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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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10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中国国家测绘局的地图在维基能否使用?
如题,我之前曾在这里提问过,可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他们专门的一个地图下载网站,上面给的使用范围好像很宽,但我还是不知道能否在维基百科上使用。这次希望能有准确答案,谢谢! —WaitinZ|别吵! 2007年8月13日 (一) 03:35 (UTC)
- 维基百科用的GFDL似乎允许修改和商业使用,网站上没说—Skyfiler 2007年8月19日 (日) 20:56 (UTC)
该怎样处理这个条目?
锡安教会
"自从1996年锡安主张使用双氧水以来,有多少因喝双氧水出事的教众呢? 如果双氧水真毒性真的很强,全锡安教会的信徒应该会死去不少。这样的情况,警方就不能坐视不理了,只是这情况没有发生,也没有人因此“出事”。其实,医学上采用双氧水有其一定的理论基础,不少“自然疗法”人士都有这主张,问题只是如何服用。
此外,有信徒指出,锡安教会的主任牧师梁日华也成功考取了“自然疗法”的执照(执照1:加拿大注册自然康健医生, 执照2:整全医学科学学士)。双氧水的疗效本来是“西医”与“自然疗法”医疗学术之争,视“自然医疗”为异端活动,大概是对自然疗法认识不深之故,用“饮双氧水定锡安教会”为异端,已不合时了,要找出他们的不是,要认真地从他们的网站上找。"
条目后半缺乏可靠来源, 用语主观. 我从来样没有听说过"自然疗法",也不知道双氧水除了消毒伤口外居然可以内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aumanto(对话|贡献)于2007年8月15日 (三) 14:49 (UTC)加入。
- 双氧水具氧化作用,外敷可用来杀菌。但不可内服,极可能伤害上消化道系统的黏膜的完整性,产生近似消化道溃疡的伤害。〈内伤而已,可能http://ardenwong.com/blog/archives/130有的人会感觉到痛,但不会那么容易就死人的。〉所以食品加工皆禁用双氧水,以免产生残留,而危及消费者。--P1ayer 2007年8月16日 (四) 08:24 (UTC)
- “条目后半缺乏可靠来源, 用语主观”←同意。
- Talk:锡安教会←这里也有相关讨论进行着—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0:50 (UTC)
那应该怎么办?wiki不是宣传内服双氧水的地方。而且我觉得连链接部分也十分不妥,大部分都缺乏科学理据。—Yaumanto
- 是不是该提请管理员处理?互助客栈这里有管理员在看吗?有的话请说句话—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4:56 (UTC)
- 被指为异端的组织的条目,大都有这个中立问题,不妨去丰收教会看看,条目页面都沦为讨论页了@_@
- 这类问题,管理员应该出面处理的是吧?—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5:43 (UTC)
- 丰收教会的问题,我处理过,你看看行不行。--Samuel Curtis 2007年8月19日 (日) 19:00 (UTC)
- 何谓自然疗法医学(注册自然疗法医学会网站) http://www.naturopathy.cn/naturopathy/W17.htm
注册自然疗法医学会,前身为自然疗法国际医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9 月,创辨人为著名自然疗法医生王永汉博士,训练治疗师及医生超过五百多人。 学会的目的是推广及教育专科针对慢性病的自然疗法医学,提倡透过非传统西医途径治疗及改善身体的毛病,达至全人健康。 --可见世上真的有<自然疗法>。
—Joseph2007 2007年8月20日
- 自然疗法当然是有的,复临安息日会其实和自然疗法的历史有关。锡安教会教导饮双氧水也是事实。不过由于双氧水并非自然物质,说饮双氧水是自然疗法,很勉强。“替代疗法”还可以。--Samuel Curtis 2007年8月19日 (日) 19:04 (UTC)
未有中文译名的字应以什么命名
例如我想写一个叫 Côte-Vertu 的地铁站,应怎样命名?又没有中文译名,直接打又很怪的(这是法文) —Bananasims对话 2007年8月17日 (五) 06:15 (UTC)
先看看是否有音译,如果是自己来确立音译的话要谨慎,最好先问问其他懂法文的维基人,而且请务必附上原文。--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17日 (五) 13:16 (UTC)
- 禾度岭站......来自蒙特利尔地铁2号线和蒙特利尔地铁车站列表。—Eky-♪ 2007年8月17日 (五) 13:37 (UTC)
- 我想说...我以前是在蒙特利尔生活...即是也懂很基本的法文..怎样拼也知道. 不过拼音与“禾度岭”是很大分别耶...以英文拼音是 Cote-Fert-true 的音.. 普通话,广东话拼音也不像呢,—Bananasims对话 2007年8月19日 (日) 09:18 (UTC)
- 可不可以将你认为适合的音译提出来在该站的讨论页上?以你习得的法文发音。--尾巴 2007年8月20日 (一) 05:19 (UTC)
- 我想说...我以前是在蒙特利尔生活...即是也懂很基本的法文..怎样拼也知道. 不过拼音与“禾度岭”是很大分别耶...以英文拼音是 Cote-Fert-true 的音.. 普通话,广东话拼音也不像呢,—Bananasims对话 2007年8月19日 (日) 09:18 (UTC)
蒙族旗人
旗人是不是一定是满人? 有没有“蒙族旗人”这种观念?—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5:43 (UTC)
- 不一定是满人,清朝的制度中有满人八旗、蒙古八旗和汉人八旗(主要是辽东的汉人)这些都算是广义的旗人。—ffaarr (talk) 2007年8月18日 (六) 12:13 (UTC)
后来到皇太极时,又将归附的蒙古人编为八旗蒙古;将归附的辽东汉人和朝鲜人编为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构成了清朝八旗的整体。入关以后,八旗分驻各地,这一制度直到清朝灭亡后废止。所以满族人一般自称为“旗人”,意思是在八旗中任职。
那么,“八旗蒙古”中的蒙古人有被称为“旗人”或“蒙族旗人”的习惯做法吗?一般情况下使用“旗人”这词,会连“八旗蒙古”也考虑在内吗?—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0:23 (UTC)
对话页分节编辑钮不见了
我的用户对话页(User talk:keithorz)没有了每一节的“编辑”按钮,可否帮忙看看出了什么问题?- K仔 2007年8月19日 (日) 05:21 (UTC)
这个校长小学有没有毕业?
肆业→肄业
刚才修改“肆业→肄业”这个笔误时,发觉很多条目的撰写人似乎误把“肄业”当成“毕业”的同义词来用,比较明显的有刘炜坚条目“肄业于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这句(他本来还是写“肆业于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的)。
“肄业”≠“毕业”
查“肄”或“肄业”只有修习、从习、学习的含意(本无“肆业”一词),并无“毕业”之意,因此,在应用习惯上,更往往是在没有念到毕业的情况下才用“肄业”(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Content.cgi?DocNum=145043&Database=dict&QueryString=肄&GraphicWord=yes )。撰写人用得对不对,涉及资料的真确问题,已不止是一个字误与否的问题了,但刘炜坚是喇沙书院第十一任校长,既念过喇沙小学,而没在喇沙小学毕业就转校了,但又入读喇沙小学的直属中学喇沙书院(还要恰巧同样是没在该校念到毕业),这情况恐怕可能性很低,因此,我有理由怀疑,“肄业于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这句是作者把“肄业”误成“毕业”的同义词来用。
眼下首先希望有熟悉刘炜坚或喇沙的朋友出来证实一下刘炜坚是否没在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念到毕业,如证实他确有在该校念到毕业,就有理据把“肄业于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改为“毕业于喇沙小学及喇沙书院”了,否则,就变了单凭臆测来改掉内文。
跟“刘炜坚”有着同样问题的条目还有很多,我一个人整理不来那么多,大家有时间的话,不妨一起找找,集思广益,看看如何整理吧—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1:37 (UTC)
- 同样情况也出现在Talk:忠信堂、逸民堂
- 应该还有很多,我独力处理不了那么多,大家一起关注一下吧 ^^"—Xtctjames 2007年9月10日 (一) 08:53 (UTC)
User:Finblanco的傀儡问题
经Markus的请求,对几个用户帐号进行了查核:
以上被怀疑是User:Finblanco的傀儡。
编辑行为的怀疑
前3个User的共同特点:都是由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获得投票资格后基本不再编写条目,只参与投票与Finblanco有关的投票。 User:Jenny9006经常编辑,但也是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曾推荐Finblanco为内容专家,参与的所有投票都与Finblanco有关。
User:Dahst,2006年2月23日第一次编辑,4月23日被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4月30日后先后7次在Finblanco的新条目推荐中投票,6月12日在提名Finblanco为维基内容专家中投票,8月31日在Finblanco的“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9月7日在Finblanco的“罗马帝国”特色条目参选中投票,9月9日在Finblanco的“齐桓公”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2007年3月13日在Finblanco的“齐桓公”优良条目重审中投票,2007年8月18日在Finblanco“大不列颠旗帜”特色列表参选中投票。2006年4月23日获得投票资格后只有过5次条目编辑,其他都是参与与Finblanco有关的投票。
User:姚活佛,2006年6月16日第一次编辑,2006年7月1日被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当天在提名Finblanco为维基内容专家中投票,7月30日在Finblanco的新条目推荐中投票,9月2日在Finblanco的“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9月13日在Finblanco的“罗马帝国”特色条目参选中投票,2007年8月16日在Finblanco“大不列颠旗帜”特色列表参选中投票。2006年7月1日获得投票资格后只有过1次条目编辑(“齐桓公”),其他都是参与与Finblanco有关的投票。
User:董生,2006年6月28日第一次编辑,2006年9月8日第二次编辑,9月9日被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9月9日在Finblanco的“齐桓公”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9月9日在Finblanco的“罗马帝国”特色条目参选中投票,10月2日在Finblanco的新条目推荐中投票9月9日获得投票资格后没有过条目编辑,只参与投票。
User:Jenny9006,2006年2月19日被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此后参与的所有投票都与Finblanco有关,计20余次新条目推荐,2006年9月3日在Finblanco的“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同日在Finblanco的“齐桓公”优良条目参选中投票,2007年8月15日在Finblanco“大不列颠旗帜”特色列表参选中投票。2006年7月3日曾修改Finblanco的用户页。
- “罗马帝国”,支持12,反对3,成为特色条目,User:Dahst、User:姚活佛、User:董生参与投票并投支持票。
- “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支持4,反对1,未成为优良条目,User:Dahst、User:姚活佛、User:Jenny9006参与投票并投支持票。
- “齐桓公”,支持6,反对2,成为优良条目,User:Dahst、User:董生、User:Jenny9006参与投票并投支持票。
- “齐桓公”重审,支持3,反对2,User:Finblanco、User:Dahst参与投票并投反对票。
- “大不列颠旗帜”特色列表参选,User:Dahst、User:姚活佛、User:Jenny9006参与投票并投支持票。
CU的查核
User:Dahst、User:姚活佛使用相同的IP
User:Jenny9006部分IP与User:Finblanco相同
User:董生由于最近没有编辑,而CU只能检查最近2周的编辑情况,因此无法证实。
User:Finblanco在我的对话页留言说,这些用户都是他的朋友的账号,而且使用相同网页代理
维基五大支柱之一是互重。而现在我被人认为是“傀儡”,我认为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我们身在大陆深受防火长城之害,只能依靠www.hidemylocation.com为维基尽绵薄之力,却因此被怀疑是“傀儡”。
我与user:finblanco曾是同班同学,正是在他的引导下我才渐渐投身维基的工作。自从我第一天使用维基,就必须在大陆奇怪的封锁政策下挣扎,辗转于各种各样的方法:hosts、ip代理、网页代理……如今终于有一个代理没有失效,我正打算进一步为维基做贡献,却遭受如此诬蔑。
user:finblanco是我的维基启蒙老师。我承认,对于维基的许多“民主”我不甚了解,所以一般除了编写好自己的条目、偶尔帮助一下我的启蒙老师以外,不太参与其他活动。我们大陆确实不太有这方面的概念。平时的教育中一般也不太涉及。但难道这就是我被认为“傀儡”的原因?我难道没有我自己的生活吗?有人要求我们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网络毕竟是网络,谁能放心将自己的诸多隐私公布于网络之上?因此,如果谁有怀疑,请通过邮件与我联系。在我被封的期间,我已发送邮件给一些参与讨论者,邮件中包含有部分可以证明我身份的内容。
另外,我希望这一问题最终能有一个明确的解决。请不要让我蒙受不白之冤、影响我日后在维基的编写工作。
- 阁下的电子邮件我已回复,这里摘抄一句:
我依然坚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不过需要一些理由来支持我的判断罢了。
回复User:Jenny9006的反馈
我看了你的来信,我愿意相信你和Finblanco是两个不同的自然人。但同时我又觉得有必要善意地提醒你,请妥善保管你自己的帐号密码,不要与他人共享,因为他人盗用你的帐号所作的“坏事”最后会由你来承担。
再提供几个细节以供维基社群参考。
User:Jenny9006的两个投票专用傀儡User:EveIyoaix和User:纳加梅非斯特,可参考比较Finblanco的多个傀儡User:Dahst、User:姚活佛和User:董生的授权和投票过程。
- User:EveIyoaix,2006年6月30日第一次编辑,9月10日一天内进行了40次编辑后满足见习编辑条件,随即在5分钟后被User:Jenny9006授予见习编辑,6分钟后在Finblanco的“罗马帝国”特色条目参选中投票,其后再也没有参与任何编辑。
- 2006年9月6日Finblanco提名“罗马帝国”特色条目评选后,User:纳加梅非斯特2006年9月10日第一次编辑,2006年9月16日被User:Jenny9006授予见习编辑,随即在Finblanco的“罗马帝国”特色条目参选中投票,其后再也没有参与任何编辑,直至2007年8月20日。
2006年7月3日09:48User:Jenny9006修改Finblanco的用户页细节,09:54起Finblanco进行了4次条目编辑,该日User:Jenny9006没有再进行其他编辑。
被Finblanco操控的投票
- Finblanco提名“罗马帝国”特色条目评选,User:Jenny9006、User:Dahst、User:董生、User:EveIyoaix、User:姚活佛、User:纳加梅非斯特参与投票支持,最后以12票支持(其中6票傀儡票),3票反对,成为特色条目。
- Finblanco提名“上日耳曼-雷蒂安边墙”优良条目评选,User:Jenny9006、User:Dahst、User:姚活佛参与投票支持,最后以3票支持(全部为傀儡票),1票反对,未成为优良条目。
- Finblanco提名“齐桓公”优良条目评选,User:Jenny9006、User:Dahst、User:董生参与投票支持,最后以6票支持(其中3票傀儡票),2票反对,成为优良条目。
- User:Jenny9006提名提名FinBlanco为维基内容专家,User:Dahst、User:姚活佛参与投票支持,最后10票支持(其中2票傀儡票),0票反对,成为维基内容专家。
你所提到的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中“维基也有编辑操守”有“不要使用傀儡作坏事或者绕过方针”,维基百科的投票完全是基于诚信机制,而现在这种诚信机制受到了伤害。你所说的“互重”的前提在于“互”,这同样也适合于网络外面的相互信任和尊重,所以再次建议你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希望我们能够都有所收获。—Markus 2007年8月21日 (二) 05:22 (UTC)
讨论
目前这些用户都已经根据对傀儡的方针被封禁,但是需要社群讨论这样做是否恰当?以及User:Finblanco的声明,朋友支持这样的行为是否恰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03:55 (UTC)
- 不恰当,因为账号无法确定为同一人所拥有就不能适用傀儡的处理方针。-- 百楽兎 2007年8月20日 (一) 04:13 (UTC)
- 第一,请问傀儡的定义?难道要我说清楚这些人和我的关系,这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朋友支持我天经地义,我把他们介绍入维基为给他们头衔也是天经地义,他们得到头衔后少编辑是他们懒。他们参加有关我的活动,那太正常不过。他们不参加其他活动,因为他们并不怎么关心维基。
- 第二,封我自己的号,这毫无理由。--Finblanco
- 要求立即将我和我的朋友解封,我希望能在48小时之内,大不列颠旗帜还需要许多改进。--Finblanco
- 我个人认为,如果Finblanco能够认识到要求朋友来为自己投票违法了维基百科的规定,并作出不再违反此规定的保证,鉴于此前Finblanco的贡献卓越,可以对他本人的号予以解封。但是社群采不采纳我的意见又是另一回事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0日 (一) 05:20 (UTC)
- 其他人帮助我归纳的这些账号的不合常理的地方:
- 都是由Finblanco授予见习编辑,获得投票资格后基本不再编写条目.
