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8月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存档 | ||||||||||||||||||||||||||||||||||||||||||||||||||||||||||||||||||||||||||||||||||||||||||||||||||||||||||||||||||||||||||||||||||||||||||||||||||||||||||||||||||||||||||||||||||||||||||||||||||||||||||||||||||||||||||||||||||||||||||||||||||||||||||||||||||||||||||||||||||||||||||||||||||||||||||||||||||||||||||||||||||||||||||||||||
---|---|---|---|---|---|---|---|---|---|---|---|---|---|---|---|---|---|---|---|---|---|---|---|---|---|---|---|---|---|---|---|---|---|---|---|---|---|---|---|---|---|---|---|---|---|---|---|---|---|---|---|---|---|---|---|---|---|---|---|---|---|---|---|---|---|---|---|---|---|---|---|---|---|---|---|---|---|---|---|---|---|---|---|---|---|---|---|---|---|---|---|---|---|---|---|---|---|---|---|---|---|---|---|---|---|---|---|---|---|---|---|---|---|---|---|---|---|---|---|---|---|---|---|---|---|---|---|---|---|---|---|---|---|---|---|---|---|---|---|---|---|---|---|---|---|---|---|---|---|---|---|---|---|---|---|---|---|---|---|---|---|---|---|---|---|---|---|---|---|---|---|---|---|---|---|---|---|---|---|---|---|---|---|---|---|---|---|---|---|---|---|---|---|---|---|---|---|---|---|---|---|---|---|---|---|---|---|---|---|---|---|---|---|---|---|---|---|---|---|---|---|---|---|---|---|---|---|---|---|---|---|---|---|---|---|---|---|---|---|---|---|---|---|---|---|---|---|---|---|---|---|---|---|---|---|---|---|---|---|---|---|---|---|---|---|---|---|---|---|---|---|---|---|---|---|---|---|---|---|---|---|---|---|---|---|---|---|---|---|---|---|---|---|---|---|---|---|---|---|---|---|---|---|---|---|---|---|---|---|---|---|---|---|---|---|---|---|---|---|---|---|---|---|---|---|---|---|---|---|---|---|---|---|---|---|---|
| ||||||||||||||||||||||||||||||||||||||||||||||||||||||||||||||||||||||||||||||||||||||||||||||||||||||||||||||||||||||||||||||||||||||||||||||||||||||||||||||||||||||||||||||||||||||||||||||||||||||||||||||||||||||||||||||||||||||||||||||||||||||||||||||||||||||||||||||||||||||||||||||||||||||||||||||||||||||||||||||||||||||||||||||||
早于10(未完成)或3(已完成)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侧栏模板应尽可能改用折叠形式
参看中国共产党条目,里面用了三个侧栏模板{{中国政治}} {{Communism}} {{共产党}},造成内容版式混乱,多个编辑文字按钮错位,正文中放置图像的位置出错。我个人希望这一类的模板采用象{{Cold War}}这样的位于正文下方的折叠模板为好。— fdcn talk 2007年7月30日06:14 (UTC+8 7月30日14:14)
- ( ✓ )同意--的确版式混乱,虽然修改了下使之稍微紧凑点,不过还是觉得侧模板是在是太长了—Renious 2007年7月30日 (一) 19:32 (UTC)
何谓无故删除条目内容?
