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義
三民主義, 即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又稱「孫文學說」、「國父思想」、「總理遺教」[1][2],是由中華民國國父暨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提出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國民黨立黨的基本思想,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言則以「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稱呼,並被納入《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註 1]。
1905年,孫在《〈民報〉發刊詞》中闡明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主張同時進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1924年1月至8月,孫中山在廣州每週作一次演講,共計16講,講稿滙編成《三民主義》一書[3]。
孫中山表示:「兄弟所主張的三民主義,實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學說,順應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個結晶品。」[4]「余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取歐美之民主以為模範,同時仍取數千年前舊有的中國文化而融之;發揚吾固有文化,並吸收世界文化而光大之,以期與諸民族並駕於世界。」[5]
此綱領在歷年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多次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表述,皆有所改變和發展,而國民黨人與學者對三民主義也有不同的解讀。[6][7]
歷史
編輯理念提出
編輯三民主義,是隨著孫中山為中國國民革命的推展而產生,並且因為中國時局變化而有所增補。三民主義的雛形,是由於孫中山在經歷倫敦蒙難一事之後,利用滯英期間[8],拜訪大英圖書館研讀相關書籍,並且參訪英國當地建築、知名人士學者、展覽、文化風俗,而有所啟發。[9]
據劉成禺回憶[10],1904年,孫中山在舊金山「曾論及設會必先有主義」。當時,民族、民權主義之名已經確定,孫中山苦苦思索第三主義,劉成禺「進曰:『中國俗語,事不過三,所謂智仁勇,所謂土地人民政事,君子三畏三變,正德利用厚生。』」言及於此,孫中山「先生推案而起曰:『得之矣,第三主義定為民生主義,本汝言厚生意也。意義包括宏大,俄之虛無共產,德之國家社會政策,英、美、法之社會主義,皆在民生主義涵蓋之下,推廣之,將成世界主義矣。』」[註 2]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從此確定。
1905年,孫中山在《〈民報〉發刊詞》中闡明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主張同時進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推翻清朝君主專制制度,建立中華民國[11]:52。在發刊詞中,孫中山認為歐陸列強的發達,為民族、民權、民生循序實踐而成。而中國要跟進,則需吸收宣揚最進步理想的知識於人心並且實行,這就是民報的職責。[12]同年12月香港《民國日報》代售《民報》廣告,該報社社長、革命黨員馮自由,認為「提倡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一語冗長不便,首以「三民主義」代稱[13]。1906年12月2日,孫中山在日本東京民報一週年紀念會發表「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為題的演講,內容是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的雛形。
系列十六講
編輯孫中山關於三民主義的書稿在1922年陳炯明的部隊進攻廣州大總統府時失落,目前可以看到的印行材料,最早的是1905年的〈同盟會宣言〉。
聯俄容共後,孫中山認為國民黨員「極需三民主義之奧義,五權憲法之要旨。」[14]於是在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期間,決定系統講演三民主義,以確保黨內思想的穩固。[註 3]1924年1月到8月間,孫中山在廣州高等師範學院,透過演講的方式,每星期一次,有系統地介紹三民主義,作了16次講演。分別有民族主義六講、民權主義六講、民生主義四講(未完成,原計畫講六講),由黃昌穀全程速記、翻譯。這是他一生宣講三民主義的最後、也是最有系統、最詳盡的篇章[15]。演講中,孫中山公開批評馬克思及其階級鬥爭學說,指出中國社會的實業經濟程度尚不發達,中國只可「師馬克思之意」,絕不可「用馬克思之法」[16]。孫中山在多次講演和宣言中指出:他所領導的政黨和運動須達到三個目的:進行民族革命以實現民族主義,進行政治革命以實現民權主義,進行社會革命以實現民生主義,他又認為最後一個目的,最好用改良的方法逐步實現,而避免一次革命。
1924年內,國民黨「本黨宣傳部所編三民五權之宣傳品,不下數十種,傳布於海內外者,達一百萬冊以上。」[17]1925年1月1日,孫中山抵北京後即病發,住進協和醫院治療,經西醫診斷為肝癌末期,同年3月12日,孫中山在北京逝世,享年58歲,對三民主義的闡述從此劃上休止符。
要點
編輯民族主義
編輯孫中山說:「民族主義,實吾先民所遺留,初無待於外爍者也。」[18]「中國退化到現在地位的原因,是由於失去了民族精神。」「如果不想方法來恢復民族主義,中國將來不但是要亡國,或者要亡種。」[19]
民族獨立
