宮二人,秩正五品,掌導引中宮。凡六局出納文籍皆署之,若征辦於外則為之請旨,牒付內官監,監受牒行移於外。
尚宮局下轄四司:
- 司記司
- 司記二人,正六品,掌印。宮內諸司薄書出入錄記、審署加印,然後授行。典記、掌記佐之。
- 典記二人,正七品。
- 掌記二人,正八品。
- 女史六人,掌執文書。
- 司言司
- 司言二人,正六品,掌宣傳啟奏。凡節令外命婦朝賀中宮,司言傳旨。
- 典言二人,正七品。
- 掌言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簿司
- 司簿二人,正六品,掌宮人名籍登錄及賜廩之事。
- 典簿二人,正七品。
- 掌薄二人,正八品
- 女史六人。
- 司闈司
- 司闈六人,正六品,掌宮內管鍵之事。
- 典闈六人,正七品。
- 掌闈六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尚儀局設尚儀二人,正五品,掌禮儀、起居之事。
尚儀局下轄四司及彤史:
- 司籍司
- 司籍二人,正六品,掌經籍圖書、筆札几案之事。
- 典籍二人,正七品。
- 掌籍二人,正八品。
- 女史十人。
- 司樂司
- 司樂四人,正六品,掌率樂人演習樂陣,懸拊擊退進之事。
- 典樂四人,正七品。
- 掌樂四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 司賓司
- 司賓二人,正六品,掌朝見、宴會及賜廩之事。
- 典賓二人,正七品。
- 掌賓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 司贊司
- 司贊二人,正六品,掌朝見、宴會、導引贊相之事。
- 典贊二人,正七品。
- 掌贊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 彤史二人,正六品,掌宴見進御之序。凡后妃群妾御於君所,彤史謹書其日月。
尚服局設尚服二人,正五品,掌供服用采章之數。
尚服局下轄四司:
- 司寶司
- 司寶二人,正六品,掌服契圖籍。
- 典寶二人,正七品。
- 掌寶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衣司
- 司衣二人,正六品,掌衣服首飾之事。
- 典衣二人,正七品。
- 掌衣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飾司
- 司飾二人,正六品,掌巾櫛、膏沐、器玩之事。
- 典飾二人,正七品。
- 掌飾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 司仗司
- 司仗二人,正六品;掌羽輿儀衛之事。凡朝賀率女官擎執儀仗。
- 典仗二人,正七品。
- 掌仗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尚食局設尚食二人,正五品,掌膳羞品齊之數。凡以飲食進御,尚食先嘗之。
尚食局下轄四司:
- 司膳司
- 司膳二人,正六品,掌割烹煎和之事。
- 典膳四人,正七品。
- 掌膳四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醞司
- 司醞二人,正六品,掌酒醞酏飲事。
- 典醞二人,正七品。
- 掌醞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藥司
- 司藥二人,正六品,掌醫方藥物。
- 典藥二人,正七品。
- 掌藥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饎司
- 司饎二人,正六品,掌給宮人廩餼薪炭之事。
- 典餼二人,正七品。
- 掌饎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尚寢局設尚寢二人,正五品,掌天子燕寢及嬪妃進御之次序。
尚寢局下轄四司:
- 司設司
- 司設二人,正六品,掌床帷茵席,灑掃張設之事。
- 典設二人,正七品。
- 掌設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輿司
- 司輿二人,正六品,掌輿輦、傘扇,羽儀之事。
- 典輿二人,正七品。
- 掌輿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 司苑司
- 司苑二人,正六品,掌囿園種植花果蔬菜之事。
- 典苑二人,正七品。
- 掌苑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 司燈司
- 司燈二人,正六品,掌燈燭、膏火之事。
- 典燈二人,正七品。
- 掌燈二人,正八品。
- 女史二人。
尚功局設尚功二人,正五品,掌督妃嬪宮人女紅之程課。
尚功局下轄四司:
- 司制司
- 司珍司
- 司珍二人,正六品,掌金玉寶貨之事。
- 典珍二人,正七品。
- 掌珍二人,正八品。
- 女史六人。
- 司彩司
- 司彩二人,正六品,掌繒綿絲絮之事。
- 典彩二人,正七品。
- 掌彩二人,正八品。
- 女史六人。
- 司計司
- 司計二人,正六品,掌度支衣服、飲食、柴炭之事。
- 典計二人,正七品。
- 掌計二人,正八品。
- 女史四人。
宮正司設:
- 宮正一人,正五品,掌糾察宮闈、戒令謫罪之事,大事則奏聞。
- 司正二人,正六品。
- 典正四人,正七品。
- 女史四人。宮正女史掌書記功過。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長史
|
兩人
|
正五品
|
|
長史左右各一
|
典簿
|
一人
|
正九品
|
審理正
|
一人
|
正六品
|
審理所
|
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並革。
|
審理副
|
一人
|
正七品
|
典膳正
|
一人
|
正八品
|
典膳所
|
典膳副
|
一人
|
從八品
|
奉祠正
|
一人
|
正八品
|
奉祠所
|
奉祠副
|
一人
|
從八品
|
典樂
|
一人
|
正九品
|
典寶正
|
一人
|
正八品
|
典寶所
|
典寶副
|
一人
|
從八品
|
紀善
|
二人
|
正八品
|
紀善所
|
良醫正
|
一人
|
正八品
|
良醫所
|
良醫副
|
一人
|
從八品
|
典儀正
|
一人
|
正九品
|
典儀所
|
典儀副
|
一人
|
從九品
|
工正
|
一人
|
正八品
|
工正所
|
工副
|
一人
|
從八品
|
伴讀
|
一人
|
從九品
|
|
倉、庫副使後俱革。
|
教授
|
無定員
|
引禮舍人
|
二人
|
未入流
|
倉大使
|
一人
|
倉大副使
|
一人
|
庫大使
|
一人
|
庫大副使
|
一人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教授
|
一人
|
從九品
|
郡王府
|
|
典膳
|
一人
|
正八品
|
教授
|
一人
|
從九品
|
鎮國將軍府
|
|
明朝中書省,為明朝初期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期間的行政中樞。其中丞相為明朝中書省的最高級長官,負責統領六部。明初沿襲元朝制度,設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5]。由中書省統六部,但不設置中書令[6]。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7]。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丞相 |
