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太長不看

不論是條目、方針、論述還是討論發言,文段越長,願意讀下去的人越少。因而:

  • 條目不宜過長;(注意新增的長文段可能有侵權嫌疑)
  • 方針和論述應當精簡,以方便用戶閱讀;
  • 不要在討論中擺出長篇大論(有時會有人故意這樣做以干擾討論),這樣會導致其他用戶難以理解,或者跑題。

如果確實有必要寫得很長,則應該:

  • 在條目中適當分段,為文字添上適當的連結,配以圖片表格等,以緩解閱讀的枯燥感。
  • 而在方針指引、論述和社群討論中適當採用點列粗體等格式可以讓維基人更快、更明確地了解文段的意思。
    • 但不是什麼都要強調,也不要純粹為了強化自己的觀點就使用一堆粗體紅字等等,大家看的都會很難受。

例子

編輯

例外

編輯
  • 如果某事物確實很複雜,那麼長文便是恰當的。如果長文並非是因為其語義重複而長,那麼編者不必為了分段而分段,讀者不應因為麻煩而不看。
  • 如果該條目內容可以長到符合典範條目特色列表優良條目;又或者討論中的留言具有一些建設性意見,那麼不應被強制限制長度。每一位用戶在討論較長的時候,都可以考慮使用{{Outdent}}來進行分段或分行的動作。

缺點

編輯
  • 太長不看會容易導致同樣的留言可能必須重複輸入,別的用戶才會真的理會。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