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修行制度
佛教的修行制度或修学制度(英语:Buddhist monasticism),是指佛教关于修行、学习的各项主张、体系和制度,主要围绕佛教寺院及出家文化展开叙述,包括僧伽、戒律、仪轨、传承、寺院道场、机构、政府的宗教管理制度等。
佛教的修行制度,必须以佛、法、僧三宝为依止,缺一不可。其中,佛陀的应化身已经般涅槃,故以佛像、佛足石、佛舍利等为佛陀的表征,而法和僧伽尚在住世弘传。
四众弟子
编辑这里的僧伽(僧团),意为集合、团体,通常指出家众,即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四众,或加上式叉摩那,称为五内众;少数时候也可以包括优婆塞、优婆夷二者在家众(居士)。出家内五众与在家二众也称为七部众,也可按出家男女二众、在家男女二众称为四众弟子。这七众是佛教信徒的集合,是所有佛教流派共遵的祖制。
出家众
编辑佛教的出家,即离开俗世,到寺院修行的制度。但出家并不是佛教独有的制度,古印度沙门传统都有出家的制度,天主教也有类似的独修主义。佛教出家众为比丘(男性正式僧人)、比丘尼(女性正式僧人)、沙弥(男性非正式僧人)、沙弥尼(女性非正式僧人)四众,或加上式叉摩那(近事女),称为五内众,即僧伽(僧团)通常所指的意义。
出家众,最显著有别于俗人的特征是剔除头发、著袈裟、出家后不得婚配生子,早期还有不蓄财产,托钵乞食。初出家者,男称沙弥,女称沙弥尼,受十戒,着无田相缦衣;合格得许正式出家者,则受具足戒,男称比丘,女称比丘尼,著佛制三衣。
出家众以比丘为上首。所谓比丘,意译作乞士男。须受具足戒者才能称作比丘,故也叫比丘戒、比丘尼戒;依照不同的部派传承,该戒会有一些区别,但其核心是相同的。如比丘具足戒在部派佛教中,上座部传承是227条,法藏部传承是250条,说一切有部传承是253条;现代南传上座部227条,汉传250条,藏传253条[1]。
佛教的经典常赞叹出家的功德,对于佛教徒而言,“出家人”是个光荣的身份,同时也是种责任,需要勤加修行,统领、度化众生,“荷担如来事业”。
头衔与僧职
编辑对于出家众,有多种称呼。因佛教诞生古印度于“沙门思潮”,故佛教出家人亦称沙门(梵语:śramaṇa,巴利语:samaṇa);因是出家求道,故称出家人(巴利语:anagarika);因是僧伽团体之一员,故称僧、僧伽(巴利语:Saṅgha,梵语:Saṃgha)等。一般尊称为法师(梵语:dharma-bhāṇaka,巴利语:dhamma-kathika;原是一类僧职,义为说法教授的僧师,后成为僧人的尊称)、长老或上座(梵语:Sthavira,巴利语:Thera,戒腊高者)、圣者或尊者(梵语:ārya,巴利语:ariya,义为尊圣的;或Bhante)、大德(梵语:bhadanta)、佛爷,这在各个佛教宗派都为常见称谓,尤其在南传上座部更为常用。
在汉地,也称和尚(本是教授师之意,现已变为僧人的代称)、师父(不作师傅)、出家人、僧人、僧侣,还有称呼如大师(原指佛陀,后指高僧,现代为俗称,不独用于佛教)、高僧、行者(谓修行人,一般指僧人,在俗居士也可自称)、上人等。在佛道相互吸收影响的过程中,也有僧人自称真人、道人(义为修道之人)等;另有执事和吸收自道教的住持、方丈、监院、知客等教职称呼。
在藏传佛教流行的藏地、蒙古地区,也有喇嘛(义为上师)、堪布(教授师的藏译,即等于汉地的和尚本意,一般为寺院住持)、仁波切(宁波车,义为珍宝)、达赖、班禅、活佛(祖古,高僧转世)、瑜伽师、瑜伽士等称呼。
- 基本头衔
一般通晓经、论或律之行者,分别称为经师、论师或律师,皆精通者称为三藏法师。
在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一三》中,比丘分为经师(经藏精通者)、律师(律藏精通者)、论师(论藏精通者)、法师(善于讲法者)、禅师(精通禅修者),一共五类;不过在汉传佛教中,经师与论师,未能成为显著的类别,律师、法师及禅师,较为风行[2]。