兩人 |
正一品 |
|
左右各一
洪武十三年廢
|
丞 |
兩人 |
正二品
|
平章政事 |
一人 |
從一品 |
洪武九年汰
|
參知政事 |
一人 |
從二品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左右司各設郎中
洪武十三年廢
|
員外郎 |
一人 |
正六品
|
都事 |
一人 |
正七品
|
檢校 |
一人 |
正七品 |
洪武二年革
|
照磨 |
一人 |
從七品 |
洪武二年革
|
管勾 |
一人 |
從七品 |
洪武十三年廢
|
參軍 |
一人 |
從三品 |
洪武十三年廢
|
斷事官 |
一人 |
從三品 |
洪武二年革
|
斷事 |
一人 |
正七品 |
洪武十三年廢
|
經歷 |
一人 |
正七品
|
知事 |
一人 |
正八品
|
中書舍人 |
十人 |
從七品 |
舊名直省舍人
|
參議 |
一人 |
正三品 |
參議府 |
吳元年革
|
都鎮撫 |
一人 |
正五品 |
都鎮撫司 |
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後廢
|
考功郎 |
一人 |
正七品 |
考功所 |
洪武元年革
|
明朝內閣制度,為明成祖首先確立。內閣乃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明太祖廢除宰相。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大學士均因有太子經師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時期,朝廷事無大小,宣宗均悉數諮詢大學士楊士奇的看法而決定。雖然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召見時得以參與各部事宜,然而其還遠不如楊士奇等內閣成員得以親自接見。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8]。
明朝中書省時期,七卿長官均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罷中書,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設尚書、侍郎一人[9]。六部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屬最高長官為明朝吏部尚書、明朝戶部尚書、明朝禮部尚書、明朝兵部尚書、明朝刑部尚書、明朝工部尚書,其常常與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稱「九卿」。明朝時,重臣任擇須由九卿及外省巡撫、總督公開舉薦,此為廷推。各部司不能單獨決定的國家大事、要事,須經九卿公決,此為廷議。而由三法司無法決定的大型獄訟,以由九卿開會定獄,此為廷鞠或園審。其與明朝內閣構成了明朝的行政權力中心與決策核心。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
左右各一侍郎
|
侍郎 |
兩人 |
正三品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郎中 |
四人 |
正五品 |
文選、驗封、稽勛、考功司
|
每清吏司一員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文選司 |
洪武三十一年增設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考功司 |
正統十一年增設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
左右各一侍郎
|
侍郎 |
兩人 |
正三品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浙江司 |
|
一人 |
江西司 |
|
一人 |
湖廣司 |
|
三人 |
陝西司 |
|
一人 |
廣東司 |
|
二人 |
山東司 |
|
一人 |
福建司 |
|
一人 |
河南司 |
|
四人 |
山西司 |
|
一人 |
四川司 |
|
一人 |
廣西司 |
|
三人 |
貴州司 |
|
三人 |
雲南司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四川司 |
宣德七年增設,後仍革。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雲南司
|
主事 |
七人 |
正六品 |
雲南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浙江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江西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湖廣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陝西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福建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河南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山西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山東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四川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貴州司 |
|
照磨 |
一人 |
正八品 |
照磨所 |
|
檢校 |
一人 |
正九品 |
|
|
提舉 |
一人 |
正八品 |
寶鈔提舉司 |
|
副提舉 |
一人 |
正九品 |
後革
|
典史 |
一人 |
未入流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鈔紙局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印鈔局 |
後革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寶鈔廣惠庫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廣積庫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嘉靖中革
|
典史 |
一人 |
未入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贓罰庫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五人 |
正九品 |
