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消歧义/存档2

维基百科:消歧义同页消歧义还在使用吗?

从来没见过同页消歧义,这似乎只在百毒百科使用。一两段的内容应该不足以有关注度,应该会被判为小小条目而删除。如果同页消歧义已经不使用了,应该删除。--Gqqnb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1:14 (UTC)

我只知道中山公园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这一类同页消歧义,其主题还是有很强的相关性的,例如各地的中山公园都是为了纪念孙中山而建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3月15日 (二) 03:00 (UTC)

疑问,百毒百科是指百度百科? 朗哥留言2016年8月6日 (六) 05:53 (UTC)

戏称-- .. 2016年8月6日 (六) 12:35 (UTC)

地名消歧义

据前几段讨论,似乎是采用最高有差异行政区划作为划分。那么要写全称吗?还是只要简称就好?(如东区 (台北)/东区 (台北市))?此外还有一些外国地铁、火车站以“XX地铁”的方式消歧义是否可以接受? User:SElephantUser:FfericUser:Howard61313User:PasmoSuicaUser:FoampositeUser:KasugaUser:そらみみUser:Hat600 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6年8月10日 (三) 05:35 (UTC)

不赞成用XX地铁作消歧义,除非有同地同名车站且篇幅足够独立为一篇文章。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6年8月11日 (四) 13:16 (UTC)

WP:DAB中同页消歧义的建议

建议加入要求采用同页消歧义的页面内各项目要有一定相关性。另外,是不是加个模板或者分类来标示同页消歧义页面比较好?——C933103(留言) 2016年8月3日 (三) 18:22 (UTC)

前缀后缀消歧义

  • User:Liaon98:你真的是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维基百科啊,去玩了三天刚回来,就看到你 我觉得这样非常清晰,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地区哪个航空,而放在括号里的话,使用谷歌搜索经常会定向至使用频率最高,但是不是搜索者想要查询的那家航空公司。如果不注意看,经常会点开不是自己想看的那个页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2:15 (UTC)
  • 终于找到这个讨论了。。。好吧,说下我的看法,我强烈赞同“趁此机会确定前缀后缀消歧义的定义并写进WP:消歧义里”。规则有模棱两可的地方就需要加以修正,规则是死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进行修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24 (UTC)
  • 维基百科不应该自己替企业改名,用后缀消歧义比较恰当。“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不是说前缀也可以,而是说假如某家公司全称“美国XX航空”,而经常被简称“XX航空”的话,用完整全名来避免会混淆的简称做条目名是可以的。--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14 (UTC)
  • 条目命名有两部分组成:WP:命名常规WP:消歧义,首先命名常规,决定主要命名,如果同名出现两物歧义,才根据消歧义来加后缀,同时考虑建立消歧义项或独立消歧义页。例如美国精神航空,至少从使用中文直译的话,就叫“精神航空”,如果出现歧义,例如亚洲的和美国的,才根据地域作为歧义名来后缀消歧义,所以直接叫精神航空即可,而且亚洲精神航空还是过去名,实际上“美国精神航空”直接占用“精神航空”这个名字,双方设项作提及即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0日 (六) 13:25 (UTC)
  • 后缀词较不符中文语境,但现形状态没有更能解决歧异的办法,以苏联海军军衔为例,“苏联海军元帅”和“海军元帅”不同,前者高一个档次,而这两个军衔使用率也差不多,以目前的后缀使用规则,可以为苏联海军元帅海军元帅 (苏联)作清楚的区分,若不用后缀处理会如何可想而知,故我支持现行的后缀规则,不支持擅自在前面加入国名,除非约定成俗、使用率相比下多的多,如“苏联红军”、“英国皇家海军”,不然在各种情况下以其原有命名直翻为优先考量。个人亦认为“白宫”通常指谁显而易见,无须特别加上“美国”两字。--Ai6z83xl3g留言2016年9月18日 (日) 05:54 (UTC)
  • 个人认为后缀其实只是偷懒照抄英语的习惯。所谓前缀消歧义就是“替企业改名”的说法实在搞笑。美国白宫无疑比白宫 (美国)更符合汉语习惯。--7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33 (UTC)
    • 如果在汉语境里有更常用的词,可以如前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讲的,优先引用“命名常规”而把“美国白宫”做为主条目名称。但一些美国国内的廉航并没有这种“习惯”的话,无中生有出一个“美国”就搞笑了。--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3 (UTC)
      • @Reke:照理来说,在汉语语境可靠来源中几乎压倒性地使用“白宫”而非“美国白宫”,并且指向基本都非常明确(显然不是其他地方的白宫),所以原则上消歧义的前缀或后缀都无必要。个人感觉后缀的方式在维基内搜索和索引更为方便,比较典型的例子应当是威廉一世——威廉一世 (德国)威廉一世 (尼德兰)威廉一世 (奥兰治)威廉一世 (符腾堡)都不符合“习惯”,但便于查询,只需在搜索框内输入威廉一世然后选择正确选项即可;若使用前缀反而冗杂,且很多时候搜索者未必了解具体前缀是什么(“皇帝”?“亲王”?“国王”?“荷兰”?“尼德兰”?)。在讨论白宫这样的著名案例时可能还要考虑到其他比较不著名的例子。--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57 (UTC)
        • 我只是说“如果”真的有更常用的词时怎么处理,至于“实际”是不是这样……我怕深究下去变成“条目”的讨论而不是“方针”的讨论。所以我同意就白宫而言,应该是主从消歧义 (主是美国的总统办公处、从是其他地方以白宫为名者)。--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5:43 (UTC)
          • @Reke:如果说搜索的话,更为常见的做法是有什么不清楚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吧。因为除了维基百科,还有百度百科、搜狗百科等,有些条目都是互相是没有的。或者说搜索引擎可以搜出一些没有及时添加到维基百科中去的最新资料。--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55 (UTC)
    • @Jarodalien:也倒不一定——目前中文维基是两种混用,感觉有些乱,有时甚至同一类条目中都混用(如各军队)。不过原则上后缀式更容易帮助索引,如伯明翰 (消歧义)。目前尚无白宫的消歧义页面,但若有的话可添加的内容亦是不少(白宫白宫 (比什凯克)白宫 (莫斯科))。当然,有时候前缀式亦便于索引,如目前已经达成共识的欧洲贵族命名法(前提是大家希望根据爵位而非人名索引)。消歧义这东西个人认为同语言表达习惯关系不大,和编程及索引的关系却更为密切。美国白宫更符合表达习惯,但白宫 (美国)在维基搜索框中更容易弹出,其他白宫亦是如此。--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5 (UTC)
但实际上,“美国白宫”可以作为美国的“白宫”的重定向。很多规则别没有那么死,只是需要的时候背书一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1日 (日) 02:45 (UTC)
    • @Jarodalien: 强烈赞同,我强烈有这感觉。因为英文或者其他欧洲语言是这么处理的。我们必须考虑到中文和欧洲语言巨大的差异性,生搬硬套是不行的,必须考虑语言习惯。我个人觉得完全没有相关性的两个同名词汇,比如一个是SAS (北欧航空),另一个是SAS(编程语言),完全是两个类别,这种情况下使用后缀加括号比较合适。--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31 (UTC)

命名规范的名从主人原则啊,人家航空公司明明叫 XX Airlines,中文就是 XX 航空,人家要是叫 America XX Airlines 那才应该改名叫美国 XX 航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RDian对话贡献)于2016年9月11日 (日) 22:18加入。

  • @FRDian:规则是死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命名条目时要考虑更多实际情况。另外,希望你移动的时候注意仔细看。“亚航飞龙航空”和“英国特大航空”都被你错误移动了,下回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7:58 (UTC)
  • 条目名称应“名从主人”,优先使用条目主体的官方名称,除了能够反映条目主体发布的名称,也减少不必要的命名争议,其他常用的别称可使用重定向处理。消歧义内的条目名称应与目标条目名称相同,因此消歧义名称同样是名从主人。至于上面有意见认为白宫应使用“美国白宫”,然而目前中文维基以至英文版都没有同名条目。此外,不使用官方名称,或会有人认为“华盛顿白宫”,甚至“美国华盛顿白宫”更能反映其地理位置,任由编者自定其名,将会产生大量不必要的命名争议。--Thomas.Lu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3:06 (UTC)
其实大方针而言,是先以命名常规定下最基本的名字,然后遇到同基本名的话再按照消歧义处理,但实际上操作仍有部分是另行约定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公司类条目公司自己不公布官方中文的话,就直接按原名中文直译来确定最初命名,然后一些辅助性的非正式命名或者方便性的命名使用重定向来实现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2日 (一) 07:58 (UTC)

估计这也套路不出什么结果,来投个票吧,

  • 支持将以消歧义用的相关国家名移、时间等移至条目名前,例如”XX 航空 (美国)“移动到”美国 XX 航空“的,投(+)支持
  • 支持将以消歧义用的相关国家名称、时间等放置在条目名后并用半角括号包上的,投(-)反对
  • 条目名维持原状,恢复为上面那名用户的移动至原来版本的,投(=)中立
ping 一下相关用户(笑@Liaon98暖城2016-02-05JarodalienRekeCwek:@John Doe 120Morningstar1814Thomas.Lu:。#ForeverLove 你是我最无法收敛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3:19 (UTC)
    • @FRDian:上面那名用户是谁?我觉得吧,这投票固然是一种解决办法,不过就这么几个人的话还是显得太少了。--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29 (UTC)
      • 提醒您一下,对于这个问题,再多 ping 我一次,我就按照WP:骚扰提报 VIP。#ForeverLove 你是我最无法收敛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3:39 (UTC)
        • @FRDian: ping一下在我看来只是类似于@功能啊,我完全没有恶意的,你发出了投票邀请,我回复的时候ping一下你有很过分吗?发而给我的感觉是你非常不礼貌。我刚来维基百科2个月这样,你看看你这个态度,你这个哪里是提醒啊。。。动不动就拿出条款警告,这个算是什么意思呢?我感觉你就是刚刚又看到我编辑了心里不爽了吧,我刚刚可是基本只是把一些没有中文名的航空公司翻译成中文了而已,完全没有乱移动哦,要是你想提报就提报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46 (UTC)
        • 还有哦,你设置的选项很有问题。“*条目名维持现状,恢复为上面那名用户的移动至原来版本的,投(=)中立。”这个我怎么看也是等同于“反对”啊。。。而且这么说吧,如果说要改就要一起改,而不是就改我的,比如南非连结航空,这个条目是我刚移动的,原名是“南非航空连结”这个名字不知所云,所以我改了。重点是这个航空公司英文名是“Airlink”,南非两字也是之前作者加上去了,那按你的逻辑,我加的前缀要该,原先存在的不用,这个不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嘛。。。--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3:59 (UTC)
        • 另外,WP:骚扰里开头就写着:“通常以恐吓威胁首要对象来达到目的。”我对你恐吓了吗?我怎么觉得反而是你在以投诉我的名义恐吓我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4:02 (UTC)
          • (:)回应,“规则是死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你的原话送给你。就这一个破事你已经@我6次了,如果你旁边的一哥们一直不停地跟你说一件事你烦不烦烦不烦?我说的维持现状的意思是恢复到未被你破坏搞乱之前的版本,或者换句话说,维持原状。#ForeverLove 你是我最无法收敛的全心付出 2016年9月14日 (三) 17:41 (UTC)
            • @FRDian: 嘿,我还真没搞懂了,我这个“规则是死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和你要投诉我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拜托你说话有点逻辑行不行。你看看,我只是说规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你倒好直接已经认定规则按照你想的方案修改好了,就可以投诉了是吧,这个逻辑很强盗啊。。。@你6次这个是等于恐吓你6次了吗?这个只是相当于给你提醒你有新回复了6次,烦吗?我觉得不烦啊,你点开一看知道是谁发来的觉得烦不看就行了啊。。。换句话说,你客气点好好说话,比如说“请你不要这么经常ping我,可以换种方式提醒我”问题倒反而好解决,你这口气实在是不大适合来维基百科讨论区讨论啊。。。另外,说话先长个眼行不行呢。。。你说我破坏哪条了呢,请列举?不用这么黑白颠倒还估计放块遮羞布,想说“恢复到未被你破坏搞乱之前的版本”直接说就行了嘛。。。你自己已经破坏了亚航飞龙航空英国特大航空你怎么不说呢,另外,你精力怎么不集中在修改错误上面?你看看我修改了多少错误/或者完善条目,比如南非连结航空澳亚航空 (1990年)‎澳亚航空 (2001年)‎(这个之前打错了打成2006年了,谢谢A2093064和AT帮忙修改)、 尼基航空(修改了归属地,不是德国航空公司,是奥地利的)、水瓶航空‎诺斯航空‎,太多太多了,都是积极贡献,你呢?我已经发现的就有2条乱删记录了哦?你有空怎么不和我一样完善一下这些条目中的明显错误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20:49 (UTC)
            • 还有哦“我说的维持现状的意思是恢复到未被你破坏搞乱之前的版本,或者换句话说,维持原状。”这句话除去你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的“未被你破坏搞乱之前的版本”,“或者换句话说,维持原状。”也是不合逻辑的。这个就如我之前说过的一样,如果是恢复到我修改之前的版本的话,就根本不是中立,而是反对。况且之前的版本还是存在非常多的错误的,我也一并修改了。再说改名,你呢,还是要自己认真看,比如迈克航空的来源清清楚楚在条目中写着“(MK是取自创办人的姓名首个字母-“迈尔克”与“克留格尔”)”,你偏说这个中文名字没有来源。所以说呢,先仔细看,再决定别人有没有乱改,这样不会错吧。。。关于这点,我已经在Liaon98的讨论页回复过你了,你也没什么话可说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21:00 (UTC)
    • @FRDian:个人认为现在即以投票解决实在太早,对于解决问题无益,建议进一步讨论再说。我们提及的例子实在太有限了,涉及领域显然还不够广,尽可能穷尽可能性,看看能不能达成妥协和共识,实在不行再投票解决(虽然本人原则上不是很喜欢“民主制”解决维基问题……过去有太多讨论最后都以投票草草收场了)。--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6:15 (UTC)

关于D区消歧义页合并

在oldid=44295460的“求助管理员”章节,我将团结 (消歧义)添加入d:Q343953(对应en“团结”一词的消歧义),但是User:Neo-Jay依据d:Wikidata:WikiProject_Disambiguation_pages/guidelines回退,依据所说,应该是字义转写一致的消歧义页才能同一个item,不是语义一致。但是团结 (消歧义)现在还包罗部分字义一致的消歧义项,也包含一部分语义一致的消歧义项。不知道是否对应?另@Pengyanan:,因为字义一致消歧义项是你添加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7:08 (UTC)

Wikidata:Wikidata:WikiProject_Disambiguation_pages/guidelines说的很明确,消歧义页只能收录拼写一致的跨语言链接,或者是符合转写规则的,而不能对应于“意译”(即字面意思一致)的跨语言链接。所以团结 (消歧义)不能对应于en:Solidarity (disambiguation)。中文团结 (消歧义)包含有en:Solidarity (disambiguation)的部分歧义项,但并不等于说可以把团结 (消歧义)添加到en:Solidarity (disambiguation)的Wikidata item中去。两个不同语言的消歧义页的部分歧义项相同,并不等于说就可以放到同一个Wikidata item里。--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7:15 (UTC)
@Pengyanan:如果清理掉意思一致的消歧义项,只保留拼写一致的项?同理看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7:31 (UTC)
@cwek: 首先,您把团结镇团结乡等歧义项从团结 (消歧义)删除是错的。其次,即使中文和英文的两个消歧义页所含歧义项完全相同,也不意味着两个条目应该放到同一个wikidata页面里。必须遵循Wikidata:Wikidata:WikiProject_Disambiguation_pages/guidelines的规定,只能收录转写一致的跨语言链接,而不能收录字面意思一致的链接。另外,把放到en:Salt (disambiguation)的Wikidata页面里显然是错的,请不要用一个错误来论证另一个错误。--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7:40 (UTC)
如果消歧义只在相同字样的分路的话,我认为将提及字样的另一个名词放在被提及字样的消歧义页适不适合的,所以如果要字转写一致的话,“团结”只能包含只有“团结”及转写的条目,应该移除提及“团结”的,这样也能实现字转写一致的消歧义。其次,是之前见过另一个类似有点印象的消歧义,这种消歧义也算比较常见,如果这样规则的话,实际上中文的消歧义很多都不能和D区连接,因为没办法做到“转写一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7:48 (UTC)
刚刚看了一下cat:二字消歧义,就留意到类似的问题,百合_(消歧义)百合_(艺术类型)的罗马转写是“Yuri”而不是“Lilium”,显然不符合转写一致,但对应中文字义下,其字义均为“百合”,那百合_(消歧义)是不是en:Lilium_(disambiguation)分开?——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7:53 (UTC)
中文中,XX镇被简称为XX是非常正常的,所以团结镇这种地名显然是团结的歧义项。这里是中文维基,消歧义页所应包含的是中文中可能出现歧义的歧义项,根本不应考虑其和英文消歧义页en:Solidarity (disambiguation)是否对应的问题。盐并非Salt的转写,两个消歧义页当然不能放到同一个Wikidata里面去,不能转写一致就不该对应跨语言链接。可以创建新的Wikidat item来收录团结 (消歧义),不能违反Wikidata的规则强行和其他跨越语言链接相关联。百合 (消歧义)当然也要和en:Lilium (disambiguation)分开,目前这种消歧义页跨语言链接违反Wikidata规则的情况很多,需要一一纠正。--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7:54 (UTC)
所以如果不是那位纠结起来,这条规则很扯淡,对于中文来说,几乎全部外文拼写的消歧义必须记录为外文为条目名才能使算是转写一致,甚至可能要出现“盐”与“SALT”两个消歧义页。同样的,en可能要出现“盐”与“SALT”(如果“盐”能存在,并且有相应消歧义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8:06 (UTC)
您如果对Wikidata的规则有意见,可以去Wikidata发起讨论。而既然Wikidata现有规则就是如此,那就不该违反该规则。没必要计较是否中文消歧义页都有对应的英文消歧义页,如果没有对应的英文转写,那就该放到另一个Wikidata item里去。--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8:12 (UTC)
不明白wikidata为何如此规定?总觉得有些不太恰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9日 (二) 08:20 (UTC)
@Shizhao:这里并不是讨论Wikidata规则是否恰当的合适场所,如有疑问,可以去Wikidata提出问题。如果只是探讨该规则原因的话,那我可以想到一点,那就是欧美各语言的消歧义页是按照相同拼写(而非相同意思)来确立跨语言链接的,比如在Wikidata:Q232952中,收录的只是拼写为Salt或SALT的跨语言链接,除了en:Salt (disambiguation)首要歧义项是的意思之外,其他语言(例如fr:Salt)并不一定有的意思,因此把中文消歧义页放进Wikidata:Q232952并不合适。--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9:27 (UTC)

如果如Pengyanan所说,我们需要解决错误的话

d:Q1225656(“百合”的消歧义页item)为例,闽南语与中文的转写应该是一致的(百合,或音读法一致),英文、法文、波兰文是转写一致的(Lilium),是不是意味着我们需要这样分开两个item?

这只是一个例子,实际上可能不止,如果这个规则很扯淡,而且实际上有大量这样的字转写和意义互译的混杂消歧义页面,是需要开洞容许一定程度的一致,还是严格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8:27 (UTC)

因为可能不是中文简单的问题,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们一般不处理拉丁字转写机制,这样的话大部分消歧义页都对不上,因为可以说某项或其主导词不是拉丁字转写一致。本来D区其中一个大作用就是链接多个相同或相近意思的多语言页面,如果被这样限定的话,就会导致字面可能是一致的话,但实际仍无法连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8:30 (UTC)
按照Wikidata的规则,的确d:Q1225656应该拆分。还是那句话,如果您对Wikidata的规则有意见,您可以去Wikidata提出来讨论。但既然Wikidata现有规则就是如此,那就该遵守该规则。--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8:33 (UTC)
那也要出一个处理方案去如何解决,然后可以用于普遍处理才行,现在去D区说,只是泼妇抱怨而已,既然存在可能大量这类的问题,甚至这是普遍现象,要么提出怎样开洞,要么就是怎样堵这个差异。——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8:39 (UTC)
暂且来看,这个规则对拉丁字系或相近体系是有效的,因为字根相同;但对于我们非拉丁字的,可能就不一定有效。如何将相同意义的不同转写字消歧义页相连?例如如果d:Q1225656需要分拆的话,如何体现en的Lilium和zh的百合是相近甚至相同的?或者在D区是不是需要类似d:P460的属性来标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8:50 (UTC)
处理方案就是按现有Wikidata规则执行即可。我看不出更好的方案。如果按照意译的话,可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一个中文词可能有多个意思,很难对应到一个英文词里。而且,欧美各语言的消歧义页是按照相同拼写(而非相同意思)来确立跨语言链接的,这样中文消歧义页就更难按照“意译”来寻找对应的跨语言链接。比如Wikidata:Q232952中除了en:Salt (disambiguation)首要歧义项是盐的意思之外,其他语言(例如fr:Salt)并不一定有的意思,因此把中文消歧义页放进Wikidata:Q232952并不合适。没必要体现“百合”和Lilium相近或相同,只是“百合”的某个中文义项和某个语言中的Lilium的某个义项相近或相同而已,而消歧义页的跨语言链接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8:52 (UTC)
或者意味着中文大部分非拉丁文为消歧义词的消歧义,因为没法转写一致,都没办法整合到以拉丁字为关键词的消歧义item中?而且如果要能对应上,可能容许拉丁字为关键词的消歧义页,例如ja:SALT?——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9日 (二) 09:40 (UTC)
是的,按照Wikidata现有规则,的确如此。如果没有对应的跨语言链接的话,中文消歧义页需要创建单独的Wikidata item。--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09:46 (UTC)
如果只是按照相同拼写消歧义,那么中文音译的也不行了?扩展到所有语言的话,是不是拉丁字母以外的语言都要建立单独的消歧义?无论音译还是意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9日 (二) 09:55 (UTC)
按照Wikidata现有规则,中文音译是可以作为消歧义页跨语言链接的。Wikidata:Wikidata:WikiProject Disambiguation pages/guidelines写明了:转写,即transcription (creating the same pronunciation with a different script),是相同拼写原则的例外。比如,如果存在en:Tuanjie的消歧义页,那可以作为团结 (消歧义)的跨语言链接。但是,也未必一定可以,如果英文的转写对应多个中文词的话,那就不能建立跨语言链接的关联,比如en:Wang Jun(消歧义页)既可以指王军(消歧义页)也可以指王俊(消歧义页),所以就不能和其中任何一个中文消歧义页建立跨语言关联。--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9日 (二) 11:48 (UTC)
因为分析 (消歧义)最近也添加到D区,所以拿来做例子,实际上我们习惯操作就是主导词的意义(也就是翻译)来判断消歧义页的,而不是按照字形转写来判断,而且一直都是这样处理。(反而是不合规范的处理)“分析”就是“Analysis”的“转写”,不会理解单独理解为“Analysis”。这个规则对于拉丁字系或相近系可能很有效,但对于非拉丁字系就很糟糕了,或者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还要进一步例外,例如:对于拉丁字系及相近系要按照字形转写规则,非该体系的沿用主导词的意义一致原则;对于存在某项目存在字形一致和意义一致的两个消歧义页,则字形一致的可以相连(例如:ja:SALT)。另外D区需不需要一个属性用来标记字形与意义的消歧义页的相连关系?——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0日 (三) 01:33 (UTC)
所谓“转写”,是指“将一个拼音文字系统的字符,按照一个字符对照表,忠实地,对号入座地转换成另一个拼音文字系统的字符的过程”。因此,“分析”不是“Analysis”的转写,把分析 (消歧义)加到Wikidata:Q341854中是错误的。我再重申一遍,欧美语言消歧义页是应该按照拼写一致(而非意思一致)来确定跨语言链接的。目前Wikidata:Q341854是由于历史问题没有严格执行拼写一致的原则,本身就该纠正。最合适的例子,还是看Wikidata:Q232952,该item符合规则,里面收录的都是拼写为Salt或SALT的词,这里面英文是盐的意思,但其他语言中(例如fr:Saltde:Salt)并不一定是盐的意思。--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02:02 (UTC)
看了看D区的讨论,似乎这种规则下,存在不少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9日 (二) 09:59 (UTC)
@燃灯:,恰好见到你帮分析_(消歧义)添加D区,所以你也来看看这个规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0日 (三) 01:16 (UTC)
看D区讨论,比如中日战争的消歧义,虽然各语言完全同义,但是却不符合D区的标准。这一类的问题,按照D区标准的话,非常违背人们的常识和日常经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10日 (三) 03:20 (UTC)
然而如果消歧义页按照意译对应的话,会造成更多的问题。--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03:34 (UTC)
所以这个做法很违背惯常做法,而且已经造成大量的混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0日 (三) 03:51 (UTC)
例如白宫 (消歧义)实际上具有“White House”和“Bai Gong”两种转写,其现在的item(d:Q224152)应该是对应英文的转写(因为同项的ja消歧义的转写应该是一致的),但英文也出现了另一个对应的消歧义页,并且不属于同一个item的(d:Q2324971),这样判断起来有点处理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5月10日 (三) 03:57 (UTC)
请您区别转写翻译两个概念,White house不是白宫的转写,白宫的拼音转写是Bai Gong,英文的意译是White house。Wikidata:Q2324971是对Wikidata:Q224152正确分拆的结果。消歧义页跨语言链接应该坚持拼写一致原则(转写是例外),如果采用意思一致,会造成更多问题。--Pengyanan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04:04 (UTC)

如何建立同名不同人之条目?

如题,如何建立同名不同人之条目—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ygg520520对话贡献)加入。

应该怎么运用WP:DISAMBIG处理只有一个蓝链的消歧义?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07/05#卜凡一例中,敝人以消歧义指引所称之“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个消歧义(当然这也是你的自由),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链接(条目)”持保留态度,但另一位维基人以该指引所指之“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因为条目可能根本没人会写,因此也就没有消歧义的必要”持删除态度。请问这两句话是互相矛盾吗?

