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評選/存檔/2014年未能通過之存檔

Chinuan12623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洛陽市

 

洛陽市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81,514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1月20日 至 2014年2月3日
說明:多個段落無腳註,個人認為已不符標準。—LC 2014年1月20日 (一) 00:07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之處並簽名;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意見:這個條目根本就不是FA,所以以提名者這樣的理由將此條目提交至FAC評選簡直就是多此一舉!希望提名者不要再做那些無聊的浪費社群時間的事情!--To be №.N 2014年1月20日 (一) 10:57 (UTC)

灼傷

主編者撤回申請。--劉嘉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02:25 (UTC)
 

灼傷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0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2月21日 至 2014年3月7日
說明:Translators without borders (Gilbert Lin and Yi Yuan) 翻譯。內容完備,來源可支撐。—Yexiaoxing留言2014年2月21日 (五) 17:08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高度特色,翻譯專業。--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2月23日 (日) 10:10 (UTC)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之處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svg未翻譯。對比[1],似乎條目內容還有不足,而且灼傷整形方面似乎也沒提及。另,可以參考en:Talk:Burn/GA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25日 (二) 02:50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且不說圖片上的英文未翻譯。流行病學一段圖示的no data 至少可以翻譯成無數據吧?--Fxqf留言2014年2月27日 (四) 10:16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由熱力導致的損害,英文稱為Burn,中文病名則一律稱為「燒傷」。對於醫學這種專業性極強的領域,非專業人士還是不要參與了,否則事倍功半不說,還易誤導他人。「」一條目已錯誤連篇,本條目乾脆連名稱都不對。請編者不要只看英文條目,有空翻一翻中文的醫學教材。--Zhangzhugang留言2014年2月28日 (五) 14:46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1. 撤回申請。 --Yexiaoxing留言2014年2月28日 (五) 15:42 (UTC)



主編者撤回申請。--劉嘉留言2014年3月6日 (四) 02:25 (UTC)

加拿大

結果7支持,2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劉嘉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0:42 (UTC)
 

加拿大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63,492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4月19日 至 2014年5月3日
說明:譯自英文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Canadian/Call Me Maybe2014年4月19日(六) 08:53(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提名人票。--Canadian/Call Me Maybe2014年4月19日(六) 08:56(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標準。— lssrn45 | talk 2014年4月23日 (三) 04:52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分、內文全面,已達標準。--Iamtrash留言2014年4月24日 (四) 08:12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與內容均充足。--Francisco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0:33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裏,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4年4月25日 (五) 15:22 (UTC)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符合標準--ILMRT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3:15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下方問題已解決。--HYH.124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14:08 (UTC)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之處並簽名;
  1. 正文跨語言連結!而且還有六個之多!仍然有失效連結。--劉嘉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1:58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劉嘉。包括羅伯特·哈里斯全民公投海岸山脈國會山11項條約等。相關規定請參閱:Wikipedia:格式手冊/連結#跨語言連結。-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4年4月29日 (二) 16:08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做了一些調整,但時間實在不夠,請主編把死鏈修復,第85號參考的引文由於使用了模板,導致出現「Ie, lakes over 3平方千米(300公頃) in area. 」這樣的文字,建議去掉模板,用原文的文字表示。參考文獻應儘可能統一用模板表示。一些語句還需要調整,翻譯痕跡太重。首段中單獨出現的「加拿大」三字有19次之多,實際有超過一半可以(也應該)出掉或用別的方式(如「該國」)代替。「七個加拿大八個最大的城市」這個可謂不知所云,其實應該是「加拿大八大城市中的七個」,標點符號方面,破折號應該是「——」,而不是「-」。條目的基礎打得很好,需要改進的除了小細節外,主要就是行文,花上一兩天時間應該可以有明顯改善。--劉嘉留言2014年4月20日 (日) 04:10 (UTC)
    (:)回應感謝閣下對條目的修改並提出意見。本人已對閣下所指出的問題作出修正。但本人有一個問題想請問閣下,本人想知道閣下是如何修復死鏈,請閣下能告訴本人以便本人日後能自行修復死鏈。在此本人再次感謝閣下對條目的付出。--Canadian/Call Me Maybe 2014年4月21日 (一) 12:37 (UTC)
    @Cobytang可上網搜索看有沒有機器存檔,否則就另找來源替換。在搜尋引擎打關鍵詞就可以了。--HYH.124留言2014年4月23日 (三) 15:41 (UTC)
    感謝您的建議,本人已對以上問題作出修正。God save the Queen, and God save Canada/Call Me Maybe 2014年5月1日 (四) 04:33 (UTC)
  • 看了英文特色條目,發覺特色條目已是2006年選的,而最近也經過重選,以特色條目而言在資料方面有些欠缺(欠醫療、文化上欠體育方面,經濟應有貨幣和農業介紹,工業起副標題,地理方面也應有生態、物種等),建議參考下德語版特色條目。-日月星辰留言2014年4月23日 (三) 05:55 (UTC)
  • (:)回應感謝閣下對條目提出意見。本人已閱讀德語版的加拿大條目,但德語版有一些問題。一些德語版有而英語版無的段落幾乎沒有參考文獻,例如交通段落,那段落只有一個參考文獻。本人閱讀完德語版的加拿大條目後認為可參考的段落為環境經濟這兩個段落。 --Canadian/Call Me Maybe 2014年4月23日 (三) 08:29 (UTC)

結果7支持,2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劉嘉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0:42 (UTC)

2007年熱帶風暴巴里

結果8支持,1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劉嘉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0:39 (UTC)
 

2007年熱帶風暴巴里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28,847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4月19日 至 2014年5月3日
說明:譯自英文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繼2007年熱帶風暴加布里埃爾颶風迪安的氣象歷史颶風迪安以來的2007年大西洋颶風季補齊系列第4彈。—劉嘉留言2014年4月19日 (六) 10:27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劉嘉留言2014年4月20日 (日) 10:50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與內容均充足。--Francisco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10:33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分、內文全面。--Iamtrash留言2014年4月26日 (六) 08:41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裏,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4年4月26日 (六) 10:47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符合標準--ILMRT留言2014年4月27日 (日) 03:15 (UTC)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14:41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要求。Gz deleted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18:26 (UTC)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Byfserag留言2014年5月2日 (五) 05:18 (UTC)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認為這個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之處並簽名;
  1. 別說我卡時間。「巴里產生的中等程度降水緩解了佛羅里達州的乾旱,其中局部降雨量最高的有178毫米。」這句前後銜接的「其中」有問題。「大雨導致出現洪水和路面濕滑」→「洪水泛濫」,和/或在「路面濕滑」之後加「的情況」(不是很推薦,應該有更好的);而且洪水和路面濕滑並列本身都有些不對了。「消防員」的用法比較異化,個人認為不應該出現,幫助「控制」或者「撲滅」山火/森林大火即可。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5月3日 (六) 10:07 (UTC)
en好的,我不說你卡時間。--劉嘉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0:27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8支持,1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劉嘉留言2014年5月3日 (六) 10:39 (UTC)

