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

格式手冊規範中文數字和阿拉伯數字如何表示日期與數值,目的在讓所有條目的編輯風格一致,至少在同一條目內是如此。

下述規範並非不能變動,不同風格也可能有不同優點。但風格一致將使維基更易於閱讀、使用、撰寫、編輯。

原則

阿拉伯數字應使用半角數字,而非全形。

中英文及阿拉伯數字混用以表示延續範圍,應使用中文的一字線連接號「—」(U+2014)。在無歧義的情況下請避免使用浪號「~」和「~」[1]。例如:1906年—1967年10月17日、15公里—200公里。

選用阿拉伯數字或者中文數字,可有三種情形:

時間

年月日

公元紀年

公元紀年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結尾加上「年」以避免混淆,公元前的年份則先加「前」字:

  • 正確:386年、 前386年
  • 錯誤:386、 前386

原則上不應當對日期和時間添加內部連結,詳情請見Wikipedia:格式手冊/連結#日期。但如果覺得有必要添加(條目內不建議添加,僅限特殊情況,請前往「互助客棧」依討論共識而定),可以用這個格式:[[1911年]][[10月10日]]

年份不應簡寫,以避免誤解:

  • 正確:1990年
  • 錯誤:90年、九〇年或九零年

公元紀年以年月日表示時,不加上不必要的英語leading zero

  • 正確:2024年1月1日
  • 錯誤:2024年01月01日

「1990年代」可寫成「20世紀90年代」(並添加內鏈),但不能簡化成「90年代」、「九〇年代」或「九零年代」。

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可用「零」或「〇」表示,但不要用「0」代替,並應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

  • 正確:二〇一三年 或 二零一三年
  • 錯誤:二0一三年

ISO 8601 規定,公元紀年以全阿拉伯數字和符號表示時,年月日之間以半字線「-」隔開;當月和日是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

  • 正確:1994-01-01、1994-11-03
  • 錯誤:1994-1-1、1994-11-3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日期表示法是專門用來註明文章的寫作日期和事件,或在引用參考文獻時列明著作日期的,可寫在文章標題下面或結尾處,但不能出現在正文中。

儒略曆與格里曆

現行的格里曆啟用於公元1582年10月15日,從該日起的日期應使用格里曆表示,而此前的日期則通用儒略曆

由於各地區接納格里曆的時間有先後,以及存在使用外推格里曆追溯既往等情況,當日期所屬曆法異於上述約定時,應註明該曆法。

民國紀年

民國紀年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使用民國紀年時應附帶公元紀年,並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

  • 正確:民國113年(2024年)、民國一百十一年(2022年)、2024年(民國113年)、2022年(民國一百十一年)

如果民國紀年後面的月日採用的是農曆,月和日則要用漢字:

  • 正確:民國113年臘月初十
  • 錯誤:民國113年臘月初10

夏曆與干支紀年的月日

夏曆與干支紀年的月日應該用漢字表示:

  • 正確:正月初三 臘月廿三 甲子年七月一日
  • 錯誤:正月初3 臘月23 甲子年7月1日

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

各民族的非公曆紀年與中國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歷史紀年相同,應該使用漢字,不能使用阿拉伯數字。然而,由於日本在學術上也採用阿拉伯數字來表示紀年,因此日本的年號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中國古代紀年除非必需,否則不另加干支和朝代名:

  • 正確:秦文公四十四年(前722年)、藏曆陽木龍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日本慶應三年(1867年)或日本慶應3年(1867年)、前722年(秦文公四十四年)、1964年10月1日(藏曆陽木龍年八月二十六日)
  • 錯誤:秦文公44年(前722年)、藏曆陽木龍年8月26日(1964年10月1日)

含月日簡稱的詞組

含有月日簡稱的事件、節日等的名稱,如果涉及一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應用間隔號「·」將表示月和日的數字隔開,避免歧義:

若個位數則不必加間隔號:

註:是否使用引號,視事件的知名度而定。知名度很高的事件可以不用引號,如果是近期發生的知名度不高的事件,則需要使用引號以引起注意。

時分秒

書寫時、分、秒等時刻時,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4時、9時40分、15時40分、下午3點40分、14時12分36秒。也可採用24小時制格式,時、分、秒的分隔符為冒號「:」。如果時、分、秒為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如果表示的是「0」的話,個位和十位都要用「0」,例如:04:00、09:40、15:40、14:12:36。

勿用模稜兩可的時間詞

條目之中,應該準確列明事件的發生時間:

  • 正確:2010年,中國成功舉辦了世博會。
  • 錯誤:今年,中國成功舉辦了世博會。
  • 正確:普京將會在2012年12月21日訪華。
  • 錯誤:普京將會在近期訪華。
  • 正確:2008年以來,喬布斯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 錯誤:近年來,喬布斯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 正確:上海軌道交通世博專線於2010年11月1日退出運營。
  • 錯誤:上海軌道交通世博專線於11月1日退出運營。

