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存档三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臺灣、台灣
台湾 是微软输入法的繁体结果;台湾 是谷歌输入法繁体的结果。全文未能统一。 lixiaoxu@gmail.com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8:24 (UTC)
全文统一使用“台”湾,应该会比较好。正式文章都是使用“台”字,可让本条目看起来更正式。 --Sam Jhang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15:24 (UTC)
应依照中华民国教育部审定之教科书,使用正式名称臺灣较为严谨。Hakkatw (留言) 2011年3月16日 (三) 11:26 (UTC)
我觉得识繁用简较为实用,毕竟识繁不忘祖宗,用简促进交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otou.zs(对话|贡献)于2011年4月20日 (三) 12:10加入。
楼上,没人在跟你说应不应该学繁体或简体,请你搞清楚我们是在讨论“台湾”跟“台湾”哪个比较正式,还有拜托你要记得签名好吗。A198878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57 (UTC)
- ( ✓ )同意:那是不是该办个投票之类的,然后顺便请管理员移动条目名称至“台湾”?-TW-mmm333k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08:01 (UTC)
- ( ✓ )同意:那就请赶快吧!毕竟“台”较为严谨。所有课本都是使用“台”字。--Sam Jhang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9:49 (UTC)
(!)意见:虽然二战以前的文献典籍几乎都是采用“臺灣”,但现在民间几乎都以使用“台灣”为多,而且“台湾”是来自原住民语的音译词,个人认为移动的必要不大。—大摩 —主佑平安— 2011年4月20日 (三) 18:31 (UTC)
- ( ✓ )同意:“台湾”条目移动至“台湾”,台湾省政府网站使用“台”;掌管中华民国大中小学的教育部使用“台”,若他们使用“台”,维基百科没理由不使用。再者,维基“台南市”条目 自2010年12月25日使用“台南市”,使用“台”;维基“台北市”条目已经从2011年1月29日移动至“台北市”,使用“台”。--Jackac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08:15 (UTC)
(!)意见:希望统一‘台’字与‘台’字争议的方针,虽部分维基人认为‘台’字是通用成俗的字不需更改,但个人认为应以诉诸的对象为主,例:台北市政府市政府官网使用“台”字,因此编辑台北市辖下行政区及相关条目应以此为基则,不应视为繁简破坏!因本人编辑台北市辖下行政区被其他用户回退,实在不太合理! 但若该项目为企业、机关、组织名称或商标上使用‘台’字,就应以‘台’字为基则。例:台湾高铁,该企业LOGO以使用‘台’字,因此在编辑台湾高铁相关条目时,应以‘台’字为主,不知大家觉得如何? GAKUKA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14:42 (UTC)
- ( ✓ )同意:“台”非“台”,更何况维基百科是严谨的中立性百科全书,应当使用正式的“台湾”而非一般民间使用的“台湾”,约定成俗不代表文字应该被埋没。A198878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51 (UTC)
- ( ✓ )同意:跟据“名从主人”原则,应该使用名称的机构、公司者政府部门所用的字。例如:汇丰银行的“汇”字虽然是异体字,但断不能改用“汇”字。以同一原则,如公司名使用“台”字,维基百科条目不应改为“台”,相反亦然。而地方名如台湾、台北等则应该跟随当地政府机构的官方用字。--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9月15日 (四) 05:25 (UTC)
- (!)意见:编辑者若将台湾改成臺湾,不应被当作简繁破坏来处理。Hakkatw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13:29 (UTC)
- ( ✓ )同意,本来就该使用“臺灣”,只是早期有一些维基人极为坚持用“台”,刻意忽视官方正式文书,才造成今日混乱的结果。即然连台南市、台北市都用陆续改为正字,没理由不改正。--Koika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2:28 (UTC)
- ( ✓ )同意,先前已将部分 台湾 的页面的内容从"台"湾改成"台"湾,而后"台"湾又被改回来,有人要发动编辑战。 (留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ou-Ming Guo(对话|贡献)于2012年11月20日 (二) 11:50加入。2012年11月20日 (二) 07:58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ou-Ming Guo(对话|贡献)于2012年11月20日 (二) 11:58加入。
教育
台湾高等教育之著名学府或第一学府,有自我宣传之现象,况且过于主观。以著名来论,各校皆可认为自己为著名学府;以第一来论,各项调查的第一,各有不同学校抡元。Hakkatw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0:48 (UTC)
建议将著名学府或第一学府等字眼删去,学校仅为教育机构,并非用以争夺排名,更何况所谓的著名学府或第一学府也只是学校自己那么认为罢了。A198878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47 (UTC)
英文Wiki:中华民国/台湾
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正在有讨论关于把中华民国(en:Republic of China)的文章挪到台湾(en:Taiwan),然后把台湾挪到台湾岛(en:Taiwan (island))。现在这个讨论需要有中国大陆,台湾和其他华人用户的观点。如果有人愿意把观点说出来,你可以参加这个讨论在en:Talk:Republic of China#Requested move: Republic of China → Taiwan。请记住这是一个讨论,不是一个投票;现在只是讨论英文Wiki是否需要挪动这些文章。 101.116.55.24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40 (UTC) 当然不行!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不等于台湾(Taiwan),而台湾可移到中华民国里,因为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You-Ming Guo(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12:04 (UTC)
台灣→臺灣
承一年前的讨论,这次希望能彻底长久以来“台灣”、“臺灣”的混乱问题。
一年前台湾教育部考据台、臺两字的假借,认为正式文件应用“台”的立场(见台湾非台湾 教育部要正名)。而台湾省政府也用“臺”,目前的条目台南市、台中市、台北市也在去年起全面转用“臺”。“名从主人”应是维基百科的方针,唯独本条目仍用俗写、非正式的“台”,造成用字混乱的局面。希望这次能凝聚大家的共识,能够早日解决这个维基百科成立以来一直存在问题,并让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真正落实到条目。--Koika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2:44 (UTC)
投票区
- (+)赞成应移动至“台湾”。--Koika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2:44 (UTC)
- (+)赞成应移动至“台湾”。Hakkatw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06:32 (UTC)
- (+)赞成:内文可正俗并用,但标题应移动至“台湾”,也请大家留意提报其他标题亦有待调整为正写之台湾相关条目。 --- WildCursive (留言) 2012年1月12日 (四) 14:36 (UTC)
- (!)意见:虽然我个人并不太支持,但如果至少十个用户支持把台湾条目的名称改为“臺灣”,我也不会反对,只要不要动到其他名字带有“台湾”的条目就好了。—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2年1月12日 (四) 18:26 (UTC)
- (+)赞成既然教育部也发起正名,也应遵从官方用法,免得产生混乱,不过...据查仍有许多官方网站尚未跟随做出修改。--♪安可♫(与我对话 ☺) 2012年1月17日 (二) 06:01 (UTC)
- (+)赞成:“台湾”是中华民国的正体或正体字或正体汉字相信100%人毋须懐疑,但“台湾”的“台”确实起码有一半有50%人懐疑是对岸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体字,众所共知因为对岸邻国中国是用简体字,简体字是用“台”而对岸邻国中国简体字从来也不用“台”,对岸邻国中国简体字也用“台”,而从来也不用“台”,给人一种错觉是“台”是对岸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体字并不是中华民国的正体字。--Jackac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3:24 (UTC)
- (+)赞成应移动至“台湾”。-Sleepingstar (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06:42 (UTC)
- (+)赞成:正确应使用“正体字”才对,所以应移动至“台湾”。《 中坛霸主 》 (留言) 2012年1月24日 (二) 07:12 (UTC)
- (+)赞成移动至“台湾”。多云时晴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14:42 (UTC)
- (+)赞成“台湾”才是正确的写法。--ScoutT7 (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09:00 (UTC)
- (+)赞成“台湾”才是正确的写法。既然有正体运动,这个投票也该赞成。--特调来 (留言) 2012年1月30日 (一) 10:35 (UTC)
- (+)赞成--B2322858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08:16 (UTC)
- (!)意见:既然已经取得共识了,可以移动到台湾了吗?Hakkatw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3:24 (UTC)
- (-)反对事实上常见的用法本来就是“台湾”,跟繁简与否并无关系,反而“台湾”的写法是近几年官方强推的,如果真要名从主人,那么依照约定成俗的用法才是对的。--Gonbom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0:31 (UTC)
- (!)意见:本人幼稚园(民国70年代)、国小、国中、高中(民国80年代)的毕业证书,上面都是写“台”湾省。Hakkatw (留言) 2012年2月4日 (六) 01:19 (UTC)
- (!)意见:连1904年的《台湾堡图》上,都标示著“台北”、“台中”、“台南”。所谓“台湾”的写法是近几年官方强推的,根本就是“原创研究”。--Kolyma(留言) 2012年5月18日 (五) 10:15 (UTC)
台湾名称
上次已将"台湾"部分改成"台湾"是为了配合现今地理名称(举例:现今身份证已成台湾省),不知为何故被取消改回来,并不符合现今地理名称,本来名称就会随着时间有所改变,请不要执著于旧地名,就像某个广场已被改为自由广场,而原本条目的名称也应该改为自由广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ou-Ming Guo(对话|贡献)加入。
- 中文域名.台湾及台北101是用台,而非使用台, 2012年11月15日的编辑摘要有说明。--Hakkatw(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13:08 (UTC)
是!下次会注意,并留意中文域名.台湾及台北101是用台,而非使用台You-Ming Guo(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0:04 (UTC) 下次请尽量避免使用复原的方法,因会复原到其他项目,您可以选择自行编辑。You-Ming Guo(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0:25 (UTC)
- 当初讨论是条目名称移动至台湾,但内文则先名从主人再台台通用,所以对阁下的编辑予以回退。--Hakkatw(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0:44 (UTC)
敬邀各位参与两项讨论
目前有两项与台湾有关联的讨论正在进行当中:
1.“台湾是否应该被视为一个国家?”
2.“台湾出身份类的提删建议”
敬邀各位维基人参与协助,让维基百科的品质更好。--章安德鲁(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4:05 (UTC)
关于条目定义的议题
我觉得此条目作为优秀条目存在的争议太大。
1.首先此条目讲的是台湾这个岛屿还是泛绿阵营所主张的台湾(国家正式名称)?
2.是否应该加上重定向页面或者标明此条目所讲的不是“中华民国”?
3.如果是作为地理位置而非国家的话,加上“首都台湾”是否不妥?
4.关于民族,语言等的介绍是否过于繁琐?
