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官制
新朝官制是中國新朝的官制。由於新朝正值王莽改制,而官制亦為改制重點,故新朝官制多變,官名及職責也十分複雜。新朝官制上承西漢官制,下啟東漢官制,故欲了解該朝官制,必先對兩漢官制有所了解。對於一些基本官職及相關知識,請見西漢官制及東漢官制。玆依序擇要介紹如下。
西漢末年的官制改革
編輯新朝的官制上承西漢。自西漢居攝年間起,王莽便開始推行改制。而官制也相應發生變化。比如居攝元年(6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聽政事,侍旁記疏言行。」[1]此為中低級官員的變化。
又如,居攝元年(6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以王舜為太傅左輔,甄豐為太阿右拂,甄邯為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1]其中太阿一官為始創,可參見西漢太傅、太師、太保、太阿列表。此為高級官員的變化。
始建國年間的官制改革
編輯新朝建立後,始建國元年正月朔,王莽建立了一整套建立在原西漢官制基礎上的新的官制。其重點是十一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中央官制由此發生重大變革,而地方官制變化不大。
中央官制改革
編輯十一公
編輯公是新朝所奉五等爵中的最高一等爵位,故與下文提到的卿、大夫、元士的性質不同。「十一公」是新朝初年所封的十一位高官,按官職來説,包括四輔、三公、四將。新朝始建國元年正月朔(9年),王莽按照哀章所獻金匱內記錄的姓名立十一公。其中「四輔,位上公。」十一公列表如下:[2]
分類 | 新朝爵位 | 新朝官職 | 姓名 | 原封漢朝爵位 | 原任漢朝官職 |
---|---|---|---|---|---|
四輔 | 安新公 | 太師 | 王舜 | 安陽侯 | 太傅、左輔、驃騎將軍 |
就新公 | 太傅 | 平晏 | 就德侯 | 大司徒 | |
嘉新公 | 國師 | 劉歆 | 紅休侯 | 少阿、羲和、京兆尹 | |
美新公 | 國將 | 哀章 | |||
三公 | 承新公 | 大司馬 | 甄邯 | 承陽侯 | 太保、後承 |
章新公 | 大司徒 | 王尋 | 丕進侯 | ||
隆新公 | 大司空 | 王邑 | 成都侯 | 步兵將軍 | |
四將 | 廣新公 | 更始將軍 | 甄豐 | 廣陽侯 | 大阿、右拂、大司空、衞將軍 |
奉新公 | 衞將軍 | 王興 | |||
成新公 | 立國將軍 | 孫建 | 成武侯 | 輕車將軍 | |
崇新公 | 前將軍 | 王盛 |
這十一公中,「王興者,故城門令史。王盛者,賣餅。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餘人,兩人容貌應卜相,徑從布衣登用,以視神焉。」「餘皆拜為郎。是日,封拜卿大夫、侍中、尚書官凡數百人。諸劉為郡守,皆徙為諫大夫。」[2]
日月星辰 | 嶽 | 職位 | 典 | 煒 | 考 |
---|---|---|---|---|---|
歲星司肅 | 東嶽 | 太師 | 典致時雨 | 青煒登平 | 考景以晷 |
熒惑司悊 | 南嶽 | 太傅 | 典致時奧 | 赤煒頌平 | 考聲以律 |
太白司艾 | 西嶽 | 國師 | 典致時陽 | 白煒象平 | 考量以銓 |
辰星司謀 | 北嶽 | 國將 | 典致時寒 | 玄煒和平 | 考星以漏 |
月刑元股左 | 司馬 | 典致武應 | 考方法矩。主司天文,欽若昊天,敬授民時,力來農事,以豐年穀。 | ||
日德元厷右 | 司徒 | 典致文瑞 | 考圜合規。主司人道,五敎是輔,帥民承上,宣美風俗,五品乃訓。 | ||
斗平元心中 | 司空 | 典致物圖 | 考度以繩。主司地里,平治水土,掌名山川,衆殖鳥獸,蕃茂草木。 |
四將中的更始將軍僅在一年之後便為寧始將軍所代。始建國二年(10年),更始將軍甄豐因符命案自殺,故「以初睦侯姚恂為寧始將軍」,而已自殺的甄豐的更始將軍一職則無人接替。[2]天鳳六年(19年)春,「莽見盜賊多,乃令太史推三萬六千歲歷紀,六歲一改元,布天下。下書曰:「……復以寧始將軍為更始將軍,以順符命。易不云乎?『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李竒曰:「易道生諸當生者也。」師古曰:「下繫之辭。體化合變,故曰日新。」)予其饗哉!」欲以誑燿百姓,銷解盜賊。衆皆笑之。」[3]
十一公有掾屬。如天鳳元年(14年),「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過失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任,擇名官而居之。公卿入宮,吏有常數,太傅平晏從吏過例,掖門僕射苛問不遜,戊曹士收繫僕射。(應劭曰:「莽自以土行,故使太傅置戊曹士。士,掾也。」蘇林曰:「士者,曹掾,屬公府,諸曹次第之名也。」師古曰:「應說是。」)莽大怒,使執法發車騎數百圍太傅府,捕士,即時死。大司空士夜過奉常亭,亭長苛之,告以官名,亭長醉曰:「寧有符傳邪?」士以馬箠擊亭長,亭長斬士,亡,郡縣逐之。家上書,莽曰:「亭長奉公,勿逐。」大司空邑斥士以謝。」上述太傅之戊曹士及大司空士可為十一公掾屬的代表。
太師犧仲、太傅犧叔、國師和仲、國將和叔
編輯《書·堯典》中,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宅東、南、西、北。[4]王莽以此為名,於天鳳元年(14年)為號東、南、西、北四嶽的四輔置屬官,其方位一一對應。