移至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Gakmo (Talk) 2007年8月3日 (五) 03:26 (UTC)
已移至Wikipedia talk:更改用戶名/使用已註冊名字--Gakmo (Talk) 2007年8月13日 (一) 19:22 (UTC)
讨论下一个模板
这个,上段的前后继任模板要拿掉么?拿不准啊,主要是不能肯定是否有可以精简模板这一条?—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31日 (二) 16:48 (UTC)
- 拿掉吧,有了下面那个上面的纯属多余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2日 (四) 02:05 (UTC)
建议更新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撤销标准
2007年7月1日实行新标准后:
- 特色条目的入选标准:至少8票支持(包括提名者),且反对票数少于或等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
- 优良条目的入选标准:至少6票支持(包括提名者),且反对票数少于支持票数6票(含6票)
实行新标准前,撤销标准与入选标准是一致的,但实行新标准后撤销标准没有相应修改,建议更新。—Markus 2007年8月2日 (四) 06:13 (UTC)
- 入选票数提升代表特色条目门槛提高,撤销的所需票数应该下降才合理。—Quarty 2007年8月2日 (四) 09:01 (UTC)
启动用户查核制度:方针
在开始讨论之前,我先把meta:CheckUser policy/zh弄了一份到Wikipedia:用户查核方针。现在想请各位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并讨论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针对zhwiki做特别规范。
所有讨论请到Wikipedia talk:用户查核方针里头进行,因为这边其他讨论已经一大串了,再增加下去也不是办法。流程的部分我之后也会在那边放上来给大家讨论,我顶多先把我目前的进度弄上来。(9号我暑修要考期末所以会被辄到…XD)--Alex S.H. Lin 2007年8月7日 (二) 20:01 (UTC)
在英文维基百科,en:wikipedia:important(重要性)因已被废除以重定向至en:wikipedia:notability(知名度)。因wikipedia:重要性在此仍未是方针,本人建议跟随英文维基的做法,清空wikipedia:重要性且重定向至wikipedia:知名度。—J.Wong 2007年8月10日 (五) 09:18 (UTC)
2007港姐 受不了User:Chanch0716
编辑战断断续续打了一个月了,说也说过了,编辑注释也写了不止一次,都选完了,还有什么2007港姐竞选参赛者的分类,明明应该分类到港姐里面嘛(那分类本身就是错误的吧)。也说过,港姐竞选只是个活动,而香港小姐冠军才是正式名称。没人会说,某人是某年港姐竞选的冠军,而只会说某人是某年的港姐冠军吧。另外就是周美欣的星座问题,这个也说了N次了,TVB官方资料链着呢,莫非这编辑战只能继续打下去?半保护没用,对方是wiki人,彻底保护连我自己也不能编辑了,也不能什么编辑更新都麻烦管理员动手吧,劝也劝了 说也说了,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么?—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0日 (五) 05:45 (UTC)
- 个人认为应该将该用户/IP地址封禁,以除后患。--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1:44 (UTC)
欧洲君主加注括号的问题
想借这个主题讨论一个相关的问题,希望能够更多人参与。不少维基人在编写欧洲君主条目时,习惯在名号后面加括号注明他所属国家(领地)。
有的维基人认为,在不存在重复名号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加注括号。
- 理由1:括号起到的是消歧义的作用,如果不存在重名的情况就不应当使用括号;
- 理由2:维基搜索功能不完善,加括号可能导致直接搜索名号找不到本想找的条目。
有的维基人则认为,有必要加注括号。
- 理由1:这种情况下的加括号并不是为了消歧义,而是条目人物名的一部分,比如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他的名字是“Ludwig Georg Simpert von Baden-Baden”,“巴登-巴登”是他名字的一部分,所以即使不存在重名,也有保留的必要。
- 理由2:名号和所属国家(领地)往往是分不开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他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称“弗朗茨二世”,而在称奥地利皇帝后则为“弗朗茨一世”,所以“弗朗茨二世”这个名号得和“神圣罗马帝国”一起使用(即弗朗茨二世 (神圣罗马帝国)和弗朗茨一世 (奥地利))。又如鲁道夫二世 (神圣罗马帝国),他同时又是匈牙利的“鲁道夫”、波希米亚的“鲁道夫二世”和奥地利的“鲁道夫五世”。
建议的解决方法:
- 从习惯考虑,允许欧洲君主条目名使用括号;
