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二十四史
次序 書名 作者
姓名 時代
1 史记 司馬遷 西漢
2 汉书 班固 東漢
3 后汉书 范曄 劉宋
4 三國志 陈寿 西晋
5 晋书 房玄龄
6 宋书 沈约 蕭梁
7 南齐书 萧子显
8 梁书 姚思廉
9 陈书
10 魏书 魏收 北齐
11 北齐书 李百药
12 周书 令狐德棻
13 南史 李延寿
14 北史
15 隋书 魏徵
16 旧唐书 刘昫 后晋
17 新唐书 欧阳修 北宋
18 旧五代史 薛居正
19 新五代史 欧阳修
20 宋史 脱脱
21 辽史
22 金史
23 元史 宋濂
24 明史 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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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于唐朝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写成,中国二十四史之一,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1]。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廢晉帝自立,以。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晋书》作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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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

《晋书》编写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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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重视修史,中國自唐代開始設館修史,《晉書》是其中的第一部。“二十四史”有六部史书(《晉書》,《梁書》、《陳書》、《北齊書》、《周書》、《隋書》)是在唐太宗时期修成的。

在唐朝以前,即有十八家晋史传世,而实际上则多达二十余家,其中沈约、郑忠、庾铣三家晋书已亡佚外,其余都还存在。当时唐太宗认为这些晋史有种种缺陷,且“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便于貞觀二十年(公元646年)下詔修《晉書》,唐太宗在《修晋书诏》有言:“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

《晉書》由房玄龄等人负责监修,组织一批史家和学者,以南朝齐臧荣绪所写的《晋书》为蓝本,同时参考其他诸家晋史和有关著作,“采正典与杂说数十部”,兼引十六国所撰史籍,从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开始撰写,至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写成。

唐太宗亲自为《晋书》的《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分别写了史论。《晋书》问世后,“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兢从新撰”。

近代有吳士鑑劉承幹著《晋书斠注》,采集众说以辨异、证同、纠谬、补遗,此书在1928年由吴兴嘉业堂刊行。

《晋书》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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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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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之前的各晋史,或仅记西晋一朝史事,或虽兼记两晋史事,但对十六国史事则无专门记述。可说都非完备的晋史。与唐之前的各晋史相比,《晋书》的内容较为详尽且广博,紀傳中收錄的大量詔令、奏疏、書札及文章,雖冗長,但有多方面的史料價值。《輿服志》和《禮志》《樂志》反映了魏晉南北朝統治階級崇尚禮儀服飾的風氣。赵翼说:“唐初修《晋书》,以臧荣绪本为主,而兼考诸家成之。今据《晋》、《宋》等《书》列传所载诸家之为《晋书》者,无虑数十种。”

补舊史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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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有纪、传而无志。而《晋书》中的志,多从三国时期写起。關於曹魏屯田、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經營西北,及晉朝占田制多有著墨。《食貨志》講東漢、三國時代的經濟發展,可補《後漢書》、《三國志》之不足。从当政者的角度,《晋书》虽为立传,但并不鼓励司马氏的发家史,《晋书·宣帝纪》里曾讲到晋明帝问起晋得天下的具体情形,王导告之,明帝大惭,把脸埋在床上说:“若如公言,晋祚复安得长远!”[2],而唐太宗在其所作的史论里,更不乏警世之意。

体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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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有“载记”三十卷,记载了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匈奴鲜卑建立的十六国政权。这是《晋书》在纪传体史书体例上的一个特點。“载记”最早由《東觀漢記》所創,但記載的是新莽至東漢初年不屬於劉秀的各個政權人物列傳[3],并非记载少数民族政权的史事。

《晋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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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述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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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继承了前代晋史著作的缺点,记述了大量的神怪故事,《搜神記》、《幽明錄》中一些荒誕之談也加以收錄[4]。例如《干寶傳》中記載干寶之父妾陪葬十餘年,開棺後仍能復生之事。[5]《張華傳》中提到吃“龍肉”之事,並稱“試以苦酒濯之,必有異。”

史料取舍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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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历史学者考察,在修撰《晋书》时期,所能见到晋代文献很多,除各专史外,还有大量的诏令仪注起居注以及文集。但《晋书》的编撰者主要只采用臧荣绪的晋书作为蓝本,并兼採笔记小说的记载,稍加增饰。对於其他各家的晋史和有关史料,虽曾参考,但却没有充分利用。因此唐代成书之后,即受到当代人的指实,认为它“好採诡谬碎事,以广异闻;又所评论,竞为绮艳,不求笃实”[6][7]刘知几在《史通》裡也批评它不重视史料的甄别去取,只追求文字的华丽。例如有關杜弢的下場,《晉書·杜弢傳》寫杜弢“不知所終”,《晉書·愍帝紀》卻寫杜弢“死在道上”。清人张熷在《读史举正》举出《晋书》谬误达450多条。钱大昕批评《晋书》“涉笔便误”。

