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21年3月

14.0.164.60的最新留言:3 年前

(!)強烈抗議1.在下編輯不是原創總結,引用來源已給出。2.回退有可靠來源內容為破壞,回退破壞不計入。3.閣下不認同外交部為可靠來源是閣下認知,社群認可?--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2:40 (UTC)

原來一人即可成為整個社群的外交發言人,每個人都不能代表外交部[開玩笑的]。反正現在社群是想要正常討論課題,但是根本無法正常討論特定個人觀點啊。——約克客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3:24 (UTC)
我反而認為@Billytanghh閣下的所謂「破壞」是正當的回退破壞。在爭議版本之諸如;「以美國為首的有種族滅絕歷史的西方國家「此句涉嫌對來源提出立場,屬綜合材料式的原創研究。依據WP:SYNTH之」切勿對多個來源的信息進行綜合,假若綜合後的結論並未由任何來源明確提及。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如果此句保留,則是涉嫌誤導讀者訴諸偽善、同時在該條目的編輯宣揚那你們還論。就此請@MINQI閣下立刻停止對該條目的原創總結之破壞。--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4:16 (UTC)
《「種族滅絕」的帽子為何不應扣到中國新疆頭上?》--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4:29 (UTC)
@MINQI,此無理據之引用資料已涉嫌構成WP:TPG不能接受的行為之:「不要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宣傳工具或者廣告場所,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討論頁不是說服他人或擁護某方的場所。不要在討論頁宣揚個人對某一與維基無關的事物(如宗教、政府、主義……)的支持或反對。
  • 討論頁不是自我宣傳場所。不要在討論頁對某一與維基無關的事物進行大量的描述與解釋。
  • 不要做廣告。「請閣下就事論事,否則我個人將在此次討論中閣下的行為視作擾亂討論,謝謝。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4:46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閣下已WP:GAME,請問在下做何宣傳?閣下先是以不可刪除自己為由撤銷本人短時間內的自我刪除,然後又豎稻草人。閣下行為已經擾亂討論。謝謝。既然閣下回退在下操作那麼,在下就直接說明此引用資料佐證「以美國為首的有種族滅絕歷史的西方國家」,只是未之前之資料更明確表達。閣下之行為已嚴重違背wp:AGF。這裡不是有關內容的討論頁,在下以為不適合就此繼續討論有關內容。既然閣下不覺得,那麼奉陪:閣下混淆視聽功力不錯,「以美國為首的有種族滅絕歷史的西方國家」在資料中完整存在,請閣下完整查看內容並將內容完整複製於此以便大家對比。閣下作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那各位維基編者豈不應該和閣下全反著來才能踐行維基方針?![開玩笑的]--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5:44 (UTC)
@MINQI:然而我本人並沒有違反wp:GAME之」...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正相反,我認為閣下才是在該條目的多次編輯繞過方針指引。而我正是為維護本次討論才作撤銷行為,具體的指引理據我已在之前的編輯摘要回復。至於閣下所謂」短時間內的自我刪除「並沒有任何現存的維基指可以允許您可以這麼做。如果有,也請閣下就「沒有違反WP:TPG的任何規則」作出舉證行為及有效自辯。
閣下反覆強調」在下編輯不是原創總結,引用來源已給出「關於此,我已在之前的回應中指出,在條目中存有該句已屬綜合材料式的原創研究之嫌。然而,可能包括我在內的各位編輯並未看到閣下未提供任何合理理據駁斥此論點,只是反覆強調」引用來源已給出論「而若這種討論方式持續,則顯然屬稻草人論證。且wp:AGF並不是您能逃避相關指控的理由。閣下先前在沒有提供理據的情況下使用該筆資料明顯已違反上述指引條款。我倒想請問閣下,這句「閣下混淆視聽功力不錯」是否違反了Wikipedia:AGF?另外關於"請閣下完整查看內容並將內容完整複製於此以便大家對比",請恕我不作此舉證責任;一,因為這沒有任何必要,我就算舉證也不能改變這是綜合材料式的原創研究事實;二,相關的舉證責任在提出方,即閣下。
(感謝您對我名字所提供的意見,若有興趣可參考喬治·梅森的生平。正因為有這樣的忠心反對派,才確立了《美國權力法案》的基石。)--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7:13 (UTC)
閣下不斷強調「在條目中存有該句已屬綜合材料式的原創研究之嫌」。然而該句並非如此,A、B均出現於同一可靠來源。閣下聲稱在下在沒有提供理據的情況下使用該筆資料,在下根本未完成編輯,閣下回退展示在下未完成編輯,進而以此對在下指控不是違反了Wikipedia:AGF稻草人論證?「刪減會話——只有取得原作者同意,或者依照方針有合理的理由才可以這麼做:刪除、劃掉、或者隱藏人身攻擊;隱藏多餘的、過時的、或者其他不必要內容;將會話遷移到更適合存放的頁面」:1.原作者同意;2.隱藏多餘的、過時的、或者其他不必要內容。再者「我們應該儘量不要更改以前自己的意見,因為其他用戶可能已利用編輯差異來引用您的留言(參見上面章節),或可能已就您的言論作出了回應。」請問在在下刪除自己留言前是否有其他編者對在下內容進行了回應?閣下之「依據WP:TPG條款內之「自己的意見」一欄已明確指出;撤廢自己的留言屬不能接受的行為。」是不是閣下的誤讀甚至wp:GAME?更何況閣下擅自回退本人的自我刪除已明顯「編輯他人的留言」,而這是TPG條款內之「別人的意見」一欄中已明確指出不允許的,並且閣下行為不屬於該條款中的任意一例外情況,請閣下對此做出解釋。再者既然閣下提出在下綜合材料式的原創研究之嫌,那麼在下以來源辯駁有何不可?莫非只允許閣下指控,在下以無來源內容自辯?閣下以在下引用資料自辯稱為宣傳,這還不是稻草人論證?這句「閣下混淆視聽功力不錯」作為指控是否違反了Wikipedia:AGF?莫非只可閣下指控在下等等?態度指引中可是明確寫著「假定善意並不表示用戶不可以討論和批評其他用戶的行為,不過在評論時不應假定對方是懷有惡意這樣做,除非有明顯證據支持。」而證據明顯(撤回在下自我刪除並對在下警告、以在下刪除的內容為靶、對在下自辯、質疑不屑一顧等,閣下當然可以不這麼認為)。閣下算不算身體力行地展示了下訴諸偽善?「然而我本人並沒有違反wp:GAME之『...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是閣下想法,相對的,在下也認為在下本人並沒有違反wp:GAME之」...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閣下提出質疑在下自辯,在下提出質疑還在下自辯,閣下這可妥當?另外,中國政府對此回應是明確的否定以及當事人證詞等反駁,明顯不符合「你也一樣或你也是」或「『那又怎麼說』主義」,本質是稱「以己度人」。當然閣下可以說外交官等的訪問是做戲、證人證言是偽造或「逼供」等,但依舊改變不了不符合兩種謬論的定義。-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7:56 (UTC)

