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請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刪除方針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檢視被刪除內容,請使用已刪內容查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廢覆核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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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了,這個模板其實不僅是原創總結的問題,他還直接地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的標題,便直接屬於「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7日 (六) 07:59 (UTC)[回覆]
感覺上面只是憑自己主觀臆想羅織罪狀。個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標題只是展示公共資訊的一句敘述,跟「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沒有任何關係。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0:55 (UTC)[回覆]
@FreeePedia,閣下不是說「沒有人在反對WP:OR適用於模板」嗎,我現在提出該模板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你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9日 (一) 02:30 (UTC)[回覆]
@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02:34 (UTC)[回覆]
我看到了。我說過:實在不想理你,值得一駁才說幾句。你覺得這個很有說服力?為什麼你認為我需要裝死?你認為你發現了什麼驚天有力論據?(I dont get it just in awe)
本提案核心是程序正義。即使是真有盜竊罪(更何況存疑),也不能用搶劫罪隨便判了。所以無論是否違反WP:OR都不影響本提案。btw,不認為違反WP:OR。--FreeePedi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6:17 (UTC)[回覆]
我真是搞不懂你一天天在那裡裝什麼逼,不會正常講話我只有提請管理員禁止你參加討論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4: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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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老濟南城)中,管理員錯誤闡釋共識。該模板仍然存在著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使用者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06:44 (UTC)[回覆]
    @使用者: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閣下關閉討論的行為顯然不符WP:BURO方針的精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回覆]
    這模板存廢又不是ATannedBurger關閉的,而且就一兩個人主張刪除,一批人主張保留,叫達成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回覆]
    1、我說的關閉討論,是指的關閉2024年9月8日對於本模板的存廢覆核討論,麻煩搞清楚了再來講話;2、我從沒說過「達成刪除的共識」,請你不要胡亂解讀他人表達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回覆]
    1、你自己沒有寫清楚前因,要讓別人怎麼搞清楚,所以你講話之前是不是應該寫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既然達不成刪除的共識,要如何才能讓模版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回覆]
    1、我那句話本來就是艾特ATannedBurger進行的一對一對話,本來也不是在跟其他人對話,2、我在上方十分清晰地表述了「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使用者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意即,原創研究問題若能解決,可以保留。你所謂「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是在惡意揣測我的本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5:07 (UTC)[回覆]
    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06:48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總則:(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歷史建築數量多,可分作兩模板:濟南古城的(一)&濟南古城的(二)嗎? 中國古的定義通常是早於民國,不少地方有這定義,如[1]--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2:42 (UTC)[回覆]
    請問閣下是想表達什麼?你想說明什麼?我沒看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回覆]
    延續老濟南城最後討論。--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32 (UTC)[回覆]
    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就是一個合理的範圍。看完更多討論,問心,參考說應想想任意拿兩個頁面放進模板,讀者真的會想從A看到B嗎。我反倒想問你們真的從讀者角度出發嗎? 這個模板究竟有多任意呢? 讀者看完一個古廟自然想了解同區域內有沒有別的古廟,不看古廟看會館也好,怎會覺得古代建築和共產黨人故居是同類啊,但是你們不斷來源來源,最後結論總是第幾第幾批歷史建築。現在沒有來源在眼前,連集體動腦子都禁止。這一套根本不能真正便利讀者,只會幫你們當中的維基樂園Player獲取滿足感。反倒像迂腐扼殺讀者興趣。--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41 (UTC)[回覆]