此外,《晋书·冯紞传》称“紞兄恢,自有传”,《殷顗传》称“弟仲文、叔献,别有传”,但《晋书》未替冯恢殷叔献立传;《李重传》有“见百官志”语,但《晋书》并无《百官志》;《司马彪传》载“泰始初,武帝亲祠南郊,彪上疏定议,语在郊祀志”,但《晋书》只有《礼志》,没有《郊祀志》,且《礼志》也对司马彪此议毫无记载。另外,《晋书・地理志》对于东晋十六国的疆域政区没有详细的记载,明顯有不足之處。[8]

《晋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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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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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一 天文上(天体 仪象 天文经星等)
  • 志第二 天文中
  • 志第三 天文下(月五星犯列舍 经星变附见)
  • 志第四 地理上(司州 兗州 豫州 冀州 幽州 平州 并州 雍州 涼州 秦州 梁州 益州
  • 志第五 地理下(青州 徐州 荊州 揚州 交州 廣州
  • 志第六 律曆上
  • 志第七 律曆中
  • 志第八 律曆下
  • 志第九 禮上
  • 志第十 禮中
  • 志第十一 禮下
  • 志第十二 樂上
  • 志第十三 樂下
  • 志第十四 職官
  • 志第十五 輿服
  • 志第十六 食貨
  • 志第十七 五行上
  • 志第十八 五行中
  • 志第十九 五行下
  • 志第二十 刑法

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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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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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版本的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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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参见十八家晉史

《晋书》的史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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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朱大渭曾撰文指出《晋书》中的一些史实上的谬误:

  1. 皇甫方回传》,荆州所迎非杜弢,乃杜曾
  2. 桓石虔传》,荆州刺史的名字是桓石民
  3. 《桓温传》,“金城泣柳”发生在桓温第三次北伐,而非第二次;
  4. 《王羲之传》,王氏三少之安期非王承,乃王导王含之子王应
  5. 《王羲之传》,尚书仆射谢安,乃谢尚
  6. 《天文志下》,朱龄石平蜀非在义熙七年,乃九年;
  7. 《天文志》,泰始二年十月丙午、九年七月丁酉、十年十月乙未、永康元年正月乙卯皆无日蚀。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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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书·艺文志》“正史类”称:“《晋书》一百三十卷,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来济、陆元仕、刘子翼、令狐德棻、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李淳风、辛丘驭、刘引之、阳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敬播、李安期、李怀俨、赵弘智等修,而名为御撰。”
  2. ^ 《晋书》:明帝时,王导侍坐。帝问前世所以得天下,导乃陈帝创业之始,用文帝末高贵乡公事。明帝以面覆床曰:「若如公言,晋祚复安得长远!」
  3. ^ 东观汉记/卷021
  4. ^ 刘知几在《史通·采撰篇》中指出:“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朝新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邓之所粪除,王、虞之所糠秕,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
  5. ^ 《晉書》本傳云:“寶以父婢復生及兄病氣絕復悟,云見天地間鬼怪事,遂撰集古今神祇靈異人物變化,名爲《捜神記》,凡二十卷。”
  6. ^ 旧唐书·房玄龄传》说唐修《晋书》,“史官多是文咏之士,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又所评论,竞为绮艳,不求笃实,由是颇为学者所讥。”
  7. ^ 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三亦云:“刘知几《史通》:‘《晋史》所采多小书,若《语林》、《世说》、《搜神记》、《幽明录》是也。曹(嘉之)、干(宝)两《纪》,孙(盛)、檀(道鸾)二《阳秋》,皆不之取。其中所载美事,遗略甚多。'又云:‘唐修《晋书》,作者皆词人,远弃史、班,近亲徐、庾。'晁子止亦谓:《晋史》丛冗最甚。”
  8. ^ 學者胡阿祥认为“《晋书・地理志》有两大类错。一是志文往往与纪传不合,如钱大昕称:‘即一部《晋书》论之,纪传之文,无有与志相应者;以矛刺盾,当不待鸣鼓之攻矣。二是往往误刘宋制度以为东晋制度。最明显的例子是侨置州郡的名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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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运宏、胡阿祥:《中华本<晋书·地理志>考异》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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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書 (四庫全書本)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晉書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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