天鳳元年(14年),「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師古曰:「特為置此官。」)敕曰:「非但保國將閨門,當保親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2]據此,則四輔的此種屬官當置於天鳳元年。此後此四官見於記載者多有。如地皇二年(21年)三輔盜賊麻起,……遣太師犧仲景尚、更始將軍護軍王黨將兵擊青、徐,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3]地皇三年(22年)二月,赤眉殺太師犧仲景尚。[3]天鳳六年(19年)是時,關東飢旱數年,力子都等黨衆寖多。更始將軍廉丹擊益州不能克,徵還。更遣復位後大司馬護軍郭興、庸部牧李曅擊蠻夷若豆等,太傅犧叔士孫喜清潔江湖之盜賊。而匈奴寇邊甚。[3]
卿、大夫、元士
編輯與十一公同時,又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同時又將原來漢朝的官名更名。更名之後,有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九卿分屬三公。其情況列表如下:[2]
原漢朝官名 | 新朝官名 | 大夫 | 元士 |
---|---|---|---|
大司馬司允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
大司徒司直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
大司空司若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
大司農 | 羲和 (後更為納言)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大理 | 作士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太常 | 秩宗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大鴻臚 | 典樂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少府 | 共工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水衡都尉 | 予虞 | 一卿置大夫三人 | 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
合計 | 九卿 | 二十七大夫 | 八十一元士 |
王莽所立九卿與西漢的九卿不同,增加了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並將水衡都尉更名予虞,提升其地位;而從九卿行列中消失的則有西漢的光祿勳、衞尉、太僕、宗伯。其中,光祿勳、衞尉、太僕被列入六監。
六監
編輯原漢朝官名 | 新朝官名 | 職責 |
---|---|---|
光祿勳 | 司中 | |
太僕 | 太御 | |
衞尉 | 大衞 | |
執金吾 | 奮武 | |
中尉 | 軍正 | |
—— | 大贅 | 主乗輿服御物,後又典兵秩 |
五司大夫等
編輯又置司恭大夫、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聦大夫、司中大夫及誦詩工、徹膳宰,「以司過。」「令王路設進善之旌,非謗之木,敢諫之鼓。諫大夫四人常坐王路門受言事者。」[2]故上述五司大夫等官員皆為監察官。
五威將帥
編輯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秋,「遣五威將王竒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大赦天下。」始建國二年(10年),「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漢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無違命者。封將為子,帥為男。」[2]
五威將是奉有上述對內、對外特殊使命的官員。「五威將乗乾文車,駕坤六馬,背負鷩鳥之毛,服飾甚偉。每一將各置左、右、前、後、中帥,凡五帥。衣冠車服駕馬,各如其方面色數。(師古曰:「色者,東方青,南方赤也。數者,若木數三,火數二之類也。」)將持節,稱太一之使;帥持幢,稱五帝之使。」又稱始建國二年「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可見五威將帥中,將12人,帥60人,共計72人。《史記·封禪書》:「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據此,五威將帥可能的情況如下:[2]
太一 | 太一之使 | 衣冠車服駕馬 | 節 | 五帝之使 | 五帝 | 色 | 數 | 幢 |
---|---|---|---|---|---|---|---|---|
太一 | 五威將 | 乗乾文車 駕坤六馬 背負鷩鳥之毛 |
新使五威節 | 左帥 | 青帝 | 青 | 三 | 幢 |
右帥 | 白帝 | 白 | 四 | 幢 | ||||
前帥 | 赤帝 | 赤 | 二 | 幢 | ||||
後帥 | 玄帝 | 玄 | 一 | 幢 | ||||
中帥 | 黃帝 | 黃 | 五 | 幢 | ||||
總計 | 十二人 | 六十人 |
五威司命、中城四關將軍
編輯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冬,「置五威司命,中城四關將軍。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門。」此處的十二城門指新朝首都常安的十二城門。王莽策命統睦侯陳崇為五威司命,其辭曰:[2]
策命統睦侯陳崇曰:「咨爾崇。
夫不用命者,亂之原也;
大姦猾者,賊之本也;
鑄偽金錢者,妨寶貨之道也;
驕奢踰制者,兇害之端也;
漏泄省中及尚書事者,『機事不密則害成』也;
拜爵王庭,謝恩私門者,祿去公室,政從亡矣:
凡此六條,國之綱紀。是用建爾作司命,『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鰥寡,不畏強圉』,帝命帥繇,統睦於朝。
官名 | 姓名 | 爵位 | 職責 | |