編輯民族主義對內而言,是謀求中國獨立於滿族專制。1906年,孫中山講演時說:「民族主義,並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許那不同族的人來奪我民族的政權。」「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滿洲人滅我們的國,主我們的政,定要撲滅他的政府,光復我們民族的國家。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恨滿洲人,是恨害漢人的滿洲人。」[20]一旦「新政府既成立」,則滿族「與我漢族同生息於共和政體之下為致足樂矣。」[21]民國成立後,南北統一,「五族共和」。1912年國慶紀念日,孫中山撰文祝賀:「中國仍為整個之單一國家,且將永遠如是也。」「余敢斷言,將來必有一偉大、統一、永久之中華民國出現,且民國現已存在矣。」[22]民族主義對外而言,是要恢復中國在國際上的獨立地位,甚至「濟弱扶傾」。「現在歐風東漸,安南便被法國滅了,緬甸被英國滅了,高麗被日本滅了,所以中國如果強盛起來,我們不但是要恢復民族的地位,還要對於世界負一個大責任。」「去恢復民族的地位,在十年之內,就可以把外國的政治經濟和人口增加的種種壓迫和種種禍害,都一齊消滅。」[23]
建構國族
編輯1919年後,經歷了二次革命(1913)、第一次護法(1917)失敗的孫中山,開始系統闡述其「三民主義」,同時對「五族共和」展開批判。孫中山解釋說:「就中國的民族說,總數是四萬萬人,當中參雜的不過是幾百萬蒙古人,百多萬滿洲人,幾百萬西藏人,百幾十萬回教之突厥人。外來的總數不過一千萬人。所以就大多數來說,四萬萬中國人可以說完全是漢人。」[24]又說:「今日我們講民族主義,不能籠統講五族,應該講漢族底民族主義。」「彼滿洲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無自衛能力底表徵。然提撕振拔他們,仍賴我們漢族。兄弟現在想得一個調和的方法,即拿漢族來做個中心,使之同化於我。」「仿美利堅民族底規模,將漢族改為中華民族,組成一個完全底民族國家,與美國同為東西半球二大民族主義的國家。」[25]「並且要把中華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後民族主義乃為完了。」[26]由此可見,孫中山從「驅逐韃虜」到「中華民族」的轉變,出於對列強染指中國邊疆的警戒[註 4],以及同美國文明世界平起平坐之決心,屬於視野上升的表現。
人口理論
編輯孫中山發現,「自古以來,民族之所以興亡,是由於人口增減的原因很多,此為天然淘汰。」[27]以當時的中國而言,「各國人所以一時不能來吞併的原因,是由他們的人口和中國的人口比較,還是太少。」[28]認為人口多寡,牽繫國家興亡,並且駁斥了中國人滿為患的說法。他說,法國有四千萬人口,「因為能夠改良農業」,所以人人都能溫飽。中國人口有四萬萬,雖比法國多十倍,但土地面積比法國大二十倍,「如果能夠仿效法國來經營農業、增加出產,所生產的糧食,至少要比法國多二十倍」,「法國現在可以養四千萬人,我們中國至少也應該可以養八萬萬人」,甚至可以做到「全國人口不但是不怕饑荒,並且可以得糧食的剩餘,可以供給他國。」[29]孫中山談及中國發達的潛力,說:「中國不到十年,便可以變成日本。照中國人口多與領土大,中國至少可以變成十個日本。」[30]為此更制定「殖邊移民」計劃,謀求地區全面發展:「假定十年之內,移民之數為一千萬,由人滿之省徙於西北,墾發自然之富源,其普遍於商業世界之利,當極浩大。」[31]
文化保守主義
編輯孫中山警覺到「現在受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勢力,此刻橫行中國。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32]以文學革命為例,孫中山並不支持白話詩,反而欣賞古詩簡練典雅,認為「中國詩之美,超越各國,如三百篇以逮唐宋名家,有一韻數句,可演為彼方數千百言而不盡者。」「今倡為粗率淺俚之詩,不復求二千餘年吾國之粹美,或者人人能詩,而中國已無詩矣。」[33]針對共產主義思潮,孫中山告訴馬林,他對部分青年刻意模仿蘇俄的作法不以為然,並反問「為什麼青年要從馬克思那裡尋求靈丹妙藥,從中國的古典著作中不是也能找到馬克思主義的基本思想嗎?」[34]他說:「中國有一個道統,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相繼不絕,我的思想基礎就是這個道統。」[35][註 5]對於陳獨秀「在學界倡言,謂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為絕無學理的根據,指斥我黨為落伍的政黨。」孫中山批評「此乃中國少年學生自以為是,及一時崇拜俄國革命過當之態度。」[36]
民權主義
編輯1905年中國同盟會成立時,孫中山解釋「革命黨宗旨不專在排滿,當與廢除專制、創造共和並行不悖。」[37]1906年,孫中山便已在《民報》創刊周年大會上介紹了五權憲法、權能區分的內容。
五權憲法
編輯五權憲法,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另設監察、考試權。孫中山認為西方代議制中的國會權力過大,「現在立憲各國,沒有不是立法機關兼有監督的權限。」「比方美國糾察權歸國會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頫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除非有雄才大略的總統,如林肯、麥堅尼、羅斯福等才能達到行政獨立之目的。」[20]故將監察權獨立出來,又另外增設考試權,「必須合格之人,方得有效。這法可以除卻盲從濫舉及任用私人的流弊。」[38][註 6]與三權分立的「相互制衡」不同,孫中山主張五權各司其職,實現「萬能政府」[39],如「在窩內的蜜蜂,不許有損人利己的事,必要井井有條。」[40]孫中山解釋說:「治理國家,權和能一定要分開。」[41]「國家的政治根本上要人民有權,至於管理政府,便要付之有能的專門家。」[42]「請了專門家,一舉一動都要牽制,不許他們自由行動,國家還是難望進步。」假如各院職員失職,監察院可以依法彈劾,人民擁有選舉、罷免、創制和複決四權,亦能隨時「罷免他們,收回國家的大權。」[43][註 7]
權能區分