    閣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理念。《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0日 (二) 03:00 (UTC)[回覆]
    既然你認為好,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讓迂腐持續下去。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質疑收錄範圍,其他人都是給出意見試圖解決問題,唯獨你喊口號似的反復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態是違反方針中的刪除是最後選擇。雖然討論了很多,但沒你對修改的細緻意見,無從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創具體上會把百科變成甚麼樣。能觀察到的是,你曾經說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來源內才不算原創,接著就有人反駁難道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主要來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但來源之間的基本聯繫還得要按常識。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好比幾個月前我看過有人討論格式手冊甚麽事項值得收錄甚麼不值得,這些討論也沒多少來源引用過。一個主題確定了可以寫成條目,就看他是哪一類,格式手冊指引了這類主題通常有甚麼元素,按哪些角度編寫,難道手冊最初是根據一個單一來源弄出來的,沒有按常識討論出來的成分?現在我們參考一些來源再按常識商議,有何不妥?我提議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你用可供查証來質疑,濟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確的,古建築的定義我也有來源,也解釋了古建築自成一類,既不違當地官方法律條文,也符合讀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錄數量過多,這些就是按常識討論。此模板亦有寫下項目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証,只是列得不夠明。在讀秀也搜到一文叫廈門古建築定義,難道因為只搜到廈門的,廈門就能有,別處就不能有,豈非把自己當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回覆]
    回應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如果閣下有什麼想法,您可以自己去施行,來維基百科的每個人都是義工,沒有義務非要幫誰做事。
    回應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說出「OR不是原創總結」(Special:Diff/83497982)這種奇論的人?《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就寫了: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此句明顯與《WP:原創總結》的第一句: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是契合的。就這,他還說OR不是原創總結。好,就算,他沒有看到《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的那些字,那邏輯推導會不會?《WP:原創總結》本來就寫在《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這個頁面裡面,難道一個頁面還能講兩件不同的事情?稍微運用一下邏輯思維能力,就應該知道,《WP:原創總結》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其中一種情況。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當然,我也並不是說我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理解就100%正確,但是吧,有些人真的應該自己先去把方針好好看一看,理解透徹,再來講別人有沒有理解對。
    回應你喊口號似的反覆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錯誤解讀,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4#Template:浙江省境內的鐘樓、鼓樓和譙樓》中,我對有來源的模板堅決支持保留。
    回應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說的非常對,每一步都必須直接取決於可靠來源,這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所明文規定的,您提到的「結合常識去思考」,實際上明確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回應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您這句就顯然是在偷換概念了,維基百科內部的一些規範,當然可以「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但是,維基百科對外的內容,主命名空間、模板命名空間、分類命名空間這些,需要遵守《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等要求。
    回應此模板亦有寫下專案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證,只是列得不夠明。:您自己都同意這個模板違反《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了。
    最後,閣下多次提到的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曾有人指,是訴諸群眾的行為,並不能代表真實狀況。--———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3日 (五) 07:07 (UTC)[回覆]
    警告!!!@紅渡廚
    紅某藉由回復Luwai君指出的「已有不同人「,將「不同人」單一指向到本人 並進行斷章取義、人身攻擊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1. 斷章取義比春秋筆法行為更低級、性質更惡劣!Special:Diff/83497982原句:'不要「偷換概念」,非原創研究不是原創總結,連結與文字不符。'背景說明: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而紅某在文字寫「原創總結」,在連結中給的卻是「原創研究」。
