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吏部尚書
明朝吏部尚書,常雅稱為天官、冢宰、塚宰、太宰,為明朝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級長官,負責掌管官員的任免、封賞、考核等[1],正二品[2]。
14世紀中國的明朝吏部尚書,相當於當今西方各國的人事部長、人力資源部長。
明朝吏部尚書中,既有蹇義、王直等一代名臣,亦有詹徽等謀權諂媚的官僚[3]。永樂遷都后,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南京吏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4]。
沿革
编辑明朝初期,朱元璋沿用元朝政體、設四部於中書省,分別掌管錢穀、禮儀、刑名、營造等事務。洪武元年,初設六部,各設置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等職位[5]。尚書為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隸屬中書省。洪武六年,各部設尚書兩名、侍郎兩名。吏部設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6]。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罷黜宰相与中書省[7],并仿照《周官》六卿之制,直屬六部,并各設尚書、侍郎各一名,唯獨戶部有兩名侍郎。每部分四屬部,吏部屬部加司封。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尋增侍郎一人[8]。洪武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洪武二十九年,定為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司並五部屬,皆稱清吏司[9]。建文年間,改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侍郎為正二品,并除去諸司清吏字。燕王朱棣即位明成祖後,恢復舊制[10]。
永樂元年,朱棣以北平府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永樂十八年,明成祖遷都北京後,罷免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再稱“行在”。而其留守南京的官員一律加“南京”字(即所謂“南京吏部尚書”等)。洪熙元年,明仁宗打算還都於南京,并恢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除“南京”兩字,而在位於北京的六部官員頭銜前加“行在”兩字,并設行部[11]。明宣宗即位後的宣德三年,復罷行部。明英宗即位後的正統六年,在北京六部官員頭銜前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之後成為定制[12][13]。景泰年間,吏部曾經設置兩名尚書。天順初年,恢復定制,改為一名[14]。
因為吏部尚書作為百官表率,并決定庶官進退,已經在關鍵地區選定官員,其禮數是其他官員無法比擬的。永樂初年,明成祖選拔翰林院官員直接進入內閣。之後的明朝首輔、大學士楊士奇等加至太子三孤并兼尚書銜,然而品敘仍然列于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之下[15]。景泰年間,左都御史王文升任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大學士、進入內閣,其班位仍然以原銜為序次[16]。弘治六年,明孝宗設宴,大學士丘濬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的身份位居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恕之上。之後改例,若由侍郎、詹事進入內閣者,均位列于六部之上了[17]。
列表
编辑因為洪武初年政體變化頻繁,官員任免較隨意。此列表為廢中書省後的吏部尚書列表,不包括掛虛名的吏部尚書以及南京吏部尚書等職位。
序号 | 姓名 | 籍贯 | 上任时间 | 任前职务 | 卸任时间 | 卸任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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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偰斯 | 洪武十三年庚申正月 (1380年) |
洪武十三年庚申二月 (1380年) |
改任禮部尚書 | ||
2 | 洪彝 | 洪武十三年庚申正月 (1380年) |
洪武十三年庚申正月 (1380年) |
尋免 | ||
3 | 劉崧 |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吉安路太和州 | 洪武十三年庚申四月 (1380年) |
以禮部右侍郎署 | 洪武十三年庚申五月 (1380年) |
致仕 |
4 | 阮畯 | 洪武十三年庚申六月 (1380年) |
洪武十五年壬戌三月 (1382年) |
致仕 | ||
5 | 李信 | 洪武十五年壬戌三月 (1382年) |
洪武十六年癸亥正月 (1383年) |
卒 | ||
6 | 陳敬 | 洪武十六年癸亥正月 (1383年) |
試用 | 洪武十六年癸亥十二月 (1383年) |
致仕[18] | |
7 | 余熂 | 洪武十七年甲子正月 (1384年) |
洪武十八年乙丑四月 (1385年) |
因胡惟庸案罪誅 | ||
8 | 趙瑁 | 洪武十八年乙丑三月 (1385年) |
代任 | 洪武十八年乙丑四月 (1385年) |
因胡惟庸案罪誅 | |
9 | 詹徽 | 江浙行省徽州路婺源州 | 洪武二十三年庚午六月 (1390年) |
