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Ghren/明朝
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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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1644年 | |
京城 | |
• 1368年-1421年 | 應天府(今南京) |
• 1421年-1644年 | 順天府(今北京) |
國君姓氏 | 朱 |
君主 | 16 |
• 1368年-1398年 | 明太祖朱元璋(開國) |
• 1628年-1644年 | 明思宗朱由檢(亡國) |
興衰 | |
• 1368年1月23日 | 朱元璋於應天府登基,明朝建立 |
• 1402年7月13日 | 靖難之役結束,朱棣登基,永樂盛世開始,明朝走向極盛時期 |
• 1449年9月1日 | 土木堡之變,明朝對外政策由攻勢轉為防禦 |
• 1644年4月25日 | 李自成攻佔北京,朱由檢自縊,明朝滅亡 |
宗教 | 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白蓮教、羅教等 |
通幣 | 大明寶鈔、銀兩、制錢 |
明朝[A](1368年1月23日-1644年4月25日)是中國歷史繼元之後的一統王朝。[2]1368年,朱元璋推翻元朝,在應天府(今南京)稱帝。建立之初,他致力集中權力,借胡惟庸、藍玉二案(胡惟庸案、藍玉案),誅殺功臣,提高皇權。廢除丞相,分權於六部。全國置十二布政司、由布政使、按察司、都指揮使分理民政、司法、軍事。
朱元璋去世後,其孫朱允炆即位,但其在靖難之役中敗於原駐守燕京的朱元璋第四子朱棣,也自此失蹤。永樂十八年(1420年),遷都順天府(今北京)。此後,明英宗親征瓦剌,俘於土木堡(土木堡之變)。于謙另立英宗之弟祁鈺為景帝。瓦剌議和,放回英宗,英宗為奪回帝位,發動奪門之變。隆慶、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實行改革(萬曆中興),加強邊防,修治河道。他推行的一條鞭法合併了各種名目的賦稅雜役,減輕人民負擔。
萬曆中後年,神宗不管政事,濫收礦監稅。天啟年間魏忠賢閹黨禍亂朝綱,至崇禎帝即位後剷除閹黨,但閹黨倒臺後,黨爭又起,政治腐敗導致國力衰退,最終爆發大規模民變(明末民變),主要有李自成的「大順」和張獻忠的「大西」。崇禎十七年農曆三月十九(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攻破北京,明思宗自縊於煤山(甲申之變),明亡。其殘餘勢力曾先後在南方建立弘光等政權,史稱南明。
經濟方面,明廷在全國推廣植棉,提倡栽種經濟作物。明中後期,番薯、玉米等作物都先後傳入中國,增加了糧食產量。手工業方面,遵化鐵治、佛山鐵治,景德鎮的製瓷、松江棉布都較為有名。文化方面,王守仁的心學主張「心外無理」,「致良知」,一洗程朱理學之弊。《四大奇書》,即《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金瓶梅》都留下深遠的影響。
明朝的興盛
編輯
明朝建立
編輯元朝末期,官員貪污,貴族靡爛,朝政腐敗,爆發紅巾軍為主力的民變(見元末民變)。朱元璋所部的義軍紀律嚴明,用人唯賢,先後有馮國用兄弟、李善長、陶安、劉基等文士,徐達、常遇春、湯和等將領,勢力日增。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佔領集慶(今江蘇省南京市),繼而向蘇、浙、皖、贛發展,採納謀士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經過幾年努力,其軍事和經濟實力迅速壯大。[3]:4-7二十三年(1363年),通過鄱陽湖水戰,陳友諒勢力基本被消滅。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自稱吳王。至元二十七年(1367年),率軍攻下平江(今江蘇省蘇州市),滅張士誠,同年又消滅割據浙江沿海的方國珍。元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日(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於南京稱帝,即明太祖,定國號「明」,以當年為洪武元年[3]:8-13。
明朝建國之初,只有中原、江南和閩廣地區。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徐達攻佔元大都(今北京),元廷撤出中原,史稱北元。徐達隨之西征,攻山西的擴廓帖木兒,直抵太原。洪武二年,徐達、常遇春等軍隊攻陷張思道、李思齊等勢力,置陝西、山西兩行省。同時,明朝亦出兵攻克元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其後亦多次用兵(見明太祖北伐),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追擊至捕魚兒海(今貝爾湖),消滅北元的勢力。在南方,洪武四年(1371年),湯和、傅友德消滅位於四川的明玉珍勢力。元廷撤出中原之後,雲南的梁王把匝剌瓦爾密依然奉元朝為正朔,和北元多有聯絡,朱元璋雖希望梁王歸附明朝,但梁王不願意。洪武十四年(1381年),傅友德率軍消滅據守梁王,天下初定(見明朝統一戰爭)。[4]:65-74
明太祖即位後留心農業,致力恢復社會經濟生產;在政治、經濟、法律、軍事制度進行改革(詳§ 經濟、§ 政治一節)。[5]:162他為了鞏固皇權,大肆屠戮功臣大將。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擅權植黨」之名處死丞相胡惟庸。事隔十年,又以株連李善長、陸仲亭等大批大臣,宣佈他們奸黨,連坐受誅者達三萬餘人(胡惟庸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又借大將軍藍玉張狂跋扈之名對其誅殺,連坐被族誅的有一萬五千餘人,史稱藍玉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與郭桓案合稱明初四大案,經此數案,「元功宿將相繼盡矣!」[a][5]:164。明太祖通過打擊權臣、特務監視等一系列方式加強皇權,使明初的皇帝專制程度與中國歷代各朝相比更為高[6]:20-45。
靖難之役
編輯明太祖在上任後實行了分封制。他的二十三個兒子和一個都被封為藩王,「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b][6]:47-49。諸王之中,以北方諸王勢力較強,又以秦王朱樉、晉王朱棡與燕王朱棣的勢力最大。為防止朝中奸臣不軌,明太祖規定諸王可移文中央捉拿奸臣,必要時得奉天子密詔,領兵「靖難」(意為「平定國難」)。同時為防止諸王尾大不掉,明太祖也允許今後的皇帝在必要時可下令「削藩」[5]:163-164。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駕崩。因皇太子朱標早逝,由皇太孫朱允炆即位。明惠宗年紀雖小,政治上卻有其主見,他上任之後改變了前代尚武重刑的政風,減輕賦稅,寬刑省獄。他為了鞏固皇權,和親信大臣齊泰、黃子澄等密謀削藩(見建文改制)。諸王之中,以燕王朱棣年齡最大,勢力最強,為此他們先廢掉勢力較小的藩王,剪除燕王羽翼,其後再針對燕王。建文元年(1399年) ,燕王朱棣在姚廣孝的建議下以「清君側,靖內難」的名義,向南京起兵,是為靖難之變。經過四年的戰爭,燕王打敗了明惠帝,朱棣奪位,即明成祖,年號永樂。明惠宗在宮城大火中下落不明[6]:46-65。
朱棣以藩王起兵而得天下,對藩王的權勢亦有所防犯,在鞏固了自己的權勢之後,便執行削藩政策。他先「復周王橚、齊王榑、代王桂、岷王楩舊封」[c],並多加賞賜。但當地位鞏固,便先後削去齊、岷、遼王的官屬或護衛,將統兵較多塞王內遷,並制定「藩禁」約束藩王。永樂十九年,朱棣的同母弟周王朱橚也被要求「獻還三護衛」。這樣,明成祖實行了削藩的目的。[4]:131-132
永樂盛世
編輯在明成祖任內,明朝的領土得到開拓;他多次派遣鄭和下西洋,促進了中外交流,史稱永樂盛世。[5]:168
明朝建立之後,北元和東北地區戰事多發。永樂初年,蒙古分為兀良哈、韃靼、瓦剌三大部,三部之間不斷發生戰爭。[5]:168明成祖同時實行招撫和防禦的政策。在兀良河地區,置朵顏、泰寧、福餘三衛,給予官職:又先後封瓦剌部、韃靼部首領為王,給以印信,准各部與明朝貿易,並許其遷來內地居住。此外,明成祖又多次親征漠北(見明成祖北伐),打擊韃靼、瓦剌勢力。[4]:169-171在永樂遷都之後,「明朝以北京為中心,以九鎮為重要軍防點,以衛所等為網絡,以長城為屏障和陣地,形成北部的嚴密防綫」[d],以抵禦蒙古,有所成績。[5]:304-305
越南方面,明初,朱元璋遺使安南國王,建立了宗藩關係。永樂四年(1406年),成祖命張輔、沐晟出擊安南,將安南納入明朝版圖(見明入越),設立交趾布政司。但好景不長,因明朝官府的壓迫,加上陳朝尚多有支持者,越人多有反抗。宣德二年(1427年),明廷放棄交趾,明朝冊封黎利為安南國王,史稱「後黎朝」[3]:50-61。黎朝基本的制度取法明朝,大力提倡理學,專漢文為「聖賢之字」。黎灝一朝,曾侵擾廣西、雲南。明廷有見永樂前鑑,採用姑息政策,只是加強邊備,沒有多加理會。[7]:32-40
永樂、宣德年間,鄭和七次出使西洋,到訪了多個東南亞國家,最遠到達了非洲的木骨都束(今索馬利亞摩加迪沙)、卜剌哇(今屬索馬利亞)、麻林(今肯尼亞馬林迪)等地,並建立了友好關係。鄭和下西洋的同時,許多外國使節也會乘鄭和的船來中國。如永樂十七年(1419年)第五次下西洋時,便帶回了十七個國家和地區的貢使。此外,滿剌加、蘇祿、渤泥、古麻剌朗的國王也來明訪問。[5]:329-332
