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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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引用自維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 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本頁舉報,由其他用戶討論是否除權。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鎖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本頁報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迴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對於先前已生效的除權有異議的用戶也可以到本頁要求進行覆審。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本頁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本頁提出申請。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員、巡查員、大量資訊傳送、巡查豁免、大量帳戶建立、檔案移動和IP封鎖豁免的權限,如此做的用戶在移除操作結束後的兩個月內不可再次申請該權限。管理員會在對用戶授權時酌情考量該用戶的權限變化情況,遊戲上述自行除權規則的用戶可能會招致封鎖。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本頁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復原權限,但可再申請;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報時請複製下框內容並按需求填寫,置於相應提請部分最下方:
*{{User|提報的用戶名}} *:{{Status|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鎖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鎖,因此獲全域IP封鎖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無abusefilter-log-private
權限,不應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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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權限 編輯
- Ohtashinichiro(討論 | 貢獻)
- 狀態: 新提案
-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巡查豁免權
- 理由:他報關注度的標準甚是飄忽,有時好像厚此薄彼,有時簡直懷疑是按錯。那些只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或Unreferenced的,不少都不是明顯看得出理由或知名,他既不留下一個理由也不補充來源,而處理某些條目時又顯得嚴格,更喜歡用垃圾一詞,難以令人信服。
- 以下是他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或Unreferenced的人物(不明所以的縱容)
- 奇淵浩、吳賢鍾,韓國演藝界人物,韓維也沒有來源,不管看內容或Google也不是什麼話題度人物,又沒有寫獲獎。
- 中島豪,沒什麼成就的日本前足球員和教練,沒入選國家隊紀錄,在一級聯賽上陣剛好不足20場,日維也只有一個因為姪兒被提起的來源。(既然沒有來源也不能証明上陣多少場)
- 市川洋介,日本藝人,日維來源也是個人blog、順帶一提、其中一個演出作品的集體訪問。最可笑是他在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冊/傳記#藝人廣告代言章節(第一部分)說過「廣告代言只是粉絲垃圾內容,理應全數移除」,而這頁有一個全沒來源的廣告章節,卻毫無行動。
- 但相近時期他又以正常標準掛Notability,例如陳佳藝。
- 再看看電視節目,舊台劇幸福魔法師 (大愛劇場)只掛Notability Unreferenced,大惑不解,導言「描寫林小燕師姊及詹新園師兄真實人生電視劇」已經是不正常語調,關注度方面怎樣看都不是能肯定的那種,來源不是能Google到大量的那種,就算找到好歹也補上去,但他就是什麼都沒做。我就只找到這種標明是轉載大愛電視台的Yahoo新聞[1]。而相近時期他又在隨懿深度行、鍾馗傳說掛了Notability。前者是正開播新節目,用他掛的那天作時限Google,已是隨意都Google到來源。後者是超過十年的舊劇,但也很容易搜到新浪專題頁[2]。同是台劇,相信任何華人的常識都知鹿鼎記 (1984年台灣電視劇)找到來源的機會更大些(又是他掛Notability)。
- 其他像日漫巧克力波斯菊連日維英維也差不多只有出版社官網和銷售網頁作來源,僅有一個沒任何介紹的排行榜報導,排名第18,他沒有留下任何理由就掛上Notability Unreferenced了事。
- 他喜歡去巡舊頁,提刪舊頁,但沒有意識先改好自己以前開的。如提刪香港攝影師及收藏家黃貴權,我相信要是一個蘇州收藏家把收藏捐給蘇州博物館,由蘇州市長致送感謝狀,他不會這樣處理。對中國導演徐小溪的提刪,被其他人指出整體沒大問題,只要刪除導言一段不中立陳述式就行。而他自己建立的舊頁像BAAD、黑瀨蛙一、大田紳一郎都是只有官網或用戶生成內容網站作來源。
- 因上述原因,我認為他沒有資格擔任巡查員,更不應該擁有附帶的巡查豁免權。
-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3月9日 (六) 03:01 (UTC)
- 快10天都沒任何管理員回應?--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3月18日 (一) 10:36 (UTC)
- (!)意見:在下不是管理員,但確實常常看到O君類似WP:TAGBOMB的行為。--Sean0115 2024年3月18日 (一) 13:08 (UTC)
- UC雖然是對人不對事,至少還做了功課,你也應該拿點東西,不要張口就來。->>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3月25日 (一) 07:48 (UTC)
- 我對人也對事,請直接解釋為何厚此薄彼,別轉移話題。--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04:18 (UTC)
- UC雖然是對人不對事,至少還做了功課,你也應該拿點東西,不要張口就來。->>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3月25日 (一) 07:48 (UTC)
- (!)意見:在下不是管理員,但確實常常看到O君類似WP:TAGBOMB的行為。--Sean0115 2024年3月18日 (一) 13:08 (UTC)
- 感覺確實是需要除權的情形。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07:49 (UTC)
- 我是不知道怎麼得罪了這位UC,看他的貢獻才知道這麼積極在追殺我,還能把17年寫的條目拉出來批判一番。上面講了這麼多掛關注度,那麼UC在對我的條目掛關注度時又是什麼標準呢?好像也只是自己爽而已。厚此薄彼這個欲加之罪簡直太妙了。->>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3月25日 (一) 07:48 (UTC)
- 你平日翻出的17年前的東西多不勝數,別人也是默默處理,沒問過為何要翻。--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04:21 (UTC)
- 有其他人認同Ohtashinichiro的行為有問題,他自己也來回應過,沒有具體反駁到任何一點。請問何時能裁決?@Shizhao@Mys 721tx@AT@Ericliu1912--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11: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