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KCC2009/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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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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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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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中華民國國歌》 | |
首都 | 南京 |
最大城市 | 上海 |
官方語言 | 國語(現代標準漢語) |
官方文字 | 繁體中文 |
族群 | 漢民族 |
宗教 | 主要為佛教、道教 |
政治體制 | 單一制 議會制、自由民主制 |
法律體系 | 英美法系 |
國家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 |
政府 | 三民主義國家 |
• 總統 | 林森 |
• 總理 | 孫中山 |
• 行政院院長 | 汪兆銘 |
• 立法院院長 | 孫科 |
• 司法院院長 | 居正 |
現役軍人 | 290,000(第19名) |
成立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正式成立 | 1912年1月1日 |
面積 | |
• 總計 | 25,361,914,667平方公里(第1名) |
• 水域率 | 3.141529% |
人口 | |
• 1936年估計 | 683,144,514人[參 1](第1名) |
• 密度 | 147.64[參 1]/平方公里(第28名) |
GDP(PPP) | 2010年估計 |
• 總計 | 7,892億美元(第19名) |
• 人均 | 33,830美元(第23名) |
GDP(國際匯率) | 2010年估計 |
• 總計 | 4,182億美元(第25名) |
• 人均 | 17,927美元(第38名) |
貨幣 | 新台幣([[ISO 4217|TWD,NT$]]) |
時區 | UTC+8(國家標準時間) |
• 曆法 | 民國紀年、農曆[注 2] |
行駛方位 | 靠右駄駛 |
電話區號 | +886 |
ISO 3166碼 | TWN[注 3] |
主要節日 | (開國紀念日,慶祝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 (慶祝傳統農曆新年)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 |
人類發展指數 | 0.943(第25名)-極高 |
堅尼系數 | 0.33 |
國家象徵 | |
互聯網頂級域 | .tw |
中華民國是一個位於亞洲東部,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也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參 2]。現今於國際間常因地理位置或政治因素常通稱為「台灣」或「中華台北」。目前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為主要領土,首都為台北市[注 4]。人口主要以漢族與台灣原住民族構成。官方語言為漢語,通用文字為繁體中文。
國情
編輯概況
編輯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成立,孫文就任首任臨時大總統。不久,袁世凱與孫文議和,大清帝國末帝溥儀發佈《宣統帝退位詔書》,首都遷至北京起,中華民國正式繼承清朝成為中國新的統治政權。這個時期被稱為北洋政府時期。袁世凱雖為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但企圖破壞國會,暗殺主要政黨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使政治陷入亂局。之後發生中華帝國與張勳復辟,使民國政體受到考驗;後期北洋軍閥割據,動盪不安。1926年,中國國民黨發起北伐後大致統一全國,首都遷至南京,組成國民政府。期間內憂外患不斷,由於日本入侵,1937年至1945年間與日本全面爆發戰爭,乃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環。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主要戰勝國,且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參 3]。1947年頒佈憲法,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1947年全面爆發的國共戰爭中受中國共產黨重挫,於中國大陸的統治瓦解,其中央政府於1949年12月7日遷至台北,延續至今;同年10月,中國共產黨於中國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而形成台灣海峽兩岸長期對峙的格局。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大會表決「中國代表問題議案」前,宣佈退出聯合國,其擁有的中國代表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承繼[參 4]。
中華民國疆域面積曾達1141萬平方公里[注 5][注 6];現今實際管轄領土共有台灣(含附屬島嶼)、澎湖群島、金門群島(含烏坵)、馬祖列島、東沙群島以及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和中洲礁,《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稱為「自由地區」,而法律有時稱為「臺灣地區」[注 7]。一級行政區分為台灣省、福建省、台北市與高雄市。台灣本島為實際管轄領土的主體,西部地勢低平,山地佔全島2/3,最高峰玉山海拔3,952公尺。北迴歸線穿過台灣中南部,氣候分成了熱帶及副熱帶的季風氣候,七月至九月常有颱風過境。主權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宣佈放棄其原有之中國大陸領土[參 5]。依憲法規定,其法定領土以固有疆域而定,然而範圍之界定為政治問題[注 6]。另外,中華民國政府宣告二戰後劃歸日本的釣魚台列嶼是中華民國領土,地理上是台灣附屬島嶼,隸屬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也從未承認琉球群島為日本領土。
政治體制為特有的五權分立制度,政府為偏向總統的雙首長制。原於1946年制定的憲法在1990年代後多次修正,以適用於現今環境。主要政黨有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參 6]。經濟以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出口以電腦與電子產業為主,主要貿易夥伴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美國及日本。外交方面,由於兩岸互不承認國家地位,在國際間常發生外交戰。1971年,其聯合國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爭取「雙重代表權」未果[參 7]而退出聯合國[參 8]後,在國際上的外交空間相形縮小。目前雖未受國際社會普遍承認 [參 9],但積極與世界主要國家維持半正式關係[參 10] [參 11],並參與重要國際組織,與23國建有正式邦交關係。目前實行「外交休兵」政策,以期緩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外交競爭。兩岸在政治方面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中國」的主張與台灣統獨問題,仍有糾紛。但自1987年以來,兩岸在經濟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趨頻繁,近來陸續展開三通,兩岸關係維持和平狀態,以期促進兩岸持續發展與繁榮。
稱謂
編輯中華民國政府視己為中國文化正統傳承,創立以來簡稱為「中國」,但自1949年退守台灣後,國際社會一度稱之「國府中國」或「自由中國」,並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紅色中國」或「共產中國」[參 12],以示區別。以「台灣」替代中華民國名稱可能自越戰起普遍[參 13]。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就改變中國代表權之「重要問題案」表決投票,未能通過,中華民國代表團主動宣佈退出聯合國[參 14]。隨後,聯合國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取代中華民國代表投票表決,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唯一合法中國代表[注 8]。而在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前,美國便開始普遍直接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參 15],近斷交時開始直接稱中華民國為「台灣」,美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原則中「一個中國」政策下,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中國代表[參 16]。今日,「台灣(Taiwan)」成為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另一個稱呼。國際媒體多稱中華民國為「台灣」(Taiwan),例如路透社在報導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賽況時,以「台灣」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在外交上亦以「華」自稱[參 17]。
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界衛生大會等不限主權國家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中,中華民國使用的名稱多為「中華臺北」,英語譯為「Chinese Taipei」。在世界貿易組織中,中華民國採用「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即「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稱;簡稱則被世貿秘書處未經中華民國政府同意擅改為「Chinese Taipei」(中華臺北)。[參 18]
中國共產黨政權認為中華民國的統治在1949年已經結束[參 19]。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官方稱謂中,中華民國被視為前朝,僅能出現於歷史資料中[參 20],時事中所有涉及中華民國之處,均替換成「台灣」或「台灣當局」[參 21][參 22]。是故馬英九就任總統後,對北京當局強調「正視現實」[參 23]。
歷史
編輯立國之初
編輯甲午戰爭後清朝面臨許多政治和外交危機,民間革新與革命思潮湧現。惟改革進程遠不若知識份子所期待,許多志士逐漸對清廷不再抱存寄望,轉而同情或投入革命。爾後,孫中山亦於失望中,創立興中會,號召推翻清朝與帝制。革命思想及主張逐漸得到士紳和知識份子認同並影響廣泛之後,同華興會、愛國學社、青年會合組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數月內各省響應,紛紛獨立,史稱辛亥革命。到12月29日時,清朝原有的22個行省中的17省已經獨立。
岌岌可危的清廷起用袁世凱任內閣總理大臣。雖然袁世凱發兵擊潰湖北的革命軍,但他希望議和以實現自己的目標,之後雙方斷斷續續停戰,並正式派代表於上海市議和。革命期間因有黎元洪與黃興之爭,直至孫文自海外返國,方被獨立各省代表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參 24]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京市正式成立,孫中山宣誓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同年1月至3月,臨時政府將去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定為臨時憲法,定南京市為臨時首都。2月12日時,隆裕太后在袁世凱等大臣的勸說下,代宣統帝溥儀發佈《退位詔書》,大清帝國至此滅亡,標誌着中國五千年君主制的終結。[參 25]
北洋時期