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庫 |
|
副使 |
六人 |
從九品 |
丁字庫二人,嘉靖中革一人,並革乙字、戊字二庫副使。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廣盈庫 |
|
副使 |
二人 |
未入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二人 |
正九品 |
外承運庫 |
後革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承運庫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行用庫 |
後革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倉銀庫 |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嘉靖中革。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御馬倉 |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軍儲倉 |
後革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副使 |
四人 |
未入流 |
長安、東安、西安、北安門倉 |
各副使一人
|
倉舊 |
二人 |
未入流 |
東安門 |
萬曆八年革一人,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 |
隆慶六年革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
|
侍郎 |
兩人 |
正三品
|
|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儀制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祠祭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主客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精膳司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儀制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祠祭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主客司 |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鑄印局 |
|
副使 |
二人 |
未入流 |
萬曆九年革一人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左善世
|
一人
|
正六品
|
僧錄司
|
|
右善世
|
一人
|
正六品
|
左闡教
|
一人
|
正六品
|
右闡教
|
一人
|
正六品
|
左講經
|
一人
|
正八品
|
右講經
|
一人
|
正八品
|
左覺義
|
一人
|
正八品
|
右覺義
|
一人
|
正八品
|
左正一
|
一人
|
正六品
|
道錄司
|
|
右正一
|
一人
|
正六品
|
左演法
|
一人
|
正六品
|
右演法
|
一人
|
正六品
|
左至靈
|
一人
|
正八品
|
右至靈
|
一人
|
正八品
|
左玄義
|
一人
|
從八品
|
右玄義
|
一人
|
從八品
|
神樂觀提點
|
一人
|
正六品
|
知觀
|
一人
|
從八品
|
嘉靖中革
|
龍虎山正一真人
|
一人
|
正二品
|
|
閣皁山靈官
|
一人
|
正八品
|
|
三茅山靈官
|
一人
|
正八品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
|
侍郎 |
兩人 |
正三品 |
|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郎中 |
二人 |
正五品 |
武選司 |
|
郎中 |
二人 |
正五品 |
職方司 |
|
郎中 |
二人 |
正五品 |
車駕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武庫司 |
萬曆九年並革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武選司 |
後革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武庫司 |
後革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職方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
|
主事 |
三人 |
正六品 |
武選司 |
|
主事 |
四人 |
正六品 |
職方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車駕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武庫司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會同館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大通關 |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rowspan="3" |
|
侍郎 |
一人 |
正三品 |
|
司務 |
一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浙江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江西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湖廣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陝西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廣東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山東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福建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河南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山西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四川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廣西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貴州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雲南司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rowspan="2"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浙江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江西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湖廣司 |
