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代中国

(重定向自中國1940年代
中国历史 / 中国历史年表
世纪 19世纪中国 / 20世纪中国 / 21世纪中国
年代 1910年代中国 / 1920年代中国 / 1930年代中国 / 1940年代中国 / 1950年代中国大陆 / 1960年代中国大陆 / 1970年代中国大陆
年份 1941年中国 / 1942年中国 / 1943年中国 / 1944年中国 / 1945年中国 / 1946年中国 / 1947年中国 / 1948年中国 / 1949年中国
纪年 乙酉鸡年)、中华民国34年

中国1940年代可说是历史转折的年代。在这段时间,中国长期处于战争情势之中。1940年代起始,中国抗日战争仍艰苦进行。到了1940年代中期,中国除了获得战争最后胜利喜悦外,也充满大国崛起憧憬。1943年废除不平等条约,而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与同盟国家并肩作战,因而获得更多外援和国际支持,亦为国家发展开创新机[1]:6。20世纪初起始的中国革命,经历执政方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两次内战后,在1949年由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而告一段落[2],中国国民党领导下的中华民国政权则退守台湾

1945年
政治

国家领导人

科技

天文 – 科技 – 铁路

文化娱乐

电影 – 文学 – 音乐 – 游戏 – 电视节目 中国大陆电视剧 – 台湾电视剧

体育

体育 – 足球 – 篮球 – 棒球 – 台球

区域

中国 上海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 日本 – 朝鲜半岛 – 马来亚 – 新加坡 – 欧洲 – 美国

分类

分类 – 出生人物 – 逝世人物列表 – 维基新闻

中国抗日战争 编辑

经过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以来的多年中国抗日战争战事后,中国在1941年12月9日正式向日本宣战。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领袖在雅尔塔举行会议;8月,日本天皇宣告接受无条件投降[3]:46。8月15日,日本正式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同盟国阵营投降,中国取得最终的胜利。蒋介石于抗战胜利日,发表告全国国民广播词;10月,国、共“会谈纪要”发表;12月,蒋与夫人至北平、南京巡视[3]:46-47

政治 编辑

国民政府不仅与世界各国维持外交、商务、文化等关系,且曾与同盟国家并肩作战,反抗日本侵略,并参与联合国之创建,使中国成为世界四强之一[1]:3。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所成之国民参政会,即为包括各党各派代表之咨议机构[1]:6。战后行宪,正式选举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并由国民大会选举总统、副总统[1]:6。内忧外患频仍,抗日、剿共战争不断,使政府有危机感,大部时间,都有反对派言论存在,都有社团和社会运动自发存在,到1948年至1949年间,更呈现失控和无秩序之现象[1]:7-8

经济及工商业 编辑

中国抗日战争妨碍中国工业正常发展,但战后中国接收许多日本在华企业,为战后工业重建,奠定基础[1]:7。战后工厂复员,工业再度集于沿海各省[1]:7

教育 编辑

研究机构设立,有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高等教育质量并重[1]:7

第二次国共内战 编辑

1946年,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政府发生全面内战;此后中共打败国民政府,并在1949年成功建立新政权。从1949年起,中华民国政府失去中国大陆之统治权[1]:3。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形成台湾海峡两岸分治的格局。

评价 编辑

总结中国1940年代,不管是政经社会、军事外交还是人文思想等领域,都深刻影响中国现代史的演进面向。中国国民党训政多年,限制其他政党自由活动,而领导抗战又提升政府威信,加上选举期间种种运作,因而在中央和地方各项选举中获胜[1]:6。至今,仍可感受到其影响力[2]。此期间人权保障,包括言论、结社等自由,受训政、抗战等影响,情况不佳;行宪以后,宪法列有人权条款,但因增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政府得以各种法律、命令,限制人民自由[1]:6