編輯袁世凱利用軍事優勢與政治手腕,在南北議和中取得絕對優勢。不久,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政府遷都至北京市,史稱北洋政府。於此時期,中華民國遭遇兩次危機,第一次是袁世凱稱帝的洪憲帝制,肇因在國民黨於國會選舉中取得多數席次,有違袁稱帝之願,爾後多數黨領袖宋教仁返北前於上海市車站遭刺殞命,政局丕變,袁乘亂推動帝制,惟終因蔡鍔、唐繼堯與李烈鈞等人發起護國戰爭(又稱雲南起義)推翻袁世凱政府。第二次為張勳發動張勛復辟,期間被段祺瑞所驅逐於外,爾後段廢除《臨時約法》,孫中山隨即發起護法運動,於廣州市建立軍政府,軍政時期開始。此時期,由西方引進民主及科學思想,發起許多運動。以北京學者為首的新青年派等知識份子發起新文化運動。而以南京學者為首的學衡派等知識份子倡議復興中華文化。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成為戰勝國,由於巴黎和會的青島歸屬問題使知識份子憤而發起五四運動,最後政府拒簽凡爾賽條約。
北洋政府因為府院之爭、貪污腐敗(例如曹錕利用賄選擔任總統)與民國軍閥割據而動盪不安。最後分裂成數個軍閥,主要勢力有:據有東北、河北及山東的奉系張作霖(含魯系)、河南湖廣的直系吳佩孚及江南的新直系孫傳芳。至於廣州護法政府則與實力派軍閥意見不合,又因陳炯明政見與孫文相左,使第一次北伐失敗。孫文在尋求美、英、法政經支援未果後,採取聯俄容共政策,在共產國際協助下重建政府,在蘇聯協助下成立黃埔軍校,然而這也使共產黨勢力滲透至中國國民黨之中[參 26]。1925年,護法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並建立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或革命軍)。國軍東征陳炯明,平定滇、桂叛軍,締造了北伐契機。最後以蔣中正為總司令於1927年宣佈北伐。
北伐期間,國軍主力北上攻下長沙市與武漢市,擊敗直系後東征攻下南昌市。東路軍經由閩浙,最後與主力軍會合於南京市,新直系潰敗。之後因為容共問題,蔣中正於南京市另立國民政府並宣佈清黨,是為寧漢分裂。隨後武漢政府同意「分共」,與南京政府復合,史稱寧漢復合。遭到驅除的中國共產黨1927年8月1日發動南昌暴動,建立自己的軍隊。1928年西北軍馮玉祥與晉系閻錫山加入國軍,兵分三路攻向北京。期間日本為阻礙北伐於濟南市引發五三慘案,國軍避免衝突而繞道。最後國軍攻克北京市;奉系張作霖於瀋陽皇姑屯車站遭日本人炸死。年底,其子張學良宣佈東北易幟,至此北伐完成,中國大致上完成統一。
訓政時期
編輯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定南京市為首都,改北京市為北平特別市;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以1924年孫文在黃埔軍校開訓典禮訓辭為中華民國國歌。根據《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北伐成功後開始訓政時期,該時期至1947年頒行《中華民國憲法》時方告結束。
至抗戰前這段時期又稱「黃金十年」。在外交上,不平等條約通過外交途徑逐漸廢除。為了建立運輸要道,以南京市與蘭州市為中心,建立連省公路與粵漢、浙贛及隴海鐵路,並且建立廣泛分佈的通訊設施改善訊息傳輸。財政方面則是穩定物價、改革銀行和統一幣制,並且增大工業和農業生產。[參 27] 為了提升民生品質,積極將立法和刑法系統現代化;積極建設首都南京,實踐都市計劃,美化、綠化市容;於各省省會或首邑改善公共衛生設施、立法禁止毒品買賣;制定國語以便統一中國社會。這些改革增進了民眾的統一感和自豪感,也使得蔣中正在中華民國國內的聲望達到頂峰。
但是,在國防上,中華民國卻處於內憂外患的窘境。由於中央推行軍政統一使得地方派系被削弱,導致地方與中央的關係惡化[參 28],最終地方各派系(如桂、晉及馮)陸續與中央發生了戰事,史稱中原大戰,最後中央軍勝利。而後為了對付據守贛南、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中國共產黨,先後發起五次「剿共」。中國共產黨最後於1934年10月「長征」撤退,最後抵達陝北。日本軍閥於此期間逐步加強侵略,九一八事變後吞併中國東北並建立滿洲國。日軍一二八事變意圖侵略上海市,最後國軍成功抵禦而停戰。隨後日本軍藉由長城戰役、華北五省自治,企圖吞併中國華北。當時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定下「攘外安內」的政策,旨在避免對日全面開戰與剿共同時並行。但在中國共產黨倡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國內反日逐步高漲以及張學良因剿共失利及東北軍思鄉等因素[參 29],於1936年12月發生西安事變,使蔣中正同意停止剿共並收編「紅軍」為八路軍與新四軍。此事件促成了第二次國共合作,中國共產黨得以穩定,改寫了中華民國未來歷史。不過,由於國民政府仍無強大經濟力與武力對日抗衡,當時只能避免對日全面作戰。[參 30]
抗戰時期
編輯1937年7月日本引發盧溝橋事變後陸續攻陷華北各地。蔣中正定下「以空間換時間」、固守耗敵以待國際局勢轉變。8月上海發生淞滬會戰,國軍戰敗受創慘重,但也將日本戰略改為由東至西入侵。國民政府遷至重慶市後,首都南京市於12月淪陷,日本發動震驚國際的南京大屠殺。而後南北日本軍欲會師徐州市時,國軍在台兒莊擊潰之,史稱台兒莊大捷。而後為了防止日本軍南下及西進,國軍決黃河堤防以阻敵。當時國軍軍力共170萬人[注 9]。因戰爭爆發,立憲被迫延後。
中國共產黨所屬的紅軍約6萬人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加入抗戰。該兩支共產黨軍隊參與敵後游擊戰對抗日本軍並鞏固本身的根據地以發展軍事力量,較有名的對韓日戰爭役為平型關戰役(國共聯合)與百團大戰。
1938年8月至10月發生武漢會戰,日本軍攻下武漢市。同期間又登陸大亞灣,攻下廣州市並侵略華南。由於戰線拉長,中日轉入相持階段。1939年期間中日雙方於豫鄂湘桂各省交戰,日本軍三次南下長沙市皆為國軍擊潰,史稱長沙大捷。1941年--1943年,國軍與日本軍多次在中原地區和湘浙贛地區爭奪,先後爆發多次會戰,但總體保持平衡對峙態勢。在淪陷區,國軍開闢敵後戰場並展開牽制與游擊,日本軍僅能控制據點與交通線。至1940年,日本為了管理佔領地並達成「以華制華」目的,陸續建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及汪精衛政權。
在外交上,美國力促中日和談。由於日本一方開出的停戰條件過高使中華民國難以接受,以及日本佔領法屬印度支那,和談最後破裂。1941年7月美英中荷各國成立「ABCD包圍網」對日禁運。最終日本於12月7日偷襲珍珠港,開啟太平洋戰爭。中華民國遂正式成為同盟國一員並正式對日宣戰。蔣中正任中國戰區統帥,約瑟夫·史迪威任參謀長。英國開放滇緬公路補給物資,英美各國亦對中簽訂平等條約。由於英美各國採「先歐後亞」策略,中華民國仍未減輕負擔。日本意圖切斷中國補給線,於1942年攻擊緬甸,國軍派中國遠征軍進入緬甸支援英國。最後緬甸被日本佔領,滇緬公路中斷。1944年中英盟軍反攻收復緬北,並建立中印公路。這段期間日本發動「一號作戰」,先後打通了平漢、漢粵線,建立大陸補給線。並攻至獨山,一度威脅中華民國臨時首都重慶市。
1945年時,太平洋同盟國已逐步逼近日本本土,國軍在中美空軍支援下牽制日本軍並轟炸大陸補給線。日本軍意圖反制而發動豫西鄂北會戰、鄂西會戰與湘西會戰,國軍皆抵禦成功。4月國軍發動反擊,至8月收復廣西全境,並意圖收復華南。8月初,美國在日本廣島市與長崎市先後投下核子彈,蘇聯亦依據《雅爾塔密約》對日本發動八月風暴行動,攻滅滿洲國並佔領中國東北。最終日本昭和天皇於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於美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9月9日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於南京市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呈交投降書。至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抗戰勝利,中華民國收復東北與台灣及其附屬島嶼。雖然國軍因為裝備、經濟等因素不如日本軍,在整體戰爭中處於劣勢。但是國軍成功拖住部分日本軍主要戰力,並在部份戰役中獲得勝利[注 10],使盟軍得以在戰略上順利對付日本軍。
國共戰爭
編輯1946年國民政府由陪都重慶市遷還南京市。1946年11月15日國民政府在南京市召開制憲國民大會,而中國共產黨及中國民主同盟因為對政府改組和東北調停結果不滿而拒絕參加。此次會議通過《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正式為《中華民國憲法》,並於隔年公佈與施行。1947年11月,中央推動全國大選。1948年,行憲國民大會通過莫德惠、胡適等所提出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參 31];大會選舉蔣中正為總統、李宗仁為副總統。5月20日,蔣中正、李宗仁就任總統及副總統職,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憲政時期開始。
當時中國共產黨的勢力擴張到華北及東北地區,形成割據。自1945年9月起至次年1月,中國共產黨為與中央爭奪受降權和受降區域與政府軍發生武裝衝突。1945年10月10日,國共兩黨在重慶市達成雙十協定,確定以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黨派平等、地方自治之途徑達到和平民主建國,並儘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商討制憲事宜。年底,美國派特使馬歇爾調停國共雙方,於1946年1月簽訂了一月停戰令,並召開各黨平等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惟同年春國共又爆發政治摩擦,4月,東北發生大規模軍事衝突。5月,孫立人屢屢擊敗共軍,直逼哈爾濱市。此間美國馬歇爾威脅要求停戰,國軍被迫停止追擊[參 32]。1947年初,中共三次拒絕國府的和平要求、堅持廢除憲法,至此國共談判完全破裂。2月,美國宣佈完全退出國共調停,並開始在中華民國撤軍。3月,中央將中共代表團逐出南京市;胡宗南率軍攻進延安市,國共戰爭全面爆發。
戰爭初期,國軍在各個戰場呈進攻態勢,雖經幾遭挫折,終在1947年秋佔據全國大部分地區。1947年入冬開始,共軍反攻駐守於大城的政府軍,相繼佔領石家莊,四平等。1948年入夏,國軍困守城市,失去周圍農村拱護,戰局對政府不利。1948年9月遼西會戰爆發,共軍林彪南下圍攻錦州,廖耀湘救援失敗。錦州、瀋陽先後被共軍攻下,東北失守,政府內部要求蔣辭職呼聲甚高。中原方面,早在9月濟南戰役後,共軍領有山東並意圖南下。11月爆發了徐蚌會戰,黃百韜部集結途中被圍,國軍自徐州東進解圍失敗,黃維部自華中前往解救也於宿縣附近被圍,中央令杜聿明放棄徐州,撤退途中被分割包圍,於隔年1月潰敗[參 33]。前兩次戰役使華北受到孤立,1948年11月平津會戰爆發,東北共軍入關切斷華北國軍海運退路。在天津失守後,北平守將傅作義投誠,華北大部被共軍佔領。1月底,蔣中正宣佈下野,仍任中國國民黨總裁,由李宗仁繼任總統。
1949年4月李宗仁與中國共產黨開啟北平和談以期望「劃江而治」。然而共產黨提出逮捕民國正副總統等「43名戰犯」的要求使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接受,談判宣告破裂。不久共軍發動渡江戰役,江陰要塞投降,南京市、上海市及武漢市相繼失陷。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廣州市等地,最後遷至台北市。共軍林彪於8月至10月陸續佔領華南地區;華東共軍於10月進至福建,一支部隊登陸金門全軍覆沒;共軍劉伯承和鄧小平於11月至次年3月陸續佔領四川、西康等地。李宗仁見大勢已去,赴港後逃至美國。蔣中正於西南持續作戰,最終退往台灣,至此失去中國大陸政權。另外,在台灣光復後,由於接管政務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不當引發民怨,最後於1947年春發生二二八事件。此事件加深省籍情結,使台灣民眾開始不信任政府,促使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
政府遷台
編輯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1950年3月,由於李宗仁滯留美國不願回國,於是蔣中正在台灣復行視事。蔣中正藉由原大陸地區國民大會代表行連選連任,先後擔任第一至第五任總統。此時政府財政匱乏,只好被迫使用先前搶運來台灣的黃金解危。期間東南沿海依舊動盪不安,受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猛烈攻擊。由於國軍集中於台灣,海南、萬山群島與舟山群島先後淪陷。在金門先後發生的古寧頭戰役、九三砲戰(1954年)及八二三砲戰(1958年),由於國軍防禦堅強及解放軍缺乏渡海能力,使得中華民國逐漸安定。另外,據守滇南的國軍撤至緬甸北部,最後部份軍隊撤台。