編輯孫中山注意到,過去由於「政府的力量過大,人民便不能管理政府,要被政府來壓迫。從前被政府壓迫太過,所受的痛苦太多,現在要免去那種壓迫的痛苦,所以不能不防止政府的能力。」[44]以至於學者多數主張「有限政府」。孫中山推究其原因,在於代議制屬於間接民主,「各國所行的民權,只有一個選舉權。這就是人民只有一個發動力,沒有兩個發動力。只能夠把民權推出去,不能夠把民權拉回來」,對於選舉出來的人「究竟是賢與不肖,便沒有別的權去管他」,於是人們「總是怕政府的能力太大,不能拉回,反常常想方法去防止。」[45]孫中山認為,在民主制度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政府的力量是否過大,而在於人民能否控制政府。因此提出具有選舉、罷免、創制和複決權力的直接民權,「用人民的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那才算是一個完全的民權政治機關。」[46]孫中山宣稱:這「是世界上學理中第一次的發明……從前歐美的學者都沒有發明過。」[47]。
縣級自治
編輯1916年袁世凱病亡,孫中山反思「民國建設後,政治尚未完善。政治之所以不完善,實地方自治未發達。若地方自治既完備,國家即可鞏固。」[48]1919年時說:「立國根本在人民先有自治能力,所以地方自治為最重要之一事,現應從一鄉一區推而至於縣一省一國,國家才有希望。」[49]1922年又說:「實行之次第,則莫先於分縣自治。蓋無分縣自治,則人民無所憑着,所謂全民政治,必無由實現。無全民政治,則雖有五權分立、國民大會,亦終末由舉主權在民之實也。以是之故,吾夙定革命方略,以為建設之事當始於一縣,縣與縣聯,以成一國。如此,則建設之基礎在於人民,非官僚所得而竊,非軍閥所得而奪。」[50]孫中山反對聯省自治,乃因為省級範圍過大,容易養成軍閥獨裁。[註 8]他解釋說:「代議政體旗幟之下,吾民所享者只一種代議權耳。若底於直接民權,則有創製權、廢制權、退官權。但此種民權,不宜以廣漠之省境施行之,故當以縣為單位。」「如是數年,必有一莊嚴燦爛之中華民國發現於東大陸,駕諸世界共和國之上矣。」[51]
共和道統
編輯當革命之初,許多人以為「革命」不過改朝換代,孫中山則強調「革命之名詞,創於孔子」[52],「夫世界古今何為而有革命,乃所以破除人類之不平等也。孔子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命之時,義大矣哉。」[53]他與宮崎寅藏談論中國革命時說:「人或雲共和政體不適支那之野蠻國,此不諒情勢之言耳。共和者,我國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遺業也。我國民之論古者,莫不傾慕三代之治,不知三代之治實能得共和之神髓而行之者也。」[54]孫中山反覆強調:「我國數千年歷史中,最善政體莫如堯舜。蓋堯舜之世,亦為今日之共和政體,公天下於民。何以見之?即堯以舜賢而讓位於舜,舜以禹賢而讓位於禹也。」[55]又說:「堯舜之政治,名義上雖然用君權,實際上是行民權。」[56]「這項公天下的道理,便是三民主義中第二項的民權主義……就是把政權公之於天下。我們中國二千多年以前,孔子便有這個思想。」[57][註 9]戴季陶稱讚孫中山:「先生的思想,完全是中國的正統思想,就是繼堯舜以至孔孟而中絕的仁義道德的思想。」「先生是二千年以來中絕的中國道德文化的復活。」[58]
民生主義
編輯孫文給民生主義下的定義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民眾的生命。」[59]「民生主義,就是要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謀生活。人人有了平等的地位去謀生活,然後中國四萬萬人才可以享幸福。」[60][註 10][註 11]
平均地權
編輯平均地權的程序有四:規定地價、照價收稅、照價收買和漲價歸公。其中照價收稅源自亨利·喬治的「單一地價稅」理論,而亨氏又受到宣揚合作主義的蒲魯東,以及社會民主主義的拉薩爾學派影響。[61]孫中山說:「求平均之法,有主張土地國有的。但由國家收買全國土地,恐無此等力量,最善者莫如完地價稅一法。」[62]「地價應該由地主自己去定」,「如果地主以多報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價收買,吃地價的虧;如果以少報多,他又怕政府照地價抽稅,吃重稅的虧。在利害兩方面互相比較,他一定不情願多報,也不情願少報,要定一個折中的價值,把實在的市價報告到政府。」[16]漲價歸公主張則承襲約翰·密爾,其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63]提到對地價增值加以課稅,因為地價上升是由地主改良和社會改良所致,扣除地主增值的部分後應該歸還社會。[64]孫中山說:「像現在的新都市一樣,日日有變動,那種地價便要增加幾千倍,或者是幾萬倍了。推到這種進步和改良的功勞,還是由眾人的力量經營而來的。所以由這種改良和進步之後所漲高的地價,應該歸之大眾,不應該歸之私人所有。」[16]
節制資本
編輯1905年,孫中山便指出:「歐美強矣,其民實困,觀大同盟罷工與無政府黨、社會黨之日熾,社會革命其將不遠。」[65]1912年又說:「美國大資本家擅經濟界之特權,牛馬農工,奴隸負販,專制既甚,反抗必力,伏流潛勢,有一發而不可抑者。蓋資本家之專制與政府之專制,一也。」[66]貧富懸殊的根源之一就是壟斷。資本集中始於自由競爭,結果卻常常導致壟斷。孫中山說:「彼司密亞當派之經濟學者,謂競爭為最有利益之主因,為有生氣之經濟組織。」「然可確證者,近代經濟之趨勢,適造成相反之方向,即以經濟集中代自由競爭也。」「大公司多屬私有,其目的在多獲利益,待至一切小製造業皆為其所壓倒之後,因無競爭,而後各物價值增高,社會上實受無形之壓迫也。」[67]節制資本的辦法,一是將具有壟斷性質的行業,如銀行、交通、礦山等部門交由國家,「仿合作制度組織之」,工人領取工資,資本家按投資比例的多少分配紅利。[68][註 12]二是通過徵收直接稅,「多征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行這種稅法,就可以令國家的財源多是直接由資本家而來。」[59]
利用外資
