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反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定与通过立法期间,不同方面对此存在正面或负面的反应。
两岸四地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后,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随即发表声明,指出坚决拥护和支持《港区国安法》实施,指出法律“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为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步入新里程”[1]。外交部亦发表类似声明,称《港区国安法》“是香港恢复秩序、由乱及治的治本之策”[2]。外交部驻港公署、外交部驻澳公署同时发表声明支持港区国安法[3][4]。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发言人朱凤莲应询表示,反对民进党当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大肆攻击诬蔑并扬言实施援助项目,同时称“任何人任何势力企图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径都是徒劳的,必将自食恶果”[5]。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于数十个国家[注 1]的分会发表声明支持香港国安法[6][7][8][9]。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港区国安法》记者会。会上,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表示,《港区国安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是把坚守“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完美结合的一部法律;他又对外媒批评北京搞“一国一制”回应称,若中央搞“一国一制”,“我们完全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等这些全国性法律直接适用于香港,何必费这么大周章,为香港度身订造一部国安法?”[10]。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香港国安立法问题根本不是人权问题,更不应被政治化,奉劝有关方面认清形势,停止歪曲抹黑,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11]。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出席庆祝香港回归23周年活动启动礼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有利的加固和完善,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里程碑[12]。同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新闻发言人韩铀中校发表声明,表示驻香港部队坚决拥护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会见英国外交部常务次官麦克唐纳时表示,坚决驳回英方就香港国安法对中方的无端指责,并就英方错误言行阐明中方严正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发言人亦对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居民提供更多居留权利表示反对[14]。
2020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就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发表有关港版国安法的声明表示反驳,称蓬佩奥“天天撒谎造谣,充分暴露了他的无知和偏见”[15]。
2020年7月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兼党委书记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港区国安法》,全力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全力支持配合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各项工作,全力指导支持香港警队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极少数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长治久安,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16]。
国家安全部部长陈文清表示,国家安全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港区国安法》,支持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警务处、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各项工作,保障《港区国安法》有效实施,坚决打击外部势力和敌对势力“反中乱港”的一切图谋[17]。
《人民日报》“人民锐评”表示,“有别有用心的人要在社会制造无端恐惧,令市民因恐惧而相信谣言”。社评指,“国安公署办案时,有非常严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另外,国安公署人员受全国性法律及香港法律规管。[18]
由于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暂停向香港移交逃犯,2020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宣布,香港特区暂停和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上述三国的移交逃犯协定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协定[19]。之后在2020年8月3日再决定香港暂停与新西兰的移交逃犯协定[20]。2020年8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暂停履行《港德移交逃犯协定》,以及搁置正待生效的《港法移交逃犯协定》[21]。
2020年8月10日,为报复美国对林郑月娥等官员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从即日起,对美国联邦参议员马尔科·鲁比奥、泰德·克鲁兹、乔希·霍利、汤姆·科顿、帕特·图米,联邦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以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总裁卡尔·格什曼、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总裁米德伟、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总裁丹尼尔·特温宁、人权观察执行主席肯尼思·罗斯、自由之家总裁迈克尔·J·阿布拉莫维茨实施制裁[22]。
2020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宣布,鉴于美方的错误行径,中方决定香港特区暂停履行港美司法互助协定[23]。
2020年10月23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区政府向芬兰驻香港总领事馆发出通知,暂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芬兰共和国政府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24]
2020年11月10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区政府已分别向荷兰驻香港总领事馆及爱尔兰驻香港总领事馆发出通知,暂停履行《香港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的移交逃犯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荷兰王国政府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的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爱尔兰政府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爱尔兰政府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的协定》。[25]
2020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宣布决定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4名美方人员,实施制裁,回应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早前宣布,制裁4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4人分别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约翰·卡努斯(John Kanus),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亚洲项目负责人曼普里特·辛格·阿南德(Manpreet Singh Anand)、香港分部主任克里斯特尔·罗萨里奥(Crystal Rosario)、以及项目主任薛德敖(Kelvin Sit Tak-O)。[26]
2020年12月10日,针对美国因香港国安法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14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美国行政部门官员、国会人员、非政府组织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实施对等制裁;同时,决定取消美国持外交护照人员临时访问香港、澳门免签待遇[27]。
2021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宣布制裁28名美国人,当中包括特朗普时期官员,其中公开的10人是前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前任总统经济政策助理彼得·纳瓦罗、前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罗伯特·C·奥布赖恩、前任助理国务卿史达伟、前任副国家安全顾问马修·波廷杰、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约翰·博尔顿、前总统顾问斯蒂芬·班农、前卫生部长亚历克斯·阿扎、前副国务卿基思·克拉奇、前常驻联合国代表凯莉·克拉夫特。[28]
2021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针对美国政府7月16日发布有关香港的商业警示并制裁一些中国官员,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
声明中说,“美方炮制所谓‘香港商业警告’,无端抹黑香港营商环境,非法制裁多名中国中央政府驻港机构官员,有关行径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予以强烈谴责。”
声明说,中国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决定对前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Wilbur Ross)、美国国会下属的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Carolyn Bartholomew)、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Jonathan Stivers)、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的金度允(DoYun Kim)、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IRI)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Adam King)、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及香港民主委员会(HKDC)等七名人员和一家实体实施制裁。
声明还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企图干涉香港事务,都是蚍蜉撼树自不量力。”[29][30]
202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宣布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对美国5人宣布制裁,5人是之前在7月23日被制裁前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美国国会下属的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的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31]
2023年1月13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上的致辞指出,当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国安法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实现有机统一。而《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属“双执行机制”。他又形容国安法“让法治得到捍卫,正义得到伸张,香港市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得到更好保障”。他同时指《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仅有230多人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特别行政区警方拘捕,充分说明只对极少数人是“高悬利剑”,指对绝大多数市民是人权自由的“守护神”,那些所谓“随意抓人回内地审判”、“以言入罪”、“大肆滥捕”等谣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32]
香港特别行政区
编辑特区政府
编辑2020年6月3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支持《港区国安法》的通过,并就美国联邦政府制裁香港特区政府的威胁做出回应,称“任何制裁行动都不会吓怕特区政府,特区政府早有心理准备,相信在需要时国家会有反制措施,特区政府一定会全面配合”[33][34]。同日下午,林郑月娥在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公开6分钟影片发言,指称立法仅针对极少数人,法例并且不溯及既往,司法审讯仍以无罪推定为原则;法规生效后,香港人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仍受到保障,香港的司法独立也不会受到影响。[35]
2020年7月1日,林郑月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外的金紫荆广场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酒会”上表示[36],“国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转机,会尽责实施国安法整体责任,会尽快与国安公署合作,建立完善国家安全的机制”。并称“国歌法及国安法完善一国两制,令一国两制重回正轨”[37]。保安局长李家超联同六个纪律部队首长,包括警务处长邓炳强、海关长邓以海、惩教署长胡英明、消防处长梁伟雄、入境事务处长区嘉宏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表示,欢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港区国安法》,并表示全力支持有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律政司长郑若骅亦发声明,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同时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38]。
2020年7月7日,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称,《港区国安法》对香港的繁荣稳定有积极和正面作用,指近日市场反应亦朝着这方向,更称条文不严苛相当温和,可保障绝大多数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及权益,称过去一星期看不到有大量恐惧。反指《港区国安法》非常严苛,削弱、漠视人权自由的说法是谬误,认为有人制造白色恐怖。同时对海外传媒形容《港区国安法》立法是“香港末日”、“香港的前途已经失去”的说法是难以立足。林郑引述有人称“一国两制”受损、宣布“一国两制”已死,她表示但制订《港区国安法》目的是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认为立法破坏“一国两制”似乎别有用心[39]。