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派第七艦隊協防並給予美援貸款,使中華民國轉危為安並且穩定軍事與經濟。1951年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省議員及全台縣長市長舉行選舉。為了抗共,蔣中正宣佈「戒嚴令」,並加強「反共抗俄」宣傳。雖然安定內部,但使民主憲政打折扣,造成許多人因反對言論或行動被指為「匪諜」遭迫害,史稱白色恐怖時期。1966年毛澤東在中國大陸發起文化大革命,使中華文化遭受史無前例的破壞,中華民國政府因而發起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到1970年代之前,國際社會都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的合法代表,然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逐漸增加。內政方面,陳誠推行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參 34],穩定農業。工業方面,藉由土地改革,帶動了民營企業和工商業發展,並以加工出口導向為主。
1971年中華民國宣佈退出聯合國,聯合國隨之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席次。雖決議對其無效,但此後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地位大幅度滑落,國際上開始常稱之台灣。第一次石油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為穩定經濟發展,1973年11月時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推動十大建設及十二項建設。這些行動促進經濟發展,使1980年代後的台灣擠身亞洲四小龍。產業結構逐漸過渡到勞力密集的工業,並朝向服務業發展。在民生富裕的背景下,台灣各種社會運動、政治運動能量皆在此時期累積。蔣中正於1975年4月5日病逝後,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隨後由蔣經國當選第六及第七任總統。
解嚴至今
編輯1978年美國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後,次年發生美麗島事件。為了因應國際情勢演變,及解決國內民主改革需求,蔣經國審慎推動國家邁向民主化。1987年對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的成立採取寬容態度;兩年後開放組黨,繼而宣佈解除台灣省戒嚴令、開放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交流自此逐漸熱絡。1988年蔣經國病逝台北,李登輝繼任總統,於1990年當選第八任總統。此年國內大學生為了萬年國會問題發起三月學運(野百合學運)。為了使憲政回歸正常,李登輝修憲並改選國民大會,最終使公民可直選總統。1996年,在第四次台海危機所造成的緊張局勢及美日等國際關注之下,李登輝最後於首次正、副總統直選中與連戰競選成功,並順利連任總統。為了化解省籍情結,他提出「新台灣人」的理念,並希望中華民國成為亞太營運中心。1997年在香港主權移交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開始加強對台灣主權的主張,而中華民國則力圖保持本身政治經濟穩定。
2000年總統選舉由民進黨籍的陳水扁與呂秀蓮當選總統、副總統,實現中華民國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2005年,任務型國民大會召開修訂憲法,將未來修憲職能移交給自由地區全體國民[參 35]。此時因政黨惡鬥、中國崛起與台灣媒體亂象影響,中華民國政治、社會及經濟等均顯得動盪不安。1980年代,因為工資上漲、環保及中國大陸崛起等諸多因素,台灣製造業面臨產業外移的問題[參 36]。由於政府提倡高科技發展,服務業與高科技產業的比例逐漸過半,並於2002年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02年8月,陳水扁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是「一邊一國」,引發國內外不少爭議。2004年陳水扁連任總統。由於投票前夕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部分人士質疑選舉結果並發起抗爭。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表示「一個中國」的主張。此事造成眾多中華民國國民不滿,於3月26日發起三二六護台灣大遊行,表示其維護國家主權獨立自主的訴求及決心。2008年的立法委員選舉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許多小黨因未獲席位而難以發展,部分弱勢群體代表無法在國會殿堂為所屬群體發聲。
2008年第十二任總統選舉,中國國民黨籍的馬英九與蕭萬長分別當選總統、副總統,而民主進步黨籍陳水扁於卸任後爆發貪污弊案。馬英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活路外交、簽訂ECFA、江陳會等方式以加強兩岸合作。並且希望能與亞太其他國家如日本、南韓、澳洲、東盟各國簽署FTA。對於兩岸關係,不同於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他主張「一國兩區」的關係,並且認同九二共識。行政區規劃方面,縣市合併升格改制案形成五都十四縣的規劃。2009年8月中度颱風莫拉克直撲台灣,造成八八水災。由於馬英九政府未能及時反應,錯失緊急動員全力救災的先機,且一度拒絕外援,而引發民怨。2010年6月29日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簽署ECFA協定,與中國大陸有更緊密的經濟關係。
地理
編輯中華民國的國有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群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和中洲礁,總面積為36,188.0354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13餘公里,可耕地佔24%。
中華民國實際管轄範圍的四極:
- 極北:連江縣(馬祖)東引鄉西引島北固礁,北緯26°23'08"。
- 極東:基隆市中正區棉花嶼,東經122°06'25"。
- 極南:南沙群島太平島,北緯10°23'。
- 極西:南沙群島太平島,東經114°22'。
根據中華民國方面的主權聲張:
其中釣魚台列嶼與日本有領土爭端,南海諸島與南海周圍國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菲律賓共和國、馬來西亞及汶萊伊斯蘭教君主國有領土爭議。
台灣島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地,南北縱長394公里,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環島海岸線長1139公里。本島呈紡錘形,地理位置位於歐亞大陸與太平洋海盆的接觸線上。西岸隔台灣海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望,距離約150公里。北瀕東海,東北與琉球群島的石垣島相距約600公里,而與日本最西端的與那國島僅距111公里;東臨太平洋;南濱巴士海峽,與菲律賓共和國巴丹群島相距約250公里;西南是廣闊的南海。由於台灣島位於東亞島弧的中央位置,加上地扼台灣海峽這個國際重要航道,因此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台灣島之附屬島嶼有蘭嶼47平方公里、綠島15平方公里、琉球嶼6.80平方公里、釣魚台列嶼6.6平方公里與龜山島2.84平方公里等等20餘個島嶼。
地形
編輯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盆地、台地、平原為主體。台灣島是由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板塊撞擊形成的新生代褶皺隆起。由於地處板塊交界處,因此經常發生地震,具有火山地形,如大屯火山群。中央山脈縱橫全島,連綿峻嶺偏於東部,在約三分之一處往南北延伸,直進「台灣尾」,形成東西不同景觀;西斜面有廣闊平原,河川縱橫,東斜面則多陡峻峭壁,山脈迫海之處,有數里峨塹懸崖,蔚成奇觀。
台灣島地形以山地最為廣大,許多高山均超過三千公尺,其中又有一百座山峰被選為台灣百岳。主要山脈有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海岸山脈;最高峰是玉山,海拔3952公尺;次高峰為雪山主峰(3884公尺)。500公尺以上的山地,佔全島總面積的三分之二;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即多達133座。由於台灣島位於環太平洋的火山地震帶,有若干火山地形,主要有北部的基隆大屯火山群、東部的海岸山脈火山群(含綠島、蘭嶼)和離島的澎湖火山群。但目前本島並無明顯活躍的火山活動。
西部平原主要由彰化平原、嘉南平原及屏東平原組成,以農業為主;東部則有花東縱谷平原及蘭陽平原;桃竹苗地區則由台地組成。台北盆地、桃園台地、台中盆地與嘉南平原構成現今主要人口聚居地。
水文
編輯由於山勢走向與平原分佈,東部溪流較西部湍急短嶇,造成西部沙岸、東部岩岸的地形。主要河川由北往南有北部淡水河;中部大甲溪、烏溪及濁水溪;南部曾文溪及高屏溪;東部蘭陽溪、秀姑巒溪及卑南溪。濁水溪為目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內最長河川,高屏溪則為流域面積最廣之河川。中華民國全年雨量雖高於世界平均值,但是,由於大部分河川長度短小且流量不穩,故水庫及埤塘等水利設施遍佈中華民國各地。(以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區為主)島內的天然湖泊不多,最大的是日月潭,面積僅約8平方公里。其中曾文水庫為中華民國最大的水庫,主要供應嘉南平原地區的農業灌溉與發電。
多數河川在夏季時洪水滾滾;至冬季又祇剩下河床上礫石粒粒,堪能行舟者不多。只有台北市周圍之淡水河、大漢溪、新店溪和基隆河等有全年較穩定的水量,在台灣清治時期曾發揮重要運輸功能。
氣候
編輯台灣氣候以通過中南部嘉義的北回歸線為界,將全島南北劃為兩個氣候區。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7月平均氣溫達到28度,1月平均氣溫為14度,但在合歡山、玉山、雪山等山區地帶仍有機會降雪。由於屬於季風氣候,夏吹西南風,冬吹東北風。
台灣地區雨量多(山地多於平地、東岸多於西岸、北部多於南部),平均年降雨量為2515毫米。北部、東部全年有雨,其中基隆市被稱為「雨港」。中南部雨季則主要在夏季。五、六月為梅雨季節,六至九月為颱風季節,每年夏、秋兩季平均都有三、四個颱風侵襲中華民國。雖然冬季時間短,氣候也比較溫暖,但是,偶而也會有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寒流),使氣溫驟降至10℃以下,造成農漁作物損失。
其他島嶼
編輯- 澎湖群島面積141.052平方公里,由90個島嶼組成,位於台灣島西部,彼此相隔澎湖水道。最大島嶼為澎湖島(即大山嶼)64平方公里、次為漁翁島(即西嶼)18平方公里、白沙島(即北山嶼)14平方公里。群島除最西的花嶼主要由玢岩及花崗岩構成外,餘皆為玄武岩台地經侵蝕破壞分割所成。地表起伏平緩,海拔不逾80米。海岸珊瑚礁發達,北部且有環礁生成。
- 金門縣及烏坵鄉面積共150.34平方公里,位於台灣海峽西方,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九龍江口,與廈門市隔海對望。除了本島(大金門)、烈嶼(小金門)外,還包括烏坵嶼等十二個大小島嶼。全島地層以花崗岩為主,土壤概以砂土及裸露之紅壤土為主,農業發展受限。金門縣氣候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全年降雨量多在四至九月,年平均降雨量為1,049.4毫米。太武山高度253公尺,為金門島最高峰。
政治
編輯《中華民國憲法》上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具有內閣制與總統制混合的性質,1980年代末中華民國經歷了民主化的過程,中華民國憲法也在1990年代初另訂增修條文,之後經過7次的修改,形成偏向總統的雙首長制。初次修憲通過國會全面改選與直選,以及直轄市市長與台灣省省長的直選。在1994年第3次修憲確定中華民國總統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監察院改為立法院提出。