---|---|---|---|---|
五威司命 | 陳崇 | 統睦侯 | ||
五威中城將軍 | 崔發 | 說符侯 | 重門擊柝 [5],以待暴客 | 中德旣成,天下說符 |
五威前關將軍 | 王級 | 明威侯 | 繞霤之固,南當荊楚 | 振武奮衞,明威於前 |
五威後關將軍 | 王嘉 | 尉睦侯 | 羊頭之阸,北當趙燕 | 壼口捶扼,尉睦於後 |
五威左關將軍 | 王竒 | 堂威侯 | 肴黽之險,東當鄭衛 | 函谷批難,掌威於左 |
五威右關將軍 | 王福 | 懷羌子 | 汧隴之阻,西當戎狄 | 成固據守,懷羌於右 |
左伯、右伯
編輯始建國二年(10年),更始將軍甄豐之子甄尋(時為侍中京兆大尹、茂德侯)因爲不滿父親封賞過低,「即作符命,言新室當分陝,立二伯。以豐為右伯,太傅平晏為左伯,如周召故事。」(顏師古曰:「分陝者,欲依周公、召公故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陝即今陝州,是其地也。)王莽即從之,拜甄豐為右伯;隨即因甄尋作符命妄稱黃皇室主為其妻而収捕甄尋,符命案爆發,甄尋逃亡,甄豐自殺。「尋隨方士入華山,歲餘捕得,辭連國師公歆子侍中東通靈將、五司大夫隆威侯棻,棻弟右曹長水校尉伐虜侯泳,大司空邑弟左關將軍堂威侯竒,及歆門人侍中騎都尉丁隆等,牽引公卿黨親列侯以下,死者數百人。」《尚書·舜典》說: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王莽仿照舜罰共工等的舊例,「流棻於幽州,放尋於三危,殛隆於羽山,皆驛車載其屍傳致雲。」[2]
太子的師、友、祭酒
編輯始建國三年(11年),「為太子置師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馬宮為師疑,故少府宗伯鳳為傅丞,博士袁聖為阿輔,京兆尹王嘉為保拂,是為四師;故尚書令唐林為胥附,博士李充為犇走,諫大夫趙襄為先後,中郎將廉丹為禦侮,是為四友。又置師友祭酒及侍中、諫議、六經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為講春秋、潁川滿昌為講詩、長安國由為講易、平陽唐昌為講書、沛郡陳咸為講禮、崔發為講樂祭酒。遣謁者持安車印綬,即拜楚國龔勝為太子師友祭酒,勝不應徵,不食而死。」[2]
分類 | 新朝官職 | 姓名 | 原任新朝官職 | 原任漢朝官職 | |
---|---|---|---|---|---|
四師 | 師疑 | 馬宮 | 故大司徒 | ||
傅丞 | 宗伯鳳 | 故少府 | |||
阿輔 | 袁聖 | 博士 | |||
保拂 | 王嘉 | 京兆尹 | |||
四友 | 胥附 | 唐林 | 故尚書令 | ||
犇走 | 李充 | 博士 | |||
先後 | 趙襄 | 諫大夫 | |||
禦侮 | 廉丹 | 中郎將 | |||
九祭酒 | 師友祭酒 | 龔勝(未就任) | |||
侍中祭酒 | |||||
諫議祭酒 | |||||
六經祭酒 | 講春秋祭酒 | 左咸 | |||
講詩祭酒 | 滿昌 | ||||
講易祭酒 | 國由 | ||||
講書祭酒 | 唐昌 | ||||
講禮祭酒 | 陳咸 | ||||
講樂祭酒 | 崔發 |
地方官制改革
編輯始建國元年的改革不僅改變了中央官制,也改變了地方官制,至少是其名稱。地方官員及監察地方官員的更名情況如下:[2]
原漢朝官名 | 新朝官名 | 職責 |
---|---|---|
(郡)太守 | 大尹 | |
都尉 | 大尉 | |
(縣)令、長 | 宰 | |
御史 | 執法 |
職級改革
編輯始建國元年又改漢朝的職級為新名稱。「車服黻冕,各有差品。」其變更情況如下:[2]
原漢朝職級名稱 | 新朝職級名稱 |
---|---|
秩中二千石 | 卿 |
秩二千石 | 上大夫 |
秩比二千石 | 中大夫 |
秩千石 | 下大夫 |
秩六百石 | 元士 |
秩五百石 | 命士 |
秩四百石 | 中士 |
秩三百石 | 下士 |
秩百石 | 庶士 |
以軍領政改革
編輯始建國三年(11年),王莽又進行了一次不成功的以軍領政的實驗。「是時諸將在邊,須大衆集,吏士放縱,而內郡愁於徵發,民棄城郭流亡為盜賊,并州、平州尤甚。莽令七公六卿號皆兼稱將軍,遣著武將軍逯並等填名都,中郎將、繡衣執法各五十五人,分填縁邊大郡,督大姦猾擅弄兵者,皆便為姦於外,撓亂州郡,貨賂為市,侵漁百姓。」這些軍人在地方胡作非爲,擾亂地方行政,使得王莽不得不下書稱:「虜知罪當夷滅,故遣猛將分十二部,將同時出,一舉而決絕之矣。內置司命軍正,外設軍監十有二人,誠欲以司不奉命,令軍人咸正也。今則不然,各為權埶,恐猲良民,妄封人頸,得錢者去。毒蠚並作,農民離散。司監若此,可謂稱不?自今以來,敢犯此者,輒捕繫,以名聞。」結果這些軍人「猶放縱自若」。[2]
這次改革在官制方面的影響在中央便是「七公六卿號皆兼稱將軍」,在地方則是中央派出的中郎將、繡衣執法各五十五人,另外內置司命軍正,外設軍監十有二人。其目的是依靠軍隊監督管理國家的官僚系統,以便穩定治安。
七公六卿號稱將軍
編輯中央的「七公六卿號皆兼稱將軍」此後一直延續下去。如地皇三年(22年)「是時下江兵盛,新巿朱鮪、平林陳牧等皆復聚衆,攻擊郷聚。莽遣司命大將軍孔仁部豫州,納言大將軍嚴尤、秩宗大將軍陳茂擊荊州……」[3]此為冠將軍號的實例。所謂「七公六卿」應指十一公中四將(本身即為將軍)之外的四輔、三公以及九卿中除去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外的其餘六卿。地皇四年(23年)王莽又詔:「太師王匡、國將哀章、司命孔仁、兗州牧壽良、卒正王閎、楊州牧李聖亟進所部州郡兵,凡三十萬衆,迫措青、徐盜賊。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車騎將軍王巡、左隊大夫王吳亟進所部州郡兵凡十萬衆,迫措前隊醜虜。明告以生活丹青之信,復迷惑不解散,皆併力合擊,殄滅之矣!」[3]這段敍述中,屬於四輔的太師、國將未加將軍號,而六卿中的納言、秩宗皆冠將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話及上面提到的地皇三年的敍述中,司命冠有將軍號,而此處則未冠。司命應指五威司命,本身並非七公六卿。