(:)回應:Billytanghh作為管理簡單刪除有可靠來源內容進行破壞,在下不得已做出反應。並且在下已要求其明確說明本人如何違反中立方針,但其置之不理。--MINQI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2:43 (UTC)

(!)抗議:1.同罪不同罰?Billytanghh閣下作為回退員是否有豁免權?2.頁面保護是對Billytanghh閣下的處理?3.Wikipedia:破壞#哪些不是破壞行為方針明確指出違反中立的觀點不屬破壞性編輯。--MINQI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14:30 (UTC)

(!)意見 Baycrest已從圖片中刪除了日期,但未在編輯摘要中給出原因。[4][5][6] 我相信警告他是適當的。Eti15TrSf留言) 2021年3月1日 (一) 18:36 (UTC) 這是一個內容爭議。這不是故意破壞。該報告不正確。Eti15TrSf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20:13 (UTC)

(+)支持 2020年12月23日,我編輯了北京地鐵宣武門站出入口有關信息,我編輯的「宣武門站」,用戶Eti15TrSf看到後,便把我的編輯撤銷了,撤銷我的編輯後的「宣武門站」,然後用戶Eti15TrSf在我的之前編輯的內容拿了自己用,變成了這個連結,只是增加了參考資料連結,我認為這是破壞條目的行為。還有很多撤銷我編輯過的條目,在這不一一列舉了。--Wcr1993留言2021年3月2日 (二) 10:59 (UTC)

維基百科從來不在條目插圖標註日期,此做法沒有共識支持,而標註日期本身也沒有需要,除非是舊圖片才有特別需要標註。我刪除日期標註是十分合理的做法。你沒有解釋就回退,更把我的圖片也回退掉,然後又多次回退,還指我破壞,濫用警告。這些都是十分粗暴的行為,已不是內容爭議了。大約看了Wcr1993的討論頁,原來已有不只一人受害,Eti15TrSf拿了Wcr1993的內容自己用,還粗暴回退Wcr1993的編輯。出於友善,如果Eti15TrSf願意承認錯誤及道歉,可就此作罷。—Baycrest (作客) 2021年3月2日 (二) 17:09 (UTC)
@Wcr1993:我只刪除了,因為沒有引文。找到引用後,我又恢復了它。下次,當您進行這樣的主要編輯時,添加引文。Eti15TrSf留言2021年3月2日 (二) 17:17 (UTC)
@Eti15TrSf:我不認同您的解釋說法,您可以在我的編輯基礎上增加參考文件,而不是簡單粗暴撤銷編輯,我有時候編輯是有來源的,只不過是有時候忘了。--Wcr1993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0:12 (UTC)
另外,Eti15TrSf再一次粗暴回退我的編輯,請管理員處理。—Baycrest (作客) 2021年3月2日 (二) 17:28 (UTC)
(+)支持Baycrest的做法。--Wcr1993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0:12 (UTC)
@Baycrest:我不認為加註日期有任何問題,而且User:Cwek早已說「有了日期標註就足夠了,不必再掛更新模板」,言下之意是承認日期標註的存在。另外N509FZ、BIT0865、Qwer132477等人都在圖片中使用日期標註。我不認為這有甚麼好質疑的,除非像閣下一樣的極端反更新照片人士,不改建不更不改。只是這種想法在維基不受歡迎。至於Wcr1993的事我不清楚。--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1年3月3日 (三) 00:39 (UTC)
維基百科從來不為條目插圖標註日期,除非是歷史圖片才有特別需要,其他網站、媒體都不會,標註日期只是你們自創的玩意,還自大地以為是主流。你們要是覺得標註日期很有必要,大可向Mediawiki提議新增功能,例如自動把Commons圖片的標題、日期和作者名字在條目顯示,到你們把標註日期推廣到成為主流時,再來說我非主流也不遲。更新照片的問題在互助客棧已詳細解釋了,不再重覆,你們可以去其他條目、其他語種看看,只有你們才以為為更新而更新是主流意見。Owennson請你以後不用再ping我了,有急事到我討論頁留言。—Baycrest (作客) 2021年3月3日 (三) 15:36 (UTC)
在維基百科,只要是出於善意的行為,沒有誰能阻止。說起來我完全不介意在其他語種維基百科也同樣推廣這種做法。事實上,照片說明欄後方括註日期正是由日語維基百科帶進來的,不過即使不是如此,無數的人也在圖片說明列出「攝於XX年」,英文版也有照片標示「Station exit, December 2011」。可見這種做法是跨語言版本的普遍。--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1年3月4日 (四) 11:26 (UTC)
不認同為破壞,僅僅是標識出圖片的攝製日期可以更好地說明圖片的時間背景,也讓編者或讀者留意到是否需要改進的需要。(主要是因為我不認同之前有些用戶加了日期標註後還加{{update}}來明示要更新圖片)是的,似乎在圖片加日期標註並不是支持性共識,也不是反對性共識或指引規定,當然你現在往指引限制不許這麼幹,那我也沒法子,你喜歡就好。——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3月3日 (三) 00:48 (UTC)
感覺一部分圖片被提換下來只是沒解釋清楚,只顧著回退,一般這種情況最好在編輯摘要或者討論頁說一聲,有問題的話通過討論解決。BTW,婁山關路站的全家店有什麼特別而保留?  囧rz……——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3月3日 (三) 01:02 (UTC)
感謝處理。—Baycrest (作客) 2021年3月3日 (三) 15:36 (UTC)

@Wcr1993:進行重大更改時,您需要添加源。如果有人添加了非來源的內容,我的主要目的是刪除該內容。後來,我找到了參考資料,因此恢復了內容。Eti15TrSf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0:56 (UTC)