苗劉兵變

 

苗劉兵變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36,329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5月25日 至 2014年6月8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來源充足,內容完備—LC The Great 2014年5月25日 (日) 02:17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LC The Great 2014年5月25日 (日) 02:17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意見。--☜Xiou Yue(Message) ☞ 2014年5月27日 (二) 11:45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隨軍的苗傅憤恨不平的說:「皇上顛沛流離至此,那些人居然還敢如此。」手下張逵也激怒軍士:「若能殺死王淵及那群宦官,則大家都可以過好日子,朝廷又怎麼會加罪於我們呢?」[來源請求]」--劉嘉留言2014年5月31日 (六) 09:43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苗、劉等又在城下喊道:『陛下的地位來路不正,以後如果欽宗歸來,將何以自處?』」、「 太后緩頰:'徽宗皇帝任用奸臣,」徽、欽宗當時還未死,怎麼來的這些稱謂。此外,條目中大段的對話描寫有些像小說。--Ehrijrf留言2014年6月2日 (一) 11:01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未能入選:2支持,2反對。-Lif…lon 2014年6月8日 (日) 14:52 (UTC)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88,604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5月28日 至 2014年6月11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覆審
說明:1、作為動物亞目總覽條目,內容存在不足且不平衡,「相關文化」、「與人類的互動」相對於另外兩個章節來說佔據篇幅太大,分類單以一個表格,缺乏相應文字表述和補充說明;2、部分章節或段落來源不足,並且這個問題比較嚴重:註釋中有大量像「康加(1991年),頁186」、「卡普拉(1989年),頁118」這樣的註釋,但問題是下面又沒有這樣的相應書籍資料?—劉嘉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3:29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劉嘉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3:29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提名者觀點,另外註釋13「^ 13.0 13.1 《New Fossil Snake With Legs》. UNEP WCMC 資料庫. 美國華盛頓: 美國先進科學聯盟. [2007年11月29日].[失效連結]」--LC The Great 2014年5月29日 (四) 10:44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部分段落來源略顯不足。--HYH.124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銷:0支持,3反對。-Lif…lon 2014年6月11日 (三) 14:06 (UTC)

引力波天文學

結果7支持,1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14.209.134.221留言2014年6月18日 (三) 15:39 (UTC)
 

引力波天文學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46,366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4日 至 2014年6月18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拜託,每次也差票數....—知捉常樂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10:35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知捉常樂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10:35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這是引力學專家Suiseiseki的精心傑作,雖然有兩大部分被搬移,仍舊內容全面,並且更為簡明扼要。--老陳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6:15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專業且重要,格式規範,支持原創內容。--Huandy618留言2014年6月11日 (三) 03:50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易讀、簡明扼要,並未因條目的拆分而產生不全面的情況。遣詞得當。觀點中立。參考來源可以支持全文。語言組織條理、得當。格式符合要求,且所加內鏈得當。符合特色條目要求。--Leo Wang Talk 2014年6月13日 (五) 12:55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裏,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4年6月13日 (五) 13:50 (UTC)
  6.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充足--Hikaru Genji留言2014年6月14日 (六) 02:00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非常詳盡,且在內容拆分後顯得更加簡明。作為中文維基上難得的原創大條目,值得feature。可惜內容近9年沒有更新了,有的資料(例如有關NASA退出空間引力波探測器LISA項目的信息)可能須要更新上去。我個人覺得條目還有長進的空間,例如首段可以適當縮減或拆分至正文,但天下哪裏有條目不須要改進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6月15日 (日) 20:19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多個章節段落沒有來源或來源不足,如果一個條目的內容只差下以前的四分之一都還能達到特色條目水準,那這意思是以前就有四分之三是冗餘內容嗎?--6+留言2014年6月11日 (三) 03:56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這麼物理的條目,竟然連個方程都沒有。應該有相關物理的簡明扼要的介紹。Lijianqu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09:52 (UTC)
    @Lijianqu:物理條目能否成為特色條目不是取決於有沒有方程,這一點很清楚?--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6日 (一) 04:36 (UTC)

@Jarodalien一個條目的品質不是決定於篇幅。為什麼2007年熱帶風暴基科只有15,681 個位元組能夠獲得特色等級,而引力波天文學有36,175 個位元組就被指控缺乏內容了?我覺得重點是在於怎樣將這內容表達出來,編輯者可以仔細詳盡的編寫內容,也可以簡明扼要的編寫內容,同樣的內容,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只要順暢合理、易讀易懂,都有潛能成為特色條目。關於來源補充問題,我最近比較繁忙,沒有足夠時間完成這任務,假若您能撤除反對票,我會在一個月內補足參考來源。--老陳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23:31 (UTC)

  • 我從來沒有說篇幅決定品質,我的意思見此,裏面這麼大量的章節內容就這樣沒有了。這樣的話,我覺得有理由提出疑問:如果這些內容可以沒有,那之前為什麼要有,是否之前這些都是可以沒有的多餘內容?特色條目並非越詳細越好,裏面還有一條是「無多餘細節」,所以如果的確是多餘細節,那去掉才合理,保留反而是WP:掛羊頭賣狗肉。但是,此條目以前是特色條目,說明社群原有的共識中並不認為這四分之三的內容是「多餘細節」,那麼現有條目的品質就很值得懷疑了。--6+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1:28 (UTC)
  • 這些編輯的作者不是我,因此,我不能代表發言,但是,我的評價是,整體而言,簡明扼要。至於細節方面,假若讀者要想知道引力波做天文觀測的原理,他可以點閱引力波探測器條目,假若讀者想要知道引力波的形成機制,他可以點閱引力波條目。從這些論點可以推論,這條目的編輯完全符合維基百科的「提供鏈出」精神:指引讀者了解更多相關背景或信息。我覺得,如果2007年熱帶風暴基科的15,681 個位元組能獲得特色等級,則引力波天文學的36,175 個位元組更能綽綽有餘地榮獲特色等級。--老陳留言2014年6月14日 (六) 04:21 (UTC)
  • @Jarodalien(?)疑問:僅就您對於內容的懷疑想要問幾個問題:1)您是否了解這個條目內容大量減少是拆分,而非刪減?2)您是否了解拆分原由及過程?(這些在這個條目的討論頁里有寫)3)您是否真正詳細讀過並了解這個條目現在保留的以及之前的內容,再提出您關於這個條目的內容一系列懷疑的?雖然可能有違於善意推定的原則,但請原諒我的多事,我還是想問一下。--Leo Wang Talk 2014年6月14日 (六) 12:03 (UTC)
  • @Jarodalien(~)補充:如果上述三個問題的回答是「是」的話,我願意就您的懷疑給您做出解釋。因為敝人修習過有關課程,應該能對拆分出去的章節與現在條目保留下的內容的關係給您做出解釋。--Harkalelibre (Talk) 2014年6月14日 (六) 21:03 (UTC)
  • @Jarodalien(~)補充:如果上述三個問題其中任意一個的回答是「否」的話(特別是第三個)或是選擇沉默,那麼請恕我同樣對於您提出的上述論調的合理性,及提出的意圖提出疑問。--Harkalelibre (Talk) 2014年6月15日 (日) 00:31 (UTC)