中郎將、繡衣執法
編輯中郎將、繡衣執法最早可見於始建國二年(10年)。該年,「莽意以為制定則天下自平,故銳思於地理,制禮作樂,講合六經之說。公卿旦入暮出,議論連年不決,不暇省獄訟寃結民之急務。縣宰缺者,數年守兼,一切貪殘日甚。中郎將、繡衣執法在郡國者,並乗權埶,傳相舉奏。」[2]
按,中郎將的職責不僅涉內政,兼有對外職責。如始建國二年,「遣中郎將藺苞、戴級馳之塞下,召拜當為單于者。」[2]始建國三年所封太子四友中,有「中郎將廉丹為禦侮」。「禦侮」其名亦似有對外征伐之意。對內者可見地皇三年(22年),「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丹、匡,進爵為公,封吏士有功者十餘人。」[3]
司命軍正、軍監
編輯天鳳元年之後的官制改革
編輯天鳳元年(14年),王莽對地方官制及吏祿制度進行了重要改革。
中央官制改革
編輯左右刺姦
編輯天鳳四年(17年),復明六筦之令。每一筦下,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衆。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盜賊起。納言馮常以六筦諫,莽大怒,免常官。置執法左右刺姦。[3]陳直據漢印指出:「王莽除京師置左右刺奸外,縣與五等分國亦置刺奸。」[6]
理軍
編輯天鳳六年(19年)是時,關東飢旱數年,力子都等黨衆寖多。更始將軍廉丹擊益州不能克,徵還。更遣復位後大司馬護軍郭興、庸部牧李曅擊蠻夷若豆等,太傅犧叔士孫喜清潔江湖之盜賊。而匈奴寇邊甚。……又博募有竒技術可以攻匈奴者,將待以不次之位。……莽知其不可用,苟欲獲其名,皆拜為理軍,賜以車馬,待發。[3]
捕盜都尉
編輯地皇二年(21年)三輔盜賊麻起,乃置捕盜都尉官,令執法謁者追擊長安中,建鳴鼓攻賊幡,而使者隨其後。遣太師犧仲景尚、更始將軍護軍王黨將兵擊青、徐,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轉天下穀幣詣西河、五原、朔方、漁陽,每一郡以百萬數,欲以擊匈奴。[3]
養贍
編輯地皇三年(22年)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迺置養贍官稟食之。使者監領,與小吏共盜其稟,飢死者十七八。先是,莽使中黃門王業領長安市買,賤取於民,民甚患之。業以省費為功,賜爵附城。莽聞城中飢饉,以問業。業曰:「皆流民也。」乃市所賣梁飰肉羹,持入視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3]
九虎
編輯地皇四年(23年)莽拜將軍九人,皆以虎為號,號曰「九虎」,將北軍精兵數萬人東,內其妻子宮中以為質。時省中黃金萬斤者為一匱,尚有六十匱,黃門、鉤盾、臧府、中尚方處處各有數匱。長樂御府、中御府及都內、平準帑藏錢帛珠玉財物甚衆,(師古曰:「御府有令丞,少府之屬官也,掌珍物。中御府者,皇后之府藏也。平準令丞屬大司農,亦珍貨所在也。」)莽愈愛之,賜九虎士人四千錢。衆重怨,無鬬意。九虎至華陰回谿,距隘,北從河南至山。於匡持數千弩,乗堆挑戰。鄧曄將二萬餘人從閿郷南出棗街、作姑,破其一部,北出九虎後擊之。六虎敗走。史熊、王況詣闕歸死,莽使使責死者安在,皆自殺;其四虎亡。(師古曰:「六人敗走,二人詣闕自殺,四人亡。」)三虎郭欽、陳翬、成重收散卒,保京師倉。(師古曰:「九人之中,六人敗走,三人保倉也。京師倉在華陰灌北渭口也。翬音暉。」)[3]
地方官制改革
編輯天鳳元年(14年),「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職如太守;屬令、屬長,職如都尉。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見禮如三公。監位上大夫,各主五郡。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連率,子氏屬令,男氏屬長,皆世其官,其無爵者為尹。」
據有關研究,玆列其可能情況如下:[7]
原漢朝官名 | 新朝始建國官名 | 新朝天鳳官名 | 爵位 | 備註 | 人數 |
---|---|---|---|---|---|
州牧 | 見禮如三公 | 9 | |||
部監 | 公 | 見禮如三公 | 16 | ||
監 | 位上大夫,各主五郡 | 25 | |||
太守 | 大尹 | 卒正 | 侯 | ||
連率 | 伯 | ||||
大尹 | 無爵者 | ||||
都尉 | 大尉 | 屬令 | 子 | ||
屬長 | 男 | ||||
縣令 縣長 |
宰 | 宰 |
這次改革將原來郡首長大尹一分為三類:卒正、連率、大尹;都尉則一分為兩類:屬令、屬長。由上文可見,新朝實行的分封制和郡縣制是相互結合的,郡縣首長與受有茅土的諸侯二合一。實際上五等爵中的侯、伯、子、男(可能還包括附城)的食地皆可能暨郡縣,所以新朝所推行的分封制實際上是為郡縣制加了一層外衣,其本質仍然是郡縣制。[7]
同時,隨着六隊、六尉等的建立,新朝也派出監察官員對這些隊、尉進行監察。天鳳四年(17年),選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與三公士郡一人從事。[3]這部分內容詳見新朝行政區劃。
地皇二年(21年)正月,以州牧位三公,刺舉怠解,師古曰:「解讀曰懈。」更置牧監副,秩元士,冠法冠,行事如漢刺史。[3]
以軍領政改革
編輯地皇元年(20年)莽見四方盜賊多,復欲厭之,又下書曰:「予之皇初祖考黃帝定天下,將兵為上將軍,建華蓋,立斗獻,內設大將,外置大司馬五人,大將軍二十五人,偏將軍百二十五人,裨將軍千二百五十人,校尉萬二千五百人,司馬三萬七千五百人,候十一萬二千五百人,當百一十二萬五千人,士吏四十五萬人,士千三百五十萬人,(晉灼曰:「自五大司馬至此皆以五乗之也。」師古曰:「晉說非也。從上計之,或五或十,或兩或三。」)應恊於易『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師古曰:「易下繫辭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言所立將率,以合此意。木弓曰弧。」)予受符命之文,稽前人,將條備焉。」於是置前後左右中大司馬之位,賜諸州牧號為大將軍,郡卒正、連帥、大尹為偏將軍,屬令長裨將軍,縣宰為校尉。乗傳使者經歷郡國,日且十輩,倉無見穀以給,傳車馬不能足,賦取道中車馬,取辦於民。[3]