- 都支持Finblanco的维基荣誉升等 (怎么支持还要看页面纪录 也许还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要亲自看过才知)
- User:Jenny9006 修正Finblanco用户页的格式不合理...Finblanco的用户页很长...能够注意到细节还动手修改不合理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05:47 (UTC)
逐条反驳:
- 我把他们介绍入维基给他们头衔是天经地义,他们得到头衔后少编辑是他们懒。User:Jenny9006是个反例,她有自己的维基计划,有自己撰写的条目,怎么能说是傀儡
- 朋友支持我天经地义
- 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Finbalnco
我列举几条user:jenny9006不是傀儡的理由:
- 有自己的维基计划,有自己撰写的条目
- 在我还是新人正在撰写审判(长篇小说)的时候,jenny9006正在撰写大峡谷,一个新人同时在撰写两个有质量的条目,显然有悖常理。
- 我参与了所有有关jenny9006的投票,难道说我也是傀儡?
--Finblanco
请反驳我的理由,其他人和jenny9006区别在于他们懒于编辑。不然不能证明我使用了傀儡。--Finblanco
- 我想反问书生或Markus,什么理由下,启动这查核行动?这些账号有其破坏行为吗?--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8:09 (UTC)
- 书生已经将Finblanco解封,“2007年8月20日 (一) 14:47 Shizhao (对话 | 贡献) “Finblanco (贡献)”已被解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0日 (一) 08:15 (UTC)
- 我认为只是怀疑就将人封禁实在不应该,在现实中这算诽谤、诬蔑,是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失补偿。另外,极个别管理员仗着自己的老资历,处处倚老卖老,无理取闹,与专断独裁何异?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人的,不是个别人的。——顾心阳≡¤≈☆★☆ 2007年8月20日 (一) 08:27 (UTC)
- (!)意见,不管真相、结果如何,我认为User:Finblanco的行为已经造成信用危机,即使是这些账号真的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也帮了倒忙,社群维基百科之所以能够运作良好的重要基石,而信任是维系社群的重要力量,每个维基人在百科的任何一个行为、动做,都在累积或减少您在这个社群的信任资产,不管其他人是否相信User:Finblanco的话,至少User:Finblanco在小弟心中所累积的信任资产已被归为零,今后他的做为至少将会被小弟以放大镜检视,且减少假定善意的可能。
- 小弟也有一群好朋友在维基上,如果再加上每学期在课堂上介绍维基百科时申请账号的学生,少说也有数百人,依照如此实力,小弟大可在维基呼风唤雨,如果我愿意,甚至可以让小弟上课用的傀儡User:Cctutor当上管理员,但我可以很有信心的说,这种事以前不会发生,未来也不可能发生,如何谦卑的面对权力,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必须修习的重要课题。—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8月20日 (一) 08:31 (UTC)
- 请天上的云彩注意,我可以承认我做错了事,请你不要诽谤我说谎。--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1 (UTC)
- 我并没有说任何人说谎,另外,您除了解释User:Jenny9006的行为之外,对其他账号是否也应提出解释?—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6 (UTC)
- 请天上的云彩注意,我可以承认我做错了事,请你不要诽谤我说谎。--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1 (UTC)
- 我想应该可以做出解释,但我觉得没有必要,虽然我不是账号的所有者,但他们的50次编辑是我逼出来的,他们也几乎不上维基。--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10:21 (UTC)
- (!)意见:投票的查核是CU主要的工作,破坏行为还是次要的。书生的作法没有任何错误。建议Markus将你的怀疑重新整理后送到元维基要求Checkuser (请求页面在此)。—SEEDER 2007年8月20日 (一) 08:39 (UTC)
- 无论是否傀儡,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投票,造成了用户之间的不平等。因为从上面分析的结果来看,只要是与Finblanco有关的投票,无论支持或反对,都会有至少1-4人与他的投票相同。也就是说,他的投票要比其他人的投票的效力要多1-4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09:00 (UTC)
- 也就是说,即使这些帐号不是同一个人,但是仍然实现了操控投票和讨论结果的目的。具体论述请参看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09:03 (UTC)
- 我并非质疑书生代为查核的行为,而是我认为封禁傀儡与“实现操控投票和讨论结果目的”两者,似乎没有必要牵连关系,何况后者的理由过于空泛。举他例:至讨论页拉票或透过他处讨论(例如MSN)取得共识后的一致投票行为,是否也纳于此“实现操控或目的”的范畴?另外,我纳闷封禁傀儡模板上的“此用户被确认是OOOO的傀儡,并做出破坏。”的警语中,破坏是否为必然要件之一,若是,那“扰乱正常投票”算不算破坏?--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1 (UTC)
- 也就是说,即使这些帐号不是同一个人,但是仍然实现了操控投票和讨论结果的目的。具体论述请参看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09:03 (UTC)
- 在认真地阅读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后,我向大家道歉,我的确有使用真人傀儡(User:DahstUser:姚活佛User:董生)的行为。并承诺以后不再使用真人傀儡。但User:Jenny9006不可以认为是真人傀儡,请将其解禁。--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09:20 (UTC)
- 如果真人傀儡=傀儡,且社群亦认为扰乱正常投票算重大破坏行为,我建议Findlanco及其可疑傀儡都应比照User:影武者或User:民国九十五年及相关傀儡账号全数封禁。若非,则应全部解封;万不可标准不一;落人话柄。--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9:36 (UTC)
- 既然Finblanco君已经承认并道歉,并且承诺之后不再使用,我认为就不需要封禁了(因为封禁是防止破坏,而不是用来惩罚用户。)--Jnlin(讨论) 2007年8月20日 (一) 09:57 (UTC)
- 影武者或民国九十五年还存在对条目破坏性编辑、对他人人身攻击的成分,而Finblanco和他的“真人傀儡”(暂时打上引号,等待真人现身)只是扰乱了维基百科的投票秩序,不应等同而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0日 (一) 16:40 (UTC)
- 如果真人傀儡=傀儡,且社群亦认为扰乱正常投票算重大破坏行为,我建议Findlanco及其可疑傀儡都应比照User:影武者或User:民国九十五年及相关傀儡账号全数封禁。若非,则应全部解封;万不可标准不一;落人话柄。--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9:36 (UTC)
- (!)意见:
- 如以编辑纪录判断,Jenny9006 是傀儡嫌疑最重的,除非Finblanco与Jenny9006能提供有力的证明,否则应将
Finblanco与Jenny9006两账户封禁。天上的云彩说得很对,User:Finblanco的行为已经造成信用危机,让大家开始怀疑所有投票的可信度,这对社群的的损害远超于“影武者”加“民国九十五年”,承认并道歉是Finblanco应该做的,封禁是取走他破坏的工具,不是惩罚。 - 除了封禁外,Finblanco 所有的“荣誉”都应予以移除,否则对其他的默默编辑取得“荣誉”的维基人是种极度的污辱。—SEEDER 2007年8月20日 (一) 10:35 (UTC)
- 为了表示我认错的诚意,我已经将正在大不列颠旗帜特色列表评选的透过票的傀儡的票全部删除。--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10:21 (UTC)
- 我认为SEEDER的意见有些矫枉过正了。首先Finblanco君已经承认错误,并向社群作下了不再重犯的保证,而且还考虑到Finblanco君此前曾为维基百科贡献了许许多多的条目,他的贡献不容抹除。如果要惩罚,可以考虑取消他的一项或几项荣誉,而不用简单粗暴地封锁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相信Finblanco君能够将在社群中不信誉的污点用实际的努力来消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0日 (一) 10:48 (UTC)
- 既然Finblanco已经道歉,而且此前也没有进行过其他破坏。把傀儡用户封禁就可以了。何必牵扯太多?同意Jnlin的意见。另外可否请Finblanco解释一下为何Jenny9006不是傀儡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10:57 (UTC)
- 我对要不要封禁此用户,完全没有意见。或许我真是牵扯太多;但是我发表这些意见,既不是跟Finblanco过不去,也对他拥有多少傀儡账户,或这傀儡属于哪种性质傀儡不感到任何兴趣。我纯然是想要搞清楚弄明白,“操控投票与讨论结果的目的”算不算破坏行为?账户若没有破坏行为,维基用户或查核者是否可提出或进行查核账号行为?另外,我相当纳闷的是,在这事情当中,牵扯太多的应该就属书生你,为何你现在态度却转弯一百八十度的质疑他人牵扯太多?要知,把当事者行为定义为“操控投票和讨论结果的目的”是你,把此行为准用破坏行为进行账号查核是你,不顾用户隐私,全部列出编辑纪录的也是你,最后放过主账户;只要将傀儡用户封禁的还是你,是不是以后类似行为的裁断还是完全按照你的意思就可?是不是以后发生类似行为,道个歉,然后就可以保住主账户?你可知,此行为这可真叫主从不分也。--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14:53 (UTC)
- 既然Finblanco已经道歉,而且此前也没有进行过其他破坏。把傀儡用户封禁就可以了。何必牵扯太多?同意Jnlin的意见。另外可否请Finblanco解释一下为何Jenny9006不是傀儡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0日 (一) 10:57 (UTC)
- 操控云云并非我的定义,请参看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所有用户的编辑记录都是公开的,何来不顾用户隐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1日 (二) 06:03 (UTC)
- 我的简单逻辑是:如果应用真人傀儡操控投票不算破坏,就不该进行CU查核更不可径自将CU查核下的所属IP编辑结果在不顾用户隐私下,将其公开,反之,若真人傀儡操控投票算重大破坏,就该在事情确定后,比照前例,封禁傀儡所属主账号。荣誉与特色优良条目之重审属末节,用户隐私维护或建立标准才是重要。--winertai 2007年8月21日 (二) 07:22 (UTC)
- Winertai, 请你先阅读m:CheckUser policy,尤其 #Use of the tool与 #Information release 两节。* : -) ---Hillgentleman | 书 |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07时48分21秒。
- 跟这些政策有关连吗?我在意的是为了几张票,像演出柯南推理剧剧情般的大费周章追犯人,然后又凭一人之言不予追究。--winertai 2007年8月21日 (二) 08:19 (UTC)
- 我的简单逻辑是:如果应用真人傀儡操控投票不算破坏,就不该进行CU查核更不可径自将CU查核下的所属IP编辑结果在不顾用户隐私下,将其公开,反之,若真人傀儡操控投票算重大破坏,就该在事情确定后,比照前例,封禁傀儡所属主账号。荣誉与特色优良条目之重审属末节,用户隐私维护或建立标准才是重要。--winertai 2007年8月21日 (二) 07:22 (UTC)
- 操控云云并非我的定义,请参看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所有用户的编辑记录都是公开的,何来不顾用户隐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1日 (二) 06:03 (UTC)
- (!)意见:尊重大家的意见,Finblanco账号不予封禁,不过请考虑:
- Jenny9006 是傀儡嫌疑最重的,除非Finblanco与Jenny9006能提供有力的证明,Jenny9006账号应予封禁。
- Finblanco 所有的“荣誉”都应予以移除,否则对其他的默默编辑取得“荣誉”的维基人是种极度的污辱。—SEEDER 2007年8月20日 (一) 11:45 (UTC)
我列举几条user:jenny9006不是傀儡的理由:
- 有自己的维基计划,有自己撰写的条目
- 在我还是新人正在撰写审判(长篇小说)的时候,jenny9006正在撰写大峡谷,一个新人同时在撰写两个有质量的条目,显然有悖常理。
- 我参与了所有有关jenny9006的投票,难道说我也是傀儡?