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見永樂遷都)[4]:135。成祖遷都北京,有利亦有弊。遷都促進了北京地區的經濟開發,加強了明廷對北方邊疆的統治。但北京的糧食供應不足,遠離明朝的經濟重心江南地區,使國家需花費大量金錢治河、治漕;北京城「一牆之外,逼鄰大虜」[e]也使明朝中後期蒙古、滿洲軍隊容易進攻京師。[8]:46-51
仁宣致治
編輯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親征韃靼阿魯台,病死榆木川。其長子朱高熾即位,即明仁宗,年號洪熙,僅在位十個月。明仁宗的長子朱瞻基繼位,即明宣宗。谷應泰評論:「明有仁、宣,猶周有成、康,漢有文、景」[f],史稱「仁宣致治」。[5]:171-172[4]:136
朱高煦是朱棣的次子,英勇善戰,多次隨朱棣征戰南北,朱棣在任皇帝之前,曾許事成後立朱高煦為太子。相反,長子朱高熾身體肥胖,不能騎射,有足疾,朱棣對他多有不滿,永樂二年(1404年)議立太子的時候,成祖雖多有猶豫,但最後依然立朱高熾為太子。朱高熾自比李世民,「我英武,豈不類秦王世民乎![g]」,有不臣之心。洪熙元年(1425年),朱高煦作亂(見高煦之亂),歷時一個月即被平定。[4]:136-139
仁宣二宗在位十二年間,採取守成之策。他們緊縮財政開支,與民休息:信用大臣,用「三楊」掌閣務,臣子也多直言得失,較願接受臣下的意見;重視內治,裁減冗官,在宣宗任內設置了巡撫官,以減三司互不統屬的問題。[6]:60-62但仁宣致治背後有所侷限,他們對漠北蒙古實行消極防禦政策,留下日後蒙古南侵的問題;宣宗重用宦官,為明英宗時期的太監專權埋下隱患。[6]:63
明朝的中衰
編輯土木之變
編輯明英宗自小寵信服侍左右的宦官王振,自此開始明朝的宦官嚴重專權。正統七年(1442年)限制王振權勢的張太皇太后去世,當時明英宗僅十五歲,王振更加攬權。元老重臣「三楊」死後,王振專橫跋扈,將明太祖留下的禁止宦官干政的敕命鐵牌撤下,舉朝稱其為「翁父」,明英宗對他信任有加。王振擅權七年,家產計有金銀六十餘庫,其受賄程度可想而知。[6]:119-123
正統是明朝民變的高發期。明代的銀礦被官府所壟斷。英宗即位之後,雖多次申令嚴禁民間開挖,但依然有大量人民進山「盜礦」,官府便派兵剿捕。正統十年(1445年),在浙江有葉宗留起義;正統十三年(1448年),在福建有鄧茂七起義,均為礦工起義。兩股起義軍「互為聲援,始入彼出」,使官軍疲於奔命。同時,在廣東還發生了黃蕭養起義。[5]:226-228
麓川宣慰司位於今雲南瑞麗縣等地區,與緬甸接境。正統二年(1437年),雲南麓川宣慰使思任發叛變。正統五年(1442年),被沐昂的地方軍隊所平服,思任發表示願意進貢謝罪。朝中大臣大多認為不必再戰,但王振為了「示威荒服」[h],一意孤行,力主用兵。明廷先後三征麓川,「老師費財,以一隅騷動天下」[h],損耗了明朝的國力。[4]:209-210
正統十四年(1449年),瓦剌首領也先率軍南下伐明。王振聳使明英宗領兵二十萬御駕親征。大軍離燕京後,兵士乏糧勞頓。八月初大軍才至大同。王振得報前線各路潰敗,懼不敢戰,又令返回。回師至土木堡(今河北省懷來縣),八月十五日,也先假意求和,在王振的命令下全軍撤出原有壕溝,被瓦剌軍追上,士兵死傷過半,隨從大臣有五十餘人陣亡。三大營幾乎全軍覆沒,明英宗突圍不成被俘,王振為將軍樊忠所怒殺,即土木堡之變。[6]:125-130[4]:213-217
土木堡之變的消息來到北京後,朝中混亂。一些大臣要求遷都南京應天府,被兵部侍郎于謙駁斥。同年,大臣擁戴明英宗弟朱祁鈺即位,以求長君,即明景帝(又稱明代宗),年號景泰。于謙升兵部尚書,整頓邊防積極備戰,同時決定堅守北京,隨後京師、南京、河南、山東等地勤王部隊陸續趕到。同年十月,瓦剌軍直逼北京城下,也先安置明英宗於德勝門外土關。于謙率領各路明軍奮勇抗擊,屢次大破瓦剌軍,也先率軍撤退。明朝取得北京保衛戰的勝利,于謙力排眾議,加緊鞏固國防,拒絕求和,並於次年擊退瓦剌多次侵犯[6]:130-137。
景泰元年(1450年),也先認為綁架明英宗已無意義,釋放了他。然而明景帝因為皇權問題,不願意接受明英宗,先是不願遣使迎駕,又把明英宗困於南宮(今南池子)軟禁,並廢皇太子朱見深(即後來的明憲宗)為沂王,立自己的獨子朱見濟為太子。不久見濟病死,沒有兒子的景帝也遲遲不肯再立朱見深為太子。景泰八年(1457年),石亨、徐有貞等在景帝重病之際發動兵變,擁戴明英宗復辟,史稱奪門之變。徐有貞率軍攻入紫禁城,石亨等人占領東華門,禁錮了景帝,英宗復辟。[6]:138-143
復辟後,英宗將于謙下獄,打擊景泰朝的大臣,大行封賞幫助自己復辟之人。英宗任用徐有貞為內閣首輔,對他非常信任,而不久就被流放。曹吉祥、石亨二人權傾朝野,他們發動了曹石之變,失敗,皆被殺。英宗以李賢等賢臣掌政,此後至英宗過世為止,最高權力機構都較為平穩。[6]:143-148
憲宗怠政
編輯天順八年(1464年),明英宗過世,兒子朱見深即位,即明憲宗,年號成化。明憲宗為于謙冤昭雪,恢復景帝的帝號,平反了奪門一案[3]:73。統治上,憲宗庸碌無為,史稱「是時帝怠於政,大臣希得見,萬安同在閣,結中戚貴畹,上下壅隔」[i]。他終日專寵萬貴妃,寵信宦官汪直、梁芳等人,晚年好方術。以至奸佞當權,西廠橫恣,盜竊威柄。明憲宗直接頒詔封官,是為傳奉官。這使得傳奉官氾濫,舞弊成風,直到明孝宗才全被裁撤。他也是皇莊的始置者。該舉措事實上鼓勵豪強門閥兼併土地,危害不淺。宦官汪直受到明憲宗的寵信,透過西廠張狂跋扈。不久後由於民憤四起,西廠被罷,但汪直依然握有大權。直到成化十八年(1482年)汪直因言官彈劾才被貶[6]:148-154[5]:184-186。
成化年間的邊疆不甚安寧。在北方,成化六年(1471年)蒙古各部佔據了河套地區,明廷雖多次進剿,但蒙古人「去軏復來,迄成化末無寧歲」[j]。在荊州、襄陽一帶,集中了很多流民來墾荒、開礦,至成化年已達一百五十萬人左右,明政府採取措施,迫使流民返回原籍。成化元年,劉通、石龍在湖廣領導流民起義,後被鎮壓;成化六年,李原再次發動起義(見荊襄流民起義)。[6]:155-158
廣西大藤峽地區(今廣西金秀)也頗為混亂。早於景泰七年(1456年),瑤人侯大苟率領瑤、僮族(今壯族)人起義,起義勢力不斷發展。成化元年(1465年),明廷俘獲侯大苟,侯鄭昂又接過起義大旗,至成化八年才被壓制下去。大藤峽一帶隨服隨叛,有謂「官有萬兵,我有萬山;兵來我去,兵走我還」[k],在嘉靖七年、十八年間又有起義,後被平定(見大藤峽起義)。[4]:329-334
弘治中興與武宗荒嬉
編輯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憲宗去世,其子朱祐樘繼位,即明孝宗,年號弘治,其在位期間政治清明,史稱「弘治中興」。夏燮認為他是「中興之令主」[l],然其任內亦有弊端。[6]:159
明孝宗先是將明憲宗時期留下的一批奸佞冗官盡數罷去,逮捕治罪。並選賢舉能,任用王恕、馬文升、劉大夏、李東陽等人,將能臣委以重任。[6]:159-160孝宗勤於政事,每日兩次視朝,廣開言路,對批評他亦虛心接納。明孝宗對宦官嚴加節制,錦衣衛與東廠也謹慎行事,用刑寬鬆。明孝宗力行節儉,減免稅賦。[6]:161-162但明孝宗任內寵信宦官李廣,任由他搶奪民田;任用看風使舵的劉吉。在弘治八年後,明孝宗熱中於齋醮、燒煉,荒於政事,至弘治末年才得到改善。[6]:279-283
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孝宗去世,其子朱厚照即位,是為明武宗,年號正德。[3]:78即位不久,便信任劉瑾、谷大用等宦官(八虎),和他們一起戲玩作樂,不管政事,朝中大事皆由劉瑾自決。朝中雖有大臣上言「八虎」罔上誣下,也被革職。正德五年,劉瑾被武宗處以極刑。但武宗未改其聲色犬馬。他頻頻出巡,正德十四年(1519年)寧王朱宸濠叛亂,明武宗假藉出征江西寧王朱宸濠為由而南下遊玩,至次年七月才到南京,親自俘虜已被王守仁擊敗的寧王。[5]:190-194
正德一朝,因為統治階級腐敗,加上土地兼併嚴重,農民起義多發。在四川,藍廷瑞、鄢本恕、廖惠分別自稱「順天王」、「刮天王」、「掃地王」,群起作亂,歷時四年才被朝廷平定(見川蜀盜亂)。在京畿地區,劉六、劉七在霸縣(今河北霸州市)起事(見劉六、劉七起義)。在江西,正德六年(1511年)前後,江西各地也發生了大規模農民起義,持續不斷,幾近波及全省。正德十二年(1517年),江西南部的農民起義更為激烈,轉戰在江西、福建、廣東、湖廣交界,其後被王守仁所平定。[6]:171-173
嘉靖年的中興和怠政
編輯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武宗於豹房駕崩。武宗無子,明孝宗之侄興獻王朱祐杬之子朱厚熜入嗣大統,是為明世宗。登基前後,因時任內閣首輔楊廷和、禮部尚書毛澄等護禮派引宋濮安事,強令明世宗尊親生父母為皇叔父母,引起明世宗的反感,是為大禮議之爭。最終明世宗在張璁等議禮派支持下,得以尊父母為皇帝與皇后、立太廟在明武宗之上。反對者多被罷官或被下詔入獄。[6]:217-221明世宗赴京即位後,「求治銳甚」[m],史稱「嘉靖中興」。他清掃了武宗年間作惡的宦官,清理莊田,開放言路,明人霍與瑕曾評論:「嘉靖初政,自洪武、永樂以後,百年僅見」[n]。[6]:227[4]:352-356
即位不久,世宗便荒怠政事。他迷信方士,在宮中日夜做法。當時大臣能否進用,都視乎能否寫青詞,夏言、嚴嵩、徐階都以善撰青詞得寵。他愛好祥瑞,掩蓋災異,官員們都以祥瑞粉飾太平。明世宗寵信權臣嚴嵩,他任首輔十四年間,排斥異己,結黨營私。其子嚴世蕃協助其父作惡。朝臣雖然不斷有人彈劾嚴嵩結黨營私,但均以失敗告終。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嚴世蕃被充軍、嚴嵩被勒令致士。[6]:232-237。