2022年3月31日,林郑月娥被记者多次问及两位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辞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事件。她指其中一名辞任的法官贺知义,是在《国安法》生效后半年才首次接受任命,又指国安法实行下来“卓有成效”,“否则大家都无好日子过”。[40]
2022年9月17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有线新闻节目《有理有得倾》表示,指出市民仍享有言论、集会和新闻自由,欢迎他们就批评向提出政府意见,不过同时指出如果是煽动大众不信任和对抗政府,认为任何文明社会均不能接受。邓又指出虽然社会整体平静,但仍要居安思危,包括外部势力和其本港代理人藉透过文化和思想渗透的“软对抗”来荼毒市民不信任和不喜欢政府和国家,更指过往或日后法庭的审讯,要找到相关证据并不困难。邓炳强亦提到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案件,判辞提及煽动罪是确保国家安全的必要工具,若透过谣言或宣传语句,目的是令人不信任和憎恨政府,造成社会不稳和对国安构成危险,甚至危害政权即属违法。他反指社会有不少人“刻意模糊法例以享有渔人之利”,以煽动仇恨而不想负上刑事责任的想法,而指出法例不清晰。[41]
司法机构
编辑2020年6月23日,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发表声明,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就国安法的说明文件。李国能认为,文件提及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法,做法损害司法独立。他提到,文件提到中央机构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破坏《基本法》下香港法院获授权行使的独立司法权力。[42]
2020年7月2日,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声明,表示指定法官须为包括外籍法官在内的现任法官,任命不考虑政治因素。声明指,指定法官必须符合《基本法》,故需要是来自司法机构的现任法官;指定法官任命的唯一准则是司法及专业才能,不应考虑政治等任何其他因素;根据《基本法》获任命的外籍法官对香港贡献良多,不会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在司法机构工作而未获指定的法官,不意味不适合获指定,指定时必须考虑所有法律上的反对原因;案件的排期、处理及法官委派属司法机构职责范围,由相关级别法院领导决定。声明强调,香港社会的基石包括司法机构独立性及法治,受《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机构有使命及宪制责任保持和维护。[43][44]
2020年8月21日,香港最高法院法官周家明和李运腾裁定《港区国安法》没有违反《基本法》[45]。
建制派
编辑香港工会联合会发表声明表示,拥护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46]。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会联合会会长吴秋北表示香港国安法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拥有充分的民意基础[47]。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会给香港社会带来稳定的局面”[48]。
2020年6月30日,香港建制派议员发表联合声明,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称赞该项立法是香港前途的“定海神针”[49][50]。在声明中,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主张“制定和落实香港国安法能够止暴制乱,让香港社会恢复平静,避免青年人成为政治牺牲品,从根本上消除动乱的祸源”[51]。
2020年6月30日下午,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举办了名为“港岛各界庆祝香港回归、贺国安立法”系列庆祝活动[52][53][54],在场民众挥舞五星红旗和香港区旗,高唱《义勇军进行曲》与《我和我的祖国》等歌曲,庆祝香港回归及国安法通过[55]。
2020年6月30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中央此次在国家层面立法,体现了国家安全属于“一国两制”下的中央事权。中央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坚持“一国两制”,贯彻高度自治,保障香港长远的稳定繁荣,依法保护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一直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令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市民安居乐业。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多理解条文的内容,从而明白这项立法工作有助确保香港社会稳定,以及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中央在立法前已经听取香港各界不同意见,期望特区政府尽快到立法会向议员详细解释执行法律的细节,并多向公众解说及宣传。[56]
2020年7月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首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表示,相信有关法例可以为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打开全新的稳定局面,让民心安稳、经济复苏[57]。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表示,香港统促总会全力支持并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在港实施。姚志胜会长说,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实现止暴制乱,保障香港有一个和平稳定环境。香港国安法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纪念日前完成审议并公布实施,对于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深远意义,极大地提振了全港市民对“一国两制”前景的信心。[58]
泛民主派
编辑民主派会议召集人,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形容《国安法》是一国两制的“死亡证”,象征香港已走入“一国一制”。她同时指出香港特区政府事先未有咨询市民,也都没有向立法会交代相关细节。而立法会其他民主派议员也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要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向公众及国际社会交代细节。[59][60]
法例通过当天的6月30日,部分香港本土派组织相继宣布解散或停止在港活动。[61]香港众志[62][63]、民间外交网络宣布解散[64],维协宣布暂停运作[65],学生动源[65]和香港民族阵线宣布解散香港本部[66]。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表示,表面这类组织会越来越少,但他相信这些组织会转向地下活动,以避开国安法[67]。而由包括香港大学学生会、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香港演艺学院学生会、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香港恒生大学学生会、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香港科技大学学生会、岭南大学学生会、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和香港公开大学学生会等12个大专学生会组成的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也宣布于6月30日解散。[68]
民间人权阵线也宣布,原定于2020年7月1日举办的2020年香港七一游行,因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及禁止集会通告书而无法举办[69]。但2020年7月1日当天仍有大量市民不满国安法立法上街示威,警方也因此首次举起“紫旗”,指游行涉嫌违反国安法[70]。
法律界
编辑2020年7月1日,大律师公会发声明,批评法例损害《香港基本法》及《中英联合声明》保证的高度自治,破坏一国两制核心中的司法独立,及削弱人权与自由保障等香港核心价值。声明指,法例通过前,市民未能看到条文,而法例通过后,亦无提供英文版,不符香港的双语法律制度;法例4宗罪准则不明确,可能会不成比例地干扰基本权利,影响思想自由及表达自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的安排削弱司法独立,令人不满,而律政司有权指示不设陪审团的安排亦受关注;法例可能令疑犯送至中国大陆受审,失去移交审讯程序及现行法例的保障,关注能否充分保障公平审讯权利;法例多项条文似乎与《基本法》不符,政府应尽快交代明显不一致之处,并促请行政长官重申香港核心价值,承诺执法将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71][72]
由大律师、律师和法律学生组成的法律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港区国安法法律条文界线宽泛模糊,市民不容易知悉自己何时会触犯法律。[73]
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表示,很高兴中央听取及采纳律师会不少意见,包括普通法原则下,法例不具追溯力,审讯原则上对外公开及设有陪审团;法例涉及香港及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利益及安全,列明应当尊重及维护人权,并保障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赋予港人的权利及自由;法例绝大多数部分交由香港政府部门执行,香港政府部门检控,香港法院审判,体现对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74][75]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法例文本“没有最坏,只有更坏”,较预想最差情况更糟糕。张达明指,法例充斥社会主义法制特色,极度不同于香港普通法精神及法律语言;法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如强调国家机构人员须守法及保障人权,却不受香港管辖及独立法院有效监察,与公权者受独立法院监管的香港法治精神背道而驰;不论是否使用武力均可入罪的做法有违国际人权标准,“其他非法手段”的范围就过于广阔;条文的“域外管辖权”延伸范围大,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为亦可能违法;对法官批出保释时的限制偏离现行制度,行政长官委任法官制度会考虑政治忠诚度,偏离法治精神。[76][77][78]
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表示,法例定义模糊,给执法者滥权空间,不应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合理化威权统治。陈文敏指,法例多项条文定义含糊,可能抵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法官批出保释时的限制倾向有罪推定,不应用还押作为惩罚;法例的“国家机密”、“国家安全”、“勾结外国势力”等字眼缺乏清晰定义,分裂国家的行为亦未明确订明,不懂唱歌、举旗或叫口号如何构成分裂国家;国家安全的最佳保障是政府受人民信任及尊重,威吓及镇压只会适得其反。[79]
港大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陈弘毅在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称《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为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新的“社会契约”,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港区国安法》条文设定的底线,便无须动用法例进行检控和判刑,一国两制可以重新上路[80]。翌日,曾为陈弘毅老师的纽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81]、中国大陆法律体制专家孔杰荣,对陈弘毅将《港区国安法》解读为“社会契约”予以驳斥[82],孔杰荣称每个法律系教授都应知道契约要由双方自愿签订,纵使《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各持份者谈判的条件并不平等,但仍然经过漫长及多方参与。相比之下,《港区国安法》是秘密起草,条文极为含糊,不可能是契约,所以《港区国安法》是“无商量余地的政治、社会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83],这无异于告诉香港人,只要跟从中央意思便安然无恙,甚至得到快乐。孔杰荣认为香港人最终会失去自由,再无发声权利[84]。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接受《明报》专访时表示,法例令中国大陆与香港双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遭受国际制裁,香港人担忧一国两制是否无法继续;法例第55条列明中央管辖权,可将被告“送中”,这权力一但使用,两制即告终结;法例事先未有公众咨询,缺乏互信,将来无法顺利实施,希望尽量使用其他法例的其他控罪;下架书籍、禁止口号等做法涉及多数人,有违针对少数人的原意。傅华伶相信,法例总则列明的国际公约及无追溯力等并非空话,不过当局需要说服港人,香港执法不会出现类似中国大陆的刘晓波、王全璋等以言入罪个案,释除港人疑虑。[85][86]
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香港大律师马恩国认为,一段时间以来,香港反对派与境外反中乱港势力勾结,甚至乞求外国政府制裁香港。法律草案指出针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这将进一步有力打击、惩治香港反对派勾结境外势力危害香港繁荣稳定及国家安全的恶行。[87]
工商界
编辑香港中华总商会发表声明称,香港国安法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会长蔡冠深说,香港国安法有助于稳定香港当前局面,保障香港的营商环境,增强本地和海外投资者信心。[88]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表示,香港国安法不仅能有效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主权,还有助于加强香港市民国家安全意识,对维持香港繁荣安定将起到重要作用。会长吴宏斌说,香港国安法可以使香港社会恢复和平有序,有助于加强投资者在香港营商的信心。他深信,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依旧是自由开放、法治和包容的国际城市。[88]
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表示,香港国安法有助于香港建立稳定的营商环境,投资者会更有信心,对于香港经济复苏和长远发展大有裨益,是商界和市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所在。[88]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表示,相信香港国安法有利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恢复投资者信心,保障市民安居乐业,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88]
全港各区工商联会会长卢锦钦表示,香港国安法全票通过所产生的强大震慑力已有目共睹,对乱港分子而言,国安法是“天罗地网”;对普通市民来说,国安法是安全屏障。他相信在国安法的保障下,香港社会将尽快恢复法治和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89]
香港台湾工商联合总会会长邱伟铭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香港前途的“定海神针”,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的时候公布实施,意义深远。港澳台湾同乡会会长张佐民表示,相信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后,香港会恢复社会安宁、百业兴旺,希望香港重新再出发,保持繁荣昌盛安定稳定。国际华商协进会会长罗台秦表示,民主、自由、法治三要素缺一不可,在追求民主、自由时也要讲法治,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根据需要制定国家安全法,相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后,会促进香港尽快恢复法治秩序和社会安宁,这对香港是好事。[90]