- 从实用性考虑,如果存在重名,建立消歧义页;如果不存在重名,建立从不带括号到带括号的重定向,解决搜索的问题。
请大家讨论,提更多参考意见。—Markus 2007年8月14日 (二) 05:43 (UTC)
- 我觉得以上的解决方法很好。如:路易二世有很多位,将路易二世设为消歧义页,指向路易二世 (西法兰克)、路易二世 (匈牙利)等带括号条目;像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和伊丽莎白二世的情况,则重定向至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伊丽莎白二世,建立从不带括号到带括号的重定向。—Erzherzog Otto Eduard von Zöuschbur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03 (UTC)
- 如果是一位君主非常著名,其他的同名君主名气较小,则参考伊丽莎白一世 (英格兰)的情况:伊丽莎白一世重定向至此,此外伊丽莎白一世亦可指俄罗斯帝国女皇伊丽莎白一世 (俄国)或波希米亚王后伊丽莎白一世 (波希米亚)。
- 请注意。汉语里不使用“伊丽莎白一世 (俄国)”的说法,这属于原创研究。只有西欧才详细地排列世系,俄语的人名通常是用本名+父名来区别。而且俄罗斯只有一个伊丽莎白。另外,王后不排世系。--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2:27 (UTC)
- 搜索的问题可以用这个网站解决:http://www.google.com/coop/cse?cx=009212467671870524522%3Amw9ug06rtl4—Erzherzog Otto Eduard von Zöuschbur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15 (UTC)
- 如果是一位君主非常著名,其他的同名君主名气较小,则参考伊丽莎白一世 (英格兰)的情况:伊丽莎白一世重定向至此,此外伊丽莎白一世亦可指俄罗斯帝国女皇伊丽莎白一世 (俄国)或波希米亚王后伊丽莎白一世 (波希米亚)。
- 我想其他语言版本之君主条目在名称上加注地理名称,必然是有其用处,全然并非无中生有。以伊丽莎白二世为例,英文版条目为“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本身“Elizabeth II”在没有同名的情况下,也被重定向到“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Elizabeth II”是联合王国的叫法,但是在苏格兰地区,正式上并不会以“Elizabeth II”称呼之,因此,西方君主条目名称有必要标示国名或地名。但当然,是否用括号的形式加注,存在讨论空间。—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4日 (二) 13:43 (UTC)
- 作多一点补充:其实加上括号一类的规范基本上可使条目更统一外,也不会影响搜寻。以现时的情况看,条目名加不加括号,根本都需要在重定向的工作上下一样的功夫。以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为例,维基百科的使用者在输入搜查时,当然不会键入“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 (巴登-巴登)”,但也不会键入“路德维希·格奥尔格·西姆佩特”。一般使用者不可能完全键入与条目名一样的译名,很多人也不懂得键入半形的“·”。因此,重定向的功夫由始至终也要做妥,亦所以问题重点并不在于条目可否加上括号。—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5日 (三) 12:26 (UTC)
- 我想其他语言版本之君主条目在名称上加注地理名称,必然是有其用处,全然并非无中生有。以伊丽莎白二世为例,英文版条目为“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本身“Elizabeth II”在没有同名的情况下,也被重定向到“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Elizabeth II”是联合王国的叫法,但是在苏格兰地区,正式上并不会以“Elizabeth II”称呼之,因此,西方君主条目名称有必要标示国名或地名。但当然,是否用括号的形式加注,存在讨论空间。—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8月14日 (二) 13:43 (UTC)
- 对完全没有重名的欧洲君主是否加注括号的问题,我保持中立,我所坚持的是,如果要建立一个带括号的条目,则必须存在不带括号的消歧义页或重定向页。—鸟甲 2007年8月15日 (三) 02:06 (UTC)
- 请以上参与者注意,如果该括号是名称的一部分而不是用于消歧义,在中文维基里不应当用半角括号,括号前也不应有空格。— fdcn talk — 2007年8月15日 (三) 15:35 (UTC+8) — 2007年8月15日 (三) 07:35 (UTC)
- 我基本上是反对这个提案,尤其是不能把它推广到欧洲以外的君主里去。我有相当充分的理由。但我白天实在是没有时间,麻烦等我到晚上再来参加这里的讨论,在此之前,请各位不要把这个提案上升到共识或方针的程度。--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2:40 (UTC)