嘉靖時期的怠政,使國家財政拮据。在明中期,軍屯制度不行,邊防軍依靠國家補助,募兵制的實行,也使軍費大量增加。[4]:388-389在北方,韃靼佔據河套,東南沿海則有倭寇,時人有「北虜南倭」之稱。[3]:87「南倭北虜」的戰爭,官員的數量增加,加上貪官的中飽私囊,明朝進入了巨大的財政危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戶部尚報告「太倉積貯糧米有餘」,至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史載「是時邊防供繁費,加以土木禱祀之役月無虛日,帤藏匱竭」。[4]:388-391嘉靖三十年(1551年),明朝政府在南直隸,浙江等州縣增賦一百二十萬兩,為「加派」。三十六年(1557年),又在江南等地增役銀四十萬兩,為「提編」。其後又有「箕斂」、「派括」、「算稅」、「折民壯」等加派名目。
嘉靖初期,全國各地賦役負擔已經很嚴重。為了解決財政問題,明廷在中、後期又增加各地的賦役,遂引發了不下四十五次的起義,起義主要集中在中晚期。起義者有農民、鹽徒、礦工,乃至軍人。[4]:391-392嘉靖一朝,規模較大的起義有嘉靖元年(1522年)十一月的山東王堂起義(屬礦工起義)、七年(1528年)二月的山東陳卿起義、三十二年(1533年)七月的河南師尚詔起義、四十年(1561年)廣東饒平縣張璉起義。[5]:232-233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駕崩,皇太子朱載坖即位,即明穆宗[6]:238。明穆宗在任內整肅吏治,施行了一些「安民生,足國用」的措施,史稱隆慶新政。[6]:238-244然隆慶朝的政治和嘉靖朝相比,變化不大。穆宗喜愛玩樂揮霍,怠於政事。隆慶朝的財政依然緊張,人民起義多發。[4]:397-401
隆慶五年(1571年),在王崇古、張居正等力排眾議下,俺答汗被封為順義王,兩地互市,經濟得以往來,史稱「俺答封貢」。其後的三娘子繼承和平的政策。數十年間明蒙之間邊境安寧和平。[5]:309
居正改革
編輯嘉靖、隆慶年間的財政問題,及多發的人民起義,說明明朝的統治已經岌岌可危,需要改革。早於嘉靖中、後期,桂萼、歐陽鐸、潘季馴和龐尚鵬等人已經開展了一些賦役制度改革。隆慶年間,海瑞、高拱等人亦展開了改革活動。然而以張居正所實行的改革規模最大。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因中風突然駕崩,年僅九歲的皇太子朱翊鈞繼位,即明神宗。神宗年幼,由太后攝政。重臣高拱由於與太后信任的宦官馮保對抗而被罷官。[5]:200-203張居正極力巴結穆宗陳皇后和神宗生母李貴紀,得到她們的支持,得以進行改革。[4]:412[5]:200-203
明朝政府雖然制度了對官員的考察制度,但執行不嚴,如同空文。為此,張創立了「考成法」。他重視邊防,重用名將李成梁、戚繼光等,鎮守北部邊防,在居正任內,「邊境晏然」[o]經濟方面,他注意清理逋欠田賦,清丈全國的田地。萬曆九年,他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將賦役以及土貢方物等雜徵合為一項,一律徵銀,並按人丁和田畝分攤,減少了行政手續。「開源」的同時,還注意「節流」,裁減冗官冗費,節約皇室開支。[4]:413-426
首輔原則上只是協助皇帝的輔政機構,並沒有執政的能力,張居正的改革是依靠掌握吏部和都察院而展開的。在其反對者來說,張居正是在越權。萬曆五年(1577年),按儒家倫理他需要丁憂,但張居正以為改革事業未竟,不願丁憂。他的政敵藉此大做文章,此即為奪情之爭。張居正雖得到神宗的支持,被奪情起復(免於在家守孝),但其品行評價也因此大打折扣。[9]:126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逝,其政治盟友馮保不久後也被清算。朝臣得知神宗的心意,開始彈劾張居正,張居正被抄家。改制漸漸回覆原狀。[3]:103-104[9]:131-132
明朝的滅亡
編輯萬曆怠政
編輯張居正死後,明神宗親政。內閣、宦官的權力在此時期大為降低,但明神宗本人對政務不多關心,連輔弼大臣也不願接見。申時行任首輔九年,只被召對三次。他不視朝聽政、不批答奏章,官缺不補,朝廷事實上在癱瘓或半癱瘓的狀態。[6]:333-337
由於朝政混亂,部分中下階官吏在政治上受到排斥,紛紛要求政治改革,並強調道德標準。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的癸巳京察形成了東林黨。主持京察的孫鑨、李世達和趙南星,利用京察將不符他們標準和不屬於東林黨的官吏降職解僱。經過多次京察後,引起眾多反對黨如宣黨、崑黨、齊黨、浙黨等興起並與東林黨互相傾軋。自此門戶之禍堅固而不可拔,圖使朝政空轉內耗。[6]:339-345
神宗有二子,長子朱常洛,由宮女王氏所生;三子朱常洵,由神宗寵愛的鄭貴妃生。明神宗偏愛皇三子朱常洵,不願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多次拖延。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年在皇太后的強迫下,朱常洛才被封為太子,是為「國本之爭」,東林黨和反對東林黨的借「國本」問題互相攻擊,相互逐罷。[10]:239-244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朱常洛登基,任一個月後,服李可灼的紅丸而猝死,史稱「紅丸案」。[11]:573-575
萬歷年間,貴族人家養成了奢華的生活風氣,明神宗任內也揮金如土。明神宗他的揮霍無度主要體現在:膳食和金珠寶石的開支,各種典禮的花費不斷增加;匠役、宦官的數量增多,以及是興建大量土木建築。[4]:711-725他為了聚斂財富,明神宗向各地衙門的國庫索要金錢,並派遣宦官開礦榷稅。礦監稅使實際上是向百姓敲詐勒索,同時傷害了地方政府的稅源。[6]:333-337雖然大量官員為礦監稅使上疏,建議明神宗停派礦監稅使,但明神宗沒有聽進去。[4]:751-756在萬曆中後期,發生了三十多起反對礦監稅使的民變,有臨清民變、武昌民變、蘇州民變等。[6]:333-337
東林黨爭和明末民變
編輯明熹宗朱由校由於幼年喪母,對乳母客氏有特殊感情,魏忠賢則從小就照顧朱由校。當熹宗即位之後,二人日漸得勢。隆慶早期大量啟用東林黨人,天啟四年(1624年),魏忠賢任東廠提督,給予他司法和懲罰的權力,自此東林黨勢力日減,閹黨勢力日增。魏忠賢氣焰最為囂張之時,被稱為「九千歲」。魏忠賢大肆打擊東林黨,大毀東林黨人的書院,偽造《東林黨點將錄》上報朝廷。天啟七年(1627年)明熹宗去世,其五弟信王朱由檢繼位,即明思宗,年號崇禎。[10]:383-389
明思宗即位後,剷除了魏忠賢、客氏等人,依附魏忠賢的都被貶黜或處死。明思宗多疑而躁刻,果於屠戮大臣,信用宦官,不善用人,其統治期間,內閣大學士換了五十人。在崇禎一朝,閹黨和東林黨爭議不斷,東林黨人本身亦走向腐化,放棄了他們的改革主張,「朝廷之上,玄黃互戰,不講固境恢圉之術,而但務於口鋒舌劍」[10]:390-392。
在崇禎一朝,嚴寒、乾旱、饑荒、蝗災、地震、鼠疫等天災頻頻出現。[12]:239-2421627年至1641年間,黃河流域出現連續14年的嚴重乾早,災情蔓延至整個長江以北地區。[13]崇禎十三年(1640年),123個縣出現人相食的情況,是近500年以來最嚴重的。[13]當時,糧食歉收,食物供應縮減,商品交易停止。[12]:239-242
天啟七年(1627年),陝西大饑,王二殺知縣張斗耀,展開了起義(見王二起義、明末民變)。其後,府谷王嘉胤、漢南王大梁、安塞高迎祥相繼起義。崇禎三年(1630年),張獻忠起兵延安,號「八大王」。明政府先是以楊鶴為三邊總督,「以撫為主」,後以洪承疇為總督,以「進剿為主」,但都告失敗。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陽。十七年(1644年),建國「大順」,改元永昌,三月十九日攻克北京。明思宗在煤山自縊,明亡。[2]明朝滅亡後,明宗室先後建了立了一些地區式政權,主要勢力有:福王弘光帝朱由崧、魯王監國朱以海、唐王隆武帝朱聿鍵與紹武帝朱聿𨮁、桂王永曆帝朱由榔等,史稱南明。順治十八年(1661年),永曆帝被俘,南明最後一個政權結束。[14]
政治
編輯內閣制度
編輯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廢中書省,罷丞相。朱元璋見政事大多,一人不能處理,遂置四輔官,以協助處理,洪武十五年(1382年)廢。他改置華蓋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諸大學士,統稱「殿閣大學士」。至明成祖即位之後,朱棣選解縉等七人入值文淵閣,備顧問,參機要,標誌內閣正式成立,內閣即指文淵閣。永樂時期的內閣閣臣品秩不高,但內閣的事權較洪武一朝較為擴大。[15]:48-52
在洪熙、宣德、正統初年,內閣地位繼續增加,「閣職漸崇」。侍郎、尚書入閣的比例越來越來,內閣的品秩越來越增加。正德間,內閣下置誥敕、制敕兩房,兩房皆設中書舍人。此時候,內閣的職掌更為清晰,擁有議政權,允許代皇帝草擬批答,即票擬。所有奏章先發給內閣,讓閣臣先擬好意見,「小票墨書」,將意見貼在中奏疏的封面,然後上奏。[15]:53-55
嘉靖時,宦官勢力受到排斥,形成專政的局面。內閣大學士開始有首輔、次輔和群輔的分別。權臣之間,又長期有門戶之爭。內閣大學士結黨,攀引門生,以各種權術打擊競爭者。張璁、夏嵩、嚴嵩都以此方式出任首輔中。至萬曆初年,閣權更大,超過了六部,多位內閣首輔獨攬權力,如楊廷和、夏言、張居正等。萬曆中後期之後,內閣為了明哲保身,大多不求進取;為了鞏固地位,在朝中建立朋黨。內閣權力較之前為低。[15]:55-58
六部
編輯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廢丞相之職,取消中書省,升六部為正二品部門,向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以吏、戶、兵三部或因權重,或因事繁,稱為「上三部」,在禮、刑、工部之上。六部各設尚書一人,左右侍郎一人。下有清吏司,所屬清吏司各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事務較繁者增設一人)。[16]:137-138各部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如下:[16]:137-138