事件A為事件B定位表達,在上下文未提及事件A發生時間之時應避免使用:

  • 正確:2008年奧運籌備期間,北京新建了A路,擴寬了B路。
  • 錯誤:奧運籌備期間,北京新建了A路,擴寬了B路。

數字

整數一至十的書寫

一至十的整數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則漢字、阿拉伯數字都可使用,例如:一個人、三本書、讀了十遍、5個百分點。

  • 正確:這個地區的高等學校有新聞系6個、新聞專業科系7個
  • 錯誤:這個地區的高等學校有新聞系6個、新聞專業科系七個

為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若兩組或多組數據並列,則必須統一格式。若其中至少一組數據被本指引禁止使用某種格式,則其他與之並列者亦不可使用。

定型詞的書寫

定型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詞語中作為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

物理量量值的書寫

物理量量值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並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惟在無關數學、科學的條目中,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例如:「一百五十平方米」應寫作「150平方米」或「150 m2」。

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

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為便於定位讀數或移行,可以同時使用「萬」、「億」等作單位,故「萬X」、「億X」等104的倍數級的中文數字量值一般視為單位的一部分。如:「一億四千五百萬」應寫成「145,000,000」、「1.45億」或「1億4500萬」,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寫成「14,500萬」。

約數的書寫

用「約」、「多」、「餘」、「左右」、「上下」等表示的約數可選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惟「物理量量值的書寫」另有規定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的情形例外。

帶有「幾」字的數字表示約數時,必須使用漢字:

  • 正確:五十幾人
  • 錯誤:50幾人

一般量詞前的數值

一般量詞前面的數字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不應使用漢字表示,惟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

  • 正確:200人、1000名、5000年
  • 錯誤:兩百人、一千名、五千年

概數的兩個鄰數之間的書寫

相鄰的兩個數字並列連用表示概數時,必須使用漢字,連用的兩個數字之間不得用頓號「、」隔開:

  • 正確:三五天、一千七八百元、一二十個
  • 錯誤:3、5天、 一千七、八百元、 1、20個

金錢單位前的數字

非物理量值的單位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惟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例如:20元、10.1萬元、300美元、290億英鎊等。

多位數字的分節

對於多位數字的,應該適當分節,以助於讀者理解。分節時可使用撇節法劃分。

三位撇節法對於小數點前或後超過四位的數,從小數點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數字一組,組間空四分之一個漢字(二分之一個阿拉伯數字)的位置,或以「,」(半角逗號)按千分節,例如:123,456.0789。純小數通常不省略個位數的「0」,例如:「0.46」而非「.46」。

中文的四位撇節法運用「萬」、「億」兩個單位,與阿拉伯數字混用時也可輕易理解,例如:「345,000,000」也可寫成「3.45億」、「三億四千五百萬」、「3億4500萬」,但一般不寫作「3億4千5百萬」。四位撇節法不在數學、科學相關條目中使用,惟符合「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的規定者例外。

只有四位或五位的阿拉伯數字可不進行分節。

同一數值不能換行

同一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的數值,要使其在同一行,避免出現斷行或者換行的情況,以免出現歧義:

  • 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1990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1億3368萬2501人
  • 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1990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1億33
    68萬2501人

代號、代碼和序號

軍隊的編排應用漢字,部隊番號、文件編號、證件號碼和其他序列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古代典籍的版次、卷次、頁碼應參照原文獻,其餘文書則一般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常用的數學符號

  • 一些數學符號難以直接輸入,可使用編輯器菜單插入,或代之以此處所列的HTML字符實體引用(形如÷)。
  • 若需要以不同於普通文本的形式顯示數學公式,可使用{{mvar}}(用於單字母變量)和{{math}}(用於複雜表達式)模板。更多方法詳見Help:數學公式
常用的數學符號
符號名稱 符號 HTML實體 備註
加號/正號 + +
減號/負號 − 大多數程式語言則使用連字暨減號-)表示減號/負號。
正負號 ± ±
乘號 ⋅ 間隔號·)不同。
× ×
除號 ÷ ÷ 另有斜線/)常用以表示除法分數,如1/2可表示一除以二二分之一
等號 = = 調用模板時若省略編號參數的參數名(形如1=),參數值中的等號會被錯誤解析,寫上參數名或使用{{=}}魔術字即可避免。
約等號 ≈
不等號 ≠
小於號 < &lt;
小於等於號 &le;
大於號 > &gt;
大於等於號 &ge;

註釋

  1. ^ 參見維基百科:格式手冊之第2節「時間、數字、度量衡」和7.14節「連接號」。

參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