還是那句話,不認同您的解釋說法。--Wcr1993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1:01 (UTC)
再說了,看到新增內容而沒有引用參考文件,應當先去查一下是否有相關資料,如果有,就補上去即可,而不是看到有修改內容沒有引用參考文件時候,就簡單粗暴撤銷回退編輯,然後把別人的編輯拿來自己用,這是很不好的一種行為,因此,用戶Eti15TrSf的解釋我完全不認同和完全不接受。--Wcr1993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1:09 (UTC)
@Wcr1993:所以呢?您認為可以添加未引用的內容嗎?您的邏輯在這裡是非常錯誤的。如果您添加未引用的內容,那麼我將刪除,除非您可以添加參考。Eti15TrSf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03:54 (UTC)
  • 仇子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電視認罪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基於個人政治立場和喜好,對多篇條目進行內容審查、加入原創總結、挑起編輯戰,其在仇子明的編輯亦顯然違反WP:3RR
  • 發現人: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29 (UTC)
  • 處理:  編輯並非破壞請確保其最近編輯構成破壞後再重新提報,且部分條目已經保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8日 (一) 02:24 (UTC)
  • (~)補充:除了仇子明條目,這位用戶之前在電視認罪條目也加入了原創研究,不經溝通就連續發起回退等編輯戰,在這位用戶已違反WP:3RR的前提下我曾嘗試與其溝通但是失效,雙方唯一達成的一點共識後來又被對方否認,為了避免進一步爭議我沒有再編輯這個條目。之後這位用戶又無視我在Talk:仇子明尋求共識的討論,無故回退我的編輯並在這個條目發起編輯戰。——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6日 (六) 08:03 (UTC)
  • 另外,對方無理由刪除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的有來源內容,單方面聲稱視頻展示內容為編輯的解說詞,並無故刪除多個參考資料。——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6日 (六) 08:52 (UTC)
  • (~)補充種族滅絕條目:不看後文非漢語來源內容直接把前面半段刪除也不對後文來源所寫內容做補救編輯還美其名曰「一篇外交部發言人的發言稿不是研究種族滅絕的RS」。題外話,美國政府發言稿、中國大陸以外政治人物說說的話就是研究種族滅絕的RS?--MINQI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13:15 (UTC)
  • (:)回應: DavidHuai1999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說我基於個人政治立場和喜好,對多篇條目進行內容審查,屬於casting aspersions,已經涉及到WP:AGFWP:CIVILWP:NPA,希望管理員可以對此用戶多加注意,如一直存在此類問題,應考慮WP:BOOMERANG處理(cf.此用戶被封禁的過往記錄[16])。另外,上面回復的MINQI亦有嚴重問題,尤其是使用不恰當的、存在誤導性的edit summaries,如把帶有POV的可靠來源稱為多餘來源,先刪除[17],然後進行POV-pushing[18],以及相類似地對我進行casting aspersions[19][20][21]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20:14 (UTC)
(:)回應VOA、RFI帶有POV的可靠來源?開什麼國際玩笑?RFI引用的VOA報道,別以為我沒看原文。兩篇報道均一半多為評論,「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開始根本壓根沒注意閣下寫的電視認罪有何問題,閣下回退後在下才發現閣下在幹什麼![[22]][[23]][[24]]。搞使用不恰當的、存在誤導性的edit summaries的是閣下吧?先已原創總結為由刪除一部分[25],然後再刪除整後半段及來源[26]。在下申請了兩個頁面的保護,閣下不僅繼續固執己見於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又在種族滅絕不經討論帶著來源刪除有來源內容聲稱外交部發言不算RS且對美國政府、官員言論一字不改,並且完全無視後文在下寫的來源有前文內容。--MINQI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20:46 (UTC)
(※)注意請管理員注意了,上述用戶MINQI列出來了五個diffs,點進去卻完全不是其描述。前三個不涉及到我的edit summary,因為我只是退回了其刪除可靠來源的操作。後兩個diffs,我完全可以一步操作然後同時寫兩個理由WP:PRIMARY+WP:UNDUE,也可以分兩步操作,更清楚地表示我編輯時的邏輯。由於WP:UNDUE涉及到的是帶POV的來源,而我的第一步操作並沒有刪除任何來源,這兩步操作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鑑於該用戶在管理員布告板上公然歪曲、錯誤呈現其他人的編輯歷史,我建議某種程度的WP:BOOMERANG處理是合適的。--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21:38 (UTC)
另外補充一點,我在Talk: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有額外關於上述話題的討論。--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21:46 (UTC)
(※)注意Normchou閣下罔顧事實,我給出的第一個diff是我第一次修改刪除多餘內容並未修改「電視認罪」,因為描述為央視報道,而電視認罪原本以為為無爭議中性詞,第二個diff為Normchou閣下無理由回退,第三個為去除來源完全引用央視來源避免評論性描述(同時避免爭議,引用報道原文)。後兩個diffs Normchou閣下混淆視聽,其再如何說明也無法抹除其不經討論就刪除有來源內容且進行不止一次一模一樣的編輯。並且請參見其貢獻頁面發現其刪除、回退操作不僅僅是針對在下的編輯,並且有編者希望能夠就其行為進行討論,但其言論嚴重違反AGF(參見討論:電視認罪#來源利益衝突)鑑於該用戶在管理員布告板上公然歪曲、錯誤呈現其他人的編輯歷史多次固執己見、涉嫌違反AGFWP:CIVILWP:NPA、無共識情況下強行刪除有來源內容及進行編輯戰,我建議對其某種程度的處理是合理及必要的,否則在下只能以不斷申請頁面保護以應對其無休止的編輯戰(在下認為這實際為破壞或擾亂)--MINQI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22:21 (UTC)
  • 彭博新聞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這位用戶疑似發起維基跟蹤,在正常編輯中夾帶對我編輯過的部分條目做出破壞性編輯,在條目中提及沒有附帶來源的無關內容(見此次編輯這次編輯解釋了破壞原因),又在討論頁指責鄙人在騷擾(WP:HAR);在此條目無理由加入POV模板,沒有回應我在討論頁的問詢,自行手動回退了這次編輯)。有一部分對其他條目的破壞被其他用戶回退。另外這位用戶似乎長時間在線,對某些編輯反應迅速,幾分鐘即可做出反應,但是對其他人的合理質詢置之不理。——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6:52 (UTC)
  • 發現人: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6:52 (UTC)
  • 處理:  編輯並非破壞請確保其最近編輯構成破壞後再重新提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8日 (一) 02:28 (UTC)
  • (:)回應這是兩天中第三個frivolous report,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而且翻來覆去就這三個人。我的mainspace編輯歷史在這裡:[44],任何一個uninvolved的管理員都能看出來我是根據MOS:WORD在做cleanup,選擇文章的標準就是搜索關鍵詞(譬如「聲稱」、「宣稱」)。在這個過程中,如果發現有其他問題的,就順便做出相應修改。所以真正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這些文章恰恰都是上述用戶之前觸碰過的?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02 (UTC); edited 2021年3月7日 (日) 07:51 (UTC)
    (:)回應:3RR公告板有一個交互工具看起來比較有用。這是2020年末以來鄙人與這位用戶的交互記錄,這位用戶如果真的是在搜索關鍵詞,為何在這一次編輯後10分鐘就上線完成編輯,然後在之後對鄙人編輯的條目做出夾帶破壞的修改?而在這之前鮮有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記錄?這一定都是巧合。——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7:12 (UTC)
    這個工具主要是用來調查sockpuppetry的,而且上面寫明了:Chronological history for two users on pages where they have both made edits. 換句話說,它已經限定了被分析的頁面必須是兩個人都編輯過的。有選擇性地使用數據,先打靶再畫圈,能說明什麼?--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27 (UTC)
    MetaWiki的Community_health_initiative/Interaction_Timeline解釋的很清楚,「Non-administrators may also use the tool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file a complaint about another user, and to compile evidence for that complaint.」即「非管理員用戶也可以使用該工具來確定是否對另一個用戶提出投訴,並為該投訴收集證據」。這位用戶可以質疑,我也可以懷疑這位用戶可能在用無關編輯規避反破壞工具的監控,隱藏自己的編輯目的,這個工具有助於管理員的判斷。至於與你陷入爭論的其他用戶,鄙人沒有深入研究的興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你在我編輯過的部分條目確實造成了破壞。——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7:39 (UTC)
  • (~)補充: 另外ClayM300在我userspace放的這個Template:Uw-vandalism3,基本可以坐實WP:HAR無誤[45]。明明是內容爭議,上來給別人一個WP:VANDAL的不實指控,強烈建議uninvolved的管理員考慮WP:BOOMERANG處理。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20 (UTC)
    (:)回應:這位用戶完全沒有解釋這兩筆編輯的合理性(無故指認科技媒體品玩附屬於其他新聞機構無故掛上POV模板),既沒有「爭」也沒有「議」,而是引開話題,再加上在其他條目無故刪除參考資料等編輯行為,足以確定這位用戶的編輯行為屬於破壞。——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7:27 (UTC)
    無故指認科技媒體品玩附屬於其他新聞機構: 這是該段引用的來源[46],這是點「品玩」後顯示出來的簡介[47]:「品玩是人民日報…」
    無故掛上POV模板: ClayM300回退我8次編輯,其中包括若干我嘗試解決的POV問題。這是我在討論頁發起的相應討論[48]。據其稱是誤操作後,我10分鐘內就刪除了相應的tag[49]。--Normchou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41 (UTC)
    1.為何不在加入內容後附上內容的來源作為參考資料?2.「品玩是人民日報數字傳播全媒體矩陣成員」不等於「品玩是人民日報旗下媒體」,搜尋引擎的搜索結果也可以告訴用戶這個企業的具體屬性。3.在2分鐘內撤回失誤操作的前提下,為何還要在之後加上POV模板,而不是等待連續編輯完成或者先討論商議,是鄙人拒絕討論嗎?這位用戶之前在電視認罪條目也是這個習慣,我的編輯在沒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被連續回退,而不是先發起討論。在仇子明條目也是如此,最終因為3RR被部分封禁。--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3月7日 (日) 07:55 (UTC)
    我覺得管理員執行編輯禁制(部分封禁)太輕了,應該執行封禁,封禁的目的正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受Normchou負面影響的條目不止仇子明一篇,Normchou被部分封禁後仍在其他條目擾亂或挑起編輯戰,並且疑似發起維基跟蹤。--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08:55 (UTC)
  • (~)補充:在下不敢肯定但Normchou閣下確有追蹤嫌疑,在下編輯過的種族滅絕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新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這兩天突然連續受到Normchou閣下的臨幸,而此前閣下從未編輯或關注過此類條目(當然按AGF,Normchou閣下可能此前關注只是未有編輯衝動,或近日興起轉移了編輯興趣方向)。--MINQI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10:07 (UTC)
必要時WP:監督掉其破壞歷史(有個人隱私)--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3月11日 (四) 12:12 (UTC)
@Kobebeenbryant24(※)注意寒吉並不是管理員。~~Sid~~ 2021年3月12日 (五) 12:52 (UTC)
加入個人幻想,官網亦只有Team。-- 2021年3月12日 (五) 13:00 (UTC)