據有的學者研究,此次官職與軍職的對應關係如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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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雖然新封許多軍職,但大多為官僚冠以將軍等名號,故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軍制改革。[7]
吏祿制度
編輯天鳳三年(16年)「五月,莽下吏祿制度,曰:「予遭陽九之阸,百六之會,國用不足,民人騷動,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祿十緵布二匹,(孟康曰:「緵,八十縷也。」師古曰:「緵音子公反。」)或帛一匹。予每念之,未甞不戚焉。今阸會已度,府帑雖未能充,略頗稍給,其以六月朔庚寅始,賦吏祿皆如制度。」四輔公卿大夫士,下至輿僚,凡十五等。僚祿一歲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輔而為萬斛雲。[2]
天鳳五年(18年)天下吏以不得奉祿,並為姦利,郡尹縣宰家累千金。莽下詔曰:「詳考始建國二年胡虜猾夏以來,諸軍吏及縁邊吏大夫以上為姦利增產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財產五分之四,以助邊急。」公府士馳傳天下,考覆貪饕,開吏告其將,奴婢告其主,幾以禁姦,姦愈甚。[3]
保災令
編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賔,莫非王臣。』(師古曰:「莽引小雅北山之詩也。」)蓋以天下養焉。周禮膳羞百有二十品,今諸侯各食其同、國、則;(師古曰:「謂公食同,侯伯食國,子男食則也。」)辟、任、附城食其邑;(師古曰:「辟,君也。任,公主也。辟音壁。任音壬。」)公、卿、大夫、元士食其采。(師古曰:「謂因官職而食地也。」)多少之差,咸有條品。歲豐穰則充其禮,有災害則有所損,與百姓同憂喜也。其用上計時通計,天下幸無災害者,太官膳羞備其品矣;即有災害,以什率多少而損膳焉。東岳太師立國將軍保東方三州一部二十五郡;南嶽太傅前將軍保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西嶽國師寧始將軍保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北嶽國將衞將軍保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大司馬保納卿、言卿、仕卿、作卿、京尉、扶尉、兆隊、右隊、中部左洎前七部;(服虔曰:「大司馬保此官,皆如郡守也。」晉灼曰:「左與前故特七部。」師古曰:「洎亦臮字也。臮,及也。隊音遂。此下並同。」)大司徒保樂卿、典卿、宗卿、秩卿、翼尉、光尉、左隊、前隊、中部右部有五郡;大司空保予卿、虞卿、共卿、工卿、師尉、列尉、祈隊、後隊、中部洎後十郡;及六司,六卿,皆隨所屬之公保其災害,亦以十率多少而損其祿。郎、從官、中都[需要消歧義]官吏食祿都內之委者,以太官膳羞備損而為節。諸侯、辟、任、附城、羣吏亦各保其災害。幾上下同心,勸進農業,安元元焉。」莽之制度煩碎如此,課計不可理,吏終不得祿,各因官職為姦,受取賕賂以自共給。」[2]
十一公所保內容如下:
十一公 | 所保州、部、郡 | 所保卿 | 所保六尉 | 所保六隊 |
---|---|---|---|---|
東岳太師 立國將軍 |
東方三州一部二十五郡 | |||
南嶽太傅 前將軍 |
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 | |||
西嶽國師 寧始將軍 |
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8] | |||
北嶽國將 衞將軍 |
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 | |||
大司馬 | 中部左洎前七部 | 納卿、言卿、仕卿、作卿 | 京尉、扶尉 | 兆隊、右隊 |
大司徒 | 中部右部有五郡 | 樂卿、典卿、宗卿、秩卿 | 翼尉、光尉 | 左隊、前隊 |
大司空 | 中部洎後十郡 | 予卿、虞卿、共卿、工卿 | 師尉、列尉 | 祈隊、後隊 |
如按有些學者之考證,則上述十一公所保州、部、郡可能如下(其中關於西方州部的爭論,請參見新朝行政區劃):[7]
十一公 | 所保州 | 所保部 | 所保郡 | 備註 |
---|---|---|---|---|
東岳太師 立國將軍 |
東方三州 | 東部 | 二十五郡 | |
南嶽太傅 前將軍 |
南方二州 | 南部 | 二十五郡 | |
西嶽國師 寧始將軍 |
西方二州 | 西部 | 二十五郡 | |
北嶽國將 衞將軍 |
北方二州 | 北部 | 二十五郡 | |
大司馬 大司徒 大司空 |
中部 | 二十五郡 | ||
合計 | 九州 | 五部 | 一百二十五郡 |
五等爵制
編輯西漢居攝三年(8年),王莽奏請太后實行五等爵制。王莽在奏疏中認為,「明聖之世,國多賢人」,並回顧了歷代封國的情況,稱「制禮作樂,實考周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9]殷爵三等,有其說,無其文。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臣請諸將帥當受爵邑者爵五等,地四等。」奏可。[1]