- 吏部:負責全國官吏的選授、封勛、考課等政令。下有文選、驗封、稽勛、考功四清吏司。
- 戶部:負責管理全國戶口、田賦,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事務最為繁重。最初只有五個屬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為了減輕工作負擔,設十二清吏司,和十二布政司相對應。其後隨布政司建立所變更,宣德時定為十三個清吏司。
- 禮部:負責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下有儀制(掌嘉禮、軍禮及科舉、學校事務)、祠祭(掌祀典及天文、國恤、廟諱)、主客(掌賓禮和外國朝貢事務)、精膳(掌宴饗、品料、酒膳等事務)四個清吏司。
- 兵部:負責全國軍事,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下有武選(掌軍官和士官選授、升調)、職方(掌輿圖、軍制、城隍、鎮戍、簡練、征討)、車駕(掌鹵簿、儀仗、禁衛、驛傳、廐牧)、武庫(掌兵籍、兵器)四清吏司。
- 刑部:負責管理全國刑罰政令和審核刑名之事。和戶部一樣,清吏司的數目和布政司對應。
- 工部:負責管理全國工程事務。下有營繕(掌經營興作之事)、虞衡(掌山澤采捕和陶冶之事)、都水(掌估銷工程力役、費用之事)、屯田(掌屯種、抽分、薪炭、夫役、陵墓之事)四清吏司,和寶源局、抽分局等機構。
地區行政
編輯明朝初期沿元制,地方設行中書省。後因行省權力過大,一分為三,設都、布、按三司。都揮指使司(簡稱都司)掌地區軍事,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掌行政、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掌司法,三人合管一省事務。其下有直隸州、府、縣(見圖)。洪武一朝對於府、州、縣有較大規模調整之後,除永樂年間設置貴州布政司、交阯布政司外,終明一代,變化並不大。至明末崇禎十三年(1640年),明朝一共有162府(含軍民府)、255州(含直隸州、屬州、土州)、1173縣[C]。[18]:10-13
都指揮使司,掌軍事事務。都司一級包括了都司、行都司、留守司。洪武十三年,有13個都司,2個行都司;二十六年增至15年都司,3個行都司;正德四年,增至16個都司,5個行都司。[18]:250-253
布政使司,掌行政事務。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等十二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廢行省平章政事等官,改參知政使為布政司。至宣德初年,全國設十三布政使司,為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較元代行省而言,劃界上較為考慮「山川形便」的原則。[18]:10-13
軍事制度
編輯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置太都督府最高軍事機構。洪武十三年(1380年),設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五軍都督府互不統轄,分別管理京師和各地衛所和都指揮使司。衛所軍是明朝的常備軍。大抵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指揮使司,長管為指揮使,管轄五個千戶所,千戶所之下有五戶所、總旗、小旗等,「大小聯比成軍」[p][5]:260-261。
在明初,衛所軍隊主要來自「從征」、「歸附」、「謫發」、「垛集」四類。有諸將原有之兵,即為「從征」;元兵及群雄兵向朱元璋投降的,即為「歸附」;獲罪充軍,即為「謫發」。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垛集,從戶籍中抽丁而來。衛所軍士別立戶籍,稱為「軍籍」。軍籍是世襲的,因為明代軍士的地位低下,在明初期已經有大量逃軍,至明中期更為嚴重。當正軍一家全部亡絕、或者逃亡,則到原籍勾其族人頂充,即「勾軍」。明朝為進行全國的大規模清軍,編定清勾軍冊,派遣清軍官以勾軍。清軍政策不但不能補足軍隊,反而擾害了百姓,因此至宣德、嘉靖年,衛所制已經崩潰。[5]:261-265
明中期始行募兵制。正統末年,土木之變後,因為京軍盡喪,加上勤王軍隊未至,只能派朝軍募兵,這是募兵制的源起。最初募兵只是在軍事需要的時候進行,嘉靖年間,東南倭禍嚴重,為了抗擊倭寇,便以募兵方式招募軍隊。北方的邊軍乃至京營也日漸而募兵代替和補充衛所軍。嘉靖年以後,明朝以募兵為主力,衛所軍只是保留虛名而已。[5]:265-266
司法、監察制度
編輯明代法規有律、誥、例、令等。明朝的刑律主要是《大明律》30卷。[19]相較《唐律》為簡核,但不如《宋律》寬厚。[20]:309《大明律》為適應形勢的發展,變通了體例,調整了刑名,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變化,注重了經濟立法,在體例上表現了各部門法的相對獨立性,並擴大了民法的範圍,結合「禮」和「法」[21]。明太祖留下祖訓,不得更改《大明律》一字,因此後代皇帝都以條例以補不足,主要有弘治朝的《問刑條例》。[19]
皇帝有最高最大的司法權力,其下有三法司。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負責受理天下上訴案件,審核地方的要案以及中央百官的案件。其下有十三清吏司分治各省案件。大理寺則負責審核案件,都察院則負責監察刑部的審理和大理寺的覆核。假如有重大案件,則由三法司共同審理,由皇帝判斷。各府州有按察司,負責審理各府州的案件。[20]:314-316
都察院是明代創設主管監察的中央官署,其前身為漢以後設立的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0年),置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正七品),分監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十二道,各道置御史三至五人(正九品)。其後多有變更,在宣德十年(1435年)訂為十三道。都察院的職表是專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及一齊不公不法等事。[15]:179-182
宦官機構
編輯明代的宦官機構較為主要的有:十二監(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四司(惜薪司、鐘鼓司、寶鈔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銀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麵局、司苑局),總稱「二十四衙門」。司禮監是二十四衙門之首,設提督太監一員、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四五員。提督太監負責管理內廷。掌印、秉筆、隨堂太監則分別掌管批紅、宣旨、提督東廠的工作。批紅本由皇帝負責,在宣德年後多由司禮監代行。[15]:198-200
廠衛制度
編輯明代內廷的特務機構有東廠、西廠、內行廠和錦衣衛,合稱「廠衛」。東廠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置;西廠於成化十三年(1477年)置;內行廠則於正德初年置,僅置五年。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兼任。東、西和內行廠都為宦官機構。錦衣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由皇帝的心腹管理。廠和衛的職權相當接近,但因為錦衣衛屬外官,奏事需用奏疏,較為繁瑣,因此不如東廠權力較大。廠衛可以不經由正式司法機構的的審判過程,而判決並處罰犯人。[20]:324-334
戶口制度和人口
編輯戶口制度方面,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命戶部制訂戶籍、戶帖(登記人口田產的帖子),統計全國人口,這次明朝第一次比較全面的人口普查。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太祖「以賦役不均,命戶部編賦役黃冊」[q]。規定每里(一百一十戶)編為一冊,冊前有一總圖,記錄稅糧戶口之類。鰥寡孤獨不服徭役者,則帶管於一百一十戶之外,列於圖後,稱為「畸零」。冊子一份四份,一份送戶部,三份分別保在於司(省)、府、縣。賦役黃冊每十年編造一次。賦役黃冊可以使戶部得知人口的變遷,也使賦役負擔盡可能合理。明中期後,黃冊制度敗壞,只是徒具形式。[5]:514-521
在《明實錄》中,戶口統計數字計有136次,但這些人口統計有「有頭無尾、人口減少、變化無常、連年照抄」的問題,缺乏可信度。若據《明實錄》等史料的說法,明朝的戶口是越來越少的,大多都低於洪武一朝的數字,但實際上明朝大體而言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戰爭,社會秩序平靜,按理而言是上升的。[5]:544-554對於明代人口數字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據何炳棣的研究,在十四世紀後期,明朝的人口大約有6500萬。1600年(萬曆二十八年),約有1.5億人口左右(數字只包括兩京十三省)。[D]明朝中期後,全國範圍內的性別比曾一度達到每100個女性中有150個男性的狀況,有些地區甚至出現每一百個女性中有大約300個男性的狀況。有明一朝普遍存在男女比例失衡的問題。[23]