- IP地址出去使用相同代理的情况下,应该是不同的
--Finblanco 2007年8月20日 (一) 15:36 (UTC)
- (!)意见:User:Finblanco只是一个高中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个孩子?大家为什么不能宽容一点呢?小孩子虚荣心强一点,犯点小错误很正常。如果大家的弟弟妹妹犯了错,大家肯定很容易原谅他们,那为什么不给User:Finblanco一个机会?我看了他写得新条目,基本符合新条目推荐的要求,因此创作奖也不是浪得虚名。8级创作奖我想应该有理由获选维基内容专家。至于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去除傀儡账户如票数不足则可以重审。—木木 2007年8月20日 (一) 15:21 (UTC)
- 补充一点意见,看了全部讨论后,我不认为Jenny9006是Finblanco的傀儡,当然我没有任何证据,凭我的直觉,他们更可能是关系非常非常密切的朋友。原谅两个孩子的小错误吧。—木木 2007年8月21日 (二) 07:38 (UTC)
- (!)意见:“当然我没有任何证据,凭我的直觉”?!那是否可以“凭直觉”在你与他们之间划上等号?jenny9006 写了封Email给我,信中漏洞百出。根据今天公布出来的资料 “User:Jenny9006的两个投票专用傀儡User:EveIyoaix和User:纳加梅非斯特”,不知道jenny9006 又有何解释?—SEEDER 2007年8月21日 (二) 08:55 (UTC)
- SEEDER君请勿动怒。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们可以也应该容忍犯了错误后并承认错误道歉的人,因此目前最佳的办法是静候Jenny9006的解释。而我回复Jenny9006的信件至今还未有回音,也可以善意地解释成他正在忙于其他事情,还没有时间来顾及在维基百科中为自己辩解,或者承认自己的错误。总之,善意推定是维基百科应有的一个氛围,与其等待他人的善意,请君先释出自己的善意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1日 (二) 10:00 (UTC)
- (!)意见,既然当事人已作出解释,并愿改过,而且其往绩卓著,基于善意假定,应就此作罢,毕竟维基不是名利争夺之地,只要知错能改,继续贡献,便善莫大焉。—孔明居士 2007年8月20日 (一) 17:09 (UTC)
- 如果没有查实,建议先行除去,等查实了在补充,根据wikipedia:生者传记。负面评论一定要有证据。—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8月19日 (日) 14:20 (UTC)
请求合并
大雄的恐龙和大雄的恐龙2006—十字花剑 2007年8月20日 (一) 07:30 (UTC)
- 你可径自于条目上挂合并模板;不过就我看来,两者就条目质量来说,实不必合并。--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8:13 (UTC)
我要是知道合并模板长什么样子我不就挂上了吗。再有,您这句话我就不明白了,合并条目关键看两个条目是不是描述的一件东西,和条目质量有关系么?—十字花剑 2007年8月20日 (一) 08:39 (UTC)
- 这是两部不一样的电影,不能合并。补充:如要寻找一些常用、基本的模板(如合并模板)可到Wikipedia:模板消息。—Lkopeter 2007年8月20日 (一) 08:53 (UTC)
- 请参酌Wikipedia:重复条目或上方导航列的“条目编辑”->“合并到本条目”的功能;因不能认同你合并要求,故无法代劳。另外,我光就两条目内文来看,应该非“描述同一东西”。因此个人认为:两者并没有合并必要。--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8:59 (UTC)
您的意思我理解,但是相对的,大雄的恐龙是漫画部分,却有“和原作不同之处”,太好笑了。—十字花剑 2007年8月20日 (一) 09:29 (UTC)
- 对你问题我不太能明了,不过我就我理解部分忝为解释一下。因为《大雄的恐龙》条目系包含数版本的漫画(含彩色剧场版)与电影的介绍,其中和原作不同,意思是指,《大雄的恐龙 (电影)》与《大雄的恐龙 (漫画)》之别。另外我再度说明一下,我之所以反对合并,是因为内文叙述铺陈中,强烈显现了重制自《大雄的恐龙 (电影)》的《大雄的恐龙2006》实际上与原作有大幅度变更--winertai 2007年8月20日 (一) 09:50 (UTC)
- 莫名其妙,为何要合并两部电影的介绍页。--尾巴 2007年8月20日 (一) 11:03 (UTC)
- (-)反对合并,两部电影与漫画的编辑不同。虽说大雄的恐龙2006是原作者过世后重新改编于大雄的恐龙,但是两者内容不同,工作人员也都不同,完全是两部不同的电影,没理由合并。→♥ 啰唆的阿佳 ♥ 2007年8月20日 (一) 11:05 (UTC)
- 且不谈大雄的恐龙有漫画和电影之分(抱歉我不是资深的哆啦A梦迷)。大雄的恐龙2006作为原作大雄的恐龙改编的剧场版动画,其电影设定一定与原作有大幅度变更,已有足够的分量成为一篇独立的条目。2006版的资料只需在大雄的恐龙里开一个小章节略为描述,再加入Template:Main模板已行,根本无必要合并。—Lkopeter 2007年8月20日 (一) 11:15 (UTC)
关于高阳公主的细节问题,两个条目描述不同
高阳公主描述她是唐太宗第十八个女儿,辩机描述她是第十七女儿。谁能确认一下哪一个是对的?十字花剑
- 应为十七,见[2] 太宗二十一女。合浦公主,始封高阳。—木木 2007年8月20日 (一) 14:44 (UTC)
博弈论改了名?
刚发现博弈论条目给改成对策论,未知这种条目移动有没有根据?希望有热心的维基人能作出跟进。—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20日 (一) 17:29 (UTC)
- 对策论本来是重定向到博弈论的,现移回。—Isnow 2007年8月20日 (一) 18:29 (UTC)
- 还以为真的“改了名”,多谢修正!—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20日 (一) 19:11 (UTC)
基督日报
问:问:我搜索不到关于基督日报的任何说明,他们原名是基督新报,我想知道他们的情况,谢谢!
小拉萨和达兰萨拉是否同一个地方?如果是同一个地方的话,是否应该合并?因为我把它们合并后,有人又认为“由于小拉萨是一民间俗称,也许关注小拉萨的人并不一定就关注德兰萨拉条目,有必要对小拉萨新设条目加以进一步解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1日 (二) 05:55 (UTC)
- 现阶段我认为小拉萨重定向到西藏流亡政府更适合。我也不排斥有一小拉萨的条目来介绍这由来。--尾巴 2007年8月21日 (二) 08:26 (UTC)
在野的“影子条目”
好玩,竟然有人把“太极拳”条目的讨论页(talk:太极拳)当成“影子条目”用,而且,内容怀疑有侵权之嫌—Xtctjames 2007年8月21日 (二) 09:21 (UTC)
既然是侵权,刚好有机会让你练习回退—SEEDER 2007年8月21日 (二) 09:54 (UTC)
- 我的强迫症是字误,印象中好像也有些朋友的“分工”(强逼性行为)是专抓侵权的,如果真有的话,分工合作更有效率嘛:)—Xtctjames 2007年8月21日 (二) 11:47 (UTC)
- 侵权就像毒瘤,见到应该立刻摘除,若非整篇侵权,可立即摘除有侵权部分,整篇侵权需提交侵权删除。—SEEDER 2007年8月21日 (二) 22:50 (UTC)
- 说起来,我8月21日,09:21贴出这问题,当天15:44至今晨06:26期间,已有两位朋友在talk:太极拳进行了五次编辑战的角力了,好不精彩……—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07:24 (UTC)
- 这种打版权和原创研究擦边球的东西,当然要删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2日 (三) 07:54 (UTC)
请将User:Maggiccat封禁并恢复原条目名
该用户将我所编辑的孝静成皇后胡乱修改,贴上有侵权的文章,我已经多次囘退,他仍不改正,管理员天上的云彩已经将他封禁过一次。不料,他解封后仍不悔改,竟然将条目移动到不伦不类的孝静皇后(康慈太妃),害得我现在都不能移动。而且,他硬是要将“成”字除去,好像他定的谥号。
其实,一般都将最后定的称号作为条目名称,该用户如此做法似乎和死去的孝静成皇后有仇?偏偏不承认慈安、慈禧两太后为她所加的“成”字。真是哭笑不得。
请将该条目移囘孝静成皇后(原标题是简体字的),并且把孝静皇后(康慈太妃)和孝静皇后 (康慈太妃)删除,还有将User:Maggiccat永久封禁,因为他只编辑与孝静成皇后有关的条目,可视为破坏。谢谢管理员。——顾心阳≡¤≈☆★☆ 2007年8月21日 (二) 10:57 (UTC)
何祚庥条目的中立性问题
方舟子在新语丝网站撰文批评何祚庥条目的中立性问题,用语虽然刻毒,但是所指出的问题也希望有人能够尽快改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1日 (二) 13:49 (UTC)
如何更改一个条目的名称?
移自wikipedia:詢問處
我发觉[3]的标题被人打错了,请问如何更改? --Shing072 2007年8月19日 (日) 13:25 (UTC)
- 很简单,你看到该条目的最上方有个“移动”按钮吧,移动至你所想要的条目名即可,再在原条目挂上删除模板。不过一定要确定你移动时正确的哦。—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8月19日 (日) 14:24 (UTC)
- 我再罗嗦几句,删除模板是{{d|删除原因}},如果你觉得原来的名字可以保留,那就不需要删除原来的条目,该条目将自动被重定向到新名称。在移动操作时,尽量写上移动的原因。—木木 2007年8月19日 (日) 14:39 (UTC)
条目禁止使用滚动条?
移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GFW国家指定教程(说笑)
此篇全文几乎就是GFW的技术指南,其分析不可谓不详细,其封锁列表不可谓不巨细,然而却越来越不像一篇百科全书文章__国外那么多报道,连一段国际评论都没有。在下建议将其技术繁琐的部分移动到维基教科书,以让教科书项目补充养分。_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5日 (三) 19:55 (UTC)
- 此乃维基通病,对事物本身的介绍远多于评论性文字。不过引入评论段,又势必牵扯到真实性问题。--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16日 (四) 12:55 (UTC)
- 真实性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是否可供查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6日 (四) 13:02 (UTC)
- 评论文章应该写在中国网络审查才对吧。我觉得GFW条目就是单单写技术方面的文章就ok了。最近在弄日文版的金盾和英文版的中国被封被封网站列表条目,努力赶在北京奥运前让世界多了解中国有多么的和谐,你们有空就帮帮忙吧。我找对应的日文条目找得我都头晕了,唉—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8月18日 (六) 19:13 (UTC)
8. 说明书。维基百科有关于人、事、物的条目内容,但维基百科条目不应该提供法律上、医学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者指引。使用指南、介绍使用方法、食谱等都不适合维基百科。姊妹计划维基教科书比较适合这种内容。
- 所以GFW不应该记录太多技术方面的内容。还有,我发现在英文维基中搜索GFW后,指向的却是金盾工程,阁下能否予以解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18日 (六) 19:28 (UTC)
- 英文维基中的GFW被重定向至金盾条目了,这与我无关。我英语水平不够啊,只能“袖手旁观”,有心无力啦。还有,突破网络审查条目的部分内容被我移至维基教科书了,你看看这有问题不?—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8月25日 (六) 11:54 (UTC)
- 所以GFW不应该记录太多技术方面的内容。还有,我发现在英文维基中搜索GFW后,指向的却是金盾工程,阁下能否予以解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18日 (六) 19:28 (UTC)
《辩学启蒙》和《辨学启蒙》
想请教,《辩学启蒙》和《辨学启蒙》是两本不同的译著?还是同一本译著而其中一个是字误?还是外语是同一本书,译成中文版时却有两个译本,因而有两个译名并存不悖?—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5:43 (UTC)
- 为同一本译著。两个译名并存不悖。因为“辩”通“辨”……但是《辩学启蒙》比较符合现代人所用。—今古庸龙 2007年8月18日 (六) 02:16 (UTC)
- 依我推测,“辩”比较正确,因为那是取自中国古代的“名辩”一词。不过既然是书名,还是要追查当年是怎么写的。这则例子让我想起了《追忆逝水年华》和《追忆似水年华》。-- 百楽兎 2007年8月18日 (六) 02:20 (UTC)
- 在Google搜索,是"辩学启蒙"比较多。
- 书影,找不到…… -_-
- 目前在中文维基,"辨學啟蒙"和"辩学启蒙"都出现过一个条目(还是两种用法出现在同一个条目…… -_-),"辯學啟蒙"和"辨学启蒙"则暂没出现过。
- 大家说,怎么办好?—Xtctjames 2007年8月18日 (六) 11:50 (UTC)
辩学乃形式逻辑,辨学不知为何物。另外辩和辨是通假字吗?我手边没有大的字典,请有的维友查查。—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8日 (六) 18:15 (UTC)
- 辩,动词,判别、分别。通“辨”。—今古庸龙 2007年8月19日 (日) 04:05 (UTC)
- 也就是说,该辞典以“辩”为常式,以“辨”为变式或异式了?