香港美国商会2020年7月2日表示,仍将香港视为国际业务的基地,并希望《港区国安法》不会对香港的利益和活力造成影响。[91]香港美国商会在2020年7月13日发表在6日至9日对企业会员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一半受访企业对《港区国安法》表示“极度担忧”,当中有65%担忧该法“其适用范围及执法解释模糊”,有61%担忧香港司法体系的独立性,有49%称《港区国安法》对业务带来负面影响,有超过一半受访者担忧香港的高度自治遭到侵蚀,[92]还有过半受访者称在香港居住及工作变得不安全,考虑其个人离开香港,而中长期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企业将考虑把资产及业务迁出香港,更有5%的企业考虑短期内迁离香港。[93]
新加坡香港商会会长陈文平表示,在香港国安法审议和通过过程中,反中乱港势力就已开始寻找退路,这显示了这部法律的震慑作用。从长远来看,香港国安法有利于香港的稳定和繁荣。[94]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在2020年7月16日发表对香港商务前景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有超过81.4%在香港有商务活动的日本企业对《港区国安法》的实施感到忧虑。这个调查于2020年7月2日至8日期间进行,共有304家驻港日本企业回复,其中最担忧的是《国安法》对获取外部信息的管制,有14.5%的日本企业表示今后会缩减在港业务的规模、降低驻港机构的地位,以至取消在香港的业务。[95]
教育界
编辑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表示,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相信这一法律能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漏洞,有效止暴制乱,尽快恢复香港社会秩序,确保繁荣稳定。[88]
香港大专联校学生会举行反国安法论坛,探讨反送中运动一周年对香港未来的启示,并表明即使有国安法,都会继续悼念六四事件[96]。
香港内地学生联合总会2020年7月1日表示坚定支持和拥护,相信香港国安法能够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鼓吹“港独”、颠覆和分裂国家等非法活动,让香港社会恢复安宁及秩序,维护和保障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97]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认为,香港国安法的通过对于香港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能够让“一国两制”更加丰富和完满。他希望通过香港国安法,让香港同胞,特别是青年对“一国”有更深刻的认识,能够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89]
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黄嘉纯、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主席陈镇仁、岭南大学校董会主席姚祖辉、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主席梁乃鹏、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主席马时亨、香港理工大学校董会主席林大辉、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主席廖长城、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李国章八大资助大学校董会主席2020年7月1日发表联合声明,支持港区国安法的颁布与实施,并呼吁大学持份者继续紧守岗位,在学术自由、文化多元、广阔国际视野这些传统优势下,为香港及下一代作出贡献。[98]
新界校长会表示,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稳定和安全的“定海神针”,符合渴望和平、追求发展的香港人期望。本着“一国两制”原则,立法制乱,把香港拉回正轨。[99]
香港澳大利亚国际学校校长亨普希尔(Mark Hemphill)在2020年8月决定在2020年年底离任。澳大利亚媒体访问负责聘请亨普希尔来港执教的澳大利亚教育家麦基因(Bill McKeith)[100],麦基因称《港区国安法》可能影响学校未来发展,他说:“香港现状已被颠倒,这是对老师及管理层而言一项艰难的挑战。”[101]在国际学校任教的教师表示,即使香港发生示威活动及肺炎疫情,外籍教师都不打算离开,因为香港原本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地方,但在“新限制”下越来越多外籍老师感到困扰,学校管理层害怕得罪香港和北京政府,并预料国际学校的课程也会受到攻击[101]。
资讯科技界
编辑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表示,由于《港区国安法》的细则列明在合理怀疑下,毋须经过法庭已可要求发布人或服务商移除信息、限制或停止连接信息平台,担心有部分数据中心会因此撤出香港。[102]
香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会主席叶旭辉表示《港区国安法》第43条的细则“内容空泛”,细则指“保安局长可授权警方,规定发布危害国安信息或内容者,及相关网络服务商移除相关内容,否则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请手令检取电子器材,移除该信息;亦可在指定情况向裁判官申请手令,授权警方要求有关服务商提供身份纪录或解密协助。”叶旭辉称这样等同让警方“有张刀指挥服务供应商做事”。大律师黄宇逸表示,只要“合理理由怀疑”及“相当可能导致”的执法门槛极低,又毋须法庭把关,对言论自由很大侵害,造成“寒蝉效应”。[103]
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在2020年7月20日表示,实施《港区国安法》及美国取消《美国-香港政策法》对香港的优惠待遇,使香港科技业界面对首当其冲的打击。莫指出《港区国安法》使政府可指令电讯服务供应商及网络平台移除当局认为有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而且警方可自我批准警员进入电子设备搜证,不但令在香港提供服务的Facebook、Twitter、Google、LinkedIn均宣布暂停批准香港政府机关索取用户资料的要求,并有外资科技企业考虑撤出香港业务。莫乃光认为香港在亚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内最大的优势是资讯自由流通,从而带动资金、人才及生意到香港,并促进与外国合作的研发项目进度,可是实施《港区国安法》所产生的最大忧虑是“网络自由”,莫乃光更直言:“香港与‘防火长城’的距离越来越接近”。[104]
新闻界
编辑2020年6月30日,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表示法律未有咨询、事前未有公开法律内容,情况罕见,近年只有针对海峡两岸关系的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亦在通过法律后才公布全文内容[105]。
2020年7月1日,香港记者协会发声明,对法例条文严苛,涵盖范围广泛表示极度遗憾。声明指,法例削弱言论及新闻自由等人权保障,传媒报道不能以重大公众利益作抗辩理由,新闻媒体工作会进一步受限,记者、新闻机构及新闻材料亦可能不再受现行法例保障,而审讯禁止旁听就有损公众知情权。声明期望,法例实施后,不会威胁外国媒体及记协的正常活动。[106]
2020年7月2日,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发表致行政长官公开信,指此前去信行政长官,表达对法例影响《基本法》第27条中新闻自由的具体关注,但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回信未有明确回答;法例第54条要求加强规管外媒,故要求政府提供下列保证:采访报道不受阻碍,选材无敏感禁忌,记者批评政府、社交媒体帖文、中港以外活动、加入组织、参加活动受到保障,签证不用作限制手段,法例不溯及既往,记者无义务交出报道材料或受访人资料。[107]
2020年7月17日,香港大学新闻和媒体研究中心总监瑞凯德发电邮给师生,表示法例通过后,新闻自由及学术自由受到重大挑战,法例飘忽不定的“红线”令新闻工作者趋向防御及自我审查;但港大不会教学生退缩,中心不会因法例改变,而是会恪守使命,培育报道事实、不畏强权的下一代记者;恐惧下的自我审查是新闻自由最大危机,香港行家需要学习在极权国家采访方式,在无形限制下寻求生存空间;记者不应自设“红线”,自我审查,应以充足的新闻故事突破界限。[108][109]
2021年5月3日,香港记者协会在世界新闻自由日公布最新的“新闻自由指数”,新闻从业员评分创下8年来新低。99%受访新闻从业员同意打压主要来自《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政府持续打压新闻自由,形容香港新闻自由在一年内急剧恶化。[110][111]
宗教界
编辑本身是港区政协委员的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释宽运表示,2019年以来,香港受到暴力及疫情影响,市民大众受尽身心困扰。他说:“国家安,则身心安。没有安定的社会秩序,市民衣食难保,居不能定,行不能安。”他认为,社会安宁是一切事业的基础,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是为维护“一国两制”,保障香港繁荣安定,只要万众同心,香港明天定必更好。[112]
香港道教联合会发声明称,喜迎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支持国家和特区政府依法执行香港国安法,恢复香港社会正常秩序,保持繁荣安定,让市民安居乐业。[112]
香港中华回教博爱社、香港中国回教协会、香港回教妇女会、香港伊斯兰联会及香港回教信托基金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相信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将有效维护国家的统一、主权和安全,守护“一国两制”,也有利于恢复香港社会的稳定,保障市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等各项权利,使香港得到更好的发展。声明称,香港穆斯林将团结一心,坚决拥护支持香港国安法,为国家和香港的发展继续发挥积极作用。[112]
香港浸信会联会会长罗庆才牧师曾发表文章,指国安法影响已经在香港浮现,香港成为“一国一制”已无悬念。罗认为国安法根本改变一国两制,由北京“实质地操控”香港,直指“此‘法’不可立”,立法只给予掌权者更无约制的权力,对香港市民没有保障兼毫无好处。罗又批评“港版国安法”摧毁香港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剥夺港人言论自由,并主动提到联会属下培正中学一名副校长,因联署反对国安法被教育局追究,“法虽未立,我们的自由就已经受限”。国安法通过后,罗将文章下架,原因是为免浸联会受到连累。[113]
民意调查
编辑2020年6月1日,据《明报》报道,其已委托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4%受访者反对中央绕过立法会立法,24.3%表示支持。调查亦显示,52.3%受访者同意港府有责任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20.2%表示不同意。[114]
据路透社报道,香港民意研究所在该项法律实施前,于2020年6月15日至18日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香港人反对这项法律,其中49%表示强烈反对,7%表示略微反对;约三分之一的香港人表示支持这项法律,其中27%的人表示强烈支持,7%的人表示略微支持。[115][116]
2020年7月2-5日,香港研究协会以电话访问1097名成年市民。66%的受访者支持全国人大常委制订《港区国安法》,并将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不支持者则占31%;调查又显示,47%的受访者认为《港区国安法》对香港前景造成正面影响、32%的为受访者没有影响,而17%人认为有负面影响。[117]
2021年4月,紫荆研究院公布民调报告,指八成半受访市民认同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实施《港区国安法》也未有影响日常生活。调查在4月8日至13日期间,以音频电话随机抽样形式进行,在1,528名受访市民中,85.7%受访者认同香港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较去年5月国安法实施前所做同类调查相比,大幅攀升超过两成。另外,84.2%受访者认为《港区国安法》实施至今,日常生活未受到影响,认为有影响的不足一成,占7.8%;78.6%受访市民认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变得更加安定,只有13.6%受访者认为更加不安定;73.3%受访市民对《港区国安法》实施成效感到满意。[118]
澳门特别行政区
编辑2020年6月30日傍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表声明称,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社会稳定,所作出的这一重要举措。[119]
2020年6月3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这是“一国两制”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推动香港走出乱局困境、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120]
中华民国(台湾)
编辑中华民国总统、民主进步党主席蔡英文表示,该法的通过是对中国大陆曾经承诺香港的“五十年不变”,打了很大的一个折扣,让人感到非常失望,证明了一国两制是不可行的。[121]副总统赖清德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中国大陆此举践踏民主潮流,摧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诺,他呼吁北京与香港的当局方面应倾听民意,切勿一再毁诺。
立法院院长游锡堃对此表示强烈遗憾和严厉谴责。他在声明中表示,中国大陆绕过香港立法会径行通过此法,造成香港局势迅速恶化和港人安全自由权益危殆,立法院方面深表关切,将采取一系列因应措施。
行政院院长苏贞昌表示此法违背中国大陆政府对香港“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之承诺,并且有着超乎寻常的管辖范围与效力,是“恐怖”的立法。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根据其在2020年6月18日所公布的“香港人道援助行动专案”设立“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并在声明稿中指出该办公室的设立旨在为港人赴台就学、就业、投资创业、移民定居,以及香港有意来台发展的跨国企业、国际法人团体等,提供谘询与协助服务。[122]
中国国民党对《国安法》通过发表声明,表示《港版国安法》让一国两制空间严重受到压缩,对此感到遗憾。同时也呼吁蔡英文政府要勇敢面对。[123]
台湾民众党主席兼台北市市长柯文哲表示,“香港国安法”此举无疑会加深台湾人讨厌中国大陆的程度,反送中事件还历历在目,北京当局不应重复失败经验,再重蹈覆辙。[124]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范世平批评,《维护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公署权力界定“非常模糊”。他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五条中所指的“复杂情况”、“严重情况”、“重大现实威胁”等用字均未有明确解释,“其实全部都是北京当局说了算”。他担心,与国安法有关的案件会由国安公署直接办案,跳过香港警务处[125]。
亚洲
编辑新加坡
编辑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020年7月29日报导,当地时间28日晚,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参加了美国智库大西洋理事会的线上视频座谈会,在谈到香港国安法时,他表示,希望香港能逐渐进入“新常态”,保持稳定和繁荣,继续发挥它本身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作用,这将对亚太地区有益。李显龙表示,香港和新加坡之间确实有一定程度的良性竞争,但亚太地区很大,机遇也很多。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门户,有它的优势;新加坡在东南亚中心,足迹较大,有不同的优势。综合各种考量,他更希望香港取得好表现[126]。
日本
编辑2020年6月28日,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将通过《港区国安法》,《共同社》称,日本政府计划就香港局势与发动对华制裁、限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人士等发放签证的美国“紧密合作”。日本外务省消息人士称,《港版国安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的“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国际承诺相悖,对此深感忧虑。该人士还表示,美国的制裁措施展示了特朗普政府的姿态,日本将与美国及相关国家合作,继续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保持克制[127]。读卖新闻则称,日本政府已进入协调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旦通过《港区国安法》,将向中方表达“遗憾”。[注 2][128]