編輯孫中山冀求開展國家建設,然而當時中國貧窮落後,資本、人才、技術稀缺,孫中山「以為三項皆須利用外人:因(一)我無資本,利用外資;(二)我無人才,利用外國人才;(三)我無良好方法,利用外人方法。」[69]孫中山支持外資參與生產,而杜絕其參與投機,言及部分人「至中國一言及外債,便畏之如𨠄毒,不知借外債以營不生產之事則有害,借外債以營生產之事則有利。」「中國內地煤礦工人,每日所挖不足一噸,其生產力甚少。若用機器,至少可加十數倍。生產加十數倍,則財富亦加十數倍,豈不成一最富之國?」[70]孫中山認為在一個發展落後的國家,只有一個全面的整個的,而非枝節的片斷的工業化計劃才是真正可以成功的。[71]因此他呼籲「萬眾一心,舉國一致,而歡迎列國之雄厚資本、博大規模、宿學人才、精煉技術,為我籌劃,為我組織,為我經營,為我訓練。則十年之內,我國之大事業必能林立於國中。我實業之人才,亦同時並起。十年之後,則外資可以陸續償還,人才可以陸續成就,則我可以獨立經營矣。」「十年之內,吾實業之發達,必能並駕美歐矣。」[72]
生產分配社會化
編輯孫中山說:「所謂要實行民生主義,緣因於貧富不均。」[73]「民生主義的事實,最要緊的是均貧富。」[74]「文明之福祉,國民平等以享之。」[75]「俾全國之人無一貧者,同享安樂之幸福,則仆之素志也。」[76]孫中山批評「英國財富多於前代不止數千倍,人民的貧窮甚於前代,也不止數千倍。並且富者極少,貧者極多。」「善果被富人享盡,貧民反食惡果。」「貧富不均竟到這地步,平等二字已成口頭話了。」[77]說:「我們革命之後要實行民生主義,就是用國家的大力量,買很多的機器,去開採重要礦產……把全國大礦業、大工業、大商業、大交通都由國家經營。國家辦理那些大實業,發了財之後,所得的利益讓全國人民都可以均分。」[78]並由生產資料的社會化,實現普遍的社會福利:「我們實行民生主義,國家發了大財,將來不但是要那一般平民能夠讀書,並且要那一般平民有養活。壯年沒有工做的,國家便多辦工廠,要人人都有事業。老年不能做工的,又沒有子女親戚養活的,所謂鰥寡孤獨四種無告的人民,國家便有養老費。國家的大作用,就是設官分治,替人民謀幸福。」[79]
後世演變
編輯雖然孫中山於1925年逝世,但國民黨內對於三民主義的闡揚與實踐,仍有國民黨員實行。戴傳賢以《孫文主義之哲學的基礎》、《國民革命與中國國民黨》開出三民主義理論研究第一響。
戴季陶主義
編輯孫中山逝世後,國民黨理論家戴季陶為與黨內的共產主義思潮相抗衡,開始了對三民主義的系統性詮釋,相繼出版了《孫文主義之哲學的基礎》、《國民革命與中國國民黨》和《民生哲學系統表》等書冊,反對「階級鬥爭」,而主張階級合作,認為「階級的對立,是社會的病態,並不是社會的常態,這一種病態,即不是各國都一樣,所以治病的方法,各國也不能同。中國的社會,就全國來說,即不是很清楚的兩階級對立,就不能完全取兩階級對立的革命方式,更不能等到有了很清楚的兩階級對立才來革命。中國的革命與反革命勢力的對立,是覺悟者與不覺悟者的對立,不是階級的對立,所以我們是要促起國民全體的覺悟,不是促起一個階級的覺悟。」[58]並同時提出,國民黨不是資產階級政黨,而是代表全民利益的黨,提倡「應該在目前這個時候,就努力做公共幸福的事業。要學英國資本家『階級退讓』的精神,不要步俄國資本家『階級壓迫』的後塵,使中國可以循社會民主主義的正軌,向平和、文明的方面進步,免除激切的社會革命危險。」[80]
三民主義的連環性
編輯胡漢民總結孫中山的三民主義[81][註 13][註 14][註 15][註 16][註 17],發現「(一)民族主義,必須要是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的民族主義,才不會變為帝國主義。(二)民權主義,必須要是民族主義和民生主義的民權主義,才不會變為虛偽的資產階級的民主政治。(三)民生主義,必須要是民族主義和民權主義的民生主義,才不會變成資本主義。」認為三民主義不是三個主義分立,乃是一個主義的三方面,「而可操世界革命成功之左券的,唯有整個的連環的三民主義。三民主義的相互關係,正如三個小環扣合起來的一個大連環。」並據此批評共產國際參預殖民地解放運動,「列寧在階級鬥爭之外,加用一點民族主義,本來已是違背了馬克思,列寧一派人卻辯護說,這不過是利用民族主義。但是我們就知道,唯其不能不利用民族主義,正足證明他們非承認民族主義的事實不可。由馬克思和列寧兩派的經驗,便得兩個教訓:笫一,歐洲階級革命便不行;第二,東方民族革命才行。」證明了三民主義理論的完備。
民生史觀
編輯國民黨後世構建三民主義的過程中,民生主義被作為三民主義哲學的本體,因為孫中山說過:「古今一切人類之所以要努力,就是因為要求生存;人類因為要有不間斷的生存,所以社會才有不停止的進化。所以社會進化的定律,是人類求生存。人類求生存,才是社會進化的原因。階級戰爭,不是社會進化的原因。」[59][註 18]因此,戴季陶提出:「三民主義原理,全部包含在民生主義之內,其全部著作可名之曰『民生哲學』。」[58]欲以民生史觀對抗共產主義的階級鬥爭論。蔣介石甚至補撰民生主義育、樂兩篇,提出「仁愛為民生哲學的基礎,亦即革命的根本條件。簡單一點說:革命的中心目的,即在民生。」[82]並且推動三民主義儒學化,認為民生主義與儒家民本思想同源。於經濟層面,則「民生主義,要把工業革命與社會革命,畢其功於一役。具體的說,我們的民生主義,要以人性為基礎,以民生為目的,一方面發達國營實業,一方面節制私人資本。階級鬥爭的病態,沒有發生的客觀條件。」[83]
力行哲學
編輯蔣中正繼承孫中山的「知難行易」學說,提出「力行哲學」,[82]提倡革命務須力行,宣稱「使全國國民都能知『知』之難而能篤信主義;知『行』之易而力行主義,從而除『坐而言不能起而行』之苟且偷惰空疏頹放的積習,養成嚴謹勤勞求真崇實振奮進取的心性。」並進一步與新生活運動結合,說明「新生活運動的意義,就其內容而言,則為國民生活革命的運動;就其方式而言,則為普通社會教育的運動;就其最後目的而言,則為民族復興運動中最重要根本的中心工作,即國民精神建設運動。其意義與作用,與總理關於心理建設的一切遺教,完全是一貫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新生活運動就是心理建設的補充實施辦法。我們要完成心理建設,來奠定國家精神的基礎,就要力行新生活。」繼而與孫中山講演所及的「中國人的固有道德」思想相對應,「來實踐並發『禮、義、廉、恥』的固有德性和立國精神。」
哲學體系
編輯經過孫中山、戴季陶、胡漢民、任卓宣、陳立夫、蔣中正、陶希聖等人的相繼補充,三民主義逐漸成為一套具有哲學觀和方法論的完善理論。除了以上提及的內容外,仍有以下幾點內容。
階級互助論