以左都御史兼 |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二月 (1393年) |
因藍玉案罪誅 |
10 | 梁煥 |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二月 (1393年) |
以吏科給事中署 |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四月 (1393年) |
罷免 | |
11 | 翟善 | 揚州府泰興縣 |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四月 (1393年) |
以吏部主事署 | 洪武二十八年乙亥閏九月 (1395年) |
降南寧府宣化縣知縣 |
12 | 杜澤 | 洪武二十九年丙子正月 (1396年) |
洪武三十年丁丑十月 (1397年) |
罷免 | ||
13 | 茹瑺 | 湖廣行省潭州府衡山縣 | 洪武三十一年戊寅九月 (1398年) |
兵部尚書 | 洪武三十一年戊寅十二月 (1398年) |
改任河南布政使 |
14 | 張紞 | 陝西行省奉元路富平縣 | 洪武三十一年戊寅十二月 (1398年) |
雲南左布政使 | 建文四年壬午秋七月 (1402年) |
靖難之役後自經 |
15 | 蹇義 | 四川行省重慶路巴縣 | 建文四年壬午九月 (1402年) |
吏部左侍郎 | 宣德三年戊申十月 (1429年) |
卒[19] |
16 | 郭璡 | 京師保定府新安縣 | 宣德四年己酉四月 (1430年) |
吏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 | 正統八年癸亥正月 (1443年) |
致仕 |
17 | 王直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縣 | 正統八年癸亥正月 (1443年) |
禮部左侍郎 | 景泰二年辛未七月 (1451年) |
致仕[20] |
18 | 何文淵 | 景泰二年辛未七月 (1451年) |
景泰四年癸酉六月 (1453年) |
下獄旋釋,致仕 | ||
19 | 王翱 | 京師河間府鹽山縣 | 景泰四年癸酉六月 (1453年) |
左都御史 | 成化三年丁亥七月 (1467年) |
病免 |
20 | 李秉 |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寧府曹縣 | 成化三年丁亥十一月 (1467年) |
左都御史 | 成化五年己丑正月 (1469年) |
免 |
21 | 崔恭 | 北直隸順德府廣宗縣 | 成化五年己丑正月 (1469年) |
吏部左侍郎 | 成化五年己丑五月 (1469年) |
丁忧 |
22 | 姚夔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嚴州府桐廬縣 | 成化五年己丑五月 (1469年) |
禮部尚書 | 成化九年癸巳二月 (1473年) |
卒 |
23 | 尹旻 | 成化九年癸巳三月 (1473年)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五月 (1486年) |
劾免 | ||
24 | 耿裕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盧氏縣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八月 (1486年) |
禮部尚書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十月 (1486年) |
改南京吏部尚書 |
25 | 李裕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豐城縣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十月 (1486年) |
工部尚書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十一月 (1487年) |
致仕 |
26 | 王恕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三原縣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十一月 (1487年) |
南京兵部尚書 | 弘治六年癸丑閏五月 (1493年) |
致仕 |
27 | 耿裕 | 弘治六年癸丑六月 (1493年) |
弘治九年丙辰正月 (1496年) |
卒 | ||
28 | 屠滽 | 弘治九年丙辰二月 (1496年) |
弘治十三年庚申五月 (1500年) |
致仕 | ||
29 | 倪岳 | 南直隸應天府上元縣 | 弘治十三年庚申六月 (1500年) |
南京兵部尚書 | 弘治十四年辛酉十月 (1501年) |
卒 |
30 | 馬文升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鈞州 | 弘治十四年辛酉十月 (1501年) |
兵部尚書 | 正德元年丙寅四月 (1506年) |
致仕 |
31 | 焦芳 | 正德元年丙寅四月 (1506年) |
正德元年丙寅十月 (1506年) |
进入内阁 | ||
32 | 許進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陝州靈寶縣 | 正德元年丙寅十月 (1506年) |
兵部尚書 | 正德三年戊辰八月 (1508年) |
致仕 |
33 | 劉宇 | 正德三年戊辰八月 (1508年) |
正德四年己巳六月 (1509年) |
進入內閣 | ||
34 | 張綵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鞏昌府安定縣 | 正德四年己巳六月 (1509年) |
正德五年庚午八月 (1510年) |
下獄死 | |
35 | 劉機 | 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 | 正德五年庚午八月 (1510年) |