@sidishandsome不好意思寫錯了,應該是回退員。----#Kobebeenbryant24 2021年3月12日 (五) 12:56 (UTC)

@寒吉:你這不就是守墨成規,基本上和官網的資料一樣,我只是進行更豐富的補充,與多此一舉何干?----#Kobebeenbryant24 2021年3月12日 (五) 13:21 (UTC)

@蟲蟲飛:我已轉換完畢,麻煩請轉去那裡處理。----#Kobebeenbryant24 2021年3月12日 (五) 13:33 (UTC)

  • 這些涉及編輯爭議的反覆回退行為均應依編輯戰方針認定為編輯戰。考慮到它們涉及:
    • 2a). 不同的用戶:理論上互動禁制無效;
    • 2b). 不同的頁面:理論上條目保護乃至條目禁制無效;實際上,上述五個條目均已被先後全保護,足以證明單純採取保護手段不足以阻止問題的進一步發生;
    • 2c). 不同的爭議焦點和不同的條目主題,既不限於政治相關(反例為仇子明),也不限於中國或中國政治相關(反例是對英國廣播公司的爭議):理論上主題禁止亦無效;
  • 這意味著非封禁、較為溫和的措施不足以解決相應的問題。依據封禁方針可動用封禁這一最後手段。雖然當事人過往沒有因為非3RR的編輯戰而封禁或警告的記錄,但考慮到:
  • 3a). 當事人曾因仇子明條目的3RR編輯戰封禁3日
  • 3b). 當事人的此筆發言足見其明知編輯戰為何物
  • 綜合相應行為的持續時間和既有封禁時間,決定剝奪當事人主名字空間的編輯權限兩周。此間當事人仍可於討論頁留言參與討論,以解決相應的爭議。