@Lijianqu這條目涉及到廣義相對論,為了顧慮到一般讀者的物理水平,所以才不列出相關方程,因為,每一個方程都需要大篇幅解釋,出力不討好,可能會使得讀者糊里糊塗,只好跳躍到下個章節。英文維基的相關條目也沒有列出任何方程。不清楚最後一句話指的是甚麼內容,請詳細指明,謝謝!--老陳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23:46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1. (!)意見:內容詳盡,即使因拆分而失去部分名詞解釋,拆分後所帶來簡明扼要的文章顯然優於拆分前的繁雜,值得嘉許,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作者對於重力波源的些許誤解,文章之中表明"大多數重力波源很難或根本無法通過電磁輻射直接觀測到".然而,除了黑洞之外宇宙中仍有不少非黑洞所組成的雙星聚星系統,其組成的要素亦有可能是原恆星,主序星,白矮星,紅矮星,或者中子星,而就以上天體而言大部分皆可以通過電磁輻射進行觀測,所以兩者之間明顯仍有不少關聯.時空旅行者留言2014年6月17日 (二) 17:29 (UTC)

@時空旅行者至今為止,最先進的科學實驗尚未能直接探測到引力波。未來,首先直接被探測到的引力波源可能是超新星的塌縮核心、黑洞碰撞等等,而塌縮核心會被周圍的星際氣體遮掩、黑洞碰撞不會發射出電磁波。參考Kip S. Thorne' Gravitational Waves, page 2--老陳留言2014年6月18日 (三) 05:37 (UTC)

@老陳恕我直言,正是由於尚未觀測到重力波,所以目前所推知的重力波源還是透過分析以傳統電磁波望遠鏡或陣列觀測到的天體為大宗,是重力波源的天體不能因為未被首先直接觀測到而認為其非重力波源,而目前大部分我們認為是重力波源的天體都是可以觀測的.時空旅行者留言2014年6月18日 (三) 10:28 (UTC)



結果7支持,1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14.209.134.221留言2014年6月18日 (三) 15:39 (UTC)

加拿大

結果4支持,2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119.132.213.120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04:35 (UTC)
 

加拿大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63,492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8日 至 2014年6月22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內容全面,參考充足,譯自英文條目。—Canadian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4:26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Canadian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4:26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來源充足。— lssrn45 | talk 2014年6月8日 (日) 06:23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AB仔要事按此資料※歡迎報名參加第十二次動員令 2014年6月9日 (一) 05:53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內容足夠。--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16日 (一) 04:31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最大問題就是內容不完整,「交通」和「旅遊資源」是一個國家很重要的組成部分,文章不僅沒有給一個章節來介紹,連一段話都沒有提及,令人不可思議。另外,「文化」也是很重要的,應該有多個章節用三級標題詳細說明,「電影」也是文化的組成部分,文章沒有一句提及;「宗教」章節與「教育」章節內容太少,連著名大學都沒有寫,應該有「高等教育」這一三級標題做詳細介紹。還有,「都會區人口列表」應該放在「人口」一節下面,為何放在「教育」章節裏面?「氣候」一段下面應該補充一張全國氣候類型分佈圖。「經濟」章節沒有介紹加國的一些著名大公司,令人失望。--Huandy618留言2014年6月11日 (三) 04:14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1日 (三) 08:59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雖然在英文條目是特色條目,但我覺得這則條目英文版蠻偷懶的,不論歷史、領土、經濟等規模都遠大過台灣(15萬位元)的一個國家,不應只有12萬位元,所以個人不支持也不反對。--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11:26 (UTC)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4支持,2反對 => 未能入選 核對者:--119.132.213.120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04:35 (UTC)

佛教藝術

結果1支持,4反對 => 撤消 核對者:--14.113.28.24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06:08 (UTC)
 

佛教藝術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91,503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13日 至 2014年6月27日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覆審
說明:感覺有點像是把圖片當成來源在用了?但還是有多個章節沒有來源(從「北傳佛教藝術」開始比較明顯,甚至還有空白章節?),試着看了下德文和西班牙文版想補腳註,但這兩個更離譜,居然全文無腳註,不過內容排版上合理多了。格式上也有許多需要改善、調整的地方。第83號腳註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一個「{{cite web”?多部應屬參考文獻的書籍列入了延伸閱讀書目中。—6+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56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圖片資料豐富。--西安兵馬俑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03:11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6+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2:56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建議將此條目移到「佛教美術」。所有那些外語版講的都是狹義的藝術——美術。如果說講廣義的藝術,條目中音樂的內容顯然過低,音樂和美術是同一級別的。而講文學的內容幾乎為零。--綜合症與一萬年留言2014年6月13日 (五) 08:31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過少。--SFLSNZYN留言2014年6月14日 (六) 04:45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16日 (一) 05:06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1支持,4反對 => 撤消 核對者:--14.113.28.24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06:08 (UTC)

西安市

 

西安市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98,683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21日 (六) 01:36 (UTC) 至 2014年7月5日 (六) 01:36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內容豐富,語句通順,參考資料充足—西安兵馬俑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01:36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西安兵馬俑留言2014年6月21日 (六) 01:36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大量段落缺乏腳註,且掛有維護模板。-- 上海灘悍將復活  守望者再現  2014年6月22日 (日) 14:48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質素甚至無法滿足GA標準。--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4年6月23日 (一) 01:32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來源請求]--太刻薄留言2014年6月23日 (一) 01:36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這回我要找User:Good afternoon才能明白閣下的標準了。--知捉常樂 (自言自語殘破的信箱) 2014年6月24日 (二) 01:45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來源不足,但內容還好。--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6月24日 (二) 08:51 (UTC)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