編輯以孫中山為代表的三民主義者,不認為「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應當用於人類社會,更不認為強調「階級鬥爭」的共產主義適用於中國,而採納「階級互助論」,認為不同社會階層需要互相提攜。[註 19][註 20][註 21]孫中山說:「物種以競爭爲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爲原則。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道德仁義者,互助之用也。人類順此原則則昌,不順此原則則亡。」「達(爾)文氏發明物種進化之物競天擇原則後,學者多以爲仁義道德皆屬虛無,而爭競生存乃爲實際,幾欲以物種之原則而施之於人類之進化。而不知此爲人類已過之階級,而人類今日之進化,已超出物種原則之上也。」[85]
調和折中論
編輯孫中山、蔣中正等國民黨人深諳中庸之道,三民主義本身是中西政治哲學的融會貫通。[註 22]如蔡元培評價說:「主張自由競爭的,維持私有財產制;主張階級鬥爭的,要沒收一切資本家所有。這都是兩極端的意見。孫先生用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兩法來解決這個糾紛,不是突然把私有財產沒收,而是漸漸的化私為公;不是共現在的產,而是共將來的產,這豈不是經濟革命的中和性麼?」「用歐洲三權分立的制度,而加以中國特有的考試、監察二權,名為五權憲法。這豈不是國粹與歐化的中和性麼?」「中央與省之權限,采均權制度,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無一非中和性的表現。」[86]
實踐認知論
編輯三民主義者認為經驗主義才是正確的方法論,而非自啟蒙時代以降占據科學界的唯理主義。[註 23]孫中山評論說:「科學之試驗也,卽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也;探索家之探索也,卽行其所不知以求其發見也;偉人傑士之冒險也,卽行其所不知以建其功業也。」[87]「諺云: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故所歷之事旣多,智識亦增長。所謂增益其所不能者。此由於經驗也。」[88]因此,孫中山認為知識和理論是從實踐和事實中來,而不是相反。任卓宣總結道:「國父底認識論是行的認識論。行是實踐,由之而獲得經驗。加以分析和組織,便成知識、學問等。所以行的認識論是實踐認識論。」[89]
地位
編輯在中華民國地位
編輯1924年,孫中山將三民主義寫入黃埔軍校訓詞,確立為國民黨的指導思想,後作為中華民國國歌直到現今。
1929年,在南京完工的中山陵,處在山頂最高峰的祭堂,有3個拱門,分別書寫著「民族」、「民權」、「民生」。
1946年,三民主義被「制憲國民大會」列入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一四二條也明確規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規範了中華民國的憲政基礎,此彰顯三民主義的憲法實施至今。
1949年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早期國內各高級中學及大學課程中曾列有三民主義,部分大學[90]及中央研究院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並以「三民主義」、「國父思想」等不同名稱,曾列為大學聯考與國家考試的必考科目。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境內的地名、路名乃至各級學校校歌經常能見到三民、民權、民生、民族等用語。
1994年4月19日,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決議,高普考試將不再考《國父遺教》、《三民主義》,於翌年實施[91]。同年9月24日,教育部招開大學校院長會議,由台大陳維昭校長擔任召集,商討廢除大學聯考廢考《三民主義》[92]。
1999年3月26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宣布,翌年起大學聯考不再考三民主義。2005年1月,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課程暫行綱要》(95暫綱),將「三民主義」、「現代社會」與「公民」三個科目整併為「公民與社會」學科,此規畫由翌年起實施至今。
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後來更名為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2004年7月整合蔡元培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改制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目前中華民國各大學也不再設立「三民主義研究所」[93]。
隨着台灣去中國化思潮泛起,孫中山及其三民主義逐漸受到淡化。2003年8月23日,前總統李登輝一句「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一度掀起軒然大波。[94]同年11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不再隆重慶祝「國父誕辰」,只有在野的國、親、新三黨舉辦紀念國父活動,聲稱「藍軍傳承中山先生救國愛民精神。」[95]
2003年,國立臺灣大學教授張登及提出以「孫文精神為復興之本」。他認為台灣社會面臨的二大根本問題,一是統獨,二是貧富差距與社會公義,在這兩方面,孫中山思想都可以提供在野黨「重新出發」的機會,而不必辛苦地另外摸索其他新的正當性。[96]
2003年8月,「泛紫」聯盟成立,其召集人簡錫堦強調憲法「確保人民的生存權與社會權」的重要性。他說:「在目前的憲法中,繼承了孫文學說中傾向社會主義的部份遺產,包括平均地權、節制資本、公用事業國家專營、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推行衛生保健與公醫制度、推行義務教育等等。但眼前政府的政策卻是背道而馳,有違憲之嫌。」[97]