Pinglei He(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18:39 (UTC)
- “现今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这段话是最近被User:Joeylinpc加上去的,也是他把“首府”改成“首都”的,经回退后应该不存在混淆的问题。--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05:39 (UTC)
建议合并"台湾"与"中华民国"
英文版的两条目已合并。合并的好处是更容易上下文参考。现在基本上讲台湾就是指中华民国,讲中华民国就是指台湾。我认为两条目合并是不带政治色彩的,所以我们应该这么做。--Szqecs(留言) 2014年2月27日 (四) 20:43 (UTC)
- (-)反对中华民国领土还包括澎湖、金门、马祖及其他小岛,台湾只是一部分。且中华民国政府过去也曾治理中国大陆,难道大陆也算台湾的一部分?两者并非等号,合并感觉不妥。--Boc 2014年2月28日 (五) 00:42 (UTC)
- (-)反对--立场同上。AFHCO.AlanLin(留言) 2014年3月5日 (三) 02:14 (UTC)A900040a900040
- (-)反对:立场同上--Rcehy(留言) 2014年3月6日 (四) 06:00 (UTC)
讨论集中于 讨论:中华民国 --Szqecs(留言) 2014年3月2日 (日) 19:03 (UTC)
历史时期问题
- 明郑时期:郑氏驱除荷兰殖民者后以大明为正统,并没有独立建国。东宁国是为部分国家对台湾政权是称呼。
- 清朝时期:清朝视为中国一个朝代并无异议,清朝推翻明朝是朝代更替,不是殖民统治。视清朝为殖民政权那眼下台湾人民绝大部分是殖民者的后代。
-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清朝甲午战败割让台湾,当年全台上下皆反对割让,反抗殖民统治。才会出现台湾民主国;日本人视台湾为外地(与朝鲜半岛一样),搞皇民化殖民统治,但台湾历史认识和朝鲜半岛民众历史认识相距甚远。
- 中华民国时期:孙文领导的革命先驱推翻清朝成立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继承清朝的遗产,二战日本战败,台湾光复。台湾重新回归中华大家庭,因中国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视中华民国为流亡政权并殖民统治台湾?什么逻辑。台湾是为中国(中华民国)一部分,何来流亡,台湾人民先祖绝大部分皆从大陆来台,中国人统治中国人视为殖民统治,日本人统治台湾人才正常?难道想认贼作父不成。
到了该拨乱反正的时候了。“江南第一家 2014年3月11日 (二) 05:47 (UTC)”
谁是台湾的父呢?据说日本要求台湾人剪辫时,有人坚持这是中国人的象征而坚持不剪,如何?--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3月11日 (二) 16:00 (UTC)
优良条目重审
台湾(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台湾,提名人:#young[talk] 2014年4月15日 (二) 13:01 (UTC)
- 投票期:2014年4月15日 (二) 13:01 (UTC) 至 2014年4月22日 (二) 13:01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来源不足,其中部分段落甚至完全没有来源。--#young[talk] 2014年4月15日 (二) 13:01 (UTC)
- (!)意见,为什么提名自己不满意的条目?--Iflwlou [ M { 2014年4月19日 (六) 16:55 (UTC)
- (:)回应:因为满意的优良条目就不需要重审了嘛····--#young[talk] 2014年4月20日 (日) 14:54 (UTC)
- (!)意见,为什么提名自己不满意的条目?--Iflwlou [ M { 2014年4月19日 (六) 16:55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根本不足以支撑其庞大内容嘛...--☆御坂-美琴☆粉丝信箱(不接受情信)久经沙场的战绩 2014年4月15日 (二) 13:44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的确不够来源,而且还挂有维护模板,但其实内容写得不错,可惜。— lssrn45 | talk 2014年4月17日 (四) 05:36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来源不足(高砂一栏可见)-- LC Nice 2014年4月18日 (五) 05:35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应先改善来源不足的问题。--风神路过(留言) 2014年4月19日 (六) 12:52 (UTC)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参考来源过少。--SSR2000(留言) 2014年4月21日 (一) 15:28 (UTC)
0支持,6反对,撤销优良条目状态。--HYH.124(留言) 2014年4月23日 (三) 15:15 (UTC)
殖民一词之采用
中华民国统治台湾起至1980年代仍具有殖民统治中,在地多数族群与外来族群政治与经济权力不相等的特性。如果要在荷西日时期加入殖民统治一词,认中华民国应一并加入。--Towatw(留言) 2014年5月13日 (二) 07:13 (UTC)
作为一个少数派,我谨在此说最后一次:不要将政治党争带到维基百科。把为了当下的政治目的而创造的史观硬塞进来作为主流历史来表达,伤害的是维基百科这块招牌。当然某些人很快会跳出来用一贯的手段开始泼脏水打压开嘲讽,我已经能够预见各种例牌的手段要出现了,唱红脸的唱黑脸的,这种已经循环了数年的老把戏我实在不想再去应对了。考虑到管理员的立场倾向和日益活跃的某种新生势力,我也不指望会在这种问题上会有符合维基方针的处理。维基百科有禁区,我有我自己的坚持。在此敬告某些管理员:不要认为有了方针规则就可以持续有效的维持维基百科的品质。维基人都是志愿者,是会累的。你不断把真正愿意维护维基精神的人逼走,最终做坏的是维基百科自己。—Snorri(留言) 2014年5月13日 (二) 07:44 (UTC)
- (:)回应:我看了您的第一句话,认为您误解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7:13 (UTC)
有关中华民国是否为殖民,为高争议的政治问题。清朝时期也有相似问题。为维持维基百科之中立,让条目不用被迫对此表态,我认为各时期标题应该统一不评论是否为殖民。--Uaatt(留言) 2014年5月13日 (二) 09:18 (UTC)
为何只有台湾不认为日本统治是殖民统治呢?其他被日本殖民统治过的地方都感到惊讶。--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回应:我认为日本统治是殖民统治,但是也认为中华民国统治具有殖民统治的特征。--Towatw(留言) 2014年5月17日 (六) 17:13 (UTC)
- (:)回应:请问日本统治期间能民选总督吗?现在的总统不是你们选出来的吗?现在被谁殖民了?--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你是认真说话还是想要模糊焦点呢?1996年以前是不能直选的。--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18:05 (UTC)
- 是否还有其他意见?如果没有的话,我将提出解除保护,进行编辑。--Towatw(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3:40 (UTC)
- 我认为应该遵循官方定义“河西时期”和“日据时期”为殖民统治时期,中华民国是自己人统治自己人,没有直选可以认为是专政独权,但不能说是殖民统治,汉族殖民汉族吗?你是原住民?况且原住民也不认为现在是殖民统治呢。“江南第一家 2014年5月31日 (六) 11:03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otou.zs(对话|贡献)加入。
- 注意我说的是中华民国的统治具有殖民统治的特征,是就客观来说,不是主观的认定。官方用词若带有扬己抑人也是不该采用的,违反WP:中立。每个政府都会有人认为是自己人,这点就不多评论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19:33 (UTC)
- 是否还有反对意见?如果没有的话,我将提出解除保护,进行编辑。--Towatw(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17:07 (UTC)
- 注意我说的是中华民国的统治具有殖民统治的特征,是就客观来说,不是主观的认定。官方用词若带有扬己抑人也是不该采用的,违反WP:中立。每个政府都会有人认为是自己人,这点就不多评论了。--Towatw(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19:33 (UTC)
- 我认为应该遵循官方定义“河西时期”和“日据时期”为殖民统治时期,中华民国是自己人统治自己人,没有直选可以认为是专政独权,但不能说是殖民统治,汉族殖民汉族吗?你是原住民?况且原住民也不认为现在是殖民统治呢。“江南第一家 2014年5月31日 (六) 11:03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otou.zs(对话|贡献)加入。
- 是否还有其他意见?如果没有的话,我将提出解除保护,进行编辑。--Towatw(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3:40 (UTC)
- 你是认真说话还是想要模糊焦点呢?1996年以前是不能直选的。--Towatw(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18:05 (UTC)
- (:)回应:请问日本统治期间能民选总督吗?现在的总统不是你们选出来的吗?现在被谁殖民了?--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回应:日本统治中后期将台湾视为国民(虽然仅指名义上),看看韩国、东南亚人怎么说? Erick(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04:59 (UTC)
- 关于“总统直选”这部分我有些意见,中华民国宪法本来就不是规定“总统由人民直选产生”,而是由国民大会间接选举产生,所以当然在修宪之前根本不可能出现人民直选总统的情况;美国总统也不是由人民直选产生,而是采用选举人票的制度,所以才会有高尔普选票比布希多却落选的情况,若以能不能直选元首来定义是否民主或者是否为殖民统治,显然是不妥的。
- 其次是台湾在1950年就开始办理县市长的选举,距离1945年只有5年;日本时代行政权则牢握在台湾总督府手上,1935年(距1895年已有40年)才开放选举,但只有选州会、市会与街庄协议会的议员,而且而且还有部分议员是官派且会长由地方行政首长兼任。而在形式上中华民国还会让行政、立法、司法分立,台湾总督府底下虽有法院但立法权则与行政权结合,这点由官派的地方行政首长可兼任“民意”机关首长的情况可看出。
- 其次中华民国的情况能否说是殖民有待商榷,因为其他的殖民主义都有一独立于殖民地之外的“宗主国”(母国)存在,1945年到1949年把物资往中国大陆送的情况说是殖民式掠夺还说得过去,但1949年之后中华民国本身就在台湾上,故个人认为1949年之后的情况已经不适合用殖民主义的框架去解释。如殖民主义引言说到“殖民主义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通过建立、开发、维护、收购、扩张等方式取得另一地区的控制权作为殖民地。控制势力与殖民地的不平等关系常会出现在殖民者与原住民之间。”,但是1949年以后的中华民国本身就在这个所谓被殖民的地区上了。
- 另外实际上有些日本时代低层的台湾公务员,在中华民国时期反而升官了(因为上面的日本高官被遣送回日本),而且日本时代州长都是日本人,1950年县市长就民选台湾人上去当了。以台南为例,首任民选台南市长叶廷珪与台南县长高文瑞都是台湾人,其中叶廷珪还曾经被中华民国政府关过。这样两相比较之下,个人认为要将中华民国视为殖民统治是有争议的。--祥龙(留言) 2014年6月4日 (三) 01:05 (UTC)
- 不宜,行政单位是“省”或“市”,并非“殖民地”、“保护国”。--118.167.97.224(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6:42 (UTC)
台独主题
文中所述“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尚未被正式承认为具有国家地位,但实际上主权已事实独立,台湾有着完善独立的政府、军队、外交、行政、立法等机关,其国民在国际社会上也被认为是不同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国民,在国际社会的意识里,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早已独立一百年,台湾并没有独立,严重偏离事实的叙述恳请管理员整理一下。--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文中所述“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尚未被正式承认为具有国家地位,但实际上主权已事实独立,台湾有着完善独立的政府、军队、外交、行政、立法等机关,其国民在国际社会上也被认为是不同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国民,在国际社会的意识里,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一个地方是否为国家不是单靠有没有政府、军队、外交,台湾问题夹杂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才会导致国际上的不承认,要求改成以下版本。 “台湾自1949年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拨迁来台以后,以国民政府从中国大陆所带来的中华文物代表中国文化作为正统中国象征,宣称台湾为正统中国的代表得到美国与自由国家的支持;而世界局势迈向美苏冷战之时美国需要亚洲国家的支持来防堵苏联与共产中国的共产势力渗透而重新支持中华民国台湾;至1979以前国际上皆以中国福尔摩沙、中国台湾、自由中国称呼台湾(参考至中华台北-中华台北之前);后期的世界局势使得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恶化。1979年联合国由非洲国家提出了阿尔巴尼亚案,结果中华民国被踢出联合国。美国为了对抗苏联放弃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支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统中国代表,各国纷纷响应,使得台湾国际上外交重挫失去了正统中国的正当性。而在国际环境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默认下只认同一个中国的存在。在国民政府长期的反共教育下,台湾为了保持文化独特性不被边缘化保持与共产中国的关系,在李登辉的执政下使得以台湾为主题的台湾独立运动渐逐渐酝酿起来。美国为了与中共建交又不希望台湾被赤化的情况下为台湾当局制定台湾关系法,而与中共的建交公报上宣称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统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由于台湾失去正统中国的名号,国际上又只承认一个中国的情况下,台湾为了加入国际组织得化名为中华台北,在国际的角度下虽然台湾地方的确有着一个政权并不受中共与中国大陆的管辖,但也是被视作中国的领土之内,为了区分与中国大陆政权与制度的不同会以台湾称呼来区分。--格斗龙(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02 (UTC)
调整内部链接
{{editprotected}}
原文: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新:台湾实质上属于主权独立的国家。
理由:调整内部链接为有效链接。修饰语句为中立。
--欢颜展卷(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18:18 (UTC)
早已独立的是 中华民国不是台湾,请搞清楚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异同--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新:台湾实质上由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管辖。--欢颜展卷(留言) 2014年5月22日 (四) 06:15 (UTC)
赞成,中华民国主权所及之领土含台湾在内--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再放一会没人有意见了就改这个了?Liangent(留言) 2014年5月28日 (三) 18:12 (UTC)
原文:“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尚未被正式承认为具有国家地位,但实际上主权已事实独立,台湾有着完善独立的政府、军队、外交、行政、立法等机关,其国民在国际社会上也被认为是不同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国民,在国际社会的意识里,台湾早已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新:“台湾自1949年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拨迁来台以后,以国民政府从中国大陆所带来的中华文物代表中国文化作为正统中国象征,宣称台湾为正统中国的代表得到美国与自由国家的支持;而世界局势迈向美苏冷战之时美国需要亚洲国家的支持来防堵苏联与共产中国的共产势力渗透而重新支持中华民国台湾;至1979以前国际上皆以中国福尔摩沙、中国台湾、自由中国称呼台湾(参考至中华台北-中华台北之前);后期的世界局势使得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恶化。1979年联合国由非洲国家提出了阿尔巴尼亚案,结果中华民国被踢出联合国。美国为了对抗苏联放弃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支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统中国代表,各国纷纷响应,使得台湾国际上外交重挫失去了正统中国的正当性。而在国际环境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默认下只认同一个中国的存在。在国民政府长期的反共教育下,台湾为了保持文化独特性不被边缘化保持与共产中国的关系,在李登辉的执政下使得以台湾为主题的台湾独立运动渐逐渐酝酿起来。美国为了与中共建交又不希望台湾被赤化的情况下为台湾当局制定台湾关系法,而与中共的建交公报上宣称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统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由于台湾失去正统中国的名号,国际上又只承认一个中国的情况下,台湾为了加入国际组织得化名为中华台北,在国际的角度下虽然台湾地方的确有着一个政权并不受中共与中国大陆的管辖,但也是被视作中国的领土之内,为了区分与中国大陆政权与制度的不同会以台湾称呼来区分。” 理由:一个地方是否为国家不是单靠有没有政府、军队、外交,台湾问题夹杂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才会导致国际上的不承认,要求改成以下版本。--格斗龙(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09:02 (UTC)
(:)回应:给楼上,现在编辑的内容本来就是有争议的,如果大家有共识的话,我可以去申请解除保护。—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6月3日 (二) 14:08 (UTC)
- (:)回应:给楼上,明知道这条目向来有内容上编辑争议,如果大家在这里讨论这么容易有共识的话,在现实世界中(非网络的真实世界)那还会有这种争议,不要倒果为因了,这种事申请解除保护能起什么作用?人可别只活在维基百科里去思考,这是句忠言逆耳的话,如有冒犯,请多包容。--111.252.237.253(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14:22 (UTC)
- 我觉得台湾应该是偏重地理条目,请勿掺入太多政治因素,统独主题本来就是高度敏感,文中内容有明显台独倾向应该删除,保持维基百科中立性。--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174.92.204.189(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6:27 (UTC) 我对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尚未被正式承认为具有国家地位,但实际上主权已事实独立,台湾有着完善独立的政府、军队、外交、行政、立法等机关,其国民在国际社会上也被认为是不同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国民,在国际社会的意识里,台湾实质上由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管辖。这句话产生质疑。
因为,如果按照台湾有完善的政府来算的话,那么香港也有自己的政府啊,香港的法律啊,特别是香港人要求普选啊,香港除了没有自己的军队,其他不都是可以和台湾相抗衡么? 另外国际的声音。请你同样维基百科 一个中国 你会发现
联合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美国:
认同(acknowledged)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中美建交公报) 认同(acknowledged)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八一七公报)
俄罗斯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接受“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中俄联合公报)[3]
英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和英国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4]
法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5]
德国:
坚持明确的一个中国的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 反对“台湾独立”。(联合声明)[6]
日本: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日联合声明) 大韩民国 韩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7] 葡萄牙、马尔代夫、约旦、尼日尔、博茨瓦纳、几内亚等五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8]、澳大利亚[9]、新西兰、英国、西班牙[10]等八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政府。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 泰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政府。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十三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或“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政府。 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菲律宾: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政府。 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荷兰: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是中国的一省。” 土耳其、伊朗、爱尔兰、奥地利、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等三十二国: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建交联合公报中没有提及台湾。 孟加拉、利比亚、墨西哥等八国: 建交联合公报中只提自某日起建交换使 你会看到 世界上很多政府也都是支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为什么? 因为13亿人的声音,实力,财富,比2300万人要更大。 也许今天你会说尊重台湾独立,但是我同样想说尊重大陆的统一。。。。。。 所以,也许今天你不理睬我,但是20年后,中国变得更强大的时候,下一任管理员 还是要修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74.92.204.189(对话|贡献)于2014年6月9日 (一) 06:27加入。
- 没看懂这个是要提议怎么改。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09:24 (UTC)
- 拿香港来提恐怕是不太妥当的,因为香港政府并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只是地方政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管理香港政府,但无法直接管理中华民国政府,此外中华民国政府也有邦交国,与外国签条约不需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
- 中华民国自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明显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法律根本管不到台湾,正是因为台湾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不符合其宣称,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会一直强调并要他国确认,否则你见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他国确认上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是海南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吗?