2020年法例通过当天的6月30日上午,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表示,在国际社会与香港市民强烈忧虑下,对法例通过感到遗憾,指法例损害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的信赖,而这制度对与香港交流密切的日本而言,是极为重要;日本继续支持香港维持自由开放,并透过民主及安定方式发展,日本将与有关国家协调,适当回应。防卫大臣河野太郎在记者会上表示,法例通过意味着中国大陆未遵守香港主权移交时,对国际社会作出的一国两制承诺,甚至可说是单方面改变现状,这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访日安排产生非常重大影响。外务大臣茂木敏充亦对法例通过表示遗憾。[注 2][130][131]
自由民主党参议院干事长世耕弘成表示一国两制不应崩溃,立宪民主党代表枝野幸男感到甚为遗憾,国民民主党代表玉木雄一郎对法例威胁一国两制深感忧虑,日本共产党委员长志位和夫抗议并要求撤回暴行。经济同友会代表干事樱田谦悟担忧美中对立激化,副代表干事、东芝社长车谷畅昭表示应维持香港营商环境。立教大学香港研究专家仓田彻教授称无形恐怖会蔓延,防卫省防卫研究所主任研究官饭田将史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强对港压力。金融业界希望东京能接收从香港流出的金融人才,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131]
2020年7月3日,日本放送协会(NHK)报道,执政党自由民主党因应法例通过,要求政府取消习近平访日计划。自民党拟定一份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议,指法例施行后大量人被捕,此前担心成真,无法置身事外,表示严重关切;要求政府取消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押后的习近平国宾访日安排,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在港国民,及对香港市民提供必要支援,向希望离开的香港市民发放工作签证等。[132][133]
2020年7月4日,共同社则引述日本政府消息指出,日方因顾虑中日关系,不认同对华制裁,因为中日关系若转冷,日本经济将受严重影响。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安倍晋三也对制裁持谨慎态度,与美国保持距离,总理大臣官邸相关者更指出:“除美国以外,各国对制裁的态度称不上积极。”但报道也称,不排除未来日本政府因应国际形势发展而改变态度。[134]
2020年7月7日,执政党自由民主党正式敲定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决议,强烈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意孤行强推法例,令大量人被捕,损害一国两制信誉,令人怀疑香港能否继续维持自由、人权、民主等基本价值;决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负起大国责任,并要求政府保护国人及向港人提供援助。至于要求取消习近平访日,由于干事长二阶俊博等人有不同意见,最终改为以外交部会及外交调查会名义要求取消。[135][136][137]翌日,外交部会长中山泰秀一行将决议提交至官房长官菅义伟,获回应会认真对待决议。[138][139]
韩国
编辑大韩民国外交部长官康京和在2020年6月30日表示,大韩民国正在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及今后影响[140],韩方尊重中英两国在1984年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并认为根据《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享有高度自治并继续维护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141]。
大洋洲
编辑澳大利亚
编辑2020年7月7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更新旅游建议,呼吁其公民不要前往香港,并重新考虑他们留在香港的需要[142]。
2020年7月9日,澳大利亚总理斯科特·莫里森表示《港区国安法》破坏了《中英联合声明》提出“一国两制”的框架,损害香港高度自治[143],并宣布澳大利亚将延长对香港居民发出工作或留学签证的期限至5年,并在这5年结束后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144]。同日,澳大利亚外交部发布公告称:“香港的新国家安全法可以得到广泛的解释。根据该法律,公民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或面临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被起诉到中国大陆的可能”并补充说,法律的全面范围和适用方式尚不明确,澳大利亚人可能“由于模糊的国家安全理由而被拘留的风险增加,可能无意中违反了法律。”[145]当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暂停香港与澳大利亚的引渡协议[146],并已将决定知会香港特区政府[144]。
新西兰
编辑2020年7月9日,新西兰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温斯顿·彼得斯表示,《港区国安法》已经“根本改变香港的国际关系环境”,“新西兰对香港实施国安法持续深表忧虑”,“因此,政府已指示官员重审纽国关于香港的一切政策制定,以确定双方往后合作的适当性质。”彼得斯又称需重新审视的对港政策包括引渡协定、战略物资出口管制及旅游建议等[147]。
28日,温斯顿·彼得斯表示,《港区国安法》破坏香港一国两制的框架,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国际社会所作的承诺,由于香港的法治原则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港区国安法》破坏,新西兰不再相信香港的刑事司法系统是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148],宣布中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而向香港出口军事及技术等方面,将采取与中国大陆同样的管制措施,同时更新旅游建议,提醒国民《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风险[149]。
欧洲
编辑俄罗斯
编辑2020年5月26日,俄罗斯外长谢尔盖·拉夫罗夫表示,涉港问题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政,美方扬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推进涉港国安立法对中方实施制裁,不利于美方在其他问题上同中方开展有效对话[150]。7月2日,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莫尔古洛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实施《港区国安法》属于其内部事务。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表示,与香港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政,外国无权干涉。[151]
2020年7月8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在电话中告知习近平,俄方坚定支持中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反对任何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挑衅行为,相信中方完全有能力维护香港长期繁荣和稳定[152]。
法国
编辑2020年7月8日,法国外长让-伊夫·勒德里昂在法国参议院听证会上强调“《港区国安法》与基本法规定的一国两制已构成‘决裂’”,他又称“法国不会袖手旁观,我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法国政府打算采取的反击措施。”2020年7月9日中午,勒德里昂与西班牙外长阿兰查·冈萨雷斯在巴黎举行联合记者会时再次明确法国对香港政策的立场:“在我们看来,港区国安法严重撼动了1997年的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下的香港自治。”并表示法国将会协调欧盟采取反击措施。[153][154]2020年8月3日,法国宣布停止批准与香港引渡协议生效。[155]
2020年8月3日,法国外交部发出声明,“鉴于最新的事态发展,法国将不会批准法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17年5月4日签署的引渡协议”,声明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港区国安法》,令人质疑“一国两制”原则以及由此产生的基本自由,亦直接影响法国公民和企业[156]。
德国
编辑2020年7月1日,德国外交部部长海科·马斯称《港区国安法》势将影响中欧关系,香港的自治正遭到削弱,状况“极度令人忧虑”[157],欧盟必须对此迅速展示强硬立场。德国联邦外交部在其官网上提醒准备赴港及在港德国公民应当注意自己的政治言行[158]。
2020年7月28日,德国外交部宣布,即时停止向香港输出军事装备及军民两用敏感产品。德国外交部部长马斯在欧盟27国同意对香港实施敏感技术禁运后称,香港人忧心一国两制框架遭破坏和自由受到限制,而欧盟的决定正是“与港人团结的象征”[159]。
2020年7月31日,德国外长宣布中止与香港的引渡协议[160]。
芬兰
编辑2020年7月15日,芬兰司法部长安娜-马娅·亨里克松在接受芬兰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基于《港区国安法》施行后香港的法律状况不透明,芬兰已经停止了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161]。芬兰在2020年10月16日正式宣布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并指《港区国安法》箝制香港自治,使引渡协议不再适用[162]。
爱尔兰
编辑2020年10月23日,爱尔兰外长西蒙·柯文尼(Simon Coveney)接受爱尔兰议会议员质询时表示,爱尔兰政府经检讨后在2020年10月13日决定暂停执行与香港的引渡协议。科文称《港区国安法》实施前没有经过香港社会和立法会的咨询,让香港获得承诺的高度自治面临风险,并关注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因此受到侵蚀,他强调爱尔兰将持续对香港情况保持警惕[163]。
瑞士
编辑2020年8月3日,瑞士联邦委员会委员兼外交部部长伊尼亚齐奥·卡西斯批评从《港区国安法》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人权的情况正持续增加,并指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原则[164],将会影响在香港投资的瑞士公司。卡西斯指出两国建交70年,双方的对话中亦一直包括法治和人权问题,中方一旦放弃开放的道路,西方国家将更果断回应,他形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改变,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比想像中更动荡不安,而瑞士必须更强硬地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加强国际法及多边体系[165]。
英国
编辑2020年6月23日,英国驻华大使馆在英国政府网页发布《关于香港问题的辟谣说明》[166],指出“中英联合声明是在联合国登记在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国际条约,自1985年6月12日至今仍有效[167]。新国家安全法在《基本法》中不存在正当的法律依据,且违背了《中英联合声明》[167]。”《辟谣说明》同时反驳中国新闻网称“香港民众欢迎新国家安全法的通过”,《辟谣说明》指出纵使香港有一些人支持但并非所有人都支持,并引述一个由明报举办的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结果反映“64%的香港民众反对这项法律”[167]。
2020年6月30日,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表示英国政府对港区国安法“深表关切”(deeply concerned),表示“将十分谨慎地审视该法,我们要对其进行妥善评估,确定它是否与《中英联合声明》存在冲突。”[168]在问及国安法是否会影响到限制华为进入到英国市场,他矢口否认道:“这个立场非常简单:我不会将此事卷入排华情绪,我不是排华的人”(The position is very, very simple: I'm not going to get drawn into Sinophobia because I'm not a Sinophobe.)[169][170]。
2020年7月1日,约翰逊在英国议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并实施《香港国安法》明显严重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171]。约翰逊说:“这损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与香港《基本法》有直接冲突。该法威胁了《中英联合声明》保障的自由和权利”[171]。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说明,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注 3](即BN(O)护照)的香港人将获准进入英国工作、生活五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再12个月后可以申请入籍,人数没有上限[171]。这项“特殊的、专门的”安排是英国兑现对港人的历史承诺[171]。同日英国对在香港的本国公民发出香港旅游风险警示[172]。
2020年7月17日,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韦彦德发声明,表示这项受关注的法例,其影响视乎如何执行,英国最高法院将与英国政府评估香港情况,而香港主权移交后,英国最高法院向香港终审法院派遣2名法官的协议是否继续,要视乎香港是否继续享有司法独立及法治。声明强调,最高法院支持香港法官捍卫司法独立及法治,相信终审法院法官会维护《香港基本法》第85条规定的法院独立司法权,并引述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的早前声明,指司法独立及法治为香港基石,香港司法机构有宪制责任保持及维护。[173][174]
2020年7月20日,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在英国下议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及国际义务,宣布即时并无限期暂缓执行英国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175],而自1989年六四事件起生效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器禁运,亦扩大至适用香港,不再向香港输出军事用品,包括枪械、弹药和相关零部件,以及用于镇压的装备[176]。
英国国防部发言人表示,鉴于英国政府已表明港区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威胁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英方人员将暂停为香港提供训练,疫情过后会再做安排[177]。
2020年11月,英国政府发布《香港问题半年报告》,对《香港国安法》提出质疑,认为严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质疑其对“一国两制”承诺[178]。
2020年12月5日,日本媒体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报道,英国海军最快2021年初派遣以“伊丽莎白女王号”(HMS Queen Elizabeth)为核心的航空母舰打击群到西太平洋,并作长期部署,预计将接受驻日美军的支援。展现维护秩序的姿态,对抗加强海洋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道指,在西太平洋,与日本有同盟关系的美军与非周边国航空母舰持续活动极为罕见,背后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南海的主权主张,以及英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强烈关切,并为香港一旦出现极端情况,协助保护及撤走在港英国国民作准备[179]。
2021年2月16日,英国外交部更新香港营商指引,在香港经济概况一栏删去“国际金融中心”的字眼,改为“区域枢纽(regional hub)”。指引提到《港区国安法》落实后,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被取消资格,是中方第3次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而原定2020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也被政府以新型肺炎疫情为由而推迟,部分企业雇员参与示威活动和表达的政见会受到中方的压力。不过在反洗黑钱一栏中,保持形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仍然是不合法及合法金融的目标。”[180]