- 其他头衔与僧职
- 阿阇梨,上首教导师
- 阿姜,泰国佛教头衔
- 西亚多,缅甸佛教头衔
- 三藏持者,缅甸佛教头衔
- 上首大班智达,缅甸上座部佛教头衔
- 老师、师家,汉传佛教禅宗的禅师
- 方丈、住持,汉地的寺院住持主
- 天台座主,汉传佛教天台宗住持主头衔
- 班智达,藏传佛教头衔
- 格西,藏传佛教头衔
- 行者,依照佛陀的教诲进行修行的人,称为修行人、行者、行人,宋朝时在汉传佛教里也可指在寺院工作的义工。
在家众
编辑在家弟子称为优婆塞、优婆夷;合称居士,其梵文“迦罗越”(梵语:gṛhapati,巴利语:gahapati)原指多财富的在家信徒,因早期佛教发展得到很多富人的资助,后转而为居家信徒的称呼。蒙古男居士叫“鸟巴什”。
须受居士戒者才能称作居士,一般是五戒,也有八戒、十戒等。五戒是佛教戒律的最基础,分别为:不杀生、不妄语、不邪淫、不偷盗、不饮酒;五戒具足者,称五戒居士,若受一条则为一分居士,若受三条则为多分居士,以此类推。在北传佛教地区,大乘发心信徒也可以受菩萨戒,依照出家、在家,戒条有少数差异,凡受戒者,须生生世世守持。
寺院和佛学院
编辑寺院
编辑出家众的生活居所不能在俗家,必须出离俗世,故曰“出家”。原始佛教的僧人原本居住在丛林(阿兰若,梵语:araṇya)或园林(僧伽蓝摩,梵语:samghārāma),后来安居在可遮风挡雨的建筑内(精舍,梵语:vvihāra)。南传佛教最常见的称呼是精舍,而在汉语中,佛教的居住建筑,统称为佛寺。[3]
佛寺是僧人修行和安居的处所,修学佛法,半月的布萨,夏季的结夏安居等等修行全在此处。佛寺还有供人朝拜的作用,在释迦牟尼佛入灭后,信徒以佛陀的脚印作为礼拜的对象,后来寺院里安放佛像,出家、在家二众在此礼拜佛像,献上香、花、水、食物、用具等,现代也见到献上钱币的行为(实际上是不妥的),藉以表达对佛陀、菩萨、阿罗汉诸圣本身的崇敬。在东南亚的佛教传统中,寺院还是继承本土文化、文字和儿童启蒙教育的地方,集学校、宗教功能于一体,如缅甸、泰国及中国云南傣族等民族地区的缅寺。
佛寺内设有佛殿、僧房(汉地称寮房)、舍利塔等,一些大的寺院还设有戒坛,供僧人授戒法事。
南传佛教
编辑通常由门亭、佛殿、戒堂、僧房、鼓房等构成,一般只有一座大殿,供奉教主释迦牟尼佛,也有供奉娑婆世界过去佛的,如燃灯佛。
以傣族总佛寺(傣语叫“洼坝吉”)为例,有“雄罕”大殿(大雄宝殿),“哄暖”僧寮,“波苏”亭(戒堂),“光兵”鼓亭、钟楼,殿外塑有天龙八部像,殿内供有若干佛像,大殿外的空地上有大香炉供信徒上香。
除了总佛寺这种现代建筑,东南亚地区还有特别的建筑材质——竹木搭建、石砌或洞穴,如祗园精舍、那烂陀寺、吴哥窟佛寺、桑吉佛教遗址等,都是著名的历史遗迹。
汉传佛教
编辑寺在中国古代是官署的一部分,如太常寺、鸿胪寺。佛教传入汉地,始于汉明帝时期从西域请来洛阳的摄摩腾等。摄摩腾初到时,被招待在鸿胪寺,因为鸿胪寺是掌握宾客朝会礼仪的。其后政府为摄摩腾创立馆舍,即白马寺,后世佛教的庙宇因此也称寺。一寺之中可以有若干院,其后建筑规模较小的寺便叫作院,比丘尼住的寺院多称作庵。
汉传寺院的布局,通常有山门(有的供有哼哈二将)、天王殿、弥勒殿(供奉据传为弥勒菩萨化身的布袋和尚的造像)、大雄宝殿(主要供奉释迦牟尼佛,为汉地佛寺的主殿),有些建有地藏殿(供奉地藏菩萨且安放亡人骨灰)、观音殿(供奉观音菩萨)、药师佛殿(供奉药师佛)、后殿(供释迦牟尼佛)、舍利塔、藏经阁、讲堂、钟楼和鼓楼等。有的还会布置石经幢,像日本寺院还有枯山水这样的园林景观。还有的设有客堂等接待外客,设斋堂供僧俗用斋。
藏传佛教
编辑佛学院
编辑古代佛教的最高学府是那烂陀寺,规模宏大,学僧众多,玄奘法师西行求法时曾在此处向戒贤法师学习佛法,是远近驰名的高徒。不过,那烂陀寺后被入侵的伊斯兰教徒摧毁,现在的遗迹只有残垣断壁,2006年在此基础上又复建了一所那烂陀大学。