支持當選1
反對當選4
無效票0
結果  落選
核對者14.209.133.146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1:53 (UTC)

OpenBSD

 

OpenBSD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66,743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6月30日 (一) 02:03 (UTC) 至 2014年7月14日 (一) 02:03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譯自英文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Yangfl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2:03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Yangfl留言2014年6月30日 (一) 02:03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本人很外行,感覺內容比較專業。--Huandy618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6:10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裏,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4年7月8日 (二) 14:47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


支持當選3
反對當選0
無效票0
結果  落選
核對者116.29.25.162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3:01 (UTC)

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

 

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85,810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至 2014年7月28日 (一) 02:08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條目內容充足,圖文詳盡,參考資料來源充足。—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敝人從唸醫學院時開始集郵,至今已25年。在其他的線上百科網站中,郵票類別相關的條目極少且多半素質低落。很高興也很驚訝終於能在中文維基百科讀到這麼高水準的中國郵票類別的郵票條目,尤其又是名震中外的紅印花郵票條目。此條目內容充實圖文並茂,專業文獻與相關參考資料充足並貫穿全文。簡言之,這條條目一讀便知道是紅印花郵票專家出手的專家級作品。維基百科不愧是所有線上百科的龍頭,條目素質高且專家高手雲集。因此,在此投支持票作為鼓勵並致上敝人對維基各位專家最深的敬意。歷史迷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03:40 (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經CU確認為傀儡--Kegns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3:26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支持成為FA!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7月14日 (一) 05:16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相當豐富完整,在維基百科中少見豐富的條目。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9:01 (UTC)在下尚無時間多看被刪除內容是否侵權,尊重其他多位管理員意見,暫行畫票。但希望管理員能珍惜主編用戶的用心貢獻、投入大量時間,應非惡意為之;目前主編用戶遭封禁,該用戶為2014年5月30日註冊,也許是不清楚維基方針、對於版權及如何重寫的技巧尚未掌握,但能在短期內有那樣大的付出及投入這樣相對編輯上冷門、卻對文化有意義的條目,是值得鼓勵及珍惜的。請求管理員能再檢視方針從寬處理。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0:04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類別稀缺的維基條目,上首頁登陸對維基有好處。--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4日 (一) 09:14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很豐富的郵票條目!--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23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規定,支持原創條目。--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4:45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非常出色--Fayhoo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1:26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資料充足,支持!--☭解放的高加索Talk 2014年7月15日 (二) 03:32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作為一篇原創條目,算是很不錯的了。--打擊破壞者2014年7月15日 (二) 03:46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存在原創研究內容「可想而知,這件孤品到了他的手上,哪有輕易讓出之理」。正文措辭過於文言。烏拉跨氪 2014年7月14日 (一) 10:23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雖然會通過,會有莫明其妙的事情出現,但總不可能就不把關了:
    1、這是集郵指南,不是百科全書的寫作風格。「周今覺為獲此寶,費盡千辛萬苦,與費氏遺孀折騰了三年時間,終於在1927年以紋銀二千五百兩的代價購得[33]。周今覺得到此寶後,志得意滿地說了一句話:這『天下第一』華郵四個字,就不容我客氣了[34]!」,「可想而知,這件孤品到了他的手上,哪有輕易讓出之理。」「自此,東西半球兩大最罕貴華郵合璧,傳為華郵郵壇佳話」、「寶中之寶、王中之王」、「「原票」存世罕少,因真票非郵票無法貼寄,其背膠應完整為原膠。應注意不法之徒將加蓋顏色淺淡之低面值票,以化學藥水洗掉整理成原票,故如票背為無膠或二次膠,當應留意是否為僞票。現今,紅印花蒐藏家習慣採用高倍數電子顯微鏡檢視有爭議的票品,讓真偽無所遁形」。「又聞費拉爾之小壹圓四方連已落入周今覺手中,悵惘無比」、「此橫雙連票一件赫然出現在拍賣目錄中」、維基百科要求客觀中立,以第三者的角度客觀講述,這樣的內容完全可以加上「inappropriate tone」的模板;
    2、行文欠中立,存在大量溢美之辭。大量over detail,這也說明這是集郵指南,不是百科全書。文中到處都是「著名集郵專家」、「紅印花專家」、「資深集郵家」,每一張郵票在誰誰手中,成交價格多少,「(不含10%佣金)」,百科行文應是敘述和介紹,而不是讓每一個看過條目的人都還要巨細無遺地知曉每張郵票的去向、成交價格,然後自己還學會怎麼來收藏,這仍然是集郵指南;可以看出此郵票的確是珍品,但行文中不應該這樣寫,不應該在文字中都要不斷地強調各種貴重和各種寶貝;
    3、虛標來源,來源根本就不能夠支撐內容。如「拍賣結束後,此件橫雙連未成交。但不久後被大衛德爵士(Sir Percival David)私下買走,並未公開。」既未公開,來源何在;「世人本以為此雙連票已失蹤」。主編的確是郵票專家,對郵票的感情和對條目的執着值得欽佩,然而維基百科並不看重這些,就是一位科學家來此發表論文,結果也只能算原創研究。維基百科要求可供查證,內容中立,以第三者的角度,不帶偏向地介紹,所以無須如此巨細無遺地列出一切細節。
    4、參考文獻76:網易博客、94:大紀元、105:用戶不明的博客、126:新浪博客、172:新浪博客、207:網易博客、109:用戶不明的博客;69:新浪博客;62:網易博客;48:新浪博客;46:北北郵園博客;36:網易博客。其他列出的大量書籍中同一本書籍列出多次的,不應該這樣重複一遍遍列出,只列一次,之後再使用rp模板附上頁碼即可。當然,我知道說這些在主編看來不過是什麼而已,就像GA評選時一樣。所以寫在這裏,只是立此存照。上面支持票中別的倒毫不意外,只是的確沒想到還會看到有管理員。--6+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1:12 (UTC)
    (!)意見:非常感謝維基資深翻譯大師6+針對此條目"博客來源部分"的寶貴意見,本人立刻修改,並且也深信修改後會使本原創條目更優。至於其他無關讓本條目更好的矛盾或非專業的意見,恕不回應。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5:31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侵權。--打擊破壞者2014年7月15日 (二) 09:06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該條目需要儘快拯救,而不是提FA。--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23 (UTC)