- “中国”根本没有固定的疆界,事实上国家的疆界本就可以变动,克里米亚不就成了俄罗斯的一部分,南苏丹也从苏丹独立了出来。台湾曾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将来也可以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就像蒙古可以独立一样。
- 之所以要请“尊重台湾独立”,是因为这是事实,中华民国政府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府;大陆的统一在现阶段只是其理想与计划,甚至是个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向台澎金马征税、施行其法律,显然有异于香港与澳门。维基百科主要记述的不是未来,而是现在与过去,所以如果两岸真的统一,条目自然就会修改;阁下如对现况不满,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应其施政不力或者怠惰职务。--祥龙(留言) 2014年6月9日 (一) 15:30 (UTC)
- 不明所以。--广雅 范★ 2014年6月19日 (四) 10:59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行政区:应加"统派已近消失" 仅剩以台湾独立的统派 和 以保留中华民国国名的守旧派,但两派系皆认同台湾为一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131.247.226.174(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1:46 (UTC)行政区:应加"统派已近消失" 仅剩以台湾独立的统派 和 以保留中华民国国名的守旧派,但两派系皆认同台湾为一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从法理和国际承认度来说,台湾是中华民国一部分由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台湾没有建国,并不存在台湾是独立国家的议题。早已独立的是中华民国并不是台湾,当今社会因地理及政治因素通称中华民国政府实际统治区为台湾,并不是承认台湾为国家,相反是不承认中华民国为国家,而将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区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没有来源,且请求不明确。--广雅 范★ 2014年6月23日 (一) 14:38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
建议添加模板{{台湾历史文化与政权}},(另外我看到两个页面保护图样)。---Jason924tw(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6:38 (UTC)
编辑请求,删除台独内容。
原文“台湾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尚未被正式承认为具有国家地位,但实际上主权已事实独立,台湾有着完善独立的政府、军队、外交、行政、立法等机关,其国民在国际社会上也被认为是不同于来自中国大陆的国民,在国际社会的意识里,台湾实质上由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管辖。”,请删除上述台独论述,改为“当今台湾由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管辖”即可完整表述,没必要刻意说明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因为台湾不是国家,请参阅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自由地区。“江南第一家 2014年6月29日 (日) 07:16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otou.zs(对话|贡献)加入。
- 号称公平开放的维基百科为何只有一种声音受人关注?--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 ✓ )同意。---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12:33 (UTC)
- 对统独无意见,但因无来源已改,而且国际社会上,很多老外根本搞不清台湾人与大陆人的差别,还误会为是泰国人也有。--Outlookxp(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0:04 (UTC)
- 终于回归客观公正表述。--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 终于回归客观公正表述。--五峰山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19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
人口:23,392,036人(2014年6月底) --118.166.228.235(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8:48 (UTC)
- 好了。--Outlookxp(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0:13 (UTC)
- 改模板啦拜托……--广雅 范★ 2014年7月13日 (日) 06:22 (UTC)
zh:台湾介绍的是“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侧的岛屿”,en:Taiwan讲的则是“东亚的一个国家”(a state in East Asia) ,这怎么可以对应?台湾岛只是台澎金马的组成部分之一。这就好像你不能把大不列颠岛与英国划等号一样。
如果英文条目坚持用en:Taiwan作为中华民国的条目名,那它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对应条目只能是zh:中华民国,而中文条目“台湾”在英文维基无对应页。(至多只能和en:Geography of Taiwan对应。)--Patvoiiage(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3:40 (UTC)
- 这主要是英文版的问题而非中文版的。现在en:Taiwan混合了台湾史地人文概念以及中华民国主权概念,其实有点混乱。不过这个问题要从英文版去发起编辑讨论来解决。
- en:Geography of Taiwan讲的只有地理,不及历史和人文等,并非合宜的对应页。114.32.92.81(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7:02 (UTC)
“台湾岛”与“台湾本岛”在用法上有何差别?台湾岛加个“本”字变台湾本岛有何意涵?
过去曾在Talk:台风纳莉_(2001年)#新条目推荐讨论有讨论到,虽然经作者Tenbeens解释,既然地理概念上相同,但我仍然不明白为何将“台湾岛”多加个“本”字,变成“台湾本岛”呢?地理概念上,已知台湾岛就是不包括周边岛屿,为台湾条目中狭义而言的台湾,然而却没对台湾本岛去解释这个“本”字,那么为什么要叫“台湾本岛”呢?“台湾岛”与“台湾本岛”在各方面而言(不限于讨论地理概念),两者间使用上有何差别?会这么问,是因为混淆,这就好比“中国”、“中国大陆”、“中国内地”这三者间情况般混淆,当然我不是要讨论中国议题。--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5:39 (UTC)
- 在台湾“台湾岛”这种称呼方式并不常用。通常直言“台湾”时,习惯上是将澎湖、兰屿、绿岛等离岛包含在里面,因此为了作为区隔,如果特别要指排除所有离岛的状况,就会特别用“台湾本岛”这种称呼方式。您可以将这当作是约定成俗的习惯用语,不需太去计较理由何在,而且在台湾因为大家都用惯了,也没人会认为这种事会产生混淆。--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8日 (六) 16:25 (UTC)
- 大家?我觉得这样不好,应该是说,所谓“大家”是指很多人知道,但没考量到也有很多人分不清,如果我这次没问,可能还是以后有人会有这问题吧!这就好比中文、华语还是常常让外国人分不清,又比如中华民国与台湾也是常让外国人分不清是谁治辖(有的误当成是中国、有的误当成是中共、有的只知道是台湾而不知中华民国),所以当条目在叙述时有提及时,最好应当与“台湾岛”、“台湾本岛”做区别,因为“大家”不见得真的是“大家”,可能像你说“大家”就是指那些人知道的。--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6:38 (UTC)
- 建议:如果可以,在条目叙述上能附注解,将你说那些话写在注解里,这样比较好,不会产生混淆。我说的条目不止是像台风纳莉_(2001年),其它条目也能比照加入注解,除非是写“台湾”,不然会因“台湾本岛”这词容易与“台湾”错乱。--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6:43 (UTC)
- 不需要。对于台湾读者来说这是常识,对于不是来自台湾的读者而言没有此用语习惯,所以如果真的介意直接用地区用语转换标签跟台湾岛互换就好。--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8日 (六) 16:46 (UTC)
- 你不是说“为了作为区隔,如果特别要指排除所有离岛的状况,就会特别用“台湾本岛”这种称呼方式”那又为什么叫我用地区用语转换标签跟台湾岛互换?不一样就用标签换成一样,这不是很奇怪吗?台湾岛是排除所有周边岛屿,就像你说的一样,但不一样的是台湾本岛是为了区别,那这样一来,多加个“本”字不是多此一举?再说,台湾岛就已经让人知道是在说哪里了,这很像香港用法“本港”,明明就在香港,还要说成本港,有点奇怪。--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6:57 (UTC)
- 没听懂吗?台湾人不习惯称呼这座岛屿“台湾岛”,所以特别要指这座岛屿时会用“台湾本岛”称呼之,这是用语习惯不同导致,跟定义混淆无关。--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8日 (六) 17:05 (UTC)
- 听懂还是觉得很奇怪,如果说台湾岛等于是台湾本岛,反而出现只有人叫“台湾本岛”而不见是叫“台湾岛”,那这说明地理概念上,是不是只有“台湾本岛”而不是叫“台湾岛”?如果是,为什么历史在介绍台湾时,会将首次发现叫福尔摩莎指的是看见台湾岛,而不是介绍说看见“台湾”或“台湾本岛”?--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7:13 (UTC)
- 我说的是平常沟通时的用语习惯,如果阁下要如此钻牛角尖就请自便。--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8日 (六) 17:16 (UTC)
- 可是我说的是条目叙述上用语,并不是刻意要钻牛角尖,而是这部分你没解释,因为你是强调这是习惯用语,然而习惯用语也包括在台湾人日常生活上闲聊会提到,所以在维基百科有来自各方的读者,不见得看见条目叙述提及“台湾本岛”就知道说什么,因为那些各方的读者不见得是在台湾生活过,或者常接触台湾的朋友,这理当能理解为什么会这样钻牛角尖,并非没有缘故。--111.252.236.171(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7:25 (UTC)
- 那阁下看到“台湾本岛”会以为是哪座岛?如果不会误解,讨论这个有何意义?--Kolyma(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2:19 (UTC)
- 台湾人沟通时的确会加本,不过我想这边是维基百科,多了本,会不会有以台湾人为主的地域中心?IP君是想讲这个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10月19日 (日) 06:36 (UTC)
- 但是这边的“本岛”并不是一定要解释为“这座岛”的意思,也可解释为是“主岛”之意,后者并没有地域中心问题,就好像各位提到“美国本土”时,并不一定需要是居住在美国那座陆地上的人才会这样使用吧?如果其他地区的读者并没有这样的用语习惯时,可以用转换标签把“台湾本岛”与“台湾岛”直接互换,二者意义相同,加上“本”字只是台湾这头的用语习惯而已。--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9日 (日) 06:46 (UTC)
- 不是台湾独有的用法,请参考人民网的“海南本岛”、日语维基的“九州本岛”。--Kolyma(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7:21 (UTC)
- @Liaon98:IP君的语气上不像是您所说的情况,而且刚才查了一下,这个IP位置是在台北。其实“本岛”、“离岛”是相对性的,例如兰屿固然是“台湾本岛”的离岛,但论及其离岛“小兰屿”时,就会说“兰屿本岛”(请参考兰屿乡公所官网)。生在岛国,这名词再熟悉不过了,IP君硬要消费大家的善意,实在是……Kolyma(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8:03 (UTC)
- Kolyma君:一种米养百样人嘛!既然知道111.252.236.171是这种人,就当他胡闹别理会就是了,这种本来就不应该拿来问的问题,任谁也无法理解111.252.236.171自己明明是台湾人,却当自己不是台湾人来反过来问为什么,连我看都觉得好笑。--114.38.183.169(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8:10 (UTC)
- 同意并补充Kolyma君:本岛和大陆、内地一样,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单独一个岛无所谓本岛,必然是和离岛相对,才有所谓本岛。对于一组群岛而言,面积占大部分的几个岛就可以称呼为本岛,其他则是离岛。然而一个岛是不是本岛并不是绝对的,澎湖岛对于台湾岛而言是离岛,但澎湖岛对于望安岛而言则又是本岛;金门岛对于台湾岛而言是离岛,但金门岛对于烈屿而言则又是本岛。
- 所以若要问“台湾岛”与“台湾本岛”有何差别?很简单,“台湾岛”是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台湾本岛”则是地理兼政治名词,后者隐含了这个国家尚有很多离岛的意涵。克劳棣 2014年10月19日 (日) 11:09 (UTC)
- 准确来说,“台湾岛”是个由“台湾”及“岛”两个独立语素组成的“偏正式合成词”,是一个固有的地理名词;而“台湾本岛”则是一个由“台湾”及“本岛”两个词组成的偏正短语,是一个造句过程中的一组词汇,“台湾”是“本岛”的定语,严格来说是两个词组成的短语,不是一个固有名词。——♠白布¤飘扬§§ 2014年10月22日 (三) 08:44 (UTC)
- Kolyma君:一种米养百样人嘛!既然知道111.252.236.171是这种人,就当他胡闹别理会就是了,这种本来就不应该拿来问的问题,任谁也无法理解111.252.236.171自己明明是台湾人,却当自己不是台湾人来反过来问为什么,连我看都觉得好笑。--114.38.183.169(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8:10 (UTC)
- 二年前的当时我(议题发起人:111.252.236.171)没继续讨论在这里有说明,因为某些原因以及基于特定的考量,故特此澄清。正如这里说明般,由于该议题的其中部分问题尚未被讨论,并且当时的讨论方向大多偏向议题中特定某些问题去厘清,待日后有机会再来另起新议题进行讨论,特此告知。--111.252.233.149(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0:52 (UTC)
编辑请求
{{Editprotected}} 在“国际评比排名”章节中,“性别平等指数”(Gender Parity Index,GPI)的来源给的是英文版维基的en:List of countries by literacy rate(世界各国识字率列表)条目,但识字率和GPI两者完全不相同,而且就算从男女在识字率上的差异来看,差距比台湾小的国家也多得是,稍微Google了一下,也找不到台湾的GPI指数,不知道世界排名第2的数据是从哪来的?从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条目提供的2008年图片来看,台湾的“性别差距指数”(Gender Gap Index)大概落在0.67-0.66之间,在怎么样也不可能是世界排名第2啊!三个可能的原因是,台湾在2008-2013年短短5年间,性别平等程度大幅提升;或是Gender Gap Index与Gender Parity Index两者的计算方式差异大;再不然就是排名第2的资讯根本就是错的。请求重新加入可靠来源,或暂时删除此项。 --61.224.235.54(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12:21 (UTC)
- 完成:多谢指正!已替换来源。--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2月7日 (日) 00:06 (UTC)
- 性别平等指数(Gender Parity Index,GPI)和性别不平等指数(Gender Inequality Index,GII)两者好像不一样吧…前者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后者则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制定的,报导中提到的是GII…--61.224.238.150(留言) 2014年12月7日 (日) 06:09 (UTC)
- 感谢指正,已再作修订。--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5:31 (UTC)
- Gender Inequality Index里的“Inequality”是英文“不平等”的意思,来源报导中也提到是“联合国‘性别不平等’指数”,依照原文来翻会比较好吧…若怕被误会的话,可以考虑增加注释。--61.223.252.1(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1:22 (UTC)
- 已经搁置7天了,麻烦请尽快更正。--61.224.60.63(留言) 2014年12月16日 (二) 11:43 (UTC)
- 抱歉,刚刚才发现原来已经解除保护了,我自己来就可以了。--61.224.60.63(留言) 2014年12月16日 (二) 11:47 (UTC)
- 感谢指正,已再作修订。--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5:31 (UTC)
- 性别平等指数(Gender Parity Index,GPI)和性别不平等指数(Gender Inequality Index,GII)两者好像不一样吧…前者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后者则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制定的,报导中提到的是GII…--61.224.238.150(留言) 2014年12月7日 (日) 06:09 (UTC)
编辑请求
{{Editprotected}} 所属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Minlaofuzi(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4:20 (UTC)
- 请列明理由。--Jimmy Xu 论 2014年12月9日 (二) 16:26 (UTC)
面积范围界定及附注的排名
当前右方列出的面积是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的总面积,但本条目应该不包含金门马祖吧?