荷兰
编辑受国安法影响,荷兰于2020年10月23日终止和香港的引渡协议。[181]
北美洲
编辑美国
编辑美国商务部发布声明,取消对香港的优惠待遇[182],并停止向香港出口防卫产品,对出口香港的军民两用科技产品实施新的贸易限制,与出口至中国大陆的相关产品同等对待[183]。
2020年7月1日,国务卿迈克·蓬佩奥批评《港区国安法》“是对所有国家的侮辱”,美方将继续执行总统特朗普的指示,终止香港的特殊地位[184]。当日,美国国会两院通过《香港自治法》,美国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185]。2020年7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记者会上宣布已签署《香港自治法》,法案正式成为美国法律[186]。
2020年7月31日,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出席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证会时,对先后共有70余国表态支持香港国安法感到非常不安。[187]
2020年8月1日,美国政治科学协会(APSA)公布受《港区国安法》实施影响,原定在香港举行“亚洲区具争议的政治及其影响”工作坊,更改到大韩民国首尔举行。学者担心日后学术界再不敢来港出席交流活动,考虑在欧美、日本、大韩民国等学术较自由的地方举行活动。[188]
2020年8月7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侵犯人权及破坏香港自治的11名中港官员[189],被制裁人士包括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香港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中央驻港国安公署长郑雁雄[190]。
2020年8月20日,美国宣布因《港区国安法》,暂停与香港移交逃犯条例、移交被判刑人协定及豁免国际船运利得税[191],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奥塔古斯在声明中称,中共采取激烈手段,侵蚀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对英国及香港人民承诺给予香港50年的高度自治,总统特朗普表明会视香港为“一国一制”,并对破坏香港人民自由的个人采取行动[192]。
2020年9月14日,美国国务院在其官网网上对香港发布旅游警告。美国国务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香港实施国家安全法后会给美国游客带来风险[193]。
2020年11月9日,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宣布[194],财政部已对执行《港区国安法》的中央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李江舟、香港警务处负责国家安全的副处长刘赐蕙(Edwina Lau)、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 Steve Li Kwai-Wah)以及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实施制裁[195]。
2020年12月7日,美国国务院与财政部对14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埃里克更·依明巴海、王东明、万鄂湘、陈竺、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和武维华实施制裁,其中包括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第一副委员长王晨。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指上述14人对港版国安法的通过负有直接责任[196]。
2021年1月15日,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发布声明,因应香港警方2021年1月6日依《港区国安法》逮捕包括1名美国公民在内的55名泛民人士,指控他们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进一步祭出制裁措施。受制裁官员包含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中央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以及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处长蔡展鹏、负责国安的警务处助理处长江学礼与简启恩。[197]
2021年7月16日,财政部辖下的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宣布,根据《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 of 2020 *),宣布制裁7名香港中联办副主任 :陈冬、何靖、卢新宁、仇鸿、谭铁牛、杨建平、尹宗华。即时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DN)。[198]
2021年12月22日,国务院根据该国的《香港自治法案》向国会提交半年报告,提醒外国金融机构,如果和5名中联办副主任 - 陈冬、何靖、卢新宁、谭铁牛及尹宗华进行交易,将面临当局的制裁。[199]
2024年5月31日,美国宣布对参与国安法实施的中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200]。
加拿大
编辑2020年7月1日,加拿大政府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即时更新对香港的旅游警示,警告在香港的国民被任意拘捕及引渡到中国大陆的风险增加[201]。
2020年7月3日,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在记者会称《港区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威胁750万香港人及30万居港加拿大人[202],并宣布加拿大即时停止出口军事敏感装备到香港,同时暂停香港与加拿大的引渡协议[203]。加拿大外交部部长商鹏飞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秘密方式制定《港区国安法》[204],在秘密过程下通过及颁布的《港区国安法》未经香港立法、司法机构或人民参与,加拿大将重新审视对香港的政策,外交部同时更新加拿大公民前往香港的旅游警示[204]。
2021年2月,加拿大推出了《港人避风港计划》,放宽对香港人的工作签证及过渡为永久居民的申请,以向《港区国安法》下的港人提供保护。
国际组织
编辑联合国
编辑2020年7月3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声明,表示法例过于含糊,容易出现任意检控。声明指,法例未获充足认识时即出现拘捕行动令人震惊,希望条文充分体现国际公约有约束力的条款;法例部分罪行定义模糊及过于宽泛,未能区分暴力及非暴力行为,有机会引致歧视、任意诠释或任意执法,损害人权保障,重申受国际人权法保护的行为及言论不应被定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可能限制公民活动,扼杀活动人士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或令人权维护者及活动人士因表达、结社或和平集会而被定罪。[205][206]
2020年9月4日,联合国反恐与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尼·奥拉宁等7名联合国专家在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网站发布联名信,对港版国安法严重损害香港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表示严重关切[207]。
2020年6月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英法德日等27国[注 4]在会上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港区国安法威胁到香港的自由,呼吁北京重新考虑[185]。古巴则代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53个国家[注 5]发言,支持香港国安法[210][211]。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乍得、佛得角等20国[注 6]代表于次日发言,支持港版国家安全法立法,先后共有70余国表态支持香港国安法。
2020年7月2日,印度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代表则对香港立法情况表关注,并呼吁印度政府对日趋严重的香港人权局势进行适当的处理[214][215]。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编辑2022年7月27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发表六地人权状况的《结论性意见》,意见中称对过度解读和随意实施的《香港国安法》表达深切关注。委员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未咨询香港公众的情况下通过了《国安法》,并表示有超过200人以“危及国家安全”为由遭到逮捕,其中包括12名儿童。委员认为《香港国安法》对“国家安全”缺乏明确性,亦担忧任何人可借此法被引渡到并未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中国大陆。
委员会敦促香港政府采取措施以废除国安法,并要求同时停止进行任何国安拘捕及检控行动[216]。
欧盟
编辑2020年6月30日,欧洲理事会主席夏尔·米歇尔表示,香港国安法律可能会“破坏法治”,欧盟理事会对该决定“表示遗憾”。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表示,欧盟现正与“国际伙伴”就可能的回应措施进行讨论。冯德莱恩说:“我们已经多次表明,包括上周与中国领导人的直接接触,表明新立法不符合香港的基本法,也不符合中国的国际承诺。”“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注。”[217][218],2020年7月1日,欧盟理事会发表了联合声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港区国安法》表示“严重关切”,表示相关法律未经香港立法会和民间社会事先有意义的协商而获得通过。声明重申,在“一国两制”原则下,欧盟对香港的持续稳定与繁荣有着重大利益。它非常重视根据《基本法》和国际承诺维护香港的高度自治,并尊重这一原则。声明最后,欧盟表示将评估该法案的影响,并持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沟通。[219]
2020年7月2日,冯德莱恩表示,欧中贸易关系重要,而香港是欧中贸易重要枢纽,拥有特殊地位,欧中双方应确保合作关系继续。她还称,如果欧盟成员国一致对港版国安法有意见,将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长远影响,但她未进一步解释。而冯德莱恩的盟友、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则称欧盟会继续就国安法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话,双方应保持互信,容许畅所欲言,意见不合在所难免,但希望可以取得共同结果。她还称德国现在没有计划为港人推出新的庇护措施[220]。
2020年7月1日,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何塞·博雷利·丰特列斯表示,在香港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国家安全法进行首次逮捕之后,布鲁塞尔正在评估这项法律的含义,并继续对香港人权表示关注。丰特列斯在一份声明中说:“欧盟认为必须充分保护香港居民的现有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以及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并表示会在2020年7月13日举行的下一届欧盟外长会议上,香港情况将会作为讨论议程之一[221]。
2020年7月28日,欧盟理事会发表声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港区国安法》侵蚀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受保障的权利和自由[222],并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盟之间的关系,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背国际承诺[223],欧盟27国同意限制向香港输出用作镇压、截取通讯或进行网络监察等的敏感科技和设备,与中国大陆同一对待。德国联邦外交部部长海科·马斯在声明中提到,欧盟现在拥有一个“共同工具箱”,成员国可在其权力范围内,用来回应北京对香港公民社会的侵犯[224]。
东南亚国家联盟
编辑东盟秘书长林玉辉表示,东盟一贯并将继续坚定支持“一国两制”,充分理解香港特区维护国安立法的内在因素和极其必要性,赞赏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这一重要决定的远见卓识,期待香港尽早实现长久治安,为东盟和香港加强合作创造更有利环境。[225]
其他组织
编辑非洲联盟、上海合作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国际组织表态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150][226][227][228][需要较佳来源]。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秘书长延斯·斯托尔滕贝格在德国汉堡的一个虚拟论坛上表示强烈抗议,他说:“很明显,中国并不共享我们的民主、自由、法治等价值”[229]。
其他机构或组织
编辑非政府组织
编辑2020年6月17日,全球86个国际人权组织与香港民间人权团体[注 7]发表联署声明,呼吁中国应撤回在香港引入国家安全立法的计划,以保障人权与公民自由。[230][231]
2020年6月30日,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则呼吁联合国成员国应组成国际人权调查团,以审查北京政府的人权记录。人权观察组织中国区主任苏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对香港落实国安法感到失望,并形容“香港是被压迫的救生艇,但他沉没了”[232][233]。
大赦国际批评中国通过香港国安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范围广泛,而且含糊不清的罪行用来镇压异议人士。其中国区负责人约书亚·罗森茨威格(Joshua Rosenzweig)表示国安法的通过对香港人民来说是一个痛苦的时刻,是对香港近代史上最大的人权威胁。并批评北京政府有计划地制造了镇压武器,以用来对付政府批评者,包括只是表达观点或和平抗议的人[234][235]。
营运维基百科的非牟利组织维基媒体基金会在7月15日发表网志文章,表达对落实港区国安法的关注。同时表示港区国安法可能会严重影响维基百科和基金会其他专案的用户的隐私,重申香港政府提出索取非公开用户资料请求时,除非在评估后确定请求的合法性,否则不会提供任何资料。[236]
社群媒体与企业
编辑因应国安法生效,Telegram、Facebook(包括旗下WhatsApp)、Twitter、Google、Zoom和Signal先后宣布将暂停处理香港执法机关索取资料的请求。抖音海外版TikTok宣布撤出香港市场,但抖音继续向香港用户提供服务[237]。Telegram于2020年7月5日向香港自由新闻称,理解现时香港用户保障隐私的重要性,于国际社会就目前香港的政治变化达成共识前,不会处理这些请求[238]。Facebook指表达自由是基本人权,支持人们可以在无须担心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公司正评估法律的影响,将会征询人权专家意见,在完成评估前,不会处理相关请求[239]。Google亦指在法律生效时,已即时暂停处理这些请求,并正在检视法律细节[240]。营运维基百科等网站的维基媒体基金会表示担忧《港区国安法》限制维基媒体计划用户隐私,并宣布在全面检视法例影响前,不会向香港政府提供任何非公开用户资料[241][242]。
《彭博社》报导有科技公司开始离开香港,并引述软件公司负责人称“我们现在处于两难境地。要是遵守香港的法律,可能会违反其他国家的法规”,“我们担心如果有一天我们告诉别人自己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公司,人们会不信任我们。”[243]前加拿大安大略省讯息与隐私事务专员安‧卡沃基安(Ann Cavoukian)表示,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执法机关,如要从Facebook这样的社群媒体平台获取用户的数据,必须证明调查的必要性,并必须从法庭取得法官的授权令,但按《港区国安法》,香港警察不需要有法官批准。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断宣称国安法只会影响“少数人”,但以《港区国安法》对“国安”定义涵盖范围之广,可能让任何民众都成为政府眼中的“少数人”。[244]