2000年第6次修憲通過罷免案需要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4提案,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過全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人總額過半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既為通過。同時通過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同意,被彈劾人應立即解職。2005年第7次修憲結束了國民大會的歷史,將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力轉移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手中,將國民大會表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的權力轉移至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同時也通過了立法委員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
1990年代之後,中華民國在台灣以國會、總統直接選舉等各項自由選舉為主軸的民主化成就,於世界上頗受重視[參 37],並認為是帶動經濟成長的因素,[參 38] 在另外一方面,其成果卻因為可能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共產威權體制至鉅,而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樂見 [參 39]。
五權分立
編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依據古今中外所曾經有過的各種政治制度,歸納出「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5個部門。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因國共內戰爆發而遷往台灣以後,繼續沿用五權憲法所創之五院體制,不過經過1990年代以來的多次修憲後,其制度已有重大改革。
-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通稱內閣,其首長——行政院院長(通稱閣揆)的職權等同於內閣制國家的總理。依《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行使《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設置部、委員會等機關[注 11]以管理全國行政事務,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在1997年第4次修憲時,通過總統直接任免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須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當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長應辭職,並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是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共有113席,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選出,其中73席由選民選舉產生,6席由台灣原住民擔任。其餘席次中,34席根據全國各政黨的政黨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原先的國民大會的職能已經轉移到立法院,並於2005年6月的修憲案中遭廢除。為了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分開,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吏,所以正副閣揆與內閣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等,都不能由立法委員擔任。其職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閱權、正副總統彈劾權…等等,第6次修憲後增加了變更領土提議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
- 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之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相關事宜,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大法官以合議方式,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 考試院為最高考試機關,掌管公務人員考試、任免、銓敘等相關事宜。設正副院長各1人及考試委員若干人,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上述職權由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分別掌理。
-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審計、調查權。設監察委員29名,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其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監察院下設審計部,負責審核全國各機關之財務與總決算,審計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其中,行政院正副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經國會同意。國會議長——立法院院長,由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之;而其他三院院長,則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司法制度
編輯中華民國司法分為憲法、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由於國共戰爭的因素,目前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內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計分十四章。憲法本文的主要特色為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中華民國的法院系統過去主要採取二元架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選舉訴訟歸一般法院,而行政訴訟歸行政法院,然而近幾年隨着法院專業化的呼聲漸起,故在此固有的架構之外,尚設有其他的專業法院,如少年法院和智慧財產法院,負責審理各種專業案件。以上的法院皆隸屬於司法院之下。而除此之外,尚有隸屬於行政院國防部的軍事法院,依據陸海空軍刑法,負責審理軍人違反軍法之案件,但軍法案件之終審依據釋字436號解釋,仍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負責審理。
而中華民國目前實施的法律是大陸法系制度,屬於成文法系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之規定,法律的名稱分為四種:法、律、條例、通則。原則上法為一般的規定,條例為特別規定,律則是適用於戰時(如戰時軍律,現已廢除),而通則規範組織。法律需經過立法院立法程序,經由總統公佈後施行。而這些法律的解釋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則屬於司法院所有,立法院並不負責解釋法律的適用。除此之外,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所選編的判例在各級法院裁判時雖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仍具有事實上的拘束力,且判例亦常常成為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違憲審查的標的,是除了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與司法院所作出的解釋之外另一項重要的判決依據。
至於條約的部分,凡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經總統簽署的國際公約,與國內法具有同等效力。2009年5月,中華民國簽署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使中華民國之人權,除憲法保障外,亦受國際公約保障。
國際地位
編輯中華民國於1912年肇建後,很快使大清帝國末帝溥儀發佈《宣統帝退位詔書》,「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為一大中華民國」,從而正式取代與繼承大清國統。但新創立的中華民國尚須獲取國際承認。美國國會通過慶祝中華民國國民創建共和政府的決議,成為第一個正式認可中華民國的國家。1913年5月2日威爾遜總統正式代表美國承認中華民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尚維持獨立的中、蘇、英、美四個大國號召創建聯合國維持戰後新秩序。1945年聯合國正式創立時,中華民國做為世界強權及亞洲唯一獨立的民主國家,不僅是創始會員國,也與法、蘇、英、美四國一同成為五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自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以來,以蘇聯為首之共產主義國家一直爭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席位,以及一些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也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也曾有部分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沙特阿拉伯等,皆希望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共存。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在「重要議題」提案(即:有關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的任何提案,須採三分之二多數決制,而不是通常的簡單多數決制)表決失敗後、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前,自感「大勢已去」,以「漢賊不兩立」原則宣佈退出聯合國。隨後《2758號決議》表決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
1945年制定的《聯合國憲章》第23條,仍明載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惟中華民國以往在聯合國諸多權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自1993年起,每年都試圖以「中華民國」的名稱重新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但至今未成功。2007年起,執政民主進步黨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未獲成功,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的第一階段連署也已完成,但被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所否決,同年7月獲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並與2008年總統選舉合併舉辦投票。然而該案因投票率未超過50%而被否決[參 40]。
部分支持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的人士指出:由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具有一票否決權,因此有人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必然投反對票的前提下,「台灣無論以什麼樣的名義都無法成功加入聯合國」。但實似誤解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內容,該決議案並未涉及「台灣」的地位問題。[參 41]