以往,敝人不止一次遇到只有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遭到提删,处理结果似乎不一,并无标准可循。故求教,在这方面是否存在更为合适的理据与处理方法?谢谢。 Kou Dou 2018年7月7日 (六) 19:45 (UTC)

  • 根据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我认为:如果有混淆可能并且条目可能创建(有关注度和意义),可以(未禁止)建立消歧义页。不过按这种理解,有众多名称可以提前建立平等或第二消歧义页,这有利有弊,利于了解其他义项和鼓励创建(可能{{tsl}}),弊于义项可能关注度不足、选取或描述失当,并且按消歧义页格式要求,不能加脚注来证明。如果社群不想承担弊端,可以建立共识来禁止创建。还有一种情况,条目顶部使用其他消歧义模板对其他含义做绿链或红链的消歧义,是否要允许。--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7日 (六) 21:21 (UTC)
  • 在下认为,假设消歧义的目标当中存在红链,如果其在外语版维基百科有对应的条目可挂tsl绿链,但应以关注度为限:即关注度不足者,就没有消歧义的必要(或者说,关注度不足者,即使挂了绿链也不会有人翻译)。该指引并不阻止用户建立消歧义,只要能够确定有明显关注度。--「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2018年7月8日 (日) 01:14 (UTC)
  • 仔细看了一下Wikipedia:消歧义#页面格式,发现里面并没有说“只有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需要删除”。--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9日 (一) 03:54 (UTC)
  • 方针之中有这几句话:
因此应该是已经存在的数个条目有混淆的可能,才需要建立消歧义页面。若只有一个项目是蓝链,其他项目都是红链,则不可建立消歧义页面。--CaryCheng留言2018年7月13日 (五) 09:43 (UTC)
(:)回应User:CaryCheng “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即有混淆的可能就可以加,“没有混淆的可能”都是“尽量不要”而非禁止、不可。“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因为条目可能根本没人会写,……”提出了“要小心”而非不可。“消歧义不应该只指向一个条目”未要求条目是否存在,它指向了多个条目,只不过条目尚未创建。此条的作用应该是指消歧义页本身解释了一个或多个义项,然后只有一个条目内链。--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00:43 (UTC)
(:)回应User:YFdyh000:我认为第一个重点是:“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这句话就是说,先有同名不同义的数个条目存在,才有需要考虑建立消歧义页面。而第二个重点是:“我们应该要避免编写消歧义页。”也就是维基百科不禁止编写消歧义页面,但更重要的是不鼓励编写消歧义页面。就算已经有两个条目有可能造成混淆,也还有主题目消歧义的数种作法,不一定要建立消歧义页面。总括来说,Wikipedia:消歧义的精神是没有非常非常强烈的需要时,就不要建立消歧义页面。--CaryCheng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0:20 (UTC)
不建立的情况是主题目消歧义。目前来说只是不建议而非强烈不建议,不然消歧义页可以减掉大半乃至所有,仅条目的都能换成{{Otheruseslist}}。关于其他义项条目不存在时是否适合用消歧义模板标注代替创建消歧义页(及可能移动),可做讨论。“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及“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链接”与“让读者可以选择”存在一定冲突,读者可以了解但无法选择查看这些本地条目。--YFdyh000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0:48 (UTC)
我的确认为现在的消歧义页面可以减掉大半,用{{Otheruseslist}}即可,除非像华盛顿或是三国 (消歧义)这种同名条目超过5个,才真的需要使用消歧义页面。另外请参见维基百科:消歧义的荐与不荐,虽然只是共识,不是方针或指引,但里面确实提到“不要增添不含连结的项目。”以及“不要增添不会成为好条目的红字连结。”。如果不认同这个资讯页的内容,可能接下来就是要讨论怎么修改Wikipedia:消歧义了。--CaryCheng留言2018年7月14日 (六) 13:29 (UTC)

消歧义指引

已通过:
公示已达七日,先修订后审议完成,通过。--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6:3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修订,修改模板名称。--J.Wong 2018年8月11日 (六) 13:31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关WP:DABSTYLE的疑问

已通过及修订:
公示已逾七日,未有异议,视为通过,修订指引。厘清语意。--J.Wong 2018年10月16日 (二) 16:51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消歧义格式指引中有一条“只加入与相关的条目,在目标页面应有实际描述主题的内容”,这句话语法似乎有些问题,请确认一下它想表达的含义,看看能否改通顺一些。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8年9月30日 (日) 16:16 (UTC)

“只加入与主题相关的条目,目标页面应有实际描述主题的内容。”--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30日 (日) 18:21 (UTC)
现交付公示,为期七日,期内如无异议,则视为通过。--J.Wong 2018年10月9日 (二) 01:14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新增首要主题

有鉴于中文维基对首要主题(Primary topic)没有定义,近期涉及首要主题的条目包括背风群岛,故在此提出引入首要主题。

现行条文

大爆炸Big Bang 是描述宇宙起源的一个宇宙学模型。

大爆炸Big Bang也可指:

(无)

提议条文

大爆炸Big Bang 是描述宇宙起源的一个宇宙学模型。

大爆炸Big Bang也可指:

是否存在首要主题? 虽然单词、名称或短语可以指向多个主题,但有时可以将其中一个主题标识为某术语的首要主题。这是该术语所引导的主题,作为相关条目的标题(或重定向)。如首要主题并不存在,则该术语应是消歧义页的标题(或应重定向至消除多个术语歧义的消歧义页)。如上所述,首要主题可能是一篇概念性的文章。

虽然维基百科没有单一的标准来介定首要主题,但编者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 如某个主题很可能对使用而言属首要主题——它比任何其他单个主题更可能,并且比所有其他主题组合更可能是读者搜索该术语时所寻求的主题。
  • 如某个主题具有长期重要性,它具有比该术语相关的其他任何主题具有更高的持久性和教育价值,则属首要主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使用而言,首要主题在长期意义方面亦十分重要;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只有一种首要感是相关的。在少数情况下,首要用途主题(苹果公司)与首要长期重要性主题(苹果)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共识可能有助于确定哪个主题(如有)属首要主题。

以上,请各位细阅。--B dash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8:25 (UTC)

可以介绍一下首要主题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8:31 (UTC)
太阳便应用了首要主题的概念,现在只是新增条文阐释这概念。--B dash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1:47 (UTC)
你是指太阳_(消歧义)中类似“太阳是位于太阳系的恒星,”的一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3日 (二) 03:14 (UTC)
正是。--B dash留言2018年10月26日 (五) 04:39 (UTC)
单看太阳例子,以太阳系定义太阳属循环论证,不如说“最接近地球之恒星”。

消歧义页存废

解铃还需系铃人;本案未获通过,社群以后再见到全红的消歧义页时,仍然可以提出存废讨论,一如既往。Sæn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12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D1新增

最近在AFD看到了许多只有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页面遭提删,于是想说来看看大家对这个提案有无兴趣

现行条文

条目 以下标准适用于主名字空间中的所有条目

A1. 非常短,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

...... 重定向页 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除用户页与用户讨论页以外的重定向页面(含软重定向)。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条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误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遗留的重定向页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

提议条文

条目 以下标准适用于主名字空间中的所有条目

A1. 非常短,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

...... 消歧义页面 D1. 只有一个蓝链的消歧义页面 重定向页 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除用户页与用户讨论页以外的重定向页面(含软重定向)。

R2. 跨名字空间重定向
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条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有时新加入的维基人偶尔会在主条目空间误建用户页。使用“移动”页面工具将用户页移回用户名字空间会保留页面历史,在删除遗留的重定向页前,考虑保留一到两天;草稿重定向速删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并且草稿的历史已经合适地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

--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2日 (一) 13:43 (UTC)

O8新增

  • 上面的讨论是打算改成这样吗?
    现行条文

    其他页面 以下标准适用于特定的名字空间。(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动执行)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d|aup}}或{{d|o6}}。

    ......

    提议条文

    其他页面 以下标准适用于特定的名字空间。(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动执行)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d|aup}}或{{d|o6}}。

    ......

    O8. 无蓝链的消歧义,无链入,且五天之内未改善。

    --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4日 (三) 11:40 (UTC) 以上。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26 (UTC)
    • 现就Sanmosa的新增速删O8款提案公示七天,期内如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B dash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0:54 (UTC)
    • (+)支持:可以减少存废讨论积压。--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3:26 (UTC)
    • (!)意见,别搞打包方案好不?这样很难讨论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46 (UTC)
    • (!)意见,没必要,快速删除一般能在一天内处理,既然能放5天的话,早就可以通过存废讨论处理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6日 (五) 05:43 (UTC)
    • 这个准则看起来和G15的思想很像,我认为可以考虑加入G15中。--Tiger留言2018年10月26日 (五) 08:24 (UTC)
    • (~)补充:从准则分类上看,是分类到A类中作为A7更合适,只有条目名字空间中用。--Tiger留言2018年10月26日 (五) 08:42 (UTC)
    • (?)疑问:此修订能否避免一蓝多红/绿的消歧义页面被提删或速删 ? 还有链入的定义是 ? 在相关的页面加入消歧义页面连给 ? -- 约翰同志 - 条目裱糊匠留言2018年10月26日 (五) 08:31 (UTC)
    • (+)支持Sunny的改法。--超级王サイレントマジョリティー Silent majority 2018年10月27日 (六) 01:29 (UTC)
    • 等会儿,我反对必须要无链入才能删除;正常情况下条目如果链到消歧义,理应是把连结改为真正想指代的项目的页面的连结,消歧义有链入是比较不合理的(除非是顶部template的连结,那反倒又没问题)。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02:09 (UTC)
    • 我的意思是这样:
      现行条文

      其他页面 以下标准适用于特定的名字空间。(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动执行)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d|aup}}或{{d|o6}}。

      ......

      提议条文

      其他页面 以下标准适用于特定的名字空间。(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动执行)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d|aup}}或{{d|o6}}。

      ......

      O8. 无蓝链的消歧义,且五天之内未改善。

      • 绿色连结或其他任何跨维基连结皆计算为红色连结。
      • 使用模板{{subst:nobluelinks/auto}},而非{{d|O8}}。
      以上。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02:12 (UTC)
      (+)支持,但建议加上{{d|A7}}--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7日 (六) 06:55 (UTC)
      个人认为消歧义不应计为条目,维基百科的条目总数也没算进消歧义和重定向,故不宜称A7。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10:08 (UTC)
      @Sanmosa条目总数怎样算?(计算结果连结)(~):那不就要预防TW在消歧义/重定向加入条目速删方式?--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11 (UTC)
      @Sunny00217一、条目总数见Special:统计中“内容页面”一栏;二、技术上不可行,但是现时所有的重定向在TW速删可选A、G、R项。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5 (UTC)
      (+)支持:提案很好,可以减少存废讨论积压,如果删去“且五天之内未改善”则更好。--屈原虫♡♡→♡℃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3:59 (UTC)
      • 如是,则我作为提案人,希望就是否等五日作出讨论,并在此讨论达成共识后方结束公示;如果讨论结果是会等一定时间(如三日、五日),可以透过修改{{nobluelinks}}的参数达致,但如果讨论结果是当成有如CSD G1的普通速删处理,其实{{nobluelinks}}可以CSD G10掉(或是移动至我自己的用户页,反正模板是我创建的),索性挂{{d|O8}}就好。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14 (UTC)
        • @Sanmosa已经有被我改过了!(虽然我没意见就是了)--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8日 (日) 02:10 (UTC)
      假若某人已有足够资料想写澳门的“公园街”,而某人只见公园街是红字,那么他未必会知道公园街这个条目名字本身就会产生歧义,而直接把资料建立在公园街而不是公园街 (澳门),继而往后有想看基隆的“公园街”的读者来到了公园街条目只见是讲澳门的,就会变相是一种捉弄。故此,即使全部为红连,这种消歧义也应当保留,以让将来的编者不会创建有歧义的条目名称。也因此,敝人相信先前众多的消歧义AFD大部分都不适当,甚至应该存废复核恢复那些消歧义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8日 (日) 09:36 (UTC)
      这个修改版就是希望可以等待时间,并且处理(至于存废讨论通过的......可以考虑强制要求以后的一定要加注)///或是说这种消歧义不要留连结--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8日 (日) 10:03 (UTC)
      根本不应该删除,何需等待时间,除非可以证明消歧义页里所有红连在现实世界中从来没有存在过(即使如此也应是提AFD给大众核实),否则应即时免讨论永久保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8日 (日) 10:13 (UTC)
      @Cdip150那干脆消歧义都用这个模板算了--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10 (UTC)--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10 (UTC)
      (-)反对用这模板,变了不能直接点击红字建立条目。消歧义项目见红本身并不是大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22 (UTC)
      (~)@Cdip150总不可能一个一个WP:AFD/R/20**/**/**去找吧......--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28日 (日) 10:07 (UTC)
      机器人便可以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8日 (日) 10:13 (UTC)
      说明一下:一、我在先前AFD讨论看出的共识正是“没有蓝连=没有消歧义需要”;二、“假若某人已有足够资料想写澳门的‘公园街’,而某人只见公园街是红字,那么他未必会知道公园街这个条目名字本身就会产生歧义,而直接把资料建立在公园街而不是公园街 (澳门),继而往后有想看基隆的‘公园街’的读者来到了公园街条目只见是讲澳门的,就会变相是一种捉弄”可谓大错特错:“XXX (消歧义)”的作用已能解决这问题,而且提出此说者明显漠视了“先到先得”原则,认同此说者同。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21 (UTC)
      一来AFD的讨论本身就有问题,就算“没有蓝连=没有消歧义需要”是共识我认为是基于错误观点来建立,况且共识可以改变。二是“‘XXX (消歧义)’的作用已能解决这问题”更加是大错特错请看看“XXX (消歧义)”的使用规则:“如果各种定义中有一个是明显地较普遍的,……”,就用回公园街为例,两个条目各自均没有优势证明谁较普遍,故此“XXX (消歧义)”的做法根本不可用,故只可采取平等消歧义做法;而且“先到先得”也要有“符合本方针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的前提,而该方针(即Wikipedia:命名常规)上半已经规定了“防止歧义”,由于“先到先得”在此例中会违反“防止歧义”,所以根本又不能采用“先到先得”原则,故此引用“先到先得”又犯了另一个错误。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建立了公园街然后写了澳门的“公园街”内容,之后又有人建立一个公园街 (消歧义)列出其他地区的“公园街”,整个过程就已经违反了这些消歧义和命名规则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31 (UTC)
      阁下完全曲解了命名常规:现时大量消歧义皆存在“(消歧义)”括号,而其中一个义项则是未有任何括号作消歧义,基本上只要我们能确保完全没有括号的义项有导向消歧义页面的连结,则已经可以算是消除歧义,这样并不违反命名常规。在其他编者不知道究竟有几多个地方有“公园街”的情况下,先建立公园街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先到先得仍然适用。阁下这样做只会令原本没坏的东西变坏。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9日 (一) 08:49 (UTC)
      错,“没有括号的义项有导向消歧义页面的连结”须有“有一个是明显地较普遍的”的前提下才能使用,您完全忽视了这点。在公园街连到公园街 (消歧义)是显然违反Wikipedia:消歧义页。“先到先得”是最后手段来的,要确保不会违反其他规条之后才可以说“先到先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9日 (一) 09:18 (UTC)
      (*)提醒:命名常规的先到先得规则只用在汉语差异处理,但是消歧义命名与汉语差异完全无关,根本不能用先到先得。--Opky9407留言2018年10月29日 (一) 09:39 (UTC)
      阁下所用的条文是de jure,但我所指出的情况是de facto;请留意我先前所指出的“这样做只会令原本没坏的东西变坏”。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9日 (一) 09:53 (UTC)
      先证明那些“原本没坏的东西”真的没有坏才好说。或者再举一个例:进教围,它之前是正式条目介绍香港的“进教围”,但发现有歧义,重新命名为进教围 (香港)(也就是说创建进教围的时候以de facto来看也是坏),而进教围改为消歧义内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29日 (一) 10:14 (UTC)
      那也应该是创建了条目才建立消歧义。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9日 (一) 10:44 (UTC)
      不对,我这例已经指出先有了条目(即先创建进教围作为香港的“进教围”)是坏动作,表面看来谁先谁后都能达到最终正确的消歧义结果,但先创建条目才建立消歧义显然不理想,因为多了重命名此一举措,相反先有消歧义后有条目的话就不需要重命名,所以最理想也都是先建立消歧义之后才建立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0日 (二) 01:52 (UTC)
      那这和试图解决一个尚未出现的问题没分别,有如空中楼阁,无根本可言。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1日 (三) 08:43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讨论时间仅数天,难以视为共识确定,发起投票并不妥当,已由User:Cdip1502018年10月28日 (日) 09:4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投票

      我想现在社群对于没有蓝链的消歧义的存废存在争议,而大家对于有争执的地方在于对方针指引的不同解读,而且已经呈现两极化(如“不正确”、“大错特错”、“绝对正确”等)。我认为在此时此刻,发起相关投票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以下是相关投票栏目。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0日 (二) 06:00 (UTC)

      @Sanmosa原提案是提请“快速删除”,为什么是就删除而投票,如此偷梁换柱?请确认清楚是速删还是存废删(因为达师的一票才注意到),否则我只能修改章节标题,按速删来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31日 (三) 01:01 (UTC)
      另,我是反对速删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31日 (三) 01:01 (UTC)
      @Cwek那是因为现时有意见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删除;在连速删的根本也不稳时,谈何速删?其实走AFD,然后有人消红,我没意见,但红也没消也要保留,我真接受不了,所以要先看看删除全红消歧义这根本是否获支持。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1日 (三) 08:40 (UTC)
      @Sanmosa,但你这样的提案和投票条件有很大的误导性,实际很多反对速删的还是有希望走AFD的。所以请搞清楚,是速删方案(最终是是否修订入SD中)还是彻底的删除方案(最终是是否写入到删除方针中),如果是删除方案,我建议是另开新议题重新讨论投票,否则,我修改投票章节,并请已投票的重新审视投票意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04 (UTC)
      现时只有后者有进行的基础,烦请帮忙修改一下标题;在此先谢过。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07 (UTC)
      鉴于总议题是讨论以快速删除的方式处理只有一个或零个可连接内链的独立消歧义页的处理,为避免误会,我将修改以下投票章节。请投票者重新审阅投票意见。关于是否通过存废讨论删除的意见会另行提议。
      支持方:@SanmosaCohaf和平至上Super WangJimmyshjj
      反对方:@Opky9407Cdip150WhhalbertWalter Grassroot靖天子@Sunny00217MaccomcreTemp3600hat600Baomi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17 (UTC)

      加ping@AT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20 (UTC)
      (!)意见,对我来说差不多,我的意向就是——反对一刀切全部速删,亦反对一刀切全部提删,但可以接受把问题较特别的拿出来个别提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30 (UTC)

      支持快速删除没有蓝链的消歧义

      反对快速删除没有蓝链的消歧义

      • (-)反对:支持者根本没有站在读者的立场,上面有人提到用搜寻栏的例子很好,如果这些消歧义被删除了,读者只能搜到无关条目,如果保留,读者还可以从消歧义的解释里得到少许有关资料。--Opky9407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06:15 (UTC)
      • (-)反对,理由上面已说,而且支持者将全红字项目视为必有关注度问题本身就不妥,有没有关注度要视各个连结项目紧接的解释内容而定,发现真的看了解释内容都看不出关注度才按个别不同情况执行关注度提删程序。事实上我并不是完全反对删除全红消歧义,而是反对不理三七廿一就将全红消歧义提删甚至速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0日 (二) 07:12 (UTC)
      • (-)反对,意见同上。--Whhalbert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07:55 (UTC)
      • (-)反对,TMD没写过什么的人天天忙着去删别人的贡献。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07:50 (UTC)
      • (-)反对:即使都是红连,也能提供读者一定资讯。--Wikimycota~receptor 🍄 2018年10月30日 (二) 07:52 (UTC)
        • 补充下,假设两座城市都有一条路名为“维基路”,但只有其中一条有关注度,我仍认为建立一个平等消歧义页面,并简单说明另一条(关注度不到收录门槛)维基路的资讯,如“维基路 (XX市):是XX市的一条道路”,是有意义、且对读者有帮助的,现时消歧义页面中有许多歧义甚至连红连都不是,可能只是叙述一个概念或名词解释,如果有明确关注度不够的歧义,为避免这类条目被建立,可以连红连都不要有,直接黑字。台湾的中山路、大陆的解放路这种不可能列出所有项目的极端状况,我觉得中山路、解放路可以写成一个正常条目,叙述这种路名设计的历史背景等,然后只为同名道路中关注度足够者建立中山路 (XX市)的条目。某些情况下,消歧义页面也可以加上参考资料,比如今天的一个新条目栉角虫就是不错的例子。--Wikimycota~receptor 🍄 2018年10月30日 (二) 23:27 (UTC)
      • (!)意见本区应该用{{支持}}吧?--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42 (UTC)
      • (-)反对:消歧义是释除多义,为红字进行解释当然是消歧义的其中一个主要用途,解释文字不是主要用途的话,就根本不是释除多义,反对下面“得到资讯不是消歧义的用途”的讲法。而且如果没有了公园街,我便很难找到高砂公园这条线索,而很难知道基隆的公园街的一些源头,消歧义正担当了这个重要作用。--Maccomcre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10:11 (UTC)
      • (-)反对:如前。--Temp3600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12:38 (UTC)
      • (-)反对。即便应删除,也要进行存废讨论,而不是速删。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30日 (二) 16:29 (UTC)
      • (-)反对:除非其他词义达不到创建条目的标准,否则应保留。--苞米() 2018年10月31日 (三) 00:44 (UTC)
      • (-)反对,SD应该用于可以快速肯定的删除,显然地对于0~1个可用内联的独立消歧义页还是有一定的争议,应该由存废讨论逐个个例推断。对于有1个可用内链的则已经起到导览的作用,就没必要删除,反之0个的实际上不会起到导览作用,只给读者一堆红链而已,除非能被改善,否则都是再建也不迟。——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31日 (三) 09:23 (UTC)
      • (-)反对,消歧义页面的内容如对其所列出之事物有足够描述,仍可为读者提供资讯,消歧义本身亦有可能足以发展为正式条目。从另一个角度,小小作品条目如没有触犯恶搞/破坏或人身攻击等方针,即使没有任何来源也不会被快速删除,还得等候30天。列表亦有相似情况,即使列表内全为红连,亦大多先经由AFD定其去留,反而某一页面对歧义有所阐述,只是多挂了一个消歧义模板却可被快速删除,比对待小小作品和全红连列表更为严格。因此即使缺乏蓝连的消歧义页面,也应通过AFD处理,如页面所列之红连或消歧义本身符合关注度,并对红连有所阐述,删除则未必合宜。当然纯粹罗列一堆红连,没有提供任何论述的消歧义,如被提交到AFD,在下也支持删除。--Thomas.Lu留言2018年10月31日 (三) 11:57 (UTC)
      • (-)反对,带了好几次写台湾村里小地名的条目,从实际经验来说,先建消歧义有它的好处。包括让新手理解不要地域中心 (把自己知道的XX村当成唯一的XX村),也省去未来搬动跟被别人抗议占他家乡名字的困扰。另外我也认同上面诸多提到提供讯息的功能。--Reke留言2018年10月31日 (三) 13:37 (UTC)
      • (-)反对:看不出没有蓝链则要快删的必要性,新的消歧义页哪怕没有蓝链,都可以给读者带来信息;若实在不妥,目前的提删机制也可满足需求了。--Tazkeung(CommentHERE) 2018年11月1日 (四) 15:49 (UTC)
      • (-)强烈反对 反对以上所有删除提案,删除应为最后手段,而上述提案完全看不出来任何必要性。消歧义页面的红链含有资讯,不应该为了便利性或满足自己的删除倾向任意提删有内容的资讯---Koala0090留言2018年11月3日 (六) 15:24 (UTC)
      • (-)反对:没必要在消歧义页面前方筑出一面高墙。维基百科主要是面向读者,倘若某词汇存在多种歧义,可以透过建立一个消歧义页面来实现,借由消歧义页面来引导读者们找到他们想要的条目,而非利用筑(删)墙(除)的手段让读者们产生许多的不便与困扰。--Steven |_-。) 2018年11月5日 (一) 11:19 (UTC)
      • (-)反对,红disambig不从任何方面降低维基百科质量。Bluedeck 2018年11月8日 (四) 20:15 (UTC)

      其他意见

      以上,并ping先前参与讨论的人士。@Sunny00217-ZestCohafCopperSulfateAINHLeiemJimmyshjjWasami007RekeThomas.Lu屈原蟲CwekTigerzengComrade JohnSuper WangOpky9407Cdip150Temp3600Tazkeung和平至上Maccomcre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0日 (二) 06:00 (UTC)