  5.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已確認存在侵權內容。--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32 (UTC)
  6.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暫時反對,等待侵權指控回應。Oneam 01:00 AM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9:47 (UTC)
  7.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既然大量內容侵權,就沒什麼可說的了。請主編提高一下編輯水平,不要引用類似博客、微博的不可靠來源作為參考資料,侵權內容需要重新編寫。個人認為郵票類的條目,最好對郵票的歷史、版別進行詳細描述,至於成交價格,只能作為輔助。因為成交價格隨時可以變動,不符合特色條目的不會大幅變更的標準。還有,請在寫條目時不要加入劉嘉提到的「著名集郵專家」之類的稱號,違反中立性。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52 (UTC)
  8.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GA評選時主編的態度就不太好,認為自己是對的也不給人修改,有原創研究之嫌...當時太多人支持反對也無用,而且想說是GA就算了,現在要再升FA我只能投反對票了。更別說現在條目還侵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7月15日 (二) 10:41 (UTC)
  9.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不會投用傀儡者一張支持票,不過內容還不錯。--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4:30 (UTC)
  10.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拋開侵權不談,該條目在原參評GA時便存在有部分段落無來源、非百科全書的寫作風格、過量內容的堆砌和疑似原創研究等等諸多問題。維基的典範不應如此。--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4年7月15日 (二) 22:54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怎麼有種,鴉片(yao)戒(bu)不(neng)掉(ting)的趕腳。。。(PS 以上全為笑話,與任何用戶無關)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5日 (二) 05:21 (UTC)
(路過)有朋友提我,我才知道被提及了...ping模版不是失效了嗎-.-?條目方面,暫未有空細看舊版本,但目前恐怕要等主編先回應下面侵權的指控了。Oneam 01:00 AM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09:46 (UTC)
請主編回答: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綠衣紅娘初現芳蹤與2011年9月2日在360doc上發的一篇文章「綠衣紅娘」軼事的關係。二者相似度極高。--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5:12 (UTC)
  • 條目內容大量侵權,已將其加入的內容移除。請投支持的用戶對內容進行重審。烏拉跨氪 2014年7月15日 (二) 08:17 (UTC)
    • @金善賢Wetrace中华爱国阵线Lanwi1南風先生Fayhoo解放的高加索條目內容證實大量侵權,請各位撥冗重審此條目,謝謝。--打擊破壞者2014年7月15日 (二) 09:21 (UTC)
      • @Carrotkit已確認。--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32 (UTC)
      • @Carrotkit已暫行畫票。在下尚無時間多看被刪除內容是否侵權,尊重其他多位管理員意見,暫行畫票。但希望管理員能珍惜主編用戶的用心貢獻、投入大量時間,應非惡意為之。目前主編用戶遭封禁,該用戶為2014年5月30日註冊,也許是不清楚維基方針、對於版權及如何重寫的技巧尚未掌握,但能在短期內有那樣大的付出及投入這樣相對編輯上冷門、卻對文化有意義的條目,是值得鼓勵及珍惜的。請求管理員能再檢視方針從寬處理。也希望傑出的用戶能協助修整,作為示範教學,幫助這位用心熱情的主編;希望維基百科社群 別失去這位熱心、專業的投入者。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0:04 (UTC)
        @Wetrace封禁與侵權無關,是因為CU結果,見上面支持中的第二票。--6+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0:08 (UTC)
        @Jarodalien謝謝說明。在下看了該用戶的貢獻記錄,以及用心的程度,幾乎完全投入在此一郵票條目。在想會這麼做的原因,可能搞不清楚方針,固然並不適當。6+ 您能否協助此用戶些指導呢?在下看他真是很投入用心。這條目也很有意義的。謝謝!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0:23 (UTC)
        @Wetrace從之前GA評選中我投的反對票所得到的回應來看,我覺得此用戶基本上應該不可能會接受我的任何指導。--6+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1:02 (UTC)
      • (?)疑問+(!)意見--請問烏拉管理員及其他前輩用戶,「本條目大量侵權」的理由是?
        1. 包括「圖片」、「文字」?因為一次回退8萬多字元。但從6/28該條目獲選優良條目(6/28_5萬多字元版本),接着到這幾天特色條目提名,有至少超過600次的編輯,每一次編輯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如果是刻意的侵權比較會是幾次性加入大量區塊文字;但從編輯的時間來看,可以看到兩位主要參與者 花費了非常大量的時間與心思,收集了很廣泛的資料。
        2. 從編輯歷史來觀察,對於烏拉管理員提到「本條目『大量侵權』的判斷」,在下不很明白是怎麼做出?(並不是質疑,而是真的好奇...)存在「疑似侵權片段」,與「大量侵權」 是不同的層次,處理方式也不同。是否能指點迷津?
        3. 另,兩位主要參與用戶 都在封禁中,看來暫時無法表示意見。
        4. 從其編輯歷史看,在下希望社群對待這樣熱心的新人用戶,能多以鼓勵與理解、幫助。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4:05 (UTC)
(?)疑問+(?)求助 @Jarodalien乌拉跨氪Carrotkit慕尼黑啤酒Lanwi1@淺藍雪KOKUYOKolyma如沐西风各位前輩好,如同上述留言求教,尚未獲得意見指導:
  1. 原版本9.4萬字元,被認為可能涉及侵權的內容 是6/28之後(優秀條目評選版本_5萬字元)的內容一部分,若要回退是否該退到6/28版本?目前被管理員回退8萬字元後的版本只餘「1萬字元版本」。對侵權「大範圍」得如何判斷?一舉回退8萬字元,想請教 後續該怎麼處理呢?在下無預設立場,但希望讓主編用戶 能了解後續處理方式。
  2. 因為,在下看到主編用戶宣佈退出維基感到非常惋惜,新用戶不一定很快理解方針,社群基於善意推定,在處理時手段是否可以溫和一些?或者明白說清後續會大致如何處理該條目?否則新用戶可能感到內容被封殺/誤解,而感到強烈的灰心從而放棄。謝謝各位。
  3. 在下查看編輯歷史後,個人意見:該用戶5月註冊,心力幾乎都投入在此郵票條目,從編輯歷史來看,大量次數/每次字數不多的紮實編寫,是一位熱心用心的用戶。只是需要在方針撰寫的引導。若就此退出實在是維基社群的損失。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6:44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請問這樣算不算侵權。相關編輯版本並未隱藏,仍可對侵權內容進行檢查改寫。最後改寫完畢後,或無人進行修繕,則再對存在侵權內容的版本進行隱藏。烏拉跨氪 2014年7月16日 (三) 07:03 (UTC)
--(:)回應@乌拉跨氪謝謝管理員,在下會把您的說明,轉貼給該名用戶。在下可理解必須保護維基百科 免於侵權之風險;不過畢竟以此個案來說,跟一般 侵權用戶的編輯方式似乎比較不同(在下經驗見識有限),希望資深用戶、管理員們 在處理時能考量一下 新用戶的「心臟(承受能力)」。對新用戶來說,可能突然感到晴天霹靂,還搞不清怎麼回事....。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7:10 (UTC)
基於好奇,不確知涉及侵權之程度,在下於[2]留言表示以下意見:
      • (?)疑問+(!)意見--請問烏拉管理員及其他前輩用戶,「本條目大量侵權」的理由是?
        1. 包括「圖片」、「文字」?因為一次回退8萬多字元。但從6/28該條目獲選優良條目(6/28_5萬多字元版本),接着到這幾天特色條目提名,有至少超過600次的編輯,每一次編輯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如果是刻意的侵權比較會是幾次性加入大量區塊文字;但從編輯的時間來看,可以看到兩位主要參與者 花費了非常大量的時間與心思,收集了很廣泛的資料。
        2. 從編輯歷史來觀察,對於烏拉管理員提到「本條目『大量侵權』的判斷」,在下不很明白是怎麼做出?(並不是質疑,而是真的好奇...)存在「疑似侵權片段」,與「大量侵權」 是不同的層次,處理方式也不同。是否能指點迷津?
        3. 另,兩位主要參與用戶 都在封禁中,看來暫時無法表示意見。
        4. 從其編輯歷史看,在下希望社群對待這樣熱心的新人用戶,能多以鼓勵與理解、幫助。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5日 (二) 14:05 (UTC)

