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宦官
宦官在中国又有内臣、内官、太监、公公、寺人、阉人、内侍、中官、中涓、内竖及中贵人等名称,最早可追溯至甲骨文中曾出现的“”字[1],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西周宦官有“八官”,战国时,赵国有宦者令,秦国有监,皆宦官之异称。宦官一词正式见于《后汉书》,据说此名是出自拱卫在天帝星旁一个叫“宦者”的星座。宦者是曾经阉割之人,近代俗语亦称为太监[2]:5-6。因为在明朝,他们做二十四个官,都称为某某监之故[2]:6。太监一词最早出现于辽国的史书。
一般来说,宦官是负责宫廷杂事的奴仆,不得参与国家政务,惟因为与皇室朝夕相处,遂能博取信赖或者有机可乘,故此历史上亦存在著宦官掌握国家政务大权的情况。古代许多朝代皆规定宦官不许干政任职,乃因宦官失去生殖器地位低下,且长期受人轻视而心理扭曲,一旦得势就会变得残暴,败坏朝政。历史也证明宦官掌权皆无好下场,都是各朝代的黑暗时期。
历史
编辑三代
编辑商朝武丁和鬼方、羌方作战,阉割其俘虏作为宫廷中的侍从。甲骨文有阉割的记载,但没有阉人入宫的记载。
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当时的阉人被用来作“寺人”、“内竖”、“阍人”等职,但是人数不多且地位低下,用于服务帝王及妃嫔,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是家臣的一种。
随著专政王权的发展,到了战国,受宫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阉人的机构亦增多,阉人当政亦开始出现,正如举荐蔺相如的缪贤。
秦朝
编辑秦朝时,秦始皇曾因宦官泄密而大杀宦官。《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傍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死于沙丘,宦官赵高与秦二世胡亥、李斯合谋,秘不发丧。矫诏立胡亥为太子,又赐长子扶苏和蒙恬死。胡亥至咸阳立为二世皇帝,赵高任郎中令。之后赵高杀死丞相李斯掌控朝政,并逼迫秦二世自杀,拥立子婴,但不久赵高被子婴杀死。
汉朝
编辑到了汉朝,侍候皇帝的人统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但早期宦官不一定都是阉人,在东汉之后才完全使用阉人做宦官。据说此名是出自拱卫在天帝星旁一个叫“宦者”的星座[3]。大规模宦官当政亦在当时首次出现,汉元帝时宦官石显专权,士人萧望之要求罢免石显,结果萧望之被石显诬陷自杀。东汉末年朝廷更是成为宦官与外戚之间彼此厮杀的舞台,称为“第一次宦官时代”。
在东汉时代,宦者威权很大,败坏政治利害[2]:6。《后汉书》《宦者列传序》里说:“中兴之初,宦者悉用阉人。”[2]:6[4]宦者并和士人产生冲突,发动两次党锢之祸。
东汉郑众“一心王室,不事豪党”,颇得和帝信任,但也是他开启了宦官专权,“由是常与议事。中官用权,自众始焉。”[5]
著名的造纸术由东汉和帝时期的宦官蔡伦改良,深受大众欢迎,他改良的纸张被称为“蔡侯纸”。
灵帝时,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任中常侍,时人称为“十常侍”,朋比为奸,势力遍于各州郡。
东汉中平六年(189年)汉灵帝死,弘农怀王刘辩继立为汉少帝。何太后兄何进请董卓入宫除宦官,结果事机不密,何进先被十常侍中张让、赵忠等杀掉。司隶校尉袁绍得知何进被杀的消息,派其弟袁术与曹操杀进皇宫。袁术放火,把皇宫的大门烧了。大批的兵士冲入皇宫,见了宦官就杀。有的不是宦官,只是因为没有胡须,或不明显,也被错杀。随后董卓率兵入洛阳,废少帝,杀何太后,立傀儡皇帝汉献帝刘协,尽揽朝政,第一次宦官时代宣告结束。
三国
编辑蜀汉时,刘禅宠信宦官黄皓。魏国将领邓艾、锺会进攻蜀汉,姜维向朝廷发出警告并提出防守战略,但是因为黄皓迷信鬼神,求神问卜之后认为魏国不会入侵,所以便将姜维的奏章压下来,以致朝廷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最后,邓艾兵临城都下,再加上谯周的劝告,刘禅决定投降。
唐朝
编辑唐代开始有所谓的“市舶宦官”,即“中人之市舶者”[6],专门负责管理东南沿海地区海外贸易,《资治通鉴》亦载:“唐置市舶使于广州,以收商舶之利,时以宦者为之”[7]。韦某是有史可考的第一位市舶宦官[8]。之后,在唐代安史之乱后再次出现大规模宦官当权,称为“第二次宦官时代”。唐朝宦官可出任观军容使、兵部尚书,统领神策军,这是由于唐代后期宦官自殿中监李辅国开始掌握了军权,“宝印符契,晨夕军号,一以委之”[9],日后宦官不但总领神策军,而且还组建牙队,最后形成专权,甚至有立废皇储之大权,从唐肃宗到昭宗十三帝皆宦官所立。唐文宗甚至称自己不如周赧王和汉献帝。