    2. 人身攻擊不可取!附未斷章取義的原文「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
    3. 此外,針對紅某5天內@本人8次的騷擾行為,本人將綜合其以往不當行為及上述行為進行必要處理。
    諸君繼續討論,希望沒有掃興。Best wishes!--FreeePedia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0:26 (UTC)[回覆]
    上述言論,恰恰證明了你才是那個春秋筆法的人。既然你現在承認了「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那請問我憑什麼不能把原創總結連結到原創研究?我把原創總結的文字連結到WP:原創研究有任何的不可取之處嗎?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
    當然,也還有另外一種可能,你不是語文水平差,你是惡意地曲解方針,惡意地將WP:原創總結WP:原創研究二者進行區別解釋,若是如此,性質更為惡劣!--———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3日 (五) 10:56 (UTC)[回覆]
    批評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說到處都是。--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回覆]
    所以?--———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6日 (一) 11:39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意見:作為之前存廢的參與者,個人觀感大部分保留派或多或少有知識的詛咒
    首先該導航模板大部分內容都是未建立,也沒有主條目。不能假設所有人都知道「濟南」,是相關主題的研究學者。「濟南古城」這個概念沒有足夠說明,也容易與當地政府搞了一個「濟南古城歷史文化街區」([2])混淆。最後就是各位耗費了一個月在之前存廢討論,解釋了什麼是「濟南古城」,就地理范圍進行了一番舉證。(模板的配圖是在提刪後才加上)
    在確認了地理范圍後,並沒有就收錄內容繼續討論下去。收錄內容趨向「歷史建築」,保留派觀點是認識這是顯而易見,但是為何不在模板中言明。導航模板有提到「收錄內容和分類方式主要參考清道光《濟南府志》,並據民國《歷城縣誌》及地圖等提供少量補充」。一般來說,這些書也不會只記錄「歷史建築」。我去看一下《濟南府志》,其第5-7卷為「山水」,6卷提到的大明湖,佔據濟南古城北邊大半的都不在其中。
    我相信如果是有了主條目再建立導航模板,可以消弭大部分的問題,而不是現在需要不斷後補解釋。--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8:54 (UTC)[回覆]
    我把描述改了,但不敢改名。貓貓的日記本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活動,建主條目還得等他來。你的觀點清晰,較使人信服。關於知識的詛咒(又稱專家盲點),紅渡廚非但不准許專家的存在,他恐怕想所有人都像小學一年生。--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1:29 (UTC)[回覆]
    理解了,說到底也是紅連的問題,紅連真是導航模板的主要爭議原因之一,應該去互助客棧談談。就此導航模板,我覺得只要名列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等具公信力名單,可以接受紅連;其他的,只要本身有條目,能顯示屬於收錄範圍,亦可。至於剩下的紅連,@Nostalgiacn君覺得能不能設一些要求,如來源的類型、數量(可記於模板討論頁)?還是建立主條目後視乎內容而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4:08 (UTC)[回覆]
    我對「濟南古城」這個主題也不太了解。但是搜索一下這個詞,會看到「百花洲歷史文化街區」([3])等字眼的報道,發現模版就地理範圍內的水體均沒有記錄,所以認為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確。目前看到的資料,「濟南古城」在近年政府政策規劃下,更多稱呼為「濟南古城片區」/「明府城片區」,未來可以從這些關鍵字再找一下資料。畢竟找近代資料總比看古籍便利得多。根據當前的政府規劃,涉及一些舊街道如芙蓉街、岱宗街、湧泉胡同([4]),也不是局限於古建築。當然模板目前已經局限在古建築,這可以再斟酌。--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4:53 (UTC)[回覆]
 
再次引用一下這張圖,濟南古城是什麼,濟南古城包含什麼,不是真實的擺在各位面前麼?各位如何視而不見呢?
本模板事實上是一個新模板,早先的結構和{{老北京城}}、{{老天津衛}}一樣,7月25日紅渡廚提刪天津衛城,在討論中我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但是沒有繼續討論下去,於是我想到老濟南城早晚也會提刪,8月1號我開始按照我的設想修改這個模板,果然預測很準,8月5號就提刪了,當然,就這幾天時間,我也並不認為我已經思考全面了。
但本模板的本質我想清楚了,即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古代城市(請注意:不是當代城市,也不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上文提到大明湖,傳統地方志中有山水章節,那麼當然可以,@Nostalgiacn閣下既然提出了這麼好的問題,那麼請勇於更新頁面
如果各位討論的是當代城市,那麼可以去做{{濟南市}},這個具體不說了,如果討論的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那麼可以去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濟南}},即按照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體系做另一種解構,即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地段、歷史街巷、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歷史文化要素。順便說,上面提到知識的詛咒,我想,把上面這些直接背誦出來即可證明我擁有這方面的背景知識。
我認為我並不需要透過建立濟南古城去闡釋我的理念,我寫過的古城條目夠多了,用餘姚城牆廣寧城遂安縣城這些既往的條目足矣。
事實上,我認為它就像{{杭州市}}一樣,是一種以地理單元為主題的綜合性模板,各位確定可以完全確定條目杭州市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嗎,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完全確定對應的模板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如果不完全確定,那麼類似模板為何要存在?
