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朝稱制
臨朝稱制是指古代中國、日本等東亞國家在君主制時代由皇后、皇太后或太皇太后等女性統治者代理皇帝(朝鮮、越南、琉球等國稱國王,日本稱天皇)執掌國政[1]。如果男性代理國政稱攝政、監國。臨朝稱制由中國西漢時的呂后所開創,自有臨朝稱制以來,基本所有皇朝都有此現象,惟獨明朝未有一位皇太后在皇帝年幼時進行臨朝稱制(但萬曆帝年幼繼位,李太后亦有代為攝政,重用張居正), 這與自明太祖所制定的《皇明祖訓》有着密切的關係。
詞源
編輯「臨朝」為處理國政,如天子臨朝或太后臨朝。「稱制」為行使天子的職權,如《後漢書·卷三·肅宗孝章帝紀》:「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在詞源上皆無女主政治的含意。太后臨朝始於戰國時期,正式形成為一種女主政治在西漢呂后之時,東漢開始制度化。儒家荀子一派將女主、詐臣、貪吏稱為「三亂」[2],南宋以後以朱熹的新儒學,也呼應荀子的看法,故影響明清兩代。在此之前,女主政治是中國傳統宗法制度及尊母傳統下作為男權政治的補充或權宜,是被儒家為主的士大夫所接受的。女主政治因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參與方式,僅有太后及太皇太后等級且直接參與政事才稱為臨朝稱制或臨朝聽政,如間接參與則稱為「干政」或「預政」,皇后參與政事與太子監國相同,因成年皇帝仍在,並不稱為臨朝稱制,皇后直接參與稱為「擅權專政」或「聽政代政」,間接參與稱為干政、預政或賢后、諫正。[3]
臨朝即「當朝處理國政」之意[4];從秦始皇開始皇帝的命令專稱「制」、「詔」,布告公文稱「誥」,后妃掌權後代理皇帝職責,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級別,所以叫「稱制」,即「行使皇帝權力」之意[5];兩者合稱,即臨朝稱制,該詞在正史中最早出現於班固的《漢書·高后紀》:「惠帝崩,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
歷史上的臨朝稱制
編輯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來源
編輯- 《史記·呂后本紀》,西漢·司馬遷
- 《漢書·外戚傳》,東漢·班固
- 《漢書·元後傳》,東漢·班固
- 《後漢書·皇后紀》,南朝宋·范曄
- 《晉書·后妃列傳下》,唐·房玄齡等
- 《魏書·皇后列傳》,北齊·魏收
- 《北史·后妃列傳上》,唐·李延壽
- 《舊唐書·則天皇后本紀》,後晉·劉昫等
- 《新唐書·則天皇后本紀》,北宋·歐陽修、宋祁
- 《新唐書·后妃上·則天武皇后列傳》,北宋·歐陽修、宋祁
- 《宋史·后妃列傳上、下》,元·脫脫等
- 《遼史·后妃列傳》,元·脫脫等
- 《元史·后妃列傳一》,明·宋濂等
- 《新元史·后妃列傳》·民國·柯劭忞
- 《清史稿·后妃列傳》,民國·趙爾巽等
- 《中國皇后傳》,中國人事出版社,當代·史海陽ISBN 7-80139-000-8
- 《古事記》、《日本書紀》、《扶桑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