- 再者,“辩”在“判别”、“分别”这个义项上可通“辨”;但“辩”还有一个更常用的义项作“辩论”、“辩称”、“辩护”、“辩解”、“辩驳”解,在这个义项上又能不能通“辨”?而作“逻辑学”解的“辩学”或“辨学”中的“辩”或“辨”,取的是“辩”的哪个义项?
- 还有,无论是常式、变式或异式都好,同一条条目、同一本书,却出现两个式,如何处理才好?—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0:29 (UTC)
- 辩,名词,文体名。如唐代韩愈的讳辩。亦作“辨”。—今古庸龙 2007年8月20日 (一) 04:47 (UTC)
- 一个字通常可以有多少项义项?
- 又,谈好怎处理西学东渐这两胞胎问题了没?—Xtctjames 2007年8月20日 (一) 15:50 (UTC)
谢谢解答我的疑惑,我之前怀疑的正是这个,辩作分别解的时候通辨没错,但是作辩论解则不可通假。而所谓辩学其实源自《墨子》中几篇被称为《墨辩》的辩论语录,它和《公孙龙子》一道都是中国古代逻辑学著作,后世才用名学、辩学指称逻辑学,所以辨学启蒙应该是误用而不是通假。—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22日 (三) 08:14 (UTC)
- 谢谢解答,我可以动手去修正西学东渐里的误用了:)—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13:57 (UTC)
大家来看看,人民日报的条目到底有什么侵权的地方?欢迎指教
shizhao,百无一用是书生同志将我花了很长时间修改的有关人民日报的社论及文章内容全部删除,而且保护条目,我搞不懂为什么,我有什么地方有问题,违法了吗?这些内容都是当时人民日报的报道,而且都有网站可以证明出处,个人认为完全没有侵权的行为。后来,我想在讨论也讨论这个问题,他把我的问题全部删除,居然把讨论页也给保护了,这样我们连讨论的机会都没有了。如果我有犯了什么革命性的错误,欢迎大家提出来,干革命哪能不犯错呢,改了,还是好同志吗,你们说对不对呢?我又不是反革命,我到这个网站来修改条目,没有要反党和反人民啊,你们要讲个道理,是不是呢?我列举的都是历史事实,事实大家都不能否认,你说呢。—Chaoshichao 2007年8月20日 (一) 06:40 (UTC)
- 将条目内容删去,这些都可以在条目的编辑历史中找到。另外,条目是有关人民日报,应着眼于人民日报本身,而不是其大跃进或文革其间的社论内容...—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20日 (一) 19:59 (UTC)
这位同志,为什么我每次问问题,你都代表shizhao同志发言呢?我很希望百无一用是书生同志能够和我直接谈话,告诉我犯什么严重的革命错误,我说过了,干革命都要犯错,何况写百科呢,改了就是好同志吗,不是吗? 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老百姓也难免啊。而且我也不懂,以前加的社论内容就可以,后来加的社论内容就出问题啦?既然不允许,那么我就创建了人民日报社论及文章条目,这样总可以了吧。希望哪位大哥大姐能够将我的条目加入人民日报。—Chaoshichao 2007年8月20日 (一) 22:16 (UTC)
- 条目中如此大范围的引用,明显不符合合理使用规定,是侵权行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0日 (一) 22:26 (UTC)
什么地方侵权了?都是从不同网站收集到的内容,而且都已经修改过了。有些人把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就都说成是侵权,有意思哦。—Chao shizhao 2007年8月21日 (二) 10:05 (UTC)
- 引号中的句子均为引用,而且这些句子的版权属于《人民日报》,这两点阁下应不反对吧?阁下可以计算下这些内容在全篇条目中所占的份额,自然就能得出和我一样的结论了:
一般来说,根据美国《1976年版权法案》(17 U.S.C. §107),合理使用有四项要素:
- 使用的原因及性质,包括属于商业性质还是非牟利教育性质;
- 版权作品的性质;
- 相对于整份版权作品,所使用的分量及比重;
- 使用后,对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简单来说:
- 不得尝试“超越原作的目的”,而应该用于教育或批评。
- 分量比重越小越可能属于合理,不过也需要考虑所使用部分的重要性,以免“超越原作”。
- 不得侵犯版权持有人利用原作得益(例如不能代替原作出版),但通过批评或模仿原作则另作别论。
简短地引用版权文字来描述论点、辅助说明、印证某概念或观点,都可能属于合理使用。引述的文字必须一字不漏转载,并清楚注明来源,任何修改必须清楚注明:省略([……])、插入文字([加入文字])、或是改变重点(“着重号为编者所加”)。
一般来说,大量引用有版权的新闻材料(如报章或通讯社信息)、电影对白、或者任何其他版权文字,会被视为抄袭而不是合理使用。维基百科方针明确禁止这种行为。
- 禁止使用傀儡重复洗文。SS一人饰多角是破坏秩序的行为,所有账号都会被永久禁封。
- 百科全书是阅读过许多文献之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对主题做全面性的介绍。傀儡用户所张贴的内容,除了已经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也不符百科全书的体例。--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7年8月23日 (四) 00:48 (UTC)
有一些问题
问:就是为了怕侵权,所以要用自己的话去撰写百科中的内容,但是又要有资料来源,网络中又有许多网页的资料一模一样,互相抄袭,不知道哪一个是原始的,资料来源总不能写是从自己来的吧?!矛盾~~ —yuweilin 2007年8月23日 (四) 12:34 (UTC)
- 从其他角度想,为何资料一定要来自网络?您可至图书馆借书,再写条目吧?—孔明居士 2007年8月23日 (四) 12:43 (UTC)
- 看来是你有所误解,资料来源就是说,你写的一句话,依据是什么。比如一个评价,你必须给出一个来源,让大家可以去考证这句评价的真伪,而不是你凭空捏造的。其他一些概念性描述,如果是自己总结的,也可以加来源,但你得保证那是正确的。--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3日 (四) 13:27 (UTC)
学校条目中可以写的和不可以写的问题
- 学校得奖纪录可以写吗? 在下参考了许多所学校,有的有写但被删掉了,有的有写但却保留下来了。有的写在学校条目中,有的写在社团条目中。到底可不可以写?如果可以,要用什么角度写比较好?要写在哪里比较好?比赛有分大小,多大的比赛才可以写?得到的名次也分大小,名次要多大才可以写?像是国际赛的铜牌,和县级比赛的金牌,哪一个可以写?或者是───通通不准写?实在很疑惑。
- 学校的升学率可以写吗? 在下也是参考很多学校的条目,也是一样,有被删掉的有侥幸保留下来的,升学率被删掉常见的理由不外乎是“宣传”“商业化”“自己往脸上贴金”“吹牛”“偏颇”“不宜”“维基不是学校的官网”、、、害在下不敢多写,因为曾被删到怕了。但是还是要问问各位先进,升学率到底可不可以写?当然包括应届毕业生的升学考试成绩,例如高考状元在本校,考上台大医学系多少人,本校出现托福最高分学生,高级英语检测本校100%通过、、、这些像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字眼。
- 多杰出才能列入杰出校友? 我知道有一个“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但是它也说了,本指引并非正式方针,所以这种弹性又困扰了在下,到底要多杰出、多有名气才能列入杰出校友?
以上拉拉杂杂三个问题,盼各位先进解惑。谢谢(鞠躬)。Xinkuan 2007年8月23日 (四) 13:07 (UTC)
- 得奖记录可以写,但最好是有点知名度,不要把什么XX扫街道大赛第一名也写上去。升学率也可以写,但必须加一句:根据学校方面提供的数据,该校的升学率在XXX以上。而且,如果能找到一些质疑官方数据的材料就更好了。总之,要保持正反平衡,让人看起来不觉得是在一味夸耀该学校就对了。杰出校友没有标准,这要看这个人本身是否符合维基知名度标准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3日 (四) 13:33 (UTC)
- 个人认为:
- 得奖记录:如果有关奖项为人所熟悉/有一定规模的可写,正如上所言:不要把什么小型比赛的奖都写上
- 升学率:不太像是百科内应记载的内容(←个人意见)
- 杰出校友:有一定知名度/对社会有一定贡献者(可参考维基内有没有该人物,然后才写上)
- 补充一点,个人也觉得不应该写升学率,因为各个学校的统计方法不一样,不能进行比较,而且除了学校本身,外界根本不可能获得这个数字,学校难道没有修饰这个数字吗。可查证性太差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3日 (四) 13:50 (UTC)
- 感谢先进们的解惑,让在下有一些头绪来寻找材料了,谢谢!Xinkuan 2007年8月23日 (四) 13:59 (UTC)
- (!)意见:其实这问题是否应该详细讨论呢?因为刚刚也看见一些学校条目写的内容不重要得太离谱了…(其实我不是针对某校条目提出问题的)
- 例如:某某老师在校内很受欢迎啊、学校食物部加价又引起学生抗议啊、没有冷气机师生上课上得汗流浃背啊、等等等等…一方面没有参考资料,另一方面这些东西略欠对社会的影响,是不是不应在此出现呢?
- (其实因为刚刚自己也删去一些然后又被复原;那些资料又存在得久,不过又看不顺眼……/-\)
- 域奇My UTC @ 2007-8-23 23:36:30 (UTC+8)
- (:)回应,统统删掉!我们有一万个理由来删除这些文字。--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4日 (五) 12:44 (UTC)
- 所言甚是!谢谢先进的提醒:材料要有所本,要有肯定的来源,不能侵权,最重点是要对社会有影响、符合“百科”宏观的精神。在下会检视自己下笔的东西,是不是依了这些原则。至于这问题是否应该详细讨论呢?小弟才疏学浅,还没有学会怎样在维基发起一个讨论呢?(事实上咱们不是已经在讨论里面了吗?或许还有更正式的方式吧?待会儿再找找)谢谢!Xinkuan 2007年8月23日 (四) 23:56 (UTC)
- 几个人的良好习惯,久而久之,慢慢普及,就成为维基的“习惯”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4日 (五) 12:44 (UTC)
- ↓以下几个页面应该值得Xinkuan君参考参考的:)
- WP:APT
- WP:NPOV
- WP:中立
- 慢用:)—Xtctjames 2007年8月27日 (一) 09:11 (UTC)
我在维基注册了账号,但是邮箱收到确认邮件后确无法链接成功!高手请帮忙。
问: —66.232.98.88 2007年8月24日 (五) 02:59 (UTC) 我在维基注册了账号,但是邮箱收到确认邮件后确无法链接成功!我所在的位置是中国北京地区上维基是通过转登的。我有没有办法激活我的账号呀?
- 请参考Wikipedia:如何访问维基百科。—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8月25日 (六) 11:59 (UTC)
- 无法从邮箱确认账号,只是丧失了私下收信和临时密码的功能,其他功能不影响。—Jasonzhuocn 2007年8月25日 (六) 12:43 (UTC)
重复模版
- Template:杨德昌:2007年7月1日 (日) 14:38
- Template:杨德昌的电影:2007年8月5日 (日) 17:41
麻烦删去重复模版,谢谢—普渡慈航 2007年8月24日 (五) 03:49 (UTC)
- 请说明你需要删去哪个?zzz……很困 找我 2007年8月26日 (日) 02:08 (UTC)
请问如何将图片贴上维基?
问: 请问要如何才能将储存在自己电脑中的图片,贴在维基上?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jlok(对话|贡献)于2007年8月24日 (五) 13:55 (UTC+8)加入。
- 先提一句:维基基本礼仪:发言后方加~~~~签名,其他人才可知道你是谁
- 要把图片放上维基,需要先在Wikipedia:上传上传图片(比较好的做法,是在维基共享资源上传,那其他维基媒体计划也可使用),然后在条目内容加上[[File:圖片名稱]]。
- 详见Wikipedia:图片教程
- 域奇My UTC @ 2007-8-24 14:10:28 (UTC+8)
恳求协助
本人在编辑卫斯理的条目时只能显示名称一项资料,而出生日期等未能显示,是否Template:卫斯理系列人物出现了问题?可否协助本人修改及解释其成因?万分感谢!—两个C也只得11点的会考生 2007年8月25日 (六) 06:18 (UTC)
- 那个Template也是你做的是吗??出生日期和之后都好像没有变数,已经帮你改写条目和Template。不过最后一栏我不太明白,但大致上应解决了你的问题。──域奇My UTC @ 2007-8-25 15:52:10 (UTC+8)
- 我是按照Template:金庸人物编辑的。—两个C也只得11点的会考生 2007年8月25日 (六) 10:04 (UTC)
- 现在又被人修改了,但依未能显示出生日期等资料,是什么原因?—两个C也只得11点的会考生 2007年8月27日 (一) 14:24 (UTC)
- 参照Template:金庸人物改写,改动详情可参看这里。在此说明原因较难,只可说“#if”函数中使用的符号|与表格中的搅乱了。──域奇My UTC @ 2007-8-28 19:46:05 (UTC+8)
- 现在又被人修改了,但依未能显示出生日期等资料,是什么原因?—两个C也只得11点的会考生 2007年8月27日 (一) 14:24 (UTC)
- 我是按照Template:金庸人物编辑的。—两个C也只得11点的会考生 2007年8月25日 (六) 10:04 (UTC)
有些“讨论本页”神秘消失?