大事纪 编辑

1941年 编辑

1942年 编辑

  • 1月1日——反侵略国共同宣言,中国与美、英、苏等26国,签字于华盛顿[3]:43
  • 1月4日——国军第三次长沙会战获捷,毙伤来犯之日军5万7000人[3]:43
  • 1月29日——美军部发表约瑟夫·史迪威来华,担任中国战区统帅部联军参谋长、印缅战区副统帅(英国驻印度最高统率魏菲尔为统帅)、美国在印缅陆空军司令官、中印间运输司令官、监督并管理对华租借物资之处理、美国驻华军事代表[5]:130
  • 3月——中国方面以杜聿明为代理司令长官,由中缅印战区参谋长史迪威指挥,集合中国精锐力量的中国远征军约10万人向缅甸进发。
  • 5月1日——日军对中共抗日根据地开始“五一”大扫荡,实行“三光政策”。
  • 5月2日5月23日——毛泽东发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 5月15日——浙赣会战爆发。
  • 9月17日——盛世才逮捕毛泽民和陈潭秋等共产党员。
  • 12月20日——汪精卫访问日本。
  • 本年——中国河南省出现旱灾长达一年以上,加上日本入侵战争等多种原因,导致饥荒最终导致300万以上平民死亡,史称河南大饥荒,饥荒最严重的是延津县。

1943年 编辑

1944年 编辑

1945年 编辑

一、日军政府已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

二、该指挥官即通令所属日军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并派代表至玉山浙江玉山机场)接受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之命令。

三、军事行动停止后,日军可暂保有其武装及装备,保持现有态势,并维持其所在地之秩序及交通,听候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之命令。

四、所有飞机及船舰应停留在现地点,但长江内之船舰应集中在宜昌、沙市。

五、不得破坏任何设备及物资。

六、以上各项命令之执行,该指挥官及所属官员,均应负个人之责任,并迅速答复为要。”[6]:235

  • 8月17日——下午5时32分,蒋介石接获冈村宁次之覆电如下[6]:235:“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阁下: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赐电敬悉,今派今井副总参谋长,桥岛参谋二人,率同随员三人,准于本月十八日乘机飞至杭州等候尊命,再起飞玉山,敝处使用双引擎发动机一架,并无特殊标识,并请咨照玉山飞机场派员接见,仰赖照料为感。