對外關係與邊疆經營
編輯朱元璋吸收了前朝的教訓,認為「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r],除了對北元勢力積極防禦之外,對其他國家對奉行友好政策。他即位之後,立刻向周圍地區遣使通好,周面鄰國發生戰爭則協助調停。[24]:271名義上,明廷和其他國家的關係是宗藩關係,以「天朝上國」自居;實際上,明廷和其他國家只留於利益形式,周圍的國家向明廷進貢,以換取經濟回報,「厚往薄來」。[24]:272
明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貿易,「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s]。但明政府允許一定數量的朝貢貿易,並設立了市舶司以專門管理朝貢貿易。在永樂年間,海禁政策依然得到執行,朝貢貿易特別發達。在明朝中期,地方官對於海禁執行並不嚴,時鬆時緊。隆慶元年(1567年),准許海商在福建漳洲的月港進行海上貿易,史稱隆慶開關,自此明朝的海禁政策結束。[24]:274-277
帖木兒帝國
編輯帖木兒帝國方面,洪武二十年(1387年),帖木兒帝國首次遣使到明朝。在洪武永樂之間,明朝派遣陳誠等人出使西域,兩國發生磨擦。永樂二年(1404年),帖木兒領兵八十萬攻明。次年春,帖木兒中途病死,大軍返回。永樂年間,兩國又重新修好。據《明實錄》等書記載,自洪武年間至萬曆九年(1581年),帖木兒朝貢至明首都達五十餘次;洪武至天順年間,有十一次遣使撒馬兒罕,兩國關係良好。[5]:332-334[25]:261-270
日本
編輯在明朝初期,在洪武年間,因為沿海多有倭寇,方、張餘部多和倭寇勾結。再加上當時日本分裂為南北二朝,明太祖雖有派人與日本修好,但南朝的懷良親王已自顧不暇,對明廷態度冷淡。至永樂年間,明成祖遺使和幕府足利義滿修好,兩國使節頻繁來往,兩國展開了勘合貿易(見明日貿易)[E],至永樂九年(1411年)為止。宣德年間,勘合貿易再開。名義上來說,勘合是由幕府支配的,但不久後便落人大內氏、細川氏二個大名之中,他們又交由商人控制。在經濟上,明廷難以得益,只是希望以此維護沿海安定。至嘉靖年間,經濟出現危機,便難以維持勘合貿易。嘉靖二年(日大永三年,1523年),大內氏和細川氏因勘合乎效力之辯的問題,發生寧波之亂,朝延便不再發新的勘合,又加上沿海多有倭亂,貿易因此中止。[25]:67-157
世宗聞訊之後,遂罷勘合貿易。取而代之的是,中國海商和倭寇相勾結,進行貿易或者搶劫他們所需要的物品。倭寇之亂中,大多數實際上是中國海商,少數才是日本人,「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t]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明廷雖然派朱紈任淅江巡撫,以治理倭患問題,朱紈反遭御史攻訐,憤而自盡。其後,戚繼光所組建的「戚家軍」卓有戰績,寇禍才此平息下來。[24]:303-304
朝鮮
編輯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遺使持金印封文誥,封王顓為高麗國王,確立兩國宗藩關係。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意欲佔領朝鮮。萬曆二十年(1592年),日本進攻朝鮮,朝鮮國王逃到義州並派使節向明朝求救。明朝一度取得戰爭的勝利。中日一度進行和談。但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後,日本再次進攻朝鮮,戰爭進入僵局狀態。萬曆二十六年,豐臣秀吉逝世,日本軍心動搖,結果撤軍。此即為壬辰衛國戰爭。天啟七年(1627年,天聰元年)皇太極攻打朝鮮,朝鮮政府被迫簽訂「江都和約」,朝鮮同明朝的關係中斷。[5]:317-320
歐洲國家
編輯與葡萄牙的關係。正德十二年(1517年),安特拉德和皮萊資等率船到達廣州,廣州官員沒有允許他們登岸。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軍和葡萄牙發生屯門海戰、西草灣之戰,葡萄牙戰敗。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商託言晾曬貨物,請求在澳門定居,並向官員行賄,明朝見有利可圖,便沒有理會。[5]:335-336
與荷蘭的關係。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船隊到達澳門,請求貿易,未准,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他們在廣東一無所得,便轉向福建,佔領了澎湖約五個月左右,結果被明政府驅逐。崇禎十五年(1642年),荷蘭人驅逐了西班牙人,佔領了台灣北部。[5]:338-339
西南各民族
編輯在雲南、貴州、兩廣、湖廣和四川等地,聚居著苗、瑤、彝、傣少數民族。明朝建立之後,承襲了元朝政府對這些地區的制度,設立了土司管理,由當地各族的大小首領世襲。[4]:440-442西南地區先後發生了數次較大規模的叛亂,有麓川之役[4]:209-210、播州之役[4]:917-919、奢安之亂等[4]:920-927。
藏族
編輯永樂年間,明皇朝和烏斯藏的關係密切。早於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首次派遣官員「持詔諭吐蕃」。明太祖遣使冊封帕木竹巴王朝僧俗為官,並賜印。後明廷在藏區先後設立了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揮使司。明成祖即位之後,改變了元朝獨尊薩迦的制度,尊崇各派,對於各地藏傳佛教宗教首領都各有封號。西藏與漢地的經濟交易頻繁,明朝廷先後在秦州(今甘肅天水)、洮州(今甘肅臨潭)等地設茶馬司管理互市貿易。[26]:125-147
女真族
編輯洪武四年(1371年),元遼陽行中書省左丞劉益降明,置遼東衛。洪武二十年(1385年),納哈出降明,女真各部「悉境歸附」。永樂七年(1409年),設奴兒干都司以管理東北地區,下設一百八十四個衛,二十多個所。萬曆十一年(1583年),建州左衛指揮使努爾哈赤的祖父覺昌安,和父親塔克世被明軍誤殺。努爾哈赤以祖父、父親遺甲,統一女真各部。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宣布獨立,建國「後金」。[5]:291-295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為祖、父報仇,開始伐明,攻陷撫順。楊鎬率明軍分作數路進攻後金,為努爾哈赤所敗,為薩爾滸之戰。明朝陣亡將士四萬五千有餘,損失馬騾駝二萬,自始明朝對後金不得不由進攻進入防禦。[5]:295-296明廷改用熊廷弼守遼東,他「督軍士造戰車,治火器,濬濠繕城,為守御計,令嚴法行,數月守備大固」[u],後金不敢侵犯。[6]:361-362
熹宗即位後不到一個月,即罷免熊廷弼,改任袁應泰。袁應泰為浙黨信賴,為人精敏強毅,但「用兵非所長」。他一改熊廷弼守御的方策,打算進攻後金。次年三月,即天啟元年(1621年),後金攻陷瀋陽,袁應泰自縊,熹宗重新起用熊廷弼。二年(1622年),廣寧失守,孫承宗任遼東督師,法度嚴明,後金一時不敢西進。天啟五年,孫承宗被撤職,改由閹黨高第經略遼東。次年,努爾哈赤再次攻明,高第率兵退回關內。袁崇煥以二萬軍隊抗擊後金五、六萬人,以少勝多,取得寧遠大捷。[6]:394-397
崇禎二年(1629年),皇太極繞道蒙古攻明,袁崇煥率兵來援。明思宗中皇太極的反間計,袁崇煥被殺(己巳之變),「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v]。不久皇太極在盛京稱帝改國號為大清,並且五次經長城入侵明朝直隸、山東等地區(清兵入塞)。當時直隸連年災荒疫疾,民不聊生。遼西局勢亦日益惡化,清軍多次與明軍作戰,最後於崇禎十五年(1642年)佔領錦州等地,明軍主力洪承疇等人投降,明朝勢力退縮至山海關。自此明軍再無力和清朝對抗。[6]:388-399
經濟
編輯農業
編輯農業佔明朝經濟一半[27]:153乃至70-80%的生產總值[28]。明朝初期,戰火連年,自然災害嚴重,農業經濟近乎在崩潰的邊緣。[29]:47-53為了恢復農業,明廷主要有移民墾荒、軍隊開荒、建設水利等措施。移民墾荒大致是從「狹鄉」移入「寬鄉」,主要集中在內地「土曠人稀」的地方。軍隊開荒方面,主要集中在邊陲地區。在洪武初年,每年需要由南方運糧至遼東軍隊;至永樂一朝,已經自給自足而有餘。此兩項政策調整了全國農村人口和耕地布局,並增加了全國人口和耕地面積。[30]:233-246為了發展農業,明廷重視水利建設,特別是江南水患的治理。在建文四年(1402年)至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間的210年,在《明實錄》記載75項較大的水利工程之中,南直隸地區佔44個,可見明政府對江南水利的重視。[30]:246-276
在明朝,特別是明朝中後期,經濟作物的種植得到發展。政府推行了「折色」的稅收方式,可以改徵其他實物或銀錢以代替糧食作賦稅,鼓勵百姓不只裁種糧食作物。棉花在成化、弘治年間「其種已遍布於天下,地無南北皆宜之,人無貧富皆賴之」[w],農民摸索出種植棉花的新方法,提高了產量,棉花取代了絲、麻成為一般人紡織製衣的原料。其他經濟作物的種植都得到的快速的發展,如藍和紅花等染料作物、花生、胡麻等油料作物、甘蔗、茶樹、果樹、蔬菜、花卉等。菸草在萬曆年間引入中國,很快就推廣至全國栽種。[30]:276-295糧食作物方面,栗米和番薯在明中後期傳入了中國,使旱地和山地得到利用,增加了全國糧食產量。[31]:262-263
