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朝称制

(重定向自臨朝聽政

临朝称制是指古代中国日本东亚国家君主制时代由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女性统治者代理皇帝朝鲜越南琉球等国称国王日本天皇)执掌国政[1]。如果男性代理国政称摄政监国。临朝称制由中国西汉时的吕后所开创,自有临朝称制以来,基本所有皇朝都有此现象,惟独明朝未有一位皇太后在皇帝年幼时进行临朝称制(但万历帝年幼继位,李太后亦有代为摄政,重用张居正), 这与自明太祖所制定的《皇明祖训》有着密切的关系。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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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朝”为处理国政,如天子临朝或太后临朝。“称制”为行使天子的职权,如《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在词源上皆无女主政治的含意。太后临朝始于战国时期,正式形成为一种女主政治在西汉吕后之时,东汉开始制度化。儒家荀子一派将女主、诈臣、贪吏称为“三乱”[2],南宋以后以朱熹的新儒学,也呼应荀子的看法,故影响明清两代。在此之前,女主政治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及尊母传统下作为男权政治的补充或权宜,是被儒家为主的士大夫所接受的。女主政治因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参与方式,仅有太后及太皇太后等级且直接参与政事才称为临朝称制或临朝听政,如间接参与则称为“干政”或“预政”,皇后参与政事与太子监国相同,因成年皇帝仍在,并不称为临朝称制,皇后直接参与称为“擅权专政”或“听政代政”,间接参与称为干政、预政或贤后、谏正。[3]

临朝即“当朝处理国政”之意[4];从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布告公文称“诰”,后妃掌权后代理皇帝职责,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级别,所以叫“称制”,即“行使皇帝权力”之意[5];两者合称,即临朝称制,该词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汉书·高后》:“惠帝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历史上的临朝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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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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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神天皇以前的日本历史有争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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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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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俊良,《中国历代国家管理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ISBN 7206039839),第1783页(该书定义只提到了皇太后,而没有提到皇后太皇太后)。
  2. ^ 《荀子‧强国》篇谓:“……女主乱之宫,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
  3. ^ 以上部分参考杜芳琴,《中国历代女主与女主政治略论》,页35~37;鲍家麟,《中国妇女史论集四集》,台北:稻乡出版社,1977。
  4. ^ 见《辞源》(商务印书馆)“临朝”条。
  5. ^ 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源》(商务印书馆)“称制”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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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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