      首先,我是支持删除全红连或只有一个蓝连的消歧义。原因是没有条目起不了消歧义的作用,只是一个替两个或以上不存在的页面建立的一个页面而已,另外就算有两篇条目,只要采取平等消歧义便足够,三个或以上才有需要考虑另建消歧义页。至于,误建的问题,我认为有条目再消歧义的做法比较恰当,就算原本创建的条目有消歧义,也可以通过移动的方式来作消歧义,实际上现状也是如此,不成问题,我认为无必要为了两个或以上不存在的页面,另建一个消歧义页出来,这样实在是多此一举。其次,速删如果要花五天的时间才能删除,那其实不如AFD,虽然我认为这项条文是考虑到用户可能正在写条目,但是如果只有两日的差异的话,实在没有太大必要,走AFD就好。其三,有些用户认为消歧义可以提供简单资讯,但是我认为这并非消歧义应有或是说主要的功用,消歧义的作用是分开同名主题,而不是提供简单资讯。如果要提供简单资讯,可以直接写小条目或是统合于相关的条目内,甚至平等消歧义也可以做到这个效果。然而,长期红连可能涉及关注度问题,虽然不能断言未建主题就一定没有关注度,但是没有内容的话无从稽考,假如真没关注度的话,红连消歧义在我看来就是在诱导用户建立关注度不足的页面,我觉得这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我反对速删这类消歧义,但是支持通过AFD删除。以上,谢谢。—AT 2018年10月30日 (二) 08:34 (UTC)
      上面有意见指“读者可以从消歧义的解释里得到少许有关资料”,但是,这不是消歧义的用途,也不应该这么用。消歧义一般都没有来源,更遑论关注度来源,如果容许建立这种消歧义,相当于两个没有关注度的东西(例如:普通的路名,例如公园街)放在一起就可以存在,变相成为了“治外法权”,不须关注度和来源,违反其他方针。
      此外,User:Maccomcre指“在搜寻栏直接打“公园街”,然后看到不是自己地区的公园街,我一定会觉得很有疑惑”,但公园街遍地都是,消歧义只放上基隆和澳门的公园街一样会感到疑惑,甚至可能造成误导(以为中山、东莞没有公园街),有什么分别呢?一一列出的话,就更加不合理,“解放路”这种名字全中国大陆到处都是,是要将所有没有关注度的都列出吗?如果不是,那么也一样会疑惑。--【和平至上】💬📝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40 (UTC)
      此外,有人说消歧义能够提供资讯,但其实这些是不完整的资讯,除非你能找到一个列出所有同名内容的来源(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和平至上】💬📝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43 (UTC)
      “另外就算有两篇条目,只要采取平等消歧义便足够”指的应该是指“主题目消歧义”而不是“平等消歧义”吧。对于“三个或以上才有需要考虑另建消歧义页”,假设已有“XXX (aaa)”和“XXX (bbb)”条目并各自在页顶用{{otheruses}}互连,而没有“XXX”消歧义页,若有编者在写其他条目时意外地连结至“XXX”,那他便很难察觉到出错(特别是当“XXX”并不是该编者熟悉的范畴时),继而往后又有人直接点击“XXX”而有机会建立重复条目;反之如果有“XXX”消歧义页,编者便可较容易察觉到连了去消歧义,继而将连结修正为“XXX (aaa)”或“XXX (bbb)”(又或“XXX (ccc)”,如编者发现aaa和bbb都不是想要的东西时);所以“三个或以上才有需要考虑另建消歧义页”敝人认为并不妥当,容易令编辑者误踩重复条目的地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0日 (二) 13:37 (UTC)
      首先,我想说的是主题目消歧义,感谢指正。如果只是可能误建重复条目的话,我认为问题不大,可以及时修正。然而,我认为建立XXX的消歧义页更容易让编者错误连向消歧义,而不是正确的条目,这种可能性比重复创建条目要高,没有橙连设定以前,只能依靠人手逐一检查,误连的情况很常见。就算现在引入了橙连,由于不是默认,同样有很多误连至消歧义页的情况出现,如果消歧义页本身并不存在,那就没有误连的可能性。另外,如果条目最初没有以消歧义形式创建的话,一旦需要消歧义的时候,通过不留重定向移动便能解决,而原页面也会有相应的移动纪录,这样用户就没有创建重复条目的可能。—AT 2018年10月30日 (二) 15:22 (UTC)
      敝人反而认为错误连向消歧义问题更小,因为只需修正条目源代码,动作很小,就算不修正,读者入了消歧义页还可以自行找寻条目,故误连即使很大量亦不需要急于修正。但是重复条目反而问题较大,因为修正动作较大(移动、剪贴等),如果及时的话可能都还好,否则不及时发现的话,两个内容可能随时间流逝而不尽相同,此时合并条目将会是高难度动作,故紧急修正的需要比前者大。而上面我已经说了这种移动解决消歧义我认为是不理想的,纵使是经常是这样我也是这么说,移动功能本来就应尽量避免使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0日 (二) 15:49 (UTC)
      极端来说,不留重定向时全保护原页面就好了,不过这种重复条目的情况我没有见过,新页面巡查也有人在做,用户本身也有相当的经验,只能说可能性是有,但是很低。—AT 2018年10月30日 (二) 16:00 (UTC)
      这做法我总是觉得是自欺欺人,如果再下一位编者又连到XXX时,他又可能察觉不到XXX是连错的,而又没有自行修正为“XXX (aaa/bbb)”,要等到再有人想建立XXX时才被发现出错,即使阻止建立也都造成了不必要的拖延修复,尽管是不急切。--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0日 (二) 16:59 (UTC)
      我是说这样的重复条目很少见,因此您的立论在我看来并不够说服力,也不懂引伸为误连的逻辑是什么。另外,移动消歧义我认为是一个合理的做法,首先编者本身不可能知道所有的消歧义,只用原名不消歧义来命名是很正常的做法,比较合逻辑的方法是出现消歧义的情况下才处理,未知有没有歧义却先去消是很奇怪的做法,这会让很多条目的标题都出现多余的用字。因此,我主张有条目才消,没有条目或不明的情况下则不消。—AT 2018年10月30日 (二) 17:53 (UTC)
      “编者在AAA条目误连至到XXX消歧义页→编者查看连结时进入了XXX消歧义页→编者在消歧义页找到XXX (aaa)→编者在AAA条目把XXX修正为XXX (aaa)”整个修复逻辑是这样。如果不创建消歧义页:对于编者,便完全无可能进入XXX消歧义页,故而停止之后的修复动作了;而对于读者,XXX的不存在导致读者难以查看XXX (aaa)。 阁下甚至认为只有两个蓝连的消歧义页都不需要,那么我又举个实例:关闸事件,里面有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两个蓝连,假设关闸事件被删除了,变成了红字的关闸事件,如果之后有某人在扩写其他条目时错误连到关闸事件时,那某人就难以知道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的存在,而错失了把关闸事件修正的机会,往后其他读者按下关闸事件这个红字也都不能到达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的条目内容;这之所以我认为“三个或以上才有需要考虑另建消歧义页”是个不妥的想法。总括来说,错误连向消歧义,即使数以万计的出现,也都不是严重问题,因为读者按下后还有机会可以选;但是错误连向红字才是最大问题,纵使用白纸保护防止编者重复,读者按下红连就肯定没有东西可以看可以选;而您的想法正正就会产生错误连向红字。如果您还是不懂这个逻辑的话,那我也没办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0月31日 (三) 19:07 (UTC)
      插句话:我认为有两个蓝链(尤其是项目名称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又或是一蓝若干(≥1)绿已可建消歧义,但一个蓝链也没有的消歧义的存在,于我而言,就有如试图解决一个不存在的问题,而这正是维基百科社群所一向反对的。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02:05 (UTC)
      谁说问题不存在,是您们故意不承认已存在的问题吧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1日 (四) 02:19 (UTC)
      条目一天未出现,所谓“错误连向红字”就一天不成立;另请注意假定善意(“故意”)。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09:30 (UTC)
      对不起,这次我太心直口快,如有冒犯请包涵。不过我还是维持我的观点,加上您在下面都提出了要“修复的方法”,需要修复的话,那已不是不存在问题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1日 (四) 19:35 (UTC)
      但修复的前提是蓝连出现。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23:17 (UTC)
      删除消歧义除了产生红连,还会产生更多错误蓝连,如果xxx事实上会在a、b、c、d几个范畴有不同意思,不预先把xxx做成消歧义页的话,各个范畴辖下的其他条目都只懂连到xxx红连,当xxx被建立为条目用来写a范畴的内容,那么b、c、d辖下条目内的xxx连结便会成为错误蓝连,因为b、c、d辖下的条目连了去a范畴的xxx。这种错误不容易被发现,即使用链入页面检查,如果a、b、c、d范畴辖下有很多条目连到xxx,逐个修复将会很麻烦。所以也不同意上面‘条目一天未出现,所谓“错误连向红字”就一天不成立’,这会导致不同范畴共享同一个红连。--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1日 (四) 10:10 (UTC)
      不如你尝试回应和平至上的论点(Cdip150同)。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10:41 (UTC)
      和平至上的论点我认为靖天子的反对已够,我没有更多意见。不如你尝试回应我的论点。--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1日 (四) 12:00 (UTC)
      其实我不认为修复的方法需要如此复杂:有第一个条目时,移动一下条目就好,在未有第二个条目时,姑且使和原有条目无关的连向条目连向消歧义即可,见一个建立了,才处理一个未迟。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13:02 (UTC)
      看不懂你的解决方法与我的问题有什么关联,我指的是第一个条目在创建的时候自动产生的问题,创建和移动是不能并存的动作,也与第二个条目无关,你似乎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xxx被创建的一瞬间,b、c、d条目的xxx红连自动变成蓝连,但这个蓝连根本不是b、c、d想要的。--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1日 (四) 14:04 (UTC)
      我是指当n个范畴的条目共用一个红链“a”,而红链因其中一个范畴(设之为“歧义项1”)的条目的创建而变成蓝链时,把该被创建的条目移至有消歧义括号的名字(如“a”→“a (歧义项1)”),然后直接把遗留的重定向改成消歧义页(或如有移动并不留重定向权限,把移动后产生的红链建为消歧义页),那样该n个范畴的条目所共用的那一个红链“a”就会连向消歧义页,而非“a”的其中一个歧义项的条目(即移动后的“a (歧义项1)”)。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1日 (四) 23:15 (UTC)
      只是把b、c、d类的条目由连到红连变成连到消歧义页蓝连,不过根本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因为消歧义页也不是b、c、d想要的蓝连,同时又违反正常条目不应连到消歧义页的原则。--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2日 (五) 01:34 (UTC)
      b、c、d项都未有蓝链,怎有可能让与其相关的条目连向b、c、d项的条目?连向消歧义页只是暂时性措施,在b项(设)已创建,或是有外文对应条目的情况下,才替换为蓝/绿链就好。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2日 (五) 03:26 (UTC)
      我认为你还是在开始时没有正解我的意思,或者我重新铺排一次。假设:
      • 已有aaa、bbb、ccc、ddd四个已经存在的条目,各自不同范畴
      • xxx目前是一个不存在的条目
      • aaa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bbb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ccc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ddd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之后aaa条目的编者只建立了xxx条目,不再进行其他动作,那么就会导致:
      • xxx条目已存在,内容属aaa的范畴
      • aaa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bbb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ccc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ddd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明显地,只有aaa里的xxx蓝连是正确的,而bbb、ccc、ddd里的xxx蓝连是错误的。麻烦请你列出解决步骤。--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2日 (五) 04:43 (UTC)
      那干脆加一个速删标准好了:R6.移动消歧义页(?)产生的重定向(不知是否等于G8)--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1月1日 (四) 13:35 (UTC)
      完全不懂有什么用途。--Opky9407留言2018年11月1日 (四) 14:59 (UTC)
      为了让位子给消歧义--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1月2日 (五) 10:07 (UTC)
      连到红连就是问题所在啊。红连可以清楚辨别,但是蓝连不能,既然明显连向不存在的页面,作为编者,理所当然会去找是否真的没有条目,如有条目的话就会,内部连接便会连向正确的条目,而不是消歧义,甚至只是其他条目。实际上,我只是觉得只有两个蓝连的话,建立消歧义没有什么大意义,有些做法是重定向其中一个较普遍的条目,然后再提及另外的同名条目,我认为这个做法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有些用户认为必须为两篇同名条目建立消歧义,我也没有意见,只是我自己不会这样做而已。—AT 2018年11月1日 (四) 17:11 (UTC)
      其实不论红蓝连结,理所当然编者都“要”检查有没有条目,其实我也可以说红连令编者知道是掘头路,理所当然不会再找下去,所以大家都不要把“会/不会”说得多么理所当然。好了,回到您的想法,就算编者看到红连后真的去找是否真的没有条目,您也懂得说“如有条目的话就会”,不过如果没有找到条目呢?那就完了。如果一早建立消歧义页,编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时进入了消歧义页查找,如果消歧义页有想要的条目,那直接在原条目修改连向正确的条目;而如果消歧义页没有想要的条目,编者也都应该要知道连向消歧义页是不对的,从而要去找是否真的没有条目,如有就在消歧义页补回一个,如没有就作一个新的而又合适的连结,再之后才对原条目进行修复;所以如果一早有消歧义页的话,只要编者按足程序做就无论如何最后都不可能连至消歧义页;当然您可以说编者会不按足程序而忽略蓝连、在消歧义页作了个不适当的连结……等,但这些都只能归咎于编者本身操作不当,而不能归咎于消歧义页。相反,您的想法却会导致就算编者按足程序、即使没有操作不当,都有可能修复失败,甚至可能造成Opky9407所说的不同范畴共用红连。 另外对于 阁下“只有两个蓝连的话,建立消歧义没有什么大意义”的想法,您后面提到的做法都已经说了“重定向其中一个较普遍的条目”,那么都要证实到其中一个是较普遍的才行,但如果两个蓝连的普遍程度是不相伯仲的话,这个动作就万万不能了,就用回关闸事件一例,如果按您的想法来做,关闸事件不作消歧义页,改为重定向页,那我应该是重定向到关闸事件 (1849年)还是关闸事件 (1952年)?显然地这个问题都极难有大比数的答案,甚至可能不懂答,所以此法不能使用,故此还是作为两蓝消歧义仍较恰当。--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1日 (四) 19:35 (UTC)
      因此,我并不会直接使用红连,而是使用绿连为主。我的见解是假设关闸事件是个红连,然后有人发现是红连的话,正常的操作是会去找,而不是首先认为中维没有相关内容,加上如果关闸事件过去有移动纪录的话,也可以引导该人找到适当的条目,而无需特意建立消歧义。至于重定向问题,像关闸事件一样旗鼓相当的情况当然就不能以重定向来解决,这种情况下保留红字便可解决。好处是不会以为自己连向的目标是正确(因为是红字),可以自行及时修正,没有条目的话就算有消歧义也不过是红字消歧义而已,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绿连来解决,这样就没有指向目标错误的问题,未见必须建立消歧义的理由。而且,我也说了,您可以继续建立两蓝消歧义,只是我不会这样做而已。—AT 2018年11月3日 (六) 10:04 (UTC)
      您的见解其实并不够全面地做“如果”,“正常的操作是会去找”是对啊,但是您没有考虑如果编者还是找不到的话仍可能是错误红字啊(例如Opky9407所指的情况,编者无论如何都应该不可能寻找得到),您所谓的好处就算是有,但都会发生问题。而且,您的见解也都仅站在编者来说,完全没有站在读者来看。事实上不论红蓝连结,都有机会因为编者操作不宜而造成误连;如果误连到消歧义页,读者还有可能在消歧义页里找到自己想看的条目,没有或红字的话才需要另外做找寻(而且找寻都来得较容易,因为如果读者想看的目标仍是红字的话,消歧义页还可能提供关键字眼(如括号内的字)给读者参考来做之后的找寻);但如果连到红字,就几乎可以肯定读者要另外找寻(除非有移动记录而碰巧又含有读者想看的目标时才不用找,否则如果读者想看的目标是红字的话,读者还要在无参考的情况思想关键字来做找寻);所以站在读者的立场来看,误连到消歧义页一定好过误连红字。此针对于读者的见解适用于“任何数量个蓝字”的消歧义页,即不论全部红连的消歧义页还是两个蓝连的消歧义页都适用,而且不限于这两种。就用回关闸事件一例,假如编者没有尽责,在美士基打条目把本应要连到的关闸事件 (1849年)错误编成[[關閘事件]],按完保存本页看也不看后就马上走人,那么之后的读者如果进入的是关闸事件红字时就需要另外自行查找,反之如果读者进入的是关闸事件消歧义页那就可以随即按下关闸事件 (1849年)而不用另外找;故此情况下,这个两蓝消歧义页有好过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3日 (六) 12:04 (UTC)
      消歧义几乎都是同名,因此如果有条目的话,几乎不可能存在找不到的情况。误连的话,只要最初不要误连就好,显然地看到红连,编者会意识到错误,而消歧义就不然,这样只喻连向正确的目标就可以解决问题,我的见解是连向消歧义的话,由于跟蓝连无异,因此难以发现其为误连,这样的情况下连向红连可以让编者及时了解自己的错误,作出修正,也不用转折地点进消歧义页再找正确的目标,对读者来说也是有利无害。换句话说,只要对应正确目标,根本无创建消歧义的必要,当然如果您愿意长期将指向消歧义的误连更正为正确的目标的话,我很赞成您建立两蓝消歧义。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如果创建消歧义,会让编者误以为对应条目已经被创建(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这对于指向全红连消歧义来说尤其无益。我理解您的考量,但是我也有自己的顾虑,还望理解。—AT 2018年11月3日 (六) 15:25 (UTC)
      (!)意见:以我前几日创作的栉角虫为例,假设按照以上的规定,栉角虫大概必然应该连结到现在的细栉角虫科。但其实这对读者来说是误解,但两者的触角类似,读者可能读完了还不知道他们想找的是蝉寄甲科,这就有误导读者的疑虑。再以在下创作的斑蟊为例,斑蟊有很多种写法,在此条目创建之前,因为此三条目分别在不同时间创立,导致不同名字分别乱连到各种物种,直到我创建了该条目之后,这个乱象才解决。消歧义页能够解决的问题,比起重定向页多很多,我也鼓励大家能够把消歧义写成像这两条目这样,将消歧义的价值发挥到最大。---Koala0090留言2018年11月4日 (日) 03:06 (UTC)
      (:)回应@AT
      • 您这个理据还是犯下一贯的问题——“如果”了一半又不“如果”另一半啊,您懂得说“如果有条目的话”嘛,那“如果没有条目的话”呢?那又玩完了;而且您的见解还是要如果遇到一位有责任心的编者才行,如果遇到个做事求其的编者“按完保存本页看也不看就马上走人”那又玩完了。又或者说:我的见解是完全考虑了编者的“有去检查”和“没有去检查”,而您的见解则只考虑编者“有去检查”,不周全的考虑自然就有不妥。再用回关闸事件一例,假设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还未建立,当编者在美士基打条目加上[[關閘事件]],如果事前没有建立该消歧义页,[[關閘事件]]将会显示为关闸事件红连,而按照您的见解,编者看到红连后会进行查找,不过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此时还是红字,所以编者会出现找不到的情况,导致美士基打里的关闸事件(错误红连)没有修正为关闸事件 (1849年)(正确红连;另注意红连不一定是错误的,所以不应移除这个红连);相反,如果事前已建立该消歧义页,[[關閘事件]]将会显示为蓝连的关闸事件消歧义页,那分别要再假设两个情况——“编者查看与不查看关闸事件这个蓝连”:如果编者查看关闸事件,就能看到关闸事件 (1849年)这个红字,从而把美士基打关闸事件(错误蓝连)改为关闸事件 (1849年)(正确红连);如果编者不查看关闸事件,没有将之修复,往后其他读者点击进入关闸事件时还是可以知道“关闸事件”分别在1849和1952年发生过2次这个不争的事实,对读者来说并没有妨害(也呼应了“错误连向消歧义,即使数以万计的出现,也都不是严重问题”)。
      • 事实上关闸事件这个消歧义页蓝字避免了其他编者直接点击关闸事件红字来建立“1849年关闸事件”或“1952年关闸事件”做详细内容。而且,因全红连消歧义页的不存在而导致的“编者会出现找不到的情况”还衍生更严重的问题——假如User:AAA在美士基打条目加入了[[關閘事件]],User:BBB在史伯泰条目加入了[[關閘事件]],如果事前没有把关闸事件建立为全红消歧义页,美士基打史伯泰各自的[[關閘事件]]同时会显示为关闸事件红连,不过美士基打所指的是“1849年关闸事件”,史伯泰所指的是“1952年关闸事件”。过了一段时间后,编者User:CCC直接点击美士基打里的关闸事件红连,把“1849年关闸事件”的内容写在关闸事件里,至此,美士基打史伯泰各自的[[關閘事件]]都变成了蓝字,不过这也造就史伯泰关闸事件成为错误蓝连,因为史伯泰连到了“1849年关闸事件”的内容而不是“1952年关闸事件”的内容,而因为User:CCC有可能不知道现实发生过“1952年关闸事件”,故又没有在关闸事件页顶用{{otheruses|关闸事件 (1952年)}}作出提示(注意此时关闸事件 (1952年)仍为红字,编者是不可能找到的),稍后读者User:DDD在史伯泰点击关闸事件,结果看到里面是“1849年关闸事件”,而不是他期待的“1952年关闸事件”,造成User:DDD接收错误资讯。 如果事前已经把关闸事件建立为全红消歧义页并列出了关闸事件 (1849年)关闸事件 (1952年),那么即使上述User:AAA和User:BBB两个编者做了关闸事件蓝连后没有修正,User:CCC想写“1849年关闸事件”时也就不会把内容建立在关闸事件,因为User:CCC在美士基打点击关闸事件进入全红消歧义页,之后点击关闸事件 (1849年)红连,把“1849年关闸事件”的内容建立在关闸事件 (1849年)(说到这里也证明了 阁下所谓“会让编者误以为对应条目已经被创建”其实并不是严重问题,因为编者想写条目的话,不论红蓝连结都会点击检查,并不会因蓝字而变成不想写),稍后读者User:DDD在史伯泰点击关闸事件这个蓝连后,也都只是消歧页义页,而不会直接详看到“1849年关闸事件”这个对他来说不对的内容,避免了他接收错误资讯。也因此,即使误连消歧义页蓝字不能得到及时修正,也都不是严重问题,造成读者转折总好过造成读者接收错误资讯。 总括而言,阁下的想法会造成读者错误到达无关条目,而敝人的想法正正防止了这个错误,所以无蓝连/全红连的消歧义页当然也是有好过无。
      就以上。--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4日 (日) 06:52 (UTC)
      我认为编者的不负责任是编者自己的问题,不能因为可能存在这样不符责任的编者,就必须创建消歧义来杜绝这种可能性,况且这类编者是否真的多至必须要这样做,我抱有很大的怀疑。另外,通过搜寻功能便可以找到对应的同名条目,不存在找不到的可能性,不理解您的立论依据。显然地您认为我的假设不合理,但是我也认为您的假设是过分看轻编者的智力,而且我也说过在我看来先建再移动来消歧义是没有问题(虽然您认为有)。最后,我再次重申,只要您愿意长期将指向消歧义的误连更正为正确的目标的话,我很赞成您建立两蓝消歧义,否则不见得您的方法可以完全解决我提出的疑虑。相信您也不会认为全红消歧义就是一定要保留,凡事都有例外,到时按不同个案在AFD议论就好。还望理解,谢谢。—AT 2018年11月4日 (日) 13:11 (UTC)
      从实际例子中,责任感低的编者多如繁星,编者的智力应该不是问题,问题是有不少编者未尽力把智力运用;即使责任感再好的编者,也都不可能完全没有甩漏。还有上面所举的全红连例子,就算智力有多高也都不可能通过搜寻功能找得到(关闸事件等已蓝,无法实验,那就实验一下用搜寻功能找“公园街”,看看搜寻功能能不能给您公园街 (基隆市),而后把公园街修正为公园街 (基隆市)),您的见解在我而言是想得太过美好。事实上,也不能说因为编者不够负责任是他们的问题,就完全不考虑任何方案以求将其所带来的影响减到最轻。讨论至此为止,我们之间至少已有一个共识——“到时按不同个案在AFD议论就好”这其实已是我一开始的想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4日 (日) 14:49 (UTC)
      “到时按不同个案在AFD议论就好”这个也是我一开始的想法,有这个共识就已经足够了,感谢讨论。—AT 2018年11月4日 (日) 16:44 (UTC)

      新讨论

      现在由于我看到一个明显的新共识,就是消歧义页存废宜从宽,所以我有一个提议,就是规定哪些类型的消歧义才能被提删(不是删除,每个消歧义页的删除的共识还是需要社群讨论),现列举如下,希望社群讨论:一、完全没有与主题相关的连结(包括红连、绿连、蓝连),使致根本没有消歧义作用的消歧义页;二、全红连(不包括绿连)的消歧义。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1月6日 (二) 09:30 (UTC)

      讨论这个意义不大,因为现行的删除方针已允许大家提删任何一种消歧义页,并没有任何限制,故即使个别一些消歧义页确实应该要提删,恕敝人暂且预视不到这个讨论最终得出来的结果会构成修改方针的需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1月6日 (二) 12:42 (UTC)
      同意楼上,留一个删除的口子吧。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1月12日 (一) 06:19 (UTC)
      这种达成明显共识的讨论串谁来关闭一下。~ viztor 2018年11月15日 (四) 17: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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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条目到底是否需要在开头加入消歧义的hatnote

用户杨高南路这样移动究竟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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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用户杨高南路把大量与其他地方道路同名的上海道路由加注了“上海市”的名称移动到没加注“上海市”的名称,这样做究竟有没有问题?相关受影响条目详见该用户的贡献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5:13 (UTC)

应该没问题,放心移动吧。--杨高南路留言2019年6月15日 (六) 05:18 (UTC)
@杨高南路:我个人是(-)反对这样的移动的,而你却指控我恶意破坏,我深表遗憾。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5:21 (UTC)
我真的一天不把问题放上客栈,你一天都不会回应。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5日 (六) 05: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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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明订消歧义页编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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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明订消歧义页编写原则:

  1. 如果已知主名称有歧义,则:
    1. 如果该主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则该非常重要及常用的解释占用主名称,消歧义页则名为[[Lorem ipsum (消歧義)]](例如南山区 (消歧义))。
    2. 否则消歧义页占用主名称,各歧义页面则名为[[Lorem ipsum (歧義項)]](例如康定路)。
  2. 如果未知主名称有歧义,而使用该名称的条目只有一个,则条目占用主名称,直至有人提出名称有歧义为止,此时则按上述办法办理。
  3. 没有歧义项蓝色连结的消歧义页不可存在,此时编者须在存废讨论提出删除。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09:59 (UTC)