2020年8月13日,Google宣布终止直接回应香港特区政府索取用户数据的要求,香港当局日后须向美国司法部提出请求并根据《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司法互助协定)索取用户数据,同时表示自《港区国安法》在香港生效后,从未向香港当局提供任何数据,以后亦不会直接回应有关请求,而美国以外的机构与过往一样,可透过外交程序索取供刑事调查的数据资料,同时指公司会拒绝范围太广泛的数据请求,以保护用户隐私[245]。但是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在2021年9月13日的报道,Google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后的半年内,依旧向香港政府提交了3次个人数据资料。对此Google的回应称提交的是有关人命威胁和人口贩卖的数据资料,与《港版国安法》无关[246]。
高等教育及学府
编辑由于《港区国安法》第38条称此法效力涵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如被认定在香港以外地区触犯此法,也可能在香港被捕。美国多所高等院校,包括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阿默斯特学院,宣布允许学生以匿名方式上课、提交作业及报告[247],并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政治的资料标注“内含敏感讯息”,此举是要避免课程因为涉及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是政治敏感的材料,可保护学生和教职员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起诉,令学生在研习时可自由发言及表达意见,确保学术自由[248]。普林斯顿大学助理教授祖若水称,学生可以使用代号提交作业,并表示他们不会因恐惧而不再教天安门事件、新疆或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希望他们讨论的敏感议题。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政治学助理教授任美格表示,他们的课程涵盖台湾、香港和中共执政合法性等议题,讨论的个案研究之一,要求学生阅读新疆维吾尔族人遭关押在再教育营期间写的日记,他们将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宾夕凡尼亚大学政治学系教授金骏远称,他将寄出“内含敏感讯息”的课程大纲,又表示网上课程内容如外流,不仅可能危及学生,有朝一日他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也自身难保[249]。
2021年5月,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指教材及课堂讨论可能被视作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证据,要求学者不要在课堂上录影,并教导学生以匿名方式发表评论,以防止师生到访香港或中国大陆时被捕。[250]
注释
编辑- ^ 俄罗斯、美国、英国、南非、津巴布韦、埃及、哥伦比亚、阿根廷、新西兰、意大利、日本、坦桑尼亚、巴西、加拿大、比利时、泰国、澳大利亚、苏丹等
- ^ 2.0 2.1 在日本,“遗憾”是仅次于“谴责”的外交用语,通常用于直接关乎国家利益的问题,对其他国家制定政策表示遗憾属罕见[129]。
- ^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英国为香港人推出的一项特别政策,目前香港约有35万人持有这种护照,英国驻香港总领馆估计有290万人有资格拥有这种护照[171]。
- ^ 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伯利兹、加拿大、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冰岛、爱尔兰、德国、日本、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绍尔群岛、荷兰、新西兰、挪威、帕劳、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英国[20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巴林、白俄罗斯、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中非、科摩罗、刚果、古巴、吉布提、多米尼加、埃及、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加蓬、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伊朗、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黎巴嫩、莱索托、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沙特阿拉伯、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斯里兰卡、苏丹、苏里南、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多哥、阿联酋、委内瑞拉、也门、赞比亚、津巴布韦[209]
- ^ 俄罗斯、老挝、缅甸、柬埔寨、阿富汗、佛得角、布隆迪、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委内瑞拉、喀麦隆、塞尔维亚、亚美尼亚、乍得、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坦桑尼亚、马尔代夫、埃塞俄比亚、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印度尼西亚、越南、巴林、苏丹、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摩洛哥等[212][213]
- ^ 2047香港监察、国际特赦组织、第19条、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澳港联(Australia Hong Kong Link)、藩篱以外-认识及关爱双性人、无国界社运、布里斯布香港留学生集气、加拿大香港之友、堪培拉香港关注组、丹麦中国批评协会、中国劳工通讯、中国人权捍卫者、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基督徒社工、基督徒关怀香港学会、公民力量、民间电台、民间人权阵线、民权观察、公民社会发展资源中心、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香港平权计划、正言汇社、论坛劳工世界、自由之家、良心之友、通讯业总工会、基层文化中心、伯克莱分校香港事务组织、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香港基督徒社关团契、香港基督徒学会、挪威香港文化协会、香港职工会联盟、洛杉矶香港论坛、香港人权监察、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职工会、香港融乐会有限公司、中国人权、西藏台湾人权连线、人权观察、人道中国、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国际人权理事会-香港、国际人权服务社、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葵涌基层基督徒团体、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麦玛斯达大学香港民主与人权关注组、荷兰支持香港组织、华人民主书院、纽约支持香港团体、北加州香港会、基督众乐教会、香港开放数据、Planet Ally 、民主动力、法政汇思、性神学社、彩虹行动、社工复兴运动、无国界记者、零售商业及成衣业总工会、居留权大学、学术自由学者联盟、麦理浩夫人中心同工社会运动关注组、沉默之声、善导会职员工会筹委会、社团法人台湾、除死刑推动联盟、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湾东突厥斯坦协会、香港教育大学教学人员协会、新妇女协进会、香港寻求庇护者及难民协会 挪台之友协会、挪威西藏委员会、瑞慈人权合作中心、多伦多香港人行动组、东华三院员工社会运动关注组、国際キャリア支援協会、维吾尔人权项目、温哥华支援民主运动联合会、 劳动力组织(Worker Empowerment)、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浸信会爱群社会服务处同工社会行动关注组
参考资料
编辑- ^ 港區國安法:中聯辦港澳辦發聲明 一國兩制步入新里程. on.cc东网.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中文(香港)).
- ^ 许祺安. 【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香港恢復秩序、由亂及治的治本之策.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中文(香港)).
- ^ 外交部駐港公署稱港區國安法公布實施是大事好事喜事. 香港电台.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外交部駐澳公署稱堅決支持《港區國安法》. 香港电台.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国台办:香港国安法必将斩断民进党当局乱港的黑手. 2020-06-30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英华人华侨撑立法.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综合消息:维护国家安全、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海外华侨华人坚决拥护并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香港国安法实施.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多個海外統促會支持香港國安法 期盼推動香港由亂而治.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 ^ 郑榕笛. 國安法|張曉明批外國制裁屬「強盜邏輯」:有無搞錯 關你咩事.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中文(香港)).
- ^ 崔德兴. 【港版國安法】外交部:香港國安立法不是人權問題 不應被政治化.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駱惠寧指港區國安法是一國兩制實踐重要里程碑. 香港电台.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港區國安法|駐港解放軍:堅決擁護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 明报.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梁希之; 桂涛; 于佳欣. 中国驻英大使就香港国安法向英方阐明严正立场. 新华社.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李仲维. 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 用四個無知駁斥龐培歐. 联合新闻网.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中文(台湾)).
- ^ 港區國安法|公安部: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安署 共同社:200至300武警「觀察員」或駐港. 明报.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港區國安法|國安部:貫徹落實港區國安法 配合駐港國安公署履行職權. 明报新闻网. 2020-07-05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 ^ 许祺安. 國安法|人民日報:國安公署依法辦事 「隨意抓人」想像力太豐富. 香港01. 2020-07-08 [2020-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中方决定香港特区暂停港加、港澳、港英移交逃犯协定和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中国新闻社.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8).
- ^ 外交部:暫停香港與新西蘭移交逃犯協定. Now 新闻.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中文(香港)).
- ^ 德法多國日前中止與港引渡 港府今稱按中央指示 暫停與德法逃犯協定. 立场新闻. 2020-08-12 [2020-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中方反制!外交部宣布制裁11名美方人士. 澎湃新闻.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外交部:中方决定香港暂停履行与美国司法互助协定. 大公文汇全媒体. 2020-08-20 [2020-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暫停港芬移交逃犯協定. [2020-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7).
- ^ 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和香港與愛爾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2020-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0).
- ^ 外交部:對在涉港問題上表現惡劣4名美方人員實施制裁. [2020-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中国外交部称对等制裁涉港美国官员 取消美持外交护照人员访港澳免签待遇. [2020-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川普政府一下馬,中國外交部馬上發布制裁.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中國制裁美前商務部長等六名個人及一家實體 白宮:不會被中方行動所嚇住. [2021-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31).
- ^ 美副卿舍曼訪華前夕中方搞小動作 白宮回應美國不會畏懼堅持到底. [2021-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5).
- ^ 中國外交部:制裁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等5人. [2022-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2).
- ^ 港區國安法 >最新發展 2023年1月13日 夏寶龍:僅230多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濫捕等謠言不攻自破 夏寶龍:僅230多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濫捕等謠言不攻自破. 信报财经新闻. 2023-01-13 [202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 ^ 港区国安法昨夜生效,四项犯罪行为受到震慑. 中国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林郑月娥回应美国制裁措施:任何制裁都不会吓怕我们 如中央采取反制措施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国际在线. news.cri.cn.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再為「港版國安法」背書!林鄭月娥聯合國發言:只針對極少數人,「一國兩制」安在. [2020-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新京报网. 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庆祝回归祖国23周年升旗仪式. 新京报网.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林郑月娥七一讲话:港区国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的转机. 千龙网·中国首都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吴倬安. 國安法|李家超率六紀律部隊撐立法 鄭若驊:遵重要法治原則. 香港01. 2020-06-30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中文(香港)).
- ^ 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令港繁榮穩定 「香港末日」說法難立足. 明报. 2020-07-07 [2020-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林鄭月娥質疑韋彥德賀知義辭任屬政治鋪排 批政客干涉法官「路人皆見」. 明报. 2022-03-31 [202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3).
- ^ 羊村案惹憂慮 鄧炳強:想煽動而不想負責才稱法例模糊. 明报. 2022-09-17 [2022-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7).