萬曆中革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陝西司 |
萬曆中革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廣東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山東司 |
萬曆中革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福建司 |
萬曆中革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河南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山西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四川司 |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廣西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貴州司 |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雲南司 |
|
照磨 |
一人 |
正八品 |
照磨所 |
|
檢校 |
一人 |
正九品 |
|
|
司獄 |
六人 |
從九品 |
司獄司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尚書 |
一人 |
正二品 |
rowspan="3" |
rowspan="3" |
|
侍郎 |
一人 |
正三品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司務廳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營繕司 |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虞衡司
|
郎中 |
五人 |
正五品 |
都水司
|
郎中 |
一人 |
正五品 |
屯田司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
|
員外郎 |
二人 |
從五品 |
營繕司 |
|
員外郎 |
一人 |
從五品 |
虞衡司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
|
主事 |
五人 |
正六品 |
都水司 |
|
主事 |
三人 |
正六品 |
營繕司
|
主事 |
二人 |
正六品 |
虞衡司
|
主事 |
一人 |
正六品 |
屯田司
|
所正 |
一人 |
正七品 |
營繕所 |
|
所副 |
二人 |
正八品
|
所丞 |
二人 |
正九品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文思院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皮作局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鞍轡局 |
隆慶元年革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寶源局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嘉靖間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顏料局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軍器局 |
|
副使 |
二人 |
從九品 |
後革一人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節慎庫 |
嘉靖八年設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織染所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大使 |
一人 |
正九品 |
雜造局 |
|
副使 |
一人 |
從九品
|
提舉 |
一人 |
正八品 |
大通關提舉司 |
萬曆二年革。
|
副提舉 |
二人 |
正九品 |
後革
|
典史 |
一人 |
未入流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柴炭司 |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大理寺是掌管刑獄的中央審理機關。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正三品 |
大理寺 |
|
少卿 |
一人 |
正四品
|
左右各一
|
寺丞 |
一人 |
正五品
|
寺正 |
一人 |
正六品
|
寺副 |
一人 |
從六品
|
評事 |
四人 |
正七品
|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大理寺司務廳 |
|
太常寺是掌管宗廟祭祀的機構。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正三品 |
太常寺 |
|
少卿 |
二人 |
正四品 |
太常寺 |
|
寺丞 |
二人 |
正六品 |
太常寺 |
|
典簿 |
二人 |
正七品 |
太常寺典簿廳 |
|
博士 |
二人 |
正八品 |
太常寺 |
|
協律郎 |
五人 |
正八品 |
太常寺 |
|
贊禮郎 |
三十一人 |
正九品 |
太常寺 |
|
司樂 |
三十四人 |
從九品 |
太常寺 |
|
奉祀 |
一人 |
從七品 |
天壇、地壇、朝日壇、夕月壇、先農壇、帝王廟、祈穀殿、長陵、獻陵、景陵、裕陵、 茂陵、泰陵、顯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一人 |
|
祀丞 |
二人 |
從八品 |
天壇、地壇、朝日壇、夕月壇、先農壇、帝王廟、祈谷殿、長陵、獻陵、景陵、裕陵、 茂陵、泰陵、顯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二人 |
|
吏目 |
一人 |
從九品 |
太常寺犧牲所 |
|
少卿 |
一人 |
正四品 |
提督四夷館 |
|
光祿寺是掌理膳食的官署。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光祿寺卿 |