天复元年(901年)唐昭宗李晔想摆脱宦官的控制,反遭宦官软禁,朱温率大军来到凤翔城下,逼李茂贞交出唐昭宗,李茂贞将韩全诲、张彦弘杀掉,跟朱温和解,朱温随后入城捕杀宦官七百多人,送昭宗回长安(陕西西安),又将宦官八百馀人赶到水中淹死,只留下黄衣幼弱三十人。朱温还下令各地藩镇将担任监军的宦官一律杀死,第二次宦官时代结束,但藩镇并没有彻底奉令行事[10],因此五代十国时期仍有唐末宦官干政的馀波,但影响没有唐朝的惨烈。朱温因诛杀宦官有功,受封为梁王,独专朝政。不久,朱温杀崔胤及昭宗,另立哀帝。907年,朱温逼哀帝禅位。唐朝灭亡。
五代十国
编辑唐末宦官大量被诛杀,侥存的宦官多藏匿民间。梁、晋、汉、周皆无宦官干政,后唐李存勖在位期间,宦官势力有所恢复。李存勖派宦官抢民女入宫,强掳魏州将士们妻。南汉后主刘𬬮认为官员有妻儿家室就为了顾及子孙不肯尽忠,因此只信任宦官,于是规定科举被录取者,若要做官必须先阉割才可任官,以致于一度宦官高达二万人之多。[11]
宋朝
编辑宋朝对宦官参政防范较严,宋太祖不许宦者“干预政事”,宦官到一定年资必须转出外任。故宋代虽有童贯、梁师成等祸国宦官,但宦官之权力并没有凌驾于丞相之上的权势[12]。宦官若敢于参预朝廷大事,往往受到严厉惩办。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载:太祖刻石禁中曰:“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宋真宗时宦官王继恩因串通大臣,企图拥立太宗长子赵元佐为帝,遂被流放。
北宋末年,徽宗昏庸,宦官人数大增,“动以千数”[13]。童贯、梁师成、杨戬等宦官得到宋徽宗宠信。童贯有“媪相”之称,“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岳牧、辅弼多出自其门下。梁师成则有“隐相”之称,凡“御书号令皆出其手”。左正言陈禾弹劾童贯等“怙宠弄权”,要求“窜之远方”。陈禾“论奏未终”,徽宗“拂衣起”。陈禾“引上衣,请毕其说,衣裙落。”
北宋灭亡后,高宗即位的第二天下诏:“朕将规复旧章,不以手笔废朝典,不以内侍典兵权。”[14]
明朝
编辑明朝时,明太祖严禁宦官干政,曾于宫门内立碑云“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15],明成祖继位后,“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故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于东安门北,令劈昵者提督之。”[16]宦官有了“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15]。至宫廷内设十二监二十四衙门,提领者被称为掌印太监,下有“少监”、“中监”,由于太监职位常由宦官担任,于是“太监”变成了高级宦官的称谓,后来成了对宦官的统称。虽然明太祖明令禁止宦官干政,但明成祖即位后开始重用宦官。明初交趾监军马骐激发交趾人起兵脱离中国独立,明末时曾经有过宦官数万名,据王世贞《龠山堂别集·中官考十》记载:“南海户净身男九百七十馀人复乞收入。”宦官遍布政府各部门,以太监充任的特务分布全国,尤其是天津、泉州、宁波、广州等对外商船贸易海港港口必定派驻“税监”太监[17],称为“第三次宦官时代”。崇祯多次怒斥宦官:“将我祖宗积蓄贮库传国异宝金银等,明比盗窃一空。”宦官时代的结束,一定是王朝的覆亡。王夫之在《沿书引义·舜典四》中针对宦官议论:“宫刑施之,绝人生理,老无所养,死无与殡。无罪之鬼,无人除墓草而奠怀染。故宫者,均于大辟也。且宫刑之后,二气时乖,肢体外痿,性情内琢。故阉瘸之子,豹声阴鸷,安忍无亲。且刑人并齿于天地之间,人道绝而发已凋、音已雌矣,何惧乎其不冒死而求逞于一朝?而又美其名曰,姑且怜其无用,引而置之官府之间,不知埋下祸根深矣。宦寺之恶,甚于士人,只因其无廉隅之借,子孙之虑耳,故悯不怕死,何况乎其以淫而在傍君主之侧耳。”又有由宦官组成的军队“净军”。[18]
景泰初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巡按御史验问。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