驻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印”[6]:235-236

1946年 编辑

1947年 编辑

  • 1月——《解放日报》讯:四川、西康、云南、贵州四省民变武装发展迅速:西康民变部队组成人民自卫军,部队分七路,提出组织人民政府口号;四川民变武装已达12万人以上,川西邛崃、岷山中一部达数万人,称“民主人民军”;川滇边境17个民变领袖合组“川滇总司令部”,所属各部分驻成犄角之势;云南全省民变武装2万余人;贵州织金、黔西、金沙、大定、桐梓、仁怀等县均有民变活动;重庆行辕及西昌警司令部遗驻川康边3个旅、驻云南之航空委员会特七旅与整编第七十九师等部,会同各省保安团队向四省边境变民“进剿”[8]:8276。3月1日,刘文辉召开西康行政检讨会议,讨论西康民变事件;会后派人到荥经、天全、芦山、保兴等县说服招抚,西康民变事件结束[8]:8300。4月11日,西康民变领袖朱世飞等向政府投诚[8]:8332
  • 1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定于本年12月25日施行;宪法凡14章175条[8]:8251
  • 1月4日——菲律宾排华加剧,宣布暂不准华侨入境;中国为保侨,经外交部多次交涉,获法国越盟双方同意,在越南法越冲突地区设立中立区[8]:8256
  • 1月18日——中国外交部宣布,对因荷印苏门答腊岛东部巨港印尼军最近发生战事致使该地华侨所受严重损害事,政府已在南京与巴达维亚两地分别向荷方及印尼当局提出强硬抗议;中国驻巴达维亚领事宣布,巨港荷军与印尼独立军最近冲突结果,华侨150人罹难,另500人受伤,无家可归者800人[8]:8269
  • 1月22日——蒋介石核准经济建设五年计划,并交行政院付诸实施。[8]:8271。印尼、越南华侨受害惨烈,中国外交部与侨务委员会分途救侨护侨,并向荷兰、印尼、法国提出严重抗议[8]:8271
  • 1月24日——中国航空公司开辟中美航线,首次试航班机是巨型“南京号”,今后中航班机将定期由上海往返旧金山[8]:8272
  • 2月3日——河内中华会馆及华侨互助会电南京华侨代表,吁请政府速予救济;政府官员宣称,法国政府已在原则上同意赔偿华侨损失,中国政府已采取措施援助华侨,并决定撤退战区内之华侨[8]:8279
  • 2月4日——中国外交部人士称:中国政府已就印尼巨港华侨所受之损失;向荷兰政府提出抗议,并建议重划安全区,组织华侨民团,保护安全区内华侨[8]:8280。巴达维亚当局已接受此建议;中国政府亦已向印尼共和国当局提出抗议,要求设法救援华侨[8]:8280。荷兰女王函谢中国东印度华侨抗战有功[8]:8280
  • 2月6日——军调部组织一特别小组,负责办理交换国共两方互相扣留之联络官及遗回事项;中共方面扣留者周北峰等3人,及国军第十二战区扣留者袁剑等5人,均在北平交换遣回[8]:8281
  • 2月8日——中国外交部派代表往印尼巨港,调查荷兰海军扣留中国船只及办理受难侨胞善后事宜[8]:8282
  • 2月9日——新加坡27个华侨团体决议向联合国控诉荷兰人在印尼屠戮和杀伤成百名华侨之暴行。[8]:8283
  • 2月10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会驻烟台人员奉命撤回,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傅克逊克等亦中止赴烟台巡察之行;山东解放区善后救济委员会发言人发表谈话,要求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迅速派员至解放区继续救续救灾工作[8]:8284。广东各界组织紧急救济越侨委员会,决先请省银行垫汇1000万元赴越南救济;同时发动各县、市,限1个月汇齐[8]:8284
  • 2月12日——张东荪等教育及文化界人士在上海成立“中国改建学社”[8]:8283。国营招商局中印航线班轮“海天”轮由上海首航[8]:8285
  • 2月13日——国军调用全部宜昌以下船只,航运中断,滞留宜昌乘客3000人,食宿均极困难[8]:8286
  • 2月14日——教育部函各省政府,请于本年上半年内,在各县恢复县教育局。[8]:8286
  • 2月17日——蒋介石在国府纪念周发表讲话,称“国家处于非常时期,目前军事、社会、政治、经济四者问题十分严重”,又称“确有把握击败共产党”[8]:8289。美国政府由其代表团向联合提出托昔日在日本统治下,现为美军占领之太平洋500个岛屿之要求;中国对此原则支持,但是,其中原本隶属中国版图之冲绳、琉球诸岛之问题,保留原有要求[8]:8290。越南法军以大炮、飞机猛攻河内华侨区内之越军;该处尚余华侨5000余人,生命大受威胁[8]:8291
  • 2月18日——越南国民联合会代表黄荣协在广东侨务处招待记者,报告法越战争发生后华侨之遭遇;并指责中国驻河内总领事袁子健之渎职行为以致华侨遭受重大损失。[8]:8291
  • 2月27日——台湾省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延平北路查缉私烟,女贩林江迈逃避不及,遭查缉员殴打,当即昏倒在地;民众包围查缉员,查缉员又开枪打死市民陈文溪。群众涌向警察局和宪兵团,要求惩凶,交涉无结果,群情激昂,烧毁查缉车,包围警察局及宪兵团,直至天明,是为“缉私血案”[8]:8296