禮部尚書 | 正德五年庚午十二月 (1510年) |
致仕 |
36 | 楊一清 | 雲南承宣布政使司雲南府安寧州 | 正德六年辛未正月 (1511年) |
戶部尚書 | 正德十年乙亥閏四月 (1515年) |
進入內閣 |
37 | 陸完 | 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 | 正德十年乙亥閏四月 (1515年) |
兵部尚書 | 正德十五年庚辰十一月 (1520年) |
下獄,充軍 |
38 | 王瓊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太原縣 | 正德十五年庚辰十一月 (1520年) |
兵部尚書 | 正德十六年辛巳四月 (1521年) |
下獄,謫戍 |
39 | 石珤 | 京師真定府藁城縣 | 正德十六年辛巳五月 (1521年) |
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 正德十六年辛巳七月 (1521年) |
改東閣誥敕 |
40 | 喬宇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樂平縣 | 正德十六年辛巳八月 (1521年) |
南京兵部尚書 | 嘉靖三年甲申七月 (1524年) |
致仕 |
41 | 楊旦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建寧府建安縣 | 嘉靖三年甲申八月 (1524年) |
南京吏部尚書 | 嘉靖三年甲申八月 (1524年) |
未任免 |
42 | 廖紀 | 京師河間府東光縣 | 嘉靖三年甲申十月 (1524年) |
南京兵部尚書 | 嘉靖六年丁亥四月 (1527年) |
致仕 |
43 | 羅欽順 | 嘉靖六年丁亥四月 (1527年) |
嘉靖六年丁亥四月 (1527年) |
辭不赴 | ||
44 | 李承勛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嘉魚縣 | 嘉靖六年丁亥八月 (1527年) |
南京刑部尚書 | 嘉靖六年丁亥十月 (1527年) |
改刑部尚書 |
45 | 桂萼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安仁縣 | 嘉靖六年丁亥十一月 (1527年) |
禮部尚書 | 嘉靖八年己丑二月 (1529年) |
進入內閣,武英殿大學士 |
46 | 方獻夫 |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南海縣 | 嘉靖八年己丑二月 (1529年) |
禮部尚書 | 嘉靖十年辛卯七月 (1531年) |
召,未赴 |
47 | 王瓊 |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南海縣 | 嘉靖十年辛卯十二月 (1531年) |
嘉靖十一年壬辰七月 (1532年) |
卒 | |
48 | 方獻夫 |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南海縣 | 嘉靖十一年壬辰七月 (1532年) |
以內閣掌部事 | 嘉靖十一年壬辰九月 (1532年) |
不再兼任 |
49 | 汪鋐 | 嘉靖十一年壬辰九月 (1532年) |
嘉靖十四年乙未九月 (1535年) |
罷免 | ||
50 | 許讚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陝州靈寶縣 | 嘉靖十五年丙申閏十二月 (1536年) |
戶部尚書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九月 (1544年) |
進入內閣 |
51 | 熊浹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縣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九月 (1544年) |
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十一月 (1545年) |
削為民 |
52 | 唐龍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蘭谿縣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十二月 (1545年) |
兵部尚書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七月 (1546年) |
罷免 |
53 | 周用 | 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七月 (1546年) |
左都御史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正月 (1547年) |
卒 |
54 | 聞淵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正月 (1547年) |
刑部尚書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九月 (1549年) |
致仕 |
55 | 夏邦謨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九月 (1549年) |
嘉靖三十年辛亥二月 (1551年) |
致仕 | ||
56 | 李默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建寧府甌寧縣 | 嘉靖三十年辛亥三月 (1551年) |
吏部左侍郎 | 嘉靖三十年辛亥十月 (1551年) |
削為民 |
57 | 萬鏜 | 嘉靖三十年辛亥十月 (1551年)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八月 (1553年) |