近现代佛学院的发展较为可观,世界各国都有大大小小的佛学院。东南亚国家佛学院林立,大一点的寺院都有佛学院(Pirivena),譬如斯里兰卡给拉尼亚的智严佛学院(Vidyalankara Pirivena)、缅甸国际上座部佛教弘法大学等等,这类佛学院主修巴利语系佛教;也有教导三乘教法的佛学院,如泰国国际佛教大学。藏地最有名的佛学院是色达县喇荣寺五明佛学院。汉地,大陆地区最有名的高级佛教学府是中国佛学院,一些名山名寺也都有佛学院,如普陀山佛学院;台湾地区佛教四大山头各有自己的佛学院,像佛光山丛林学院。另外,在全球其他地区也开设有很多佛学院,一大来源是当地的佛教僧团的办学事业,另一大来源是外来僧团在此办学,如宣化上人开万佛城,以及佛光山在美国、马来西亚、日本、菲律宾、非洲、澳洲、巴西等国家都设有学部,这类学校则教导三乘教法,不分高低,圆融教学。
修行法门和仪轨
编辑佛教中的修行有多个词源:
- 梵语:caryā或carita,义为行动、行为、实行、活动;
- 梵语:साधन,罗马化:sādhanā,义为修习、令成、实现、手段;对应:藏语:སྒྲུབ་པ་,威利转写:sgrub pa,或藏语:སྒྲུབ་ཐབས་,威利转写:sgrub thabs;
- 梵语:bhāvanā,义为存在、住所、修习、修行;
- 梵语:anu-yoga,义为随顺瑜伽、修行、考察、努力;
- 梵语:pratipatti,义为正行、修行;
“修行”是来源于印度沙门思潮的,婆罗门教、耆那教、锡克教等宗教的共同概念;佛教的修行属于“教理行果”四法宝中的“行”,是依照正法而践行的意思,可按照“闻思修”(看经听法、如法思惟、如法实修)的三大次第进行。 释迦牟尼佛三转法轮所开示的道理,皆不离三法印(三相)、四圣谛、八正道,后期还开示了十二因缘、四念处、三皈依、三十七道品等等基本教义,是三乘菩提的基础,包含了佛教的基础世界观和方法论(修行法门)。对于八正道,佛陀又以三无漏学概括,即戒、定、慧,它们是达到解脱三界生死结䌸烦恼、得到漏尽通的修行之道。作为佛教三无漏学之一的尸罗(戒),是佛教修行制度中的重要一环。释迦牟尼佛将要般涅槃时,弟子阿难问“如来在世以佛为师,世尊灭后以何为师?”,佛陀答“以戒为师”[4],可见戒律的重要性,可以说戒律是佛教修行制度的根本。
守持戒律,可以坚固禅定功夫和出离定力;有了定力,可以坚固般若智慧;智慧则能导向解脱[5]。所谓解脱,须以遮蔽五欲、求涅槃道为最终的归属。依照佛陀教授的法门如法修行,可以证悟圣果,声闻、缘觉弟子以阿罗汉果位为脱离生死苦恼之最高涅槃;如果发心修菩萨道,则可以在三大阿僧祇劫后成就无上正觉佛果,对于大乘佛教来说,这是最主要的修行目标。
总而言之,佛教的修行方式以遮蔽五欲、求涅槃道为最终的归属,以行十善道、绝十恶道,和持戒、忏悔,为出家、在家二众,以及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或上座部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三大传承的共同基础。但在具体的行门上又根据个人的根机而有非常多的选择。
南传佛教
编辑南传巴利语系佛教以解脱道为主,以禅定、冥想及内观作为入道的初门。例如,修不净观、白骨观、以清净身见(以此身体为我常有的邪见)、欲乐,增加定力;修入出息念为普遍适用的禅修法门。如是法门具有普适性,又能很快入定。此外,头陀苦行法门佛教虽不提倡,但也允许存在,佛世时的大迦叶尊者就是“头陀第一”。
南传依然每日托钵乞食,过午不食,不捉持金钱(信徒供养的钱财由在家“净人”管理),著祖制袈裟。这些僧伽的外相,既是佛陀制定来遮止五欲,培养净心净行的方法,也可以帮助坚定僧侣修道的信心。
南传以声闻、缘觉教法为主,不过也存在南传菩萨道教法,其六种波罗密与汉传六度行也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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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