中央研究院院士許倬雲認為,「中國國民黨最有價值的『黨產』,乃是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其中民生主義部分,尤為孫氏超越時代的卓見;社會福利國家尚未出現之時,孫氏已提出了以國家公權力,推行社會福利。」[98]
文化成果
編輯三民主義永不過時論
編輯戴季陶認為「中山先生說:『要解決民生問題,是要用事實做基礎。』這是很正確的科學的方法,因為空洞的學理基礎,去求解決實際問題,就很容易落演繹理論的毛病,不能夠得到學理的證明。如果用事實做基礎,我們時時刻刻,都能夠充分的得到證明的保障,可以少了許多錯誤。」[58]因此,三民主義是基於事實存在的理論。其他學者認為:「在時代的演化中,民族、民權、民生都將被賦予新的內容,都將面對新的問題。譬如,在今天,生民面對的巨大環境災難,就不是孫先生那個時代所具有的。新內容的湧現,新問題的提出,將是永無止境的——問題的解決,就是問題的提出。這要求三民主義審時度勢,及時地、適應性地變化自己。」[99]因為三民主義「它的實踐方法是由不知而行、行而後知,到知而後行的科學方法論。」所以「它能適應時空的變動而跟着發展,它永遠不會過時,永遠不會落伍。」[100]
民國憲政派
編輯2000年,王炳章發表《重建中華民國》一文,強調「孫中山所締造的中華民國,是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是民主共和憲法。」提出重建中華民國、恢復民國憲法。[101]2012年,高氏兄弟倡議中國大陸的民國派人士改名為民國憲政派,簡稱民憲派。[102]海外中國大陸民主人士中,以辛灝年、封從德、丁毅為代表的民國派認同三民主義,主張中國大陸重歸中華民國、重新施行《中華民國憲法》。2016年,丁毅著成《民憲論》一書,指孫中山晚年著述所定格的三民主義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基礎但不是羈絆,中華民國憲法在這一基礎上具有創新和發展。[103]中國大陸「恢復施行民國憲法,可以規避制憲失敗的風險。」並且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具有多年實踐所積累的龐大的釋憲體系」,「是唯一的一個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判例參照的選項,任何其他憲政道路選項都無法在這一關鍵點上與之比肩。」[104]
社會民主主義色彩
編輯中國社會民主黨主席劉國凱認為,三民主義即「中國版的社會民主主義」,孫中山倡導全民政治、直接民權,其民生主義「既發展經濟增加國力,又改善民生,消除社會弊端,緩和階級矛盾。」[105]著名民運人士楊天水總結說:「中山主義,具有資本主義的性質,但是避免了自由競爭時代資本主義的缺點;也具有社會主義的性質,但是拒絕了社會主義思潮中的真正的空想派的馬列主義的一黨專政和公有制的危害無窮的思路。可以說,中山主義是一種民主社會主義。」[106]學者王炯華指出:「同盟會成立前夕,孫中山已具有明顯的社會民主主義傾向。」《民報》成立後更揭櫫其民生主義大旗,就土地問題與梁啓超展開論戰。「中國國民黨之社會民主黨性質尤其體現其在台灣的實踐」,「中國國民黨在台灣還實行節制資本的既定方針,著力發展中小企業,注意防止貧富懸殊;注意勞動保護和醫療、救濟等社會福利事業。」[107]
評價
編輯著名學者余英時認為,孫文的民生主義決不是馬克思的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這在《民生主義》第一講中已有明白的交代。孫文說西方的社會主義有五十七種,又說馬克思是「社會病理學家」而非「社會生理學家」。歸結孫文何以會說「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余英時說這有其歷史背景:第一是當時孫文正採取「聯俄容共」以改組國民黨的新政策,他說民生主義即是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顯然是政治策略的一種運用;第二更重要的是,孫文這種說法正是要使當時的中國共產黨失去存在的理論根據。孫文深信他的民生主義足以消融共產主義於無形,故孫文關於民生主義的新詮釋是針對著中國共產黨而發的。[108]
國學大師錢穆在其《國史新論》中說:「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一面保留了中國文化舊傳統,一面採納了世界新潮流,調和折衷,揭示出一大綱領。」[109]「在近代中國,能巨眼先矚,了解中國傳統政治,而求能把它逐步銜接上世界新潮流的,算只有孫中山先生一人。他的三民主義,實能採納世界政治新潮流之各趨勢,而使其會歸一致。」[110]並且在《中國思想史》中預言:「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是近代中國新生唯一的啟示,此刻在中國蔓延猖獗的共產主義,最多將是一個有骨骼有血肉的行屍……大陸政權正如一塊大石頭,在很高的山上滾下,越接近崩潰的時候,其力量越大。」[111]
蔣介石評價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說:「三民主義是有所本的,其淵源所自,早在總理以前,與我中華民族之歷史的生命同流發展。不過到了總理手裡,才拿這個東西重新整理,構成一部完善的思想體系,就叫三民主義。這個主義雖是最新的,而其本質和基本精神之所在,卻完全是由我們歷史文化的正統,歷數千年而一直傳下來的。」[112]戴季陶亦有類似評價:「中山先生之三民主義,蓋自孔子之思想系統遞嬗而出,對於全世界人類共同欲求之理想與實現,一以貫之。」[113]孫中山自己則總結說:「要之,三民主義非列寧之糟粕,不過演繹中華三千年來漢民族所保有之治國平天下之理想而成之者也。文雖不肖,豈肯嘗列寧等人之糟粕。況如共產主義,不過中國古代所留之小理想者哉。」[114]