自從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以來,大陸政策一直在台灣被不斷討論。在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即使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了對中國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但仍未放棄中國大陸地區與外蒙古等其他固有領土的主權。其中,中華民國曾於1945年和蘇聯跟外蒙古簽訂了《外蒙古獨立條約》,但後期由於蘇聯並未遵守條約內容,所以就重新要求對外蒙古的主權。直至1991年,前總統李登輝宣佈承認兩岸互為政治實體。前總統陳水扁曾在競選期間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且「台灣(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儘管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認同以及台灣與大陸未來的政治關係存在着不同見解,尚無全民共識,但普遍認為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雖然目前中華民國政府並未統治大陸地區,但在中華民國政府未正式宣佈放棄大陸地區主權之前(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仍視大陸地區為領土一部分。台灣人雖有統、獨兩派立場,但多數人的態度為維持「現狀」。[參 42]
為避免國人旅行時受到誤解或困擾,自2003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護照封面的國徽下方、「護照」字樣上方加註一行英文「TAIWAN」[參 43]。自2005年起,總統府與行政院網站在英文國名後加註「(Taiwan)」,而2005年至2008年5月間,總統府網站亦在中華民國國名後加上「(台灣)」字樣,但大多數的中央部會並未加註。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網站仍維持「中華民國」國名不變。
外交
編輯出於各國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1970年代以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陸續與中華民國斷絕正式外交關係,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目前中華民國有23個邦交國[參 44]。
在國際組織方面,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並曾為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但在1971年聯合國大會上,中華民國於聯合國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繼而爭取「雙重代表權」未果以後[參 45],宣佈退出聯合國[參 46]。自此以後,聯合國與其專門機構如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等原有權益俱轉移於中華人民共和國。1990年代以後,中華民國政府尋求以聯合國所能接受的名義,積極爭取參與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一個中國」的圍堵戰略,以及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日漸增強,許多國家出於對自身利益和政治壓力的來源,而對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表示沉默、不支持,甚至反對,因此中華民國至今未能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與世界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維持友好的半民間關係,並與世界上少數的國家保持全面的外交關係。近年來,中華民國以「非政府組織」的名義及推動「全民外交」的方式,逐一突破外交困局。60餘個前邦交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皆旋即以民間社團的名義設立官方駐台代表機構,始終與台灣保持密切的政治、經貿及文化關係[參 47] ,並處理領事事務。這些機構例如:美國的美國在台協會、日本的交流協會、南韓的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歐盟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的法國在台協會、德國的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及德國文化中心、英國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等機構。中華民國同時也在這些國家設置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處理外交與領事事務。在加入非政府組織的過程中,許多國家亦支持中華民國以「台灣」或「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事務並負起應有之國際責任。
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實施「外交休兵」及「活路外交」政策,以並鞏固現有邦交國為主,以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生他國外交關係的爭奪為目標。正面的成果包括,馬英九上任後至2009年底,未再流失邦交國;以中華台北觀察員名義獲邀參加世界衛生大會,以及陸續獲得英國、愛爾蘭、新西蘭等國給予免簽證待遇。但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體系並未體現出相應的政策調整,部份外交官仍維持以往打壓台灣的態度。馬政府上任後,截至2008年9月底的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阻撓台灣國際空間的重大事例有十三件,包括藉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矮化台灣國際地位、阻礙李登輝等台灣政要出訪、阻絕台灣與美國官方接觸正常化、打壓台灣學童海外表演、杯葛台灣爭取參與國際組織、挖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參 48],「外交休兵」政策甚至被泛綠陣營譏諷為「外交休克」政策[參 49]
中華民國邦交國
編輯兩岸關係
編輯199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堅決主張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除執行反共抗俄國策外,並誓言以武力收復中國大陸。到了1990年代,旨在承認中國處於政治分裂及兩岸分治的狀態,並依照1991年制訂的《國家統一綱領》,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則謀求統一中國。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官方說法變成「不承認,也不否認」。2006年2月27日,總統陳水扁宣佈《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參 51] 兩岸關係走向低谷。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採取外交休戰的政策、對北京強調『正視現實』[參 23]、開啟江陳會談,並全面開放通航和各種交流,緩解兩岸關係。
台灣海峽兩岸由於逾半世紀之政治分治與對立,兩岸政府和台灣人民對於台灣之政治地位、主權歸屬及「中國」之意涵一直存有爭議及矛盾,形成了複雜多面並難以短期解決之「台灣問題」(中華民國方面並不使用此稱法)。例如兩岸主張的「一個中國」,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政治體系為多黨民主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體系為一黨專政制。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意調查,中華民國國民大多希望維持現狀[參 52]。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人民多主張統一。自1987年以來,兩岸經濟及文化交流日趨頻繁,在當前兩岸社會差異依然明顯之時,兩岸關係基本維持和平狀態[參 53] [參 54]。
行政區域
編輯首都
編輯1912年陽曆元旦,中華民國於南京開國後,袁世凱接替孫中山擔任臨時大總統後堅持定都北京,臨時參議院未能堅持原議而同意遷都。此後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時期結束前,北京延續前清時代成為中華民國首都。
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成功取代北洋政府成為中國的中央政府;之後便將國民政府各機關設於南京。其後於1931年所制定的《訓政時期約法》第5條中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都定於南京。」[參 55],確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對日抗戰全面爆發,面對日本的軍事威脅,國民政府於同年11月21日宣佈將所有中央政府機構由南京遷往重慶[參 56],而軍事作戰中心則是先遷往武漢,直至武漢會戰後再遷往重慶。1940年9月6日,國民政府正式立重慶為「陪都」。直至抗戰勝利後的1946年5月5日,國民政府發佈「還都令」,宣佈同年5月5日「凱旋南京」。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於1946年11月15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曾經引起激烈的討論。原本草案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蔣中正出面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參 57]。因此,制憲國民大會於同年12月25日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首都位於何處。但憲法施行之前,國共內戰全面爆發,至1949年時,國軍在大陸戰場逐漸失利;經過多次遷移,到1949年12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陸續播遷至台北,台北遂成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直至今日。
由於1949年後,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爆發失去原立國基礎的大陸領土,僅統治台澎金馬與其他附屬島嶼,導致日後各界認定「中華民國首都」位於何處產生爭議[參 58] 。
實際範圍
編輯現時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區域,在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這地區與「港澳地區」和「大陸地區」有別,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才享有中華民國完整的公民權利。
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統治2個虛級省(台灣省、福建省)、2個直轄市、18個縣及5個市(舊稱「省轄市」)。其中,福建省僅轄有馬祖列島、金門群島及烏坵島。在1990年代末期,政府採取省虛級化措施,將省級單位所屬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以精簡行政作業。所以實質上已無省的存在,僅保有其象徵。另外,為均衡服務台灣各地區及輔助行政院推行政事,行政院相繼設立3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即南部聯合服務中心、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及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於2009年7月1日前經行政院批准合併於2010年底正式升格為直轄市[參 59] [參 60]。
台北市是最大城市及政治、商業中心,人口約二百六十萬,而環繞台北市的台北縣,人口近四百萬,在2007年修法增加準直轄市後,已享有直轄市的相關財政權;台北縣、市與基隆市所組成的台北都會區,被公認為華人世界中與環渤海經濟圈、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數量齊觀的大都會圈。高雄市則為台灣第二大城市與最大的重工業城市及國際商港,亦為直轄市,並與高雄縣(部分)及屏東縣(部分)組成高雄都會區,佔台灣南部總人口40%以上。台中市為第三大都市及台灣中部、台中彰化都會區核心都市,以台中港及清泉崗機場為對外門戶;台南市為歷史名城,於清治時期末期前曾為台灣首府近三百年,目前為第四大都市。