明宣宗设立了内书堂,请翰林学士教导宦官研读《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四书》、《千家诗》、《神童诗》等,王振即出自内书堂。王振在正统七年毁去朱元璋禁宦官干政的铁牌,是明朝首位干政的太监。
万历皇帝曾“选垂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余曹,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内廷指为十俊。”
《明史·食货志》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于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栖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云南则杨荣。”
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国子监生陆万龄上书,称魏忠贤可与孔子相提并论,因为“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而忠贤诛东林”。其后,魏忠贤生祠“几遍天下”,“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且“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黄运泰造生祠迎塑像时,“五拜三稽首”,“率文武将吏列班阶下,拜稽首如初”。
1627年崇祯帝即位后,迫使魏忠贤自杀,阉党得到清除,第三次宦官时代结束,但明朝内忧外患,积重难返,最终还是挽救不了明朝的江山。
清朝
编辑清人鉴于明朝宦官擅权为患之烈,严禁宦官干政,仅充任洒扫之类的杂役。户科给事中郝杰参奏太监行为不检:“乃者颁诏大典,赐宴廷臣,突有内监数辈先行拜舞,辱朝廷而羞当世,莫此为甚。伏乞敕下礼部,凡遇朝贺,悉照旧典。原有牙牌旧制,非独别品级,实以防奸伪也。今应仍照品级悬带。至于流杂赀员,不得滥越词林科道侍从之前。”多尔衮对太监的越礼行为十分反感,斥责为“太监原未赞礼,何得溷入朝班!”[19]。入关第二年,又明确规定:“嗣后内监人员,既不许与朝参,亦不必排班伺候。”[19]。
太监入宫要经过严格的挑选,进入宫中后,便要终生为奴。清代宫中使用太监并没有定制,直到乾隆年始定太监人数不得超过三千三百人。清宫中将太监居住的地方称作“他坦”,满语即窝铺、住处之意。如是分配到各宫侍奉帝、皇后、妃嫔等,则可以随宫居住在配房或耳房。而在宫中服役三十年以上,且无任何过失,忠正老实者,可以入选各处的首领太监。首领太监的地位和俸禄都会提高。[20]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由内监吴良辅建议设立十三衙门,以宦官为主管。清立内十三衙门铁碑在交泰殿等处,严禁宦官干政,铁牌所铸谕文为:
“ | 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镇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颂功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 ” |
康熙继位后,裁撤十三衙门,诛杀吴良辅。
林爽文事件,1788年2月10日,福康安令人说服当地居民于老衢崎顶(今苗栗县的崎顶一带)生擒林爽文。之后林爽文及诸要犯皆按律例凌迟处死枭首示众,原籍祖坟尽被刨挖,家眷连坐,女性发配边疆为奴,十五岁以下男童被押至北京交内务府阉割充当太监[21][22]。
同治八年(1869年)七月安德海出京办货,乘上两艘太平船从京杭大运河一路南下,一路招摇,七月二十日,驶入山东境内,抵鲁北古城德州。巡抚丁宝桢以祖训“太监不得私自离京”为由,于西门外丁字街(今饮虎池街北段)处斩,暴尸三日,随行二十馀人,一律处死。随后在光绪一朝又出现历史有名的李连英,是慈禧太后身边的大红人。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信修明进皇宫当宦宫。著有《老太监的回忆》一书。
逊清小朝廷与满洲国
编辑中华民国政府拟定的《清室优待条件》第六条规定宣统帝退位后“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民国初年袁世凯称帝时,宣布宫中永远不用宦官,宫中仆役全部由女官担任。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将溥仪驱逐出紫禁城,紫禁城内仅剩的宦官也被遣散。满洲国时期,满洲国帝宫内仍有宦官,不过人数减少。且当时国民政府与满洲国政府不相交通,亦不通邮电,因此有关那时太监的情况之所知资料与纪录几无留存。[23]