(!)意見--感謝Wetrace, 本人已決定退出中國維基. 既然烏拉等人認為侵權, 那就讓他去認定. 既然他們那麼內行, 此條目將來可以煩請他們去擴編. 維基只是義工性質, 我犯不着浪費非休假時間對此事再發表意見. 本條目被烏拉以侵權為由大量刪除, 條目內容本身現只剩草稿, 錯誤百出, 完全失去參考價值. 由於寫維基只是義工, 不支薪, 也沒任何好處可拿, 我已不願意浪費自己的時間與精力去修正此條目. 反正維基條目本身並不建議被正規的學術論文引用, 條目水準低劣, 錯誤百出本來就是正常. 但無論如何, 不干我的事. 但我相信, 從今日起, 內行人一進維基看到此條目目前的水準, 保證捧腹大笑之後離開網頁. 因為維基的基本精神是"共編", 那只好請那些自以為內行的人去共編吧.—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4年7月16日 (三) 07:30 (UTC)之前加入的。

(*)提醒--上面的留言,該是此條目主編用戶(熱心新手) 在灰心、不理解狀況、維基規則與處理方式的心情之語,也就是抒發情緒吧。在下其實不贊成全文貼到這裏來,其實讓彼此可能誤會加深。不過還是謝謝關心的用戶。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7:33 (UTC)
我不是很明白這個ping我幹嘛,也不是很明白所說的逼走誰是什麼意思:1、主編是因CU結果封禁一星期,這和侵權沒有關係;2、侵權只是陳述客觀情況,不是在探訪或指責動機,主編也並沒有因為侵權,就被加重了懲罰,除非有誰要認為一個條目評選中的反對票屬於懲罰,所以這是否是「刻意的侵權」到底有什麼意義?有誰關心這是有心還是無意嗎?3、從上方據稱是主編「內人」的介紹來看,主編或是他的「內人」「從唸醫學院時開始集郵,至今已25年」。他或者她「在其他的線上百科網站中」所看到「郵票類別相關的條目極少且多半素質低落。」所以「很高興也很驚訝終於能在中文維基百科讀到這麼高水準的中國郵票類別的郵票條目,尤其又是名震中外的紅印花郵票條目。此條目內容充實圖文並茂,專業文獻與相關參考資料充足並貫穿全文。簡言之,這條條目一讀便知道是紅印花郵票專家出手的專家級作品。」他或者她還勝贊「維基百科不愧是所有線上百科的龍頭,條目素質高且專家高手雲集。因此,在此投支持票作為鼓勵並致上敝人對維基各位專家最深的敬意」。兩天前對於維基百科還有如此正面的評價,現今卻雙雙決定要退出,着實令人扼腕。主編醉心郵票,這是件美事,集郵可修身養性,心境平和之下,甚至能達到佛經有云「人生在世如身處荊棘之中,心不動,人不妄動,不動則不傷」的境界。這裏為了一個辛辛苦苦的「原創」(侵權)條目如此大動肝火,實在很不值得,讓人感到「如心動則人妄動,傷其身痛其骨」。從現在的處理來看,不過是暫時去掉了文字,歷史版本都還在,隨時都可以恢復,如果主編有心,只需重新改寫,對語句的結構、文字進行更大幅度的調整。換言之,連重新找一遍資料都已經不需要,需要的只是改寫。不過看起來,主編似乎覺得無薪可享,並且自己已經足夠專家和內行,所以他人的意見那應該是沒有什麼價值的。這樣的情況下,我對主編還願意留在這個「人人可編輯」的地方繼續改寫、擴充的可能性深感憂慮。至於什麼地方侵權,只需根據主編所標示的參考文獻與原文對照即可。--6+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7:21 (UTC)
抱歉,只是請教一下幾位用戶。因為在下Wetrace對於侵權該怎麼處理,也不清楚。烏拉管理員已經回覆說明了。在下想,不是「誰逼走誰」的問題,只是藉此例子,思考一下 社群 如何協助 熱心但不熟悉方針 的新手、以及處理爭議的過程而已。感謝您詳細的回應。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7:25 (UTC)
@Wetrace原來閣下ping了我……須知本人淡出維基百科已一段時間,本人更非閣下所指的「前輩」,只是不想侵權條目成為FA這樣荒唐的事發生,才急忙ping所有支持者回來重審。本人的愚見是如每一次編輯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又有參考資料的,該不像侵權,但如上述巡查經驗比本人多的用戶也推定條目侵權,本人則傾向認同條目為侵權。另上面有人忘了簽名,已加{{Unsigned-before}}。--打擊破壞者2014年7月16日 (三) 07:30 (UTC)
已經將管理員的回應,轉給主編用戶參考了解。謝謝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7:33 (UTC)
@Wetrace本人對於條目侵權的緣由也不甚了解,我的反對理由主要是基於刪除前的版本。原意並非是要傷害誰,更未帶有個人或地域色彩,只是覺得條目水準離FA仍有相當的距離。一點愚見,感謝垂注。--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4年7月16日 (三) 11:00 (UTC)
@慕尼黑啤酒--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在下前述留言,並不是說 大家有意去傷害誰,也並非指必然有地域色彩,只是提起一個思考。就個人片面性觀察,慕尼黑啤酒 您在社群中的貢獻是很獲得肯定,您的意見客觀性 相對是受到尊重的。謝謝勞費您來此回應。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11:04 (UTC)
(!)意見--此條目已經由熱心用戶回復到6/28版本,不過其中許多「百年郵票圖片」已經被英文維基刪除,經了解 刪除理由是「『圖片提供者』自提刪除」。看來,應是這位熱心新人主編所提供的珍藏圖片。在下於此補充說明的目的,只是想避免可能的誤會:這些圖片的刪除,與是否侵權毫無關聯。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02:05 (UTC)