削為民 | ||
58 | 李默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建寧府甌寧縣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八月 (1553年) |
復用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二月 (1556年) |
下獄死 |
59 | 吳鵬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三月 (1556年) |
嘉靖四十年辛酉三月 (1561年) |
致仕 | ||
60 | 歐陽必進 | 嘉靖四十年辛酉三月 (1561年) |
嘉靖四十年辛酉十一月 (1561年) |
致仕 | ||
61 | 郭朴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彰德府安陽縣 | 嘉靖四十年辛酉十一月 (1561年) |
禮部尚書 | 嘉靖四十二年癸亥二月 (1563年) |
丁憂 |
62 | 嚴訥 | 南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嘉靖四十二年癸亥三月 (1563年) |
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四月 (1565年) |
進入內閣 |
63 | 郭朴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四月 (1565年)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三月 (1566年) |
進入內閣 | ||
64 | 胡松 | 南直隸滁州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三月 (1566年) |
南京兵部尚書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十月 (1566年) |
卒 |
65 | 楊博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蒲州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十月 (1566年) |
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 | 隆慶三年己巳十二月 (1569年) |
致仕 |
66 | 高拱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鈞州新鄭縣 | 隆慶三年己巳十二月 (1569年) |
以內閣武英殿大學士兼署 | 隆慶六年壬申六月 (1572年) |
罷 |
67 | 楊博 | 隆慶六年壬申六月 (1572年) |
萬曆元年癸酉九月 (1573年) |
致仕 | ||
68 | 張瀚 | 萬曆元年癸酉九月 (1573年) |
萬曆五年丁丑十月 (1577年) |
罷免 | ||
69 | 方逢時 | 萬曆五年丁丑十月 (1577年) |
以兵部尚書兼署 | 萬曆五年丁丑十月 (1577年) |
不再兼署 | |
70 | 王國光 | 萬曆五年丁丑十月 (1577年) |
萬曆十年壬午十月 (1582年) |
罷免 | ||
71 | 梁夢龍 | 萬曆十年壬午十月 (1582年) |
萬曆十年壬午十二月 (1582年) |
罷免 | ||
72 | 嚴清 | 萬曆十年壬午十二月 (1582年) |
萬曆十一年癸未七月 (1583年) |
病免 | ||
73 | 楊巍 | 萬曆十一年癸未七月 (1583年) |
萬曆十八年庚寅二月 (1590年) |
致仕 | ||
74 | 宋纁 | 萬曆十八年庚寅三月 (1590年) |
萬曆十九年辛卯五月 (1591年) |
卒官 | ||
75 | 陸光祖 | 萬曆十九年辛卯四月 (1591年) |
萬曆二十年壬辰三月 (1592年) |
致仕 | ||
76 | 孫鑨 | 萬曆二十年壬辰三月 (1592年) |
萬曆二十一年癸巳七月 (1593年) |
致仕 | ||
77 | 陳有年 | 萬曆二十一年癸巳八月 (1593年)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七月 (1594年) |
致仕 | ||
78 | 孫丕揚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八月 (1594年) |
萬曆二十四年丙申八月 (1596年) |
病免 | ||
79 | 蔡國珍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五月 (1597年)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四月 (1598年) |
病免 | ||
80 | 李戴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六月 (1598年)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十二月 (1603年) |
致仕 | ||
81 | 趙世卿 |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歷城縣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十二月 (1603年) |
以戶部尚書兼署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五月 (1604年) |
辭 |
82 | 楊時喬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五月 (1604年) |
以吏部左侍郎署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二月 (1609年) |