- ^ 李國能:中央管轄國安法案件 特首指定法官 損司法獨立. 立场新闻.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區國安法|馬道立:指定法官須來自現任法官包括外籍法官 司法機構全權負責委派誰審國安案【附全文】. 明报.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www.info.gov.hk.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高院指港區國安法無違反基本法 首名被告申人身保護令被拒. [2020-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香港工联会发表声明 拥护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中新网. 中新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吴秋北:香港国安法拥有充分的民意基础. 中国经济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专访梁振英: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中新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香港建制派议员发表声明:香港国安法是“定海神针”-中新网. 中新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北京日报客户端. 41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香港国安法是“定海神针”. 新浪网.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建制派议员发表联合声明 全力支持香港国安法-中新网视频. 中国新闻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 系列庆祝活动拉开序幕_央广网. 央广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chinaqw. 香港岛各界启动庆祝香港回归、贺国安立法系列活动. 中国侨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民间庆祝国安立法活动遍地开花. 中新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岛各界庆祝回归 冀香港国安法带来新气象-新闻频道-和讯网. 和讯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立法会主席: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坚持“一国两制”、贯彻高度自治. 中国新闻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港區國安法】董建華:國安法下市民可安居樂業和諧穩定.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香港统促总会:有助止暴制乱. 大公报.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國安法壓港】陳淑莊:國安法是一國兩制死亡證. 立场新闻.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中文(香港)).
- ^ 香港《國安法》通過後當地多個組織宣佈解散,未來抗爭「以個人身份」. BBC.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中文(繁体)).
- ^ Welle (www.dw.com), Deutsche. 黄之锋等密集退会 国安法掀港政治组织瓦解潮. DW.COM.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香港眾志宣布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香港电台.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宣布即日起解散. 新京报.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國安法壓港】張崑陽宣布辭任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 解散組織. 立场新闻.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65.0 65.1 國安法通過 學生動源解散香港本部 維多利亞社區協會暫停運作. 立场新闻.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 ^ 香港民族陣綫遣散香港地區成員 包括發言人梁頌恆 稱海外分部續推動獨立. 立场新闻.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 ^ 【國安法】指事前不知有本土派組織會宣佈解散 陳淑莊:彌漫白色恐怖. 头条日报.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 ^ 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宣布解散. 星岛日报. 2020-06-30 [2020-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信報即時新聞 -- 民陣宣布明日無法舉辦七一遊行. 信报即时新闻.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 防暴警首次舉紫旗警告聚集人群. 香港电台.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大律師公會促特首承諾履行國安法時符合基本法和人權法.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港區國安法|大律師公會:港區國安法損高度自治 條文與《基本法》不一致. 明报.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李慧筠,陈倩儿. 八問港區國安法:41日急速通過的法例到底規定了什麼?. 端传媒. 2020-07-01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 ^ 彭韻僖稱港區國安法體現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信心及尊重.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區國安法|彭韻僖:高興中央聽取律師會聲音 案件交港法院審理體現中央尊重. 明报.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張達明指港區國安法將具中國特色法治概念套用至香港.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張達明指域外管轄權可針對非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行為. RTHK.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國安法|張達明:條文偏離現有法制 國安機構、人員不受法院管轄.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香港)).
- ^ 陳文敏:不應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 合理化威權統治. RTHK. 2020-07-04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陳弘毅稱國安法條文可理解為中央提出的新社會契約. 香港电台.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陳弘毅「社會契約論」遭老師孔傑榮反駁:條文經秘密草擬. 香港01. 2020-07-05 [2020-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港版國安法】曾為陳弘毅老師 孔傑榮:國安法不可能是社會契約. 852邮报.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反駁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老師孔傑榮:國安法秘密起草 是政治勒令. 立场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紐約大學教授駁斥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Now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稱國安法令中港雙輸 55條很辣 傅華伶:啟動即無兩制. 明报.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3).
- ^ 批圖書下架 違針對少數人原意. 明报.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3).
- ^ 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快涉港国安立法十分必要 守法市民无需担忧. 新华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88.0 88.1 88.2 88.3 88.4 香港各界人士坚决拥护并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新华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89.0 89.1 香港各界全力支持和拥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 人民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在港台商团体:国安立法对香港是好事. 人民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香港美国商会:仍将香港视为国际业务基地. 联合早报.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逾半數在港美企對港國安法極度擔憂. Now新闻.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4).
- ^ 逾半数在港美企对香港国安法“极度担忧”--美国商会调查. 路透社. 2020-07-13 [2020-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3).
- ^ 综合消息:巩固“一国两制”根基 确保香港繁荣稳定——海外华侨华人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新华网.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超过8成在港日本企业对香港国安法感到忧虑. NHK. 2020-07-16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香港大專聯校反國安法論壇 港大學生保留六四抗爭傳統. VOA. 2020-06-08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香港内地学生联合总会:坚决支持和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 中国新闻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版國安法|八大校董會:支持立法 籲在學術自由等優勢下作貢獻. 香港01.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香港教育界:香港国安法为青年学习成长提供保障. 新华网.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澳洲國際學校校長辭職 年底離港. 东方日报. 2020-08-21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101.0 101.1 澳媒稱香港澳洲國際學校校長辭職 澳教育家:港原有現狀已被顛倒. 苹果日报. 2020-08-19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 ^ 資訊科技界人士憂國安法實施後部分數據中心撤出香港. Now新闻. 2020-07-07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可勒令刪網上信息 限制接達平台 違者可罰款判囚 莫乃光憂科企撤走. 明报. 2020-07-07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莫乃光卸任前剖析制裁影響 國安法令 IT 業罩陰霾. unwire.pro. 2020-07-20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劉銳紹:國安法立法過程或遇到反彈 完成程序才公布. RTHK.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 ^ 香港記者協會回應國安法:條文嚴苛涵蓋廣泛 | 特約轉載. 众新闻.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
- ^ An Open Letter to the Hon. 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on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 | FCC. 2020-07-02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大新聞系總監:不因國安法改變 續教學生報道真相 籲勿因恐懼自設紅線. 立场新闻. 2020-07-17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9).
- ^ 【港版國安法】港大新聞系總監向師生發信 籲無懼「紅線」捍衞真相. Apple Daily 苹果日报.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9) (中文(香港)).
- ^ 記協調查:99%受訪新聞從業員同意港區國安法損新聞自由. Now新闻台. 2021-05-03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 ^ 新聞自由指數業界評分創8年新低 新聞從業員報道批評政府更顧忌. 星岛日报. 2021-05-03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 ^ 112.0 112.1 112.2 香港宗教团体齐撑国安法 盼社会恢复安定. 人民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版國安法】基督教浸聯會長受壓 批評惡法文章僅刊1日即下架. 香港苹果日报.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 ^ 明報民調:64%反對繞立會訂國安法 「港府有責懲危害國安行為」 五成同意兩成說不. 明报. 香港. 2020-06-01 [2020-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中文(香港)).
- ^ Mang, Carol; Chow, Yanni. Exclusive: Support dips for Hong Kong democracy protests as national security law looms - poll. 路透社. 2020-06-26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 ^ 李澄欣; 邹宗翰. 民调:56%港人反对国安法. 德国之声. 2020-06-26 [2020-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國安法】調查指66%受訪者支持中央立法 比上次增近1成. 头条日报.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紫荊研究院調查:八成半受訪市民認為《港區國安法》不影響生活. [2021-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5).
- ^ 澳门特区政府:坚决支持“香港国安法” 坚定维护国家安全. 京报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何厚铧: 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中国新闻网.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港版國安法通過 王炳忠警告:港獨做鳥獸散 台獨的末日還會遠嗎. 雅虎.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张慈. 国安法下撑香港 台港服务办公室揭牌. 德国之声.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版國安法」上路 國民黨:希望蔡政府真的撐香港 不是玩假的. 自由时报.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台湾朝野齐声谴责“港版国安法” 蔡英文或停对港特殊待遇引发关注. VOA.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3).
- ^ 政治中心. 香港國安法將成大怪獸 范世平:就是「送中」了. 三立新闻网. 2020-07-11 [2020-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李顯龍︰港區國安法已成定局 冀香港逐漸進入新常態. [2020-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
- ^ 日本政府拟与对华强硬的美国“紧密合作”. 共同社. 2020-06-28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 ^ 【港区国安法】日媒:日本拟就港局势与美紧密合作 若通过国安法将表「遗憾」.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6-28 [2020-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8).
- ^ 【独自】香港「国家安全法制」可決なら、日本も当事者に…政府「遺憾」表明へ : 国際 : ニュース. 读卖新闻. 2020-06-28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9) (日语).
- ^ 日本對北京通過港區國安法感遺憾 將影響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131.0 131.1 「香港国家安全維持法」成立 あすの返還記念日に合わせ施行か. NHK.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 ^ 日本自民黨關注港區國安法 擬要求取消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自民 習国家主席の国賓訪日中止求める方針 「香港傍観できず」. NHK.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港區國安法|日本顧慮中日關係 對制裁中國採謹慎態度. 明报.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自民黨通過決議促取消習近平訪日. Now 新闻.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中文(香港)).
- ^ 自民部会が習主席の国賓訪日中止を要請-香港情勢の非難決議. Bloomberg.com.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日语).
- ^ 香港国家安全法 自民、中国“非難決議”へ|日テレNEWS24. 日テレNEWS24.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日语).
- ^ 菅義偉接受自民黨小組對華譴責決議 或取消習近平訪日. RTHK. 2020-07-08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自民部会 習主席訪日中止要請の決議文を官房長官に提出. NHK.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韩外长: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港国安法实施动向. 韩联社.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韓國外交部:香港應享有高度自治 密切關注相關動態. RFA. 2020-06-30 [2020-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Barron, Jackson. Australians could face 'arbitrary detention' if they travel to China. Mail Online. 2020-07-07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7).
- ^ 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144.0 144.1 澳洲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 部分簽證居留期延至五年. 头条日报.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AFP. Security law: Australia suspends extradition agreement with Hong Kong. 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英国英语).
- ^ Tan, Huileng. Australian government advises citizens not to travel to Hong Kong due to national security law. CNBC.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英语).
- ^ 紐西蘭深表憂慮 重新審視對港關係. 星岛日报. 2020-07-09 [2020-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新西兰中止香港引渡条约 不再信司法独立于中国. SBS. 2020-07-28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8).
- ^ 紐西蘭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 軍事及技術出口等將視為內地. 头条日报. 2020-07-28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8).
- ^ 150.0 150.1 国际社会支持中国涉港国安立法.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多国外长支持中方通过并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 外国无权干涉. 中华网.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第一报道|中俄元首再通话,习主席谈到这些大事. 新华社.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 ^ 法國無視中國警告 將協調歐盟反擊港版國安法.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20-07-10 [2020-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1).
- ^ Hongkong: Pékin met Paris en garde après les propos de Le Drian. Le Figaro. 2020-07-09 [2020-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1) (法语).
