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6年10月

最新留言:Lanwi1在8年前发布
  • 关信培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请求条目临时全保护,但过滤器一直不允许和出错。这个条目是本人整合大部分资料,本人2016年9月29日 (四) 05:35‎开始编辑和添加相关资料,受到不懂资料的8045889a用户不下数次以私人理由撤销备注破坏条目,当本人还原正常指出区别的时候,却又被以个人理由再次撤销破坏,导致出现编辑战。8045889a用户还在我的话题条目留言威胁言论,还自以为自己的排版才是最正确,无中生有说本用户干过坏事,威胁本用户,还留言找其他人制止本用户正常编辑,不允许用户正常编辑相关条目。
  • 发现人:Pig369369留言2016年10月1日 (六) 05:01 (UTC)
  • 处理:
  • J5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聊的纯破坏使用者,提供不实内容及混肴是非,多次警告,J5的下一节目预告和节目调动提示是没有人声广播,而是只以字幕提示,只有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提示才会配以人声广播。本条目正被该未知用户无中生有的加入不实资料,以为下一节目预告、节目调动提示、家长指引和成年观众提示都会配以人声广播,与事实不符,已发出最后警告,过了一个月后仍会持续发生。
  • 发现人:Hklkk2015 2016年10月3日 (一) 01:34 (UTC+8)
  • 处理: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6年10月3日 (一)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管理员处理前,请先查阅条目讨论页[4]
  1. 面对其他用户在讨论页的询问,“究竟哪里违反生者传记方针”,他的回应理由写“无可奉告,我要睡觉”,然后直接进行第二次更多内容的删除。已是明确拒绝沟通而坚持为删除而删除。
  2. 他称“编辑争议严重且尚未解决”,但却不在讨论页具体说明“编辑争议的具体争议何在”;实际上其他用户已在讨论页讨论多日,但主张删除者并无具体理由。
  3. 添加“习近平祝寿”段落者,引用自由时报、美国之音,但写法有原创研究的疑虑;当该两笔来源的其它内容及重点,被添加到内文中补充,就一直被无理由删除。
  4. 南极的熊,类似这样的操作情形,已非初次。过去也曾因此发生编辑战,而遭警告。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4:28 (UTC)
(:)回应-(1)在下没说您这次人身攻击。(2)在下并未“替换内容”,而是依据各位引用的来源补充内容。(3)您无正当具体理由删除建设性内容,且不顾讨论页的讨论,面对询问又拒绝实际回答。您无理由而非建设性的编辑,已是在发动编辑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4:40 (UTC)
(:)回应哦哦,我只是回退到版保护前的页面,没有3RR,据我所知这不算编辑战,谢谢。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该睡觉了,再见。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4:46 (UTC)
(*)提醒-
  1. 您说“回退到版保护前的页面”,请问您的具体理由为何?您没搞清楚状况---那是“半保护”,您回退到之前状态,理由:其他用户有违规?添加内容哪里违规?或无来源支持?
  2. 编辑战不以3RR为必要条件。无理由且非建设性的一连串反复编辑,即属编辑战。建议您阅读一下相关方针。
  3. 若南极的熊,您愿意撤销您无具体理由的回退,在下愿意撤回这项举报投诉。您从一开始回退时,面对询问,您就说“无可奉告,我要睡觉”。所以,您没想清楚理由,就来回退?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4:50 (UTC)
防止编辑争议。现在有2笔编辑加入了保护模板,我再回退就没有了。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4:53 (UTC)
您仍然可以回退,然后加回那两个模板。不用担心这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4:55 (UTC)
看起来您再上面说“现在有2笔编辑加入了保护模板,我再回退就没有了”,言下之意,您同意“撤销自己的两次回退”。如果您“现在”操作,在下就撤回举报。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5:00 (UTC)
被星耀城西调整排版了。。。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02 (UTC)
再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怎样是段落整齐?我发一句全倒第一行了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03 (UTC)
(1)您的意思,是否顾虑会误删其他用户在条目中的排版及模板?如果是这样,您对操作不熟而担心,那您委托在下来操作?如何?(2)关于这里的排办您可看一下编码,发言前面加上多个冒号,就可以退缩段落(在下先帮您补上冒号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5:06 (UTC)
