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不要恢复已删除的留言

如果用户从自己的对话页中删除了某条留言,则不应恢复该留言。删除留言表明用户已阅读这些讨论内容。讨论内容仍在页面历史记录中,因此不必仅为了显示用户已收到消息而使其可见。强迫他们把它放在那里,无异于给其他用户发放“羞耻徽章”。

用户不应删除的留言有几种类型:

  • 管理员拒绝解除封禁,当封禁仍有效时;
  • 移除存废讨论模板,当社区正讨论该对话页的去留时;
  • 对于未注册的编辑者,其讨论页上的“共享IP”模板(包括学校IP、军事设施IP、Wi-Fi热点IP和其他共享IP地址,但不包括动态IP地址)。

这些模板不仅用于与相关用户交流,而且还用于与其他人交流。

用户不应该只删除其他用户留言的一部分,也不应该以任何其他方式编辑他们的留言。这包括解释或纠正错别字、语法或事实错误。尽管这些操作可能是善意的,但它们可以改变原始用户留言的意图。允许缩进或重新划分留言(以帮助确定谁说了什么或提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上下文)。删除内链而不删除显示的文本也是允许的,因为对于某些维基百科页面,用户可能不希望他们的对话页面出现在“链入页面”界面中。

重复将同一留言还原到另一个用户的对话页面的用户,可能会因为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或涉嫌骚扰另一个用户而被封禁,无论该对话页面是针对注册的编辑者,还是针对未注册的“匿名”编辑者。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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