问:刚才在查看标本唐家的时候,发现“讨论本页”是空的,但我是清楚的记得在编写这个条目的时候曾经和Snowyowls有过很长篇幅的讨论的呀,怎么回事儿?而且不是只有这么一个特例,以前也发现过,就是一直没问。 —玉米^ō^麦兜 2007年8月25日 (六) 15:34 (UTC)
- 在标本唐家、你和Snowyowls贡献里找不到你的讨论。你是说这个么?,可否详细说明。zzz……很困 找我 2007年8月26日 (日) 02:07 (UTC)
内容登载不实的问题
问: —、请问一下,若自行编辑上的文章想要被保护而不被他人任意修改,要如何操作? 二、又或被他人指名道姓,制作不实内容,而伤害本人名誉,要如何防止?
- 答:
一:本百科本自由之志,故除止乱外,无之可为。(白话:维基百科为自由之百科全书,故除了制止破坏外,不许保护条目) 二:君可遗书于斯,言明其事,余等自会处理。(白话:阁下可以在此处留言,说明有问题之处,我们自然有人帮忙处理之。)—孔明居士 2007年8月27日 (一) 05:05 (UTC)
请问可以在那留言而不被其它人看见?
问:请问可以在那留言而不被其它人看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9.138.162(对话|贡献)于2007年8月27日 (一) 05:30加入。
- 在大气中留言。声波只能听,不能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illgentleman(对话|贡献)于2007年8月27日 (一) 05:35加入。
问:如何在大气中留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0.69.138.162(对话|贡献)于 2007年8月27日 (一) 07:35加入。
- 维基百科没有“大气”这样的一个地方吧。如果要留言而不被其他人看见的话,干脆就不要留了。如果是测试的话,请往沙盒去。或者记录在你自己的电脑或用户页面中(子页面也行)。—天空小苗(看或对话) 2007年8月27日 (一) 13:27 (UTC)
可否帮人移动讨论?
如有人把讨论发在错误的地方上,可否帮助他把该讨论移回正确的位置?(如询问处移到互助客栈)—天空小苗(看或对话) 2007年8月27日 (一) 13:24 (UTC)
自己操作即可,方法,询问处->编辑->找到被移动文字->ctrl+x->互动客栈->编辑->ctrl+v->保存本页。搞定。--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27日 (一) 13:35 (UTC)
近来的编辑战
近来中央电影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活学教育这两篇文章,不断被又加又减,故我把这两篇文章暂时保护着。请熟知的用户留意并提出改善方法 --✉Hello World! 2007年8月28日 (二) 16:16 (UTC)
请看以下以维护中立性为由而在条目中大量添加无出处内容对原条目的修改
以下是MCS朋友以破坏中立性为由对李洪志与法轮功条目编辑的毫无理由的修改:
- 本人于8月22日晨对原有条目的出处添加了链接,具体如下
被法轮功方面认为是中共指派内部人员在现场自行拍摄的[4]…但报导中未提供该影片,而且CNN方面认为中国官方采用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5],并且根据CNN的报导,当五个自焚者中的第一人被熄灭火焰后,其余四人开始点火时,CNN摄影师就被中共扣捕了[6] 其中根据华盛顿邮报的原话“He said the footage used in the Chinese television reports could not have come from CNN videotape”将“CNN方面并没有证实中国政府采用的画面来自其记者”改为“CNN方面认为中国官方采用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 并添加:世界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2001年8月21日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发言称,天安门自焚事件完全是由中国政府一手策划的。[http: //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4/UN2004.pdf]
被MSC朋友当日以一句请留意中立性即告全部删除。
- 本人发现后于次日予以申诉“MCS朋友,您的理由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注意中立性?请问原编辑哪里违反了中立性?难道因为字数多?中立性是应该两方的观点都介绍吧,更何况这里是第三方 对该事件的反馈,难道因为仅仅其观点对法轮功有利就要删除??那中立性到底如何定义?如果您有不同看法,可以增加不同的链接,但必须是有出处的,而不是像 朋友在法轮功条目中做的那样。此致”并将删除退回。
同日Mcs朋友的回复为“我个人建议分开对其有利的, 与对其不利的两部份。明显地上一次编辑的人士只加入对其有利的, 而且与其他内容并没有划分开来”并将继续删除原编辑。
- 25日晨本人对Mcs这种简单粗暴的编辑行为予以申诉:“Mcs朋友,我愿意相信你是本着中立原则在做,可是您的所为实在和您宣称的相差甚远。按照您的逻辑,您在法轮功条目仅添加反面链接就不违反中立性?如果建 议分开就需要删除整个内容么,这样的编辑也太容易做了吧?另外,请您看仔细了,我添加的不是当事双方的某些论据,而是第三方的论据,第三方的评论有利于某 方就不能添加,或违反中立性?请您出示维基规则。再说一遍,您如果觉得这样不利于另一方那么请添加第三方有利于您希望那方的评价,而不是删除不利您希望的 评价。多谢。此致”。抱着与其合作的态度,我将条目按其意思从原部分分离出来,增加第三方对自焚争议的评论。具体如下:==第三方评论==
华盛顿邮报在对CNN录像问题采访的报道中称:CNN方面的负责人Eason Jordan认为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因为CNN的摄影师几乎在时间发生后立即被抓捕了。“He said the footage used in the Chinese television reports could not have come from CNN videotape because the CNN cameraman was arrested almost immediately after the incident began”[7] 世界教育发展组织KAREN PARKER(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2001年8月14日与联合国人权促进与保护下属委员会上(Sub-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的发言称,(中国)政府一直声称法轮功是邪教并导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来使其对法轮功的恐怖主义行为合理化,但该组织(世界教育发展组 织)的调查显示正是中国政府带来了死亡和随之而来的家庭破裂,其(中国政府)已经对数千人使用了极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拘留。世界教育发展组织已经发现被中 国政府引为法轮功“邪教”证明的自焚事件实际上是被策划导演的。“The Government had sought to justify its terrorism against Falun Gong by calling it an evil cult that had caused deaths and the break-up of families, but the organization's investigation showed that the only deaths and resulting family breakups had been at the hands of Chinese authorities, who had resorted to extreme torture and unacceptable detention of thousands of people.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had discovered that a self-immolation ci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s proof that the Falun Gong was an "evil cult" in fact had been staged.”[8]
- 8月27日,一名为Heisedami101的网友对条目作了改动,改变了条目原来的中立性语言,具体链接如下:[9],同时在法轮功条目中大量增加没有来源的有明显倾向性的陈述,链接如下:[10], 鉴于其无理由的对原编辑删改,本人予以删除。
想不到8月28日被MCS继续被以破坏中立性为名删除,其理由竟然是“可以的話, 應把非中立字眼修改. 而不是亂用回退功能”。链接如下[11],其中法轮功条目不但没有解释其添加的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来自何处,同时恢复没有来源的陈述,而且声称“我提議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 要刪除請提出理由. 並列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並不影響中立性.”
但其内容是否是中立的,大家看的应该很清楚吧:例如李洪志条目中:MCS的编辑添加以下引号部分:但国际刑警组织“以人权理由”拒绝合作和...“以明显不同于常人的时间与方式”拿到了绿卡,这是谁说的,有什么可供查证的?如果是中国政府单方面的或者是某第三方的,是否应该说明呢?法轮功条目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站的服务器普遍架设于美国或日本,并得到当地有政府背景的组织的帮助。”和“在中国大陆普遍认为台湾、美国和西欧一些民主国家通过对法轮功的资助来达到削弱执政党为共产党的中国现政府的目的。”等等又是谁说的?而且在没有标示来源的情况下居然宣称其是在维护中立性?至于将李洪志条目中的中共将其变为中国官方媒体,本人没有意见,在本人编辑之前,条目既是如此。本人之前曾对其随意在法轮功条目中添加无来源地对法轮功正面和负面评价予以删除,告知“MCS朋友,我无意编辑战,无论您对法轮功看法如何,请您遵守维基可供查证原则,请提供相应出处。此致异国风”,
其2007年8月22日称“今天忙, 请等最多一日的时间, 谢谢. Mcs”结果等到8月28日,却是维持自己无来源的编辑,声称“我提議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 要刪除請提出理由. 並列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並不影響中立性.”。则完全不提自己无来源的编辑。
- 本人无意编辑战,而且时间有限,真的很难对编辑战奉陪到底。在此申诉:到底是谁在破坏维基,以中立性为借口行破坏之实?空空声声的说自己在维护中立性,就可以在条目删除别人有来源的第三方的陈述,却可以在条目任意添加大量没有出处的内容?
在下深知编撰与法轮功有关条目的争议性,本人也因此在每次的编辑都要仔细思量中立与可查证性,我本人有自己的意见不假,但在条目中编撰中本人向来遵守维基原则,每次碰到毫无理由的编辑而不得不删除之前先在讨论页陈述自己的想法;更没有因此而否定他人的编辑或贡献,而是主张来源清楚,对争议部分各自表示以示中立,即使这样仍难让部分人满意,难道真的要因人废言么?我们信仰不同,我能理解很多朋友有自己的不同看法,尊重别人的世界观和信仰,决不排斥其他意见者对条目的编辑,但是不能在这里随便的想加什么就加什么吧,否则维基到底成什么了?维基的中立性不是说可以无来源的任意添加对某方有利或不利的内容吧?请看看MCS的编辑吧“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有人认为法轮功接受了美国和台湾政府的资助。有法轮功背景的《大纪元》、《看中国》网站就被他们认为是造假新闻主要集散地。”“民间认为”都可以登上维基,那要我们大家编辑还有什么意义?由于原条目很多论述都没有出处,本人在其恶意破坏之前正打算对此修改,请看本人8月24日留言[12]
可是这种不断增添无来源内容的编辑根本无法使人继续工作。如果大家也都认为这真的是在维护中立性的话,那本人也真的无话可说了,烦请大家予以讨论。多谢。异国风 2007年8月29日 (三) 08:36 (UTC)
怎样登陆维克大学?
问:最近看新闻,维基百科办了维克大学,怎么找不到?从哪进啊? —Zzfreemanff 2007年8月28日 (二) 06:31 (UTC)
问:请问为什么我上传图片完后都无法显是我刚刚上传的图片呢? —T8526 2007年8月28日 (二) 11:04 (UTC)
- 数据库更新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一会即可。—木木 2007年8月30日 (四) 11:16 (UTC)
关于鹿港镇总面积请更正为71.802平方公里
问: —、依据彰化县鹿港镇地政事务所96年8月10日鹿地一字第0960004925号函。 二、经查鹿港镇现有土地面积为71.802平方公里,请更正网站上资料。
- 上述匿名用户的说法,有没有人能帮忙查询一下,因为鹿港镇公所的确采匿名用户的说法;但人口统计电子报则否,我查地图集也载明鹿港镇约为39.5平方公里,而比较地图中的鹿港镇及彰化市(65.7平方公里)的面积,前者看起来的确较小,个人认为是鹿港镇地政事务所弄错了。目前鹿港镇之条目已被修改,若有进一步的查证,烦请修正。未命名 2007年8月29日 (三) 13:25 (UTC)
- 查内政部之资料为39.4625平方公里excel档案,鹿港地政事务所及镇公所之资料应有误,故将鹿港镇条目面积修回,请匿名用户察照。未命名 2007年8月30日 (四) 16:59 (UTC)
垃圾过滤器
近来被〈垃圾过滤器〉限制不能在自己的对话页留言,既无相关中文页面可自行提供破除的方式,请问该如何去除此限制?谢谢—普渡慈航 2007年8月29日 (三) 12:27 (UTC)
- 已顺利排除—普渡慈航 2007年8月31日 (五) 12:49 (UTC)
遭其他用户恶意破坏用户页及讨论
问:最近持续的遭受用户}}邪不胜正以及ip用户61.219.36.x恶意破坏,可有防止方法? —Caramelhq 2007年8月30日 (四) 04:56 (UTC)
请求协助编辑汉声小百科
目前该条目被一名IP用户持续添加不符合维基百科要求的内容。该用户坚持认为该书涉嫌抄袭,并使用不中立的语言加以叙述,在IP用户的留言页也多次留言,至今无效。我已经回退2次,请求社区协助。 —地球发动机(〠✆ - ✉✍) 2007年8月30日 (四) 05:31 (UTC)
足球俱乐部模版是否有人数限制?
更改Template:利物浦足球俱乐部的时候,发现有几位球员未能显示,只能显示到.45号史密夫 . 后面的46賀比斯及48恩素亞就没有显示 看英文版后发现没有这种问题,请求社区协助。 (可见今年利物浦军容庞大,接近50名球员,哈哈)
Josenel 2007年8月30日 (四) 09:16 (UTC)
- 完成,已解决此问题。—木木 2007年8月30日 (四) 11:08 (UTC)
mandy几岁?