一人 |
從三品 |
光祿寺 |
|
光祿寺少卿 |
二人 |
正五品 |
光祿寺 |
|
寺丞 |
二人 |
從六品 |
光祿寺 |
|
典簿 |
二人 |
從七品 |
光祿寺典簿廳 |
|
錄事 |
一人 |
從八品 |
光祿寺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一人 |
|
署正 |
一人 |
從六品 |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一人 |
|
署丞 |
四人 |
從七品 |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 |
|
監事 |
四人 |
從八品 |
光祿寺 |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光祿寺司牲司 |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光祿寺司牲司 |
後革
|
大使 |
一人 |
從九品 |
光祿寺司牧局 |
嘉靖七年革。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光祿寺銀庫 |
|
太僕寺是掌牧馬之政令,屬兵部。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從三品 |
太僕寺 |
|
少卿 |
三人 |
正四品 |
太僕寺 |
|
寺丞 |
四人 |
正六品 |
太僕寺 |
|
主簿 |
一人 |
從七品 |
太僕寺主簿廳 |
|
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僕寺常盈庫 |
|
監正 |
一人 |
正九品 |
太僕寺牧監 |
後革
|
監副 |
一人 |
從九品 |
太僕寺牧監 |
後革
|
錄事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僕寺牧監 |
後革
|
群長 |
一人 |
未入流 |
太僕寺群 |
後革
|
鴻臚寺是掌管朝會賓客吉凶禮儀之事。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正四品 |
鴻臚寺 |
|
左少卿 |
一人 |
從五品 |
|
右少卿 |
一人 |
從五品 |
|
左寺丞 |
一人 |
從六品 |
|
右寺丞 |
一人 |
從六品 |
|
主簿 |
一人 |
從八品 |
鴻臚寺主簿廳 |
|
署丞 |
一人 |
正九品 |
鴻臚寺司儀署 |
|
署丞 |
一人 |
正九品 |
鴻臚寺司賓署 |
|
鳴贊 |
九人 |
從九品 |
鴻臚寺 |
|
序班 |
四十八人 |
從九品 |
|
都察院明朝監察機關。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左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二品 |
都察院 |
|
右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二品 |
都察院 |
|
左副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三品 |
都察院 |
|
右副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三品 |
都察院 |
|
左僉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四品 |
都察院 |
|
右僉都御史 |
無定員 |
正四品 |
都察院 |
|
經歷 |
一人 |
正六品 |
都察院經歷司 |
|
都事 |
一人 |
正七品 |
都察院 |
|
司務 |
二人 |
從九品 |
都察院司務廳 |
|
照磨 |
一人 |
正八品 |
都察院照磨所 |
|
檢校 |
一人 |
正九品 |
都察院 |
|
司獄 |
一人 |
從九品 |
都察院司獄 |
|
監察御史 |
一百十人 |
正七品 |
都察院 |
|
通政使司與各部門之間的收發出納機關,處理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
明以後翰林院成為養才儲望之所,負責修書撰史,起草詔書,為皇室成員侍讀,擔任科舉考官等。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學士 |
一人 |
正五品 |
翰林院 |
|
侍讀學士 |
二人 |
從五品 |
|
侍講學士 |
二人 |
從五品 |
|
侍讀 |
二人 |
正六品 |
|
侍講 |
二人 |
正六品 |
|
五經博士 |
九人 |
正八品 |
|
典籍 |
二人 |
從八品 |
|
侍書 |
二人 |
正九品 |
|
待詔 |
六人 |
從九品 |
|
孔目 |
一人 |
未入流 |
|
史官修撰 |
無定員 |
從六品 |
|
編修 |
無定員 |
正七品 |
|
檢討 |
無定員 |
從七品 |
|
庶吉士 |
無定員 |
未入流 |
|
國子監是教育體系之最高學府;同時作為當時國家教育的主管機構,隸屬禮部。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祭酒 |
一人 |
從四品 |
國子監 |
|
司業 |
一人 |
正六品 |
國子監 |
|
監丞 |
一人 |
正八品 |
國子監繩愆廳 |
|
五經博士 |
五人 |
從八品 |
國子監博士廳 |
|
助教 |
十五人 |
從八品 |
國子監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 |
|
學正 |
十人 |
正九品 |
國子監 |
|
學錄 |
七人 |
從九品 |
國子監 |
|
典簿 |
一人 |
從八品 |
國子監典簿廳 |
|
典籍 |
一人 |
從九品 |
國子監典籍廳 |
|
掌饌 |
二人 |
未入流 |
國子監掌饌廳 |
|
衍聖公 |
一人 |
正二品 |
孔氏世襲 |
|
教授 |
|
從九品 |
教授司 |
孔、顏、曾、孟四氏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吏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吏科
|
|
戶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戶科
|
|
禮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禮科
|
|
兵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兵科
|
|
刑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刑科
|
|
工科都給事中
|
一人
|
正七品
|
工科
|
|
吏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吏科
|
|
吏科右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吏科