卒 | |
83 | 孫丕揚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四月 (1609年) |
萬曆四十年壬子二月 (1612年) |
致仕 | ||
84 | 趙煥 | 萬曆四十年壬子八月 (1612年)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九月 (1613年) |
致仕 | ||
85 | 王象乾 | 山東省濟南府新城縣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十月 (1613年) |
以兵部尚書兼署 | 萬曆四十二年甲寅二月 (1614年) |
不再兼署 |
86 | 鄭繼之 | 萬曆四十二年甲寅二月 (1614年)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二月 (1618年) |
致仕 | ||
87 | 李汝華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閏四月 (1618年) |
兼署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六月 (1618年) |
不再兼署 | |
88 | 趙煥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六月 (1618年)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十一月 (1619年) |
卒 | ||
89 | 李汝華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十一月 (1619年) |
兼署 | 萬曆四十八年庚申六月 (1620年) |
不再兼署 | |
90 | 周嘉謨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漢陽府漢川縣 | 萬曆四十八年庚申六月 (1620年) |
天启元年辛酉十二月 (1621年) |
致仕 | |
90 | 張問達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涇陽縣 | 天啟元年辛酉十二月 (1621年) |
左都御史 | 天啟三年癸亥九月 (1623年) |
致仕 |
91 | 趙南星 | 北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 | 天啟三年癸亥十月 (1623年) |
左都御史 | 天啟四年甲子十月 (1624年) |
致仕 |
92 | 崔景榮 | 天啟四年甲子十一月 (1624年) |
天啟五年乙丑七月 (1625年) |
罷免 | ||
93 | 李宗延 | 天啟五年乙丑七月 (1625年) |
天啟五年乙丑十二月 (1625年) |
罷免 | ||
94 | 王紹徽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 | 天啟五年乙丑十二月 (1625年) |
左副都御史 | 天啟六年丙寅閏六月 (1626年) |
閑住 |
95 | 周應秋 | 天啟六年丙寅七月 (1626年) |
天啟七年丁卯十一月 (1627年) |
罷免 | ||
96 | 房壯麗 | 天啟七年丁卯十一月 (1627年) |
崇禎元年戊辰四月 (1628年) |
致仕 | ||
97 | 王永光 | 崇禎元年戊辰五月 (1628年) |
崇禎四年辛未三月 (1631年) |
罷免 | ||
98 | 閔洪學 | 崇禎四年辛未三月 (1631年) |
崇禎五年壬申八月 (1632年) |
罷免 | ||
99 | 李長庚 | 崇禎五年壬申十二月 (1632年) |
崇禎七年甲戌八月 (1634年) |
削職 | ||
100 | 謝陞 |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德州 | 崇禎七年甲戌八月 (1634年) |
南京吏部尚書 | 崇禎十年丁丑二月 (1637年) |
罷免 |
101 | 田維嘉 | 崇禎十年丁丑三月 (1637年) |
崇禎十一年戊寅四月 (1638年) |
罷免 | ||
102 | 商周祚 | 崇禎十一年戊寅五月 (1638年) |
崇禎十一年戊寅十二月 (1638年) |
削職 | ||
103 | 莊欽鄰 | 崇禎十二年己卯正月 (1639年) |
崇禎十二年己卯七月 (1639年) |
未至罷免 | ||
104 | 謝陞 |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濟南府德州 | 崇禎十二年己卯八月 (1639年) |
復用 | 崇禎十三年庚辰四月 (1640年) |
進入內閣 |
105 | 傅永淳 | 崇禎十三年庚辰五月 (1640年) |
崇禎十三年庚辰九月 (1640年) |
罷免 | ||
106 | 李日宣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吉水縣 | 崇禎十三年庚辰九月 (1640年) |
兵部尚書 | 崇禎十五年壬午六月 (1642年) |
下獄充軍 |
107 | 鄭三俊 | 南直隸池州府建德縣 | 崇禎十五年壬午八月 (1642年) |
刑部尚書 | 崇禎十六年癸未五月 (1643年) |
罷免 |
108 | 李遇知 | 崇禎十六年癸未五月 (1643年) |
崇禎十七年甲申三月 (1644年) |
病去(明亡) | ||
南明吏部尚書 | ||||||
109 | 張慎言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陽城縣 | 崇禎十七年甲申五月 (1644年) |
崇禎十七年甲申六月 (1644年) |
罷免 | |
110 | 徐石麒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興府嘉興縣 | 崇禎十七年甲申六月 (1644年) |
崇禎十七年甲申九月 (1644年) |