  • 2月28日——台湾爆发“二二八事件”;因对当局处理昨日“缉私血案”方式不满,台北市民早起结队游行,并到市专卖局请愿,因无人接见,更引起民众不满。下午1时,民众齐至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惩办凶手,撤销专卖局,遭军警开枪射击,数人死伤。市内停工、停课,民众自发开会,并占领广播电台,向全台广播,呼吁全台民众支援台北民众反贪官污吏之斗争。请愿演变为起义;下午3时,陈仪宣布戒严,出动军警镇压。消息传出后,台湾各地均发生民众反抗,响应台北之行动[8]:8297
  • 3月1日——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留京同学联谊上发表演说,声称:“不出一年半载,‘国家建设障碍’必可排除。”[8]:8298下午5时,陈仪向全台广播,宣布处理办法:一、惩凶;二、抚恤伤亡;三、今晚12时起解除戒严,禁止罢工、罢课、罢市、集会游行;陈仪广播后,又秘密召集手下集议对付办法,电请中央派兵到台并调台南凤山部队北上增援[8]:8300
  • 3月2日——蒋介石电令驻京沪线之第二十一军开赴台湾“平乱”,军部及直属营、连和第一四六师即日在吴淞上船直开基隆,第一四五师在连云港集结候轮开高雄,限3月8日前到达,该军到台后归陈仪指挥[8]:8301台北市“缉私血案”调查委员会与长官公署讨论解决方案,陈仪答应并广播4项解决办法:一、对参加者不追究;二、被捕人民免保领回;三、死伤者不分省籍,一律抚恤;四、“处理委员会”增加各界人民代表[8]:8301
  • 3月3日——台北市“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在中山堂召开首次会议,商定军队于下午6时撤回军营,由宪、警、学生联合组织治安服务队维持治安[8]:8302;次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举行会议决定:通知17县、市参议会,紧急组织“处理委员会县市分会”,并派代表参加全省处理委员会,目的为“要求政治改革”[8]:8303
  • 3月4日——监察院电令闽台监察使杨亮功,即日前往台湾查办二二八事件有件关问题[8]:8303;台湾各地局势仍不稳定,台南、嘉义、高雄、屏东、台东等地仍发生武装冲突[8]:8304
  • 3月5日——四川、西康两省各县、市内中共人员限于本日全部集中撤退[8]:8300;成都《新华日报》营业处职员9人,是晨由成都警备司令部派车送往重庆[8]:8304
  • 3月6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在台北正式成立,并发表告全国同胞书,称“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同胞参加这次改革本省政治的工作”[8]:8305
  • 3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接见合众社记者,表示:中国问题应由中国人民自行加以解决,此次莫斯科外长会议当仍将遵行以前之原则,即维持和平、停止冲突、设立各党各派之联合政府,而不干涉中国内政等项,否则应加以反对[8]:8305。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取消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改组省政府[8]:8306
  • 3月8日——台湾全省除高雄、基隆、新竹外,民众控制大部县、市,各级处理委员会实际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并成立治安自卫队;国军第二十一军抵达台湾,在基隆港登陆[8]:8307
  • 3月9日——闽台监察使杨亮功奉监察院命抵达台湾,上午接见记者发表谈话,希望迅速恢复秩序[8]:8308
  • 3月10日——蒋介石在中枢扩大纪念周演讲,称:“务希台省同胞深明大义,严守纪律”,“自动取消非法组织,恢复地方秩序。”[8]:8308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四国外长会议在莫斯科开会;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提议由美国、英国、苏联三国报告1945年3月3日外长会议时关于中国决议之实施情况,并反对美国国务卿马歇尔邀请中国代表参加之提议[8]:8309
  • 3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规定国立中央研究院直辖于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学术研究最高机关[8]:8311
  • 3月14日——上午闽台监察使杨亮功访问已复课之台湾大学;台北商店复业,学校陆续复课[8]:8312
  • 3月15日——台湾二二八惨案慰问团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李伟光、陈碧笙等报告赴台慰问经过;会后发表旅沪台湾六团体二二八惨案联合后援声明书,谓此次事变为“官逼民变”[8]:8312-8213