其封爵情況為,「封者高為侯伯,次為子男,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凡數百人。擊西海者以「羌」為號,槐里以「武」為號,翟義以「虜」為號。」[1]
經群臣奏,太后詔曰:「進攝皇帝子襃新侯安為新舉公,賞都侯臨為襃新公,封光為衍功侯。」[1]
新朝始建國元年正月朔(9年),王莽大封爵位。該年秋,「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大赦天下。」[2]其封爵大致可分爲如下幾類。
一、王氏宗親
編輯王莽封子王臨為皇太子,王安為新嘉辟。(顏師古曰:「辟,君也。謂之辟者,取為國君之義,音壁。」)封已故子王宇之子六人:千為功隆公,壽為功明公,吉為功成公,宗為功崇公,世為功昭公,利為功著公。[2]
姓名 | 爵位 | 親屬關係 |
---|---|---|
王臨 | (皇太子) | 王莽之子 |
王安 | 新嘉辟 | 王莽之子 |
王千 | 功隆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王壽 | 功明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王吉 | 功成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王宗 | 功崇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王世 | 功昭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王利 | 功著公 | 王莽之孫 王宇之子 |
「封王氏齊縗之屬為侯,大功為伯,小功為子,緦麻為男,其女皆為任。男以「睦」、女以「隆」為號焉,皆授印韍。」[2]
地皇二年(21年)正月,新遷王安病死。初,莽為侯就國時,幸侍者增秩、懷能、開明。懷能生男興,增秩生男匡、女曅,開明生女捷,皆留新都國,以其不明故也。(師古曰:「言侍者或與外人私通所生子女,不可分明也。」)及安疾甚,莽自病無子,為安作奏,使上言:「興等母雖微賤,屬猶皇子,不可以棄。」章視羣公,皆曰:「安友於兄弟,冝及春夏加封爵。」於是以王車遣使者迎興等,封興為功脩公,匡為功建公,曅為睦脩任,捷為睦逮任。孫功明公壽病死,旬月四喪焉。莽壞漢孝武、孝昭廟,分葬子孫其中。[3]
天鳳五年(18年)以直道侯王涉為衞將軍。涉者,曲陽侯根子也。根,成帝世為大司馬,薦莽自代,莽恩之,以為曲陽非令稱,乃追謚根曰直道讓公,涉嗣其爵。[3]
「乃壬午餔時,有列風雷雨發屋折木之變,予甚弁焉,予甚栗焉,予甚恐焉。伏念一旬,迷迺解矣。(師古曰:「先言列風雷雨,後言迷乃解矣,蓋取舜『納於大麓,列風雷雨不迷』以為言也。」)昔符命文立安為新遷王,臨國雒陽,為統義陽王。是時予在攝假,謙不敢當,而以為公。其後金匱文至,議者皆曰:『臨國雒陽為統,謂據土中為新室統也,冝為皇太子。』自此後,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挈茵輿行。(服虔曰:「有疾以執茵輿之行也。」晉灼曰:「漢儀注皇后、倢伃乗輦,餘者以茵,四人舉以行。豈今之板輿而鋪茵乎?」師古曰:「晉說非也。此直謂坐茵褥之上,而令四人對舉茵之四角,輿而行,何謂板輿乎?」)見王路堂者,張於西廂及後閣更衣中,李竒曰:「張,帳也。」晉灼曰:「更衣中,謂朝賀易衣服處,室屋名也。」又以皇后被疾,臨且去本就舍,妃妾在東永巷。(師古曰:「言臨侍疾,故去其本所居,而來就此止息,是以妃妾在東永巷也。」)壬午,列風毀王路西廂及後閣更衣中室。昭寧堂池東南榆樹大十圍,東僵,擊東閣,閣即東永巷之西垣也。皆破折瓦壞,發屋拔木,予甚驚焉。又候官奏月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憂之。伏念紫閣圖文,太一、黃帝皆得瑞以僊,後世裦主當登終南山。所謂新遷王者,乃太一新遷之後也。(服虔曰:「太一、黃帝欲令安追繼其後也。」)統義陽王乃用五統以禮義登陽上遷之後也。臨有兄而稱太子,名不正。宣尼公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至於刑罰不中,民無錯手足。』(師古曰:「論語載孔子對子路之言。錯,安置也,音千故反。莽追謚孔子為襃成宣尼公。」)惟即位以來,陰陽未和,風雨不時,數遇枯旱蝗螟為災,穀稼鮮耗,百姓苦飢,蠻夷猾夏,寇賊姦宄,人民正營,無所錯手足。深惟厥咎,在名不正焉。其立安為新遷王,臨為統義陽王,幾以保全二子,子孫千億,外攘四夷,內安中國焉。」[3]
二、古帝王及先賢、王氏同族
編輯王莽封孺子嬰為定安公,「永為新室賔」,「其以平原、安德、漯陰、鬲、重丘,凡戶萬,地方百里,為定安公國。立漢祖宗之廟於其國,與周後並,行其正朔、服色。世世以事其祖宗,永以命德茂功,享歷代之祀焉。以孝平皇后為定安太后。」並改明光宮為定安館,定安太后居之。以大鴻臚府為定安公第,皆置門衞使者監領。敕阿乳母不得與語,常在四壁中,至於長大,不能名六畜。後莽以女孫宇子妻之。[2]
王莽又封「黃帝、帝少昊、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帝夏禹、臯陶、伊尹」之後,以及漢後及周後。王莽既稱王氏(元城王氏)為黃帝、虞帝之後,又考證「姚、媯、陳、田、王氏凡五姓者,皆黃、虞苗裔,予之同族也。」故「其令天下上此五姓名籍於秩宗,皆以為宗室。世世復,無有所與。其元城王氏,勿令相嫁娶,以別族理親焉。」又封陳崇、田豐,分別奉胡王後、敬王後。其情況如下:[2]
姓名 | 爵位 | 奉祀 | 位 |
---|---|---|---|
姚恂 | 初睦侯 | 奉黃帝後 | |
梁護 | 脩遠伯 | 奉少昊後 | |
王千(皇孫) | 功隆公 | 奉帝嚳後 | |
劉歆 | 祁烈伯 | 奉顓頊後 | |
劉疊(國師劉歆子) | 伊休侯 | 奉堯後 | |
媯昌 | 始睦侯 | 奉虞帝後 | |
山遵 | 裦謀子 | 奉臯陶後 | |
伊玄 | 裦衡子 | 奉伊尹後 | |
劉嬰 | 定安公 | 漢後 | 位為賔 |
姬黨 | 章平公(原封衞公) | 周後 | 位為賔 |