目前我认为应改成台湾+澎湖群岛的面积,不知其他编辑有无特别意见?
另外下面附注的“世界排名38的岛屿”我认为若面积写台湾+澎湖就不适宜这附注,因为地理上其实澎湖不算台湾的附属岛屿,只是行政区属台湾省,以及在本条目当作范围内,
但在世界岛屿排名时应该要算两个岛才对,虽然加不加总都是世界排名38就是了...
(题外话,岛屿排名条目其实也要作修正,像英文版条目就很精确的写35882)
参考资料:台湾面积及海岸长度(1/22 下午内政部服务器挂点中...),此官方统计是把“台湾本岛+属岛”、“澎湖群岛+属岛”分别列出。 --LHD(留言) 2015年1月22日 (四) 02:15 (UTC)
或是依条目开头提的“台湾本岛为主”只写本岛面积,注明名次就没什么问题。--LHD(留言) 2015年1月22日 (四) 08:18 (UTC)
一个月没人回,那就使用台湾本岛+属岛面积啰。--LHD(留言) 2015年2月22日 (日) 18:28 (UTC)
关于台湾行政中心的争议
依客观事实表述,民国38年中华民国行政中心迁至台北,台北市行使中华民国首都职能,台湾省原台湾省政府(已行政虚级化)于民国46年迁至中兴新村。因中华民国目前仅辖台湾地区,所以中华民国首都也是台湾行政中心,但使用台湾首都一称与客观事实不符,应明确使用行政中心这一中性名称为客观准确。--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06:04 (UTC)
(:)回应:台湾的首都在台北,台北是台湾的首都这简单之事实已如台湾首都,毋需废话!--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06:39 (UTC)
- 首都为一个国家的行政中心,台北市行使中华民国首都职能,可称为中华民国首都,台湾是中华民国管辖的地区.别将惯称就当事实,把小名叫多了变成大名一样,行政中心是中立客观的表述。--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06:48 (UTC)
(!)意见:
- “本文介绍台湾本岛为主,并扩及周边附属岛屿。关于其他可以“台湾”称呼的事物,详见“台湾 (消歧义)”。既然在目前中文维基百科“台湾”区分为“台湾本岛”及“中华民国的代称”,那任何提及“台湾”的来源都应该判断是指哪个意思来决定用来哪条目。即使突然冒出了个“台湾首都”的条目还无筛选把来源全明列出来(还不论这种疑似为宣传而不用ref的写法是否合适),如果那些提到“台湾首都”来源的“台湾”很明确是代称中华民国,那就不该成为讲地理的本条目要在资讯栏加入“首都”的理由,毕竟到目前为止每次“中华民国”和“台湾”是否要合并的投票都是反对居多,那就应该把资讯区分清楚,而不是把一堆“中华民国”的资讯照抄到本条目,造成两条目最后变成一致而不得不合并的既成事实。总结我的意见,“本条目是介绍台湾本岛为主,不是介绍中华民国,不该把国家层级专用的资讯如‘首都’、‘总统’、‘国歌’放到本条目资讯栏。”
- 本讨论发起者被封禁是因为3RR而非理由为显然的破坏,故我直接延用此主题回应。--LHD(留言) 2015年2月2日 (一) 15:43 (UTC)
- @Wildcursive:您不断回退别人修改的理由有很大的问题,有条目的资讯不用任何条件就可以用在此条目栏位?所以栏位还能增加“省政府主席:林政则”、“银行董事长:李纪珠”、“大哥大总部:台北市信义区烟厂路88号”,因为有台湾省政府主席、台湾银行、台湾大哥大等条目嘛?明知本条目既不是指省也不是国家代称,而是台湾岛,却硬是把省或国家才能用的资讯放在此条目,这不算是蓄意挂羊头卖狗肉吗?这如同把孙武的资料写到孙武 (民国),明显错用。
- 也希望User:Bigmorr、User:Outlookxp、User:Matt Smith等这一个多月内有对此栏位修改或表达意见的编辑能参与讨论,老实说这个慢性编辑战拖太久了,希望编辑条目以就事论事而非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坚持写上不合条目主题的资讯。--LHD(留言) 2015年2月22日 (日) 18:28 (UTC)
(!)意见:在下个人的观点认为台湾目前尚未成为国家,因此还没有首都。而且此条目主要是地理条目,不应出现首都这样的政治信息。但台北也不应被记述为省会或省府(与事实不符)、首府(没人用,属自创词汇)。--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03:11 (UTC)
台湾首都?无国何来首都?在开国际玩笑吗?--Sunyatsen15(留言) 2015年2月9日 (一) 17:08 (UTC)
(!)意见:我的观点与LHD相同,台湾条目是地理条目,不是政治条目,所以本来就应该使用“行政中心”之类比较没有政治指涉的用语(“首府”这词句用在台湾是有点怪怪的,可以不用)。个人认为直接使用{{Infobox islands}}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同时也邀请大家前往互助客栈讨论有关讯息框模板的更改问题。--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23日 (一) 05:05 (UTC)
台湾首都一词之权威性与代表性
1. 首先,我相信主张中华民国流亡政府的Matt Smith与另两位关于台湾的基本立场和本质是天差地别的。
2. 重点可不只是“有条目”和“无条目”的差别, 更在于条目内容所显示的广泛通用性和所代表之意义!
相较于国内政媒学界与国际广泛接受使用的台湾首都, 可有哪位民选总统/现任官员/民意代表在用些奇奇怪怪/不伦不类的用字? 如果台湾政府文书、网页、政要、媒体、学界没背书,那相较于台湾首都就是Matt Smith所称“没人用的自创词汇”。
全部3位民选总统, 2位民选副总统, 朝野三大政党(具国会党团资格)多位党主席, 2位行政院院长, 2位行政院副院长, 这16年多来的国会议长, 5位首都市长, 2位首都副市长, 5位直辖市长(所缺的郑文灿想必一致).... 这一长串人物已代表台湾当今政治权力的95%以上, 遑论更多未列入的, 显示这词代表着被大多数国民所习用或接受的公约数!若非基于明显已有定论之事实, 若非确信系属已具高度共识之用语, 怎能让上述这群不同挂的人都讲出相同的话呢?“马英九:台湾是一个单一国家...台北市是台湾的首都”“赖清德也开玩笑提醒,台湾的首都是在台北,不是在南京,郝龙斌赶紧回答说是。”“国民党台北市副市长丁庭宇:北市作为台湾首都”“现任台北市长柯文哲:改变台湾,从首都开始。改变台北,从文化开始。改变台湾从首都开始,改变台北就从台北市政府大楼开始。”.......难不成她/他们都被谁下药了吗? 其他用词有比文中所引述来源的多国重要媒体与机构更权威吗?而且那些引文来源全无“中华民国”字样, 那这些人物与机关团体所要表达的意思还不够清楚吗?
3. 本条目显然不只是在谈地理,台湾概括台湾的全部历史, 台湾首都亦概括台湾的全部历史。而中华民国在台湾、中华民国(台湾)、中华民国是台湾等条目已清楚说明了词汇间的通用替代关系与存在了65年多的现状。难不成2015年了还有人认为“中国首都在台北”“台湾首都在南京”?
4. 我完全无法理解无视这超高度代表性/一致性及两百多个符合维基权威且可查证来源注释的心态是什么? 自宫或畏中媚共可远不等于中立! 建议大家把内容与注释看完。
5. 如果已有一个蓝/绿/无党籍大小咖与各界通用的共识词汇“台湾首都”, 也是对客观/现实的忠实描述, 我看不出何以要屈就不三不四的自创用语?一个有条目且广被使用的词汇可比其他无来源的东西好太多了!
6. 曾就此议题编辑/留言的还包括 User:Jackac 与 User:A900040a900040,也欢迎两位台湾维基人共同参与讨论。
-- 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5:42 (UTC)
- (:)回应 您这种说法明显是无视消岐义,“那这些人物与机关团体所要表达的意思还不够清楚吗?”够清楚啊,就是中华民国的代称嘛,若说因为没提中华民国就不能做此判断、是原创研究,那维基百科的消岐义政策等同违反自己的方针,根本不应该存在?台湾 (消歧义)可以废掉了,里头提到的条目全并成一条?我提的那三个台湾开头的用词也很广泛,依您无视消岐义的标准也都能写入,何况以台湾开头且广泛使用的名词成千上万个,每个人都说“和台湾很有关系”不考虑岐义就都放到侧边栏资讯?“这个用词有没有广泛使用”与“用词性质该不该放在本条目资讯栏”完全是两回事,前者并不是后者的充份条件。
- “本条目显然不只是在谈地理”但主题就不是在讲国家或政权,而是在讲一个岛顺便提上面的事物,踪观其他知名岛屿条目我点了十几个都找不到有写首都的,如果您认为这个条目主题是在描写一个国家,麻烦发起新讨论决定是否更改此条目开宗明义的说明;要不就说服大家“首都”这个中文词“不限国家/政权使用”。
--LHD(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17:10 (UTC)
- 1. 本条目台湾就是最广泛的意涵,这里的消岐义只是指明有其他更专门的参见条目。
- 2. 一大批/群重要公仆、政要、机关、媒体...当中许多可是只认台湾而不认中华民国的,所以显然未必是什么以“中华民国的代称”来指涉台湾,那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而无法替代“台湾就是台湾,也就只是台湾!”
- 3. 毋须代人、代机构去猜测其动机是不信、不便、不愿、不要、不服、不爽、不屑、不认得、不来电、不二心、不理会、不习惯、不需要、不指望、不耐烦、不甘心、不开心、不同意、不承认中华民国、不说谎、不讳言、不落窠臼、不以为然、不堪其扰、不共戴天、不负众望、不落人后、不卑不亢、不怕恶势力、不违背良知良心、不帮抢匪数钞票、还是不想被当成外国人...总之人家就是用了台湾首都、台湾的首都,而不用其他的什么,这就够了!
- 4. 尤其是那些国外的,有多少在用什么“中华民国”啊?搜寻Google, "Taipei, R.O.C."与"Taipei, Republic of China"共计只有10万;纯粹而的"Taipei, Taiwan"则有2180万项结果!今日的台湾可不需要国王的新衣!