|
|
戶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戶科
|
|
戶科右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戶科
|
|
禮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禮科
|
|
禮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禮科
|
|
兵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兵科
|
|
兵科右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兵科
|
|
刑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刑科
|
|
刑科右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刑科
|
|
工科左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工科
|
|
工科右給事中
|
一人
|
從七品
|
工科
|
|
給事中
|
四人
|
從七品
|
吏科
|
|
給事中
|
六人
|
從七品
|
禮科
|
|
給事中
|
八人
|
從七品
|
戶科
|
|
給事中
|
十人
|
從七品
|
兵科
|
|
給事中
|
八人
|
從七品
|
刑科
|
|
給事中
|
四人
|
從七品
|
工科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正五品 |
尚寶司 |
|
少卿 |
一人 |
從五品
|
司丞 |
三人 |
正六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中書舍人
|
二十人
|
從七品
|
中書科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司正
|
一人
|
正七品
|
行人司
|
|
左司副
|
一人
|
從七品
|
行人司
|
|
右司副
|
一人
|
從七品
|
行人司
|
|
行人
|
三十七人
|
正八品
|
行人司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監正
|
一人
|
正五品
|
欽天監
|
|
監副
|
二人
|
正六品
|
欽天監主簿廳
|
|
主簿
|
一人
|
正八品
|
欽天監主簿廳
|
|
官正
|
五人
|
正六品
|
欽天監
|
春、夏、中、秋、冬各一人
|
五官靈台郎
|
四人
|
從七品
|
欽天監
|
|
五官保章正
|
一人
|
正八品
|
五官挈壺正
|
一人
|
從八品
|
五官監候
|
二人
|
正九品
|
五官司歷
|
二人
|
從九品
|
五官司晨
|
二人
|
漏刻博
|
一人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監正
|
兩人
|
正五品
|
|
左右各一
|
監副
|
正六品
|
監丞
|
正七品
|
典署
|
四人
|
正七品
|
|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一人
|
署丞
|
正八品
|
錄事
|
正九品
|
典簿
|
正九品
|
典簿廳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教授
|
一人
|
從九品
|
京衛武學
|
|
訓導
|
一人
|
未入流
|
武學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奉鑾
|
一人
|
正九品
|
教坊司
|
|
左韶舞
|
一人
|
從九品
|
右韶舞
|
一人
|
從九品
|
左司樂
|
一人
|
從九品
|
右司樂
|
一人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從三品
|
行太僕寺
|
|
少卿
|
一人
|
正四品
|
寺丞
|
無定員
|
正六品
|
主簿
|
一人
|
從七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卿
|
一人
|
從三品
|
苑馬寺
|
|
少卿
|
一人
|
正四品
|
|
寺丞
|
無定員
|
正六品
|
|
主簿
|
一人
|
從七品
|
|
監正
|
一人
|
正九品
|
苑馬寺牧監
|
|
監副
|
一人
|
從九品
|
苑馬寺牧監
|
|
錄事
|
一人
|
未入流
|
苑馬寺牧監
|
|
圉長
|
一人
|
從九品
|
苑馬寺各苑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都轉運使
|
一人
|
從三品
|
都轉運鹽使司
|
|
同知
|
一人
|
從四品
|
副使
|
一人
|
從五品
|
判官
|
無定員
|
從六品
|
經歷
|
一人
|
從七品
|
都轉運鹽使司經歷司
|
知事
|
一人
|
從八品
|
都轉運鹽使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提舉
|
一人
|
從五品
|
鹽課提舉司
|
|
同提舉
|
一人
|
從六品
|
副提舉
|
無定員
|
從七品
|
吏目
|
一人
|
從九品
|
庫大使
|
一人
|
未入流
|
副使
|
一人
|
未入流
|
提舉
|
一人
|
從五品
|
市舶提舉司
|
|
副提舉
|
二人
|
從六品
|
吏目
|
一人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布政使
|
一人
|
從二品
|
承宣布政使司
|
左右各一
|
參政
|
無定員
|
從三品
|
參議
|
從四品
|
都事
|
一人
|
從七品
|
|
檢校
|
正九品
|
經歷
|
從六品
|
承宣布政使司經歷司
|
|
照磨
|
從八品
|
承宣布政使司照磨所
|
理問
|
從六品
|
承宣布政使司理問所
|
副理問
|
從七品
|
提控案牘
|
未入流
|
司獄
|
從九品
|
承宣布政使司司獄司
|
大使
|
六人
|
從九品
|
雜造局、軍器局、寶泉局、織染局、庫、倉各一
|
副使
|
未入流
|
按察使
|
一人
|
正三品
|
提刑按察使司
|
|
按察副使
|
正四品
|
僉事
|
無定員
|
正五品
|
知事
|
一人
|
正八品
|
檢校
|
從九品
|
經歷
|
正七品
|
提刑按察使司經歷司
|
|
照磨
|
正九品
|
提刑按察使司照磨所
|
司獄
|
從九品
|
提刑按察使司司獄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府尹
|
一人
|
正三品
|
順天府
|
|
府丞
|
正四品
|
治中
|
正五品
|
通判
|
三人
|
正六品
|
推官
|
一人
|
從六品
|
儒學教授
|
從九品
|
訓導
|
未入流
|
知事
|
從八品
|
檢校
|
未入流
|
經歷
|
從七品
|
順天府經歷司
|
|
照磨
|
從九品
|
順天府照磨所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指揮