我想问一下关于洋葱的问题
版权?
ok,在我翻译的条目中,有些图片只存在于英文维基中,我将它们上传到了Common之后,大部分图片都被删除了。那些图片在英文维基中的license我都一个不差地搬到了common,但是删除理由还是license不够。那么,那些在英文维基中存在的好好的图片,为什么无法达到commons的要求呢?(我越想越觉得讽刺,不会有双重标准吧?)Arma 2007年8月31日 (五) 00:53 (UTC)
因为那是合理使用的图片,不能放到common,common只收开放版权的图片。--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8月31日 (五) 01:33 (UTC)
多谢指点。Arma 2007年8月31日 (五) 04:07 (UTC)
- 你可以将这些图片放在中文维基,点击页面左侧-工具-上传文件即可,请注明合理使用。—木木 2007年8月31日 (五) 08:43 (UTC)
- 那么在英文维基中标为“合理使用”的就可以用于中文维基吗?Arma 2007年8月31日 (五) 14:09 (UTC)
- 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还是要看该张图片在中文维基上属不属于合理使用。—Gslin 2007年8月31日 (五) 14:57 (UTC)
- 那么在英文维基中标为“合理使用”的就可以用于中文维基吗?Arma 2007年8月31日 (五) 14:09 (UTC)
请协助检查、处理、讨论Wikipedia:重复条目内的条目。(一个人做不来。)也或许版面需要改革一下,以让大家多点关注。Stewart~恶龙 2007年8月31日 (五) 18:33 (UTC)
维基媒体错误讯息翻译请求
meta:User:Mark在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提到了要制作新版的维基媒体错误讯息,这个版本中将把繁体和简体拆开,因此他问了一些问题,我已经试着回答了,欢迎更正一些小错误。由于新增了新的错误讯息,请至meta:Multilingual error messages/Translations协助参与错误讯息的翻译吧。--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1日 (六) 12:38 (UTC)
我的IP被那边封了,就在此翻译好了:
- "If you report this error to the Wikimedia System Administrators, please include the details below.":如果你打算向维基媒体系统管理员报告错误,请将以下信息包括进去。
- "If you would like to help the non-profit Wikimedia Foundation, please make a donation.":如果你愿意帮助非盈利的维基基金会,请慷慨解囊。--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9月1日 (六) 12:42 (UTC)
多出个半形空格
使用模板 英属香港时,地区名称与年度( 英属香港1997年6月30日)之间,有多出个半形空格,可能需要修正。—普渡慈航 2007年8月31日 (五) 16:36 (UTC)
- 维基的换行会产生一个空格。—Isnow 2007年8月31日 (五) 18:37 (UTC)
- 谢谢—普渡慈航 2007年9月1日 (六) 11:26 (UTC)
许多人都将Furry Fandom的内容放入兽人条目中,我觉得这两个还是分开比较好。
不过,Fandom怎么翻译呢?--卡库拉迪 2007年9月1日 (六) 14:30 (UTC)
有人听过自由基冬眠工程吗?
Window 3.1
最大的维基站点列表?
淩厉/凌厉
黄山谷说他作诗“以老杜为标准,用一事如军中之令,置一字如关门之键,而充之以博学,行之以温恭,盖天下士也。”“使之淩厉中州,恐不减晁、张”
曾国藩曾提出阿思本“意气淩厉,视轮船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厮役,倚门之贱客”
↑上文的“淩厉”是不是“凌厉”的字误呢?
观乎网上可搜寻到的用例,“淩厉”跟“凌厉”参半,有没有哪位知道原来的书证怎写?—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14:48 (UTC)
- “淩厉”为错字,正确是“凌厉”。—今古庸龙 2007年8月22日 (三) 16:07 (UTC)
- 我也是这样想,只是,这是引古文,涉及书证,而古者有“淩”通“凌”用的用例[13],所以,不问过大家,没有人查过原文书证,我不敢“擅自”改动:P—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17:36 (UTC)
二者通假。凌厉之凌字,意若奔驰、奋迅,清· 张廷玉《明史》曰“下令飚发凌厉。”;淩通凌,《博雅》曰:“淩,驰也。一曰历也。”———孔明居士 2007年8月23日 (四) 01:39 (UTC)
- “淩”是本字,“凌”是后起的写法,也是已经被广泛接受的写法--Ws227 2007年9月5日 (三) 09:01 (UTC)
- 这么说来,用“淩”和“凌”均有其理,剩下来,唯有看黄山谷和曾国藩写的时候用哪个字来决定了—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00 (UTC)
本人的用户贡献页有病毒
我点进自己的用户贡献页时,卡巴斯基表示有病毒,请各位暂时不要点进我的用户贡献,以免中毒,谢谢--Ws227 2007年8月31日 (五) 15:44 (UTC)
- 不是病毒,只是一种入侵的反应。不是只有您的页面,我昨天就发现其他人的页面也有这个问题,不过似乎不是每次进入都会有,我没看过源代码,不过猜想应该是有哪个script出问题吧。→♥ 啰唆的阿佳 ♥ 2007年8月31日 (五) 15:57 (UTC)
- 可以回报是哪些页面和所出现的病毒名称为何吗?可能是JavaScript实现的问题。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1日 (六) 16:03 (UTC)
- 现在已正常--Ws227 2007年9月5日 (三) 09:04 (UTC)
- 可以回报是哪些页面和所出现的病毒名称为何吗?可能是JavaScript实现的问题。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1日 (六) 16:03 (UTC)
章诒和,内容严重侵权
存至talk:章诒和
上传文件
我正在翻译这篇文章,上传图片至中文维基时遇到了一个问题:系统告诉我.jpg格式的文件不被接受,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Arma 2007年9月2日 (日) 23:53 (UTC)
求救
小弟跟另一位维基人在Talk:爱瞒日报#本版内容不中立发生激烈争拗 :( T_T,恳求各方维基人介入。 一万个感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9月4日 (二) 10:25 (UTC)
当管理员不在意方针,也不寻求共识的时候
请问
金莎条目现有一编辑战,为此我想请问各位,维基百科是否不适合收录女歌手的三围资料呢?有资料来源也不合适吗?—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9月5日 (三) 17:24 (UTC)
我个人对三围一类的信息还是很有兴趣知道的,但是对这类信息的资料来源不是很信任。比如porno actress的三围,或者porno actor的阴茎长度,只要编排合理来源可靠我觉得可以收录啊。—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04:27 (UTC)
多谢瓜皮兄关心,我已自行回退,这次的来源是著名杂志,面向公众贩售,明显已属于公众范围,而且来源可靠。我做了打编辑战直至停权的准备,早有觉悟了。不是只有他一人会坚持,只要是对的内容,我自会坚持。等管理员来协调好了。身为fans来说,是否乐意见到,这和wiki根本两回事。其实我自己都算金莎半个fans,私密数据公开又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从开始金本人就不是说那种身材no.1的类型 身为男性来说,我乐意看见的是标准的90 60 90(吕燕那种人虽然完全符合,不过还是算了吧),但日本的乳牛系我反而不习惯,总的来说,我个人喜好正常状态下的。并且我自己是金的fans,他的心情我多少能体会 可还是两回事)。他应该去英文版看看 女性艺人(艺人这范围很大 这也是我开始要妙兄帮忙把艺人模板扩充成通用模板的原因)模板上,一般三围都在列。并且艺人模板目前是通用模板,相反av那边这模板反而用的很少...(很多条目都不规范 模板这块)一方面也因为av女优的CUP总是在变化(F甚至G cup普遍的很,现在最大好像是K cup 就一人罢了 实在omg 因为据说是没有人工加工的),他本人先应该搞清楚av和普通水著以及普通艺人的区别。
瓜皮兄,我反而更关心目前有关某墙的相关新进展。—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6日 (四) 07:59 (UTC)
- 我支持收录具有合理来源的三围资料。至于墙嘛,你用空留意一下gfw条目就知道啦,哈哈。—瓜皮仔 ~ Canton 2007年9月6日 (四) 09:15 (UTC)
- 如果是女艺人或许还可以接受,但金莎明显是女歌手身份,完全没有理由纪录三围数字。你说在英文维基找到例子,请举例,无论是[14]还是[15]也不会有三围资料。我是她 fans,但不要以为我因此就不中立。我是反对收录任何女歌手的三围数字,共用艺人模版不是供你们这样滥用的。──Haymon 2007年9月6日 (四) 19:25 (UTC)
-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也算她半个fans,这也不是我不中立的理由。如果有人提供可靠的陈慧琳和郑秀文的数据(三围),除去我身为fans的身份,我也照样会把数据加入模板,还是有人想打编辑战的话,我会继续坚持,直到打赢编辑战为止。你已经曲解了滥用模板的定义。—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7日 (五) 04:04 (UTC)
- 艺人模板的问题就是不是所有资讯都适合收录在所有艺人身上,只能靠用户自律。三围明显不是歌手应有的内容,要不是要和AV女优共用模版才能容许这项保留。维基英文版和日文版的歌手/演员模板也没有收录三围这样完全无关的资讯。假设模板是没有这项,有没有人会在介绍一个歌手时加一句她的三围数字? ──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4:25 (UTC)
- 反对收录可查证的讯息是一种个人观点,除非有很好的理由。-- 百楽兎 2007年9月7日 (五) 02:05 (UTC)
- 问题和可查证没有关系,不要把焦点转移──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2:47 (UTC)
- 大有关系。如果金莎的三围数据可查证,你有什么权力禁止别人写?-- 百楽兎 2007年9月7日 (五) 05:12 (UTC)
- 可查证的不代表是和条目有关和有重要性。极端点说,如果不是艺人是政治人物的三围难道就应该写? 又例如艺人鞋子的大小如果有资料难道又应该写?──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5:26 (UTC)
- 鞋号大小在日文版是作为个人资料的基本一项记录的,现在我个人也倾向写,直接写入条目中,上次刚因为这个和人发生小误会。—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7日 (五) 06:22 (UTC)
- 既然你认为只要资料正确就可以收录在百科全书,我也无话可说。只能为中文维基百科的质素低下感到遗憾。──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6:37 (UTC)
- 写个三围就质素低下,这未免太夸张。-- 百楽兎 2007年9月7日 (五) 07:25 (UTC)
- 一点也不夸张,把百科全书搞得跟明星杂志一样。—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7日 (五) 16:09 (UTC)
- 女明星主动曝自己三围还是有收录价值的,不放在infobox里就好了。—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7日 (五) 21:43 (UTC)
- 女明星主动曝自己的性生活纪录如果也有可查证来源,要不要收录?真是胡闹!--白翎 2007年9月8日 (六) 01:49 (UTC)
- 写个三围就质素低下,这未免太夸张。-- 百楽兎 2007年9月7日 (五) 07:25 (UTC)
- 我在Template talk:艺人开了讨论建议将三围、身高、体重等无关资料独立出来另建女模特儿模板。有意见欢迎入内发表──Haymon 2007年9月8日 (六) 03:54 (UTC)
- 如果有人原意曝,为什么维基不能收?没有什么不能收的内容,关键看怎么收。—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8日 (六) 04:04 (UTC)
- 既然你认为只要资料正确就可以收录在百科全书,我也无话可说。只能为中文维基百科的质素低下感到遗憾。──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6:37 (UTC)
Preparation of Fundraiser 2007
moved from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message leaved by 80.180.151.172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6日 (四) 01:52 (UTC)
Hi, this is just a first introduction message to tell you: there is more to come. I am dealing with the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Fundraiser 2007 and therefore will search for contacts of wikimedians who can help us to do our tasks on all projects. I am actually also building the structure for the fundraiser on Meta. We will need people who help to design buttons, translate texts of buttons, documents, sitenotices etc. Should you feel you want to co-operate please let me know. You can reach me on my meta user page or by e-mail at scretella (at) wikimedia (dot) org. If you wish to notify us that you would like to co-operate on translations, it would be nice if you used e-mail and copied the e-mail to me and Aphaia (aphaia (at) gmail (dot) com).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and I hope to meet you soon! Cheers :-) -- 4 September 2007 Sabine
Translation as below:翻译如下: 2007募款的准备
Hi, 这只是第一个简介讯息要告诉中文维基百科社群,之后还有更多讯息。我目前正在处理2007年募款的专案管理,因此我将要寻找维基媒体人(Wikimedians)作为联络人,可以帮助我们在各项计划中完成这些任务。事实上我也正在 Meta上建立2007年募款的架构。我们需要一些人可以帮忙设计网页按钮、翻译这些按钮的文字、文件以及网站通告等等。如果您想一起合作的话,您随时都可以跟我联络。您可以在我在meta的用户页上找到我,或是通过电子邮件scretella (at) wikimedia (dot) org。如果您希望通知我们您愿意在翻译上一起合作,您可以用电子邮件将信件送给我及Aphaia(aphaia (at) gmail (dot) com)。谢谢您的注意,希望很快就可以见到您!Cheers。:-)-- 4 September 2007 Sabine
Translation ends. 翻译结束。--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9月7日 (五) 09:09 (UTC)
两个条目的命名求助
刚发现两个条目的命名比较怪:
我提几个修改意见供讨论,德国被盟军占领时期、日本被盟军占领时期,或者盟军占领下的德国、盟军占领下的日本。请大家提供更好的命名。—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04:05 (UTC)
- 英语版的原意应该是“德国盟军占领区”。--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9月6日 (四) 04:40 (UTC)
又发现一个:同盟国军属奥地利
这些条目和军事占领有关,同盟国军属XX这种用法大有原创研究的意味。—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04:52 (UTC)
刚注意到,同盟国军属XX大概是从英语维基Allied-administered xx翻译过来的,而Allied-administered xx是用在国家infobox里的,一般行文及命名并不这么用。我比较倾向按历史时期处理,而不是一个国家。—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05:03 (UTC)
- 我也倾向以历史时期处理,例如:“盟军占领日本时期”、“盟军占领德国时期”、“盟军占领奥地利时期”,或是Mukdener提出的“德国被盟军占领时期”、“日本被盟军占领时期”。—汪汪 2007年9月6日 (四) 05:54 (UTC)
- 同盟国军属日本所对应的英文Occupied Japan,是一个专门词汇,可以查到的中文翻译有占领下的日本或被占领的日本,同盟国军属日本这个词则属于原创了。google里的这个词,全部都出自我们维基百科,实在让人惭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6日 (四) 08:17 (UTC)
经过思考,我建议上面三个条目移动到:
毕竟这三国从来也没“属于”过盟军,只是被盟军军事占领而已,虽然接受军事管制,但是主权仍然是自己的。我试着组织一下德国的行文,如果没有其他意见就统一处理了。—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15:36 (UTC)
- 支持这个提议。—Isnow 2007年9月6日 (四) 18:23 (UTC)
- 支持,建议立即将有关条目移动至盟军占领下的XX,并修改内文名词,避免日后令人误会。--SGT.Evers 2007年9月6日 (四) 18:39 (UTC)
- 盟军占领下的日本、盟军占领下的奥地利我也移动了,并顺便改了一点点点。—汪汪 2007年9月7日 (五) 01:12 (UTC)
删去请求
存至talk:七小福
七小福的消歧义
存至talk:七小福
命名
存至talk:七小福
请教各位排列方式
存至Wikipedia talk:消歧义
对搜索页面有疑问
问:1、最右边的yahoo.com的图标总是显示不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有这种情况
2、5个辅助搜索引擎中最下面两个(均为GOOGLE CO-OP)有什么不同?