--Antigng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4:36 (UTC)


  • (:)回應:AINH閣下典型違反WP:GAME#遊戲方針與指引使用中第四點;強行解讀維基百科:破壞方針無視方針中的維基百科:破壞#哪些不是破壞行為;以「找中共的媒體反駁批評中共的指控」為由對爭議內容的來源的評價/同行評價 1 2 進行審查並拒絕認同也拿不出其他的同行評價;同時WP:PRIMARY 拒絕拿出任何能證實其第二手來源的第一手來源,並且強行解釋該第二手來源為可靠來源(未給出或未給出足夠同行評價);該內容有爭議且重複,再添加有擾亂嫌疑。
    • @MINQI:說謊都不眨眼,哪裏有重複?一直說我GAME又說不出來怎樣GAME,我如何強行解讀了-某人 2021年3月12日 (五) 12:41 (UTC)
      • @AINH:請問幾個條目加了這段了?WP:GAME#遊戲方針與指引使用中第四點看不到?我給你複製過來好不好「故意謊稱某一觀點或立場受到方針的保護、管轄或支持,但是其實是違背方針的。例如:聲稱某一內容因為引用了來源,符合可供查證方針,但實際上該來源並不是可靠來源」你不典型的這例子麼?你能拿出任何證實不論是證實「新線戰略和政策研究所」或其有關條目內容報告的第一手來源或是能證明新疆「強迫勞動」的第一手來源,我都認可。--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3:19 (UTC)
  囧rz……兩位怎麼這麼常出現在WP:VIP,話說這算是編輯爭議了吧兩位要不要移到WP:ANM討論。~~Sid~~ 2021年3月12日 (五) 13:02 (UTC)

真人傀儡怕不是閣下,「強迫勞動」幾次都是IP用戶你是怎麼在我申請半保護[52]後跳出來的?維基追蹤我?另(※)注意:AINH閣下除了強迫勞動條目編輯戰外,
  1. 斗羅大陸2絕世唐門:[53] [54];
  2. 中英聯合聲明:[55][56][57][58][59];
  3. 新型冠狀病毒:[60][61][62][63];
  4. 對習近平的爭議:[64][65];
  5. 以武漢命名的病毒列表:[66][67][68];
  6.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消歧義):[69][70][71][72][73][74]
  7. 大規模監控:[75][76];
  8. 恐怖活動:[77][78][79];
  9. 上水老翁被磚擊中事件:[80][81][82];
  10. 馬鞍山燒人事件:[83][84][85][86][87]。更多的在下就不列舉了。@Antigng:不知AINH閣下的行為是否符合閣下的不同的用戶、不同的頁面、不同的爭議焦點和不同的條目主題的標準?--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8:33 (UTC)
  • 兩年前的事都找出來還真是辛苦你了,「更多的就不列舉」是不是找累了?鬥羅大陸我再次重申是站務維護清理,請不要再顛倒是非。另外回應你的問題,我都說了RFP(就如很多其他長期做站務工作的用戶)在我監視清單內-某人 2021年3月12日 (五) 18:56 (UTC)
(:)回應:不辛苦啊,閣下所作所為挺好找的啊。累?我累還不如閣下累呢。閣下監視清單得有成百上千吧?更多不列舉是閣下的編輯戰歷史罄竹難書!閣下說鬥羅大陸是站務維護清理,行啊,大家認可唄。那請閣下解釋下剩下的10個條目(強迫勞動+補充的9個)的編輯戰唄?閣下可比Antigng閣下給在下封禁理由中的5個條目還多5個(你都是我的double了)、時間跨度更長範圍更廣。另外,請教下閣下是怎麼做到2014年強迫勞動條目建立後從未編輯過,在在下處理後未出現,在下提請半保護後閣下「神兵天降」的?--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9:06 (UTC)
7,347 個頁面(包含討論頁面),什麼時候開始做站務工作,涉獵頁面廣都是罪了?-某人 2021年3月12日 (五) 19:13 (UTC)
請問在下有稱閣下「涉獵頁面廣都是罪了」?閣下別轉移話題唄。說說閣下是怎麼做到10餘次編輯戰到目前為止卻一次封禁記錄都沒有的?說說閣下是怎麼做到在下提請半保護後閣下「神兵天降」強迫勞動條目的?再者,閣下的這些事例寫出是給管理員看的。--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9:19 (UTC)
邏輯上全錯,把範圍拉作兩年才找到我十次,閣下兩個月內已經跟人六次編輯戰,很明顯閣下跟人打編輯戰的頻率比常人高很多。另外我第三次說RFP在我監視清單內,所以才「神兵天降」-某人 2021年3月12日 (五) 19:24 (UTC)
閣下是不是又誤解了「更多不列舉」?另外我第三次問你是怎麼做到之前從不編輯過的條目,突然編輯的?你說在你監視清單中,可你在此次編輯前從未參與編輯,一編輯就編輯戰。--MINQI留言2021年3月12日 (五) 19:35 (UTC)
  • 相信多數用戶都知道,AINH喜歡加入爭議性文字、打編輯戰、惡意推定,甚至還會作出人身攻擊。AINH此次於強迫勞動的編輯亦是如此。回退爭議性內容,不僅是維護條目質量之舉,亦是在編輯戰情況下恢復穩定版本之舉,正當合理。引用一位資深用戶說過的話:「有時間抱怨和扣帽子,不如去改善自己的編輯撰寫質量。」--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3月12日 (五) 19:02 (UTC)
理解錯了XD。--海の向こうは敵だ!|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3月14日 (日) 12:12 (UTC)
  • 二二八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與此條目完全無涉的用戶,以虛假理由大量刪除原本之合理可供查證來源與內文 [88]
  • 條目全保護期結束後,無視條目討論頁中眾人關於"討論獲共識後再行編修"的呼籲,不僅逕自大量移除合理可供查證來源與內文,故意抹去維基百科條目裡包含此社會關注的重點,製造內容的人為遺失,還將"民眾"改成不中立的"暴動民眾"之片面字眼[89],嚴重傷害維基人對於取得條目編修共識的信任。
  • 發現人: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09:48 (UTC)
  • 處理:

  警告:閣下拒絕回復討論區討論,及拒絕舉證,執意添加維護模板的行為,已構成破壞。如閣下繼續採取編輯戰破壞等方式破壞本人主編之條目,後果由閣下自負。

如閣下繼續誹謗本人的條目系「山寨的維基猜想」、「個人臆想」,而拿不出可靠來源證明的話,本人保留追究閣下違反文明方針及誹謗行為的權利。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3月16日 (二) 16:33 (UTC)
WP:新條目推薦候選#國際關係學院杭州校區的討論一直就沒有就你的文章可靠性達成任何共識。我在文中放模板無可非議。如果你沒有來源明確支持你的條目的觀點,那你的條目就猜想和個人臆斷。釘釘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12:33 (UTC)
根據你自己寫的條目內容,浙江第二人民警察學校是1983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在七古路88號所建。另一位維基人已經證實百度全景地圖上七古路88號掛的是「浙江第二人民警察學校」的牌子。將「浙江第二人民警察學校」與「國際關係學院杭州校區」等同的僅有那個反華的激進外國網址。不符合維基中立可靠來源的要求。那個外文資料還說浙江第二人民警察學校是浙江大學的教師授課,倒像是國安部為浙大建的分校。因此你的條目問題很多,可靠性很低。我加模板理所應當。你為了上DYK,在社區沒有就你文章可靠性達成任何共識時,多次故意刪除模板,就是破壞行為。釘釘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13:03 (UTC)
註:  吐槽好極了。托該用戶的福,害我也真的違反3RR了。唉... 救世主的預言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14:29 (UTC)
(!)抗議 你這行為純屬報復性舉報。請回顧你自己的行為,難到你還沒看出重點嗎?另外我在給你發提醒、警告及還未舉報的期間,你明明有充足的時間補上來源,但為何遲遲未行動?這樣你有何資格說我沒給你充足時間補充來源?還一直堅決說我破壞,你自己的行為才是真正構成破壞,還不明白嗎?而且你都被封鎖了還死不承認自己在破壞嗎?救世主的預言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14:59 (UTC)
註:我承認我沒在討論頁進行討論,但至少我有在編輯摘要加入"無來源"字眼,但該用戶卻屢次無視編輯摘要就胡亂回退。難道他還不明白我刪除內容的原因是因為該內容無來源,所以屬不實訊息嗎?竟然說我破壞?明明就是屢次加入無來源的不實內容的他才是在破壞,我的行為才是反破壞才對。而且比起我沒在討論頁討論,我覺得他無故刪除我在他用戶討論頁面對他的提醒及警告的行為更過份(見此:[97][98][99][100])。懇請管理員理解,不要封鎖我,謝謝。救世主的預言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15:02 (UTC)

(!)意見:在下認為相關編輯並不構成破壞。至於政府首腦換人算不算「重要熱點」則是見仁見智,不必上綱上線。📕📙📒📗📘📚📖 2021年3月19日 (五) 04:55 (UTC)

(:)回應:不要亂報告,這裡是用來舉報頁面破壞的。而且閣下根本沒弄清楚敝人的用字遣詞,敝人並沒有一口咬定,而是說「涉嫌」。「涉嫌」的意思是「be suspected of being involved」、「被懷疑做某事」,難道閣下有什麼疑問嗎?敝人覺得閣下若不是沒看懂敝人的用字遣詞就是在聳人聽聞。--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6:38 (UTC)