憲法範圍
編輯原行政區劃乃1949年前中華民國之區劃。儘管目前並不實際統治大陸地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實際控制領土範圍)和外蒙古,但從未放棄大陸和外蒙古地區主權。目前最新版本的中華民國全圖由內政部於1998年繪製出版。但2002年內政部修訂《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規定:「大陸地區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陸現狀標示之。……大陸地區與蒙古之界線以國界符號標示之」。該注意事項已於2004年作廢,但內政部現仍暫無計劃修訂新版的中華民國全圖。
中華民國於建國初期承襲清朝末期的疆域,當時北洋政府轄有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山東、山西、河南、河北、陝西、甘肅、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等22省。並且設置京兆地方、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西藏、外蒙古、青海3個地方,保留阿爾泰、塔爾巴哈台、伊犛3地區(後均併入新疆省)。後來北洋政府增設了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等幾個特別區域。國民政府成立後,將這些特別區域和寧夏、青海一同建為6個省(其中川邊特別區改制為西康省),總計28個省,另外加上西藏、蒙古2個地方。
1945年抗戰勝利後,原東北三省(遼寧、吉林、黑龍江)根據滿洲國時期的行政區劃改劃分成東北九省,增設遼北、安東、合江、松江、嫩江、興安等6省。台灣則加入中華民國35行省。並且將海南島設立海南特別行政區,準備建省。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喪失大陸領地。此後的區域規劃多涵蓋實際統治區(即台灣地區)。
至於外蒙古的問題,國民政府在1946年採取公民自決,最後承認外蒙古獨立。1953年後,聯合國大會505號決議通過中華民國控告蘇聯案以撤銷承認,認為其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並在1955年否決了其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儘管如此,迫於蘇聯以及後來美國的壓力,中華民國代表團唯有選擇於1961年的二次表決中缺席,不限制蒙古在國際社會活動。
中華民國憲法範圍的四極:
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 編輯 | |||||||||
35省、1特別行政區、2地方 | 14直轄市 | ||||||||
行政區 | 簡稱 | 省會或首府 | 行政區 | 簡稱 | 省會或首府 | 行政區 | 簡稱 | ||
江蘇省 | 蘇 | 鎮江 | 甘肅省 | 隴 | 蘭州 | 南京市 | 京 | ||
浙江省 | 浙 | 杭州 | 寧夏省 | 寧 | 銀川 | 上海市 | 滬 | ||
安徽省 | 皖 | 合肥 | 青海省 | 青 | 西寧 | 北平市 | 平 | ||
江西省 | 贛 | 南昌 | 綏遠省 | 綏 | 歸綏 | 青島市 | 青 | ||
湖北省 | 鄂 | 武昌 | 察哈爾省 | 察 | 張垣 | 天津市 | 津 | ||
湖南省 | 湘 | 長沙 | 熱河省 | 熱 | 承德 | 重慶市 | 渝 | ||
四川省 | 川 | 成都 | 遼寧省 | 遼 | 瀋陽 | 大連市 | 連 | ||
西康省 | 康 | 康定 | 安東省 | 安 | 通化 | 哈爾濱市 | 哈 | ||
福建省 | 閩 | 福州 → 金門 | 遼北省 | 洮 | 遼源 | 漢口市 | 漢 | ||
臺灣省 | 臺 | 臺北 → 南投 | 吉林省 | 吉 | 吉林 | 廣州市 | 穗 | ||
廣東省 | 粵 | 廣州 | 松江省 | 松 | 牡丹江 | 西安市 | 鎬 | ||
廣西省 | 桂 | 桂林 | 合江省 | 合 | 佳木斯 | 瀋陽市 | 瀋 | ||
雲南省 | 滇 | 昆明 | 黑龍江省 | 黑 | 北安 | 臺北市 | 北 | ||
貴州省 | 黔 | 貴陽 | 嫩江省 | 嫩 | 齊齊哈爾 | 高雄市 | 高 | ||
河北省 | 冀 | 清苑 | 興安省 | 興 | 海拉爾 | ||||
山東省 | 魯 | 濟南 | 新疆省 | 新 | 迪化 | ||||
河南省 | 豫 | 開封 | 海南特別行政區 | 瓊 | 海口 | ||||
山西省 | 晉 | 太原 | 西藏地方 | 藏 | 拉薩 | ||||
陝西省 | 陝 | 西安 | 蒙古地方 | 蒙 | 庫倫 | ||||
註1: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以前,共計有35省、1特別行政區、1地方(不含蒙古地方)、12院轄市。後因1953年政府撤回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以及臺北和高雄分別於1967年及1979年脫離臺灣省升格為直轄市,始成本表之2地方14直轄市。現今之新北、臺中、臺南等直轄市在2005年本行政區劃停止適用前尚未升格。另外香港及澳門因外國殖民統治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故未有建制。 |
軍事
編輯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中華民國三軍最高統帥為總統,以總統為主席的國家安全會議負責國防最高決策機構;國防部則負責軍隊訓練與調度,由國防部部長執行軍政及下達軍令。目前軍費總計約為新台幣79億元(2008年),佔GDP百分之3%(2008年)。
目前國軍實施第二階段精實案部隊總兵力27萬陸軍18萬、海軍4萬、空軍3.5萬、憲兵1.3萬;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士官兵採行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志願役。19─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000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中華民國目前最大的軍事威脅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放棄使用武力。因此在戰略上,軍事重點在反登陸為主的全島性實兵防衛,假想敵一般認為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美國在台灣關係法中聲明會提供防禦性武器以提供中華民國足夠的軍事防禦能力。[參 61]
除此之外,基於敏感性以及裝備與作戰的需求,以正規部隊實際參與的公開軍事行動只有韓戰,其它大多數以低調的、半民間的性質派遣人員前往,例如於1973年南北越簽訂《巴黎和平協定》後支援南越的「駐越建設顧問團」,以及於1979年至1990年間協防北也門的「大漠任務」。
另外亦曾提供訓練課程或場所給其他國家的軍人或部隊,例如早期有諸多中南美洲與中東地區國家軍隊曾經在中華民國受過不同的訓練。目前公開且持續進行的正式軍事訓練是新加坡的星光部隊。
經濟
編輯在20世紀的前半段,中華民國經濟於大陸時期基本上為資本主義,但是帶有很多外在干擾。內憂外患妨礙了經濟的發展。
處於內憂外患的國民政府嘗試一些方式提昇經濟活動,例如成立中國工業銀行。在黃金十年,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華民國工農業產值達到了清末民初以來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電力、煤炭及鋼鐵工業。然而,除了對日抗戰和國共戰爭時濫印鈔票而引起惡性通貨膨脹之外,政府通常沒有強制控制經濟。政府外債因易受外國影響而十分敏感。袁世凱等民族主義者,受到美國龐大經濟債款支援。
在當時,中華民國擁有廣大的耕地,基本上以農業為主。一些比較富有的地主擁有大部分土地,農民大多是沒有土地的佃農。這種現象要一直到土地改革後方有改善。國民政府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開始推行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
播遷來台以後,台灣發展為一個備有社會福利政策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由於許多大型的國有銀行與企業逐漸私有化、產業自由化,勞工權益備受重視、社會上有志工團體投入義工領域,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轉型成主導政策和居中折衝。台灣於過去30年內每年平均經濟成長達到8%。國有銀行積極支持出口政策,為工業化提供了資金保證。2009年10月底,台灣的外匯儲備為3412.22億美元,次於中國大陸及日本、俄羅斯而居世界第4位[參 62]。
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1952年的35%下降到2%。傳統勞動密集型工業已經漸漸由高科技產業取代。台灣的電子工業對世界經濟舉足輕重,大多數電子零組件與週邊硬件設備都是在台灣生產的。對外貿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美國和日本長久以來一直都是台灣的前兩大貿易夥伴,現在則部分轉向歐洲、東南亞和中國大陸市場。此外,台灣還是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的主要投資來源,在中國大陸有5萬多個台灣企業,台商則有上百萬。自1980年(民國六十九年)起,政府相繼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等等科學園區,大力鼓勵內外廠商投資積體電路、電腦等高科技產業,希望以耗能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的技術密集型科技產業取代傳統產業。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採取的穩健的財政政策,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台灣並沒有受到嚴重的衝擊。台灣經濟日漸自由化國際化,並在2001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入世貿後,台灣國內的市場持續開放,大量外來產品衝擊了國內產品,以農產品和民生工業為甚。2001年開始的全球經濟放緩的趨勢影響下,台灣經濟遭受重挫,銀行壞帳增加,財政盈餘轉為財政赤字,2001年台灣經濟出現了自1947年以來的首次負成長,失業率升到4.57%,創歷史新高。當然,兩岸關係緊張的政治局勢也有極大的影響。但隨着全球經濟的回溫,加上「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台灣經濟從2003年下半開始逐漸緩慢恢復成長。在2008年總統大選時,馬英九競選團隊提出了「六三三」政見,希望能夠達到經濟成長率每年平均正成長6%,失業率降低至3%,然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預估,受到2007年-2010年環球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台灣的經濟將會再次呈現負成長,預估值為-4.04%,將更甚於2001年的首次衰退。[參 63] 而失業率的部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於2009年6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已經達到了5.94%,創下了30年來的新高 [參 64],到了2009年7月,失業率更是首度破6,高達6.07%。[參 65][參 66]
為降低生產成本,很多企業出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造成產業空洞化的現象[參 36]。經濟自由化也造成台灣金融業競爭激烈,引發潛在金融風險等問題。政府曾計劃建成亞太營運中心,但遭過多政治因素干擾阻礙,例如:大陸投資政策、三通問題等。為應對這些問題,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有不同措施,在李登輝時期要『將台灣建設為亞太營運中心』;民進黨政府時期則提出發展生化產業,但前景如何仍未可知。如何提升自身生產力,經濟更趨多元化與提高科學研發能力,讓企業「根留台灣」,均是台灣經濟在未來要面臨的課題[參 67]。另外,當時政府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參 68][參 69] 和1990年代的「戒急用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台商的手腳,使得中華民國經濟緩慢發展,在亞洲四小龍中已排到最後,更在2006年的全球競爭力排名中首次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超過;但此舉被認為可適度降低過度的「中國熱」,減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的依存度。2007年6月20日盛治仁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演說,41%民眾認為中華民國失業肇因台商西進,亦可見中華民國國民對產業過度西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疑慮,盛治仁並稱:放寬台商到大陸投資限制的問題上,根據民調顯示,不讚成的受訪者佔47%,贊成者有40%。[參 70]。2009年5月,政府宣佈未來將發展六大新興產業[參 71],與愛台十二建設和相關的具體配套措施為新階段經濟發展的重心[參 72]。