编辑汉传佛教“小乘”两宗,大乘八宗,共称十宗,历史上以禅宗之势最盛,现今以净土宗行者至多,天台宗、华严宗合称“圆教”,留下的理论对各宗都影响深远。
大乘的修持,以菩萨行六度(六波罗密)为特色,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从发愿到成佛需要修行三大阿僧祇劫的时长、五十二位的阶位。
- 汉地
汉地的修行法门,讲究自利、利他,要自我救度,也要度脱众生。同时,也讲究自力、他力,即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要依靠佛菩萨的加持力。
比如,净土宗的念佛法门,就是他力法门,是依靠成就净土的佛陀的大愿,信、愿、行具足,深信因果与净土,愿意往生净土位列圣班,更要在今世靠自力修持,修十善与三学,与佛陀的大愿相通,进而蒙佛的接引,化生到净土中、佛陀身边,听受正法,离溃闹、惑乱的秽土世界,以免心随境转,不能出离恶境,退失信心和正念。随念佛陀功德、名号等,如果深入开悟,还可即生得“念佛三昧”,决定能生极乐净土,得不退转。
中国的禅宗还讲“明心见性,即身成佛”,所有的修行手段都是为“直指人心(佛性)”为目的,生活中动静行止坐卧,皆是禅,像在日常生活修闭口禅(止语)、修朝山(向名山名寺,三步一朝拜)、修般舟三昧(三个月中只可立行,连睡觉也不得倒卧,称为“夜不倒单”)[6]。宋朝后禅宗式微,渐与净土法门合流,称为“禅净双修”。中国佛教中还有一个著名而特殊的法门,是少林寺功夫,少林寺也是禅宗的寺院,寺内僧俗修炼棍法、拳法等功夫以强身健体,逐渐成为天下瞩目的功夫道场。
中国还有律宗,以持戒为最上法门,近世著名的弘一法师就是律宗十一祖。
- 日本和琉球
日本最普遍的法门,显宗有净土真宗的念佛法门,密宗有台密、唐密。日本的禅宗也很发达,深远影响了日本文化和语言词汇,像枯山水、茶道等技艺,就起源禅宗。
日本高野山密宗僧人还有托钵乞食行头陀的传统,有时能见到头陀僧在街边托钵站立,等待信徒的食物供养,每逢有供养者,都会摇铃表示谢意。
- 朝鲜半岛
历史上的李氏朝鲜统一半岛后,王室崇儒排佛情绪较高。世宗时,把曹溪宗、天台宗、慈南宗合为禅宗,华严宗、慈恩宗、中道宗、神印宗、南山宗合为教宗。现代朝鲜半岛以曹溪宗势力最盛。曹溪宗实际是禅宗的分支,修行法门同于禅宗。同时,净土宗念佛法门在朝鲜半岛也较为流行。
- 越南
越南佛教从中国传入,故更多的是汉传佛教传承,但也有南传佛教的分布。现代越南佛教主要以净土宗念佛法门为主。
藏传佛教
编辑藏传佛教除了显宗的修法,以密宗的修法为主。密法讲的是身口意三密相应[7]:
在不同的宗派中,见解和法门各有不同。但因为政教合一制度、转世灵童制度和苯教等外道的影响,藏传佛教内部的很多观念争议也颇大,如欢喜禅(男女双修)法就常被人诟病,一般认为是由于印度教外道义理的混入而产生的畸形法门,并非佛教正统;再如气脉、明点的概念,是印度教的传统,修行该法门可以给修行助力,但所谓“打通中脉就能解脱”是明显不如法的。近年来,藏地也在倡议利美运动,修行法门也有互相参照吸收的趋势。
实际上,密宗在汉传佛教中也有传承,称为唐密,不过在三武一宗法难时已绝迹,只在日本还有法脉,近年来传回台湾。如修忏、积福、消魔障的《百字明咒》、《大悲咒》、《楞严咒》等现在汉地显宗行者也在修持,蒙山施食、放焰口等救助饿鬼道众生的密法,也即唐密修法的残留。
仪轨简述
编辑忏悔
编辑授戒与受戒
编辑- 出家戒
若欲出家者,可到寺中请求一位比丘作为自己的和尚(亲教师、得戒和尚)。这位比丘征得僧众同意后,方可收为弟子,为之剃度,并授沙弥戒,此人便成为沙弥。依止师对弟子负有教育和赡养的责任。沙弥年满二十岁时,需由数十位大德长老,共同为之授具足戒,此人便成为比丘。在汉地,则需要前往有戒坛的丛林寺院受具足戒(小寺庙不可传戒)。受比丘具足戒满五年后,方可以离开依止师,自己单独修道,云游各地。