  • 3月16日——北平国立研究所原子学研究所,聘钱三强夫妇主持;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发表公告,废止2月15日公布之限制进出口货物办法[8]:8313
  • 3月18日——自3月8日国军抵台以来,对台胞血腥屠杀;据旅沪台湾七团体二二八惨案联合后援会印发《台湾大屠杀报告书》统计,截至3月18日止,“总计在一万人以上,连重伤者计之,至少在三万以上”[8]:8315
  • 3月19日——国军攻入延安[5]:158
  • 3月20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会中国分署宣布逐渐结束直接参加中国善后救济事业之计划:最后结束工作,由少数职员担任,至年底截止;民盟中常委、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杜斌丞以“贩卖毒品”罪,在西安被陕西省戒严总司令部逮捕,杜斌丞在法庭上痛斥特务栽赃陷害[8]:8317
  • 3月21日——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举行第六次大会,检讨党务及经济;下午举行第七次大会,通过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延期一年召开,中常会三分之一委员改选于次日大会中选举等两项议案[8]:8317。监察院加派何汉文赴台调查事变情形[8]:8318
  • 3月22日——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举行第八次大会,检讨经济、政治,并改选中央常务委员三分之一;会议通过将台湾行政长官陈仪撤职查办,及取销东北行辕下属之政治、经济两委员会两案[8]:8318
  • 3月23日——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彻底改革党务案》,该案承认“演变至现阶段之本党,无论从党的本身或从党与政治及社会之关系上观察,皆已暴露其严重病态”;“若不从速彻底改革,无待外力之压迫,亦必自趋崩溃”;为此,决议设立党务改造委员会,彻底改造本党,彻底实行党内民主,从基层以至中央各级党部立即废除指派圏定等落伍办法,指出“今日之党团关系,若即若离,含混不清,党团在表面上虽未严格分离,实际上早已自成体系,省级以下之党团摩擦日益显著,如不速谋澄清,长此以往,实为本党自杀政策”[8]:8319
  • 3月24日——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举行第十次大会,通过提案三项:一、国民政府增加副主席一人;二、国府五院院长为当然中央常务委员,如已当选为中常委者,其缺额由选举常委之次多数递补;三通过《经济改革方案》、《政治改革方案》、《刷新政治风气,限制公务员兼职案》[8]:8320。下午,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闭幕,通过发表宣言,宣称中国国民党之任务[8]:8320
  • 3月26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改汉口沈阳广州西安四市为行政院直辖市[8]:8322
  • 3月28日——立法院通过《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及《总统选举罢免法》;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联合国善后救济总会社会福利会议圆满闭幕,宋美龄特赴会致词[8]:8323
  • 3月30日——立法院通过五院组织法等法律;中国侨胞商船9艘在印尼遭荷兰海军扣阻[8]:8324
  • 3月31日——国民政府公布行宪法规十种[8]:8324
  • 4月2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开会通过三中全会各决议案,主要有:一、台湾行政长官陈仪撤职查办案,请政府立即执行;二、黄金潮案,请行政院、监察院迅予处理[8]:8326
  • 4月6日——国防最高委员会议决在行政院内设置新闻局;4月17日、18日,国防最高委员会、立法院分别通过《新闻局组织条例》[8]:8329
  • 4月7日——国防最高委员会议决:各地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改称国民政府主席行辕,其组织及职权依旧[8]:8329
  • 4月16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举行例会通过《国民政府施政方针》(即《公同纲领》),蒋介石代表中国国民党与青年党、民社党及社会贤达代表在官邸签署;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定,各级政府、民意机关、人民团体及学校,均停止举行总理纪念周,俟国民政府改组后,另定纪念办法[8]:8335