- 先为白天的发言抱歉。我最近实在是很忙,而且所用的代理出了些问题(估计是GFW发挥了应有功能了,哼),所以发言都十分生硬短促,没有礼貌。请以上诸位原谅。--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8月16日 (四) 09:55 (UTC)
- 是时候替中维建立外国领袖的命名常规。英语维基的命名常规的连接 Cybercavalier 2007年8月17日 (五) 22:01 (UTC)
编辑首段
问:现在条目右边已经有编辑首段的按钮,是不是可以把页面上边的0标签取消了呢?—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1:28 (UTC)
- 没有必要吧,有些维基人(像我)已经习惯在编辑首段时点击0标签了,如果移除了,那既不是更麻烦?建议两者都保留。--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1:49 (UTC)
- 这个0标签的意思未必每个人都明白,不如编辑首段直观。—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6:03 (UTC)
- 那就得看社群的意见了。--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6:18 (UTC)
- 这个0标签的意思未必每个人都明白,不如编辑首段直观。—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2日 (日) 06:03 (UTC)
希望其它维基人都在表达一下意见。我认为应当只保留一个方式,因为是通过js来实现的,每一个页面都要有这样的负荷。最好在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客户端负载。
- 我个人还有很多人比较喜欢0按钮,这是“习惯”的强大力量。
- 但很多的维基人不能明了0按钮的用途。用“编辑首段”的链接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两个都保留我个人认为不是很好。— fdcn talk — 2007年8月12日 (日) 14:30 (UTC+8) — 2007年8月12日 (日) 06:30 (UTC)
- 需不需要来个投票?--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2日 (日) 07:01 (UTC)
- 这个不要着急,两者都维持一段时间,让所有人可以在一个可熟悉期限下做对比,会更理性与合理。人的看法会变的,这个又不是紧急要处理的。— fdcn talk — 2007年8月12日 (日) 15:15 (UTC+8) — 2007年8月12日 (日) 07:15 (UTC)
0改为首段会更好。—Jasonzhuocn 2007年8月12日 (日) 09:50 (UTC)
- 这个涉及标签的长度,目前顶部标签已过于长了。改为首段不太协调,与“+”标签也不对应。—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3:51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1 (UTC)
看来需要同时更新Help:用户样式的内容:
- 对MediaWiki:Common.js的每一个功能增加一些开关,如JSConfig.toggleAdjustLan
- 在Help:用户样式或相应的页面给出设置提示
- 公共版本只保留部分大家都认可的功能
—Isnow 2007年8月12日 (日) 16:41 (UTC)
这个“过渡期”两者并存并无不可,但希望一个月后能够只保留其中较受欢迎的一个,毕竟两者功能一样。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3日 (一) 06:15 (UTC)
- 需不需要来一段“试用期”,已确定是否两个都需要保留?--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4日 (二) 09:37 (UTC)
- 支持取消“0”。--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07年8月17日 (五) 05:01 (UTC)
请保留本讨论到9月15日,届时将做决定。—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3:51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1 (UTC)
- 同意,此讨论须费时。--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7日 (五) 08:09 (UTC)
- 主要还是因为维基官方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后台增加这个链接技术上没有任何难度,主要是位置的争议。希望到时维基官方就能出台首段编辑。—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6:44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8:44 (UTC)
- 你所说的“维基官方”是指元维基么?--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8月17日 (五) 09:06 (UTC)