罷免 | |
111 | 張捷 | 南直隸鎮江府丹陽縣 | 崇禎十七年甲申九月 (1644年) |
弘光元年乙酉五月 (1645年) |
自殺 | |
112 | 張肯堂 | 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隆武元年乙酉十一月 (1645年) |
隆武元年乙酉十二月 (1645年) |
調掌院 | |
113 | 曾櫻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臨江府峽江縣 | 隆武元年乙酉十二月 (1645年) |
兼署 | 隆武二年丙戌四月 (1646年) |
罷免 |
114 | 瞿式耜 | 南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隆武二年丙戌十一月 (1646年) |
兼署 | 隆武二年丙戌十二月 (1646年) |
進入內閣 |
115 | 李若星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寧府信陽州 | 永曆元年丁亥三月 (1647年) |
永曆元年丁亥六月 (1647年) |
進入內閣 | |
116 | 侯偉時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公安縣 | 永曆元年丁亥六月 (1647年) |
以吏部右侍郎兼署 | 永曆元年丁亥八月 (1647年) |
卒 |
117 | 瞿式耜 | 南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 永曆元年丁亥九月 (1647年) |
以內閣武英殿大學士兼署 | 永曆二年戊子三月 (1648年) |
不再兼署 |
118 | 嚴起恆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永曆二年戊子三月 (1648年) |
以內閣東閣大學士兼署 | 永曆二年戊子四月 (1648年) |
罷免 |
119 | 晏清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黃州府黃岡縣 | 永曆二年戊子四月 (1648年) |
永曆四年庚寅五月 (1650年) |
罷免 | |
120 | 張佐辰 | 湖廣都指揮使司平溪衛 | 永曆四年庚寅五月 (1650年) |
以吏部右侍郎兼署 | 永曆六年壬辰十月 (1652年) |
罷免 |
121 | 范鑛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敘州府富順縣 | 永曆六年壬辰十一月 (1652年) |
永曆八年甲午九月 (1654年) |
罷免 | |
122 | 張佐辰 | 湖廣都指揮使司平溪衛 | 永曆八年甲午九月 (1654年) |
永曆十年丙申三月 (1656年) |
進入內閣 | |
123 | 金維新 | 雲南承宣布政使司永昌府保山縣 | 永曆十年丙申三月 (1656年) |
以吏部右侍郎兼署 | 永曆十二年戊戌十一月 (1658年) |
罷免 |
124 | 鄧士廉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順慶府廣安州 | 永曆十二年戊戌十二月 (1658年) |
永曆十四年庚子十月 (1660年) |
進入內閣 | |
南明吏部尚書(監國魯朝廷) | ||||||
112 | 朱兆柏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弘光元年乙酉六月 (1645年) |
弘光元年乙酉八月 (1645年) |
罷免 | |
113 | 章正宸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會稽縣 | 弘光元年乙酉八月 (1645年) |
監國魯元年丙戌二月 (1646年) |
進入內閣 | |
114 | 李白春 | 南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 監國魯元年丙戌二月 (1646年) |
戶部尚書 | 監國魯元年丙戌三月 (1646年) |
罷免 |
115 | 余煌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會稽縣 | 監國魯元年丙戌三月 (1646年) |
監國魯元年丙戌六月 (1646年) |
自殺 | |
116 | 劉沂春 |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長樂縣 | 監國魯二年丁亥十月 (1647年) |
吏部左侍郎 | 監國魯三年戊子八月 (1648年) |
進入內閣 |
117 | 朱永祐 | 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 監國魯三年戊子十月 (1648年) |
以工部尚書兼署 | 監國魯六年辛卯九月 (1651年) |
被殺 |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72):“尚書,掌天下官吏選授、封勳、考課之政令,以甄別人才,贊天子治。蓋古冢宰之職,視五部為特重。侍郎為之貳。”
- ^ 《明史》(卷72):“吏部。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洪武三十一年,增設文選司主事一人。正統十一年,增設考功司主事一人。”
- ^ 《明史》(卷111):“明太祖十三年罷丞相,政歸六部,部權重也.洪、宣以後,閣體既尊,而權亦漸重,於是閣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騁意見,以營其私,而黨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間隙,參奏紛挐.馴至神宗,厭其囂聒,置而不論,而被劾多者,其人自去.逮熹宗朝,則正論澌滅矣.莊烈矯之,卒不能救.二百七十年間,七卿之正直而獨立者若而人,偏邪而嫉能者若而人,貪庸而媚宰輔者若而人,備列之,可以觀世變矣,作七卿表.”