坐标模板
- 烦请各位投票或提供一下意见……
—P1ayer 2007年9月6日 (四) 02:57 (UTC)
假冒伪劣产品也不错。—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9月6日 (四) 03:48 (UTC)
- 尚未听说过“黑心商品”这种用法,定义也不明确。实际黑心食品也不过是媒体刚制造的名词,而且所指范围非常有限,甚至有时间限制(在此之前出现的不少伪劣食品,就不宜列为黑心食品,因当时还没有这种用法)。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是描述中国这种现象的较准确的名词。--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9月6日 (四) 04:34 (UTC)
- 大陆内地 似乎习惯将 黑心商品 以及 假冒伪劣产品 统称为 黑货 ?? (也许再多做个 重定向?) Innova 2007年9月10日 (一) 05:38 (UTC)
- 黑心食品 在台湾 算蛮常见的用法吧? Innova 2007年9月10日 (一) 05:35 (UTC)
wiki是只有香港的朋友才可以编辑吗?
问: —Hoyumi 2007年9月11日 (二) 03:21 (UTC) 请问wiki是只有香港的朋友才可以编辑吗?
我们打算在ANTM的页面上~
新增上台湾最大的讨论网
也没有去串改任何资料
但是都一直被香港的朋友恶意删除~
难道我们就不能新增资料吗?
- (先帮你开一新段落吧!)
wiki当然不是只有香港人才能编辑的啦~
关于连结被删的问题
想先问问你那连结是不是与ANTM有关?
内容有没有参考价值??
(个人意见:找回之前的版本,那连结好像还是死掉的……)
如果你对某用户的回退存在反对,可以在该用户的对话页问他原因
(不过不要编辑战……)──域奇(UTC) @ 2007年9月11日 (二) 18时22分 (UTC+8)
- Hoyumi提供的网址: http://allantm.e.forumable.net/tc/index.php IP为202.64.77.216, 小弟在台湾 使用 Hinet线路 是可以正常访问的! 也许 您该试着 透过 Free Proxy 再试着访问看看?
倒是 "UPN - ANTM Central" http://www.upn.com/shows/top_model/ 这个连结 被拒绝访问(网站没挂, 只是拒绝该目录连结! http://www.upn.com/ 也可正常访问!) Innova 2007年9月12日 (三) 00:13 (UTC)
- Hoyumi提供的网址: http://allantm.e.forumable.net/tc/index.php IP为202.64.77.216, 小弟在台湾 使用 Hinet线路 是可以正常访问的! 也许 您该试着 透过 Free Proxy 再试着访问看看?
- wiki 似乎有这个规定:‘歌迷/影迷/支持者网站与网页的连结,以及YouTube、Google Video之类的影像连结并不适合放在维基百科条目里,请参考“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
歌迷/影迷/支持者网站与网页的连结,以及YouTube、Google Video之类的影像连结并不适合放在维基百科条目里,请参考“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章”。’ ..... 不过 仍然不容易分辨 所谓的 '歌迷/影迷/支持者网站与网页'?
看起来, ANTM 目前列出的网站 (ANTM Forum.com ANTM 论坛 http://antmforum.com/ -IP:203.80.210.16) 跟 您提供的 (America's Next Top Model-名模生死斗台湾讨论区 http://allantm.e.forumable.net/tc/index.php -IP:202.64.77.216)网站 似乎都是(私人?)论坛式的网站!? 而且 两网站 应该都位在香港?
还是回到原问题, 也许 您该试着与删除您提供连结的用户沟通一下, 他应该会有合理的解释!? 也许只是 认知不同的问题? (这比我们在这里胡乱臆测半天 要来的有效率多了) Innova 2007年9月12日 (三) 00:13 (UTC)
著作权问题
问:你好我是大四学生,因为现在要做毕业专题会用到本站的图片,不知可否提供下载,我会注名出处 我的e-mail:purple436@yahoo.com.tw —220.134.128.95 2007年9月12日 (三) 02:36 (UTC)
注明出处是不够的,要合乎GFDL或CC-BY-SA。-- 百楽兎 2007年9月17日 (一) 04:39 (UTC)
- 不对!不是绝对可以,要看您使用哪些图片,必须是GFDL等的图片才可以,有版权的图片不行,例如在这里使用合理使用为由的各种图片都不行。→♥ 啰唆的阿佳 ♥ 2007年9月17日 (一) 05:27 (UTC)
帮忙翻译一句话
日本军舰的命名
九九重阳
寻找一名物理学爱好者和神学与宗教爱好者
有一个物理学家的条目需要您的协助:艾萨克·牛顿。另外,还请求神学与宗教爱好者的协助翻译校对宗教观点一部分。先行致谢协作者!—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9日 (日) 15:14 (UTC)
- 你的问题是?* : -) ---Hillgentleman | 书 |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号(星期一)格林尼治 21时26分47秒。
- 其实就是帮忙把剩下的内容翻一下,然后再一起校对一下。这个版本用的是英文特色条目的内容,质量很高的(当然长句子也超多,看得人头痛)。—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11日 (二) 04:27 (UTC)
基本上算是翻译完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校对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11日 (二) 16:52 (UTC)
“蜇”?
1965年,美国作家……同年,美国评论家尼克伯克发表《致命一蜇的幽默》一文,明确的将这类作家称为“黑色幽默”派……
上文“致命一蜇”的“蜇”疑为“螫”的字误,苦无原文,有谁知道作者和书名的英文原名,以资查证?
我在网上找到“拉德.尼克伯克”(C.Knuckerbocken),不过用"C.Knuckerbocken"根本search不到英文资料,看来翻译很乱来。—Xtctjames 2007年9月9日 (日) 15:17 (UTC)
呵呵呵,你没到这里来看过:)—Xtctjames 2007年9月9日 (日) 16:59 (UTC)
"C. KNICKERBOCKER",这可对了,thx!—Xtctjames 2007年9月9日 (日) 17:00 (UTC)
找到了!Conrad Knickerbocker, "Humor with a Mortal Sting",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September 27, 1964。可以动手修改黑色幽默的《致命一蜇的幽默》了(虽然海蜇在生前也能螫人^^"),谢谢!—Xtctjames 2007年9月10日 (一) 03:03 (UTC)
文革时期摄影作品的版权问题
发现疑似原创研究条目
对不起 有点问题
问: —张张 2007年9月13日 (四) 12:43 (UTC) 关于维基创作奖,获奖资格是?
- 每积够5次新条目推荐,上升一个级别,参见Category:维基创作奖。—木木 2007年9月13日 (四) 13:02 (UTC)
- "上升级别"后, 会有什么特殊的.... 功能/特效 出现吗?? Innova 2007年9月14日 (五) 09:39 (UTC)
- 维基荣誉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没有任何特殊利益。这是出于防止维基人功利化的需要。--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9月14日 (五) 14:16 (UTC)
- "上升级别"后, 会有什么特殊的.... 功能/特效 出现吗?? Innova 2007年9月14日 (五) 09:39 (UTC)
条目命名(标题命名)
如何做“Template:×××”?
问:如何做“Template:×××”? —Lcp 2007年9月14日 (五) 13:52 (UTC)
看到一项很奇怪的论点强迫性行为也算强迫症一种?
问: —211.74.208.8 2007年8月31日 (五) 23:22 (UTC)看到一项很奇怪的论点强迫性行为也算强迫症一种?
- 请到Wikipedia:询问处发问,谢谢。--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9月1日 (六) 01:42 (UTC)
- 是强逼性的行为,不是强迫的性行为喔^^"—Xtctjames 2007年9月10日 (一) 02:13 (UTC)
- 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强迫性”的“性行为”不能是强迫症的一种?--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7年9月15日 (六) 05:06 (UTC)
- 是强逼性的行为,不是强迫的性行为喔^^"—Xtctjames 2007年9月10日 (一) 02:13 (UTC)
己不存在国家的模版
“其他”还是“其它”?
刚才在编辑的时候,在文章中发现了“其它”二字。我从小都是使用“其他”的,在仓颉打“其”字,出来的关联字也只在“他”,没有“它”。我相信“其他”是繁体中的规范用字。但我发现到维基百科上有约4478项的“其它”(就连台湾的推动我国以务实、有弹性的策略重返联合国及加入其它国际组织全国性公民投票案也用了“其它”),不过“其他”也有约27815项。
根据Google,“其他”和“其它”的查询结果分别有约478,000,000和215,000,000项。
不知大家的理解如何?简体中是否已把“其他”简化为“其它”?因我发现左面跨语言链接的之前也是使用了“其它语言”。不过刚刚又变了“其他语言”了,是受了我的影响吗?--minghong 2007年9月15日 (六) 09:00 (UTC)
我小时写“其它”,后来中学给老师改正成“其他”。—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15日 (六) 16:07 (UTC)
- 在当今香港学校,其他指生物,其它指死物。—孔明居士 2007年9月15日 (六) 16:13 (UTC)
- 中国大陆的词典的解释:
- 其它:同“其他”,但只用于事情。
- 其他:不是先提到的或早已明白的。(《高级汉语词典》)
- 因此“其他”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而“其它”就如孔明居士所说那样,只用于死物。—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投票中! 2007年9月15日 (六) 16:23 (UTC)
标题用字转换的意义?
一直感觉有了手动全文自动转换-{A|}-,手动标题转换-{T|}-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请教下标题转换的具体用途,仅仅就是改换用字?可以起到别的作用(比如不建立重定向页就自动转入转换后条目的效果)么?—Hy48 2007年9月16日 (日) 06:33 (UTC)
-{A|}-只转换文章中的繁体字与简体字,-{T|}-是转换标题。二者用途不同,此外还有一个-{NoteTA|}-兼有两者的功能。--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9月16日 (日) 07:06 (UTC)
- 但是我使用-{A|}-的时候,标题也转换了,因此我感觉-{T|}-似乎是多余的了。—Hy48 2007年9月16日 (日) 08:12 (UTC)
- 应该是缓存的原因,标题转换的其他功能,以及缓存的相关解释可见{{NoteTA}}。刷新了缓存后标题就不会被转换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投票中! 2007年9月16日 (日) 08:30 (UTC)
- 缓存清了下,一开始还保持转换原状,过了一段时间才没有转换,这下明白了。—Hy48 2007年9月16日 (日) 10:30 (UTC)
请求调停争议
希望有人介入日本通讯网络和梦幻战士X调停,和User:Yaroman1979说一说,其实只是资料来源和NPOV的问题,我可不想事情越闹越大……(相关条目有梦幻战士、梦幻战士II、梦幻战士III、梦幻战士IV、狼组)—Eky-♪ 2007年9月16日 (日) 15:54 (UTC)
Mutually intelligible languages
请问Mutually intelligible languages怎么翻译?我看到资料提到很多西方语言属于Mutually intelligible languages,而汉语属于Mutually unintelligible languages。可以译为“相通语言”吗?还是另有专门术语?谢谢!—木木 2007年9月14日 (五) 11:23 (UTC)
- 好像还没有定型翻译,有的话应该很容易查找到。-- 百楽兎 2007年9月14日 (五) 14:50 (UTC)
- 不见得非得用一个词,我觉得可以翻成“有几种可以互相交流的语言”或“有几种可以互相听得懂的语言”。—方洪渐 2007年9月15日 (六) 08:21 (UTC)
- 可互相理解的语言,不可互相理解的语言。可互通语言,非互通语言。HenryLi 2007年9月18日 (二) 05:06 (UTC)
- 方洪渐的翻译解释得很清楚,可惜不适合作为条目的名称,HenryLi提出的“可互通语言,非互通语言”甚好。—木木 2007年9月19日 (三) 07:38 (UTC)
图片显示出问题?
