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页是论述,不是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或指引。此页仅代表部分编者关于社群规范或维基百科的观点,尚未得到充分 共识。有些论述得到社群中多数编者的认同,而有些只代表少数编者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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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简而言之:请言简意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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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封信写得比通常的长,是因为我没时间把它修改得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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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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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兹·帕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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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条目、方针、论述还是讨论发言,文段越长,愿意读下去的人越少。因而:
- 条目不宜过长;(注意新增的长文段可能有侵权嫌疑)
- 方针和论述应当精简,以方便用户阅读;
- 不要在讨论中摆出长篇大论(有时会有人故意这样做以干扰讨论),这样会导致其他用户难以理解,或者跑题。
如果确实有必要写得很长,则应该:
- 在条目中适当分段,为文字添上适当的链接,配以图片和表格等,以缓解阅读的枯燥感。
- 而在方针指引、论述和社群讨论中适当采用点列、粗体等格式可以让维基人更快、更明确地了解文段的意思。
- 但不是什么都要强调,也不要纯粹为了强化自己的观点就使用一堆粗体红字等等,大家看的都会很难受。
- 如果某事物确实很复杂,那么长文便是恰当的。如果长文并非是因为其语义重复而长,那么编者不必为了分段而分段,读者不应因为麻烦而不看。
- 如果该条目内容可以长到符合典范条目、特色列表或优良条目;又或者讨论中的留言具有一些建设性意见,那么不应被强制限制长度。每一位用户在讨论较长的时候,都可以考虑使用{{Outdent}}来进行分段或分行的动作。
- 太长不看会容易导致同样的留言可能必须重复输入,别的用户才会真的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