女子出家情形与男子类似,同样要先依止一位比丘尼,受沙弥尼戒。至年满十八岁时,受式叉摩那戒,成为式叉摩那。至年满二十岁,先从比丘尼、后从比丘受比丘尼戒。叫做二部受戒,成为比丘尼。修大乘法的比丘可以根据自愿,从师受菩萨戒,但不是必须受的。
在汉地,唐宋时的出家者先要到寺院中作“行者”服各项劳役,可以从师受沙弥戒,不必剃髪。等政府规定度僧的时日来到,经过政府的甄别,或经过考试及格,得到许可,给与度牒,并指定僧籍隶属于某寺院,然后方取得僧人的资格,可以剃度为僧。此后再等机会前往政府许可传戒的寺院中受比丘戒,授戒师也由政府指定。凡是不经政府许可、未得度牒而私自剃髪的僧尼,没有寺籍,名为“私度”,要受到惩罚。到了宋初,年满二十方得受比丘戒的规定被忽视了。常有七八岁的人便受比丘戒。[8]
- 在家戒
在家人信仰佛教,愿意成为正式的在家佛教徒――优婆塞、优婆夷,也要经过一定手续。在家佛教徒的基本条件是皈依三宝,就是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受持三归,如是便成为优婆塞、优婆夷。在家弟子也可以从师受五戒,便成为五戒优婆塞、优婆夷。[8]其基本流程如下:受三皈依,需要请求一位比丘作老师,由比丘引领礼敬三宝,并复述“我尽形寿皈依佛”、“我尽形寿皈依法”、“我尽形寿皈依僧”各三次,并对三皈依的内涵清楚明白,如此便得“皈依体”。受五戒亦需请求一位比丘作授戒和尚,由授戒和尚引领礼敬三宝,并复述“我尽形受持不杀生戒”……等五条各三次,并对五戒内涵、开遮持犯清楚明白,如此便得“戒体”。[9]通常情况下,三归五戒需要须由比丘引领,并按照仪轨进行方可。如果周围无能予引领的比丘僧,则可以在佛前自受三归五戒。[10]
在家人还可以受持八关斋戒,该戒无需终生受持,可到寺院请比丘授戒一日一夜奉持,或多日奉持。还有十善业戒,是将十善当做戒律来受持。
成就
编辑与政权的关系,政权的管理和机构组织
编辑僧阶和僧官
编辑宗教的传播、僧伽的衣食住行,若没有强大的财力支持,难以成事。释迦牟尼佛住世时,就有不少印度城邦国的王室(如阿阇世王、祗陀太子)来护持,佛陀入灭后,佛教若要发展,也离不开王室的支持(如阿育王的弘法,梁武帝弘法),尤其是大型译经、辩经、传教活动;在拥有中央政府的统一国家,更须得到皇室的支持,若与皇室结仇,则可能招致法难(如三武一宗灭佛、朗达玛灭佛)。因此,各国佛教无论历史上还是在现代,都和统治者的关系亲近,这也是高僧道安“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感叹之由来[11]。佛教向南北弘传的过程,往往要得到王室的信任和重视,佛教才能在国内立足。例如公元前2世纪,阿育王之子摩哂陀法师传入斯里兰卡,并在天爱帝须王的护持下广为弘扬[12]。15世纪,老挝国王波迪萨拉下令国内全面信仰上座部佛教,禁止本土泛灵论宗教,勃拉邦佛像也成为澜沧王国统治的象征。
在信奉南传佛教的很多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僧阶,僧阶之最上者为僧王(僧伽拉者),他们是德高望重的僧伽之统领,地位崇高,甚至可和国王平起平坐(如泰国僧王)。即使由于政治原因,现代不再设僧王,但历史上也依然有僧王之位(如老挝、缅甸)。而在某些地区,僧王长期无人担任,实际上的僧团统领事务是由地区长老来管理的,如傣族地区的“祜巴”(都统长老)[13]。
古印度佛教中,僧侣并无官职之制;印度僧团虽有上座(Sthavira)统领众僧,及负责敲鸣犍稚、监督进食等事之维那、护寺(Vihāra-pāla)等职,但教权自治,如僧尼触犯戒律,多由僧团自行裁决处分[14]。古代中国僧尼则多受政府控管,故有僧官之设[15],用以管理佛教事业,统领全国僧尼,监检其犯戒、失职之过。