|
各一人
|
正六品
|
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
|
|
副指揮
|
各四人
|
正七品
|
吏目
|
各一人
|
未入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知府
|
一人
|
正四品
|
府
|
|
同知
|
無定員
|
正五品
|
通判
|
正六品
|
推官
|
一人
|
正七品
|
知事
|
正九品
|
檢校
|
未入流
|
經歷
|
正八品
|
府經歷司
|
|
照磨
|
從九品
|
府照磨所
|
司獄
|
未入流
|
府司獄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知州
|
一人
|
從五品
|
州
|
|
同知
|
無定員
|
從六品
|
判官
|
從七品
|
吏目
|
一人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知縣
|
一人
|
正七品
|
縣
|
|
縣丞
|
正八品
|
主簿
|
正九品
|
典史
|
未入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巡檢
|
|
正九品
|
巡檢司
|
|
副巡檢
|
|
從九品
|
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各屬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都督
|
兩人
|
正一品
|
都督府
|
左右各一
|
都督同知
|
無定員
|
從一品
|
|
都督僉事
|
正二品
|
都事
|
一人
|
從七品
|
經歷
|
從五品
|
都督府經歷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指揮使
|
一人
|
正三品
|
(京)衛指揮使司
|
兩類各一
|
指揮同知
|
二人
|
從三品
|
指揮僉事
|
四人
|
正四品
|
知事
|
一人
|
正八品
|
吏目
|
從九品
|
倉大使
|
未入流
|
副使
|
鎮撫
|
二人
|
從五品
|
(京)衛指揮使司鎮撫司
|
|
經歷
|
一人
|
從七品
|
(京)衛指揮使司經歷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儀衛正
|
一人
|
正五品
|
王府儀衛司
|
|
儀衛副
|
二人
|
從五品
|
典仗
|
六人
|
正六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正留守
|
一人
|
正二品
|
留守司
|
|
副留守
|
一人
|
正三品
|
指揮同知
|
二人
|
從三品
|
都事
|
一人
|
正七品
|
吏目
|
一人
|
未入流
|
經歷
|
一人
|
正六品
|
留守司經歷司
|
|
斷事
|
一人
|
正六品
|
留守司斷事司
|
副斷事
|
一人
|
正七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都指揮使
|
一人
|
正二品
|
都指揮使司
|
|
都指揮同知
|
二人
|
從二品
|
都指揮僉事
|
四人
|
正三品
|
都事
|
一人
|
正七品
|
吏目
|
一人
|
未入流
|
經歷
|
一人
|
正六品
|
都指揮使司經歷司
|
斷事
|
一人
|
正六品
|
都指揮使司斷事司
|
副斷事
|
一人
|
正七品
|
司獄
|
一人
|
從九品
|
都指揮使司司獄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正千戶
|
一人
|
正五品
|
千戶所
|
|
副千戶
|
二人
|
從五品
|
鎮撫
|
二人
|
從六品
|
百戶
|
十人
|
正六品
|
總旗官
|
二十人
|
正七品
|
|
小旗官
|
百人
|
從七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宣慰使
|
一人
|
從三品
|
宣慰使司
|
|
同知
|
正四品
|
副使
|
從四品
|
僉事
|
正五品
|
都事
|
正八品
|
經歷
|
從七品
|
宣慰使司經歷司
|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宣撫使
|
一人
|
從四品
|
宣撫司
|
|
同知
|
正五品
|
副使
|
從五品
|
僉事
|
正六品
|
知事
|
正九品
|
照磨
|
從九品
|
經歷
|
從八品
|
宣撫司經歷司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安撫使
|
一人
|
從五品
|
安撫司
|
|
同知
|
正六品
|
副使
|
從六品
|
僉事
|
正七品
|
吏目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招討使
|
一人
|
從五品
|
招討司
|
|
副招討
|
一人
|
正六品
|
吏目
|
一人
|
從九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長官
|
一人
|
正六品
|
長官司
|
|
副長官
|
一人
|
從七品
|
吏目
|
一人
|
未入流
|
名稱
|
人數
|
秩品
|
所屬
|
備註
|
都統使
|
一人
|
從二品
|
都統使司
|
|
宣撫使
|
一人
|
從四品
|
宣撫司
|
|
同知
|
一人
|
正五品
|
副使
|
一人
|
從五品
|
僉事
|
一人
|
正六品
|
明按舊制,文武官員具名均有表示其官品的散官階。散官階以品階為基礎,每品上根據資歷與功勞稽考的結果再分為初授階、升授階、加授階三階。按洪武十四年制,「初入仕者」「任內未初考而遷調改降升等者」「考核平常、量才降等非貶降者」得初授階,「初考稱職者」「任內已及初考,遷調改除而品級仍前者」「任內以升授,未及再考,遷調改除而品級仍前者」得升授階,「凡及兩考而事跡顯著者」得加授階[10]。有明計文散階四十二階,武散階三十階(武官最低只及從六品故)。
另外,文武官員按其功勞亦授勳階以示榮寵。有明計文勛位十轉,武勛位十二轉。
品秩
|
階位
|
文散階
|
武散階
|
文勛階
|
武勛階
|
正一品 |
升授階 |
特進光祿大夫 |
上柱國(贈官) 左、右柱國
|
初授階 |
特進榮祿大夫
|
從一品 |
升授階 |
光祿大夫 |
柱國
|
初授階 |
榮祿大夫
|
正二品 |
加授階 |
資德大夫 |
龍虎將軍 |
正治上卿 |
上護軍
|
升授階 |
資政大夫 |
金吾將軍
|
初授階 |
資善大夫 |
驃騎將軍
|
從二品 |
加授階 |
正奉大夫 |
奉國將軍 |
正治卿 |
護軍
|
升授階 |
通奉大夫 |
定國將軍
|
初授階 |
中奉大夫 |
鎮國將軍
|
正三品 |
加授階 |
正議大夫 |
昭武將軍 |
資治尹 |
上輕車都尉
|
升授階 |
通議大夫 |
昭毅將軍
|
初授階 |
嘉議大夫 |
昭勇將軍
|
從三品 |
加授階 |
大中大夫 |
安遠將軍 |
資治少尹 |
輕車都尉
|
升授階 |
中大夫 |
定遠將軍
|
初授階 |
亞中大夫 |
懷遠將軍
|
正四品 |
加授階 |
中議大夫 |
廣威將軍 |
贊治尹 |
上騎都尉
|
升授階 |
中憲大夫 |