- 5. 介绍台湾各主权时期的首都是简单而正当的,也完全符合维基百科以有权威可查证来源描述事实的要求。
- --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3月8日 (日) 06:20 (UTC)
- (:)回应“孙武就是孙武”?中国山地就是指中国的山地?User:Wildcursive的说法与维基百科对消歧义页的用途有冲突:“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如果如您所说,因为名字一样不做任何判断就可以直接用,那怎么会有“同名不同义”的状况?前面我已经举过例子了,并不能以“孙武出生于1879年”的资料使用在孙武的条目,而是要用逻辑判断那是指孙武 (民国),同理“使用‘台湾’两字时,要使用大脑判断是该放在台湾 (消歧义)所指的那个条目中。”用“台湾就是台湾”当资料可以的不判断直接放同名条目的理由是完全不符维基百科要求的说法。
- 还有注意WP:TPG有指出不要宣传:讨论是针对内容写在哪适不适当,不要老是插入一些个人立场宣传,那些对改善维基没有帮助而且是明文不接受甚至可能会封禁的。--LHD(留言) 2015年3月9日 (一) 08:12 (UTC)
- (!)意见:以我自国小至高中的地理、历史教科书来讲(在下民国91年开始接受国民义务教育),书中内容完完全全的提及“台北”不仅行使中华民国首都的机能,亦是真正的首都。因此毫无疑问的台北就是台湾、中华民国的首都。并且此条目的用意不单单只是介绍台北,而是介绍在台湾岛上的政权首都的变化历史。AFHCO.AlanLin(留言) 2015年3月6日 (五) 05:44 (UTC)A900040a900040
条目右侧应改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
此条目是地理条目,不该在右侧的模板中出现“首都”、“国家简称”、“最高建筑物”等等一系列国家层级专用的资讯。
参看钓鱼岛,该岛主权归属有争议,虽然为日本实际控制,但其条目中仍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而没有断言日本拥有该岛。台湾岛的情况也是如此,虽然为中华民国实际控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宣示拥有主权,另更有国际法观点主张该岛的主权未定,故此条目应该改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0日 (二) 03:09 (UTC)
若有意见,请提出。--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1日 (三) 03:43 (UTC)
- 请仔细看清楚源代码,条目中是直接使用表格而非套用信息框模板,此外个人认为使用{{Infobox islands}}即可。台湾岛的情况与钓鱼岛、独岛不同,前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与日本国在争,后者是大韩民国与日本国在争,争执的双方都是将彼此视为对等的国家或具有国家地位的对方看待。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间并不将对方视为另一个国家,而是“中国”的一部分,两边其实都主张“台湾是属于中国的”,所以两边并没有在争领土,双方所争执的是谁才代表中国。而且在国际政治的现实上,台湾的争议其实已没有像钓鱼台与独岛那么显著(或说激烈),也不符合{{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用在“国家”之间的领土争议的情况。虽然实务上各国已经习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开了,但是双方还是没有正式地将对方当成“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当强调“‘一国’两制”)。而“台湾独立”的主张也不构成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的理由,因为台独人士在现阶段还不是一个国家。
- 话说国际法在国际现实上只能仅供参考而已,不要把国际法想得太崇高了,遇到冲突各国还是靠外交等政治手段解决,国际法在极端情况下其实是很无力的,碰上大国更是无力,不然乌克兰早就用国际法来对抗俄罗斯了,单靠国际法根本就保不了台湾。--122.121.201.249(留言) 2015年2月11日 (三) 16:23 (UTC)
- 台湾是有争议岛屿,不应使用{{Infobox islands}},而且其说明文字中也说“对于存在争议的岛屿或群岛,请考虑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
- 争议岛屿模板{{Infobox disputed islands}}中说“本模板放置在有争议的岛屿条目中使用”,没有说只能用在对等国家的争议,而是只要有争议就可以用。国际上已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视为不同国家,因此才有不同的国际标准代码PRC和R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常在国际场合宣称台湾是它的一部分,同时借此打压台湾的地位,上个月底才在哈佛大学又闹出新闻,并且该国至今仍用一千多枚导弹对台湾进行死亡威胁,此外还长期有人员在台北101宣示主权。台湾的主权争议一点都不比钓鱼岛和独岛小。
- 各国割让领土还必须依据国际法,各国互相之间争议领土主权还必须使用国际法,请不要低估国际法。--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1日 (三) 20:36 (UTC)
- 老是有人天真地以为法律本身很有力量,但事实上就是国际法解决国际纷争很无力,你所谓的领土转让得靠国际法已经是纷争处理后用来背书而已。古有名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力量来自后面的“强制力”,但是国际法后面欠缺这种强制力,国际上遇到纷争在现实上就是得靠外交等政治手段甚至战争来解决,能靠国际法庭裁判处理解决的案件很少,国际法实际上就是在处理纷争派不上什么用场,顶多就是让各国稍微自制一下,吃相不要太难看,手段不要太凶残,或是各国拿其中的部分出来修饰自己的行径,然后等各国把事情协调还是用什么手段大致搞定之后,才拿国际法出来背一下书。无视国际法的这种窘境只不过在自我逃避而已,劝你还是不要天真地以为只要拿国际法出来说嘴就够了,没有相应的实力的话要搞拖延战术是很简单的(现在世界各国就是打模糊战)。如果真的又搞起战争,谁还理你国际法,联合国不想出兵美国还不是扁伊拉克,而且事后也都确定出兵理由根本不成立——“美国没有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毁灭武器”,可是美国照样控制了伊拉克,废掉了原本的政府。
- {{Infobox disputed islands}}也只说“请考虑”而没有说“一定要”,而事实上台湾的争议现在就是没有闹得像钓鱼台那样有保钓人士三不五时开船过去示威,也没有像独岛那样日韩双方以外交途径正式向对方表示抗议,两边都在打模糊战。各国的武器本来就向外瞄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导弹难道只对着台湾,没对着俄罗斯还是印度?爱国同心会那种上不了台面的团体就少拿出来,只不过就少数人而已。台湾的争议确实存在,但我不认为有符合{{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的要件(并非单纯的领土主权争议),所以我还是不认为有需要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118.171.124.121(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1:17 (UTC)
- 阁下个人对国际法有何意见是阁下的自由,但国际法仍为一观点,阁下没有权力抹煞。
- {{Infobox disputed islands}}说的是“本模板放置在有争议的岛屿条目中使用”。再者不是所有争议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发动战争作威胁,甚至布署一千多枚导弹对准台湾,钓鱼岛和独岛就没有这种规模。并且阁下在模糊焦点,各国的武器当然是向外瞄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瞄准台湾的原因正是因为主权争议。保钓人士还比不上爱国同心会勤劳,那么保钓人士是不是也拿不上台面?阁下认为无需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的理由太牵强,像是在刻意模糊事实。--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3:16 (UTC)
- 阁下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布局的动机为何?保钓人士登得上国际新闻,爱国同心会可登不上去。少以管窥天了,当你以世界的角度来看的时候,台湾其实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台海之间的状况跟其他争议地区比起来已经是较为风平浪静了,你拿以前两边互射炮弹或是积极在国际上抢邦交国的时候来说可能还比较说得动人。你待在台湾,所以会以为那些都是很严重的状态,但看看世界其他地方,冲突比这更严重的地方多的是。还有我没有要抹煞国际法,只是要你不要高估了国际法的实质作用,别像某些所谓的专家只会从法律看事情,忘了这世界不是由法律所构成的,法律条文自身也没有力量。--114.47.164.252(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16 (UTC)
- 中共当初布署导弹就是因为它认为台湾有脱离它的举动,阁下不知道吗?阁下很喜欢拿其他例子来对照,但那并不是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的依据,只要不同国家之间持续对某岛屿主权有争议就可以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况且中华民国对于台湾的统治顶多只能称作是{{Infobox disputed islands}}里所说的“实际管理”,不能像{{Infobox islands}}那样直接断言拥有台湾,故使用目前的表格或{{Infobox islands}}都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49 (UTC)
- 阁下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布局的动机为何?保钓人士登得上国际新闻,爱国同心会可登不上去。少以管窥天了,当你以世界的角度来看的时候,台湾其实没有你想得那么重要,台海之间的状况跟其他争议地区比起来已经是较为风平浪静了,你拿以前两边互射炮弹或是积极在国际上抢邦交国的时候来说可能还比较说得动人。你待在台湾,所以会以为那些都是很严重的状态,但看看世界其他地方,冲突比这更严重的地方多的是。还有我没有要抹煞国际法,只是要你不要高估了国际法的实质作用,别像某些所谓的专家只会从法律看事情,忘了这世界不是由法律所构成的,法律条文自身也没有力量。--114.47.164.252(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16 (UTC)
- (~)补充:也是有夏威夷人认为美国当年吞并夏威夷王国的手段有问题(参阅夏威夷独立运动),那难道要这样就也将夏威夷群岛用上{{Infobox disputed islands}}吗?--118.171.124.121(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1:25 (UTC)
- 夏威夷的问题是国际纷争吗?--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3:16 (UTC)
- 人家有去请国际法庭仲裁,你对夏威夷独立运动人士真是失礼,人家可是认为这是夏威夷王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问题。那这样讲台独人士向中华民国或其他国家争取台湾独立也不是国际纷争,因为根本没有台湾国的存在,夏威夷王国好歹还是以前实际上存在过的国家,还是你要拿台湾民主国出来。--114.47.164.252(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16 (UTC)
- 在下个人不反对夏威夷独立运动,只不过夏威夷王国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灭亡,并且也没有国际标准代码,因此{{Infobox disputed islands}}不适用于该岛,而应该用其他模板或方法。--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49 (UTC)
- 人家有去请国际法庭仲裁,你对夏威夷独立运动人士真是失礼,人家可是认为这是夏威夷王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问题。那这样讲台独人士向中华民国或其他国家争取台湾独立也不是国际纷争,因为根本没有台湾国的存在,夏威夷王国好歹还是以前实际上存在过的国家,还是你要拿台湾民主国出来。--114.47.164.252(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5:16 (UTC)
- 夏威夷的问题是国际纷争吗?--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03:16 (UTC)
对于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请问还有没有看法?若有认同的看法,也请表示一下好吗?否则好像都只有不认同的看法在表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经常在各种国际场合对台湾宣示主权,而且联合国的观点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光是这样,在下觉得就已经足以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了,更不用说还有武力威胁。因此无论使用目前的表格或上面那位IP用户说的{{Infobox islands}}都违反Wikipedia:中立的观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3:33 (UTC)
- 不同意,应使用{{Infobox islands}},两岸与其说是互争对方领土,实际上是认为对方政权的东西都是我的东西(胖虎?),例如中共方面都是以“继承中华民国”为理由,这与一般争夺状况不同,我认为两岸争夺岛屿除非有第三方加入,才适合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把两岸声称都加进去。若以原发起此理由本条目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那中华民国或中共控制的所有岛屿条目都应比照办理改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连带朝韩各自控制的岛屿也是相同状况,但目前不论两岸或朝韩岛屿,无涉及第三方都几乎没看到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要改用影响范围极大,应该在互助客栈讨论,而不是在本条目讨论就能了事。--LHD(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4:47 (UTC)
- 已在互助客栈提出,点此前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5:40 (UTC)
@Bigmorr:讨论都还没有结果,阁下怎么就先操作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3:40 (UTC)
- @Matt Smith:抱歉我没看到就先改了,不过我也认同@LHD:大的看法,使用{{Infobox islands}}就已足够,关于主权的争议另外再注释即可。--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13日 (五) 14:07 (UTC)
- 在下难以认同使用{{Infobox islands}}断言台湾是中华民国领土,违背Wikipedia:中立的观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4:11 (UTC)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
在"台湾与中国大陆用语差异"的段落里,中国大陆用词多用 1. "软件"应修正为软"件" 2. "数码相机"应修正为数"码"相机 3. "打印"应修正为"打"印 4. "智能手机"应修正为智"能"手机
--217.82.84.10(留言) 2015年3月11日 (三) 20:24 (UTC)
- 未发现错误。--广雅 范★ 2015年3月12日 (四) 00:05 (UTC)
- (:)回应:原始编码没有问题,但实际显示大陆用语会被转换成台湾用语;现已调整。--祥龙(留言) 2015年3月12日 (四) 00:27 (UTC)
编辑请求
请管理员考虑删除右栏内容“台湾首都”,改为“中华民国首都”。--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01:49 (UTC)
- 我先暂用“台湾行政中心”这个台湾、中国大陆都有用的词。其他请先去讨论。--Outlookxp(留言) 2015年3月15日 (日) 02:45 (UTC)
编辑请求台湾战后时期
{{Editprotected}} 2014年3月19日,于总统大选前夕发生“三一九枪击事件”, --218.35.196.36(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0:01 (UTC)2004年3月19日,于总统大选前夕发生“三一九枪击事件”,
台湾条目右侧改用适合的模板
台湾条目是地理条目,不应在右侧的信息栏中出现“首都”、“国家简称”、“最高建筑物”等等一系列国家层级专用的信息。另外,台湾的主权有争议,虽然被中华民国“实际管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声称拥有台湾主权,并经常在各种国际场合对台湾宣示主权,联合国的观点也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
鉴于国际上已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视为两个不同的政治实体,并赋予不同的国际标准代码PRC和ROC,再加之无论是使用目前的信息栏或另一个类似的模板{{Infobox islands}}都会直接断言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进而违反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故建议条目右侧改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或是延坪岛右侧的那种不标示主权归属的模板。--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5:39 (UTC)
在下查看了延坪岛的那个模板,发现它是专门为韩国的相关条目创造的,因此无法使用在台湾条目。
目前台湾条目又被半保护了,因为不时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来更改或删除所谓的“首都”信息。在昨天的某个历史版本中,有用户将右侧表格换成{{Infobox islands}}模板(现已恢复),但{{Infobox islands}}中仍然有“首都”信息,因此在下认为那个模板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编辑战仍然会继续发生。在下个人建议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才能保持中立观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6:57 (UTC)
- (-)反对,没必要。--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11:24 (UTC)
- 未说明理由,无法算作意见。阁下是否了解该条目?该条目之所以持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关照”就是因为目前的表格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11:47 (UTC)
- 没必要就是理由。另外,中文维基无须为哪一方服务,不必完全配合。--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0:27 (UTC)
- 在内容不中立并确实发生破坏行为的情况下,阁下未解释理由,难以算作有效反驳。中文维基是为中立观点服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2:23 (UTC)
- (*)提醒:是否是理由、是否中立都不是由阁下决定,请勿自我膨胀。--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3:47 (UTC)
- 那么阁下也不能自我决定“没必要就是理由”。--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9 (UTC)
