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馬
簡介
編輯漢武帝於建元二年(前139年)廢太尉。元狩四年(前119年)置大司馬,以代太尉之權[1],但無金印紫綬,作為大將軍衛青和驃騎將軍霍去病的加號。
因漢初丞相的權力過大。自漢武帝起,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以大將軍為首的尚書。大臣有罪,由尚書劾奏;選任御史大夫,由尚書品定高下;官吏有功遷升,上報尚書;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則面見尚書。丞相若有過失,反由尚書問狀劾奏。由此,丞相的權力被一步一步的剝奪,只是在禮儀上還是百僚之長[2]。西漢後期乾脆廢掉丞相,改為大司徒,與從太尉改過來的大司馬、從御史大夫改過來的大司空並列。
漢武帝死後,將之授以霍光。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輔政,昭帝年幼,政事均由霍光定奪。
其後西漢一直有大司馬之官,後也加於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稱大司馬驃騎將軍、大司馬車騎將軍,常用為加官,授與掌權的外戚,也有不兼將軍號者。
漢成帝時,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輔政,「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3]
漢哀帝時,廢丞相改為大司徒,但大司馬仍存,與大司空同屬三公之一,共掌朝政,如董賢代丁明為大司馬衛將軍[4],掌管所有朝政。
東漢時以大將軍吳漢為大司馬,吳漢死後,漢光武帝為了削弱三公權力,將大司馬改為太尉。東漢末年,大司馬與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並設,位在三公之上。如漢獻帝時的劉虞、權臣李傕。《資治通鑑》卷第六十一:(興平)二年(乙亥、公元一九五年)。辛巳,以車騎將軍李傕為大司馬,在三公之右。
魏晉南北朝時不定期會設有大司馬官職,為上公,第一品,位在三公之上,多授予有權勢的大臣,一般由重號將軍如大將軍或上大將軍等升遷而來。如曹魏的曹仁、曹休、曹真,蜀漢的蔣琬,東吳的施績、呂岱、丁奉等。近世以來的兵部尚書有時也別稱作大司馬。明清以大司馬為兵部尚書的代稱,明代為正二品,清代為從一品。
歷代大司馬
編輯- 東周至秦末
- 魯國:叔孫氏
- 鄭國:公子發、公孫蠆
- 蔡國:公子燮
- 陳國:司馬桓子
- 宋國:孔父嘉、公子目夷、公孫固、樂豫、公子卬、華耦、皇鄖、華費遂、華貙、公孫忌、向魋、皇野、皇非我
- 楚國:鬬宜申、子良、子越、蒍賈、子反、公子申、公子何忌、子庚、蒍子馮、公子橐師、公子成、公子齮、蒍掩、司馬督、棄疾、公子魴、薳越、子期、公孫寬
- 楚:秦嘉、曹咎、周殷
- 西漢朝廷:衞青、霍去病、霍光、張安世、霍禹、韓增、許延壽、史高、王接、許嘉、王鳳、王音、王商、王根、王莽、師丹、傅喜、丁明、傅晏、韋賞、董賢、王莽、王舜、馬宮
- 劉信:翟義
- 劉玄:朱鮪、劉秀、朱鮪(左大司馬)、劉賜(前大司馬)、趙萌(右大司馬)
- 劉望:莊尤
- 劉嬰:弓林
- 劉盆子:逄安(左大司馬)、謝祿(右大司馬)
- 劉永:蘇茂
- 公孫述:公孫光、延岑
- 劉宋:劉義恭
- 南齊:蕭嶷、王敬則、蕭衍
- 南朝梁:蕭偉、王僧辯
- 北魏:奚敬、萬安國、元休、馮熙(贈)、馮誕(贈)、元勰、元雍、元彧、元延明、元徽、爾朱天光、爾朱買珍(贈)、元悅、元欣、元亶、元顥(贈)
- 東魏:元諶、高乾(贈)、竇泰(贈)、元鷙、婁昭、斛律金、元湛(贈)、尉景、元旭、劉豐(贈)
- 北齊:斛律金、韓軌、高演、高湛、高浟、段韶、段榮(贈)、高湝、婁叡、潘樂(贈)、高潤、高儼、高長恭、高孝珩
- 西魏:獨孤信
- 北周:獨孤信、宇文護、賀蘭祥、宇文震(贈)、尉遲迥、宇文憲、陸通、宇文招、侯莫陳芮、楊堅、竇毅、楊勇
- 隋末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來源
編輯- 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