僧官之制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其后历朝因袭,惟其职位名称随朝代递嬗而迭有变更[16]。明清时期,僧官主管机构在中央称为僧录司,府级称为僧纲司,州级称为僧正司,县级称为僧会司。汉传佛教各国也相应沿设。日本的律令制设僧纲所,僧官由僧正、僧都、律师所构成。朝鲜历史上还设僧科制度,如同科举考试一般,根据检定的优劣确定僧侣的法阶(韩语:법계)[17]。
而在藏地,佛教甫一传入,就与政权合谋,两者互佐互生,僧俗难分,树立起佛教世界里独有的政教合一制度,僧阶分明。藏地正式并入中国后,又逐渐产生了转世灵童制度,明清朝廷为此设置了金瓶掣签制,以解决选定转世灵童的舞弊行为。
1912年,中华民国首任元首孙中山宣布“政教分立”,在八指头陀寄禅法师的奔走下,中国佛教界于上海成立全国性佛教团体“中华佛教总会”,1600年之久的僧官制度宣告结束[18]。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西藏以“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实行西藏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西藏僧官和僧阶的政教合一制度。至于僧阶,南传佛教地区和日本尚有传承,如高野山真言宗[19],但也不再和政治权位挂钩。曾作为藏地一部分的不丹和锡金,政教合一制也被世俗政府所取代。
机构组织
编辑- 东亚
1912年2月,中国佛教界于上海成立全国性佛教团体“中华佛教总会”,圆瑛长老任会长[20]。1929年,该会更名为中国佛教会。1931年,该会移往南京,由太虚长老代表参与国民会议上书提议保护佛教,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给予了中国佛教会合法的地位,管理依据的法条为《监督寺庙条例》等[21]。1949年后,中国佛教会随国民政府迁往台湾。在戒严体制时期,管理台澎金马地区佛教的行政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于1953年成立中国佛教协会。中国境内自古就有汉传、藏传、南传三大佛教传承并发展至今,这三大系佛教以及佛教化的苯教都置于中国佛教协会的管理之下。在中央层面的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民宗委),国家宗教事务局(2018年3月21日后并入中央统战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管理宗教的法条有《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按照规定,包括佛教僧人在内的宗教人员只能在宗教场所(寺院等)进行宗教活动。
- 东南亚
注释
编辑- ^ 陈飚, 藏传佛教是藏文化的重要体现——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尕藏加, 人民画报, [2019-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5)
- ^ 圣严法师. 正信的佛教:禪師、律師、法師是甚麼?. [2019-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 ^ 佛光電子大詞典【寺院】. [2019-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大般涅槃经》中,阿难以四事问佛:“佛涅槃后,六群比丘行污他家,恶性车匿,云何共住而得示教?如来在世以佛为师,世尊灭后以何为师?若佛在世依佛而住,如来既灭依何而住?如来灭后,结集法藏,一切经初,安何等语?”佛答:1.以戒为师。2.依四念处住。3.佛默然不语(恶性比丘当默摈之)。4.一切经首著“如是我闻”。