参见[5]。——星耀晨曦留言2016年10月2日 (日) 15:09 (UTC)
谢谢。我要睡(dong1)觉(mian2)去了,晚安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16 (UTC)
所以,您撤销您的回退吗?既然您上面的意思,是“愿意撤销,但担心误删另两位用户加上的模板”。还请您睡前告诉在下,以厘清您的编辑争议诉求。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5:18 (UTC)
(:)回应呼……呼……呼……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1 (UTC)
所以,您是搪塞?因为您一开始删除,理由就是“无可奉告,我要睡觉”。---以上沟通,更证明您的“无可奉告,我要睡觉”。那么,还请管理员评评理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5:23 (UTC)
我实在困得不行了,不是搪塞,是体力不支,明天再说吧。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10月2日 (日) 15:31 (UTC)
上面那么简单的问题,您到现在还是不回答;同时间又去参加其他条目的讨论...。这应该是“无可奉告”的再一次明确搪塞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2日 (日) 15:33 (UTC)
继一位管理员阻止破坏之后,南极的熊用户继续在江泽民条目删除有可靠来源内容。小莲庄处士 2016年10月3日 (一) 13:46 (UTC)
(:)回应:我对该编者的意见不作评论,这是纯粹的编辑争议,我这里加上挪威、瑞典政府的对台政策没有问题,请管理员就此事件自行判断。--贝塔洛曼留言2016年10月3日 (一) 15:17 (UTC)
未见警告,也未见双方讨论,编辑争议请先讨论。--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3日 (一) 15:41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但Chiefwei编辑、撤销有给予理由,反而另一方回退未见理由。另外阁下的签名不符标准,应至少包含一个连到阁下的用户页的连结--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3日 (一) 15:42 (UTC)
  • 处理:
  • Wikipedia:VPD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针对同一议题多次警告仍然@我对我造成极大骚扰,不经过讨论或讨论后仍然我行我素移动条目不提供来源,进行扰乱性编辑。
    • 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这位用户,只是为了提醒他有新回复后,他上次已经提报过要封禁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他的第二条理由“不经过讨论或讨论后仍然我行我素移动条目不提供来源,进行扰乱性编辑。”也完全不成立,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已经发出名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际航空公司 改成 东德国际航空”的讨论,讨论发出刚开始,没有人回复,我就先移动了,但是后来有人回复之后我也在讨论中表明立场,无论哪个名字我都无所谓,所以被改回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际航空公司后我没有再进行移动。反倒是FRDian这位用户,又做了一些无理取闹的撤回编辑,比如约旦皇家航空,他给出的理由是”回退无理由移动“,他自己根本没有自己搜索过来源,就这么认定我做的编辑都是”无理由“的!!比如这篇来源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约旦皇家航空公司 - 民航资料 - 民航资源网。另外,南非快运航空的移动我只是为了规范命名,为什么HK Express条目的名字是香港快运航空他不做移动,而South African Express条目被我从”南非航空快运“移动到了南非快运航空他就直接撤销我的移动了呢?他对此也没有说明任何理由。。。通常做法是他对于我的回复说不出话便不再回应,而是提报封禁我,这种反复提报我的行为和自己不查阅资料,就直接觉得别人不对进而提报别人破坏的行为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氛围,我觉得他倒是应该受到警告。--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10月4日 (二) 12:30 (UTC)
  • 发现人:#ForeverLove 你是我最无法收敛的全心付出 2016年10月4日 (二) 12:10 (UTC)
  • 处理:不是骚扰,亦非扰乱。不想人@您的话,请自行将ping关掉。以上,谢谢。—AT 2016年10月4日 (二) 12:44 (UTC)
  • 持续作出无意义编辑(如在能够正常换行的地方使用 br 换行符、修改并无不通顺之处的措辞等);违反两岸用语方针和格式手册;已送出最后警告,拒绝沟通。
  • 发现人:Techyan留言2016年10月5日 (三) 04:52 (UTC)
  • 处理:

撤回。进一步警告后无编辑。--Techyan留言2016年10月6日 (四) 07:48 (UTC)

发现进一步破坏。请求立即封禁。--Techyan留言2016年10月6日 (四) 08:01 (UTC)
(?)疑问:是说云林县这个条目要不要先看一下呢...里面只有斗六才有市,并无这个云林市--Z7504留言2016年10月8日 (六) 04:19 (UTC)
@Z7504:这是WP:苏俞安已多次恶搞的造假行政区名,  一望而知。--LHD留言2016年10月8日 (六) 04:56 (UTC)
@LHD:赶快封禁这IP吧,已经查过云林市并不存在--Z7504留言2016年10月8日 (六) 04:58 (UTC)


Innocentius: What you stated here may be defamatory. A person has the right to prevent his good name being defamed. The history of the edits is clear. In September 2016, the page was edited to include substantial amount of defamatory content. The ill-intent of the person who made these edits is evident. When the defamatory content was noticed, an effort was made to remove the defamation, and the page was largely reverted to its pre-September state, with only the addition of supporting links. If you and others have an agenda to perpetuate such fraudulent and defamatory content, legal action will have to be taken for against unlawful conduct. Innocentius kept the statement such as the report about Yue was a "blatant lie", yet deleting all other content. After being pointed out, you kept the information that Yue taught for one-year in Yiyang TV Univ but deleted information such as Yue appeared on ABC National Television representing the winning legal team in the AMH case.

TO WIKIPEDIA: Please provide contact information of Wikipedia, so legal communications can be directly delivered to the proper person. @Innocentius Let me say this, since Wikipedia has control of the content, and if Wikipedia insists on perpetuating the defamatory attacks against Dongxiao Yue, at 2777 Alvarado Street, San Leandro, Ca 94577, a lawsuit will be filed against you and the associated persons in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You have been warned.

@DreamLiner:管理员您好,用户举报VIP破坏,您说“已保护页面”而且您恢复了苏州添加的内容,还是此IP用户质疑的“利用非条目页面放置广告”。(注:其他用户在讨论页Wikipedia_talk:发正念#幽默题材,仍须符合方针,经讨论获得可删除的共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10月16日 (日) 01:12 (UTC)

(!)意见:持续在Template:中华民国地方政府彰化县政府造假,并创建不实的彰化市政府  一望而知WP:110.29。--~~

IP用户User:61.221.208.40违反Wikipedia:繁简处理#勿手动转化条目繁简语句规定进行繁简转换或使用可以中文繁简转换的应用程序、附加元件、插件、网络应用程序、移动应用程序,要求管理员拉长其封禁期限--林勇智 2016年10月17日 (一) 16:34 (UTC)

P.S.另将请求把条目半保护三周。 P.P.S.39.10.197.190亦被嫌疑。

  • 香港立法会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5分钟内编辑5次,全是破坏编辑,elhk2047因为与本人意见不同而诬告本人破坏(在下方),而该用户elhk2047一直无故删改,并且将真实内容替换成不实内容或造假,继续以虚假资料破坏香港立法会,例如将本土自决派移除及与所谓的“纳粹共产派”作对比,疑似原创研究,只言片语、模凌两可,多次删除有效来源且无视劝告,一切根据自己喜好,且没有提供任何来源,具体可看其编辑历史。
  • 发现人:--123.203.100.51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5:01 (UTC)
  • 处理: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8:07 (UTC)

*15支持、1反对,投票通过,恭喜“天天”获得维基站务专家。还望“天天”再接再厉,抵制所谓的“大陆老牌管理员”的滥权行为。[[User:Galaxyharrylion|galaxyharrylion]]([[User talk: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14: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