交通
編輯台灣現有航空、航海、鐵路及高速公路等主要的運輸管道。由於台灣西部多平原,東西部被中央山脈所阻擋,使得陸地主要運輸以西部幹線為主。公路網遍及全島及離島地區,分為國道、省道、縣道與鄉道四級。在高速公路(國道)中,有兩條台北至高雄的中山高、福高,彼此以快速道路作連結。台北至宜蘭的國道5號,其中貫穿雪山山脈的雪山隧道為東亞最長公路隧道。這些道路再和花東公路、南迴公路形成環島公路網。北橫、中橫、新中橫及南橫公路則橫越台灣山脈,溝通東西兩部。近年來,隨着快速、高速公路建設逐漸完備,以及都市面臨雍塞、污染問題,政府方又重視軌道運輸。台灣的鐵路已電氣化。西部以縱貫鐵路為主幹,加上南迴鐵路、東部的宜蘭線、北迴鐵路、台東線,構成環島鐵路網。2007年高速鐵路通車後縮短各都會區的車程,台北至高雄最快只需90分鐘即可到達。各都會區亦相繼興建大眾捷運系統如台北捷運、高雄捷運,解決交通壅塞及環保問題。另外,各地尚有旅客輕便鐵路(輕軌、纜車)。
台灣的機場大都為軍事與民間合用,民用部份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目前有四個國際機場:桃園縣的桃園機場、高雄市的高雄機場、台北市的松山機場及台中縣的清泉崗機場。離島各地皆有機場可供起降。航線分為國外航線與國內航線。由於高鐵崛起,國內航線逐漸萎縮。經營國際航線的公司,目前以中華航空和長榮航空最大。
由於台灣四面環海,海上交通發達,國際貿易仰賴海上運輸,其中高雄港的貨運吞吐量佔世界第六名。目前的國際商港有高雄港、基隆港、台中港及花蓮港;而國內商港部分,台北港、蘇澳港、安平港、馬公港規模較大,金門港與馬祖港則由當地政府自營,透過小三通模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航,進行非正式的貿易活動。海運業者以陽明海運、長榮海運與萬海航運等三家公司的規模最大,而離島與本島間的海上客運則由政府與民間業者共同經營。
人口
編輯中華民國現實際管轄之台澎金馬地區人民,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人民,通常稱為「台灣人」,總人口:23,124,514人(2010年1月),人口密度637.18人/km2,排名世界第九[參 73](在面積超過1000km2的國家中則高居第二)。台灣人口的區域分佈和城鄉分佈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徵。人口數最多的縣市前四名為臺北縣、臺北市、桃園縣及高雄市,人口密度最多是在臺北市、高雄市與其他省轄市。1968年起,台灣開始實行臺灣地區家庭計劃實施辦法以控管人口數,主要以政策建議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生育年齡,並且提倡「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到1990年後,由於生育率下降、醫療水準上升,人口老化的問題出現。政府又修訂「人口政策綱領」來鼓勵婦女生育。
現今,台灣是全球中生育率最低的國家[參 74]。 台灣人包括臺灣原住民(內部至少有14個不同民族),佔總人口數不到2%。其餘98%人口屬於漢民族,其中又可分為1945年以前已經移居本島的本省人,即河洛人(70%)與客家人(15%),以及1945年之後由中國大陸各省隨國府遷來之外省人(13%)。隨兩岸交流開展及國際化發展,中華民國目前已有大陸配偶數萬,外籍配偶十餘萬,外籍勞工三十餘萬人。其中部分人士已在台灣定居,並有部分已取得國籍,這些新來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人口之趨勢,亦非全為漢民族,現在通稱為新住民。
台灣最早的居民是當地的臺灣原住民。據行政院的資料,以及語言學和人類學的一些研究,臺灣原住民與太平洋區域住民(如: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共和國、波利尼西亞等地)的語言同屬於南島語系,而華南地區並不屬於南島語系。由人類學及古文化的角度,臺灣原住民的缺齒、紋身、口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父子連名、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特徵,都屬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古文化的特質。臺灣原住民族來自南方人種的馬來族,包含了泰雅族、阿美族、布農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魯凱族、鄒族、邵族、賽夏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與賽德克族等14個民族,而其他平埔族原住民也陸續要求正名。目前相關的民族學正於學術界研究中。
文化
編輯中華文化在台灣生根、保存、發展。相比於歷經蘇聯及文化大革命影響的中國本土,傳統中華文化在台灣保存得更為完整;因為多元開放的精神,融入台灣的中華文化多半以更精緻優良的品質傳世。這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所典藏文物、完整祭孔大典的舉行、繁體中文的使用,以及傳統的思想、民俗、典禮、信仰等等。同時,台灣歷史上經歷過不同政權及民族的統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刺激與影響,這些文化包括中華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歐美文化等,另加上海峽兩岸社會有逾半個世紀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帶有自身特色的台灣文化。近年來,文化主體焦點回歸台灣本身,本土化與強調台灣精神的多元並蓄精神,深深影響着當代台灣的民族美學。
台灣日治時期,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殖民中後期因日方戰事吃緊,在台大力推行皇民化運動,推行同化政策,鼓勵台灣人民改日本姓名,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台灣人認同日本和崇拜天皇。
國民政府遷台早期,大力推行「去日本化」,強力推行國語教育,並更改街道名稱,以灌輸台灣人認同中國。戒嚴時期,政府以官方力量推動文化發展,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相對於中共的「文化大革命」,而強調中華文化的復興。文化呈現反共、傳統、一元的特質,只有少量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化滲入台灣。而在1970年代後,伴隨着經濟起飛,本土文化日漸興起,外國思想湧入台灣,台灣的文化趨向多元。如今,台灣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體,並融合了南島、日本和歐美等各種要素,多樣文化共存。當前文化政策決策單位的組織是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台灣文化也影響了華人圈。在與中國的文化交流方面,中國人民極熟悉台灣的歌曲。鄧麗君可以說是第一位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台灣歌星。她因為1989年的六四事件,而從未到中國演出。閩南語歌曲也在台灣發揚光大,很多動聽的歌曲在香港,中國和世界其他的華人間傳唱。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有許多大陸文人也跟隨政府到台灣,而台灣著名小說家,例如三毛、瓊瑤等人的作品在中國頗為流行。台灣的電影,電視節目也深受歡迎,隨着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很多電影、電視都是兩岸三地合作拍攝。
中華民國使用民國紀年與西曆。國號紀年以西元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稱為「元旦」),因此西元紀年數減去1911即為中華民國紀年數。
語文
編輯中華民國沒有法定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主要媒體多使用標準漢語(官方稱為國語)和漢字(繁體中文)傳承字,以國語為事實上的官方語言。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台灣和福建金門群島,河洛人的母語河洛語也廣泛通行,客家人的台灣客家語和原住民的台灣原住民語亦有相當的使用;在中華民國福建連江縣馬祖,通行的語言是閩東話,烏坵通行莆仙話。在外語上,政府與民間非常注重英語教育,從幼稚園就開始重視學習英語,目前在台灣部分火車站和機場,都會以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和原住民語言播報;而公務機關普遍附有英文的機關名稱及相關說明。
中華民國漢字拼音使用注音符號(舊稱注音字母)。外文音譯早期普遍採用威妥瑪拼音,至今外國對於台灣的人名及地名音譯大多沿用此拼音法。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於2000年宣佈改用由中央研究院余伯泉主導規劃的通用拼音為中文英譯系統,但並未強制各縣市一定要使用,因此仍有少數縣市採用其它拼音系統,如:台北市政府以與國際接軌為由堅持採用漢語拼音;因擁有新竹科學園區而外籍人士眾多的新竹市自以前即採用漢語拼音。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後,中國國民黨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將譯音標準改採漢語拼音,並捨棄通用拼音。[參 75][參 76]
國定假日與節日
編輯中華民國的國定假日與節日,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實行。除此之外,中華民國實行「週休二日」,即每週六、日放假,有時尚有「彈性放假」的情形出現。詳情可參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日期 | 名稱 | 由來 | 節日性質 |
---|---|---|---|
1月1日 | 元旦 | 紀念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中華民國國父孫文於南京市宣佈建國 | 紀念日,放假 |
2月28日 | 和平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二二八事件,全國各機關並降半旗,以示哀悼 | 紀念日,放假 |
3月8日 | 婦女節 | 國際節日,紀念婦女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領域的貢獻 | 節日,不放假 |
3月12日 | 國父逝世紀念日 | 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文逝世,並為植樹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3月14日 | 反侵略日 |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訂的《反分裂國家法》,警惕其對中華民國的威脅 | 紀念日,不放假 |
3月29日 | 革命先烈紀念日 | 紀念黃花崗起義,並為青年節 | 紀念日,節日,不放假 |
4月4日 | 兒童節 | 1931年中華慈幼協濟會呈請政府響應1925年國際兒童宣言,以重視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兒童 | 節日,放假[參 77] |
4月5日 |
民族掃墓節(清明) | 原意是為紀念蔣中正逝世,但民眾多為農曆日期與此日幾乎同一天的民俗節日--清明 | 原為紀念日,現為民俗節日,放假 |
5月1日 | 勞動節 | 國際節日,紀念勞工對社會和經濟的所作的貢獻 | 節日,部份勞工放假 |
7月15日 | 解嚴紀念日 | 紀念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解除長達38年的台灣省戒嚴令 | 紀念日,不放假 |
9月3日 | 軍人節 | 紀念1945年對日八年抗戰勝利,中樞秋祭 | 節日,軍人依中華民國國防部規定放假 |