不懂您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可否具体说明清楚。谢谢。—AT 2019年6月17日 (一) 10:15 (UTC)
意思就是:
  1. 如果肯定名称A有多于一个意思,则:
    1. 如果名称A的其中一个解释(解释1)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则解释1占用名称A,消歧义页则名为[[Lorem ipsum (消歧義)]](例如南山区 (消歧义))。
    2. 否则消歧义页占用名称A,解释1的条目则名为[[Lorem ipsum (解釋1)]](例如康定路)。
  2. 如果不肯定名称A有多于一个意思,而使用名称A的条目只有一个,则那个条目占用名称A,直至有人提出名称A有多于一个意思为止,有人提出名称A有多于一个意思的时候就按照1处理。
这样。User:AT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10:31 (UTC)
所以单一蓝连消歧义还是会存在?—AT 2019年6月17日 (一) 10:40 (UTC)
User:AT因为我不能假定红连建成的条目不存在关注度。如果红连曾建成条目而被关注度删除的话,可以当该歧义项不存在。例如如果不肯定名称A是否有多于两个意思,而名称A的其中一个解释(解释2)曾建成条目而被关注度删除,可以当解释2不存在,按照2处理。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7日 (一) 14:06 (UTC)
那抱歉我不同意。—AT 2019年6月17日 (一) 14:09 (UTC)
User:AT技术上我发现有大量消歧义页也是只有一个蓝色连结,如果全部删除的话,很可能会引致好像现在的RDRNC问题爆发一样。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05:32 (UTC)
我没有说一定要删除单一蓝连消歧义,但是至少我不认同需要明文保障这类型的消歧义,遵循上次讨论的共识,我认为在这一方面应该要有更多的弹性。—AT 2019年6月18日 (二) 07:54 (UTC)
User:AT其实在名称A只有一个歧义项条目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选择应用情况2,把其他歧义项当作不存在,直到有其他人真的那么有心按1建立消歧义页为止。条文只是“建立了消歧义页就不要删除”,而不是“不可以不建立消歧义页”。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1:02 (UTC)
理解。我不明白的是例如白眼塘的搜索结果都是澳门,而江西和广西的白眼塘甚至在消歧义建立后10年内也没有条目(本身是否真的能够创建条目也成问题),而且连一个连入页面都没有,在这种情况真的有需要建立消歧义吗?如果其他语言版本有条目或建立消歧义者将于近期创建相关条目,我倒是能够理解,否则我觉得仍然是很多余(这也就是单一蓝连消歧义的主要问题)。—AT 2019年6月18日 (二) 11:24 (UTC)
User:AT重点来了:以上的原则也没有禁止提删单一蓝连消歧义。另外,关于白眼塘的问题,我刚搜过百度,还真的是澳门的多,我认为可以按照Talk:南山区的移动请求的先例发起讨论,请求把澳门的白眼塘移进主名字。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09 (UTC)
@Cdip150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11 (UTC)
(~)补充:我再在Google搜索“白眼塘 广西”、“白眼塘 玉林”、“白眼塘 江西”,结果搜出来的除了只有“白眼”而没有“白眼塘”的结果以外,就只有澳门的白眼塘的资料。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23 (UTC)
Google一下地图再说吧,[1][2],是确实有这些地方。您的搜寻结果大都是我写成优良条目之后才出现的页面,自然就会有特别多澳门的事,怎可能作准?如果您能证明江西人和广西人一提到“白眼塘”也会马上想到是澳门的,那我才接受移动。其他条目久未建立从来就不是合理理由,否则User:Reke等人所做的很多台湾地方消歧义应该会很大锅。--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8日 (二) 13:37 (UTC)
一般而言Google地图不能作准,而我搜过Google,我还真的一点儿其他关于另外两个白眼塘的资料也没有(我反倒还搜出了另一个白眼塘,但资料太少,我不能确认是不是信丰那个),而这已经使另外两个白眼塘不符合WP:GEOLAND了。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42 (UTC)
目前WP:消歧义的条文中有这一句:“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因为条目可能根本没人会写,因此也就没有消歧义的必要。”也就是说消歧义的大前题是可以写成条目,而非确实存在。由此可见,江西和广西的白眼塘都找不到资料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写成条目,也就是没有消歧义的必要。另外,Reke的消歧义据我理解他是有在逐少写成条目,您会写江西和广西的白眼塘吗?—AT 2019年6月18日 (二) 13:53 (UTC)
但是最终很多都过了多年都没有写,多年只有一个蓝连甚至全红的消歧义页都见到有。我不会写,多年没人写,就假定永远不会写,我认为过于武断,请不要抱到时才算的态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8日 (二) 14:04 (UTC)
我是从客观情况分析给您听,实际是十年以来没人写,网上也没资料,您本人也不写,亦无任何连入的情况下,我不认为这叫武断。如果真有人写、真有关注度的话,到时再消歧义也完全不成问题。—AT 2019年6月18日 (二) 14:18 (UTC)
“到时再消歧义也完全不成问题”对不起我无法接受此说法,上次已经说了这对连结维护所产生的问题,我这里不再重复长篇大论。而且白沙塘_(澳门)我十年来都没写,网上也不多这类史料,那就等于说它以后没人写?所以我认为这是武断。--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8日 (二) 14:22 (UTC)
虽然我不认同您的见解,但是感谢您的意见。我跟您已经就这个议题讨论过,现在也看看其他人的意见吧。—AT 2019年6月18日 (二) 14:43 (UTC)
这里不满Sanmosa在讨论阶段就擅自移动的行为,消歧义页的项目是WP:GEOLAND不管的(它管的是条目内容),根本欠缺政策支持 阁下之行为。还有任何搜寻结果从来就不是可靠的,您要说Google地图不能作准,那请您先不要用Google结果来作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9日 (三) 13:53 (UTC)
一、Google Maps和Google搜索的性质在本质上还是有不同的;二、搜寻结果具有相当参考作用,我反对你对搜寻结果予以全盘否定。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14:47 (UTC)
WP:GOOGLEHITS,只用搜寻结果来判断一件事物本身就是不恰当的做法,请注意“我们也要意识到许多高度专业的概念与术语的搜索结果可能也非常有限”。难道白沙塘_(澳门)您又要说“没有资料可供写作”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9日 (三) 15:00 (UTC)
如果真的找不到资料写的话,为何不可以这样说?请注意,举证的责任在于加入内容的人,而不是在于提出要删除内容的人,可供查证方针是这样说的。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0日 (四) 05:24 (UTC)
别忘记消歧义页也不是条目WP:可供查证是不管的(这也是为什么消歧义页毋须提供来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06:26 (UTC)
我能提出这个提案,就是为了能在这方面设置特殊的方针局部例外,否则开这个讨论就没有意义。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5:09 (UTC)
原则上(+)支持1和2(但(-)反对3),1和2其实也是一贯以来的做法,也与该次的共识较为接近(尤其是公园街 (基隆市)那类难以搜寻的例子)。至于3则见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7日 (一) 23:11 (UTC)
我漏了第三点(在上面已经补上):没有歧义项蓝色连结的消歧义页不可存在,需要提删;这样或许能够使编者建立至少一个歧义项条目,以免于删除。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05:32 (UTC)
(-)反对第三点,上次讨论已经说明红字消歧义有用,绝对可以存在。WP:消歧义里面的“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应该删除,这根本没有反映社群共识。--Opky9407留言2019年6月18日 (二) 06:09 (UTC)
User:Opky9407请注意:共识可以更改,我就是为了更改共识,才在这里发起讨论的。我唯一可以肯定的“绝对”,就是“绝对”在否定“绝对”本身以外的情况从来都不存在。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0:51 (UTC)
还有,第三点的另一个效用是把完全没有歧义项连结(红连也没有)的消歧义页明文规定删除。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1:04 (UTC)
那更要(-)反对,完全没有歧义项连结(红连也没有)的消歧义页明文规定删除是社群明显反对的共识,也完全看不到有新理由要推翻这个共识。上面只是在讨论某人使用消歧义的括号问题,竟然变了要禁止全红消歧义?--Opky9407留言2019年6月18日 (二) 15:20 (UTC)
讨论共识真的是这样说吗?我没看到。而且,在该讨论往后是有完全没有歧义项连结(红连也没有)的消歧义页因完全没有歧义项连结(红连也没有)而被删除,请勿盲目地为反对而反对。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8:02 (UTC)
  • 我刚才查看过消歧义的本宗(也即是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指引)的说明,它明确指出了消歧义页面应该有两个或以上的歧义项蓝连,它也明确只出了只有一个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的处理方法,但它并无提及没有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的处理方法。换言之,即是没有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并不符合消歧义页面的基本定义,也没有特别的例外允许其存在。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1:18 (UTC)
  • 第三项(-)反对,以上说法我认为大错特错,查一下英文版的修改历程再说吧!昔日英文版的消歧义曾经明文规定“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这个规定后来被删除,所以您所指的原则根本不能解释为何他们要删除这个规定,故把“并无提及没有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的处理方法”指代为“没有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并不符合消歧义页面的基本定义”根本是夸大解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8日 (二) 13:25 (UTC)
    • User:Cdip150你无视了“Disambiguation is required whenever, for a given word or phrase on which a reader might search, there is more than one existing Wikipedia article to which that word or phrase might be expected to lead”这句;这句代表消歧义页不符合“there is more than one existing Wikipedia article to which that word or phrase might be expected to lead”的时候,消歧义页就不是“is required”,因为歧义在维基百科不存在。你倒不如把所有没有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都给列出来,我给看看哪些是合理而可接受的可保留例子。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42 (UTC)
      •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根本也不需要定下只有一个歧义项蓝连的消歧义页面的处理方法,因为只有一个歧义项蓝连也是违反该原则,理应全数删除,然而他们却不是这样,故此不应如 阁下那般解读,更不是“没有特别的例外允许其存在”。上次我提到公园街我认为已经够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8日 (二) 14:01 (UTC)
    • 另外,你提及到“昔日英文版的消歧义曾经明文规定‘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这个规定后来被删除”,我请求相关允许该修改的讨论连结,50个存档看得我眼花。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3:52 (UTC)
(~)补充,还有根据英文版en:MOS:DABRL,虽然有提到红字项应该包含在有蓝字的页里,但是有提到如果所有项目都是红字时的时候其中一个方法是在其描述中加入蓝连,即如:
也是英文版可以接受的做法。这样也意味着——上述英文版的各项原则,根本并不禁止只有红字项目的消歧义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9日 (三) 00:14 (UTC)
User:Cdip150那我需要其他用户表态是否接受只有红连歧义项的消歧义页。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8:03 (UTC)
@KirkLUEricliu1912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8:11 (UTC)
AT也不妨就此发表一下意见。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8:13 (UTC)
Reke也应该对此有兴趣。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8:17 (UTC)
@靖天子Temp3600BluedeckKoala0090:也应该对这个禁止红连消歧义的话题有兴趣。--Opky9407留言2019年6月19日 (三) 08:50 (UTC)
这里我反倒要感谢Opky9407帮忙通知其他用户,这个讨论确实越多用户参与越好。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09:34 (UTC)
(~)补充 上面提到的英文维基旧方针里“be sure to link to at least one existing article”之句,是于03:34, 4 February 2006en:WP:D移出,于03:28, 4 February 2006添加至en:MoS:DP,但至今也已不见。目前的英文维基格式手册对消歧义页中与红链相关的规定为(见en:MOS:DABRLen:MOS:DABENTRY):
  1. 允许红链消歧义项,但其说明中必须带有一个蓝链,其所指向的条目须有一定的关注度而不至于被删,其中提到了该红链并为之提供一定的有效信息;
  2. 若提到该红链的条目只有消歧义页,那么以下三者择一:
    1. Unlink该红链,但在其描述中保留一个相关的蓝链,
    2. 或以该红链的描述为内容创建一个新条目,
    3. 或者将之制成一个指向一个有效条目的重定向;
  3. 消歧义页的每一行都必须有且仅有一个蓝链。
--Cswquz留言2019年6月22日 (六) 02:32 (UTC)
@Cswquz:我移到上面,看来跟这串较有关。--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2日 (六) 04:52 (UTC)
“"flibbygibby" is mentioned in its respectively linked article, it is considered a valid entry.”它的前题是句子中的蓝连内有描述对红连的部分吧?后句“If "flibbygibby" is not mentioned in the noodle article, or there is no linked article at all, as in the toy example, it is not a valid entry”也说明了如果句子中的蓝连没有覆盖到红连部分或是根本没有蓝连的话,该消歧义项则不成立。因此,前题是其他条目有相关的描述。—AT 2019年6月19日 (三) 08:22 (UTC)
那至少公园街也是符合了这项(烧灰炉村高砂公园各自都有提及该等歧义项目),纵然我认为应该要更宽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9日 (三) 13:58 (UTC)
我纯个人的第一反应,建议是以一条蓝链和一条绿链为最低要求,也就是说纯红链(包括绿链)组成的、单一蓝链和一系列狭义红链(不包括绿链)组成的消歧义页,按这种规则,则低于存在要求。此外,以上所述各种颜色的链接,均指的是条目而非说明部分。--Kirk.Lu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6月19日 (三) 08:30 (UTC)
我自己是肯定消歧义页面本身即具有意义,釐定名词本身也与条目一样,参与着知识建构的过程,即使是红链消歧义也一样,所以我个人不支持删除。---Koala0090留言2019年6月19日 (三) 12:27 (UTC)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要替消歧义引入关注度机制。如果允许红连消歧义存在的话,相当于让一些关注度不明的主题,一直以消歧义页为名长存,这样可能让一些关注度不足的内容有机可乘,通过这种漏洞以消歧义的形式永存于维基之中。换言之,如果有至少两个同名的红连主题均存在关注度的话,则可建立消歧义(就算红连也没有问题,因为已经检视过相关主题具备关注度),反之便不应该创建红连消歧义。不知意下如何?—AT 2019年6月19日 (三) 12:34 (UTC)
这也是一个方向,不过有一点我需要重申:条目的关注度与消歧义项的关注度不应划上等号(也就是说关注度不足以成为条目的事物,不应直接否定其在消歧义页中的地位),毕竟两者要表达的内容和功用都有所不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19日 (三) 14:26 (UTC)
我不认为不应该画上等号,毕竟如果条目也建不了的话,红连的存在也没有意思,会流于琐碎资料。我不希望这里的讨论演变成下一个RDRNC讨论。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14:43 (UTC)
从保底方案来考虑的话,就算红连本身没有关注度,至少其他条目要有相关的描述(这里的描述我比较希望至少是一个段落,而非单纯的提及),不然我看不出有任何保留的必要。—AT 2019年6月19日 (三) 14:49 (UTC)
但这些红连其实可以建重定向。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14:54 (UTC)
我也同意。—AT 2019年6月19日 (三) 15:03 (UTC)
  • 我被 Ping 但有点懒得爬讨论,有懒人包吗   囧rz...。我之前做一些台湾的小地名消歧义,其实主要是跟嘉义县政府合作编嘉义县村里条目时做的,做的原因不是预计会逐步完成(根本只能预期嘉义地区的可能会完成),而是因为其他条目的编辑者会在内连做消歧义的很少,(例如行文中提到溪北村,大多数编者都不会弄成[[溪北村 (某鄉)|溪北村]],而是直接在“溪北村”前后加两层方括号了事),所以如果不建消歧义页,那全维基百科原本的红链溪北村都会因为嘉义县建了,然后全部连进来,我得一个一个去清。我是觉得县级以下的小地方无论是行政区或纯地名,编辑者警觉性都很低。这时候尽可能都把不带后缀的条目都做成消歧义页,不然读者点起来会很迷惑,内容不是他要找的,但他也不太知道怎么找。做成消歧义页的话就算读者点了原本没特别处理的内连,他也会意识到有很多同名事物,而留意他想看的是哪个、存不存在。--Reke留言2019年6月19日 (三) 16:08 (UTC)
    • 补充说明,上头AT附了2018年11月左右的讨论,当中有位 User:Opky9407 的意见更早提出了我上文想表达的思路,我请各位能将纯读者及非老练编者的惯性都纳入考量。--Reke留言2019年6月19日 (三) 16:25 (UTC)
  • 个人认为假设性的意见无助我们的讨论,但我不会阻止大家继续假设。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0日 (四) 05:28 (UTC)
    • 这不是假设性的意见,事实上从消歧义页的连入页面来看,例如Special:链入页面/溪北村,真的有很多编者不会意识到文中的溪北村全世界不只一个,不能直接做成内连目标。--Reke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08:11 (UTC)
      • 建议您参照一下我上面有关替消歧义引入关注度的想法。就溪北村来说,WP:GEOLAND似乎可以反映所有连结(不论蓝红)皆具备关注度,如果推行消歧义关注度,这一种消歧义仍然可以维持现状,不受任何影响。在此,我针对的是没有关注度的消歧义指向项目。—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3:14 (UTC)
        • 但是像太平里那些,恐怕有几个可能不行(例如高雄的那个,如果儿戏地只按Google结果来看,我是找不到主要介绍高雄太平里本身的资料),但是要删除里面部分红字,我十分不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3:34 (UTC)
          • 就我理解,太平里中的项目(除了澳门的街道)都是台湾的行政区划,也就是说自动满足GEOLAND,无需google那么儿戏。换个角度,基于消歧义关注度的原则,如果澳门的太平里被认定为没有关注度的话,便应该从此消歧义页中移除,因为只是一条街道,而非像行政区划一样受到GEOLAND保障。—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3:43 (UTC)
            • 如果要这样来执行关注度的话,那不好意思,我(-)反对,太平里表面上是街道名,实际上是个小村啊。况且就算真的按您的角度,至少白眼塘 (江西)也应该要保留,从搜到的资料显示那里似乎是个小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3:55 (UTC)
              • GEOLAND说的是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小村”应该不属于此类,就算如此只要满足到其他关注度的话也没有问题,如果无法满足任何关注度的话,也就是没有可能建成条目,这种情况适用于我上述提出的保底方案:“就算红连本身没有关注度,至少其他条目要有相关的描述(这里的描述我比较希望至少是一个段落,而非单纯的提及)”),因为可以直接重定向至段落,间接地蓝连化,勉强算是解决了我的忧虑,也相信兼容到您们几位的诉求,这是我目前想到最大的让步了。至于,小区是否属于此类则需要提出证据,有证据证明的话不成问题。—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4:12 (UTC)
                • 那我更加要反对,以重定向把红连变成蓝连,实际也是没有建成条目,却能在消歧义保留,而同样没有建成条目的红字,如果不能建重定向而最终落得删除下场,是一种明显的厚此薄彼。另外又或者拿一些非地理类的例子来评: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里的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是澳门历次炮竹厂爆炸事件中伤亡人数较少的一次,网上您不会找到几多这些资料,是否又要删除?花园街排档大火中的2010年花园街排档大火更是没有人命损失,是否又要删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4:26 (UTC)
                  • 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有关注度的红连主题可以留在消歧义页内,而没有关注度的红连主题在满足保底方案的前题下同样可以留在消歧义页内,因此仅余没有关注度,而且无任何条目以段落来描述的红连主题才会从消歧义页移除,反过来说如果之后可以证明该主题具备关注度的话,也可以加回至消歧义页内。这样不叫厚此薄彼吧?另外,无论是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还是2010年花园街排档大火,伤亡人数从来不是收录标准,最重要的问题是到底有没有关注度,就算网上找不到资料,线下也可以啊,总之证明到有关注度就没有问题了。—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4:44 (UTC)
                    • 这样不叫厚此薄彼吧?绝对叫,因为有在其他条目描述的未符合关注度的红字歧义项,与没有在其他条目描述的未符合关注度的红字歧义项,它们都是没有关注度的,但下场却不同。先删除而后又证明有关注度再又加回至消歧义页内,根本又是费时失事的行为。坦白说,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纵使是死10个人,于当时来说这种死亡数字是家常便饭,对后续没什么深远影响,自然在当时也没太多关注,所以线下的确也没几多资料,但是如果因此而删除,我一定不会同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5:02 (UTC)
                      • 本来这个保底方案就是应您的诉求而提出来的,如果您仍然坚持反对的话,这个方案我也可以不用,继续使用硬原则:只有满足关注度的主题才可以放进消歧义页。另外,如果后句您是在承认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根本没有关注度,但是却坚持要将其置于消歧义页的话,我是(-)强烈反对的。您的消歧义只是单纯同名便要消,明知不可能建成条目仍然要一意孤行,这一点恕我完全无法认同。如果您是为了避免读者误会的话,可以考虑主条目消歧义,而不是另建消歧义页,您不会跟我说一个没有关注度的主题跟有关注度的主题是同等地位吧?—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5:34 (UTC)
                        • 没太多关注不等于说关注度就一定不够啊,我反对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里仍有很大的危险把可能有潜在关注度的歧义项假定为没有关注度(又或者说,太平里 (澳门)白眼塘 (江西)2010年花园街排档大火是否真的属于“明知不可能建成的条目”或“其他条目一定没有相关的描述”?),“先删除而后又证明有关注度再又加回至消歧义页内,根本又是费时失事的行为”这个才是重点。而且,如果不接受那样的消歧义页,自然也不可能接受到那样的主条目消歧义,这边厢不接受一个却另一边厢接受另一个同类的,根本又是不平衡的做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5:56 (UTC)
                          • “先删除而后又证明有关注度再又加回至消歧义页内,根本又是费时失事的行为”不认同。正如一般条目的关注度程序,找不到来源的话都是先删掉,找到或出现新来源时才通过DRV还原,不见得这样又叫费时失事。“这里仍有很大的危险把可能有潜在关注度的歧义项假定为没有关注度”,反过来说现在是假定所有消歧义页的红连都一定有关注度,这样就合适吗?我说了我的方法了,您有其他解决方法吗?另外,我提出主条目消歧义,主要是用于回应您的诉求,换了是我的话,我根本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任何形式的消歧义(换句话说这也是我的让步)。—AT 2019年6月20日 (四) 16:06 (UTC)
                            • DRV我从来就不鼓励,莫讲话关注度,以任何一个理由删除后又以另外一个理由来恢复,在我而言本身就是费时失事,因为这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初的删除流程有问题。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为那些红字歧义项善意假定为有潜在关注度在我而言确实是比较稳阵,您就当我是保留主义。当然,垃圾级的红字不应存在于消歧义页我相信这点大家都会认同,但我真的不认为我上面提到的例子属于垃圾级别。另外,主条目消歧义是很容易干犯地域中心的,不能为了回应而置其他规则于不理啊。--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0日 (四) 16:47 (UTC)
      • 有些意见想征询一下@Reke白眼塘与那些台湾地方消歧义的做法基本上如出一彻,如果有人把白眼塘里面的白眼塘 (广西)白眼塘 (江西)移除,您认为是否适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1日 (五) 06:07 (UTC)
  • 看起来这个讨论以地名消歧义为主。没仔细看上面的全部讨论,我个人是认为各个同名地名以不带后缀的页面作为消歧义页面,然后各地页面各自加上后缀比较好一些。可以理解一些编者建立页面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他地方也有同名地名的存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无后缀标题也合理。一旦发现有第二个地方有同名地名需要建立条目,则将原先无后缀的页面移走,在无后缀标题下重新建消歧义。若一开始就知道有两个能可以收录的同名地名,即使无法写很多,也应该写到最低要求(难度应该不算大),令消歧义中的两个义项都有蓝链。若有发现仅一个蓝链的地名消歧义,首选应该是将红链变成蓝链,这样也就没有消歧义页面删除与否的问题了。以上是我的想法,不知是否与上面讨论有重叠,或是已经被反对。--Tiger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2:28 (UTC)
    • “若一开始就知道有两个能可以收录的同名地名,即使无法写很多,也应该写到最低要求(难度应该不算大),令消歧义中的两个义项都有蓝链。若有发现仅一个蓝链的地名消歧义,首选应该是将红链变成蓝链,这样也就没有消歧义页面删除与否的问题了。”同意,但是一些编者并不愿意这样做。—AT 2019年6月21日 (五) 08:38 (UTC)
  • (-)反对:不是想说不应该订立关注度,而是认为关注度不应该是唯一标准,如果是对读者有用的,即便把关注度不足的内容以消歧义的方式长存并不觉得有问题,最重要是有用,像上面的白眼塘例子,虽然每一项都只有一句,但是一句话已经对读者有很大帮助。--Opky9407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3:44 (UTC)
    • “即便把关注度不足的内容以消歧义的方式长存并不觉得有问题,最重要是有用”这样的话,不难想像消歧义会成为充斥垃圾内容的大本营,消歧义原来还比收录标准来得重要,受教了。—AT 2019年6月21日 (五) 08:38 (UTC)
  • 综合简要回应:
    1. 我认为白眼塘的案例确实类似我建立的消歧义条目,移除其中的地名资料并不适当。
    2. 关于关注度的部分:
      1. 我认为 AT 所提的关注度考量有一定道理,比方说假设有个独一无二的地名叫“维基村”,而维基村里有一公车站名叫“维基村站”,有一平凡无奇的杂货店叫“维基村”,如果完全不讨论关注度问题,则可能碰到有编者要求“维基村”要改成消歧义页,并在页面上叙述除了指村,还是可以指一个公车站及一个杂货店,这样的操作就明显不适当。
      2. 我也能理解如果要求关注度,则又会有对关注度较严苛的编者,认为有些不可能有关注度的同名事物不宜出现在其中,而导致读者困扰。举例而言,如果有一“维基村”为行政区有关注度,另有数个“维基村”是不同村里小聚落的俗称,皆难有关注度,但可能被提及并加了内连。此时若禁止将维基村列为消歧义条目,或是用主从消歧义,其实都会造成困扰。
      3. 综上所述,我认为比起关注度,更好的判断其实是“是否有被其他页面连结的需要”,若有,就可以建立消歧义页,并将该内容列名于消歧义页中。
      4. “若有同名事物有被其他页面连结的需要,则可建立消歧义页面加以收录/说明”可是是一个弹性的判断准则,而不是硬性规范。--Reke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08:21 (UTC)
  • 也就是说,如果该红连没有连入至其他条目的话,那就不需要建立吧?—AT 2019年6月21日 (五) 08:38 (UTC)
  • 话说,反对的诸位是否有方案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我提出了不少方案了,如果您们不接受的话,我想您们也应该拿出一些方案来兼容对方的诉求吧?谢谢。—AT 2019年6月21日 (五) 08:40 (UTC)
  • 看着这个讨论,我越看越觉得某些人很喜欢说“绝对”,然后就自视为真理、自我感觉良好,却没有一些可以使人信服的有效观点。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2日 (六) 05:02 (UTC)
  • 还有,上面AT说得很好,如果大家不认同提案,最好的方法是另外各自提出大家认同的方案。这里的讨论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使问题长久地悬而未决。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2日 (六) 05:07 (UTC)
  • 没有同名条目的情况下无必要消歧义。WP:NOTIINFO,想知道世界上有哪些路,可以去Google Maps 搜索。~ viztor 2019年6月22日 (六) 11:16 (UTC)
    • @viztor:你是不是忘了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笑,其实还有openstreetmap)@RekeCdip150:如何看这个意见?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3日 (日) 05:09 (UTC)
    • (还有必应地图)——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6月23日 (日) 13:03 (UTC)
      1. 首先同意想知道世界上的路,不是维基百科的工作。
      2. “没有同名条目的情况下没必要消歧义”这个叙述对这个问题没什么帮助,所以我不太想思考赞同或反对,因为“没必要”只是说不必对建条目的人没有预作消歧义课以责任,但对于预作消歧义其实是不置可否的。如果是“没有同名条目的情况下不可以消歧义”,这点我不赞成的原因如前述,主要是基于不要让读者被其他提到该同名事物的条目内部链接迷惑。
      3. 具体的解决机制,我其实更倾向除了明显只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内容删除之外,尽可能留着啦,因为我想不太到要删的理由。目前有任何一个因为放不是广告宣传功能的消歧义,导致页面可读性很差,务必除之才能让维基比较优秀的案例吗?如果没有的话,我想知道多留一个红连在那里,即使100年都不会建起来,需要移除的理由是什么?--Reke留言2019年6月23日 (日) 15:31 (UTC)
      • 换个角度,100年都建不了的红连到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是没有,然而移除的话却是有用处的。举例来说,白眼塘的内的两个红连均移除的话,白眼塘本身根本连消歧义的必要也没有,因为只有一个项目,至于好处当然是便于读者更快速地找到条目,而不是转折地通过消歧义才能看到。至于为何不留下没关注度的红连消歧义,连结本身就是用来联系条目之间所用的方法,无法建条目也就代表其并不具备连结性,也就是说这个红连只是一个摆设。至于由于同名让读者混淆等问题,我认为这并非维基应该承担的责任,既然关注度不足连条目也可以删掉的话,不见得消歧义有特权可以收录一大堆没有关注度的主题而不受任何规管。在此,我再举一个例子。例如,有些人名非常大众化,就像便利店一样总有一间在附近,那是否无论是谁只要同名都可以放在消歧义页上?我想不是吧。那要怎样去判断消歧义应该收录怎样的同名人物,我想关注度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标准,其他主题项目也同理。—AT 2019年6月24日 (一) 08:31 (UTC)
        • 其实“不是转折地通过消歧义才能看到”这个可以靠发现连到消歧义的老练编者去更改内连来达成,并不需要移除消歧义。反之,防止连入后才发现根本看错条目则需要消歧义页的存在,因为没有办法防止编者未思考歧义问题就连,所以留着有用。至于“100年都建不了的红连到底有什么意义?”,除了防错连,我认为仍有完整地呈现知识的意义。即使我对维基已经有一定熟悉度,知道做了内连要查一下内容是否一致,还是会因为有消歧义告诉我某人某事某地有哪些其他的意义、不是只有我知道的部分,而感到欣喜。关于“无论是谁只要同名都可以放在消歧义页上?”,我想完全没有知名度的人硬要被放上去,自然可以如我说的“明显只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内容”移除。而同名人物刚好提供一个“不会有知名度,但应该保留消歧义”的例子:因为单一事件而被观注(例如是个凶杀案的被害者好了)的人,是有明文说明不具观注度的。如果此人没有同名的知名人物时,可以重定向到凶杀案的条目没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同名知名人物,尚可主从消歧义;但如果已有多个同名知名人物,该被害者既不可能被建立条目,但又可能成为读者搜寻的入口,或是成为其他法律相关条目编者加入连结的对象,则在消歧义中提及一句,使读者能够连向案件条目,很适当吧。--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09:23 (UTC)
        • 写完之后想起来了,上文提到的凶杀案被害人消歧义例子有小灯泡中的第二项。--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09:33 (UTC)
          • “我想完全没有知名度的人硬要被放上去,自然可以如我说的“明显只有广告宣传功能的内容”移除。”在我看来完全没有知名度的地名也是如出一彻,其他主题也是一样(至于,这个“完全没有知名度”要怎样定义,我是倚赖关注度的,不知道您是以什么为标准)。至于连入问题,老实说缺乏关注度的主题相对地连入的机会也相当低,或是说该连入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为连向一个不符合关注度的主题并没有任何作用。因此,我不认同这是消歧义的功能。另外,重定向的话某程度上已经是蓝连化,在这里我针对的是单纯红连的消歧义。就算蓝连化,除非多于一个或以上具备关注度的同名主题出现,否则也未见有另建消歧义页的必要性。—AT 2019年6月24日 (一) 09:36 (UTC)
          • 我找到另一个例子,Special:链入页面/陈进福,您可以看到其中两个连结来源。一个是可能有关注度的(台湾某乡镇首长),另一个是不具关注度的凶杀杀受害人。目前这个条目没建消歧义,所以有人去点那个首长的连结,然后连过去发现他在案件中被杀了。我这样说好了,如果“名词本身不具关注度,但可以重定向到某具关注度的条目”,这个条件可以成为依该连结本身关注度判断的一个例外,可否?我们以符合关注度为一般要求,但慢慢找出不符合关注度的例外,再看要用列举的或是用原则性陈述,这样讨论会不会收敛一点?既守住了有一定收录条件,也避开街燈電箱150號的担忧?--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09:44 (UTC)
            • 以关注度为一般要求但有例外的话,我当然可以接受(凡事都有例外嘛),而重定向消歧义最好符合我上面说的“除非多于一个或以上具备关注度的同名主题出现,否则也未见有另建消歧义页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个陈进福是符合关注度可建条目的话,只需通要过主条目消歧义来向读者说明便已经足够,无需另建消歧义页,反之如果多于一个陈进福是符合关注度的话,重定向作为其中一种消歧义项目也没有问题。然而,从上述讨论可以得知,街灯似乎并不认同重定向可作为其中一种消歧义项目(如果认同的话,那就当然好,因为可以说是达成共识了)。—AT 2019年6月24日 (一) 09:54 (UTC)
              • “重定向可作为其中一种消歧义项目”我当然接受,但是我不接受的部分是“不能作为重定向的红字消歧义项目都一定要删除,无可例外”,像是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我实在看不出有重定向的可能,但是如果要把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这个消歧义页删除,恕我无法接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0:08 (UTC)
                • “不能作为重定向的消歧义项目都一定要删除”并非如此,要删除的是没有关注度而且无法重定向的项目。—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0:21 (UTC)
                  • 我说漏一些,应该是说:“不能作为重定向的兼无法证明关注度的红字消歧义项目都一定要删除,无可例外”,要证明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有关注度,难度的确颇大,但是要删除它,我仍觉得不适当,因为这会让人以为爆炸只发生过一次。--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0:34 (UTC)
                    • 我想请问您要求例外的理据是什么?如果只是“因为这会让人以为爆炸只发生过一次。”我认为完全不足够,这种理由要多少有多少,像“因为这会让人混淆”,也就是说形同虚设。况且,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36年)的首段已经有消歧义标示1954的爆炸大火,未见另建消歧义页的必要性。我反而觉得既然都是光远炮竹厂爆炸,为何不考虑将在同一条目中提及之后1954年也发生了爆炸(参见也好,怎样都好),这样不就解决了问题了吗?—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0:42 (UTC)
                      • 问题是那个消歧义标示是不符合指引的(条目名有括号不应附消歧义标示),而且如果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36年)移动到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然后又在内文里连到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这样根本又是不平衡的做法。事实上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36年)的确是一句话提到1954年的爆炸,而且还有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 (1954年)的红连,这不难预计如果读者有读到有关内容,一定又有另一个疑问——为何1936年的条目命名没有年份、1954年的却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0:50 (UTC)
                        • 如果移到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再加上些许描述说明1954年也发生过爆炸的话,什么消歧义都不用了吧?—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0:57 (UTC)
                          • 您的意思是要把氹仔光远炮竹厂爆炸大火分割成1936年和1954年两个章节来写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3:30 (UTC)
                            • 如果1954年的资料之多可以写成段落的话当然很好,换个角度,有这么多资料的,写成一篇小作品也无妨。然而,就您之前的发言来看,恐怕是相当困难,这样的话在1936年的条目中稍作说明1954年的爆炸,由于都在同一条目内有描述了,消歧义问题自然自动消失。—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3:40 (UTC)
                              • 那当然有问题了,整篇条目基本是讲1936年的事,略略带过1954年的事两句话就把条目主题当成是讲全部年份发生过的事?无论怎样理解我都觉得不合逻辑。而且,如果他朝有一天把1954年的事写成条目,难道又要把1936年的命名移回去?在事先知道的情况下为什么不一早做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4:01 (UTC)
                                • 我的前题是假设1954年的爆炸写不成条目。如果可以写成条目(也就是有关注度的话),就算是红连也可以留在消歧义。然而,您先前却说不太可能,现在又说有可能写成条目,请问到底是怎样?可以还是不可以?可以写成条目的话您要做定消歧义的话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不可以的话就应该采取其他方法,而不是“做定”一个存在无法建立条目的单一蓝连消歧义。—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4:13 (UTC)
                                  • 您这里暗存了一个不合理假设:“现在不可能写,那么将来也不可能写”。现在写不了我不见得就不能“做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4:18 (UTC)
                                  • 另外我还想到一个情况证明您这个做法行不通,还是回归到地理类的:铜马广场,如果里面的建军广场无法写成条目(那红字摊了9年未写,而且也看不到可以重定向到哪),难道我又要把铜马广场重定向到亚马喇前地、并在完全没有关连的亚马喇前地建军广场硬塞进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4:24 (UTC)
                                    • 我之前有提过如果变得有关注度的话,当然可以重建消歧义,只是您不接受而已,坚持要“做定”,难不成就只有这个方法么?这一点在我看来才是不合理。至于,您举的例子跟爆炸的例子完全不同,无法比较,之前爆炸的例子是同一炮竹厂,那当然可以写在一起。然后,您举的铜马广场如果就是亚马喇前地或其中的一部分的话,重定向当然没有问题,至于建军广场为何跟铜马广场处于同一消歧义页首先我已不理解,不过如果又没有关注度,而且重定向或主条目消歧义都行不通的话,当然就是直接删除,完全无需要犹豫。—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4:38 (UTC)
                                      • 您这样做就会搞出个疑惑来了,江苏人如果找铜马广场(他们心想的“铜马广场”应该是指建军广场),二话不说就给他转过来亚马喇前地,您不觉得很有问题的吗?(注意“铜马广场”在澳门也不是特别有名,所以主从消歧义并不适合)如果直接把铜马广场删除的话则更糟,澳门和江苏两边的人都不能用了。而且您提到了我开头都已经说过非常不鼓励的事情——“重建”,即是又要走DRV程序。如删了之后又重建,当初为什么要删?--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4:52 (UTC)
                                        • “二话不说就给他转过来亚马喇前地,您不觉得很有问题的吗?”不觉得。因为可以使用{{Redirect}}等相关模板,轻松解决。另外,重建问题,您说“如删了之后又重建,当初为什么要删?”,问题在于您怎样知道一定就可以重建?您有考虑到根本建不成的问题吗?走DRV程序在我来看是非常有效的机制,平衡当主题变得有关注度时能够作出适当的对应。您如此不满DRV机制,我不知道您是否有考虑到并非所有主题都会随着时间变得有关注度,绝大多数的主题要不最初就有,慢慢变有相对占较少的部分,从长时间没有突然变有更是罕见。有保底机制的情况下,仍然过分怀疑可能造成问题而不去解决眼前的问题,我认为是不妥当的。—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5:51 (UTC)
                                          • 我倒是想到另一个问题,主从消歧义都是直接说明“你要查这个请去另一页”,结果没有另一页,颇尴尬。消歧义页至少读起来像是告诉你有不同意思而已,不保证维基有这页给你连。如果像这种情况要redirect之后再主从消歧义,那主从消歧义模板建议要修一下显示内容。--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6:05 (UTC)
“这正如写正式条目时大家都会留下红字,但也不见得那些红字全部都能建成条目一样”我不知道您写条目时添加内连是基于什么理据,以我自己来说的话,现阶段或近期内可预期无法写成条目(或重定向)的话,我不会添加内连。所以您问到“我反倒要质疑红字建不成是否真的这么大问题”是,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问题。—AT 2019年6月25日 (二) 15:06 (UTC)
“现阶段或近期内可预期无法写成条目的话”,如果预视到有潜力的话,即使可能十年后还没人写,这种情况下我自己还是会考虑添加。而去到这个地步,我相信再驳下去也不能达到接近的见解,那正如您话斋:“虽然我不认同您的见解,但是感谢您的意见。我跟您已经就这个议题讨论过,现在也看看其他人的意见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7日 (四) 21:32 (UTC)