- 主要还是因为维基官方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后台增加这个链接技术上没有任何难度,主要是位置的争议。希望到时维基官方就能出台首段编辑。— fdcn talk — 2007年8月17日 (五) 16:44 (UTC+8) — 2007年8月17日 (五) 08:44 (UTC)
是指MediaWiki的官方网站,元惟基是协调各计划的地方。--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7年8月17日 (五) 17:30 (UTC)
国旗模板
仍然是国家模板类问题,昨天看斯诺克了,于是之后顺便上来查了下相关注明选手的条目。看到条目上国籍一栏写的是 苏格兰 威尔士 北爱尔兰一类的。(国际足联的情况我知道,英格兰 苏格兰等都是分开的)虽然斯诺克的确是说苏格兰选手 威尔士选手 应该是不错的。可中文wiki上之前的分类是国籍...严格说国籍是 英国才对,这个要不要改一下?大家怎么认为?—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3日 (一) 04:13 (UTC)
这个嘛,要尊重台球斯诺克运动的习惯。—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3日 (一) 09:23 (UTC)
提议:可供查证成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
移动到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请前往该页参与讨论。
模板中的国籍(动议)
- 建议任何在模板中有国籍一项的模板,国籍= 一律修改为国籍/地区籍贯= 这样台湾的问题可以解决?因为台湾目前国际认知属于地区一类。同时类似英格兰苏格兰的问题,除了斯诺克,国际足联那边也是。只能说英格兰队是个地区代表队。而不能说英格兰是个国家(至于苏格兰到底会不会重新独立 也就是1800年之前的状况吧 等发生之后再说吧)
- 另外,最近不断有香港wiki人,在国籍一栏中写入 国籍"HKG"or HK,我想香港的地位似乎不用讨论吧(无论过去 现在 几时以"国家"出现?就算香港民主派 估计也不敢这么说)。请予以制止。宣萱 康华 欧阳震华条目都有类似情况发生,其他条目未知,已经发生了小规模编辑战。—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4 (UTC)
- 在国籍填写“香港”是不少香港人的习惯,并不代表他们认为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9 (UTC)
- (+)支持国家/地区籍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4:56 (UTC)
- 在国籍填写“香港”是不少香港人的习惯,并不代表他们认为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4日 (二) 04:39 (UTC)
组织里是会籍,我们在地球上,就叫‘球籍’好了,省得啰嗦。67.103.245.50 2007年8月14日 (二) 05:09 (UTC)
- 或者还来个“种族”,里面填“人类”(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5:46 (UTC)
假如是香港的话,国藉可以写“中国香港”,但只写“香港”就不太好。—某生 2007年8月14日 (二) 14:40 (UTC)
国籍就是国籍应该正确填写,许多港人习惯写香港并不等于填香港就是正确的。—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8月14日 (二) 21:47 (UTC)
- 最好是更改信息框为“国家/地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7日 (五) 05:59 (UTC)
- 回归前香港出生的华人不是一生都是中国人,所以比较复杂。国籍不是国家那么简单。70年代香港人是普通英国公民,后来80年代变成英国属土公民,90年代再变英国公民海外。美国也分公民和国民(虽然护照一样),君不见大量波多黎各人(美国公民权已80多年了)在英文维基也被标成“好像不是美国国籍”。标非主权国“国籍”帮助了解人物的背景,反方向做只会模糊资讯。HkCaGu 2007年8月17日 (五) 11:59 (UTC)
- 所以我也在想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现在HK已经回归10年,已经不再是英国属土,哪些人还是英国属土公民/英国公民海外?现在香港700万人口 大部分都是97之前出生的...美国的事情,有所闻,这从美国的选举权有时候也可以从侧面证明一些。我查了wiki国籍条目,但里面只是提到按基本法相关规定处理 手边又没有基本法,所以具体怎么规定的也不是很清楚。目前的处理只是按照常规情况来处理,如果有充分依据能够形成共识自然最好。我现在倾向是坐下来仔细认真讨论下该怎么办,然后形成共识 毕竟还有今后。国籍是典型的涉及政治的问题。政治方面多半是雷区 一不小心就踩到敏感的地雷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8日 (六) 14: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