1964年12月20日,毛澤東在中央工作座談會上提及:「《三民主義》骨頭很少,水分很多。孫中山晚年沒有知識了。他是個講演家,煽動家,講得慷慨激昂,博得給他鼓掌。」「他的無知識達到此等程度:他給右派解釋共產主義時,畫了個太極圖,裡面畫了個小圈,寫上共產主義;外面又畫了個圈,寫上社會主義,最後外面又畫了個大圈,寫上民生主義。他說,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都包括在我的三民主義裡頭,總司令你是最不佩服他的。」[115]
中國大陸學者陳鐵健、黃道炫認為,三民主義是近現代中國偉大的思想文化成果。在長期實踐革命的活動過程中,孫中山和同志們代表著當時的進步潮流,創立此影響深遠的理論思想,建立一套能滿足多數人意願的民主主義理論。在政治上,要求民族獨立,實現人民民主權利,在社會經濟和文化上,主張發展中國社會經濟,提高人民生活和文化教育水平,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現代化國家。[116]三民主義固然是中國文化發展的偉大成果,但隨著時代發展,它必將被更切合當時社會的理論所取代。作為後來者,對三民主義應該採取批判、繼承、發展之態度。從文化角度看,三民主義是中國文化和外來文化在現代取向中的結晶,但不可能終結中國新文化之發展。對三民主義作不可移易之崇拜,接上中國古代正統思想傳承之「道統」,只能是對三民主義的扭曲和背離。[117]
新三民主義
編輯蘇聯與中國共產黨則認為:自1924年後,孫中山將三民主義重新解釋,進入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義,革命的三民主義才是真三民主義,如果沒有聯俄政策,那就必然是聯帝政策;如不聯共,就是反共[118][119]。近代西方學界以及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三大政策、新三民主義並非出自孫中山之手,這些都只是蘇聯跟中共片面的自我詮釋,不符史實[120][119][121][122][123][124]。
備註
編輯- ^ 條文內容: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 ^ 根據馮自由記述,「三民主義之民生主義,舊譯為社會主義SOCIALISM,總理在乙已民報出版以前初亦嘗用之。其後總理以此名未能包括已所發明之意義,乃別創民生主義一名以代之。在同盟會成立之前,嘗語人曰:余之主張為『大同主義』,在英語應名之曰COSMOPOLITAN,亦即『世界大同主義』。」(《革命逸史》第3集,中華書局1981年,第209頁。)
- ^ 李玉貞《國民黨與共產國際》第214-215頁:孫中山1923年年底向他的幕僚和軍官講解三民主義,而這方面的系列演講則安排在國民黨「一大」期間。眾所周知,他在這些演講中公開而系統地批評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專政的學說,充分表達了他主張社會和諧的意願和政治傾向,他的安排意味深長:以三民主義為基礎加強國民黨的凝聚力。
- ^ 林冠群《試論孫文「五族共和」思想》,中山思想與人文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就因為西方帝國主義及日、俄等國,謀我邊疆日亟,例如日本之於東北,外蒙就是在沙俄的外交支援與軍事援助下宣布獨立,成立「大蒙古國」。在西藏方面,孫文亦云:「達賴背叛,純係外人運動所致。」亦即西藏與中央關係之斷絕與緊張,全係英國在背後支持與唆使。在眼見中國邊疆地區,將一一脫離中國的危機之下,「五族共和」已不足以鞏固國家之完整性,由是孫文自民國八年(1919)年起反對「五族共和」。
- ^ 「先生之思想體系,不自西來,而發自中國固有之文化」——戴季陶:《敬題中山先生手書建國大綱》,載《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年)一至六月份》,1983年版第790頁。
- ^ 孫文〈三民主義與五權分立〉:就選舉上說,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結國民,運動選舉;那些學問思想高尚的人,反都因訥於口才,沒有人去物色他。所以美國代表院中,往往有愚蠢無知的人夾雜在內,那歷史實在可笑。就委任上說,凡是委任官都是跟着大統領進退。美國共和黨、民主黨向來是迭相興廢,遇着換了大統領,由內閣至郵政局長不下六七萬人,同時俱換。所以美國政治腐敗散漫,是各國所沒有的。
- ^ 《孫中山選集》第764頁:各院人員失職,由監察院向國民大會彈劾之;而監察院人員失職,則由國民大會自行彈劾而罷黜之。
- ^ 聯省自治與分縣自治之利弊——在「俄國皇后號」郵船與蔣中正等的談話:「以中國各省之土地與人民,皆比世界各小國為大而且多,故各省之自治可不依附中央而有獨立之能力。中國此時所最可慮者,乃在各省借名自治實行割據,以啟分崩之兆耳。故聯省自治制之所以不適於今日之中國也。至言真正民治,則當實行分縣自治。蓋縣之範圍有限,凡關於其一鄉一邑之利弊,其人民見聞較切,興革必易,且其應享之權利亦必能盡其監督與管理之責,不致如今日之省制大而無實,復有府道界限之爭也。分縣自治或不免其仍有城鄉區域之分,然其範圍狹小,人民辨別較易,以其身家攸關,公共事業之善否與是非,當不致為中級社會所壅蔽。且因其範圍不廣,故其對於中央必不能脫離而稱獨立也。至如今日之所稱為「聯省自治」者如果成立,則其害上足以脫離中央而獨立,下足以壓抑人民而武斷,適足為野心家假其名而行割據之實耳。吾之主張聯省不如分縣者以此,當世明達必有決擇也。」
- ^ 《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一講》:「兩千多年以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張民權。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便是主張民權的大同世界。」
- ^ 孫中山:「我們改革中國的主義,是三民主義。三民主義的精神就是要建設一個極和平,極自由,極平等的國家,不但在政治上要謀民權的平等,而且在社會上要謀經濟的平等。這樣做法,方才可以免除種種階級衝突,階級競爭的苦惱。」——戴季陶《訪孫先生的談話》,《星期評論》第3號,1919年6月22日
- ^ 《三民主義·民生主義第二講》:「真正的民生主義,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