農學在明代多有發展。在明代,農業生產工具得到改善,代耕架得到應用。農業思想得到發展,形成「三宜」(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原則。施肥、改良土壤技術得到發展。[32]:110-113書籍方面,徐光啟《農政全書》論述了屯塈、口利、備荒的方法,總結了過去的農學成果。[32]:97-99喻氏兄弟《元亨療馬牛駝經全集》論述了馬、牛、駝的飼養方式,獸醫學有所發展。[32]:99-100
手工業
編輯明代的手工業水平較前代有所提高,主要體現在棉紡織業、絲織業、陶瓷業、礦治業、印刷業、造紙業。榨油業、造紙業、印刷業、製糖業、製茶業、漿染業也較前代發達。[2]
棉紡織業。原棉的加工工具大多較前代為進步。在明代出現了攪車(一種軋棉花去籽的工具)和紡車技術上都有所進步,宋應星記述「今之攪車,以一人當三人矣」[x],效率上有所提高。棉紡織業的分佈廣泛,「凡棉布寸土皆有」[y],成為普及全國的手工業,當中以松江府一帶最為集中,其生產的松江布聞名天下。[4]:477-479
絲織業。明代的絲織業製作工具和技術多有提升。當時的絲織工具的品種繁多,花機機長達一丈六尺,構造部件繁雜,工作時需二人協助,一人司織,一人「坐立花樓架木上」[z]負責提花。花機可以織出畫師所繪的花紋和圖案。絲識業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區、山西潞安府等地區。[4]:479-481
陶瓷業。明代的製瓷業以景德鎮為中心,在宋元的基礎上發展。陶瓷產品豐富多彩,青花瓷的燒造形成了獨特的風格,發展出著名的鬥彩和五彩。瓷器品種極為繁多,除了普通用品如碗、盤等次外,還有爐、瓶、罐、壇等各式各樣的產品。清朱琰評價說:「明瓷至隆(慶)、萬(曆),製作日巧,無物不有」[aa]。[4]:481-484
礦治業。明朝相當重視對鐵礦的開採和治煉,明廷在全國鐵產地先後設立鐵治所,以管理鐵治生產事宜,以河北遵化規模最大。在明代,冶鐵技術有所改進和民營鐵廠的出現,使鐵的產量有較大增加。採煤技術在明代有所提高,研究出了排出瓦斯的方法,使當時的採煤工人已經能在礦道中使用燈具。此外,當時的工匠研究出將煤煉成焦炭的方法,較西方為早。[4]:488-492
商業
編輯明朝初期,政府的戶役制度,商稅制度,海禁政策等政策限制了商業發展,各地以自然經濟為主。[30]:479-492正統至嘉靖年間,市場上的商品種類大增,流通的範圍擴大,出現了很多商業市鎮。據不完全統計,明朝的商稅由弘治時期共46180090貫升至嘉靖時期52068109貫,反映這時期商業的繁榮。[30]:492-503嘉靖中期之後,隨絲織業、陶瓷業等手工業發展,商品生產領域擴大,貨品數量大增,農產品亦開始商業化。全國形成了若干個以產品著名的地區,貨品生產呈現分工的傾向,同時商品在各地區之間交流,乃至一些中小城市或者偏遠山區的貨品也相當齊全。如四川建昌衛(今四川西昌)也可以買到蘇州、杭州的絲綢。在此時,一些商人為了擴大資本,成了商幫,控制了某些地區、行業的商業貿易。[30]:503-533
貨幣
編輯洪武八年(1735年),開始實行鈔法。鈔法規定了「大明寶鈔」的印製、管理機構(寶鈔提舉司),定義了「大明寶鈔」的形態、防偽方式。明朝政府沒有為大明寶鈔設立保證金,發行數量沒有明確限額,發行的依據單純依靠政治力量。「大明寶鈔」主要依靠財政支出流向民間,但同時百姓不能以寶鈔向朝延兌換金銀。雖然明朝鈔法規定「每鈔四貫,易赤金一兩」,但鈔法定立之後很長時間都沒有辦法使用這個比價,寶鈔長期貶值。至成化年間,其價值大約只有原來規定的千分之一。至天順、成化年間,「大明寶鈔」在民間基本上不再使用。[30]:555-581
為了推行鈔法,在明朝初期,明政府禁止民間使用金、銀,限制銅錢進行交易,「以鈔法不通,下令禁金銀交易,犯者准奸惡論」,但民間依然多有使用。至明中期,寶鈔貶值,金銀的禁令不能繼續保持,民間大多銀進行交易。[30]:581-588此外尚有銅錢,但只是在小額交易時使用。[30]:589-612
文化
編輯哲學
編輯明朝初期,明太祖、明成祖都提倡程朱理學,「令學者非五經、孔孟之書,非濂洛關閩之學不講」[ab]。朱元璋謂:「四書五經如五穀,家家不可缺」[ac]。在明初,主要的理學學派有薛瑄為主的「河東學派」和吳與弼為主的「崇仁學派」。[4]:1315-1318
在明朝中期,程朱理學顯得守舊,隨之而生的是「心學」。陳獻章認為「心」為其哲學出發點,認為心具萬理、萬物。[4]:1318-1320王守仁認為心是天地萬物的本原,但又反對程朱理學的心外之理,認為「心外無理」,「理」是在心之內的。他又提出「致良知」之說,認為只要通過內心的反省,就能「存天理,去人慾」,將自己的天賦觀念發揮出來。他反對程朱理學的「先知後行」,崇尚空談,不務實際的做法,提出「知行合一」說。[4]:1320-1330
與王守仁同時的有羅欽順和王廷相的氣學。羅、王二人都反對程朱理學的「理先氣後」,羅認為「理只是氣之理」,王則認為「理在氣中」,都認為氣是原始物質,理是物質運動變化的規律。他們反對王守仁的「心外無物」論和「致良知」的說法。[4]:1341-1344
王學在嘉慶、隆慶、萬曆時大盛。王陽明死後,王門分為「浙中王門」、「江右王門」、「泰州學派」三派(王門三派)。[4]:1330-1336泰州學派由王艮創立,他主張合乎百姓日用的思想才是「聖人之道」,對封建制度有所衝擊。李贄繼承了泰州學派的思想,編有《焚書》、《續焚書》,「將《語》、《孟》逐節發明」[ad],批評《論語》、《孟子》的庇謬。他力主「童心說」,認為沒有被義理薰染過的便是真心,義理懂得越多,離真心便越遠。[4]:1334-1341
明清之際哲學試圖對宋明理學作批判性的總結,提倡「經世致用」,並批判了封建專制主義,有王夫之、黃宗羲、顧炎武等。黃宗羲主張「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認為「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提倡平均授田。王夫之反對了程朱的「知先行後」和陸王的「知行合一」說,主張「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ae]。顧炎武批評了宋朝以來「空談性理」的腐朽學風,指他們「置四海之困窮不言,而終日講『危微精一』之說」[af],提倡「經世致用」。[33]
史學和地理學
編輯明代前期官修史籍多,後其私纂史籍較多。官修史籍方面,正史類有宋濂主編的《元史》二百十一卷,修纂時間較短,是二十四史最為草率的一部。但《元史》保留了元代歷史的重要資料,在中國史學上價值巨大。《明實錄》和建文、景泰二帝的附錄雖多有曲諱,但引用了大量奏章、邸報等材料,保留了差不多整個明朝的歷史。會典類有正德《大明會典》和萬歷《大明會典》。[34]:242-244
在明中期以後,統治者怠政,管理不嚴,私修史籍在正德時期成為一時風氣,至萬歷形成高潮。明代私撰書籍多集中於本朝史。紀傳體有鄭曉《吾學編》、何喬遠《名山藏》、鄧元錫《皇明書》、李贄《續藏書》和尹守衡《明史竊》等;編年體有薛應旂《憲章錄》、黃光昇《昭代典則》、陳建《皇明從信錄》和《皇明通紀輯要》、談遷《國榷》;紀事本末體有高岱《宏猷錄》;雜史類有王世貞《弇山堂別集》、朱國楨《皇明史概》;典制類有徐學聚《國朝典匯》、孫承澤《春明夢余錄》;筆記類的有葉盛《水東日記》、王錡《寓圃雜記》、何良俊《四友齋叢說》、謝肇淛《五雜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等。對古代史也有成就,如張溥對《通鑑紀事本末》的論評,王夫之的《讀通鑑論》,馮琦和陳邦瞻的《宋史紀事本末》,陳邦瞻的《元史紀事本末》等。[34]:244-247
明代一共修成各類方志計2892種,為宋、元方志總和之五倍,「天下藩郡州邑莫不有志」[ag]。明代方志的類型廣泛,有反映全國面貌的「一統志」,反映各省發展沿革的「總志」、「通志」,各行政區劃的「府志」、「州志」乃至「里志」等等。總志有《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統志》,記述了明朝疆域全貌。[34]:247-249
地理學方面,羅洪先《廣輿圖》以元朝朱思本《輿地圖》為底本,製成十三布政司圖、九邊圖和漕運圖等。利馬竇在北京編成中國地圖若干和《坤輿萬國全圖》。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重視在古今用兵戰守攻取之宜,考證翔實。徐弘祖周遊全國,有《徐霞客游記》,詳細記錄了雲、貴、川等十餘省的地理狀況。[2]
文學
編輯明朝詩文。明朝初期,吳中四傑(高啟、楊基、張羽、徐賁)的詩歌都較好,劉基、宋濂都以散文行世。永樂年間,「頌聖德,歌太平」的台閣體成為文學主流,缺乏活力。[35]:53-63正統年間,李東陽、前七子文人提倡文學復古,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反對台閣體。嘉靖中年,後七子接過復古大旗,在復古問題上更加講究法度格調。同時,王慎中、歸有光等唐宋派則反對前後七子的主張,認為應該取法唐宋古文八大家的作品,主張文以明道。[35]:68-82萬曆時期,公安派的袁宗道等人反對前後七子的仿古蹈襲,主張「獨抒性靈,不拘格套」(性靈說),反對人為約束。公安派後,鍾惺、譚元春為代表的竟陵派主張重「真詩」,重「性靈」。竟陵派可謂是公安派的延續,但竟陵派和公安派不同,竟陵派著重向古人學習。[35]:177-181