- 说什么笑话!我用什么当理由还要谁决定?--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16:24 (UTC)
- Kolyma呀,“在下从未看过阁下正经地讨论”“如果阁下讲不出什么道理,建议不用花时间留言了。”(笑)--Zhxy 519(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10:28 (UTC)
- 说什么笑话!我用什么当理由还要谁决定?--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16:24 (UTC)
- 那么阁下也不能自我决定“没必要就是理由”。--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9 (UTC)
- (*)提醒:是否是理由、是否中立都不是由阁下决定,请勿自我膨胀。--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3:47 (UTC)
- 在内容不中立并确实发生破坏行为的情况下,阁下未解释理由,难以算作有效反驳。中文维基是为中立观点服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2:23 (UTC)
- 没必要就是理由。另外,中文维基无须为哪一方服务,不必完全配合。--Kolyma(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0:27 (UTC)
- 未说明理由,无法算作意见。阁下是否了解该条目?该条目之所以持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关照”就是因为目前的表格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11:47 (UTC)
- 我想先知道{{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是用在一个岛屿还是多个岛屿(主岛+离岛),或是都可以?克劳棣 2015年2月14日 (六) 17:23 (UTC)
- 虽然国际条约处理台湾领土的时候都有一并提到其“附属岛屿”,但这个模板大概还是只能用在单一个岛屿,也就是只要是岛屿或群岛都须使用,否则澎湖群岛的定义不明,会使读者混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2:23 (UTC)
- 澎湖群岛不是"台湾岛"的一部分,却是"台湾"的一部分,这有什么可混淆?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0 (UTC)
- 地理上不是一部分,政治上是一部分。不了解台湾的地理或政治情况的读者,可能会混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9 (UTC)
- 可是,不是国家也可以有首都的。格陵兰、威尔士、苏格兰、阿鲁巴、库拉索等条目都有首都,也都用了国家模板。好!差别是它们主权并无争议,但主权是否有争议与这个地区是否有capital有何因果关系?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05:35 (UTC)
- 那些条目是政治条目,描述对象为自治领地、王国、自治国等等政治实体,因此有政治信息“首都”;台湾条目是地理条目,描述对象为一个岛屿,不应出现政治信息“首都”。--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5:53 (UTC)
- 那是你自认为但不存在的二分法,你所谓的政治条目也有地理讯息,你所谓的地理条目也有政治讯息,格陵兰与台湾同样都是岛屿(虽然人口密度天壤之别)。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只是跟人有关的就脱不了政治,尼罗河流经哪些国家这就是政治,安地斯山脉有哪些高海拔城市这也是政治,除非是无人住的无主地,否则哪有纯地理条目呢?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19:32 (UTC)
- 那些条目使用的模板是{{国家基础资讯}},台湾目前很遗憾地还不是国家,因此无法使用那个模板。--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01:43 (UTC)
- 那是你自认为但不存在的二分法,你所谓的政治条目也有地理讯息,你所谓的地理条目也有政治讯息,格陵兰与台湾同样都是岛屿(虽然人口密度天壤之别)。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只是跟人有关的就脱不了政治,尼罗河流经哪些国家这就是政治,安地斯山脉有哪些高海拔城市这也是政治,除非是无人住的无主地,否则哪有纯地理条目呢?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19:32 (UTC)
- 那些条目是政治条目,描述对象为自治领地、王国、自治国等等政治实体,因此有政治信息“首都”;台湾条目是地理条目,描述对象为一个岛屿,不应出现政治信息“首都”。--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5:53 (UTC)
- 可是,不是国家也可以有首都的。格陵兰、威尔士、苏格兰、阿鲁巴、库拉索等条目都有首都,也都用了国家模板。好!差别是它们主权并无争议,但主权是否有争议与这个地区是否有capital有何因果关系?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05:35 (UTC)
- 地理上不是一部分,政治上是一部分。不了解台湾的地理或政治情况的读者,可能会混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9 (UTC)
- 澎湖群岛不是"台湾岛"的一部分,却是"台湾"的一部分,这有什么可混淆?克劳棣 2015年2月15日 (日) 04:10 (UTC)
- 虽然国际条约处理台湾领土的时候都有一并提到其“附属岛屿”,但这个模板大概还是只能用在单一个岛屿,也就是只要是岛屿或群岛都须使用,否则澎湖群岛的定义不明,会使读者混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02:23 (UTC)
- (!)意见:虽然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可能会比较中立,但我认为使用{{Infobox islands}}即可,因为两岸的主权争议不是只在争两三个岛屿而已,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不承认中华民国在法理上的存在(前者建国的目的就是取代后者)。照这个规则这样用下去,只要编辑关于中华民国的岛屿时都会没完没了,因为中华民国现在实际掌控的领土都是岛屿。我想这也是其他反对者不同意Matt Smith看法的原因。
- 对了,我把{{Infobox islands}}中的“country capital”栏位改成“首府”,这样就符合中立原则了。--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16日 (一) 14:22 (UTC)
既然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会比较中立,那么理当用比较中立的,{{Infobox islands}}只适合用在无争议岛屿。在下认为维基百科是国际性的,应该要以国际观点为主,虽然PRC本身不承认ROC存在,但国际上仍然认为PRC和ROC是两个政治实体,故用此国际观点来编辑条目比较适合。- 另外关于岛屿数目,其实也不多,目前有明显争议的就只有台湾和澎湖两个。至于金门和马祖,在下从未看过PRC在各种国际场合主张对它们的主权,因此在下认为它们无须使用该模板,但在下也不反对有用户想使用。--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14:47 (UTC)
- @Matt Smith:关于金门与马祖的主权,你的论点可搞错了,因为对岸就是认为只要是中华民国、也就是他们所称的“台湾当局”所掌控的领土,都是他们的地方,不管是台澎还是金马都是如此,自然就不必强调了。--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16日 (一) 15:01 (UTC)
- 在下个人只以PRC实际作出的声明为衡量依据,到目前为止在下只看过他们声明对台湾拥有主权。在下不反对有用户想在金门和马祖使用该模板,但在下个人对此没意见。--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15:09 (UTC)
- 那兰屿、绿岛、小琉球、北方三岛呢?克劳棣 2015年2月17日 (二) 05:19 (UTC)
- 虽说那些岛屿也可算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但由于PRC没有直接对它们主张主权,故在下目前对它们没意见。--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7日 (二) 05:54 (UTC)
- 那兰屿、绿岛、小琉球、北方三岛呢?克劳棣 2015年2月17日 (二) 05:19 (UTC)
- 在下个人只以PRC实际作出的声明为衡量依据,到目前为止在下只看过他们声明对台湾拥有主权。在下不反对有用户想在金门和马祖使用该模板,但在下个人对此没意见。--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15:09 (UTC)
- @Matt Smith:关于金门与马祖的主权,你的论点可搞错了,因为对岸就是认为只要是中华民国、也就是他们所称的“台湾当局”所掌控的领土,都是他们的地方,不管是台澎还是金马都是如此,自然就不必强调了。--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16日 (一) 15:01 (UTC)
- (!)意见:既然编辑者间存在分歧意义,那我提议办投票决定共识,不然这样僵在这里也不好,毕竟使用既有模板会比条目另立专用模板好。--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5年2月19日 (四) 08:38 (UTC)
- (!)意见:
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是一个办法,但不是唯一的办法。在下之所以提议使用该模板,是要避免条目中直接断言台湾是任何国家的领土。其实还有另一个方法,就是沿用目前的表格(当然其内容仍须修改),但把“所属国家”改成“实际管理”(也就是采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的叙述方式)。--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19日 (四) 08:50 (UTC)
现阶段在下建议沿用目前的表格,但把栏位名称“所属国家”改成“实际管理”,如此一来可避免将额外的政治实体牵扯进来。--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1日 (六) 13:18 (UTC)
- (-)反对:没必要。--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3:46 (UTC)
- (!)意见:用户Kolyma只是重复表示“没必要”,但却不说明为什么。在下认为这种留言没有建设性,也不算有效反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4:14 (UTC)
- 反对的理由就是“没必要(作此改变)”,其余不必多言。--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4:55 (UTC)
- 为什么没必要改?连原因都不说,无法算作有效反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4:59 (UTC)
- 已阅。不同意您的观点。--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5:20 (UTC)
- 因何不同意?请说明。--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5:47 (UTC)
- 你何必为了他卡在这里?不管他的反对理由是否成立,这也只是他一个人的理由而已,他或你一个人都不能代表大多数,你也不必说服所有人。克劳棣 2015年2月27日 (五) 17:18 (UTC)
- 既然有人出来说话了,我就再多写一些:我认为“所属国家”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必要改成(用在此处显得)怪里怪气的“实际管理”。那个词比较适合用在阿克赛钦、达旺这类国土争议地区,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的是“中华民国”本身,而非跟中华民国争哪几块土地,此与中印边界问题完全不同。--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4:13 (UTC)
- 不,“所属国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国际社会并没有承认台湾属于中华民国,只有中华民国自己如此断言。真正符合实际情况的是“实际管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05 (UTC)
- “承不承认”与“实际情况”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中华民国不须要断言什么,因为这就是事实。阁下的政治狂热度令人印象深刻,在Talk:中华民国的长篇大论也令人叹为观止,本人可没兴趣跟您耗时间,因此先前的回应力求简要。刚才之所为多写一些,只是不想让别人误解是故意捣蛋而已。此议题就此打住,建议您去说服有兴趣跟您耗时间的人吧!--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35 (UTC)
- 维基百科是国际性的,必须采用国际观点,国际社会没有承认台湾岛属于中华民国,阁下就不能那样断言。如果像阁下说一句“因为这就是事实”就能成立,那在下也可以说“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就是事实”。在下对政治并不狂热,但对于欺世盗名的行为绝不会坐视不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54 (UTC)
- 已阅。同样一句话:去跟别人说吧!--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6:43 (UTC)
- 可我觉得User:Matt Smith的意见有道理。克劳棣 2015年2月28日 (六) 08:02 (UTC)
- 不予置评。--Kolyma(留言) 2015年3月1日 (日) 02:31 (UTC)
- “不予置评”根本是多说的,既然你心中想法是不予置评,就不应该留下回应说“不予置评”这话,否则这种自打嘴巴的举动,倒感觉是来乱的,难道你非得什么都要留下话给人知道你在想什么才行吗?--111.252.236.67(留言) 2015年3月7日 (六) 17:25 (UTC)
- 不予置评。--Kolyma(留言) 2015年3月1日 (日) 02:31 (UTC)
- 可我觉得User:Matt Smith的意见有道理。克劳棣 2015年2月28日 (六) 08:02 (UTC)
- 已阅。同样一句话:去跟别人说吧!--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6:43 (UTC)
- 维基百科是国际性的,必须采用国际观点,国际社会没有承认台湾岛属于中华民国,阁下就不能那样断言。如果像阁下说一句“因为这就是事实”就能成立,那在下也可以说“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就是事实”。在下对政治并不狂热,但对于欺世盗名的行为绝不会坐视不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54 (UTC)
- “承不承认”与“实际情况”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中华民国不须要断言什么,因为这就是事实。阁下的政治狂热度令人印象深刻,在Talk:中华民国的长篇大论也令人叹为观止,本人可没兴趣跟您耗时间,因此先前的回应力求简要。刚才之所为多写一些,只是不想让别人误解是故意捣蛋而已。此议题就此打住,建议您去说服有兴趣跟您耗时间的人吧!--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35 (UTC)
- 不,“所属国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国际社会并没有承认台湾属于中华民国,只有中华民国自己如此断言。真正符合实际情况的是“实际管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5:05 (UTC)
- 既然有人出来说话了,我就再多写一些:我认为“所属国家”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必要改成(用在此处显得)怪里怪气的“实际管理”。那个词比较适合用在阿克赛钦、达旺这类国土争议地区,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的是“中华民国”本身,而非跟中华民国争哪几块土地,此与中印边界问题完全不同。--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04:13 (UTC)
- 你何必为了他卡在这里?不管他的反对理由是否成立,这也只是他一个人的理由而已,他或你一个人都不能代表大多数,你也不必说服所有人。克劳棣 2015年2月27日 (五) 17:18 (UTC)
- 因何不同意?请说明。--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5:47 (UTC)
- 已阅。不同意您的观点。--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5:20 (UTC)
- 为什么没必要改?连原因都不说,无法算作有效反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4:59 (UTC)
- 反对的理由就是“没必要(作此改变)”,其余不必多言。--Kolyma(留言) 2015年2月25日 (三) 14:55 (UTC)
在下个人目前的意见仍然同上,亦即对于领土主权的问题应该谨慎,不应断言。没有人会反对使用“实际管理”一词,但使用“所属国家”就会有争议了。
关于Kolyma表示“实际管理”一词怪里怪气,在下觉得这个意见可以考量。怎么说呢?例如在下已经知道了维基百科上面有个模板{{Infobox disputed islands}}将争议岛屿的实际管理者如此称呼,因此在下不会觉得“实际管理”一词怪里怪气;但是不知道有此模板的读者可能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因此有可能产生疑问。因此若要让每个读者都能看得懂“实际管理”一词,可能还是必须使用模板{{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或者用其它更好的方法。其实在下当初提议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是因为没有其它选择。该模板会把额外的政治实体牵扯进来,所以能不使用就尽量不使用。但是中立性的问题仍须解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6日 (五) 08:48 (UTC)
- Kolyma已向我表示不愿再回应这个议题了,你不必再多言,你不会改变想法,他也不会。你如果真的觉得对、应该做,就去做,为什么要征得所有人的同意?虽千万人吾往矣,何况是一个人?不要再浪费版面讨论这件事了,要做就做!克劳棣 2015年3月6日 (五) 09:04 (UTC)
- 在下虽然想做,但做了之后想必会有人以“无共识”为由进行回退,然后又必须回到这里来讨论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6日 (五) 09:30 (UTC)
- 如果你怕被回退的话,当初就不该开题讨论,只能维持现状,一定有人反对你,而且恐怕不只他一位。共识也不是要所有人都同意才算(这并不表示我支持你的看法,我只是说,觉得对就去做!)。克劳棣 2015年3月6日 (五) 10:27 (UTC)
- 在下虽然想做,但做了之后想必会有人以“无共识”为由进行回退,然后又必须回到这里来讨论了。--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6日 (五) 09:30 (UTC)
在下想到了两个适合的方法:
- 将目前的表格中的栏位标题名称“所属国家”改成“治理当局”或“统治当局”。
- 参照千岛群岛条目,只在文中略为提及主权争议。套用在此条目的方式即是不在表格中断言属于某政治实体,亦即将表格中的“所属国家 ……”一整栏删除。
这个问题已经拖延很久了,请有想法的用户提出您的想法,若没有,在下就从上面选一个方法直接修改了。 --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8日 (日) 05:08 (UTC)