具体例外情况列

  • 上段太长了,我切一段出来。这里我先假定共识是“消歧义页面中收录的歧义项目若为红连,应至少可推定有关注度。或是不具有关注度,但符合某些情况者。”才可保留。然后,本段不再质疑“关注度”这个基底,而是搜集“例外”,考虑如何周详。我先整理上方已举出的二例,其余请自添。--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3:03 (UTC)

无关注度,但可被重定向至其他条目

多次出现的事件,但只有其中一次具关注度

无法判断主从,难以用主从方式消歧义的重定向

无关注度,但已有链入页面的红字

AT的建议

没有关注度的消歧义项目
  • 导入关注度至消歧义页。消歧义项目如果无法满足关注度要求的话,有以下方法解决:
    • 如确认该消歧义项目没有关注度,但是在其他条目中对应段落的话,以重定向形式留在消歧义页。
    • 如无对应段落的话,以主条目消歧义替代。
      • 以上两点皆不符合的话,直接移除。
有关注度的消歧义项目
  • 双蓝连或以上的消歧义页直接保留。
    • 红连消歧义项目如确认具备关注度的话,直接保留。
  • 全红消歧义中,有两个或以上的项目具备关注度的话,就算未建立条目也可以直接保留。
  • 有效绿连消歧义项目视作蓝连,假如有两个或以上的项目便直接保留。
先这样。—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4:29 (UTC)
  • (-)反对第一项的最后一点,不符合以上两点不见得就要直接移除,应有更宽松的例外。--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4:34 (UTC)
    • 说来听听。—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4:38 (UTC)
      • 应把“以下方法解决”改为建议性质,而非必须性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5:15 (UTC)
        • 建议也就是无约束力,您觉得这样可以解决到问题吗?—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6:11 (UTC)
        • @AT:我开新段的用意就是你第一个次标中的“以上两点”可以不只两点,我希望给更多人多点时间做列举跟讨论。这么快限缩在“两点”会让人很焦虑。其他举出的文字我想可以等最后再来推敲,但希望不要一直让讨论倒回只容许两点 (又你的“两点”其实有个漏洞,即无对应段落但没有主条目,即已经有两个以上同名条目存在时无法以主条目消歧义替代,总不能每个同名条目都称挂一句消歧义)。
        • 又,@Cdip150:建议不要只是反对明文。现在可以直接提出例外情况,方便检视这个情况能否放行。就我对中文维基的理解,有弹性的句子很容易让人来拗,如果能够先列举完整,剩下来现在没想到的,日后再讨论补足即可。很笼统的写成建议性质,确实遇到爱添加小东西的人时会争个没完。--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5:54 (UTC)
          • 另外补问一下,AT建议中第二小标,“双蓝连或以上”保留、“全红消歧义”也有判断,那“单蓝连其他都红”这项没有被讨论到。“一蓝一红”尚可说主从解决,“一蓝多红”怎么办?--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5:58 (UTC)
          • 我综述一下自己的观点而已,合理的话两点以上也可以。至于“无对应段落但没有主条目”,那就是什么都没有,也不需要消歧义页吧。而“即已经有两个以上同名条目存在时无法以主条目消歧义替代,总不能每个同名条目都称挂一句消歧义”,我目前想到的解决方法是在消歧义页直接使用主条目消歧义,而无需每篇条目逐一加上。另外,“一蓝多红”可以通过在主条目使用{{Other uses list}}来解决。—AT 2019年6月24日 (一) 16:11 (UTC)
            • 建议你先小修一下,中间表示你容许保留项,以上两点改成以上各点。另外“无对应段落但没有主条目”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可能“NAME1”跟“NAME2”是平行的话,他们就都不是主从消歧义中的主条目,此时“NAME3”不具关注度、也无对应段落,如果只有NAME1,在你的设计中以NAME1为主条目,靠主从消歧义解决;结果因为有了NAME2,反而不能消了。至于在消歧义页根本不用加主条目消歧义啊,直接写成其中一个歧义项目不就好了?“一蓝多红”用Other uses list有缺点,那个多红只能六项,超出时还是得回归建消歧义页。而且不管怎么说,就算你要用模板,也不能漏写在规则中啊 XD --Reke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7:17 (UTC)
  • (!)意见,与其说要定一些例外,我更倾向于定立快速保留的条件:符合的就一定要保留;不符合的则不等于一定要删除,而是交托社群自由心证的共识决定去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4日 (一) 17:22 (UTC)
  • 支持Cdip150的想法。世界之大,事物万千,想例外想一辈子都可能想不完。如果不符合条件便必须删除,这一定会造成很多预先想不到的例外被误删。如果按Cdip150的做法,至少还有较大的空间给社群自由决定。@Reke:如果不考虑AT的意见,你其实是不是支持Cdip150的快速保留法?--Opky9407留言2019年6月25日 (二) 04:31 (UTC)
    • 我觉得大家都是熟悉的编者,要能有“很多”预先想不到的意外也不是那么容易;如果有,再找5个人进来做想像也可以。以中文维基近年的讨论品质,我认为凡有较大空间的事情,就是只要打死不退就能阻止共识形成的情况。所以坦白说我现阶段不太支持“快速保留、例外讨论”的做法。我还是比较支持明文化,使编者有所依从,不会让有心人事前心存侥幸、事后绑架讨论。但我同意消歧义页的资讯应该要比关注度大幅宽松,只要有一定的人想查,至少要让他们知道维基不是不知道这个事物的存在,只是不予收录。--Reke留言2019年6月25日 (二) 06:58 (UTC)
    • 世界之大,事物万千,但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在这里收录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5日 (二) 13:39 (UTC)
  • “与其说要定一些例外,我更倾向于定立快速保留的条件:符合的就一定要保留;不符合的则不等于一定要删除,而是交托社群自由心证的共识决定去留。”请提出您的方案。btw如果要说一定要保留的话,我只接受双蓝连或多蓝连,不接受全红、单一蓝连。—AT 2019年6月25日 (二) 15:11 (UTC)
  • 我的个人意见是:即使只有一个蓝色/绿色连结,如果其他红色连结有任何一个是有关注度的,我认为也可以保留。全红的话尽量看看能否建立条目/外语维基百科有没有相对应条目,如果不能/没有的话我才建议删除。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6日 (三) 05:36 (UTC)
    • 能建立条目的话,我会建议在建消歧义的时候就把红链建立起来,即使只是写到最低的要求。用关注度来判别的话,不同领域可能有点不同。比如地名,满足不了WP:NGEO,我想也没太大必要要在其他页面提及,人物条目似乎也差不多。但学校条目可能并非如此,没有关注度可能也值得在某处提起。或许一次把所有情况全部考虑并且定出方案有困难,不知有无可能个别领域个别考虑。--Tiger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1:38 (UTC)
  • “与其说要定一些例外,我更倾向于定立快速保留的条件:符合的就一定要保留;不符合的则不等于一定要删除,而是交托社群自由心证的共识决定去留。”这句话本就是一个方案,我不认为需要为蓝连数量设立下限,原因已说过很多次。实际上次讨论过后,“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其实已失去共识支持,上次讨论完成时便应该要移除该条。--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6月27日 (四) 21:46 (UTC)
    • 上面有为数不少的用户认为应该设下限(他们的方案甚至比我的方案更严格),所以“‘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连结’其实已失去共识支持”这个statement并不成立。另外,我开这个讨论的目的之一就是让社群共识再度支持这个规定。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8日 (五) 11:03 (UTC)

可供查证

  • GEOLAND中规定“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借上例白眼塘,在地图上的确找出了江西和广西有名为白眼塘的地方,但并不能证明这两个白眼塘属于“法律上认定的有人居住地区”而符合NGEO,甚至连这两个白眼塘的性质也不能确定(是现存的村庄?还是古地名?还是一个水坑?)。但保留方可以主张“也许这是个村,所以符合GEOLAND”。由此使用关注度标准来裁定不适当。
  • 我在上面AT的提案基础上,建议改为可供查证标准,即红链者如无法给出可靠来源(对于来源是否需要有效介绍主题则可讨论)则可直接移除。(DAB中有消歧义无需列出参考条文可同时修为有红链则容许)。->>Vocal&Guitar->>留言 2019年6月29日 (六) 09:51 (UTC)
  • 几天没追我又不知道讨论什么了。上回试着收敛感觉没什么用,换个人来协助收敛一下可以吗?--Reke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20:16 (UTC)
  • 我也同意消歧义红连须可供查证的安排。 2019年7月4日 (四) 12:00 (UTC)
  • @Cdip150Reke:不知道意下如何?—AT 2019年7月7日 (日) 15:55 (UTC)
    • 可以给出可靠来源跟符合关注度要求之间的差别在哪里?又,以前面白眼塘为例,Google map证实其存在,算可靠来源吗?你会接受这样的解释使其留下吗?--Reke留言2019年7月9日 (二) 02:17 (UTC)
      • Google map我不认为是可靠来源。这里的可供查证应该是要有基本说明,白眼塘的话,至少应该要有个来源能够说明这到底是什东西。—AT 2019年7月9日 (二) 09:39 (UTC)
        • 之前我在写地理类条目时,有编者认为地图应该视为可靠来源,甚至在跟文字文献叙述矛盾时,应以地图为准。所以这个到时候又会起争议的啊。--Reke留言2019年7月10日 (三) 09:21 (UTC)
  • Tigerzeng的意见正中下怀,例外的事情根本不可能想得完。而且上面提出的某些例外如果没有共识,很可能便不会成为例外,之后相关的红字消歧义也会被删除,但是这样做的话显然跟删除方针说的无共识保留违背。所以用“符合某些情况者才可保留,否则都必须删除”的方法来订条件根本很有问题,应该改为Cdip150的“快速保留、例外讨论”来订条件,至少删除前是有讨论共识支持删除。另外因为上次的讨论,我是(-)强烈反对蓝字至少有一个。而红字要可供查证列明来源也不支持,如果红字列了来源,将来变成蓝字,是不是要把来源移除?实在是个更失衡的做法。--Opky9407留言2019年7月7日 (日) 20:28 (UTC)
  • 和上次一样,全部红字的消歧义不代表没有用,反对消歧义页至少要有一个蓝连。而且认同上面意见,反对不符合条件便即时要删除的方法。可供查证方面,我认为如果有人质疑红字项目是不是真实存在时可在讨论页提供来源,不应该直接在消歧义页里面做。-Maccomcre留言2019年7月8日 (一) 03:57 (UTC)
  • 我认为即使把来源放在消歧义页,在有来源红连变成蓝连后,也无须移除来源;不过我觉得放在讨论页会是更好的做法。 DC17 2019年7月9日 (二) 05:40 (UTC)
  • 我认为除非反对方能够证明全红连消歧义很多情况下是有用的,否则我不认同他们的反对理据。中文维基百科应该就著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整体需要(而非个别需要)而制定规则。支持方已经作出最大程度的妥协和退让,这是我们的底线。 DC17 2019年7月9日 (二) 05:40 (UTC)
    • 可靠来源我认为写在注释处已经足够。—AT 2019年7月9日 (二) 09:39 (UTC)
    • 至于上面有人提到“至少删除前是有讨论共识支持删除。”我本意是就算有问题的消歧义页也是要走afd,而非速删。也就是说,如果有意见、有例外的话,可以在afd提出,完全没有构成任何障碍。—AT 2019年7月10日 (三) 06:25 (UTC)
      • 如果是这个本意的话,那我真的非常抱歉,我上面也都搞错了您的意思,我也是以为上面是“定下条件,不符合条件者即可删除”。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跟我们上次的“到时按不同个案在AFD议论就好”的结论还是一致的,而且在此本意下,定立保留条件应该会失去意义——因为就算定立可保留的条件,可以预期实际操作时还是会争论是否符合条件;这样还不如在AFD时直接提出个别的论据,再由社群自由心证评估去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7月10日 (三) 06:56 (UTC)
        • User:Cdip150找个管理员来发布对保留条件的解释就可以解决阁下提出的问题,那就可以免却很多争论(感觉就像某机构释法一样,虽然不得不说这个方法在这里很有用);如果是两个管理员之间有争论的话,就请(其他)行政员来协调。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09:06 (UTC)
        • 另外,我并不认为“自由心证”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过去有存废讨论争议是由AFD和DRV一度吵上来客栈的,而作出存废决定的管理员会在当中承受很大的压力,尤其“自由心证”所产生的争论更严重;只有明文规定能够解决这种情况。我希望阁下能够体谅其他管理员的抗压能力未必像阁下那样好。 DC17
        • 另外,即使是走AFD,也不代表完全没有加快删除的办法:AFD过去有依据雪球法则提早删除的事例,不过管理员需要自己衡量风险。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09:15 (UTC)
        • 基本上在这串讨论中,我的用意是订立一个参考标准,以便其他用户在创建消歧义页时有个准则可循。如果有例外的情况出现的话,在提删的时候可以提出,甚至相关论点有力的话,更可以将其加入规定,从而将消歧义页的创建标准变得更完善。—AT 2019年7月12日 (五) 14:09 (UTC)
          • 问题是上面几乎全部提到的条件看来没有共识可以视为例外,最终可能只有极少量的准则,然后很容易导致一些人在提删讨论时拿着对方的理由没有引用明文准则而加以攻击,抹杀了可能的例外,所以在大部分例外没有共识的情况下,采用欧陆法系成文法是不明智的,随着案例增加而使用判例法可能还要好。如果存废讨论争议吵得很激烈,删除方针规定了管理员必须无共识保留,根本没有压力。--Opky9407留言
            • 整个社群的系统本就是基于大陆法,而且存在已久的WP:WAX也否定了判例法在社群的认受性,基本上这里要么成文法,要么不规管。大陆法的目的就是防止大量所谓“例外”的出现(你认为的合理例外,人家并不一定会认为是合理例外),而使规则难以理解(所以拜判例法所赐,律师是香港的专业人士)。 DC17FLC GAC 2019年7月20日 (六) 12:34 (UTC)