明朝小說。明代最為著名的小說是《三國志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金瓶梅》、「三言兩拍」。羅貫中的《三國志演義》是中國第一部長編章回小說,描述了魏蜀吳三國的軍事和政治衝突、塑造了形象鮮明的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形象。[35]:21-37施耐庵的《水滸傳》以宋元以來宋江三十六人的話本和雜劇為題材,塑造性格各異而「忠義仗義」的人物,對中國英雄傳奇創作起了重大的影響。[35]:38-52吳承恩的《西遊記》記述了唐三藏、孫悟空、豬八戒、沙悟淨四人前往西天取經的故事,創造光怪陸離、神異奇幻的世界。[35]:129-138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借記述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三人的故事,批判了明神宗的貪淫作樂。書中雖有多艷情描寫,亦無損其文學價值,受國內外的重視。[35]:146-156
明朝戲曲。元末明初,雜劇逐漸衰落,南戲混合了北曲聲腔和元雜劇,形成傳奇。在嘉靖後期到萬曆初期出現三部優秀的傳奇作品,即《寶劍記》、《浣紗記》及《鳴鳳記》。[35]:94-99明代戲劇的集大成者是湯顯祖。他的代表作是臨川四夢(即《南柯記》、《邯鄲夢》、《紫釵記》及《牡丹亭》)。[35]:110-128弘治、嘉靖年間,雜劇創作出現轉機,題材拓寬,思想開始深入,徐渭的雜劇「活潑暢快,汪洋恣肆」,有《四聲猿》、《歌代嘯》等。[35]:83-93
藝術
編輯明朝書法。洪武至成化年代,以沈度為代表的台閣體書法家群人數雖多,但書風大多平庸無味。弘治至隆慶一朝,吳門派的祝允明、文徵明等人主張復古,一改前朝惡習,此時的著名刻帖有文徵明《停雲館帖》、華夏《真賞齋帖》等、吳廷《餘清齋帖》等。萬曆崇禎年間,泰州學派和李贄的思想影響了當時的書法,書法自元以來再一次創新。董其昌的書法追求簡淡空靈,獨開門戶,在明末清初成為了正統一派。王鐸的行草恣肆縱橫、粗服亂頭,其風格影響了入明後的明遺民書法家。[36]
明朝繪畫。洪武永樂二朝的繪畫大多沿習元代。宣德至弘治一朝,浙江與福建兩地繼承南宋院風的畫家相繼入宮,此時的宮庭話大多取法南宋院體畫。人物畫有商喜《明宣宗行樂圖》、謝環《杏園雅集圖》等、山水畫有李在《琴高乘鯉圖》、王諤《江閣遠眺圖》等。正德年起,蘇州地區出現了以沈周、文徵明的吳門派,以山水畫見長,作品多描寫江南風景和文人生活。吳門派在當時影響巨大,多有人從學。萬曆崇禎二朝,繪畫多有創新。徐渭完善了大寫意花鳥畫畫法。陳洪綬等開創變形人物畫法。董其昌重視畫論上主「士氣」,倡「南北宗」之說,創立了松江派,取代了吳門派地位。[37]
明朝建築。值得注意的建築有北京城、萬里長城和園林建築:
- 北京城。明代的北京城主要是朱棣在元大都的基礎上加建而成的。外城東西7950米,南北3100米。皇城在內城中心偏南,東西2500米,南北2750米,四周皆開有門。明代北京城體現以宮殿為主體的思想,以一條從南到北七公里多長的中軸綫為全城的幹道,將城內宮殿等建築連貫在一起。[4]:1413-1415
- 萬里長城(明長城)。明朝用了一百多年時間,修建了西起嘉峪關,東至山海關,達8851.8千米[38],沿長城設九鎮,以防禦蒙古。明廷在長城地形險要的地方修建了不少關城,如山海關、居庸關、嘉峪關等。山海關號稱「天下第一關」。[4]:1415-1416
- 園林建築。私人園林在明代極為興盛,當時的官員、巨賈往往在其大院中建築非常精緻的園林。較為著名的園林有上海的豫園、蘇州的拙政園等。明朝的園林綜合了藝術、詩詞、工藝等多種藝術手段,融合了自然景色和人為的創造。[4]:1416-1417
科技
編輯明朝天文學。朱元璋個人對於天文歷法相當重視,其作位其間興建了多處觀象台,製造了諸多天文儀器,編寫了大量天文和星占書籍(《選擇歷書》、《大明清類天文分野》等)。[32]:14-16洪武年間,他以元統為監正,編修《大統歷法通軌》。《大統歷法通軌》以《授時歷經》為基礎,在交食算法上有提高。[32]:17-20至隆慶三年(1569年),周相重印《大明大統歷法》時,大統歷的誤差逐漸擴大。民間學者多有批評,並提出自己的改進方案。《回回歷法》也是明朝官方的歷法,當時學者雖然試圖將兩者整合,編寫更好的曆法,未果。[32]:22
明朝數學。此時候傳統數學開始沒落,無人通曉宋元時期的數學成果,前代的數學著作亦相繼失傳。在明末《幾何原本》被翻譯之前,有明一代大約有數學著作70多種。珠算在明代開始普及,取代了籌算的地位,[32]:65-66著作有吳敬《九章詳注比類算法大全》、王文素《古今算學寶鑑》、徐心魯《盤珠算法》、柯尚遷《數學通軌》等。[32]:60-75明末,利馬竇先後譯出《幾何原本》(徐光啟合譯)、《同文算指》(李之藻合譯),影響深遠。[32]:85-88
明朝醫學。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最為著名,總結了16世紀以前的藥物學,新增藥物374種。[32]:145該書在世界上影響巨大,先後被翻譯成拉丁、日、英、德、俄法多種文字。[4]:1425吳有性的《瘟疫論》發展了「戾氣說」,在病因、症候、診斷、治療上有突破。人痘接種術在明代得到普遍使用。[32]:145-146陳實功的《外科正宗》記述了斷喉吻合術、食道內鐵針取出術等,對中國外科醫學作出貢獻。[4]:1423
明朝物理學。朱載堉的《樂律全書》中首次提出了十二平均律。磁學上,他認識了磁偏角的問題,並算出北京的磁偏角為4°48'。[32]:160-162方以智的《物理小識》「其知識涉及天文、物理、生物、醫學諸多學科。尤以物理學光、聲和流體現象記前人之所未記」。[ah]西方物理學在明末傳入,當時的學者亦有所吸收。《遠西奇器圖說》(鄧玉函口授,王徵筆錄)中介紹了重心、比重、槓桿、滑車、輪軸、斜面等原理,和應用這些原理以設計的器械。湯若望的《遠鏡說》介紹了望遠鏡的用法、製法和原理,並說明了折射現象。[32]:163-169
明朝化學。主要在煉丹術、火藥製造技術以及手工業技術上有所發展。煉丹術方面,明代《墨娥小錄》、《天工開物》中描術了蒸汞生產的工藝。徐光啟《天工開物》中記述了歐洲有關於硝酸的製作方法和相關知識。[32]:173-177火藥製造技術方面,明代的火藥種類和配方有所增加,配方和成分認識更為加深,硝、硫、木碳的比例更為接近近代黑火藥的比例。明末的《火攻挈要》(湯若望口授,焦勖纂)介紹了海外諸多先進武器,並記述了歐洲的火藥技術理論。[32]:179-183
圖書事業
編輯明代的圖書事業在前代之上發展較大。明代書籍出版,主要使用雕板印刷。官刻書方面,南北國子監都曾刻印書籍,所刻最著名者有《十三經註疏》和「二十一史」。因為明廷對藩王多有限制,藩王不得過問政治,因此很多藩王都刻有書籍,至少有二十多個王府。藩刻書的數量很多,而且因為底本精良,財力雄厚,質量較好。私刻書方面,書坊刻書的事業進一步發展,分布地區更為廣泛,刻書的題材相較前代亦有相增多。書坊主要集中在福建建寧府,長江下游的南京和蘇州等地方。[4]:1433-1442
印刷技術上,有明一代亦都有較大的進步。銅活字在明代中、後期開始流行。套印和餖版的技術相繼發明,使書籍走向彩色印刷。書籍圖畫的繪刻風格、插圖版式相對宋元而說產生變化,書籍越來越多圖畫。明初流行包背裝的裝訂方法,至明代中期,為了改善包背裝的不足,開始出現綫裝的方法。[4]:1442-1445
類書在明代規模盛大,有助保存和利用圖書。《永樂大典》共22877卷,約3億7千萬字,在於保存了明初之前各種學科的文獻資料,獲譽為是「輯佚之淵藪」。[39]:3-4[40]:187-188《舊五代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繫年要錄》都是依靠《永樂大典》保存下來。[39]:27私修類書亦相當豐富,有俞安期《唐類函》、卓明卿《藻林》、徐元太《喻林》等。[4]:1480-1483
教育
編輯官方教育方面。明朝早中期最重要的教育機構也就是國子監,設有監規,規矩極嚴。在各府、州、縣、則有儒學,以行教化,育人材。學習書籍有《大明律》、《大誥三編》等進入仕途應讀的書籍,以及是《孟子節文》、《四書大全》、《五經大全》等儒學書籍。[5]:825-841
民間教育方面,洪武八年(1375年),地方社學始建,屬於半官方的啟蒙學習機構,但成效不是很明顯。洪武十八年(1385年)起,明太祖不再提倡,正統、成化年間尚設,至弘治年間已沒有記載。另外有私塾和家館等,有錢人家延請老師教授子弟,以求出路。[5]:818-825
科舉在明朝是正式的選拔官吏制度。科舉考試分為兩級,每三年舉行一次,稱為大比。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四書五經,考生必須用八股文做答。所謂股,即對偶之意。八股文萌芽於宋朝,形成於明成化以後。由於八股取士的制度,讀書人既不通經史,又不諳實際,嚴重束縛民眾智慧的進步[3]:40-49。
宗教
編輯明朝的宗教以佛教和道教為主。在明朝初期(洪武元年(1638年)至宣德十年(1435年)),諸帝雖然相信佛教、道教,制定了保護、提倡佛教、道教的政策,但同時也加以限制、整頓佛道二教。至明中期,當時的皇帝較為平庸,部份的皇帝(如武宗、世宗)過度崇奉宗教,因此明初的限制政策沒有很好執行。至明代後期,當時的統治者雖崇奉宗教,但沒有對佛道二教有過度的放縱,保持對宗教的限制政策。[41]:3-5
明朝佛教。朱元璋登基之後,對於佛教多有整頓。他設置了僧司衙門,在京設立僧錄司,「掌天下增教事」,各府、州、縣分設僧綱、僧正、僧會等司,分掌其事。明太祖又將天下的寺院分作禪、講、教三類,要求他們各務本業,不得超越,並建了立度牒制度,限制出家人數。明世宗即位後,因為前代明武宗極度崇信佛教而朝綱弊壞,加上崇信佛教,他對於佛教多有焚絕,史稱明世宗滅佛。[41]:3-5此外,藏傳佛教、印度密教在漢地也多有傳播。[41]:110-140
明朝道教。明太祖、明成祖都相信道教,明太祖甚至親自為《道德經》作注。由洪武至宣德數朝,皇帝都尊崇正一派首領,恩寵有加。至英宗、代宗二朝,開始出現過度崇道的現象。[41]:143-160至明世宗一朝,對於道教極度崇奉,在宮中大設道教殿壇,並為自己和父母封道號,對善寫青詞的官員大為有賞。明政府於京師設道篆司,府置道正監,對道教實行監督和管制。[41]:161-172