我反正在試著探路了,至於路會不會堵死,那就看各位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47 (UTC)[回覆]
維基百科作為一個共筆型百科,有爭議應該先討論出共識再處理,如今這個討論亦然。其他編者對導航模板主題和收錄範圍不了解,提出質疑,這很常見。如果只是主編,首位建立者知道,所以選擇不解釋,個人感覺並不好。
回到濟南古城這個話題,《濟南府誌》包羅萬有,還記錄當地官宦(23-32卷《秩官》)、當地出身舉人(39-45卷《選舉》)、當地出身的名人(45-56卷《人物》)、當地名人故居(62卷《僑寓》)。確認模板的收錄範圍,是刪除派最大的質疑,也是討論重要議題。上面提到水體不過舉例,目的是用於說明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不是我勇於更新水體的內容就能解決的,對方仍然可以質疑《濟南府誌》提到的人物等等內容,為何不在模板裡面。
最後,知識的詛咒是指人認為其他人都懂,所以選擇不解釋的情況。說實話,如果不是這個模板,我都不知道有「濟南古城」這個概念。畢竟加拿大首都是渥太華都能作為冷知識([5]),很多知識並不是人人都知道。--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7 (UTC)[回覆]
目前這個模板對古代城市的解構主要還是在物質層面(城市建設層面),如上面那個模板討論所述,非物質的層面可以另外建立模板。山水雖是古城的自然因素,但既然在城內自然會融入人工修整改造的因素,典型的例子便是西湖文化景觀(雖在城外但可參考),所以自然可以列入到城市建設的內涵中去。至於人物,《濟南府志》「秩官」和「宦跡」兩章的人物是在濟南府做官的,大部分不是濟南府人氏,「選舉」和「人物」兩章的人物確是屬於行政區劃意義上的濟南府出身,但並不一定是地理地域意義上的濟南城出身,大部分也完全可以出身於城外的鄉鎮村落,這並不是靠《濟南府志》可以斷清楚的。
到明清时期,几乎任何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都能对应一座古城,这个古城既是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地方建设的集中区域,例如{{浙江省境內的古城牆}}标题是古城墙,但里面的条目绝大部分都会带到古城的内容。当然,这些古城在当代的留存程度是不一样的,留存好的自然可以去评“历史文化名城”,这可能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古城,留存不好的,也就只有个轮廓或者有个区域而已。我认为类似模板需要一定的条目做基础,不会普遍存在,济南毕竟是省城,县级及以下,或者非历史文化名城就很难建立。
知識的詛咒反過來自然也可以理解為:擁有背景知識的人事實上是很有限的,在討論中出現的就更少了,半年前我在和紅渡廚的討論中就已經提到了類似的話。--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16 (UTC)[回覆]
循著之前的討論中的關於收錄範圍的質疑,有編者在模板中添加了[濟南古城的古建築」的描述,如今你也在模板中增加「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明清濟南府城的建設內容」的描述。有這些內容,其他編者能了解到這個模板的收錄範圍,也有勇於更新的方向。
最近客棧的討論也提到這個問題,我也同意其他編者提到「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做法,多做一步,可以避免很多日後的解釋。人人都可以參與的維基百科,編者的水平都不同,適當的說明是有必要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1:43 (UTC)[回覆]
這個討論晾了很久了沒結果,在客棧也在持續討論的情況下,本人不否認該模板存在爭議,但本人也認為規則仍有完善的空間,目前不能得出本模板完全違反規則的結論,且前期出現的9:2的討論結果,可以認為社群共識傾向於保留,如果提刪者認為應當尊重社群共識,那麼該模板應當保留,反之亦然。--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36 (UTC)[回覆]
WP:共識不是點票--———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1 (UTC)[回覆]
那不是一樣嘛,閣下所謂的共識一樣沒有共識,此類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量還不如我和閣下單獨辯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覆]
那感情好啊,以後直接就在我倆討論頁解決得了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3 (UTC)[回覆]

所謂南潯古鎮,這是個什麼概念?僅模板展示的內容來看,不知道。再然後,這個模板的標題,目前連結到《南潯鎮》條目,該條目提到,南潯於1252年建鎮,那會兒還是宋朝,我們都知道,中國大陸所謂的古代,是指的1840年鴉片戰爭以前,也就是說,這個「南潯古鎮」,可能是1252年到1840年間任意一個年代的,那麼模板建立者,對於「南潯古鎮」這個定義,是指的哪一個朝代的「南潯古鎮」呢?我們完全不可知。以及,這個年代又有哪些東西應該放到這個模板里,我們也完全未可知,純靠模板建立者自行綜合各種來源去得出結論。因此,這個模板也就形成了一個原創的大雜燴,無法有一個明確的收錄或不收錄的標準,據以上,我認為應該刪除此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5日 (日) 09:32 (UTC)[回覆]

存廢討論已有提及「南潯古鎮」的地理範圍明確,沒人反對。當地政府亦有概念[6],不管它是宋元明清,概念不是建立者原創出來。當時Nostalgiacn只是嫌收錄項目不完整,但內容不完整應該待補足,不是刪除理由。我認同貓貓的日記本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之總結,這種「主題類」導航模板之下應有什麼元素(我個人認為也可類比條目的編寫),有些元素是很明顯應該有的、很多人認為合理的(可謂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有些是比較爭議的、個人口味的,當後者被發現時自然有人提出質疑,前者自然少人管。像本導航模板,其元素是水系及各類古建築,就很像前者,而且只要願意搜一搜南潯古鎮,也大概知道這些元素是焦點。事實上,來來去去就只有紅渡廚自己一個人主張收錄範圍問題很大,情況壞到要刪。「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總好過紅渡廚個人的偏執,以及其對方針和指引、背後的理念的個人解讀及選擇性相信(例如他從不在意提刪是最後手段這個精神)。還望管理員明察,並留意紅渡廚如何以一人見解不斷消磨大家精力的問題。希望他能把長處用在更好的地方。--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5:05 (UTC)[回覆]