1996年,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太监孙耀庭去世。
宦官的来源
编辑宦官的来源有数种,第一种是用先天生理有缺陷或有发育障碍的男人,当他们生理机能恢复后就必须辞退,如《后汉书·栾巴传》就记载栾巴因发育障碍故充任宦官,而后“阳气通畅,白上乞退。”其次还有私自进行阉割手术而入宫的途径,如《韩非子》提到“竖刁自宫以治内”,后来在西汉晚期至东汉时,有人甚至不以宫刑为耻。第三种来则是受过腐刑或是判死刑而减免为腐刑的阉人,如嫪毐即是此种,他处刑一事虽为作假,不过名义上仍是受过腐刑的宦者。隋朝以后,宫刑被废止作为正式的刑罚,宦官应以自愿被阉割者居多。到了明朝,被阉作宦官者,除了部份是来自朝贡国进贡的少数民族孩童(如郑和、汪直),多是自愿阉割的人,直隶河间等地出产宦官较多。明朝宦官的阉割本来应该是由宫廷负责,民间自行阉割是被禁止的;但这项禁令从未被认真执行。明代中叶,民间曾经出现大批自阉后入不了宫,作不了宦官的人,被称为“无名白内官”。
明朝后期,宫廷中不少本来由女官担任的职务转为由宦官担任,因此宦官多如蚁阵。北京邻边的青县、静海、河间、沧州、任丘、南皮、枣强等县,许多人争相净身入宫。当时,宦官割舍之睾丸及阴茎放于红绒布袋内,悬挂于紫禁城一阴干室内,红细索悬于粱,宦官位尊离湿气地面最远最干,初进宫者离地面最近,名曰宝贝房。《戴斗夜谈》载“京畿民间生子,每私自阉割”,《日下旧闻考》引《白头闲话》所记“都人生子,往往阉割,觊为中宫(宦官),有非分之福”。
婚恋与家庭
编辑虽然宦官没有生育和进行性交的能力,但同样有情感上的需要,《诗经·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贝锦”之叹,一些宦官也为了显示权势而娶妻纳妾,《后汉书·刘瑜传》曰:“常侍黄门亦广妻娶。”
汉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
唐朝的宦官高力士、李辅国皆曾奉旨娶妇,高力士娶刀笔吏吕玄晤之女为妻[24],吕玄晤随即被擢为少卿,后出任刺史;李辅国娶元擢之女,元擢也因此成为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之子王衍曾和太监王承休之妻严氏私通,王承休后来当了天雄军节度使。
《万历野获编》“宦寺宣淫”条云:“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由于宫中仆役的生活苦闷寂寞,有些宦官会与宫女、女官结为对食或菜户。对食多为短暂交往,而菜户关系有如夫妻,在明清时期最为普遍[25]。
有些甚至比一般夫妻感情更为深厚,《万历野获编》中曾记载一间寺庙中放满由宦官奉祀他们伴侣的牌位,牌位上都写有宫女的姓名,每逢宫女的忌日,与其结为菜户的宦官便会前来祭悼,其悲伤之情一如丈夫悼爱妻。
由于宦官缺乏性能力,一般的性刺激仅限于以手或以口爱抚和假阳具。《万历野获编》记载:“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
有些宦官为恢复性能力,不惜杀人,食用人脑,《万历野获编》“对食条”云:“近日福建税珰高采,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髓啖之,所杀穉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26]
评价
编辑黄宗羲于《明夷待访录》表示明朝宦官之失:“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传,后有票拟。天下之财赋,先内库而后太仓,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其它无不皆然。则是宰相六部,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27]唐甄在《潜书》中这样描绘宦官:“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听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
由于宦官没有生儿育女的能力,古代民间认为宦官墓附近的地方风水不好,有“断子绝孙”的意思。因此不少宦官墓被后人故意破坏。[28]
注释
编辑- ^ 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00525片:“庚辰卜,王:朕 羌,不𱎠?”(庚辰日占卜,商王问:“朕阉割了一个羌人,不会死吧?”)