台湾_(消歧义)已有更多资讯,本条目应该是更具一般及综合性质的知识,理应该含人文地理及自然地理内容,不应该用infobox来介定其为一个有政治争议的岛,若是以人文/政治地理观点应该是一个经济体更为人知,而不是一个岛,请用知识单元思考这具有编辑统合性的条目。--❦‽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5年3月9日 (一) 16:25 (UTC)
- 在下目前也已经不主张使用infobox了,而是主张将“所属国家”改成“治理当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9日 (一) 17:09 (UTC)
台湾首都改为中性的行政中心,台湾作为区别中国大陆的政治实体存在,但国际社会并不承认台湾为独立国家,现由中华民国实际管辖,中华民国相关法律条文清楚列明台湾为中华民国以下地区(台湾地区),以区别未被中华民国实际管辖的(大陆地区)。没有台湾国哪来的台湾首都?--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3月10日 (二) 06:12 (UTC)
- 这个段落所讨论的是“统治者”栏位。关于“首都”栏位,建议至Talk:台湾讨论或在此页另起新段落。--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10日 (二) 06:27 (UTC)
- 台湾主权毫无疑问属于中华民国,难道属于日本?还是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问题是哪个政权代表中华合法政府的问题。不熟悉历史的请回去念念书,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去问问你们的父母,问问你们的祖宗。--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7:53 (UTC)
- 台湾主权问题的疑问可大了。并且台湾主权问题从来都是一个法律问题,而非文化或祖宗问题,新加坡华人也源自于华夏文明,但他们的法律国籍是新加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8:24 (UTC)
- 楼上上不懂法律的中国广东人最好回去多念点书,别老是拿完全无效的什么祖宗出来丢脸,主权移转与归属可向来不是你个人或贵国说了算。--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8:51 (UTC)
- 台湾主权问题的疑问可大了。并且台湾主权问题从来都是一个法律问题,而非文化或祖宗问题,新加坡华人也源自于华夏文明,但他们的法律国籍是新加坡。--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8:24 (UTC)
- 台湾主权毫无疑问属于中华民国,难道属于日本?还是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问题是哪个政权代表中华合法政府的问题。不熟悉历史的请回去念念书,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去问问你们的父母,问问你们的祖宗。--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07:53 (UTC)
有用户在条目中增加了{{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但原本的表格仍然说“所属国家”,这与{{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是有矛盾的。建议将“所属国家”改成“治理当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10:49 (UTC)
@MStargazer:用户们对于是否要使用{{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模板没有共识,建议恢复先前的状态。--Matt Smith(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12:48 (UTC)
- @Matt Smith:已由用户Wildcursive 于2015-03-13T12:53:14 (UTC)移除。(我没意见)——凝(✉) 2015年3月13日 (五) 13:01 (UTC)
{{反對}}那种版本的列法。难不成各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控制岛屿亦一律平等列出主权争议模板?Matt Smith所强调的主权争议其实与此有别。采用一个模板时当考量可能比照之适用范围,并确保至少在台湾条目是进步而非退步。--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3月13日 (五) 12:54 (UTC)
编辑请求
请管理员将右边栏目台湾首都改为中性客观的行政中心。台湾首都一词敏感,首先台湾不是国家,不存在首都问题,其次行政中心既可以是国家行政中心(首都),也可以是区域行政中心(首府)等。--五峰山下(留言) 2015年4月7日 (二) 08:00 (UTC)
- 支持修改。右边infobox 写了“所属国家 中华民国”,但接下来却写“首都 台北市”……以及“国家简称 TW、TWN”也是莫名其妙,条目是介绍台湾还是中华民国(台湾)?(当前讨论版本)——凝(✉) 2015年4月12日 (日) 09:53 (UTC)
右侧表格的栏位名称“所属国家”改为“治理当局”
台湾岛的主权有争议,条目不宜断言其归属,建议改为“治理当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2日 (二) 10:35 (UTC)
以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没有人会质疑中华民国是台湾岛的“治理当局”,但却有人会质疑中华民国是台湾岛的“所属国家”。“所属国家”一词不中立,“治理当局”才是中立用语。若有用户有其他意见,敬请提出;若没有,则依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修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0:44 (UTC)
- (-)反对 WP:BIAS_POLITICS:“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写所属国家没有问题。--LHD(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1:32 (UTC)
- (*)提醒:请注意“较适合”三字,那只是与“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相比较的情况。如果与“治理当局”相比较,则变得较不适合了。“所属国家”直接断言主权;“治理当局”不涉及主权。--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3:49 (UTC)
- 不要自己增加前提,“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就已经直接说明不能写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写的时候当然只能出现中华民国,本来就不会出现的字眼何从比较?现在的状况就是WP:BIAS_POLITICS表明“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如果是“所属国家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直接违反“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写“所属国家为中华民国”,反而直接适用“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您计较“较适合”没有意义,因为仍然表明允许这种叙述,“不应”才是不行。--LHD(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5:46 (UTC)
- 方针中没有说的,阁下自己说就属于原创,不能拿来用在这里。那段方针只说比“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适合,并未说比“治理当局”适合。--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6:39 (UTC)
- 方针并未说比“治理当局”适合,也没有说“治理当局更适合”。方针已经说了“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台湾所属国家为中华民国”符合方针此句叙述,就没有必要更改。以上我的立场已表达完全,如同Kolyma之前所述,没有必要持续回应您的跳针(不断无视方针对自己提出理由冲突的叙述),我不再浪费时间回应,在您有完全不同的理由之前(您的现行理由是“违反方针”),我不会再回应,而对以“违反中立方针”这理由的异议将一直保留。--LHD(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6:53 (UTC)
- 我所说的方针是Wikipedia:中立的观点,而阁下却在说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应该是阁下在跳针。这个段落不是在讨论有没有地域中心,而纯粹是在讨论用语中不中立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7:19 (UTC)
- 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第一行开宗明义就说了,触犯地域中心即违反中立观点,逻辑上即可说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本身并不违反中立观点,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本身已允许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这当然也没违反中立观点。注意我不是指“不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即不违反中立观点”这种错误逻辑唷,而是“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明确指出可以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以白名单列出这件事”,如果“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违反中立观点,那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第一行的说明就自相矛盾无效了,但现状就是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已经得到社群共识通过,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方针。--LHD(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0:51 (UTC)
- 说明:目前本人暂时不再于此段落进行回复,但这不代表本人认同LHD的言论。--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2:38 (UTC)
- 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第一行开宗明义就说了,触犯地域中心即违反中立观点,逻辑上即可说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本身并不违反中立观点,而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本身已允许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这当然也没违反中立观点。注意我不是指“不违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即不违反中立观点”这种错误逻辑唷,而是“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明确指出可以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以白名单列出这件事”,如果“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违反中立观点,那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第一行的说明就自相矛盾无效了,但现状就是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已经得到社群共识通过,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方针。--LHD(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0:51 (UTC)
- 我所说的方针是Wikipedia:中立的观点,而阁下却在说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应该是阁下在跳针。这个段落不是在讨论有没有地域中心,而纯粹是在讨论用语中不中立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7:19 (UTC)
- 方针并未说比“治理当局”适合,也没有说“治理当局更适合”。方针已经说了“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台湾所属国家为中华民国”符合方针此句叙述,就没有必要更改。以上我的立场已表达完全,如同Kolyma之前所述,没有必要持续回应您的跳针(不断无视方针对自己提出理由冲突的叙述),我不再浪费时间回应,在您有完全不同的理由之前(您的现行理由是“违反方针”),我不会再回应,而对以“违反中立方针”这理由的异议将一直保留。--LHD(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6:53 (UTC)
- 方针中没有说的,阁下自己说就属于原创,不能拿来用在这里。那段方针只说比“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适合,并未说比“治理当局”适合。--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6:39 (UTC)
- 不要自己增加前提,“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就已经直接说明不能写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写的时候当然只能出现中华民国,本来就不会出现的字眼何从比较?现在的状况就是WP:BIAS_POLITICS表明“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如果是“所属国家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直接违反“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写“所属国家为中华民国”,反而直接适用“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您计较“较适合”没有意义,因为仍然表明允许这种叙述,“不应”才是不行。--LHD(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5:46 (UTC)
- (*)提醒:请注意“较适合”三字,那只是与“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相比较的情况。如果与“治理当局”相比较,则变得较不适合了。“所属国家”直接断言主权;“治理当局”不涉及主权。--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3日 (三) 13:49 (UTC)
恢复右侧表格的栏位名称“行政”
在右侧表格中,栏位名称“行政”在2013年11月20日被改为“所属国家”之前已经使用数年,而被改为“所属国家”之后仅一年半即引起争议。这显示“行政”一词是比较稳定的说法,较不易受到质疑。建议将栏位名称恢复为“行政”。--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2:38 (UTC)
- (-)反对没有必要,当前的写法没有问题,且未违反方针。另外,依WP:CON某个版本已长时间未被质疑,视同形成新的共识,也就是“现行的共识”就是所属国家,行政是“曾有的共识”,“曾有的共识”时间再长也不代表它比“现行的共识”较稳定较不受质疑(它就是被改变长达一年多而不再是现行的共识)。--LHD(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2:46 (UTC)
- 有必要,当前的写法有问题,因为它直接断言主权,违反方针Wikipedia:中立的观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2:59 (UTC)
- 重复一次没有违反中立观点,本身没有违反WP:NPOV的WP:BIAS_POLITICS直接指出这样写是可以的。我已于Talk:台湾#右侧表格的栏位名称“所属国家”改为“治理当局”说明很多次,不再赘叙,重复的质疑就免了,不会改变的我的解释。--LHD(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3:13 (UTC)
- 如先前所述,我所说的方针是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阁下却拿另一个方针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来套,颇像乱入。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的子段落海峡两岸政治的标题说得更清楚,它是在说PRC与ROC两者互相比较的情况。本段落并没有在比较PRC与ROC。--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3:54 (UTC)
- (~)补充:几经思考后,我仍然认为“治理当局”较合适,因此我放弃此段落的提议。至于“比较PRC与ROC两者的方针能不能用来处理这种不涉及比较PRC与ROC的议题”,请阁下自行决定要在这个段落还是下面的新段落继续解释或者甚至还要不要再解释,依阁下的方便。--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11:34 (UTC)
- 我已经讲N次了: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身不违反Wikipedia:中立的观点,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有明确表明可以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如果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是违反中立方针的,方针要写“不应”,而不能说出带有“可以”含意的字句如“较适合”(如果违反方针,何来较适合?违反就不能写了还较适合?),要与特定状况比较“才”能套用是您自己的论述,那句只是把“前者不能写,后者可以”接起来而已,没有设下前提。如果后者违反方针,那就是也用“不应”。又“违反方针”哪有“跟这个比起来没有违反的事,跟另一个比起来就有违反”这种状况?“跟A比起来,B违反方针”是您自己的论述,但现在是“方针直接表明B是可行的”,而且没有说“在与C比较之下‘才’可行”,没有前提限制。您的质疑只是换了一堆字,实质还是一样是认为有违反中立方针,并且不认同WP:BIAS_POLITICS可证明,而我的反对理由仍然不会变,依以上所述,没有问题,没有必要更改。“重复的质疑就免了”包含您说的要在某种比较状况下“才”不违反方针,我都回应完了。您讲N次一样的东西,我也只能回一样的文字浪费系统空间,没有意义,您和我对于WP:BIAS_POLITICS的解释不同,这件事以双方现有留言来看,应该不会改变了,您不认同我说没有违反中立方针,我也不会被说服有违反。--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07 (UTC)
- 是否只能适用于比较PRC与ROC两者的情况,除非到互助客栈询问,否则看来只能各说各话,那么就先搁著,如果其他方法解决不了,再到互助客栈。从其他角度来分析,那个方针只说“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并没有说它比“不涉及主权的写法”更适合,阁下也不会否认“不涉及主权的写法”比“涉及主权的写法”更中立吧?现在的争议正是因为条目中的写法直接断言主权的归属。--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35 (UTC)
- 不需要,在WP:BIAS_POLITICS已排除叙述为PRC的状况后(因为叙述为PRC的来源也极多,没有制定出WP:BIAS_POLITICS直接排除,整天就一堆人吵中立吵个没完),属于ROC的可靠来源量比重大到依WP:DUE,不需要受少数意见更改。--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43 (UTC)