之前在南潯鎮條目加入了以「南潯古鎮」為主題的來源。--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3:05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該模板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天津市名人故居」的概念,比如《青島名人故居》,這就是一個由當地政府規定的概念,青島市人民政府說誰是「青島名人故居」,誰才是「青島名人故居」。而「天津市名人故居」,實際上是這個模板的編者說誰是「天津市名人故居」,誰才被加到這個模板里來成為「天津市名人故居」,這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與《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另外一種可能,這個模板所謂的「天津市名人故居」,是指的字面意義的「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那麼,為什麼符合「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這個條件的天津利順德大飯店沒有被加進來呢?被編者選擇進入這個模板的標準又是什麼呢?完全不知道。故,該模板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16日 (一) 03:09 (UTC)[回覆]

存在改善的可能性。有多本天津市名人故居相關專著:《名人故居博覽·天津卷》(ISBN 978-7-5205-0189-7)、《天津名人故居》(ISBN 7-5305-0977-2)、《近代中國天津名人故居》(ISBN 7-201-03942-3)、《天津小洋樓——名人故居完全檔案》(ISBN 978-7-5309-6316-6)、《中國名人故居遊學館·天津卷》(ISBN 978-7-5461-3209-9),以及天津圖書館「天津名人故居」資料庫([7][8]),可以選擇其中一本書,或綜合多本書,以限定模板的範圍,避免違反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Kcx36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08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File:Black_Myth_Wukong,_Princess_Iron_Fan.jpg

呈現該圖將有助於加深讀者對條目主題的理解,同時讓讀者比照《西遊記》的相關舊圖,更容易明白《黑神話:悟空》的人物和角色源自《西遊記》,缺失此圖片將妨礙讀者直接理解有關章節的內容。與此同時,該圖片是參照英文維基相對章節里的同樣圖片而編輯的。

英文維基章節里的圖片說明為:"Black Myth: Wukong (left) features characters from the Journey to the West (right, first edition), such as Rakshasi who wields the Plantain Fan." 中文維基章節里的圖片說明為:「《黑神話:悟空》中的人物(左)來自《西遊記》(右,第一版),例如手持芭蕉扇的鐵扇公主。」(目前左邊的圖片被刪除了)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19日 (四) 05:42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這裡NFCC#8要求有圖片能有助於加深理解,而缺少圖片會妨礙條目理解,妨礙的限度沒有明確說明,加深多少理解也未明確說明。個人認為這裡使用遊戲截圖這一非自由作品和CC0圖像對比是有一定加深理解作用的,所以個人認為按NFCC#8刪除可能不恰當。但這個加深理解作用對華人而言可能有限,因為「悟空」這個標題已經明確了原型來自西遊記,所以按NFCC#1所言,非自由內容應(...)被更自由的替代作品加以取代,倘若存在質量尚可接受的自由作品。這裡採用自由的文本可以直接得出原型結論,則無需使用非自由內容闡述,應當不符合NFCC#1的要求。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9月22日 (日) 18:33 (UTC)[回覆]
謝謝你的回答。該圖片正是因為沒有自由等效作品才上載的,以便和古畫對比,充分傳達條目主題的相關人物和動作有其依據。英文維基的相對主題所呈現的相對檔案,同樣是以沒有自由等效作品而上載。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24日 (二) 01:21 (UTC)[回覆]
個人理解可能英文環境中Wukong與西遊記這個原型不具備非常直覺的關聯,所以英文管理員認為這裡的對比是不能被自由文字替代的。但是中文語境悟空和西遊記顯然是捆綁的,那麼自由文字已經可以完成等效表達,那麼也就不需要使用非自由圖片。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9月27日 (五) 16:29 (UTC)[回覆]
有關圖片是強調《黑神話:悟空》遊戲作品中的人物和動作是取自《西遊記》,而不是憑空想像的,這與英文維基的有關圖片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致的。不存在中文維基或英文維基的讀者比較理解《西遊記》。
圖片的上傳是因為沒有自由等效作品,且用於傳達條目中的相關人物和動作,這符合維基百科關於非自由圖片使用的核心原則,無論是中文維基還是英文維基,有關圖片都表達了《黑神話:悟空》中的人物和動作是有實據的,而不僅僅是裝飾性的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都應該允許相似的圖片的使用。-- — Jojoyee留言 | 簽到 2024年9月29日 (日) 14:40 (UTC)[回覆]
這難不成不是修改一下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回覆]
閣下指的是修改成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6 (UTC)[回覆]
你在上面提及了兩個來源,其中第二個來源的涵蓋範圍較寬,其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那這難不成不是把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中任何指「女部長」的詞替換成指「女性部級官員」的詞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19 (UTC)[回覆]
有兩個問題:
  1. 閣下這樣修改條目的主題(標題也會一併變更),無異於把現在被提刪的A條目修改成了一個全新的B條目,我認為這不應該在A條目的基礎上改建,而是應該直接建立一個新的B條目。這樣的好處是,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麼我們可以直接恢復這個條目。
  2. 第二個來源的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即使是把現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修改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依據關注度不能繼承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不能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的關注度證明。所以該來源仍然無法證明關注度。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0月11日 (五) 08:49 (UTC)[回覆]