折衷办法

我建议明订消歧义页编写原则如下:

  1. 如果已知主名称有歧义,则如下:
    1. 如果该主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则该非常重要及常用的解释占用主名称,消歧义页则名为[[Lorem ipsum (消歧義)]](例如南山区 (消歧义))。
    2. 否则消歧义页占用主名称(例如康定路),各歧义页面则名为[[Lorem ipsum (歧義項)]]
  2. 如果未知主名称有歧义,而使用该名称的条目只有一个,则条目占用主名称,直至有人提出名称有歧义为止,此时则按上述办法办理。
  3. 如果消歧义页只有少于两个歧义项连结,编者应寻找该主名称的其他可能歧义项,并设为连结,否则应在存废讨论提出删除。

以上条文和我当初提出的条文的最大不同在于第三款:原本的条文并不容许全红连消歧义,而现在的条文容许。但有一个重点还是和以前一样:即使一个消歧义页符合以上原则,其他用户仍然可以基于其他合理理由提出删除(例如其他用户仍然可以照样以全红连消歧义为由提删,但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可能性可能会有所降低)。至于最终是否容许全红连消歧义(及其条件),我建议应该在上面的讨论串继续持续讨论,在有共识后才决定是否修改3。 DC17 2019年7月10日 (三) 10:19 (UTC)

  • @ATCdip150 DC17 2019年7月11日 (四) 06:05 (UTC)
    • 第二项应该不用特别规定,因为“未知主名称有歧义且使用该名称的条目只有一个”的情况下,该条目本来就会自然地占用主名称,鲜少看到有人未知有歧义项还建消歧义页的。即使老练编者预先想到可能有歧义而建消歧义页,一般也是先搜寻确认自己的直觉吧?基于方针应该精简,可以省略。
    • 第三款“少于两个歧义项连结”那就是只有一个连结 (即使两个红连都无),这种消歧义页我是建议可以速删,因为这已经完全失去辨别同义词的功能,别成维基辞典了。当然,如果是技术上不会加内部链接导致有多个歧义项目但没有连结,发现的编者应该会优先补连结而不是提删。
    • 如果我没弄错,现在有争端的应该不是“没有歧义的消歧义页”,而是“有歧义,但部分或全部歧义皆无条目”的情况有无建消歧义的必要。修正上好像不必对“没有歧义的消歧义页”加以处理。--Reke留言2019年7月11日 (四) 07:03 (UTC)
      • 针对第二款,这是为新手作出指引,让他们安心这样做,不用担心如何为未来消歧义(我们怎么可能预知新手在想什么呢);重申一次没坏处。针对第三款,这其实一来是对“有歧义,但部分或全部歧义皆无条目”的情况为未来作出条文修订铺路(加几个字就好),二来这至少是所有人都认为无争议的删除,未来共识许可的话,可能可以把只有少于两个歧义项连结的消歧义页速删掉(换言之,是铺另一条路)。 DC17 2019年7月12日 (五) 15:57 (UTC)
  • 我再给多放三天,没其他意见我就公示了。 DC17 2019年7月14日 (日) 01:01 (UTC)
    • 我不太能理解您提出的条文。您可否简洁地描述一下新条文与现有规定有可差异,有什么种类的消歧义页会受到影响?哪一类可以接受或不能接受。谢谢。—AT 2019年7月16日 (二) 13:33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消歧义页的有效连结

我希望在这里取得社群对于消歧义页的有效连结的定义,以及消歧义页应有的有效连结数的意见。我个人认为:

  1. 蓝连(包括指向相关内容的重定向)是有效连结;
  2. 绿连是有效连结;
  3. 红连不是有效连结;
  4. 消歧义页应有≥1个有效连结;

以上。 DC17GAC FLC 2019年8月8日 (四) 00:40 (UTC)

你既然放在方针版,是否意味着这不只是征集意见?我认为这些意见都比较合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9日 (五) 00:35 (UTC)
放在这里的原因纯粹是因为这个话题与方针相关。未来我可能会基于这个话题所收集得来的意见来发起新提案。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01:44 (UTC)
(?)疑问:您的“>1个”究竟是“≥1个”(至少1个),还是“≥2个”(至少2个)呢?既然是整数,就应该使用“≥”,而不是“>”,以免造成沟通上的误会。当然,如果以中文代替数学符号会更好,我极少看到"≤≥<>≠"出现在中维的方针与指引或是中华民国法律中。-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8月9日 (五) 04:56 (UTC)
User:克劳棣由于连结的数量必须为整数,“>1个”其实就是“≥2个”。但最近我思考了一下,我认为有效连结只有一个应该也没大问题,那我就给改成“≥1个”。副知@VakriegerOpky9407CwekUjuiUjuMandan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10:23 (UTC)
支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14日 (三) 04:20 (UTC)
  • (+)支持:提供简单资讯不是消歧义的功用;应该有至少一个有效连结。--【和平至上】💬📝 2019年8月12日 (一) 17:32 (UTC)
  • (-)反对:提供简单资讯是消歧义的功用;那怕是0个,只要资讯是有用的,有多少个不是很重要。--Maccomcre留言2019年8月14日 (三) 12:55 (UTC)
  • (-)反对,假设某个消歧义页有10个蓝连,如果证实那些蓝连全部其实都是无关的或对读者无用的,那就算有10个蓝连都要删;反之,如果全是红连但对读者有用的,那其实都应考虑保留。本案对于“有效连结”的定位本身就有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8月14日 (三) 23:13 (UTC)
    • User:Cdip150“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我想顺道问一下,现在enwiki的指引还有没有这一句?是“A disambiguation page is a non-article page that lists and links to encyclopedia articles covering topics that could have had the same title.”这句吗?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15日 (四) 07:36 (UTC)
    • 另外,我也澄清一下:与相关内容无关的任何形式的连结在这里不当成连结。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15日 (四) 07:45 (UTC)
      • 这样的做法更奇怪:人就是人,不能说在某个环境下他不是人,连结也是一样道理,只要它是连结,任何情况都是连结;明明是连结却又不当是连结,有指鹿为马之虞。敝人这里要指出的是“本案对于‘有效连结’的定位本身就有问题”,不应单纯以颜色来定义“有效连结”,又或者说:蓝链不一定全部都是有效,而相对的,红连也不一定全部都是无效。红连实际上也可以是一种选择(让人选择创建条目),与您援引的条文并不相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8月18日 (日) 06:21 (UTC)
        • 伤人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不当成伤人处理(这是中国大陆法制,是有些难理解,如果有中国大陆用户能详细解释一下的话会更好),所以我照搬了这个道理来VPP。另外,我非常不认同阁下将“让人选择创建条目”视为“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的观点,原条文非常明显没有阁下所指的意思。 DC17FLN1 FLN2 2019年8月20日 (二) 00:26 (UTC)
          • 伤人是一种行为,但连结是一种物件,根本不可能并论。行为还可以依行为人的原始目的来定性,但是物件的定性是定了就是定了,任何情况都不变的,又或者说:您可以说某把刀(连结)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作为呈堂证物(有效性),但不能说因为不能呈堂而把某把刀说成不是刀。至于选择,如果采取阁下的解释,也解释不到为何英文版仍允许仅一个蓝色项目的消歧义,因为一蓝十红其实也是没有选择。--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8月23日 (五) 14:58 (UTC)
  • 独立消歧义页的主要作用是指向而非解释,解释只是为了更好地区分指向,所以不应该以是否信息为判断标准,而有效的目的链接。所以无论有多少解释,只看有效目的链接,原则上大于2个为佳(因为少量的话可以在同主命名的页面互相标识),但至少大于1个。——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15日 (四) 09:31 (UTC)
  • 我认为关注度是有效链接的必要条件。假如把“有效链接”定义为具备充分关注度的链接(不区分红链、蓝链、绿链)的话,消歧义页应至少有2个有效链接和1个蓝链。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8月19日 (一) 01:58 (UTC)
  • (-)反对以上有效连结的定性方法,太肤浅了。另外我十分认同红字可以让人创建的选择,因为如果不算选择,只有1个蓝连也不可能允许。--Opky9407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09:34 (UTC)
    • 所以其实最理想的情况下,消歧义应该全都有两个或以上的蓝连;我在以前是迁就各位完全不理解消歧义为何物的人(包括上面连条文也能曲解的管理员),才提出只有一个蓝连也当成可以的方案。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02:26 (UTC)
      • 在我的角度要求2个蓝连一点也不理想,原有规则本身也允许一个,而且只是建议性质,结果你把有关规则理解成理想须有2个,才是对消歧义的误解。--Opky9407留言2019年8月23日 (五) 02:38 (UTC)
大家,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我现在去找行政员裁断相关指引条文的意思,大家是否同意?至少这争议能先停下来。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3日 (五) 10:36 (UTC)

如果社群意见持续分歧,我会请求介入。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5日 (日) 10:03 (UTC)

我这次并不想修订,而是想厘清,阁下这道理并不适用。上次我是想修订才会折衷,而折衷属于模糊化处理;厘清可不能模糊化处理。如果阁下还是不明白、不理解我说些什么的话,我不会、也没兴趣与阁下争辩,这样一点意思也没有。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4:10 (UTC)
请问是厘清什么?还有折衷可不是模糊化,是各方清楚而能接受的方法,中间与模糊可不能混为一谈。--Opky9407留言
“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A disambiguation page is a non-article page that lists and links to encyclopedia articles covering topics that could have had the same title.”)。另外,我当时提出的折衷办法就是为了先避开那个棘手的话题才提出的,其实就是把那个话题模糊化,让大家先暂时当成不存在而已。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31日 (六) 06:55 (UTC)
  • (&)建议:我觉得比较好的折衷办法是接受总连结至少2个即可,只要连结都符合关注度可以成为条目。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待创建条目”连结模板(像 tsl 一样的),鼓励读者创建条目。-- Vakrieger♀ 💢❤️🗯️ 2019年9月1日 (日) 13:16 (UTC)
    • 阁下的意见应该跟我有些接近——红字可作为让人创建的选择,只是要有些条件限制(比如您所说的关注度)。如果单纯以颜色来定的话,现在的情况是建议一个蓝连(也因为是建议,所以没有蓝连也不代表一定要删,当然被提删的风险会高很多),但单纯以颜色来定的话正如上述明显会有问题(因为蓝连也可能是无效的)。如果红/绿/蓝连三者各自在某些条件可以是有效的,那的确应该至少有2个连结,不过要如何定条件,恐怕又会返回刚刚结束的无共识轮回罢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9月1日 (日) 14:17 (UTC)

取消消歧义页面对于参考文献的规范

无共识:
无共识,不过由于此版本的方案其实不需要修改指引也能直接执行,实际上可以按此版本的方案的用意执行,这并不违反现行指引。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9日 (三) 04:12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目前的问题:如题,取消WP:消歧义方针中禁止加入参考文献的规范

问题背景:消歧义涉及专有名词的釐定,而釐定工作其实极度需要学术性,不确定英文维基的制定背景,但这样的禁止有害而无利。 我的解决方案:请描述您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

  1. 删除“参考”一段“不要在消歧义页包括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视需要将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 制定消歧义页面对于参考文献的引用规范

您还可以请使用以下模板罗列您对方针指引的建议。

现行条文

参考 不要在消歧义页包括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视需要将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

提议条文

(无)

--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5日 (三) 13:54 (UTC)

  • (-)倾向反对:所谓“釐定工作”显然可以(且应该)在讨论页进行,没有必要删除规定。如阁下所说,釐定工作是学术性的,有时候不只是贴一两句来源就可以收工的,还要讨论,这些繁杂的幕后工作和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并不必让读者看,在讨论页处理正好。——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5日 (三) 14:56 (UTC)
    • @Ericliu1912,知识本来就是繁杂的工作,如果为了这样的理由,那么整部维基百科都不用玩惹,干脆把引文之后所有内容都放进讨论页。所以这边我们就引出一个问题,我们是基于什么理由决定那些资讯应该让读者阅读,而那些不应该呢?而有些说明工作仅需花简短的篇幅即能诠释大量的资讯,为什么要选择不让读者看到呢?栉角虫这篇的说明也不过三句话,就能将学术界的釐定工作做一个概括性的摘要,也加强了维基百科在处理名词的学术性,为什么不做呢?---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6:18 (UTC)
      • “如果为了这样的理由,那么整部维基百科都不用玩惹,干脆把引文之后所有内容都放进讨论页”,消歧义页又不是条目,消歧义页怎么处理跟条目怎么处理是两回事;阁下所举之例中,对于中文俗名的解释完全可以并入细栉角虫科条目,然后在栉角虫这个消歧义页中以更精简的语句予以简介,没有必要在消歧义页用到参考资料。话说栉角虫这个消歧义页中的文字和参考资料还是从该条目直接复制贴上的欸⋯⋯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6日 (四) 06:29 (UTC)
        • @Ericliu1912 消歧义是不是条目,与它能够乘载的资讯含量无关,除非你说出一个很好的理由告诉我“消歧义页面无必要承载任何资讯”,而在你前文给出的理由是“这些繁杂的幕后工作和所需要的参考资料并不必让读者看”,但你却无法接受顺着这个理由推演出来的结果,那也许要修改的就是你一开始的立场了。关于你最后的问题,两篇都我自己写的阿,有什么不可以吗(笑)。---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6:52 (UTC)
          • 我前面说的是对消歧义的釐定工作,消歧义的性质跟条目又不一样,然后“消歧义页面不必要添加参考资料”并不是“消歧义页面无必要承载任何资讯”,除了在消歧义页面内简介之外,还可以用内部链接连结至已消歧义条目段落解释,私以为这样已然足够。——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6日 (四) 07:09 (UTC)
            • 所以消歧义页面的性质是什么呢?是什么样的性质让它需要承载资讯但却不需要参考资讯的验证呢?最重要的是,隐藏在当中的原创研究又要如何验证呢?如果您认为最后一项也会是个问题,那么我认为阁下可以考虑接受我的提议。综观下来,我目前提出了一个强烈的问题,指述这样的限制会造成原创研究的危害,如果阁下能够有一个强而有力的论证告诉我删除这条规范会有超出这个问题的危害,我也会虚心接受。---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7:23 (UTC)
              • 私以为,消歧义页作为消除条目歧义用的页面,应视为条目的一种“延伸”(但并非等同于条目);消歧义页面的编写,当奠基于所要消歧义的条目,亦即,编写消歧义页面所需要的一切资讯,都应该来自于所要消歧义的条目。基于此,少部分需要进行较长解释(例如非单纯加半形括号后缀者)的消歧义页面,其解释文字的(完整版)出处,或是参考资料等,理应都可以在所要消歧义的条目中找到;若是导航用的消歧义页面有的内容而内容主体所在的条目本身没有,那么反倒是本末倒置,而现有的指引要求合并参考资料入所要消歧义的条目中,正可以间接予以校正。故此,私不以为需要删除现有的指引内容。——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6日 (四) 10:38 (UTC)
                • 如果阁下认为消歧义页面是条目的延伸,那么维基百科对于参考文献的要求就应该延伸到消歧义。即使不强制所有的消歧义都需要加入参考文献,至少不应该限制编辑者对于百科学术性的追求。另外,有许多名词其实已经废用或不建议使用,或是拥有大量别名,对这些名词集的解释放在条目正文中反而杂乱无章,留在消歧义等人搜寻时再阅读改名缘由其实可能反而比较妥当。---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17:10 (UTC)
                  • 条目的延伸≠适用条目规则,我个人顶多只能够接受特殊情况下的IAR。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19年12月27日 (五) 00:34 (UTC)
                    • 但目前我并没有看到任何有效理据支持此依规范存在的理由,而我有足够的理据删除此一规范。---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1:28 (UTC)
                      • 我就拿一个我最近遇到问题的例子好了,请问腺苷酸 (消歧义)这个,是否真的有指称cAMP这个用法?但很抱歉,我们消歧义内不能放参考文献,所以我无从查证。即使我今天完成查证了,真的有这种用法也可能有原因,我也无法把他放在条目里面,之后想要查证的人要自己努力。要知道,要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比证明这个东西简单多了。我可以同意不用将所有消歧义纳入强制参考文献的规范,但我认为更不应订下此一规则加强巡察者的查证重工问题。---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1:43 (UTC)
                  • 我仍然反对完全删除指引,但是可以修改措辞,降低指引的强制性,例如“若无必要,尽量不要在消歧义页包括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视需要将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这种,以处理少数需要参考资料佐证学术性解释的消歧义页,阁下意下如何?——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7日 (五) 06:31 (UTC)
  • 英文版订下的规则,意义应从英文版寻找。26 March 2009 加进去的,沿用至今。进一步的考据要到talk page找。--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26日 (四) 08:42 (UTC)

建议方案

因Koala0090君提出的方案跟一刀切无疑,故在下想到几个方案,供各位参考:

  1. 需在消歧义页面上依WP:CS列出全部内容之来源
  2. 需在消歧义页面上依WP:CS列出全部内容之来源,但如相关内容已在条目中列出时,则不用在消歧义页列出。
  3. 需在消歧义之讨论页面上列出来源,但如相关内容已在条目中列出时,则不用在讨论页列出。
  4. 当有编者在讨论页提出异议时,需解释及列出相关来源。如没有作出解释及列出相关来源,则需移除相关内容。
  5. 完全不用列出来源。

个人(+)倾向支持 方案1及4,这两个方案相对比其他方案较易执行和处理。而方案2及3较难判断“相关内容已在条目中列出时”,方案5完全违反WP:V,且令其他编者较难判断哪些内容属原创研究,故(-)反对。谢谢。--SCP-2000 2019年12月27日 (五) 02:13 (UTC)

(-)强烈反对方案1和2和3,WP:CSWP:V只对条目有效,但消歧义不是条目,对消歧义强制要求来源是越界执法,而且也引伸了主条目头顶的消歧义提示又可能要列明来源的问题。(+)倾向支持方案4。--Opky9407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3:55 (UTC)

  • @SCP-2000Opky9407 我自己是认为删除这条简单得多,既考量消歧义不加参考文献的历史因素,也删除无意义且不合理的外在限制。不过要认真的来明文规范也是可以,我们可以建议参考文献限用于消歧义页面中的描述型语句,不要在名词后面加一堆使用该名词的文献。例如
(X)“某地名”[1][2][3][4][5][6]
(O)“某地名”:台湾古地名,今属某县某某乡[1]
因为有些错别字相当常见,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有人加入一堆错别字或错误用法的参考文献---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8:37 (UTC)
  • 另外我还是反对4,来源不应该仅用于解决争议,而是对于学术品质的自我要求。况且基本上老编者不会选择在讨论页留言等人回复,因为基本上不会有人回,在互助客栈又不知道共识要煮到猴年马月。基本上我们应该容许在这种状况下,巡查者可以跳过讨论阶段自我查证并进行补充,但现行规范和上述的第4条提案无法。---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7日 (五) 08:42 (UTC)
  • 如果一段时间(通常七天内)没人回复,基本上可直接删掉。再者理论上条目会有相关来源,巡查者也可以自我查证并进行补充。如果没有相关来源,那在讨论页提出异议就可以了。--SCP-2000 2019年12月27日 (五) 14:08 (UTC)
“消歧义页面的参考文献应该放在对应的条目内”
“那如果没有相对应的条目怎么办?”
“那就建立一个小小条目来放你的参考文献阿,你不是有参考文献吗,那你应该可以建立一篇文章阿”

多么简单而粗暴的回复,不过可惜的是Colonel Warden后来就没有继续争辩下去了,真是羡慕英文维基百科的人力,哪天他们真的规定条目内不得加入红链我都不意外,反正有人他们抗议他们可以回复“红链完全没有任何资讯,而且如果你在意的话你就写一篇阿”。

话又说回来,这篇倒是完全没有提到我真正的问题,我上面提出的问题是,如果今天有这样的规范,很可能导致巡查重工和查证困难的问题。我想反对者可以用我上面举出的腺苷酸 (消歧义)这篇,查证看看到底有没有指称cAMP的说法,希望诸君在尝试之后,就会明白在下为什么希望原作者一开始就附上来源。---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04:05 (UTC)

  • 我看完了这个例子。我认为,参考资料还是应该放在环腺苷酸里面。该条目应改写为:
    • 环腺苷酸(英语:Cyclic adenosine monophosphate,简称为cAMP),又称腺苷酸(这里补ref),是一种具有细胞内信息传递作用的小分子,被称为细胞内信使(intracellular messenger)或第二信使(second messengers)。
  • --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07:21 (UTC)
    • 这不是我的疑问,我的意思是,阁下确定cAMP可以简称腺苷酸? 我自己是没有办法查到这个用法,但是要证明一个用法不存在比起证明一个东西存在还要难上许多,如果作者本身就有放来源问题就会小很多。如果有蓝链还有机会放在页面中,如果今天这个页面是红链真的就麻烦了。您的处理方式如果没有放上来源,我可以直接删除“又可称做腺苷酸”这句话,但消歧义的部分我完全没办法动他,而我们现在的方针会让我就算有来源也没办法放在内文中供后人查考,最多只能塞在讨论页这不起眼的角落。 ---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0:48 (UTC)
  • 如果某事物在原条目中没有提及(比如环腺苷酸的情况),那我认为可以直接在消歧义删去这句话。大原则是"消歧义中的资料,必须先在条目中出现。"如果有来源证明,那么来源就放到原条目里面。这和英文版的处理原则是一致的。--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3:25 (UTC)
  • 意见(▲)同上。——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2月29日 (日) 14:53 (UTC)
    • 所以这样的大原则是从何而来,为何需要这样的限制呢。---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5:51 (UTC)
      • 法理上的依据,来自中文版接受了英文版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则(习惯法),沿用至今,实质的依据,你可以在英文版的讨论中了解,比如上面的讨论,您自己也看了一部分。
      • 话说回来,您认为现行体制有那一点不能满足到你呢?--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29日 (日) 17:13 (UTC)
      • 消歧义页面不是条目,不需要显式遵守列明来源这类条目方针。另一方面,消歧义页是为了引导读者进入正确条目,本质上只是跳板,所以来源放到条目里就好。(类似例子是WP:LEADCITE豁免序言的引用)此外,消歧页贵在简洁,因为怕干扰读者进入正确条目,每项都不列出多余连结,这和条目的维基化套路完全不一致;开参考这个口子后,会不会导致编者消歧义页条目化?PS:腺苷酸 (消歧义)应该属于类似消歧义页的列表,改写成腺苷酸列表为宜,列表是鼓励列来源的。—Lopullinen 2019年12月30日 (一) 01:23 (UTC)
        • 即使是条目的跳板,也应该有文献佐证这个跳板存在。至于“怕干扰读者进入正确条目”是否能给我一个范例,我比较好理解阁下说的是什么状况。另外,腺苷酸这个例子后续要将他处理为列表我并没有意见,但至少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若不是本科生,很可能根本不会质疑cAMP可以简称腺苷酸,如果真的没有这个用法,那这样算不算一种误导呢?今天这个页面还是蓝链,还可能将他加入本页面,但如果是红链,那基本上根本无从着手。我自己认为适度容许参考文献,可以让巡察者去对有疑问的消歧义要求来源支持。但看起来这些问题的严重性,看起来不如中文维基屈就“习惯法”的惯性。---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31日 (二) 02:32 (UTC)
          • 另外会需要在消歧义内解释的情境通常与该名词较为相关,但与歧义条目并不一定有关。从斑蝥这篇可以看到,斑蟊一词的历史脉络较为复杂,需要一些叙述补充。但这种用法其实并不是如此常见,在正文中叙述显得冗赘,只需在此名词页面稍作解释,并不适合个别加入每一个页面。在比较有历史的物种中常可发现这样的情形,若强制要把此类名词相关的脉络放在正文中只会让条目显得混乱---Koala0090留言2019年12月31日 (二) 02:58 (UTC)
            • 条目的写作方式是“苹果公司是美国电子科技公司[1]”,鼓励加入相关内链;而消歧义页则是“苹果公司,美国电子科技公司”,给科技公司加内链反而错了。因为消歧义的作用是跳板,将读者导向到正确条目,多余内链反而混淆。
            • 重定向页和消歧义页都是跳板,只不过重定向跳到一个页面,消歧义因多义性指向多个页面。重定向也会有错的,但我们也不要求在重定向页本身给出来源—正确的不管,可疑的讨论举证(但还是不会把参考列于重定向页本身),不合理的删除。我认为消歧义的各项用这个模式处理也没问题。
            • 如我上面所言,消歧义和条目的写法不同,不多加内链、不放来源,这已经成了模式。如果今天一个消歧义页需要加入参考,明天是否所有消歧义都会被{{unreferenced}},后天是否编者又会以为消歧义页的链接也多多益善?我认为参考文献列于条目即可,对于不符合一般惯例又无条目的,可以用<!-- -->注释,这样不需要给读者看,其他编者也不会以为是错误而删除。(证据要有,但不用显示给读者)PS:话说回来,突然觉得腺苷酸那个像是把汽车放到车 (消歧义)一样……PPS:斑蝥写成这样,其作用包括介绍知识,而不是单纯的跳板,所以已经是小作品,不能叫消歧义了。—Lopullinen 2019年12月31日 (二) 07:36 (UTC)

现行条文

参考
不要在消歧义页包括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视需要将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

提议条文

参考
若无必要,尽量不要在消歧义页面中包括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视需要将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在部分情况下,可适度在消歧义页面中加入参考资料,惟对单一名词的引注不可超过两个。

我看到大部分的意见都倾向方案4,所以我打算日内公示方案4。至于其他方案,我真的看不到任何主流意见支持。如果没共识的话,实际执行的方案就会是方案4或方案5,但是没有明文规定而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0年1月8日 (三) 07:45 (UTC)
赞成Koala0090的意见,如特定义项须加来源,应考虑不只为应付编者质询。主观上支持方案2和4。反对1(全部列出)和强制要求(尚缺乏根据和前例),不太赞成3(可于讨论页列出)、5(完全不用列)。--YFdyh000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07:38 (UTC)