近来浏览中文维基,不少图片都无法显示,打上了“X”符号,未知这是我自己电脑的问题,还是维基百科出了故障?其他维基人又有没有出现同样问题?—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9月15日 (六) 16:07 (UTC)
- 服务器在维护中。-- 百楽兎 2007年9月16日 (日) 01:59 (UTC)
- 是有问题的。有些图片以前可以正常显示,昨日就不行,又或者要改变缩放尺寸才能显示。--Mewaqua 2007年9月16日 (日) 03:53 (UTC)
- 最初还以为是自己的Firefox问题。
留意右面commons模版。
--SGT.Evers 2007年9月16日 (日) 03:59 (UTC)
- 原因可参见commons:Commons:Village_pump#Image_Problems。目前似乎已无大碍了。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9月18日 (二) 15:09 (UTC)
求助翻译
麻烦大家协助我翻译下文,主要是粗体的专业语言学术语内容。谢谢!或能提供相关资料亦万分感激。—木木 2007年9月17日 (一) 15:23 (UTC)
- Some important changes in sound during the New Swedish period were the gradual assimilation of several different consonant clusters into the voiceless alveolar fricative /ʃ/ and later into /ɧ/. There was also the gradual softening of /g/ and /k/ into /j/ and the voiceless alveolopalatal fricative /ɕ/ before front vowels. The voiced velar fricative /ɣ/ was also transformed into the corresponding voiced velar plosive /g/.
- See 辅音列表-- 百楽兎 2007年9月17日 (一) 16:02 (UTC)
- Mycken Tack!(谢谢!)—木木 2007年9月18日 (二) 06:57 (UTC)
侵权问题请教
假设这个条目到现在都没改善,请问如果我把未取得共识的合并内容回退,然后再提交copyvio,这样行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9月17日 (一) 18:40 (UTC)
- 将筷子基提交侵权,筷子基总站先予以回退。—RalfX(议) 2007年9月18日 (二) 05:51 (UTC)
求助模版设计高手
平假名 | はこだてえき |
原名 | 函館駅 |
罗马拼音 | Hakodate-eki |
基本资讯 | |
经营业者 | JR北海道标志JR北海道 |
所属路线 | 函馆本线 |
所在位置 | 北海道函馆市若松町 |
站体型式 | 平面 |
乘车路线 | 8线 |
设站日期 | 1902年12月10日 |
近日想要制作一个专门用来用在日本铁路车站相关条目的模版,但个人资质愚顿,虽然很努力地研究了别人写的模版,还是看不出该怎样设计才对,搞半天都不成功非常气馁(尤其是If指令的用法,完全没概念)。在此在此征求是否有模版高手可以帮我把右边这个infobox模版化?要不然就只好笨笨地用copy & paste的方式复制格式。拜托大家,谢谢!—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18日 (二) 15:00 (UTC)
- 这个设计思维和{{日本城郭概要表}}模板约95%相同,替换参数名及显示文字就行了。-- 百楽兎 2007年9月18日 (二) 15:13 (UTC)
- 原来和{{Infobox Station}}差在日文及一些项目的显示而已。以{{Infobox Station}}为底稿,把{{日本城郭概要表}}中的日文相关项目copy进去,再删掉和日铁无关的项目就完工了。-- 百楽兎 2007年9月18日 (二) 15:21 (UTC)
- 感谢提醒,这倒是个好方法,这就来去试试!—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18日 (二) 15:30 (UTC)
- 似乎来晚了,如果还需要我帮忙弄下模板的尽管说。—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投票中! 2007年9月18日 (二) 15:48 (UTC)
- 跌跌撞撞地尝试半天之后终于设计出来了,请参考这不材的成果:template:日本车站。模版功能上大致都符合我的预期,但有两个地方的功能怎样也叫不出来,不知是哪里出错。出问题的部分是讯息框的标题与图片宽度之预设功能,照理说假如没有在name跟image_width这两参数下输入数字的话,模版会用PAGENAME当作标题,并将图片宽度预设为我设定的260px,但不知为何实际使用时假如没有输入这两参数,预设功能会失效而变得乱七八糟。请众高手稍微指点一下吧,先说声感激万分啦!—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18日 (二) 18:06 (UTC)
- 你模板没有做错,只不过用的时候出了点小问题:
Template:日本车站
{{日本車站
| name = 稚內車站
| img = Image:Wakkanai Station Front.jpg
| nihongo =わっかないえき
| hiragana =稚内駅
| romaji =Wakkinai-eki
| code = W80
| location = [[北海道]][[稚內市]]中央3丁目
| company = {{JR-H}}
| line = [[宗谷本線]]
| struct = 平面
| platform_no = 1
| line_no = 2
| open_date = [[1923年]][[12月26日]]
|}}
- 将留空的参数删除即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投票中! 2007年9月19日 (三) 01:17 (UTC)
- 原来如此,终于恍然大悟了,谢谢!—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19日 (三) 04:25 (UTC)
- 我一直觉得图词组法最好不要也参数化,让使用者自己使用维基的图词组法
[[File:]]
比较好。参数化既降低使用自由度也比较占据储存空间,而且有没有提高效率也是疑问。-- 百楽兎 2007年9月19日 (三) 05:06 (UTC)
- 我一直觉得图词组法最好不要也参数化,让使用者自己使用维基的图词组法
- 这个问题我也有想过,但后来选择了设有预设值但在必要时可以由编辑者决定图宽的作法,主要的原因在于每个人对于图片大小的喜好不同,假如没有预设值每个人各设各的大小,视觉效果上比较凌乱欠缺统一性(当初设计模版本来就是想要追求统一所带来的美感吧?)但是,由于不是每张图片的长宽比都是固定的,有时会遇到直式的图片需要调整宽度(例如押上站)的情况,所以我还是预留了可以调整宽度的参数,算是一个折衷的作法。倒是,260px的预设值到底适不适合我没有意见,只是在我使用的17吋1280x1024画面设定上看起来还算平衡,这点欢迎大家讨论。—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19日 (三) 10:25 (UTC)
关于被认定侵权的文章
问:我是从自己公司网站上抓的资料 老板授权要我放上来的 现在被锁起来 请问要怎么处理?? —J8855044 2007年9月19日 (三) 02:23 (UTC)
- 除非 贵公司将网站上资料以GFDL授权(可在该网页下方标示声明之),否则不能直接抄到维基百科内。另外基于中立性原则,不符中立性的叙述文字(如过于歌功颂德吹嘘自我的)必需做修正。更重要的是,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Ellery 2007年9月19日 (三) 07:55 (UTC)
关于政治学的两个列表
政治学相关主题列表和政治学术语列表到底存在哪些差异?是否可以合并?而且政治学术语列表是否直接用category:政治术语就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8:18 (UTC)
征求熟悉元朗屏山文物的朋友
遗失密码后,是否有不透过密码取回账号使用权的方法?
问:请教各位,一旦密码遗失,又没有事先登记Email,或是曾经登记后来删除信箱,在可以透过原本用户页面与其他语言版本的用户页面之间的关系证明为本人时(例如:同一人不同语言版本用户页面之间互相有连结长达数月的纪录;或是在两个语言版本,不同两人分别各有账号,且曾互相同意并且进行编辑用户页面的情况下;或是系统有上线IP纪录存档)是否可能借由其他管道重新取回账号使用权?—123.193.88.60 2007年9月15日 (六) 01:18 (UTC)
如何谴责中文维基管理员Shizhao的行为?
问:中文维基的新老用户们,你们好.我是一个新用户.Shizhao 连续删除我辛辛苦苦写的页面.6-7次了!我第一次编辑的页面的确有一些和别的网站上相同. 但不一样! 我试着联系他, 但无回音. 无理删除别人的页面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有人说我第一次的页面侵权,于是我从新彻底的编辑此页。结果又被Shizhao连续删除。我写的都是职称,而且是我自制的列表。人的经历是无法改的。如果有人硬说一个自制的职称列表侵权的话, 那末大部分的中文维基内容都是侵权的。因为大家都有职称。 不仅现在的页面并无任何的侵权,而且我也多次寻问“shizhao”为何删除我的页面。居然没有任何答复。管理员做错了应该向用户说声对不起。而不是一味的删除和再删除,就像小孩子报复一样。管理员也应该对人有起码的尊重。我建议罢免作风粗暴的管理员shizhao。 我个人认为,管理员可以删除不恰当或者侵权的网页。 但不可用删除来报复用户。尤其是在用户多次寻问后,起码的礼貌是理智的答复用户。 我是一个中文维基新用户。但是一个wiki的老用户。 希望大家指正。谢谢! —Harrywan 2007年9月7日 (五) 01:55 (UTC)
- 可以说说是什么条目吗?—Jasonzhuocn 2007年9月7日 (五) 04:03 (UTC)
- 看用户贡献发现似乎是王志泰条目。现在的文字基本上没有侵权的成分了,但请为该条目说明知名度或重要性,否则在30日后会被提请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一样的垃圾箱,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收录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7日 (五) 04:33 (UTC)
- 我去删除日志翻了很久,我猜想Harrywan所指的条目应该就是王志泰。—Jasonzhuocn 2007年9月7日 (五) 04:56 (UTC)
- 看用户贡献发现似乎是王志泰条目。现在的文字基本上没有侵权的成分了,但请为该条目说明知名度或重要性,否则在30日后会被提请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一样的垃圾箱,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收录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7日 (五) 04:33 (UTC)
- 我发现侵权后,是另外一位用户在移除文字,而且2007年9月7日 (五) 06:17后,所修改的版本基本上已经没有侵权。我认为你已经了解了版权政策,因此也就没有回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7日 (五) 06:19 (UTC)
- 另外,Harrywan的留言,我是今天上午才看到的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7日 (五) 06:32 (UTC)
- 我发现侵权后,是另外一位用户在移除文字,而且2007年9月7日 (五) 06:17后,所修改的版本基本上已经没有侵权。我认为你已经了解了版权政策,因此也就没有回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7日 (五) 06:19 (UTC)
- 您找错人沟通了吧,回退你的又不是书生。下次记得看一下历史页面 :)--Jnlin(讨论) 2007年9月7日 (五) 16:23 (UTC)
条目就是王志泰。又被冠以“本条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重要性".更过分的是我的帐号不知道被哪位仁君查封。于是使得我无法编辑。多谢诸位教诲。让我又一次明白了权力的重要性。参考来源早已在讨论页上。 Harrywan 2007年9月7日
- 我想Harrywan可能不明白3PR,建议管理员先沟通后再做处理。同时也要有投诉的管道,因为编辑意见不和而提起罢免很不妥当,罢免页已被行政员快速删除。--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7年9月9日 (日) 14:42 (UTC)
多谢独语者及Jasonzhuocn的修订。赞成Jasonzhuocn的做法。请先沟通后再做处理。只要三两句提示就会让新用户如沐春风。 求教3PR是什么?还有一个问题,王志泰此页是否已经符合维基的格式?“需要被修正为维基格式。”的提示是否可以删去? —Harrywan 2007年9月15日 (六) 19:46 (UTC)
- 格式与版权合不合格是一回事,但这人物很显然不可能过得了知名度的验证才对。—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23日 (日) 10:28 (UTC)
请求删除User:Thomaslau用户页
你好,本人是于一年前被禁封的用户Thomaslau,原则上本人有权更改自己的用户页,但由于本人被永久封禁,不能更改其用户页,也因此,导致本人与师生,什至社交的时候也有影响。因此,本人现请求随了封禁Template外,把其他所有东西全删,谢!Thomas930
- 被封禁的用户页原本就该清空,因此已经根据要求,将该用户页的内容删除仅保留封禁讯息模版。特此说明。—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22日 (六) 07:43 (UTC)
- “被封禁的用户页原本就该清空”←这是哪里的规定?-- 百楽兎 2007年9月23日 (日) 15:27 (UTC)
图片连结到网页的语法?
问:
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图片连结到网页】的语法
意思就是说... 图片按下去 可以连结到内部或外部网页/网站 有这种语法吗?? 可以教我吗>"<~~谢谢喔! —Assin13 2007年9月22日 (六) 13:24 (UTC)
研究生物的朋友,下面句子如何翻译?
问:This species usually breeds in monospecific colonies, in trees close to lakes or other wetlands; often with other species of herons. —Whhalbert 感谢各位支持 2007年9月21日 (五) 23:20 (UTC)
大概是:这个物种通常在靠近湖或湿地的树上繁殖,形成单一的菌落,常寄居(占用)苍鹭的巢穴。 没有上下文,不好理解,可能有误。--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9月22日 (六) 09:32 (UTC)
或者请到大蓝鹭一条吧。关键词是monospecific,因为它又与其他品种混居,看似互相矛盾。—Whhalbert 感谢各位支持 2007年9月22日 (六) 12:58 (UTC)
那就把最后一句改成:常寄居(占用)大蓝鹭的巢穴。
- 不是寄居(占用),就是单一的繁殖种群,但有其他种类的鹭常来依附它们的繁殖地。—方洪渐 2007年9月24日 (一) 04:33 (UTC)
- 就是通常只有大蓝鹭,但又有其他品种,似乎是矛盾的。—Whhalbert 感谢各位支持 2007年9月24日 (一) 04:36 (UTC)
HOW TO JOIN维基兴趣小组
问:HOW TO JOIN维基兴趣小组
--S13188 2007年9月23日 (日) 09:27 (UTC)s13188
- 到Wikipedia:维基兴趣小组并找出你需要的小组并签名便可以了。请问你加入的原因是什么?知道的话可以更有效地帮忙你。zzz……很困 找我 2007年9月24日 (一) 03:11 (UTC)
比照法正在被提名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这个条目内容充实,叙述详细,翻译者必定花了很大的心力,但是他最近不活跃。目前还有两个匈牙利人名以及个表格里面的两种语言的名字没有翻译。希望更多熟悉语言学的朋友一起来协助。谢谢!—木木 2007年9月24日 (一) 08:03 (UTC)
请管理员翻译界面
怎样 解决 图片 版权 问题
有关螃蟹的分类
请协助加拿大条目修复
遭到破坏,试着恢复但没成功。Jyyihch 2007年9月30日 (日) 00: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