1不是沒有先例,我覺得這不能算是問題,(套用你舉的例中的情境)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直接另建條目就可以了,但(就此例而言)如此相近的主題交集一般而言本就不適宜分立為多個條目。2這點比較微妙,有鑒於現在並不存在一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這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會實際上同時肩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的機能,所以這不算繼承關注度的情形;其他同樣情況的主題同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5 (UTC)[回覆]
1的話,我仍然認為新建一個B條目是更合邏輯的做法,而且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正確繼承。2的話,我認同閣下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0月11日 (五) 12:45 (UTC)[回覆]
這難不成不是在重造輪子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是百科全書。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17 (UTC)[回覆]
我沒有要說的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0月12日 (六) 02:53 (UTC)[回覆]
  • 姑且不論我強烈不同意列表適用關注度;再說就算要證明關注度,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也早就廣有關注度[9][10][11][12][13]。所以不論怎樣這列表也不可能沒有關注度-某人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03 (UTC)[回覆]
    1. 我看了您提供的來源,均無法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的關注度;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跟「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八竿子打不著,我搞不懂閣下為什麼要拿這些來證明關注度;
    3. 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出,在維基百科中,關注度(英語:notability)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條目的主題應當證明為受關注和值得注意的,否則便不應單獨成為一個條目。所以,維基百科的任意條目,都應該滿足關注度指引,閣下的「強烈不同意」,終歸只能是您的個人意見。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0月25日 (五) 12:29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盘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86位正部级以上女官员. 搜狐. 2015-03-08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2. ^ 国务院组成部门至少有15位女性部级官员. 人民網. 2015-02-26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 @红渡厨提刪理由中提出,根據維基百科:刪除方針,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和 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屬於 內容分歧(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除非合併或重新導向更合適)。
但顯然,兩個之間事實上是包含關係而不是相等關係,不是同一事物,因此提刪理由不成立
該案例與 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的本質是一樣的,這兩個條目的內容也是包含關係,但是在維基百科可以同時存在。
因此我認為兩個條目可以同時存在。--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貓貓的日記本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09:53 (UTC)加入。[回覆]
我認為覆核理由不成立,「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和「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縣保部分」提供的是兩種內容,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這兩個條目根本不是包含關係。
不過,我並不反對提出本次存廢覆核。當時我提交存廢的理由也非常簡單,就是案涉的這兩個表,跟已有的分省國保列表,重複了,就這麼簡單。如果說日後按地級市的國保列表全部鋪開的話,那我也支持刪掉分省國保列表,保留按地級市的國保列表。--———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8日 (一) 08:00 (UTC)[回覆]
  • 狀態:   等待中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檢視或恢復
  • 覆核理由:尊敬的維基百科管理團隊您好, 再次經過覈實,林承輝(Lim Sing Hooi,英文名 Singhooi),馬來西亞知名藝術家、插畫師及創意工作者,專注於遊戲開發、娛樂藝術和商業插畫領域。他以其細膩且充滿視覺衝擊力的藝術風格聞名,尤其在桌遊插圖設計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林承輝的藝術成就受到業內廣泛關注,他的作品多次在國際項目中亮相,並被行業媒體和合作夥伴高度評價。他在創意產業的貢獻不僅體現在藝術作品中,也體現在推動行業發展的實踐中。希望瞭解在哪個位置有宣傳成份,請維基百科管理團隊把頁面恢復,我再修改並完善頁面。感恩!Drf94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9 (UTC)[回覆]
  • 處理結果:
@Drf94刪除理由是廣告。請您注意本地不是廣告宣傳處-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0 (UTC)[回覆]