孔弘 | 章昭侯(原封宋公) | 殷後 | 位為恪 |
姒豐 | 章功侯 | 夏後 | 位為恪 |
姬就 | 裦魯子(已前定) | 周公後 | |
孔鈞 | 裦成子(已前定) | 宣尼公後 | |
陳崇 | 統睦侯 | 奉胡王後 | |
田豐 | 世睦侯 | 奉敬王後 |
三、大臣
編輯王莽按照哀章所獻金匱內記錄的姓名立十一公。其中「四輔,位上公。」十一公列表如下:[2]
分類 | 新朝爵位 | 新朝官職 | 姓名 | 原漢朝爵位 | 原漢朝官職 |
---|---|---|---|---|---|
四輔 | 安新公 | 太師 | 王舜 | 安陽侯 | 太傅、左輔、驃騎將軍 |
四輔 | 就新公 | 太傅 | 平晏 | 就德侯 | 大司徒 |
四輔 | 嘉新公 | 國師 | 劉歆 | 紅休侯 | 少阿、羲和、京兆尹 |
四輔 | 美新公 | 國將 | 哀章 | ||
三公 | 承新公 | 大司馬 | 甄邯 | 承陽侯 | 太保、後承 |
三公 | 章新公 | 大司徒 | 王尋 | 丕進侯 | |
三公 | 隆新公 | 大司空 | 王邑 | 成都侯 | 步兵將軍 |
四將 | 廣新公 | 更始將軍 | 甄豐 | 廣陽侯 | 大阿、右拂、大司空、衞將軍 |
四將 | 奉新公 | 衞將軍 | 王興 | ||
四將 | 成新公 | 立國將軍 | 孫建 | 成武侯 | 輕車將軍 |
四將 | 崇新公 | 前將軍 | 王盛 |
這十一公中,「王興者,故城門令史。王盛者,賣餅。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餘人,兩人容貌應卜相,徑從布衣登用,以視神焉。」[2]
「天下牧守皆以前有翟義、趙明等領州郡,懷忠孝,封牧為男,守為附城。又封舊恩戴崇、金涉、箕閎、楊並等子皆為男。」[2]
始建國四年(12年),「改十一公號,以「新」為「心」,後又改「心」為「信」。」[2]
此後,王莽又對在位大臣時有封爵。如天鳳四年(17年)五月,莽曰:「保成師友祭酒唐林、故諫議祭酒琅邪紀逡,孝弟忠恕,敬上愛下,博通舊聞,德行醇備,至於黃髮,靡有愆失。其封林為建德侯,逡為封德侯,位皆特進,見禮如三公。賜弟一區,錢三百萬,授几杖焉。」[3]
四、諸侯及四夷
編輯同時,「令諸侯立大夫人、夫人、世子,亦受印韍。」又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漢氏諸侯或稱王,至於四夷亦如之,違於古典,繆於一統。其定諸侯王之號皆稱公,及四夷僭號稱王者皆更為侯。」[2]
比如《漢書》記述始建國元年四月徐郷侯劉快起兵反叛時,提到「快兄殷,故漢膠東王,時改為扶崇公。」[2]
始建國二年(10年),「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漢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無違命者。」[2]漢諸侯王自此削公為民。
始建國二年(10年)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鑒於原漢朝劉氏在各地作亂,建議「諸劉為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其為吏者皆罷,待除於家。」王莽曰:「可。嘉新公國師以符命為予四輔,明德侯劉龔、率禮侯劉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獻天符,或貢昌言,或捕告反虜,厥功茂焉。諸劉與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罷,賜姓曰王。」「唯國師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改定安太后號曰黃皇室主,絕之於漢也。」[2]
五、功臣
編輯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秋,「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2]五威將「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單于印,改漢印文,去「璽」曰「章」。單于欲求故印,陳饒椎破之,語在匈奴傳。單于大怒,而句町、西域後卒以此皆畔。饒還,拜為大將軍,封威德子。」始建國二年(10年),「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漢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綬為民,無違命者。封將為子,帥為男。」[2]
地皇元年(20年)鉅鹿男子馬適求等謀舉燕趙兵以誅莽,大司空士王丹發覺以聞。莽遣三公大夫逮治黨與,連及郡國豪傑數千人,皆誅死。封丹為輔國侯。[3]
地皇二年(21年)上谷儲夏自請願說瓜田儀,莽以為中郎,使出儀。儀文降,未出而死。(師古曰:「上文書言降,而身未出。」)莽求其屍葬之,為起冢、祠室,謚曰瓜寧殤男,幾以招來其餘,然無肯降者。[3]
地皇三年(22年)冬,無鹽索盧恢等舉兵反城。廉丹、王匡攻拔之,斬首萬餘級。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丹、匡,進爵為公,封吏士有功者十餘人。[3]
地皇三年(22年)赤眉別校董憲等衆數萬人在梁郡,王匡欲進擊之,廉丹以為新拔城罷勞,當且休士養威。匡不聽,引兵獨進,丹隨之。合戰成昌,兵敗,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節付匡曰:「小兒可走,吾不可!」遂止,戰死。校尉汝雲、王隆等二十餘人別鬬,聞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誰為生?」馳犇賊,皆戰死。莽傷之,下書曰:「惟公多擁選士精兵,衆郡駿馬倉穀帑藏皆得自調,忽於詔策,離其威節,騎馬呵譟,為狂刃所害,烏呼哀哉!賜謚曰果公。」[3]