- ^ 法国宣布停止批准与香港引渡协议生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THK. 2020-08-04
- ^ 法國宣布停止批准與香港引渡協議生效. 香港电台. 2020-08-04 [2020-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港版國安法】德國外長:立法影響中歐關係 籲歐盟採強硬立場. 香港01. 2020-07-01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7).
- ^ 港版国安法:德外交部提醒国民被批"自我审查". 德国之声.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7).
- ^ 歐盟制裁香港 德國外長:與港人團結的象徵. 香港01.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
- ^ 德国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 rfi.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1).
- ^ Anna-Maja Henriksson: Utlämningsavtalet med Hongkong har i praktiken lagts på is. Yle. 2020-07-15 [2020-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6) (瑞典语).
- ^ 芬蘭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指「香港法律地位不再明確」. 关键评论. 2020-10-17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愛爾蘭暫停與香港執行引渡協議. 香港电台. 2020-10-23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瑞士外長︰若北京放棄一國兩制將影響在港瑞士企業. 商业电台.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瑞士外長:中國放棄開放之路 西方國家將更果斷回應. AM730. 2020-08-03 [2020-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香港《國安法》:英國譴責中國「嚴重違信」 重申將兌現「歷史承諾」. BBC. 2020-07-01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 ^ 167.0 167.1 167.2 香港(关于香港问题的辟谣说明). www.gov.uk. 英国驻华大使馆.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9).
- ^ 焦点:英首相对香港国安法深表关切 称华为是“有敌意国家的供应商”. Reuters. 2020-07-01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5) (中文).
- ^ Boris Johnson: UK will look carefully at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www.expressandstar.com.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7) (英语).
- ^ 英保守黨人被拒入境香港 約翰遜表關切. BBC News 中文. 2017-10-12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2) (中文(繁体)).
- ^ 171.0 171.1 171.2 171.3 171.4 香港《国安法》:英国谴责中国“严重违信” 重申将兑现“历史承诺”. BBC News 中文. 2020-07-01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中文(简体)).
- ^ 蓬佩奥:港区国安法第38条“冒犯所有国家” 英、加发出旅游警示. RFI.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英最高法院院長稱國安法惹關注 是否續來港視乎法治. RTHK. 2020-07-18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9).
- ^ 英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港區國安法》條文惹關注 會否向港終院續派法官 視乎港能否維持法治. 明报. 2020-07-18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 ^ 英國暫緩執行與香港引渡協議 將香港納入武器禁運範圍. 香港电台. 2020-07-21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英國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對港禁運武器. 星岛日报. 2020-07-20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英國停止向香港警察等組織提供訓練. 立场新闻. [2020-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 ^ 回應《香港問題半年報告》 趙立堅:英國沒資格當判官. ETtoday新闻云. 2020-11-24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8) (中文(繁体)).
- ^ 日媒:英國擬派航空母艦長期部署西太平洋 針對南海與香港局勢. 香港01. 2020-12-05 [2021-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中文(繁体)).
- ^ 英更新香港營商指引 刪「國際金融中心」字眼. 明报. 2021-02-18 [2021-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8).
- ^ 港區國安法:愛爾蘭及荷蘭停止與香港引渡協議. [2020-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Statement from U.S. Secretary of Commerce Wilbur Ross on Revocation of Hong Kong Special Status.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英语).
- ^ 美国禁止向香港出口防卫用品,暂停对港出口许可证豁免. BBC News 中文.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中文(简体)).
- ^ 港區國安法︰非港人在港以外亦可犯法 蓬佩奧轟侮辱所有國家. on.cc东网. 2020-07-02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香港)).
- ^ 185.0 185.1 法广. 港区国安法:英法德日等27国发表联合声明要求北京“三思”.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20-06-30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whitehouse.gov. 美国联邦政府. 2020-07-14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7).
- ^ 蓬佩奧:對部分國家支持北京在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感不安. Now 新闻. [2020-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憂國安法礙交流 美政治工作坊改址首爾. 明报. 2020-08-02 [2020-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 ^ Hong Kong-related Designations;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Designation. www.treasury.gov.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 ^ 港區國安法:美國制裁11名中港高官 林鄭及鄭若驊上榜. on.cc东网. 2020-08-07 [202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中文(香港)).
- ^ 【8点见】突发!美国宣布暂停与香港移交逃犯协定等三项双边协议 新浪网. [2020-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美國通知香港暫停或終止三項雙邊協議. 香港电台. 2020-08-20 [2020-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1).
- ^ 美国就新国安法升级香港旅行警告. [2020-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7).
- ^ 四名中国和香港官员因实施国安法而被美国指定为制裁对象. [2020-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Syria Designations; Syria-related Designations; Hong Kong-related Designations. home.treasury.gov.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20-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美国加码制裁中港高官 14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悉数在列. [2020-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美國再制裁6名中港官員.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美加碼制裁七名中聯辦副主任 預警香港營商風險與不確定性趨同中國. [2021-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31).
- ^ 美國點名五名中國駐港官員 提醒與五人交易將受制裁 中方強烈譴責斥荒唐. [2022-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 ^ 美国宣布对参与国安法实施的中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 美国之音. 2024-05-31 [2024-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01) (中文).
- ^ 港區國安法|加拿大更新旅遊警示 警告在港國民被捕引渡到中國風險增. 明报. 2020-07-01 [2020-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 ^ 抗議港區國安法 加拿大中止對港引渡條例. SBS.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7).
- ^ 加國暫停港引渡條約 禁出口敏感軍需 日自民黨提案促取消習訪問 研支援逃亡港人. 信报.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204.0 204.1 抗議香港《國安法》!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暫停與香港間引渡協定. 风传媒.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指港版國安法過於含糊易被任意起訴. RTHK.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人权高专办 | 关于中国/香港特区的新闻简报. www.ohchr.org.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联合国反恐及人权专家发布联名信质疑港版国安法 中国警告勿干涉内政. 美国之音. [2020-09-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7).
- ^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44: Cross-regional statement on Hong Kong and Xinjiang. GOV.UK.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英语).
- ^ Dave Lawler. The 53 countries supporting China's crackdown on Hong Kong. www.axios.com.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英语).
-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古巴代表52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欢迎中国立法机关通过香港国安法. 中国新闻网.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53国支持香港国安法 外交部:公道自在人心.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 ^ 【港版國安法】合計70多國聯合國發言支持立法. 香港01.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70余国表态支持香港国安法. 观察者网.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In New Line After LAC Clash, India Asks China to Address Hong Kong Security Law Concerns. The Wire.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India expresses concern over Hong Kong issue in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OpIndia. 2020-07-02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英国英语).
- ^ 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 issues findings on Hong Kong, Macao, Georgia, Ireland, Luxembourg and Uruguay.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2022-07-27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7) (英语).
- ^ China's Hong Kong security law sparks global outcry. Deutsche Welle.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英国英语).
- ^ 欧盟“强烈反对”中国通过香港国安法 英国外交大臣表达严重关切. Reuters. 2020-06-30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中文).
- ^ Declaration of the High Representative on behalf of the European Union on the adoption by China’s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a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on Hong Kong..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0-07-01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英语).
- ^ 【港版國安法】歐盟尋求與中國對話 暗示立法或影響長遠關係. 香港01.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EU says 'essential' that freedoms be protected in Hong Kong. Deccan Herald. 2020-07-01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英语).
- ^ 歐盟27國同意限制對香港輸出敏感科技. 香港电台.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
- ^ 歐盟27國將限制向香港出口敏感科技.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
- ^ 反制港版國安法!歐盟27國:限制出口香港鎮壓、敏感科技設備. 自由时报. 2020-07-29 [2020-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 ^ 东盟秘书长支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印度尼西亚商报.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多国人士:涉港国安立法是中国维护主权重要举措.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 ^ 国际社会:涉港国安立法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之举.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东盟秘书长支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ZEIT ONLINE | Lesen Sie zeit.de mit Werbung oder imPUR-Abo. Sie haben die Wahl.. www.zeit.de.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 ^ China: Scrap National Security Law to Save Hong Kong Freedoms. Human Rights Watch. 2020-06-17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英语).
- ^ 86个组织向北京发公开信 促停止港版国安法.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20-06-17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中文(简体)).
- ^ 人權觀察:聯合國應審查中國人權記錄. Rti 中央广播电台.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中文).
- ^ DETENTION OF HONG KONG PRO-DEMOCRACY ACTIVISTS WHEN VISITING MAINLAND CHINA MUST BE INVESTIGATED. Human Rights Documents Online.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China: National security law must not become a weapon of fear. www.amnesty.org. [2020-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英语).
- ^ Buckley, Chris; Bradsher, Keith; May, Tiffany. New Security Law Gives China Sweeping Powers Over Hong Kong. The New York Times. 2020-06-29 [2020-07-04]. ISSN 0362-4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美国英语).
- ^ 維基媒體基金會指港區國安法或限制維基百科用戶私隱. AM730. 2020-07-19 [2023-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7) (中文).
- ^ 国安法:TikTok撤出香港, 脸书谷歌推特等停止向警方分享数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
- ^ 《HKFP》: Telegram 將暫停處理港府索取用戶數據要求 直至國際對《國安法》有共識. 立场新闻. [2020-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中文(香港)).
- ^ Purnell, Newley. WSJ News Exclusive | WhatsApp Stops Processing Hong Kong Requests for User Data Citing Human-Rights Concerns. Wall Street Journal. 2020-07-06 [2020-07-06]. ISSN 0099-966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美国英语).
- ^ Mozur, Paul. Facebook Temporarily Stops Hong Kong Data Requests. The New York Times. 2020-07-06 [2020-07-07]. ISSN 0362-4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7) (美国英语).
- ^ 維基媒體基金會發表聲明 指港國安法可能限制維基百科用戶私隱. PCM. 2020-07-17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9).
- ^ New Chines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Hong Kong could limit the privacy of Wikipedia users. Wikimedia Foundation. 2020-07-15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6).
- ^ 國安法引發擔憂 科技公司開始離開香港. 彭博. 2020-07-22 [2020-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港人恐迎沒有 Facebook、Google 的日子!專家憂歐美科技公司早晚離開香港. 中央广播电台. 2020-07-15 [2020-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6).
- ^ Google 停止香港政府提供用戶數據要求 需通過美國司法部處理. unwire.hk. [2020-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谷歌三度应港府要求交出用户资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港區國安法威脅全球 哈佛普林斯頓等美國大學課堂 據報讓學生匿名討論 警告課程或涉敏感內容. 立场新闻.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 ^ 交功課用代號 美國大學新招盡出避禁. 香港经济日报.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港國安法影響美大學 教授允學生匿名免遭起訴. 众新闻. 2020-08-20 [2020-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憂教材成違《國安法》證據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籲停錄課堂、准匿名評論 免師生訪中港被捕. 立场新闻. 2021-05-08 [2021-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