  • 4月17日——《国民政府施政方针》公布;中国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国民政府组织法》,推选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8]:8335。中常会并通过蒋提出之国府五院院长名单,孙科为国府副主席,张群、孙科、居正、于右任、戴传贤分别为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院院长[8]:8336。中常会决议撤销中央调查统计局[8]:8336
  • 4月18日——国民政府明令改组;蒋介在国府礼堂招待新闻界发表谈话称:国府委员会之改组乃我国自训政进入宪政之重要步骤,此次改组使各政党及社会贤达得以参加全国最高之决策机构[8]:8336
  • 4月23日——蒋介石主持国防最高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与中国国民党中常会联合举行,决定中国国民党参加行政院人选;国防最高委员会宣布撤销,其职权根据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二中全会决议由改组成立之国民政府委员会接替,该会秘书厅发出公告,是日起停收文件,办理结束[8]:8339
  • 4月24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规程》,规定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称为国务会议;国民政府通过《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所组织条例》[8]:8341
  • 4月25日——沪、渝海校及驻青岛之海训团,包括学生总队、接舰训练班及军官训练班,合并组成海军军官学校在青岛成立[8]:8342
  • 5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特种营业税法》,规定:特营业税由中央统一征收,课税范围包括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交易所及交易所发生之营利事业,进口商营利事业,国际性、省际性交通事业,其他有竞争性之国营事业及中央政府与人民合办之营利事业[8]:8347
  • 5月6日——中央警官学校举行开学与毕业典礼,蒋主持并发表训词[8]:8349
  • 5月7日——万隆华侨发起集资百万盾,计划开发西沙群岛;万隆市已有5000侨胞表示愿往西沙群岛开发,现已募款1万盾[8]:8350
  • 5月8日——加拿大取消限制华人入境法案[8]:8351
  • 5月20日——外交部就5月19日法机两架,自越南侵入我广西边境龙津属水口关,低飞扫射,击毙渡夫3名,士兵1名事件,向法国大使馆提出严重抗议[8]:8357
  • 5月21日——解放军林彪部渡松花江,攻占公主屯永吉、长春、四平街乃陷于孤立。[5]:162
  • 6月1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正式承认匈牙利政府[8]:8366
  • 6月5日——国民政府明令公布1945年9月重新划定之东北新省区区划,共计有: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九省,下设15个市、159个县、21个旗及大连市、哈尔滨市、沈阳市3个行政院直辖市,此新省区划自8月1日起实行[8]:8367
  • 6月6日——解放军攻陷热河赤峰[5]:162
  • 6月7日——国民政府令:沈阳市、西安市、汉口市、广州市改为行政院直辖市,自8月1日起正式实行[8]:8368
  • 6月8日——国防部致函佛教会称:届满20岁至23岁之适龄僧侣,仍须同普通男子一样照服兵役[8]:8369
  • 6月16日——国军被迫放弃安东省会[5]:162
  • 6月17日——行政院会议议决:婺源县划回安徽,光泽县划回福建[8]:8369
  • 6月20日——蒋介石主持国务会议,报告军事情况,会议决议取消公用事业大部贴补等案[8]:8372-8373;国民政府组织中央军事慰问团,分苏鲁皖、察绥冀晋、陕北、豫鄂、东北5个区团,今起分批由南京出发[8]:8373
  • 6月25日——最高法院检察署发布《平字第一九〇六号训令》,“通缉”中共领导人毛泽东;6月29日,陕北中共观察家发表声明指出:任何一个解放区政府和人民有更大理由缉拿蒋介石并审判其罪行[8]:8374
  • 7月4日——国民政府举行国务会议,通过蒋介石提出之《厉行全国总动员勘平共匪叛乱方案》,提案称“为拯救匪区人民,保障民族生存,巩固国家统一,厉行全国总动员,以勘平共匪叛乱,扫除民主障碍,如期实施宪政,贯彻和平建国方针案”,“中国共产党拥兵割据,扰害地方,武力叛国”,“必须全国军民集中意志,动员全国力量,一面加紧戡乱,一面积极建设。”;会后,各省、市参议会及中国国民党控制之组织,纷纷通电拥护“戡乱”令,并召开所谓戡乱救国大会[8]:8379
  • 8月22日——华中解放军陈赓部自河南西部新安渑池陕县等地分道偷渡黄河,穿越伏牛山[5]:162