- 阁下别忘了WP:DUE是与Wikipedia:可供查证相辅相成的,而Wikipedia:可供查证就有个子方针叫作“Wikipedia:可供查证#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无论阁下的来源再怎么多,若可被证明为错误资讯,就不应算入比重。--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5:06 (UTC)
- “若可被证明为错误资讯”也不是您说了算啊,而且WP:NPOV:“对于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哪怕一点点也不行。”--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8:54 (UTC)
- 当然不是你我说了算,而是由来源说了算。至于那段方针,我看得不是很懂,如果要应用在现在的讨论,请问是什么意思?有请阁下翻译成白话文。--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15 (UTC)
- 一万个来源明确表达A是B,而一百个来源说A不是B,且表达A是B的来源仍不断增加,“来源说了算”是哪方来源说了算?您选其中一个说了算,其他人选另一个,那一样没有结论。方针均为白话文,不知要翻译什么?如果您讨论的方法是还要大家为您一个字一个字像字典一样释意,不如直接把讨论搬到互助客栈去吧,我没有那个义务,看谁心情好时间够愿意这样作。--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26 (UTC)
- 就算有一万个来源声称甲把某样物品给了乙,但只要当事者甲澄清自己从未把该物品给予乙,那么那一万个来源就是错误资讯。所谓翻译成白话文,在这里是诙谐的说法,就是解释得更清楚之意,既然阁下不愿解释,那么我试着解读:“阁下以不合理的比重和非中立的行文表达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这不符合方针,因为方针说可供查证不能为不合理的比重和非中立的行文表达辩护。”这样的解释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46 (UTC)
- 问题是那一万个之中也有反过来澄清与之相反的叙述是错误,那一百个依您的逻辑也是错误了。您对方针解读一开始就错了,因为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是合理比重及中立<-合理比重及中立的原因已讲N遍。--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0:01 (UTC)
- 那一万个来源并非当事者甲所说的,何来“反过来澄清”呢?无论那一万个来源是这样说或那样说,只要当事者甲说自己没有把物品给予乙,那么那一万个来源就是错误资讯。阁下认为“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是合理的比重,但我认为若被证明为错误资讯,就不能够再用来计算比重,至于那种写法究竟中不中立,有待互助客栈解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0:28 (UTC)
- 不要老是替换概念,甲有没有把东西给乙,和某样东西现在属不属于乙是两件事情。东西现在属不属于乙,甲不是当事人,乙和某样东西(如果那东西有意志)才是。不要再提什么“只有讨论甲有没有给乙才能当作乙现在到底有没有那样东西的来源”,这种偷换概念我五个月前都跟你讲过了别想蒙混。每次每次每次您都不断重复过去讲过的东西,我没有义务一直帮您复习,您也别以为只要一直重复到别人不想理您,就是没有人反对而形成共识了。我的反对立场在第一次回应就讲完了且不会改变,我不再浪费人生回复您在这次讨论的留言。--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42 (UTC)
- 不要对别人乱扣帽子,这种行为可被视为诬蔑,我就事论事,无意图去替换什么概念。“甲有没有把东西给乙”和“东西现在属不属于乙”,单就字面上来看,虽然是两件事情,但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关联性呢?阁下岂能忽视这个关联性?另外,如果“当事者”一词容易产生混淆,也可以用“主人”一词代替(意指当时的主人)。--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2:35 (UTC)
- 不要老是替换概念,甲有没有把东西给乙,和某样东西现在属不属于乙是两件事情。东西现在属不属于乙,甲不是当事人,乙和某样东西(如果那东西有意志)才是。不要再提什么“只有讨论甲有没有给乙才能当作乙现在到底有没有那样东西的来源”,这种偷换概念我五个月前都跟你讲过了别想蒙混。每次每次每次您都不断重复过去讲过的东西,我没有义务一直帮您复习,您也别以为只要一直重复到别人不想理您,就是没有人反对而形成共识了。我的反对立场在第一次回应就讲完了且不会改变,我不再浪费人生回复您在这次讨论的留言。--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42 (UTC)
- 那一万个来源并非当事者甲所说的,何来“反过来澄清”呢?无论那一万个来源是这样说或那样说,只要当事者甲说自己没有把物品给予乙,那么那一万个来源就是错误资讯。阁下认为“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是合理的比重,但我认为若被证明为错误资讯,就不能够再用来计算比重,至于那种写法究竟中不中立,有待互助客栈解决。--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0:28 (UTC)
- 问题是那一万个之中也有反过来澄清与之相反的叙述是错误,那一百个依您的逻辑也是错误了。您对方针解读一开始就错了,因为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是合理比重及中立<-合理比重及中立的原因已讲N遍。--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0:01 (UTC)
- 就算有一万个来源声称甲把某样物品给了乙,但只要当事者甲澄清自己从未把该物品给予乙,那么那一万个来源就是错误资讯。所谓翻译成白话文,在这里是诙谐的说法,就是解释得更清楚之意,既然阁下不愿解释,那么我试着解读:“阁下以不合理的比重和非中立的行文表达将台湾描述成属于中华民国,这不符合方针,因为方针说可供查证不能为不合理的比重和非中立的行文表达辩护。”这样的解释如何?--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46 (UTC)
- 一万个来源明确表达A是B,而一百个来源说A不是B,且表达A是B的来源仍不断增加,“来源说了算”是哪方来源说了算?您选其中一个说了算,其他人选另一个,那一样没有结论。方针均为白话文,不知要翻译什么?如果您讨论的方法是还要大家为您一个字一个字像字典一样释意,不如直接把讨论搬到互助客栈去吧,我没有那个义务,看谁心情好时间够愿意这样作。--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26 (UTC)
- 当然不是你我说了算,而是由来源说了算。至于那段方针,我看得不是很懂,如果要应用在现在的讨论,请问是什么意思?有请阁下翻译成白话文。--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15 (UTC)
- “若可被证明为错误资讯”也不是您说了算啊,而且WP:NPOV:“对于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实甄选和行文表达乃至个人观点,都不能以可供查证与可列明来源作为为之辩护的理由,哪怕一点点也不行。”--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8:54 (UTC)
- 阁下别忘了WP:DUE是与Wikipedia:可供查证相辅相成的,而Wikipedia:可供查证就有个子方针叫作“Wikipedia:可供查证#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无论阁下的来源再怎么多,若可被证明为错误资讯,就不应算入比重。--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5:06 (UTC)
- 不需要,在WP:BIAS_POLITICS已排除叙述为PRC的状况后(因为叙述为PRC的来源也极多,没有制定出WP:BIAS_POLITICS直接排除,整天就一堆人吵中立吵个没完),属于ROC的可靠来源量比重大到依WP:DUE,不需要受少数意见更改。--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43 (UTC)
- 是否只能适用于比较PRC与ROC两者的情况,除非到互助客栈询问,否则看来只能各说各话,那么就先搁著,如果其他方法解决不了,再到互助客栈。从其他角度来分析,那个方针只说“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并没有说它比“不涉及主权的写法”更适合,阁下也不会否认“不涉及主权的写法”比“涉及主权的写法”更中立吧?现在的争议正是因为条目中的写法直接断言主权的归属。--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35 (UTC)
- 我已经讲N次了: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身不违反Wikipedia:中立的观点,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有明确表明可以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如果台湾视为中华民国的一部是违反中立方针的,方针要写“不应”,而不能说出带有“可以”含意的字句如“较适合”(如果违反方针,何来较适合?违反就不能写了还较适合?),要与特定状况比较“才”能套用是您自己的论述,那句只是把“前者不能写,后者可以”接起来而已,没有设下前提。如果后者违反方针,那就是也用“不应”。又“违反方针”哪有“跟这个比起来没有违反的事,跟另一个比起来就有违反”这种状况?“跟A比起来,B违反方针”是您自己的论述,但现在是“方针直接表明B是可行的”,而且没有说“在与C比较之下‘才’可行”,没有前提限制。您的质疑只是换了一堆字,实质还是一样是认为有违反中立方针,并且不认同WP:BIAS_POLITICS可证明,而我的反对理由仍然不会变,依以上所述,没有问题,没有必要更改。“重复的质疑就免了”包含您说的要在某种比较状况下“才”不违反方针,我都回应完了。您讲N次一样的东西,我也只能回一样的文字浪费系统空间,没有意义,您和我对于WP:BIAS_POLITICS的解释不同,这件事以双方现有留言来看,应该不会改变了,您不认同我说没有违反中立方针,我也不会被说服有违反。--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07 (UTC)
- 重复一次没有违反中立观点,本身没有违反WP:NPOV的WP:BIAS_POLITICS直接指出这样写是可以的。我已于Talk:台湾#右侧表格的栏位名称“所属国家”改为“治理当局”说明很多次,不再赘叙,重复的质疑就免了,不会改变的我的解释。--LHD(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3:13 (UTC)
- 有必要,当前的写法有问题,因为它直接断言主权,违反方针Wikipedia:中立的观点。--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2:59 (UTC)
LHD在编辑摘要栏说:“栏位本身名称已长达一年半未有变动”[1]、“新的版本长达一年半未被质疑,可视为已达共识”[2],一查就知道乱讲一通。自从Bigmorr于2013-11-20 05:51从“行政”改变为“所属国家”后,“中华民国”这栏位一年半来不知道被更改了多少次,连我都算不出来,底下只是“一部分”的例子。
2013年11月20日 (三) 05:51 (Bigmorr首先将“行政”改为“所属国家”,定名中华民国)[3]
2013年11月26日 (二) 14:34 (不到一周,“所属国家”就被改为“台湾民主共和国”)[4]
2013年12月24日 (二) 02:04 (“所属国家”被改为“台湾共和国”)[5]
2014年11月24日 (一) 04:25 (“所属国家”被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6]
2014年12月16日 (二) 08:47 (“所属国家”又被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7]
2015年2月7日 (六) 00:44 (“所属国家”又被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8]
2015年4月6日 (一) 08:33 (“所属国家”被改为“台湾”)[9]
2015年5月16日 (六) 12:14 (“所属国家”又被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0]
还有很多没有列出来,编辑战互相回退的部分也没有列出来,这叫做“栏位本身名称已长达一年半未有变动”、“新的版本长达一年半未被质疑,可视为已达共识”???
有谁还看不出来改成“所属国家”,政治宣示的效应正是开启编辑战的原因。--Barter84(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12:40 (UTC)
- 您还是混为一谈,“栏位名称”叫“所属国家”已长时间无争议而形成共识,您讲的是“所属国家这个栏位的内容”常被改,那是“栏位内容”的争议,不是“栏位名称”的争议。--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4:07 (UTC)
- “行政”(治权)和“所属国家”(主权)的定义不同,像中华民国宣示南海诸岛的全部“主权”和各南海诸岛实际控制国(治权)的定义不同就知道了,争议情况下的“所属国家”是各国的政治宣示,然主权的归属需要有国际条约的约束力做支撑,不是单方面说了就算数。“所属国家”和“栏位内容”在编辑者的眼中都是一体的。将“所属国家”栏位单独称为共识的说法,真实目的就为了包裹“栏位内容”里的中华民国,要是中华民国被改掉就立即回退(详见该版本历史),将这种称为共识,却又强力回退的做法,逻辑性比“一中各表”还差。--Barter84(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35 (UTC)
- 自从“栏位名称”被改为“所属国家”后(2013年11月20日),第一次“栏位名称”被更改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 (六) 01:17[11]--Barter84(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35 (UTC)
- 得了吧,“属于台湾(民主)共和国”这是几乎没可靠来源证实的虚假资料,哪来所谓争议,一下就被回退也没人讨论支持;PRC更不用说,WP:BIAS_POLITICS直接说不能写。这两个您所谓的“争议”及其他的修改都很快被排除,也没什么人用具体理由帮腔。所请“所属国家”和“栏位内容”在编辑者的眼中都是一体的...您自己认为一体,不代表其他人也这样认为,完毕。--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50 (UTC)
- 你说不是争议就不是争议?此栏位已经被改了数十次,不只一次又一次的被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次又一次的被改成“台湾”,也包括被改成“非法的中华民国”、“台湾地位未定论”、“中华民国(军事占领)”......这些都是别人家改的,你可以指控他们都是来乱的,然而事出必有因,你有没有检讨过自己?问题的答案我已经写在上头(2015年6月4日 (四) 12:40的编辑),如果你执意硬碰硬不想改回,又自认时间很多,就每天盯着版面回退别人的修改吧!--Barter84(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7:00 (UTC)
- 五毛,你乱够了没有?--36.225.98.147(留言) 2016年4月1日 (五) 03:12 (UTC)
- 得了吧,“属于台湾(民主)共和国”这是几乎没可靠来源证实的虚假资料,哪来所谓争议,一下就被回退也没人讨论支持;PRC更不用说,WP:BIAS_POLITICS直接说不能写。这两个您所谓的“争议”及其他的修改都很快被排除,也没什么人用具体理由帮腔。所请“所属国家”和“栏位内容”在编辑者的眼中都是一体的...您自己认为一体,不代表其他人也这样认为,完毕。--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11:50 (UTC)
右侧表格的栏位名称“所属国家”改为“治理当局”
原因与往上第二个同名段落的原因相同,再以[[台灣統治者|治理當局]]
的方式将标题连结到对应的条目,显示为这样的标题:治理当局。--Matt Smith(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11:32 (UTC)
- 不需要。--LHD(留言) 2015年6月5日 (五) 09:14 (UTC)
@LHD:阁下以前说过有大量来源显示台湾属于中华民国,请阁下说明是哪些“大量来源”。--Matt Smith(留言) 2015年7月9日 (四) 12:51 (UTC)
- 没有必要陪您讨论,因为我反对所持的主要理由是当前叙述合乎WP:BIAS_POLITICS而未违反中立,既然在之前讨论您无法接受此主要理由,我何必花时间陪您讨论次要理由?何况您本来连次要理由也没接受,何必再问我?--LHD(留言) 2015年7月9日 (四) 14:34 (UTC)
编辑请求:修正失效的重编国语辞典连结
教育部电子辞典(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台”(ㄧˊ)连到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A5x&pieceLen=50&fld=1&cat=&ukey=1462665609&serial=1&recNo=9&op=f&imgFont=1 但教育部的辞典连结是不能分享的。可否考虑连到 https://www.moedict.tw/%E5%8F%B0 ? AudreyTang(留言) 2015年7月5日 (日) 03:26 (UTC)
- moedict作为来源,可靠度不如政府官方的,我已修改用异体字字典旧版,各字有独立页面。--LHD(留言) 2015年7月5日 (日) 04:14 (UTC)
- 好的,感谢! AudreyTang(留言) 2015年7月16日 (四) 15:19 (UTC)
关于蓝绿、中国史观与台独史观问题
关于蓝绿、中国史观与台独史观等问题,维基中目前有很多内容的叙述偏颇。
本条目中前面说到:台湾逐渐脱离过往戒严时代形塑的大中国史观,发展出以台湾为中心的多元文化主义 ,此处有三点偏颇及有悖于事实:
- 一,台湾人的中国史观,并非只是戒严时代所塑,清朝台湾未割让给日本前就有,而且日本占据时期绝大多数精神上不屈服的台湾人仍然是中国史观。战后台湾回归中国,肯定会去除日本皇民意识(这部分人只占极少数),重塑中国史观(民国和清朝比有所演进),所以不能仅仅说是戒严时代重塑。
- 二,名词的使用,中国史观就用中国史观,不用说成大中国史观,况且加上台湾的中国并非很大。真正更大的大中国史观,可能会认为中国的藩属国,例如越南,朝鲜、日本、琉球等,皆为大中国的范围。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不能用台湾意识的名词来包装台独的内容。例如我是四川人、福建人或者苏州人,我的四川意识、福建意识或者苏州意识,并不是川独、福独或者苏独。
- 三,因为此处台湾意识指向了台湾主体性,总之是不恰当的名词来包装了台独的内容,准确地说应该是台湾独立意识或者台湾国家意识,因此,发展出以台湾为中心的多元文化主义,意思就是 发展出以台湾独立国家意识为中心的多元文化主义,这不符合事实,多元文化主义并非以台湾独立国家意识为中心,目前台湾是蓝绿对立,况且法律承认的是中华民国,而非台湾国。
欢迎讨论。维基上的相关内容及用词,都要重新检讨、修正。 -- 中国台湾有前途(留言) 2015年8月29日 (六) 07:30 (UTC)
这部分内容我修改的版本:
随着解严以来政治上的自由化与民主化,造成以泛蓝与泛绿为首的政党政治、统独争议、及公民社会的形成,台湾文化呈现相容并蓄的面貌。台湾目前的多元中,泛蓝和泛绿两元对立成为一大社会景观,泛绿思潮指脱离清朝已经存在并在民国34年台湾回归以后重塑的中国史观的台独思潮,泛蓝则传承和坚持中国史观,加之外部影响因素的存在,台湾的前途甚不明朗,意识形态的冲突不仅影响人民的心情,更造成产业的相对衰落,社会经济发展活力的恢复仍是台湾前途的一大关键。
请讨论。后面部分可能需要精简。 -- 中国台湾有前途(留言) 2015年8月29日 (六) 07:34 (UTC)
- 讨论页是讨论条目内文写法是否符合WP:方针,不是实质讨论某件事的对错,以上留言对于讨论帮助不大,没有来源就是原创研究。那句已经挂上疑似WP:原创研究的模版了,请各方找出WP:可靠来源去佐证自己的观点,或是都没人找到,一定时间后就把那段直接移除即可。--LHD(留言) 2015年8月29日 (六) 07:37 (UTC)
- 要顺便提及的是,有来源的内容,并非就不是荒唐的,例如这些年台独者炮制的不少文章就有太多明显很荒唐的内容。我写的内容,相关资料如汗牛充栋。有空再陆续修改、补充。 --中国台湾有前途(留言) 2015年8月29日 (六) 07:43 (UTC)
楼上在讲什么鬼话?,你们统派满满都是假造的数据,也敢拿出来说话?--36.225.99.217(留言) 2016年1月6日 (三) 08: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