(:)回應:涉嫌已是非常嚴重的詞語,如果閣下仍不滿我們可以把這個討論吵到英維的RFC,看看那邊的人怎麼評價您對他們的用詞。--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6:42 (UTC)
「非常嚴重」是閣下自己說的。布萊巴特新聞網是一口咬定他們收錢辦事[109],敝人表達的意思「被懷疑做某事」、「be suspected of being involved」,沒有一口咬定,相較之下已經是委婉了。敝人沒興趣陪閣下「吵到英維的RFC」。--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6:50 (UTC)
我的看法是:1+1=3不會因為有人宣稱1+1=4就變得委婉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6:53 (UTC)
請便。(~)補充:敝人並不支持站外攻擊他人的行為,敝人認為閣下曲解敝人的意思,請閣下自重。--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6:56 (UTC)
措辭已略改動。--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8日 (四) 17:00 (UTC)
「而且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嫌疑人的保護傘,那幾個用戶涉嫌收錢辦事,閣下不應指責曝光他們的媒體」是極之反維基百科、鼓吹騷擾維基百科貢獻者的發言,騷擾行為(特別是侵犯隱私)是不論被騷擾的編者違反了什麼方針都絕不能容忍的。我認為Matt Smith必須主動收回這個發言並承認失言。--同舟 · 2021年3月18日 (四) 22:16 (UTC)
敝人修改了相關詞語,其實意思沒多大差別。但是敝人反對閣下指控敝人的「極之反維基百科、鼓吹騷擾維基百科貢獻者」,並認為這是嚴重曲解敝人的意思。敝人根本不贊成那些事情,只是認為媒體曝光被指控者的個人資訊是很常見的,新聞媒體經常這樣報導。敝人認為閣下將事情過度誇大了,閣下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請閣下注意自己的行為,否則敝人會考慮請管理員關注閣下的發言。--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3:10 (UTC)
那麼請你解釋為何「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疑為不當者嫌疑人的保護傘」、「(我)不應指責曝光他們的媒體」,特別是對於一個已經被英文維基百科列入禁用黑名單的媒體?--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
媒體被維基禁用不等於報導一定錯誤;媒體被維基允許不等於報導一定正確。華盛頓郵報被維基允許,但是華盛頓郵報前幾天才承認他們兩個月前關於川普的一篇報導是錯誤的並進行更正。請問閣下,閣下引用的布萊巴特新聞網的這篇報導[110]有錯誤嗎?--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4:23 (UTC)
請你不要轉移話題,你經常應用的「那又怎麼說」主義是非常沒有說服力的辯論手段,不忌諱說,這和中國外交部批評美國奴役/歧視北美原住民和黑人同等程度。再者華盛頓郵報在發現出錯後立刻發表更正啟事,這就是在RSN討論中提及到的「勘誤」,這就是一個符合專業操守的媒體應有的表現,報導有錯就立刻開誠佈公指出錯誤的地方。我在問你為何「不應指責曝光他們的媒體」,我一直在強調「這是不論被騷擾的維基百科編者違反了什麼方針都不能容忍的(Posting or linking to another editor's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prohibited under the outing policy)」,作為一名維基百科貢獻者,有其他貢獻者被侵犯隱私應該是第一時間譴責,而不是說「維基百科不應被用作嫌疑人的保護傘」或「不應指責曝光他們的媒體」。--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4:51 (UTC)
閣下一直在強調的事情「這是不論被騷擾的維基百科編者違反了什麼方針都不能容忍的」用在這裡根本牛頭不對馬嘴。那個方針是用來要求維基用戶的,關布萊巴特新聞網什麼事?而且閣下斷定該媒體「抹黑」WP編者,如果閣下尚未查證並確認該媒體的這篇報導有錯誤,閣下豈不是在誹謗該媒體?如果那些用戶有收錢辦事,閣下豈不是無意間包庇了那種行為?媒體要怎麼報導是他們的自由,敝人也一直在強調這一點,請閣下不要再牛頭不對馬嘴地把方針套用在這種情況。--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5:59 (UTC)
您又在忽略布賴特巴特新聞網的那位編輯是/曾是維基編者這一事實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6:03 (UTC)
閣下又混淆了不同情況。曾經是不等於當時仍然是,而且他在現實生活中的活動是他的自由。--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14 (UTC)
請閱讀Wikipedia:OWH。--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6:16 (UTC)
那是在規範維基編者,而不是在規範非維基人士。--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24 (UTC)
您這句話的前提是非維基人士,但那位編輯明顯不是。--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6:26 (UTC)
那麼請閣下解釋閣下剛才所謂的「是/曾是」的意思。--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37 (UTC)
這有什麼好解釋的,我不太明白,直截了當點:這位布賴特巴特新聞網的編輯是維基百科的編者,而且因為被封了所以也可以說他曾是維基百科的編者,在這種情況下他在布賴特巴特新聞網上的報道明顯OWH。--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6:40 (UTC)
既然「曾是」就代表已經不是了,請提供方針證明「在這種情況下他在布賴特巴特新聞網上的報道明顯OWH」。--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7:59 (UTC)
我加這個曾是是為了嚴謹,所以請您提供方針證明這種情況下這位編者現在能被嚴格的認為不再是。--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8:42 (UTC)
是閣下首先提出「是/曾是」、「OWH」,舉證責任在閣下,請勿推給敝人。--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0:26 (UTC)
(?)疑問:曾是為什麼代表已經不是了?類似的,如果有人退隱了之後完全也可以說其曾是編者,現在不是,但不代表其以後就不會回來繼續編輯,亦不代表其就可以完全無視維基百科內的編輯方針等。請您進行進一步闡釋,謝謝。--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2:37 (UTC)
退隱和永封完全不同。--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3:13 (UTC)
請具體闡明不同點。--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3:19 (UTC)
這種明顯的事情不應該需要敝人為閣下闡述,退隱者仍是用戶、隨時都可以編輯,而被永封者已被封閉帳戶、不再是用戶。--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4:30 (UTC)
這就更不對了,同樣有大量的永封用戶被封閉帳戶後再被解封,同樣也有大量的退隱用戶不是因為暫時不能編輯才退隱而是因為去世而退隱。--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5:54 (UTC)
若解封了當然就是另一種情況。敝人不認為去世者叫作退隱者。--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6:27 (UTC)
您顯然並沒有說清楚具體區別。此外還有不少用戶沒標退隱但是忘記了帳戶,甚至還有被盜號的,還有用戶標了退隱之後又去世的,還有用戶標了退隱之後又去世但不為人知的,這些又該怎樣評判呢?--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6:38 (UTC)
敝人認為爭論這個沒有意義,也與「WP:當前的破壞」沒有關係。而且閣下所說的「是/曾是」存在矛盾,請閣下先去互助客棧釐清此問題。--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3:47 (UTC)
您又在斷定我說是/曾是存在矛盾了,如果您堅持認為這種敘述存在矛盾,請您給出一種更好的敘述以涵蓋以上的所有情況,而不是直接稱「敝人認為爭論這個沒有意義」、「請閣下先去互助客棧釐清此問題」。--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20日 (六) 04:34 (UTC)
「是」與「曾是」無法共存,這不是很明顯嗎?討論至此已經離題,敝人認為不應再繼續,如果等到其他用戶或管理員出面勸阻,就尷尬了。--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5:39 (UTC)
「是」與「曾是」無法共存」來源請求。--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20日 (六) 09:32 (UTC)
Posting or linking to another editor's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prohibited under the outing policy」正是出自英文版的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這說明了維基媒體不容忍外部媒體侵犯維基百科用戶隱私。有用戶違反利益衝突方針的話維基百科自有管理員進行恰當的對應,但這絕不是外部媒體侵犯維基百科用戶隱私的藉口。--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6:06 (UTC)
方針並沒有規定外部媒體不能曝光疑為不當維基用戶的個人資訊,即使規定了也沒有效力,因為維基無法限制任何站外人士的行為。--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14 (UTC)
請閱讀Wikipedia:OWH。--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6:21 (UTC)
請見上面。--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25 (UTC)

@蟲蟲飛:請注意我有警告(Special:Diff/prev/64823039),但該用戶當時拒絕接受該警告(Special:Diff/64824291/64824354),直到今早才修改措辭。--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05:21 (UTC)