宣威將軍
|
初授階 |
中順大夫 |
明威將軍
|
從四品 |
加授階 |
朝請大夫 |
信武將軍 |
贊治少尹 |
騎都尉
|
升授階 |
朝議大夫 |
顯武將軍
|
初授階 |
朝列大夫 |
宣武將軍
|
正五品 |
升授階 |
奉政大夫 |
武節將軍 |
修正庶尹 |
驍騎尉
|
初授階 |
奉議大夫 |
武德將軍
|
從五品 |
升授階 |
奉直大夫 |
武毅將軍 |
協正庶尹 |
飛騎尉
|
初授階 |
奉訓大夫 |
武略將軍
|
正六品 |
升授階 |
承德郎 |
承信校尉 |
- |
雲騎尉
|
初授階 |
承直郎 |
昭信校尉
|
從六品 |
升授階 |
儒林郎、宣德郎[註 1] |
忠武校尉 |
- |
武騎尉
|
初授階 |
承務郎 |
忠顯校尉
|
正七品 |
升授階 |
文林郎、宣議郎[註 2] |
|
初授階 |
承事郎
|
從七品 |
升授階 |
征仕郎
|
初授階 |
從仕郎
|
正八品 |
升授階 |
修職郎
|
初授階 |
迪功郎
|
從八品 |
升授階 |
修職佐郎
|
初授階 |
迪功佐郎
|
正九品 |
升授階 |
登仕郎
|
初授階 |
將仕郎
|
從九品 |
升授階 |
登仕佐郎
|
初授階 |
將仕佐郎
|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諡葬之事。凡宗室陳請,為聞於上,達材能,錄罪過。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並以親王領之。秦王樉為令,晉王竾、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隸、楚王楨為左、右宗人。其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而所領亦盡移之禮部。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五品典出納文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無定員,無專授。洪武三年,授李善長太師,徐達太傅。先是,常遇春已贈太保。三孤無兼領者。建文、永樂間罷公、孤官,仁宗複設。永樂二十二年八月,複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敕太師、英國公張輔,少師、吏部尚書蹇義,少傅、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戶部尚書夏原吉,各輟所領,侍左右,咨訪政事。公孤之官,幾於專授。逮義、原吉卒,士奇還領閣務。自此以後,公、孤但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而文臣無生加三公者,惟贈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楊廷和太傅,辭不受。其後文臣得加三公惟張居正,萬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師。」
- ^ 3.0 3.1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並從一品掌以道德輔導太子,而謹護翼之。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並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觀三公之道德而教諭焉。太子賓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贊相禮儀,規誨過失。皆東宮大臣,無定員,無專授。洪武元年,太祖有事親征,慮太子監國,別設宮僚或生嫌隙,乃以朝臣兼宮職: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徐達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祖兼太子賓客。三年,禮部尚書陶凱請選人專任東宮官,罷兼領,庶於輔導有所責成。帝諭以江充之事可為明鑒,立法兼領,非無謂也。由是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惟永樂間,成祖幸北京,以姚廣孝專為太子少師,留輔太子。自是以後,終明世皆為虛銜,於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
- ^ 清·龍文彬等,《明會要》(卷29):「十九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師。二十五年,馮勝兼太子太師,藍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孫恪兼太子太保,詹徽兼太子少保,皆不聞有關掌,以虛名被之而已」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09):「中書令時中書及都督府議倣元制,設中書令,太子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長,學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講習經傳,博通古今,識達機宜。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作中書令乎?」遂不設。」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統領紅職.置屬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都事、檢校,正七品,照磨、管勾,從七品.參議府,參議,正三品,參軍、斷事官,從三品,斷事、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鎮撫司,都鎮撫,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吳元年革參議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檢校所、斷事官。七年設直省舍人十人,尋改中書舍人。」
- ^ [清]張廷玉 等,《明史·職官志》(卷72):「而殿閣大學士只備顧問,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迨仁、宣朝,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內柄無大小,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雖吏部蹇義、戶部夏原吉時召見,得預各部事,然希闊不敵士奇等親。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72):「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設尚書、侍郎一人。」
- ^ 明·徐學聚:《國朝典匯》卷三五《吏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