(王莽)下書曰:「予以不德,襲於聖祖,為萬國主。思安黎元,在於建侯,分州正域,以美風俗。追監前代,爰綱爰紀。惟在堯典,十有二州,衞有五服。詩國十五,抪徧九州。(師古曰:「謂周南、召南、衞、王、鄭、齊、魏、唐、秦、陳、鄶、曹、豳、魯、商,凡十五國也。一曰,周南、召南、邶、鄘、衞、王、鄭、齊、魏、唐、秦、陳、鄶、曹、豳,是為十五國。」)殷頌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貢之九州無並、幽,周禮司馬則無徐、梁。帝王相改,各有云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義箸明,其務一矣。昔周二後受命,故有東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蓋亦如之。其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為新室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有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衆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衆戶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則,衆戶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衆戶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殺以兩,至於一成。(如淳曰:「十里為成。」)五差備具,合當一則。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為任者,八十三人。及漢氏女孫中山承禮君、遵德君、脩義君更以為任。十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禮大夫孔秉等與州部衆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於壽成朱鳥堂。予數與群公祭酒上卿親聽視,咸已通矣。夫襃德賞功,所以顯仁賢也;九族和睦,所以襃親親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將章黜陟,以明好惡,安元元焉。」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據王莽該書及天鳳三年(16年)五月的《保災令》,列諸侯食地於下表:
爵位/官職 | 食地等級 | ||
---|---|---|---|
爵位 | 諸侯 | 公 | 同 |
侯 | 國 | ||
伯 | 國 | ||
子 | 則 | ||
男 | 則 | ||
辟 | 邑 | ||
任 | 邑 | ||
附城 | 邑 | ||
官職 | 公 | 采 | |
卿 | 采 | ||
大夫 | 采 | ||
元士 | 采 |
天鳳四年(17年)六月,更授諸侯茅土於明堂,曰:「予製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經蓺,合之傳記,通於義理,論之思之,至於再三,自始建國之元以來九年於茲,迺今定矣。予親設文石之平,陳菁茅四色之土,(師古曰:「尚書禹貢『苞匭菁茅』,儒者以為菁,菜名也,茅,三脊茅也。而莽此言以菁茅為一物,則是謂善茅為菁茅也。土有五色,而此雲四者,中央之土不以封也。菁音精。」)欽告於岱宗泰社后土、先祖先妣,以班授之。各就厥國,養牧民人,用成功業。其在縁邊,若江南,非詔所召,遣侍於帝城者,納言掌貨大夫且調都內故錢,予其祿,公歲八十萬,侯伯四十萬,子男二十萬。」然復不能盡得。莽好空言,慕古法,多封爵人,性實遴嗇,託以地理未定,故且先賦茅土,用慰喜封者。[3]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第六十九上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第六十九中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漢書·卷九十九下·王莽傳第六十九下
- ^ 《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分命羲仲,宅喁夷,曰「䑗谷」。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烏,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孳尾。申命羲叔,宅南郊。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稀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燠,鳥獸氄毛。帝曰:『咨,汝羲暨和!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厘百工,庶績咸熙。』」
- ^ 原作「𣔳」,即「柝」的隸定字。「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出自《周易·繫辭下》。
- ^ 陳直:漢書新證
- ^ 7.0 7.1 7.2 7.3 7.4 阎步克,诗国:王莽庸部、曹部探源,中国社会科学2004第6期. [2010-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23).
- ^ 楊樹達:「一州二部,景祐本同,疑當作二州一部。」載楊樹達,漢書窺管(楊樹達文集之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825頁
- ^ 即《禮記》所記五等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