(※)注意:不要誤導管理員,敝人當時並不是「指控」那些人收錢,而是說他們「涉嫌」(後改為同義的「被懷疑」)收錢。這兩種意思截然不同。--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6:18 (UTC)
你依然是基於一個已經被英文維基百科列為禁止引用黑名單的媒體的報導所進行的「不合理懷疑」,另外關於利益衝突編輯的報導出自2019年3月,而「涉事」的WP編者en:user:BC1278在2018年11月被引用為「罪證」的編輯請求中就有進行過與Axios有利益衝突的申告,而沒有親自對條目進行修改,這個做法符合維基百科的避免利益衝突指引,有其他編者在知道這個利益衝突下依然接納其修改請求就與涉事人無關。--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6:37 (UTC)
順帶一提,涉事人和其保護本名賬號的英文WP編輯記錄都是完全乾淨的,沒有被封禁過。--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6:52 (UTC)
如上述,被禁用媒體的報導不等於一定錯誤,閣下否定基於被禁用媒體所做出的判斷是先入為主的。該報導也有提及其他編者知道這個利益問題、依然接納當事者的修改請求,因此該報導在這方面沒有失實,但是該報導提到當事者的一些修改請求涉及幫其客戶刪除或淡化可能損傷其客戶的內容,閣下引用的那個例子就包含他要求刪除某澳洲記者的條目裡關於此記者發表錯誤報導的句子(理由是無來源且不正確)。雖然當事者的做法不違反避免利益衝突指引,但這不是該媒體關注的重點,該媒體也沒有說他違反指引,該媒體關注的重點是當事者收錢保護客戶。--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7:59 (UTC)
這裡不是RSN,不過我有合理理由信任en:WP:BREITBART已經達成的共識,你反而應該告訴我憑什麼去信任一個因為嚴重擾亂維基百科而被永久封禁的用戶en:user:The Devil's Advocate)撰寫的諸多抹黑維基百科的報導。--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08:59 (UTC)
那個共識並沒有說該媒體的報導一定錯誤,請避免自行推導出任何類似的結論。請問閣下如何知道那些報導是那位被永封的用戶撰寫的,以及閣下憑哪一點斷定那些報導抹黑維基百科?--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0:26 (UTC)
很高興了解到你對不可靠來源的獨特見解,我覺得已經沒有必要跟你就這個問題掙紮下去,我和你的頻道恐怕永遠都對不上。The Devil's Advocate在自己的Breitbart News親筆文底下親口承認(T. D. Adler edited Wikipedia as The Devil’s Advocate. He was banned after privately reporting conflict of interest editing by one of the site’s administrators. Due to previous witch-hunts led by mainstream Wikipedians against their critics, Adler writes under an alias.)-- 同舟 · 2021年3月19日 (五) 10:47 (UTC)
這裡雖然不是條目,但敝人認為WP:NOR的精神仍然值得遵循:「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簡而言之,我們應該照著來源寫en:WP:BREITBART也沒有說該媒體或該記者抹黑維基百科。--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1:11 (UTC)
en:WP:BREITBART有說該媒體攻擊(attacked)維基百科編者。--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2:30 (UTC)
敝人不反對閣下這麼引述,畢竟en:WP:BREITBART確實這麼寫。不過詳細的來龍去脈還有待了解。--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3:13 (UTC)
這就明顯是不公平了,當其他編者說布賴特巴特是抹黑的時候您說原文不是這麼寫的,現在舉出原文是這樣寫的時候您又說詳細的來龍去脈有待了解,那麼憑什麼其他編者說是抹黑的時候就不能是詳細的來龍去脈還有待考證呢?--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3:19 (UTC)
那麼憑什麼其他編者說是抹黑的時候就不能是詳細的來龍去脈還有待考證呢?」,en:WP:BREITBART並未寫抹黑,要考證什麼呢?--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4:30 (UTC)
當您在說「不過詳細的來龍去脈還有待了解」時,實際上您是在說寫進條文中的很重要,但具體的判定例也很重要;而當您說「en:WP:BREITBART並未寫抹黑」時您又變成了只有寫進條文中的重要,判定例不重要了。至少這在我看來是十分矛盾的,您不能——至少不應該在不利於您的時候要求判例和條文,在有利於您的時候就只要求條文。--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5:54 (UTC)
閣下的前半段誤解了,敝人的意思並不是寫進條文很重要,而是查證很重要。既然前半段誤解,敝人就不討論後半段了。請問現在這個討論與此頁面(WP:當前的破壞)有關係嗎?若沒有,敝人不想再進行離題的討論。--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6:27 (UTC)
至少我認為「查證」的過程本質上與「判定例」區別不大(不然請問不滿足於語句本身的查證的過程歸根到底除了查判定例和相關討論(而相關討論中又有極大可能帶有判定例)還能查什麼呢?)。當然有,這與布賴特巴特到底應怎樣判定有關係,這自然影響到目前本次的討論。--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19日 (五) 16:38 (UTC)
閣下的問題是關於en:WP:BREITBART,與「WP:當前的破壞」顯然沒有關係。--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3:47 (UTC)
如果布賴特巴特與您的話語有關,那麼就很有可能與本次討論有關。--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20日 (六) 04:34 (UTC)
原本的話題是關於收錢的事情,該事已經告一段落了。而現在這個話題與收錢無關。--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5:39 (UTC)
如您自己之前所說,「請閣下謹慎措詞」、「請避免作出容易引發筆戰的評價就是了」,什麼叫「關於收錢的事情」?是「和您懷疑與關於收錢的事情有關」或「和其被布萊特巴特新聞網懷疑與關於收錢的事情有關」,此外這還是個很明顯的假定惡意,請您注意措辭。--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20日 (六) 09:29 (UTC)

(*)提醒:敝人在收錢的問題上沒有斷言,布萊巴特新聞網舉的收錢例子也是真的[111],此事已結案,不應再用於離題討論,請欲繼續討論者節制。敝人不再回應,但對於任何糾纏或貶損敝人的用戶保留舉報權利。--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12:12 (UTC)

儘管Matt Smith君可能不再回應,但我必須要在此額外指出我個人認為僅用布賴特巴特新聞網的報道(尤其是建立在該報在英文維基的信譽度並不佳的情況下且相關報道的編輯可能Wikipedia:COI的情況下)就稱收錢例子是真的很可能不符合Wikipedia:REDFLAGWikipedia:5P4,因此我仍然認為Matt Smith君「布萊巴特新聞網舉的收錢例子也是真的」僅為其個人觀點,且可能不符合Wikipedia:5P4。--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3月20日 (六) 12:19 (UTC)

非也。閣下沒閱讀報導嗎?布萊巴特新聞網的報導中有提供英語維基的連結,連結中可看到當事用戶在其修改請求中公開表明自己有收錢。--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14:47 (UTC)

 一望而知WP:SOCK,模仿User:208.80.153.224(此IP為維基百科的IP位址,見H:VISIT),另見WT:需要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編輯請求 2021-03-21
發現人:14.0.236.245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07:58 (UTC)
處理:

(※)注意爭議內容本來就可以加只要有可靠的來源沒有什麼毀謗不毀謗的問題,並且請記得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請不要加入宣傳性內容或宣傳性外部連結於內文。~~Sid~~ 2021年3月29日 (一) 12:45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13:17 (UTC)
@ManchiuSCP-2000:別搞錯了,那個破壞者是,而不是囧!--123.202.124.74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23: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