- ^ 孫中山《中國實業如何能發展》:「私人之壟斷,漸變成資本之專制,致生出社會的階級、貧富之不均。……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鐵、水力、礦油等,及社會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點等,與夫一切壟斷性質之事業,悉當為國家經營,以所獲利益,為之國家公用。如是,則凡現行之種種苛捐雜稅,概當免除。而實業陸續發達,收益日多,則教育、養老、救災、治療,及夫改良社會,勵進文明,皆由實業發展之利益舉辦。以國家實業所獲之利,為之國民所享,庶不致蹈歐美今日之覆轍,甫經實業發達,即孕育社會革命也。」
- ^ 孫中山:《在東京〈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的演說》,《孫中山選集》第86頁:「我們革命的目的,是為眾生謀幸福,因不願少數滿洲人專利,故要民族革命;不願君主一人專利,故要政治革命;不願少數富人專利,故要社會革命。這三樣有一樣做不到,也不是我們的本意。達了這三樣目的之後,我們中國當成為至完美的國家。」
- ^ 孫中山《修改章程之說明》,1920年11月4日:「我們的三民主義,應該一貫做去,掃除一切不平的事。如民族主義,即是掃除種族之不平;民權主義,即是掃除政治之不平;民生主義,即是掃除社會之不平。這種種的不平,既然都在眼前,所以我們就要同時解決,免得枝枝節節,而且不如是就永遠不能適應世界的潮流了。」
- ^ 孫中山《三民主義大旨》,1921年3月6日:「什麼叫三民主義呢?就是民族、民權、民生。那個時候滿虜正盤踞中原,革命家只致力於民族主義,而於民權、民生二主義都未置意。五權憲法,關係開國的建設方針極大。在未光復以前,黨人一般底心理,以為一經光復就可達到國利民福底目的,於今乃知不然。這個都是當日同志僅知注重在民族主義,而輕視民權、民生二主義之過,亦即是我們本黨底責任未了之處。要知道民權、民生兩個主義不貫徹,民族主義雖達目的,亦不能穩固,何況今日民族主義還沒有完全達目的呢!」
- ^ 孫中山《對駐廣州湘軍的演說》,1924年2月23日:「革命黨所主張的三民主義,便狠容易明白的。這三種主義可以一貫起來,一貫的道理都是打不平等的。」
- ^ 孫中山《就國民黨改組原因致海內外同志書》,1924年3月2日:「吾黨主義,析言之固為民族、民權、民生;至其致用,實是一個整的,而非三個分的。不過因時機之關係,有時僅實現其一部,而未能施及全體。如往者萃全力以排滿,似吾黨主義專在民族,而不知吾黨之實行民族主義,即欲以實現民權、民生兩主義。且民族主義亦不止推翻滿清而已,凡夫一切帝國主義之侵略,悉當祛除解放,使中華民族與世界所有各民族同立於自由平等之地,而後可告完成。顧欲臻此,即非以三民主義整個的進行不可。推類言之,則欲達民權、民生兩目的,亦不能置民族主義於不顧。辛亥革命後,民權謂可見端,然未幾即有袁氏篡奪。袁氏所以敢冒犯不韙,則以有外國帝國主義為之後援,遂致十年大亂,不能平治。此則民族主義不行為之因。至於民權、民生更不暇顧。」
- ^ 民生主義第一講:到底什麼東西才是歷史的重心呢?我們國民黨提倡民生主義已經有了二十多年,不講社會主義,只講民生主義。……用「民生」這兩個字來包括社會問題,較之用「社會」或「共產」等名詞為適當,切實而且明了,故採用之。……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經濟的中心和種種歷史活動的中心,好像天空以內的重心一樣。從前的社會主義錯認物質是歷史的中心,所以有了種種紛亂。……我們現在要解除社會問題中的紛亂,便要改正這種錯誤,再不可說物質問題是歷史中的中心,要把歷史上的政治和社會經濟種種中心都歸之於民生問題,以民生為社會歷史的中心。先把中心的民生問題研究清楚了,然後對於社會問題才有解決的辦法。
- ^ 孫中山與林百克法官的談話中曾說:「民生是一種道德上的努力,而不是階級的鬥爭。它既是實際的,也是理想的。……我應該說,民生遠比其他二大主義更重視我們的倫理傳統;在中國人信仰民族主義和民權主義後,應藉自己人格的覺醒,作為一個有益於人類幸福的媒介;此一自覺,將使他變成愛群樂群的君子。在這個對世界具有價值的自覺感中,利己主義遂為利他主義所替代。……讓我再強調說,民生便是一種倫理力,是運用倫理的方式,使各階級合作和諧,而絕不是各階級互相仇視而益形分裂。在三民主義中,尤其是民生主義中這種仇視的態度是絕對要不得的。我們必須記住,民生之繼續發皇,端賴拋棄一切仇視,取消一切誇張,丟開一切偏見,避免令人不能透氣的階級區分。每個人應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並徹底瞭解個人的問題,惟有先解決大眾的問題,然後才能得到圓滿解決。」——林百克法官與孫逸仙談話(Judge Linebarger,Conversation with Sun Yet-sen)第19頁,本書是尚未出版的油印本。[84]
- ^ 孫中山《實業計劃》:「世界有三大問題,即國際戰爭、商業戰爭與階級戰爭是也」。「鬥爭之性,乃動物性根之遺傳於人類者,此種獸性當以早除之為妙也」。「人類進化之主動力,在於互助,不在於競爭」。
- ^ 孫中山《在上海中國社會黨的演說》:「達爾文之主張,謂世界僅有強權而無公理,後起學者隨聲附和,絕對以強權為世界唯一之真理。我人訴諸良知,自覺未敢贊同。誠以強權雖合於天演之進化,而公理實難泯於天賦之良知。故天演淘汰為野蠻物質之進化,公理良知實道德文明之進化也。」
- ^ 戴季陶《孫文主義之哲學的基礎》:「先生的基本思想完全淵源於中國正統思想的中庸之道。」
- ^ 民生主義第二講:「解決民生問題應該用什麼方法呢?這個方法,不是一種玄妙理想,不是一種空洞學問,是一種事實。這種事實不是外國所獨有的,就是中國也是有的。我們要拿事實做材料,才能夠定出方法;如果單拿學理來定方法,這個方法是靠不住的。這個理由,就是因為學理有真的有假的,要經過試驗才曉得對與不對。好象科學上發明一種學理,究竟是對與不對,一定要做成事實,能夠實行,才可以說是真學理。科學恥最初發明的許多學理,一百種之中有九十九種是不能夠實行的,能夠實行的學理不過是百分之一。如果通通照學理去定辦法,一定是不行的。所以我們解決社會問題,一定是要根據事實,不能單憑學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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