- ^ 2.0 2.1 2.2 2.3 吕思勉. 《三國史話》. 香港: 商务印书馆. 2009. ISBN 9789620755651.
- ^ 《晋书》卷11:宦者四星,在帝坐西南,侍主刑馀之人也。
- ^ 《后汉书》卷78:汉兴,仍袭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参其选,皆银珰左貂,给事殿省……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
- ^ 《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第六十八》
- ^ 《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
- ^ 《通鉴》卷223,代宗广德元年十二月。
- ^ 于肃《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
- ^ 《资治通鉴》记载:“李辅国,自上在灵武,判元帅行军司马事,侍直帷幄,宣传诏命,四方文奏,宝印符契,晨夕军号,一以委之,乃还京师,专掌禁兵,常居内宅,制敕必经辅国押署,然后施行,宰相百司非时奏事,皆因辅国关白、承旨。常于银台门决天下事,事无大小,辅国口为制敕,写付外施行,事毕闻奏。”
- ^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宦者传·第二十六》即记载:“梁王悉诛唐宦者第五可范等七百馀人,其在外者,悉诏天下捕杀之,而宦者多为诸镇所藏匿而不杀。”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
- ^ 明人张燧在《千百年眼》卷11《历代宦寺之祸》中说:“自秦以历汉、唐、宋,其所以灭亡之故,俱出阉宦。”
- ^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5
- ^ 《三朝北盟会编》卷102,建炎元年五月二日。
- ^ 15.0 15.1 《明史·宦官传》
- ^ 《明史·刑法志》
- ^ 王春瑜:《历史上太监祸国殃民的巅峰时代:明朝宦官》
- ^ 周同谷《霜猿集》:“天启中,魏珰选京师浄身者四万人,号曰浄军。”
- ^ 19.0 19.1 《清实录》
- ^ 周, 苏琴. 北京故宮(上). 中国建筑. CHINESE ARCHITECTURE. Vol. 016 (锦绣出版 (王进荣)). 2003年8月15日: 第28页.
- ^ 林育德. 一個臺灣太監之死:清代男童集體閹割事件簿. 启动文化. 2014-06-05 [2020-12-28]. ISBN 978986905554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3).
- ^ 庄吉发. 《清代臺灣秘密會黨的發展與社會控制》 (PDF). 《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 1992年, 第5卷 (第1期)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23).
- ^ 陈存仁. 《被閹割的文明》第37節:偽滿洲國仍有太監.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1月: 226. ISBN 978-7-5633-7011-5.
- ^ 《新唐书》载:“女国姝,力士娶之。”郭湜在《高力士外传》中写道:“其妻东平吕氏,故岐州刺史玄晤之女,躬行妇道,有逾常礼。”
- ^ 《明史·懿安后传》:“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
- ^ 國學導航 - 萬曆野獲編卷六. web.archive.org. 2015-02-04 [2024-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4.
- ^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 ^ 北京1座工地发现明代太监墓群至少10座墓穴. [2017-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