@千村狐兔 您好,想了解一下有哪一部分有廣告成分呢?我可以再修改並完善頁面,謝謝。--Drf94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6 (UTC)[回覆]
您可以參考其他人物條目寫法,目前版本看起來宣傳意味甚重。--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9 (UTC)[回覆]
@@千村狐兔 一開始建立此頁面時,經過討論後被保留。我可以對其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近期與畫家相關的見聞或事件可以刪除,恢復為最原始的版本。因此,懇請管理員恢復該頁面,以便在修改完善後再進行後續討論。感謝您的協助!--Drf94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8:59 (UTC)[回覆]
我們的討論是刪除的結論。若您要重建,需要不再帶有宣傳及滿足關注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0:32 (UTC)[回覆]
感謝您的回覆與指導!我理解目前的結論是刪除該頁面。如果有機會重新建立,我會確保內容不帶有宣傳性,並進一步完善。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感謝您的耐心與支持!--Drf94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3:29 (UTC)[回覆]
暫無法恢復。請您先提供有關注度的來源?--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02:40 (UTC)[回覆]
請問該如何提供呢?新聞與社交媒體都很多畫家的資料。一開始建立此頁面時,經過討論後被保留。該畫家在馬來西亞相當有名,可否先恢復。我把有廣告成分的部分刪除。維基百科管理團隊先過目了再討論要不要保留,可以嗎?--Drf94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4:50 (UTC)[回覆]
以下是一些關注度連結:
https://events.tku.edu.tw/NewsDetail.cshtml?sn=25936
https://almondmagazine.com/lifestyle/limsinghooispecialinterview/
https://www.facebook.com/namewee/photos/a.391268503428/10155085652753429/?type=3
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education/2017/03/29/19054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4LeeKOwWSY&list=LL&index=4&t=122s
https://stunden.org/stunden-x-lim-sing-hooi/
https://www.sinchew.com.my/news/20231020/nation/5069188--Drf94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4:56 (UTC)[回覆]
希望您能提供對該人物有效介紹的關注度報道來源?--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8 (UTC)[回覆]
您好,以下是一些關於該人物的報道來源
https://news.seehua.com/post/1067755
https://dzblueprint.dongzong.my/zxs-about-2/153-2020-153--Drf94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5 (UTC)[回覆]
請問提供的關注度報導來源可以嗎?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謝謝--Drf94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09:37 (UTC)[回覆]
不是順帶提及的報道,是對人物進行有效介紹的報道。--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09:42 (UTC)[回覆]
以下是對人物進行有效介紹的報道:
星洲日報專訪 01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2424770383341&set=pcb.10152424775958341
星洲日報專訪 02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2424770488341&set=pcb.10152424775958341
南洋商報專訪 01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35631692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type=3
南洋商報專訪 02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135631687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
紅蕃茄報專訪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23561298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type=3--Drf94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3:34 (UTC)[回覆]
@Manchiu已經提供人物介紹報導了,請問可否恢復頁面呢?--Drf94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2:12 (UTC)[回覆]
我是一名犯罪學專業的學生,先前收藏了歷年中國死刑犯的頁面以供自己學習研究使用,很遺憾發現這一系列頁面都被刪除了。我認為這些頁面對於犯罪學專業的學生,或是對犯罪學有興趣的人群是很好的參考目錄,且英文維基也有類似的條目,譬如: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most_recent_executions_by_jurisdiction。

討論中提到的條目來源不明確實是個問題,但這一系列按照年份為線索的縱向資料集依然對中國司法研究有著不可或缺的意義,這些詞條需要的或許是改進而非刪除。希望能夠對這一系列詞條發起覆核,謝謝!--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Wsmoyuy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20日 (三) 11:40 (UTC)加入。[回覆]

上述留言與本頁面無關。見歷史-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