1948年 编辑

1949年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张玉法. 《中華民國史稿》. 台北: 联经出版. 1988. ISBN 957-08-1826-3. 
  2. ^ 2.0 2.1 四川师范大学. 《一九四〇年代的中國》(全二卷).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06-26]. ISBN 9787509707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06) (中文).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朱文原等编辑撰稿. 《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事記》上. 台北: “国史馆”. 2012. ISBN 978-986-03-3586-6. 
  5. ^ 5.000 5.001 5.002 5.003 5.004 5.005 5.006 5.007 5.008 5.009 5.010 5.011 5.012 5.013 5.014 5.015 5.016 5.017 5.018 5.019 5.020 5.021 5.022 5.023 5.024 5.025 5.026 5.027 5.028 5.029 5.030 5.031 5.032 5.033 5.034 5.035 5.036 5.037 5.038 5.039 5.040 5.041 5.042 5.043 5.044 5.045 5.046 5.047 5.048 5.049 5.050 5.051 5.052 5.053 5.054 5.055 5.056 5.057 5.058 5.059 5.060 5.061 5.062 5.063 5.064 5.065 5.066 5.067 5.068 5.069 5.070 5.071 5.072 5.073 5.074 5.075 5.076 5.077 5.078 5.079 5.080 5.081 5.082 5.083 5.084 5.085 5.086 5.087 5.088 5.089 5.090 5.091 5.092 5.093 5.094 5.095 5.096 5.097 5.098 5.099 5.100 5.101 5.102 5.103 5.104 5.105 5.106 5.107 5.108 5.109 5.110 5.111 5.112 5.113 5.114 5.115 5.116 李守孔. 《中國現代史》. 台北: 三民书局. 1973. 
  6. ^ 6.0 6.1 6.2 6.3 李怡. 《抗戰畫史》. 台北: 力行书局. 1969. 
  7. ^ 《國民政府發表公告承認外蒙獨立》. 中央社重庆电. 1946-01-05. 
  8. ^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8.49 8.50 8.51 8.52 8.53 8.54 8.55 8.56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韩信夫、刘明逵、郭永才、王明湘、齐福霖、范明礼、张允侯、张友坤、章伯锋、胡柏立、耿来金、刘寿林、锺碧容、锺卓安、陈崧、王好立、朱信泉、任泽全、蔡静仪、丁启予、陈永福、严如平、柏宏文、吴以群、罗文起、查建瑜、娄献阁、白吉庵、李静之、张小曼、石芳勤、徐玉珍、江绍贞、熊尚厚、刘一凡、郭光、郭大钧、王文端、李起民、李隆基、常丕军、刘敬坤、陈道真、李振民、张振德、梁星亮、董国芳、张守宪、王荣斌、陈敏、章笑明、汪朝光、卞修跃、贾维、陈民、江绍贞、朱宗震编著.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9. ^ 李勇、张仲田 (编). 《蔣介石年譜》.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5. 
  10. ^ 杭州電. 杭州: 中央社. 1949-01-21. 
  11. ^ 蒋永敬刘维开. 《蔣介石與國共和戰(一九四五~一九四九)》.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2011. ISBN 9789570526691. 
  12. ^ 12.0 12.1 12.2 12.3 蒋经国.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书局. 1988. 
  13. ^ 刘维开着. 《蔣中正的一九四九——從下野到復職視事》. 台北: 时英出版社. 2009年8月. ISBN 9789866653322. 
  14. ^ 总统府第五局公报室 (编). 《總統府公報》,第貳肆伍號. 立法院国会图书馆网站─总统府公报影像系统. 1949-12-31 [2015-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2).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