9月28日 | 孔子誕辰紀念日 | 紀念至聖先師孔丘誕辰,並為教師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10月10日 | 中華民國國慶日 |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紀念日,放假 |
10月24日 | 台灣聯合國日 | 紀念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憲章實施 | 紀念日,不放假 |
10月25日 | 台灣光復節 | 紀念1945年對日八年抗戰勝利,台灣光復 | 節日,不放假 |
11月12日 | 國父誕辰紀念日 | 紀念中華民國國父孫文誕辰,並為中華文化復興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12月25日 | 行憲紀念日 | 紀念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正式實施 | 紀念日,不放假 |
農曆正月初一 | 春節 | 農曆新年,亦為道教節 | 節日,民俗節日,放假三天 (初一至初三) |
農曆正月二十 | 天穿日 | 本日為中華民國全國客家日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四月初八 | 佛陀誕辰紀念日 | 紀念釋迦牟尼誕辰,浴佛節 | 紀念日,不放假 |
農曆五月初五 | 端午節 | 紀念愛國詩人屈原逝世 | 民俗節日,放假 |
農曆八月十五 | 中秋節 | 該日為中秋,月亮最圓,為家人團聚的日子 | 民俗節日,放假 |
農曆十二月 最後一日 |
除夕 | 農曆新年前一日 | 民俗節日,放假 |
另外,在法律規範外,尚有一些民俗上習慣的節慶。
日期 | 名稱 | 簡介 | 節日性質 |
---|---|---|---|
農曆正月初九 | 天公生 | 傳說中道教中玉皇大帝的誕辰。這天全國各地天公廟、玉皇大帝廟會舉辦盛大慶典,亦有人會在此日或初一的清晨,至玉帝廟爭搶頭香。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正月十五 | 元宵節 | 每年首次月圓,道教亦稱上元節,舉行祈福儀式。人們會張燈結綵慶祝,國內則有各地燈會、平溪天燈、苗栗火旁龍、鹽水蜂炮、台東炸寒單等知名慶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三月二十三 | 媽祖生(媽祖聖誕) | 根據傳說此日為媽祖誕辰之日,亦有十八日或十九日之說,多為二十三日,在此日前後約一個月時間,全國各地媽祖廟皆相繼展開熱鬧的慶典,其中又以大甲鎮瀾宮前往新港奉天宮進香的「大甲媽遶境」,以及通霄白沙屯拱天宮前往北港朝天宮進香的兩大遶境活動最為有名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七月十五 | 中元節(盂蘭盆節) | 道教稱中元節,佛教稱盂蘭盆節,雖各有典故但皆會設祭壇「普渡」孤魂野鬼或惡鬼(餓鬼),使祂們的罪孽或痛苦能減輕一點。事實上整個農曆七月皆有人設案普渡。國內較有名者如基隆中元祭以及雲林的虎尾中元祭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九月初九 | 重陽節 | 九為至陽之數,九九故名重陽。為民俗上重要的祭祖及敬老日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二月二十二 | 冬至 | 每年夜晚最長一日,多為陽曆十二月二十二日前後,人們會一家團聚吃湯圓過節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全年多月皆有 | 豐年祭 | 台灣各原住民族各自皆有之豐年祭或類似活動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三、四月 | 飛魚祭 | 蘭嶼達悟族傳統祈福祭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四月 | 打耳祭 | 布農族傳統祭典,類似成人禮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二、八月 | 戰祭(mayasvi) | 鄒族傳統祭典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月 | 五年祭(Maleveq) | 部分排灣族傳統祭典,為祈求五穀豐收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農曆十月二十五日 | 太祖夜祭 | 原住民平埔族群西拉雅族傳統祭典,祭祀公廨中的祖靈信仰「阿立祖」,以台南大社與高雄甲仙小林村較為有名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一月 | 矮靈祭 | 賽夏族傳統祭典,為安撫傳說中遭賽夏先祖害死的矮人亡靈,另一方面亦帶有類似豐年祭的意義,現兩年一次,於苗栗南莊向天湖舉辦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十二月 | 猴祭 | 卑南族傳統祭典,類似成人禮 | 民俗節日,不放假 |
宗教
編輯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有宗教自由,並且各宗教間皆為平等。此外,台灣傳教環境極為自由,政府與宗教之間亦無關聯。又因台灣為移民社會,漢人移民固有的傳統信仰如佛教、道教,在該族群中極為盛行且根深蒂固;而西方世界常見宗教,如基督教及伊斯蘭教也擁有不少信眾。
依據美國2002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華民國台閩地區2,300萬人口中,548.6萬人(23.9%)為佛教徒,454.6萬人(19.8%)為道教徒,84.5萬人(3.7%)信奉一貫道,60.5萬人(2.6%)為基督教新教教徒,29.8萬人(1.3%)為羅馬天主教徒,26萬人(1.1%)信奉天帝教。上列數據中,有一半人口時常參加各類型宗教活動,而佛教徒與道教徒以自我認知為分界,兩者重疊性相當高。
在民間普遍祭拜著媽祖、土地公、關公、城隍、孔子等角色。佛教、道教等宗教在中華民國境內已經非常曖昧,不易區分,兩教相互影響融合,因此在寺廟中看見各種不同宗教的神靈被共同祭祀是常見的事。然而,在原住民部落則多信仰基督教。另外,新興宗教、儒教與氣功法門等廣義的宗教信仰在21世紀的台灣也各有數萬名以上的信徒,並常有相當活躍的傳教活動。實際上,現今台灣有將近八成一的民眾擁有宗教信仰,更有超過五成的民眾經常參加各類型的宗教儀式與慶典。
教育
編輯現行台灣的學制為六/三/三/四制的架構,成形於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除了基本的國民義務教育外,還有屬於高等教育的普通教育與技職教育二部分。此外,中華民國教育部多年來均於海外華人比例較多的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招收華裔學生前往攻讀大學學位[參 78];近年則積極開放國際學生與中國大陸學生前往求學,並將重點置於課程英語化,以迎國際化需求。由於升學主義以及競爭激烈,學子大多在課後到補習班學習,以準備升學考試或是英文程度及專業認證等課程。
基本上幼稚園保育年齡四至六歲,雖為非義務教育,但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扶持弱勢幼兒及早入學,為減輕貧苦家庭負擔和即早與國民教育接軌,計劃於2011年起國教向下延伸一年[參 79],以期接受幼稚教育人數有效增加。目前的國民義務教育包含國民小學(國小)及國民中學(國中),所有國民均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權利及義務。國小六年,在學年齡六至十二歲;國中三年,在學年齡十二至十五歲。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於九十學年度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將課程與教學銜接。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7年宣佈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參 80],目前正研擬具體配套措施、徵求社會意見,政策執行上趨於共識。[參 81],。
而大約9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透過免試入學或基測,可依成績選擇進入三年學制的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級職業學校(高職)或是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專)繼續升學,此即為多元入學。高中及高職為三年,在學年齡十五至十八歲,五專為五年,在學年齡十五至二十歲。之後再藉由學測或指考進入普通大學、藉由四技二專統測進入四年制技術學院(四技)及二年制專科學校(二專)或藉由二技統測進入二年制技術學院(二技),三者畢業後(二專除外)可取得「學士」學位。至於研究所,學士生或碩士生藉由各校獨立招生的方式進入碩士班或博士班就讀。大學學士班四年、二技兩年;碩士班一至四年,博士班二至七年,在職或有需要者得由各校自訂酌予延長。高中職、大專及研究所的遴選方法,現今大都依申請入學、推薦甄試或是考試分發的方式遴選。目前屬於高等教育的大專院校之錄取率皆高達90%以上,基本上實現全民教育。
此外,為提供一般社會大眾進修機會,也有進修補習學校或社區大學來讓民眾進修與終身學習管道,上課時間通常為午間、晚間和週末。而對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也設有特殊教育,以助各類學生均能適性發展。
台灣的教育行政單位依照性質不同可分為:教育行政機關及社會教育機構。教育行政機關,採中央及地方二級制,中央政府設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設教育局(處)。社會教育機構,包括社會教育館所、圖書館、博物館和社教館等,分別職掌社會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展。
體育
編輯台灣體育由行政院體委會負責。在國內比賽方面,為了提倡全民運動,每隔兩年舉辦一次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並每年舉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鼓勵青年運動及培養新人選手。
棒球為台灣最盛行的運動之一,於1973年成立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並於1989年成立中華職棒,現今為台灣唯一的職業棒球聯盟。而為了振興籃壇,除了中華民國教育部每年舉辦高中籃球聯賽外,因退出聯合國之後,暫時無從參與國際籃球賽而舉辦的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2003年成立一個半職業的男子籃球聯盟超級籃球聯賽。
台灣至今常常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打壓被迫已中華台北為名參與國際體育活動,以中華奧委會會旗代表中華民國國旗,以中華民國國旗歌的主旋律填寫中華奧委會會歌來代替中華民國國歌。並且於1973年將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負責國際運動賽事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及負責國內運動賽事的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近幾年來台灣體育於國際比賽方面,在桌球、網球、射箭、拔河、舉重、健力、乒乓球、跆拳道、軟式網球等項目有優異表現。200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時,靠着跆拳道選手陳詩欣及朱木炎的努力,首度奪得奧運參賽史上正式賽兩面金牌。2006年亞洲運動會時,台灣的體育強項棒球,首次拿下亞運金牌。中華民國棒球選手也陸續加盟美國職棒大聯盟或日本職棒,並有出色表現。2009年7月,高雄市主辦第八屆2009年世界運動會[參 82],9月,台北市主辦2009年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參 83],兩盛會同時在北高兩地成功舉辦;皆是中華民國首次主辦的大型國際綜合體育賽事;除了留下了寶貴的體育設施資產與承辦經驗,也對為了未來主辦奧運等賽會而進行鋪路。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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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目前設有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及環保署、衛生署及僑委會、文建會、體委會、經建會、勞委會、科委會及主計處、新聞局、人事局等,共有八部二署六會一處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