明朝伊斯蘭教。明朝對於伊斯蘭教的政策較為寬容,對於伊斯蘭教多有肯定,如明太祖有《至聖百字贊》,肯定了穆罕默德為「至貴聖人」。明朝政府修建了很多的清真寺,如南京淨覺寺、西安清修寺等,亦任命了很多信奉伊斯蘭教的官員。在明朝,伊斯蘭教向中小城市、鄉鎮發展,至明朝中期,內地絕大部份的一級行政單位,大部分的二級行政單位,約一半的三級行政單位都有穆斯林分佈。明朝中期後,伊斯蘭教的傳播基本停止了。[41]:238-242
明朝天主教。最初,傳教士主要集中在澳門,並執行葡萄牙化的傳教方針。1562年,澳門天主教會已有教徒600餘人。耶穌會創始人方濟各·沙勿略打算到中國傳教,未得准,在上川島過世。他的過世引起了西方天主教會傳教的熱情,各修會派出了傳教士來華傳教。其後,范禮安指出應該要傳教士中國化,培養中國籍神父。此政策之下,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播得以開展。利馬竇在北京得了明神宗的好感,當時的官員多有受洗入教。[41]:271-285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發生了南京教案,傳教工作一時受阻。[41]:305-3071627年(天啟二年),全國有天主教徒1萬3千人。[42]
此外,明朝尚有白蓮教、羅教、黃天教、聞香教、西大乘教、弘陽教等民間秘密宗教。[41]:323-358
注釋
編輯- ^ 明代的國號出典有三說:
- 出於明教。吳晗提出此說,在中外史學界影響很大。吳晗認為前代國號「或以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特殊之意義」,但其出典《明實錄》、《明史》諸書語焉不詳,明清學者亦從未涉及」。他認為明代國號應該和韓山父子的「明王」稱號相關,因為他們信奉和明教所混合的白蓮教,「明王」的出典是明教的經典《大小明王出世經》(吳晗. 明教與大明帝國. 北京市歷史學會 (編). 吳晗史學論著選集. 人民出版社. : 382-418.。另外,朱元璋的將領也是明教徒,他選擇明教經典作為國號,是為了證明「新政權是繼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吳晗. 朱元璋传.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1965: 142.)
- 標志「光明世界」的到來,楊訥主此說。1983年,楊訥在《元代的白蓮教》(《元史論叢》第2輯,1993年,第213-214頁)中批評吳晗因為白蓮教、白雲宗與明教具有共同特點而斷言三派混合是不妥的,因此「只要明教還信奉摩尼佛,它就不會同崇奉阿彌陀佛的白蓮教混合」,「明王」亦與明教無關。他認為「明王出世」的口號出自於白蓮教經典《大阿彌陀經》,「彌陀佛光明,明麗快甚」,「其光明所照」,「天下幽冥之處皆常大明」,「明王」即是阿彌陀佛。
- 出自《易經·乾卦》「大明終始」,杜洪濤主此說。他認為據《易經·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元朝的國號來自於「大哉乾元」,而國號定為「明」有順承天意、終結元朝的含義。[1]
- ^ 對於明朝具體的領域有多大,學者有所爭議:
譚其驤. 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七冊(元明時期). 地圖出版社. 1982.「明時期全圖一」宣德八年(1433年)圖:有俄力思軍民元帥府,烏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在明朝疆域之內。奴兒干都司亦在明朝疆域之內。「三宣六慰」中,孟養司、木邦司在明朝領域之內,其他都不在明朝領域之內。無舊港宣慰司。
「明時期全圖二」萬歷十年(1582年)圖:烏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在明朝疆域之內。奴兒干都司亦在明朝疆域之內。「三宣六慰」都不在明朝疆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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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作為參考,《大明會典》中記載,萬曆初年有137府、13軍民府、199州、1149縣、8土府、46土州、7土縣及8宣尉司、5宣撫司、7安撫司、116長官司、1衛軍民指揮使。[17] - ^ 學者在明朝人口估計上分歧較大:
何柄棣認為,「明代人口畢竟是持續地以及或多或少一直亳無中斷地增加」,但是對於明代中國人口幾乎沒有可靠綫索。唯一的線索是北方五省登記人口的總數,由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約1550萬人上升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的2670萬人,在約150年上升了73%,平均年增長0.34%。他認為,考慮各種因素,南方的人口增長速度應該北方的增速為快,並將1400年至1600間的年平均增長定為0.419%。由是得出,在十四世紀後期,明朝的人口大約有6500萬。1600年(萬曆二十八年),約有1.5億人口左右(數字只包括兩京十三省)。(何柄棣.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 1368-1953. 由葛劍雄翻譯. 北京: 三聯書店. 2000: 308-309. ISBN 7108014599.)
葛劍雄、曹樹基認為,洪武二十六年的的實際人口(不含其疆域之外及疆域之內始終未列入統計的少數民族人口)至少有7300萬。而明代人口的增長率應該較清代人口的0.5%增長率為高,並結合其他研究下,將1393年-1600年間的人口年平均增長率定為0.5%。由此得出,1600年人口為2.05億。(葛劍雄; 曹樹基. 對明代人口總數的新估計. 中國史研究. 1995, (01): 33-44.)其後,在葛主編,曹撰寫的《中國人口史》(明代卷)中,洪武二十六年的全國人口總數為7270萬。當中民籍人口6650萬,衛所人口620萬(頁247)。崇禎三年(1630年),為1億9251萬。崇禎十七年(1644年),為1億5247萬。(人口包括台灣、西藏等邊衛或邊疆地區,頁451-452,葛劍雄. 中國人口史 第四卷. 復旦大學出版社. ISBN 7309043022.)
《劍橋中國史》(該節由普林斯頓大學的馬丁·海德拉(Martin Heijdra)撰寫)從1380年的統計出發,明廷調查有約6000萬人口,而據橫田整三(《明代戶口的移動現象》,載《東洋學報》,26,第1期(1938年),第116-138頁;26,第2期(1939年),第122-164頁)的估算,明初的人口數字約為8500萬左右。之後,該書對明代的人口增長率作出三個可能的設想:- 第一種設想:從1380年至1500年人口每年增長率為0.6%,從1500年至1600年為0.5%,從1600年至1650年為0.4%。該設想的結果是1500年為1.75億人,1600年為2.89億人,1650年為3.53億人。
- 第二種設想:分別是0.5%、0.4 和0.3%。該設想的結果是1.55億、2.31億和2.68億人。
- 第三種設想:分別是0.4%、0.3%和0.2%。該設想的結果是1.37億、1.85億和2.04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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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刊
- 明代史研究會:《明代史研究》(日本:1974年-2005年,因主編山根幸夫逝世,已停刊)
- Socitey for Ming Studies:Ming Studies(《明史研究》,美國:1975年創刊)
- Society for Qing Studies:Late Imperial China(《晚期帝制中國》,美國:1985年創刊,前稱《清史問題》)
- 明史研究小組:《明史研究專刊》(台灣:1978年創刊)
-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明史研究論叢》(中國:1982年創刊)
-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明清史集刊》(香港:1985年創刊)
- Paolo Santangelo:Ming Qing Studies(《明清研究》,義大利:1992年創刊)
- 故宮博物院、北京大學編:《明清論叢》(中國:1999年創刊,前稱Ming Qing Yanjiu)
- 中國明史學會編:《明史研究》(中國;1990年創刊)
- 明淸史學會編:《明淸史研究》(韓國:1993年創刊)
- 中國明代研究學會編:《明代研究》(台灣:1998年創刊,前稱《明代研究通訊》)
外部連結
編輯關於Ghren/明朝 的圖書館資源 |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獻:明史
- 維基共享資源上的相關多媒體資源:明朝
- 香港中文大學. 明史參考書目.
- 徐泓. 明清私塾.
- Benjamin A.Elman. 中國經典文獻工具書錄.
- Shin, Leo K(單國鋮). Documentation:Guide to Ming Studies. UBC Wiki.
- 吳智和. 《明代社會生活史類目》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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