- ^ 《楞严经》:“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 ^ 佛光山, 揭秘佛教的十九种日常修持法门, 凤凰网佛教, [2019-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 ^ 孙悟湖. 藏传佛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5. ISBN 978751620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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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传佛教三归五戒流程及解说.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 ^ 圣严法师,《如何纳受五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徐玉成, 徐玉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属无奈而说 当下要慎用, 2015-06-07 [2019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26日)
- ^ 见《岛史》
- ^ 郑筱筠:帕松列和帕祜巴升座的重大意义兼论中国南传佛教僧阶制度,中国佛教协会官网. [2019-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2).
- ^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寺内但以最老上座而为尊主,不论其德。诸有门钥,每宵封印,将付上座,更无别置寺主维那。但造寺之人名为寺主,梵云毘诃罗莎弭(vihāra-svāmin)。若作番直(值勤)典掌寺门及和僧白事者,名毘诃罗波罗,译为护寺。若鸣健稚及监食者,名为羯磨陀那(karma-dāna),译为授事,言维那者略也。众僧有事,集众平章,令其护寺,巡行告白,一一人前,皆须合掌,各伸其事。若一人不许,则事不得成。全无众前打槌秉白之法。若见不许以理喻之,未有挟强便加压伏。……众僧名字不贯王籍。其有犯者众自治罚。为此僧徒咸相敬惧。”
- ^ 段知壮. 佛教中國化的一個制度層面的分析. 亚洲研究. [201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5).
- ^ 佛光大辞典. 僧官. [201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 ^ 简江作. 韓國歷史與現代韓國. [2019-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释星云. 佛教叢書5-教史 第二篇 中國篇 第六章 佛教的僧官制度.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 ^ 如智广阿阇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就获得了僧正阶位
- ^ 中国佛教协会. 中華佛教總會(1912-1915)述評.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12).
- ^ 黄慧茹. 戰後中國佛教的復員與整理 (1945 - 1947 ) (PDF). 中正历史学刊. 2007: 173 - 200 [2019-01-2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