- ^ 《明史》(卷111):“自洪武十三年始.成祖遷都,南京止設侍郎.仁宗乃有尚書、都御史而未備.備官自孝宗始.其權位重者曰參贊機務,憲宗後乃專屬之兵部.然累世承平,履其任者,惟養清望而已,無關政本……”
- ^ 《明史》(卷72):“明初,設四部於中書省,分掌錢穀禮儀、刑名、營造之務。洪武元年始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
- ^ 《明史》(卷72):“尚書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隸中書省。六年,部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設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
- ^ 《明史》(卷72):“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 ^ 《明史》(卷72):“十三年,罷中書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各設尚書、侍郎一人。惟戶部侍郎二人。每部分四屬部,吏部屬部加司封。每屬部設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尋增侍郎一人。”
- ^ 《明史》(卷72):“二十二年,改總部為選部。二十九年,定為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司並五部屬,皆稱清吏司。”
- ^ 《明史》(卷72):“建文中,改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除去諸司清吏字。成祖初,悉復舊制。”
- ^ 《明史》(卷72):“永樂元年,以北平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書二人,侍郎四人,其屬置六曹清吏司。吏、戶、禮、兵、工五曹,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檢校各一人,司獄一人。尋戶曹亦增設主事三人。後又分置六部,各稱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罷行部及六曹,以六部官屬移之北,不稱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置各部官屬於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
- ^ 《明史》(卷72):“宣德三年復罷行部。正統六年,於北京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遂為定制。”
- ^ 《大明會典》(卷2):“國朝建官。初置中書省、設左右丞相等官。其屬有四部、分治錢穀、禮儀、刑名、營造之務。洪武元年、始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秩正三品、設尚書侍郎等官、仍屬中書省。十三年、革中書省、罷丞相。戒後世嗣君毋得復設丞相。有敢建言請復者、罪至族。語具祖訓中。乃陞六部為正二品衙門。自是中書之政、分於六部。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其餘院司府寺監等官、莫不體統相維、品式具備。革除年、稍有變更。永樂初、悉復舊。因陞北平為北京、總置行部。後遷都分置、各稱行在。十八年、定都北京、除行在字。其舊在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復稱行在。宣德三年、革行部。正統六年、復除行在字、遂為定制。嗣後兩京各衙門、官職並置、繁簡隨宜。間或因事損益、然建置皆本祖宗之舊。”
- ^ 《明史》(卷72):“景泰中,吏部嘗設二尚書。天順初,復罷其一。”
- ^ 《明史》(卷72):“按吏部尚書,表率百僚,進退庶官,銓衡重地,其禮數殊異,無與並者。永樂初,選翰林官入直內閣。其後大學士楊士奇等加至三孤,兼尚書銜,然品敘列尚書蹇義、夏原吉下。”
- ^ 《明史》(卷72):“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書,兼學士,入內閣,其班位猶以原銜為序次。”
- ^ 《明史》(卷72):“自弘治六年二月,內宴,大學士丘濬遂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居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恕之上。其後由侍郎、詹事入閣者,班皆列六部上矣。”
- ^ 《明太祖實錄》(卷200):“洪武二十三年二月丙辰條,「陳敬,洪武十六年為吏部試尚書,十七年坐事免歸」”。
- ^ 蹇義十月解除部事,而俸給如舊,俸祿直至宣德十年去世為止。(詳見:《明史》(卷149):“帝征樂安,義、原吉及諸學士皆從,預軍中機務,賜鞍馬甲胄弓劍。及還,賚予甚厚。三年從巡邊還。帝以義、原吉、士奇、榮四人者皆已老,賜璽書曰:「卿等皆祖宗遺老,畀輔朕躬。今黃髮危齒,不宜復典冗劇,傷朝廷優老待賢之禮。可輟所務,朝夕在朕左右討論至理,共寧邦家。官祿悉如舊。」明年,郭璡代為尚書。”)
- ^ 《明史》(卷111):“直正月奪少傅兼太子太師銜,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