結果


支持當選4
反對當選10
無效票0
結果  落選
核對者14.209.171.87留言2014年7月28日 (一) 04:40 (UTC)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38,464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9月16日 (二) 13:37 (UTC) 至 2014年9月30日 (二) 13:37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譯自英文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3:37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7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3:37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備,來源充足。--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4年9月18日 (四) 13:56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特色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03:59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4年9月20日 (六) 08:51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2014年9月21日 (日) 14:20 (UTC)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重讀了一遍,文章準確、合適並且通順的。--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30日 (二) 04:47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與註釋充實。--SSR2000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0:11 (UTC)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標準。--Y814756748--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3:24 (UTC)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翻譯很好,就是能把紅字變成綠字就可以了,這樣看起來更美觀。Whaterss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23:08(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部分內容沒有適度來源,故無法得知資料是否為真。--User:Karta0800900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07:24(UTC)
    還請舉例說明,是有什麼地方沒有來源?--7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7:44 (UTC)
    2001年4月3日,澳大利亞參議員克里斯·沙赫特(Chris Schacht)表示,他會在上任次日提出《2001年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獎勵草案》(Award of Victoria Cross for Australia Bill 2001),建議追授數枚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十字勳章。--User:Karta0800900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09:14(UTC)
    啊?第41號腳註Parliamentary Debates, Senate (PDF). Hansard: 87–89. 2001-04-01 [2011-12-20].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1-12-20). 不是有這個草案的詳細內容嗎?「AWARD OF VICTORIA CROSS FOR AUSTRALIA BILL 2001」,「Motion (by Senator Schacht) agreed to:」……--7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9:29 (UTC)
    他是要您每一個句子的句尾都加上腳註,呵呵……--124.197.102.166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0:17 (UTC)
    我其實對於不止一句的來源,就會放在句號後面。--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6:10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


支持當選8
反對當選1
無效票0
結果  落選
核對者59.34.84.25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3:40 (UTC)

新加坡地鐵湯申-東海岸線

 

新加坡地鐵湯申-東海岸線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0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9月16日 (二) 13:19 (UTC) 至 2014年9月30日 (二) 13:19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提供大量資訊及來源。—D.A Seira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3:19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D.A Seira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3:19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身為原作者,我認為這篇條目遠未達到優良條目的水平,更遑論特色: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是一條未成線,因此內容或許會進行大幅改動,遠遠談不上內容穩定。也請劉嘉Howard61313君圍觀、吐槽一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9月16日 (二) 14:21 (UTC)
  2. 暫時先圍觀,至少這篇比被提名人申請GA的新加坡地鐵濱海市區線要好的太多了。--Howard61313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5:16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認同樓樓上的說法,該路線一部分在興建中,另一部分則仍在規劃中,故未來仍有可能頻密地作大幅度的變動--Sn1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7:20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該路線部分在興建中,另有一部份正在規劃,未來尚有大幅度的調整空間。--User:Karta0800900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7:29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


支持當選1
反對當選4
無效票0
結果  落選
核對者59.34.84.25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3:23 (UTC)

T-ara

 

T-ara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18,255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9月26日 (五) 14:50 (UTC) 至 2014年10月10日 (五) 14:50 (UTC)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候選
說明:根據英文特色條目全文重建,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完整。—User:Karta0800900留言2014年9月26日 (三) 14:50 (UTC)

符合特色項目標准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User:Karta0800900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4:50(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User:DanRicky_09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8:41(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資料詳細,內容完整且充實。--User:Dgitg5266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01:12(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確認為傀儡--Kegns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4:36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與其他韓國團體頁面比較,內容予以極高的評價!--User:Adadave2252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2:01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2014年9月27日 (六) 02:29 (UTC)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與其他韓國團體頁面比較,內容予以極高的評價。--User:Aa23953415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2:47 (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而且充實。--User:Luchiazita1504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16:02 (UTC)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根據英文特色條目全文重建?這個英文條目還掛了來源不足的模板,怎麼就是特色條目了?大量採用:en:,:ko:,:ja:之類跨語言連結,大量重複連結,語言標籤時有時無且不統一,還有多個空章節。參考文獻列出方式不利於用戶打印,多個來源早已失效,信息框大量採用不允許的跨語言連結。多處應該有書名號的地方沒有書名號,比如「繼為你瘋狂的推廣完畢,T-ara在4月初開始演出我真的很痛。」正文存在多處多餘空格,多個段落語句缺乏來源,例如:「7月31日,T-ara的咖啡廳「Page One」在狎鷗亭正式開張[來源請求]。」「2011年9月16日,T-ara被委任為海關宣傳大使[來源請求]。」「1月3日,T-ara發行《Black Eyes》的後續專輯《Funky Town》,並於1月5日《M! Countdown》回歸,正式展開宣傳活動。《Funky Town》頂峰時在Gaon每週排行榜排行第一位,每月 排行榜排行第2位,並售出43,049個拷貝。Lovey-Dovey以此專輯的第二單曲發佈,殭屍版及東京版音樂影片分別於1月11日及17日發佈,這單曲頂峰時在Gaon排行榜及告示牌韓國K-pop Hot 100排行首位,只在韓國已售出300萬個數碼拷貝。[來源請求]」「5月23日,發售新專輯日文單曲日版《Lovey-Dovey》[來源請求]。」且語句無主語。「7月,T-ara發佈迷你專輯《Day by Day》,在Gaon排行榜中排行第5。主題曲Day by Day於同日以單曲發佈,頂峰時排行第2。7月7日,在《Music Core》舉行了Day by Day的復出表演,當時雅琳正式出道,演出背後更有70人的管弦樂團。7月8日,T-ara推出Day By Day舞蹈版音樂影片。[來源請求]」「7月14日,Core Contents Media為T-ara開設官方後援會「Queen's Fan Club」,並與3,500名的歌迷在首爾慶熙大學和平殿堂舉辦創立儀式。[來源請求]」「其後宣佈出T-ara即將舉行的復出不會改變,然而代理聲明復出時間將無限期押後。2012年7月31日,和榮解約退團風暴擴大,南韓歌迷設立了向T-ara要求真相的網站「T真要」,成立一日即破會員數20萬且持續增加。[來源請求]」大量語句沒有主語,例如「9月11日正式發佈專輯,同時在各大韓國音源網站公佈專輯音源。」「6月12日,公開了孝敏專輯的預告。」「在6月30日公開了孝敏新曲《Nice Body》的MV。」--7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8:28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就算有主條目,該章節還是得寫些概述的東西啊...而且大量使用時間點列式的寫法...還有外連...這個選GA也許還有可能,FA應該還不行...--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9月28日 (日) 09:18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理由同上--Sn1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7:48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結果