依方案4写一个新条文出来

现行条文

参考

不要在消歧义页包参考资料;消歧义页不是条目需要参考资料并入到已消歧义条目内。

提议条文

参考

由于消歧义页并非条目,消歧义页内不应参考资料。需要的时候,可把参考资料放置于消歧义页的讨论页及/或已消歧义条目内。

以上。这样比较像上面的主流意见。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3日 (一) 03:57 (UTC)

现公示七日。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6日 (四) 12:38 (UTC)
公示期结束后不用ping我了,大家可以自己直接按情况处理。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7日 (五) 09:2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过度消歧义

最近注意到一些我认为是过度消歧义的情况,包括单姓马前卒两个消歧义页在只存在一个条目的时候被提删,大家却投票保留,以及逗号被改成逗号 (标点符号)逗号 (运算符)的平等消歧义。我查了一下发现唯一的指引Wikipedia:消歧义对于各种情况该如何消歧义说明得很不清楚,Wikipedia:格式手册/消歧义页Wikipedia:消歧义的荐与不荐都不是指引,Wikipedia:删除方针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也完全没有提到什么情况下可能删除消歧义。以我个人的使用习惯,我认为以下表这样的处理方式最佳:

条目数 消歧义方式 示例 说明
消歧义页 主条目 专门条目
一条 不消歧义 不建立 蟋蟀 诗经《蟋蟀》没有条目,建立消歧义页只会浪费读者的时间。若想要列出红链只要用条目顶端的导引模版(for, about, not...)即可。
同页消歧义 本质主义 在此不谈拆分主义和合并主义的问题,假设目前的情况是合并。
二条 主题目消歧义 不建立 东航 东航 (足球运动员) 只有另外一个条目时,多经过消歧义页只会浪费读者的时间,其他意思只要在主条目顶端用导引模版即可。
平等消歧义 文森 文森 (艺术家)文森 (瓦勒德马恩省) 应该少用,因为就算两种意思使用率接近,任意挑一个当主条目时,也只有50%的使用者需要用顶端的导引模版,而不是100%要从消歧义页选择。
三条以上 主题目消歧义 巨人 (消歧义) 巨人 巨人 (韩剧)巨人 (电影)旧金山巨人
平等消歧义 重生 重生 (基督教)重生 (电影)再生转世

我认为上述作法也符合WP:DPAGES的精神。不知大家觉得如何?是否应建立类似这样的方针、或改善现有的指引?--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0日 (一) 23:40 (UTC)

“条目数”指的是现存的还是包括不存在的条目?有些时候即使只有一个义项有条目也应该建立消歧义页,因为1、义项之间容易混淆导致用户会把不相关的内容加入条目里(例如见陆亚萍 (1955年)的历史);2、建立消歧义页可以避免错误链接,而主条目容易“掩盖”掉其他同名主题,以黄俊为例,其历史版本甚至没有往其他主题的链接,而用户可能从其他条目到达该主题;但如果是消歧义页,用户至少可以找到要寻找的主题,而且编者知道有链入页面需要修正。--GZWDer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04:36 (UTC)
现存条目。我认为在主条目顶端用模版列出红链即合解决上述问题。--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05:42 (UTC)
即使有单一条目,该条目不一定是主要歧义项(也不一定是读者最可能想搜索的)。以秦文为例,我不认为哪个义项是主要的,即使目前只存在一个条目。--GZWDer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08:49 (UTC)
@Yel D'ohan:关于过度消歧义产生的原因,请看我的一个失败的行动。你如果能够处理像Cdip150一般思想的人,我很欢迎你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7:51 (UTC)
另外,“手指”当成一条条目的消歧义的例子不当:香港把USB称为“手指”。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7:54 (UTC)
消歧义里面包括红色链接除了以上两个目的外还有三个目的:1、指明该条目可能存在的的其他义项,例如曾有用户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里面加入了指向张健 (1956年)的链接,而消歧义页中的相关链接被移除后,有人又用同一标题写了另一个人的传记,如果该歧义项还在那么该用户应该会换一个标题写。2、提供可以消除歧义的其他信息,例如有多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叫张健,而张健能区分这些容易混淆的信息(不区分的话其他用户可能以为这些信息指向一个人)。3、提供的信息可以避免用户建立重复条目,例如不同用户分别建立了高文 (学者)高文 (工程院院士),如果高文里面有足够信息就能避免发生。--GZWDer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09:04 (UTC)
GZWDer的意见正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1日 (二) 15:01 (UTC)
我不懂为什么“一个在顶端用模板消歧义的主条目”会不如“一个可能有括号名称的条目 + 一个消歧义页”。两者能够包含的讯息量是一样的,但前者一定能从主条目看到其他意思,后者却不一定会。张健和高文的消歧义页似乎都已经有三个以上条目,我认为不用消歧义页的是只有两个以下条目的情况。--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5:48 (UTC)
因为前者的方法不一定可以用,铜马广场是一例,直接在主条目顶端用模板显然不合主从原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1日 (二) 16:17 (UTC)
规则其实可以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2日 (三) 01:01 (UTC)
上次已经讲得很明白为什么不应改,这涉及地域中心问题与预设常用性的问题,故妄动不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2日 (三) 01:59 (UTC)
我从来都不认为你的论调合理。我至今仍然认为白眼塘 (澳门)其实就是“白眼塘”最常指代的对象,而白眼塘这个消歧义页面在其他义项建立前是完全不必要的,即使其他义项建立了,消歧义页面也应该更名。我不能接受你对“地域中心”的无限延伸,不然Talk:南山区的讨论结果也是“深圳中心”?说到底,你就是拒绝善用{{Other uses list}}而已。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2日 (三) 02:56 (UTC)
明显不当类比,南山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白眼塘并不具有这样的影响,说是把地域中心无限延伸完全是遑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2日 (三) 03:48 (UTC)
请证明“南山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那个应该是深圳市才对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3日 (四) 14:32 (UTC)
我想您未有搞清楚我的意思,我是指深圳的南山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所以南山区可直接指代深圳的,但澳门的白眼塘并不具有这样的影响,所以白眼塘不可直接指代澳门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3日 (四) 15:50 (UTC)
我的意思是,我认为你以为南山区所具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实是深圳市是所具有的,而非南山区自己所具有的(也即是你的立论本身就已经出错),所以我希望你证明南山区自己本身确实具有相关“知名度和影响力”。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02:55 (UTC)
您的立论倒果为因,主空间被哪一个歧义项占用是基于某一歧义项的影响力是否足够,而不是按主空间的影响力来主宰,所以要证明的应该是深圳的南山区具有的影响力是否足够占有南山区这词,而不是要证明南山区这词自己具有什么影响力来指代深圳的,所以您的立论才有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4日 (五) 03:14 (UTC)
你也搞错了我的意思:我从不打算要你“证明南山区这词自己具有什么影响力来指代深圳”,而是要你“证明南山区这词自己具有什么影响力足以在‘深圳’本身未被提及的情况下广泛地单独使用且又用作指代深圳的南山区”。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04 (UTC)
为免部分用户漏看留言的部分文字,我特意予以粗体。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08 (UTC)
注意“主空间被哪一个歧义项占用是基于某一歧义项的影响力是否足够”,所以“证明南山区这词自己具有什么影响力足以在‘深圳’本身未被提及的情况下广泛地单独使用且又用作指代深圳的南山区”也是倒果为因的立论(因为证明的应是歧义项,但却走去证明主空间),而Talk:南山区里面的讨论亦要达成了“要证明的应该是深圳的南山区具有的影响力是否足够占有南山区这词”才可移动。相反,如果该结论并非基于“深圳南山区是世界级科技产业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来移动的话,那南山区就应移回南山区 (深圳市)。--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4日 (五) 17:40 (UTC)
基本上你在没办法反驳我的论点的时候,就会声称我的论点在“倒果为因”。当时我搞得不太清楚关注度和常用性的分别,现在我搞清楚了,如何?我当初仅仅是出于“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才进行移动。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1:54 (UTC)
我想您的论点为什么倒果为因,我已经说得很清楚。“‘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也都要有“深圳南山区是世界级科技产业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支持才能成立(也就是证明歧义项的影响力带动了这个常用性),否则仅单纯讲“‘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是无理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04:34 (UTC)
我并不需要知道“‘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的原因何在,我只需要知道“‘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就可以了。我只看事实数据所给予的用量,而这我会参考Google搜索结果(加引号,排除wikipedia网站)。请你在看清楚我说了什么以前,停止继续错误声称我的论点是在“倒果为因”。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5:34 (UTC)
别忘记现实中“深圳南山区是世界级科技产业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真的有发生,Google才会有这种结果,所以您现在这样的引用其实背后还是触及“‘南山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深圳市的南山区”的原因——“深圳南山区是世界级科技产业区,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不是单纯的一句话。--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07:10 (UTC)
一个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某一个义项的原因并非在所有时候都是该义项“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缘故,只是这一次南山区恰巧是这个缘故而已。一个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某一个义项的原因不可能只有一个,不可能只有该义项“具有全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情况下才会令一个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某一个义项。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13:56 (UTC)
不论是什么原因也好,其实终逃不过一点:一个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某一个义项,其原因一定涉及到某歧义项的背景,所以要证明的目标依然是某歧义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16:04 (UTC)
这可不一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4:49 (UTC)
一定,某项不太可能连什么背景都没有,人们便能马上想到某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2日 (日) 06:58 (UTC)
并非。一切仅取决于实际指代常用性。最近我和另一位用户为了“阿里亚”做了一些讨论,最后我做了一个处理。两个“阿里亚”对于中文圈而言恐怕确实都是什么背景也没有。不要轻易断言某些事情一定是怎样怎样。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5:59 (UTC)
那其实也是在按了它们的背景才把常用性取决出来啊,只不过是它们的背景不相伯仲都无法占优而已,所以还是逃不过要证明某歧义项的背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4日 (二) 09:54 (UTC)
并非。“阿里亚”的情况是歧义项的背景并不能影响歧义项的常用性,但不同的歧义项的常用性仍然出现分野。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33 (UTC)
我也认为Sanmosa不当类比,南山区指代深圳南山的做法是常用,但白眼塘没有这种常用现象,所以白眼塘当然不可能和南山区一样做法。--Opky9407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05:29 (UTC)
然而我认为白眼塘也存在这种常用性。然后其实你和Cdip150他的论点完全是两回事(他说的是知名度和影响力,你说的是常用性,两者虽然有关联,但并不等同),你还是不要用“也”这个字好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04 (UTC)
深圳南山区是世界级科技区,受到高度关注,也是著名的地名,使到“南山区”具有指代深圳南山的常用性。但是澳门白眼塘只有历史残存的关注度,没有其它特别了,现实一点也不著名,甚至连名字也不是官方给的,所以“白眼塘”没有这种常用性。所以你仍然是把常用词和不常用词拿来不当类比。--Opky9407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16:29 (UTC)
你对于关注度和常用性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有错误,我不予回应。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1:54 (UTC)
再不然,讨论一会儿还没结论的话,那时开投票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2日 (三) 03:04 (UTC)
@Yel D'ohan:你似乎是时候出来发表一下意见(及回应)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10 (UTC)
为了不存在的条目而建立消歧义对大多数使用者并不方便(多点选一次连结),对编辑也不方便(内键输入格式)。哪个白眼塘较常用的问题应该等到存在两个条目时再来决定,现状应该让唯一条目占据。前面举的铜马广场也应重定向到唯一存在的条目亚马喇前地,然后顶端用redirect模板列出建军广场,和东航一样。--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16:47 (UTC)
关于多点选一次连结的问题,这是编辑者做连结时不对的问题造成不方便,而不是过度消歧义的问题,若预先消歧义后在其他条目也以消歧义后的名称进行连入,即使是过度消歧义,根本也不会发生多点选一次连结的问题。哪个常用问题不应等到其他条目存在才决定,否则,当等到其他建立时才消,需要把链入页面全部重新核对,这个比内键输入格式更为不便。铜马广场redirect的话让人以为铜马广场较常用作指代亚马喇前地(因为这种方法是基于“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来做,但铜马广场是过去的名称而已,早已不常用,故不具条件来redirect),这和现在还在常用的东航不能类比。另外,您还要考虑GZWDer第1和3点的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4日 (五) 17:40 (UTC)
@Yel D'ohan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2:40 (UTC)
有条目想要连入、有人搜寻,却没人创建该条目的情况,那应该占少数。就算有些条目或使用者因为条目不存在而连错了,反正主条目不存在,你在一个消歧义页看到红链和在某条目顶端看到红链,意义是一样的(是要我重复讲多少次,消歧义页的所有功能顶端模版都有,而且往往可以少点一次连结)。然而,括号对编辑者非常不方便,谁知道我该写“北京”还是“北京 (中国)”、“北京 (直辖市)”、“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王浩”该不该写成“王浩 (运动员)”“王浩 (桌球运动员)”、“王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王浩 (奥运选手)”、“王浩 (1966年)”?难道条目中每次提到一个名字我就要去查有没有消歧义页、有没有同名的人事物、各个同名的人事物应该用什么关键字区分?有时间这样搞还不如去把条目写出来后,再来个案讨论要主题目消歧义还是平等消歧义。--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03:24 (UTC)
您不能只看资讯量的,是啊两个的功能表达的资讯是一样的,不过歧义的常用情况已暗中误导读者,所以消歧义页和顶端模版所带来的功能意义实际还是有不同。“难道条目中每次提到一个名字我就要去查有没有消歧义页、有没有同名的人事物、各个同名的人事物应该用什么关键字区分?”的而且确应该是要,无论最终有无歧义都要检查,这是连结者的责任来的,而不应该视为不便。而当连结的时候检查妥当,实际并不会有多点一次连结的问题。或者再来一个例子:中和里,要是把中和里 (台中市后里区)这个唯一条目占据着中和里,我想其他的歧义全部放在顶端肯定会很糟,而当其他读者进入中和里,都会以为“中和里”这个词最常指代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Reke:都想确认一下台湾各个中和里的常用度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04:34 (UTC)
所以你认为顶端模版没有任何的提示作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5:37 (UTC)
是作用不同,不是没有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07:18 (UTC)
两者都是消歧义的办法,作用没可能不同,不然其中一种办法就不能称为“消歧义”。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13:56 (UTC)
您这个是叫目的一样(两者的目的都是消歧义),不是作用一样(一个作用是视所有项都不主要,另一个作用是视某一项为主要而其他项为次要),作用完全一样的话就不需要分开两种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16:04 (UTC)
你的理解错误。两者的目的和作用都一样,都是消歧义(如果我进行了相关操作,却还是不能消除歧义,这还得了),即使视某一项为主要而其他项为次要也可以另外开消歧义页面,这不是顶端模版的专利。两者都是消歧义的办法,只不过是执行的形式不同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12:18 (UTC)
错,目的和作用是两回事,不能搞混。第一个(视所有项都不主要,即主空间作为消歧义页属这类)是平等消歧义,另一个(视某一项为主要而其他项为次要,即另开消歧义页和放置顶端模板属这类)是主从消歧义,两个都是消歧义目的,但要作用明显有不同(一个没有主次作用而另一个有主次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6日 (日) 13:05 (UTC)
这不是主次作用。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8日 (二) 05:26 (UTC)
没有主次作用,就不可能叫“主从”消歧义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2日 (日) 06:58 (UTC)
“主从”消歧义的“主”仅基于事实运用上的常用性,而非其他任何理由。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5:59 (UTC)
词不要解释一半又不解一半——您完全忽略了“从”字,“从”就是较不重要的次要的意思,“主从”代表的就是“主要”和“次要”,您连字面都可以断章来说,当然是不对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4日 (二) 09:54 (UTC)
然而实际上的本地应用并非如此。我从实际应用效果出发,而我从不打算解释字词。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30 (UTC)
叫得这个字面,那么实际应用效果不可能不符这个字面,所以实际上的本地应用也是分了主次,才不是您所谓的“并非如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5日 (三) 05:19 (UTC)
并非,有很多东西都是名不符实的。你的思维流于字面意思层面,而从不考虑其实际机能。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0:11 (UTC)
实际机能就是分了主要和次要,不然何须再分平等和主从,全部视为不分主次的平等便行了。我们定下事物的时候,不可能名不符实混淆编者与读者。--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0日 (一) 01:14 (UTC)
并非。这完完全全是因为可以预期大部分人会想先看到某个歧义项目,所以才设置“主从消歧义”。可以预期大部分人会想先看到某个歧义项目的唯一前提就是常用性。维基百科名不符实的东西远比你想像中来得多。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1日 (二) 00:08 (UTC)
首先看回主从消歧义的定义:“如该名称明显地有一个解释非常重要及常用,而其他解释只属较窄的范畴及较少人知道,那么我们应让该名称成为该主要解释的条目名称。”您说前提是常用性是没有错,但是也别忘记其主要性是与之挂钩的,所以当提到某歧义项是为人常用时,就会同时是指某歧义是主要用法,而当有一个被视为主要时,其他的自然也会成为次要。所以主从消歧义还是名符其实。--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2日 (三) 03:31 (UTC)
然而在实际操作上,主从消歧义在绝大多数情况都只需要取决于常用性,要用主要性区别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常用性差异不大。通常在主要性区别大的时候,常用性区别也大。尽管常用性与主要性很常一起出现,常用性本身仍并不与主要性挂钩,主要性和常用性是分别赋予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4日 (五) 07:44 (UTC)
实际才不是您所说,当出现有两项的常用性是一样高的时候,那么就没有最主要的出现,所以能否采取主从消歧义,显然就不仅取决于常用性,而还须看其衍生出来的主要性是否足以让其做主从消歧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4日 (五) 08:27 (UTC)
@Yel D'ohan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5:37 (UTC)
1. 维基百科应该要让编者可以照常识轻松地编辑,而不是制造一堆阻碍、把什么都当作编辑的责任,搞得只有我们这些吃饱太闲的人才愿意来写。2. 我不认为把中和里 (台中市后里区)这个唯一条目占据着中和里,会让读者以为“中和里”这个词最常指代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就算真有此疑虑,只要在条目顶端加上一句说明即可,例如“还有很多叫中和里的地名目前没有条目”,或甚至把条目写成用同页消歧义也行。--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06:11 (UTC)
以我角度看,能不建立消歧义页面就尽不建立,能以顶端模板代替就尽量使用,但这些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讨论,暂且不述。单以“单一条目消歧义”而言,如果这么多年都没有任何资料来建立条目来支撑的话,从实务角度看把条目当成唯一项目,再用上面的方式处理最为合适。JC1 2020年7月25日 (六) 06:38 (UTC)
然后我把中和里 (台北市)中和里 (新北市新庄区)都建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6:46 (UTC)
1. 一昧追求轻松编辑我也不见得合理,检查连结本来就是大家应该要做的事,不论是否消歧义都要做的,怎可省去? 2. 即使改为“关于其他的中和里,请见‘中和里 (消歧义)’”的提示,您觉得不会有误解,但现实却并非如您所想:经验告诉我们用者时常会有这种误解,甚至诱发移动战(Wikipedia_talk:消歧义/存档2#反对快速删除没有蓝链的消歧义关于管理员Reke的意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06:58 (UTC)
(偏一下题)你自己是管理员,却不知道Reke并不是管理员,这我有点疑惑。(回到正题)然而要编者每写一个词语就要特地检查歧义项是非常难的事情,这会令编者感到精神紧张(尤其是有强迫症的编者)。我假定所有编者理解方针指引内容,在这个前提下,移动战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编者懂得如何进行后续消歧义动作。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13:56 (UTC)
(偏题的部分:说多了,抱歉;以下回到正题)责任上应该要做的事怎可能说难就不做,考虑别人的精神状态本来就已经非常奇怪,更何况这样是否困难?完全没有公论。就算假定大家都很守规则不打移动战,终归还逃不过一点:“经验告诉我们用者时常会有这种误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5日 (六) 16:04 (UTC)
然而如果大部分人都不可能时常特地检查歧义项,然后有着一个检查魔人来着,他们不感到精神紧张才怪。这个时候,所谓“责任上应该要做的事”的合理性就值得质疑。如果编者理解方针指引内容,他们就不该存有误解,因此存有误解代表编者不理解方针指引内容,应该做的是使他们理解方针指引内容。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4:49 (UTC)
做了什么就要负责检查什么,是本分,任何事情都是,不单只是连结,连本分都做得不完全,结果被认真的人来挑,要是被搞到神经质,都是活该,这种责任无可能因为很多人不做而受到质疑。也许我用“误解”的这词不太准确,这跟方针指引无关,我其实想指的是:经验告诉我们读者时常看到“关于其他的中和里,请见‘中和里 (消歧义)’”(或一串other uses list列出其他中和里)时会有这种“都会以为‘中和里’这个词最常指代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的现象,或者应该说这是“误导读者”。--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6日 (日) 05:56 (UTC)
问题在于这是不是真的是“本分”和“责任”本来就存在疑问,这是相关事项自从不明不白地被定义为“本分”和“责任”以后就存在的。请你小心使用“活该”这个词语,@Yel D'ohanJC1。最后的这个问题,请见下我对Maccomcre的第三次回应,毕竟所有编者理当理解方针指引内容。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12:15 (UTC)
自己做了什么原来自己是没有责任仔细检查的,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还有这是“读者”遇到的状况,读者理应不需要理解方针指引而不会遭遇状况的,您说要“编者”理解方针指引本来就已经站错角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7月26日 (日) 13:05 (UTC)
下面说了,不重复。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7日 (一) 08:18 (UTC)
我的角度看,顶端提示比独立页面会有较差的效果,我不熟悉中和里是什么地方,进入中和里后如果看到的是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然后才在顶端告诉我还有其它地方的中和里,那我会很迷惑,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是不是特别有名和常用?所以即便只有一个存在,中和里应该做消歧义页,而不是某一个中和里然后在顶端提示消歧义。--Maccomcre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09:27 (UTC)
顶端不应该是点开条目后最先看到的地方吗?何来“然后才”?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13:56 (UTC)
真的要执著这次序的话,其实也是迷惑。当看到顶端模板,已可预期条目是讲某一个很有名常用的中和里(如果不常用就不会占据无括号名称),只是还未知道是哪一个中和里,由于不知道是哪个,所以会先略过[中和里 (消歧义)]不点进去,之后再看下面内容才知道是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但读完内容之后却发现原来不特别有名常用,就会疑惑台中市后里区中和里是不是真的特别有名常用去占据无括号名称。--Maccomcre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01:32 (UTC)
所以我才说像你一般想法的人只是不善用和拒绝善用{{Other uses list}}而已。你可以看看模板的说明文件中的范例,填入“hoge”的参数就是说明条目主题的地方,而且位置在各歧义项之上。既然顶端该是点开条目后最先看到的地方,那就没理由要看到条目正文才知道条目主题是什么。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5:02 (UTC)
一样有迷惑,只是变成了当看到顶端模板,模板表明条目是讲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已可预期台中市后里区中和里应该是很有名常用(如果不常用就不会占据无括号名称),而其它的中和里都是红字(假设你还没建立那2个新条目),只能再看下面内容,但读完内容之后却发现原来不特别有名常用,就会疑惑台中市后里区中和里是不是真的特别有名常用去占据无括号名称。--Maccomcre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05:35 (UTC)
通过修改指引进行解释解决即可。所有编者理当理解方针指引内容。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12:15 (UTC)
读者不是维基人,没有可能要求读者去理解指引怎样解释,改指引应该消除不到读者的迷惑。--Maccomcre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13:36 (UTC)
那样写提示页就好。SANMOSA SPQR 2020年7月27日 (一) 08:18 (UTC)
顶部提完了又额外来个提示页,提完又提会让人烦厌,这样不如用不需要提示也能不会误导读者的方法更好。--Maccomcre留言2020年7月30日 (四) 03:28 (UTC)
然而冗余的页面也会让读者感到烦厌。说到底,我认为你声称存在的“迷惑”实际上并不存在。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日 (六) 07:35 (UTC)
对于这种“迷惑”(而当其他读者进入中和里,都会以为“中和里”这个词最常指代台中市后里区的中和里,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实际上是观察了多年读者的线下回馈而出的(早几年我和阁下一样,想整顿红字消歧义,但众人的回馈令我完全改变立场),所以这种“迷惑”其实也不是乱作;而Reke上次投票的时候也有说过带新手们写台湾村里条目都有类似的感觉(把某村当成唯一主要村),初入门的新手都有疑惑的话,可以合理预期外来的读者更有可能遭遇状况。--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2日 (日) 06:58 (UTC)
读者点入消歧义连结,然后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东西的疑惑恐怕更大。这个疑惑来说,即使是老用户也会出现。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5:59 (UTC)
用{{other uses list}}也一样会有找不到的疑惑啊,您抛这个理由出来并不会让人觉得用{{other uses list}}较好。--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4日 (二) 09:54 (UTC)
然而消歧义页面所造成的疑惑更大。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29 (UTC)
不会,在顶端找不到不会让读者有较少疑惑。反而进入来看到条目,但条目不是我想看的内容,而顶部又没有我想要的东西,疑惑更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5日 (三) 05:19 (UTC)
我说的是我真实的个人经验。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02:00 (UTC)
同意管理员,我的经验也是顶部模板产生的迷惑较大。--Maccomcre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06:26 (UTC)
这只能证明每一个人浏览维基百科的方式不同,而不能证明我的声称是错误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0:11 (UTC)
关于“声称”,下面说了,不重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2日 (三) 03:31 (UTC)
上面看起来主要担心的点是少用的意义被读者当作主要意义。就算这真的是问题(我个人不认为),建立字典式的红链消歧义页也不是良好的解决之道。消歧义只用一句话来介绍一个没有条目的同名主题,那等于是字典内容的条目一样,照维基一惯的做法是不应该建立的,就算有关注度,也如同只有一句话的小小条目一样可以删除。要说本分和责任的话,如果编者认为某个红链主题是重要的东西,那名编者应该要好好把它当作条目来写,而不是随便丢一句话在消歧义页上就不管了。把红链变蓝链才是“本分”。--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23:21 (UTC)
不认同这视为字典式内容,如是者即使全部皆为蓝连的消歧义页也将同为不妥,然而我们不会这样看。消红当然是最理想,但维基人并没有责任和本分建立条目的,至少我们不会因为某用户从来不建立条目而封禁之,反而屡屡加入不对连结却有可能被视为破坏,所以仔细检查连结才是编者的本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2日 (日) 06:58 (UTC)
然而,无可否认的是,消歧义某程度上确实具有字典机能。消歧义的实际效用只有在多于一个本地存在的条目存在的时候才会发挥得最好,否则读者确实会有机会把它当成字典(那些完全没有额外说明而只有连结的消歧义页面另作别论,但连结内的括号内的消歧义词语怎样也有些说明作用)。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6:04 (UTC)
消歧义通常不会很详细解构每一件事物,但字典却会较深的讲解一个词的所有意义和用法,两者其实还不能完全相提并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4日 (二) 09:54 (UTC)
我们查字典的时候通常也不会看完其所有意义和用法,基本上就是只看基本解释,因此实际上两者的机能某程度上相同。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29 (UTC)
查字典的时候不会看完其所有意义和用法?才不是。要了解字典的一个字,怎可能不把一个字的意思用法从头看到尾?您这个理由完全违反常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5日 (三) 05:19 (UTC)
我只是想看那个字有没有我想要的那个用法而已,因此我并不需要把一个字的意思用法从头看到尾。这确实是我看字典的方法。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02:00 (UTC)
我想查字典的人,大部分都是不了解某个字才会去查字典,既然是不了解,应该会从头到尾看一次,才不会有许多人只看字的部分用法,弄得自己一知半解。而且,那个字在某个句子里的真正用法不一定是你预先所想的那个用法,即便字典出现了其中一个用法是你想的用法,其实也要把其它的用法看一次,否则可能自己想错了而又不知道。--Maccomcre留言2020年8月9日 (日) 06:26 (UTC)
然而实际上操作并非如此。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0:11 (UTC)
我认为实际操作也是如此,只看自己预想的用法,却不看其他用法确认其可能性,按常理这的确会增加用错某个字的风险,我想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不会像您这样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0日 (一) 01:14 (UTC)
这只能证明每一个人使用字典的方式不同,而不能证明我的声称是错误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53 (UTC)
可是明显违反常理的方式,就不可能视为正确的用法来考虑了,更何况也无法推论您的声称是绝大部分人的正常方式和经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2日 (三) 03:31 (UTC)
请你小心你的用词。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4日 (五) 07:44 (UTC)
蓝链的消歧义页并无不妥,因为它能发挥消歧义的正常功能,将读者导引到正确条目,而红链并无此功能。--Yel D'ohan留言2020年8月7日 (五) 18:41 (UTC)
如果说红连无此功能的话,那么在顶部的主从消歧义中连到一个红连也将同为不妥(例如您在上面提议在亚马喇前地使用{{redirect}}连到建军广场),因为这样的顶部消歧义也是没有导引到正确条目的功能,然而我们实际上并不会这样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9日 (日) 16:50 (UTC)
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导引的必要。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0:13 (UTC)
顶部模版作为现存条目的一部分,其字典的意义较淡,相当于内文的一部分,主要是提醒读者这个条目名称有不同用法,然而满是红链的消歧义页没有此功能。另外有个问题时当现有的主条目被改成平等消歧义时,现存的条目内链会变成连到消歧义页,建立消歧义页的人有责任去修正被他破坏的内链,但大部分情况下似乎没有做到。--Yel D'ohan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8:44 (UTC)
两者皆没有字典意义,所以没能说谁浓谁淡。二是不论是顶部主从消歧义还是独立平等消歧义,要表达的基本是相同的东西,所以如果说“关于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别称‘铜马广场’的地方,请见建军广场”这个红连是有提醒作用,但同时却又说“建军广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别称‘铜马广场’”这个红连是没有提醒作用,实际是个失衡的说法。至于修正,的确是有责任,但有没有做到是另当别论,总不能说因为很多没有做到就要想办法减少责任。而且,说起修正问题,其实没有预先建立红字,才造成了修正时更麻烦的问题,我援引回上次有人提到的状况修饰一下:

已有aaa、bbb、ccc、ddd四个范畴

  • xxx目前是一个不存在的条目,而xxx在各自范畴有不同意思,之后:
  • aaa的编者在其范畴下的10个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bbb的编者在其范畴下的10个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ccc的编者在其范畴下的10个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 ddd的编者在其范畴下的10个条目连向了xxx红字

之后aaa条目的编者只建立了xxx条目,那么建立的一刻就会即时导致:

  • xxx条目已存在,内容属aaa的范畴
  • aaa范畴的10个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bbb范畴的10个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ccc范畴的10个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 ddd范畴的10个条目连向的xxx红字自动变成蓝字

明显地,只有aaa范畴里的xxx蓝连是正确的,而bbb、ccc、ddd里的xxx蓝连是错误的。

如果没有红字消歧义,那么建立xxx的编者要一次过负责修正全部范畴的连结,也就是一个人负起全部修正的责任。反之,如果红字消歧义已预先存在,那么aaa、bbb、ccc、ddd条目各自的编者连向xxx时候便可即时发现自己连了去消歧义,而各自的编者便会改为连向xxx (a)、xxx (b)、xxx (c)、xxx (d),那么修正的责任便可被分摊,而其后xxx (a)、xxx (b)、xxx (c)、xxx (d)其中一个被建立时也就不再需要修正连结了,因为其他范畴的编者早已各自承担修正的责任。所以红字消歧义其实对编者反而有利。--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2日 (三) 03:31 (UTC)
其实按你一开始的大逻辑来说,aaa、bbb、ccc、ddd条目各自的编者其实在建立条目以前(前于以“xxx”为名的页面建立发生)也应该预先消歧义,为何修正的责任在以“xxx”为名的页面建立以后才出现?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4日 (五) 07:49 (UTC)
那是因为xxx被建立前没有任何歧义资讯可看,所以他们四个就算履行了检查连结的责任也都不会知道有歧义,从而导致他们在没有修正连结。--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4日 (五) 08:27 (UTC)
@Cdip150:不好意思,到现在才回应。你一开始假定“xxx被建立前没有任何歧义资讯可看”,但你这个假定是错的:本地的xxx页面建立前,“xxx”一词本身的歧义,有时候只要查找一下其他语种的维基百科的资讯,或者是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都能找到(我之前这样做过好几次了)。因此,他们四个是有能力在本地的xxx页面建立前预先消歧义的。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24 (UTC)
您也懂得说这只是“有时候”,所以自然也不是绝对否定的理由,我想应该没人能百份百保证维基以外的渠道包括搜索引擎等都一定能找到现实中的歧义(假设xxx只有aaa和bbb两个范畴用到,而xxx在各自的范畴也不是十分常用,那么aaa范畴的编者在搜索引擎找不到bbb的意思是很容易发生的),那么“xxx被建立前没有任何歧义资讯可看”仍然会成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4日 (五) 16:26 (UTC)
在你的假设之下,xxx的bbb义项很有可能关注度不足而不能独立成条(甚至aaa义项也有可能会如是),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建立消歧义页面。而且,我在上面说的情况是一般通常的情况,也就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情况,因此你那种认定“xxx被建立前没有任何歧义资讯可看”多数情况下都成立的语调都是有问题的。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2:29 (UTC)
您也懂得说这只是“很有可能”而非一定,所以也不成就您所说的“任何情况”。而且阁下所说的是否为一般通常的情况,本来就已经没有公论,以这种情况来假定大家一定是有能力靠外部引擎来搜到,本来就是个有问题的论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5日 (六) 03:38 (UTC)
用户有责任确保他建立的条目符合关注度,而证明关注度的一大要素是来源。如果用户不具有外部搜索引擎搜索来源的能力,相关用户建立的条目无疑首先一定会走一次关注度程序,因为他们无法辨识他们建立的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因此,在现行关注度规则仍然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我可以肯定我说的那个情况就是一般通常的情况。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8:20 (UTC)
您这个论据犯了一个问题:您把“条目符合关注度”和“搜索引擎一定给到有关来源”不恰当地划上等号,如果搜索引擎是万能、什么都可以给您的话,那么您的说法才能成立,但现实偏偏不是,就像我建立过的澳门街道条目为例,在条目建立前搜索引擎给不了有效来源是经常碰到的事,但最后我仍能符合关注度(我引用的大部分都是实体纸媒),所以您说的情况根本也不可以说得那么肯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5日 (六) 13:57 (UTC)
实体纸媒来说的话,以我现在所在的香港而言,香港公共图书馆有网站让任何人直接查阅旧报纸,所以你说“现实偏偏不是”的话,我难以认同。而且,如果用户不具有外部搜索引擎搜索来源的能力,但却能建立符合关注度的条目,那就代表他有其他方式搜索到来源,那么他还是有能力在本地的xxx页面建立前预先消歧义的。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5:19 (UTC)
如果aaa的编者连bbb都完全没有认识过的时候,我想就算让他去图书馆也不会懂得怎样去查,所以有没有能力这点已经是个大疑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6日 (日) 01:19 (UTC)
然而这不代表你可以直接认定所有编者都没有这样的能力。SANMOSA SPQR 2020年9月6日 (日) 01:27 (UTC)
您这句话有逻辑问题,只要有相当部分的人都不懂这样做的话,如上问题仍有不少机会发生,当编者完全不知道某范畴的存在,连图书馆都不懂找乃正常不过的事,这种人一定不会少。所以这里要证明的应该是“所有编者都有这样的能力”,而不是要证明“所有编者都没有这样的能力”,如果连“所有编者都有这样的能力”都证明不到的话,您上面说的都是白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6日 (日) 06:36 (UTC)
然而你无法实则证明“相当部分的人都不懂这样做”中的“相当部分的人”真的“一定不会少”。这依照常理判断应该是很少数的情况,我没有理由让多数迁就少数。其实我在这里突然继续谈这个我也很累,你自己看看下面的提案出了什么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9月7日 (一) 00:12 (UTC)
依照常理反而是多才对,编者完全不知道某范畴存在,而搜索引擎也找不到时,更加不会意识得到要找图书馆(因为这一刻多数编者已经以为世上不存在某范畴,就不会继续找下去),所以常理已经可以推得出不懂查的人一定不会少,常理反而推不出人人都懂这样。--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9月7日 (一) 00:28 (UTC)
不然这样:消歧义页中若加入红链,必须提供来源以证明关注度。这样相当于把本来只用表列的消歧义页面当作简化的同页消歧义条目,未来要扩充成独立条目也比较容易下手。--Yel D'ohan留言2020年8月15日 (六) 15:38 (UTC)

上头 @ 我的地方太深了,不知道怎么回,写在这里:

  1. “里”在台湾是很少用的区域名称,除了少数因为特殊状况比较有名(如台北市士林区天玉里),其他的基本使用频率都类似。应该只在选举、政治相关内容会提及。叙述一般资讯时,则会以不具行政区意义的地名为主,例如某活动在台北“公馆”指的是涵盖信义区“学府、大学、文盛、水源”等等里的区域,反而不是指士林区公馆里。
  2. 关于少数被建立的里长期占住搜寻这点,我觉得的确对读者来说会有误导问题。我的建议是这样:
    1. 如果没人发现可以不用一直去抓,给编者方便。被发现且有人反应困扰时,再改成平等消歧义就好。
    2. 如果一开始编者就有意识建了平等消歧义也很好,不用因为只有一个条目就取消消歧义。

--Reke留言2020年7月27日 (一) 15:24 (UTC)

提案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放在“条目的命名”一段后面)

消歧义页中不存在条目的歧义项

消歧义页中允许包含不存在条目的歧义项(包括红色和绿色链接)。任何用户均可以以不适合建立条目(包括但不限于缺乏关注度)为理由移除消歧义页中不存在条目的歧义项(但项目可重定向到其他条目时应优先考虑重定向);或者如该消歧义页只有不多于一个有效歧义项,将消歧义页提报存废讨论。如某歧义项同时链接到其他条目,且其他条目介绍了该歧义项,则该歧义项不应移除。如某用户以关注度不足为由移除某歧义项,则其他用户重新加入此歧义项前需建立相关条目或在讨论页提供来源以证明关注度。用户提删消歧义页时须提供各项不适合建立条目的证据(例如,没有足够可靠来源有效介绍),不应仅以没有蓝链作为提删消歧义页的理由。

--GZWDer留言2020年8月15日 (六) 16:42 (UTC)

@Reke:麻烦评估一下这个提案对台湾的乡村里消歧义页会有什么影响,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0年8月16日 (日) 01:19 (UTC)
呃,这个又不是台湾村里条款 XD。
个人觉得目前建议条文的语言是有点琐碎,分析几点:
  1. “任何用户均可以以不适合建立条目(包括但不限于缺乏关注度)为理由移除消歧义页中不存在条目的歧义项”:任何人能做某动作,这个是本来维基百科就预设的选项。一般来说,不适合做的才需要写;如果要写能做的,至少要写更积极的建议做法之类。
  2. “或者如该消歧义页只有不多于一个有效歧义项,将消歧义页提报存废讨论”:同上,这本来就能做,甚至有多于一项的也是可以做,只是会被驳回。所以我也觉得多花很多文字讲这个没什么意思。
  3. 关注度上的处理写得有点太细,其他判断的原则不够清楚。
我的建议版本如下,把基本确定合适的方式条列,另外把处理方式以通用原则的写法提列至后方:
尚不存在的条目,也可以列入歧义项中。但是所列项目应该具有未来建立条目的可能性,或是至少预期有足够的读者会进行查询。消歧义项目不应该做为名录使用,例如跟知名歌手同名同姓的一般人,就不需要列入其中。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假设其符合存在的理由:
  1. 编辑者可举证该歧义项已符合关注度。
  2. 该歧义项在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中已建立条目,且存在没有受到质疑。
  3. 在其他条目之中,有实际应指向该歧义项的内部链接。
  4. 其他有具体证据,证明对该歧义项的查询需求与其他歧义项相近。
编辑者之间对于歧义项是否适宜存在有争议时,请透过讨论页取得共识。如果该消歧义页最后已有条目存在以及足以保留的消歧义项不多于一项,该消歧义页可能被提请存废讨论,此时亦可透过存废讨论页面取得共识。
以上供参。--Reke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03:32 (UTC)
再加一句,但“没有蓝链”本身不是删除消歧义页的理由。--GZWDer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10:33 (UTC)
(-)反对,消歧义页的作用是歧义导航而非解释项目(解释项目是为了区分项目而存在,请注意不要本末倒置),所以存在复数链接而必要的(即使存在使用{{ilh}}等类似产生的辅助链接也算是容许范围),只有一个链接的话可以让唯一项目占据主名字位置,没有的话就不要建立独立消歧义页。如一直所说的,百科不是持久不变的,可以到时再建。——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8月17日 (一) 03:45 (UTC)
比如标题AAA有歧义但是只存在一个条目,而BBB链接到AAA但是指的是另一个人,这时还不如把AAA改成消歧义页让读者知道AAA有哪些意义。而且链接到消歧义页的链接更容易发现。--GZWDer留言2020年8月19日 (三) 18:45 (UTC)

提案2

现行条文

消歧义的意义

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所以请在加消歧义页面之前问问自己:当一个读者搜索这个条目名称时,他期望看到消歧义页面中的任何一个条目吗?消歧义页面并不是搜索索引,不用将诸如中国文化条目放入中国条目中消歧义。

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因为条目可能根本没人会写,因此也就没有消歧义的必要。例如很多歌曲都重名,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去为一首歌曲建立一个单独的条目,因此根本没必要建立消歧义。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个消歧义(当然这也是你的自由),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链接(条目)。

在考虑消歧义页面时,请参考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缩写和消歧义是有区别的,所以在建立条目时请尽量不要用缩写,通过消歧义处理重名的缩写。

小结:选择哪种方式呈现歧义

……

提议条文

消歧义的意义

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所以请在加消歧义页面之前问问自己:当一个读者搜索这个条目名称时,他期望看到消歧义页面中的任何一个条目吗?消歧义页面并不是搜索索引,不用将诸如中国文化条目放入中国条目中消歧义。在考虑消歧义页面时,请参考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缩写和消歧义是有区别的,所以在建立条目时请尽量不要用缩写,通过消歧义处理重名的缩写。

小结:选择哪种方式呈现歧义

……

尚不存在的条目

尚不存在的条目,也可以列入歧义项中。但是所列项目应该具有未来建立条目的可能性,或是至少预期有足够的读者会进行查询。消歧义项目不应该做为名录使用,例如跟知名歌手同名同姓的一般人,就不需要列入其中。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假设其符合存在的理由:

  1. 编辑者可举证该歧义项已符合关注度。
  2. 该歧义项在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中已建立条目,且存在没有受到质疑。
  3. 在其他条目之中,有实际应指向该歧义项的内部链接。
  4. 其他有具体证据,证明对该歧义项的查询需求与其他歧义项相近。

编辑者之间对于歧义项是否适宜存在有争议时,请透过讨论页取得共识。如果该消歧义页最后已有条目存在以及足以保留的消歧义项不多于一项,该消歧义页可能被提请存废讨论,此时亦可透过存废讨论页面取得共识。但是“没有蓝链”本身不是删除消歧义页的理由。用户在提删含有尚不存在的条目的消歧义前,应考虑相关项目是否适宜存在。

--GZWDer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15:06 (UTC)

目前版本不宜进入下一阶段,因可能有一表意问题和一可能的程序问题:
  1. 方针修正案草案前后阐述似有矛盾。草案前半部分指出有四种情形可以作为“假设其符合存在的理由”,即虽然条目不存在但在四种情形下可以假设其存在。“假定存在”本身单独并不与消歧义删除与否有关,如果“假设存在”的判定,能够使其豁免于被删除,那么这种判定背后的逻辑是“尚不存在的条目消歧义通常应被删除,除非经假定存在判定,能够使其处于程序上存在(虽然实质上仍然不存在)的状态,那么其就能免于被删除”。而上述逻辑就于“‘没有蓝链’(即,条目不存在)本身不是删除消歧义页的理由”的理由矛盾。
  2. 对比本修正案,现存条目的关注度争议有30日关注度程序后送交存废,而本案假定现存条目如产生关注度争议如满足“该消歧义页最后已有条目存在以及足以保留的消歧义项不多于一项”则依程序可以直接送交存废,修正案未能就假定现存条目关注度证明同样需要时间的情况,在程序上给予充分救济。--Kirk★ 0#0 2020年9月3日 (四) 09:53 (UTC)
@GZWDer:麻烦解释一下,否则我会出于条文互相矛盾的缘故反对提案。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24 (UTC)
  • @KirkLUSanmosa: 我的观点是“用户提删消歧义页时须提供各项不适合建立条目的证据(例如,没有足够可靠来源有效介绍)”。--GZWDer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10:32 (UTC)
    • 三个存疑点:
      1. 您的观点和提案矛盾:您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任何目前尚不存在条目的消歧义,除非有证据证明他不适合创建的,都应假定存在而保留”,您的草案可以归结为“任何目前尚不存在条目的消歧义,只有被证明适合被创建,才能假定存在而保留”,两者是一为“一律假定存在,除非另有证据”、一为“有证据方可令其假定存在”,刚好相反;
      2. 您的提案条款存在前后矛盾(如前述 2020年9月3日 (四) 09:53 (UTC) 所提“表意问题”)
      3. 您的提案(“有证据方可假定存在”,下称“前者方案”)可行性可以继续论证,但您的观点(“一律假定存在,除非另有证据证明无法建立”,下称“后者方案”)执行上可行性存疑:不妨我们以“条目之存废”来类比“尚不存在条目的消歧义之存废”,现有的条目存废采取的是“前者”,即有来源能够证明条目符合关注度的,可以保留,否则删除;如果采取“后者”,条目提删者需要穷举整个互联网以证明不会有任何可靠来源证明其关注度。请注意“后者方案”中提出了“须提供各项不适合建立条目的证据”,也就意味着提删者要将所有建立条目的可能性都排除才能提删该尚不存在条目的消歧义。--Kirk★ 0#0 2020年9月4日 (五) 14:43 (UTC)
        第三点,简而言之,即以“条目之存废”来类比“尚不存在条目的消歧义之存废”,证明GZWDer君于 2020年9月4日 (五) 10:32 (UTC) 新阐述的观点可行性存疑:
        • 可行(现行):提议删除者认为没有来源能证明,其他编辑未能为条目寻得和添加合条件可靠来源的条目,删除;
        • 不可行:即使目前条目没有可靠来源证明,如果提议删除者未能“提供各项不适合建立条目的证据”(摘自GZWDer君所提观点),则仍然保留。(不可行原因:“提供各项不适合建立条目的证据”需要穷举)。--Kirk★ 0#0 2020年9月4日 (五) 15:06 (UTC)
  • 看看怎么样。
    (您忘签名了,anyway)如上 2020年9月3日 (四) 09:53 (UTC) 所提第二点,即一个可能的程序性疑点——“对比本修正案,现存条目的关注度争议有30日关注度程序后送交存废,而本案假定现存条目如产生关注度争议如满足‘该消歧义页最后已有条目存在以及足以保留的消歧义项不多于一项’则依程序可以直接送交存废,修正案未能就假定现存条目关注度的证明同样需要时间这一情况,在程序上给予充分救济”,不知道这个问题您怎么考虑。--Kirk★ 0#0 2020年9月5日 (六) 04:16 (UTC)
  • (=)中立,消歧义的条文如果被这样一删,以后可以创建全部红连的消歧义也没关系吧?zh版维基百科不是很爱对连结颜色斤斤计较吗?有“假来源”,若连“假条目”都出现了也不意外。--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0年9月12日 (六) 15:02 (UTC)

消歧义页面应否放置人物或事物别称

CaryCheng回廊彼端今日(10月5日),我留意到CaryCheng在多个条目中将部分以该消歧义条目名称为其别称(包括人物昵称、艺人艺名等)的人物或事物移除,主张严格执行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的以下条文:

我在发现后已经在其用户讨论页发动讨论,惟未有达成统一意见,故移交至互助客栈讨论。本人和回廊彼端认为若消歧义名称是某人的重要别名时候则应该保留,否则会对只知道别名的用户造成不便,CaryCheng则不认同。以下附上在UT:CaryCheng的讨论:

我观察到阁下最近于多个消歧义页面移除不少条目,惟我认为有不当。我认为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中“同名不同义不一定是指条目名称必须相同才可以放在消歧义条目里。例如中国 (消歧义)中,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并非以“中国”为标题,而是可以被如此称呼的条目。你在各消歧义条目中移除部分人物项目,例如王子 (消歧义)中移除艺名为“王子”的邱胜翊。艺名同样可以理解为一个名称,别称也同样,因此我认为有关内容确实符合“同名不同义”的叙述,也确实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若你认为我的理解有误,欢迎提出。--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7:04 (UTC)

@‎迴廊彼端:我看到你有局部回退C君的编辑,请先暂停恢复内容,我也希望得到你的意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7:09 (UTC)
@CaryCheng:24小时后若还没有见到你的回复而你有作出其他编辑,则会将你今天所有移除消歧义项目的编辑是为非建设性编辑并将其回退。--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7:28 (UTC)
@‎LuciferianThomas::感谢阁下提出讨论。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的意义原文如下:
我倾向较严格地执行“如果没有混淆的可能,尽量不要加消歧义”。所以依这个原则,我将艺名为“王子”的邱胜翊王子 (消歧义)中移除。毕竟,我们不应将所有历史上的王子都放进王子 (消歧义)中,自然也不应将所有艺名为“王子”的艺人都放进王子 (消歧义)中。
至于阁下举例的中国 (消歧义)中,我认为有太多项目不需要放进去。而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虽然不是以“中国”为标题,我依照“一个读者搜索这个条目名称时,他期望看到消歧义页面中的任何一个条目吗?”判断,则是应该放在中国 (消歧义)中。
也就是说,我在维护清理消歧义页面时,其实也有弹性处理的空间,只是这个空间我收得比阁下的窄。
希望以上的说明可以解答阁下的提问。--CaryCheng留言2020年10月5日 (一) 07:35 (UTC)
我觉得你的观点存有谬误。“王子”为邱胜翊最主要的艺名之一,也并非确实王子的意思,显然很容易造成混淆;你移除例如威尔士亲王查尔斯比较不会混淆(至少会称之为“查尔斯王子”而可以分辨是哪一个王子),但在内文中以“王子”艺名称呼邱胜翊或其他人物与国王子弟的“王子”没有分辨度(不会说“邱胜翊王子”之类的以作分辨),的确有混淆的可能性,同理可推及至其他人物昵称或艺人艺名。又者小猪也指多于一个以“小猪”为艺名的艺人,包括罗志祥黄沐妍邱珮淇,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也仅直接称呼“小猪”,显然有混淆的可能性。--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7:43 (UTC)
@LuciferianThomas:我认为CaryCheng在碧玉 (消歧义)中移除词典定义的做法没有错,所以只补回别名碧玉的豆瓣绿,另外增补“维基词典”模板,如果两位觉得这个操作不当烦请告知。
此外我也觉得中国 (消歧义)条目应该清理,但不太认同CaryCheng把艺名“王子”的人从王子 (消歧义)去掉这件事。该条目确实不应该收录所有政权王子,但是当“王子”这两个字是某人的重要别名时候则应该保留,否则会对只知道别名的用户造成不便,其他别名我认为也是同样道理故应收录。--回廊彼端留言2020年10月5日 (一) 07:51 (UTC)
@‎LuciferianThomas迴廊彼端::感谢两位的意见。王子跟小猪这两个词,我的判断都是不需要把艺人放进去。我的看法中对LuciferianThomas阁下而言矛盾的地方,对我而言是方针中弹性处理的空间。若是我的说明仍然无法说服两位,也许可以在互助客栈寻求更多社群成员的共识。--CaryCheng留言2020年10月5日 (一) 07:56 (UTC)
既然暂时可见移除昵称和艺名消歧义仍有造成混淆的可能性,我建议暂时恢复人物昵称和艺名的消歧义,若届时决定应当移除再算,避免在讨论期间影响其他用户。--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8:00 (UTC)
(✓)同意,我已经恢复该项内容。--CaryCheng留言2020年10月5日 (一) 08:02 (UTC)

希望在客栈的各位可以为此提出意见,谢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0月5日 (一) 08: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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