支持當選4
反對當選3
無效票3
結果  落選
核對者14.209.177.98留言2014年10月10日 (五) 15:17 (UTC)


台灣歷史

 

台灣歷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27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11月8日 (六) 07:36 (UTC) 至 2014年11月22日 (六) 07:36 (UTC)
條目分類:亞洲近代史及國史
提名類別:特色條目覆審
說明:居然有空白章節……其它問題包括:正文外部連結、語言標籤時有時無、各個段落中更新的內容沒有來源。估計直接有人刪掉空白的章節,這就仍然是「特色條目」了,呵呵。麻煩有心人再四處留言折騰一遍吧。—7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7:36 (UTC)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yes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有空白段落了。請保持和諧……--寢食難安仙度拉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03:45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文章易讀且深入淺出,不管首次接觸台灣歷史或進階者都能閱讀利用。特色條目標籤,可吸引對台灣歷史有興趣的讀者。--Winertai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5:15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已足夠充實,用空白段落來當理由,過度吹毛求疵。--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1月11日 (二) 16:39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是國中生,近年正學到台灣歷史。我認為本條目內容不少,比課本記載更多,具有學習價值。--T Gordon Cheng留言2014年11月15日 (六) 13:43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完整。Wetrace留言2014年11月18日 (二) 04:56 (UTC)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比較完整,格式規範。--Huandy618留言2014年11月21日 (五) 05:12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已全面修訂文句,並增補圖文與來源,亦更新不少有出處之介紹至2010年代。雖仍將持續完善,但已有166個來源註腳,與其他條目相較已符合特色條目標準。這類具匯整性質的長條目,許多內容都可參見其他條目連結,細節或出處未必完整收錄於此,但應非大礙。特色條目應收錄多元內容。--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1:11 (UTC)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空白段落已解決,文獻與資料來源充分,綜觀本條目大抵已符合各項特色條目標準,該注意的是:維基百科:特色條目標準只說來源充分,並沒有說要做到100%,除非去修改現有特色條目標準的條件。Barter84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5:0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各時期年代分明,圖文並茂,內容清晰。--Matt Smith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5:53 (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此投票於11月8日發起,此時閣下編輯次數還沒有50次。--7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8:46 (UTC)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文體通暢,來源充沛,且已有改善。--Aotfs2013 (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5:55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大有改善,內容充實可觀。Queensroad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6:02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敘述流暢。Mapayna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6:17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建議搬移戰後至今段落的一些內容至台灣戰後時期條目--老陳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7:2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已有改善,充實達標。對劉嘉已無詞可贅,與其一昧"抄翻"獲取虛量虛名,並致力於"提砍"優特,是應改着力於條目內容之補強拯救才是,祈望早日回頭。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8:15 (UTC)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既然「無詞可贅」,就請你永遠都不要和我說話,也永遠都不要提及我的名字來讓我噁心。--7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8:46 (UTC)

既「無詞可贅」,當然沒要跟劉嘉對話,也不希望其回話,我是在勸"世人"為善。摘上,說的沒錯~"永遠都不要提及我(劉嘉)的名字來讓我噁心"。凡世上不義之徒必自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1:3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語句順暢,參考資料充足齊全。--Jackac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10:51 (UTC)
↑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如果認為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使用#{{noFA}},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7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7:36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未詳述、有空白章節,不適合成為特色條目。--333-blue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1:15 (UTC)。回復原段落由社群評斷,特色條目是否續存。劉嘉如對原畫票時效有議,應"框註"意見表達,任何人無權修改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1:59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空白段落。--Fxqf留言2014年11月9日 (日) 13:35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如此龐大的條目,以現在的來源不太夠,有些段落沒有來源,二十一世紀部分需要更新;不過我認為那兩個空章節應該刪掉,那兩個國家沒有需要到開一節的地步,可以併入其他節。另外我覺得戰後至今一章有點凌亂,各種專史湊在一起,前後接不太起來的感覺。還有就是參考資料格式有些需要補足參數。我覺得整體條目還算不錯,只能說熱門條目常常一堆人改改改就爛掉了,如果能把品質修好,我就劃票。--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11月10日 (一) 16:52 (UTC)
  5.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部分內容無來源。BlackM03留言2014年11月16日 (日) 05:20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意見:提名者冷嘲熱諷語言不符合維基禮儀,希望管理員能警告或制止此類型留言。--Winertai留言2014年11月10日 (一) 15:18 (UTC)

(!)意見:非常感謝各位支持保留者的關注!我因忙於其他條目而遲至評選最後時刻才有空較大幅增修。我會在整整一個月後的12/22重提評選,歡迎大家繼續共同增補、完善、維護與支持臺灣相關條目,相信屆時台灣歷史等重返特色條目應非難事。--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2:06 (UTC)

結果

統計方法:
{{yesFA}}票數 − {{noFA}}票數 ≥ 8,方可維持特色條目狀態。
{{yesFA}}票數 − {{noFA}}票數 < 8,均撤銷
12支持,5反對,撤消。--7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8:46 (UTC)
12支持,4反對,1爭議?--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2: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